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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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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确定依据 自然保护区 保护范围 外来物种引进 措施 法律制度

1992年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型,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自此,各种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思想和活动应运而生,其中,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象的范围及其依据已经是当今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并且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

一、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依据

1.生物多样性的决定因素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

生物多样性,取决于生态系统中生物链的稳定性。而生物链的稳定性又是由环境决定的, 因此,生物多样性的状况最终由其生存环境和整个生态系统决定。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使物种在自然系统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结构性和功能性得以保证,从而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丰富多彩。

2.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

(1)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理论关系

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集中在濒危物种上,而事实证明,我们未来的工作必然转向生态系统功能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是为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濒危物种上,更重要的体现在生态系统和与人类的关系上。人们关心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人类生存的威胁,首先会注意到最易灭绝的物种上, 越是濒危越重要,这一点是非常合理的, 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便会认识到物种与森林保护、湿地保护和生物圈等有着更为重要的关系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平衡才是最终目标。

(2)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有效性分析

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珍贵和濒危动、植物以及各种典型的生态系统,保护珍贵的地质剖面,为进行自然保护教育、科研和宣传活动提供场所,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旅游和生产活动而划定的特殊区域的总称。世界各国划出一定的范围来保护珍贵的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已有很长的历史渊源,一般都把1872年经美国政府批准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护区。20世纪以来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很快,目前全世界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不断增加,并成为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的象征之一。截止2007年,中国也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900多处,大家普遍认为,自然保护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濒危,珍稀物种的繁殖、驯化贡献尤为重大.而我认为,看到自然保护区效果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值得探讨:这种保护技术虽然在短期内起到了保护物种生存的目的,但它将动物与其自然栖息地隔离开来,不同程度的干扰了生态进程, 物种与环境,物种与物种之间的演化过程就此消失,是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严峻挑战.以大熊猫保护为例,建立专门的保护区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回归了自然生态环境,在人工帮助下繁衍生息,但本质仍是被保护而非自然生存状态,它作为生态系统元素的一部分,功能并没有得到发挥,其野性和生存能力不是加强了,而是大大减弱了,长远看来,反而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此外,自然保护区的经营和管理也已出现问题,主管部门较多 ,各自为政,影响了整体规划;许多保护区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经费,而不得不面对现实,通过各种途径增加收入, 把开发利用保护区的旅游资源与其他生物资源作为保护区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部分地区由于资源紧张,还出现了居民和保护区争夺资源使用权的现象,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目的的发挥,因此, 自然保护区的有效性问题至得认真商榷。

3.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

(1)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理论

不同的物种适应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生物多样性保护并不意味着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生物都一样多,结构都完全相同。不同地区都有适合其条件而生长的物种,该物种在此地数量多起积极作用,在另一地方则可能相反。例如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由于人们对物种特性的不了解,致使某个物种的引进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由此可见,物种的区域性本身就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2)外来物种引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一段时间内我们便将引进外来物种作为快速增加物种数量的重要手段,这种方法短期内看似有效,却带来了一个长远和影响深刻的大问题,即外来物种入侵: 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系统中的物种经过上百年、上千年的竞争和适应,才形成了现在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密切关系。一个外来物种引入后,有可能因不能适应新环境而被排斥在系统之外,必须要有人的帮助才能勉强生存;也有可能因新的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它的生物而成为真正的入侵者,打破平衡,改变或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以“紫色恶魔”的凤眼莲即俗称的“水葫芦”为例,1884年,原产于南美洲委内瑞拉的凤眼莲被送到了美国新奥尔良的博览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见其花朵艳丽无比,便将其作为观赏植物带回了各自的国家,殊不知繁殖能力极强的凤眼莲便从此成为各国大伤脑筋的头号有害植物。在非洲,凤眼莲遍布尼罗河;在泰国,凤眼莲布满湄南河;而美国南部沿墨西哥湾内陆河流水道,也被密密层层的凤眼莲堵得水泄不通,不仅导致船只无法通行,还导致鱼虾绝迹,河水臭气熏天;而我国的云南滇池,也曾因为水葫芦疯狂蔓延而被专家指称患上了“生态癌症”。由此可见,盲目引进外来物种,不仅不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发展为一场生态灾难。

二、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范围

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象的范围包括哪些,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要采取措施保护濒危及珍稀物种,减小物种灭绝速度.另一种则认为, 保护生物多样性,那就是保护所有生物,任何物种都不应从生态系统中消失.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确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象必须有科学的依据,以下两个问题值得大家商榷:

1.是否每一个物种都应受到保护

从各类研究数字可以看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过去60万年间10万种左右的物种才消失,而现在每一个小时就会消失一种生物,物种灭绝的速度是相当惊人,自1600年以来, 人类已经导致75%的物种灭绝。由此,许多人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要保护地球上所有存在的物种,使物种的数量保持在最大数目.我认为这一点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从进化论而言,每一个物种在长期进化过程中能保存下来,都有它的合理性.但同时,自然界也遵循自然选择的规律,随时淘汰那些不符合环境,地理状况及气候物种,达到自然状态的最优化.生态系统中所有物种都是彼此联系的,但它们的作用并不完全相同,某一个物种灭绝、或者濒危,并不足以使生态系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关键还要看灭绝或濒危的是什么样的物种,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不是简单的保护所有物种,而是要尽可能的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和环境的影响,使不该灭绝的物种降低灭绝的危险。

2.物种的保护应注重量和质的结合

目前,我国已经采取许多措施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所建的自然保护区涵盖了我国70%的陆地生物系统、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使绝大多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我们在保护物种上做出的成绩值得肯定,另一方面,还应该充分认识到物种质量的重要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单单是盲目的维持和增加物种的绝对数量,还要考虑物种的未来发展,其年龄结构必须合理,性别结构必须稳定,优势基因必须发扬,从整体上提高物种的质量,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生态系统本身的需求。

三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国目前的一个重要任务,确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象及其依据,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首当其冲,我认为,实践中应该对各个物种的情况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就地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包含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保护和管理。就地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等. 目前,全世界的生态专家已经得到一个共识,如果你要去保护野生动物,那么最好的理念就是在野生动物的家乡、原始栖息地去保护它。比如说保护大熊猫,不是将其放在动物园里,而是将它放到保护区内更为合理。当然,待情况转好后,大熊猫的最后归宿不是被人们养起来,而是被放归大自然自由生存.就地保护是现今我国最重要,涉及面最广的一项保护措施。

2.迁地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因生存条件不复存在,物种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而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到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迁地保护为行将灭绝的生物提供了生存的最后机会,然而,将物种放进动物园,植物园是不是就达到最终目的了,答案是否定的,迁地保护目的是使即将灭绝的物种找到一个暂时生存的空间,待其元气得到恢复,具备自然生存能力的时候,重新回到生态系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迁地保护是就地保护的一个重要补充。

3.建立基因库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们已经开始了一项新的计划,建立基因库,来实现保存物种的愿望。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把各种珍稀动物的胚胎、基因冰冻起阿种措施听起来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实践中必须予以严格控制。因为它一定能够程度上挑战了大自然的生存规律,一旦滥用会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4.为了保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第一,补充自然保护区制度,明确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体制。第二,建立严格的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从维护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外来物种引入的评估和审批,实现统一监督管理.如加强生物引种,交通运输,国际货物贸易等分方面的监督,建立生物引进风险评价等。第三,建立基金制度。要有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就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基金制度,保证国家专门拨款,争取个人,社会和国际组织的捐款和援助,为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孙儒泳:《生物多样性的启迪》[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2]胡嘉滨: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法律体系的重构[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6(2)

[3]陈晗霖:我国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J].安徽农业科学,2006(3)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动物园;动物保护;公众支持

1 引言

动物园是饲养和展示野生动物的公共活动场所,是野生动物迁地(移地)保护的方式之一,它面向公众具有传播动物知识的科普教育作用,也为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提供一定的平台。动物保护是动物园的主要职责和功能之一,与科研机构、保护区等保护机构相比,动物园在动物保护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动物园是多种动物汇集的场所,野生动物是动物园的主体,也是动物园展示的主要内容。动物园所面对的是广大公众,在参观动物园后,人们可以了解相关的动物知识,为动物保护打下广泛的群众基础。动物园通过饲养并繁殖一定种类、数量的野生动物,可以保存一些在野外濒临灭绝的物种。然而,单纯的依靠官方或政府进行组织是不能充分实现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功能的,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广大公众的支持,但目前公众不能完全理解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工作和意义,动物园动物保护领域的公众支持建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保护方与支持方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本文提出了几点动物园动物保护公众支持建立的途径,以期为动物园更好的开展动物保护工作提供一些建议。

2 动物园动物保护功能概述

动物园经营的大背景是全球60多亿人类的存在、活动及其欲望的影响所导致的令人担忧地生物多样性锐减的环境。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消失和破碎、人类蓄意的捕杀行为、与外来物种(包括驯养的和引进的)的竞争、环境污染以及人为造成的气候变化等等,使得许多野生物种从地球上消失了,动物灭绝的速度呈现出快速而大比率的趋势。因此,动物园的任务主旨一直贯穿着保护、教育和研究工作,同时也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

作为动物园的基本功能之一,动物保护功能本身就是动物园存在的基础前提,可以说,动物园本身就是动物保护的起始地,其自身就是保护中心,支持许多形式的保护活动。国外学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动物园的存在抱有质疑,正因为动物园具有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功能,是野生动物迁地(移地)保护的一种形式,它的存在才具有了不可替代的意义,这也是动物园一直延续至今的意义。动物园的保护工作主要包括适当的捕获动物并进行储备,以此建立一个安全网,防止野外物种的灭绝;维持这种状况并适当地尽可能地引入动物;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为动物保护领域作出显著贡献。

从动物园正式建立并向公众开放以来,到动物园的游览者的数量总是令人惊愕的,动物园确实提供了一个关于认识和保护野生物种的大众教育的显著机会。可以说,“每一位到动物园游览的游客均是一个证明关于保护神奇大自然、自然选择产品以及相关信息的机会┆。”很长一段时间,动物园变得更像是保护公园,将动物在自然状态下进行展示,甚至趋向于与植物及其所在的生境一起让游客观赏其自然习性。但是,大多数到动物园游览的游客只是出于好奇心,主观思想上并没有直接意识到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功能,这就要求我们需要寻找一些途径来传达动物园的有效保护功能。动物园在动物保护领域具有协调作用,动物园的动物保护工作集中于日益需求的以下几个领域,如何对待和照顾动物;游览者及饲养者自身直觉的理解动物的热情;动物园严格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标准并进行实践;坚持动物园自身需求的一系列管理。

3 动物园动物保护的公众支持的建立

3.1 动物园动物保护功能的公众认识

在理解保护这个概念之前,人们需要知道如何定义一个确切的有机体的特征、行为、习性和对其他有机体及环境的影响等等这些概念。进一步说,人们必须学会更好的理解种群的大小,种群在过去几十年中的改变及产生改变的原因,之后人们才会重视动物园所面临的困境,才会致力于拯救生物多样性。游客通过学习建立对其他生命的天生的好奇心来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动物园可以通过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性概念的交叉来带动游客学习保护的兴趣。

3.2 公众支持建立的途径

3.2.1 标识牌、解说系统的直接信息传达

所有的动物园都设有对每一种野生动物物种进行介绍和说明的标识牌和解说牌,以便人们在观赏动物的同时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动物,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设计直观的向公众进行了信息的传达――在自然界除了我们人类,还有许多其他物种的存在,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环境,自然环境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独有的。

动物园正是通过提供关于物种及其自然习性的知识提升了公众教育并唤醒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有效利用依赖于规划设计人员的创意和构思,尽管目前文字类的说明牌、宣传橱窗对游客的吸引力普遍不高,但是通过有趣味性的标识牌和解说系统的展示和说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向公众传达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

3.2.2 动物标本馆、自然博物馆和科普馆的主观映象传递

动物标本馆、自然博物馆和科普馆是对动物园里展出动物的补充,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不是所有的物种都能以活的姿态在动物园里进行展示,标本馆、博物馆和科普馆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可以扩大展出动物的种类和丰富度。运用硬、软件先进设备、设施,通过标本、图片、视频以及多媒体进行丰富多彩的生动展示。对比较珍贵的野生动物制作说明图片,对动物园的起源、发展、功能、作用、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入园史、认养动物情况等作简要介绍,让游客在欣赏动物照片的同时阅读文字,使其对不同动物有较全面的了解。充分利用死亡动物毛皮标本、动物骨骼标本、动物内脏标本、动物衍生物及身体某部分组织的标本进行直接的、系统的动物知识介绍。这样游客就能进一步了解动物的生活史和进化史,了解自然创造的万物,在科普教育的同时也能激发公众对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热爱之情,从而让公众意识到动物保护的必要性,减少人们滥捕滥杀、嗜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动物园的吸引力。

3.2.3 动物表演及动物与游客互动的趣味引导

动物表演应该本着向游客传达野生动物的可爱性的思想,动物遵循人类的意愿并模仿人类的一些行为和动作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人类与动物是可以通过某些特殊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的,人类与野生动物并不是敌对的关系,应该是朋友、伙伴关系。

动物园内一些动物与游客互动的项目设置可以增进游客对动物的情感意识,参与性的活动则能够起到很好的互动效果。但前提是这些项目的设计原则应该完全符合保护动物的主旨,在可操作和可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游客与动物的亲密接触能让游客体会到动物的可爱之处,引导并唤起游客保护动物的意识。

3.2.4 互联网的宣传和推广

在当今的信息和数字化时代,互联网是我们广泛而又快速传播信息的手段,动物保护工作同样也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一工具。通过互联网,动物园通过提供诸如动物园介绍、物种幸存计划和繁殖培育等案例来描述其保护工作。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尽可能地形成一个庞大的动物园网络,让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轻易地了解和掌握动物保护信息,并自愿加入到动物保护工作中来。

4 结语

动物园动物保护领域的公众支持建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动物园并不是直接积累保护利润,它只能减少潜在的生物保护发展的困难,其保护能力也是有局限性的,无论是公益性质的动物园还是私营性质的动物园,公众的支持对动物园事业的发展和野生动物的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动物园只有不断增加引起重视的保护活动和研究领域才能圆满完成其野生动物的迁地(移地)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张文东.动物园建设与动物保护.林业规划调查,2003,28(1):78~80.

徐国煜.仿生态改造城市动物园.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06(3):32~33.

王兴金.论科普建园――城市动物园的发展策略探讨.野生动物,2003(1):26~29.

Patricia G,Patrick,Catherine E et al.Conservation and education:prominent themes in zoo mission statements.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2007,38(3):53~59.

Mark R Stanley Price.Zoos as a force for conservation: a simple ambition - but how? .Oryx,2005,39(2):109~110.

Rob Thomas.Internal drive vs.external directive: the delivery of conservation through zoo-based research-a response to Rees.Oryx,2005,39(2):134.

Jeffrey A McNeely.Zoos in the 21st Century: catalysts for conservation? .Oryx,2008,42(1):155~156.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原因可持续利用保护对策

引言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基础,也是当今国际社会环境和发展的研究热点问题之一。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家之一,它有的生物物种数量约占全球的十分之一,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地区。但是由于自然、人为及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正遭受着严重的损失和破坏,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事情。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原因的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资探讨。

1.生物多样性概述

1.1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含义

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二条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解释:

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994年我国政府制订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对生物多样性作如下概念:

所谓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及其所构成的综合体。

但上述对生物多样性的概念缺乏全面性、准确性和简练性,故本文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反映地球上所有生物及其生境和所包含的组成部分的综合体。

生物多样性包含三层含义,即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遗传多样性是指某个物种内个体的变异性;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命有机体的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态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以及生态系统内生境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三者之中生态系统多样性是基础,而物种多样性是关键,遗传多样性含有的潜在价值最大。

1.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每个层次生物多样性的都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和意义。物种的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大量野生和养殖的植物、鱼类及动物产品;遗传多样性则对培育新品种、改良老品种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人们可利用一些农作物的原始种群、野生亲远种和地方品种培育高产、优质和抗病的作物。在生态系统中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维持生态平衡。因此生物多样性不仅能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自然资源,满足人类社会对食品、药物、能源、工业原料、旅游、娱乐、科学研究、教育等的直接需求,而且能维持生态系统的功能、调节气候、保持土壤肥力、净化空气和水,从而支持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此外生物多样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文化多样性.

1.3我国生物多样性现状

我国在1987年公布的《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一期中,公布的濒危种类有121种,受威胁的158种,稀有的110种,共计389种,其中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的157种、三类的22种。另据中国红皮书的估计显示,超过1/10即500多种脊椎动物物种和15%~20%即400~500种高等植物已经受到威胁。而我国对境内的物种及其数量尚无确切的统计数字,尤其对濒危物种的调查尚不全面。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未列入濒危物种名录的物种面临生存威胁,有的甚至濒临灭绝,而另一些则由于人为的保护、繁育、利用而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减,因而有必要调整其保护级别或划出、划入保护之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用动植物,如黄草,急待保护。

此外,近年来野生生物贸易已经对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了较大影响。由于粮食、中医药、服装等对野生生物的需求日益增加,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也急剧增长,对几种濒危动植物物种以及一些没有列入国家保护名单之内的动植物物种数量已经构成威胁。如:藏羚羊。

2.生物多样性损失的主要原因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既有自然发生的,也有因自然发生的,但就目前而言,人类活动(特别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无疑是生物多样性的损失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则是引起损失的另一主要原因。

2.1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2.2人为原因

由于人类对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又过多的重视经济发展,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从而导致生境破坏时有发生;对生物资源开发过度,有些甚至是掠夺式的开发;环境污染严重;对外来物种入侵问题重视不够以及制度的不健全,这些都是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

2.2.1生境的丧失、片断化、退化

栖息地破坏和片段化已成为我国一些兽类数量减少、分布区缩小和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伐木和占地是中国生境被破坏的两大主要原因。天然林的大幅度减少直接威胁到从苔藓、地衣到高等物种的生存。此外伐木也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在过去25年内因森林火灾共损失了860万公顷的森林。以农业和建设为目的的占用森林、湿地和草原则是生境破坏的另一个原因。据估计,中国目前农田的1/3本来是处女林,这一问题在中国热带地区尤为严重。而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沿海湿地的一半左右已经发生改变,高原湖泊周围的湿地也损失严重。另外,1950~1980年间中国湖泊面积减少1/10。

生境的片断化是指一个面积大而连续的生境被分割成两个或更多小块残片并逐渐缩小的过程。多种人类活动都可能导致生境的片断化。如铁路、公路、水沟、电话网络、农田以及其他可能限制--生物自由活动的分隔物,和自然保护区内修筑公路等人为设施。特别是由于这些人为设施的建立,使得动物的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其觅食、迁徙和繁殖,而且植物的花粉和种子的散布也会受到影响。因而引起动植物种群数量下降并引起局部灭绝。同时由于生境的片断化,阳光、温度、湿度及风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物种濒危、甚至灭绝。另外生境的片断化有助于外来物种的入侵,进而威胁到原由物种的生存。

生境退化则是生境部分的失去原有功能,如由于经济发展、过度放牧等原因,使得草场退化严重,引起草原生物生理机能衰退,从而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草原的退化。

2.2.2掠夺式的过度开发

许多生物资源对人类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全球商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人类对之的需求随之迅速上升,其结果导致对这些资源的过度开发并使生物多样性下降。

而当商业市场对某种野生生物资源有较大需求,通常会导致对该种生物的过度开发。典型的实例是人类对海洋鲸类的猎捕活动与鲸类数量的消长之间的关系。我国许多药用植物,如人参、天麻、砂仁、七叶一枝花、黄草、罗汉果等,野生的植株都已经很有限了,如果仍不加限制必然导致灭绝。其中偷猎、滥挖走私野生动物行为对生物的多样性威胁最严重。

2.2.3环境污染

2.2.3.1水体污染

水体污染能够对水生生物(特别是鱼类)生命周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产生亚致死或致死作用,影响他们的捕食、寻食和繁殖。其中亚致死的水体污染对水体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更为突出、普遍、久远。在这种环境中的生物繁殖能力下降、生长缓慢或者死于环境胁迫有关的疾病。而水体富营养化能使水体生物多样性显著下降,昆明滇池即是一例。

2.2.3.2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通常会使当地植被退化,甚至变成不毛之地,同时土壤动物也会变的稀少甚至绝迹,其生物多样性比未受污染区显著下降。如矿区、尾矿堆积地一、矿区废弃地以及垃圾填埋废弃地都少有树木生长。

2.2.3.3空气污染

人类排放到大气中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均能对生物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并对生态系统构成危害。经各种途径进入空气的二氧化硫、氨、臭氧等能直接杀死生物。来自冶炼厂废气中的有毒金属能直接毒害植物。而由于臭氧空洞、酸雨以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所引发的温室效应等造成的生物多样性损害、减少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和酸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2.2.4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入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很大威胁。其入侵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城市公园和绿化、景观美化、观赏等目的的有意引进或改进,如在滇池泛滥的水葫芦、转基因生物;二是随贸易运输旅游等活动传入的物种,即无意引进,如因船舶压仓水、土等带来得新物种;三是靠自身传播能力或借助自然力而传入,即自然入侵,如在西南地区危害深广的紫茎泽兰、飞机草。在全球濒危物种植物名录中,大约有35%~46%是部分或完全有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2002年来自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又名食人鲳在我国掀起轩然大波。其一旦流入某一水域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会大量屠杀其他鱼类,给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带来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制度原因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

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3.保护对策

保护生物样多性不仅需要加快治理环境污染,把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更重要的是在生态系统水平上采取保护措施,传统的做法主要是建立自然保护,通过排除或减少人为干扰来保护生态脆弱区,在一般情况下,确是保护某些物种或生态系统的有效途径。但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完善,有必要通过立法的途径解决,主要是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鉴于外来物种对生物样多性的影响日益严重,而我国却没有专门立法保护措施,故建议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而且随着人口和用地的不断增长,被动的保护已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为此提出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同时生物多样性对全人类都有着深远的意义,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积极参与,故特别强调国际合作和加强国民教育。

3.1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和制定《自然保护区立法》

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双重性质,并且是一定的空间范围的区域。在我国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地的陆地水域和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据《世界资源》1997年的统计,全世界已建立较大面积的保护区1.04万个多,其无论在保有物种、遗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是在保护物种生境上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国也意识到,由于缺法相关法律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混乱,保护区内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乱砍、滥挖偷猎行为时有不断,造成一些自然保护区破坏严重。

因此,许多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进行了专门立法。如,英国《国家公园和乡土利用法》,日本的《自然公园法〉澳大利亚的国家公园与野生生物保护法》加拿大的《国家公园法》,韩国的《自然公园法》等。另外,一些国家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或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并将自然保护区纳入其中。例如,日本的《自然保全法》、新西兰的《自然保护法》、韩国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等。这些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上取得很大成效。

所以无论是按国际通行做法还是从我国国情出发,都有必要抓紧制定一部《自然保护区法》,对由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和利用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建议在原有法规中法律制度:如审批制度、分级分区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应急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如分类性保护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先进经验,创设新的法律制度,如功能区划制度和社会影响评价制度。

3.2防止外来物种和建立外来物种管理法规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不仅对当地生物构成威胁,同时对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一些国家对此进行了立法。如美国先后颁布或制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外来物种预防和执行法》、《国家入侵生物法》、《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法》、《联邦有害杂草法》等;新西兰《生物安全法》等。

我国虽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外来物种管理,如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农业和林业局分别建立了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引进审批制度;《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和《植物检疫条例》。但是目前尚无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法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涉及到外来入侵物种物种,但未制定专门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的行动计划,所以中国急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生态安全和保护本国生物多样性。如设立引种许可证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

另外,对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和有计划清除,也很有必要。

3.3在保护中持续利用生物资源

虽然全世界已建立众多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多形式保护方法方式,但相对于地球生物圈而言,其保护的生物多样性是有限的。因此人们认识到,有效和长期可信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指对生物资源的利用应以使生物多样性在所有层次上得以保护、再生和发展。对保护而言,没有合理利用也就没有保护。利用自然保护和发展旅游业就是一例。不但有经济效益,实际上也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从而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这本身就是社会效益的体现,也是自然保护的价值体现。

另外建议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他们的生产计划中,鼓励生物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多样化。包括根据当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实施传统的农业和林业措施;推进科研与教育;采取必要的办法使保护区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和进行迁地保护。

3.4国家合作与行动

在生物多样性问题上,世界各国的共识是生物多样性问题不是局部的、地区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联合国有关组织、世界科学界和各国政府部门认为国际合作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政府应积极的参与国际合作加入协定,联合打击跨国非法贸易与捕猎。加强科研协作,但要注意与产权问题。

我国已加入的公约协定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国际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热带木材协定》、《关于保护特别水禽的重要湿地公约》等等,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应积极的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的实施计划与细则,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或法律。

3.5加强环保教育

从整体和局部看,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好坏,大量资料表明,凡是受环保教育程度越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生态环境破坏频率越高、程度越深、问题也越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社会问题来说,除发展外,更多的应加强民众教育,广泛、通俗、持之以恒地开展与环境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宣传,培育本地化的亲生态人口。特别值得重视和提倡的是利用当地文化、习俗、传统、信仰、宗教和习惯中的环保意识和思想,如民族地区的龙山、凤水,进行宣传教育。另建议在中小学中专门开设环境课程或在自然、化学、生物、地理及中进行环保教育,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课外活动。

此外,加快对全国生物多样性的清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动植物保护级别;恢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及对一些重点珍稀濒危物种进行人工繁育和扩群工作,也很有必要。总之,一个物种的消亡往往不是单个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不仅需要政府,更需要民众;不仅需要单个学科,更需要多学科;不仅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全球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参考文献:

[1]王羲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

[2]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

[3]曹志平生态环境可持续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

[4]毛文永、刘剑平全球环境问题与对策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5]伊武军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海洋出版社2001

[6]熊治延环境生物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7]中国外来物种黑名单科学生活2004(3)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天然次生林;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S7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333173

近年来,由于受到人类活动、各种病虫害以及土壤酸碱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天然次生林的储备数量在逐年下降,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正经受着极大的挑战,因此本文将着重探究天然次生林保护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1 天然次生林在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1.1 调节气候、增加雨量,维持生态平衡

由于大面积的次生林其自然蒸发和蒸腾作用较大,一旦当地温度有所降低,就容易形成降雨。据科学统计,次生林区域的降水量明显大于非林区的降水量,进而增加区域湿度,起到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

1.2 涵养水源能力强,净化空气效果好

次生林地土壤的渗透作用一般比非林区的作用要强很多,再加上次生林中的林木通过林冠和枝叶吸收的水分,这就大大降低了地表径流,对于防止水土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次生林能够将大量降水贮存在林地中,被称为“绿色水库”,实现了对水源的涵养和水土的保持。次生林还被称之为“氧气制造厂”,这是因为次生林能够通过光合作用吸收大量的CO2,然后释放氧气,实现净化空气的作用。

1.3 拥有天然景观,生态旅游开发利用性强

天然次生林的组成比较复杂,而且具有丰富的结构层次,能够形成天然的、景色绚丽的自然景观。次生林的树种丰富且类型多样,物种丰富,资源储备后力充足,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大的生态旅游开发利用价值。

1.4 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资源有力储备源

野生动植物资源在天然次生林中的蕴藏量非常丰富,这不仅对次生林所处区域生态平衡的维持具有促进作用,而且还能够提供珍贵的动植物性药材以及各种轻工业原料和食品、香料。

2 保护天然次生林促进生态保护的途径

2.1 对现有天然次生林的保护途径

根据天然次生林周围的生态环境以及主要的植物生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来为次生林创造并提供适合其生长的生态环境,并根据自然保护区规定,对一些珍稀的林木进行繁殖,加大对其种群扩大技术的研究力度,以人工手段来加强对物种的保护和维持,使得天然次生林得以恢复,进而扩大其数量,从而避免绝种的危险,强化对天然次生林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使其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

2.2 对退化的天然次生林进行更新、恢复和再建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各种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大增加,这就使得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尤其是对林地的破坏更为严重,造成了荒山荒地和水土流失现象。针对受到人为破坏较为严重林区,应当加大对天然次生林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技术的研究和探索;建立天然次生林生态退化预警指标体系以及生态系统功能评价体系;加强对天然次生林超坡退耕地植被恢复技术的研究,科学利用经济林培育模式,因地制宜地进行森林植被恢复。

2.3 针对不同地段和林分结构特征,采取不同的植被恢复和治理技术

针对土壤条件恶劣以及人为破坏较为严重的地段,要充分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手段,来研究并应用景观林业的恢复和再建技术,促进天然次生林景观的恢复;针对人工堤岸、河滩以及沟壑与河谷这样的地段,应当应用综合治理模式,并加大对“3低”(低产、低质、低效)天然次生林生态恢复技术的分析和研究,从而有效改善这些条件较差地段的生态自然环境;按照天然森林培育思路和方案,依据不同的林分结构特征,培育复层林和混交林,并采取动态的经营体系,探究天然次生林封山育林技术;还可以根据天然次生林的自然演替规律,采取不同的抚育间伐技术,对退化的天然次生林进行定向培育。

3 结 语

要想实现对天然次生林的保护,从而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就要对退化的天然次生林进行更新、恢复和再建;还要针对不同地段和林分结构特征,采取不同的植被恢复和治理技术,并强化对天然次生林物种多样性的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6篇

关键词: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就地保护

一、前言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护”(insituconservation)和“迁地保护”(exsitu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普遍认为,生境的“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护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护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护措施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至l993年,全世界已建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自然保护区8619个,面积达79226.6万hm2,约占全球土地面积的6%。中国自然保护区始于l956年建立的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经过近40年的努力,全国已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763个,总面积6818.4万hm2,约占国土面积的6.8%,其中,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物种类自然保护区717个,面积6607万hm2。中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中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分为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和海岸等5个类型,已建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共433个,面积4703万hm2。

2.1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中国地域辽阔,森林类型很多,分布很广,森林面积13370万hm2。据研究,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共分27大类460个类型,而森林生态系统就占了16大类,约185个类型。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开展最早,50年代和60年代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多半是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371处,面积1429万hm2;另建有森林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l80个,面积337.8万hm2。两者面积合计1766.8万hm2,占全国森林总面积的13.3%。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大量的森林资源,更重要的是保护了各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森林生态系统,在科学研究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建的森林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较多,为全国自然保护区主体;而且分布较广,遍布全国所有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寒温带针叶林的黑龙江呼中保护区;保护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的黑龙江丰林、凉水保护区,保护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的辽宁白石砬子、医巫闾山,河北雾灵山,河南老君山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的河南鸡公山、安徽马宗岭等保护区;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安徽古牛降、清凉峰,福建梅花山,江西井冈山,湖南公山、壶瓶山,广东鼎湖山,广西大明山,四川缙云山,云南哀牢山,察隅等保护区;保护热带雨林、季雨林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尖峰岭、白水岭、五指山等保护区。此外,我国还建立了一批保护山地森林垂直分布带谱的保护区,如吉林长白山、陕西太白山、湖北神农架、贵州梵净山、云南高黎贡山、哈巴雪山等自然保护区。我国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已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与我国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的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虽然自然保护区面积已占森林面积的13.92%,但与我国林业用地面积相比,仅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72%。在保护区分布方面也尚有不合理的地方,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分布比较集中的福建、湖北、浙江、广东等省,自然保护区面积与其森林资源拥有量还不相适应,有待加强。此外,大兴安岭林区和黄土高原、太行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也有一定差距。

2.2草原与草旬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草原资源十分丰富,现有草地约17300万hm2,占国土面积18%,主要分布在东北西部、内蒙古、黄土高原北部、西北地区以及青藏高原。草原类型主要有典型草原、草甸草原、荒漠草原和高寒草原4大类。我国草原和草甸自然保护区建设起步较晚,发展也较缓慢。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14个,面积137.8万hm2;另建有草地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万hm2。两者面积共计142.2万hm2,约占我国草地面积的0.82%。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草甸草原的黑龙江月牙湖、吉林腰井子等保护区,保护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和沙地疏林草原的内蒙古锡林郭勒保护区;保护干草原生态系统的宁夏云雾山草地保护区;保护山地草原和草甸的新疆天山中部巩乃斯草甸、金塔斯山地草原等保护区。我国拥有广大面积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众多,并孕育了比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然而,已建的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不仅数量偏少(仅占保护区总数的2%),而且面积也很有限(亦仅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有些典型的草原和草甸生态系统至今尚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另外,从草地资源保护的角度看,现有保护区也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草地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要求。

2.3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约192OO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0%左右[6],主要分布在西北内陆地区和青藏高原。主要类型有草地荒漠、典型荒漠、极旱荒漠以及高寒荒漠。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83年建立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此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3006.7万hm2;另建有荒漠生境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560.2万hm2。两者面积总计3566.9万hm2,占我国荒漠总面积的l8.58%。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有:保护原始高寒荒漠生态系统和珍稀野生动物的新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保护高寒荒漠、高寒草甸和珍稀野生动物的羌塘保护区;保护极旱荒漠生态系统的甘肃安西自然保护区,等等。我国已建的荒漠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虽然数量不多,仅占保护区总数的1%,但面积很大,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45%。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对维持和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和植被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荒漠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特别是西北地区将是21世纪我国能源和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因而当前更要注重荒漠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多地划定一些保护区。另外,由于荒漠保护区面积大,难以封闭管理,因而要采取特别措施,加强对已建保护区的管理,禁止在保护区乱捕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要阻止保护区内非法采矿活动。

2.4内陆温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内陆湿地和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和沼泽。我国湖泊、河流众多,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东北三江平原、青藏高原、蒙新地区和云贵高原;沼泽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地、三江平原和川西若尔盖高原等。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始于70年代后期,目前已建自然保护区16个,面积91.6万hm2;另建有内陆湿地和水域生境的珍禽、候鸟、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675.4万hm2。两者面积合计767万hm2,约占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总面积的20%。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沼泽生态系统及珍禽的黑龙江洪河保护区;保护高原湿地的贵州草海保护区;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和珍禽的内蒙古达赉湖、吉林查干湖、云南茨碧湖、泸沽湖等保护区;保护河流生态系统的海南文澜江、四川通江诺水河等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滞纳洪水、抗旱排涝、净化水质和调节气候等功能,并且还是许多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栖息与繁衍场所。但湿地生态系统也具有脆弱易变的特点,易受自然条件制约和污染影响。目前,由于乡镇工业污染日益严重,许多湖泊和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影响到人体健康。因此,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区的建设,而目前湿地类型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都偏少。我国河湖众多,类型丰富,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面积在1km2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800多个,此类型保护区的发展潜力很大。

2.5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濒临太平洋,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近海水域纵跨暖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区。面积达470多万km2。大陆岸线长达1.8万余km,近海有5100多个岛屿。我国近海因地域差异形成许多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如河口、港湾、红树林、珊瑚礁、岛屿和海流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到1993年底,我国已建立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25个,面积37.8万hm2;另建有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面积336.3万hm2。两者面积374.1万hm2,分布于从鸭绿江口到北仑河口的海岸沿线和近海海域。其中,比较典型和重要的保护区有:保护珊瑚礁生态系统的海南三亚、临高角等保护区;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海南东寨港、青澜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广西山口、北仓河口、福建龙海等红树保护区;保护海涂湿地等保护区;保护岛屿生态系统的海南万宁大洲岛、浙江南麓列岛等保护区。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近海海域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l/2,随着海洋国土意识的不断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逐年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也日益加剧。与其要求相比,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存在较大差距,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面积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三、中国野生生物物种的保护现状与评价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左右。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特别是自第三纪后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未受冰川覆盖的影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它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种类,特有种、属也很丰富。加强中国野生生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将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巨大贡献。我国野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60年代,在80年代得到充分发展。至1993年底,全国共建立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284个,面积1904.1万hm2。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257个动物种和类群以及国务院环委会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354个植物种的大多数都已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

3.1野生动物的就地保护

在284个野生生物类保护区中,有214个为野生动物类型,面积1800.l万hm2。其中:——保护陆栖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大熊猫的四川卧龙、唐家河,甘肃白水江、陕西佛坪等16个保护区;保护金丝猴的陕西周至、芒康等保护区;保护东北虎的黑龙江七星粒子保护区;保护亚洲象的云南南滚河保护区;保护长臂猿的海南坝王岭保护区;以及陕西牛背梁羚牛保护区,海南大田坡鹿保护区等。

——保护水生哺乳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湖北长江新螺段和天鹅洲两白暨豚保护区;广西合浦儒艮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保护区;辽宁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等。

——保护以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浙江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广东惠东海龟保护区;新疆霍城四爪陆龟保护区;江西潦河大鲵保护区;辽宁蛇岛保护区等。

——保护珍禽及候鸟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扎龙、吉林向海、辽宁双台河口、江苏盐城、申扎、云南会泽、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山西运城、山东荣城、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山西庞泉沟、芦芽山等褐马鸡保护区;陕西洋县朱鹮保护区;江西鄱阳湖、青海青海湖鸟岛、内蒙古达里诺尔、甘肃苏干湖等侯鸟保护区。

——保护珍稀鱼类和其它珍贵水产资源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呼玛河、逊别拉河保护区;福建宫井洋大黄鱼、长乐海蚌保护区;辽宁三山岛海珍品保护区;广东海康白蝶贝和海南临高白蝶贝保护区;等等。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就地保护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之中,如华南虎、东北虎、白颊长臂猿、白掌长臂猿、朱鹮、赤鹤等种群数量均在100只以下。而且以往的保护主要集中在珍稀濒危动物种,而忽略了一些常见野生动物种的保护,继而使这些种类也走向濒危,如黄羊、狼、黑熊等。另外,以往的保护偏重于脊椎动物,特别是大型哺乳动物,而忽视了无脊椎动物,如昆虫、贝类的保护。对水生动物的保护也重视不够,这些物种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重视。

3.2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

我国已建立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104万hm2。其中:

——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保护原始水杉林的湖北利川、湖南洛塔保护区;保护洪桐的湖北星斗山保护区;保护银杉的广西花坪等保护区;保护桫椤的贵州赤水、四川金花、邻水等保护区;保护金花茶的广西防城上岳保护区;保护苏铁的四川攀枝花、云南普渡河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用材树种的代表性保护区有:吉林白河长白松保护区;福建罗卜岩楠木保护区;福建三明格氏栲保护区;等等。

——保护珍贵药用植物的代表性保护区有:黑龙江五马沙驼药材保护区;广西龙虎山药材保护区;等等。虽然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保护,但由于有些物种种群不集中,在保护区内的种群量比较有限,而种群的相当部分散生在保护区之外,这些种群极易遭受威胁,应以建立自然保护点的方式加强对保护区外种群的就地保护。有些经济药材植物极易遭受人为破坏,即使在保护区内,也遭到偷采偷挖,如人参、杜仲、天麻等植物,对此,需要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此外,以往的植物就地保护比较偏重于大型木本植物,常常忽视对草本及灌木植物的保护,而草本植物往往因生活强度弱,对环境改变特别敏感,常因人类影响而更易走向灭绝。在今后的保护区发展规划中,应注意这些方面。

四、中国遗传资源的就地保护

遗传资源是指驯化家畜动物、栽培作物的品种资源及其野生亲缘种。我国农业历史悠久,遗传资源极其丰富。随着外来品种的引进、推广和高产品种的种子专业化生产,使家畜和作物的遗传多样性发生深刻的变化,我国特有的一些地方性古老、土著品种已逐渐消失。随着自然生境的不断缩小,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正遭受生存威胁,有些已经消失。这些野生亲缘种对改良作物品质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应当得到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遗传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多,主要有:保护栽培果树野生亲缘种的新疆巩留野核桃保护区、塔域巴旦杏保护区等;保护野生花卉资源的湖北保康野生腊梅保护区、黑龙江老山头荷花保护区等;保护淡水鱼类种质资源的江西鄱阳湖鲤鲫鱼产卵地保护区等。遗传资源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受到国际社会的日益关注。中国是世界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据统计,在我国栽培的600多种作物中有237种起源于本国。而我国在遗传资源就地保护方面差距较大,甚至尚未起步,很多工作有待于开展。例如,我国是水稻的起源地之一,分布有3种野生稻,但至今尚未建立野生稻生境自然保护区,随着农业开发,野生稻生境将日益缩小,不久将会消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遗传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国际性关注的热点,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一项关健内容,涉及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加强遗传资源的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问题,应给予特别的重视,在自然保护区规划中,应十分重视遗传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力争多建立一些保护区。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7篇

关键词 香果树;保护价值;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 S792.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190-01

香果树为茜草科落叶大乔木古老子遗植物,是中国特有的单种属珍稀树种,起源于距今1亿年中生代白垩纪,被英国植物学家威尔逊称为“中国森林中最美丽动人的树”。香果树属国家二级珍稀濒危树种,是一种极具开发价值的野生植物,因其繁殖困难,至今在全国还未发现有大面积的香果树林分布,只有零星分布,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科研价值。

1 香果树在泌阳县的分布概况

泌阳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属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温、年降水量、无霜期分别为14.6 ℃、960 mm、221 d。泌阳县地处桐柏伏牛两山脉结合部,属浅山丘陵区,淮汉两水分界处,适宜于多种生物生长,是物种天然大宝库和自然遗传基因库,为香果树种质资源在泌阳县的生存提供了物质基础。

香果树在泌阳县及整个驻马店市区内仅泌阳县的白云山西麓龙潭沟内分布有2处种群,白云山位于泌阳县东部,属伏牛山余脉,主峰海拔983 m,是驻马店市第一高峰,年平均气温12~15 ℃,年日照时数1 500~1 800 h,年降水量960 mm,pH值5.5~7.5,无霜期200 d以上。土壤排水良好,土层深厚,为肥沃的砂壤土和壤土,是香果树的适生区,龙潭沟全长10.5 km,沟的上头从白云山西麓汇集的泉水形成一道龙潭瀑布。在龙潭瀑布的下方冲击区海拔360 m处,分布第一片香果树群,经调查面积为2 400 m2,共50株,坡位为北坡沟底,坡度40°,林木平均胸径16.7 cm,平均树高12 m,林分郁闭度0.8,香果树生长良好,部分树木能开花结果;在龙潭瀑布的上方海拔384 m处,分布第二片香果树群,经调查面积为820 m2,共13株,坡位为北坡沟底,坡度35°,林木平均胸径14.7 cm,平均高度12 m,林分郁闭度0.8,香果树生长良好,部分树能开花结果。2处香果树都有萌生繁殖,由于该区域位于深山之中,交通不便,人为活动相对较少,保存基本完好[1-2]。

2 香果树的保护价值

2.1 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需要

香果树因其繁殖困难和遭受人为破坏的影响,致使其濒临灭亡,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泌阳县龙潭沟内的2处香果树是天然形成的自然植物群落,现今无法考究其形成原因和历史,总之香果树经历了漫长的形成过程,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通过对香果树种群的保护,保护了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物种宝库,是泌阳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需要,同时从香果树的顽强生命力中体现了人类顽强拼搏,生命不已,战斗不息的坚强斗志,体现了人类勇于探索、勇往直前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2.2 具有一定的生态价值

香果树在该区域内集中成片状分布,根系发达,萌生繁殖,树冠构成庞大的浓荫空间,在保持水土调节小气候、改善和美化环境、涵养水源、提供鸟类栖息场所等方面,发挥着强大的生态功能,具有一定的生态价值[3]。

2.3 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价值

香果树是特殊的保护树种,是古树名木中的重要物种,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通过对香果树保护的研究,可了解当地的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是历史的见证,通过对香果树文化的挖掘,一株香果树就有一个故事,一段传奇,一个科学研究的活标本,这充分体现了香果树的社会文化价值。

3 香果树的开发利用价值

3.1 香果树自身蕴含的价值

3.1.1 采用价值。香果树是优良的速生用材树种,其木材纹理通直、结构细致、色纹美观,材质轻韧、加工容易,是建筑、家具、细木工艺、雕刻及大型雕塑的优良用材[4],在现代雕塑材料出现之前,香果树木材多用于各庙宇道观的神像雕塑,有“神木”之称。

3.1.2 药用价值。香果树叶片中含有鞣质、生物碱、皂甙、绿原酸、黄酮、总酚和游离氨酮等次生代谢产物,枝干含蒲公英赛酮、蒲公樱赛醇、熊果酸、乙酸酯、β-谷甾醇、东莨宕素、伞形花内酯、胡萝卜干、糖甙等化学成分[4],是极其珍贵的中药材。取香果树的根、树皮切片入药,可主治反胃、呕吐、呃道。

3.1.3 化工价值。香果树的枝皮纤维细柔,可用于制蜡和人造棉;果实含油率47.2%,是一种珍贵的油料树种[4],极具开发利用价值。

3.2 香果树群落蕴含的价值

3.2.1 园林景观价值。香果树为著名的观赏树种,其树姿雄伟,树皮花片剥落犹如龙鳞,叶厚纸质对生,叶柄粉红色,花期为7月,冠大艳丽,芳香四溢,夏季叶绿花白柄红,令人赏心悦目。入秋果实由青变红,由淡变浓,一个个似纺锤,倒挂枝头,在秋季的黄叶中更显得超凡脱俗。香果树的树形高大,白花迎夏,红果达秋,花大色艳,果形奇特,尤其成丛片状栽植,园林景观价值较高[4]。

3.2.2 生态价值。香果树群具有极大的生态价值,可以美化环境、栖息鸟类、养育生物、保留物种。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又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在开发利用中要高度重视其生态价值,协调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尽最大努力发挥香果树群的生态和社会价值。香果树生长健壮,寿命长,常被人们寓意福泽、长寿,并经常与宗教祭祀活动联系在一起,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4]。

3.2.3 科研旅游价值。香果树作为一种濒危物种被保护,其本身就是一个深奥的科研课题,其濒危原因、保护方法、扩展繁育方法、开发利用途径都有一定的科研价值,这是林业工作者的责任,也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探讨生物生存发展史的迫切需要。同时,香果树种群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存在于深山老林之中,为该区域的森林景观增添了神秘的色彩,也成为一种极具旅游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

4 参考文献

[1] 孟庆发,王民庚,高红莉,等.河南桐柏山香果树资源分布与群落结构研究[J].河南科学,2009(1):51-54.

[2] 方元平,项俊,胡扬,等.鄂东大别山区香果树资源现状及其保护[J].安徽农业科学,2007(6):1756-1757.

物种保护的主要途径范文第8篇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因子(植物、动物等)和非生物因子(水分、大气、土壤等)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在自然因素下形成的,并且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是影响人类与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全部外界条件的总和。20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并威胁和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的状况具体如下:

(一)工业污染严重。

现代社会,科技在进步和社会生产力也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伴随而来的是工业生产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的超标排放,造成了大气污染、水体和土壤污染,产生噪声、振动等,危害周围环境。我国近年来的雾霾的产生与工业的严重污染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二)资源过度开发。

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现代文明的发展,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合理、非节约型和非持续型的开发利用引起了自然资源急剧衰竭、环境恶化,使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及环境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剧。

(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我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有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等特点。但是,我国的生物种类由于各种原因在加速的减少和消亡。据调查估计,目前我国的野生生物物种正以每天1个种的速度走向濒危甚至灭绝,农作物栽培品种数量正以每年15%的速度递减,还有大量物种通过各种途径流失海外。生物多样性锐减,大批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也正在流向境外,给我国的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危害。由上可知,当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正在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一系列生态危机的严重威胁。刑法作为法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对惩治与预防环境犯罪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的立法在不断补充、修正,而且环境犯罪的刑事法治建设也正在逐步完善。然而,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亟待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一)环境犯罪罪名规定的较分散。

只有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集中规定了14种环境犯罪罪名,其他与环境犯罪相关的罪名则是分散的规定在刑法分则其他章节,使得环境犯罪罪名之间的关系松散化。环境犯罪的客体特征由于这种分散的立法方式而被严重地淡化了,这对环境犯罪的治理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罪名规制范围较窄。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从广义上规定了环境的概念。然而,刑法中采用的却是最狭义的环境概念,相关罪名所针对的对象仅仅是自然环境,并且即使是自然环境中的草原、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环境要素也未能包括在内。那么,环境问题的刑事治理与行政治理之间势必会导致脱节,进一步造成环境治理的整体机制效能的减弱。

(三)处罚的种类较少。

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刑罚有四种: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和罚金。应对现在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峻的形势,显得种类较少,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侧重于短期自由刑和低额罚金刑的运用。

三、生态环境问题刑事立法防范的进一步完善

虽然,刑法在保护环境方面有着其他法律所不具有的作用,可是,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仍有许多的不足,需要对其做进一步的完善。

(一)设置专章,完善刑法立法体系。

我国《刑法》分则按照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章节。生态环境安全利益这一独特类型的法益是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而在我国刑法中却并无此种客体类型,环境犯罪相对集中的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由于所侵犯的法益有所区别,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去衡量环境犯罪,便会出现定罪的不准与量刑的不足。环境犯罪作为足以对人类和社会产生现实的或潜在的甚至是长期的重大影响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因此,应将《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规定的环境犯罪罪名从该章中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一章,将《刑法》分则中相关罪名纳入这一章中,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法立法体系。

(二)增设相关罪名,扩大保护范围。

刑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范围较窄,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刑法中适当增设一些环境犯罪的新罪名,以完善环境犯罪罪名体系,严密环境犯罪刑事法网。具体如下:

1.破坏草原罪。

破坏草原罪是指违反《草原法》的规定,非法开垦草原,或者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或者其他破坏草原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草原是地球生物圈中不可取代的自然环境要素,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起着重要作用,另外也关系着畜牧业、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但是,我国草原生态形势相当严峻,生态环境由于草原退化严重而受到威胁,另外,水资源枯竭、土壤侵蚀、温室效应等环境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也是草原退化造成的。所以,有必要采用刑事手段来遏制这一现象,惩治破坏草原资源的行为。因此,我国《刑法》中应当规定破坏草原罪。

2.破坏自然保护区罪。

破坏自然保护区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自然保护区非法从事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或者实施其他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犯罪行为的规制在我国刑法中有多个罪名涉及了,但是,却没有单独的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这个罪,这非常不利对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刑法应当独立规定破坏自然保护区罪,以便更好地打击危害自然保护区的犯罪,保护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区所要保护的珍贵物种和其他由自然保护区保护的物质。

(三)扩大罚金刑的适用,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