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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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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居民 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 资源化

我国是世界上垃圾处理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我国600多座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接近2亿吨,人均年产垃圾500公斤,并且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许多城市已经陷入“垃圾围城”的尴尬境地。而在城市生活垃圾中,居民生活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的60~70%。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机制效率并不高,大量可回收物品混同于普通垃圾流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等方式的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时间和成本,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一、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界定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包含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产生的垃圾,具体细分为厨余垃圾:指一般家庭餐前餐后产生的有机废弃物,如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废纸、玻璃、塑料、金属、布料等;有害垃圾:需特殊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其他垃圾: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如厕纸。

二、建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城市中心的不断开发利用,出于综合的考虑,垃圾处理厂一般建设在离市中心很远的地方,这样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并且随着近期国家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城市人口即将迎来下一个高峰,城市居民垃圾的产生量也将大幅度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和植被等也造成污染,危害了人们的健康,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的意义重大。同时,城市生活垃圾也被认为是最具有开发潜力并将不断增长的一种资源,因此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的现状,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率,将“垃圾围城”变成“资源围城”是现代城市发展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三、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居民对垃圾分类观念迷糊不清

随着城市化的加剧,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也越来越复杂,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并没有特别清楚的认识,多数只知道垃圾桶上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且无法正确将一些不常见垃圾进行分类,因此在扔垃圾时也没有严格按照垃圾桶上的指示。当然这些分类远远是不够的,会给后续回收环节带来不便。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本身学术界对垃圾分类的研究就很不成熟,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必须全面分析垃圾的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分类过多可能造成垃圾回收设备和程序变得尤为复杂,占用太多时间和资源,分类过于简单又可能给后续处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另外,居民自身对分类知识的不全面也是原因之一。很多居民忙于追赶城市化的快节奏生活,并没有用心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二)缺少回收动力,分类投放效果不佳

从政府的角度看,目前仅制定了一些规定仅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但并没有出台一套完整的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监督居民的行为,导致垃圾投放行为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从个人的角度看:环保意识尚未真正植入人心,在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相冲突时居民多会倾向于前者。想要将回收机制落实到实处,必须打好群众基础,使居民深刻意识到垃圾资源化的重要性。

(三)垃圾回收行业未能真正市场化、产业化

目前,我国的垃圾回收处理产业依旧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公益性事业,这样的运营模式并不能长久,并且运行机制效率不高。没有有序的市场竞争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撑,也造成管理上的障碍,比如很多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拾荒者,他们经常在垃圾箱中翻找有价值的垃圾,将整理好的垃圾又再次弄乱。

四、解决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学术界加强对垃圾分类的理论研究

高校和一些科研中心应加强垃圾分类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注重基础层面的调研。生活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并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不同季节也会有所不同。在研究垃圾分类的理论和技术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变化,使理论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弹性,能够适应更大范围的使用。

(二)扩大对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广播、报刊和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环保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工作,比如:通过央视或地方电视台增加关于垃圾分类回收的公益广告。各级学校加强对环保和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提前对学生进行引导,比如开展一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奖惩和监督力度

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包含对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部过程的约束,涉及对回收主体、回收客体和回收内容的全部要素的政策规范,才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机制具有让人信服约束力。同时,可以借助舆论的力量进行执法监督,惩恶扬善,奖惩分明。

(四)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回收便利店”

要想将拾荒者真正纳入到整个环保行业,形成产业链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首先需要取消个体流动商贩的形式,按地区对他们进行身份识别统一编号分发废品回收专用证,再以小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回收便利店;将分类好的生活垃圾变卖给便利店赚取积分,积分可用来兑取便利店的日常用品或者指定商家购物折扣,这样也能带动商家的消费人群提高商誉。最后由有指定回收证的人来提取便利店中分类好的垃圾卖给垃圾中转站,这样也扩大了环保行业的岗位需求,让拾荒者不再过“游击”生活,政府也需制定一些特殊政策给他们的家庭带去关怀。另外,垃圾回收产业运营不能光靠政府补贴,需转变成有竞争能力的企业性质,通过投标或者招标的形式将民间基金聚集起来。

如果地球上连一滴干净的水,一口干净的空气都没有,那还要赚那么多钱,拼命城市化有何用?为了更好地保护气土水要管理好生活垃圾,有效回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是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的方法。只要人人都切实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共建一个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城市将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李艳,安云云.城市垃圾回收系统研究[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5.07:150-151.

[2]谢和成.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及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5.04:42-44.

[3]张玲玲.垃圾分类回收行为研究现状探讨[J].硅谷,2015.02:233-240.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绿色物流;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2

某些专家认为绿色物流是我国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也是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动我国绿色物流业的蓬勃发展。区域绿色物流应该在企业、政府、公众、媒体、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协调下并结合当地实际才能更好的发展。我同意这些专家的观点,目前绥化地区的物流业正在处于蓬勃发展当中,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和丰富的土地资源,不少物流企业拔地而起,经过不懈的努力,这些企业正在一点一点的发展壮大。但是绿色物流的发展还不是很完善,街道上到处可以见到垃圾,时不时就会传来一些难闻的气味,使市民苦不堪言,这些垃圾得不到合理的处理,会直接影响到绥化地区的环境和空气质量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绥化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根据绿色物流的定义及绥化地区绿色物流业的发展现状,我提出了以下改进的建议。首先分析一下绥化地区绿色物流业发展的现状:

一、绥化地区绿色物流现状

1.绿色物流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1)绥化地区的垃圾车不够先进。像哈尔滨许多大的城市里都配备专业的垃圾车,专业的垃圾箱,垃圾车上配备的夹子可以向下延伸把垃圾箱稳稳地夹住,然后再向上抬高,把垃圾准确地倒入垃圾箱内,这一环节减少了人力,做到了全机械化,减少了大气污染。而绥化地区的垃圾处理还是传统的依靠人工将垃圾一铲一铲的收到所谓的“垃圾车”里,垃圾车也就是那种普通的货车,不够专业,也不够先进,清理的过程较慢,也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不便。

(2)绥化地区的垃圾箱不够多,也不够合理。在绥化的繁华地带垃圾箱分布还相对密集,但在绥化的外环地区垃圾箱就相对较少了,而且分布不均匀,造成一些垃圾不能及时的得到合理的处理,另外在一些居民小区里也没有设置垃圾箱,造成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影响美观,也污染环境。其次,这些垃圾箱设计普通,没有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分隔箱,也不配备专业的废旧电池回收孔,使得可回收垃圾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造成浪费。

2.绿色物流观念落后

(1)意识落后。目前绥化地区的许多物流企业对绿色物流还不是太了解,在物流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许多有毒的气体排放到大气中;有毒的液体排放到江河中;白色垃圾和废弃物随意丢弃。例如某些制造青霉素的企业,他们把制造青霉素所产生的废物直接排放到江河中,使得每天傍晚的时候绥化市区内就会飘散难闻的青霉素味。还有的生产白酒的企业,他们把过滤下来的酒糟直接堆放在道路两旁,这样不仅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也影响美观,有损企业的整体形象。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处理,会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担,这些企业为了盲目的追求经济利益,很忽视了环境保护,使得绿色物流观念难以深入人心。

(2)技术落后。许多物流企业车间运作的工具是落后的,这些物流企业没有先进的设备,由于规模和资金的限制,他们不具备使用清洁能源,及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系统的能力,使得生产产品而产生的废物或边角料不能得到合理利用。例如榨制豆油而产生的豆饼可以作为家禽的饲料,做家具切剩下来的木头等边角料可以用来取暖,可这些企业却忽视了这一点,直接把这些和回收的资源随意丢弃,浪费了大量的企业资金成本。而有的物流企业则把资金全部投入到如何扩大规模,如何提高经济效益上面去,反而忽略了环境保护这方面的投入。另外企业员工的素质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因此对于绿色物流的概念还不算太了解,也难以在技术上做到环保和创新,这也使得绿色物流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3.节能减排问题滞后

(1)空驶率过高。所谓“节能减排”即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但对于绥化大多数物流行业来说,节能减排的意识还不够强烈,例如绥化某物流企业的货运车主李师傅抱怨道:“跑一趟哈尔滨没问题,关键是回程能不能找到活?”这就意味着辛辛苦苦把货物运到了目的地,所挣的钱在回程的时候,用在了缴纳过路费,汽车燃油费上面,等到回城以后所剩的钱也寥寥无几。像李师傅这样的例子在绥化不少物流企业都有所发生,使得绥化公路货运空驶率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燃油费也是不断升高,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能源,同时也增加了物流行业的货运成本。某些货运师傅不愿意揽白白跑这一趟还挣不到钱的买卖,使得货物的运输效率也大大降低。

(2)废弃物利用不乐观。物流业在包装废弃物利用方面不是太充分,对闲置的货物包装不能做到循环利用,一些废旧物品的处理方法只是单纯的丢弃,不能做到回收变卖成资金成本,许多货物都是整箱装卸的,经过长时间的货物运输及颠簸,当货物到达时货物的外包装有的早已不成样子,还有的由于拆包方式过于鲁莽造成包装的损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浪费的产生。

二、针对绥化地区绿色物流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绿色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1)增设先进的垃圾装载车,配备专业的清洁工具,定期的对道路两旁、居民区及绥化市区外环周边地区的垃圾进行处理,清理时也应赶在清晨的时候,因为这个时段人流不是太密集,也是垃圾比较集中的时段,减少了上班高峰或车流量较多时段造成的交通堵塞给人们出行带来的不便,也避免了人们出行时大街上到处发散垃圾难闻的气味给人们造成的反感。通过配备先进的垃圾装载车不仅使垃圾的处理更加科学、迅速,减少人力,提高机械化作业的效率,也使环境更加清洁、美观,体现绿色物流的现实意义。

(2)增加垃圾箱的数量,在绥化市区以外的街道两侧、居民区以及商场里都应配备垃圾箱,消除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这些垃圾箱应配备专业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分隔箱,以及废旧电池回收孔,使垃圾做到分类处理,减少二次污染,节约能源,为环保增添一份力量。

2.加强绿色物流观念,提高绿色物流服务水平

(1)增强绿色物流意识。物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这些污染既有大气污染也有噪声污染,因此,物流企业应提高绿色物流观念,尽量做到对废弃物的净化处理,不管是焚烧销毁,还是地下掩埋,都应该做到不污染水源、土壤和空气,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注意环境的保护,以不污染环境为前提,大力发展绿色物流,促进绥化市物流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2)加强技术革新,提高员工素质。物流企业应聘请有相关绿色物流知识的人员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对他们进行绿色物流知识的灌输和指导,并要求其作好记录,认真研究,仔细领会,将绿色物流意识牢记在心里,使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以绿色物流观念为指导,灌输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其次企业应该把限闲置的资金利用到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道路上来,不能盲目地扩大规模,谋求经济利益,忽视了生态型物流业的建立,要还物流业一个绿色的环境,才能绵延不断地发展壮大。

3.提高节能减排意识,构建循环性社会

(1)减少物流货运车辆的空驶率。空驶率的提高意味着单位耗油量的增加,也意味着物流成本的增加,就意味着能源的浪费,因此物流企业应想到合理的办法减少货运车辆的空载率,在货物运到目的地的同时能够联系到合适的客源,使返程也可以获得经济效益,这样不仅减少了货运车辆的空驶率,也使得货车车主有利可图,也调动起其进行货物运输的积极性,一方面使得物流作业更加成熟,更加稳定,经济效益得到了稳步提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节能减排的力度,节约了能源降低了成本。

(2)包装废弃物应合理利用。产品货物的包装有些是可回收再利用的,因此要对包装废弃物做到合理的回收和利用。有些塑料制品可以进行降解进而制成降解餐盒,环保塑料袋等等。还有一些铝、铁制品例如易拉罐、罐头等都可以进行回收再利用。如果有条件应当建立一个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最大限度地做到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产成品可以利用到物流运作过程中来,这样不仅减轻了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压力,也为企业节约了成本,创造出了额外的经济价值,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以上是我提出的绥化地区在绿色物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绥化地区如何实行绿色物流的几点建议和总结,绥化是一个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城市,尤其是物流行业正在向着更高更强的方向发展,因此对于绿色物流业的发展一定要重视起来,所以希望绥化市的物流行业能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希望我提出的这几点改进的建议能够在帮助绥化物流业向着绿色方向发展的道路上发挥作用,也希望绥化物流行业自身能够虚心研究,在发展自身经济的同时不要忘了环境保护,给我们的子子孙孙也留一片可供他们成长和发展的净土,让绿色永远延续下去,要做到还物流业以绿色的发展环境,我觉得光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希望全民都要行动起来,为环保奉献一份力量,政府也应根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内容,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责令物流企业注意资源的节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集中掩埋,避免环境受到危害,同时对在实行绿色环保方面表现突出的物流企业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促进他们使行业发展的方向朝着绿色、环保的轨道迈进,我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绥化物流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光明和灿烂!

参考文献:

[1]孙毅.浅析我国绿色物流的发展现状与研究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0(27).

[2]张利儒.绿色物流的发展策略[J].河北交通科技,2008(02).

[3]林立.我国发展绿色物流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0(04).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垃圾回收;循环经济;资源化利用;效益问题

目前我国的每年的垃圾量总数很多,并且呈增加趋势,再加上垃圾堆存的数量,许多城市已经快要被垃圾包围,城镇的发展也因此滞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甚至严重威胁到人体健康状况。例如厦门市生活垃圾的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企事业单位、居民区产生的垃圾,由表分析,生活垃圾的年际变化显示出明显的增长趋势。

图1 厦门市每日垃圾收集年增情况 单位(t)

一、垃圾分类的定义

垃圾分类回收是根治垃圾污染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按照我国的标准垃圾可以分为四种: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国内在此方面的措施刚起步,某些地方对一些成分无法处理,只能运送到填埋场。如果不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那么会对垃圾资源化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现如今很多国家已经颁布相关法律,取消填埋场。综合处理厂是将回收废物送到相关企业再处理。其他垃圾也是按照垃圾的不同类别和用途,采取措施分为置放和分拣,这样有利于对资源回收利用,能够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和减量化。

二、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能够实现垃圾资源化,成为垃圾产业化的必经之路

城市生活垃圾有其时空相对性,时间、空间和经济的变化,垃圾能够实现资源化利用,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二)城市垃圾经过分类回收后,能够减少垃圾的处理量

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有些垃圾会被分离,然后循环使用。以台北市为例,台北市从1997年到2010年居民垃圾减量67%,垃圾填埋量减少97.5%。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前提条件是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例如。一粒纽扣电池能够污染60立方米的水,能够使1立方米的土壤不能使用。

三、垃圾分类处理现状

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以厦门市为例,2000年以来,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因各种原因,中途多次“熄火”,又多次启动,目前还只少是停留在少数小区进行试点,以厦门市的湖里区为例,目前只有康乐二期和源昌豪庭在做试点工作。

四、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垃圾合理分类的理解很是缺少

能够确定的垃圾种类很多,因此需要很多回收设施和空间,因此会增加垃圾回收的难度,其面对的阻力也会增大。可如果分类不细,那样就失去了分类的意义,并且对于垃圾分类后的后续利用和处理造成不利的影响,降低回收资源利用率。

(二)对垃圾分类空间的研究淡薄

从比较的角度而言,国外在此类方面有优势存在,在城市之外大范围的垃圾空间存在,我国对于回收空间的属性研究缺失,从根本上限制了空间研究。城市文化、城市规模、城市结构、城市环境和城市人口都能对垃圾分类回收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合理制定垃圾分类回收政策,为其科学性依据。

(三)对于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运输的前提条件是垃圾中转站必须有垃圾分类压缩装置,否则,居民把垃圾分类收集之后到了中转站就混在了一起,就极大地挫伤积极性,同时也谈不上分类运输,而分类处理就必须要有末端处理设施,如果没有末端处理设施或不完备,经过分类运输后的垃圾最后也是混合在一起。目前国内很多城市还没有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垃圾分类的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口号上。厦门市目前正在建设和完善之中。

(四)法律不健全且执行不力

目前我国关于垃圾分类技术管理的研究较为充分,但法律方面的规定和研究却很少。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起步较晚,相应的立法体系也不够健全,存在立法过于原则性、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缺乏综合性法律和配套法律法规等不足。目前关于垃圾分类的配套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以无法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裁机制。

(五)政府部门合力不够

垃圾分类工作涉及的面很宽,人力、财力、物力一样都不能少,需要很多政府部门合力来做,比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市政局、执法局以及新闻媒体系统等多个部门来做,但在现实中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都是环卫部门在主导,除了财政部门会给予资金的支持以为其他部门的支持力度很小,环卫部门推进这项工作的时候常是举步维艰。

五、垃圾分类的效益

(一)经济效益

1.垃圾分类可以促进旅游业为经济发展增添动力。2013年,厦门市成功入选“2013中国特色休闲城市”,并获得“浪漫休闲之都”荣誉称号,同时还荣获“全国温泉旅游示范城市”称号。2013全年共接待境内外游客4663.8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20.95亿元,旅游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GDP已达9%,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旅游在某些程度上是依靠于环境的,环境好的情况下,游客的数量也会随之增加。厦门是旅游城市,良好的环境条件是厦门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能使垃圾减量,能够改善厦门的环境状况,给厦门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垃圾分类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后的治理费用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成本,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沉重的包袱,而且直接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环境被破坏后的治理需要花钱,无论现在还是今后都要从全社会所创造的财富中扣除。环境债拖欠的越多,后续治理的成本就越大,支付这部分的费用一定会对经济造成影响,若要拖欠至资金充裕的时候再还,“利息”将是沉重的。在实践中,厦门制定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批准了《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了《厦门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2011-2015)》。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可以节省土地、控制环境的污染、使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加强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环境效益

1.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进一步美化环境,提升城市的品味。厦门市城区主干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果皮箱经测算约就有20000多个, 社区和居民生活区有垃圾桶20000至30000个,因为一些人和店家的不文明行为把垃圾也扔进了果皮箱,这些果皮箱和垃圾桶的设置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人乱扔垃圾的问题,但是对城市的环境卫生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在夏天更容易产生异味,容易滋生蚊蝇,造成疾病传播,在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后,同时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就可取缔这些垃圾桶或者果皮箱,让我们的城市道路,尤其一些居民区和小巷、胡同、弄堂变得更加干净,整洁。现已有的垃圾填埋场可以建成有教育和纪念意义的观光景点,让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同时也可以提高厦门市的整体形象和层次,提升城市的魅力。

2.垃圾分类末端建设有利于提升环境的治理能力。厦门市市容环卫部门提出了实施生活垃圾分拣、堆肥、焚烧、卫生填埋三者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处理路线,也就是在生活垃圾源头管理和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将热值高的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将厨余垃圾进行堆肥后利用,最后将不宜焚烧、堆肥的垃圾及焚烧余渣和堆肥余物进行卫生填埋的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根据近、远期城市发展需要,厦门市正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要求,建设东、西、南三个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即岛内后坑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西部(海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东部(翔安)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分类末端设施的完善,为垃圾分类的推广和覆盖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净化空气、控制地下水的污染、杜绝城市生活垃圾在道路“跑冒滴漏”,进一步提升美丽厦门的良好形象。(表1)

(三)社会效益

1.创造文化气息的人文环境。环境意识正成为一个人素质高低的标志,未来能否做好垃圾分类,将成为一个城市文化教养和文化品位的标志。垃圾分类处理能够带动了厦门市民更广泛地参与到节约资源和垃圾分类的行动实践中来,,将环境教育和垃圾分类活动带向更高更深的层次,能够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垃圾分类回收是一项保护环境,能够造福后人的事业,丰富了人民的环保精神,垃圾分类得到有效的处理,能够改善周围的环境,人民能够增加对政府,对社会的认可和信任,避免因为垃圾问题而造成更严重的污染问题,其社会效益很是显著。厦门市计划在2016年岛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现全覆盖。到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现全覆盖。

2.塑造绿色环保的人文精神。厦门市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深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通过学校、社团、企事业,电话家访对市民进行演讲、咨询宣传,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通过编写《垃圾处理实用手册》,通俗的向居民讲述生活垃圾处理的处置方式和原则,使垃圾分类家喻户晓;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处理的设备和方法,以利于市民形成正确的观念,充分认识垃圾是可利用资源,增强节能和环保自律性;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增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爱护环境的好习惯。全市人民都从日常小事做起,从垃圾分类入手,积极选择更低碳、更健康、更负责任的生活,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让厦门的天更蓝、水更绿。

六、结语

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垃圾资源化重点要求,也是未来的一种趋势,正确认识垃圾分类综合效益,妥善解决垃圾分类中存在的“短板”积极完善城市的垃圾分类系统,提高垃圾的资源率利用,从而缓解因为垃圾随意收集而导致的环境现状。垃圾分类属于一种环保工程,应当按照要求有序的进行,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样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4篇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3 文献标识码: A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建筑业,必须发展绿色建筑,改变当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模式,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全面倡导与实施绿色施工,建立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对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更新和拓展,加强绿色环保意识,从而推动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构筑绿色环保型社会做出贡献。

一、绿色施工的概念及特点

1、系统化

绿色施工具有系统化特征,其系统内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运行、竣工等主要步骤。在传统施工中虽然也有涉及到环境保护与节能,但是只在局部环节实施;而绿色施工倡导系统整体的参与,注重最终整体效果,要求从施工开始到结束都贯彻绿色施工的理念。

2、社会化

在传统施工中,主要依靠施工现场人员对材料的选择、设备的操作来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而绿色施工主要是通过理念对全社会所有人员的灌输,来实现对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支撑与监督。唯有对全体社会人员实现绿色理念的培训与传递,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绿色施工。

3、信息化

绿色施工的信息化主要体现在当前国家通过对科学技术的应用实现信息化施工,依靠动态参数来设定施工量,实现动态施工管理的方式。而传统的施工管理主要是采用定性方法来决定施工机械、材料的种类与数量,但是固定机械无法决定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量的动态变化,因而会产生机器与工程量不匹配、材料数量不符合机械设备要求的现象,整个工程很少会实现节能、低碳、环保的目标。绿色施工的信息化能够实现资源的及时与科学调配,最终实现建筑工程的高效、环保与节能。

4、一体化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投入机械设备数量越少,实现的绿色环保效果越好。传统的施工中,一般采用的都是具有单一功能的机械设备,而绿色施工理念下需要的是具有一体化的机械设备,一台机械设备能够完成多种工序,所以可以有效的减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同时减少操作人员与能源消耗,从而实现减少机械设备损耗、降低人员配置、减少环境污染的最终目标。

二、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的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针对目前全社会还没有广泛形成对绿色施工的基本认识和动意识,应进一步加强对公众的绿色施工意识,挖掘人们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的积极性,使人民大众充分认识到绿色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价值,并由此逐步的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健康的推动机制。在具体的宣传过程中要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应该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和筹划设计人员进行这种意识的重点宣传,只有他们进行合理的设计和管理,在实际的施工中才能实现更好的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另一方面要对建筑工人进行宣传,让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实行绿色建筑施工。

2、 加强资源、能源在施工现场的管理

其一就是能源管理。能源管理有两个主要目的:减少能源对环境的污染和节约能源。具体的施工需要从设备和施工工艺着手。但是在对设备及工艺进行选择时要优先选择耗能量少的机械以及绿色环保的工艺,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降低不必要的浪费。第二就是资源的管理问题。对资源进行管理就是防止施工现场的水资源污染,对其进行保护。控制用水量,善于对污水和雨水进行收集和利用。把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之后,可以应用到水质要求不高的项目中,达到节约水资源的目的。

3、 选择高质量的绿色施工材料

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是建筑施工中考虑的比较多的问题,往往很少关注材料的成分,但是在那些价格比较低廉的材料里大都含有污染物质甚至是有害物质,例如甲醛、苯等等。因此施工材料的管理也是绿色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予以重视,减少因材料问题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在进行施工时应该根据相关标准、选择绿色环保的施工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施工是按照图纸要求完成的,保证使用的材料符合国家的标准。

4、 节能与施工用地保护

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杜绝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设备、机具、和产品,选择的设备功率与负载相匹配。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计量工作。禁止使用粘土砖,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保护耕地,同时减轻工程结构自重,增加使用面积,加快施工进度。

5、环境保护措施

(1) 扬尘控制措施

土方开挖、回填土产生扬尘控制措施土方铲运卸等环节应设置专人淋水降尘,挖运土方车辆经过的场内路线和回填土作业时有专人清扫、喷洒防扬尘措施,现场地表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增大现场道路硬化、绿化面积、未硬化绿化的部分可覆盖一层细石子、禁止浮土露天。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要将车轮和槽帮冲洗干净。同时,在施工现场的出口处,设车轮冲洗池,确保车辆出场前清洗掉车轮上的泥土,并设专人及时清扫车辆运输过程中遗洒至现场的物料。大风时应禁止搅拌作业,必须进行作业时采取有效的围挡和降尘措施。此外,应将清洁生产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建筑垃圾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指定响应控制指标。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定时清理,并有封闭措施,清理建筑物内垃圾时在装卸等环节中,应尽量减少扬尘和遗洒。

(2)废气排放控制措施

施工机械应加装烟气处理装置,并对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废气的排放量。在防水、装修、防腐施工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时,要有密封防泄露措施,并尽量减少挥发,严禁遗洒。

(3)施工污水治理措施

搅拌站、混凝土泵等施工场所产生的污水,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沉淀池内的沉淀物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沉淀处理后的污水应尽量循环使用,对产生含油、含化学品的污水和废液,采取单独的污水罐或污水桶收集起来,定期委托有污水消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噪声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方案。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和投入运行前要认真执行设备的技术标准,严格控制机械噪声。混凝土施工尽可能选用环保型振捣棒,对混凝土振捣人员进行交底,确保其操作时,不振钢筋和模板,做到快插慢拔,减少空转的时间。模板、脚手架支拆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同时,还应坚持对结构施工期间的噪声检测,发现超标时,对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根据环保噪声标准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时间,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分项如混凝土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避免混凝土搅拌和振捣扰民。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因施工需要场地噪声超过标准限制或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报建设部门批准,并在环保部门备案。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在开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而产生噪声。对无法避免的强噪声源必要采取隔离降噪措施。此外,夜间作业时要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夜间施工的管理规定,夜间禁止打桩和拆迁工作,保证居民有良好的居住、工作环境。

(5)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对所有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将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不可回收的无毒无害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三类。对分类存放的各类废弃物,进行明显的标识,即标明废弃物的种类。对废弃物的外运,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外运前,应对废弃物进行严密覆盖,防止遗洒。

6、 可回收资源的利用

对于那些城市中的可以回收利用的固体建筑物的垃圾,可以在分清类别的基础上加强对建筑物的整体性能的控制,保证对整体的垃圾进行再分配与循环利用,这样在减少城市垃圾的污染,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调控,这样从根本上加强了整体的智能性分配,保证减低企业处理拉加德运输以及资金消耗费用的开支,这样也为建筑工程的综合性调整提供了方便,同事还可以进行再回收或者重复再利用施工材料,对于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中也能响应的减少建筑污染。

总之,绿色施工有助于施工单位节能降耗,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有助于施工单位提升社会形象,促进其长期发展; 有助于施工单位开展创新,促进其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 孙佩刚.基于绿色施工管理理念下如何创新建筑施工管理[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3(02)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6篇

论文关键词 大气污染 现状 污染来源 防治对策

一、大气污染的现状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近期,我国各个城市的大气污染状况非常严重,主要呈现为悬浮颗粒物污染,全国一些大城市近期均有雾霾天气的出现,其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且近年来,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直接导致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加,于此同时二氧化碳污染也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物也居高不下。生产和生活用煤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形成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和二氧化硫。在一些城市中,除了来自燃煤的污染外,当地企业造成的工业污染和其本身的地理条件也会造成大气环境的恶化。大气环境是人类以及地球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可贵资源,大气环境资源破坏的整治是个相当漫长而且效果微乎其微的过程,在制定经济政策的过程中人们总是会忽略对大气环境的保护,我们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牺牲环境的发展模式导致了环境的加速恶化,但实际上从经济代价的角度考虑,采取措施恢复良好的大气环境要比大气污染的防治付出的更多,所以我们万万不能只考虑近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而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二、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原因

(一)燃煤对大气的污染

煤炭燃烧后产生的各种废气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导致了大气环境的恶化,我认为有以下原因:第一,煤炭的不完全燃烧。当今,在许多中小城市里,生活居民的取暖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燃煤,而且用来燃煤的自家锅炉、炉窑陈旧、燃煤率低,而且一些企业的炉窑缺少脱硫装置、除尘的效率低下,使粉尘逸散,这些都是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第二,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和企业结构;我有固有的高能耗、低产出、资源导向型的基础经济结构以及我国重化工为主的工业企业的企业结构,使得排放进入自然环境的污染物危害很大,直接威胁着大气环境,还有一些诸如焦化、建材、金属冶炼、造纸厂的乡镇企业,其设备原始、排放污染物严重,也成为了污染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

汽车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拥有量呈逐年递增趋势:2012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截至6月底,全国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33亿辆,其中汽车1.14亿辆,摩托车1.03亿辆。 与2011年底相比,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826万辆,增长3.67%。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但是在给人民生活、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其排出的尾气治理工作实施不到位,致使其排出的CO、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总量增加,加重了市区的大气环境污染。

(三)其他废弃、尘和恶臭污染

钢铁工业、水泥工业、炉窑工业所排放的颗粒以及废弃物都对大气具有很大的污染影响,近年来,从各个省市以及各个行业所指定的标准就可以看出,如上海市2008年颁布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很晚,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进行垃圾处理。之前垃圾都是露天堆放的,现如今虽然垃圾到处可见,但是大都分为两类: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物,也有的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 不管怎样的分类,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市民对于垃圾的分类不清,导致扔垃圾时不顾这些,导致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而且在垃圾处理的过程中,我国的一些技术又达不到先进国家的标准要求,会导致其产生的气体污染环境,从而造成废气和恶臭的大气污染。

(四)相关制度的不健全

首先是企业环保排污设备问题,对于企业来讲,一是因为企业成本的限制无法购买合格的排污设备,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企业虽然已经购买了排污设备,但由于节约排污设备运行中的投入而将其视为摆设。这些企业只把自己暂时的经济利于放在了首位,却把环境保护置之不理,使得企业派出的浓烟、飞尘到处可见。其次,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虽然我国有《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存在,但是并没有赋予有关的环保部门一些执法权利,以及分管相应环保事宜的具体法条,使得在检查、治理一些一起肆意的排污行为过程中,分工不清,导致企业会打“擦边球”,这也是我国目前大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之一。

三、大气污染的防治对策

(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需要以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作为出发点,这就需要从宏观上对排污企业的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各数据做具体的分析调差,并由此来制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罪合理的方案:首先,调整企业的工业布局,宏观上制定工业园区,各类企业按照排放污染物来确定需要搬迁的企业,应当尽量减少来自中心城市的上风向污染源,把工业园区尽量建立在市郊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合理利用并重点保护市区内的环境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大气污染对城市居民生活、健康的损害;其次,在工业园区与城市军民生活区之间,要保留数公里的距离,并在此间加大绿化项目以及对植树造林的投入,从而加快自然界的循环,减轻对大气污染的危害;最后,对于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而且治理成本高的企业要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关闭、转型以及搬迁等措施,不能在为了经济利益而付出污染环境的沉重代价。

(二)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有效利用率

我国当前的能源结构,是以煤炭为主的。其燃烧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悬浮颗粒物以及烟尘。所以我认为如果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首先应该改善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比如使用二次能源及天然气等,还应重视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其次,毋庸置疑,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所改变,所以当前应大力推广洗煤选煤工业,大力投入生产和使用,以降低对大气中排放的烟尘和废弃,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再次,我国能源的平均利用率仅仅为30%,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潜力非常大。另外,对于一些基础设施的改进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我国工业锅炉的质量很低,其对于能源的燃烧率不充分,污染物排放量仅仅次于电站锅炉而位居第二,我们应对低效率的锅炉加以改造,以及用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提高锅炉自身的设备基础,从而提高对能源的利用以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区域集中供热

上面已经叙述了,目前在中小型城市中居民的燃煤炉灶,小型化工企业的矮小烟囱是我国烟尘的主要污染源,必须在这些中小城市集中供热供暖,减少家庭个人的锅炉燃烧,比如可以发展比较集中的的供暖站,从而代替居民个人家中的锅炉、炉灶对煤的燃烧。由此一来不仅提高了北方中小城市家庭在冬季的室内温度,也极其有效地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四)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植树造林对防止大气污染而言,是效果最明显的一种措施。植物有吸收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排出氧气,从而达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因此可见树林有调节空气成分的功能,一般1公顷的阔叶林,每天能够消耗约1t的二氧化碳,释放出0.75t的氧气。以成年人考虑,每天需吸入0.75kg的氧气,排出0.9kg的二氧化碳,这样,每人平均有10m2面积的森林,就能够得到充足的氧气,同时也能净化我们的大气。

(五)提高环保宣传,加大环境管理执法力度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7篇

文章通过分析中国特装展台搭建过程中出现的资源浪费现象,对生态设计定义进行梳理,并整理、剖析中国展台设计搭建的生态之路,随后提出四点建议,旨在于通过对特装展台生态搭建方法的探究,为中国的展台搭建提供一些环保方面的建议,以达到减少建筑垃圾、保护人类自然环境的目的。

【关键词】

特装展台;生态设计;3D打印;环保;模块化;电子互动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足,而自然环境却遭到了破坏,气候变暖、自然资源减少、垃圾遍地,逐渐与可持续发展观背道而驰。《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生发展报告(2014年度)》指出,2014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超过15亿吨,其中95%为填埋处理。现今,随着生态环境概念的不断推广,人们开始关注生态保护,尤其是与日常生活接触较多的周边环境、室内空气污染、光污染等问题。因此,本文从生态环境保护入手,以特装展台设计作为切入点来阐述展示设计的生态之路。

一、中国特装展台搭建的环境污染情况

特装展台是企业参加大型展览时临时搭建的、区别于标准展台的特殊展示装置。主办方只是提供场地,由参展商自行设计和搭建。搭建特装展台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吸引观众,以体现出参展商的硬实力和形象。但出现的问题是,在展览结束后,很多特装舞台被拆除,产生了十分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例如在参观人数达到85.2万人的北京第十三届国际汽车展览会上,特装展台从搭建到撤展仅3个星期,展出时间是1周左右。虽然是临时性的特装展台,但参展商为了让展台体现出整体效果和安全性,均采用了和普通室内装修类似的材料。这种材料如果正常使用,使用年限均不低于五年,而这些展台仅仅使用20天的时间便要被拆除,其中的很多材料都会作为垃圾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浪费严重的展示模式和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背道而驰。

二、展台生态设计的分析

生态设计,也称绿色设计,是指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之中,从而帮助确定设计的决策和方向。而生态设计的3R原则,即减少原则(Reduce)、再利用原则(Reuse)、循环原则(Recycle),目的是实现对自然资源的绿色循环使用。下面笔者结合相关专家提出的“人类生态系统设计和再生设计原理”阐述特装展台设计的几条生态设计方法,并结合空间资源、能耗资源和其他资源等理论进行生态设计的分析。

(一)模块化设计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指出,模块化是半自律性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联系规则与其他子系统相互联系进而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青木昌彦将模块化定义为“一种分解和整合的动作”,又表明了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将复杂的系统拆解成简单的单元进行有机组合,即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一般来说,模块化的设计形式主要有结构、界面和标准三种。从以上三种形式上进行分类,可以分为金属骨架模块和多材质符合的“积木”式模块。其中,金属模块又多以铝合金型材为主,代替传统以木结构为主的展台。铝合金模块展览器材的优点是,减低传统木结构展台的碳排放和提高金属模块材料的重复使用率,以及提升展台在搭建和展示过程中的安全性系数。而木质结构展台从承重力和防火性方面说,距金属模块展台还有一定的差距。模块化合金骨架通过标准化的连接件连接后,形成展台的内部结构。相比木质骨架,金属骨架跨度更长,占用有效面积更少,使用量更少,可重复使用次数更多。搭建好的模块可以形成展台的主要结构,使造型更加简洁。核心骨架搭建好以后,再辅助配以饰面即完成整体效果。如果骨架较为整齐地排列在外,也可以形成一定的图形秩序美。

(二)新型环保材料及绿色植物的应用科技的发展使展示行业更加便利,例如对于更加环保的轻型材料的开发和利用。传统展台多以木质金属作为骨架,以笨重的大芯板或密度板材作为饰面材料。新材料上的创新产生了更多的展示设计手法。新材料包括纤维制品材料以及更加环保的可降解塑料制品材料、纸质材料和竹类材料等。由可以多次回收使用的泡沫苯乙烯做成的饰面材料,从视觉上看,与传统不可回收的饰面材质基本类似。整个展台的搭建除了骨架部位,均可以使用这种展示材料,并使用投影投射在泡沫板材上,以形成漂亮的石质肌理。展览结束后,可以在现场进行泡沫聚苯乙烯的溶解回收。通常情况下,参观展览的观众如果在一个密闭空间里连续观展超过1小时以上,便会产生“展览馆疲劳症”。因此,适当地休息和调节显得尤为重要。设计师要为参观者提供合适的休息空间,并配以绿色植物。一方面,可以起到开阔视野、提神醒脑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室内的空气质量、温度以及湿度,进而减少碳的排放。我国台湾地区建筑学者汉宝德所著的《展示规划理论与实务》中指出,植物本身具有一定的美感特质,但仅仅靠植物本身的展示,很难达到与周边环境一致的整体效果,因此在展览现场可以附加岩石,悬挂附生植物,以达到整体、统一的展示效果。

(三)3D打印技术的应用3D打印技术是以电子技术为主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主要代表技术之一,受到设计领域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英国《TheEconomist》杂志发表文章指出,第三次工业革命对制造业将会产生巨大的推动,其中3D打印技术被列为美国十大增产最快的产业之一。由此可以看出,3D打印技术具有的巨大发展空间。3D打印的工作原理是利用数字软件建模将产品结构数字化。人们可以利用3D打印机,通过分层制造、堆积制造等方式将三维物体“打印”成型。3D打印具有制作时间短、全自动等特点,能够实现现场打印,其相对于传统制造业具有更快捷、更高效的优势。在展台搭建中,传统搭建特装展台的方式是使用“骨架+饰面”的方式。这种方式费时费力,工作效率较低。展览结束后,所用的材料大部分不能重复使用。而由3D打印技术直接打印成型的展台或部分组件,在展览结束后,所用材料还可以回收使用。这样既节省了人力、时间,又降低了成本,同时还可以将使用过的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3D打印技术的应用可以解决在展示设计中难以实现的异形体的制作等问题。当今,由于技术不够成熟以及原材料比较昂贵等原因,3D打印技术的成本仍较高,大部分打印会应用于较为精细的小型模型上。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原材料可替代性的研发,3D打印技术必然会在展示设计中应用得越来越广泛。

三、结语

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定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水污染税;硫税;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124-04

一、欠发达地区工业污染现状概述

从行业上看,欠发达地区的工业污染主要涉及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采选和冶炼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业、火力发电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从介质上看,污染主要为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以欠发达地区云南省为例,2012年云南省第二产业总产值达到3 780.32亿元,在省内三次产业中产值最高。与此同时,欠发达地区高速发展的工业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一)水污染

以欠发达地区的云南省为例,2005—2012年,云南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由3.29亿吨增加至4.45亿吨,年增长率为4.41%,呈上升趋势,主要污染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具有类似变化规律。

(二)大气污染

云南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5 444.2亿标立方米增长至2012年的14 799.34亿标立方米,增加2.72倍,年均增长率为21.48%,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工业废气排放的主要指标,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2011年中上下波动,并在2011年有较大幅度的跃升;工业粉尘和工业烟尘排放量在2005—2010年中呈现稳定下降趋势。

2012年,云南省18个主要城市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值评价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3%以上,与2011年相比有所上升。2005—2012年间,云南省在昆明、安宁、玉溪等主要城市检测酸雨。由于各年选择的城市数量不一,本文定义当年检出酸雨的城市占被测城市的比例为酸雨检出率,作为衡量云南省酸雨变化趋势的统计量。

云南省的工业产业布局似乎与酸雨区域的分布相似。2012年云南省酸雨区中的四座城市:安宁市、个旧市、昭通市、楚雄市,均是工业城市。工业污染是造成安宁、个旧、昭通、楚雄等城市大气污染,进而形成酸雨的原因之一。

(三)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

2005—2012年,云南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从0.467万吨增长至1.61亿吨,年均增长率为30.59%,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也具有相似变化规律,从2005年的35%上升至2012年的48.28%,已接近废弃物产生总量的五成。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量即处置量和贮存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工业废弃物主要包括硫酸矿烧渣等矿渣、盐泥、污泥、废塑料、橡胶碎屑、玻璃废渣等建筑废材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大量堆积会使当地土壤、空气、地下水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

二、欠发达地区工业污染主要原因

(一)老工业企业生产技术设备陈旧、老化,污染物处理设施不健全、不规范

由于历史原因,云南省早期发展的工业多为依托资源生产的重工业,这些建厂多年的工业企业使用的生产线陈旧、老化,缺乏或不具备规范的污染物处理设备和技术,污染物中的可利用副产物未能得到有效回收,有毒物质也未能得到无害化处理。部分企业虽然引进了生产治污设备和治污技术,但很大一部分被新扩增的产能消耗掉了。

(二)部分工业企业选址分散难以管理,违规污染现象严重

欠发达地区工业行业中的一些资源型工业企业以近资源开采地为选址原则,多分布于深山、深沟中,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符合环保标准的废弃物处理和运输使得企业短期成本增加,而该类工业远离城市,极易发生企业为降低环保成本而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简化污染物处理流程,闲置环保设施,甚至偷排乱排污染物的行为。

(三)历史遗留问题严重

曾经的“中国锡都”个旧、“天南铜都”东川等资源型工业城市,在过去的几十年工业发展历程中未注意对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产生了相当数量的矿渣等工业废弃物。历史遗留的工业废弃物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易发生泄漏和化学分解,对当地的土壤、水源、空气造成进一步的污染。

三、国外环境税治污经验借鉴

(一)环境税

1.水污染税

2.硫税

3.固体废弃物填埋税(见下页表3)

(二)治污经验借鉴

水污染税的计量分为指标计税和评价计税。荷兰将水污染指标作为计税依据,即指标计税,且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对指标,实行差别税率;而德国根据废水有害性计税,即评价计税,统一税率。荷兰的水污染税申报由污染企业自己进行污染检测,再由相关政府部门抽样控制,节约报税成本,提高报税效率,督促企业自觉减排治污。德国还规定只要污水经使用后其毒性未进一步恶化的给予免税,鼓励企业在水力采矿及冲洗矿产品时适当使用污水,增加水循环效率,减少中间净化成本。

国外的硫税分为直接环境税和间接环境税。直接环境税根据SO2排放量征税,适用于易于检测排放量且排放量大的企业,如火力发电厂等;间接环境税以使用燃料中的硫含量计税,适用于需用含硫燃料的企业。设计起征硫税的SO2排放标准,超标的征收硫税,未超标的免税,激励企业为减少燃料成本、达到环保目标而不断改进工艺和更新设备。

英国、挪威、丹麦对民用、商业、工业废弃物征收固体废弃物税。按垃圾重量或可回收程度计税,税收按填埋税和焚烧税两种形式征税,填埋税高,焚烧税低。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垃圾分类,提高垃圾的再循环再处理使用效率,以替代垃圾填埋。

四、欠发达地区开征环境税启示

(一)水污染税

以排出的工业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和废水中有害物质含量为计税依据,由环保部门核定。企业根据生产情况上报未处理污水中的可回收副产物种类,环保部门评定企业副产物回收利用率,达到一定标准的由地方税务机关给予减税;对自行处理污水的企业,按污水处理程度由地方税务机关给予免税;对循环使用工业废水,提高废水利用率的企业,地方税务机关给予免税;地方税务机关将税收收入以赠送污水治理设施、补贴污水处理研发资金和培训环保设备管理人员的形式返还企业;地方税务机关对偷排、偷放污水的企业实行双倍税率。

(二)硫税

由于欠发达地区早期工业发展多以资源型工业为主,选址分散工艺落后,难以检测工业排放废气的各项指标,环保部门按企业含硫燃料使用量计算进入生产环节的硫总量,以此为硫税计税依据,由环保部门核准。由地方税务机关对使用低硫燃料的企业按照每吨燃料成本的增加额进行补贴;对自行减少含硫燃料使用的企业,给予减税;对采取措施处理含硫废气的企业,按废气处理程度给予减税或免税;对偷排偷放超标含硫废气的企业实行双倍税率。

(三)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税

对需要填埋处理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征税,以废弃物重量为计税依据,由环保部门核准。对历史遗留的工业废物堆放地,明确产权,由地方税务机关向产权所有者征收该税,对自行处理废弃物,减少填埋,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的企业,地方税务机关按减少填埋废弃物的比例给予减税或免税,将税收收入以赠送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补贴回收处理研发资金和培训环保设备管理人员的形式返还企业,扶持和奖励进行再生资源研发的企业和机构;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大力建设和发展固体废物再循环、再利用项目;环保部门根据堆放地环境情况进行污染评级,若未达无害化处理标准,地方税务机关对堆放场地产权所有者实行双倍税率。

以上三种税均列入严格监管范围,由省级环保部门持续监管,一年一查,接受群众上访举报,三年内无违规记录的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原税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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