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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认知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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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1篇

认知语言学分为认知语义和认知语语法两大领域。这两个领域互相支持,相辅相成。认知语义学注重研究语义的理据性,强调语言意义的体验性,以体验哲学为它的哲学基础。认知语法注重研究句法的理据性。 

一、认知科学 

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国家爆发了一场认知革命,诞生了一门新兴学科——认知科学。认知科学是综合哲学、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脑科学、神经生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新兴学科,其主要学术任务和目标是探究人脑的信息加工及处理机制,了解人脑的工作原理和运行规律。认知科学的主要指导原则是将人脑看成类似于计算机处理符号和加工信息的系统。(卢植,2006:2) 

认知(cognition)一词源自拉丁语,是指人们获得知识或学习的过程。《辞海》(1999年版)释义为:“认知就是认识,指认识客观事物,获得知识的活动。”认知科学是关于心智或智能跨学科的研究与探讨。 

1.认知科学是要全方位地揭示人的认知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要对认知活动的原理、机制作出理论概括,以期揭示人的心智活动的本质。 

2.认知科学要研究认知系统的构成。一般认为,认知系统主要包括感觉知觉范畴系统、抽象概念范畴系统、意象形象范畴系统和语言符号范畴系统。认知能力是在这四个认知分系统的发育和协调中发展起来的。这一假说意味着语言能力是人的整体认知能力的一部分。 

3.认知科学认为,认知活动是人的大脑同外部世界以互动形式进行信息加工的活动,人的认知不是对外部事物纯粹的、客观的、直接的反映;大脑有认知图式作为大脑同认识对象的中介面,认知的结果并不严格地同客观世界本体对应。 

4.具体到作为言语理解的认知活动,认知科学认为,语言同外部世界并不直接一一对应,语言的结构与功能积淀了人类的经验,语言对现实世界的反映是通过人的认知作为中介的,过程大体是:外部世界——认知加工——概念范畴——语言符号。 

5.认知科学认为,人的认知活动以优化思维的思维方式为主导倾向。人的认知过程是这样来调节的:付出最小的加工代价获得最大的认知效果。(徐盛桓,2004:119-120) 

以认知为取向的语言研究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在认知科学中,认知被定义为智能处理信息的过程。它包括心理平面上解决问题的过程、思维过程、语言处理过程、推理过程等;包括信息平面上的信息输入、信息激活和调用、信息的贮存(长期记忆)以及信息的输出等过程;也包括神经平面上的神经激活的过程。 

认知科学有三个分支: 

认知心理学:主要研究信息加工的过程; 

认知神经生理学:主要研究信息加工的神经过程; 

认知工程学:研究人工的智能,研究计算机信息处理的过程。 

心智语言赋予我们更大的假设空间,但假设论证难度很大;大脑语言提供我们生理载体的特征,但现代高科技不允许我们直接观察到语言认知结构及其操作;语言工程无法让我们看到自然语言的生理特征,也无法揭示语言的认知生理结构,但我们可以用它来验证复杂的假设,扩展应用领域。 

研究语言主要是研究语言系统,研究系统的信息处理机制和过程,表述机制和过程的概括性神经抽象,表述和解释语言系统和概念系统在机制和操作方面的社会文化和思维的连通关系。要完成如此的理论目标,认知取向是合理的选择。(程琪龙,2004:458-459) 

认知科学的诞生标志着人类的科学探索由外在的自然界向人类自身思维的转变。受这一科学大思潮的影响,当代语言学理论都带上了浓厚的认知色彩。认知科学对于认知语言学的启发意义在于,人类运用许多符号系统来实现沟通,在这些形形的符号系统中,最完整、最复杂和最实用的符号系统是语言系统。认知科学的一个最主要客体就是解决语言符号的形式化处理问题,实现对于人类自然智能之模拟的人工智能必须以语言作为符号载体。在语言学的研究中,生成语法提出的语言系统的形式化描述曾经激发了语言学家和人工智能研究者的热情,认为只要把语言系统的句法结构和关系分析清楚,人工智能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是,现在认知科学家却认识到如何对语义进行形式化描写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以语义为基础的语言学研究便开始进入认知科学家和语言学家的视野。(卢植,2006:6-7) 

二、认知语言学的来源 

与其他理论流派不同,认知语言学并非是某个语言学家提出的单个语言学理论,而是一系列经历了相对独立发展进程的理论和思想的集合,主要包括认知语法(构式语法、激进构式语法等)和认知语义(概念隐喻、概念转喻、概念整合、框架语义等)两大部分。(唐树华、田臻,2012:62) 

一般来说,认知语言学主要有以下三个来源,这些领域的重要学者也成为国外认知语言学界的主要代表人物: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2篇

    美学史上见解和阐释的众说纷纭常常使学生陷入“一锅粥”状态,每轮课都有学生问我:“老师你说,美本质到底是什么?”这种情形真让当老师的感到惶恐和愧疚,很有一种“以己昏昏,使人昭昭”的感觉。其实还不是自己主观地在“昏昏”,是现有的学术状态使人不得不“昏昏”。这种窘境也刺激了我,督促我尽力钻研美学问题。客观地说,从事原理性的研究很艰难,出成果很慢,可说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曾经有关心我的老师开导我,让我调整一下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搞些小一点的、容易出成果的、收效快一点的东西。我很感谢老师的好意。不过,或许是性格使然,我喜欢追根究底,愿意搞点基础性的东西。在文学理论方面的追根究底自然地使我关注美学基本问题。就当前的状况来看,世界范围内的美学研究都在面对美学原理问题时束手无策。我们中国则另有一番苦衷——传统的古典美学思想对世界美学体系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微弱;当代美学在一百多年来、近几十年来,基本上处于对国外美学思想的跟进之中,鲜有独到的理论体系。或许是出于这些原因,某些外国学者甚至对中国的美学研究有所小觑。这让我们很是心有不甘,不免生出一点使命感,想为中国的美学研究挣点面子。我们未必就做不到。

    走上科学化的美学研究之路

    在谈到中国近代为什么落后的问题时,有一种观点认为,西方长于形而下的、实证的思维,关注科学技术;中国则长于模糊的、形而上的思维,更关注“道”而不关注“术”。在美学研究领域好像也有点类似。科学美学在西方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国则几乎没有,而且非常不被看好。很具普遍性的一种看法是:美学是哲学,属于人文学科,不能应用科学化的方法,西方的科学美学不是都失败了吗?可见科学美学不可取。我的看法与此不同。就“美本质”这一美学核心问题的研究而言,全世界所有的哲学美学也都失败了,但几乎没有人说哲学美学不可取。生产领域中的科学实验往往要失败很多次才能成功,美学领域中的科学化道路为什么不能在经历失败之后走向成功呢?在现代社会,所有的学科,包括哲学在内,都必须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自身是这样的,它也引导人们的认识去符合科学。按照科学的哲学方法论,学术研究不能从现有的学科方法出发去确定研究内容和对象,而是要从问题出发来采用适当的方法。只要能解决问题、说明现象,需要采用什么方法就采用什么方法。我所进行的美学研究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框架之下,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科学化的哲学原则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首先划定美学是哲学,排斥其他方法而只采用哲学方法进行研究,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无异于削足适履,很不可取。美学要走科学化的道路,有着充分的根据。一切研究都要从实际出发,有坚实可靠的切入点。美学研究面对的是审美活动和审美现象。审美现象中有众多的疑团和不确定性,但审美是同人的知觉和情感体验相关联的活动,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美的事物确实存在,一是美感确切可知。为此,要想认识审美时人的体验中发生的运动及其过程,必须以关于人身体的科学认识为根据,不能仅靠聪明智慧做形而上的想象。对美的事物的探究导致了关于美本质的研究之路,最终走入了死胡同。既然此路不通,当然只能放弃。不过,对美感的研究还没有穷尽其可能,还有广阔的空间。于是,我决定由美感研究入手。美感是情感的一种,情感是心理学研究的内容,研究美感需要进入心理学领域。心理学中关于情感的学说也有多种,分析比较之后,我发现认知心理学派的阐述更为合理、更为有力。认知心理学派以认知科学为理论基础,我随之进入认知科学领域。认知科学以神经科学即脑科学为主要内容,要探究大脑的结构和功能,揭示大脑信息加工的机制和过程。对人文学者来说,这完全是个陌生的领域。不过,人的学习能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要需要,即便是从头学起也值得。其实,认知科学并非高不可攀。我们不必像神经科学家那样进行精细的生理解剖,或是对神经的微观结构进行研究;我们只需要汲取已经取得的成果,关注大脑的整体结构和功能就行了。一旦进入这个领域,会发现材料是那样的丰富,成果是那样的具有启发性。知觉、情感、意识等等,过去一直被视为妙不可言、深不可测的现象,在认知科学的剖析之下,其本来面目已经清晰地显露出来;人类心理、思维、意识的内在机制和联系,过去只能依靠猜测、推理、想象去把握,现在可以凭借实证材料加以把握。可以说,以认知科学为手术刀,完全可以解开大脑黑箱,发现审美活动的奥秘。当然,认知科学有自己的目标和关注点,不以美学问题为对象,也从来没有为美学研究做过实验,认知科学的材料和认识不能直接等同于美学阐述。这就需要美学研究从认知科学大量的实证材料中发现可用的内容,拿来“为我所用”。美学理论是个整体,各个问题相互关联,丝丝入扣。在核心理论方面,一个问题不通畅,整个理论就不能成立。核心问题通畅了,又会是一通百通。到了1997年,我对美学基本问题的认识大致想通,初步的想法形成了论文《中国当代美学三大基本问题研究辨正》,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1期上发表。吉林省美学学会的一位老师看了以后对我说:你这个东西倒是跟别人不一样,但它算是个什么呢?这一意见促使我考虑为自己的想法和阐述起个名称。美学学派的惯例是以美学阐释所依据的基础理论命名,例如建立在格式塔心理学基础上的美学理论称为“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在分析主义哲学基础上的美学思想就称为“分析美学”。我是以认知科学为基础的,因此可以称为“认知科学美学”,简称之为“认知美学”。虽然“认知”概念容易被人们混同于“认识”概念,但“认知科学”的概念已经在论辩中成立,被学术界普遍接受,而且,认知哲学、认知心理学、认知语言学等等与认知科学相关联的人文学科已经出现,个别的模糊认识是可以克服的。1999年,我发表了论文《认知科学与美学》(《光明日报》1999年2月5日理论版)和《“美是什么”命题辨伪——认知美学初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年第2期),正式提出了“认知美学”名称。以后的研究让我一再感到认知科学对美学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前美学研究和审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现象,几乎都可以借鉴认知科学材料加以解决和解释。我不是一个高效率的人,客观上还要承担美学研究之外的其他工作和事务。因此,我的美学研究虽然没有间断过,却是进展得慢慢腾腾,直到2011年3月,相对完整而前后贯通的理论阐述才形成专着得以出版。我搞美学研究其实应该算是半路出家;如果有更勤奋、更聪明的人早点接受这一研究方向,早点进入这个领域耕耘,完全可能在我之前完成认知美学的整体阐述。

    认知美学的核心论点

    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是要解释:美的事物从何而来?一般事物因何而美?对此,认知美学的解答非常简单:人与事物之间首先是利害性关系;如果人认识到了事物的有利性,就会对这一事物及其外形产生好感。于是,该事物的外在形式就在人的知觉结构中“刻画”出同好感相连接的肯定性的“形式知觉模式”。以后,一旦遇到与此知觉模式相类似的事物形式,便可油然地产生好感。人们把这种好感表述为美感,把引起美感的事物称为美的事物,进而误以为有个“美本身”和“美本质”的存在。我感到,所谓审美活动的本质或机理,无非就是上面几句话。不过,要维护或论证这一核心理念,可能牵扯到方方面面,在外周形成一大团的问题。例如,有人会反驳说:于人有利的事物并不都是美的,与人有害的事物也可能是美的。的确是这样。实践美学就曾面对“粪堆为什么不美”的诘问,始终难以作答。在认知美学看来,这一问题是可以回答的,即:“形式知觉模式”的建立不仅是具体的、单个的,还可能是类型化的、以种类为单位的。同客观事物的种类性相关,相类似的有利事物可以“刻画”出与好感、美感相连接的“形式知觉模式类”,相类似的有害事物则“刻画”出与恶感、丑感相连接的“形式知觉模式类”。类型化的模式大于单个模式,作用也强于单个模式。如果单个有利事物的形式同恶感形式知觉模式类相似,就会引起丑感。例如癞蛤蟆,其外形同人类病患的癞疮极为相似,人们在多数情况下一看到癞蛤蟆就会想起令人生厌的癞疮,所以这种本来于人有利的动物带给人们的却是丑感而非美感。如果个别有害事物的形式同好感形式知觉模式类相似,就会引发美感。如罂粟花,人们看到它之后往往不是想到的危害,而是被其花朵类的外表所吸引,可以被审美。“形式知觉模式类”与单个“形式知觉模式”之间的这种关系可以通过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加以证明。“形式知觉模式”的发现和阐述都是以认知科学的研究和成果为根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科学化美学道路的可行性。由知觉模式原理入手,其他一些以往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可迎刃而解。自然美是美学研究中的疑难问题。按照以实践美学为首的人本质美学理论,美本质被人本质所决定;人本质是自由,自由来自于实践,实践是人的活动,因此,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注入了人的因素,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象征、显现、映照等等。如果以此来说明自然事物成为美物的原因,不仅非常牵强,而且有滑入主观论美本质观的可能,与实践美学的初衷相背离。例如,人不可能把自己的力量灌注到太阳上,只能以太阳的客观性存在为前提而形成人与太阳的关系,这种关系又以人的感觉、观念、意识来确定和确认。人怎样感觉和认识太阳,太阳就具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因此,如果说太阳含有美本质,那也是由人的意识所赋予的产物。这等于说自然美没有客观的美本质,所谓客观的美本质其实是被人主观的意识所决定的。美学原理是一致的,如果自然美的原理是这样的,那么社会美、艺术美的原理也应该是这样的,社会美、艺术美的美本质都应该是人的意识的产物。这种逻辑运演的结果将彻底否定了“人本质决定美本质”的理论。认知美学关于形式知觉模式的阐述摈弃了“人本质决定美本质”之说,使人的审美活动完全建立在自然发展进程中,完全依据客观的生活和人的身体机理而形成。美感不是对美的感受,而是以形式知觉模式为前提,对有利事物(即好的事物)的形式的感受。人把这样的感受表述为“美”,正像把好的感受表述为“好”一样。在功利需要方面引起好感的事物被称为“好的事物”,在形式知觉方面引起好感的事物就被称之为“美的事物”。“美的事物”的一般属性和价值因此被称为“审美属性”和“审美价值”。从发生学上看,不是先有美的事物后有美感,而是先有好的事物而后有美感,有了美感之后才把好的、引起美感的事物称为美的事物。所有美的自然事物皆可作如是观,自然美的问题可以科学化地加以解决。这样,既回答了“美的事物从何而来”的问题,又回答了“什么样的事物可以成为美的事物”的问题,还回答了“美感从何而来”的问题。生活中,对人有利的事物,可以是美的事物,在人的眼中并不总是美的。为什么有时候美,有时候不美呢?或者说,为什么人有的时候能够审美,有的时候不能呢?当代西方美学曾盛行过“审美态度理论”,认为:事物美不美,取决于人的态度,当人以审美态度看待事物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3篇

1信息艺术与产品设计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自身对审美追求的不对提高,作为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工业设计是以工学、美学、经济学为基础对工业产品进行的人工物设计,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其内容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宗旨是用最少的资源、最简单的形式创造出更宜人、易用的产品。信息艺术作为技术进步的代表,与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的结合自然也越来越紧密。Zilver创始人ErikRA将设计看作是“创造有价值的交互载体”,并提出了相关的分层策略。如图1所示,产品设计包含了美学、交互、性能、结构等多种要素,要求设计从艺术、交互性和功能等多角度进行创新设计信息艺术不但能通过声、光、电等多媒体手段进行产品的美学提升设计,还可以通过信息交互的方式提升产品的交互性以及通过更复杂的计算技术手段提供更优的功能。信息艺术的应用提高了产品的可用性。可用性是产品设计的根本目的,产品的可用性包含了有用—易用—想用三个层次。有用是功能上满足基本要求;易用是拥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想用是指产品有吸引力、动人和有趣。在产品可用性上,信息艺术通过计算机技术将人的审美体验感受通过技术的形式表现出来,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设计思想。如图2所示,是荷兰飞利浦公司设计“布贝尔服”,它包含内外2层,内层含有捕捉情绪的生物识别传感器,把情绪转换成颜色传给外层。当女人穿上这种衣服时,其情绪的改变可以引起衣服颜色的改变。这种信息艺术手段在产品设计上的运用,使服装不但具有穿着的功能,而且具有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从信息艺术的产品设计实例可以看出,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艺术,不再只是一种信息的载体和传播工具,而是逐渐走向人们的艺术生活,并转化为工业产品,通过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使产品具有了更强的交互性和体验性,给用户或参与者带来了使用的乐趣。

2信息艺术与产品设计结合的关键技术

信息艺术是计算机技术发展的产物,作为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手段,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包括数字技术、UCD(UserCenteredDesign,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和认知科学三个方面,如图3所示,描述了信息艺术在产品设计中的运用需要解决的三大关键技术的主要内容

2.1UCD-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UCD已成为目前工业设计中设计者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在信息艺术与产品设计的结合中,UCD既是关键技术,也是最终目标。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UCD)基本思想是将用户(user)时时刻刻摆在所有过程的首位,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为基本动机和最终目的。好的产品设计,真正以用户为中心,必须考虑易理解性和易使用性的设计原则。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注重考虑用户体验,其内容包括用户与产品交互的各个方面,如用户感受、对产品的理解、目标完成程度以及产品与使用环境的适应性等。UCD的最终结果必定是在使用中与用户产生互动,并带给用户愉悦的使用体验。以图4所示飞利浦公司2004年推出了的被称为“周围环境体验”的医疗放射检测设备为例,产品设计中针对接受核磁共振(MRI)成像诊断之前患者容易出现的紧张恐惧心理,利用投影营造各种大自然的影像和色彩,配以患者喜欢的背景音乐,墙面的色调也能配合影像而变化,从而营造出舒缓的环境。强调产品的舒适、方便、可靠、价值、安全、方便等。信息艺术的运用,除了人机方面的生理因素考虑,更加注重人的心理层面需求。

2.2数字技术

数字技术是信息艺术的支撑技术,涉及常规的计算机技术,如软件编程、数据库技术、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虚拟现实技术,此外还包括传感技术、音视频技术等等。数字技术通过电子技术、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等技术与工业产品设计的综合,实现信息化技术在普通产品中的融合。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各学科的交叉性、渗透性越来越强,结合信息艺术的产品设计,是各学科协作的结果,其中工业设计师统筹规划,并对计算机专业设计人员、机械设计人员、结构设计师、材料工程师等进行设计管理。因此,要求产品设计师对机械、材料、生物、计算机等技术的发展要有全面的关注,同时信息艺术的运用也表明产品设计越来越成为团队设计,离开了学科交叉,不可能会有艺术化的信息表达,也不会设计出带有更高信息艺术附加值的产品设计。

2.3认知科学

信息艺术在产品设计中运用的目的是增加产品的体验性,使产品通过综合信息技术的运用,带有智能性、趣味性,要实现这样的目的,了解用户的认知心理是必不可少的。认知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出现较晚,“认知科学”一词于1973年由朗盖特•希金斯开始使用,它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有感知觉(包括模式识别)、注意、记忆、语言、思维与表象、意识等。信息艺术中实现体验设计、智能化,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把电脑比作人脑,在信息加工系统过程中,实现对表征信息的物理符号进行输入、编码、贮存、提取、复制和传递。如图3所示,在产品设计中,利用信息技术,模拟人的思维、认知方式,实现信息艺术,主要研究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脑知识表示的方法;(2)研究人脑中知识的使用与推理机制,通过信息手段进行智能模拟;(3)研究人脑的信息处理过程;(4)研究人脑中知识的获取与遗忘机理。以认知科学为基础,在产品的信息艺术设计中涉及到更多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主要有虚拟感知与情感计算等。例如沃尔沃开发的“驾驶员警示系统”,能够记录汽车在道路上的行驶情况并向注意力分散的司机发出警示,避免或减少疲劳驾驶事故的发生。同样,英国诺森比亚大学的设计师也在进行类似研究,比如通过驾驶室内的感应器收集驾驶员的状态信息,并通过声、光装置适时调整驾驶员的状态,通过认知科学的展开,其设计理念更具有艺术性。

3结语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知识变化;逻辑解释;认知解释;社会解释;评价

20世纪是现代科学迅速发展的世纪,也是科学哲学在激烈论战和频繁的范式变更中不断趋向丰富的世纪。纵观20世纪科学哲学在风云变换中发展历程,科学知识的发展变化问题则是一条贯串始终的红线。先是作为当代科学哲学第一个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提出了逻辑—理性论的解释模式。后又有50、60年代各个学派围绕这一问题的激烈论战。70年代以来,迅速崛起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在对逻辑—理性论进行否定性批判的基础上,建构了科学知识变化的社会学解释模式。与此同时,当代认知科学和心智哲学在向科学哲学渗透和扩张的过程中又建立了科学知识变化的认知论解释模式。社会学解释模式的相对主义取向和认知解释模式的心理主义取向都正是弗雷格以来的现代哲学传统一开始就背弃的东西。所以,这两种解释模式与逻辑—理性论自始至终处于激烈论战和尖锐冲突的状态。然而,认知解释模式与社会解释模式也并非相安无事,知识社会学家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传统的逻辑解释模式,而且强烈地反对指向人类心智的认知解释模式,指责这种研究路线是“认知个体主义”(cognitive inpidualism);[1]而认知理论家则认为社会学解释模式根本不能揭示新的知识信念发生和形成的实际过程,只有认知解释模式才真正揭示了知识变化过程的实际发生机制。可以说,在科学知识发展变化问题上,20世纪的最后30年就是在这三种解释模式分庭抗礼、相互攻讦中走过的。

那么,这三种解释模式之间究竟处于何种关系?激进的社会解释模式和激进的认知解释模式能够独立地对科学知识的发展变化做出充分的说明吗?在走向新世纪科学哲学的重建时,我们究竟应如何评价这三种解释模式?显然,恰当地评价这三种解释模式的成败得失,并在三种解释模式的共时性对比中,对近年在我国学术思想界影响日甚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作一专题性审视、对当前在我国尚处于初始研究阶段的认知主义趋向作出基本的估计、对长期遭到否定和批判的逻辑—理性论给予准当的地位,这对于理解和把握科学知识及其发展变化的本质特征,探究和开拓科学哲学在新世纪的发展进路和进步方式均具有颇为重要的前提性意义。

1 知识变化的逻辑—理性论解释模式

在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所奠立的语言分析哲学的基底上,逻辑实证主义学派建立了当代科学哲学的第一个研究范式,并为科学知识的增长和变化提供了逻辑—理性论的解释模式。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看法,科学知识的增长和变化是以归纳主义的逻辑方法完成的:一个科学假说被提出之后,科学家们便根据经验证据(即观察陈述)对之进行检验和评价;当经验证据以归纳确证的方式对该假说提供了一定概率度的支持时,这个假说便被作为科学知识接受下来。设h为一前知识型假说“燃烧是可燃物与氧进行的化合反应”,e1,e2,…en是对h进行归纳确证的经验陈述,那么,这一解释模式可简化表示如下:

h:如果燃烧就是可燃物与氧进行化合反应,那么任何物体燃烧后其重量都将增加;

e1:物体a1燃烧时重量增加;

e2:物体a2燃烧时重量增加;

……

en:物体an燃烧时重量增加。

所以,假说h得到逻辑确证,从而取得作为科学知识的地位。

这是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对科学知识的增长问题所做的说明。20世纪50-60年代以后,以库恩、汉森等人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使科学哲学发生了解释学的转向。科学研究的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也因之渗入了各种科学哲学问题的求解之中。这样,坚持弗雷格—罗素哲学传统的科学哲学家便不得不把单一的归纳逻辑方法从语言系统和信念变化的层面加以扩张和整合,并进而以此来为知识发展变化的逻辑模式进行新的辩护。其代表人物包括列维(I. Levi)、萨尔蒙(W. Salmon)、勒里尔(K. Lerer)等人。按照他们的看法,对科学知识的增长和变化应采用如下这种以科学家的信念变化为基础的逻辑图式进行说明。

科学家们拥有一组在先的信念;

科学家们使用某种逻辑方法;

当科学家们把这种逻辑方法应用于在先的信念时,他们便逻辑地得到一组新的信念;

所以,科学家们接纳这组新的信念作为科学知识。

针对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对科学知识变化的认知解释和社会解释取向,列维等人再次强调了认识论研究的逻辑—理性主旨:“认识论的中心问题应当是为知识改进的标准提供一个系统的说明。……提供一种关于条件的系统刻划,在这些条件下,知识汇集中的更替是正当的或得到辩护了的。”[2]列维从科学家信念变化的视角把科学知识的增长和变化问题析解为如下三种辩护。(i)在时间t,X(一个科学家或一个科学家共同体)有知识汇集Kx,t。对于X来说,知识的变化问题就是:他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改动他的知识汇集,并且必须对他自己就他拟作出的任何改动进行辩护。(ii)X不是对他自己辩护他的知识汇集的修改,而是要对其他的某一个或某一群行动者Y辩护其知识汇集的转变。(iii)在时间t,X的知识汇集中有h而Y的知识汇集中没有h,X就要对Y就Y为什么应当修改他的知识汇集以便与X的汇集相一致进行辩护。显然,知识的增长和变化取决于这三种辩护的成功。而后两种辩护的成功又建基于第一种辩护的成功。

按照列维的描述,X把h添加到其知识汇集中的合法性是以初始汇集的各项为前提得到逻辑辩护的。具体地说,X在时间t的知识状态就是X在时间t在语言L中的一个语句集Kx,t,且Kx,t满足如下两个条件:(i)Kx,t是演绎闭合的,即语言L包含了Kx,t语句集的所有演绎推论。(ii)Kx,t包含演绎闭合集UK(语言L的原始汇集)所有可用语言L表达的项,UK由所有逻辑真、集合论真、数学真或其他无论什么被算作“不可改”的断定所组成。因为只有这样,现实的科学研究乃至一般思维才可以实际地进行、才可以被理解。“知识的改变,或更确切地,关于什么是真、确定地真和不可误地真的承诺的变化,是从一个演绎闭合集到另一个演绎闭合集的转换。”[3]而这种转换是遵循某种逻辑程序或常规的结果。列维认为知识的变化和增长正是因此而得到合理性的辩护。列维还特别针对波普和库恩的历史主义取向指出,X修改他的知识汇集的合法性完全服从于“客观的”或“主体间的”评价;“就Popper当真打算把修改知识汇集的问题作为‘主观的’或‘实用主义的’问题而取消来说,他已经使知识增长的问题变得平庸了。更糟的是,他暗中把这个领域留给了这样一些人,他们坚持人类知识的增长应该是心理学化的,社会学化的,或历史学化的——而不是合理化的。”[4]

尽管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等与列维等后期人物在X辩护h的具体逻辑方法方面有所不同,但就其作为解释科学知识变化的模式来说,二者是一脉相承的。其实质内含均在于,试图把科学知识的变化和增长解释为把某种逻辑方法运用于在先的确证命题或知识汇集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后,格登弗(P. Gardenfor)在《增长中的知识》(1988)、豪森(C. Howson)和阿贝奇(P. Urbach)在《科学推理:贝叶斯传统》(1989)以及列维在《信念的固定及其取消》(1991)等著作中,继续坚持上述的这种逻辑主义解释模式。当然,他们在反击认知解释模式和社会解释模式的同时,也从一些方面对逻辑解释模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正。

2 知识变化的认知论解释模式

随着心理学在20世纪50年代后日渐从外部的行为主义转向对内部心理过程的考察、随着语言分析哲学在60年代以后逐步深入到人类心智的层面来探讨语言及其意义发生作用的机制,到70年代中期,在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神经科学、语言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人类心智的认知现象为研究对象的认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随后,认知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广泛地渗透到科学哲学领域。从人类心智的认知过程和认知机制来研究解决知识的变化和增长问题便成为科学哲学家们致力研究的重要论题。P.丘奇兰德(P. Churchland)、R.吉尔(R. Giere)、P.萨加德(P. Thagard)等都是对科学发展和知识变化进行认知解释的著名代表人物。认知科学哲学家解释科学知识变化的基本立足点是个体科学家的心理表征。这种解释与弗雷格以来的反心理主义传统背道而驰。按照认知解释,人类心智包含表征结构和表征程序,心智的表征程序对表征结构进行心理操作而产生出新的表征结构,科学知识变化的本质就是形成这种新的心理表征结构。认知解释模式可简化表示如下:

科学家们拥有一系列蕴涵在先信念的精神表征;

科学家们的认知机制包括一套计算性的精神操作程序;

当科学家们把其精神操作程序应用于其精神表征和在先的信念时,便产生出一组新的信念表征;

所以,科学家们接受这些被得到的信念表征作为知识。[5]

认知解释模式本质上是一种非逻辑—理性型的解释模式。因为它把各种非逻辑、非理性的心理表征作为科学知识变化的根本。它虽然也把类命题性的信念包括在心理表征之列,但它认为在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变化中图像、映射(mapping)和视觉形象等等非命题性心理表征才是根本性的东西、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信念的形成和接受并不是基于客观实在性和逻辑推导性而是基于信念的融贯性:信念被接受乃是在于它们的精神表征程序的操作性及其与其他信念表征的融贯一致性,而所谓融贯一致性也是指信念借助于心智的联结运算法则的可表征性。

具体地讲,认知理论家对科学知识变化的解释主要是借助于认知科学的分类、学习、概念化、范畴化和模型化理论来进行的。认知主义者认为,“对思维最恰当的理解是将其视为心智中的表征结构以及在这些结构上进行操作的计算程序。”[6]因此,科学知识的生成和变化过程就是个体科学家通过心理表征和计算操作程序把以各种方法形成的心理表征进行类别化、概念化、范畴化和模型化的过程。按照认知理论,因为“我们的认知能力在某一时间只能处理一个层次、只能认知事物在某一个认知层次上存在而在其他层次上不存在的性质。”[7]所以,当我们认知任何事物时,心智的计算性认知程序将本然地首先把认知的事物归于某个层次或某个类别。

就科学知识的变化来说,重要的是概念化过程和模型化过程。所谓概念化就是指通过内部的心理表征和计算操作程序以某个认知对象为中心形成一个新的表征图式。萨伽德在“化学革命的概念结构”(1990)一文中以拉瓦锡的氧化论为例,对科学知识形成和变化的过程进行了认知主义的概念化解释。萨伽德的说明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从心理表征层面描述了拉瓦锡形成氧化图式并以氧化图式取代燃素图式时所发生的概念图式组合过程;二是根据心理表征的融贯性对拉瓦锡选择氧化论而不选择燃素论进行了说明。在这两部分说明中,概念图式都仅仅通过内在的精神表征系统而得到,心理表征的融贯性则通过详细说明的、心理上似乎真实的计算程序来判定。[8]“关于科学知识变化的模型化理论,主要地利用(employ)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资料去理解科学理论的结构,并进而阐明模型化在关于科学知识的变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9]按照模型化理论,在科学知识模型的构建和变化中,心理认知的模型建构过程是以某特定表征性概念为中心向外围的辐射建构;对特定概念的心理表征的不同,将导致心理计算操作过程中形成一个不同的建构模型。“钟摆概念的核心内容与外围内容的结构模式是依赖于人们关于经典物理学的知识的。没有受过经典物理学之正规训练的人与专家(例如物理学教授)将会有很不相同的概念模型建构。”[10]总之,概念化也好,模型化也好,其根本之点均在于认为,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变化过程完全是内在的心理表征和计算操作的结果。

不难发现,认知解释模式所假定的精神表征和计算理论与逻辑—理性方法有着实质性的不同,而且它把非逻辑性的精神表征和精神操作置于科学知识发展变化的根本性地位。“所以,对于提供关于科学的理解来说,认知解释模式与逻辑解释模式是相互对立和相互竞争的对手。”[11]

3 知识变化的社会学解释模式

沿着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所开拓的方向,1970年代兴起了以研究科学知识变化问题为核心内容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与认知主义者关注于个体科学家的心理表征和认知机制不同,科学知识社会学者则把探索的目光聚焦于科学知识变化的社会学侧面,试图以此来揭示科学知识变化的本质。按照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科学知识的发展变化本质上依赖于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联系,以及科学家们从个人利益到民族情感的利益关系和权力关系;正是这种利益关系、权力关系和各种其他社会联系决定着科学家们的研究和科学知识的变化。社会学解释模式可简化为如下图式:

科学家们有在先的信念和利益;

科学家们处于社会联系和权力关系之中; 科学家们在先的信念和利益及其社会联系和权力关系引导他们得出某些知识信念;

所以,科学家们接受这些信念作为科学知识。

布鲁尔(D.Bloor)和巴恩斯(B.Barnes)所提出的“强纲领”典型地体现着知识之社会学解释模式的实质内含和本质特征。按照布鲁尔的看法,对科学知识产生、变化和增长的说明必须贯彻四条基本原则。[12](1)因果性原则:对科学知识变化的解释应是因果型的,即,应涉及那些导致各种信念或知识之状态的社会性条件。(2)公正性原则:在对科学知识变化的说明中,应当公正地对待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而不能戴着“事后之明鉴”的有色眼镜去进行说明。(3)对称性原则:对科学知识变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真实信念和错误信念、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要以同一类型的原因去解释和说明。(4)反身性原则:对知识变化的社会学说明模式必须能够运用于它自身。以这四条基本方法论原则为基础,布鲁尔、巴恩斯等人通过对科学史案例的研究,对科学知识的变化给出了社会学的说明:科学知识的产生和确立在其决定性环节上是由科学实践活动的各种社会因素决定的,“我们如何使用概念,尤其是如何扩展概念,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文化因素。”[13]科学知识社会学经常引用的两个案例是巴斯德—普歇案例和拉瓦锡—普里斯特列案例。前者主要用于体现知识形成和变化的利益—权力本质,后者主要用来展示科学研究和知识传播的社会机制对知识之确立的影响。

按照早期的逻辑—理性论解释模式,巴斯德1862年的曲颈瓶试验合理性地证实了生命非自然发生学说。因为曲颈瓶试验表明:在只有纯净空气能进入培养液——肉汤的情况下,肉汤并不腐败、并不产生微生物;直颈瓶中腐败肉汤的微生物实际上并不是肉汤自身产生的,而是由不纯净的空气带入的。所以,“生命并不能由无生命物质自然生成”是逻辑—理性地确立的。布鲁尔认为对当时科学知识变化的这种逻辑—理性解释模式至少是不充分的。因为,普歇从干草浸液中培养出微生物的实验,无论是其实验方法、实验程序还是其结论,在当时的科学背景下是同样确实可靠的。巴恩斯和布鲁尔指出,拉卡托斯和劳丹等逻辑—理性论者把科学增长的合理性方面充分地用科学发现的逻辑来说明,把无法以此说明的所有问题交给社会学家去进行非合理性的解释,这“很典型地是在坚持某种形式的二元论”[14]。按照他们的看法,巴斯德的反自然发生说在当时取得胜利而普歇的自然发生说遭到失败,乃是由于它们处于不同的社会利益和权力关系之中。他们引证历史资料指出,在1864年对巴斯德—普歇争论进行评判的五个委员中有两个原本就反对自然发生说,还有两个与巴斯德相熟的成员理所当然地信仰巴斯德的理论,评判的结果自然是巴斯德的理论获胜;当然,巴斯德的理论的确是正确的,而普歇的观点的确是错误的,但这一评判是在1876年科学家发现干草浸液中有一种煮沸到100摄氏度仍不能杀死的胚芽时,才能“合乎理性地”做出的。所以,科学知识的变化实际上是社会利益和社会权力运作的结果,而不是依逻辑和理性程序运作的结果。

布鲁尔等人还以氧化学说的建构过程对知识变化的社会交流本质进行了论证。(1)拉瓦锡的氧化论主要是在与众多的朋友和合作者的社会交际和信息交流中形成的。例如,1772年马尔乌向拉瓦锡演示金属煅烧时增重的试验;1774年普里斯特列在访问巴黎时向拉瓦锡报告并展示氧化汞加热时产生气体并形成红渣的试验;拉瓦锡作为法国科学院的成员对其学术研究会议广泛参与;在拉瓦锡周围形成的质疑燃素说的那个共同体;等等。(2)拉瓦锡作为税务承包人所拥有的充足的资源和时间则为他进行研究、交际并最终建立氧化学说提供了保证。(3)法国科学在18世纪后期的制度组织方式则是氧化学说得以形成和确立的关键因素。在被高度组织化和中心化的法国科学共同体中,作为科学院成员的拉瓦锡的权威力量、正式教育的压力、集中学习的社会组织方式、科学领域的就业机会以及奖励与赞誉的竞争体系,所有这些都为氧化学说的形成和确立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布鲁尔认为正是这样的社会性过程,而不是逻辑和理性,导致了氧化学说并确立了其作为科学知识的地位。

布鲁尔和巴恩斯的中心思想是,传统科学哲学对知识发展变化的合理性解释本质上建基于不公正的和有偏见的方法论,是对科学史进行典型的“辉格式解释”的结果。科学知识发展变化的社会学解释建基于丰富的科学实践,这种解释才真确地揭示了科学知识变化的本质内含。

4 评价与结论

近代对科学知识及其变化寻求逻辑—理性解释的传统发端于笛卡尔。弗雷格、罗素、早期维特根斯坦和逻辑实证主义学派所建立的逻辑解释模式正是探讨知识问题的逻辑—理性传统在当代的发展。其核心在于,要求把人类认识或知识问题的研究与主体的个别心理过程和社会事务严格地区分开来,认为知识的辩明和确立的问题是一个纯粹语言—逻辑的意义运作问题,既与认识主体的个别心理过程无关,更与认识主体的各项社会事务无关。“直到1970年前后,‘被普遍接受的标准观点’仍然是:对于哲学的目的来说,科学理论是被解释的、形式的、公理的系统。一个理论的公理是原则上或为真或为假的陈述;‘定律’则被理解为普遍概括;科学理论则具有一种公理的、演绎系统的结构。”[15]

自从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发表以来,批判、否弃传统的逻辑—理性解释模式逐渐成为科学哲学的主流倾向。经过一番与传统理论的激烈论战,这一倾向终于在70年代后整合演变为关于科学知识变化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和认知主义解释模式两大基本取向。

毫无疑问,认知理论家和科学知识社会学者对传统的逻辑解释模式的许多批评都是正确的。正如认知理论家所指出的,关于知识增长的认知研究提供了比逻辑传统丰富得多说明资源,非逻辑的心理表征的确在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变化中起着重要作用;也正如社会学者所指出的,逻辑解释模式的确是不充分的,社会因素确实对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变化起着重要作用。但问题在于,抛弃逻辑—理性因素的认知主义解释模式和社会学解释模式也不能对科学知识的形成和变化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比如布鲁尔颇为得意的巴斯德—普歇案例,当时的科学界接受巴斯德的理论固然有诸多社会因素的作用,但逻辑—理性还是居于重要地位,而且社会因素的作用终究要让位于逻辑—理性因素;因为,即使当时的科学界由于社会因素而接受了普歇的理论,这一状况最多也只能坚持到10年后的1876年。科学不可能由于社会因素而一直“固执”下去。这正是科学成其为科学、科学区别于其他人类文化现象的本质所在。另一方面,尽管在科学家的认识过程中各种非逻辑性的精神表征及其内容起着重要作用,但所有这些精神表征都必须经过命题性的逻辑—理性环节才能落实下来、才能确立其作为科学知识的最终地位。所以,尽管科学知识社会学和认知主义理论在对传统的逻辑解释模式进行批判时显示了其优越性,但如果从建设性向度去考察它们,抛弃逻辑—理性因素后,单独的社会解释模式和单独的认知解释模式也同样不能对科学知识及其变化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关于激进的社会解释模式和认知解释模式,库恩的态度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库恩虽然以其《科学革命的结构》直接开拓了当代科学哲学的社会学进路和认知论进路,但库恩对激进的社会学解释和认知主义解释并不赞同。针对布鲁尔和巴恩斯所主张的激进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库恩曾明确指出:“‘强纲领’已经被广泛地理解为主张权力和利益就是一切。……谈论证据或谈论从证据中引出的断定的合理性,以及谈论那些断定的真理性或可能性,被视为不过是修辞学。而在这种修辞学的背后,则是被得胜方掩盖的其权力力量。由此,被当作科学知识的东西不过是因权力而得胜的一方的信念。我站在那些人一边,他们已经发现了强纲领的主张是荒谬的:一个解构发疯的例子。”[16]库恩与认知科学之间则是一种颇为微妙的张力关系。“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于著名的‘认知革命’(the cognitive revolution)的萌芽时期。库恩和认知科学所设法对付的都是知识问题、概念问题和学习问题,而且在库恩与认知科学对这些问题所提供的说明之间是一种平行共进的关系。然而,库恩却从没有使用认知科学——尤其是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资料。尽管认知科学的研究资料对库恩的范式理论将会给予有力地推进。这一情况是令人迷惑的。因为库恩对于‘心理学化’并没有传统哲学的那种憎恶;而且事实上,来自认知心理学的理论将支持《结构》中最激进的那些主张,诸如概念变化的‘格式塔转换’这一主张。的确,《结构》所描绘的研究纲领似乎本然地就是历史的、哲学的和心理学的。”[17]那么,库恩为什么从不使用认知科学的研究资料呢?这一被称为“库恩之迷”(Kuhnian Puzzle)的论题近几年在科学哲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据安德森(H. Andersen)和纳塞申(N. J. Nersessian)的研究,库恩之所以从未使用认知科学的研究资料,其根本原因在于,库恩并不赞成认知主义所主张的那种激进的心理表征模型。库恩的基本立足点是,“发生于科学革命、规范科学和科学学习中的那些思维并不是基于心理规则,而是基于范例。以规则为基础的关于思维的‘心的计算理论’实际上正是库恩力图排除的东西。”[18]总之,库恩虽然把个体认知维度和科学的社会维度引入了科学哲学、虽然他坚持认为科学实践包含着心理认知维度和共同体的社会维度,但他同样反对70年代后发展出的那种激进的社会学解释模式和激进的认知主义解释模式。

20世纪的最后30年是关于科学知识的逻辑—理性论遭到猛烈批判和极度挤压的时期。认知主义者和科学知识社会学派是分别从不同侧面对之进行否定性批判的集中体现。传统的逻辑—理性论解释模式的确存在诸多不足、的确必须从科学家个体的心理认知机制和科学共同体的社会性质维度加以丰富和完善,但如果抛弃逻辑—理性这一根本点,把科学完全“心理化”或“社会化”,必将模糊科学的独有特征、抹煞科学与其他人类文化的区别、最终将使人类理智的科学理性向度及其体现的逻辑—理性精神弱化、湮灭于其他文化形式之中而面临消亡的危险。在新世纪之初回过头来总结百年来科学哲学的发展、构思其未来进路时,我们不妨引用一下维特根斯坦在其最后的著作《论确定性》中关于知识的确定性问题所说的一段话:思想的河床可以移动。但我们需要区分河床中水的运动和河床本身的移动;虽然它们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划分。虽然作为河床的部分泥沙会与河水一起运动,但河流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有确定的河床。[1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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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5篇

    目前,将认知科学成果与美学研究相结合已经在美学原理的阐述方面取得相当积极的成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对“美的事物由何而来”的问题做出了科学化的解释。这一科学化的解释一方面为回答传统美学核心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另一方面证明了认知科学对于美学研究的有效性。

    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事物为什么是美的?为什么有的形式能引起美感,有的不能;同样的一个形式,为什么可以在此时是美的,在彼时是不美的。

    以往的研究常常是绞尽脑汁地要找到事物或其形式中蕴含的“美本质”或“美属性”,找到形式表现中美的规律或法则。但两千多年来毫无结果。因为,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种形式都可能是美的;同样,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种形式也可能是不美的。表明,寻找“美本质”或“美本身”的努力无论在事实上还是在逻辑上都是行不通的。应用认知科学的美学研究则可以合理地解释这类疑难问题,揭示出事物形式与情感反应之间联系的建立过程和机制。

    所有事物(包括成为审美对象的事物)都是内质与外形的统一体;其内质可以具有一定的功用价值,其外形是内质功用价值的表征、标识。人在把握一个事物时,对事物外在表现信息的知觉与对事物内在利害价值的感受在时间上是几乎同时的,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事物内外两方面因素所形成的刺激引发不同脑区的同步振荡,在大脑皮层的相关中枢中被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事物[1]。即,事物的内质信息和外形信息可以在大脑信息加工机制的作用下,在生物学层面上形成非常稳定的神经联系。这种神经联系一旦建立,人自然而然地会将事物外形信息同事物内质的利害价值视为一体。

    人对事物外形的知觉经验可以“内化”为脑内的知觉结构,就好像是事物外形在对大脑的知觉结构加以“刻画”。如果知觉经验足够深刻,就能刻画出相应的“形式知觉模式”。于是,经由形式知觉模式,作为客体的事物外形就同主体的知觉建立起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建立起来之后,再遇到具有类似形式的事物,经由知觉而进行的识别和判断可以更加迅速,更加准确。

    形式知觉模式的作用还不仅如此。如果一个事物的内在价值能够满足人的需要,就会引起人的好感;缘此,这一事物的外形也能通过知觉过程引起人的好感,相应于这一事物外形的形式知觉模式就同好感建立起联系。以后,一旦见到与形式知觉模式相匹配或相类似的事物形式,就会直觉性地形成好感。这样,作为客体的事物外形又经由形式知觉模式的中介同特定的情感反应建立起联系。最终形成了“事物形式—知觉(形式知觉模式)—情感反应”的连接环路。在这一前提下,人只要知觉到与既有形式知觉模式相对应的事物及其外形,就能直觉性地产生相应情感。

    近期有一项实验研究可以间接地证明这一点。意大利都灵大学和国家神经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借助一系列实验,训练实验鼠将不同音调的声音、闪光或醋的气味同由电击造成的不良刺激相关联。在声音关联实验中,将声音与电击刺激相关联。这样,实验鼠由电击刺激形成的恐惧就同特定声音相关联,形成对特定声音产生恐惧的记忆,形成知觉与情感的捆绑反应[2]。表明,当大脑储存情感记忆时,会将感官信息即形式知觉模式与情感信息捆绑在一起。我们在生活中可以见到:儿童在医院被护士打针时会感到痛疼,因而形成了对护士服的知觉模式。在这种知觉模式及情感联系作用下,儿童往往一看到医院中穿白大褂的人就会感到恐惧,吓得哭叫,甚至一进入医院就开始哭闹。

    事物与知觉的连接机制使得人的具体情感态度全方位地同事物各构成因素相粘连——既粘着于事物的内在功用之上,又粘着于事物的外形表现之上。事物的内质可以经由利害性需求的满足而引发肯定性情感,被称之为功利性的;事物外形可以经由知觉即形式认知而引起肯定性情感,被称之为美感。在审美中的表现是:于人有害的事物就引起否定性的丑恶感;于人有利的事物就引起肯定性的美感。例如,长期以来,狼对于人类来说都是危害性的、不利的;因此,狼的形象是丑恶的,不能被审美。随着社会的发展,狼对人的危害性越来越小,而狼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已经成为需要人类来关照、来保护的对象。狼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有利性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于人有利的事物。这时,狼的外形就同肯定性情感相关联,狼的形象也可以被审美了。

    二、美学对认知科学的呼唤与期待

    如上所例,认知科学与美学相结合,有着非常广阔的研究前景。但在目前,认知科学界还没有从美学研究的需要出发进行研究,也没有进行过审美方面的实验;美学对认知科学材料的运用往往是间接的、原理性的,缺少直接回答问题的科学证明。随着认知科学美学研究的深入,需要设计出专门针对美学研究的实验。这对美学研究来说非常重要。例如:

    1.关于审美活动的利害性与非利害性

    这一点,关涉到对审美活动本性的认识。美学研究的一项公认成果是,审美是非功利的。那么,人体中是否存有非功利的审美中枢?目前的认知美学研究只能利用认知科学的成果提出一些似说,认为:人体中不存在专门化的审美中枢,但存有利害意义中枢和形式表现中枢,这两个中枢的激活状态就决定了人是否可以处于审美状态。

    根据人类认知活动的特点,可以推测:动物及人类在长期的认知活动中形成了两大类的信息:一是由事物外在表现形式构成的信息,一是由事物内在功用价值构成的信息。事物的内在功用价值同人类机体的生存状态直接相关,为生存所需要;事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则同事物的内在功用价值相关,可以为动物及人类寻找生存需要提供有效方式。从人对事物加以认识的功能和目的看,主要是为了获得对象事物相应于机体生存需要的有关信息,寻找被生存所需要的功用价值。具有功用价值的事物内质相当于同人的生存需要相关的刺激物;事物的外形则是这一刺激物的信号或表征。

    大脑进行信息加工的特性是:面对所接受的信息,要对其各种因素加以抽象分解,然后分类传送,分别存放,逐级加工,最终整合。认知活动的特点造成了对动物来说具有生物学意义的脑中枢。而对美学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事实是:相关研究证明,脑内神经元对事物的物理性信息和意义信息是能够加以分辨并区 别对待的[3]。可以认为,事物内在的利害性意义信息和外在表现形式的物理信息都是被分解处理、分类存放的,由此形成形式表现信息中枢和利害意义信息中枢。即,在大脑认知结构中形成相互区分的两大类中枢区域:一是统摄利害意义信息的中枢,一是统摄外在表现信息的中枢。

    这两大类中枢的结构和功能可在猴脑研究中得到部分证实:猴脑中,有一些专门对事物外形特征(例如食物的外观或味道)加以反应的神经元;这些神经元各司其职,其中,一些神经元仅对食物的外观起反应,一些仅对食物的味道起反应,一些既对外观也对味道起反应;下丘脑中的神经元对食物的反应主要取决于动物的动机状态;即只有当猴子饥饿时,这些神经元才对食物的外观和(或)味道起反应。动物对食物的外观和味道作出的自发反应和行为反应与这些神经元的活动密切相关[4]。对猴子来说,食物外形信息是对事物利害价值的表征,因此,只有当猴子产生利害性需要时,这些外形信息才能引起猴子的注意;猴子的利害需要状态应该是由专门的一些神经元加以掌控的,即存在着利害中枢,专门对内在意义、利害价值进行加工,加以反应。

    如果允许实验猴充分吃饱,眶额回皮层停止对食物的形状和气味的放电,显示出神经反应下降,表现为与食物的被享受价值的消失相一致(动物不再注意食物)。与此相反,大多数脑的其他“奖励神经元”(请注意,下丘脑与杏仁核例外)对此情境则保持恒常反应,即对味觉刺激的“感觉性质”而不是对“感情性质”进行编码(Roll, 1999)。说明情绪刺激(饱食享受)和感觉刺激在这里得到区分[5]。

    这个观察和实验表明,脑异的神经元可以组成具有特定功能的中枢。从类别上看,一类是对事物外观形式起反应的,一类是对事物内质利害价值起反应的。对实验猴来说,食物的形状和气味就是食物利害价值的表征,与事物利害价值具有等同的意义,因为实验猴还不能把食物的外在形式信息同其内质利害价值抽象地分离开来。所以,实验猴在吃饱之后,利害需要即行消失,食物形状、气味对利害价值的表征作用也即行消失,相应的利害中枢不再发生反应,不再放电。但是,在知觉中枢方面,实验猴对食物形状和气味的感觉依然存在,依然能对食物的外形进行知觉性质的加工。说明,在实验猴的前额叶(眶额回)皮层中,既有对事物单纯外形加以知觉的神经中枢,又有对事物利害表征性(即外形的利害意义)进行加工的神经中枢。不过,在实验猴的脑中,这两个中枢还不能完全抽象地相分离,因此,猴子不具备审美能力。

    根据上述材料,美学研究需要这样的实验:面对同一个事物,人处于功利性需求状态即不能审美时,脑内呈现出一种反应状况;处于无功利性需求状态即可以审美时,脑内呈现出另一种反应状况。出现了功利性需求时,对事物外形的知觉同功利中枢相关联,而在审美状态下对事物外形的知觉就不同功利中枢相关联。或者,功利性需求得到满足时,情感呈现为一种模式;在非利害状态下形成审美情感时,脑区激活部位呈现为另一种形态,不与利害中枢相联。如果这一情形得到实验证明,就可以清晰地揭示出审美状态及审美注意的神经机制。而利用脑成像等相关技术进行这类实验,似乎是可行的。近日有报道,美国的科学家们在研究大脑扫描成像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可以让测试者“观看”到自己大脑思维中的动态图像,形成令人惊讶的“读心术”[6]。

    2.关于美感与的本质性区别

    这一问题对于认识审美活动的特性也至关重要。目前,人们只能通过体验来感受并表达与美感的不同。但仅凭经验的说明毕竟是远远不够的,科学化的美学研究应该有确切可靠根据。在此,认知科学美学也是根据经验和认知神经科学的成果做出一个假想:和美感的根本区别即在于机体内部的情感体验是否同利害性感觉中枢相连接。

    如上所述,人对外界的认知可以区分为两大类途径:一是对事物外在形式的知觉,一是对事物蕴含利害价值的内在感觉。形式知觉和利害性内在感觉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神经中枢,有不同的神经通道,形成两种不同的认知方式。由利害性认知方式所引发的情感有专门的生成途径和神经联系模式;南形式知觉性的认知方式所引发的情感也有专门的生成途径和神经联系模式。很可能,正是情感的生成途径和神经联系模式的特殊性造成情感体验的不同。

    对情感的神经科学方面的研究可使我们形成一个大概的印象或推测:机体内部的每一种状态都向大脑中的评估控制系统发放带有特定色彩的信息,引发具有特定色彩的情感体验。有什么样的机体状态和感受,就会有什么样的情感体验;有多少种机体状态和感受,就会有多少种情感体验。在基本情绪基础上,可以形成复合型的情感。复合型情感体验同复杂的对外在环境的认识相关,也同复杂的对内在机体状态的感觉相关。

    复合型情绪之所以复杂,是因为引绪的通道或神经模式比较多,每一个通道或神经模式都有自己的色彩,多色彩交融在一起就形成带有复合色彩的复合型情感。这种情形对我们的启示是:很有可能,受到观念和意识调控的利害性感觉中枢能够根据认识的状况而发出种种神经信号,调节皮层中的神经活动,引起相应的行为和体验。心理学家卡西奥泊(Cacioppo)认为:

    一个刺激可以引起一个基本评价,这一评价的结果就决定了个体是趋近还是回避,同时也会导致个体产生生理上的变化。虽然在最初的评价中躯体内脏反应并不一定发生,但却会随着从情绪特异性的激活到无差别的激活这一连续体上激活状态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变化会与来自躯体内脏的感觉输入一起并行传人脑内。而成年人则可以对这些躯体内脏的变化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最终就导致了特异性的情绪体验[7]。

    人的每一种认识、行为都有特定的神经活动模式;传送到评估控制系统引起情感反应时也会有不同的模式,从而引起色彩各不相同的体验。由此推想,利害性生存中枢和形式知觉中枢都有自己独特的传输通道和神经模式,发放具有自己色彩的信息,引发不同色彩的感受和体验。人在与事物构成认知关系时,既能知觉到事物的形式因素,又能意识到事物的利害价值。事物的形式因素和利害性因素各以自己的通道对评估控制系统和大脑皮层形成刺激。通道的模式不同,表现的色彩就不同,感觉和体验也应有所不同。在利害性状态下 ,生存利害性居于优势地位,利害性色彩成为主色彩,而且非常的浓重,其他色彩都被覆盖,被遮蔽,人只能体验到利害性情感。当人没有利害性需求时,机体处于无利害状态之中;这时,利害性的主色彩不复存在,形式知觉通道及其模式的色彩才能得以彰显,使人形成美感体验。打个比方,由形式知觉带来的情感体验相当于月光,由利害需求带来的情感体验相当于阳光。当日月同辉时,人们感觉不到月光,只能感觉到阳光;只有当阳光不在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月光。

    以上阐述虽然符合认知科学的基本原理,但却由于缺乏实验数据的支持而只能停留在假说阶段。美学研究非常需要认知科学协助解决这样几个关键问题:(1)人体非利害状态的存在虽有心理经验的证明,能否也得到神经科学水平上的证明?(2)利害和非利害状态下,当前知觉信息同已储存信息的联接方式及范围、作用是否不同?即审美知觉与一般知觉有何区别?(3)审美情感与一般利害性情感在体验上的差别是否能有心理学、生理学、生物学方面的实证根据?等等。

    3.关于儿童审美心理研究

    按照认知美学的原理,审美是经由形式知觉而形成美感的活动,需要以具备完全的抽象思维能力为前提,以便在知觉到事物时,能够把事物的外形和内质完全地抽象开来。只有在这种认知方式下才能形成非利害性的愉悦感即美感。如果是这样,则不具备完全抽象思维能力的儿童是不具备一般审美能力的,因此不能进行审美,或者说不能形成审美的情感体验。但是在生活中,一两岁的幼儿也会说“好看”、“漂亮”等话语,似乎可以审美。

    幼儿审美能力的形成应该符合幼儿智能发展的一般规律。儿童的自我意识是逐步形成的,一般要到两三岁时才能将自己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事物区分开来,懂得什么叫“我”。“儿童认为非生物客体也具有各种生命客体的特征,如有思想、观点、愿望、意图和情绪感受能力等等,就像他自己一样。……这是由于幼儿不能区分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如对幼儿来说,事物的名称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属性,梦是看得见的物质的动画片,而思想是一种音调(“在我头背后的一张嘴向头的前面的一张嘴讲话”)[8]。如果不能区分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当然不能区分事物的本体与其符号。在这种智能基础上,不可能有“形式”概念,也不可能形成经由形式知觉而产生的情感体验。但是,这毕竟只是逻辑的推论,还缺乏直接的实证材料。我们需要从美学角度设计相关实验,看看幼儿的实际知觉和情感体验状况究竟是怎样的,弄清一些具体的现象和问题。例如,当儿童说到“漂亮”时,其感觉是否与成年人的审美感觉具有同样的性质?儿童是怎样识别“漂亮”及“不漂亮”的?如此等等。这种实验及研究可以更全面地对儿童的思维、智能及内心世界有深刻的了解,也可以在审美机理方面提供更充分的根据。

    三、审美机器人的开发和利用

    总起来说,审美是经由形式知觉而形成愉悦的活动。审美活动时主体的身体机制是人人相同的。如果把审美过程中大脑对审美信息的加工机制比作计算机的工作,则相当于说,人的审美有基本一致的程序。应用同样的程序,输入不同的数据就会有不同的运算结果。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经验各不相同,由此形成不同的形式知觉模式暨审美眼光,形成不同的审美观念。这就构成了各人在审美时的具体数据。相当于说,每个人都在共同的审美程序之下输入自己的数据,审美程序运算的结果,就是每个人自己的审美体验。在大致相同的生活环境中,人们可以形成大致相同的知觉经验,即有大致相同的审美数据;因而可以有大致相同的审美体验,表现为共同的审美旨趣和审美对象,被称之为“共同美”。不同的生活环境及个体独特的经验构成特殊的数据,因而各人有不同的审美体验,表现为各不相同的审美旨趣和审美对象,被称之为“差异美”。

    美学原理的研究首先是发现审美的机制,即人人相同的审美程序;然后是发现各不相同的审美数据怎样造成千姿百态的审美体验。从这一美学原理出发,利用对审美程序的了解,可以设计出会审美的机器人。它有着像人一样的知觉机制和情感反应程序,只要输入相关数据,就可以模拟出人的审美状态和审美体验结果。

    如果把审美功能加入到仿真机器人中,可以使机器人更加逼真、更加人性化,从而更易在社会中应用、推广,被消费者所接受。还可以利用审美机器人来预测人的审美趣味和发展取向,例如检测艺术形象、广告内容、产品外形及包装样式等等带有审美性的物品在消费者眼中可能引起的审美反应。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6篇

自80年代联结主义范式兴起以后,符号主义和联结主义成为认知科学的两大基本范式,由于两大范式建立在功能主义计算假设和联结主义假设之上,受到一系列质疑。随着最近十年一些有关动力系统理论文献的问世,一种新的关于认知科学的基础理论似乎在逐步形成,例如,格罗布斯(Globus 1992),罗伯特森(Robertson 1993),西伦(Thelen)和斯密斯(Smith 1994)的文章和著作希望发展一种对认知更好的动态的理解进路。特别是冯盖尔德(van Gelder)和波特(R.Port)(1995)年出版了一本关于认知科学的动力理论的书:提出认知科学的动力学研究进路(It’s about time:An overview of the dynamical approach to cognition,Mind as motion:Explorations in the dynamics of cognition, Cambridge, MA, MIT),被作为认知科学第三种竞争范式的宣言。此书引起了较大凡响,如华盛顿大学伊莱斯密斯(C.Eliasmith)1996年发表了《第三种竞争范式:对认知的动力理论的批判性考察》,其后也有其他人的热烈讨论。

冯盖尔德针对80年代以后符号主义、联结主义范式所产生的困难,提出他的动力学假说(Dynamicist Hypothesis)。对于认知科学中的时间、构架、计算和表征等概念都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冯盖尔德把纽厄尔(Newell)西蒙(Simon)的计算主义假说或说物理符号系统假说:

“自然的认知系统在物理符号系统的意义上是智能的。”

相关的,期望用动态眼光理解认知的还有丘奇兰德(Churchland)和谢诺沃斯基(Sejnowski),他们(1992)把所拥护的联结主义假说表述为“突现性是以系统的某种方式依赖于低层现象的高层结果”。他们承诺“通过构架的低层神经网络的作用能达到复杂的认知效果”

“直觉过程是一种亚概念的(subconceptual)联结主义动力系统,它不接受完全的、形式化的、精确的概念层次的描述”。

“用亚概念网络把自然认知系统看作是动力神经系统是最好的理解。”

有一种假设认为,人意向性意识涌现于集群系统动力学,并由环境激发。

动力系统类包括任何随时间变化的系统,广泛用于对自然界的描述。动力论者期望勾画一类特殊的能恰当描述认知的动力系统。于是1995年冯盖尔德给出他的动力学假说(Dynamicist Hypothesis):

“自然的认知系统是某种动力系统,而且从动力学眼光理解认知系统是最好的理解。”

动力学假说是以数学的动力系统理论为基础描述认知的,用数学中的状态空间(state space)、吸引子(attractor)、轨迹(trajectory)、确定性混沌(deterministic chaos)等概念来解释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认知主体(智能体)的内在认知过程。用微分方程组来表达处在状态空间的认知主体(智能体)的认知轨迹。换句话说,认知是作为认知主体所有可能的思想和行为构成的多维空间被描述的,特别是通过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的内部压力下的认知主体的思想轨迹来详尽考察认知的。认知主体(智能体)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微分方程的支配。系统中的变量是不断进化的,系统服从于非线性微分方程,一般来讲是复杂的,是确定的。

二.认知科学的几个动力系统模型

这些模型虽然不仅仅是动力学假设的应用实例,但被动力论的倡导者看作他们的范式的担当者。

1.循环原动力行为模型(Cyclical Motor Behavior Model)

罗伯特森(1990)曾用动力学进路对CM(新生婴儿的自发的原动力行为中的循环)做了大致勾画。罗伯特森采集了大量的关于新生婴儿呈现的自发的原动力行为的数据。由于这些经验数据的有效性,这个动力系统模型CM是少有的几个能够充当动力系统模型的。而且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可定量化的生理学行为的一种非隐喻的动力描述,恐怕较临床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更能让人欣然接受。

罗伯特森后来过滤了观察状态空间,获得了带有少数自由度的一个理想的动力模型,似乎能够模拟CM的随机过程。但基于后来的研究,罗伯特森只能得出结论说是“我对CM的生物学基质清楚地知道的很少”。结果,至今还没有完美的动力系统模型。

因此罗伯特森说:“我们距离建立一种使状态变量和参数与生理学和环境因素有清楚对应的关于CM的动力系统模型的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2.嗅觉球状模型(Olfactory Bulb Model)

斯卡德(Skarde)和弗里曼(Freeman)1987年的论文“为了了解世界大脑是如何制造混沌的”大致勾勒了这个模型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验,这是一个基于嗅的神经过程的考察,借助复杂动力系统理论描述感受器官的神经系统的各种复杂状态、包括描述混沌神经元活动及其有规律的轨迹而提出的精致模型。盖尔德和格罗布斯、巴顿(Bardon)纽曼(Newman)等都承认它可以作为动力系统模型。

3.动力振动理论模型(Motivational Oscillatory Theory)

动力振动理论(MOT)是一个关于循环的动力系统的模型。是冯盖尔德(1995)推荐作为动力论假说范例的一个简化的动力系统模型,它是由……提出的。

但是这个系统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选择系统的参数。因为对于动力系统而言,是对初值敏感的,“改变动力系统的一个参数就改变了它的整个动力学” (van Gelder,1995,p.357)。

4.语言认知的动力学模型

5.关于意识的动力学模型

……

三.动力学认知范式对表征的理解

表征是认知科学最核心的概念之一。表征包括对象表征、问题表征和知识表征等,还有内隐表征和外显表征,人的表征和机器表征,总之,表征被认为是人类对自身和对外部世界表达式的媒介,特别是,知识表征是推理的前提。在计算主义框架下,知识表征是有效计算的媒介,是使计算机世界的信息沟通以及与人的世界的信息沟通成为可能的媒介。在我们今天普遍流行的认知科学范式中最重要的就是表征与计算问题,无论是作为“一种替代物”,“一组本体论承诺”,还是“一种媒介”(韦格曼(M.Wageman,1996)),抑或一种“被构造出来的作为另一对象的替代物而存在的符号”(刘西瑞,2004),大家都默认着一个假定,“没有表征就没有人类认知”。

动力论的认知范式与其他范式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对表征的不同理解。符号主义模型是以符号表征为基础的。联结主义的表征是以网络中的并行式表征或局部符号表征(Globus 1992,Thelen and Smith 1994;van Gelder 1993,1995)为基础的。但动力论的认知范式则宣称,一个动力模型应当是“无表征的”。

在对联结主义范式的批判中,格洛布斯指出,“表征的过程实际上是在简化网络中的(符号的)计算过程。”在真实的网络中是无表征的,它们是变化的;是借助化学变化的自组织过程,因此谈论表征是没有意义的(Globus 1992,p.302),类似的,van Gelder认为“表征概念对于理解认知是不充分的一种诡辩式的东西(sophisticated)(van Gelder,1993,p.6). Thelen and Smith 宣称“我们根本不去建立什么表征” (Thelen and Smith 1994,p.338)!动力主义者认为,对于恰当解释认知,表征是完全不必要的。

实际上,布鲁克斯(R.Brooks)就宣称,将建造一种完全自动的、能动的行为者(创造物),它们与人类共存于世界上,并被人类认可是有自己权利的智能存在。创造物在它的动力环境中必须以随机应变的方式恰当处理问题。它们应有多种目标,能适应环境,也能利用偶发环境。布鲁克斯的方案是把复杂系统分解为部分来建造,再连接到复杂系统中。他所设计的机器人,是靠控制不同的层次直接与环境作用,因此他宣称“根本不需要表征”(1991)。

因此,也有人攻击动力论范式,拒斥表征无非是对行为主义规划的不成功表达的一种强烈暗示。说它是“无表征的”,不如说它是“在某种类型的非计算的动力系统中存在状态空间演化的”。

四.对认知科学的动力学范式的批判性考察

动力系统理论对认知行为的连续性提供了随时间变化的自然主义的说明。这是其他范式不能说明的,其他范式一般来讲是忽略时间概念的。但人类大脑与环境之间是随时有信息交流的,而且是处在不断变化的,暂态的连续的认知是随时间变化的。

动力系统理论的优势是对认知的描述是多元的,是一种经验可检验的理论,可以对描述认知系统的微分方程进行分析修正,也可以用已知的技术去解这些方程,比起其他理论,它是一种定量的分析,是理解认知的一种确定性的观点。另一优势是动力系统的描述可以展示人类行为复杂的,混沌的特性。动力论者认为,如此对认知的分析描述,应当是已经找到了替代认知科学中的符号主义、联结主义的新范式。果真如此吗

但是前面讨论的一些模型外,至今有多少是成功的模型?

对于表征的理解受到质疑.

如何保证动力系统的各变量和参数的恰当选择?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问题。

认知的动力系统虽然不是一种隐喻性的,而是一种定量的分析,但对于定量性描述的因素的选择基于什么原则?

动力学理论是否构成同符合主义、联结主义具有同样竞争力的第三种范式?

它是对于认知的最有潜力和生命力的新范式?

…… 主要参考文献

1.R.Brooks(1991)Intelligence without representation,Arificial Intelligence 47:139-159.

2.C.Eliasmith (1996) The third contender: 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dynamicist thory of cognition,in P.Thagard (ed)(1998)Mind Readings: Introductory Selection in Cognitive Science.MIT Press.

3.S.S.Robertson,A.H.Cohen & R.G.Mayer-Kess(1993) Behavioural Chaos:Beyond the Metaphor,in LB.Smith & E.Theken(eds),A dynamic systems approach to development: Applications,Combridge,MIT Press,pp.120-150.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7篇

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师范大学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朝阳区教委主办,北师大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学习科学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教研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小学承办。会议特别邀请了来自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的秦家慧副教授和邓丽暚助理教授等一行5名专家学者及香港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的梁翠珍校长和英国语文教育主任仇咏娴等。

北京师范大学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致力于研究儿童脑发育与心理发展特点,探索适于脑的教育和学习方案,在儿童英语学习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其承担的国家攀登计划、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攀登英语学习实验16年来在全国20多个省市的上千所小学进行了实验,赢得了教育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基于前期的研究成果和教育实践,近年来,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在儿童英语阅读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自主研发了以图画书为载体的攀登英语阅读系列,并在全国近300所实验校进行了实验,初步探索出了一系列因校制宜、因生制宜的儿童英语综合实验方案。

本次研讨会通过经验介绍与分享、现场课展示和录像课解读等多种形式重点探讨了课堂英语阅读教学模式与策略、基于学校的英语教师共同体建设模式、课内外阅读活动的开展等问题。

一、学术引领,促进我国小学英语阅读教学的有效开展

在推行小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中,学术、教研的引领是改革实践顺利进行、各校教育教学专业化的有力保障。本次研讨会集结了北京师范大学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王文静教授、李燕芳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秦家慧副教授、邓丽暚助理教授等多位领域内的专家学者,香港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梁翠珍校长、仇咏娴主任,北京市教研中心王建平老师,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乌海市乌达区,海南省海口、三亚、琼海市及北京市海淀、西城、石景山、大兴、朝阳、密云、顺义等多个区县强有力的教研力量。活动中,王文静教授、秦家慧副教授、李燕芳副教授、邓丽暚助理教授结合心理学、教育学、英语语言学等多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指出,在教学中要把握中国儿童英语阅读的发展规律,在适当的时机,选取合适的英语阅读资源,进行科学设计,运用有效的教学方式和手段,培养儿童的英语阅读策略,提升儿童的英语阅读素养。同时,立足课内,联动课外,通过课内外英语阅读活动的开展最终实现“学生乐读、教师乐教;学生会读、教师会教”。而梁翠珍校长和王建平老师从教学实践的角度出发,重点从学校英语教师共同体的建设、小学英语阅读教学模式的构建、英语阅读环境创设等几个方面给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二、行政牵头,促进区域英语教育教学均衡发展

作为本次研讨会的承办单位之一,北京市朝阳区教委在儿童英语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给予了高度关注,做出了大胆创新。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张朝晖副主任在本次活动中介绍了朝阳区作为北京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同时也是北京市中小学系统中接纳流动人口子女最多、城乡发展严重不均衡的区域,如何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依托攀登英语学习实验,推行“朝阳区儿童英语综合素养提升计划”,探索区域小学英语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实践路径。实验推行4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朝阳区广大农村校的英语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一些学校还形成了自己的英语特色,城乡差异得以缩小。本次研讨会中承担现场课展示和经验分享的朝阳区大望路小学就是一所典型的、以打工子弟生源为主的学校。

三、深度探索,构建我国小学英语阅读教学新模式

在本次研讨会中,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小学赵红枫老师和二年级的孩子为大家带来了一节攀登英语口语课,孙彦萍老师和四年级的孩子为大家带来了一节攀登英语阅读课。香港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的梁翠珍校长和仇咏娴老师结合本校六年级的一节阅读课例与大家分享了其在小学英语阅读教学模式方面所作的探索,并与现场的老师们进行了互动,使大家直观地了解到香港小学英语阅读教学的模式,真切地感受了其英语课堂的氛围。

在两校的课堂上,我们看到了教学模式的创新,看到了教师和学生的角色转变,看到了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的活动设计,看到了不同类型学习资源的创造性使用,看到了孩子们综合英语素养的体现以及大胆、自信、勇于展示、积极表现的良好品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儿童英语阅读教学模式的构建一定能够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四、搭建平台,建设校本英语教师共同体

教师是教学的实行者,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如何更新教师的理念,提升其专业素养,改善其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如何为教师创造学习机会,搭建展示的平台,提升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其专业化成长是小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在本次研讨会上,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小学的赵艳艳校长做了题为“依托攀登英语学习实验,构建校本英语教师共同体”的主题发言,详细介绍了大望路小学作为一所规模小、生源基础薄弱、师资不足的再普通不过的小学是如何探索自己的发展之路,通过引入攀登英语学习实验,构建校本教师共同体,通过集体教研、外出学习、承担观摩活动等多种方式为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搭建平台,使每一位英语教师都成长为专家型教学能手,为本校的英语教育教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作为首间香港两次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英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的得奖学校,在英语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构建、英语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本次活动中,梁翠珍校长和仇咏娴老师和大家分享了该校校本英语教师共同体构建及英语课程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五、创设环境,全面促进学生英语素养提升

学习环境的匮乏一直以来都是阻碍我国儿童英语素养提升的一大瓶颈。长久以来,由于环境缺乏、氛围不佳,我国儿童对英语学习兴趣不高,效率较低,效果较差。在本次研讨会中,北京市朝阳区大望路小学和香港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和大家分享了两校在英语学习环境创设方面的做法。大望路小学通过将上下课铃声设置为英语歌曲童谣,将校园内的指示牌和标语设置为中英文,开展图画书DIY活动,举办一年一度的英语节,发动全员说英语、用英语……为学生创设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英语学习环境,让孩子们没有任何压力地快乐学习英语。香海正觉莲社佛教正慧小学通过校内外各种活动的开展为孩子创造说英语、用英语的机会,以活动为载体,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说英语、用英语,切实提高学生英语素养的整体提升。

心理与认知科学范文第8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 研究 范围 方法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2(b)-0083-02

认知语言学作为一种新兴的学科,是人类认知科学和语言科学以及其它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渗透从而形成的一种边缘学科。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人类的认知与语言之间的关系,认知语言学在当前很多文学作品的评析中有十分广泛的运用。当前,认知语言学还处于一个发展的阶段,但发展的前景十分可观,为语言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该要对研究的范围进行掌握,采用正确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原则,为认知语言学的学术目标的实现提供帮助。当前,对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大类,即基于语言科学的认知语言学以及基于认知科学的认知语言学,这两个都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研究方向。基于语言科学的研究更多的是倾向于社会科学,以语言分析的定性的研究方法为主,而认知科学的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则主要是以自然科学的定量的研究方法为主,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出发加以考察,本文对认知语言学研究的相关问题的进行分析,分析研究的原则、范围以及方法。

1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范围

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之前,首先应该加强认知语言学研究范围的确定。

1.1 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的基本问题

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人类的语言和心智之间的关系。对人类的心智进行研究,其实可以从很多角度出发,比如心理学、哲学、语言学等。人类的心智可以延伸出很多问题,比如我们生活中的诸多经验有什么作用?人类有一些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对于这些问题,不同时代的看法和答案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传统意义上的理解认为,推理其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推理的命题是抽象的,不能具体化。然而新的观点却认为推理其实是一种基于人的想象而展开的各种隐喻、心理意象的转化。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主要是对语法和语义进行研究,语法与人们的认知有很大的关联。语法涉及到具体的意义和形式两个方面,认知语言学视角下,对语法的认为具有更加深刻的含义,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形式的体现。认知语言学可以为形式的分类提供一定的解释和依据,在宏观方面为语法的构建和人类认知模型的建立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但同时也为语法在微观层面上的利用提供了很多新的观点。

1.2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取向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取向包含了三个重要的元素,即是语言、世界、知性。前面有提到,关于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基本的研究问题就是人类的心智和语言之间的关系。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而言,语言、世界和知性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不能避免的,也是认知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的研究取向。语言作为一套符合系统,在人们的生活中是一种交际的工具,但是从心理的角度而言,语言其实是人们的一种思维工具,是人们思维得以体现的一种重要方式。语言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还是一种社会现象。当然,语言在自然和社会中存在,和人们的知性是分不开的,因为人们的知性,所以利用语言进行表达,语言里往往又隐藏着人们的知性。当然,知性和世界也是有紧密联系的,因为世界是客观的,世界本身的存在方式,对于人们的知性也会产生一些影响,从而影响到人们的语言结构以及语言的使用。人是客观世界中的客观存在,人们的各种经验和知识都是来源于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以及感知的集合。知性其实也涵盖了心智的内容,一个是感知,一个是概念。感知和概念可以说涵盖了人们所有的认知现象,是不可风的两个概念。认知语言学除了对语言本身的问题比较关心之外,还对于语言有关的外部和内部世界都十分关心。外部世界就是我们生活的那个客观的世界,而内部世界往往就是人们的知性世界。

2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认知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定性的方法;一种是定量的方法。

2.1 定性研究方法

认知语言学的定性研究方法是对人们的语言现象和认知现象的特征以及表现形式进行描绘,从而进行研究的一种方法。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定性研究方法对于认知语言学进行了很多探索,因为,很多学者对一个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时,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就是对语言现象进行描写和说明,然后再对现象背后的各种本质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其实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时,很多的研究都具有定性研究的特点,因为,任何一个研究,首先都会对研究的概念等进行相关的界定,这就要求要从问题的性质和特征出发来进行研究,对研究的问题进行一个重要的定位,确定研究的内容以及研究的范围。有时候很容易将定性研究和理论上的推演混淆,对认知语言学进行定性研究,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广义的定性研究指的是所有除了定量研究之外的方式都是定性研究,而狭义的定性研究则主要是指对个案进行研究调查。认知语言学的定性研究,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是在一个限定的范围之内,深入地对要研究的对象进行考察,得到一些与语言现象有关的资料,然后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分析和研究,最终得到相应的结论。定性研究的方法需要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观察能力和理解能力,因为这种研究方法涉及到很多资料的研究,需要收集更多与研究对象相关的资料进行分析,从而归纳出相应的论点。

2.2 定量研究方法

定量研究方法在认知语言学的研究中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法。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语言分析法。语言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对一些特定的语言现象进行分析从而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的一种方法。语言分析法是语言学的传统研究方法,在当前还有很广泛的应用。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无论是进行实验还是调查或者进行问卷研究,语言分析都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探讨的是什么问题,采用什么方式进行研究,都要从语言素材着手,对各种语言材料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语言分析法是进行语言研究的第一步。

第二,内省法。内省法主要是研究人员通过自己的直接、经验等对一些特殊的语言形式和语言内容进行研究分析的方法。对认知语言学进行研究时,内省法有助于研究人员对那些反映人们的认知活动的语言现象进行分析,从而分析人们的认知取向。但是内省法的主观性太强,在实际的应用中应该加以改正,使得内省法在使用的过程中更加客观一些。

第三,比较和对比法。对不同语言的相同点进行比较,对不同语言之间的不同的进行对比,都是对认知语言学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方式。语言比较和对比不是要否认语言的共性,而是要对语言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和研究,使得人们对语言的共性和差异性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第四,调查法。调查法是语言学研究中比较经典的方法,在认知语言学中也有广泛的运用。语言调查的方法对于语言特征的描述、语言和民俗、思维等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比较准确的掌握。调查法是使用得最为普遍的一种研究方法。调查法还和当前的一些信息技术进行有效地结合,以提高认知语言学研究的效率。

此外,实验法和问卷调查法,都是比较常用的定量研究方法。

3 结语

认知语言学是人类认知科学和语言科学以及其它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渗透从而形成的一种新兴的边缘学科,经过多年的研究发展,其研究的对象和范围已经明确,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主要有定性和定量两种研究方法。可以使用一种方式也可以将两种方式进行结合,促进认知语言学的应用。

参考文献

[1] 吴梅梅.基于概念整合理论的OVER,ABOVE和ON的空间隐喻拓展研究[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

[2] 郭峰.基于突显观和图形―― 背景理论的英语分裂句认知分析[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19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