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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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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1篇

进行现代化建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平均每年保持8%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反思中国经济增长背后的动因,不难发现这种增长是以资源高消耗、高污染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与低效率,而且还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随着全球生态破坏日益加剧,大气中CO2等排放物增多,温室效应对人类的影响日趋严重,特别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已成为关注的焦点,而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之一。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正在逐步成为人类发展的责任和共识,如何实现碳减排也越来越被重视。因此,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碳排放的变化特征和影响因素,对科学制定碳减排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碳排放测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测算方法

碳排放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煤炭、石油、天然气的使用。本文参照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表1),计算出中国代表性产业的二氧化碳的排量,据以观察国民经济增长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点产业。本文用于计算碳排量的公式为Et=δfEf+δmEm+δnEn ,其中,Et为碳排放量,δf为煤炭消耗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f为煤炭消耗量;δm为石油消耗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m为石油消耗量;δn为天然气的碳排放转换系数,En为天然气消耗量。

表1 各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表

资料来源:根据徐国泉、汪刚等人的相关研究整理得出。

(二)数据来源

数据根据1994-201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获取,代表性行业选取了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贸易、贸易、餐饮业和其他产业。

三、中国碳排放变化特征分析

根据已给出的碳排放测算公式,测算1996-2011年中国碳排放总量的变化趋势。结果表明,1996年碳排放总量为467646.21万t,而2011年碳排放总量为852116.88万t,年均增速为4.12%,从总体上来看,碳排放量的年均增速呈阶段性上升趋势。

从中国碳排放量变化趋势( 图1) 中可以看出,1996-2011年碳排放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但不同阶段增速存在着一定差异,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变化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96-2000年,不稳定快速增长期,年际增长率基本大于5%。这主要是由于步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煤炭等能源需求增加。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建造现代工业的经验不足,政策制定频繁变化,导致碳排放不稳定增长。

第二个阶段为2001-2007年,缓慢增长期,年均增速低于3%。这主要是由于前一个时期盲目加快现代化进程,导致很多经济结构性问题凸显,受其影响,各个行业对能源的需求放缓,碳排放的增速放慢。

第三个阶段为2008-2011年,增速反弹回升期,年均增速介于2.5%-4.5%之间。这是由于国家调整了经济发展政策,解决了一些前期出现的矛盾与问题,经济增速回升,对能源的需求增加,碳排放稳定增加。

图1 中国碳排放总量及年均增速

四、中国碳排放总量影响因素分解

(一)研究方法

Kaya 碳排放恒等式是用数学分析方法将人类社会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与经济、政策和人口等因素建立起联系。该恒等式显示,碳排放主要的影响因素有四个,分别是人口、生活水平、能源使用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具体公式为:

其中,P 、CI、EI、G、分别为人口规模因素、能源结构因素、能源效率因素、经济规模因素,C表示的是碳排放量,E为能源消耗总量,而GDP、P则为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口总量。为了便于分析,各产业间以产值代替规模,统一采用产值作为比较量。为了消除残差对于分析的影响,将该恒等式的残差部分去除。故将该恒等式变形为:

CI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单位能源消耗碳排放强度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EIt:代表T- 1年到T年仅有能源效率发生改变而CI、G、P 均保持在T年水平条件下碳排放量的变化。

G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经济规模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Pt:代表从T -1年到T年仅有劳动力规模变化而其它因子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基年的排放量变化。

通过变形可以得到以下公式:

这是一种没有残差的分解方法,通过此方法可以得到:

(二)结果及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以及搜集得来的数据,借助相关分析工具,得出中国各产业碳排放驱动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Kaya恒等式的中国各产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结果

生产效率因素、结构因素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碳排放量,尽管促进碳减排逐年增强,但是作用有限。1997-2011年相比基期,生产效率因素、结构因素分别累计贡献13.6% (217.54万t) 、43.9% (982.37万t)的碳减排。总体来看,碳减排的效果为:结构因素 生产效率因素。从图2波动下降的态势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有助于碳减排。随着劳动力规模的增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进而不利于实现规模经营,不利于碳减排,而经济发展则成为了碳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结果表明,1997-2011年相比基期,劳动力规模因素累计产生了34.4%(718.24万t) 的碳排放增量,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则贡献了127.6%(7358.74万t)的碳排放增量,因此,随着经济的增长以及劳动力的增加,碳排放会增加,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仍会成为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

五、促进中国碳减排的政策建议

(一) 加快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碳减排

生产率提高在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可以促进碳减排,要使国家发展经济以及节能减排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提高生产率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应加大生产技术的改进,从而减少劳动力的投入,发展规模经济,同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高产出、低能耗的生产方式,达到碳减排的目的。

(二) 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产业碳排放

在确保经济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当前我国能源消耗仍以碳排放量大的能源种类如煤炭、石油为主,绿色能源如风能以及低耗能产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因此,我国经济在未来发展中应减少对高耗能产业以及高排放能源的依赖,适当向低耗能产业以及绿色能源扩展,尤其是环保产业,一方面发育水平较低,拥有广阔的开发潜力;另一方面还能起到增加碳汇、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减少资源高消耗、投入大的产品的制造,加大高生产率、低资源消耗产品的研发与制造。

(三) 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发展是碳排放增加的主要因素,因此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 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加快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者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气候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 树立低碳经济意识,降低人均碳排放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二氧化碳排放税;会计处理;会计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6-0085-02

1 碳税的提出

碳税,顾名思义,即对于二氧化碳的排放所征收的税。它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取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碳税能够有效降低二氧化碳的消耗,遏制环境恶化,调整资源配置,弥补我国环境税的缺位。

当然,如果将碳税放到一个更广的层面上来看,碳关税也属于碳税其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而在本文则不予详细阐述。

2 征收碳税的动因

(1)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现实情况。我国是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仅次于美国,是全球温室气体第二大排放国家,并且,根据资料显示,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大的势头非常强劲,当然,这种结果与我国严重依赖煤炭,能效水平低有密切的联系。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同样隐患不断。征收碳税,提高了化石能源使用者的负担,提高化石能源的产品价格,促使企业一方面提高能源利用率,尽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地开发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调整资源配置。这无疑有利于缓解我国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根本上转变现阶段不良的结构和方式。

(2)相对于其他缓解温室效应的方法,碳税是一种相对来说简洁、低成本的方法。它可以比管制手段成本更低却同样能达到环境政策目标的方式,与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增收碳税只需增加额外的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即可。同时碳税也能够对消除污染和技术创新给予不断的刺激。

(3)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寻求快速增长,可持续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国的粗放式发展,经济、结构不合理势必会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大障碍。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税收专款专用,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研究如何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节省新能源。这种企业和国家两方共同努力地技术创新,会促使我国进行全方位的资源配置的优化,进而促使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经济由粗放式发展转向集约式发展。

(4)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合法的构建贸易壁垒将对我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影响。我国所出口的产品大多为低端产品,含碳量相对较高,一旦美国等发达国家借碳关税知名阻碍我国高碳工业产品进入,那么势必会给我国的出口带来巨大的冲击。在此状况下,与其让美国等发达国家征收我国的碳关税,不如我国自己先征收碳税,所得税收补贴企业,以达到改变企业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5)1997年,各国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世界上以法律约束力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它引发了低碳经济,并催生了国际碳交易,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既可以有效地降低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可以通过碳交易,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

3 征收碳税的方式

(1)征税对象: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但由于二氧化碳是由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因此,征税对象可以看做是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

(2)征税范围: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方式:二氧化碳排放税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税率。

第一,课税数量的确定:在实际生活中,有三种确定课税数量的方式,分别为,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以企业的生产产量作为计税依据,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比较而言,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应该采用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即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维持或增加产出的情况下,只要减少排放量就可以减轻税负,有利于刺激企业引进或改良减排设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以生产产量作为计税依据,企业有可能会通过减少产量进而减少税负,这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又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的数量是与生产的污染产品或消费的数量有关,与价格无关,因此以销售收入作为计税依据显然不合理,但是,以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也同样面临着技术上的困难,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实际上是难以确定的,这就需要根据企业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来科学的估算排放量,进而支付税收。当然,有些专家认为,以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忽略了自然界对于二氧化碳的自清能力,在笔者认为,自然界的自清能力是有限度的,而在征收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同时还要考虑自然界的自清能力,显然需要复杂的计算和研究,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践性差。

第二,税率的确定:以标准——定价为最基本的方法,综合考虑已经采用的各项政策,根据我国国情来确定适合我国的税率,并根据实施的效果逐渐调整,最终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采用定额税的方式,由于技术上对二氧化碳排放量难以控制,因此实际上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按碳含量制定税率。

(4)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生产者改进技术和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损耗所给予的一种正面的税收鼓励或间接的财政援助。而在笔者认为,进行税收优惠政策有其弊端,会给企业合理缴纳碳税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企业会想方设法得到税收优惠,会有投机取巧的现象产生,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如果政府真的要鼓励企业改进技术,发掘新能源,给予企业额外的奖励则更加有效。这既可以刺激企业提高环保意识,研究开发新能源,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减免税收的程序,进而减少出现相关的偷税漏税。

4 碳税相关会计处理与披露

碳税的开征,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债务构成和损益的改变,从而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因此会计上的核算处理是必不可少的。

(1)涉及科目:应缴税费,设立二级明细科目——应缴环境税,再设立三级明细科目——应缴二氧化碳排放税,制造费用。

(2)会计处理: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环境税(二氧化碳排放税)。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缴税费——应缴环境税(二氧化碳排放税)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科目。最终结转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3)会计记账方法,填制和审核凭证的方法以及登记账簿的方法,与一般财务会计基本一致。

(4)在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因为有二氧化碳排放税这一个新项目的出现,而会计信息又有多样性,因此需要在传统的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披露。此披露在原有的会计报告模式中进行补充调整,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

第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方便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等所做解释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基于会计报表的基本形式,碳税在各报表中并未进行详尽的说明,因此,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则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可以以价值量为基础,以数字为形式予以披露,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单纯用文字不足以体现其相关信息的,应该以文字的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文字说明具体可包括碳税的征收范围,计税标准,税率的选择,以及生产成本中碳税所占比重,碳税的征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等,对于企业如何改进其生产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排放二氧化碳也可以进行披露。

第二,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的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是指通过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利害关系人反映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情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等信息的过程。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对二氧化碳排放税进行披露的同时,也应该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披露内容不应该只包括企业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同时也应该包含其排出的二氧化碳量对社会的不利影响以及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披露,不仅要采取文字叙述的介绍,还要通过运用具体的会计方法加以量化披露。

5 结 论

我国“十二五”规划指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而要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的路子,就需要国家运用各种政策,税收政策可以说是锐不可当的一把利剑。对于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税的征收,我们希望,它可以成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切入点,使我国在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越走越顺利,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1]邢继俊,赵刚.低碳经济报告[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碳排放 燃油 船舶 减排

据统计,2013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同时也向大气中排放了100亿吨二氧化碳,占全球总排放量近1/3,人均碳排量超过欧盟。在被许多国家诟病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为减少碳排放不懈的努力。中国船级社的《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评估指南》中船舶能效的评估,即是以碳排放量作为批判船舶能效等级的依据。可以预测未来以碳排放为指标的船舶碳排放政策将会出台。如何减少碳排放,提高燃油利用率,正成为航运企业关注的焦点。

内河船舶柴油机燃油供给系统

内河船舶的主机供油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通过设置在燃油单元上的三通转换阀将轻重柴油输送到主机中,与大部分海船的供油模式相同。第二种方式是轻柴油不经过燃油单元,直接进入主机的进油总管,只有重柴油经过燃油单元再进入主机系统。第三种方式是船舶仅使用轻柴油,供油系统比较简单,是通过高置油箱,利用重力作用将燃油送入喷油泵。内河船舶中使用第三种方式的最多,因为内河船舶吨位普遍较小,其耗电量和蒸汽消耗量都很少,没有设置锅炉或加热系统,增设锅炉及加热系统不仅增加了设备管理负担而且增加了成本。

碳排放的计算

现代船舶的主柴油机及发电用柴油机所用燃料主要为柴油。为节省开支,船运企业通常使用重柴油作为主机的主要燃料,由于黏度大,在冬天或较寒冷的条件下,会使用锅炉等产生的蒸汽使重油产生足够的流动性。发电机一般使用轻柴油作为燃料。随着技术的进步及环保意识的增强,现在已有船舶使用LNG与柴油混合燃料的动力设备,但船舶上应用较少,以后可能会越来越多。不管是重柴油或是轻柴油,它们的含碳量都是固定的,与氧气燃烧产生二氧化碳。其产生的二氧化碳量与其消耗的燃料量成正比关系。所以,要计算碳排放量,只要通过燃油消耗量乘以一个比例系数即可得出,这个比例系数被称作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当然,存在燃油与氧气的不充分燃烧情况,我们暂且不考虑此因素。因此,认为燃料燃烧与燃烧过程无关,仅与燃料中碳的含量有关。根据上述定义,二氧化碳的排放因子可以通过下式表述: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燃料含碳量×氧化率×44/12 (1)

其中燃料碳含量=燃料平均碳含量/燃料的平均发热量。下表为常见燃料碳含量的缺省值。

表1 常见燃料碳含量的缺省值

燃料类型 潜在排碳系数 氧化率 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汽油 18.9 98 18.5

柴油 20.2 98 19.8

燃料油 21 98 20.6

计算燃料氧化后转化为二氧化碳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仅介绍一种有代表性的。该计算公式根据上述说明的,基于燃料的消耗量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因子得出:

二氧化碳排放量=∑(燃料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2)

其中燃料消耗量中的燃料可以是柴油、汽油或其它燃料(如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与燃料含碳量和氧化率有关。

由(1)、(2)两式综合可以得出燃料燃烧时碳排放量的计算公式:

二氧化碳排放量=(44×燃油消耗量×燃油含碳量×碳的氧化率)/12

目前船舶上大多使用柴油,即重柴油或是轻柴油,下面只论述柴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燃油的含碳量近似认为与市场所售的燃油种类有关。由于船舶到港或驶离码头等情况时,柴油机会变负荷,加上柴油机的老化和燃油黏度的变化,都会使柴油机的喷油泵雾化效果变差,反应到公式中即是碳的氧化率变化。在理论计算中,一般认为燃油中的碳全部转化为二氧化碳,即碳的氧化率取1。所以,理论计算得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值通常都会比实际测得的值稍大,此类理论计算与实际测得值相比稍大的结果在相关资料中也可以看出。

内河船舶减排优化方案

1、影响碳排放的因素

通过上述讨论,船舶的碳排放只与燃油的消耗量有关。出于节约成本和环保的考虑,内河船舶要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就要减少船舶的油耗。内河船舶油耗增加的因素主要有:

1.1浅水效应

当船舶在浅水区时,船体受到阻力增加,使船舶能耗增加,在同样航速下比在深水航道要燃烧更多的燃料。设船舶在直流航道深水区受到的阻力为R,船舶在浅水航道受的阻力为RS,则有如下关系:RS=KS・R 。其中KS为船舶阻力换算系数,其表达式为:

式中h为航道水深;T为船舶吃水;V为船舶实际航速。

1.2狭窄航道

船舶行驶在狭窄航道中时,船舶的两弦距岸距离变短,船体与水流之间的摩擦随之增加。另外狭窄航道容易产生拥水现象,进而增加船舶的额外阻力。设船舶在深水航道中受到阻力为R,相同航速下狭窄水道船舶受到的阻力为:RN=KN・R,式中RN为狭窄航道阻力,KN为阻力换算系数。KN表达式为:

式中为船舶方形系数;n为航道过水断面系数(航道过水断面与船舶横向中剖面入水面积之比)。

1.3弯曲航道

当船舶驶过弯曲的航道时,如果偏至航道一侧会产生岸推、岸吸现象,船舶会受到额外的阻力。该附加阻力的大小与船舶在航道中的位置和速度有关,公式为:Rb=Kb・R

式中Rb为船舶在弯曲的航道中受到的阻力;Kb为阻力换算系数(Kb>1,Kb与弯道半径和V2有关);R为船舶在深水航道中受到的阻力。

2、碳排放的减排措施

通过上述,得知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不仅与柴油机的燃烧效率、选用的燃料有关,还与船舶的使用有关,如船舶在狭窄水道、浅水效应、弯道引起船舶阻力增加均会增加船舶的油耗,进而增加二氧化碳的排放。

弯曲航道引起的阻力增加,不仅与船速有关,还与弯道半径有关。船舶在驶过弯道时,除了降低速度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阻力:

2.1顺流过弯

船舶顺流通过弯曲航道时,应使船舶保持在航道的中线位置上,根据弯道的弯势及水流速度,以较低的航速和较小的舵角平缓转向,尽量保持船舶迹线与水流方向一致。

2.2顶流过弯

在船舶顶流过弯道的时候,船舶应靠近凹岸一侧航行,根据水流速度的大小,调整合适的舵角,顺着凹岸侧转弯的弯势连续平滑转向,尽可能的让船首尾的连线与水流方向一致。

总结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开征碳税;区域经济;税收补偿;均衡发展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4-0101-03

碳税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按照其碳含量或碳排放量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针对CO2排放征收的税。碳税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有力政策手段,保护环境的有效经济措施。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发达的东部地区生产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碳排放强度较低,而西部地区则相反,若国家实行统一的碳税政策,会使经济发展越不发达的地区,税收负担越重,加剧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在制定碳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与税收补偿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碳税对我国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发挥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既能促进节能减排,又能推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均衡发展。

一、我国开征碳税的重要作用

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国之一,气候变化已经对我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了影响。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国际能源机构机构(IEA)2012年5月24日公布统计称,2011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增长3.2%,达到316亿吨,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的排放量增长迅速。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2006年至2010年的平均增量为6亿吨,2011年排放增长迅速,增量达10亿吨。煤炭的使用仍是最大的碳排放量源头。全球最大的排放国中2011年排放量增加7亿吨以上,增幅达9.3%。(资料来源:商务部网)。我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所以,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避免恶劣危险的气候变化,开征碳税势在必行。

(一)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国际形象

经济的发展深受环境、产业结构、人口、资源等众多因素的制约,为了保证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将节能减排已经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开征碳税的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我国是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大国,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约国。结合我国国情开征碳税,主动进行二氧化碳减排的行动,不仅符合国际环境政策的发展趋势,也可以减缓国内生态环境压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阻止碳关税的征收

我国是世界出口第一大国,面对发达国家提出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势必将成为被征收碳关税的重要目标。如果我们首先实施碳税,适时开征碳关税,增强税收对于二氧化碳减排的调控力度,既可以主动地阻止了发达国家对我国征收碳关税的行为,又有利于保护自身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

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特别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是我国经济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沿着一条粗放的路径走下来,“高投入、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矛盾。节能减排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开征碳税能够推动化石燃料和其他高耗能产品的价格提高,导致这些产品的消费量降低,起到抑制化石能源消费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减少其他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因此,开征碳税,有利于抑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增长,鼓励和刺激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淘汰耗能高、排放高的落后工艺,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有助于完善环境税制

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制定了各种以环境税收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税制或绿色税制,如硫税、氮税、燃油税、碳税等环境税税种。我国虽然也建立了资源税、消费税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但是尚未建立环境税收制度,目前,对于环境治理效果也不显著。开征碳税,就是直接针对碳排放进行征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碳税,弥补环境税的缺位,有助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税收制度,加快我国绿色税制的步伐。

此外,开征碳税也可以促进资本积累提高生产率,政府收入增加必将促进环境状况的好转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碳排放在我国各地区差异的原因

(一)经济发展因素

经济发展因素,即经济发展差异原因。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内部,相对又存在着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以及发展一般的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主要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之多,如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贵州、安徽、四川等地,其特点就是边远山区经济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自然资源丰富,生产潜力很大,多数还是待开发地区;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文化技术落后和交通不便,商品经济很不发达。这些地区正是我国经济发展中急需开发和扶持的区域,需要振兴工业,改变落后面貌的地区。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5篇

全球贸易量在过去十年中增加了一倍以上,达到同期全球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六倍。相对廉价的能源助长了这一现象,而由此带来的气候变化则被放到了次要地位。据估计,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带来的经济破坏约为85美元,所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实行“有价”排放政策变得很有必要。

将来的发展趋势是:公司将为排放的二氧化碳付费。可以肯定的是,这将促使公司改变其供应链运作方式。减少供应链的碳足迹将成为公司一项不能回避的义务。

公司的选择要么是采取拖延策略,要么是迎接气候变化的挑战,将其作为重组供应链以实现经济和环境收益的一个契机。现在就采取行动的公司会获得那些等待法律规范的公司无法获得的好处。这些好处包括不断增长的“良知消费者”、市场的“认知份额”、吸引和留住顶尖人才以及更加可持续的总体增长。

一.减少碳排放的“权衡”因素

为了实现更加可持续的发展,更好地管理碳排放,企业可以从不同方面着手。然而,所有这些方面,以及各种采购、生产和配送流程,通常都密切联系并相互依赖。

在组件供应、制造/组装和配送中,有许多选项可以同时减少碳排放和成本(“同时性”当然是最佳解决方案的标志)。有鉴于此,一个“权衡”模型将一体化地考虑所有的因素,包括设计、包装、流程、组件、能源、库存和运输(参见图1)。

这些选项代表着能够影响成本、质量和服务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的“杠杆”。碳排放与这些杠杆结合得越多,一个企业就会以更加“无缝绿色”的面貌出现。这可以使产品对今天市场上日渐增多的“良知消费者”更具吸引力,使公司对那些想对周围环境产生积极影响的下一代员工更有吸引力。针对每个杠杆,都有可供利用的多重选项:

.设计:物料选择、能源效率、耐用性、可升级、易于拆解、可再循环、可处理、虚拟产品开发;

.包装:尺寸、可重复使用/再循环、材料(瓦楞纸箱、泡沫聚苯乙烯、塑料及类似物)、文档/手册;

.流程:订单履行、制造、运输、质量控制、组织管理、需求/供应计划;

.组件:替代品、寻源、选址、供应商合理化;

.能源:基于化石燃料的(石油、天然气)、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乙醇、太阳能、风)、其他(核能、地热能);

.库存策略:安全库存、批量、计划频率、补库计划(准时制、供应商管理库存、店铺直送);

.运输:方式、运输频率、集中运输、线路。

二.实际的“权衡”:物流和配送

供应链管理中的一个典型挑战是对运输、流程和库存策略进行恰当的平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这一要求增加了一个因素(参见图2)。

1.集中运输

集中运输是减少碳排放的最好方式之一。量化运输频率对成本和碳排放的影响有助于确定补库策略,以满足业务需求和减少环境影响。

2.采购地

供应商的位置远近会影响组件成本、碳排放量和库存,所有这一切都能够加以量化,以便评估一个组织的采购策略和确定针对环境问题的改进需要。

3.运输方式

除了缩短运输距离,公司还可以在平衡考虑中关注低碳排放运输选项――火车、飞机、轮船和卡车在成本、服务水平和碳排放影响之间都有不同的碳权衡点。

4.网络优化

公司可以修改网络优化策略,以应对额外的碳变量及其对设施场所、生产、配送和运输操作的影响,还可以优化配送设施的作用和规模、运输选项、寻源和采购策略以及库存部署等。

三.供应链碳管理的五步骤

碳“权衡”将会使供应链复杂化,这一事实要求企业采取更多途径迅速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可以采取明确具体的步骤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从易于实施的局部改进到涉及延伸供应链的复杂优化。这些行动沿供应链延伸和整合得越远,对碳排放就有更大的控制力 (参见图3)。

考虑到碳管理的复杂性,推荐一个逐步式的解决方案:

1.诊断和评估

如今的全球经济和公司与其业务伙伴(供应商、合约制造商、物流服务提供商、财务和税务实体、客户)间的相互依存性要求企业对于其整个供应链――从供应策略到配送和库房管理,再到生产运营和客户服务的碳影响有一个整体认识。通过碳诊断――按照一组简单的碳报告书和关键绩效指标评估每个高阶供应链组件,一个公司能够定义自己的成熟度,识别差距和设定目标水平。

2.碳资产管理

直接减少碳排放的大部分机会存在于供应链的设施和资产当中。例如仓储设施、机械设备、车队和数据中心等会消耗大量能源。

投资于低碳排放设施和节能设备是有效的第一步,具有明确的投资回报,Catalyst Paper Corporation公司的例子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

减少纸张生产中的能耗

加拿大纸浆和造纸公司Catalyst Paper Corporation利用其自有的副产品(生物量)来提供运行动力。它还从排放物中回收的热能来保温处理水,并因此进一步减少其碳排放。通过提高效率和改用天然气,该公司自1990年以来使其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了70%,能源使用减少了21%。单是在2005和2006年,公司就通过减少燃料消耗2%实现节约440万美元。

3.职能优化

每个供应链职能都能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作出具体的贡献。一般而言,基于碳诊断结果及“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在流程中越早采取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通常会越大(参见图4)。在考虑产品设计、客户订单履行甚至逆向物流过程中,都存在一系列进行职能优化的机会。

4.内部横向整合

鉴于供应链全球分布以及产品的客户化现状,减少碳排放的复杂性与日俱增,具体的职能改进空间变得非常有限。相比之下,跨职能的水平整合方案能有更大的影响。

与“面向制造的设计”或“面向服务的设计”概念相似,“面向环境的设计”将排放物考虑在内。这包括碳排放对采购、制造和配送的影响。另一个通行做法是修改包装,以方便运输。Friesland Coberco Dairy Foods公司是一个跨越所有职能 (从产品设计到运输)的例子。本例表明,较晚的定制可以减小分散运营的影响,但是它要求企业进行跨供应链职能的综合性碳管理。同时,整合的碳管理能够提升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

一个乳制品供应链的综合视角

婴幼儿食物最近成为高度多样化的产品,而过去只有三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针对一个年龄组。现在,公司有大量的婴幼儿食物种类,包括那些用于增加抵抗力或消除过敏性反应的产品。位于荷兰的Friesland Coberco Dairy Foods公司生产、包装、运输和库存来自不同地点的婴幼儿食品。为了减少运输工作,该公司正在调整其产品配方及其生产流程,在基本产品的基础上形成多种产品。特殊成分是在供应链的晚期阶段才添加的,这能够减少所需的库存并因此减少运输里程,估计每年达127,000英里,同时也能够减少碳排放。

5.协同的端到端优化

虽然内部横向整合可以起到减少碳排放的作用,但只有当供应链的所有参与者齐心合力并进行端到端优化合作时才能获得减少碳排放的最大潜力(参见有关Tesco公司补充报道)。

在明确的环境战略的基础上,应当与合作伙伴培养共同点,特别是在产品设计、包装和物流方面。一旦改进碳管理的机会明晰起来,协同和端到端的供应链优化-基于对成本、服务、质量和环境因素的平衡就能给各方创造共赢的局面。

Tesco公司的一体化包装设计

在英国零售商Tesco提供给客户的产品包装重量中,玻璃占的比重最大。通过促使行业提供轻重量的酒瓶,Tesco将来自一个供应商的每年玻璃使用量减少了2,600吨,节约了15%。

据估计,通过进口散装“new world”酒和在英国用轻重量酒瓶进行灌装,公司能够避免4,100吨碳排放。改进产品设计不仅使玻璃生产商实现了节约,还减少了玻璃瓶整个生命周期的碳排放。

四.理想的解决方案

理想的解决方案是在成本、服务、质量和碳排放结果之间取得最佳平衡,这是一个典型的结合数学分析、深度计算和专业知识才能解决的优化挑战。对于尚未准备好一次性跨越所有障碍的公司,我们推荐前面讨论的中间步骤来帮助实现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而当您开始解决供应链碳管理的问题时,有几个重要问题需要考虑:

•您当前的碳足迹的模型或“热图(参见图5)”是什么?企业内部以及延伸企业中的什么流程是碳密集型的?

•您应该测量的绿色指标有哪些?改进或满足法规要求的当前目标和起点是什么?

•有关减少供应链碳排放有哪些重要的“权衡”、限制和考虑事项-同时维持服务和质量水平,并减轻成本影响?

•如果正在实施碳管理协同方案,您如何使合作伙伴加紧行动,以及如何分担风险、责任和分享价值?随着公司在碳管理方面逐渐变被动为主动,它们有可能将成本问题转化为增长机会。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6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技术;碳价格制度;碳税;碳排放权交易;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社会收益;价格信号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5-0053-07

从全球战略的角度来理解温室气体排放的后果,如气候变暖所导致的洪水、干旱、冰原融解和海平面上升等恶劣自然现象,这是由人类无休止的自利性经济活动而给他人给世界带来的负的外部性。自利行为无法避免,解决由此引起的负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碳排放定价,以直接的经济性考虑计算减排的成本,那么在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之间的取舍就是简单的和可比较的。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最有效的减缓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办法是通过基于市场的政策。碳价格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

一、碳价格及其功能

(一)碳价格及其确定

确定一个有效的碳价格,既能激励企业以及家庭的行为,又能鼓励研究和发展低碳技术。碳价格必须上升到能将温室气体排放的社会成本传递到数以亿计的公司和个人的日常决策中去。在欧洲碳价格相对高昂,但是在美国和发展中国家碳排放的价格则接近于0。此外,即便是在碳价格能够覆盖到的区域中,一些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受到优惠,并且缺乏能够保证在时间维度上进行有效分配的机制。实施了碳价格的地区(或国家)比没有实施碳价格的地区(或国家)更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

碳价格用于显示产品在消费和生产中排放温室气体所造成损害的信号,即反映温室气体排放的边际社会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MSC),从而有利于通过“污染者付费”来矫正负外部性。减排的最优水平应该根据减排的边际社会收益(可以用排放的边际社会成本MSC表示)与减排的边际成本(Marginal abatement cost,MAC)相等来确定。

然而考虑到碳循环、气候敏感性、未来技术和排放路径等因素,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在数值上是难以确定的,其值域范围应当很大,因此,以目标路径和相关边际减排成本为基础来计算碳价格会更好,减排的边际成本(MAC)就成了温室气体的指导价格,另外,考虑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提高能源安全、减少空气污染和森林砍伐、维持生物多样性,以及提高人类生活水平方面的收益,则可以进一步降低对成本的估计(Stern,2008)。麦肯锡公司基于“自下而上路径”对减排成本的研究显示:如果要实现到2030年温室气体稳定在550ppm浓度水平以下,每年要减排约200亿吨,碳价格则要为20~25欧元(26~33美元)。诺德豪斯运用DICE模型计算的2010年最优碳税为34美元/吨,到2015年达到45美元/吨,到2050年上升到90美元/吨,到2100年达到202美元/吨。ichaelowa等学者(2005)指出:“在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能使用成本收益分析,那么最好根据成本有效性来实施价格政策,作为次优选择”。

(二)碳价格的功能

建立并提高碳价格是解决全球变暖问题的充要条件。碳价格有四大功能。

1. 提高碳价格将会为消费者提供什么是高碳商品和服务的信号,因此有利于消费者改变消费行为。对于依靠愿望、信任、富有责任感的公众、环境道德和内疚感来实现主要的减排目标是不现实的,这些因素有利于我们减排目标的实现,唯一能够在有上百万家企业和数以亿计人口的庞大地球取得显著而持续的影响并获得数以万亿美元减排费用的办法就是提供碳价格,通过经济手段改变消费者行为是最持久的。

2. 碳价格将为那些使用很多碳燃料(比如说煤炭和石油)的厂商以及那些利用很少或者不用碳燃料的厂商(比如说天然气和核能)提供价格信号。为什么在能源中会更多地使用煤炭?这与煤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关。如果不对碳排放进行收费或引入其他限制机制,煤炭的最低燃料成本地位长时间内都不会动摇。找到煤炭的替代品或找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办法对于世界减排行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所以要探讨如何对碳排放进行定价才能使这种价格被纳入化石燃料电厂的电力生产成本中去。发电行业能效低下以及排放超过必要排放量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对于发电厂来说化石燃料价格太低;二是我们对于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后果的无知,直到较近时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美国多数电厂已经老化,平均历史年龄达到了35岁。这些电厂初建时,燃料价格较低。作为一种燃料煤炭的价格要比天然气价格低。即使燃煤电厂在配备污染控制系统后的修建成本要高于燃气电厂,煤炭和天然气的价格差别仍会使燃煤电厂的发电成本相对较低。在发电量不变的前提下,现代燃气电厂产生的碳排放只有老旧燃煤电厂碳排放的1/3。而碳排放降低的原因则在于燃料的转换和燃气电厂能效的提高。

3. 碳价格将为发明家和革新者发展和引入低碳产品以及引入能够替代当代科技的生产流程提供市场刺激。如果一个燃煤电厂排放了很多温室气体,在时间合理的将来电厂就应该把这种外部性社会成本加总到电价中,这将鼓励污染更少的电源系统对燃煤电厂的替换,例如风力发电就是零排放的一个例子。要想理性评估能源成本,就必须为CO2排放制定一个合理的价格。同样的道理,要想使太阳能取代廉价的化石能源,就必须在提高后者价格的同时降低前者的价格。国际能源署的一份研究表明,有效的价格政策能帮助生态保护新措施更快地融入市场,为消费者所接受。如,光伏技术的销售额正以每年15%的增长速度发展,预计将从2025年起开始盈利。如果增速再翻一番,则到2015年就能实现完全盈利。

4. 碳价格有利于形成打破高碳的“技术―制度综合体”,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即高的碳价格将会使前三个目标所需的信息得以有效利用。改变消费者的高碳生产和消费习惯、让更多的企业低碳生产以及创新低碳技术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要求。协调碳交易税将会使商品价格按照其生产的各个环节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成比例地上升。把碳价格纳入到经济发展过程中,是我们发展低碳经济、创新低碳技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消费方式及相应制度安排的基础。

二、碳价格的形成过程及条件

我们应该把温室气体排放的成本加到产品价格中去,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强烈的动机来寻找更好和更经济的方式以实现商品的零排放生产。外部成本是一种社会成本,是由厂家生产产品时造成的,免费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就会产生社会成本,外部成本内在化会使生产者把这种社会成本加总到产品价格中。

20世纪60年代,科斯(1960)提出外部性问题的产权治理构想,迅速得到其他学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视和支持(Croker,1966;Dales,1968),自此排污权交易制度形成。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低碳经济中的演化形态,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中被广泛使用,具体形式分为两种: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长远看来,低碳发展理念正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蔓延和深化,以政策工具的整体效益为研判依据,以配额为载体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可能成为将来最主要的市场化调控手段,目前已吸引众多经济学家试图对该机制进行探究(Pizer,2002;Daskakis和Markellos,2008;Goulder和Hafstead和Dworsky,2009)。但是,作为低碳转型的实施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动力效应最大化释放还有赖于很多关键环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一个合理的碳排放权价格(Stern,2009)。由此可见,围绕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机制开展深入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迄今为止,涉及碳排放权价格形成机制的理论文献可谓汗牛充栋,但其研究视角却并非如出一辙,侧重点离散地分布在诸如碳排放权内在价值、市场波动影响和定价方法等方面。我们将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考察对象,以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路径为线索,分析碳价格的形成机理。

在政府的政策性引导下培植社会群体的低碳偏好,是我们理性地处理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关系上的时代体现,而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这一理性的具体实现手段,在政府确保低碳激励的有效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思想可以表述为:以确定某一特定时空的环境容量为前提,政府环境管理当局首先对碳排放权利进行行政性赋予,在通过初始分配、流通许可等政策手段构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择机退出,最终利用市场机制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要想厘清国家理性在产业组织之间的传导效应,必须对交易机制的路径设计有准确把握。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典型的“限额与贸易”制度,其实施路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总量确定。环境系统有自我净化能力,但这种能力是有限的,超额排放会打破环境系统的内部均衡。因此,政府必须建立一个动态可调整的总量测算系统,对人类排放行为进行总量控制,并以此作为碳排放权的供给上限。其次是初始分配。在明确某一特定时空的环境容量后,政府将进入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阶段,其实质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政策性营造阶段,碳排放权的基准价格在这一环节被发现。再次是市场交易。在初始分配完成后,政府在环境管理上的强制作用将进入退出机制,其职能逐步向服务型转变,主要任务是配合市场供求机制发现碳排放权的市场均衡价格;在这个阶段,企业在经济理性下会对价格信号进行策略性响应,并最终反馈在社会减排成本和资源配置效率上。

当然,上述路径描述仅仅是一种理想的模型化阐释,在现实的运行过程中,来自不同环节内部及其连接节点的不确定性冲击将致使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发生效率偏离。尤其是在初始分配和市场交易环节中,其风险系统更是纷繁复杂,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形成机制研究显得格外引人入胜。

在初始分配环节形成的基准价格信号是启动市场交易机制的关键。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经济学立意上看,政府正是借助修正产权制度释放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激活碳排放权的生产要素功能,将排放行为的外部成本纳入碳排放权价格核算体系,并通过厂商的支付决策消除企业与社会之间的成本差异,最终实现外部性内在化和环境容量优化配置。因此,碳排放权基准价格的科学设计应当尽可能全面地反映与企业排放行为相关的价值链变动。

令人困扰的是,即便不考虑外部因素的影响,为碳排放权设计基准价格仍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对此,产权学派给出的解释是:商品具有不同的有价属性,同一商品的不同有价属性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和重组,商品的价格则体现了某一特定权利束的内在价值;同一产权归属下的权利束构成越繁杂,相应的价格发现成本就越高昂,定价可行性也越低(Barzel,1997)。遵循这一思路,许多学者开始探索碳排放权的内在价值构造,并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碳排放权的经济价值上。初步结论为:环境资源是人类繁衍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过往的历史中,环境资源的产权长期被置于公共地之中,人类在不断将其进行价值转化的过程中,并没有承担其稀缺性日益增强的后果,甚至还造成了气候恶化等问题。在政府行政性介入后,企业的生产获利可能性与环境产权强制绑定,碳排放权的有无多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价值实现及其程度。因此,为碳排放权确定基准价格,必须首先考虑到这一经济价值。

随着对碳排放权认识的不断深化,很多学者逐渐察觉到碳排放权初始定价问题的复杂性,其根源就在于环境的多功能性。Janssen(1995)认为,某些环境因素与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紧密联系,甚至会成为文化的载体。另外,环境质量还会影响生态系统中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这些有价属性都构成了碳排放权的内在价值。近年来,一批学者又立足于企业和普通公民全面发展的平等权利,将碳排放权界定为一种新的发展权(Posner和Sunstein,2008;Mumma和Hodas,2008;Green,2009)。这一系列研究详实了对碳排放权非经济价值的科学认知,又客观地增加了对碳排放权初始定价的难度。当然,考虑到技术可行性,部分学者认为在确定碳排放权基准价格时要以经济价值为主体,而其他非经济价值的损耗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来维持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上的一致性。

国内学者也对中国的二氧化碳减排成本和碳定价进行了研究,高鹏飞等(2004)运用MARKAL―MACRO模型将能源、环境和经济进行耦合,系统研究了2010―2050年中国的碳边际减排成本。结果显示,当减排率在0%~45%时,碳边际减排成本为0~250美元/吨;姚昕和刘希颖(2010)在保障经济增长的前提下,计算出中国最优碳税的征收路径,由2008年的7.31元/吨逐步上升到2020年的57.61元/吨;陈诗一(2011)利用基于方向性距离函数构建的减排行为模型,度量了中国38个工业两位数行业的二氧化碳边际成本,并在减排率为1%的情景下,估算出2009―2020年间工业全行业的碳税为19~46元/吨较为合适。还有一些学者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建设阶段出发,对影响碳排放权初始定价的外部因素进行了研究。其中,许广永(2010)发现,在我国碳定价机制建设进程中,碳排放量衡量标准建设滞后、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缺失、碳排放测量技术水平落后和碳排放权分配方式不当等问题的存在都对碳排放权的初始定价造成不利影响。林云华(2009)从环境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出发,认为在排污权的初始定价中,必须考量排污收费等其他政策的规制强度,避免排污权和排放收费的重合使用状况,这一点也为合理确定碳排放权初始价格提供了重要借鉴。

早期学者在对碳排放权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中几乎忽略了初始分配问题,因为根据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和科斯定理,在零交易费用世界中,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只影响平等,但不会影响交易之后许可证的最终竞争性分配的成本有效性。近年来,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逐渐进入实际操作层面,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发现在交易成本存在的现实世界中,一种合理的初始分配是影响环境产权交易市场表现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易的市场效率(Hahn,1984;Westkog,1996;Woerdman,2002;Cason,2003)。

理论上,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式有无偿分配、定价出售和拍卖三种。其中,无偿分配是管理成本较低的一种分配方式,环境管理机构根据各企业的历史表现确定相应的发放比例。定价出售方式是指环境管理机构为碳排放权确定一个基准价格,为随后的市场交易提供有效的价格信号。拍卖是与碳排放权交易目的最相一致的分配方式,许多理论分析中均以拍卖作为许可证初始分配的方式,然后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率先进入实施阶段的是无偿分配方式。作为一种探索性尝试,无偿分配方式最先惠及部分在产业转型中利润链较薄弱的企业,为落后产能建立了温和的退出机制。但从长期目标来看,以免费方式分配的许可证比例应该逐渐缩减,并逐步让位于拍卖方式,Goulder(2009)通过一般动态均衡模型生动描述了这一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无偿分配方式还是受到了经济学家的诸多诟病。无偿分配方式意味着,企业在获得初始碳排放权中没有支付额外的成本,相反地,碳排放权将成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且具有可交易性,企业可以通过交易套利,甚至可以通过策略性定价操控市场运行,事实上导致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稳定。另外,在无偿分配体制中,低碳治理创造的稀缺租金全部流进了许可证集团手中,而这些租金原本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收入,并通过收入的循环使用获得环境治理的双重红利。Burtraw(1997)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如果减排量小于23%,由无偿分配许可证造成的收入损失及其循环利用后产生的价值将是拍卖制度下治理成本的两倍。Cramton和Kerr(1998)在系统地比较了无偿分配和拍卖制度后认为,无偿分配在节能减排的动态效率、福利分配效应方面也存在较大弊端。他们还发现,如果许可证是通过无偿分配方式发放的,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会展开寻租竞赛,这将导致政府耗费大量政策规划成本。尽管无偿分配方式漏洞百出,但仍作为主流的分配体制被EUETS等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采用,传统的观点认为,这仅仅是因为它提供了对分配效应更好的政策控制(Stavins,1997)。另外,从其他两种分配方式的成长周期上看,并没有先验的基准价格信号为环境管理当局提供参考,贸然采用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只有在早期先采用无偿分配方式积累经验信息,才有可能为其他两种方式的推广奠定基础。

从减排的整体效益来看,拍卖方式有较大的优越性。拍卖方式的基本原则是通过购买者之间的公开竞价来最大限度地发掘碳排放权的价值,其政策价值得到了众多学者的高度赞许。Betz et al(2010)认为,有效拍卖机制产生的基准价格信号反映了节能减排的社会边际成本,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同时还减少了税收的扭曲,提供了更大的创新激励,使成本分配更加灵活,减少了租金分配的政治争议。唯一令经济学家担忧的是,由于现实市场本身就是不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的市场势力会影响拍卖机制的正常运作。Cong和Wei(2010)发现,垄断势力会摒弃统一价格拍卖方式,采用歧视价格拍卖,进而造成社会福利受损。有学者试图通过制度设计来减少市场势力的负作用,由此使减排分配更接近有效结果,可令人失望的是,在最优实现路径上还是会受到跨期分配的影响(Hagem和Westkog,1996)。

定价方式与政府致力于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意图也是不谋而合的,但从对初始定价复杂性的研究中可以看出,这种直接定价的操作方式在使用阶段、技术可行性等方面会遭遇诸多障碍。从历史上对排污权初始分配价值评估的研究成果上看,平均影子价格模型、IPO定价模型等被广泛使用,部分学者也将这些方法引进到碳定价中,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早期的价格信号奠定了基础(Huang,2010);还有学者突破学科边界,将碳排放权界定为一种实物期权,并通过实物期权模型(Chesney和Taschini,2008)对其进行初始分配价值评估,这为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和科学性作出了重要贡献。不过,针对这一系列定价出售的方式,有学者作出了善意提醒,即要提防政府部门的价格操纵行为(Cason,1997)。

从政策效率和与政府解决负外部性问题的目标契合度上看,定价方式和拍卖方式都具有相对优越性,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将面临新的协议框架,如何将以上研究成果和自身实际相结合,选取合适的分配方式及其组合,值得各国深思。就我国而言,部分学者认清了我国普遍存在企业承受能力不足、政府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等现状,建议在初始分配中采用免费分配为主,公开拍卖、定价出售和特殊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肖江文等,2002;瞿伟,李俊峰,2005)。

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可交换有价资产,与一般商品类似,对其市场均衡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可被纳入标准的供求分析框架。通过对边际减排成本和碳排放权价格的比较,具有排放行为特征的企业在市场上被自然定义:减排成本高于碳排放权价格的企业会产生购买动机,成为碳排放权的需求方;而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则可以通过转售多余的碳排放权攫取额外收益,成为碳排放权的供给方;碳排放权的市场均衡价格则在这一供求态势下逐步形成。

为简化分析,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研究通常先以完全竞争市场为考察模型。在进行了一系列严格假定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发现,经济增长、资源禀赋、低碳技术水平、政府环保目标、公众环保意识及预期等因素会影响碳排放权供求曲线的移动方向和幅度,进而引起碳排放权市场均衡价格的波动;Capros(1999)、Ellermanhe和Wing(2000)等利用一般均衡模型发现,政府环境政策强度与碳排放权价格之间显著正相关;含碳资源能源的价格变动也引起碳排放权市场价格的连锁反应,如Convery和Redmond(2007)在分析了2004年11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的EUA(欧盟配额市场)后发现,能源价格是影响EUA价格的重要因素,而气候对EUA价格的影响不显著;Bunn和Fezzi(2007)则通过VAR模型研究了英国电、天然气和碳价的每日现货价格,也得到了能源市场对碳排放权价格的影响关系,同时还发现EUETS下的各工业部门经济活动也会对碳排放权现货产生影响。

当我们将视线转移到现实市场时,就不得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市场势力的影响,交易成本会出现在交易的不同阶段。在进入许可证市场之前,企业必须学习市场规则,依据环保条例来决定如何调整自身的最优生产计划,并决定是否进行许可证的交易。一旦企业获取市场信息并决定交易许可证,企业就会去寻找交易伙伴并启动谈判。因此,在碳排放权市场中企业交易费用的潜在来源包括搜寻、获取信息、谈判、决策成本;在合同达成后,交易费用还会出现在合同实施和监督实施过程中。此外,行政审批的官僚层级、管理区域的分散性、碳排放权期限等因素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交易费用规模。关于排污权市场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已有大量的观察性证据存在(Atkinson和Tietenberg,1991),但是系统的实证分析却很少(Kerr和Mare,1995;Gangadharan,2000)。Cason(2003)运用Stavins模型证明了交易费用使买者和卖者排放控制的边际成本日趋迥异,这将导致价格和最终分配偏离零交易费用时的竞争性均衡;而Seifert和Wagner(2008)则通过构建随机一般均衡模型,在对欧盟市场中碳排放权现货价格进行动态分析后,证明了Cason结论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的适用性。Montero(2009)则分析了市场势力对厂商行为的影响,认为垄断厂商会通过超额竞买或排他性收购以达到减少排污权数量、哄抬价格或阻止新厂商进入的目的,以达到强化其市场势力的目的。

现有的研究生动地描绘了碳排放权价格的成长历程。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只有为碳价的形成机制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才有可能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获取最优的价格信号,充分释放交易机制在环境改善方面的调节作用。为此,政府必须着眼于总量控制系统、初始分配方式、市场交易规范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设计与建立,对可能引起碳价效率偏移的风险点进行系统识别,并通过政策工具的搭配使用和政策创新确保碳价形成机制的有效运转。目前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找到一个切实有效的碳价,还需要在上述几个方面积累探索经验。

三、碳价格是选择碳交易还是选择碳税

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提高碳排放的市场价格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实现它。第一种方法是价格法,如碳税。第二种方法是量化法,如《京都议定书》和大多数政策提议中设想的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简称碳交易)。目前的27美元/吨碳税将会以每年2%~3%的增长率增长。因为碳价格在国家间及区域间相同,因此征收碳税满足了“处处有效率”的条件。如果碳税的轨迹是以适当速度上升的,那么它同时满足了“时时有效率”。征收碳税的第一个优势就是它能够更容易、更灵活地将减排的经济成本和收益结合起来。如果运用排放目标法,那么数量上的限制会引起碳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欧盟的二氧化碳总量控制与交易系统就是前车之鉴。同数量法相比,由于价格法没有提供激励寻租行为的人为条件,因此减少了税收途径产生腐败和财务欺诈的机会。应当更加重视价格法而不是仅依靠量化法,如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

在未来的几十年,最优碳排放的价格应当迅速上升,以反映逐渐上升的损失以及满足日益严格的约束。这就是价格的政策坡道。最优的碳价格在时间上应当以2%、3%的真实增长率缓慢上升,以反映出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日益上升的损失。依照碳价格的最优路径,碳价格将由第一时期的27美元/吨碳排放上升至2050年的90美元/吨碳排放,以及2100年的200美元/吨碳排放。在排放受到限定的情形下,可以用“碳价格”作为市场的信号,表示那些使用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应当支付的市场价格或罚金。碳价格可以通过“碳税”来实现,化石燃料价格越高,那么使用替代能源的内在激励也越大。

在温室气体减排治理中,碳价格一般通过政策工具得以形成:在“命令―控制”型的政策工具下,碳价格体现为减排成本除以减少的排放量;在税收工具下,碳价格表现为以单位减排成本为基础设定的税率;在排放权交易机制下,政府首先确定减排数量和初始配额,价格由市场上的买卖双方来决定。诺德豪斯对后两种市场型政策工具的优劣进行了比较,认为实施碳税在设置基准线、处理不确定性、维护价格稳定性、减少效率损失、调节公平性、抑制政府腐败等方面更具优势。然而,斯特恩又指出了实施碳税的一些劣势,例如碳税的实施难以确定真实的减排量大小,税收难以进行国际合作,选民对税收的合理利用存在质疑等。而配额交易的优势除了使排放数量有了较大的确定性,还可以让国际私人的碳金融从富国流向穷国,他还指出,例如设立技术标准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则在快速启动减排、规模经济和技术可预见性方面具有优势,但盲目的管制又会使减排的效率极低。因此,他们都支持混合使用税收、配额交易和管制三种政策工具。

给碳排放定价是一个技术问题,这个并不难。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使碳价充分发挥作用?在必须克服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搭便车问题的场合,制度和组织是补充价格体系所必须的。现代社会日益分散的知识需要一个复杂的制度和组织结构来整合和应用这些知识。

碳交易方式是一种数量控制方式,一般来讲效率比不上像碳税之类的价格机制。是选择碳交易还是选择碳税从表面上看是一个手段的选择问题,但实际上是经济与政治的矛盾。从经济效率来讲,我们选择碳税是最有效的,如诺德豪斯所说,碳价格的设定,可以直接和气候科学及经济研究相联系;温室气体作为存量污染物,其规制更适合税收手段;既有制度能够用于排放规制,并不需要设计或引入新制度等(Nordhaus,1999)但在政治上不可行;碳交易尽管不是最有效率的,但在政治上更可行、阻力更小。

(一)碳交易

设计一些控制污染的市场的做法最早源于美国。据世界银行金融部统计,2008年共有337公吨二氧化碳当量通过各种项目进行交易,是前一年的两倍多,而前一年本身也见证了比更早一年40%的交易增长。世界银行估计,世界碳市场的规模2007年已达640亿美元。新一届美国政府正着手创建一个国内的排放市场,其设计必能避免欧洲制度所犯的错误。

除了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碳交易以外,还有人认为应该把碳交易引入到个人之间来。那些低碳生活、有剩余排放量的人可以按市场价格卖给消费更多的人。个体公民之外的组织也可以在原则上包括在内。配额可分成一定的碳单位。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张含有他们每年的补助的智能卡,每次有居家账单要付或使用旅行服务时都可以使用。据说,碳配给将使得许多专门设计用来鼓励能源节约的政府计划自动退场,人们可以自行选择如何最好地满足配额要求。关于配给的方式有,第一种是“可交易能源配额”,第二种是“家庭可交易配额”,第三种是“个人碳补助”的分配。其实个人领域减排的空间是很大的。据估计未来十年里可以节省10%的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个过程中家庭承担的成本将达64亿英镑,但他们将会净省下194亿英镑。家庭所获的平均回报率将达23%。个人这个减排潜力之所以还难以发挥出来,除了公众意愿和政治意愿还不够强外,要真正实施交易成本还比较高。

(二)碳税

碳税征收范围是所有化石燃料,计税依据为不同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开征碳税能够降低对高碳能源的需求,提高低碳能源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作用。碳税的要旨在于帮助消除环境方面的外部性,确保它们的个人成本等于全部成本,包括对后代人而言的成本。向资源利用开征的税收应当尽量接近于生产点,以便适用于制造过程的一切相关方面。

目前,碳税在欧盟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瑞典在1991年税制改革中引进碳税,在1995年就收效明显,二氧化碳减排量达到15%,其中近90%排放量减少得益于碳税征收。碳税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如宝马的5系汽车,在全世界都有卖的。一般而言,欧洲卖的汽车,排量比美国小,气缸数量也较少。为什么欧洲人更愿意买排量较小的车型呢?这并不是因为欧洲人的文明程度比美国人高,而是因为欧洲的税高。如近年来,欧洲1加仑汽油的含税均价,比美国高两倍。还有部分欧洲国家是根据发动机排量征汽车税的。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要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采用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增加税)就可以达到目标。

美国经济学家马丁・魏茨曼(Martin L.Weitzman,1974)发现,在不确定条件下,上述两种政策工具并不等效。在决定税率和发放排放数量许可证时,管理者对于边际减排成本和边际收益曲线的认识会有误差,而这会导致政策偏离最优情景产生扭曲。对边际减排成本与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比较是判断政策工具效率的关键。当边际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是线性的,并且已知前者确定后者存在误差(期望值为零),如果两条边际曲线的斜率相等,那么两种政策工具将产生同样的福利损失。否则,如果边际减排成本曲线比边际收益曲线更为陡峭的话,庇古税对于管理者而言将更为可取。反之则反是。因此,如果减污成本曲线比减污收益曲线陡峭,就应采用价格型工具;当污染成本曲线比污染收益曲线平坦时,就应采用数量型工具

(三)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倾向于选择碳排放交易制度

从理论上讲,在不确定情况下,碳交易与碳税并不是等效的。我们可以根据边际减排成本与边际收益曲线的斜率的比较来选择碳交易或碳税。从总体来看,更多的经济学家偏重于采用碳税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减排的手段。但为什么在现实中,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倾向于选择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主要的减排政策工具呢?这说明,理论分析与实际约束条件是不一致的。好的制度也因为条件不具备而难以建立。不少国家选择碳交易主要是从政治和利益层面考虑的,而不是什么社会福利最大化方面的考虑,于是发达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和实践者在政策建议中更加推崇碳排放交易而非碳税。这主要有:

1. 从国内来看,布坎南和图洛克证明企业将更加偏好排放配额及碳交易,而不是碳税。若从资源分配效率的角度看,这两种手段是没有什么差异的;但从收入再分配角度来看,排放配额政策可能导致整个产业的产出降低,并且产生了新的进入壁垒。在这种碳排放交易制度下,旧企业可能获利,而且即使受损也比污染税政策下要受损更小。但这对新企业是不利的,它们没有初始的免费分配,需要从市场上去购买。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旧企业(新进入的企业)可以获得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润,它们会努力争取管制,管制越多越好。排放配额制度相当于创造了一种“租”金市场。而污染税相当于收回了企业原有的自由排放污染的产权,是一种产权变更。此外,政府官员也可从数量限制政策中得到好处,这是因为政治家更偏好尽快出成果,而政策成本又可以往后推。数量政策比较好地符合这种要求。美国的私营企业和环保组织都更倾向于有排放额免费发放配额的交易政策。这是因为大家都可以从碳交易制度的设计中得到好处。所以制度的设计并不能仅仅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去分析,而必须考虑是否给制度的实施者带来好处。

数量法比价格法造成的危害就会多得多。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京都议定书》的数量法的低效已经逐步显示出来,未来几年相关国家又要为全球变暖及减排问题进行博弈和讨价还价。数量型规制比价格型规制更容易受到腐败的影响。价格法为腐败留下的空间要小得多,因为它不会带来人为的租金。此类租金的出现对于经济增长是有害的(此即所谓“资源诅咒”)。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中,诚信的内在激励严重不足。一些人之所以反对价格型方法的理由是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它们不能限制排放量。这种反对意见是不成立的,因为并不存在“正确的”排放或者减排水平。直到如今关于碳浓度或者气体变化也没有一致同意的上限。

2. 从国际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突出优点在于有利于发达国家,这也是为什么发达国家愿意采用碳排放交易的原因。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国际碳市场购买海外减排配额,替代国内减排。碳交易还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在各国减排配额已定的情况下,高排放国与低排放国可以进行减排信用额的交易,这既保证了公平,又有利于提高效率。值得指出的是,通过国际碳市场的交易,不仅可以降低减排的成本,而且有利于国际间边际减排成本的均等化,这是有效减排的基础。总之,通过碳市场可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组成减碳联盟,从而建立一种有效的减排机制。这在目前我们难以采用碳税的形势下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3. 碳税有可能引起“绿色悖论”现象。所谓“绿色悖论”就是假定各国政府都一致同意以固定的速度提高从价税,能源所有者为了减少税收负担,面对或预期碳税的开征或提高,他们会增加当前的销售,碳排放会增加,气候变化因此会加快。这就会出现政府的目标和经济主体的目标不一致。绿色悖论意味着可开采能源的所有者的供给反应将遵循一条不同于普通供给者的反应的逻辑。“绿色悖论”现象是不是普遍存在?它在什么条件下产生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4. 选择碳税还需要一些条件。现行的税收并不是为环境目的支出而设计的。人们直接推动的碳税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部分或全部收入用在环境用途的税收;另一种是在于影响人们的行为使之与气候变化目标相吻合的税收。碳税对于公民来说必须是透明的。碳税的目的在于帮助消除环境方面的外部性,尽量使各个主体活动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看到了庇古税的伟大。但是为什么开征庇古税又这么难?是成本太高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碳税的开征应当尽量接近于生产地,以便适应于制造过程的一切相关方面。

碳税的开征要有效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必须做到,第一,必须把碳税的收入用于环境保护方面。如在一些采用碳税的国家,只有丹麦二氧化碳排放绝对总量下降了。这是因为丹麦人将税收用到的补贴节能行为方面。第二,必须要有税赋互换(tax swaps),用碳税从根本上冲抵其他方面的减少量。这种碳税可以创造出“双重红利”,限制了排放,同时又带来了其他方面的好处。美国的一项研究分析说,每公吨碳15美元的税会抵补上假如对工人挣得的人均3 660美元工资免征联邦社会保障税而导致的税收减少量。为了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把税收收入花在环境用途上将十分关键。第三,税收规制在激励创新,某种程度上也包括在控制创新方向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它们既能起到激励的作用,也能起到惩罚的作用。

此外,开征碳税还涉及到税收的公平问题。为什么英国没有在引进家庭碳税或能源税方面跟随北欧国家?其原因是英国的燃料贫困反映了该国独特的居家热力性能不足。在使用的十个收入群体样本中,某些家庭消耗了比其他家庭多六倍的能源。最贫困的家庭的单位能源支出比最富裕家庭更多。这时征收统一的碳税就不公平了。但可以采取“气候变化附加费”之类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

总的来讲,选择何种经济手段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在减排目标已定的情况下,是利用价格机制,还是利用数量机制来实现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面临巨大不确定性的时候,碳税更为有效率。价格机制作为减缓全球变暖的协调者和推动者,其力量要强大得多。相对征收碳税,实施碳交易制度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减排的作用要比前者大很多。由于碳交易制度可以让我们提前知道温室气体的减排总量,所以相对征收碳税,它在一些市场经济不成熟的国家更有效。此外,选择何种经济手段发展低碳经济还要考虑社会的承受力。大量发展中国家需要发展低碳经济,它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税制也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所以碳交易制度具有较大的优势。选择碳交易制度有两大好处,一是实施的成本相对较低,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加入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二是这种选择更多地与全球化联系在一起。碳交易更有利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形成集体行动,达成减排协议。

参考文献:

[1]谢来辉.碳交易还是碳税?理论与政策[J].金融评论,2011,(6).

[2]卢现祥,罗小芳.论发展低碳经济的制度安排[J].江汉论坛,2011,(11).

[3]卢现祥.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文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李小平,卢现祥.国际贸易、污染产业转移和中国工业CO2排放[J].经济研究,2010,(1).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7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 土地利用 结构优化

2003年英国首相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从此,“低碳环保”开始提上各国的议事日程,人类也日益重视自身行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也在与日俱增。所谓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其实质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并在民众中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理念,来减少人类行为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并建立一种新的资源结构,以缓解气候的恶化,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国也在积极倡导低碳经济理念,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深,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要素,其合理配置也颇受关注。目前的土地结构问题表现在,耕地面积在不断缩小,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飞速飙升,此外,还存在一些土地资源的滥用、浪费等不合理现象,这些都与低碳经济的要求背道而驰。

土地利用结构与碳收支关系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对大气中碳排放量产生影响主要由于陆地生态系统是一种碳库。地表有生物质、大气圈、海洋、地质和土壤五个主要碳库,而且各碳库之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进行碳储量的交换。其中,由于生物质碳库与土壤碳库直接地因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二者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关系较为密切。

而这种变化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功能上:“碳源”和“碳汇”。碳源功能主要体现在碳库的储量与积累速率,碳源体现在碳的释放强度。在土地用途的变化过程中,植被覆盖的增加和减少会直接地影响到土壤碳储量的大小。也正是通过碳源和碳汇两个功能,土地的碳循环才能得以进行。

因此,土地利用的变化,亦即生态系统的变化,都是通过地表覆被的变化来影响陆地生态系统的碳循环的。对碳循环影响较大的生态系统主要有森林、园地、草地和农田等。目前的研究表明,森林、园地、草地向农田的转化会减少土壤碳库的储碳量,而其逆向转化则能够增加土壤碳库的储碳量。国内有学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研究,例如吴建国等对土地利用变化与碳汇、碳源的关系进行过综合评价,并认为天然次生林系统转化为农田和草地后,系统碳储量、植被活体、残体碳储量都将减少,而农田、草地生态系统转化为森林生态系统这些碳储量又会增加。在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方面,天然次生林生态系统是强汇,人工林生态系统为弱汇,而农田、草地为碳源。

除生态系统之间的转化会影响到土地碳循环之外,生态系统自身状况的变化也会影响碳循环。例如过度放牧会导致土地初级生产能力下降,从而固碳能力降低,更多的碳素进入到大气之中。

低碳经济视角下区域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的高碳排放

除土地利用的碳排放总量较大这一普遍性特点之外,我国的土地利用的碳排放问题还存在以下特点:

1.土地利用的间接碳排放碳源效应显著。以1995年我国四部门碳排放综合水平为例,当年共计排放二氧化碳26.42亿吨,甲烷0.32亿吨,排放二氧化碳当量约为33.0亿吨。以2005年为例,共计排放二氧化碳55.5亿吨,甲烷0.3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63.4亿吨。

2.用地类型碳排放量分配不合理。农林用地的碳排放量明显低于建设用地。因为这一时期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仍然比较传统,重视有机肥施用和秸秆还田,农业土壤有机碳蓄积效果显著,所以农地的碳排放强度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城市建设用地成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较高的用地类型。建设用地的碳排放强度达到55.8吨碳/公顷,是其他用地类型碳排放强度的几十甚至上百倍。从其内部结构来看分布也不均匀,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城乡商住用地的排放量依次是196吨、43.7和8.3吨/公顷。

3.土地利用碳排放地区分布不均。从地理区域来看,建设用地的碳排放强度从高到低依次是华北、华东、西南、东北、中南和西北地区。总体而言,重工业发展水平高、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其单位面积建设用地的碳排放也较大。

(二)土地利用的低集约度

1.土地集约利用总体水平低。总体而言,我国城乡建设用地人均指标远超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用地水平,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总体水平较低。土地产出率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明显,同时,地区发展也很不平衡,东部省、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

2.土地粗放利用问题突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往往导致许多地方政府未能顾及到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问题,从而造成土地粗放规划、浪费使用、闲置撂荒等问题。我国地方城市多以外延式扩张方式进行,新增的产业发展不是通过对现有土地的结构调整实现,而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的方式实现。这就导致城市空间规模和土地数量的增长远高于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的增长速度。而且,城市化进程中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利用过多,也加剧了土地利用的粗放程度。此外,城市规划时或规划执行过程中的局限性或短视性,可能导致城市工业区、商业区和住宅区布局杂乱无章,土地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导致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较低。

3.土地生态污染严重。造成土地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因素,也有城市规划与工业布局因素。随着城市绿地面积减少,城市荒漠化现象也日益严重,这一问题也威胁到城市土地生态状况。

低碳经济下区域土地利用优化策略

(一)创新土地利用方式

1.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土壤对固持碳有着很大的作用,因为土壤有机碳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碳库。然而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大面积的水泥、柏油和砖石等建筑材料覆盖在土地表面,导致地面过度硬化,土壤无法呼吸,更不能发挥固持碳的作用。地表的过度硬化完全掠夺了土壤吸纳碳的能力,也直接导致大气中碳排放量迅速增加。因此,对基础设施的低碳化建设,减少地面硬化面积,是保持土地碳汇功能、降低土地利用碳排放量的必要措施。

在城市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土地的生态价值,高度重视对地面的非硬化铺设,尽量减少硬化材料的使用,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以保持地面固碳通气透水的自然功能。对于必要硬化的地面,应该积极开发新型的建筑材料来改良土地呼吸状况。

2.新型建筑低碳化。建筑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是节能减排的重要领域之一。有关研究表明,与传统建筑相比,绿色建筑能减少35%-50%温室气体的排放。因此,发展新型的低碳建筑必然会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土地利用方式的重要变革。建筑的低碳化不仅包括建筑材料要绿色环保,而且建筑的设计规划和布局等也应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也要针对既有建筑进行低碳改造。

3.保育城市土地碳汇。除了碳排放的“减源”措施,“增汇”的土地利用方式也应该予以重视。碳汇效应的发挥需要依靠森林、草原和湿地等土地生态覆被。据麦肯锡的分析表明,造林、在造林、森林管护以及草原管理及恢复将会减少4.4亿吨的碳排放量。因此,城市发展中应该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保育城市土地碳汇。城市的发展应该避免无序、盲目的扩张,制定引导城市建设朝科学合理方向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根据植被覆盖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将城市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三类来进行规划发展。

(二)强化土地政策指导

1.强化土地供地供给政策的导向作用。政府的土地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因此,要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引导区域经济低碳化发展。土地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作用,这种约束表现在,不同的产业其发展必然会对土地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例如,区位、质量、数量、环境和气候等因素。所以产业的发展依赖于土地的供给质量与数量,具有较强的刚性。通过土地政策引导土地利用低碳化发展,就是要采取差异化的土地供应政策,对投资进行引流,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善。

2.创新现行指标控制体系。科学的考量标准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有效方式之一。指标控制是推动土地利用从粗放外延式开发转向集约内涵式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在内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体系尚不能客观地反映土地利用现状。这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和管理模式,容易造成一种节约、集约利用的假象。因而需要参照国际通行办法,采用包括容积率、建蔽率和体量、地价、就业密度或技术强度等在内的指标来表征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还要加入碳排放的考核指标,即单位面积的碳排放量,以便降低土地利用的碳排放量,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低碳化发展。

3.加大土地管制力度,确定合理的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确保各类用途的土地面积比例协调,应该严格土地管制的力度。当市场失灵时,完全的价值规律导向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粗放性使用,因此必须依靠政府来进行一定的管制和监督来规范市场化运行,以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资源合理优化的配置。因此,政府应该制定和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严格农用地转用的审批环节,以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利用低碳化发展。

(三)充分运用经济杠杆

1.培育完善土地市场。一般而言,市场经济能有效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而要大力发展土地市场,尤其是二级土地市场,以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实现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为了加速土地用途转变和产权交易,用地者,尤其是企业用地者应该在政府的监督与管理下,积极进行直接、少量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减少土地的闲置与浪费,提高土地利用率。

2.建立健全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实质上就是碳排放权利的交易,它是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科学、技术和经济的综合问题,合同一方通过向另一方提供资金或技术而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也需要政府来引导,即制定规则、排放总量、排放权、排放量的检测与核证等。

3.合理更新土地税。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土地税包括土地占用税、土地保有税和土地转让交易税等。因此,可以考虑对农转非的土地征收土地占用税;征收土地保有税以打击土地市场的囤积居奇行为,增加投机者的持有成本,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开征土地转让交易税,以促使土地转向最有价值的用途。

(四)普及低碳发展观念

低碳、环保更重要的是人们对环境和自身行为意识的转变,因此,土地利用的低碳化发展也需要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教育工作,向大众倡导一种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观念。同时也应该发挥政府职能,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倡导绿色GDP,规制高碳排放产业的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自主创新,发展低碳产业,开发绿色环保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服务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而作为个体的民众,则应该树立绿色的消费观念,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地参与到节能减排中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根本上推动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彭欢.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

减少碳排放的方式范文第8篇

碳税制度的确立对经济、能源环境产生的影响众说纷纭,部分专家认为碳税制度的确定会导致企业减少生产,从而影响到整个经济总量。例如Valeria等(2013)通过研究碳税制度对爱尔兰能源结构的影响,得出了碳税能够减弱二氧化碳排放的观点。但是每吨CO2征收41英镑的碳税,就会导致GDP下滑了0.21%,同时减少0.08%就业;并且碳税水平越高,对经济的反向作用越大。杨超(2011)等通过采用动态碳税调整机制,构建多目标最优碳税投入产出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不论是第一种约束条件,还是第二种约束条件,总产出会下降,CPI会提高的结论。当然也有学者认为,碳税制度的确定会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不会对经济总量产生什么影响。例如HossaAlmutairi等(2013)通过研究基于排放因子的税收政策,结果表明,较高的碳税会影响到消费者剩余、生产量以及最低价格。但是其对经济的影响较小,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常有效。还有学者认为,碳税的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减缓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还能够刺激就业,带动经济的发展。更有学者认为,碳税制度的确立对经济、能源、环境的影响应该跟碳税征收水平、碳税收入如何利用有直接关系,例如Lawrence等(2013)通过采用美国的数据,利用一般均衡模型测算碳税对经济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对经济的影响在于如何利用碳税收入。本文就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从长期和短期两个角度,对碳税收入的用途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碳税制度的建立对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的影响,以期为碳税制度的研究提供一点新的思考。

二、碳税影响环境经济的主要途径

基于微观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研究特定税种对经济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对成本、产量、价格、利润等一系列环节的分析来展开的,其影响可以从短期和长期两个角度来看待。

(一)碳税对经济总体的影响

1.短期内增加经营成本短期效应一般指的是直接影响。由于碳税主要是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根据所含碳量的比例进行征税,因而它对经济的影响是全方面的。具体来讲,开征碳税就是用征税的手段人为提高了资源的价格,使用资源变得更加昂贵,当商品价格不变即税负不能转嫁的情况下,势必会加重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带来利润的下降以及企业的减产。某个企业是这样,由此推及整个行业,乃至国民经济也是如此。另外,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碳税通常会增加产业成本,降低相关产业的投资收益率,因而对投资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在我国,征收碳税会使一些外资企业,尤其是某些高耗能企业撤回投资,进而寻找成本更低廉的地区进行投资,从而造成了外资的减少。究其实质,征收碳税就是对国民收入的一次重新分配,从理论上讲,势必给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2.长期将提高生产效率尽管从短期来讲,征收碳税对消费需求、投资需求、经济增长等都会造成抑制作用,但从中长期来看,生产技术和效率的改进提高,会在很大程度上抵消掉增加能源成本带来的负面效应。一是有利于鼓励企业探索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落后工艺,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从而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二是有利于推进能源、资源领域以及财税体制的改革,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清洁能源开发,以及降低环境治理成本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三是还能够增加财政收入,政府可以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从而在整体上提高环境质量和生产效率。

(二)中国环境经济的CGE模型(AMOSENVI)

1.模型的一般属性特征AMOSENVI模型是一个涉及能源经济以及环境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某一个国家在进行产品生产时,通常会投入人力、资本等。这些投入就会涉及到国家的内部与外部机构。通常而言,国家的内部机构主要包括企业、家庭以及政府行政部门。而外部机构的范围就相对广泛了很多,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本国内部除了三大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以及世界的其他地区。我们说,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能力较弱,那么他就不会影响到国际价格和区域内部的市场,这时候的外部机构就成为了外生性因素。该模型的优点是能够对近期状况进行预测,也能够对远期进行预测。缺点是该模型比较单一,是一个单一的国家模型,无法从中获取外生性溢出效应。

2.模型视角下的生产结构生产的结构模型由多层次不变替代弹性(CES)生产函数构成。生产总值的总输出由附加值与中间投入构成,附加值由资本和劳动力构成,中间投入分为能源投入与非能源投入,而后会将能源投入或者是非能源投入分为石油、天然气、电力等。最终,我们会将这些能源分为高碳能源与低碳能源,区分这些能源的标准就是每单位能源所产生碳排放的高低程度。中间投入的获取途径有内部方式与外部方式,分别是当地采购或从他国进口。运用CES函数可以实现区域生产的货物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联系。总之,自主生产或者是进口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成本最小化。

3.消费者效用与投资效用用效用函数来表述消费者一生的最大化效用消费如下,其中Ct指的是t时期的消费量,β指的是时间偏好的恒定速率,λ指的是边际效用弹性。居民在消费情况下,居民的消费情况不能超过家庭总财富的总预算。

三、碳税政策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分析

(一)数据来源与分析思路

文章的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4》、《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并通过整理获得。基于上述经济模型的相关分析,我们首先分析碳税政策的制定对经济的影响,其中涉及到11个变量,分别是二氧化碳排放量、国内生产总值、失业率就业总量、名义工资总额、税后实际工资、资产重置成本、劳动力供给、家庭消费、政府消费、所得税税率,分别测算了变量值在不同的碳税使用路径下的变化。其次,我们通过运用敏感性分析,测度出能源生产结构弹性的替代值。

(二)碳税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分析

假设研究的基期水平确定在2005年,2020年要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50个百分点。定义基期为2010年,2020年要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35%左右。碳税为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收100元。税收作为重要的财政政策,其用途也较为广泛。我们也假设了两种税收的使用方式,首先是将征得的碳税归政府所有,用于扩大财政支出,即财政用途;第二种方式就是用碳税收入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即减税用途。并且我们从长期和短期两个角度来探讨,碳税对经济体的影响,结果见表1。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碳税制度的建立对于经济的影响至关重要。碳税收取的用途方式不同对经济产生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讲,碳税制度建立之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得到了大幅度下降,生产总值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碳税收入用于财政支出,能够更好地帮助财政体制,提高国家的财富;碳税收入用于削减所得税方面,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优势,解决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且能够促进家庭收入,提高家庭消费水平。具体而言,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收100元做财政用途,预期到2020年,短期内会使得失业率上升2.42个百分点,但从长期看几乎没有影响,就业量会缩减。刨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居民的税后实际工资将会增加近4个百分点。不论长期或者短期,家庭消费大约缩减2个百分点,政府消费将会大幅度提升。如果将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收100元做减税用途,短期内失业率会下降1.96个百分点,但是长期几乎没有影响,就业量会增加。居民的家庭消费短期内会增加6.77个百分点,长期内会增加8.15个百分点。

(三)碳税政策对能源的影响分析

企业都是寻求利益最大化,即成本最小化。增加了碳税制度,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企业必然会采取措施,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由于不同能源的碳排放量不同,必定会对能源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采用了敏感性分析来分析能源使用的不确定性,以及对企业经济利润造成的影响。通过敏感性分析,给出了能源生产结构弹性的替代值。能源与非能源、石油与非石油、风能和潮汐能的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能源生产结构弹性替代值并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只有电力与非电力的弹性替代值发生变化,而且其结构弹性替代值下降很大,由默认值的1变为0.6。这表明,基于当前我国大部分电力来源于燃烧煤碳的火电厂的基本国情,碳税制度的建立对于电力能源生产有着重要的影响,即减少化石能源,降低碳排放还有很大的空间。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也会通过适当调整能源利用结构,从而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四、碳税制度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制约与激励相结合

碳税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制度设计,不应当是单方面的制约或控制,理应是制约和激励两方面的互动。所谓制约,就是通过对化石能源以及以化石能源为原材料的产品征税,限制“三高”产业的发展;所谓激励,就是通过减免税收和财政补贴等多重手段,激励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差别税率

由于我国地区、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不同能源、不同行业碳排放的差异,在税率的设定上,不宜采取统一税率的方式,应当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目标,实行多级税率。在征收初期实行低税率,然后分时间段逐级累进,这样可以给企业充分的时间加以应对。另外,针对差异税率可能带来的逃税行为,还要采取方法加以防范和规避。

(三)保持税收中性原则

与其他税种一样,碳税的征收不应当改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它更应当是一场深刻的税制改革,也就是在开征碳税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实现增值税的转型,并适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以减轻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最终实现税收中性的原则。另外,碳税收入还应对有志于低碳技术研发企业进行补贴,从而不断缩小因征收碳税而扩大的贫富差距。

(四)实施税制优惠政策

征收碳税并不意味着单方面的索取,还应注重给予必要的优惠或补贴。一是依据国际的通行做法,对于能源密集型产业或产品,实行较低税率,这样做有利于保持基础原材料价格的稳定,防止发生通货膨胀;二是对于碳排放量不超过政府统一标准,或采取先进技术保证排放量逐年下降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三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低收入者或贫困群体,应当给予财政补贴。

(五)与碳交易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