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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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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暴力 原因 法律 防护 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10-0016-01

一、网络暴力概述

网络暴力是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出现的一种行为现象,主要就是指那些在互联网上发表一些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例如在互联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或者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等现象,这些现象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网络暴力现象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引起的,首先就是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互联网上,网名可以匿名一些信息或者言论,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一些煽动性言语的误导下,很多网民往往会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这样就出现了网络暴力的现象。其次就是网民的年轻化及其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同时再加上工作以及生活上的巨大压力,网民的泄愤情绪越来越多,这就致使网络暴力现象的出现。最后就是法律不完善,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我国关于言论方面的立法还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特别是互联网言论方面的立法更是不完善,这就无法对在互联网上随意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进行有效的制止,这就致使网络暴力事件越来越频繁。

二、网络暴力事件的法律防护

只有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必须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网络言论方面的法律体系。

(一)通过基本法律理念约束网络暴力

相关研究表明,法律仍然是一种专门化的解决网络犯罪的最有效手段,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通过基本法律理念约束网络暴力,必须进一步加强各项法律的宣传,增强每位公民发表网络言论的法律意识,具有依法用网的观念,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在大众的网络法律观念普遍提升的基础上,才能够在更大程度上降低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率。

(二)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是防治网络暴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立法保护的神圣理念,我国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首先,我国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明确网络隐私权的独立地位,详细规定隐私权的内容与范围,同时还要详细规定侵犯网络隐私权的法律责任内容,这样能够很好地保护个人的网络隐私。其次,我国立法部门还要出台专门的网络隐私保护法,并且严格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收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使用电子手段窃取、偷拍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或者个人隐私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实施网络实名制

随着网络环境的复杂变化,实施网络实名制已经被作为有效防止网络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被网民广泛热议,确实,网络的规范使用依赖于实名制的做法,以便能够把网民的行为有效的监管起来。因此,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积极实施网络实名制,在网络实名制实施过程中,网络平台并不会出现用户的真实信息,只有当用户信息或者评论出现侵权违法的情况下,有权主体就会查阅用户的真实信息,并且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相关的处理,这样能够对广大网民的言论行为形成很强的威慑力,进而能够有效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四)出台司法解释,加强监督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立法规定与现实情况相比总存在着滞后性,因此司法部门要积极分析网络暴力事件的特点、发生原因,并且通过司法解释来弥补法律的滞后性,这样能够有效降低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率。

三、结束语

随着网络环境的复杂变化,网络暴力事件越来越频繁,这不仅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还给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在我国社会不断进步的背景下,我国有关部门必须从法律角度加强网络暴力事件的控制,制定完善的法律与法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将网络暴力事件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点,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海燕.浅析网络暴力的法律控制[J].西江月,2013(22).

[2]宋宗宇.李廷浩.网络言论暴力及其法律控制――兼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1(1).

[3]赵淑岩.网络暴力现象及其引导和调控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围观概念特征作用

关于网络围观,目前学界尚无人给出学理上的界定。分析发现,网络围观是一种发生在依据网络逻辑构建的虚拟社会场景中的常见现象,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自发的网络群聚,是一种心灵参与的视觉围观。在网络匿名性、“集体潜意识”的影响下,网络围观通常会显现出道德与责任的缺失,进而对社会和个体产生不良影响。正因如此,目前国内通常以“网络暴力”来泛称一些网络围观现象。然而考察发现,网络围观在时下中国的特殊情境中,有时也会彰显其积极的建设作用,仅从“暴力”的维度来概括是片面的。

网络围观概念的提出

蓬勃发展的互联网不仅为我们现有社会的转型提供了基础的物质架构,而且事实上建构了一个“超真实”的“虚拟社会”。人们通过延伸的感官以真实的情感投入积极参与到这个新社会场景的建构之中,演绎出各种新兴的网络现象,而网络围观即是其中最常见、最有影响力的一种。

网络围观现象。近年来,诸如“孙志刚事件”、“芙蓉姐姐”、“虐猫女事件”、“铜须门事件”等一些网络事件冲击着网络和现实社会,引发了人们多维度的思考。通过分析我们会发现,这些事件有许多共同的特征。首先,这些网络事件均发生在网络媒体构建的虚拟社会场景之中;其次,在这些网络事件中,网民是以一种延伸的视觉参与围观,同时发表言论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再次,有时围观这些事件的网民会在现实生活中以实际行动表达自己对事件主体的态度,比如对当事人的声援、救助或是恐吓、骚扰等,进而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影响。

例如在“孙志刚事件”中,围观者以极高的热情表达对正义的追求,由于事件主角的平民角色和悲剧基调,围观者中坚持正义的理性支持者取得优势地位,他们不仅在虚拟世界的围观中表达对孙志刚及其家属的同情与支持,而且将这种情绪延伸至现实世界中直接的帮助,最终促成了该事件的解决,并迫使一部法律被废止。在这场“拔刀相助”的侠义式围观中,围观者及其言行表现出的建设性作用最为充分。这种围观超越了传统现实的围观表象,实现了围观者心灵与行动的双重互动,并最终汇集成一股改变事态发展的力量,形成了虚拟世界的一种奇妙景观。

网络围观的界定及分类。网络围观是建立在互联网物质架构和网络化逻辑的基础之上,以延伸的视觉形成的虚拟围观现象,围观者在网络空间对被围观者进行话语评判,有时围观者的行为会延伸至现实世界,从而对被围观者产生直接影响。

网络围观现象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的网络围观的主要特征是围观者观而不语,我们将其归为虚拟静态围观。比如平时网上看新闻、泡论坛、看影视视频等均属于这一类型的网络围观,在这种围观中,围观人数一般较少,围观者大多不发表或极少发表言论。这种围观由于不会产生激烈的话语论争和现实影响,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也不将其列入讨论之列。第二个层面的网络围观的主要特征是围观者既观且评。在这一类围观中,围观者通常会在一定的虚拟场景内(通常是BBS论坛)针对客体展开激烈的论争,但这种围观只停留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之中,围观者的行为不会延伸到现实生活。我们称这类围观为虚拟动态围观。第三个层面的网络围观是影响最大的一类。其主要特征是围观者既观又评且行。换言之,围观者不仅在围观客体的过程中发表言论,而且其情绪会跨越虚拟的网络世界,以现实世界的实际行动对围观的客体造成影响,我们将这类围观界定为动态围观。在动态围观中,一部分产生破坏作用的围观被人们称之为网络暴力。

网络围观的三个层面可以相互转化。一般的网络围观都会有一个静态的过程,随着围观人数的增多,围观形势越来越严重,虚拟的静态围观逐渐转化为虚拟的动态围观,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一步转化为动态围观;同样,一个动态围观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冷却,并最终演变为虚拟的静态围观。

网络围观的特性

网络围观并不是现实围观在互联网上的简单重现,而是伴随着网络的出现和发展而产生的网络社会景观。综合分析近年来所发生的网络围观现象,我们可以看出其具有如下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几个特点:

自发的虚拟现场围观。首先,网络围观是发生在以互联网为物质基础的虚拟的网络场景之中,围观者没有切身的直接参与,而是以延伸的视觉和情感参与围观。然而,这种参与通常会表现出更强烈的心灵互动,因为在网络中,围观者的内心是敞开的,想法是有形可见的(通常表现为围观者的跟帖)。这种内心想法的可见性能够促成相同意见者的呼应和聚集,进而产生内心的认同与集体感,形成声势和舆论压力。这在传统“安身立命”、“明哲保身”“少管闲事”思想占主流的现实围观中很少出现。其次,网络围观具有自发性。所谓自发性,即“自我生发之意,自我生发是自然而然不知不觉的”?譹?訛。网民参与网络围观的行为是一种没有明确目的和计划的行为。这种自发性首先源于有着围观基因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定时期特定阶段社会的诸种经验、习俗、惯例、语言和道德等要素以一种潜意识的方式支配、控制和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本身……”?譺?訛。更直接地说,其实“并不是人控制着文化,而是文化控制着人”③,正是这种文化基因为网络围观提供了心理营养和惯性,使得围观“看热闹”成了中国的一种社会常态。于是,位于不同节点的个体闲暇时会在流动的网络中游走挖掘,自发寻找那些足以引发兴趣的围观客体,一旦发现便不假思索地参与其中。

此外,网络相对安全的话语表达环境也为人们自发参与围观注入了无限的热情。网络的匿名性提供了自由真实表达的背景和平台,放大了(或在心理感觉上实现了)渴求自由的人类内心追求,压抑的自由表达欲望得以释放。这也是自发围观的一个重要动因。

无组织的群聚。切斯特?巴纳德认为,组织是“有意识地加以协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的活动或力量的协作系统”。有组织的行为应该是有目的的,而且成员之间存在明确的分工与合作。而自发参与围观的网民“大多是彼此无关的个体,在散场后便四散而去,消失于茫茫人海”⑤。网络围观是以网络为平台的无组织群体聚合,“不言自明,……他们彼此站在一起,仅仅这个事实,并不能使他们获得一个组织化群体的特点”⑥。通常一个事件就是吸引那些分散于各个节点的网民聚拢在一起的磁石,而这些围观者则如吸附在磁石上的铁屑,彼此孤立,互不相关。

这种非组织的群聚有时也会彰显出强大的力量,其原因是这种群聚中存在多个“心理群体”。围观者虽然分布于网络的各个节点,但“……成千上万孤立的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⑦,这些心理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它们“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存在,受群体精神统一律的支配”?讁?訛。因此,当网络围观中的这些“心理群体”面对同一事件时,常常会表现出心理和行动的高度一致性,这是网络围观有时产生破坏作用的重要原因。

情绪性和可能的破坏性。心理学研究认为,虽然情绪能够在意识中呈现,个体也能够感受到情绪,但情绪多是自发的,而且个体对其所引起的生理变化与行为却较难加以控制。特别是当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便获得了一个集体心理,这使得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个体单独时完全不同”?輥?輮?訛。网络实际上为围观者提供了一个类群体场,位于这个场中的个体在心理上得到了群体的庇护,“这使他敢于发泄出自本能的欲望”。于是在网络围观中,作为个人真实情绪表现形式的肆意谩骂和苛刻嘲讽常常成为围观话语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网络围观个体的情绪性不仅会引发虚拟空间的语言暴力,有时也会推动虚拟的动态围观转变为影响客体现实生活的动态围观,甚至直接导致网络暴力的发生,从而显现网络围观破坏性的一面。在“虐猫女事件”、“铜须门事件”和“姜岩事件”中,少数围观者出于对当事人的不满,直接对当事人进行骚扰、恐吓,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而且对当事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姜岩事件”中的两位主角不仅辞去了工作,而且不同程度地患上了精神疾病;2007年1月,一位26岁的女歌手不堪忍受网友的话语打击而自杀;2008年10月,韩国名星崔真实,同样也由于无法承受网民谣言的巨大压力而自杀。网络围观的破坏性可见一斑。

短暂性和复发性。网络围观的生命周期是由围观者决定的。一旦失去了围观者,网络围观即告终结。短暂性是流动网络与浮躁心态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产物,它不同于现实围观的“一哄而散”,因为被围观者仍然会以“展览物”的形态存在于“现场”。有时,被冷落的围观事件会引发大规模的后续围观。尘封已久的“朱令事件”曾在1995年于网络,后于2000年、2006年先后两次成为网络围观的热点。网络围观的复发性显现出网络的张力和弹性逻辑,重新排列组合的信息有时会激起网民新的兴趣,时空得以延伸,网络事件的影响深度和广度得以拓展。

非主流的哄客心态。哄客心态,即是怀着一种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心理围绕在围观客体周围的起哄、看热闹的心态。哄客心态并非所有网络围观的主流,但却是常见的围观心理。特别是在对一些具有娱乐性质的围观中,哄客心态常常会成为主流心态。学者朱大可认为,哄客是那些渴望民间丑角诞生的娱乐群众,他们对每一个自我献身的“呕像”做出热烈反响以期从他们那里榨取最大的娱乐价值。其进一步将哄客划分为三类:笑客、赞客和骂客。笑客是以娱乐自身为特征,赞客则对围观客体报以欢呼和掌声,这两部分群体不会对围观客体造成任何伤害。而以嘲笑和谩骂为武器,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尺度、用语言去斥责反对者的骂客则是围观客体的杀手。

现实围观中,由于围观者直接暴露在现实世界中,心理负荷使围观者更倾向于做沉默的旁观者;而在网络围观中,匿名性保障的安全减少了围观者的心理压力,因此更多的个体倾向于表达真实的心态,他们或笑、或赞、或骂,从而形成了网络围观的哄客心态。

网络围观的作用

传统话语中,网络围观始终是消极的和破坏者的形象。应该承认,网络围观无论是对被围观者还是对社会都会造成冲击和影响,然而其积极的建设作用亦不可低估。

第一,网络围观的建设作用。

网络围观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在中国法制尚不健全的当下,网络围观起到了道德维护和推进制度完善的积极作用。在“孙志刚事件”中,围观者话语关注焦点随着事件的发展逐渐从“孙志刚事件”本身转移到收容遣送制度,论争过程把原收容遣送制度的种种弊端暴露无疑;围观者对法律更新迟缓表现出的愤慨对权力精英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并最终导致一部法律的废止,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完善。

网络围观是网民了解社会动态并从话语论争中汲取营养的重要途径。较之传统媒体而言,信息更加丰富的网络媒体已经成为网民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一些无法在传统媒体上被关注的内容可以在网络中出现,使人们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真实的社会。不仅如此,围观中许多民间精英的评论充满智慧和才气,在“真理”与“谬误”的论战中彰显了理性的力量,既为阅读者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和理性养分,也会更大范围、更深层面地波及和震撼许多浅薄无知的内心。

第二,网络围观的消极作用。

网络围观中,被围观者不仅面临隐私可能遭到暴露的危险,而且还必须承受激烈话语带来的精神重荷。而当虚拟动态围观演变成动态围观之后,被围观者更要承受现实的种种不可预知的影响。“姜岩事件”中,被围观者的隐私信息被网民公开,被所在单位暂停工作后被迫辞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不仅如此,来自网民的恐吓和威胁也使此事件的当事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而出现精神抑郁,最终只得拿起法律武器来抵挡围观者的进攻。“民众狂热而非理性的群众暴力行为,是这个事件的根源所在。人民高呼着正义的口号,用某种极端甚至野蛮的方式,在精神上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摧毁,当这种‘群众暴力’发泄在了错误对象上时,所酿成的悲剧会是非常可怖的,足以将一个人的精神信仰彻底摧毁,甚于对肉体的损害”?輥?輰?訛。正如卢梭所言,危害最大的不是罪恶,而是打着正义旗号的伪正义。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3篇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一些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暴力现象开始肆虐网络,而且网络社会中所特有的暴力现象也逐渐出现。近年来,网络追杀、网络通缉、人肉搜索等暴力词汇充斥着网络世界。纵观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从“虐猫女”“铜须门”,到“最毒后妈”、“很黄很暴力”,再到堪称“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王菲事件”,直至“微博直播自杀”,网络暴力愈演愈烈,其造成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自然也远远超出了网络的范畴,甚至影响到现实社会生活。因网络舆论暴力而引起的网络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人们在感受网络舆论监督强大力量的同时,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谩骂也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网络舆论也从原先的正义声讨转变成了对公民人权的践踏。有关专家己尖锐指出:网络暴力已经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待用法律、文化和道德手段给予制裁。

二、网络暴力的特征

笔者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为或言论侵扰,致使其权利受损的行为。通过对网络暴力案例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网络暴力的几个重要特征:第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网民以情绪化的心态,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道德的名义下不顾一切讨伐一些在他们看来不道德的行为。第二,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实施暴力。第三,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

三、大学生涉入网络暴力事件的心理分析

大学生在博客、论坛、社交平台等网络社区上的极度活跃,决定了他们在网络暴力参与者当中也可能占有较高的比例。调查表明,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热衷于参与网络暴力活动,甚至明知网络暴力的某些行为触犯法律,依然乐此不疲。他们这一行动的背后其实有着深刻的心理因素。一是逆反性格,部分青年只看到社会问题的消极面,对社会前景感到悲观,从而产生强烈的剥夺感和逆反情绪。二是释压需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匿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三是狂欢欲望,部分大学生在学校主流文化处于被边缘化或被压制的状态时,就会产生在网络虚拟世界发泄不满、逃避现实、追求娱乐放松的心理诉求。四是从众心理,参与者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从而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人云亦云,跟风追击。五是理性缺失,青年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很容易情绪化和极端化,理性思考和自我控制减弱甚至消失,主动或被动的跟风追击,代之以无意识、非理性的语言暴力。六是成就动机,部分青年大学生在学校主流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便或多或少的产生存标新立异的心理,便寄希望于虚拟世界,希望在网络空间甚至现实世界得到重视。

四、大学生涉入网络暴力的规避措施

根据中:请记住我站域名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人,网民总数继续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大学生占网民总数的比例很高。在博客、论坛、社交平台上大学生极为活跃,大学生网民中拥有博客的比例、BBS的应用普及率,特别是社交平台的应用普及率都居于所有群体的第一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为,时间上的闲暇、年轻人的好奇与好动的心理,以及互联网的无限可能是他们乐此不疲的重要动力。

大学生是网络社区中最活跃的群体,受到网络暴力的影响很大,因此对于高校德育工作者而言,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对现实问题和网络事件作出理性和自主判断、规避网络暴力是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网络暴力对大学生的不良影响,高度重视,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事件,引导大学生网民提高网络理性,倡导文明上网,提高个人素质,净化网络环境。一是要加强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高校应当在开设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方面的教育。二是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之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大学生自律建设,推进文明修身工程,通过加强道德规范的实践和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形成道德认识,遵守道德规范,由“他律”逐渐变为“自律”,从而内化学生的道德信念和自觉行动。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打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4篇

一、爱国型网络舆情

爱国型网络舆情一般是大学生群体因为对国外的、宗教势力的某些行为不满,在一些论坛中发表相关言论、表达情绪形成的网络舆情。爱国型网络舆情是“群体”心理特征的反映,在这个群体中,没有地域、性别、民族的限制,只要大家都满怀着对国家的热爱,都可以参与进来,在某些城市,甚至出现了因为某个事件而引起高校联合游行示威的情况。例如家乐福事件,2008年,一条关于“家乐福大股东支持达赖喇嘛,号召大家共同抵制”的短信在大江南北迅速蔓延,这个在中国拥有112家门店的法国公司顿时成为众矢之的。学生、市民纷纷加入了抵制法国货的行列,重庆各大高校派出代表,举行联合游行示威活动,游行活动在整个华南地区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爱国型网络舆情最容易发生重大和民族暴力事件,尤其是在一些留学生比较多的高校,需要引起学校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二、大学生的网络行为表现

(一)社会互动行为

网络和硬件设备的普及与发展,也给大学生们的日常生活形态、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今天的大学校园里,我们随处可见埋头于手机世界的学生,走路、吃饭、寝室甚至是课堂上都会看见一群群的手机玩乐一族,一条条新鲜出炉的消息就是通过那些再普通不过的行为互相传递,形成巨大的信息网络。有学者认为,网络在今天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一种隐喻和象征,它正在逐渐形塑一个以内在期望、需求与恐惧为内涵的虚拟社会[3]这样的社会使大学生游走在虚拟和现实间,每天,他们会花费比学习书本知识还多的时间来了解资讯、抒感、交友谈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正在以积极的心态了解外面的世界,积极与外面的世界互动、沟通,而互联网以新的电子关系形式提高和补充了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互动活动,使大学生的活动范围和广度变得更大更宽。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问题,网络的社会互动行为也增加了大学生们的自我隔绝,增强了他们与社会的隔离和原子化,使社会显得没有了人情味,网络怒火、语言暴力和言语冲突时刻充斥在大量的网络信息中,渐渐会影响到学生的行为,使得大学生变得冷漠、无情、多疑、压抑,最终形成了一批性格孤僻、复杂的社会边缘群体。Kraut等人通过对玫瑰果匹兹堡地区家庭网络使用的研究,发现使用网络越多的人,通常其社会网络规模越小,与家人和朋友的沟通反而越少,越容易感到孤独、压力等消极情绪[4]。另外,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部关于互联网在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方面功能(如下表)的研究,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网络的社会隔离功能在今天已经不可忽视。

(二)民主参与行为

通过维权型网络舆情的分析,我们发现,在网络社会无限发展的今天,大学生们自发选择了一种既便捷又通畅的民主表达渠道即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以此来影响管理者和决策者的工作,学生的民主表达和民主维权意识得到了新的发展。通过网络维权,实现了学生对学校管理和发展具有均等影响力的可能性,每个学生都可以通过网络平等地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反馈工作,学生对学校中出现的重大管理漏洞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来表达,短期内,具有相同或者相近意见和想法的学生们就会达成一定的共识,在网络上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就可以推动问题的解决,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在无形中就参与了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发挥了学生民主参与的巨大功能。可当我们去考查学生民主表达的质与量时就会发现,由于网络舆论的表达方式独特,具有匿名性的特点,就使得网络舆论表达过程中出现了不理智的现象。网络谣传、流言盛行,使得整个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陷入流言蜚语和无序的世界中。总有那么些人在愉快地享受表达自由的感觉时,忘记了他的本来目的,忘记和淡化了自己的责任。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实现了对现实社会的解构,所以在网络世界里,真实世界中的伦理、道德、法律等拘束力就显得不那么明显,部分大学生就开始在道德和法律规范之外行事,自己做自己的真理审判官,也不管自己的言行会给别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例如一名辽宁女大学生因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玩不了游戏,竟对四川灾区人民发表了长达4分40秒的辱骂言论。有的学生网民在网络上一些涉及他人隐私的信息或其他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6]。我们认为,这样的缺乏外在约束力的民主表达方式,已经失去了言论民主表达本身所蕴涵的民主价值,转而成为了一种破坏校园和谐、冲击校园管理秩序的反面力量,它已经失去了民主表达的魅力,是伪民主。

(三)爱国行为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5篇

【关键词】网络暴力;言论自由;隐私;法律控制

案情简介2007年12月29日,在北京工作的姜岩,从自己居住的24层楼跳下自杀。她自杀的原因是丈夫王菲和东某有了婚外情。这在网络世界引起轩然大波。主人公王菲旋即遭“人肉搜索”。他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第三者东某的个人信息逐渐在网上被披露。随后,网民在网上的宣泄也逐步从网络世界中的谩骂,演变成一场现实生活中的暴力。随后,王菲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侵害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一、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的含义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

由。”言论自由是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言论自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国《宪法》所指的言论自由是狭义的言论自由概念。

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二、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匿名性利于情绪的发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障碍,自己的情绪不能无休止地发泄。但在网络空间不同,互相不认识,可以毫无压力地释放自己的情绪。由于现代社会的生活越来越物质化,人们更多的是从表面来看待一件事情,然后在这个自由的空间内发表自己的见解。

(二)盲目跟风折射理性缺失。不少网民在网络舆论的浪潮中,失去自我判断力,人云亦云,缺乏理性,缺乏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网络舆论暴力现象反映出我国社会公民群众存在的道德问题和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网络舆论暴力深层次的根源还在于国民的性格特征,是民众“道德审判”和“道德民兵”的传统在网络上的折射。遇到一些自认为不公或不对的事,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后群起而攻之,忽略法律,在未保护当事人应有的权力下,企图保护自己的“正义”。这样的正义往往以漠视他人的权利为代价。最后形成“群体极化”,最终可能形成极端的观点和行为。

(三)网站故意炒作,推波助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的一个弊端就是社会上的人越来越功利化,只要有利可图便不管不顾。网站也不例外,网站为了赚取利润,提高点击率,对偏激言论进行更多的传播也是造成局势恶化的原因。

三、网络背景下的言论自由

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人们可以随意地抒发自己的观点,其中不乏语言上的暴力行为,于是发生了网络暴力。产生网络暴力最主要的原因是网络言论自由化。网络言论自由化表现出的非理性及盲从性容易导致规模性网络暴力,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利益。并且网络言论的虚拟性和广泛传播性会给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带来极大冲击。

我们不否认网络言论泛滥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网络言论自由带来的价值是巨大的。因为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写进宪法已经许多年,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现。全面的促进网络言论自由其主要作用和意义之一就是推动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落实和实现。人们可以凭借网络,自由讨论国家大事,传播各种信息。在传统政治时代没有做到的事情,在信息时代做成了,此应为值得欢呼之事。不但如此,网络言论自由功能之二是推动了另一项宪法基本权利的实现――舆论监督权。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一条文是有关公民监督权的规定。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基本权利,通过舆论监督则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舆论监督权是通过舆论行使监督或说通过舆论的方式达到监督的目的。它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体现,是公民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是现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总而言之,网络背景对于言论自由的发挥有两面性,它在为言论自由提供最佳实现平台的同时,也会使言论自由的滥用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四、网络暴力的应对策略

从上面可以看出,网络暴力并不属于言论自由正确行使的范围之内。所以杜绝网络暴力,才能真正实现言论自由。

(一)加强网民的自律教育

整治网络暴力,首先要加强网民的教育引导。针对不同群体的网民也可进行有区别的教

育引导,这是整治网络暴力的有效手段。针对青年学生网民,可以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网络教育课,举行相关内容的主题班队会,树立正确的运用网络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针对青年非学生网民,可以通过各种公共媒介宣传网络教育,使广大群众意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能够主动抵触网络暴力,至少不主动传播。

(二)立法规范网络

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暴力,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网络的运行,以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前瞻性地制定了与互联网相关的政策规定,但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已经促使现实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络暴力这一新生事物显然不再适应旧的规定。

(三)实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的匿名性是导致网络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推行网络实名制,以限制暴力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陈雅玲.网络暴力的形成,危害及对策[J].发展,2009,(11)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1-0277-02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农民工,这批人大约有1亿,占全部农民工人数的60%。新生代农民工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他们受教育的程度较之第一代农民工较高,对于工作的价值要求也较高,但是心理承受能力和忍耐能力却较低。本文以多民族聚集的银川市为例,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思想情况,并针对这其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希望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银川市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和心理现状及其引发的问题

宁夏共有民族35个,是中国回族最大的聚居地,虽然宁夏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迅猛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大部分地区干旱严重,庄稼常常颗粒无收,农民靠天吃饭的情况普遍存在,大量农民为了改变生存现状来到首府银川打工。银川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以来,银川市外来务工人员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了总人数的40%到60%,他们已经成为银川市劳务市场的主力军。这些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较差,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问题,由新生代农民工引发的犯罪问题也正日益显现。

1.银川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让人堪忧。银川农民工一般工作环境差、工作时间长、工资极低,银川市就曾出过农民工讨要工资遭打,警方出警遇暴力抗法的恶劣事件。在银川市的一些小餐馆和作坊,还有很多不满16岁的童工,他们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经常受到老板打骂,这些人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更不要说系统的就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很多新生代农民工都不愿意从事第一代农民工所从事的体力工作,他们渴望从事创新型、技术型的脑力工作,但是由于户籍和文化素质的限制,使得他们经常受到就业和社会的歧视,社会救济和医疗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使得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

2.银川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有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些新生代农民工来自偏远的农村,他们大都接受过一定的教育,但是受教育的程度并不高;他们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边缘心理和心理落差非常严重,长时间抑郁的情绪得不到宣泄,久而久之健康的心灵扭曲变形,个性很强的他们只要工作上稍微有不顺心或者自尊心受辱就会爆发,严重的刺激之下甚至可能会演变成暴力犯罪行为。

3.银川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银川发展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新生代农民工涉案人员中有7成以上在犯罪前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工作,银川市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有以下特点:犯罪动机单纯大多是为了“钱”,具有暴力性和疯狂性;罪犯呈现低龄化趋势;团伙成员多是通过网络结识,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所以案件侦破难度较大;这些年轻民工被捕后往往十分后悔,犯罪的冲动性和盲目性特点突出。

4.少数民族在传统文化、饮食和信仰上都与汉族有很大差异,个别别有用心的个人和势力常常会利用这种差异进行挑唆,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年龄较小,心智不成熟,判别是非的能力差,从众心理较强,很容易就受到这部分人的影响做出破坏民族感情的不理智的行为。

二、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意义

1.新生代农民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生活水平也较低,少数民族地区的新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生存难题更多,保障这部分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的稳定,更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实现共同富裕。

2.从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特点来看,这些新生代的农民工还是80后、90后,冲动敏感,加之处于社会转型期背景下的他们容易受到网络坏风气的影响,很容易做出危害人民和社会的事情。所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3.提高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培养他们的集体意识,增强他们爱党、爱国、爱中华民族之情,有利于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有利于更加深刻地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战略,只有国民素质提高,中华民族才能实现伟大的复兴、立于世界不败之林。

三、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路径分析

1.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信仰教育。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独有的文化特色,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业余生活极其贫乏的农民工参与其中,比如可以组织成立农民工街舞社,让处于青春期的新生代民工通过参加一些团体活动增强他们的集体意识和自信心,从而也能产生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少数民族地区更要加强对民族政策和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普及教育,让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繁荣的理念深入人心。

在对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要注意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少数民族地区很多农民工根本不会说普通话,语言沟通都有障碍,更不要说对他们进行教育,所以进行教育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可用他们之中的模范人物作为典型,运用榜样的力量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工作时要耐心细致并且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离不开制度依托。放宽农民工进城的户籍限制,为他们的子女在城里上学创造良好的条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机制,将社会救济落实到每个有需要的农民工身上;从法律的角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制度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使新生代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技术型”转变。降低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费用,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让他们拥有一门可以在城市立足和发展的专业技能,为农民工举办专场招聘会,增强对他们的法律援助,如建立专门的网站为他们维权,开展“一站式”民工维权服务。

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辅导机制。配备专门的心理辅导机构免费对有心理问题的农民工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各用人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农民工心理咨询机制,并把农民工心理问题解决落到实处。

3.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加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首先,面对网络,应当趋利避害,利用网络的积极力量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权威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成员大多是在网吧结识,网吧多是他们团伙的据点,他们犯罪往往是受到网络暴力、等不良思想的影响,由此可见,网络已经为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2000年,同志在共青团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讲话时就曾强调:“特别要认真研究互联网对青年带来的影响,努力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打好网上宣传教育的主动仗。”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用社会主义的先进思想和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净化网络空气,抵制网络腐朽思想的侵袭。

其次,要注重家庭环境对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开发和利用家庭环境的教育资源。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家庭也是孩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形成的第一个课堂,家庭环境对新生代农民工思想品德的形成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所以父母自己要以身作则、率先示范,充分发挥家庭对子女思想政治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

最后,充分发挥媒体在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2011年共有98名农民工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其中有21人是“80后”新生代农民工,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首次获评该奖,媒体对这一事件的广泛关注和报道无疑是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莫大的鼓励。由此可见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所以应对这个群体进行客观、真实、全面的报道,大众也应正确地认识新生代民工这个群体,认同他们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不歧视、不孤立他们,把他们作为城市中的一员平等对待。

4.少数民族地区新生代农民工也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新生代民工可以利用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懂得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生活遇到困难时要向专门的民工服务帮助组织求助,而不是忍气吞声,更不能用极端的违法方式报复社会;新生代农民工还应对未来有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重新审视自己判断事物是非对错的标准,注重对精神和文化的追求。

参考文献:

[1]邱伟光,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煊,赵维.网络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人民论坛,2010,(29).

[3]张红霞.新时期农民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社会科学家,2008,(5).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7篇

关键词:网络文化 后现代主义 网民

网络生活是人类不可逆转的生存境遇。网络作为一种先进的工具和手段,作为人们生活生存的重要条件,并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为经济、文化繁荣,为人类的现代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它极大地促进了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发展。在网络文化时代,传统文化的霸主地位将不断削弱,然而网络文化这种数字虚拟性、全球跨时空的新文化,无论就其形式与内容都迥异与以往所有的文化,它对现实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来势汹汹,不得不引起我们对高度重视。

一、网络文化引发了“后殖民时代”

网络文化的全球传播性使得全球不同国家与地区间的文化在近距离传播与交融,促成和改变了文化的生产与消费,一种由西方主导的网络媒介文化正在迅速地扩张。西方人利用网络文化的全球性特点,向全世界传递、渗透他们的文化符号,使西方文化理念成为全球共同的文化追求,网络文化成为了美国等西方国家扩大文化影响、推行文化霸权的一种重要手段。

网络兴起于美国,在网络的核心技术的创新方面,美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掌握了网络中的话语霸权,他们正利用网络文化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地向世界推行着他们的价值标准、意识形态、风格时尚和文化理念,正是得益于网络文化巨大传播功能的协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掀起了所谓的“后殖民时代”。他们利用网络传播把发展中国家甚至某些发达国家的文化挤压到一边,给这些国家的文化带来了巨大冲击,同样,这也对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与思想观念也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互联网的发展,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向世界扩张的一种新形式,强势文化的侵袭,强迫其他国家接受并成为其文化殖民地。阿尔温?托夫勒曾在他的《权利的转移》一书中说道:“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达到的目的。”这就是网络文化带来的“后殖民时代”,也有人把网络文化传播带来的这种现象称成为电子殖民主义、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文化帝国主义等等。

二、动摇了主流政治意识形态,权威话语被消解

人的思想政治意识的形成需要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网络的后现代多元化特征使网络社会里并存了各种类型的的政治文化,从而形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政治文化环境,如今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信息,影响了我国现实社会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使得整个社会的政治价值趋于多元化。在传统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国家曾形成了一系列成功引导舆论的调控管理机制和方法,并一直有一条以主流文化作为社会精神、时代精神的主线伴随其中,它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而网络时代过度强调自由与个性,弱化了权威观念和主流意识,使互联网大大突破了党和政府的控制范围。网络社会的“开放性”、“无疆界”正是体现了后现代主义所强调的“解构”与“多元化”。网络社会上各种不同宗教、不同思想、不同价值取向的人交织在一起,网络文化处于一种无序混乱、多元化的状态,主流话语就很难形成。

当下,网民已不简单满足于资讯的共享,同时也参与到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之中,争取网上话语权,这样带来的结果,就是使网络文化呈现出一个显著的特点――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由于网络缺少规范并且难以用规范进行有效制约,没有了权威的约束和掌控,导致许多网民认为个人无须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和义务,于是无视法律、伦理道德,在网上的言辞大胆、行为出位,甚至有不少人肆无忌惮地在网上各种挑战政治权威的观点,发表过激言论、发表不健康文章等。网络发展引发的这些变化,使个人和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力扩大,极大地冲击着政府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三、追求不受限制的自我,道德约束力减弱

网络“无中心状态”与后现代主义理论所强调“非中心化”是一致的。网络的共享性特别强,谁也不可能垄断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网络创造虚拟社会能宽容地接受所有社会成员。许多上网者往往在现实社会分层中是处于弱势,也就造成了其不满于自身处境的心态,网络虚拟社会的产生,尤其是网络的无标识状态、无规范约束正好为他们的释放和宣泄提供了机会,即使他们的某些叛逆行为遇到麻烦时也可及时转换角色或退出。

现实社会种种约束在网络中的消失,导致最大限度地与现实世界的责任相分离,从而网民感到无比自由、放松,道德的约束力公然地受到了挑战。在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网民们可以不必以自己的真实面目进行网络交际、信息与传播,人人都戴着假面具,任何人在这个虚拟社会里都可不以现实社会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尤其是一些在现实社会中被归类为怪异、孤僻、被边缘化的人,摆脱了现实社会中诸多伦理道德的束缚,在网络这个自由的世界里,他们尽情地释放现实中压抑的情绪,极易过度放纵自己的行为,甚至冒名顶替、虚假欺骗、肆意辱骂、攻击他人、传播流言蜚语等等,网络失范行为层出不穷,这时的他们早已忘却了社会责任,将道德意识抛在了脑后。而针对网络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的道德体系一直处于真空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道德规范缺失,网民们自由地放任自我,各种在现实生活中被压抑的不良欲望开始显现,大量网络失范行为产生。

四、网络文化极强的娱乐性消解了传统价值准则

追求快乐,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网络文化的娱乐性正是迎合了这一点,使网民们都沉浸在一种无深度无意义却轻松刺激的感官狂欢里。当代狂欢理念是从后现代文化中移植出来的,即狂欢是大众欲望释放的一种普遍形式,狂欢之所以能成为新的叙事类型,就是因为狂欢与欲望释放本是同一性质的不同表现。当今,消费与享乐已不仅仅是人生的补充,更成为了一种事业,成为大众的人生奋斗目标。

当下的网络世界就是一个虚幻的感官狂欢的世界,网络游戏、网络歌曲、网络明星盛行于网络中,网络文化极赋商业性和娱乐性,迎合的是文化公民“最低的大众素养”。网民在网络中恣意扮演各种角色,追求着裸的后现代主义的狂欢哲学,将高高在上的权威、经典掀翻在地,网络成为网民们尽情狂欢、娱乐、宣泄、消遣、释放的场所。网络文化中的“网络恶搞”、“ 网络游戏”等种种娱乐形式大多数都是品味低下、审美情趣淡化、商业气息十足,它们对传统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和历史观念进行了调侃和嘲讽,对原有情节的任意编造,对严肃历史的随意剪裁,对崇高形象的随意嘲笑,它们大都只是感官上碎片化的剪贴,是一种轻松而又无规则的娱乐,平面而又机械化的复制,杂糅而又毫无深度可言的媚俗。寻不到其中任何固定意义联系,网民都沉浸在后现代一种无意义、无韵味却轻松刺激娱乐无休止的视觉轰炸中,他们满足于视听的感官刺激,放纵、刺激、玩耍、宣泄、恶搞成为当下网络文化的情感特征。沉浸在纯直觉满足中的网络大众,已不再追求人性的意义与传统的审美价值。传统的价值准则在娱乐性极强的网络文化风行中逐渐被解构。

五、人际关系信任危机,现实人际关系冷漠化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将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引向以网络为交流中介的方向发展,过去的面对面的直接交流逐渐被网络的“非亲身性”交流替代,网民们越来越喜欢生活在虚拟的“非亲身性”的后现代景观中。然而,长期依赖于网络交流的网民容易产生现实人际交往障碍,从而人被网络“异化”――使自己变成了电脑的一部分,从而导致人际淡漠、情感疏远,从而远离人群、逃避社会、希望躲藏网络虚拟世界里寻求庇护。

网络交往是一种以网络作为媒介的符号往,网络交往具有的匿名性使得交往主体之间有很强的隐蔽性,这使网络上的交流、信息交换都比现实世界来得自由,交流者往往会产生很强的虚无飘渺感。网络上的交往者可以任意地进行包装自己,或者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任意变换、创造网络中的个性角色,从而使得虚假信息的泛滥,以置于在很大程度上人际关系遭遇了信任危机。同时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感到压抑,于是选择上网作为逃避现实的手段,长期沉溺于网络构建的虚拟空间,网民不可避免地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从而造成现实人际交往减少,人变得对现实生活的感觉日益陌生,长此以往甚至丧失了对现实的认知能力。

网民习惯了网络虚拟的生活之后,反倒变得不适应现实真实的生活,或是将在网络中培养出来的任性、放纵、撒谎、不负责等不良行为带入生活中,长此以往,网民与现实人物的接触和交流逐渐退化,对现实社会不再关心,而一回到真实生活就会感觉莫名的害怕、恐惧甚至采取回避的态度,从而下意识地疏离了现实社会的人际关系,人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冷漠,对周围人的幸福以及现实社会的发展都漠不关心。可见,网络人际交往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传统理性设置的人际交往,将许多人引入“虚拟交往”的怪圈之中。

参考文献:

[1]张品良:《网络文化传播:种后现代的状况》[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104-115;

[2]王岳川:《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孟建、祁林:《网络文化论纲》[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4]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海南:海南出版社,1996;

网络暴力对社会的影响范文第8篇

“热暴力”和“冷暴力”

国内传统媒体报道中的暴力现象,大致可分为“热暴力”和“冷暴力”两类,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1.血腥、暴力的场面和攻击性的语言,是“热暴力”最显著的两种表现形式

2003年“非典”以后,随着国家对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政策的调整,关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报道日益增多。与之相关的血腥画面、暴力场景也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传统媒体的报道中。如多家媒体在对2010年10月底黑龙江省密山市强拆一事的报道中,不仅播发了崔德喜老人浑身被大火包围的画面,而且刊登了老人被严重烧伤后的照片。虽然电视画面和现场照片带给受众强烈的视觉冲击与心灵震撼,却显得有些过于血腥。再如多家媒体在报道2011年5月中南大学杀人案时,直接刊登了多幅受害人倒在血泊中的照片,血淋淋的凶杀场面直接呈现在受众面前。考虑到报道涉及各个年龄段的受众,媒体这样的报道手法是否得当,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富有攻击性的语言是传统媒体报道中“热暴力”的又一重要表现形式,如对于2004年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多家媒体在报道中使用了大量诸如 “凶狠”、“怪僻”、“阴险”、“屠夫”、“恶魔”之类的词语或称呼,仿佛马加爵从一生下来就是一个恶魔。再如2010年对药家鑫案的报道,类似的词语又一次大量涌现,少数媒体用语尖刻较马加爵案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许在有些媒体人看来,似乎用词越“狠”越能体现自己的正义感,越能彰显自己代表了正义一方。法院还没有审判,媒体已经给出了结论,媒体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语言不仅违背了“客观”的报道准则,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

2.有意或无意地对暴力行为的忽视和缺乏人文关怀的表述方式,是“冷暴力”最重要的两种表现形式

媒体作为社会公器,进行舆论监督、维护社会秩序是责任所在,但有些传统媒体在遇到暴力事件时有意或无意地回避,助长了暴力分子的嚣张气焰。

如在2012年反日游行过程中,多个城市发生了烧等暴力事件。这些暴力事件是突然冒出来的,事前没有一点征兆吗?显然不是。西安青年李昭因为一幅“前方砸车,日系调头”的牌子被誉为游行当天的一抹亮色。他在接受采访时坦承日系车被砸“能想到,没什么意外的”,只不过比预想的时间早了些。很多人和李昭一样,在游行之前多少都有这样的“预感”,因为在之前的反日游行中就出现过烧等暴力事件。而且在这次游行前已经出现了暴力的苗头,如“武汉丢车青年”做志愿者时被攻击等。媒体在游行前的相关报道中,没有勇敢地批评少数暴力分子的暴行,在网上号召游行示威时没有勇敢地呼吁人们保持冷静。当多个城市在反日游行中出现各种暴力事件后,各家媒体才开始谴责暴力行为。虽然暴力行为不会因为媒体的呼吁而消失,但媒体的呼吁有助于唤起人们的理性,有助于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媒体有意或者无意地对暴力行为的忽视,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暴力事件的滋生。

媒体在灾难事件报道中缺乏人文关怀的程式化的表述方式,是“冷暴力”的又一重要表现。当遇到矿难、恶性生产事故或者凶杀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时,传统媒体常按照一定的套路展开报道,如强调相关部门已经积极组织救援,有关领导已经做出批示或亲赴现场等,报道结尾通常还会特别加上“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一类的话语。很多情况下,经历了巨大伤痛的遇难者家属和幸存者很难做到情绪稳定,很多人都留下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传统媒体在新闻报道中程式化的表述模式,不仅对受害者及其亲友造成了二次伤害,对受众而言,这种缺乏人文关怀的报道带来的也是一股冷冰冰的寒意。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这种程式化的报道很容易被网友们吐槽的“口水”淹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传统媒体报道中暴力现象的消极影响

1.成为现实暴力的重要诱因

有研究称,美国广播公司曾对1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研究,其中22名说他们是模仿电视上的犯罪方法。②某些传统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反复出现血腥、暴力的场面,过度渲染犯罪的过程与手段,对受众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在某种程度上诱导他们走向犯罪道路。

2.报道中攻击性的语言为网络语言暴力提供了不良示范

在某些报道中,传统媒体富有攻击性和煽动力的语言比网民使用的暴力语言更加“给力”,当事人及其亲属在媒体记者尖刻的提问和犀利的报道中,常常被压得抬不起头来。在某种意义上,网络中那种粗野暴力的语言只不过是对传统媒体新闻报道语言的延伸与拓展。

3.对暴力的纵容助长了某些不良社会风气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巨变时期,各种价值观并存,各种思想鱼龙混杂。对于那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法律和人性的行为,记者一味强调客观报道,只陈述事实,不置褒贬,不敢挺身而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做法,助长了某些不良社会风气。

应对策略

1.尽量避免出现血淋淋的现场画面,尽量舍弃尖酸刻薄的攻击性语言,最大程度地减少新闻报道中的“热暴力”

如电视媒体在报道恶通事故时,可在播放损毁严重的车辆画面或抢救伤者画面的同时,用同期声或文字给出伤亡数字。这样的处理方式避开了逝者躺在血泊中或者车辆残骸中的血腥画面,但同样具有非常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

2.在新闻报道中要敢于同干扰正常社会秩序的不良现象作斗争,要打破以往“官腔味”十足的表述方式,让新闻报道充满浓浓的人情味、充满人文关怀

如在矿难等灾难事件报道中,多描写对遇难者家属的关怀、对幸存者的关照,多介绍当事人遇到的困难,报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永远不会过时,他们的困难一定会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援。这样的报道不仅能给当事人以帮助,还能够温暖人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3.培养记者的公民精神和创新意识

记者是社会的一分子,是享有公共话语权的特殊公民。现代社会中,任何一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分自己应尽的义务。虽然记者的报道受到种种因素限制,但只要记者勇于创新,“戴着镣铐”同样可以跳出精彩的舞蹈。比如重庆晨报在《高二8班 一个人的复课》一文的采写中,记者在破解如何既坚守媒体责任,保持新闻的良知,又完成记者的职责这道难题方面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值得借鉴。

【本文为山西省社科联重点课题“新媒体提升山西省媒体传播影响力研究(SKLZDKT20111077)”和中北大学课题“当前大学生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接受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长平:《网络暴力来自传统媒体》,《青年记者》,2007年8月上,第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