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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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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航空航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0-0145-02

引言

航空航天代表了科技和工业发展的最前沿,是促进国家科技发展、满足经济建设、增强国防安全和加快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航空航天类高校教育,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创新能力的航空航天类专业人才是服务我国战略发展的必然需求。航空航天类本科人才是高层次航空航天类人才的基础,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航空航天类本科人才,是我国航空航天科技发展的关键。当前,以美、俄为代表的航空航天大国都建设了自己特色的航空航天专业院系,开展了多年的教学实践,具有丰富的经验。论文旨在通过材料的梳理,了解国外航空航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对国际一流大学航空航天类专业设置、课程安排、学生培养特点等方面进行研究,从中总结经验,为国内航空航天类专业教学教改提供参考。

一、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

(一)美国著名航空航天院系

美国是世界上航空航天类研究最发达、人才培养最成功的国家,其人才培养主要依赖其国内的大学。比较有代表性的有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

麻省理工学院航空航天类教学与科研由航空航天系负责,下设三个部门,分别是信息部、航空系统部、飞行器技术部。信息部分主要研究航天系统有关的信息获取、处理、传输技术,如卫星通信、高空侦察、空中通信、集成防御系统等,负责教授导航、制导、控制、通信、网络、实时软硬件系统等课程。航空系统部门主要研究航空航天高复杂性系统的设计、制造、操作方法,教授最优化方法、故障诊断、系统容错等课程,建有人机实验室、空间系统实验室、国际空运中心、操控台研究中心、复杂系统研究实验室等。飞行器技术部门负责计算方法、流体力学、推进技术、材料科学、结构技术等的研究和教学,建有宇航计算设计实验室、空气涡轮实验室、宇航微小结构协会、空间推进实验室、先进材料和结构技术实验室等。

斯坦福大学航空航天系隶属于工学院,承担航空专业的教学科研任务。该系的研究领域包括空气弹性变形及流体仿真、飞行器设计与控制、应用航空动力学、空气声学计算、流体动力学计算、动态系统计算、机器人控制、复杂材料与结构、湍流模拟、推进、高超声速流体、导航、控制系统辨识与优化、卫星工程、湍流与燃烧等。

(二)俄罗斯著名航空航天院系

俄罗斯也是航空航天强国,开设航空航天专业的主要学院有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西伯利亚国立航空航天大学。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建于1930年,拥有12个学院,56个系,128个实验室,3个设计局,几个计算机中心,一个实验工厂,一套运动航空训练设施,一个莫斯科附近的飞机场,两个科研机构(应用力学和电气力学,低温研究)。该学院通常以数字编号代替学院名称,从一院到十二院分别为航空工程院、发动机院、控制系统院、信息与电力院、无线电电子学院、经济与管理院、航空航天院、机器人与智能系统院、应用数学和物理院、应用力学院、人文科学院、预科院。西伯利亚国立航空航天大学拥有空间研究及高技术学院和航天技术学院,设置了飞机制造系、航空发动机与能源装备系、飞行器管理系统系、航空导弹技术系、飞行器无线电技术系统系。

(三)欧洲著名航空航天院系

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在其工学院设置了航空系,主要负责飞机设计制造方面的研究与人才培养,包括航空动力学与航空结构学两个研究方向。航空动力学方向包含流体基础、航空飞行器设计、控制、生物医学、环境与工业关系等方面的研究。航空结构学方向包括计算力学、冲击与损伤、复合材料等方面的研究。

法国国家高等航天航空学院已经有90多年的历史,它位于欧洲航天业发展的中心地带,致力于培养顶尖的技术工程师,在研制协和式客机的工程师当中,有许多就是从法国高等航天航空学院毕业的。学院下设5个系和一个研究中心,分别是空气动力学、能源、推进系、结构与材料力学系、光电子与信号系、语言文化艺术系、航空宇航中心。

二、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

(一)学位与专业设置

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多数是本科四年,研究生二年,英国有本科3年,研究生1年。俄罗斯不同,如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预科1年、本科4年、硕士2年、博士3年。在学位设置上,各个院校有所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工学学士、航空航天工程学士、航空工学学士、航空航天工学学士、航空工程理科硕士、航空航天工程学士、航空与宇航工程学士、航空学理科硕士、航空与航天学理科硕士、机械与航天工程理科硕士。

(二)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课程体系

麻省理工学院(MIT)航空与航天专业是美国同领域中最有名的专业,其人才培养理念和课程设置世界闻名。MIT航空与航天系设有两个本科专业方向:航空与航天科学工程专业和航空与航天信息科学工程专业,两个方向的课程设置都建立在航空航天基础(核心)课程上,下面分别以A和B代指这两个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全校统一要求课程和系课程构成。全校统一要求课程包括基础科学课程(6门)、人文、艺术、社会科学课程(8门)、科学与技术限选课程(2门)、实验课程(1门);系课程包括系核心必修课程、专业课程、试验与进展课程,其中系核心必修课程包括一体化工程I、II、III、IV,计算机和工程问题求解引论,自动控制原理、动力学、随机系统分析、微分方程;专业课程中专业A包括空气动力学、结构力学、推进系统引论、航天工程中的计算方法,专业B包括航天系统的评估与控制、数字系统实验室介绍、实时系统与软件、交互系统工程、人为因素工程、自主决策原理;试验与进展课程包括飞行器工程、空间系统工程、试验项目I、试验项目II、飞行器进展、空间系统进展I、空间系统进展II。

(三)学时学分要求

1.学分组成。课程学分组成考虑教学环节,如MIT飞行动力学课程,总学分12分,构成包括课堂3分、实验1分、预习和复习8分。另外还有无学分课程,课程必修但无学分,如普林斯顿没有学分制、强调上课门数,斯坦福大学基础课程要求5门航空航天基础课程,专业课程4选3。英国大学一般不设立学分制,所有学生都按部就班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

2.学分要求。美国大部分学校有明确的毕业学分数要求。如MIT航空航天工程系根据培养计划设课程学分,又分成4类,分别是核心课(core)108、专业领域课(professio-

nal area)48、实验和综合应用(experiment and Capstone)30、非限制性选修课(unrestrictived elective)48,总学分大于234学分。但是在学分数量并不统一,差异很悬殊,如密歇根128学分、MIT大于234学分、宾州州立132学分。航空航天专业必修课比例很高,有的高达90%以上,如斯坦福、佐治亚理工、普渡。另外还有只要求课程而不要求学分的,如普林斯顿毕业要求共36门课。

3.学时要求。有些大学要求学时达到一定数量,如悉尼大学本科至少192学时,研究生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至少144学时。斯坦福大学研究生基础课程设置门数要求,其他按学时要求,数学(6个学时)、技术选修(12学时)、人文社科类选修(45学时)。

三、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专业培养特色

归纳起来,国外著名航空航天院系在专业培养上具有如下特色。一是国外著名大学航空航天专业设置宽、窄各有特色。美英等专业设置以宽口径、大类培养为主,基本不针对特定航空航天器划分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只是体现在个别课程的选择上。俄罗斯、乌克兰等的专业划分细而精,如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几乎整个大学的院系专业就代表了航空航天器的各个不同部分,专业面向具体而明确。二是国外著名大学航空航天专业课程体系具有少而精且多样化特色。美英等课程每学期课程数量相对较少,但课业工作量不少。学生毕业所需学时学分也不少。美英等航空航天专业的课程必修多、选修少,完全学分制的作用并不明显,反映了航空航天专业的特殊性。课程学习课内外并重,还有较多实践环节、交流讨论、项目设计等。课程的环节丰富多样(如剑桥)。教授授课。三是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结合。在通识教育上,在课程设置中有重视科技写作、科研道德规范、表达与交流、团队协作、人文素质培养和工程师就业指导。在专业教育上,强化多样化实践环节、注重专题课程和生产实习。四是注重综合素质和个性化培养。例如南安普敦大学设置有工程管理与相关法律的必修与选修课程,让学生学习在工程实践中如何领导团队、进行项目管理与风险评估、做出决策以及熟悉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还会从工业部门请来客座教师来协助授课,并安排有相应的实践环节。针对个性化培养需求,在课程设置上具有较大的选择基数。

四、总结

航空航天类本科人才是高层次航空航天类人才的基础,是航空航天类研究生人才的后备军。论文主要对国际一流大学航空航天类专业学位与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学时学分要求点等方面进行了梳理,总结了人才培养特色,为国内航空航天类专业建设和教学教改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田正雨,李桦.麻省理工学院航空航天类本科生课程体系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0(1).

[2]MIT航空航天系战略计划[Z].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教所译.1991.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跨学科多元模式

[作者简介]包姝妹(1978-),女,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航空法学及思想政治教育;王凤珍(1964-),女,吉林洮南人,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天津300300)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1-0088-02

一、民航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必要性

在民航领域,目前我国专门的航空类院校中只有中国民航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置了专门的法学院。但这几家民航类院校的法学通常没有将学校的民航专业与法学相结合,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满足民航领域中对于专业方面法律知识运用的需求,不能很好的解决民航资本运营、民航市场与调控监管等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面对这样的困境,民航院校的法学专业更应该利用自身的行业院校优势和特色,进行跨学科多元化的法学教学改革,以培养适应民航实务的多元化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民航特色与法学结合的跨学科多元化教育改革

民航类院校法学教育的跨学科多元化模式改革就是将法学与其他学科,如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航空工程学、航空自动化等学科专业进行交叉融合,实现跨学科的联合授课。通过多个学科专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借助院际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和合作培养体系,民航类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初步掌握具有民航系统性知识以及法学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知识视野和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实现民航领域中的法律功效。

(一)跨学科多元化教学模式

目前各国在进行跨学科多元化教育改革上经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主辅修复合型模式”,简称主辅修模式。即学生以一个学科专业为主修学科,以另一个学科专业作为辅修学科。主修和辅修的专业课程经考核合格,达到国家、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即可在毕业时获主修学科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与辅修学科专业证书,或者获主辅修毕业文凭与主修学科专业的学位证。学生成为掌握两个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主辅修复合型跨学科人才。

2.学际型模式。“学际”就是学科之间相互渗透、融合、联系的边际,主要通过学校的选课制度进行。学院之间设置合理的课程选项,允许不同学院的学生进行跨学科之间的学习。除此之外还有双主修制模式和第二学士学位制度模式。基于民航类院校的现实情况,可采纳主辅修模式或学际型模式。如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交通管理学院推行的学际型“四加一”课程,允许法学院的学生通过选拔考试进入空中交通管理学院学习相关民航交通运输课程,将空中交通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纠纷问题与法学理论知识融合。

(二)制定符合多元化教学改革要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

为了配合民航类院校法学教育跨学科多元化教学需求,各院校还应当立足自身特点,制定具有民航特色的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

1.培养目标。立足民航服务界,结合民航院校特色和优势,注重强化航空法和民航法律实务基本技能训练的学习,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知民航运输业务知识的复合型学生。

2.教学理念。民航类院校以工程专业为主,以中国民航大学为例,设有航空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航空自动化学院等。在这样的学校开设法学院,要发挥资源优势,把握特色发展法学教育就应开展CDIO理念下的法学教育。CDIO代表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和运作(Operate),是以产品研发到产品运行的生命周期为载体,让学生以主动的、实践的、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方式学习工程。

CDIO理念下民航类院校法学专业的跨学科多元化改革主要包含下列四个方面:(1)C——构思。即将工程理念下的民航院校法学教学进行全盘构思,搭建内容结构。(2)D——设计。即根据各民航院校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精心设计法学教学改革,实行项目化实践教学。(3)I——实现。即将法学专业教育与民航特色教育涉及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要求融为一体,按照多元化跨学科教学理论实践一体化要求贯穿在教学行为中。(4)O——运作。即通过具体实践操作将上述构思和设计转变为学生个人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使项目化教学的效果变成学生以后工作就业中受益的知识或能力。

具体而言:(1)从学校角度,就是将学生的学习、就业,教师的培训以及学校的发展整合起来。(2)从管理者的角度,要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实习场所、为教师提供适合的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并为教师提供适当的民航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从而寻求符合学校发展的特色法学教育。(3)从教师角度而言,就是在教学和科研方面体现工程教育的方式方法,与民航业界的专家人员进行法律科研和教学项目的合作,并将其运用到教学中进行研究开发。(4)从学生角度而言,CDIO法学教育理念下的学生必须具备民航与法律的基础知识、个人分析解决案例的专业知识与推理能力、团队合作与人际沟通表达能力以及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四个层面。

3.课程设置。依据民航院校的不同特色和优势开设不同方向的课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优势不同,发展方向各异,因此课程应依据各校的特色和发展目标来设置。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第一,基础理论课程。16门法学基础课: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二,专业特色课程。各院校应根据本校特色培养适合市场需要的法学人才。如中国民航大学民航学科齐全,包括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安全航空电子等,所以法学专业可以重点将涉及航空公司法、航空运输法、航空保安法航空电子服务平台的法律以及民航行政课程作为其重点内容;而北航和南航是以我国航空航天、宇航、信息化等高端科技专业为其主要特色,故在法学教学方面可结合相关的国际法、知识产权法,以外层空间法、国际航空法、航空航天知识产权法为特色课程。

第三,实践技能课程。主要包括民航案例演析和民航法律实务两大类。民航法律实务主要包括模拟法庭、法院实习及选派学生到民航实务部门实习,其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实训平台,帮助将学生所学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实践。

4.教学方式。改变传统的单一法律理论课堂教学方法,实施以理论教学为基础,辅以案例教学、实地教学、课堂讨论等多元教学方法。在现代化多功能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仿真模拟实验室进行授课,穿插案例,由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设计制造、仿真、模拟案例研究。学生通过分组讨论、辩论、演示、提问、学习后反馈能够在现场充分领会航空法的内容。除此之外,考虑到民航特色,需要聘请民航业界的专业人士,如民航法律师、民航法务部门和各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兼职授课、举办讲座,结合各自的实践经验和研究优势选择自己熟悉的部分与学生进行讨论。

5.构建法学跨学科多元化教育模式的考核与绩效评价机制。教学考核改革传统的闭卷考试方法,对于实行跨学科法学教育的学生,应结合所跨学科专业的特点、难易程度等方面灵活处理。因为不同专业学生,理解法学知识内容的能力和角度不同,一律采取统一的方式考核太过单一,应采用不同的方法衡量学生的专业知识。具体考核标准如表所示。

法学跨学科多元化改革是将管理学、经济学、民航工程、计算机科学、电子信息等学科知识引入商法学、经济法学、工程法学、刑法学以及其他部门法学的教学当中,从整体上构建法学教育的立体多元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相对比较复杂,需要教师、学生和院校的整体配合,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因此它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制度以及对应的绩效考核方法,既便于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也便于对教师的资格能力进行考核,同时也是对学校改革措施的一个评价。

三、总结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将空管、航空工程、航空自动化等多个航空专业学科与法学融会贯通,形成以航空法为中心,涵盖民航安全法律、民航电子服务法律等鲜明民航特色的法律学科。这样民航类院校不仅可以培养兼具法律与民航专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法学学生,提高其在社会中的创造性、适应性以及自身的就业能力与竞争能力,同时也可以构建行业院校独具特色的办学方针,落实“文理交叉、学科融合”的人才培养目标,提高民航系统从业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

[参考文献]

[1]郑群.关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与构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2]郑世保.工科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定位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3]王永全,金惠芳,刘琴.关于“计算机”与“法律”复合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和培养途径的探讨[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06(1).

[4]黄锡生,陈德敏,曾,等.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教学改革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

[5]冯秋燕.文理交叉背景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12).

[6]陈莉.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J].中国农业教育,2007(1).

[7]饶艾,李永泉.利用工科优势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21世纪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索[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1(12).

[8]史卫民.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J].教育探索,2008(2).

[9]陈文琼.论高校法学教育的跨学科多元模式[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4).

[10]李善寿.CDIO工程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中的实施方法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0).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3篇

 

1 空乘技能培训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航空业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都选择乘坐飞机。也因此对空乘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越来越高。空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空乘技能培训的机构有所增加,培训质量也受到更多人的关注。结合实际情况不难发现目前我国空乘技能培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培训机构资源不足

 

当前承办空乘人员培训的主要有航空公司培训部门和民航院校培训部门两种机构。航空公司的硬件资源比较好,但软件资源不足。目前一些大型航空公司对培训工作比较重视,在硬件投入方面比较大,但是在空乘教员的投入方面比较大。航空公司的培训教员仍然需要执行飞行任务,本身肩负着繁重的本职工作,难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培训工作中去。民航院校培训机构的软件资源相对丰富。民航院校专门从事教育工作,在教育方面经验丰富,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不过民航院校培训机构在培训管理上缺乏一套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培训管理机制,对市场需求反应不够敏感。

 

2、招聘空乘人员重点不够合理

 

从各航空公司的招聘的条件可以看出航空公司招聘乘务员的要求相对较低,只要外貌条件优越,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等方面的考核容易被忽略。空乘人员的服务精神和心理素质是让乘客对航空公司服务满意的关键因素所在,这两点恰恰在招聘的过程中被忽视。

 

3、空乘人员受到的培训内容不完整

 

大多数空乘技能培训学校的教学系统不是十分完善,学生所受到的教育内容中,理论知识远多于实践。空乘人员在成为航空公司的正式员工之前的实习时间较短,很难学到完整、系统的知识。所以只能在正式飞行之后从工作的过程中摸索方法,或者通过闲暇时间进行自我学习来增强服务的意识和技能。

 

4、技能培训的内容不足影响服务的质量

 

各种层此、各种规模的空乘院校中的空乘专业的设置,大都收费高、教学内容匮乏、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散漫,但这类学校的负责人大多与航空公司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学生顺利成为空乘人员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教学环节一直未被重视。因此,很多空乘人员收到的专业教育欠缺,严重影响了空乘服务质量。

 

2 空乘技能培训的质量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要想在竞争激励的航空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空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亲和友善的服务态度直接保障了航空公司的服务质量。对航空公司占领市场和赢得更多的回头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使空乘技能培训质量提高才是最有优势的选择。

 

1、提高空乘人员的自身素质

 

对于任何服务人员来讲,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最基本的要求。在为空乘人员进行培训的时候,首先要先培养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亲和力。因为,空乘人员所处的服务环境和服务对象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时候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因此在突发状况发生的时候,首先要有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和自我情绪的控制调节能力。自己做到镇定自若才能有机会进行下一步工作。再者要有良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要将所发生情况准确的传达给乘客并及时的安抚好乘客的情绪。团队之间相互协作的能力也是空乘服务人员应有的素质。只有提高空乘人员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的为乘客服务。

 

2、以培训标准为目标

 

约瑟夫·朱兰博士是世界著名的质量管理专家,他所倡导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始终被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各个企业所应用。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朱兰三部曲”中的第一步就是质量计划。提高空乘技能培训的质量首先要明确质量计划,即空乘人员所需达到的标准。一名合格的空中乘务人员应该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航空空中乘务服务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要有保障客舱安全、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从事客舱服务和民航地面服务。明确了空乘技能培训的质量要求和目标才能做好质量管理。

 

3、合理选择教学方式

 

学校教育主要是课堂教学,课时相对较短,所以要充分的利用课堂有效的教学时间来学习。不同的空乘技能培训学校所使用的教材都不统一,所以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老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设计不同的教学、作业和考察的内容。对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内容,要事先设计好教学活动方案,能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老师所传授的不应该只是理论知识,还要有实际操作的内容,进而指出学生的错误和原因,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4、进行案例交流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针对民航空乘服务的知识和技能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案例进行交流和探讨。案例分析的方法学以使学员更好的理解和记忆,使人印象深刻。有些理论知识既枯燥又难懂,让人难以集中精神。而利用身边熟悉的人和事或者在生活中遇到、听到、看到的事情来进行剖析,就能使学生即生动又准确的理解所学内容。

 

5、培训成果检验

 

考试是检验培训成果屡试不爽的办法。定期考试不仅能让老师了解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也能让学生及时的明白自己在某一方面的缺陷。还要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对成绩优异者进行奖励,对成绩不理想者要进行象征性的处罚。具体的奖惩方式可以统一标准也可以由学员自行决定。惩罚不是目的,但是可以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培训的质量。还可以通过自我总结来检验培训质量。

 

6、引导社会准确的认识空乘人员

 

新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航空公司或院校进行乘务员选美,促使很多人认为“长得漂亮”是成为空乘人员的首要条件。所以在对空乘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空乘职业不是仅靠一张脸就能完成工作的,空乘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不怕吃苦、敢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应该向社会更多的人告知,引导社会公众对空乘专业的全面认识。为人服务更要为人负责,在工作中也能被乘客所理解,以便于空乘人员服务的顺利进行。

 

7、其他管理学方法的应用

 

经典的管理学方法中有SWOT分析法和PDCA循环法则两种,这两种方法都广泛的应用于管理学中。空乘技能培训的过程中可以先通过SWOT分析法清晰的把握全局,分析自己在资源方面的优势与劣势,把握环境提供的机会。而每一项工作都是一个PDCA的循环过程,都需要计划、实施、检查结果然后改进,再进入下一个循环。空乘技能培训也同时也适合这种管理方法。可以根据空乘技能培训的质量的相关调查及分析,了解当前培训质量状况,确定质量目标。然后根据计划进行实施。检查培训质量的结果是否与目标相符,最后对结果进行处理。

 

3 总结

 

通过空乘技能培训让许多年轻人实现了飞翔的梦想,也为社会培养了更多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满足了日益庞大的市场需求。民航空乘人员的技能培训,不只是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更应该让学生树立自身的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的素质,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所以要想培养出合格的空乘服务人员,就要提高技能培训的质量管理。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4篇

空乘人员语言怎样才叫“有魅力”?在行业内与行业外对此的看法不尽相同。行业内要求空乘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普通话,不使用方言;能够清楚表达服务旨意,咬字发音不能含混不清;能够妥善并及时地处理突发问题,与乘客达到良好与有效的沟通;语言表述恰当,声音温柔且具备亲和力。这种语言的魅力成为有着靓丽外形的空乘人员的第二张脸,缓解了乘客在舟车劳顿中产生的烦躁感,也圆满了中国人传统观念里旅途中“一路平安”的思想。空乘人员语言魅力的塑造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也是受其内外因素影响和制约的。

空乘人员语言魅力塑造的内外因素分析

空乘人员语言的使用决定了其职业的规范性也直接影响了行业的收益,无论从职业的规范性还是行业的经济效益角度考虑,空乘人员的语言魅力塑造具备一定的必要性。

1.外在客观环境分析

随着民用航空在全球领域迎来产业的突破期和挑战期以及“十二五”规划政策对我国民用航空发展的促进,我国急需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空乘人员来填补市场上的空缺。空乘岗位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招聘,空乘专业也被众多大专院校以及职业技术类学校设置。其中课程的设置门类繁多,知识覆盖面广,体现了其行业综合性的要求。但众多课程无外乎围绕“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的学习与深化。

2.内在主观因素分析

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开始起步,经济快速发展造就了民航业的高端服务性质。蓬勃发展的航空业也将一代空姐形象定格为青春靓丽且具备高端服务技能的人才。时至今日这种印象仍然深入人心。因此形象是否优秀仍是主流空乘市场的选择标准。不过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之间的竞争,航空公司更开始着重将视角放在个人素质以及能力上,以求达到空乘人员“内外兼修”的标准,更好地面对来自市场的挑战。深入人心的观念以及行业内竞争所产生的需求都成为塑造空乘语言魅力的内在主观因素。

塑造空乘人员语言魅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将空乘人员的语言训练纳入常规课程之中即是对空乘人员的语言魅力塑造与提升过程。在此过程中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同时也要不断根据学生的课堂反馈适度调整,来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我们在这里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对其根源进行分析。

1.普通话发音不规范

(1)存在地方性口音。在普通话规范训练的课堂上,很多没有接受过正确发音发声训练的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地方口音明显。这种地方口音被俗称为“东北口音”,主要表现为平卷舌音混淆,发声位置靠前。在语言训练课堂上很多学生也存在说话“懒于张嘴”的问题,以为训练的过程与日常生活中的说话方式无异,认识不到训练咬字与发声训练对于规范普通话练习的重要性。

(2)存在不良发音习惯。造成学生普通话不规范的另一原因就是学生一直存在不良发音习惯。东北方言中很多地域都存在不良发音习惯,以声母“q”为例,读音为“qī”,按发音位置属于舌面音,也就是发声气流在舌面受阻所产生的音。然而部分同学发“qī”音前总是先发短暂的“ch”,对于无韵母音节如“七”“奇”等字不存在发音问题,而对带韵母音节如“千”“确”等字就很难改掉发音问题。另外对于同样的舌面音“x”,读音为“xī”,也有学生将之混淆读为“sī”。当传授其正确发音位置的方法之后,学生还是未能改变发音习惯,究其原因是由于学生长期的错误发音习惯导致,如没有长期的阶段性训练,很难根除错误的发音习惯。

(3)存在性别魅力语态缺失。男生集中出现的问题就是说话时口腔共鸣不明显,语言表达含混不清。这在工作中是服务表达不规范的体现。空中男性乘务人员本身需要传达的就是“安全”的精神,同时也是作为“保护”的符号存在普通人的头脑意识中。男空乘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表述不清楚,说话没有感染力,传递出的安全性也大打折扣。女生集中体现的问题表现为说话没有力度。很多女学生对于说话力度的理解都仅仅停留在声音大小上,就算声音故意放大仍使旁人感觉没有底气。声音的力度是要从丹田出发,这样声音听起来才自信踏实。女性空乘人员的语言并非需要强制使用播音方式,但一定要踏实有力,有温柔亲和的语气,这样才能展现女空乘人员的独特魅力。

2.文化素养缺乏

(1)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纵观众多设置航空专业的高校,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业类院校,另一类是职业类院校。专业类院校指面对航空航天领域培养专业性人才的指向性和专业性极强的专业院校,职业类院校则是以技能培训为主以适应市场需求的院校。专业类院校航空专业的招考成绩普遍高于高考平均成绩,以适应较强的专业性研究。而职业类院校航空专业的招考成绩则普遍低于高考平均成绩,以适应职业教育的普遍性。从分数角度上可以看出,职业类院校空乘专业学生的文化课知识水平较中等考生水平略低。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在面对标榜为高素质服务的空乘行业时,对于价值观、职业观、如何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看法都需要更多的领悟与理解。

(2)文学素养亟待提高。谈及空乘人员的形象,不免与气质挂钩。提升气质不是背熟几句服务用语和训练好的优雅站姿就能解决的。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没有强大的文学素养沉淀,是难以养成优雅的气质的。也有很多学生认为提高文学素养是语文学科的范畴,与语言类课程无关。通过文学鉴赏类课程的辅助教学,配合语言类规范性课程的学习,有助于空乘人员的语言魅力提升。

(3)社会科学知识需要丰富。空乘工作应该是集服务员、播音员、导游、安全员、厨师、民航形象代言人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特殊职业。这就需要空乘人员具备多种知识以及常识来应对未来工作中的挑战与突发问题。在授课过程中,很多学生都认为只要服务好顾客、没有念错广播词,做好这些工作就可以了。在更深入地了解空乘专业、了解行业内优秀人员的日常工作,了解到当下行业内的新闻资讯后,学生们更加了解到空乘服务的“服务”精神并非表面上“端茶递水、嘘寒问暖”,而是切实站在旅客角度替其“排忧解难”。

3.职业归属感难认同

(1)在心理上难以实现“自我意识”与“职业意识”的融合。很多学生对于空乘职业都停留在初级认知的阶段,认为职业的外在十分光鲜,职业的内容也很简单。所以在模拟实境训练的过程中,对于职业的浅显了解以及职业归属感的疏离全部显露出来。在训练中提及一些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例如:“有乘客嫌邻座的孩子哭闹,要求调换座位,你该怎么做?”一旦加大难度,把问题升级为“乘客拒绝等待,一定要马上换座位,并且与此同时你已征求几位乘客未果,此时你该怎么做?”学生们开始回避问题并认为问题升级的情况并不现实也没有可行性,更有人直接把问题抛给了乘务长。其实这种问题解决方案没有标准答案,它更考察了学生们的耐心以及处理问题的角度,而产生这些想法的原因即是学生们此时并未按空乘人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未将自己置身其中去考虑问题,在心理上没有实现自我与职业的融合。

(2)尽快实现“乘客心理”与“服务心理”转换。尽快实现“乘客心理”与“服务心理”转换,有助于学生在日常学习中职业代入感增强,更好地发掘自身的问题以及提高学习意识,最终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解决问题的方法

以上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不是一朝一夕产生的,应针对其产生的根源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制定科学的训练计划,以更好地达到语言训练的效果。

1.采用科学训练方法,坚持阶段性训练

对于发音以及发声的规范性训练课程,不能局限于教过即可的情况。很多学生对于新知识的学习在阶段性的理解和消化过程中尚需时间,继续下一目标内容的学习往往造成知识上的断裂,最终形成学期过半时,初期学过的知识完全被遗忘的结果。声音规范课程要遵循科学的发音方法,配套的训练同样也要遵循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应按照阶段性的声母-韵母-声调-语流音变的相关练习;配合周期性的知识复习,重新回顾声母-韵母-声调-语流音变的相关定义知识;不断强化学生按照发声部位,提高对科学发音的感受性;强化前后知识的联系性和整体性,最终形成知识的良好学习效果。

2.形成职业归属感,深化服务意识

职业归属感的形成,不是简单穿上制服或是强化礼仪服务训练就能达到的。要使学生从内心出发真正意识到自己作为高端服务人才的重要性与对工作的崇敬感。这种崇敬感也不仅仅只是在书本与课堂上练成的,它需要学生广泛地了解航空专业的各类知识;对于我国民航事业的起步、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与背景有所了解;能够知晓行业内的精英人才以及他们的优秀案例与事迹;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定位以及职场规划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与想法。

3.增强自身素质,提升职业修养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5篇

航空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同。首先,航空法学以一般法律原则之外的航空特殊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并不研究一般的民事、商事、行政或刑事法原则。这使得航空法学首先是一门法律之中的特殊学科。作为特殊学科的航空法具有逻辑自洽的特性,无需借助其他学科来完善其特殊性。超越特殊性的规则属于一般法律原则与制度,不属于航空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其次,从航空法学的历史发展来看,航空法学虽然包含多个部门法学的知识基础,但这些知识基础是以追溯的方式而非自然积淀的方式呈现出来,因而其认识论基础是航空法的特殊性,而不是一般部门法的原则性。航空法学是以航空法特色为核心支撑的,没有航空法特色,就不能称其为航空法学。而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则以航空法学为核心培养内容,并根据其培养内容需要而设置培养计划,因而航空法学特色专业是应航空法学及上述航空法特色而设立的法学专业,三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具有以下几个最重要的特色:一是培养目标与普通法学培养目标不同。航空法学特色专业以培养理解和掌握不同于一般部门法的特殊航空法制度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而不是培养理解和掌握一般部门法基本制度的法律人才为目标。二是培养内容以航空法特殊制度为核心,辐射普通法学知识,而不是以普通法学基本制度为基础,简单叠加航空法课程。三是所设置的课群是以将航空知识与航空需求作为其前提的跨学科课群为主的完整课程体系。当然,航空法学特色专业还有其他一些特征,但至少应当满足上述三个特征,否则不能称其为航空法学特色专业。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应当在对航空法的特色、航空法学特色的准确认识基础上进行。然而,就目前试图建设航空法学特色专业的大学来看,尚未有基于上述清晰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下文以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的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例,来分析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存在的基本问题及合理的建设路径。二、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着力航空法学特色专业的院校虽有四五所,但以中国民航大学最为突出。故此,以该校的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为蓝本研究其得失,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实证素材。早期的中国民航大学并没有法学专业,但为了满足让民航人才懂一些航空法律知识的目的,开设了简单的航空法课程。之后,学校认识到航空产业对于航空法人才的需要,结合学校作为民航专业院校的角色定位,决定设立法学院,并在此后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等工作中,逐步认识到民航大学的法学院应当是以航空法为特色的法学院,而非以普通法学为教育目标的法学院。这一点为包括学校教师及各层次评估专家所认同。“我国正处于由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发展的过程中,民航产业的做大做强,对民航人才需求不断加强,而能够服务民航的航空法学实务人才更是促进民航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2]因此,着力培养航空法特色人才成为该校法学院的基本目标。然而,由于对航空法专业特色认识不清,专业建设并未取得预期成果,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第一,朴素的1+1 培养模式不符合航空法学的特色。为突显民航法特色,民航大学法学院对本科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采取了普通法学课程加航空法模块课程的课程体系。“法学本科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除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普通法学专业课程外,还专门开设了航空法学、航空保险法、航空运输法、航空犯罪与预防、民航法律实务等航空法模块课程”,[3]并将此作为其特色培养模式的核心来理解。然而,此种培养模式并不符合航空法学的特色,不能满足航空法特色人才培养的需求。在一般的部门法教育基础上进行航空法教育的1+1 模式的设置前提是:航空法学是需要在普通法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模块教育。然而,毫无疑问的是,航空法学仅仅涉及不同于一般的部门法的特殊规则对航空活动的规制,其特殊规则之外的普通的部门法知识仅仅在航空法未有规定时才作为补充对航空活动予以规制。从法律发展历史来看,除航空法外,各个部门法的历史均具有较长的发展历程,但在发展过程中,航空法并未被列入法律发展的“计划”之中,因此才有了在今天绝对不可能出现的“有土地者拥有上至天寰下至地心的权利”的法谚。换言之,航空法的出现是出乎传统法律意料之外的,传统法律并未为航空法准备足够的养料。航空法唯一的养料来自于另一个同样充满特殊制度的法律部门:海商法。因此,航空法拥有自洽的逻辑体系,无需去向一般部门法寻求知识基础,但却可以通过自身的逻辑推演与一般部门法建立特殊法与一般法之间的适用逻辑。换言之,今天的一般部门法知识之所以可以构成航空法的知识补充,是因为航空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活动,仍植根于人们的普通生活之中,因而需要在特殊制度之外关照普适性规则的作用。因此,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并非是普通法学课程加航空法模块课程的简单叠加,此种模式忽略了航空法本身的特色与发展历史,与航空法特色教育所需的基本模式不符。第二,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不符。目前,在民航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设置中,承担航空法学特色教育任务的课程主要是以下几门:《航空法学》《航空保险法》《航空运输法》《航空犯罪与预防》与《民航法律实务》。这些课程是在普通法学课程为核心的基础上叠加设置的,并不符合航空法学特色专业的培养目标。航空法学特色专业以培养理解和掌握航空法特殊制度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这就要求:首先,课程设置应以航空法学为核心,而不是以普通法学课程为核心。否则,培养的人才只能是普通法学人才,绝不能说因为多学习了几门重复性很高的航空法课程就是航空法特色人才。其次,课程设置应当构成完整的航空法学科体系。在目前民航大学所设置的五门课程中,《航空法学》是对航空法各个方面均有所涉及的简介性课程,而其他四门课程中,只有《航空保险法》《航空运输法》《航空犯罪与预防》构成航空法学体系的一部分,而其他应当具备的课程,如《通用航空法》《宪法与航空》《航空侵权法》《航空行政法》《航空合同法》《航空产业与劳动法》《航空物权法》《航空融资法》《航空企业法》《国际航空法》及《航空国际私法》等航空法学体系应有的大量课程却未能设置。很难想象在课程内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所培养的法律人才是航空法特色人才。第三,课程设置应当满足航空法实践的需求。“法律实践的需求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内容,而法学教育的展开又将影响法学的学科建设”。[4]目前,航空实践中最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集中在通用航空、航空融资、航空劳资关系、航空安全运行法规与标准、空域制度、承运人、机场与旅客纠纷以及涉外航空法律服务等方面,然而民航大学所开设的航空法课程远远未能涵盖这些重要领域。不能培养解决航空现实法律问题的人才,就不能称之为有特色的专业。

第三,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过于僵化。民航大学的教学计划一般四年一次小的修改,大的修改则需要由学校确定修改幅度、条件和时机。同时,法学院教师设置课程自由度较小,课程设置完全由教务处决定。而教务处组织的专家在确定是否设置选修课方面缺乏法学专家,导致新申请的航空法课程往往被砍掉。笔者就曾申请过《航空货物运输法》课程,但最终无疾而终。之所以开设该课程,是因为目前所有航空法课程都主要讲授旅客运输规则,并不讲授货物运输法律。而事实上,我国几乎所有开设航空法学的大学均将注意力集中在旅客运输法中,航空货物运输法都一笔带过。而航空货物运输随着电商的兴起正在勃发生机,故此,忽略航空货物运输法既是对实践的冷漠,也是对航空法学体系完整性的无视。教学计划的僵化与课程设置程序的不合理,导致航空法学的特色课程无法通过教师的学术兴趣与社会实践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难以培养符合实践需求的航空法特色人才。第四,法学教师缺乏航空法或者其他运输法律背景知识,影响对航空法学的准确理解。毫无疑问,对于普通法学专业毕业的法律人而言,航空法学与海商法学就是两个新的专业,他们利用以往所学的普通法学知识完全不能理解航空法学与海商法学知识,而需要重新学习,这是由航空法学与海商法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然而,民航大学法学院的多数教师没有运输法律的知识背景,对航空法的理解多从民法等学科的知识视角出发,往往产生偏差。在此种境况下,如果不对教师进行专门的航空法知识系统培养,进行航空法特色人才培养就是一句空话。三、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的可能路径如何革除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弊端,无疑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重点。航空法及航空法学的特色使得其不同于一般的部门法及其学科。因此,针对航空法特色的法学教育就必须以对航空法特色的充分把握为基础,以现有问题的解决为导向,设立以专业建设目标、课群设置、教育模式与师资培养方案为主要内容的培养体系。第一,在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内涵的基础上确定新的专业建设目标。根据前述对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内涵的描述,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建设应当确立这样的建设目标:设置具备航空法学学科完整体系的课群体系,将1+1 教育模式转向航空法学向普通法学辐射的发散模式,培养能够解决航空活动中的现实法律问题并掌握通识性知识与航空法学知识的学生,拥有一批航空法专家型教师。上述专业建设目标抛弃了一些虚无宏大的目标,选择了距离我们最近又最迫切需要实现的目标。这些目标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第二,以航空法学体系为核心设置课程,顺应航空法学特色专业的内涵与特征,航空法学特色专业课程应当以完整的航空法学体系为核心进行设置。笔者以为,应当将普通法学的16 门主干课程融入航空法特色课程之中,亦即将航空法特殊制度与相应的普通法学课程相融合设立课程。首先,《法理学》《中国法制史》《航空法学》与《宪法与航空》应当作为航空法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将《法律英语》课程改为《航空法律英语》,亦列入专业基础课模块。开设《地理与大气物理概论》《世界通史》《中国通史》《中国法制史》作为通识课程。之所以开设通识课程,目的在于为航空法特色课程的学习与实践打好基础,如地理知识对于航空知识的理解不可或缺,而历史知识对于法律而言更是理解法律文化与制度背景的必需储备。而以《民航概论》《航空运输》《航空史》作为专业背景课。上述课程亦列入专业基础必修课模块。此外,结合普通法学主干课,开设《航空刑法与刑事诉讼》《航空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航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航空知识产权法》《航空产业与劳动法》《国际航空法》及《航空国际私法》《国际航空合作与竞争法》《航空侵权法》《航空合同法》《航空物权法》等课程,作为航空法学特色专业必修课。《航空安保法》《航空保险法》《通用航空法》《航空融资法》《航空企业法》《航空环境法》等作为专业限选课。而《商法》《经济法》《法律职业与伦理》《法律谈判》等相关课程则作为专业拓展课,列入任选课模块。上述课程包含了法学主干课,却是以航空法学的特殊知识与相关课程充分融合的方式展开。至于实践课程的开设,下文另有述及。第三,理论教学以“特殊到一般再到特殊”的归纳与演绎逻辑为宏观模式,实践教学从“旁观者模式”向“自体验模式”转向。对于前述课程的教授,不是航空法学知识与法学主干课程知识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讲授航空法知识,扩及法学一般知识,形成“特殊向一般”的归纳逻辑。此种讲述方式符合法律演进的过程:众多个别事实的重复导致规则的形成。比如《航空合同法》在讲旅客运输合同时,会讲述旅客运输合同与一般合同订立的基本差别,进而阐明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及其在旅客运输合同中的认定,避免了合同法知识太散、无法聚焦于航空运输合同制度的问题。在1+1 模式下,学生在学习了《合同法》之后,并不能自然地推演出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模式,因为电子订票系统与传统合同订立过程存在较大差异。同时,航空法学的很多特殊制度是一般的部门法规则所不能演绎出来的。因此,新的课程设置同时关照了知识递增的两种读书逻辑并体现了航空法学的专业特色。

第四,法学教育一直表现为一种“旁观者模式”,即“学生读书本上的法律规则,评价和分析他人的行为法律效果。因此,即便是我们采用所谓案例分析的模式,也无法摆脱隔靴搔痒的无奈,学生始终无法体验行为与法律结合的规则效果。多年来,无论我们如何改革,似乎‘旁观者模式’一直是个让人沮丧而无法摆脱的范式”。[5“] 在法学理论研习时,将自身经历或处理过的案件进行法律模拟评价,以判断自身当初行为的正当性,从而提高法学素养,这种法学教育模式以自身体验与法律再评价模拟为核心,可以称之为自体验法学教育模式(以下简称‘自体验模式’)”。[5“] 自体验模式”将案件旁听、案件模拟剧(非简单的模拟法庭,而是包含案件整个发生过程的回放式重演与审判模拟相结合的剧场化过程)、诊所式法律教育、企业等航空实务部门的实践等作为重要的课程形式列入教学计划之中。“诊所式法律教育是教育革新的资源之一,潜在的(至少)也是反对传统法学院课堂威权主义和内容贫乏的方式之一”。[6]民航大学也曾开设诊所式教育,但仅仅只是一个形式,基本的教育工作并未展开就已黯然退场。这不是因为该种教育模式不好,而是未被列入教学计划,缺乏制度保障,今后的特色专业建设应当注意吸取以往的教训。借鉴美国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与我们的实际,该教育方式应当在二年级第二学期至四年级第一学期结束,以课程方式跨两个学年与至少一个暑假为期开设。同时,将目前的毕业实习改为航空法律社会调查。上述“自体验模式”的建构避免了“旁观者模式”的弊端,以回应霍姆斯“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的经典论断。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6篇

[关键词]空中管制 管制员 能力

中图分类号:V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3-0267-01

前言: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服务是航空器运行的安全保障,管制员的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航空

器的运行安全。因为空中交通管制中管制员产生的失误,往往会导致航空器空中危险的接近,

严重的甚至会酿成空难。管制员是空中交通管制系统中最灵活、最具适应性和最有价值的部分,而其表现也最易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多年来事故的调查结果表明,3/4的事故是由于管制员的失误造成的。因此,在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固有可靠性一定的前提下,提高管制员的可靠性,是防止航空事故的发生和保证飞行过程的安全最有效途径。本文将针对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中管制员的能力需求进行研究。

一、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介绍

空中交通管制员是指管制员执照持有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经历、资格,并从事特定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人员。管制员一般分为三种: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和区调管制。

塔台管制室是负责对所属塔台管辖范围内航空器的开车、滑行、起飞、着陆和与其有关的机动飞行的管制工作。没有机场自动情报服务的塔台管制室,还应当提供航空器起飞、着陆条件等情报。进近管制是一个或几个机场进离场管制工作。区域管制室负责向本管制区域内受管制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受理本管制区内执行通用航空任务的航空器以及在非民用机场起降而由民航保障的航空器的飞行申请,负责管制并向有关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1]我国目前民航空管人员的招收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从高校的相关院校招收空管专业的学生;二是招收应届毕业生,再由单位送到相关院校统一参加为期一年的空管专业严格的培训,称为4+1或3+1模式。挑选合适的管制人进入管制队伍不仅要求学历、技术还应该有强烈的责任心。

二、管制员在管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工作压力大

管制员在工作中面临比较大的工作压力。 随着空中运输迅速发展,空管组织结构也发生变化,管制员并不是单独的个体,而是需要团队协作、共同进行交通管制活动。再加上现展中很多人由于各个方面的事情有一些心理想法,这些出现在管制员身上对于管制工作都有一定的影响

2、管制人员的违章操作

违规操作顾名思义,是指管制人员违反规章、程序或者标准的工作行为。 违章操作包括情景违章与惯性违章。[2]情景违章极为直接,常发生在员工疲劳上岗、岗位执行力不足等情况,一般违章后容易出现不良后果。 惯性违章具有影响性、实用性、方便性。 这种违章方式往往受到管制单位缺乏安全文化造成的。出现违章操作的主要原因是,管制人员自身缺乏充足的安全意识,缺乏安全学习意识,没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致使出现管制人员思想麻痹现象。

3 、管制人员的指挥失误

指挥失误源于管制员的意识缺乏,而且前往往不易察觉后果,造成的影响也很大。管制人员需要根据飞机飞行动态信息,合理的进行管制工作,一旦失误出现,则可能至少造成两架飞机在空间涉险的情况出现。管制人员的“忘、漏”等无意识行为造成的管制差错占据了总差错的绝大多数。[3]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管制人员的注意力不集中,在工作较为空闲时产生懒惰心理,抗压能力较差等

三、管制员应该具备的主要能力

1、快速反应和鉴别能力

管制工作的对象是高速飞行的航空器,快速反应是空中交通管制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工中面对雷达屏幕上密密麻麻的飞机标牌,听着耳机里各航空器不间断的位置报告,管制员的

思维也得象高速运行的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一样,快速鉴别出是哪一架航空器在通话,头脑中

快速反应出该航空器的目前位置以及它的高度、速度、飞行方向等一系列相关信息,并及时

向航空器相应的管制指令。对数字的快速反应和鉴别是对管制员的根本要求。[4]

2、立体空间想象力和判断能力

空中交通管制对各航空器实施的是三维间隔调配,即:侧向间隔、纵向间隔和垂直间隔。飞行员按管制员的指令,以不同的速度不间断地从事着平飞、上升下降或左右转弯的三维运动,管制员应当把通过飞行员报告或雷达反映出的空中交通情况转换为立体的心理图像,并将其直观地反映在脑海里。在管制工作中,特别是在遇到多架航空器活动时,不但要根据各航空器的速度、方位判定相同高度航空器之间是否存在潜在的冲突,还要根据各航空器的高度以及上升或下降趋势,迅速准确地判明不同高度航空器间是否存在潜在冲突,并适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预测能力、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

预测和决策是管制工作中经常需要进行的思维活动。一名合格的管制员要能够根据当前的飞行情况预测出在未来时段内大致的空中交通运行情况。在工作中不但要有预案,而且预案要足够充分。预测航空器在地面滑行进入跑道起飞的时间是否充足,起飞的航空器和进港的航空器是否存在飞行冲突。空中的情况总是千变万化的,有时候原有的管制预案会被突如其来的特殊情况打乱。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可以使管制工作中一些事情变被动为主动。因此,平时应多模拟进行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管制练习,学习、总结和积累更多好的经验和方法,来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

结语

空中交通管制安全风险反应了空管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隐藏的潜在危险,将空管安全风险控制合理范围内,利于降低事故的发生。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提前处理飞行中冲突,确保航班飞行过程的安全。 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人为风险防范对策,运用正确的方法对航空管制进行指挥,降低人为因素的不良影响,提高空管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史常云.空中交通管制员职业倦怠与人因失误的关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2.

[2] 韩靖刚.空中交通管制员的工作压力管理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7篇

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的核心理念就是: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反思公司的行为,选择更具有竞争力的竞争武器(战略定位),创造企业竞争优势,使企业获取长久的竞争力,从而真正意义上达到提高利润降低成本的效果。现代成本理念不追求成本最低,而是追求成本避免,它认为不是花最少的钱就能实现成本的最佳控制目的。举例来说,人人都知道最好的律师是最贵的,也就是聘请最好律师的成本最大,但是实际上次等的律师更贵,原因就是败诉的概率要高很多。那么这个例子也很好的说明了什么是战略:如果说选择次等的律师是管理,那么选择最好的律师就是战略。战略考虑的更多是做正确的事,管理仅考虑正确地做事。传统意义上的成本控制就是管理,而现代意义上的成本控制是战略。考虑聘请最好的律师的钱该不该花,是战略;而仅考虑聘请最好的律师会比次等律师昂贵,是管理。企业首先要在选择正确的战略上做出努力,然后再去在管理上做出努力。传统的成本管理重在治病,现代成本管理重在防病。传统成本管理多是对有形的、下位的成本进行事后控制,现代成本管理则多是对无形的、上位的企业软实力进行事前预测和计算,它在源头设计的成功的战略总是能最高效地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的思路

那么,如何选择正确的战略以获取真正的低成本呢?以下是几点思路:一是成本领先战略。成本领先不是说成本最低,而是说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二是差异化战略。简单地说,差异化战略就是使你的产品或者服务与众不同,形成一些在全产业范围内的独特性的东西,而这种差异往往被顾客察觉并且非常青睐。比如说:苹果公司和诺基亚的竞争,苹果公司就用差异化打败了诺基亚。对于手机软件功能的需求,不同的客户是不同的,然而诺基亚在满足顾客需求上表现强势,即把所有的手机功能设计出来,一股脑体现在手机屏幕上,强制消费者去接受,不管你哪个用的着哪个用不着,手机上全有;而苹果则只是设置了一个苹果市场(applemarket),在这个市场里,由消费者自由选择需要的软件,这样顾客就能根据需要选择。这就是两个公司在设计上的差异化,同样是手机软件,苹果在设计细节上的差异化战略定位使苹果更好地适应了客户的心理,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从而赢得了市场。

3企业战略成本管理的案例分析

对航空服务专业的总结范文第8篇

关键词:高校 物流 实践能力 实践教学

随着物流业在我国的蓬勃兴起,物流教育自2002 年以来迅速升温,目前我国能够提供物流教育的高等院校有200 多所,在校接受物流教育的学生达50万多人。物流专业是一门实践性与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中应该特别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如何深化物流实践教学改革、提高物流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效果是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笔者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资助下,于2011年4-6月对河南省20所开设物流专业的高校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对调查结果总结分析如下。

一、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基本状况及实践能力

(一)物流教师的专业构成

河南省高校的物流教师大多由相关经济管理类专业、机械专业转行而来,毕业于物流专业的教师所占比例很小(见表1)。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物流管理教研室为例,目前该教研室共有8名专任教师,其中1人毕业于物资管理专业,3人毕业于管理科学与工程,2人毕业于经济学专业,1人毕业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1人毕业于机械专业,没有一人毕业于物流管理专业或物流工程专业。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高校招聘教师一般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而物流专业在我国是一个相对新兴的专业,每年毕业的博士和硕士很少,因此很多高校只能退而求其次,招聘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担任物流教师。

表1 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专业构成

资料来源:作者调查数据。

(二)物流教师的学历及职称结构

河南省高校的物流教师大部分为硕士学历,博士学历及本科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相对较小(见表2)。例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物流管理教研室8名专任教师中,1人具有博士学历,4人具有硕士学历,3人为本科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主要集中在中青年教师当中,中老年教师大多为本科学历。

表2 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学历结构

资料来源:作者调查数据。

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职称结构基本均衡,副高职称教师和中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较高(见表3)。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物流管理教研室为例,目前8名专任教师中,1人具有教授职称,4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称,2人为讲师职称,1人为助教职称。中、高级职称教师所比例大,反映出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整体教学、科研能力较高。

表3 河南省高校物流教师的职称结构

资料来源:作者调查数据。

(三)物流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从调查情况看,河南省各高校物流教师基本不具备实践教学所要求的实践技能或能力较差,多家院校呼吁要切实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一是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很少,真正来自于物流行业或岗位的教师更是凤毛麟角。从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调入的教师占物流教师总数的比例不到5%,曾经有过在企业兼职或挂职经历的教师占物流教师总数的比例不到10%,而且兼职或挂职的大部分不是物流岗位。二是持有物流执业证书的教师很少,具有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理论和实际经验的教师非常缺乏。目前河南省高校的物流教师大都是学校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基本属于纯理论派,几乎没有物流实践经验。只有极少数教师持有物流师或高级物流师证书,经历过物流工程实践和技术应用锻炼。因此,河南省各高校急需一支职称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物流教师队伍,以结合企业实际需要进行物流实践教学。

二、河南省高校物流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设施设备不健全,利用率低下

笔者调查发现,虽然各高校都很重视物流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设施设备方面也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但是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的问题是,大部分高校的物流实验室仍处于建设阶段,设施设备不完善,加之难以承受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经常性费用以及缺乏专职实验教师等原因,致使物流实验室及其设备在大部分时间成为摆设,教学利用率很低,难以满足学生掌握物流新技术、新装备的需要。例如,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是我省最早开设物流专业的高校,近年来省部共建项目在物流实验室软、硬件建设方面投入了500多万元,但是由于缺乏专职的实验教师,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又没有固定出处,因此许多实验课开不起来,设施设备大量闲置。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稳定,“参观式实习”效果不佳

一是一些高校没有建立稳定的物流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分散、临时性较强,不利于教师及时指导和解决学生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实践教学效果较差。二是“参观式实习”效果不佳。出于减少风险的考虑,大多数企业不愿让学生参与实际物流运作或管理过程,学生到企业参观实习只能隔着玻璃或围栏远观,基本停留在“走马观花”的状态。即使部分企业同意学生近距离参观,为了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或者防止商业机密泄漏,一般也是在实际流程没有运作的情况下进行的,收效较小。

(三)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

调查发现,许多高校存在物流实践教学培养目标不明确、实践教学模式不稳定和实践课程设置混乱等现象。实践课往往依附于理论课,在具体教学实施过程中由理论教师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实践课时与内容,其最大弊端是实践项目和实践要求往往由理论教师确定,一些难度较大、费时费力的实践项目往往得不到落实。实践内容多以演示和理论验证为主,缺乏设计、综合应用和创新型实验。这种教学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使实践成为理论教学的辅助手段,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导致学生实践能力、操作技能较差,不受用人单位青睐。

三、改善高校物流实践教学的对策建议

(一)“走出去”、“引进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物流实践教学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缺乏具有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因此,要着力改善教师知识结构,在提高教师职称、学历层次的同时,鼓励教师“走出去”,到企业兼职或挂职,切实提高教师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服务于物流实践教学。高校可以与企业建立虚拟岗位轮换机制,定期与企业进行专业人员交流,分期分批安排物流教师去企业实训基地挂职锻炼,并及时轮岗,以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保持优良的师资资源。

另一方面,可以招聘一部分有物流从业经验的兼职教师,邀请物流企业的优秀从业人员定期到学校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等,及时传递最新的行业发展信息,增强学生对物流行业的了解,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认知能力。

(二)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健全物流实验室和校外实践基地

各高校应结合理论及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物流实验室建设。可以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先建设核心部分,再依次建设其它部分。物流实验室要能够模拟和演示物流流程,使学生了解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同时,要保障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经费,提高设施设备的利用率。物流实验室要对学生全天候开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机会。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可以为企业和学校提供双向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在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了解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培养订单式物流人才,企业可以将高校作为骨干培养、员工培训和科研开发的依托,实现双赢。

(三)深化科研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引导学生参加物流项目

实践教学可以借助教师的科研平台,让学生参与到导师的实际科研工作中来。可以对物流专业学生实行导师制,让学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物流课题和项目,由导师带着学生到企业里共同实践,这样既实现了科研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又培养了物流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与研究能力。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其教师主持的河南电力物资公司应急仓库项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物流园区项目、河南物资集团物流发展战略规划项目中,学生参与了前期调研、数据统计、可研报告编写、规划设计方案制定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四)完善物流实践教学体系,规范实践教学课程

各高校应根据招生规模和学生培养目标,不断完善物流实践教学体系,规范实践教学课程。实践教学是一个完整的有机联系系统,包括课程总体结构、课程类型和内容等诸多要素。在制订物流实践教学计划时,应将实践教学的具体内容按照一定的能力层次,合理安排到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创新制作等各个实践教学环节中,形成科学、规范、全面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另外,为了保证物流实践教学质量,确保实践教学体系按预定方式运行,各高校还需要建立一套公正、实效的监控和评价体系。形成定期由学生自评、企业指导老师评价、学校指导老师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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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永刚.面向企业的物流规划人才培养:知识体系与教学方法[J].魅力中国,2010(7)

1本文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名称:《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施途径改革方案;项目批准号:ZHJY0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