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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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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会议由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主持,议题只有一个:针对10天前美国商务部抛出的14条贸易救济政策建议展开讨论,逐条分析,研究对策。机电、轻工、五矿等六大进出口商会代表悉数出席,数位贸易救济领域权威律师也受邀参与讨论,会议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

此前的9月1日,中国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对美方的14条建议表示“严重关切”。

“美国此次14条建议,将影响到中国企业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应诉待遇,不仅会使中国企业面临的双反税率提高,也将刺激美国国内产业限制中国出口产品的要求增多。”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书面采访时说。

刘丹阳担心,美方此举可能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甚而引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效仿和连锁反应,形成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大潮。

“利剑”出鞘

8月26日,美国商务部网站公布了有关贸易救济措施的14项建议(见附表)。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同时发表声明表示,这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美国企业和工人的利益,使其可以依赖更加可靠透明的机制寻求救济,免于遭受不公平贸易带来的损害。

2009年,美国共发起34起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其中有22起针对中国,占案件总数的65%。2010年至今,美国共发起4起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全部针对中国。中国将首当其冲受到美国新贸易措施的最大影响。

“这是美国首次大规模抛出加强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未来影响巨大。”一位参加紧急闭门会议的人员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中国商务部认为,14条建议中有多项内容破坏贸易救济调查的合法性、合理性基础。对第六条建议,“在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中,计算出口价格时,要重新考虑扣除出口税和增值税的处理方式”,中方则明确表示异议。

在反倾销案件中,涉案企业出口价格与倾销判定关系较大,出口价格越低则倾销幅度越高。当前,美国只在日本等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案件中,才实行在出口价格计算中扣除出口税的措施,并没有在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实行过此项。

中国商务部表示,新的建议不应违反美国法院在以往司法诉讼案中做出的裁定,这是不具有合法性的。

北京嘉润道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军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从这些新措施中可以看出,美国已经把非市场经济的问题远远扩展到WTO所给的范围之外,从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有扩大和滥用现象,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除了上述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建议外,美国商务部还提出了6条普遍使用的规则,加大了企业应诉的难度。例如第9条,取消“以往连续三年反倾销(或连续五年反补贴)复审税率为零时,涉案企业即可被排除在相应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令外”的做法。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法寅说,他的一家客户企业在得知此项建议时非常沮丧,因为这家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已经连续拿到了两年的零税率,如果这条新措施实行,将意味无论第三年案子的结果如何,他都将继续留在美国被名单中,直到案子终结。

此14条建议,体现了“四增一减”的变化,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公平贸易工作副主任王健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即增加了美国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应诉成本;增加了反倾销、反补贴裁决中企业所得税率;增加了企业应诉的风险;减少了应诉的时间。

“美国商务部抛出的这14条建议每一条都将是一把利剑。”张军补充道,如果所有条款都真正实行的话,未来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胜诉的机会将非常小,而且最终拿到的双反税率会非常高。

不只是政治秀

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明确指出,此14条建议的最终目标,是为实现奥巴马政府年初提出的“全国出口计划”,即在五年之内使美国出口翻番,并创造200万个就业机会。

早在2010年6月23日,美国参议院财务委员会举行的美中经贸关系听证会上,财务委员会主席兼蒙大拿州参议员鲍克斯就敦促骆家辉和美国贸易谈判代表柯克加强贸易救济措施政策,应对中美贸易间的不平衡。

“我们不能排除,此次14条建议的抛出是美国商务部对参议院要求的积极回应。”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美洲与大洋洲研究部主任李伟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表示。路透社8月27日的报道也说,随着奥巴马支持率下降,在11月的中期选举中面临危机,因此他们希望通过推行“美国制造”来重振制造业,进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支持率。

美国企业公共政策研究所(AEI)的国际贸易问题专家巴菲尔德认为,新建议虽与出口目标相联系,但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更像是一场政治秀。政府的此项建议是为了短期的选举效应,告诉选民,政府会对贸易伙伴采取强硬措施。

但李伟则不认同“政治秀”的解释,他认为美国的贸易政策,归根到底是与美国的经济情况密切相关的。

8月27日,美国商务部将二季度经济增长率修正为1.6%,较第一季度下降了2.1个百分点。在奥巴马出口倍增计划的背景下,6月份美国的出口额却同比下降了1.3%,8月份失业率9.6%,仍居高不下,经济整体复苏势头减缓。

“美国的贸易政策是随着国内经济情况的变化而波动的,具有周期性。政策松紧与经济形势有很强的正相关。”李伟判断,尽管估计美方类似贸易救济等政策不会扩大到贸易战的程度,但中期选举结束后,如果其经济还是不能走向良好复苏,这种贸易政策趋严的形势将不会得到改变。

应对之策

美国商务部官员表示,此14项建议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逐条征求公众意见,公众评议期过后才会正式实施。14条建议中通过的条款,将会形成美国商务部的法规,应用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

2010年1月~6月,美国自中国进口的商品中以机电产品、家具玩具和纺织品及原料为主,分别占美国自中国进口总额的48%、12%和9.5%。

机电、轻工和五矿进出口商会的相关负责人均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了对美国14条建议的高度关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刘鹏旭对《财经国家周刊》表示,该商会将于近期召集业内的律师进一步研讨,也会积极与企业沟通,并将出具一份报告,评估14条建议对中国机电出口行业影响,在美方公众评议期内提交一份正式的意见书。

张军认为,从法律程序来看,此14条建议在技术层面都可以找到自圆其说的解释,同时又遇到了当下的经济、政治大背景,全部通过评议没有障碍。中国的应对策略可能主要是发出自己的声音,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行业协会,让美国听到中国的意见,尽管最后起到的作用可能比较有限。

“当前在中美贸易关系格局中,中国对美国的市场依赖度更高,美国可以很轻易地出台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但中国能做的却很少,处于一种被动接受、被动应对地位。”李伟分析说。

对于未来相关政策的应对办法,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晨表示,政策进入公众评议期就不容易做太多的修改,所以前期做工作会比后期更重要。可以考虑在中美之间高层各种对话和会议上将中方的诉求提出,进而对美方政策的形成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一、全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荷达39.5万千瓦,比去年最高负荷高出0.76万千瓦,创历史新高;综合线损率9.66%,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应收电费余额5万元,客户满意率100%,劳动生产率2021308元/人。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等其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要求。

(二)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三)加快电网发展,推进电网规划建设

题,通过实施严格问责制,今年大规模农灌期间,全县没有发生配变烧损事故,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得到了基本保证。

(四)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五)挖掘营销潜力,确保经营效益

为把经济下滑对全县工业经济、供电量的影响压减至最小,我公司一是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先后赴东日钢厂、苏通化肥等大用户详细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确保供电正常,设备运营正常。同时建议一些停工企业早复工、早投产,并在手续办理上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尽早形成电量增长。二是进一步缩短业扩工作周期,所有客户无论大小,都周密细致、阳光公开、快捷高效的全过程做好服务。今年以来,我们提前介入项目需求,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多次安排现场办公,做好强生电池、万豪建材、铁链厂等“四大载体”工业项目的供电服务,力保新上企业尽快接电、尽早形成产能。三是加强电量分析监控,严格停电审批程序,集中安排施工检修,尽可能减少停电次数,最大限度的保证供电。近几个月来,由于工请保留此标记业主要行业市场形势逐步好转,纺织业和金属制品业的强势拉动,全县用电呈现出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10月份,全县完成供电量1.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了8.78个百分点,并拉动全年供电量首次实现了正增长。

(六)加强财务管理,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的过程控制,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动态调整,保证成本费用的可控和在控,保证预算发生与序时同步。深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结合上级下发的资金安全管理手册,明确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的人员责任,坚持常态检查,保证资金管理可控在控。在多次资金安全检查中得到上级公司的肯定。加强农电财务管理,出台了农电业务核算流程、农电备用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主动适应省公司“一本账”管理模式

,按上级要求启动了fmis4.0上线应用工作,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优化设置,强化业务的标准流转,使财务内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配合做好省公司特别审计工作,以审计工作为抓手,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避经营风险。

(七)深化行风与作风建设,优化外部环境

一是深化作风行风建设。今年我公司结合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员工作作风、生活、学习以及服务行为等方面的规范教育。专题组织召开了行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员工统一思想,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全员服务的理念,周到细致地满足服务客户需求。对各类客户投诉、举报的行风事件,一经查实,严格进行责任考核。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内部“四个服务机制”,分主业、多经两个层面召开了优质服务座谈会。邀请政府分管领导和新聘任的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建设动员大会,邀请人大领导视察指导供电工作,为加快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认真开展“绿色电力共建”优质服务主题活动,以活动为平台,千方百计满足老百姓的各类服务需求。做好高中考保电、国庆60周年保电、“海洽会”保电等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保电工作,保证全县各大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克服施工力量紧张、工期紧等困难,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全力做好政府工程,市政工程,海洋铁路、s225线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所涉及的电力杆线迁移等各类服务工作,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四是认真开展调研走访、征求意见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下半年以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赴全县14个镇、4个开发区,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客户代表和村支部书记召开供电服务座谈会,宣传电力政策,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对会上各级领导和客户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均在公司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一些紧迫的问题当即安排现场办公,所以意见建议答复均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进行了答复,受到镇(区)党委、政府的肯定。2

月中旬,洋口、苴镇、河口三家农电业务部被如东县纪委和市公司纪委双推申报“南通市群众满意先进基层站所”。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严格按照“三个阶段、六个环节”的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明确了72项整改内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大力开展“电网先锋党支部”、“结对创先”、“统筹共建”活动,推进党建“强基工程”。出台创建平安、单位(部门)实施办法,加强员工理念引导,保证队伍稳定。认真宣贯国网公司核心价值观,制作宣传图板,举办了以“诚信、创新、责任、奉献”为主题的文艺演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深入,开展了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思廉日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农电物资管理实施专项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和离退休老同志,构建劳动关系。

二、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生产人员对新的安全规程、制度学习不够深入;施工现场较多,安全检查一定程度上不能实现施工现场的全覆盖。

2、部分地区供电压力依然较大。随着气温日渐上升,电网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局部地区电压不能保证,少数设备过载、超温、发生故障,确保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压力较大。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主要工作成效

截止目前,2015年到位资金共计7870万元。其中:中省扶贫资金3240万(包含中省2014年第二批扶贫资金1066万);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移民资金1630万元。

(一)全力实施扶贫攻坚。根据中省市扶贫工作新常态和新要求,坚持区委区政府“立足五大工程,政府托底救助,社会合力攻坚,包干脱贫减贫”的总体思路,编制了《__区2015-2018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规划》,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扶贫攻坚作战图并挂图作战。落实了2015年工作任务,2015年扶贫攻坚的目标是:确保23个贫困村“脱帽”、14715人贫困人口脱贫。

(二)各项目有序推进。一是对全区21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和对建档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进行贴息,现已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预算。二是区本级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已经进入项目规划,可望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三是2014年10个村和青居团结村的扶贫项目设计预算已经完成,目前正等待领导审批后送财政评审。四是2500万财政扶贫资金和移民资金等待规划。其中移民资金1200万元,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100万元,烂板桥村和天云寺200万元。五是劳务培训工作。2014年第二批中省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的66万元和第一批资金中由于一个培训学校中途退出结存的培训资金12万元,共计78万元。目前扶贫培训项目已在网上遴选公告,近期将对各报名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一是以政府托底扶贫解决当前。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丧失劳动力、无生活来源、自身已无力脱贫的个别贫困人员在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改造、生活保障等方面实行托底,确保特困群众吃穿不愁、住房上学就医有保障。二是以产业技能扶贫解决长远。对贫困村要“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夯实基础、突出产业”要求做好“到村”规划,对贫困农户要按照“五个一”“六到户”要求做好“到户”规划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目前23个贫困村的规划已在各乡镇全面启动。三是社会参与合力攻坚克难。目前政协委员联系贫困村、贫困户,乡镇扶贫协会成立工作全面已启动,相关社会扶贫工作相继实施。四是落实包干减贫工作责任制。按照每个贫困对象一个责任人的要求,实行脱帽减贫任务包干制。每个乡镇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每个贫困村安排1个区级部门帮扶,每个贫困户安排1名机关干部帮助,做到扶贫解困全覆盖,帮扶对象不脱贫、责任主体不脱钩。出台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帮村、干部帮户的实施方案。五是建立扶贫开发考核机制。细化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建立“时间倒排、任务倒逼、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出台了《__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对扶贫开发工作实行任务季报、定期督查、年终考核。

单位人员少,工作力量不够强,进度缓慢。2015年,扶贫移民项目资金过亿,项目实施村多面广;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任务重;全区移民人口在不断增加(现已超过1万人),三峡移民需做大量细致的工作;双叉河水库开工实施,任务繁重时间紧。

根据《__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建议扶贫移民项目由乡镇负责实施,区扶贫移民局负责项目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与国家、省、市扶贫移民政策和重大项目对接,精心项目储备,做好沟通衔接,尽最大力量争取最多的项目资金。

2、全力组织好扶贫攻坚、精准扶贫、整村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基金等项目的实施。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生态环境分局 辛乐)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东部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为抢抓机遇,我市建立一区三园,领导外出组团招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分局紧紧围绕市上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改进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品质,为我市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主要工作

“项目要落地,环保是关键”,为保证市上谋划的重大项目能如期落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生态环境分局从大局出发、提前谋篇布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助力我市经济高速发展。

(一)靠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做好项目环评审批。为帮助投资客商尽快办理环评手续,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备案后,由备案单位推送信息,生态环境分局根据项目情况为企业提供代办,为企业推荐效率高、质量好、价格优的环评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投资客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环评手续办理。2020年至今,生态环境分局共办理环评报告书3个、报告表18个,登记表468个,没有出现因环评审批手续滞后而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帮办排污许可证。自2021年《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地方排污许可证已停止核发,所有排污单位统一办理国家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排污。为保证我市企业都能正常投入生产,我市邀请环保专家在玉门老市区、东镇建化园区进行专门授课,指导排污单位办理排污许可证。同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在线服务,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保姆式贴身服务,止目前,我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86家,办理简化登记手续138家,23家企业正在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强化能力,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先后争取了配备VOC走航车1台、应急监测车1台,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环境风险源调查项目、环境监测网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等一批项目,累计争取资金8000余万元。建立全面覆盖、立体监测、智能分析的监管网络,实现了对本地环境状况的动态管理,用详实、准确的数据全面、精准反映本地环境状况,为政府科学规划发展、合理布局产业、污染综合防治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障环境安全。做好环境风险管控,避免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是保障园区、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多措并举,严格执法。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执法专项检查,检查化工企业150余次,抽查“双随机”企业36家,立案查处6起,办结5起,行政处罚63.7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环保管家”技术支持下,每季度开展一次化工园区专项检查,查找环境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安全风险。三是督促环境问题整改。针对酒泉市政府环境问题督查组反馈给我市的91个点位225个问题,生态环境分局与各乡镇、部门和工业园区密切配合,集中开展问题整改,至目前,已经完成了74个点位199个问题的整改,问题整改率达到了88%。四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为更好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分局与公安、法院、检查院签订《关于印发<玉门市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构建两法衔接平台,夯实了合作基础,为今后合力打击环境犯罪搭建合作平台。五是建立企业白名单制度。为了减少对企业运营的干扰,生态环境分局监管白名单制度,将59户环保措施到位、环境管理优秀的企业纳入环保正面清单,减少日常监察,做到无事不扰。

(四)超前谋划,提前准备预留发展空间。自我国庄严承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今后温室气体放将成为制约各地经济发展的“紧箍咒”,为了保证我市经济有充足发展空间,生态环境分局认真研判政策趋势,预先谋篇布局,采取腾笼换鸟、汰弱留强的方式,对辖区内能耗高、污染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依法采取措施,先后关停小化工6家、历史遗留土炼油作坊12家、历史遗留的土石灰窑29家、粘土砖厂4家,清理10蒸吨以下小锅炉47台套,推行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400余户,在全市各乡镇新建35座污水站,建设老市区、建化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有效措施,减少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环境容量。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生态环境分局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过度,增加企业运营负担。在服务过程中,同一个项目,多个单位均有帮办事项,在实际帮办对接过程中,存在多个部门反复多次对接业主,调度项目进展的情况,让业主不堪其扰、引发业主反感情绪,过度帮办服务反而增加了企业负担。

(二)时限过短,影响个别环评办理。由于多次压缩环评办理时限,目前环评办理时限较短,个别环评手续无法按期办结。比如,有些化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的完成时限为10个工作日,项目由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在审批过程中,还需要环评公司修改补充、提交专家审定、酒泉市生态环境综合事务中心出具评估报告、业主报批、酒泉市政务大厅受理、酒泉生态环境局会议研究、网站拟审批公示等多个程序,由于程序繁杂,难以保证按期完成办理。

(三)调研不足,服务内容不精准。不少企业落户我市工业园区后,生态环境分局只注重前期服务,较少跟进实施后期服务,比如一些企业在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困难,或是法规政策、环保技术遇到难题,环保部门主动服务较少。还有些企业遇到物流困难或生产设备、设施购置困难,也没有及时向市政府反映相关情况。

三、意见及建议

针对目前反映出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从工作机制、工作方式、项目帮办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企业真正能通过服务省心省力,解决问题,减少精力支出,安心谋划发展。

(一)完善服务机制。要提高服务精准度,更正多部门分头更进项目的工作方式,建议确立一个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定期将交办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统一调度后反馈,避免多个部门同时调度打扰业主的情况。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近期,山东省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确定了“10+1”项目,其中“1”就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三最”环境,为重大工程提供支撑和保障。淄博市“三最”城市建设起步早、改革力度大、创新举措实,依托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方面积累了经验。国务院先后两次通报表扬淄博市“三最”城市建设经验,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也对淄博老工业城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予以肯定。为更好地融入泛济青烟综合试验区,淄博市将以“三最”城市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在“放管服”改革中的制度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通过持续深入抓好机制创新,使淄博成为全国、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改革试验田,以营商环境的最“优”、“双创”环境的最“活”,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服务保障。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淄博市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作为加快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综合施策,强力推进。特别是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高标定位,提出了在省内打造“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服务效能最高、行政收费最低”的“三最”城市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连续两年将其作为全市“十个新突破”的重点之一,实行每月调度、考核、排名、通螅各项工作精准持续发力。

(一)“减”字当头,大力推进“三最”城市建设。2015年,淄博产业结构转型步入关键期,转型阵痛持续蔓延,经济增速连续排名靠后,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新节点,市委、市政府勇于创新突破,敢于担当挑战,提出了打造“三最”城市的任务目标,对标全省各市,在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收费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最大程度地精简压缩,制定了《淄博市“三最”城市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审批事项由300余项精简为124项;平均审批时限由12.75天压缩到3.61天;审批收费由47项缩减为17项。用审批权力的削减、服务效能的提高换取了全市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大幅提升。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4.5万户,同比增长16.8%,较商事制度改革初期的14.5万户,增幅达到72.4%。去年,全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24亿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7.7%、9.2%,经济社会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二)创新服务,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改革的纵深推进,倒逼政府部门改变固有观念,创新管理体制,为新动能的培育发展营造最优的发展环境。淄博市在全省较早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管理。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横向联接市直部门、纵向联接区县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通过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网上审批系统升级等,最大限度满足“最多跑一次”的技术和制度条件,截至目前,市级“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比例达到93.7%,区县平均78.07%。同时,在全市开展省市县镇村政务服务体系“五级联动”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二是创新实施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和市、区县远程视频联审,通过视频联审,审批时限由过去的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压减到最少17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13个项目涉及投资1048.31亿元的视频联审,该项工作在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中得到通报表扬。三是探索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对产业发展方向明确的功能园区,提前完成规划环评、震评、水土保持等评估评审报告,变“单体评价”为“总体把关”,实现成果共享,截至目前,全市占地174亩的17个功能园区均实施了区域化评估评审,累计吸引投资项目130余个,项目平均节约评估成本超过70%,节约时限超过80%。去年省政府在淄博市试点基础上以正式文件在全省推广。

(三)强化监管,建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必然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破除困扰新经济领域的审批障碍,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市场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淄博市先后出台了《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全面推行“双随即一公开”监管,去年全市开展随机抽查6772次,随机抽查对象总数5.1万个,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严格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依法对0.9万户企业、6.3万户个体工商户、4.4万名失信个人进行了公示,形成了强大的信用监管威慑力,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四)“零成本”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创新是引领新动能发展的第一动力,经济发展的动能转换最终要体现在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提升上。2016年,淄博市着力实施“零成本”创业工程,积极构建起政策引导、平台搭建、机制保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依靠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出台《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着力打造信息、指导、培训、融资、孵化五大平台。在启动资金、住房补贴、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在淄博创(领)办新企业进行创业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向创业者提供3年免费使用的创业场所、“零租金”住房或3年租房补贴;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和大学生创(领)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由市、区县政府所属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分别提供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和100万元的担保支持;对入驻各类创业载体的大学生,每年选择2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资金扶持。截至去年,全市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13家,其中省级示范7家、市级示范6家,总面积达42.5万平方米,入驻企业3000余家,新增贷款15.4亿元,扶持创业5774户。

二、经验启示

从当前情况看,制约新动能发展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瓶颈,有技术创新不足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方面的问题。深度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三最”城市是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淄博市委、市政府适应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题中之义。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淄博“三最”城市的品牌已经叫响,完全可以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样本。总结淄博“三最”城市建设的经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三最”城市符合新旧动能转换规律。新动能具有技术更迭快、业态多元化、产业融合化、组织网络化、发展个性化、要素成果分享化等新特征,现有的一些经济领域的制度、政策和管理规则已难以适应新动能蓬勃发展的需要,甚至在部分领域成为阻碍新动能发展的束缚因素,迫切需要加快制度创新步伐。从了解情况看,很多新兴领域发展最需要的不是扶持,而是“松绑”,需要在服务和监管两个方面推进新一轮改革。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主要依靠力量是企业,淄博持续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目的就是要为企业“松绑”,注重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着力形成生产要素聚集的洼地效应,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流向淄博。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三最”城市符合发展新动能趋势的要求。面对新旧动能转换课题,许多地区纷纷围绕培育壮大新动能制定方案意见。主要做法就是两条:一方面是明确新幽芊⒄怪氐悖推动相关领域加快突破;另一方面就是着力营造有利于新动能发展的制度环境,而且第二方面的措施越来越多。因为面对新旧动能转换初期,谁能通过制度创新来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谁就能适应的好,谁就能赢得主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通过“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新动能的内生动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要素生产率,释放新动能的发展空间,促进旧动能的改造提升。淄博在“三最”城市建设中,进一步借助制度性的结构性的减税降费,在审批时限上进一步压缩,审批上更加方便,时间上更加便利,也就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三最”城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过去审批式、选择式的产业管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动能培育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调整,要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围绕产业迈向中高端、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等目标,加快推进管理方式、理念、目标等的全方位转型。“三最”城市建设突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理念,大幅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变管理为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法规调整、标准规范等方面政府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为新动能的培育壮大、传统动能改造提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三、有关建议

(一)尽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共享共用

目前,在公共数据共享方面,各部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条块割裂,网络互联互通不畅,业务系统缺乏协同,数据开发利用滞后,难以有效共享,特别是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在中的法律效力不明确,严重制约了网上办事的深度和广度。目前,浙江、江苏在推进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依托阿里巴巴技术支持,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方面取得不错效果。浙江省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在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大数据应用。建议国家、省出台大数据相关管理办法,破解上述难题,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功能,推进整合各部门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业务系统,进一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切实降低制度易成本。

(二)推进新动能领域权责下移

中央对“放管服”改革提出要求,要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全链条”取消或下放。要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工作,将新动能领域的权责同步下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革的试错容错机制。建议以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为契机,将一些由国家、省实施的权限下放到先行区,给先行区更大的市场主体准入空间。在经济建设、养老、医疗等以及其他新动能领域争取国家、省更大放权力度,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领域享受更多的省级审批权限,激发新动能领域市场主体活力。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6篇

一、引言

财政公共性作为财政的基本属性,凸显了政府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表现为政府实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提供社会公众所不愿提供、无力提供或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活动的相应财政支出,要求政府政策考虑国民利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我国“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正是强调了加强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的重要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有更大的作为;与此同时“大部制”的实行彰显了政府机构精简的决心,追求政府规模的控制。政府规模怎样影响财政公共性?怎样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本文尝试通过对20年统计数据构建计量模型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财政公共性的研究较早,也较深入,近年来,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目标的提出,财政公共性的研究再次成为理论热点。李一花(2000)[1]通过对财政阶级性与公共性的分析认为,应在承认财政是两者对立统一的基础上,淡化财政的阶级性,强调财政的公共性,并指出应解决好财政支出的“缺/越位”问题,以有利于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崔潮(2009)[2]在分析了财政公共性公共指向、时空依赖、整体性下的层次性等特征的基础上,指出财政支出“越/缺位”现象是财政公共性不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表现,主张推进财政公共性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张映芹(2009)[3]指出财政公共性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与国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促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主张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认为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财政公共性的基本价值理念.

对于政府规模的数量方面衡量指标的选取,国内学者的大多意见统一,王波(2009)[4]认为有政府财政开支占GDP比重、行政机构数量和公务人员占总人口或就业人口比重三个基本指标,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不能盲目提倡小政府,应找到使市场与政府作用得到最大发挥的平衡点。吕炜,单双(2009)[5]则构建了人员规模和资金规模两种新指标,运用1997-2006年21个代表省市数据运用CLS计量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政府规模与公共服务水平正相关的结论。

目前对于政府规模对财政公共性的实现及变动的影响的分析较少,本文想以全国各级政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实证分析,希望得到有效结论。

三、模型构建

由于财政公共性概念的抽象性,目前并无一致认可的衡量指标,考虑到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是财政公共性的实际表现,而前者的获得又是通过财政支出中相应项目形成,因而本文采用将每年政府(各级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在内)财政支出中用于国防、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加总作为一个指标来衡量公共支出水平,用公共服务支出表示,该统计指标取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家财政主要支出项目中社会文教费(具体包括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国防费和行政管理费这三个指标值的总和。同时考虑为避免价格因素对数据造成不必要扰动,把以1978年价格为基期水平,对其余年份进行平减后的数据作为模型数据;对于政府规模,在数量指标的衡量上可以采用行政机构数量、政府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口比重和政府财政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等标准。本文采用政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加总)消费支出占当年GDP的比例衡量,并免于受价格水平影响,用消费支出/GDP表示。其中政府消费支出这一统计指标取自《中国统计年鉴》,是指政府部门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消费支出和免费或以较低的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前者等于政府服务的产出价值减去政府单位所获得的经营收入的价值,后者等于政府部门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住户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减去向住户收取的价值。

表一公共服务支出及政府消费支出比重(单位:亿元)

年份

公共服务支出

价格指数

平减后公共服务支出

gdp

消费支出

消费支出/gdp%

1978

359.64

100

359.64

3645.2

480

13.17

1980

554.91

109.5

506.77

4545.6

659

14.5

1985

931.75

131.1

710.72

9040.7

1184

13.1

1990

1646.54

216.4

760.88

18718.3

2252

12.03

1991

1823

223.8

814.57

21826.2

2830

12.97

1992

1983.49

238.1

833.05

26937.3

3492.3

12.96

1993

2293.91

273.1

839.95

35260

4499.7

12.76

1994

2967.93

339

875.5

48108.5

5986.2

12.44

1995

3456.81

396.9

870.95

59810.5

6690.5

11.19

1996

4101.7

429.9

954.11

70142.5

7583

10.81

1997

4733.7

441.9

1071.22

78060.8

9007.32

11.54

1998

5723.6

438.4

1305.57

83024.3

10041.42

12.09

1999

6905.22

432.2

1597.69

88479.2

11263.46

12.73

2000

8291.85

434

1910.56

98000.5

13375.82

13.65

2001

9729.49

437

2226.43

108068.2

16154.77

14.95

2002

11947.57

433.5

2756.07

119095.7

18218.72

15.3

2003

13124.25

438.7

2991.62

135174

20971.82

15.51

2004

15315.45

455.8

3360.13

159586.7

24358.69

15.26

2005

18111.9

464

3903.43

184088.6

27092.29

14.72

2006

21793.71

471

4627.11

213131.7

31930.41

14.98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年鉴2006》收集整理,由于文中公共服务支出这一统计指标是新构建的,现有数据资料不能提供相适应的价格指数,暂使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代替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20年全国时间序列数据运用OLS法进行回归分析。实证分析得到公共服务支出与政府消费占GDP比重成正比,表明财政公共性水平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当期政府规模。同时我们注意到,该模型不能用政府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解释公共服务支出的全部变动,这说明不能一味靠增加政府消费、扩大政府规模来提高财政的公共性水平,这就为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建议可以阐述为以下几点:

1.加大对目前财政支出“缺位”领域的公共服务支出。所谓“缺位”,是指按照财政公共性的要求,应该但尚未发挥应有作用的财政支出项目。虽然自1990年以来我国财政支出以平均每年约为17%的速度增长,但基础性科研、基础教育,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投资比重仍不足,这就要求政府在这些公共服务领域扩大消费规模,以实现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合理,同时也将提高财政的公共性水平,有助于关注民生的“服务型政府”的建立。

2.逐步消灭财政支出的“越位”现象。与“缺位”相反,在某些领域财政支出干预市场起到了负面作用,即对竞争性领域有较多参与,政企不分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领域,财政支出应有所限制,以免干扰我国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职能的顺利实现。

3.政府机构改革“精简”的基础上更要“增效”。诚然冗员的机构导致行政管理费的无谓扩张,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大部制”的改革自实行以来,已取得很好的反响,但改革仅停留在精简机构、裁撤人员上远远不够,盲目追求政府规模的减小更不可取。由以上模型分析我们得知,财政公共性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政府规模,盲目“减员”不但不能“增效”,反而会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所以明智的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在把人员编制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基础上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4.合理利用政策滞后效应,提高财政支出资金利用效率。单纯根据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忽略以往政策的滞后影响制定的政策,可能会在政策实际执行中产生偏差,达不到预期效果或者“过犹不及”。通过对政策滞后效应的研究,掌握其规律,更恰当的安排财政支出,不但可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还能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这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财政支出的绩效提升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一花.试析财政的公共性和阶级性[J].东南学术,2002(2).

[2]崔潮.论财政的公共性及其演进[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9(5).

[3]张映芹。民生本位时代的财政公共性——基于公共福利价值目标视角的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7篇

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既是审计工作内容的拓展,又是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方式的创新,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具体举措,是了解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有效途径。在当前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新常态下,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监督检查手段单一、查处力度不够、工作开展难,部门(单位)不重视等问题。

(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到位。按照巨野县编办、巨野县审计局《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编办主任为组长的机构编制审计领导小组,并抽调2名机构编制审计业务骨干,参加了机构编制审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审计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认定,以及审计操作实际业务工作,设计制作了6套表格,统一审计数据政策,y一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审计口径和标准,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内容重点,说明了有关事项,明晰了模糊不清的概念和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机构编制审计方案,这种做法,得到了县编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并以编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对部分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编制审计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部署,为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审计到位。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巨野县编办坚持“严格把关、公正审计、规范操作”的原则,注重研究把握审计方向,明确审计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找准监督切入点,使整个审计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首先,审查机构设置情况。重点审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增加、调整内设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性质或调整主要职责情况。其次,审查编制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与组织、人社部门配备的在职人员、财政部门核拨工资的在职人员总数是否相一致,是否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调离未办核减编制手续,已判刑或降级、撤职等人员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等“吃空饷”问题。再次,审查领导职数配备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与组织部门配备的领导干部总数是否一致,有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三定”规定。通过真查实找,突出对超编制安排财政供养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审计,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有效遏制了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提高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的科学性,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运行程序,纪律监督到位。首先,规范审计程序。通过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等方式,将机构编制审计的相关要求、方式方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告知被审计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审核通过自查自纠、座谈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调阅台帐、举报受理、情况通报等七个步骤,广泛收集情况,了解各方反映。其次,注重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听、查、谈三种方式。听,即主要是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查,即主要是查看党委、党组、政府及部门研究选拔任用干部、人事调动、机构管理、编制调配等会议记录和发文通知,看单位用编控制卡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逆向流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谈,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审计审核单位干部职工座谈,倾听他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将获取的基本资料,分类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以文件形式反馈被审对象。具体到工作中,归纳起来就是“五步工作法”:接到审计项目通知提供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双审”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监督,掌握实情指明了方向。

(四)强化监管合力,协调配合到位。主动与审计部门保持工作衔接,加强审前沟通、审中配合、审后整改等工作。在开展相关审计时,编办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资料、专项督查核查报告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协助实施审查。在审后整改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找准定位、积极协调、稳步实施的要求,针对全县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重申工作纪律,提出补充意见,及时指导和纠正因考虑不周而出现的一些差错,推动完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为了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巨野县编办坚持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使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健全督促整改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事实清楚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帮助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间,并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定性,对共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审计对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的建议;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典型问题,不遮不掩,适时通报,对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紧箍咒”作用。同时,县编办结合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对原有的工作规定、制度、程序进行了补充修订,对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编制审批、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且借审计之机,分别对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实际,在提报项目、汇总修改、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印发《2016年度巨野县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科学分配评价指标及分值,明确细化评价内容及标准,提高了全县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审计回访”是提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能促使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落实,既是对审计质量的一个“反馈”,又是巩固审计成果的有效措施。在回访办法上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走出去”,到被审计单位了解情况;二是“请进来”,与被审计单位座谈;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情况。在回访内容上采取三看:一看处理决定执行情况;二看审计前后变化情况;三看整改情况。在回访中做到三个不放过:一是对越权审批的机构,原因没有查清的单位不放过;二是违反审批机构编制程序,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单位不放过;三是在限额外审批机构、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规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再组织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完善成果运用机制。为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巨野县编办以发挥审计实效为出发点,加强机构编制审计结果运用。对已完成审计的全县审计报告逐一把关核实,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形成全县机构编制审计报告,经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正式呈交县政府审定,最后将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组织保证。近年以来,共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12件,强化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通过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有效地强化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责任主体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的重视程度,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内容进一步丰富,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几点体会

(一)大力宣传舆论是先导。加大机构编制审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报刊、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审计的目的、意义、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审计。依靠审计监督,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行为。

(二)审计法律依据需完善。虽然机构编制审计已经正式写入法规,《实施细则》也规定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党政工作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但仅仅规定了必须开展机构编制审计的依据,并没有机构编制审计判断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致使机构编制审计陷入困境。由于缺乏审计处理处罚规定等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编制审计的工作目标难以凸显。

(三)审计技术方法需创新。由于编制审计起步晚,时间短,机构编制的审计技术和方法还在尝试阶段,审计技术方法还处于简单的审阅法、核对法和计算法。审阅有关记录,查看涉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决策事项和编委会会议记录;核对机构总数以及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文件规定是否相一致等问题。审计方法未全面应用环比分析、基数分析等数学方法和审计技术方法,机构编制信息计、绩效审计等技术理论还缺乏机构编制审计技术方法创新。

对双减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8篇

一、加大市场主体保护

1.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一并对外地企业开放。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公开竞争选择社会资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在电力、通信、公路、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出一批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强投资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严格执行税费减免政策,不对特定企业或市场主体规定税费优惠政策,不将财政支出优惠政策与企业及其投资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审联批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涉及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构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各类违背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平台和处理回应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3.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加大招标投标领域整治力度,全面清理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严惩利用职务便利违法违规插手或干预招投标的行为。开辟招标“绿色通道”,加快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

4.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

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做好普法、协调、调解工作,拓展知识产权纠纷矛盾解决渠道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援助。(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市场经营环境

6.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兰州新区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动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加快推进产品准入改革,稳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压减工作。探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先证后查”,推动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7.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政务大厅开设“企业一窗办”专区,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行县支行、县税务局)

8.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推动实现清单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机制和商事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9.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实施全市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加强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随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10.优化人才引进服务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全面下放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权限,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编制流动机制,使各类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充分赋予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方面的自,采取招聘、调动和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精准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继续在用人单位加大“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力度,建设积极正向的招人育人用人留人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局)

11.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按照“两头严、中间松”原则,对项目立项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对项目中间执行阶段充分放权。市列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亏损弥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开展普通货运车辆异地综合性能检测,实现就近检测。加大对认证机构监管力度,督促合理收费,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规范中介收费,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加强对教育、医疗、通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制度,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稳步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制度。加快推进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综合保险工作,降低工程风险和企业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13.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在发放民营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发挥市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作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续贷转贷业务产品进行有机结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转贷服务。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14.持续优化公用事业服务。全面清理和取消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以用水用电用气通信报装为基点,整合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破除“部门墙、业务墙”,变“各自为政、各管一段”为一站办理。推行办水办电办气办通信资料电子化传递、收集、存档,通过预约上门、免费寄送等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客户“一次都不跑”,着力提高报装服务效率。加强政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居民客户“刷脸办水电气通信”“零证办水电气通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执法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用局、国网县供电公司、水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5.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减少强制、重复收费及严重超过市场价格收费等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和违规开展评比表彰认定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6.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持续推进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保剩余无分歧欠款2020年底前全部按要求清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严禁新增拖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7.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指尖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非接触式”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子站查询、咨询、申报办事,督促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联网审核、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和企业到实体大厅办事,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零跑路”。(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18.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清理和规范全县政务大厅事项进驻情况,采取现场进驻办公与委托授权代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依申请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模式,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机制,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9.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

20.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项目审批、准营准办、医疗卫生、招商引资等重点政务服务事项,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探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招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21.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委托办理、现场办理、帮办代办、有偿服务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推行项目建设团队化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建立项目清单,做到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抓到底,项目建设从签约、征拆、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到投产运营提供全周期、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对不动产交易、房产查询、商事登记、医保社保、公安交管、就业服务等业务推行综合受理、业务帮办;对年办件量较少、非项目审批事项采取托管代办等方式,统一受理,按责转办;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分领域设立跨部门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由“单一受理”向“综合受理”转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2.加快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年底前实现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3.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开展全县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动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应用,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4.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承接落实上级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在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后,及时修订完善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努力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核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通过健全完善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工作机制,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优化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简化纳入规划和规模较小项目审批程序,全力推广代建、承包制等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投资项目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所有事项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施工图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程数字化;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评标和智能化监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积极推行区域集中评价评估。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出台雷电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交通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后,结合实际建立区域评估清单,明确实施范围、评估事项、评估范围,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政策集中、资源集中、服务集中的优势,探索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区域集中评估,加强成果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

28.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投资决策的衔接。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统一标准规范、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推动房屋测绘、土地测绘和规划测绘“多测合一”“多验合一”,10月底前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开放市场,统一窗口服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成果验收。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材料。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9.优化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公开征集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涉及工程咨询、招标、工程监理、环评等服务机构的中介服务超市,实现法定行政审批服务直接对比询价、商谈时限、一次性选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积极学习推广嘉峪关市试点经验,推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申报材料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部门一律不得要求单位或个人提供清单外的申请和证明材料。做到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凡是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或者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一律实行“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1.着力推进纳税便利化。总结推广“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有效做法,企业无需实体入驻、无需到当地实体办公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持续压缩办税事项和时间,推动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2.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密切跟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模块的更新升级,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口岸物流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3.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因地制宜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一窗受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着力推动“房改房”“经适房”等上市交易相关税费全部实现电子化收缴,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评价,全面汇集评价信息,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和复核、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评、通报问效力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四、强化监管执法

35.实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事项、对象、措施、设定依据、流程、结果、层级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彻底解决多头监管、多层监管和重复监管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6.全力推进信用监管。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8.探索试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关注企业的需求,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3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梳理全市监管业务事项,运用好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数据、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40.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强法制保障

41.加强《条例》学习贯彻。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官微等媒介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将《条例》纳入普法重点内容和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进一步扩大《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率,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对《条例》贯彻落实好的部门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落实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严肃问责,并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42.完善配套制度“立改废”机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制度固化下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与《条例》最新规定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