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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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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校园暴力 “三位一体”教育 预防机制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频发,校园暴力问题成了一个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有关校园暴力的定义与理解仁智互见。世界卫生组织对暴力的定义是:对自我、他人、某个群体或某个社会有意地威胁使用或实际使用体力或武力,其结果是造成,或很可能造成伤害、死亡、心理创伤、畸形或剥夺[1]。

人们通常将校园暴力理解为:发生在校园或一定辐射区域内,由教师、学生、校外人员针对学生受害人的身体、精神和财产所实施的,以故意伤害他人为意图的,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校园暴力具有丛生特点,即校园暴力事件并不是平均地分布在各个学校,而是集中在某一小部分学校和学生之中[2]。校园暴力事件与人物、场所、地点和事件发生的范围等因素有着极大的关联,也就是说暴力往往容易发生在特定的人群、场所、地点和情景中。

探究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多数人认可有三方面原因,即学校、家庭和社会。因此学校应注重与家庭、社会等之间的合作,加强对有暴力倾向学生的关注、教育与控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和预防机制。

一、学校教育和预防机制

1.思想品德教育的正常化

尽管很多学校都按规定设立了思想品德课,但在具体操作中,这门课经常成为其他专业课的挤占对象。在部分学校,思想品德课成为鸡肋:上,怕占用了学生主课的学习时间;不上,又有违相关的规定。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做法,让思想品德课名存实亡。

建设和谐校园,学校德育需要向专业化和专门化方向发展。通过思想品德课、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德育活动等,让校园内的这些未满18岁的学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他人的身心健康负责,对社会负责。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既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管,更要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

2.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

在以学业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当前,外界对学校的责难最终都会通过学校结构传导到教师身上,这样部分教师势必会将一部分后进生视为工作上的障碍,极个别教师甚至会采用暴力的手段对学生进行管理。而学生处在学校结构的最下层,所有教学、纪律方面的压力最终都会通过教师转移到学生身上,因此他们处于始终被压抑的状态。由于缺乏有效疏导和沟通,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小矛盾都可能会引发大的校园暴力,师生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理解校园暴力的关键。

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是解决校园暴力的关键。教师不仅承担教书责任,还承担育人义务。在学生表现出心理问题之后进行心理治疗,是健心工程的重要部分;在学生表现出心理问题之前进行心理问题的预防,提高师生自我认识、自我调适、自我控制的能力,是健心工程的发展方向。

3.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

学校在考察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时,不能仅仅着眼于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力图从他们身上分析原因;而是应该将研究视角放大,放大到“学校”这个层面上,将学生和教师都纳入到“学校”这个平台上,从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人际关系等方面与学生的互动作用来考察校园暴力的原因,并寻求防治措施[2]。

学校对校园暴力有无可推脱的责任,学校对学生实施“高压管理,消化处理”的严格管理,往往使用惩戒、管治、规诫、训导等建立在权力和控制基础上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建立合理的学校管理的制度与规则。同时要正视校园暴力的存在,客观认识校园暴力的危害。建立弹性民主的学校组织结构,当校园暴力发生时,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以寻求帮助,采取相关措施。

学校与家庭要共同配合,加强对重点学生的管理。学校要面向每个家庭,以家庭教育推动教育,通过两者相互作用,更好地强化育人效果。美国Smith等开展“家庭计划”干预方案,就是以社区为基础,组织多个家庭一起进行课程和活动,旨在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联合起来,共同帮助青少年。这是对学校课程干预非常重要的补充,也是暴力预防计划中很有价值的部分[3]。

二、家庭教育和预防机制

1.家庭教育的不当

家庭教育不当是校园暴力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少数家长的价值取向是非理性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从幼儿园起,就向孩子灌输在学校不能吃亏,遇到谁欺负自己就应以牙还牙、以暴制暴等错误观念。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处于两难的境况。一方面,家长总是希望孩子能在学业上和品行上都出类拔萃,另一方面,出于一种原生态的本性,又时刻担心孩子遭受挫折或蒙受委屈。处于两难中的家长,大多采用通过物质或其他途径来补偿的办法,以求得自己内心的平衡。然而这种补偿多数情况下被演化成了一种文化课学习之外的放纵,使得孩子个性中的很多弱点被淡化忽视,许多违反行为规范的举动被认可甚至纵容。这些小错的点滴积累,导致孩子个性中往往带有褊狭自私与冷酷的成分,在处理问题时不能通过理性和规范约束行为,而是率性而为,不顾后果。

处于强势地位的家长总是立足在自身价值取向的基础上,试图用自己的价值观规范孩子的行为,长时间处于这种环境下,导致孩子形成了逆来顺受,“乖乖”性格。在遇到暴力时受害者这种软弱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

随着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4+2+1”的家庭结构形式,使得1个孩子处于6个成年人浓浓关爱的包围中。这6份关爱的交汇,织成了一张厚重而温柔的网,呵护起孩子从童年到青年的一切,遮挡住孩子可能遭受的挫折和坎坷。在孩子的脑海中,就没有贮存过关爱他人与人为善的传统美德。

2.家庭教育的理性引导

和谐家庭是预防校园暴力的基础。父母本身的心理健康对孩子的成长极其重要。坚决杜绝家庭暴力,父母不能将打架作为解决冲突或争吵的方法。不虐待孩子,信任并与孩子建立友好、稳定的关系。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对青少年人格教育心理的形成能够起到积极引导作用[4]。

引导学生选择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面对暴力可采用“同伴支持”策略[4]。同伴支持是学生帮助学生的一种有组织的服务形式,它基于儿童遇到困难时寻找同伴帮助或大部分儿童对人友好的自然倾向,通过对学生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使他们以一种负责任的、敏感的和移情的方式为同伴提供支持和帮助。在日常的学校生活中发现暴力现象时,如打架、辱骂、排斥等,同伴支持者要主动制止,并协调双方行为。尽量使行为双方都成为赢者,而且对处理结果都满意。当然同伴支持是在教师的有效监督和协调指导下进行的,以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伴支持也能够使可能成为旁观者的那些学生主动采取行动帮助受害者。同伴支持的长期运作有助于改善学校风气。

帮助学生学会生活,适应社会。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自己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调动,对自身所在的整个环境内的种种事态能够作出明智的决定,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面对和灵活处理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社会作出自己特有的贡献。

对学生进行生命权教育[5],使青少年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对生命的尊崇和敬畏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当前部分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加之各种影视作品对暴力血腥场面的渲染,使其对生命表现出不应有的漠视。

三、社会教育和预防机制

1.社会教育的影响

暴力文化已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享受,通过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等,青少年可以很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甚至于在某些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其中的暴力场面也十分恐怖。实际上,在身心发育过程中,未成年人并不能理解有些“暴力作品”中宣扬的正义,相反,他们自制能力较弱,是与非的界限比较模糊,可能欣赏的只是其中的暴力行为,很容易在觉得新奇好玩的心态下模仿一些作品中的人和事。

当前,应试教育仍然大行其道,来自社会、学校、老师、家长甚至于学生自己等方面的压力过大。

世界儿童发展组织在调查了75个国家的教育环境后,针对各种各样的校园事件,了一份备忘录,明确列出学校生活带给青少年的20种不良压力,如学习压力、家长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等。该备忘录指出,每个学生都几乎要同时承受平均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会更多甚至是全部。

学生的压力过大、承受力过小,再加上心理发育不完善和社会期望过大,身边的群体冷落他们,而没有很好地关心他们引起的校园暴力。

2.社会教育的预警

为遏制校园暴力恶化的趋势,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不少维护校园安全的规章制度,如:2004年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2005年的《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2006年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2010年,针对连续发生的社会人员暴力伤害中小学生事件,中央部委制定了更严密的打击与防范措施。[1]

3.全面关怀

在校园暴力中,那些被欺负、敲诈、勒索甚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是我们能看得见的受害者,因而他们得到的关怀和帮助也就多。但那些施暴的孩子同样也是受害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似乎比被暴力所伤的学生更应得到关怀和帮助。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这些学生更需要获得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尊重。

参考文献:

[1]金一斌,贺武华.新时期校园暴力的特点及其防控研究的若干思考[J].社会科学战线,2010.9:185-190.

[2]宋雁慧.校园暴力丛生现象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2.7:99-103.

[3]吴桂翎,辛涛.校园暴力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中国特殊教育,2009.6:75-78.

[4]苏杰.中学校园暴力成因及干预对策探讨[J].内蒙古教育,2011.11:22-23.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园暴力;校园安全;校园警务

校园警务是指以警察为主导的公权力机关,通过与校方有效沟通,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拟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增强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形成一种防控可能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违法犯罪的警务模式。校园警务模式,作为新兴的社区警务的一种,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警务工作,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抵御校园暴力,预防犯罪和预防被害并举,维护校园环境的和谐安宁。

一、当前校园警务存在的问题

(一)校园警务执法依据不足

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存有关于任何校园安全问题的专门立法,校园警务也正处于试行探索阶段,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学校仅仅凭借公安部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的“六条措施”设置校园警务或者校园警务室。诚然,公安部和教育部出台的措施的确赋予校园警务设置的政策性依据,然而这些原则性的政策由于缺乏细化规定也为实践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惑。首先,校园警务人员对何种程度的校园暴力行为享有处罚权,享有何种处罚权?这样的处罚权应归结于行政处罚权还是刑事处罚权,法律尚未明确。其次,校园警务执行人员中何类执行人员享有处罚权?毋庸置疑,由派出所特派刑事侦查的校警,因为其法定身份,国家赋予的职权,肯定其具有相应法律处理权,那么这个权限范围如何界定?而且在紧急情况下,教职工组成的治安联防队、学生组建的治安服务队、学校聘请的社会保安人员是否有权紧急处理校园恶性暴力事故,其权限大小又如何界定,均存疑惑。最后,与校方共管的警务人员以何种形式来肩负校园安全护卫职责?以本职工作为主,兼顾校园安全,还是赋予专职警务工作,直接以校园及其周边环境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值得商榷和探讨。由此可见,为了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校园安全法》的制定迫在眉睫。只有通过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警务人员相应的执法权,固定其基本工作职责,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保证校园师生的安全,使校内治安工作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同时也可改变当前学校保卫部门既无行政职务,也无处罚权力的尴尬处境。

(二)师生对校园警务认识偏颇

不少学校误以为校园警务就简单理解为将警察权的触角蔓延至校园,机械地让警察入驻校园保卫处,对于校园的安保环境完全依靠警察、公安的力量予以保障,认为只要有警务介入校园潜在暴力威胁就可迎刃而解。然而校园警务并不等于校园派出所。实际上,校园警务除了要求通过警务力量联合学校安保外,还要求学校通过自身最大的努力来保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环境,避免校园恶意暴力犯罪所酿成的悲剧。校园警务与其认为是警力扩张还不如认为是警务工作社会化。师生对校园警务的错误理解,将防控校园暴力责任完全转嫁于校警身上,这无疑过度加重校警负担,破坏了整个校园暴力防控体系的完整形成。此外,由于在校学生和警务人员沟通不良,“警务人员的角色会被青少年误解为一种权威对弱者的压制,而青少年的角色也被警务人员视之为麻烦的制造者。”①警务人员与在校学生彼此之间的角色冲突便出现了,造成双方的敌对关系。同时不少校园警务工作的开展只是走过场,挂块牌子而已,而实际民警甚少在校园警务室工作,往往依靠教职员工或者学生志愿者来为学校服务。

二、校园警务的建构

1.制定《校园安全法》。校园安全社会关系具有复合性,它不仅包括具有纵向隶属性特征的教育行政关系,还包括具有横向平等性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甚至还包括具有惩治性特征的教育刑事关系,这表明校园安全关系具有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所不能单独制约的独特性。在我国,尽管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当中都有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是目前有很多校园安全问题是上述法律不能解决的,还存在立法空白。②所以笔者建议在《校园安全法》的立法过程中,对校园警务这一维护校园安全的新兴警务工作模式予以定名,用正式法律文件将其固定下来,促使校园警务工作有序展开,警校和谐构建有法可依。

2.区别开展校园警务。校园警务工作,应该有计划、有原则、有区别的开展。中小学校和高校在开展校园警务抵御校园暴力侧重应该有所差别。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基本都是未成年人,应侧重于法制宣传,安全知识普及以及加强校园周边安全保障等方面。高校则不然,高校在校学生正处于少年与成年之间,心智和心态尚未完全达到成人的标准,即便生理上已完全具备成人的条件,仍不应当简单粗暴地将其作为成人看待。对待这样青年人组成的校园环境,校园警务应侧重于校园安全治理,利用高科技的治安防控手段来监控和防治校园暴力。不仅如此,针对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也应有所区别。就一般小学学校而言,应以启蒙教育为主,注重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低年级中学如初中,则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培养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而高年级中学如高中,则增加一般基本法律知识和权利义务教育。区分对待只是原则性的建议。毕竟每个学校招收学生类型,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安全设施等方面都各有不同。校园警务工作的开展,应当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进一步拟定学校专属的校园警务工作细则。只有将警务工作做细做好,提出针对性安保方案,才能真正实现其应有的效果。

3.加强普法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校园警务工作着眼点不应局限于暴力犯罪事后如何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而应将更多的力气投入到如何预防校园暴力及减少校园危机事件发生的潜在威胁。就现有校园警务制度运作实践来看,存在不少弊端,其中一项就是普法教育和安全宣传流于形式。校园警务工作对校园暴力防控的重点环节在于教育。普法宣传和安全知识的传播主要从校园暴力犯罪的主体方面来控制校园暴力。

注解:

① 陈欣欣:《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现代警务工作实践:澳门飞鹰计划》,载《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8年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校园暴力;刑法机制;教育意义

校园暴力,即为在校园或中小学生之间所出现的暴力行为,主要是指肢体暴力,包括殴打、侮辱等行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者与受害者。然而在针对校园暴力提出的一系列相关教育管理行为后,校园暴力并没有因此停止,并且逐渐呈现了低龄化、利益驱动化等趋势。因此,站在法律角度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研究,对于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产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校园暴力现状

浙江省一名初一男生将一名一年级的男孩关在屋子里暴打,用烟头烫身,用绳子勒脖子;江西省九名女生围殴一个女生,对其进行殴打;四川省三名未成年少女对一女孩施暴,将女孩上衣并拍照,照片中有施暴的两名女生还摆出剪刀手;贵州省一男生被多名同学强行拉出学校,围殴致死。从种种的事迹可以看出,当前校园暴力手段之残忍已经不忍直视。我国法制网舆情中心对2015年1月-5月被媒体曝光的四十件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分析统计指出,有75%的校园暴力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据(42.5%),高出高中生(32.5%)十个百分点。而大学生、职校生与小学生所占据的比例分别为15%、7.5%以及2.5%[1]。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有55%是由于“日常摩擦”引起,其余有17.5%与15%是由于“钱财纠纷”与“情感纠葛”导致,另外7.5%是由于存在“偏激心理”所产生[2]。

二、校园暴力的刑法机制

(一)校园暴力的刑法规制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条例包括第十七条、第四十九条,条文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主要都是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等各项措施[3]。然而,过多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人能不能实现预防的效果,过于宽松的法律程度,是不是可以起到刑法的震慑作用?法律界有关学者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放宽刑法入罪门槛,进而将未成年人也适当的包括在刑法的范围内。而适当的放宽未成年人入罪条件,降低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年纪可以更加有效的显示刑法的严肃性与强制性,对于潜在的未成年犯罪行为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环节校园暴力事件多次出现[4]。如果《刑法》只是对未成人犯罪行为人一味的“呵护”,则与溺爱无异。未成年人在知道自己的犯罪行为会触犯刑法,但是是否会被追求刑事责任,对于其是否依然会进行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当前《刑法》宽容的政策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校园暴力事件对《刑法》规制的需求,怎样把握合适的“度”,实现宽严并济,对其进行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刑法,会剥夺人的自由或生命,是一种十分严厉的刑法。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环境,未成年人心智已经开始出现提早成熟,是非辨别能力与自身控制能力所有增强,如果刑法能够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够起到威慑作用,进而产生较为良好的预防效果。

(二)刑法是否能根治校园暴力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安全、稳定的一种社会契约,其能够有效改善、解决、防止社会各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但是在解决根植校园暴力问题中,《刑法》是否能将其彻底根治?法律是一项制度化的惩戒方式,只有在违法行为出现后才能够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制裁。然而在面对可能犯罪行为的时候,约束人行为的更多的是依靠人内心的良知与法律意识。如果犯罪行为人内心的良知与法律意识都缺失,仅仅依靠强硬的法律手段只能够治标不治本。校园暴力事件的出现并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在日常行为中产生的一点一滴的问题所幸存的。因此,要根治校园暴力就必须从各种小事入手,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心理教育等方面入手。然而纵观当前青少年教育,只是过度的关注成绩上的竞争,升学上的竞争的竞争,忽视了学生内心良知与法律意识的培养[5]。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校园暴力事件有一定的必然趋势。如在根治校园暴力这一问题中,仅仅只要求《刑法》介入,继续忽视教育的作用,只会导致更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出现。

三、结语

当前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无疑暴露了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同时也暴露了中国在青少年教育方面存在的严重缺失。因此,要彻底根治校园暴力问题需要完善法治建设与加快教育改革一同长时间的努力。根治校园暴力现象,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社会主体持之以恒,一起努力。

[参考文献]

[1]付宏英.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校园防暴能力[J].河北教育(综合版),2016(02):37.

[2]吕乾坤.中职学校校园暴力危机防控机制建构———基于危机管理理论的视野[J].卫生职业教育,2007(19):47-48.

[3]郝巧宁.预防校园暴力行为的学校社会工作机制[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0(07):109-110+114.

[4]师索.个体型校园暴力行为生发机制与应对策略[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0(06):22-25.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4篇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群殴、羞辱并拍成视频上网传播……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升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是什么让花季少年变得如此暴戾?我们的学校、家庭教育怎么了?笼罩在学生头上的暴力阴云如何驱散?

较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但是否采用重典进行惩罚,引起业内人士不同看法。一系列问题值得社会反思。

校园暴力不计后果

“同学是被人在厕所捅死的。”

近日,一则在重庆市彭水县当地论坛上的帖子,因为涉及到“校园”“死亡”等词,迅速在网络上传播。

死者为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中二年级16岁男生赵英(化名)。一名同学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事发时,教学楼三楼的一个厕所被人挡着不让进去,“赵被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人围殴他”,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

赵英的班主任证实,确有学生被殴打致死,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28日下午1点左右,系学生之间矛盾引发。

“被捅学生的胸部有大片血”,事发后,四五名学生抬着被捅伤学生去了最近的医院,“但人最终还是没了”。

暴力伤害同学并非此案独有。

距离重庆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安徽,在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同样是十几岁的孩子,因为恋爱纠纷,将酒精泼向同学,并点燃打火机。

“我从背后抓住她一边的肩膀,将酒精从另一边的脸部、肩膀浇下去,看到她蹲下去尖叫,我慌了,用打火机点了两三次才将她的头发点燃。”

今年5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某中学学生袁某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受审。

袁某这样回忆作案经过――他的同学马某不同意与自己谈恋爱,被一再拒绝后,袁某很不好受,就网购了酒精。

2015年8月15日,在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袁某点燃了泼洒在马某身上的酒精,致使马某面部、前胸、后颈等部位被烧伤。

鉴定结果显示,马某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案发时,马某未成年,袁某刚满18周岁。

公诉机关指控袁某犯故意伤害罪。庭审中,袁某因多次顶撞受害人母亲,被公诉人当庭训斥。

马某案发时尚未成年,其母作为法定人出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共计292万余元。

16岁至18岁施暴者超65%

针对近年来不断曝出的校园暴力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并对2013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

报告显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

从犯罪者的年龄来看,在100起案件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有55人,占34.59%;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

报告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

在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6.25%;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6.25%;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约占3.1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约占3.13%。

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2.86%;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8%;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孩子缘何如此暴戾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一个疑问油然而生:是什么原因竟然让十几岁的孩子对同学拳脚相加?

有媒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校园暴力案件的直接诱因往往是同学间偶发事件或平时恩怨等琐事,因碰撞、口角、玩笑,还有经济纠葛、情感纠纷,甚至一个眼神等偶发、微小事件都能点燃青少年们的“暴脾气”。

“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自身及制度设计等因素。”海南省社会心理学会会长岳筱雯表示,不少家庭教育易走两极端:要么要求不严,使孩子养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要么管教过严,严重挫伤孩子自尊心,使孩子变得偏激、自卑。来自留守、离异等特殊家庭的孩子,更易形成孤僻、冷漠等不健全性格。有一些学校教育模式功利性明显,忽视学生品德教育、法治教育,这些都为校园暴力埋下隐患。

与此同时,少儿不宜的暴力电视节目、游戏、书籍等劣质文化腐蚀孩子们的心灵,使孩子潜移默化地被暴力文化“武装”了头脑,严重影响了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还有社会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一些学生有他们撑腰,更加肆无忌惮。

岳筱雯表示,中学生心理正处于建立自我个性的阶段,好奇心强,叛逆心强,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自控力差,极易在外界诱因的驱使下激发冲动,且遇事不计后果。未成年学生因具有这些生理、心理特征而特别容易成为校园暴力的主体。

16岁以下施暴难追其刑责

一名遭受过校园暴力的孩子家长表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孩子受到伤害后,只对施暴学生处以停课检查处分,虽然施暴学生也被责令道歉,学校也承诺会对施暴学生好好教育,但如此轻的惩罚能否让施暴孩子真正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其他孩子的安全又如何保证?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这样的法律设计让他们有恃无恐。而且,在民事责任方面,校园暴力施暴者的监护人仅仅是赔偿医药费、赔礼道歉,也不能引起他们的充分重视。

我国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立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无系统、完善的立法。有专家称,对于触犯法律而未被的未成年人的惩戒,也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很少付诸实施。

在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中学校长费聿玲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应制定“校园安全法”、“校园暴力防范与处理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细化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特殊保护和教育,通过法律手段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干预和惩罚。

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刚认为,校园暴力事件对涉事双方来说伤害都非常大,对于未成年人不宜轻易动用刑法。对于学生,更多的应该是引导和监管。如果用过于严厉的法律来约束,可能会给孩子的成长和人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家庭学校共同培养健康人格

惩戒校园暴力,处罚轻了不足以威慑,重了又担心影响涉事者一生,出路究竟在哪里?“我觉得还是要从教育反思。” 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张陟遥说,在学生学习成长阶段,健康的人格、精神心灵教育,知识的增长和成绩的提高同样重要,校园暴力频发,很重要的原因是人格教育、人格培养的缺失。

张陟遥认为,好的人格教育先从学生的道德品质培养开始,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培养人格和品格健全的人,如遵守公共道德、倡导友爱精神、团结互助、具有社会责任感等。“拥有积极的心态、健康的心灵,这是学校教育应该解决的问题。可应试教育在我国实施了很多年,很多学校对教学的要求很高,忽视了学校的教育功能,在德育工作、心理健康工作及健全人格培养方面做得很不到位。”

“培养健康人格,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重要。”扬州苏北医院心理专家杨杨认为,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性格、心理上多少会有问题,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心智的完善。家长们过度重视分数而忽视德育,认为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对于一些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动辄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因此遇到挫折时,走极端的学生越来越多,动辄采取暴力方式处理同学间细微的矛盾。“所以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应调整教育本位问题,真正将学生的人格培养和人品提高作为本位。”

此外,在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的同时,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也要注意网络传媒的不良影响。有专家提出,应该采取有效的监管和防控措施,开发和推广绿色网络软件,积极正向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健康使用互联网,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全面加强网络管理。

链接

他山之石

日本

日本文部科学省加强了对教师进行预防校园暴力的培训,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同时,允许学校对那些给同学带来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学生停课,并为此制定了更加明晰的指导原则和程序。

澳大利亚

建立了政府支持的组织和网站,如“反暴力网络组织”和“澳大利亚无暴力计划”,以帮助学校了解暴力现象,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教师培训的指导大纲。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增进师生们对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解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

以色列

以色列为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学校建立全校范围的反暴力政策,并对在职教职员工进行培训。调查发现,暴力现象发生最多的是在放学后的走廊和厕所,或教师监控不力的时间段。很多学校采取的办法很简单,如增加警力,保证照明,让父母接送孩子,休息时间在走廊上安排更多教师等。

美国

在美国,校园暴力被称为“欺凌”。校园暴力在6年级至8年级初中阶段最严重,高中时逐渐减少,但依然存在。学校对暴力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暴力事件,并发放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5篇

2015年,校园暴力在多地上演。浙江庆元县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小孩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视频在网络上曝光,视频中一女生被逼下跪,并被扇17次耳光。

2015年6月21日,浙江庆元县多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捆绑后拳打脚踢,用烟头烫,并拍摄视频。“浙江初中生暴打小学生”事件发生后,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等人牵头在微博建立起“校园暴力举报台”话题,呼吁曝光校园暴力行为。陈里等人的呼吁马上取得了成效,而在24日,又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广泛传播。该视频时长5分33秒,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生出现在视频中。视频开始,1名穿着牛仔裤的女生跪在地面面向其余5名女生。随后,5名女生轮番对下跪女孩扇耳光,打人过程中一边嬉笑,一边骂着脏话,而被打女孩一语不发,上身挺直,双手护着不断被打的脸,受害同学最终无法承受选择跳楼。而此后,江西永新县公安局介入调查。

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并非偶然,4月24日,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北斗中学一女生,上学途中被5个女孩领到校园小巷子里群殴并扒光上衣;4月27日,浙江金华市读技校的小高和小李被手持棍棒的小学生围住殴打;5月初,福建平和县两名女子因对方多看自己几眼,就拳脚相加;南京一名初一男生被该校初三男生围堵索要钱物,拒绝后被扇耳光;广东海丰女中学生遭脱衣殴打拍摄;5月8日,安徽怀远县一班干部持续3年勒索同班同学并逼迫同学吃屎喝尿;5月24日,安徽怀远县一高一女生恶意侮辱老师,致使老师不堪受辱而动粗;6月5日,云南丽江一高三学生挥拳毒打一高二老师,导致该老师眼角出血; 6月12日,福建某中学一初中生无故殴打两名老师,百名老师联名要求道歉……

【多维解读】

1.亟待法律强力介入

近年来,针对同学和老师的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事件不断挑动着人们的神经,撞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接连发生的未成年人“校园暴力”透露出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养和人文素养,遏制歹毒残忍的“校园暴力”已不是仅靠单纯的学校教育就能解决的问题,处置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我们绝不能再手软。小小年纪,为何一身戾气?本该亲密无间,何以拳脚相加?没有谁天生是恶人,那些未成年施暴者不可能一开始就贪恋暴力,他们的过错,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有关。虽然法律不是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成功途径,但通过完善的立法和增加其惩戒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遏制学校“小霸王”的气焰,还校园一片安宁,是迫切的治理课题。

2.让教育丰润起来

校园暴力,是法治问题,更是教育问题。发生这么多校园暴力事件,应为中国的教育制度感到揪心和悲哀。我们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的教育,更多的是在教知识、技术、专业,但都忽略了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怀,因此我们培养了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很多高学历的野蛮人,他们是冷冰冰的。从社会深层次原因来看,如今,“独生子女”式的社会结构、过分溺爱或放任不管的家庭教育、缺乏道德评价的学校教育等问题更值得深思。一项调查显示,施暴少年中,不少曾是留守儿童,他们缺乏亲情抚慰,享受不到家庭温暖,他们人生观最需要正确塑造的时候,却没有人及时扶一把,他们的人生轨道偏离了,没有人及时矫正。于是他们便如荒草野蛮生长,甚至误入歧途。用真善美涵养青少年的价值观世界,用科学的教育培育健全人格,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土壤。

3.矫治比严惩更迫切

家庭是教育的起点,也是预防校园暴力的基点;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是预防暴力的关键。这些年来,西风东渐,刑法的谦抑性、司法人文主义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在我们的立法中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总的来看,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理念强调颇多,实质的措施却很少。预防校园暴力必须让家庭、学校、社会乃至政府、司法各司其职。

4.教育惩戒功能缺失

把殴打和伤害视为“恶作剧之类的小事”,这便是国内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也是其始终未能得到遏制的真正原因。当下最大的问题在于,受立法缺失、惩戒机制缺失和教育体制的缺失,导致校园暴力并没有上升到一个法律议题,而仅仅停留在道德层次。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教育惩戒功能缺失后,催动了畸形心理的自由萌发,使得丑陋和猥亵都变得无所畏惧。因而除了要求学校必须承担应有的教化功能之外,赋予其必要的惩戒功能依然十分重要。若是教育的权威无以树立,那么学生就不会心中存畏。

5.改变“丛林法则”观念

青春期的男生女生,正处于叛逆期,带着心中的逆反心理,并且通常对自身和世界都缺乏足够的认识与判断。然而这些都不是造成校园暴力事件如此多发的最根本原因,其根本还在于这些青少年心中的“丛林法则”观念。“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这种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观念,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障,否定了现代社会的公平、平等原则。许多未成年人往往在学校中把“丛林法则”视为黄金法则。因此在众多校园暴力案件中,许多施暴者都具有“丛林法则”心理,喜欢依靠暴力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对相对较弱者,也缺乏对其基本权益的尊重。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6篇

【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一】一、校园暴力的几种表现

(一)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是校园里最常见的暴力行为,通常是一些品德较差的大同学,自以为有力气,就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来殴打校内外的学生。除此之外,还有这伙中学生与另一伙中学生相互殴斗的现象,也称为学生打群架。中学生打架斗殴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了不好的声誉,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不难发现,中学生打架斗殴的发生具有时间上的规律性:

(1)放学 时。中午或傍晚放学,特别是周末中午,一些与校内学生有联系的校外少年,还有被学校开除的不良少年,站在门口寻找机会打架。同时,大批学生出校时易因发生碰撞而引发打架。

(2)考试结束时。每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后,老师忙于批改试卷,学生普遍松口气,一些不良学生就惹是生非,易发生打架斗殴。

(3)秋季开学时。新生刚入学,学校老同学串联的,其中有因过去的“仇恨”而算账的,往往采用暴力攻击的手段来解决。

(4)课外游乐活动时间。不少学生喜欢到校外去打桌球、玩电子游戏和相聚郊游等。由于社会活动场所管理不严,人员复杂,学生之间常因争输赢、争地盘而发生冲突,导致打架斗殴。

(5)节假日。由于休息时间,有的学生家长又不在家中,在无事可做的情况下,有的学生就跑到外面去,易发生打架,甚至相约互斗。

(二)强索钱财。

这是近几年来发生的比较普遍且严重的校园暴力现象,往往发生在中小学校门口或附近地区,大年龄的中学生向低幼学生强索钱财,以暴力相威胁,逼迫低年龄学生交出零用钱或学习用品等,并不准他们告诉学校和家长。此类事件不仅摧残了被袭击学生的心灵,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而且造成许多家长人心惶惶,对孩子的身心和教育担惊受怕。

(三)毁坏物品。

有的中学生由于心中的不满、怨恨等情绪作用,通过毁坏物品来表现和发泄。在一些中学生里可以看到被学生破坏的课桌椅、墙壁、门窗等,其中一部分就是有的学生发泄情绪实施攻击的结果。这类攻击行为的目标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

(四)争风吃醋。

青少年生理、心理的早熟使早恋现象越来越呈现低龄化趋势,而早恋给青少年的成长和生活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由于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往往会因为女生而产生嫉妒、排挤甚至仇恨的心理。小小的矛盾因为缺乏沟通和引导而酿成打架甚至凶杀等暴力事件。

(五)心理障碍。

青少年攻击行为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这就是由于青少年的精神障碍所引起的攻击性行为。国内外研究表明,青少年精神疾病患者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具有攻击伤害他人的行为。主要原因是在于他们的意识障碍、幻觉和妄想作用、智力障碍、情绪情感激烈等。在这种异常心理的支配下,青少年患者易与他人发生冲突,引起攻击性行为,给他人造成轻重不等的伤害,极端严重的可以致人死亡。比如常见的少年多动综合症,表现为多动、多话、任性和注意力不集中等,比较严重地影响患者的学习和生活,并会干扰社会秩序。有多动综合症的少年行为,常有攻击性,一次性精神症状有突然发怒、行为冲动的表现,二次性精神症状有明显的暴力攻击行为,在生活中显得喜与人吵架和打架。又如,少年精神分裂症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障碍,造成行为混乱,在兴奋之下会伤人或物。再如,少年躁狂症者有的经常惹是生非,发生打闹等冲动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攻击。鉴于这些攻击行为不是一般的品德障碍,而是在精神障碍的情形下发生的,所以应提醒人们给予特殊的注意。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校园暴力从根本上说是社会暴力病态在向校园延伸的结果。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无疑会给在校青少年造成一种不良的暗示: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邪恶比正义更有力量。如果青少年一旦形成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社会而言将是非常危险的隐患。这种由家庭、社会和学校多方造成的校园“恶瘤”,如果不在校园内得到应有的遏制,那么以后社会将会为此付出更昂贵的代价。

(一)家庭暴力是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

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大多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他们大多受到极度贫困、父母离异甚至家庭暴力等负面的刺激。家庭生活的不和谐很容易使孩子感到缺少关爱和安全感,从而形成“攻击性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采用暴力去欺凌弱小,一方面释放压抑,获取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还可借此在同学中树立“威信”。可见,缺乏关爱、缺少管教是这些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二)老师对学生施行暴力或“冷暴力”也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土壤。

老师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体罚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都是严重的。老师施暴在前,学生想要对抗在后,这也是“榜样的力量”吧!

现在老师对学生体罚的事件,虽还是时有发生,但已大大减少,这正是教师观念进步的体现。而校园“冷暴力”却常常被忽略。校园“冷暴力”是指在教育过程中,老师对“问题学生”采取不理睬、疏远、隔离及在语言上进行讽刺等行为。这些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举动,但其杀伤力更大。老师如果对向个性较强的孩子采取“冷暴力”的话,将会极大地伤害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轻则导致他们厌学,重则造成自闭的后果,还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二】一、活动主题:

我将本次活动确定为“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背景及目的:

背景:上半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暴力事件主要有42起,其中初中生参与的校园暴力事件33起,占总数69%,初中成校园暴力事件高发阶段。我校近期也出现了几起学生打架斗殴的事件。

目的:通过学习《中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使同学们明礼守法,更好地认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如何预防和抵制校园暴力,能与校园暴力做合理有效的斗争,正确处理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冲突,防微杜渐。

三、活动准备:

1、教师准备:给学生发放《中小学生守则》,人手一份,制作多媒体课件、并搜集典型的校园暴力事例等。

2、学生准备:让学生宣读背诵《守则》,事先熟知《守则》内容,并思考校园暴力的表现及怎样正确处理校园暴力事件,在活动之前让学生先思考,活动过程中学生能更轻松的接受和理解活动内容。

四、活动过程:

(一)认识校园欺凌

1、部分学生对校园暴力这一词语还很陌生,或理解不准,所以利用多媒体展示校园欺凌的定义,首先让学生明确何为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暴力。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围绕“什么是欺凌?为什么要反欺凌?”与学生进行了面对面的分享:所谓欺凌,简单来说就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也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要严厉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2、观看校园暴力视频,学生可以更直观的感受校园暴力的恶劣性质,进而讨论校园欺凌的危害,提出问题“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

校园欺凌首先给受害者的身体带来伤害;其次是更为严重的心理上的伤害,使受害者产生不安全感,产生恐惧和焦虑。

3、多媒体出示2019年上半年校园暴力事件,并让学生结合生活实际,想一想,产生校园暴力的原因有哪些。学生会根据平时的生活实际,总结出一些原因。

1月9日,广西宾阳县初中女生打群架,目击者称现场惨烈。

2月28日,云南富宁县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欺凌拍照上传空间。

4月9日,山东邹城初二女生宿舍内被殴打被逼下跪。

4月17日,北京105中学一女生遭轮番扇耳光。

4月17日,广东汕头多名青少年围殴一名身着校服男生。

4月19日,湖北红安00后为争女朋友斗殴,操板砖砸人手段凶残。

4月30日,福建南安一初一男生被同校学生及社会青年追打,捅伤。

5月12日,福建晋江学生校外打架一死两伤。

5月19日,辽宁沈阳宁官实验学校篮球暴力事件。

6月16日,山东济南一中学多名学生暴力殴打同校学生。

6月21日,湖南怀化一女生在校园遭8名学姐群殴致耳膜穿孔。

6月26日,河南信阳数百中学生赤膊群殴。

(二)抵制校园欺凌

此环节设置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分别是:

1、同学间发生矛盾时,作为当事人,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2、矛盾一时难以解开,如何有效扼制校园欺凌的发生?

3、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何应对?

这三个问题,分别是从学生间出现矛盾时、校园欺凌发生前、校园欺凌发生中三个不同阶段提出的,能够让学生思考在不同情况下如何处理矛盾,并尽可能的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也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伤害。最后师生共同总结出避免校园欺凌的做法:

从受害者的角度想:不理睬;找老师;懂自救。

从施暴者的角度想:想后果;勿冲动;换位思考。

(三)校园欺凌案列分析

某中学一女生食堂打饭时,和另一名女生发生口角,没想到,竟遭到多名女生毒打,其中一位打人后,还做出胜利的手势。根据以上案例,你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正确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引案例能够让学生设身处地的思考如何保护自己,并引导学生回答:

1、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2、面对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要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然后机智勇敢灵活地与其斗争;

3、积极寻求家长、学校和社会的保护;

4、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四)总结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7篇

防治校园暴力,这回出招挺细

日前,多部门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不仅明确要“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也提出了关注学生有无精神恍惚、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多次实施暴力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等具体举措。专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许,必须做好早期发现,惩戒和教育并举,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欺负弱小、敲诈勒索、言语和肢体伤害……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日前,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与以往不同,《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意见》提出,针对欺凌、暴力进行全面教育,强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意在坚决对欺凌、暴力说“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为常常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分析,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指导下,欺凌和暴力才会屡见不鲜。《意见》明确,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诉诸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中小学生头脑中树立“欺凌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才能指导他们正确判断身边的欺凌、暴力现象,从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程斯辉谈到,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物防与技防已受到相对的重视,人防问题也有相应的责任制度规定。这次多部门出台的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的《意见》,将学校安全管理视为预防学生欺凌与暴力发生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程斯辉认为,这正是旨在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应该对学校的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

事中

早期发现,监控上下学重要时段与路段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范国睿认为,每一起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双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伤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会受到伤害。因此,对待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无论是用教育的方法还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人格与心灵健康。在应对策略上,应当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其中,现场干预一环,是不容忽视的。

那么,校园暴力事件正在发生时,应该如何干预呢?

《意见》特别强调了早期发现的重要性,“重点监控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

“早发现,是迅速、妥善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认为,学校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使教师和家长能够从学生的行为、情绪、衣着、用品等方面发现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迹象,及早发现尚处隐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现象,并且实施早期干预,将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阶段。

范国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区域层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此举意在明确多元主体的共同责任,形成合力,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的视线。

事后

惩戒教育结合,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

《意见》指出,“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裴涛分析说:“我们要惩戒和杜绝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为现象,而不是要讨伐和清算一个个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见》的出发点是我们始终相信,每个孩子都可以通过教育改正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意见》还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有专家分析,这提示了作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对施暴学生一味批判、恐吓、全盘否认,而是要帮助他们看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之处,理解自己施暴行为的前因后果,并学习用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目标。这样才能惩教结合,立德树人。

面临日益频仍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国都加强了立法等相关惩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实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反欺凌行动》。多数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欺凌对策推进基本法案》。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

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使中小学生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对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此外,《意见》强调,在报告、宣传及处置等各环节,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对此,裴涛认为,中小学生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造成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必须通过反复确保所处环境的安全稳定,才能逐步恢复正常。因此,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虽然传播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泄露孩子的隐私或揭开孩子的伤疤,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裴涛说,“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来源:人民网 记者 赵婀娜/文)

记者调查

三问校园暴力

打开网站,输入“校园暴力”几个字,一大拨视频蹦现在眼前:围殴打骂、被逼、狂扇耳光、强吞秽物……每一段视频都触目惊心。

学校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当种种“恶霸”行为不断伤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之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变得暴戾?将施暴视频公之于众有利还是有弊?到底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问施暴心理:为何暴力行为频频出现,施暴学生不以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导致嘴角撕裂、身体多处受伤。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车和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认为暴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有些孩子想当然地把暴力当作一场“引起关注”或是“树立威风”的方式;还有些孩子主动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将暴力行为当作一场“表演秀”……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的是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大脑的前额叶还不成熟,加之荷尔蒙激增,所以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素质教育指导专家杨芷英认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施暴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优越,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可以摆平;或是家境恶劣,自己也有过被父母暴力对待的经历。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民主协商意识,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储朝晖解释道:“比如电影电视剧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这些都会让孩子形成一种‘心理免疫’。也就是说,当孩子接受了、习惯了暴力的环境,暴力对他们就是一种正常现象,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二问网络传播:施暴视频是否应该公之于众,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

与过去相比,发生在网络时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有着更易传播、更易扩散的新特点。当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候,一起发生在校园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会众人皆知。

而施暴视频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带来的传播效果也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效果可能是积极的,人们会对受虐者产生同情、对施暴者加以谴责、提高保护自我意识、告诫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极的,施暴者的引以为傲、叫嚣者的更加嚣张、学生们的主动效仿,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说:“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一些视频材料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直接把暴力现场展示在屏幕上,甚至过度渲染细节,这些都是应该严令禁止的。

因为孩子们在观看欺凌暴力视频报道时,往往缺少家长或学校的合理引导,这就很容易让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观看者,成为欺凌暴力的间接受害者。另一方面,这些视频也很有可能造成‘观察学习’效应,引起一部分学生的模仿行为,成为校园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视频的,目的在‘警示’,而关键在‘怎么说’。”杨芷英认为:“暴力事件可以报道,典型事件也应当通报,媒体可以做道德上的评价,行为上的指导,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分渲染细节,不要出现暴力打斗的具体场面,否则便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从心理学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导致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因此,此时的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裴涛说:“虽然施暴视频的传播具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期待尚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鲜血淋漓的伤口。对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别是要防止网络传播导致的事态蔓延,避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三问解决之道:是惩罚不够还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何在?

在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中,“我没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无恐的借口。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相对较低,如法国是13岁,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是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纽约州是7岁。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使中小学生明确并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此外,对未成年犯罪者的监护者也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但是,在我们对施暴者强烈谴责、严肃处理之余,也要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受害者。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确的情绪疏导、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应当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责任。

“τ谟泄暴力行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应该用爱的教育,让孩子成为积极向上、充满友爱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孙玉柱说:“此外,通过教育引导、事前疏导的方式,将暴力从源头上掐灭格外重要。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懂规则、明事理、主动拒绝不良行为。作为家长,则应以身作则,以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交流,而不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丁雅诵/文)

观点聚焦

终止校园暴力要标本兼治社会学校家庭须齐心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

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谓五花八门。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孩子们到底怎么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

校园暴力的发生,首先体现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暴力实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维权意识,相配套的心理疏导、心理教育要么没有,要么就是摆设。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学习的第一对象,不少施暴学生就来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教育中有几个问题极为突出:一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惩处;二是在一些学校,老师对成绩差的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导致一些所谓的“差生”被边缘化,他们往往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周围充满破坏情绪。

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范文第8篇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责任落实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并能定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与各层签订了责任书,安全保卫人员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

二、制度健全,覆盖面广

学校编有《学校安全管理自查资料》一书,书中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达50余种,对学校组织领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操作流程等进行全面覆盖,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效果良好

在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六必讲”制度,即开学初必讲,季节互替时必讲,周末放学时必讲,出现安全事故必讲,放长假必讲,每天晚读报时班主任必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安全管理有序,过程落实到位

学校在安全检查方面始终坚持了由安全管理员月查、周查及各部门日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从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十分重视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和夜间巡逻管理环节,并安排两名老教师轮流专管,保证24小时值班人员的落实。消防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特种设备做到了定期检查,运行良好。

五、强化食品进入、加工、销售中的环节管理,严把食品卫生关

食堂周边环境卫生、安全、内部环境治理规范清洁,消毒设备齐全,能按规范的流程操作。小卖部无“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安全食品销售,能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制,食品贮存能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加工制作用具能定位存放,保持清洁,从事人员能定期体检,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

六、校园暴力预防教育力度大,措施有力,效果良好

学校制订了预防校园暴力的管理措施,通过与公安部门联合,采用图片展览违法性专题教育,定期进行管制刀具收缴等多种措施,有效地扼制了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为确保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七、单位内保责任落实,成效显著

学校内保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制度健全,过程到位,并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对《内保条例》的学习,做到人防、物防、持防相结合,本年内无被盗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