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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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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期货交易特征;交易品种;操作机理;协作机制;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44-03

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交易者在经济活动中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会日益增大,为了回避经济活动中的价格风险,在现货及现货远期交易的基础上,就产生了期货交易。

一、期货交易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所谓期货交易就是指投资者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后,在期货交易所买卖各种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并在合约到期前对冲或到期时进行实物交割了结业务的一种交易方式。而“期货”即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个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是:合约标准化、交易集中化和双向交易制度。合约的标准化是指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和标准的。交易集中化是指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通过公开集中交易,大量的卖方和买方各自报价,由期货交易所的系统进行撮合。双向交易制度是指预期价格上涨时买入期货合约,待上涨后卖出平仓获利(做多);预期价格下跌时卖出期货合约,下跌后买入平仓获利(做空);这一制度使交易者可有效地通过对冲平仓来获利。而期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包括建仓、减仓、加仓、平仓、对冲和期权等,其具体内涵分述如下。

建仓(也称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或股票。减仓是指卖掉一部分的期货合约或股票。加仓是指因持续看好某期货合约或某只股票,而在其上涨的过程中继续追加买入的行为。对冲是指通过卖出(或买进)相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行为。平仓是指期货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包括股指期货合约、下同)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区分买入平仓(对应于卖出开仓)和卖出平仓(对应于买入开仓)两种类型。期权(又称选择权):从其本质上来讲,期权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在期权的交易时,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买方,而出售期权的一方称作卖方;买方则是权力的受让人,而卖方则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应该说,期权是在期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衍生性金融工具。

二、期货交易的业务品种及操作机理

按照标的物的种类,期货交易品种包括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具体可划分为:农产品类、工业基本金属类、工业用贵金属类、能源类和工业物资类等。金融期货包括:汇率、利率、指数和期权等,作为金融期货一种的股指期货,其交易流程与其他期货品种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买卖的标的是经过统计处理的股票价格指数,所以它又与股市密切相关。由于股指期货的价格是股票指数乘以一个确定的数值,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做空;因此对于投资股票的机构和个人而言,当大盘走低的时候,可以通过抛空股指期货而有效地进行套期保值。

(一)基于期货交易套期保值的实证分析

贤达油脂厂3月份计划2个月后购进100吨大豆,当时的现货价为每吨0.22万元,五月份期货价格为每吨0.23万元。该油脂厂预测价格可能会继续上涨,于是决定买入100吨五月份的大豆期货。假设到了五月份,大豆的现货价格如预期的结果一样上涨至每吨0.24万元,期货价格也上涨至0.25万元每吨;则该油脂厂的交易情况及盈亏分析(如表1所示)。

假设,如果到了五月份,大豆现货价格下跌到每吨0.20万元,期货价格也随之下跌到每吨0.21万元,则该油脂厂的交易情况及盈亏分析(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套期保值者的买入成本仍然是每吨0.22万元,即在三月份锁定的价格。买期保值者在回避价格上涨风险的同时,亦丧失了从价格下跌中获益的机会;可见,无论是卖期保值还是买期保值,它的目的均是为了规避风险,与此同时也丧失了有利价格变动中可能获益的机遇。总之,由于他们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了不利价格变动的风险影响,使其可以集中精力开展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此获取正常的经营利润。

(二)基于股指期货卖出套期保值实证分析

国内某证券投资基金在某年9月2日时点,其收益率已达到26%;鉴于后市不太明朗,且下跌的可能性较大,为了确保这一业绩持续到12月,基金经理决定利用沪深300股指期货实行套期保值。假定其股票组合的现值为2.24亿元,并且其股票组合与沪深300指数的β系数为0.9。假定9月2日时点的现货指数为5 400点,而12月到期的期货合约为5 650点。该基金首先要计算卖出多少期货合约才能使2.24亿元的股票组合得到有效保护,即应该卖出的期货合约数=224 000 000/(5 650×300)×0.9≈119(张)。

假设12月2日,现货指数跌到4 200点,而期货指数跌到4 290点(即现货指数跌1 200点,跌幅约为22.22%,期货指数跌1 360点,跌幅大致为24%);这时该基金买进119张期货合约进行平仓。则该基金的损益情况为:股票组合市值缩水22.22%×0.9=20%,市值减少为1.792亿元,减少市值0.448亿元;期货合约上赢得119×1 360×300=0.4855亿元,两者基本相等。而具体数据对比(如表3所示):

如果到了12月2日,股票指数和股指期货合约价格都上涨了,结果便是整体期货市场出现亏损;但股票组合升值,盈亏相抵之后,基本上能够保持既定的收益率业绩。

三、期货经营的协作机制与理财产品创新

我们知道,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包括资产管理业务、咨询业务和通道业务三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是通过与委托人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人进行资产的投资,以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提成作为其盈利点。期货公司开发出专门服务产业客户的套期保值产品,为产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最终演化为专业的产业客户套期保值咨询服务机构。“通道业务”是基于银期合作方式的一种延伸,本质上是银行规避信贷额度监管的方式,借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管道,把信贷资产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之外;其资金和标的一般都来自于银行。

(一)期货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作机制创新

期货业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采取个人客户居间模式、标准仓单质押业务、银期转账业务和营业网点的互补与全面技术合作四种方式。

个人客户居间模式即期货公司通过银行利用网点和客户资源的优势,银行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获取手续费或交易佣金返还,而期货公司获得投资或理财客户群的一种双赢合作模式(如Introducer Broker的 IB模式)。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就是银行为持有自有标准仓单的客户提供的一种融资业务,即客户以自有且允许在交易所交易的仓单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所得资金可用于开新仓、补充保证金和购买现货等。

银期转账是指商业银行为期货交易人和期货公司之间的资金划转提供电子化的转账服务。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交易终端等方式,对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之间的资金进行调拨;不仅提高了期货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而且有利于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管。而营业网点的互补与全面技术合作表现为通过营业网点和技术资源等方面的共享互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各自的经营领域。

(二)期货理财产品的不断创新

目前,中国国际期货曾推出了“多元一号”理财产品,并吸引了客户的高度关注。这个以“多元”为特色的产品由四位投资顾问共同操盘,包括国际期货资深的投资专家以及在市场上经受了多年交易洗礼的“民间高手”。而多元就利用操盘手不同理念、不同的操作模式来实现风险的分散和投资收益的稳定

实际上与国内许多期货公司一样,国际期货早已酝酿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这个产品正式推出的前一年,四位操盘手已经通过华润信托的平台进行了长达一年的业绩鉴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产品的年收益超过了20%。历史上,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已经率先推出了期货公司的首个资产管理产品。预计未来,中国将迎来期货资产管理产品的新时代。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2篇

一、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对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和经营效率有着基础性的影响。一般来讲,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所谓会员制,就是由期货交易的会员共同出资来成立交易所,交易所为会员所有和控制,并为会员提供交易服务,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所谓公司制则是由股东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成立交易所,符合条件的期货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我国现行的期货管理法规对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没有明示性规定,但在《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默示了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制结构。

然而,我国现有的期货交易所虽然采取了会员制的组织形式,但是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现行体制下,交易所会员负有出资的义务,但却不享有会员制下对交易所决策、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各项会员权利。在决策机制上,尽管各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均规定了会员大会为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会员大会的运作不规范、对交易所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先天不足,不能有效发挥会员制下会员的各项权利。同时,作为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都由证监会直接任免,以及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理事会的理事长也由证监会提名。这种人事结构下,交易所的管理部门对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负责,而不是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在利益分配机制上,交易所会员不能参与交易所的利益分配,会员不能从交易所的业务增长中受益,也使得会员对交易所的管理缺乏激励机制。我国交易所的这些问题是有着期货市场的深刻历史背景的。现存的期货交易所最初主要由行政推动和发起设立,虽然经过了会员制的改造,但是对会员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恢复,出现了会员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在会员对交易所和控制和管理权弱化的情况下,交易所更多地受到监管部门的直接行政管理,成为监管部门的附属机构。当前的会员制,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而只是一种准会员制或者说行政会员制。这样,交易所成了期货行业最大的利润中心,而交易所会员却无法分享交易所的利润,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利益分配机制陷入了失衡。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上交易所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发展,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国际上交易所普遍出现了公司化的趋势。与会员制相比,公司制在效率、融资等方面的优势,适应丁现代经济中激烈竞争的需要。在决策体制上,公司制的运作效率较高,使得决策层可以对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和有效的决策;在融资体制上,公司制尤其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的所有权对外开放,可以更有效地筹集资金,满易所业务发展和投资的需要;在退出机制上,公司制的股东可以通过市场上转让股份的方法,实现进入和退出。

因此,我国期货交易所在会员制的制度建设上仍很不完善,而同时又面临国际上的公司制竞争。期货交易所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应当是积极完善现有的期货交易所会员制的同时,并积极鼓励成立或改制为公司制交易所。现有的会员制交易所通过完善会员制,进一步赋予会员对交易所业务的管理权和收益权,充分借鉴发达市场会员制的成熟经验、充分发挥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制度优势。同时,立法也应该给我国期货交易所的未来发展留有空间,给予期货交易所公司制的选择权,在市场需要的合适时间,改造或者新建公司制的交易所,以适应国际化发展和竞争的需要。作为交易者履约能力的一种担保,并依据价格的变动情况调整保证金的水平,这就是所谓的保证金制度。通常,保证金可以分为结算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与现货交易和证券投资相比,保证金制度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杆作用,使得期货市场具有了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保证金制度作为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制度的核心,与期货市场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实物交割制度、套期保值头寸审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投机头寸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市场禁止进入制度等一起,构成了期货市场风险的屏障。

当前,我国期货交易中保证金的设定和征收,也包括结算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两部门。上海、郑州、大连三家期货交易所对交易会员,通常分别收取200万的结算保证金,而交易保证金则依据不同的交易品种,按照一定的比例标准和期货合约的价值来征收。这种对交易收取固定比例的保证金的计征标准,主要是出于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的考虑,易于保证金的结算和管理。但是单一化的标准,往往缺少对交易商保证金使用效率和交易成本的权衡。比如对套期保值商来说,期货交易的风险较小而交易量大,理应采取收取较低的保证金,较高比例的保证金导致套期保值的交易成本偏高,限制了套期保值商进入期货市场。目前国内期货市场中,套期保值交易比例不足1/5,而这国外的商品期货业务中一般达到1/3。较多的套期保值商对期货市场的活跃和稳定发展十分必要,期货市场对套期保值商的吸引力不足,制约了期货市场规模扩大和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因此,提高期货市场保证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期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需要调整当前采用的单一化标准,采取分类、分级的计算标准。保证金的设定,既要考虑到风险控制的需要,同时也要考虑到期货交易商资金成本的问题。对套期保值商和投机商,可以实行不同的保证金标准。对于风险较小的套期保值商,可以根据风险状况核定收取较低的保证金,并进行动态的调整:在风险较高时收取较高的保证金,而风险较低时收取较低的保证金。相应地,除了保证金的计征比例的调整外,保证金不应依据期货合约的面值对多空双方同时计算收取,而应根据期货合约的实际保证金占用额,即期货合约的净头寸来核定保证金的数额,使保证金真正作为期货交易的财务杠杆发挥作用。

同时,应进一步改革保证金的静态通知调整制度。目前,我国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都是普遍采用盘后静态通知追加保证金的制度。对于期货交易而言,这种静态追加保证金制度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一种事后的措施,因而有时滞后于期货交易和保证金的需要。追加保证金的动态通知制度,目前已经被世界上不少交易所采用,尤其是交易活跃的交易所。如香港联交所,就同时采用盘后(交易闭市后)和盘中(交易过程中)动态通知两种形式,交易所可以对盘中没有追加保证金的实行强行平仓。在我国交易所电子化程度比较高的情况下,改进当前静态通知追加保证金制度,与盘中动态通知追加保证金的制度互为补充,对于防范期货市场的价格的波动和交易风险,避免期货交易违约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期货交易所的编码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交易编码这一我国特有的期货交易制度,“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按照条例和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细则的规定,期货公司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制度,由期货公司按照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编码规则为投资者分配交易编码,并在进行交易时按照投资者的交易编码确认交易的委托和成交。交易编码制度对于防止期货经纪商利用“混码”进行对冲、换仓等恶性投机行为和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明显作用。同时,对于交易所而言,专户专码也便于执行限仓和强制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这在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差,风险防范机制弱的情况下不失为控制市场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但是,交易编码制度对期货市场经营效率和长远发展有负面影响。在以“一户一码”为核心的交易编码制度下,每个投资者在交易所都有一个惟一的交易编码,交易所直接面对会员,这就人为地破坏了期货市场分层次控制风险的金字塔型市场机制。而这种分层体制正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功能所在——将不同层次的风险分配给风险负担不同的投资者。在交易编码制度下,一方面,期货市场的层级趋于简单化,期货市场风险在交易所层级集中,增加了期货交易爆仓的风险,使得交易所不得不采取过于严格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比如,限制期货经纪商的业务等);另一方面,强化了期货经纪商发展模式的单一化,难以满足市场对期货经纪商多样化的需求。交易编码制度反映在结算体系中,则是交易编码造成的制度性壁垒,使得多级结算体系难以建立。

当前,交易编码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应逐渐减少对通过编码制度来控制市场风险的依赖,改进编码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方式,以与发展期货市场的目标一致。随着市场风险控制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应逐步取消交易编码制度,解除编码制度对市场深化和交易发展的抑制作用。

四、关于交易所的新合约上市机制

自我国期货行业治理整顿以来,对期货行业的新品种上市实行了严格的审批管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负有设计和安排期货合约上市的职责,但是期货交易品种上市、中止、取消,都需要证监会的批准。在实际执行中,期货交易品种的上市,审批条件严格且审批过程漫长。新产品开发机制滞后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发展。迄今为止,上海、郑州、大连三个交易所上市的品种仅十来种,新合约的设计和推出十分缓慢,而且真正适应市场需求的活跃品种不多。期货市场的新产品开发不足,是期货交易所发展迟缓、交易不活跃的重要原因,期货市场成了“少米之炊”。

目前,期货市场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后逐步走向规范,风险控制制度也日益完善。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构建并规范市场的“加米机制”,即形成并完善期货新合约上市机制,使期货市场的发展“有米可炊”。从监管部门讲,应进一步放松对新合约的审批权限,赋予交易所合约上市的自主性,满足期货市场对新合约开发和上市的需要。当然,期货合约上市机制的完善,不仅仅是要简化期货合约的审批程序,推动期货合约的迅速出台;从根本上说,更是要区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从国外的监管经验来看,监管部门应更注重对市场的监管、对风险的控制以及防范市场操纵等不良行为,而较少采用行政性的管理手段。对期货业务来说,我国监管部门应着力于期货业务风险的控制和监管,而不是对交易所具体期货业务的管制;作为期货市场核心的交易所,应被赋予期货业务开发和产品设计的自主权,从而在研究期货公司和交易商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新的期货交易品种,并发挥一线监管职责。在时机成熟时,可参照《证券法》的类似规定,使上市机制由现行的期货交易合约审批制度向核准制或者备案制转变,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具体来说,可根据上市品种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化程度高、不影响国计民生的小品种实行备案制,交易所可以组织上市,报期货监管部门备案和监控风险;对关系国际民生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晶的期货品种的上市交易,实行预审制和试点运行,借鉴上市公司上市审批的方式,组织由证监会等部门组成的上市品种审查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交易所提交的申请。

五、交易所的结算制度

广义上讲的期货结算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了两部分的内容。一部分是期货市场的市场结算体系,即期货交易结算的层级划分问题。而另一部分则是作为期货交易结算的核心的期货结算结构的有关问题。期货交易结算作为期货交易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期货交易最终实现和价值转移的环节。期货结算制度的风险控制、资金效率、法律责任等问题,对于整个期货交易的发展和期货市场的交易环境具有反馈作用。我国目前的两级结算体系在市场效率和风险控制上存在不足,不能适应期货市场加快发展的需要,应逐步建立多级结算体系;同时发展统一而独立的结算机构,形成交易所和结算机构的制约机制,提高结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结算体系: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两级结算体系,由交易所结算和会员结算组成。交易所一级的结算由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结算,而会员结算则是由交易会员再对市场的投资者进行结算。在两级结算体系下,经纪公司无论规模大小、经营水平,都要直接对交易所进行结算,从而期货交易和结算高度集中于交易所层级,手续费等收入向交易所集中,进而交易所在市场中获得了强势地位并主导了期货市场的利益分配。同时,交易所在面对大量的会员时,对风险控制只能采取单一化的标准。为了保证期货市场的稳定性,单一化的标准必然以市场中风险承受能力最差的为标准,从而降低了期货市场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极大地限制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改革现行的期货结算体系,建立结算会员制为核心的多级结算体系,是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应放开部分期货公司从事再业务许可,并允许期货公司的对冲行为,为会员从事多级结算创造条件。其次,交易所应积极发展结算会员,从交易所会员中选择管理规范、风险控制水平高的期货公司作为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并由结算会员再对非结算会员进行结算。在这种结算会员制下,交易所根据结算会员的业务量、风险承受能力,来设定结算会员的持仓限额和保证金水平,并通过结算会员来管理和承担非结算会员期货公司和交易者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和结算费用的层级分配,建立多级的期货体系和结算体系。

(二)结算机构: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3篇

    “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启发

    现货市场规模越小,期货市场越容易纵1.“3.27”国债期货事件分析。谈到国债期货,不得不涉及“3.27”国债期货风波。为了活跃国债二级市场,带动一级市场,我国曾由政府和市场组织者引入国债期货,并于199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试行。所谓“3.27”国债期货风波,是指在1995年2月13日财政部公布的1995年新债发行量被认为利多,且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3.27国债本身贴息消息日趋明朗的情况下,空方在行情飙升后蓄意违规抛出大量卖单,打压价格,致使多头全线暴仓的事件。“3.27”国债风波以及后来的“3.19”风波发生后,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当时并不具备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做出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决定。

    从1992年到1995年,中国的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利率期货品种在经历短短的30个月后便告夭折。但是,当年的实验并非完全失败,追溯其发展历程,可以得到很多启发。当年国债期货市场上风波不断,并不仅仅是由于个别交易者蓄意违规,而是由于当时国债期货市场中存在的根本缺陷造成的。前车之鉴,发人深思。

    (1)对国债利率风险的套期保值需求是国债期货推出的必要前提。任何一种期货品种的推出,都必须基于套期保值的需要,一般而言,在比较成熟的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者要占20%—30%。利率未市场化导致的套期保值需求缺损是当年国债期货交易暂停的根本原因之一。由于国债价格与市场利率呈反向变动关系,当市场利率变动时,国债持有者承担着利率风险,国债期货正是基于规避这种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在这一连串关系中,利率的市场化是前提。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利率水平和结构均由官方制定,利率较为稳定,国债收益率变动不大,保值需求不足。当时,国债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大多出于投机心理,非理性行为较多,从而导致国债期货市场风波不断。

    (2)成熟完善的国债现货市场是国债期货市场的依托。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任何期货市场的性质最终都要回归于现货市场。国债现货市场规模过小且流通国债比例过低,是导致当年国债期货交易暂停的又一原因。到1995年3月初,我国名义可流通国债量约1200亿元面值。同时,由于近一半国债为居民个人持有,实际可流通国债资金不超过650亿元。没有合理的市场规模,就无法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现货市场规模越小,期货市场越容易纵。

    (3)风险监控与防范必须作为期货市场永恒的主题。“3.27”国债期货事件的发生虽然有国债保值贴补的政策因素影响,但期货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所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也是违规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199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仓促推出国债期货时,不仅缺乏相应的监管法规和交易规则,更缺乏对市场风险的必要认识。“3.27”国债期货风波发生之前,交易所不仅没有涨跌停板限制,而且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甚至放松了对保证金比例和持仓限额的管理,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国债期货具有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基本功能2.国债期货的现实功能。尽管当年的国债期货试点以暂停告终,但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市场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特别是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更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国债期货的开发。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与其他商品期货一样,国债期货具有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两大基本功能。具体而言,国债期货的主要作用在于规避利率的不确定性给债券持有者造成的风险,以及促进合理的市场利率的形成。(1)稳定收益功能。在我国,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率波动将变得频繁。为稳定未来收益,利率风险管理显得极为重要。由于缺乏期货市场的对冲机制,目前最常用的利率风险管理技术是久期缺口模型,即以每笔资产或负债占总资产或总负债的比例为权重计算每笔资产或负债的加权平均久期,并通过调整两者之间的缺口状况来调节利率风险水平。设每笔资产久期为D[,A],负债久期为D[,L],资产负债率为μ,则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为:D[,GAAP]=D[,A]-μ×D[,L]。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持D[,GAP]为零或略大于零,就可以规避利率波动对所持头寸收益率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由于利率的频繁波动导致久期很难计算,而且久期零缺口也很难保持,所以久期缺口模型已无法满足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此时,利率期货的推出就显得极为必要,而我国目前利率期货最理想的承载体是国债期货,因为国债利率是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

    (2)促进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合理定价功能。国债期货的推出,将为我国利率体系引入远期价格揭示机制,同时,改变“做多才能盈利”的单向盈利模式。这将有利于促进市场形成利率和债券合理定价,有助于构筑更为平滑合理的市场收益率曲线。此外,根据CBOT的经验,国债期货合约的标的往往是虚拟债券,空方在交割时有利用债券转换因子选择“最便宜的债券”交割的权利,该种交易制度有助于改变我国债券现货市场分割的状况,加快我国债券市场整合与统一的进程。

    (3)风险投资、增加收益的功能。国债期货的推出将增加金融市场投资工具,对于套利者和投机者而言,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工具有助于极大地提高他们的收益,同时,也可以将国债期货作为资产组合中的一种,利用马克威茨资产组合理论进行组合投资,创造收益。

    重推国债期货的基本条件自1995年国债期货被叫暂停至今,已经历了10年的时间。这10年间,我国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债发行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考虑推出国债期货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于国债期货推出的基本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国债期货也可以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推出

    1.利率市场化进程与利率风险敞口的存在。利率市场化是国债期货推出的前提。具体而言,利率市场化的特征可以从四个方面考虑:第一,利率形成体系上,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利率水平;第二,利率结构上,短、中、长期利率水平合理;第三,利率监管体制上,在央行进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拥有充分的利率自主权;第四,有一个市场基准利率,在我国这个基准利率目前应该是国债利率。

    纵观国际上许多国家利率期货的产生过程,绝大部分是在利率管制放开之前就已经推出了国债期货。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为解决“石油危机”影响下的通货膨胀问题,美联储频繁调动利率,造成债券市场收益率不稳定。应市场需求,CME在1976年就推出国债期货,但是当时美国并没有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美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比较漫长,直到1986年3月废除联邦储备法案中规定的Q条例以后,才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国债期货也可以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推出。

    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经过20年的改革,在利率市场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1996年以来,改革幅度较大,利率市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1996年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依据的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贷款先扩大浮动幅度,后放开上限;存款先放开大额,后放开一般存款”的总体思路进行的。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全国统一拆借市场,形成一个统一的同业拆放率CHIBOR,并启动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实现拆借利率市场化。同年,财政部正式引入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国债,实现国债发行利率市场化。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形成,推动了国债流通市场利率的市场化。中国人民银行又于1998年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国债交易利率也在该年实现自由化。由于国债具有“金边债券”的特质,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金融市场中的一个基准利率在我国基本出现。1999年,中央银行放开协议存款利率,并允许外资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投资基金,甚至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得上至一年下至七天的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利率最大限度地反映国内金融市场的供求关系。2000年,放开外币贷款利率,下放外币贷款和300万美元以上外币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2001年,长期国债采用拍卖方式发行,并发行15年长期国债,使国债发行收益率进一步市场化。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下放非中国居民小额外币存款自主决定权。2004年,央行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空间。2005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同时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62%下调至0.99%。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在改革中不断前进,时至今日,虽然央行以行政方式确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模式有待改进,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我国的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国债利率市场化程度较高,已经达到美国当年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利率市场化水平。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稳定所持债券头寸的未来收益利率市场化的直接结果是利率的波动将变得频繁,进而导致利率风险敞口扩大,利率相关证券持有者的未来收益不稳定。利用国债期货规避利率风险,最基本的做法是在期货市场上作一笔与现货市场数量相等、合约标的尽可能相同而交易方向相反的国债期货交易,到期时再对所持国债期货头寸进行对冲平仓,使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综合盈亏状况为零,套期保值的目的即达到。从套期保值的目的出发,进行国债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稳定所持债券头寸的未来收益。因此,无论将来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套期保值者的效用应该保持不变(这里的效用可以用财富状况来衡量)。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期货市场;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研究开发

一、河南期货市场发展的现状

1.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国际期货市场的影响力逐步增强

河南是我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全国小麦,棉花、油料、烟叶等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作为国人的“粮仓”,省会郑州是我国期货市场诞生地,郑州商品交易所是我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品种现在已发展到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等六个品种,形成了以粮、棉、油、糖大宗农产品为基础,兼有工业品的综合易品种体系,其中白糖、PTA、小麦、棉花等期货品种的交易量位居世界前列。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的交易价格被纳入全球同类商品期货价格体系,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市场功能日益显现,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逐渐增强。郑州商品交易所还将在建立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交易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基础上,逐步推出原材料、工业品、能源期货品种,把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发展农产品与原材料、工业品、能源期货的同时,加大对商品期货期权、商品指数期货的研究,最终建设成为比较完善的集农产品、工业品及各类商品指数的综合性、现代化期货市场。

2.河南期货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截至2009年末,河南省共有4家期货公司,61家期货营业部,投资者开户数达到4万户。期货经营机构全年累计期货交易量3.09亿手,同比增长93%,累计交易额17.05万亿元,同比增长124%;客户期货交易保证金达到63亿元,同比增长142%,全年累计手续费净收入3亿元,同比增长66%,累计实现利润8249万元,同比增长21%。截至2009年底,61家期货营业部客户保证金共计27.6亿元,平均4525万元。具体分布情况是:5家营业部达到1亿元以上,12家营业部在4500万元至1亿元之间,29家营业部在1000万元至4500万元之间,7家营业部500万元以下。61家营业部累计实现净利润为4165万元,其中40家营业部盈利,盈利超过100万元的12家,50万元以下的18家;21家营业部亏损,亏损10万元以上的13家。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减弱和经济稳步回升,我省期货市场规模也得到了快速增长,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期货市场发展规模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样也说明了期货公司发展壮大是促进期货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的重要推动力。

二、河南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1.交易品种少,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

上市品种是期货市场的根本,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载体,上市品种的多寡决定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目前,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上市品种只有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等6个。上市品种少,对经济服务的范围狭窄,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导致期货市场运行效率较低,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交易品种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于新品种上市机制不尽合理,新品种上市速度缓慢,审批过程过于繁琐,甚至于有些经过充分论证、具备上市条件的品种,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不了了之。虽然期货交易所具有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的职责,但缺乏制度化。实际工作中,新品种上市是一个反复协调、复杂审批的过程,行政效率低下。即便是基本达成上市共识的股指期货品种,在选择上市时机的时候,因考虑因素太多,顾虑太多,导致筹备二年多才迟迟出台。

2.期货成交量小,市场占有率偏低

截至2009年末,我国期货市场客户数为95.2万户,而河南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开户数共4万户;我国期货成交量达到21.575亿手,累计成交金额达到130.514万亿元,而河南期货经营机构全年累计期货交易量3.09亿手,累计交易额17.05万亿元。我国期货公司管理的保证金为1000.2亿元,而河南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保证金63亿元。

从上海、大连、郑州三个商品交易所的交易金额来看,2008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额达到71.9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其中,上期所成交28.87万亿元,大商所成交27.49万亿元,郑商所成交15.56万亿元,分别占40.15%、38.22%和21.64%。2009年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额达到130.5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48%。其中,上期所成交73.76万亿元,大商所成交37.64万亿元,郑商所成交19.11万亿元,分别占56.52%、28.84%和14.64%。由此看出,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金额所占份额较小,且有逐年下降趋势。

3.期货经营机构少,规模小

期货经营机构直接面对市场需求,是开拓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最前沿。通过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163家期货经纪公司,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其中北京有18家期货公司,上海有26家期货公司,浙江有12家期货公司,广东有12家期货公司,江苏有11家期货公司,深圳有12家期货公司,而河南只有4家期货公司。河南期货经营机构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盈利能力差,市场占有率比较低,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散户投资者占主体。期货营业部存在着两极分化严重,手续费竞争激烈,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河南期货经营机构在分类评审中级别普遍较低,个别公司与其发展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不相匹配,有待实现跨越式发展

4.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结合不够紧密

期货市场能为企业锁定生产经营成本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若生产、加工企业能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来锁定成本,就能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从容应对,不会出现“被涨价”的局面了,期货市场才能充分发现价格、规避价格风险,能在稳定商品价格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但从目前来看,郑州商品交易所虽然拥有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等上市品种,但交易品种较少,辐射面狭窄,市场价格的指导性不强,不能对未来的价格波动起到很好的预期作用。期货价格与现货市场需求状况背离程度较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结合不够紧密。出现期现结合不紧密的原因很多,既有宏观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自身的原因,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三、加快河南期货市场发展的对策

1.充分发挥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品牌优势,利用期货市场服务河南“三农”

郑州商品交易所是国内首家期货交易所,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涵盖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郑州商品交易所占据中国期货市场的制高点,是河南的名片,具有极高的区域优势和品牌价值,政府应该以爱护、支持、规范、发展的态度,鼓励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台阶、上层次、上规模,以交易所的发展带动河南经济的发展。要在已有基础上深入研究期货市场发展与“三农”发展的结合点,研究期货市场为“三农”服务的有效途径,探索符合国情、省情的交易模式,寻求符合“三农”发展要求的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推广意义的途径,为河南“三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积极的贡献。

2.加强市场基础建设,防范市场风险

市场基础建设是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政府应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大期货市场监管的力度,统筹兼顾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确保河南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快速发展,为保持河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要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化风险预警系统,提高市场分析能力和预测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效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郑州商品交易所应充分发挥作为全国最大的粮食期货交易所的功能,巩固和发展在全国乃至全球粮食市场上的定价地位,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和自身发展目标,立足中西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郑州商品交易所要积极与各地及相关行业结构开展战略合作,促进河南期货市场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3.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努力增加期货交易新品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必须在规范发展现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制定新品种开发和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健全上市品种,改变期货交易品种过少的局面。期货监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改进期货品种上市制度,将新品种上市的原则、上市标准、审批程序、上市时间等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新品种上市的速度和效率。郑州商品交易所应加强新品种研究、开发力量,研究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开拓思路,及时推出新品种。省发展改革、商务、农业、林业、煤炭、畜牧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新品种研究开发和上市工作,对新品种开发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对于那些上市条件成熟,特别是那些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大,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明显,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如稻谷、油料、菜子油、化肥、化纤、农用塑料、肉鸡、白条猪、黄牛等,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上市。要加大对农产品、能源、原材料等工业品期货、期权、商品指数期货的研究力度,并择机推出,最终形成集农产品、原材料、能源、工业品及其衍生品、各类商品指数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的国际期货市场。

4.加大交割仓库建设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市场正常运转

河南应充分利用地利优势,加强与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联系,加大交割仓库建设力度,争取在省内建设更多的交割仓库,以交割仓库建设促进河南农业的产业化发展。河南省内的交割仓库要积极为商品交易所的交割业务服务,保证各类期货品种交割的需要。郑州商品交易所要规范管理交割仓库,组织好交易、交割活动。各地市及有关部门要为各家交易所的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5.进一步推进粮食期货现货结合,搞活粮食交易和流通

郑州粮食现货市场是国内最主要的粮食现货交易中心,通过与国家粮食交易系统联网,覆盖了所有参与网上现货交易的粮食企业,河南省今后要与国家粮食交易系统有更多的合作,如交流信息、探索期货交易仓单通过现货市场进行拍卖和转让等,使期货与现货相互促进,更好的推动河南省粮食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认真研究粮食支持政策和调控政策,尽量减少国家政策对粮食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干预和影响;另一方面,需要深入分析研究粮食产业发展趋势,从粮食产业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企业和农民参与期货市场,有利于降低交割成本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推动粮食期货市场的发展。紧紧围绕“三农”这个对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实现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新兴产业、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悫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推动期货业新发展[J].中国证券期货,2010(1):26-27.

[2]单磊.农民利用期货市场增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论坛,2009(13):57-59.

[3]汪明萌,杨德利.浅谈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J].湖南农业科学,2010(1):138-139.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制度性亏损;交易编码制度;利益分配格局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1-0070-03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在经历了长期的规范和治理整顿之后,我国期货市场近几年来保持了稳步发展的势头,期货交易量和成交额稳步增长。从2001年到2004年仅仅四年的时间,期货市场交易量从12046万手增长到30569万手;而同期的市场交易额则从30144亿元猛增到146935亿元,年度增长率超过了65%。期货市场的占用资金――保证金的规模也从2001年的52亿元增长到了2005年的140余亿元。2006年上半年以来,期货市场的交易额继续保持了稳步发展势头。但是,与期货市场的日益繁荣不协调的是,近年来期货经纪行业却一直不景气,始终徘徊在亏损的边缘。2001年至2004年全国180家期货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4577万元、负690万元、14209万元和¨136万元,期货行业的最高利润率也不足2%,与期货行业承担的高风险明显不对称。2005年期货行业更是出现了超过50%的大面积亏损局面,期货公司处境十分艰难。从手续费收入来看,所有180家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不足行业总手续费收入的一半,还不及三家期货交易所的收入,期货业出现了“富交易所和穷期货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现象。期货公司出现的这种问题,显然不能简单归结为期货公司的恶性竞争,而是有着期货业发展的制度性背景。

一、期货公司亏损:源于市场竞争

期货公司亏损的表面原因,是期货公司之间竞争加剧和市场规模的不足。由于目前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局限于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是期货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随着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手续费率一直呈下降的趋势;同时,为了争夺客户资源,做大交易量,普遍存在着期货公司向机构客户的负责人或中间人账外暗中给予好处费和返佣等现象。在期货经纪业恶性竞争的作用下,期货公司的利润空间大大减少,不少期货公司的经营陷入了亏损的境地。

但是,市场竞争并不是期货公司亏损的本质性原因。在市场经济中,竞争的存在并不能排除资本追逐利润的要求。尤其是在期货业中,期货业的保证金制度具有“以小搏大”的杠杆作用,高风险及其所要求的高收益是期货市场的应有之义。当前期货业长期存在的高风险、低收益的矛盾现象,显然不能仅仅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解释,而应从期货市场的格局和制度设计出发来研究。可以看到,期货业的普遍性亏损之所以长期存在,有着期货业的制度性背景。

二、交易所与期货公司―不平衡的利益格局

期货公司这种普遍性的亏损,其形成和发展的机制需要从整个期货市场来看。如果我们将视角放到整个期货市场,可以发现期货业的冷热不均。在期货经纪公司惨淡经营的同时,期货交易所则是赚了个盆满钵满。以2004年为例,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为14.15亿元,交易所的手续费收入(含风险准备金和结算手续费),如果按最高标准计算且不扣减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返还,却达到了43.2亿元。一般来说,在期货市场中,由于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之间进行结算并由期货公司对客户进行再结算,因而期货公司承担了较大的穿仓风险等市场风险,因而期货市场的利润主体应为期货经纪公司所得到。以美国为例,美国交易所收人大约占期货业总收入的10%左右,而经纪公司收入接近90%。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每手合约完成双边买卖交易,交易所只收取1.2美元,而经纪公司可收取30至60美元。但是,在我国这种利益分配结构却恰好相反,期货业的利润收入向交易所集中,期货公司利润空间严重缩水。我国期货市场中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的利益分配机制,才是期货公司亏损的根本原因。

这种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利益分配格局的形成,有着我国期货业特殊的制度性原因。在期货市场的发展中,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商以及监管部门在期货业的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形成了目前的期货业中“富交易所和穷期货公司”的分配局面。

(一)在会员制不规范情况下,期货交易所利益的部门化和行政化。一般来讲,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默示了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制结构。然而,我国现有的期货交易所虽然采取了会员制的组织形式,但是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现行体制下,交易所会员负有出资的义务,但却不享有会员制下对交易所决策、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各项会员权利。在决策机制上,尽管各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均规定了会员大会为期货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但是会员大会的运作不规范、对交易所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先天不足,不能有效发挥会员制下会员的各项权利。同时,作为交易所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都由中国证监会直接任免,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理事会的理事长也由证监会提名。这种人事结构下,交易所的管理部门对作为监管部门的证监会负责,而不是对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负责。在利益分配机制上,交易所会员不能参与交易所的利益分配,会员不能从交易所的业务增长中受益,也使得会员对交易所的管理缺乏激励机制。这种制度结构下,从会员大会到理事会再到总经理的委托链断裂,交易所成为依附于证监会的附属机构。这种名义上的会员制的结果是,交易所偏离了活跃市场交易、发展期货市场的目标,而是强化了交易所的营利动机,使得交易所成为行业的利润中心。但是作为交易所会员的期货公司,又不能分享期货交易所的利润,交易所成为行政庇护下的利润特区。

(二)期货公司法律定位不清,相对交易所处于弱势地位。在现行的会员制下,会员对期货交易所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缺位,对交易所的发展难以起到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同时,在期货市场规则中,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规则制定者,而期货公司是规则遵守者,对规则的制定和修改缺乏发言权。在期货市场的规范和治理整顿中,期货交易所将风险控制成本、管理成本等下放给期货公司,但是期货公司却不享有相应的权利。期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不对称局面,承担较多的市场风险,却难以获得相应的收

益。

同时,期货公司的法律定位不清,缺乏融资权、破产权等基本的公司权利。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期货市场治理整顿的背景下,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期货公司施加了诸多限制,但却没有给予期货公司明确定位。尽管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中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将期货公司定位为金融机构,但是在实施中难以落实。一般来说,期货业属于金融行业,期货公司理应享有金融机构的权利。但是在法规的严格限制下,期货公司不仅没有金融机构的权利,连普通公司应享有的融资权、担保权、破产权等都没有,大大束缚了期货公司的发展。

(三)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狭窄,经营同质化。现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法规,只允许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期货公司业务范围狭窄,经营手段单一。我国现有的近200家期货公司普遍规模较小、注册资本低,80%的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刚过3000万元的最低限额,公司的业务和经营高度同质化。在业务上,所有的期货公司都是单纯的期货商,都只能终极客户交易,而不能从事多级。在经营上,期货公司差异性甚小,几乎所有的公司基本上都有银企转账、网上交易等服务,都有大致相同的营业部。这样,期货公司的经营收入都高度依赖手续费收入,因而期货公司出现了恶性的手续费竞争。这种市场结构使得期货公司之间市场细分高度重叠,行业长期陷入手续费恶性竞争的窘境,期货公司盈利能力低下,甚至出现了持续性的行业亏损,期货公司的发展陷入停滞。

而从国际上来看,期货经营机构往往存在多个层面,在业务和规模上各有不同。例如,美国期货市场有期货佣金商(FCM)、介绍经纪商(IB)、商品交易顾问(CTA)、经纪商人(AP)、场内经纪人(FB)等多个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期货公司,分别规定有不同的注册资本要求。根据期货经营范围和经营业务的不同类型,也有不同的风险管理制度要求,从而形成了多层次的市场参与体系。

(四)交易编码制度下,期货市场结构的扁平化。《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交易编码这一我国特有的期货交易制度,“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按照条例和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细则的规定,期货公司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制度,由期货公司按照期货交易所制定的编码规则为投资者分配交易编码,并在进行交易时按照投资者的交易编码确认交易的委托和成交。交易编码制度对于防止期货经纪商利用“混码”进行对冲、换仓等恶性投机行为和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发挥了明显作用。同时,对于交易所而言,专户专码也便于执行限仓和强制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这在我国市场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差,风险防范机制弱的情况下不失为控制市场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但是,交易编码制度是以牺牲市场效率,尤其是牺牲期货市场的快速成长为代价的。在以“一户一码”为核心的交易编码制度下,每个投资者在交易所都有一个惟一的交易编码,交易所直接面对会员,这就人为破坏了期货市场分层次控制风险的金字塔市场机制。而这种分层体制正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功能所在――将不同层次的风险分配给风险负担不同的投资者。期货市场的风险分散机制要求建立一个多层次、差异化的市场结构。在交易编码制度下,一方面,期货市场的层级趋于简单化,期货市场风险在交易所层级集中,增加了期货交易爆仓的风险,使得交易所不得不采取过于严格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比如,限制期货经纪商的业务等);另一方面,导致了期货经纪商发展模式的单一化,只能陷入低层次的手续费收入上恶性竞争。难以满足市场对期货经纪商多样化的需求。在交易编码制度下,期货市场结构向扁平化发展,期货交易所面对大量同质化的期货公司来进行交易。期货市场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金字塔式市场体系,失去了生长和发展的土壤。

(五)期货交易结算方式,使得期货业结算费用向交易所聚集。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两级结算体系,由交易所结算和会员结算组成。交易所一级的结算由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结算,而会员结算则是由交易会员再对市场的投资者进行结算。在两级结算体系下,经纪公司无论规模大小、经营水平,都要直接对交易所进行结算,从而期货交易和结算高度集中于交易所层级,手续费等收入向交易所集中,进而交易所在市场中获得了强势地位并主导了期货市场的利益分配。而且,在交易编码制度下,交易编码造成的制度性壁垒,强化了交易结算方式的稳固地位,多级结算体系难以建立。同时,交易所在面对大量的会员时,对风险控制只能采取单一化的标准。为了保证期货市场的稳定性,单一化的标准必然以市场中风险承受能力最差的为标准,从而降低了期货市场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极大地限制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这样,在交易所直接面对所有会员进行期货交易和结算,使得手续费收入向交易所结算环节集聚,而大量的期货公司陷入手续费收入恶性竞争的境地。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形成了二元性的市场结构,在利益的分配中处于垄断地位的交易所获得垄断性的收益,而交易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利润被摊薄。

三、期货业制度性亏损的化解

期货业的这种制度性亏损的解决,不能仅仅昭眼于期货业的过度竞争的局面,而应该从期货业的法律基础和制度设计上着手解决,从交易所、期货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相互关系层面,推动期货公司的体制性调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期货业的制度性亏损。

(一)推动交易所进一步完善会员制。在当前会员制的基础上,赋予会员对交易所经营的管理权和收益权,使期货公司会员能够参与对交易所的决策和管理,以制约交易所的营利动机,平衡期货市场的发展和交易所自身利益;进一步理顺监管部门对交易所的监管职责和行政管理职责,使交易所能够发展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确认和落实期货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责,发挥期货交易所对风险监管的积极性;转变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实现业务管制方式的监管,转向对业务风险、市场运营和风险制度的监管。通过完善会员制,充分借鉴发达市场会员制的成熟经验,发挥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制度优势,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期货交易立法,明确期货公司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明确期货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在组织形式上允许其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并赋予期货公司以融资权等公司的基本权利。同时,从法律上为期货公司明确进入和退出机制。一方面,明确允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通过控股集团的形式投资期货业;在符合监管条件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参股期货公司。另一方面,鼓励期货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促进期货公司的迅速发展和壮大。

(三)放宽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期货市场的发展需求和期货公司的经营状况,放宽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从事自营业务、期货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和咨询、境外期货经纪等业务,促进期货公司的发展和完善,应对国际期货市场上的竞争。同时,对期货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持续性监管和投资者保护等作出相应的规定,满足不同业务风险控制的需要。对期货公司的不同业务,应通过实施业务许可证制度进行监管。

(四)实行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鼓励形成分层次、差异化的期货公司体系。针对期货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区分为综合类期货公司和经纪类期货公司。前者一般是资本实力强、经营水平比较高、风险控制较好的期货公司,可以赋予较广泛的经营范围并要求较高的注册资本;后者一般经营规模小,业务范围通常局限于期货经纪业务,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也较少。通过期货公司的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公司规定不同的标准,使期货公司在市场中发展分化为不同的经营模式,形成期货公司的分层级的稳定市场结构,既满足市场上不同交易商的需求,也是建立成熟的期货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投资主体;交易制度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10-0076-03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

受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共同作用,我国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比较高,这是制约我国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我国需要发展农业保险,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需要发展农产品期货,转移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当前,世界农产品贸易体系日趋一体化,我国正逐步融入国际农产品大市场,在粮食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农产品期货的作用日益重要,不可或缺。

一、积极作用

2000年后,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逐步活跃起来。2003年管理层批准优质强筋小麦和豆粕两个品种上市交易;2004年棉花、玉米和黄大豆2号三个品种上市交易;2006年白糖和豆油两个品种上市交易,2007年6月菜子油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我国期货市场引起了国际同行的关注,部分农产品期货价格被纳入了世界信息统计体系。例如,2002年12月路透社在其全球食用小麦出口报价单上列入了郑州小麦;2004年棉花期货上市后,路透社等每日登载棉花期货行情,我国的棉花期货价格与国际价格走势基本一致;大豆等品种的交易量与国际交易所的交易量相比,差距显著缩小,国内市场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力逐渐增强。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制度基础不断完善,市场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功能和风险转移功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挥。

1. 提高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农产品未来价格走势,并根据市场信息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决策。2003年大豆市场农村收购价格与真实市场价格脱节,大连商品交易所利用期货市场透明的价格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传送真实的市场价格,指导农民卖粮,使近百万种豆农户获益,增收数十亿元。

2. 为农民、农村经纪人和农业企业提供了套期保值的工具。在东北,一些种豆农户就通过“先卖后种”的方式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收入增长。

3. 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期货市场体现了优质优价的原则,促使企业和农民选择优良农产品品种,采用先进的种植技术,实行统一的种收机制,这有利于在粮食主产区形成集中连片的生产基地,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

4. 政府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引导企业调整生产经营规模和方向,使其更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2006年为弥补白糖市场供求缺口,国家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先后6次投放国储糖60万吨,并追加加工40万吨国储糖准备投放市场。期货市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做出了反映,SR609期货价格从5300元/吨左右开始回落,稳定在4700元/吨左右,白糖产区的现货价格也稳定在4750元/吨左右,期货市场比较好地传导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图,加快了糖价的合理回归,提高了宏观调控的效果。

二、制约因素

尽管农产品期货市场已经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自然条件、制度基础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期货对农产品价格还没有起到有效的稳定作用,市场效率偏低。王赛德等(2004)发现在我国小麦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与距离最后交易日前第7、第14和第28天期货价格协整,距离最后交易日越近期货市场越有效率,并推断距最后交易日超过56天的期货市场没有效率;姚传江等(2005)认为我国大豆期货市场的短期效率比较高,小麦期货市场长期缺乏效率,原因可能是期货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以及投机过度;康敏等(2005)认为大豆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基本得到发挥,大豆期货市场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刘仁武等(2006)对郑州小麦期货交易量进行回归分析认为,小麦期货和现货的运行几乎相互隔绝,相互没有影响。总之,在一些学者看来,农产品期货对于外部现实经济的作用程度并没有我们预期的那么好。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的作用更多地受到包括体制在内的外部环境的作用,其发展也需要一个过程,除此之外,制约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还有:

1.上市新品种采取行政审批制,缺乏成文的审批标准及程序规定,不存在品种下市机制,增加了上市期货交易品种的复杂性和难度,所以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不多,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美国2003年的农产品期货和期货期权品种就有50多个。在我国主要农产品中,稻谷、小麦、肉类、棉花、花生、油菜子、水果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玉米、大豆生产量分别为世界第二位和第四位,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生产大国和农产品消费大国,需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增强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定价权、话语权的影响力。但由于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谈判价是以相关商品的期货价格为基准,而在我国目前农产品期货市场规模较小,对国际价格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这些农产品的期货交易中心主要在芝加哥、伦敦和纽约,而这些市场为全球金融资本所掌握,与我国作为经济和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其不利后果是:对一些我国出口量较大的农产品,国际市场的主要买家可以在产品集中上市期间,通过打压国际期货市场价格以获得较低的买入价;对于一些进口量较大的农产品,国际市场的主要卖家可以在产品上市前,通过大幅拉升国际期货价格以获得较高的卖出价,损害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投资者选择国外交易所和交易品种的自由度提高;国内活跃着大量农产品现货远期市场,有些市场也采取保证金制度,允许双向交易,具有明显的期货特征,这些都是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挑战。

2.投资主体尚需进一步完善,许多潜在的投资者入市积极性不高。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以家庭为单位,农户生产分散,规模太小,同集中而大宗的期货交易相矛盾,一个标准的农产品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一般每次不得少于一手(10吨),一般的农户显然难以达到这一要求。小农经济难以实现生产的规模化和机械化,也无法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这就决定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农产品只能进入初级农贸市场,很难直接进入较高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更不要说期货市场了;我国期货市场不允许外资自由进入,对国内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国际期货市场交易实行管制,只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具有外盘交易资格,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基本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与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的现货市场不相称。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近95%的交易者是中小散户,只有5%是机构投资者,影响了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3.期货市场专业性强,风险程度较高,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尚不统一。尽管近年来中央文件中多次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市场,但人们对期货市场的认识一直存在误区,尤其是我国粮棉企业在国际期货市场发生了一些巨额亏损事件后,如“中储棉”、“大豆风波”、“中盛粮油”事件等,加深了人们对期货市场的偏见,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不够。其实,正因为这些事件,我国才更应该重视国内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另外,期货市场是一种“零和博弈”,在期货市场的损失,一般会在现货市场有所收获,人们往往只看到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

4.农村市场信息闭塞。长期以来,我国农民信息闭塞,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未来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都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农民掌握市场信息将成为关键。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地域分散,仅依靠期货市场对农民进行培训的范围太过狭窄,市场知识单一。因此若想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市场意识,推广农业技术,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对农民进行全面的培训。

5.交易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国农产品期货各品种的保证金水平基本相同,没有考虑到各品种之间价格波动程度等方面的差异性,无法根据市场的风险状态及时调整,削弱了风险控制能力;各品种涨跌停板的比率也是统一规定的,缺乏依据,不够灵活;还没有推出期货期权品种的交易,严重制约了国内投资者采取更灵活的方法规避市场风险;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单一,只能靠收取交易手续费盈利,期货公司之间的手续费竞争日益激烈,有的公司为了追求交易量和交易额排名,从期货交易所那里获得交易费的年终奖励返还,竟然规定只要客户缴纳交易所手续费就交易,这种恶性竞争导致部分期货公司经营每况愈下,违规操作,期货公司基本面看淡,在利润总额最高的2003年,全国180多家期货经纪公司的平均利润不到80万元,期货市场的盈利模式没有走出“大交易所、小期货公司”的倒挂局面。

三、政策建议

2007年国务院通过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并颁布实施,这为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搭建了更高、更宽阔的平台。稳步推进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深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的理解。目前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一些问题,使得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的担心大于信任,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所以很有必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期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加深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的认识。

2.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将上市农产品期货品种的机制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改变目前多部门参与的品种上市审批制度,建议由期货监管部门成立审批权限集中而明确的上市决策机构,建立高效的市场化品种创新机制。只要是对国民经济运行“无害”的品种,就应该允许其上市。在规范发展原有农产品交易品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大宗农产品期货的上市研究论证工作,加快推出稻谷、油料等农产品期货,农用塑料、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期货,白条猪、肉鸡等畜产品期货,并鼓励农产品期货市场创新品种的上市和退市机制,设立一系列的保护投资者的制度,促进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考虑到农产品期货合约是一个不断发展、探索和完善的过程,而且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正式推出的合约失败,付出的成本相对比较大,所以有必要建立农产品期货品种的试运行机制,降低合约上市成本。

3.在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农民走上新的合作和联合,建立起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引导和带动农民参与期货交易。尽快出台引导国有粮食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政策,在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方面提供更多的优惠措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保证其理性、稳健地参与期市避险。

4.大力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对相关部门农产品信息统计和环节进行整合,形成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整理和渠道,把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各种农业信息迅速传递给千家万户,积极引导农民获取农产品现货与期货两个市场的信息,形成期现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期货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组织好相关企业和农民的培训,甚至可以成立期货知识普及工作组,定期到粮食主产区进行期货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培训使农民成为期货市场的参与者。

5.建立动态的保证金系统,可考虑持仓头寸的差异,按照净持仓收取保证金;对于转移风险者、投资者和套利者,由于他们购买产品的动机不同、面临的风险不同,对他们应收取不同比率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对比较成熟的交易品种实行动态涨跌幅限制,以增强市场流动性;合理设置农产品期货交割的仓库,提高交易所对交割仓库的管理水平,降低仓单生成的费用,逐步引入现金交割、期货转现货、车板交割、无纸化仓单等多种交割制度,提高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

另外,还要重视商品期货期权的研究和试点。期货投资者通过运用期权来规避期货交易的风险,有利于投资心态更趋稳定与理性。在期货价格异常波动时,可以减少市场的恐慌性买卖行为,抑制单边市场风险状况的出现。另外,投资者可以利用期权进行低风险的套利交易等组合投资,有助于机构投资者控制风险,改善市场结构,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行为。

6.建立期货经纪公司的退出机制,加快期货经纪业的整合。允许一部分资质良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开展自营和外盘交易,拓宽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鼓励期货投资基金的发展,改善期货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和投资水平。逐步放开银行、保险、社保、国有企业、外资、基金等资金参与农产品期货的比例,扩大期货市场的资金来源,提高市场流动性。

7.加快期货市场立法步伐。市场经济,法制先行。期货交易投机性强,风险性大,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发展期货市场,大多是先立法,后建交易所,而我国至今尚未出台《期货法》,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期货业的对外开放,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予以保护。因此,除了行业自律管理外,我国要根据国情,健全期货市场法律体系,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常清.关于期货市场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J].财贸经济,1999,(7).

[2]王赛德等.中国小麦期货市场效率的协整检验[J].财贸研究,2004,(6).

[3]范力.农产品期货市场势在必行[J].银行家,2004,(10).

[4]康敏等.中国大豆期货市场运行特点及其影响因素[J].调研世界,2005,(1).

[5]姚传江等.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效率实证分析:1998-2002[J].财经问题研究,2005,(1).

[6]陈燕等.订单农业和农产品期货[J].农业经济,2005,(7).

[7]龚国光.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5,(12).

[8]高铁生等.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与产业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9]刘仁武.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问题[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7篇

根据评估报告,远大物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6.41亿元,评估值为73.06亿元,增值率为1039.53%。经各方协商,远大物产48%股权作价35.04亿元。

此前,如意集团已经持有远大物产52%股权,远大物产也是如意集团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上述交易一旦成功,远大物产将成为如意集团全资子公司。如意集团表示,交易将显著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持续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充分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过,《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远大物产主营业务连年巨亏,扣非后净利润更是连续五年为负,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期货及电子交易收益),但远大物产的衍生品收益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并不匹配,其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存疑。

此外,远大物产2014年的第一大客户和第五大客户均在工商系统中难寻踪影;而且,如意集团与远大物产披露的采销数据也有较大出入。

盈利玄机

远大物产是一家从事大宗商品流通综合服务的企业,主营石化、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贸易。

1999年9月10日,远大集团将其持有的远大物产52%股权转让给如意集团,对价为883.6万元。

在草案中,如意集团多次表示,经过多年发展,远大物产已经从传统的贸易商成为大宗商品交易商,即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一面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稳定的交易服务,一面规避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赚取合理商业利润。

此次交易对方至正投资等股东共同承诺,远大物产2015-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归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8亿元、6.46亿元和7.51亿元。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远大物产主营业务连年巨亏,扣非后净利润更是连续五年为负,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期货及电子交易收益)。

问题是,远大物产这种盈利模式可持续吗?

草案披露的数据显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8月,远大物产的净利润分别为1.56亿元、6.01亿元和5.76亿元,其中“现货业务盈利”分别为-3.78亿元、-9.40亿元、-8.05亿元,“期货及电子交易等衍生品业务盈利”分别为5.96亿元、16.50亿元、15.24亿元。

另外,如意集团年报信息显示,2010-2012年远大物产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8053万元和5424万元;而如意集团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远大物产及其部分子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从事电子交易、期货交易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实现的净损益”,2010-2012年分别为1.32亿元、1.10亿元和1.83亿元。

由此可见,若是剔除投资收益的影响,2010-2015年远大物产主营业务已经连续五年亏损。

实际上,远大物产投资收益的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投资规模的暴增。

在年报中,如意集团披露了衍生品投资情况,2013-2015年期末其衍生品投资金额分别为39.14亿元、130.49亿元、139.32亿元。

上述衍生品投资类型均为期货投资,而远大物产主要交易的衍生品种类也是商品期货,由此可以推测,如意集团披露的衍生品投资情况应该也是远大物产的实际投资规模。

远大物产在草案中提到,“商品期货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操作,一般期货交易所的保证金杠杆平均为10倍,在包含对冲的交易模式情况下,交易杠杆控制在8倍以内。”

在审计报告中,远大物产表示,公司及子公司于交易发生时,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支付交易保证金取得期货交易合约,交易保证金作为存出投资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或其他应收款――电子交易)。

2013-2015年,远大物产期货及电子交易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的期货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电子交易保证金)分别为2.61亿元、13.33亿元、11.23亿元。

在“期现结合与期货业务的区别”中,远大物产表示,期现结合是建立在现货业务基础之上,期货业务是现货业务的风险管理工具;期现结合具备现货支撑,总体上呈现出现货多头、期货空头的格局……期货业务开展受到现货业务经营状况的直接影响。

也就是说,在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需求的时候,远大物产会在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市场套期保值,在第一时间满足客户需要的同时增加了远大物产的业务机会,随后远大物产一边在现货市场洽谈能够最优满足客户需要的现货合同,一边继续在不同期货市场、不同交易月份、高度相关性的不同品种之间做优化调整,一旦能够最优满足客户需要的现货合同签订,就会对应地将期货市场的保值头寸做等比例平仓处理,有的时候期货市场的实物交割也是远大物产实现最优满足客户需要的重要途径。

“报告期内各衍生品收益占比情况”显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8月,远大物产石油化工类衍生品的收益占比分别为15%、44%、42%。

远大物产表示,石油化工衍生品的收益逐年增长,占比处于较高水平,且占比日趋稳定,这与石油化工业务作为远大物产第一主营业务的地位及现货份额相匹配。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8月,远大物产“液化类商品贸易”收入分别为113.92亿元、139.72亿元和109.1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1%、30.62%、30.11%。

然而,远大物产“橡胶类衍生品”的收益占比却与“塑胶类商品贸易”在远大物产的业务地位难以匹配。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8月,远大物产“塑胶类商品贸易”收入分别为124.51亿元、134.75亿元和143.4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6%、29.54%、39.56%;同期,远大物产“橡胶类衍生品”的收益占比分别为42%、15%、7%。

在草案中,远大物产将五矿发展(600058.SH)、中化国际(600500.SH)视为竞争对手,但两者的投资收益却远低于前者。Wind资讯显示,五矿发展、中化国际201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45.59亿元和386.05亿元,投资收益分别为2.19亿元、10.73亿元。

大客户“查无此人” 采销数据掐架

问题不止于此,《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还发现,远大物产2014年的第一大客户和第五大客户在工商系统中难寻踪影;而且,如意集团与远大物产披露的采销数据也有较大出入,其销售真实性存疑。

2014年,远大物产的第一大客户为上海双线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双线”),销售金额为24.24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1%。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中却找不到“上海双线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另外,以上海双线24.24亿元的销售金额也应出现在如意集团的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但如意集团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却未见其身影。

2014年,如意集团虽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但其当年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额为11.44亿元,较24.24亿元存在十多亿元的差距。

巧合的是,如意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竟与草案中披露的远大物产2013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完全一样,甚至精确到(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两位。但如意集团2014年年报披露的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数据却又与草案中披露的远大物产2013年、2014年前五大客户采购数据均难以匹配。

期货交易稳定盈利的模式范文第8篇

关键词:期货市场;市场开发策略;华联期货

中图分类号:F713.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01

一、华联期货简介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简称“华联期货”,成立于1993年4月10日,位于东莞金融核心——金源中心,公司总部毗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机构,是国内首批取得期货业务经营许可权并一直植根于东莞的专业期货公司,同时也是目前东莞地区唯一一家由国有股东控股的本土期货公司。2008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同年4月,取得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同年7月,成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目前的华联期货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席位。

二、什么是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

7P服务开发理论是以经典市场开发理论中的4P市场开发理论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它结合服务自身的特点,将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价格(price)的4P理论进一步拓展为包含人员(people)、有形展示(physical evidence)、过程(process)的7P理论,基于此的市场开发策略就是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

三、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的应用

下面我们就结合华联期货自身的特点,探讨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在解决华联期货市场开发过程中的可行性措施。

1.健全华联期货服务产品体系,通过创新开辟个性化之路(产品开发策略)。由于客户需求是分为三个层次的,所以为顾客提供的服务产品也应该是分为多个层次的。华联期货应该根据客户需求为顾客提供多层次的服务产品。这应该包括满足客户核心需求的核心服务产品,满足客户渴望需求的服务产品以及满足客户附加需求的服务产品。投机客户和机构客户的核心需求是不同的,所以与其对应的核心服务产品也是不同的,投机客户是为了盈利,所以投资指导就是其需要的核心服务产品。而机构客户是为了套期保值,那么公司为其提供的良好后勤和财务保障就是其所需要的核心服务产品。在为顾客提供核心服务产品时,更应该注意自身内部各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比如研发部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市场部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等。

2.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纪服务附加值(价格开发策略)。期货行业本身就应当通过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运作成本、积极利用高新技术等手段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建议华联期货可以根据不同客户对象的特点来对各种服务进行有效细分,即根据不同的顾客层次和不同的服务水平来设计出不同的价格层次,以达到既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又有效降低服务成本的目的;最后,华联期货还应该采取提供捆绑服务等手段提高期货经纪服务的附加值,使客户充分感知服务价值的存在。

3.选择目标客户,刺激客户需求(促销开发策略)。目标客户的选择包括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两个方面。在细化客户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根据客户盈利性、群组规模、投资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其细分为不同的群组,并根据各自的特点来选定最终的目标客户,采取相应的市场开发策略来刺激客户的有效需求。另外,笔者建议华联期货基于自身的特色期货品种和服务进行宣传,激发客户对其的兴趣,然后通过客户教育和培训,获得较稳定的客户群。

4.主动出击,提高华联期货与客户的接触度(渠道开发策略)。市场的拓展需要多样化的渠道,尤其在必须主动出击方能有所斩获的现代市场市场开发竞争当中。华联期货目前布局速度较慢,当然与其经营理念密切相关,笔者建议华联期货可以根据行业特点以及服务机构设立的时间、数量、速度和地点来不断优化市场布局,并对现行的机构经营区域的状况进行重新审视,设立较合理的服务网点,保证与客户较高的接触度,从而达到迅速抢占市场份额的目的。

5.将无形产品有形化和可视化(有形展示开发策略)。期货行业提供的是无形产品,而推销无形产品的一个基本方略就是将无形产品有形化和可视化。期货产品不同于冰箱、彩电或者房地产等任何一种实体产品,它提供给客户的是一种新的金融观念、方法、技巧等,要让这些观念、方法、技巧等进入客户心中,期货公司就必须以后台开发出来的投资策略、操作技巧等内容作为基础,并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价值理念、服务策略,最终通过专业的包装,例如设计出纸质的计划书、电子的规划书等将其转变为有形化的金融产品,使期货公司服务产品的竞争优势得到全面体现,进而让客户可以有直观的比较,并做出他们认为最明智的选择。

6.服务过程规范化,服务环节人性化(过程开发策略)。现阶段,很多客户都不再愿意受过去传统营业时间和呆板固定服务的束缚。他们需要能够满足其需求的动态的服务组合,因此华联期货目前所面临的挑战是既要规范服务过程,又要不断简化服务环节,提供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以此实现保留现有客户,赢得新客户的经营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笔者建议华联期货应该寻求建立强大的业务和技术伙伴关系的途径。

7.提升服务标准、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人员开发策略)。期货公司提供的服务由于具有“不可视”这一特殊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客户只有依靠自身感受来评价它的优劣。虽然将具体的服务流程制定为具体的服务标准使得评价有了可靠的依据,也有利于期货经纪行业的整体发展,但最终服务还需期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来完成,所以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成为提示服务标准的重要环节。华联期货在日后的市场开发过程中应注意人员的全方位培养,除了更新后台人才以外,华联期货现阶段必须努力组建前台市场开发人才体系,这个体系将担负着将创造出的差异化期货品种和服务以差异化的市场开发方式递送到客户那里,它也将成为华联期货差异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期货业,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外,期货行业已经相当成熟,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在行业中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在国内,由于我国特有的政策、经济环境,期货行业发展缓慢,7P策略未能得到有效利用。随着2007年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加速发展,7P服务市场开发策略的研究和应用就更为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刘导波.中国期货经纪公司发展路径探讨[J].商业研究,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