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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恢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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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1篇

经济性和可行性的原则

生态修复是一种时间长、见效慢的工程,在生态修复的过程中需要持续性的投入资金,才能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因此,在干旱地区的生态修复当中必须考虑到方案措施的经济性与可行性,所制定的修复方案应该在国家和当地政府能够承受的资金范围之内,超出资金范围的或者不具有可行性的方案,根本没有实施的意义。这就需要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人员充分考虑到各项措施的成本,制定稳定的、持续的生态修复方案。

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多样性的原则

生态系统的修复主要目的就是恢复当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恢复原有生态系统的目的。以干旱地区土地资源的生态修复为例,除了要重视各种植被与水资源的恢复与保护之外,还应在方案中对土地资源的生态化开发和利用提出具体的措施,并综合利用各种工程、生物措施,使方案能够保持当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在保护措施上应该体现出针对性和特殊性,决不能照搬所谓其它地区的成功经验,而是应该在消化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措施方案。

修复模式长期化的原则

一个地区生态系统的恢复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持续性的生态修复措施才能慢慢的恢复以前的生态系统。这就需要长期不懈的坚持各项生态修复措施,将生态系统保护的观念贯彻到当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当中去,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规划,全面设计生态修复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各个关节,并能长期执行下去,只有这样才能看到生态修复的效果。

干旱地区生态修复模式分析

根据现有的研究资料和笔者对干旱地区生态破坏形式的认识,认为干旱地区的生态修复主要有四种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工矿园区生态修复模式

新疆是我国资源大省,蕴含着各种丰富资源,而目前正处于各种工矿园区的开发建设,由于气候干旱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不仅如此,资源开发开采过程中受到开发形式、粗放生产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会给这些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对于工矿资源开采引发的生态系统破坏的修复,应该采取工矿生态修复模式。在这种模式当中主要是要根据当地的土壤、地貌条件,结合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的一般要求,重点做好工矿区水土保持和保水护土工作。这些措施既可以保证生态修复的进程和效果,又可以恢复干旱地区土地的生产能力,还可以为下一步的植被恢复创造条件。目前,工矿区的生态修复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生物或环境要素的恢复技术,这种技术主要适用于工矿区土壤的恢复,包括表土转换、土壤改良等措施。

(2)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这种技术包括先锋种种植技术、土壤种子库引入技术等等,主要是合理配置工矿区的固氮生物、消费者和分解者。

(3)生态系统的整体规划设计修复技术,这种生态技术是综合利用各种生态修复技术,从中找到最适合工矿区生态修复需要的措施。

2荒漠—绿洲区生态修复模式

新疆的荒漠—绿洲区是绿洲生态系统与沙漠生态系统的耦合带,这一地带受到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成为干旱地区生态破坏退化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干旱地区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在荒漠—绿洲区的生态修复当中应该以绿洲区的保护作为第一道屏障,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在工程措施当中,应该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在干旱地区薪碳问题和建筑材料问题是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些材料在原来的生活习惯当中主要取材于干旱地区的各种植物,如胡杨等等,因此在荒漠—绿洲区生态修复当中,满足当地居民薪碳和建筑材料的需要能够大大减少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除此之外,荒漠—绿洲区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防风固沙工作,主要工程措施有建设防风、防沙林带,设置网格沙障固沙措施等等,这些都是富有成效的措施。

其次,在生物措施方面,一方面要保护好荒漠—绿洲区过渡地带的各种植被,种植一些与当地气候、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植物,如胡杨等,在此基础上施行“退耕还林(草)”,注重调整人地关系,同时减少绿洲放牧数量,实行牲畜圈养,减少牲畜对草场的破坏。

3干旱地区水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模式

水是万物之源,有水万物才能生存,水生态系统对于干旱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做好其它生态修复模式的必然要求。在干旱地区水生态系统修复当中,关键是做好水源的综合利用工作。在这一方面“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法”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将各大城市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之外利用管道将污水排放到沙漠地区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可以解决干旱地区城市污水的排放问题,又能解决沙漠地区的缺水问题,透过地表的净化能力还能涵养干旱地区的地下水,改善干旱地区的水循环系统。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 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 生态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33-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就越来越大,但由于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中不能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失陷和土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我国逐渐加大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力度,着力解决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问题。来加速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的步伐,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致力于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

(1)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矿产资源开发首先带来的问题是植被破坏严重,导致林地面积逐年减少,直接降低了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和调节气候的功能,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循环发展。同时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随意开采和挖掘,开采地区得不到及时地保护和治理,导致开采地区地表出现严重塌陷、泥石流和滑坡等严重的地质灾害,也造成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致使矿产地区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逐渐加剧,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可修复的破坏。同时在对地下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对地下水的污染严重,还导致地下水资源流失和浪费严重,在开采中出现大量的废气的随意排放,出现了严重的大气污染。

(2)在对资源的开发中,有关部门没有严格制定完善的管理机构,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监管力度不够,无法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无法对违规开发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对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宣传意识不强,导致矿产资源开发单位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也不能破坏后做到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不能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导致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加剧。

2 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2.1 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构是将因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后,对矿区生态环境带来的污染和破坏,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来尽量恢复和改善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对矿区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扶持等,来降低矿产资源的随意开发造成的损失。由于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开发者只考虑到矿产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不合理开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的破坏。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矿区周围居民和城市的发展,给他们带来了生命财产的威胁,甚至使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修复的破坏,侵扰了矿区周围的生态平衡。因此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损失和破坏进行补偿,来促进矿区周围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促进矿区城市和居民的发展。

(2)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我们应该重视保护我们所生存的环境。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有效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只有合理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对环境进行有效地保护,我们才能更好的发展,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2 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

(1)在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国家应该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的技术标准。通过对矿产资源开发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的评价制度,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矿区情况严格进行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环境影响评价,来保证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对矿区环境管理和保护的质量。同时根据不同矿区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国家政策,来适当扶持矿区的发展,共同推进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同时国家还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矿区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国家应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机构,尽量将矿区生态问题落实到个人,做到每个矿区都得到监管。通过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来加强矿区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国家应该努力组织科研人员和专家,对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做出评价和根据出现的不同环境问题,加快研究和探索生态环境的治理方案和保护措施,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能快速地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来加快能以明确和规范的法律法规约束矿区不合理的开发,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和保护的矿产资源开发模式,加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进程。

(3)根据不同矿区的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开发方式等综合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地对矿区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损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结合我国颁布的相关政策,对矿产资源开发者进行征收相应的资源税收。同时由于我国目前对矿产资源补偿收费标准较低,致使矿区开发者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随意开采矿产资源,极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因为有关部门应该根据不同矿区的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结合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矿产资源补偿收费标准,促进资源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4)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通过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来构建多元化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的运用经济手段,加大对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资源开发矿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结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对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税务的征收,并通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结合矿区的不同情况,实行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支持,对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进行经济优惠,来鼓励矿产资源开发者实施环境保护,来全面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收益谁治理的理念,以更好地实施我国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

(5)在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机构中,最直接有效地方式是从破坏的源头抓起,从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实施和建设开始采取相应措施和方案来保护环境,来尽量避免环境在遭到不可修复后,才进行保护和治理。加大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管力度,在新的矿区项目实施之前,要求矿产开发者应该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建设。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范,严格执法,对不符合建设要求和开采技术的项目和工程及时叫停,依法采取查处。要求矿产资源开发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环境项目和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等,经过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才能正常开发和利用,尽量避免先污染,后治理。

(6)在矿产资源开发中,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制定科学合理地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多方面采取措施来组织开展矿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恢复和治理。矿产开发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切实加强矿区环境保护,同时对矿区周围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解决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等问题。对以开发完的矿区积极进行土地和林区恢复工作,尽量减少因资源开采带来生态问题,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3 总结

本文对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分析和论述,结合我国近几年来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和治理,对矿区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和保护力度不强,导致我国资源浪费严重和矿产资源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我们应该着力研究如何科学合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并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生态修复方案和治理措施,努力改善矿产地区的生态环境,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

参考文献:

[1]黎元生,王文烂,胡熠.论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J].林业经济问题,2008(03).

[2]胡振琪,程琳琳,宋蕾.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想[J].环境保护,2006(19).

[3]李连英,马智胜,朱青,等.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构建[J].中国水土保持,2009(06).

[4]徐田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初探[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9(07).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矿山 地质灾害 防治方法

一、提高认识

由于矿产开采过程势必改变原有稳定的矿藏条件,改变了当地的地质环境,而由于人为的采矿活动改变了地质环境所引起或诱发的灾害被称为矿山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和破坏。我国的矿产开采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矿产开采技术和设备都比较落后,这种条件下的矿产开采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不断恶化,矿山地质灾害事故频发。危及生命的矿难和环境灾害时有发生,近年来还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因此,根据我国矿山地质灾害发生及发展规律、特点,将矿山地质灾害进行详细分类,并根据其各自特点提出防治灾害的措施,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二、勘查方法

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都在深部发生,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

(1)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目前的信息技术主要是利用遥感集合“3S”技术,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可能的分布、发生地点与区域。如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对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危点位精确定位,并利用遥感卫星进行叠加分析,预测灾变发生趋势。

(2)地球物理勘查方法。主要指应用物理手段,探测岩土圈层相关信息,确定采空区、断层位移、磁场变化等可能的灾害伴发信息,对地质灾害进行提前分析与预测。地球物理勘查矿山地质灾害的方法主要包括高密度电阻率法、视电阻率法、瞬变电磁法、浅层地震法等。这些方法是预测潜在矿山地质灾害重要技术手段。

(3)环境化学勘测方法。在矿山地质灾害预防过程中,人们也常常使用地球化学勘查方法。例如对矿区环境污染的监测,化学探测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这种方法的应用能够有效确定污染因素、预测污染趋势、追溯污染源、划分污染区,为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三、防治措施

矿山地质灾害由于时空特点与产生条件各有特点,随着矿山地质勘查的手段逐步应用,我们应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才能防止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有些矿山地质灾害我们能从主观上加以预防,有些地质灾害由自然诱因引起,我们不可能有效预防,因此我们制定具体的防治手段应包括如措施:

(1)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产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恳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2)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3)开发与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地球物理勘查手段、地球化学勘查手段,对矿山地质进行严密监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灾害施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矿山地质与环境生态动态跟踪与管理体系,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4)加强矿坑、矿井边坡设计,进行边坡监测,坚固挡墙稳固边坡地质构造,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及时做地质勘察,并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建设尾矿矿坝,形成稳定矿场与尾矿库,降低滑坡和塌方风险。

(5)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做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同时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6)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可回填的废矿进行积极回填。

(7)对于闭坑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率,结合生态措施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通过上述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矿山的生态功能,达到生态恢复和维护人类与环境和谐的目的。

(8)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按一定比例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如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政府资助矿山环保、地质灾害调查防治等基金。

(9)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4篇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独立矿山企业(含油气企业),须持有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矿。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对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已经进行了有偿处置;五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

(二)规范管理。具有完善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生态重建、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矿石管理科学、规范。

(三)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设计)指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综合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矿山领先水平。

(四)技术创新。重视科学进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低于矿山企业总产值的1%,生产技术居国内同类矿石先进水平,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国土资发〔2010〕146号)的有关要求。

(五)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三废”排放等达国家规定标准,采用无废或少废工艺,矿山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实现零排放,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内同类矿山先进水平。

(六)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编制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明显高于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平均水平,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七)土地复垦。认真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实现“边生产、边建设、边复垦”。

(八)社区和谐。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社区关系和谐。

(九)企业文化。拥有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企业职工文明建设和技术培训体系健全。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图册。

四、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地方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向归口企业提出申请;各行业协会可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本行业企业的推荐工作。

(二)地方矿山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矿业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送国土资源部。

归口中央企业管理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归口企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行业协会推荐的矿山企业申报材料,需经矿山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由行业协会审核汇总后报送国土资源部。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保证金制度;管理要求;编制水平;审查管理

1.保证金制度的形成及意义

自2000年以来,国务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就以通知、规划等形式对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制度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2006年财政、国土、环保联合《关于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2008年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2009年5月国土资源部制定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确定了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采矿权人收取的,旨在保证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以及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时,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的资金,属于押金性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作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是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责、权、利有机统一的重要体现,是治理恢复财政专项保障长效机制的有益补充,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经费投入的重要保障。

2.保证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保证金的缴存数额,根据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在科学评估采矿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损失的基础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核算确定。保证金纳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体系,实行保证金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缴存核算制度,保证采矿权人所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县级以上(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采矿权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体;拥有对恢复治理落实情况和环境监测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的权利;采矿权人必须根据本行政区内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足额缴存保证金。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则由相应的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动用该保证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并向该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的不足部分。

3.保证金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保证金的征收比例问题

根据查阅有关资料,各地保证金缴纳计算方式各不相同,有些是根据矿山开采的产量按每吨矿2~15元或者售价的2%~4%计算;有些就是简单的按照破坏面积×30元/m2计算;有的是按照年销售额利润的5%左右进行控制;有些是按照不同矿种0.001~7.2元/m2的收缴标准×开采的破坏面积×开采方式影响系数×年度来进行计算;笔者认为这些方法均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本没有考虑恢复治理区植被的立地生存条件,恢复治理工程与矿区的矿种、开采方式、地形地貌、气候植被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征收方式与实际的治理成本不能建立固定的计算联系。还是应该建立一种以技术承担单位为主体,以恢复治理目标为导向,按照实际治理需要,动态管理征收和使用保证金,随采随治,年度考核的综合管理体系,以达到保证金征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2矿山企业的接受程度问题

①矿山建设前期经济分析论证不到位,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未纳入成本控制,对保证金征收没有心理准备,矿山企业有相当的抵触情绪;②采矿生产周期较长,矿区圈占范围较大,粗放式开采等前期遗留问题较多,导致恢复费用占比较大,受市场及经营影响,矿山企业对足额缴存保证金压力巨大;③对一些采区内的群采和历史遗留问题原则上由矿山企业承担恢复治理责任,矿山企业不理解;④习惯于粗放式开采,日常监管不力,不按照设计执行,不进行边开采边治理,不按绿色矿山要求建设等等都导致恢复治理的难度增大,所需投资更多,治理费用更高等一些列问题,矿山企业对此认识不足;⑤受保证金的返还、利用以及支付方式等管理体系不健全影响,导致征收后的大笔资金闲置,致使保证金的作用和效果不能完全到位和充分发挥,矿山企业对保证金政策理解不够,认为返还希望渺茫;缺乏对保证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利用的充分认识。

3.3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水平问题

《规定》要求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单位应该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良好的相关工作业绩;编制人员必须具有经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方案的编制工作。报国土资源部审查的“治理方案”,其经过培训的编制人员必须有5名以上,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治理方案”,其经过培训的编制人员必须有3名以上。矿山开发利用的影响因素众多,是一个动态多变的立体空间变化过程,较难实现精准的预测,而且治理费用计取受时间推移影响,与劳动力价格、材料价格、管理成本等市场因素有关,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遵循不同的治理标准导致的治理效果和预算费用也不一样,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造成编制单位执行的参考标准五花八门,缺乏系统的管理和统一的认识,有些地方监管单位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只看单位资质从而忽略了编制人员的资格要求,造成从业人员混杂,方案编制深度参差不齐,达不到预期治理效果,多数方案存在治理方案模式化,针对性不强,工作量计算简单化,施工组织省略化,方案编制随意化、配套方案不完整、评估工作精度不足等技术问题,比如预测评估时,有的编制单位不结合矿山开采设计,不将矿山设计的工业布局叠加到预测图件中,仅统计现状布局和预测期采场的变化情况,从而大大减少了预测评估的面积,造成恢复治理工程量的严重不足。另外,恢复治理方案包含矿山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因此在方案的编制人员中还应该有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格的人员,比如河北省要求地灾评估的主编人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且是取得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以;此外,受预算标准不完善的客观影响,很多编制单位对预算标准的执行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即使是一些出台了预算标准的省份,也存在标准粗糙和执行不力的问题,有些地方存在多个标准并存的现象,采用不同的预算标准计算出的治理估算费用差距是很大的。因此恢复治理项目的技术工程手段与费用定额还亟待规范,方案编制的预算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单位做为矿山企业的委托承担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往往普遍站在能让企业承担得起的角度出发开展方案编制工作,有的方案甚至连可接受的最低水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要求都达不到;当采矿权人逃避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落实矿山实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时,收缴的保证金往往不足以进行基本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更谈不上高水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3.4方案评审与审查的管理问题

①应该将评审承担单位的选取纳入政府采购中,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优选评审承担单位;一来增强公信力,二来也能杜绝评审带来的一些权钱交易的弊病。②由于专家评审时仅对资质提出要求,未对编制人员提出审查要求,这就造成了参编人员鱼目混杂,参差不齐,严重影响方案的编制质量;所以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照规定要求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审查;③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关于对评审意见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修改一项,这对行政主管部门不好把握,建议增加专家组长复核的环节,由专家组长给出修改复核意见,以便增加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可操作性;

总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是政府监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矿山管理通用做法的接轨,该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矿山企业主动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义务和恢复治理责任的落实,这笔资金遵循“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使政府管理、监督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责任和义务有措施和力度,也促使矿山企业自身重视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充分考虑治理费用和经济效益等问题,从而自我约束,加强保护、规范开采,主动降低环境恢复的成本。从而进入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轨道。同时,应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规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预算定额标准的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和资质单位的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水平,从而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行业水平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条文释义国土资源部2009年9月

【2】王素萍推进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的若干思考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9年第五期118-121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生态重建;复恳技术;造林方法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落后,开山取石的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扩建城市规模的地区,在经济与生态的对立中,生态环境的保护远远比不上人们对物质的需求。据统计:我国共有大中型矿山9000多座,小型矿山26万多座,采矿侵占土地面积已接近40000 km2,由此而废弃土地面积达330km2/a。矿山废弃地如得不到及时的重建,将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造成水土流失、水资源污染、水量减少、矿区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山废弃地生态重建所面临的问题:(1)表土层破坏导致缺乏植物能够自然生根和伸展的介质、水分缺乏、营养物质不足、毒性物质含量过高。(2)存在限制植物生长的物质如重金属含量过高、pH值太低或盐碱化等。(3)缺乏必要的营养元素如有效磷浓度低、含氮量极低。(4)生物因素除了上述土壤条件变劣外,生物种类的减少或丧失给矿区废弃地恢复带来了更加不利的影响。

解决方法:(1)覆盖土壤,这种办法能够解决上述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但覆盖土壤的费用很高。(2)挖松紧实的土壤、整理土壤表面的措施是较为有效的措施。向土壤中添加碱性物质以调整土壤的pH值也是非常有效的。(3)添加营养物质大部分矿山废弃物和类土壤物质缺乏氮、磷等营养物质,是植物生长的限制因子之一,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是添加肥料或利用豆科植物的固氮能力。(4)去除有害物质在废弃地恢复过程中。(5)添加物种在矿山废弃地恢复过程中,通过人工选择物种,使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得到改良,从而缩短植被演替的进程,加快矿山废弃地的生态重建进程[1]。

以上方法可归结为3种,以覆土和夯土为主的工程措施,以植物重建逐渐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的生物措施,覆土后在种树的工程生物想结合的措施。而在实际恢复中,往往不可能只使用一种方法,通常是二者的结合:

1、以工程措施为主的重建方式(以农田恢复为例)[2]

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丢弃的废渣,堆放到农地里,对土地(土壤)造成了严重破坏,使原先的良田变成半绝产或绝产的废弃地,修复工程就是使这些废弃地重新变成可耕地。

(1)表土转换技术:在堆放煤矸石(或其他矿渣)之前,先把堆放地的表土(耕植土)层取走,并保护好,然后在堆放地铺上50 cm厚的粘土并压实,以防煤矸石或矿渣向下渗透而污染地下水及地面水。同样,在煤矸石或矿渣堆放完并展平压实之后,也需再铺上一层50 cm厚的粘土并压实,造成一个人工的粘土封闭层。然后再垫上1 m厚的生土,最后把表土搬回铺上,马上就可以在上面种植作物了。这种方法可以基本上保持原表土层的肥力,达到立即复耕的效果。

(2)表造技术:在进行表造之前,应设法灌注粘土泥浆,以便让泥浆包裹煤矸石表面,减缓煤矸石淋溶速度,降低其淋溶水中有毒元素的含量,然后再上50 cm厚的粘土并压实。这样做的目的是造成一个人工隔水层,尽量减少地面水下渗,减缓煤矸石淋溶速度,降低其淋溶水中有毒元素的含量,以求达到国家标准,保障生物和人群的健康。最后覆盖表土,覆盖的表土层的厚度不能少于1 m。由于覆盖的生土层过于贫瘠,所以表面30cm这一层必须混入足够量的有机肥或淡水水域中的淤泥以增加土层中的含氮量。同时还要每年施入足量的氮、磷、钾肥,复垦后的最初几年应大量种植豆科植物,这是增加土壤中含氮量的最好办法。

2、以生物措施为主的重建方式(以矿山森林恢复为例)[3]

生态恢复指恢复被损害生态系统到接近于它受干扰前的自然状况的管理与操作过程,即重建该系统干扰前的结构与功能及有关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征。矿山植被森林化恢复的方法,主要包括物种如何选择、种群怎样配置和采取怎样的技术进行栽植 3 个方面。

A、 物种选择

森林化发展的趋势是趋近于自然森林植被的种群结构,所以可利用周边自然森林植被的种群结构作为参照物来确定矿山植被恢复的主要物种。由于比较逼近于自然植被某个演替阶段的种群结构,其森林化程度就相对较高。因此,矿山边坡森林化植被构建的物种选择宜预先对周边山体植被的物种组成与结构进行比较仔细的调查,尽量选择周边山体的乡土物种,这是矿山边坡森林化构建的重要基础,也是边坡人工植被趋近于自然、免养护或少养护和相对稳定性的根本保证。

B、 种群配置

植物群落的组成并不是一组杂乱无章的堆积,在特定地段的自然条件下,总是由一定的植物种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规律的组合。物种的更新也有其自身的生长对策,树木在长期的生态适应过程中形成两大生长对策类型,一类是在整个生长过程中都需要充足的光照,这一类型树种的生长尽管处在生长前期或幼树期,也有较高的生长速率,另一类型是在整个生长过程中,生长前期,特别是幼苗和幼树期,需要适当的庇荫,前期生长很慢,以大量发育根系为主,后期生长较快并需要较充足的光照。

因此,在矿山植被森林化构建的同时,还要考虑种群的合理配置问题。在矿山边坡缺水、缺肥和缺土的恶劣环境条件下,由于光照充足,可结合植生基质喷附,利用美丽胡枝子乡土树种作为边坡植被森林化构建的先锋树种是比较理想的。

C、造林方法

喷播:喷播是生产上最经济的造林方法,在喷播草种的同时,夹杂木本种子一起喷播在具有植生基质附着的边坡上。由于木本种子发芽迟缓,草本种子发芽迅速,如果木本种子不进行预先的发芽处理,通常不能保证草种与木本植物种子的同步发芽。同时还要考虑这些草种的生长是否会对目的树种的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具有相克作用或生化他感作用。混喷的植物种子还要注意物种的生化他感效应,因此木本植物种子喷播,除要预先进行催芽处理外,还要注意草种对木本植物种子的生化他感作用。

容器苗种植: 在种子由于发芽迟缓或生化他感影响而不适宜直播的情况下,可利用容器苗种植。试验证明,采用容器苗造林,具有缓苗快、成活率高的显著特点。研究生产适合矿山边坡专用的容器苗是今后矿山边坡植被森林化构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弥补喷播的不足。

鱼鳞坑、围堰种植:利用边坡特殊的有利微地形特点,采用挖鱼鳞坑或围堰砌筑或用植生袋叠置燕窝状种植槽,然后在坑内或槽内种植目的树种进行矿山边坡森林化构建的点缀式营造。采用的苗木宜经过圃地驯化和修剪整形,或采用大型的容器苗,以适应矿山边坡的立地环境。

矿山生态环境重建理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由于边坡缺水、缺土、缺肥,修复的难度较大是事实,投入的资金也相对较多,如果没有正确把握恢复方法,就很难把握修复的效果,难免会出现新的退化问题。要因地制宜,在对自然生镜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方案选择,才能到达生态恢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李永庚,蒋高明.矿山废弃地生态重建研究进展[J].生态学报,2004,1:95―99.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7篇

关键词:排土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土壤恢复;水土保持功能

中图分类号:S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一、研究背景

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国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0000km2,新增沙化土地面积2460km2,新增草原“三化”面积2×106km2,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约1700亿元,接近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3%~5%。《2001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十分严重,累计毁坏面积近40000km2,目前全国仅有4000km2的土地得到了复垦利用,仍有30000km2被破坏土地荒芜,每年还以数1000km2的速度在递增。

随着矿区水土流失面积的持续增大,土壤侵蚀强度均为强度侵蚀以上,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破坏。矿区水土流失是由于人为扰动地面或堆置固体废弃物而造成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是以人类生产活动为外营力而产生的一种特殊水土流失类型,既有水土流失的共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明显区别于其他因素造成土壤侵蚀的特点在于是一种典型的现代人为加速侵蚀。矿区水土流失的这种破坏有时是不可逆的。人们由于重视矿区生产而忽视水土保持。由于矿区人为破坏较严重,水土流失较剧烈,其生态修复过程往往需要人为辅助。改善排土场环境条件、绿化美化排土场是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二、研究的目的意义

内蒙古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902 年建矿,先后经历了东清铁路办矿、沙俄资本家办矿和日伪统治时期,1945 年终归人民所有,1958 年设立扎赉诺尔矿务局,原属中直大一型煤炭企业。1998 年下放到管理,1999 年改制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回归中央直属企业中国华能集团,隶属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公司管理。扎赉诺尔煤田南北长 45km,东西宽 23 km,总面积 1035 km2,截止 2005 年末保有资源储量 104 亿吨,以褐煤为主,不仅是理想的发电燃料,而且极具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潜力。主要市场为内蒙古东部和东北三省。扎煤公司现有 6 个生产矿 ,其中扎赉诺尔露天矿南北走向长度4.1 km,东西倾斜宽度2.3 km,面积9.43 km2。可采储量为6453万吨。扎赉诺尔露天煤矿开采所带来的排土场、废弃地、塌陷地的复垦再利用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因此矿山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居民健康的重大任务。本论文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及社会背景下提出的。

1.研究区植被恢复效果研究

植物是群落结构的主体,它也是对生态退化的敏感者,它是衡量和评估生态系统退化或恢复的最基础的和最重要的指标。本文对植物种类样地调查和植被多样性进行研究,对不同生态修复模式下的植物群落特征比较分析。

2.研究区土壤恢复效果研究

运用土壤学理论对不同生态修复模式下的土壤的基本性质作系统分析,研究不同修复模式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通过建立土壤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权重值,利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进行生态修复中的土壤质量评价,确立最佳生态修复模式。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

3.研究区水土保持功能研究

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与土壤侵蚀密不可分,生态系统表面的植被可以很好的减弱水土流失的程度,减少水土流失量,同时也保住了土壤中大量的养分。

生态系统保持水土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植被对降水的截留作用;(2)植被下土壤的透水和蓄水性能;(3)植被根系对土壤的固结作用。

从植被和土壤两个方面研究不同生态修复模式的水土保持功能。

三、研究区自然概况

扎赉诺尔煤矿位于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满洲里市。年设计能力576万吨,年核定能力为543万吨,主要工业煤产品是理想的电煤和民用煤种。矿区西距满洲里市区中心24km,东与新巴尔虎左旗接壤,南濒中国第五大淡水湖 ――呼伦湖,北经二卡口岸与俄罗斯赤塔州的阿巴盖图水陆相通。扎赉诺尔区火车站是滨(哈尔滨)~洲(满洲里)铁路的主要车站之一,西通满洲里,东达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地。

扎赉诺尔露天矿南北走向长度4.1km,东西倾斜宽度2.3 km,面积9.43 km2。可采储量为6453万吨。

扎赉诺尔露天矿地处呼伦贝尔高平原,北部及东北部与低山丘陵相接,地势北东高而南西低。区内地形起伏呈缓波状,表层大部分为第四系所覆盖。

项目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特征为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促雨水集中,春秋两季气温变化急剧。春、冬季风大风多,项目区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0.7℃,年降水量287.5mm,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年主导风向wnw,年平均风速4.1m/s,最大风速25.7m/s。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36.7mm,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52.4mm。最大冻土层深3.89m,无霜期111d。

本区地带性土壤为栗钙土,部分低洼地段为草甸土,腐殖质层厚度约20~40cm,有机质含量2.9%~4%,土壤质地为轻壤-中壤土,土壤细沙、粉沙含量高。

本区自然植被为呼伦贝尔高平原典型草原,以羊草草原生态为主,分布贝加尔针茅、羊草、大针茅、野豌豆、冰草、糙隐子草、小叶樟、冷蒿等植物,草群高度25~44cm,植被盖度为50%~70%。本地区适宜人工种植的草种有羊草、冰草、披碱草、紫花苜蓿等;树种有樟子松、落叶松、小叶杨、柳树、柠条、胡枝子、紫穗槐等;绿化树种为云杉、榆树、丁香、玫瑰、黄刺玫、榆叶梅等;绿化草坪草种为草地早熟禾等。农业植被有玉米、大豆等。

扎赉诺尔露天矿排土场坐落于采掘场南侧,是露天矿剥离物的外排弃场。扎赉诺尔排土场1960年开始启用,1966年形成规模,1999年停止外排,南北长5.4km,东西宽1.1km,目前占地面积为6.04×106m2,总排弃剥离土层1.81×105万吨。

2005年,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在排土场最顶盘进行大面积复垦,主要把整个排土场划分为农用地、林地、草地、苗圃等几大部分,进行不同利用方式的种植。

四、结论

以扎赉诺尔露天矿排土场8种不同的修复模式为对象,应用土壤发生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就不同生态修复模式对土壤质量及其发生、发展和演化过程运用方差、显著性分析,对不同生态修复模式下的土壤化学质量、物理质量指标间差异进行了对比研究,初步确定了生态修复效果评价指标及其权重,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法进行了较全面的土壤质量效果评价。为建立有效改善土壤质量的修复模式,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决策依据。

扎赉诺尔露天矿排土场不同修复模式对于土壤综合恢复效果并不相同,落叶乔木、固氮树种刺槐、豆科固氮灌木紫花苜蓿、非豆科固氮灌木沙棘、樟子松和人工牧草紫花苜蓿改良土壤效果较好,提高土壤肥力明显,有利于矿区废弃地土壤理化性质的改善。

矿区生态恢复方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露天采矿;地质环境;治理

一、前言

露天开采是指先将覆盖在矿体上面的土石剥掉(剥离),自上而下把矿体分为若干梯段,直接在露天进行采矿的方法。在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很多地质条件变化是由于人类活动诱发的,大规模无序开采,使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地质环境问题异常突出,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处处可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在矿山附近很常见,露天矿山是先将覆盖在矿体上面的土石剥掉(剥离),自上而下把矿体分为若干梯段,直接在露天进行采矿的方法。地质灾害的主要表现在:一是使边坡改变原有的天然平衡状态、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山体及斜坡稳定,最终导致岩(土)体变形,诱发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二是矿山矿渣的随意堆放,造成超负荷,以致引起滑坡;三是部分矿山矿渣顺沟随意堆放,一旦遭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就会形成泥石流。

二、露天采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原则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中,应本着“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景则景,宜用则用”的思路,因地制宜,多渠道恢复治理。

1、以人为本,排险防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首先要对矿区易诱发地质灾害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应因害设防、因地制宜,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分别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

3、科学规划,注重效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应根据矿山实际情况,本着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制定治理规划,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程度、轻重缓急,以及资金情况,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4、多措并举,合理配置。充分利用工程措施能防治地质灾害,生物措施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针对工程措施投资大,生物措施投资小的特点,搞好合理配置,实现矿山环境治理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三、露天采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恢复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矿山环境。

首先,矿产开发过程中,规定选择恰当的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在开发结束后,选择合理的恢复措施,恢复到规定的程度。露天开采过程中,排土、爆破、采装、修路过程都会造成环境问题,对所有造成环境问题的环节,明确规定降低环境影响的技术标准; 对破获后的环境恢复,对采矿期间所使用的临时设施也应作出技术规定。其次,根据矿山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技术标准。我国大多数矿区在进行环境恢复时,未对表土实行单独剥离,出现表土资源不足的情况。因此,可根据当时剥离物的肥力情况,作出规范,进行植物种植或借土覆盖后种植。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合理改变规范标准。例如,由于依降水量不同,干旱区植被恢复时间应长一些,因此恢复标准应做恰当变动。最后,完善相关法规,保障标准实施。完善采矿许可制度,在采矿许可证申请时,必须包含如何开发矿产资源以及以后的恢复方案; 制定违反矿产开发的处罚办法与执行方案; 建立环境保护与开发相关的保证金制度,未完成者,根据环境污染与恢复程度确定返还保证金比例。

2、严格实施规划,规范矿山管理

一是严格新建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坚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选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矿产资源,方案中必须包括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地质环境治理费用一并列入矿山开采成本,对费用不落实、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能力的矿山企业,不予发放采矿许可证。二是加强对生产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已经批准的现有矿山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开采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对开采生产中发生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恢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大矿小开、一证多矿、乱采滥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3、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并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科技支撑。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基于现有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融合相关学科技术方法并进行优化创新。积极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结合矿山企业实际,引进应用和研究开发开采加工新技术,把巩固提高现有生产技术成果与探索新技术、新工艺相结合,实现工艺技术改造与挖潜、降耗、增效相结合,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积极发展环境监测、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创新体系。

4、加大矿山生态恢复和复垦种植力度

一是规范矿业开采方式。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采矿权市场建设相结合,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调控手段,督促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时进行治理恢复,实现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的双赢。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建立 GPS 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对矿山地质环境实行有效的监控,增强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环境恢复治理书面承诺与担保制度。由政府向采矿权人或相应的担保机构收取质量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矿山关停时由政府指令专门委员会或机构评审合格后,方可退还这笔资金及利息。如果评审不合格,则从企业缴存的保证金中扣除治理费用,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四是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的生态治理率。积极引进和开发适用于矿山损毁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新技术,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研究,加大关停矿山土地复垦力度,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矿业基地,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组织实施矿区的复垦种植,增加耕地数量,确保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

5、创新投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

针对历史遗留矿山多,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无着落的情况下,研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为主体,以其他市场化筹资方式为辅的治理办法,从收缴的矿产资源价款、资源税等涉矿科目中提取一定比例,对以往关停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欠帐进行恢复治理。二是出台优惠扶持政策。从财政补贴、信贷支持、土地使用等方面研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优惠政策,以废旧矿山二次资源利用、复垦矿山土地使用权等作为回报,体现谁恢复、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大力鼓励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行产业化经营。三是实施企业化运作。研究创建专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公司,具体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筹措、运行和管理。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或以发行债券等形式从资本市场融通资金,帮助企业从银行或财团融资,筹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多元化市场融资机制。

总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项有着高度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永生,我国矿山环境治理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西部资源,2006-10-30.

[2]徐曙光,国外矿山环境立法综述,国土资源情报,200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