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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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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结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从构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情调查机制、提升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基础设施等4个方面探讨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为今后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提供借鉴。

关键词:

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是指通过当地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证,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能自动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灾害防御工作,能降低气象灾害发生的机会、承受气象灾害的冲击和降低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1-2]。目前,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需要开展到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但《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建设规范》,其内容只对乡(镇)的认证标准进行了规范,没有对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标准进行规范,缺乏全面性和统一性。作者结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通过近年来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就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进行了探讨,为今后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提供借鉴。

1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主要内容

1.1构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体系

1.1.1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各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各乡(镇)、村(社区)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应负责所辖区域或单位日常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安排部署、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指挥协调与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与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评估,负责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和气象联络员的任用、培训和队伍建设和管理。

1.1.2建立气象信息员队伍乡(镇)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有1名或以上的气象联络员。气象信息员的相关信息应报当地气象部门备案,并定期接受当地气象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在开展工作时应及时填写工作日志。气象信息员应承担主动接收和主动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工作,农业气象服务信息、农业气象知识传播工作,气象灾情收集和气象服务需求反馈工作和开展农村防雷的组织宣传工作。

1.1.3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点)乡(镇)应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日常管理应由气象协理员负责,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点,日常管理应由气象信息员或联络员兼任,负责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等工作。各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宽带网络等设施。各级气象信息服务站(点)应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相应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建立包含图片和文字的规范、齐全的气象防灾减灾档案,《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服务手册》填写及时认真,记录规范清晰。

1.1.4编制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乡(镇)应制定、修订、完善当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预案,并在县级气象主管部门备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气象灾害发生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预案或应急行动计划,并在其所在乡(镇)备案。预案应明确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组织领导、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危旧房等风险隐患点分布、需转移安置的特殊人员、紧急转移路线、避灾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

1.2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情调查机制

1.2.1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对本辖区或单位的主要气象灾害进行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应针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辖区内自然环境开展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特别是对陡坡、洼地等特殊地理环境,泥石流多发地带、河流和密集住宅区等危险地区的隐患调查。应针对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辖区内社会环境开展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特别是老弱妇孺、儿童、身心障碍者等灾害弱势民众情况,建造年代久远、结构危险房舍等老旧建筑物情况,桥梁、堤防、学校、医院、厂矿、人口密集的街区等重要设施情况。

1.2.2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协助气象部门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地图中标明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灾害影响的范围、可能被影响的重要设施与建筑物、相对较安全的区域、紧急转移路线、防灾减灾资源等信息。

1.2.3建立气象灾情调查和上报机制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信息员应承担气象灾害收集上报工作,收集当地民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并定期向当地政府和当地气象部门反馈;及时组织上报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

1.2.4设立气象灾害危险区警示牌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应设立气象灾害警示牌。警示牌应清楚标明气象灾害类型、临灾转移路线图、气象灾害常规防御指南等信息。

1.3提升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响应能力

1.3.1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计划,利用广播、宣传栏、橱窗、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宣传本地主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准和防御指南,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每年组织的气象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联络员应积极参加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气象防灾减灾业务培训。

1.3.2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技能培训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联合水利、国土、农业、安监等部门开展气象灾害、科普知识、防御指南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1.3.3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每年在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到来之前应当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演练项目包括组织指挥、灾害预警及信息传递、灾害自救和互救逃生、转移安置、灾情上报等。

1.3.4发放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结合本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协助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制作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并向本区域内公众发放。

1.4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基础设施

1.4.1建设气象灾害监测设施乡(镇)应建设1套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频发且易造成巨大损失的社区(村)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建设1套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

1.4.2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双向传递机制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有能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硬件设备,如手机、声讯电话、电子显示屏、广播等设备。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有能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硬件设备,如电脑、农村广播、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手机、声讯电话等设备。各乡(镇)、村(社区)的预警信息应能送达到农村的每一个地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预警信息应能送达到单位职工。

1.4.3建设并完善避难场所功能针对本区域内易发气象灾害类别和周围需避难人员数量,通过新建、加固和确认等方式,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明确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在避难场所以及附近的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场所。

1.4.4储备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减灾物资各乡(镇)、村(社区)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包括基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等)、通讯设备(如喇叭、对讲机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

2小结与讨论

结合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求,在构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灾情调查机制、提升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普及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基础设施等4个方面探讨了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标准,为今后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肖清华,秦涛,李树军,等.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经验和体会[J].山东气象,2012,32(1):67-69.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我市属暴雨(雪)、干旱、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较频繁发生的地区,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等也时有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是预防和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对和谐辽源建设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不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综合气象监测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加密自动气象站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重要交通干线、农村、森林及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建设分灾种的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和业务流程,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是加强干旱、暴雨(雪)、寒潮、大风、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卫生、林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逐步提高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和环境污染等衍生灾害的预报水平。

(三)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配合全省,抓紧组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干旱、暴雨(雪)、冰雹、寒潮、大风、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和重点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电视、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结合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依照《吉林省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县区、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气象灾害敏感部门、单位要制定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针对不同灾种的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边远山区及灾害易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部门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草原火灾、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相关部门要给以支持和合作。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应急气象服务系统,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体育场馆、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负责接收、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传递监测和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各级政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气象志愿者队伍应对气象灾害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能力,此项工作要按照省气象局的具体要求抓紧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对机制。各县区、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要扎实推进农业灾害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抓紧进行病险水库和堤防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监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供电、通信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实施避雷装置检测。针对气象灾害强度增加、损失加重的实际情况,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

(四)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十一五”规划,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着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预测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气象灾害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

(二)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气象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列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尽快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和现场气象保障、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制。各县区、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气象信息员名单再核实,11月底前报到市应急办和市气象局,要选聘有责任心的村干部、志愿者担任信息员,要切实能发挥信息员作用,每个村、社区、学校至少有1名气象信息员。县政府和应急办每年组织气象信息员培训、气象局负责培训内容。气象信息员需掌握本村住户、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等情况。气象信息员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市、县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喇叭广播、走访、电话等方式通知各有关农户、居民。对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通过电话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情报告市县气象局。市气象局需掌握最新的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气象信息员。

二、加快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各县选取1个村作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提供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等)建设示范点,可以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培训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在原有站点基础上加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有固定场所(可容纳村民前来咨询,有科普宣传橱窗);有信息设备(电脑、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有信息员(能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管理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有服务内容(接收和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登陆气象信息服务网、更新科普宣传板报橱窗、参与气象灾害调查、反馈农民的意见)。

三、开展县级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区划

各县区牵头,组织气象、国土、水务、民政专家,开展调查,摸清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适宜安置点,制作重大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旅游区气象灾害分布图。滦平县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完成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实现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延伸到乡、村。

四、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是指对某个乡镇是否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是否能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防御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认证。各县按照认证标准,逐一落实考评内容,滦平作为示范县,今年底前完成认证,由气象局和市应急办负责对滦平县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认证,争取其他县明年通过认证。认证标准:有健全的组织、掌握气象灾害风险状况:有专门小组全面负责乡镇气象防灾减灾事宜;有一名乡镇负责人分管,有气象信息员承担相关工作;有气象信息服务站;有一支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掌握乡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重要设施、危险地区、气象灾害风险图、弱势民众、防灾减灾资源(避难场所信息、防灾减灾专家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畅通:有多种渠道(显示屏、大喇叭、电话、手机等设备)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能通知到乡镇每户居民。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弱势群体救助措施,乡镇气象灾害避难图(包括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临时安置场所、消防和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定期科普宣传、民众有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基本技能: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或设施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定期印制分发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材料。居民知晓本乡镇的避难场所和行走路线、气象预警信号含义;居民掌握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防灾基础设施齐备:每个乡镇至少1套天气自动监测设施、并能正常传输数据;应急避难场所有明确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路口设置醒目的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乡镇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有工作制度:建立相关人员、气象防灾减灾设施维护的管理制度,建立两卡发放制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发放给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给乡镇居民);定期进行气象防灾减灾检查;建立气象减灾工作档案。

五、做好新增加密自动气象监测站规划

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气象局、水务局、水文局、国土局、交通局,在现有自动气象站基础上,选择重要工程区、重点流域、地质灾害频发点、人口集散地、重要交通干线,布设自动气象监测站,各县在11月底前将自动气象监测站布设规划图、预算、安装进度报市气象局汇总提交市政府,此项工作争取列入“十二五规划”。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为有效防御气象灾害的危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99号)和茅临生副省长在全省气象防灾减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尤其是我市处于三江之汇的特殊地理位置,极易形成洪涝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影响。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兰溪具有重要意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我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气象台站探测系统,增设城市多要素地面自动气象站,进一步完善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加快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三)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依托气象部门的气象业务和气象信息系统,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兰溪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信息系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暴雨、雷电、大雾、大风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险办法,建成全程、滚动、连续、个性化、多媒体化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

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普及镇乡、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农村镇乡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已完成镇乡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级、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渠道。

三、努力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兰溪市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各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切实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合力。

(二)大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要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同时,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三)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暴雨、雷电是我市主要的气象灾害之一,要加大对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防雷工作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新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竣工检测验收工作和易燃易爆场所、通信、金融、学校等重点防雷装置年检工作,加强农村民居建设的防雷工作,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四、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完善并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针对主要的和突出的气象灾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逐年增加投入,加快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的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防雷、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镇乡、街道、村(社区)要结合山洪灾害预警员、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员、地质灾害预警员等队伍建设,明确气象协理员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险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的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气象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气象科技开发等方面的投入。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我省地处长江上游,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差异大,生态环境脆弱,灾害频繁,是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干旱、暴雨(雪)、寒潮、大风、高温热浪、低温冻害、雷电、冰雹、大雾、连阴雨等灾害时常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次生衍生灾害也十分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近年来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确保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49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播、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协调机制。各级气象部门要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气象灾害信息传播服务系统建设,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将气象、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民航、交通和地震等部门的气象观测站点纳入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总体布局,建立气象观测数据的实时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提高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能力。在国家气象观测站网的基础上,结合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在**平原、**、**北等城市群和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农牧区、重要生态保护区、主要江河流域建设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完善气象卫星应用业务系统建设;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站网建设和应用系统开发;建立移动气象监测服务系统;构建雷电、大气成分、土壤湿度、水汽、酸雨和能见度等专业观测网,形成空基、天基和地基相结合,固定站网与移动观测相补充,常规要素观测与特种气象观测相配合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成灾害性天气中短期预警预报、突发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警预报系统。改进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加强数值预报产品应用,改进乡镇天气预报、专业气象预警预报和旱涝气候趋势预测系统,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重点加雨、寒潮、大雾等灾害性或高影响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冰雹、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建设分灾种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努力实现预警预报的定时、定点和定量,提高灾害性、关键性和转折性天气的预警预报能力。

(三)强化气象灾害信息的与传播。依托气象综合业务服务系统,加快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相配套的省级子系统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接收子系统。进一步丰富气象影视信息,提高气象影视节目的制作水平,加快中国气象频道落地和本地气象信息的插播。建立卫星广播预警系统与接收系统。

切实发挥公共媒体和公共通信网络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及时性。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体要确保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在显著位置、第一时间传播。通信部门要确保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输畅通。

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人口密集区、重点保护区和边远山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要充分利用城镇、学校、医院、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大型工矿、体育场馆等场所的电子显示装置、广播、警报器等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信息传输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偏远地区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加强**农经网建设,通过信息进村入户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气象短信平台,充分发挥气象短信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基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要确保在第一时间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传播到所辖单位和区域。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制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范主要气象灾种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完善与气象灾害应急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气象保障服务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区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

(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体系。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省级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建设市(州)、县(市、区)标准化地面作业点,继续提高作业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的作用,积极开展抗旱、防雹、森林草原灭火、应对突发环境污染等的应急性作业。积极开展增加河流流量、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的资源性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建立旱涝、雷电、冰雹和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组织建立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队伍;组织建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组织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队伍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训和演练等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素质;通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队伍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充分发挥4支队伍的作用,确保气象灾害信息的有效收集和传播,确保社会公众有组织地防灾避险,确保社会公众有序地开展灾后重建。

(四)增强对气象灾害的抗灾救灾能力。建立和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尤其要做好干旱、暴雨、大中城市内涝、川西高原雪灾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进一步落实与部队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和武警部队的突击队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安排、实施好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普查标准和工作规范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调查收集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及致灾因素等,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气象部门要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确定气象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为防灾减灾提供支撑。有关部门要做好气象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深入查找防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抢险队伍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水库、学校、医院、敬老院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强化防御高温、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防御能力。重点建设和完善江河堤坝、大中型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切实抓好病险水库、堤防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切实抓好建(构)筑物、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落实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和维护好重点行业、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防雷设施。强化定期巡查检测制度,有效发挥工程设施的防灾抗灾作用,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切实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在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或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大中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立项前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等影响的趋利避害对策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应对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

(四)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气象等部门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等发展规划时,应统筹考虑防御气象灾害的需求。

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建设

(一)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完善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格局。

(二)加强气象灾害会商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趋势会商制度,建立和完善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民政、卫生、教育、交通、建设、旅游和安全监管等部门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为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三)加强防御气象灾害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科技部门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为核心,支持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预报和防御技术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不断增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支撑能力。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省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研究,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大气象防灾减灾投入力度。气象灾害防御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应急指挥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一、充分认识气象服务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

农村是气象灾害的多发区,也是气候的敏感区,气象工作与“三农”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气象工作关系农业的科学发展,加强气象工作,既有利于防范、减轻气象灾害对农村和农业的危害,又有利于趋利避害,优化农业经济结构,提升农业效益;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薄弱,极易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的不稳定;气象工作关系农村的民生改善,极端气候事件的频发,对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严峻威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气象服务的支持力度。

二、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地要以减轻农村气象灾害损失,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争取在3年时间内,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要加快现代化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密站点,统筹推进重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的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

(二)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要建立县、乡两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全乡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到重点部门有联络员,每个乡镇有气象协理员,每个村有气象信息员,落实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灾害防御、传播气象信息、反馈受灾情况和气象灾害科普宣传等工作。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设。要做好县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开展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

(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迁建选址、农民建房等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展乡镇、村(社区)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五)加强农村防御雷电灾害能力建设。要按照规范标准,科学设计、安装防雷装置,推进农村学校等公共设施、企业以及成片农民新村的防雷设施建设,并逐步纳入当地政府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各地要加强农村防雷减灾科普与宣传,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引导农民按防雷规范标准建房,提高农民防御雷击灾害的能力。各县(市)至少要建成一个农村防雷科普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以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为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一)开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气象部门要开展针对粮食作物关键农事时期的天气预报服务;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合作,及时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会商分析,指导农户采取抗灾避灾措施,保障全市粮食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二)推进现代农业“两区”气象服务。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服务需求,在“两区”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站,各县(市)至少建成二个园区气象工作站和一支园区气象信息员队伍。探索建立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试验基地,提升农业气象观测和小气候观测能力。完善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制度,为农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一对一”气象服务。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农村的传播。建成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级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完善乡镇、村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逐步建成农村有线广播、iTV气象直播频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农村气象信息接收设施,使气象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防御气象灾害和安排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各类气象科普教育、气象信息应用培训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气象信息运用能力。

(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农业气候资源生产潜力,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为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支撑。认真组织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和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结合农业区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良种引进等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动态预警服务;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装备和队伍等,开展针对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缓解高温及森林防火的人工增雨作业。四、以“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为载体,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

各地要在建设农村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按照“有气象工作站、有气象协理员、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气象监测设施、有气象信息接收设施、有气象科普活动”为内容的“六有”标准,全面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示范村(社区)的试点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和100个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建设。各县(市)政府要大力支持,市、县(市)气象部门要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要抓紧推进。对已通过省级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验收的单位,要按照标准定期复查,真正发挥示范作用,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五、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考核,完善制度。各地要把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对下一级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新农村建设考核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农口联席会议制度,发改、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和参与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职责分工、联合监测制度、信息收集与传播、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预警等做了详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

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专题讲座、办班培训、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准确掌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岗位职责和法律制度,为《办法》全面实施奠定基础。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立法宗旨、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为贯彻实施《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切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编制实施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分布规划,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市气象局要会同市级农业、水利、国土、环境等部门,建立完善联合监测、监测站点计量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二)规范发展基层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基层气象工作机构及气象信息员、协理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组织管理,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保障,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急能力。

(三)严格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及其监测单位,要密切合作,及时报送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各县区政府要将气象灾害信息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按照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有关信息。气象部门要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能力,增强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防灾重点单位灾害预警设施进行调查、登记,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气象台站气象灾害预警后,要立即将预警信息或预警信号传送到有关单位。各县区和有关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即时传播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级别和防御指南要求,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按照有关规定即时无偿播发和刊登。防灾重点单位(高速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线,供电、供热、供水管线,通信干线,大型水利工程、机场、矿山,化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产品储存场所,重点文物单位及其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保证接收畅通,并将预警信息即时告知本单位工作人员;各镇街和村(居)民委员会收到预警信息后,组织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和志愿者通过广播、电话、鸣锣吹哨等多种手段向公众即时传播,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

四、强化《办法》施行的组织保障

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第8篇

摘 要:我国国土面积辽阔,气候类型多样,地形复杂,南北和东西自然环境差异很大,自然灾害种类很多,近年来自然灾害产生的公共危机严重危及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对公共危机主导者的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危机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政府自然灾害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政府能够更好的应对风险,处置危机,建设平安中国。

关键词 :自然灾害 公共危机 危机管理

一、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问题

(一)公共危机预防思想准备不充分。“存而不忘亡、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2]强调的是预防思想的重要性.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中也表述了同样的思想“由于不去预先考虑未来的问题和机会,我们正从危机走向危机。”[3]实践也证明,随着危机危害性的加剧,危机预防已经成为危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危机预防的思想准备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先导,发挥着导向的作用。

(二)公共危机预防技术和物质储备缺乏。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储备,一方面是软技术,即理论指导技术。另一方面是各种硬技术,即监控技术、各种物质储备等。汶川大地震破坏特别大,因此救援的难度也大,救助所需要的各种技术设备要求也多,但在地震救助的过程中如生命探测仪、破除器材、担架、医疗设施等基本的技术设备都很难满足,从而影响救助的正常进行。为此,必须加强应对公共危机的各种技术和物质储备,为公共危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存在漏洞。根据专业部门对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专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统计的情况看,我国 32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只有 12 个省级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而其余的几个省级政府竟然都没有建立专门的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些地方关于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内容混编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有的甚至被粗略的放置在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去。

(四)组织间协调机制缺乏。部门之间在应急管理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上不够明确,既导致部门分割、职责交叉、管理脱节、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现象,也因统一协调不足,不利于资源整合和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在面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时往往不能迅速形成统一有效的力量,无法有效的及时配置救灾资源,导致了“九龙治水”而治不好水的局面。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资源保障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保障基本按日常行政职责分工方式,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资源保障。

(五)信息整合机制不健全。我国自然灾害种类繁多,而灾情信息分散于各部、局、省、市、自治区。目前我国主管灾害的专业部门,如气象局、地震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都各自建有内部的信息网络系统,有些已经开展了部分的信息交流。但由于条块分割,使得一般政府官员、社会公众无法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的灾害总情况,这对于国家制定统一的减灾国策、立法、管理、经济、建设、教育、军工等方面都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

二、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危机管理对策

(一)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危机意识,注重应对公共危机的培训通过不同的媒体渠道,定期开展危机宣传和教育以及演练,不断强化民众和政府的危机意识,成立专门的专家组来定期给应对公共危机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完善工作。第一,加强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定期组织有关本地潜在自然危机的培训和学习,强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丰富应对危机的专业知识,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第二,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设置专门的危机应对知识宣传点,利用媒体宣传应对危机的知识和技能。

(二)立足地方实际,制定科学的再燃灾害类危机应对预案。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当一起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如果一级等待一级下指示后再行动,与每一级按照应急预案的自行启动相比,效率要相差 300多倍,而第一时间处置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伤亡数目的多少和处置成本的高低。[5]好的危机应对预案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第一,细化单一自然灾害的危机管理预案。第二,制定综合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预案,一方受灾,多方支援。第三,对于预案要不断的论证其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完善自然灾害类危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党的十以来,国家层面一直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不断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所谓的法治就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受到普遍的遵守和执行。社会上所有的领域都应该纳入到法律的规范中来,公共危机也不例外。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细化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部门有关应对自然灾害类公共危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晰权利义务,明确职责。第二,通过法律将应对相应的公共危机上升为全社会应该相应的义务。第三,重点规范危机的预防预警和预控相关内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应对危机的协调联动模式。风险社会,自然灾害的多发性,不可控性以及复杂性使得应对灾害时单一部门不可行,单一主体——政府不尽如人意。除了依靠传统的力量,还要依靠群众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第一,政府需要加强与非政府组着合作,保持良好的关系,危急时刻果断使用这种力量。第二,保持传统的动员优势,创新动员方式,动员民众力量。第三,平时注意培训专业的应对危机的队伍,简历专家库,科学有效的应对危机。

(五)建立科学的危机应对保障机制。在应对危机时能否及时的将人财物资源信息有效的集中起来十分关键。这就需要危机以前的日常工作来完善。比如应对危机的屋物资储备机制是否健全,物资储备选址是否科学,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等,具体而言需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充实物资储备。利用现代的物资分类科学,分门别类对物资进行分类,以便需要时及时高效的提取。第二,完善应对危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防灾设施可以抵御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减少伤亡人数,甚至可以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缓解危机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学举.灾害应急管理[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2.

[2]孙武.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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