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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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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为有效利用土地,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我县2014年度成功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结合创建指标标准体系及创建活动考核办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战略部署,按照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节约集约资源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努力提高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中的作用,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推动县域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各项指标进入全省前十,2014年成功创建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三、工作步骤

创建时间从2013年3月开始,到2014年底结束。创建过程分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成立局创建领导小组,根据指标标准体系分线落实、分解任务。

2、启动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成立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负责人及联系人。成立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完成创建实施方案。各部门完成出相应的政策意见。完成创建工作达标考核。

3、推进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创建政策意见等,确定并培育完成各节约集约示范点,全面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完成创建工作评优申报。

4、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对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迎接省国土厅的初审、国土部的最后验收。

四、工作任务

根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土地利用效率指标考核由土地利用科负责,主要包括建设用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供应率、土地有偿使用率、土地招拍挂率。

(二)土地规划执行度指标考核由规划地籍科负责,主要包括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情况、规划信息公开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三)耕地保护效率指标考核耕保科牵头、汇总,规划地籍科、开发站配合,主要包括耕地保护情况、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表土剥离利用情况。

(四)地籍管理落实率指标考核由行政审批科牵头、汇总,规划地籍科配合,主要包括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率、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率。

(五)土地执法效率及违法情况指标考核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主要包括土地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土地违法线索处理情况、土地违法案件结案率、土地一般违法情况。

(六)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指标考核由地矿科负责,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矿山选矿回收率达标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达标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建立及矿山储量年报完成率、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执行情况。

(七)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指标考核由地矿科负责,主要包括规划编制情况、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

(八)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指标考核由地矿科负责,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联合执法制度及联动机制建设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矿业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锡、锑、稀土)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情况。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指标考核由地矿科负责,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纳率及保证金使用情况。

(十)矿产资源执法效率指标考核由执法监察科牵头、汇总,地矿科配合,主要包括矿产巡查工作情况、矿产违法线索处理情况、矿产违法案件结案率。

(十一)矿产资源违法情况指标考核由执法监察科牵头、汇总,地矿科配合,主要包括矿产一般违法情况、矿业权交易违法情况。

(十二)矿山土地复垦由地矿科负责,主要包括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情况、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率、矿山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剥离利用情况。

(十三)行动测评指标考核由办公室牵头、汇总,土地利用科配合,主要包括领导机制、方案设计、舆论宣传、管理制度、社会效果。

(十四)依法行政情况指标考核由政策法规科牵头、汇总,办公室配合,主要包括政务公开情况、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国土资源模范县活动是关系我县实现“小县大城”战略的大事,全系统干部职工应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创建活动中来。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用地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我局坚持以稳增长为首要任务,以项目为抓手,加快用地报批,提高工作效率,全力为经济发展提速增效提供服务保障。一是及时保障项目落地。上报省政府批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942亩,为新庄双盾环境、西渚养老产业、丁蜀海翼飞机等重点项目落地保障了空间。二是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将以往阶段性的集中报批模式调整为常态化的日常报批模式,加强对上沟通协调,积极化解报批中的问题,压缩对上报批周期;同时,进一步简化内部流程,加快供地速度。1-6月份共申报9个村镇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689亩,目前已批准2812亩;共供应土地2891亩,其中工业用地510亩,经营性用地1993亩,为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等民生项目以及国际石材城、陶瓷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三是严格规范土地市场。编制了201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申领2015年储备土地融资规模卡。推行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管,批后巡查完成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市排第一位,有效遏制了闲置土地的产生。

二、耕地保护措施不断加强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最新要求,更加注重规划约束管控和耕地质量保护,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十三五”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探索推进西渚镇“多规合一”试点,逐步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相互融合,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开积累经验。二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调查,为下一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零散基本农田归并探索路子。编制完成市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了下达的11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占到整个大市年度任务量的82%。三是推进土地复垦整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下发《关于落实责任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入库管理的通知》,切实把好项目入库关、施工关,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今年共申报耕地占补复垦项目79个,目前已完成36个,新增耕地1338亩。申报挂钩复垦项目11个、面积473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8个、460亩。在徐舍镇、西渚镇开展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节约集约体系不断完善

以《市政府关于贯彻节约用地“1236”战略促进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的实施意见》为总纲,构建节约集约用地“1+X”政策体系。一是深化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保障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和带动转型升级重大项目,一般工业项目和经营性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或有偿使用调剂指标予以保障,高能耗、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予供地。二是建立产业项目评审评价机制。由发改委和我局牵头,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产业项目前期评审和后期评价机制的意见》,通过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发挥规划指标管控、规范后期考核评价等措施,提升产业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三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出台了《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在土地使用权价格体系、招拍挂制度、统一转让平台、收益分配机制、弹性出租制度等方面开展研究。四是启动工业性用地调查。经信委和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市工业性用地情况调查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我市工业企业占地、规模、产出及税收等情况,建立土地利用效率共享数据库,探索“以地控税”。五是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通过对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的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目前各镇正在开展方案编制。

四、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全面规范矿山开采秩序。继续加大清洁化整治力度,对专用通道、开采公示牌、界桩界址、电子监控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顺利复工。继续加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矿山现场动态巡查和月度监理,上半年共组织检查82人次。全市6家矿山企业、6只宕口开采情况基本正常。二是扎实开展环境恢复治理。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对旅游风景区内及主要交通要道沿线露采矿山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大觉寺边坡及湖父镇镇西路东侧边坡环境治理。目前大觉寺边坡复绿工程已完成施工。三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下发了《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重点防治区域的隐患排查,确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9个,完善群测群防组织,做好地灾明白卡发放、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增加汛期巡查频次,做好雨前、雨中、雨后现场排查,严格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采取多样形式,着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

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土地日”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6月25日上午8︰30至11︰00

地点:以县博物馆广场为中心

范围:磁州路中段路北侧(检察院至供电公司)

活动内容:各责任单位负责制作沿街悬挂活动主题有关条幅,设置咨询台,布置展板,发放土地日宣传材料,营造现场气氛。

责任单位: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农牧局、水利局、交通局、人劳社保局、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文广新局、教育局、工商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局、计生局、物价局、审计局、供电公司、磁州镇。

(二)营造“土地日”活动氛围

1.县电视台、发展报开办“土地日”专题栏目,集中宣传报道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情况,刊播土地公益广告。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电视台、发展报。

2.县电视台在活动期间每日播出滚动标语。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电视台。

3.悬挂土地日宣传标语、横幅。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各乡镇、部门。县政府督查室进行巡回检查。

4.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张贴“土地日”宣传主题标语。

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承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手机发送短信。发送对象:县内全部手机移动用户。

发送内容: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请自觉节约集约用地,造福子孙后代。

时间:6月25日组织承办单位:县移动公司、联通分公司。

(三)各乡(镇)、各部门活动安排

“土地日”宣传周期间,各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与县同步,上下互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土地日”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订活动实施方案,把组织开展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落实人员责任,确保“土地日”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县电视台、发展报、部门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不涉及建设用地审批权,调整的只是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的建设用地审批权仍在国务院,不存在下放问题。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这是土地管理特别是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强化省级政府责任。”

此前建设用地由城市政府一年多次申报,国务院多次审批,报批内容由国土资源部审查以及城市政府自行审查,审批时间长,审批程序繁,尤其是省级政府只充当“二传手”角色,权责不明,徒增环节。审批方式调整后,省级政府不仅负责汇总申报,而且负责审核把关过去需报国务院审查和城市政府审查把关的部分内容,也就是说,省级政府要对城市建设用地负总责。

当前我国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之所以大量存在,即使在治理整顿期间土地“闸门”也没能真正把住,症结之一在于权力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原来的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未能合理解决各级政府权责划分和制约监督问题:中央部门面对一大批城市,很难面面俱到明察秋毫,且陷于日常审批事务,难免影响宏观调控和土地监管;城市政府自报自查,其弊端不言自明;省级政府只相当于“二传手”,积极性自然不高,也很难追究其责任。一些地方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在土地管理和调控问题上有意无意地当起了“甩手掌柜”,与原来的审批方式有很大关系。

新的审批方式在加大省级政府权力的同时,也强化了省级政府的责任,权责一致成为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的重要手段,今后土地方面再出问题,将直接追究有关地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省级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负总责,总体上说就是对申报城市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总责,包括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规划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用地申报有关要求、用地是否结构合理、确实需要、节约集约等。具体而言,省级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于对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把关、检查指导。一是对城市申报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严格审查。二是在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后,对城市申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对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与实施方案的申报、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种形势下,省级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和监管会更加严格。”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途径不可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补充耕地不到位、土地供应和利用等不符合有关规定,以及未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不会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和办理回复文件。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我局自治庸问责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题学习,做到问责活动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局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书记、总理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部、厅和市局领导在开展治庸问责活动视频动员会上的讲话,并对照我局的治庸问责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将个人自查、互查和帮查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大家的体会,感触表达出来,在全局掀起了治庸问责活动的又一轮热潮。

当前开展治庸问责正当其时。治什么庸,在我看来,主要治三庸,一治思想庸,主要表现是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进取乏力,集体意识淡化;二治作风之庸,主要表现在官僚作风,脱离群众的作风,贪图享乐的作风;三治能力之庸,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够,思想僵化,因循守旧。这是我做为江陵国土人的真实想法。

我认为,今后治庸问责和创先争优工作,要通过“治庸”,提高工作能力、水平;通过“治懒”,提高工作效能和效率;通过“治散”,提高精神状态和精神风貌;通过“治软”,增强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在六个方面创先争优:一是围绕破解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两难局面,在落实“双保”搞好用地服务上创先争优。确保沿江产业园用地项目落地生根;二是围绕转变工作方式,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上创先争优。要对城区闲置土地尤其是工业、房地产开发用地在清理的基础上,加大处置力度;三是围绕加强执法监管,在积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上创先争优;四是围绕业务建设,在夯实基础上创先争优。五是围绕服务民生,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创先争优;六是围绕教育学习,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

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局上下柳成一股绳,形成合力。按照治庸问责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各环节的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国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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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城镇化;辽宁;土地集约利用

基金项目:2016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课题编号:lslktziglx-22)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城镇化进程中辽宁省土地集约利用的策略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5月11日

从发达国家城镇化历程的实践这一角度来分析,城镇化在经历了最初的人口迁移过程后,有必要向功能意义上的城镇化转化推进,而辽宁省当前逐渐显露的土地短缺问题严重制约了功能意义上的城镇化进程。因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辽宁省城镇化发展的必要前提。

一、辽宁省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进程,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城镇的数量与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城镇的结构和功能也发生转变。辽宁的城镇化进程在全国是比较迅速的,2005年辽宁城镇化率达到58%,2008年达到60.03%,2011年达到62.1%,2014年达到67.05%,到2015年为止辽宁城镇化水平继续上升至68%左右。根据《辽宁省 “十三五”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将达到72%左右。宏观上讲,城镇人口的比重和城市数量能够反映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指标。1980年、1990年、2000年的非农业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为:35.5%、42.0%、46.0%,城市个数也由12个上升为20个,再继续上升为31个。辽宁省城镇人口呈持续增长态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不断缩小。城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不仅体现了物质文明的不断进步,还赋予了精神文明前进的动力。随着辽宁省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粗放利用与土地供需矛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辽宁省城镇化发展势在必行的趋势。根据党的十要求,城镇化进程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聚集效应和外溢效应为基础,走外向、内生、集约之路,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辽宁省土地集约利用现状

(一)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人类有目的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一切活动被称为土地利用,而大卫・里卡多等政治经济学家最早提出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它是指农业土地集约利用,也就是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使较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劳动集中地投入,从而获得高额的产量及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对于我国的土地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将其具体意义解读为:(1)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3)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土地管理工作落实科学性发展、长远性发展和包容性发展的一次重大举措。

(二)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城镇化进程中工业建设方面,城镇的土地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由于辽宁位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建设初期,凭借基础比较雄厚的重工业的主体地位,围绕重工业项目进行城市扩建后,城镇化在这一时期飞速发展,城镇化率由29%上升到1961年的47.4%,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辽宁人口结构中,城市、城镇、乡村容纳人口的比例为4.8∶1.3∶3.9,很明显地看出两头较大、中间很小,结构相当不合理。这种工业结构在当前也造成了城镇化区域的不平衡性及带状集中性,使得如大连、沈阳等辽中南地区城镇化增长快、水平高,而很多小城市及县城等地则发展缓慢,造成了城镇化进程中,“大的愈来愈大,小的始终很小”的局面。并且全省的新增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较低,容积率大概只有0.50,在城镇规划区内闲置或低效的建设用地有近1.24万公顷,导致建设用地的总体利用效率不高。

2、城镇化进程中行政建设方面,城镇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并不完善。辽宁的城镇化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城市化”,全省特大、大、中城市占城市总数的61.3%。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发展速度很快,而小城市及县城却在功能上比较欠缺。部分大城市对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城市公共空间的土地利用和开发不尽合理,多为依市而建的小城镇,在地域上形成分散的不均匀状态,其相应的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在基础设施和体制上也并不健全。由于行政区划的制约,导致小城镇不能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例如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足3.7平方米,而城市则达到39.2平方米。这就说明,滞后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很容易拖慢城镇化进程的节奏。同时,行政部门职能不完善,权限划分不明确,导致小城镇还会出现权责不对称的情况,这也限制了城镇化的发展。

3、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建设方面,全省农用地结构不协调,耕地质量偏低。根据辽宁省土地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省农用地面积为1,122.84万公顷,其中,耕地占36.5%,园地占5.3%,林地占50.6%,牧草地占3.1%,其他农用地占4.5%。不难看出,全省的园地、牧草地比重偏低,与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匹配,而比重较大的坡耕地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有近80%的耕地在水利配套设施上缺乏建设,因此耕地的地力逐渐地下降,耕地质量也随之变低。

4、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建设方面,全省土地遭受退化、破坏和污染严重。全省29%的土地具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在辽西北地区,土地沙漠化相对严重,全省沙化土地面积高占土地总面积的3.7%。而全省由于生产建设造成的土地塌陷、挖损及压占等土地破坏的面积近2万公顷。在沈阳、锦州、葫芦岛、抚顺、鞍山等工业城市,尤其是很多金属矿山的周边区域,具有比较严重的农田污染情况,土壤里的重金属含量严重超过了标准。在沿海地区,如营口、大连、盘锦等城市,海水倒灌则使农田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现象。

三、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策略

(一)强化规划管控作用,优化整体用地结构和布局。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及布局,是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的基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建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科学规划的城镇化体系。一方面优化城市与农村的内部用地结构,强化对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使其产城融合。除此之外,鼓励企业建设在功能上的混合,在用地集约的基础上,不断促进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大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的整治,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提高区域平均容积。在开发利用土地空间时,进行统筹安排、逐一盘活,使建设用地的多功能开发和复合型利用能够进一步推进,增强土地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利益。

(二)完善并健全城镇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是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对于城市和农村的公共空间,比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用地,要完善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提升土地的利用强度。不断地调整公共空间的用地结构,进而使水利、交通、教育、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得到保障,推动城镇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除此之外,加强行政体制建设,完善城镇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政府部门的行政权限和职能,有效地对城镇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市场管理、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宏观把控。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7篇

今天我们决定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县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的工作。

2009年2月17日-18日,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昆明市召开后,3月3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昭通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全面部署2009年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刚到会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充分肯定了20*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朝孝作工作报告,他,20*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主动工作,积极服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他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主动介入、跟进服务、活用政策、提升保障、不断创新、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分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就20*年工作情况、2009年工作思路作会议发言。

一、20*年国土资源工作回顾

20*年,我们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年初,遭受了50年不遇的冰凌雪灾;年中,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的波及以及频发的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交织叠加;年底,全球性金融危机蔓延,全县经济受到明显冲击。面对困难,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在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严格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基本原则,坚守耕地红线,完善市场配置,促进节约集约,严格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全力服务地方建设,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计划,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综合利用水平。针对*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为鼓励节约集约用地,对符合产业政策、布局集中、集约用地要求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土地市场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依法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共为全县建设提供用地17.122公顷(256.83亩),确保能源、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能按时供地。

(二)全力抓好耕地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在县、乡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把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关,严格保护耕地。同时,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至20*年共上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国家级立项1个,省级立项4个,市级立项2个,县级立项个。验收3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602.26公顷,新增耕地152.70公顷,项目资金共计4432.4万元,共补充耕地303.31公顷。另有5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全县已划定基本农田336块、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5块,签定乡级保护责任书12份,村级保护责任书84份。全县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6686.726公顷,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昭通市人民政府的45500.0000公顷耕地保有量任务。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33188.4515公顷,与省政府下达33188.4400公顷持平。

(三)大力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土地资产效益凸显

巩固和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制度。全县所有新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率达到了100%。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对转让、出租、抵押存量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及转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城市地价监测工作,全面启用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截至目前,*县通过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了各类数据,运行覆盖面已达到100%。

20*年全县招拍挂供地4宗152.93亩,收取出让价款509.9906万元,协议出让43宗48.86亩,收取价款39万元,划拨2宗55.05亩,收取价款30万元。确保能源、交通、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能按时供地。

(四)进一步强化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

加大对矿业权的管理,加强矿业权审批的前置性审查,合理设置矿业权,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从严审查开发利用方案,加强勘查和开采行为的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科学开采、集约高效利用。完成了全县采矿权数据的清理核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20*年10月份启动了采矿权全国统一配号系统,加强矿业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强化储量管理。严格按时足额征收各项规费839.91万元,其中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799.91万元、补偿费40万元。

深化和规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改革,优化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方式,完善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

(五)着力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年,*遭遇50年不遇的冰冻雪凌灾害和“5·12”汶川大地震对全县地质构造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地质灾害较往年严重。在灾害初期,我们及时部署、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进行大巡查,经巡查,全县有大小地质灾害点50多处,其中有一定规模、较为严重的11余处。我们对上述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进行编制、规划、研究监测方案,全县投入监测经费5万元,重点对11个灾害点进行监测。我们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全县共发放地质灾害防范教育宣传资料490份,投入防治经费125万元,防治并举,全力预防、避让地质灾害。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0起,地质灾害发生较往年多,但因我们监测到位,及时紧急转移人员234户873人,避让了灾害,避免财产损失351万元,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有力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建立执法监察分片包干和动态巡查责任制。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20*年我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通过对照《土地动态巡查登记台帐》和土地违法案件月报统计表,我县共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5宗,面积0.0969公倾,由于发现早,通过对违法行为人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耐心细致思想教育工作,5宗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截止2009年3月我县尚未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进一步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在“回头看”中,全县共查处和清理无证进行勘查开采6起,没收矿产品103.5吨,折合人民币1.2万元。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年初与机关股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签订了《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县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意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国土资源局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

三是抓源头治理。结合工作实际,从易发多发腐败的土地使用权取得,矿产资源开采证取得、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招标、土地使用证办理、违法案件查处等环节入手,坚持集体会审,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强化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杜绝腐败的发生。

(八)全面贯彻落实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做到有责必问

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及时制定下发了*国土资源系统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成立了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公告、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局机关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内容,设立了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传真,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还制作了上岗证,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上墙公示了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行政机关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在*电视台公开向全县人民郑重作了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的服务活动,全力打造优质服务机关和文明行业。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县直相关部门协作、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在座的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合肥市工业立市战略和北部组团发展战略,加快长丰南部经济崛起和全面奔小康步伐,为开发区“二次创业”提供用地承载,以项目整合、二次用地为抓手,一事一议、先易后难、长短结合的推进土地利用整理,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建立具有开发区特色的以工业项目为载体的土地清理模式,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此次项目土地清理涉及全部入园项目,包括以划拨或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未建、在建、建成和新签约但尚未办理前期手续的项目。清理重点是:

(一)土地闲置项目(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动工开发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包括以下情形: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合同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的,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自建设用地批复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已动工建设,但已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二)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入园投资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不符合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和开竣工时间等规定指标和相关约定之一的项目。

(三)不符合合肥市北部组团总体规划,需调整土地规划用途的项目。

(四)因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关停并转”或调整用地的项目。

(五)厂房长期闲置或出租,无真实项目、无产值、无税收且占地面积较大的项目。

(六)已签订投资协议,但未能履行协议约定条件且未办理任何前期手续的项目。

三、处置方式

(一)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或自划拨用地批复颁发之日起满2年未使用,且非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造成闲置土地的,一律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或自划拨用地批复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使用的,一律按土地出让金20%收取土地闲置费。同时,土地使用者必须对项目用地限期开工建设作出承诺。

(三)对未按投资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和开竣工时间等要求的,责令其追加投资,并作出书面承诺,限期达到相关要求。

(四)对因规划调整等不适宜在原址继续生产经营的项目进行搬迁,对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评估折价,给予适当补偿。对其中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给予另行选址,小企业整合进入孵化器。

(五)对现确无真实项目,厂房长期闲置或出租,低产值低税收项目,按国家土地供后监管的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单位签订承诺书,限期达到有关经济指标要求。逾期达不到要求的,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对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给予适当补偿。

(六)对已签订投资协议但未能履行协议约定条件且未办理任何前期手续的项目,解除投资协议。

(七)其他未尽类型项目另行处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项目土地清理领导组,县委副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汤传信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法制办、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房产局、法院主要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区土地分局牵头,规划、经贸、财税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清理日常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五、预期目标和实施步骤

此次清理工作涉及77个项目(占地总面积3871.05亩),力争两年内完成,实现我区三条主道两边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集中化管理程度提高,入园项目经济贡献率提升。

2012年,拟通过收回闲置土地、要求追加投资和搬迁置换等方式重点清理35个项目。自4月1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清理工作。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对项目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和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和全面核查,对照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土地出让合同有关要求和规划批准要求,查清违法、违约、违规现象,逐一建立档案,确定清理重点和处理办法。

(二)宣传处理阶段(5月11日至8月20日)

向被清理单位宣传土地政策法规、各级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文件精神和本次项目土地清理办法,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下达处置通知书,贯彻实施清理方案和实施细则,依法处理每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