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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货币流动性 国际黄金价格 影响分析
近年来国际黄金价格波动剧烈,很大程度上是受国际货币流动性变动的影响。那么货币流动性对国际黄金价格的影响究竟如何?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货币流动性概念阐释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流动性是指某种资产快速变现的能力,某种资产快速变现能力越强,则流动性越强。对于货币流动性的概念,学术界没有给出权威的定义,综合研究多家观点,笔者认为货币流动性主要分为狭义和广义的角度,从狭义上来讲,货币流动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数量,央行发行的货币数量越多,流动性则越大;从广义上来讲,货币流动性是指一国的利率水平,利率水平越高,货币流动性越大。在理论分析中,货币流动性指标主要采用M/GDP指标来度量,即货币供应量与一国国内生产总值之比。
二、流动性理论概述
主流经济学对流动性对资产价格影响的理论研究主要分为货币数量论和货币传导论,这些理论选取某经济体货币供应量作为衡量货币流动性的指标。由于数据选择的不同,计算方法存在的差异,不同的理论得到的结论也不大相同。下面本文就流动性理论进行简要概述。
(一)货币数量论
货币数量论以费雪方程式为理论基础,其基本内容为货币供应量对物价起决定性作用,在货币流动速度既定的情况下,当货币供应量增加时,物价水平上升;当货币供应量下降时,物价水平下降。费雪方程的基本表达式为:MV=PT,其中M代指货币供应量;V代指货币流通速度;P代指物价水平;T代指交易量。综上,该公式可以表达为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乘积等于物价水平与交易量的乘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费雪方程越来越难以反映实体经济的运行,经济学家对此进行了修正。修正如下,货币不仅能够满足商品流通的需求,也能够满足资产交易的需求,因此经济学家在费雪方程式中加入新的代表资本市场对货币需求的变量,即MV=PT+S,其中S代指除商品以外的资本市场对货币的需求,我们称其为修正后的费雪方程式。修正后的费雪方程式将货币供需分为两个部分,商品市场对货币的需求和资本市场对货币的需求。根据修正后的费雪方程式,当V和T不变时,M增加,如果P保持既定水平,那么S必然增加。这就表明,当商品价格保持稳定,货币供应量增加,货币会流向资本市场,导致资产价格上升;反之,则导致资产价格下降。
(二)货币传导论
1.托宾Q理论。在研究理论变化和国民收入变化关系时,经济学家托宾将参数“q”引入研究中,q代指企业资本价值与其重置成本之比。在参数q计算中,分子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分母为企业的基本价值,即其重置成本。当q值大于1时,表示企业重置成本比资本市场价值低,当q值小于1时,表示企业重置成本币资本市场价值高,等于1时,则二者相等。当货币供应量下降时,实体经济运行中对货币需求会增加,银行利率则上升,投资者对股票的需求下降,股市资本会流向银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q值进一步减小,进而导致投资进一步减小,产出下降。
2.生命周期理论和财富效应理论。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是由其一生的收入所决定,而不是由短期的收入所决定,所以其消费均匀地分布在其一生中。金融资产是消费者一生财富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其一生的消费决策。因此,当货币供应量增加使得利率下降,从而对资产需求增加时,资产价值上涨,资产价值上升影响着消费者的财富收入,消费者的财富收入相对增加,使得其消费增加,进而导致国民收入增加。
3.单纯相关论。弗里德曼认为货币同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资产一样,只是资产的一种形式,由于金融资产具有可替代性,所以超额的货币供给可以用适当的方法予以完全消除。作为资产的一种,货币可以被投资到实际资产市场中,当利率下降时,货币投资收益相对下降,资本会流入实际资产市场中,导致实际资产价格上升,资产收益上升,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在新的产出水平下达到均衡。
三、货币流动性对国际黄金价格的影响分析
(一)货币理论解释
货币理论持有者认为货币政策从本质上决定了货币流动性,通过货币传导机制影响着货币流动性。当经济体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货币供给量增加,对货币的需求相对减少,短期利率水平下降,进而长期利率水平下降。利率水平下降导致货币投资收益下降,资产投资收益则相对上涨,进而导致大量资本流入资产市场,引起资产价格上涨,黄金作为一种资产,其价格也随之出现上涨;反之,货币供给量减少,利率水平上升,对货币的需求增加,货币投资收益相对上升,资产投资收益相对下降,黄金价格则下降。
(二)S―LM理论解释
从IS―LM理论模型来看,价格水平由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共同决定,当代表货币市场的LM曲线向右移动时,利率水平势必会呈现下降趋势,由于资产价格与利率水平成反比,理论下降,资产价格必然会呈现上升趋势,即货币流动性增加导致资产价格出现上涨,黄金作为投资资产,其价格必然同样会出现上涨趋势。反之,若LM曲线向左移动,利率水平出现上升趋势,资产价格相反会出现下降趋势,即货币流动性减少导致资产价格出现下降,黄金价格同样呈现下降趋势。
(三)货币数量论解释
修正后的费雪方程MV=PT+S表明,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共同受到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即货币供应量同时影响着两个市场。货币不仅需要满足商品市场需求,还需要满足资本市场需求。实体经济价格水平保持不变时,当货币流动性高于经济发展需求时,资产价格就会上升,国际黄金价格势必会呈现上升趋势;当货币流动性低于经济发展需求时,资产价格就会下降,国际黄金价格势必同样呈现下降趋势。从近百年来发生的国际经济危机情况来看,多次经济危机都出现了物价相对稳定而资产价格飞速增长的状况。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理论界对货币流动性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基本达成共识,即货币流动性通过利率等传导机制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资产价格。当货币发行量增加,流动性增加时,大量资金会流向股票、债券、房地产市场等各类金融资产,从而推动资产价格上涨;当货币发行量紧缩时,大量资产会退出资本市场,资产价格下降,宏观经济呈现不景气状态。黄金作为投资性金融资产,其价格同样受货币流动性的影响。当国际货币流动性过剩时,投资国际黄金市场的货币增多,国际黄金价格必然会出现大幅上涨趋势;当国际货币流动性紧缩时,投资国际黄金市场的货币减少,国际黄金价格则会出现大幅下降趋势。
[关键词] 资本结构 合理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效应
资本结构问题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和战略性的特点。从近年各种有关论文和专著上看,资本结构(Capital Structure)研究是当前财务学、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共同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不同学者在对资本结构审视的角度、深度、广度、综合度、细化度上是大不相同的,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本文拟通过文献梳理,找出这些研究的基本线索和关系。
一、有关术语的界定
经典的财务(管理)学教科书上都会讲到,资本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其中,狭义的资本结构是指长期负债与权益的比例关系。西方财务管理研究的重点是狭义资本结构。不过,我国学者为了拓宽研究视野,经常在广义上使用资本结构的概念。
与资本结构相近的概念很多,如资金结构、融资结构、筹资结构等。资金结构概念原本是过去为了区分姓“社”还是姓“资”而提出的,含义与资本结构最接近。现在的一般看法是,资金包括短期资金,而资本只是长期的资金。另一种观点认为,资金结构包括资产结构,而资本结构只包括资产负债表右边的内容。融资结构中的“融资”是动词,强调动作的过程,而资本结构中的“资本”是融资的结果。融资与筹资也有区别。比如,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流动负债也能形成资金,但并非主动地筹资得到的,只能叫自然融资。这几个概念的关系可以表示为图。
图 资本结构相关概念的关系
此外,金融结构、财务结构、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债务结构等术语也与资本结构关系密切。对于这些与资本结构相近的诸多概念的研究必然与资本结构研究紧密相关,从而形成了资本结构研究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二、资本结构研究的多重视角
站在不同利益集团的角度,关注的是资本结构的不同侧面。站在企业经营者的立场,资本结构决策的目标是通过负债比率的安排和筹资方式的选择,权衡降低综合资本成本和降低财务风险的双重目标,最终使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站在投资者角度,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有重大影响。不同的资本结构意味者谁提供资本这一稀缺资源、提供了多少,也就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如何安排、收益由谁获取及如何获取。因为控制权和收益权主要与股权有关,这种角度特别关注股权结构。站在政府立场或宏观角度,资本结构涉及资本市场、金融体制、证券监管、税收与信贷政策等。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学者对此尤其关心。
资本结构研究既涉及微观层次的资本成本分析、筹资方式选择等筹资决策问题,也涉及宏观层次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问题;既有经典的MM定理及修订后的MM定理等内容,也有将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理论等引入财务管理研究的内容;既有只针对资本结构本身的,也有针对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资本结构对公司治理等的影响的(本文称之为资本结构的“前因后果”);从研究方法看,既有规范研究,也有描述性的实证研究,而且其数据来源既有来自上市公司的微观数据,也有来自各种统计的宏观数据。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而且,这些研究成果往往是互相关联和交叉的,很难简单地为其划分界限。
在搜集和掌握大量研究文献后,笔者发现,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是紧紧围绕“合理的资本结构”展开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什么是合理的资本结构;其二,为什么要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其三,如何实现合理的资本结构。事实上,这三个问题紧密相关,共同构成了企业资本结构研究的综合体系。
为了回答第一个问题,研究者大致从三个角度着手。一是借鉴国际经验,进行企业资本结构的国际比较;二是分析最新的资本结构理论,为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从逻辑上寻找理论依据;三是分析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即资本结构的“前因”),并结合这些因素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从现实中找答案。当然,对资本结构的国际比较有助于分析宏观层次上的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对资本结构理论进展的研究也涉及后两个问题。对于第二个问题,主要涉及特定资本结构的宏观、微观效应(即资本结构的“后果”)。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资本结构对(微观的)公司治理和(宏观的)资本市场的重大影响上。其中,关于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的研究尤为突出。对于最后一个问题,既涉及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也涉及调整资本结构的若干战略措施(如债转股、资本重组等),还涉及资本结构优化的具体方法与技术。
三、资本结构研究的主要观点
从资本结构的国际比较看,资本结构作为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受制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金融法律制度、税收体制、企业组织结构、经济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决定着一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内部组织结构、破产与兼并方式。因此,不存在适用于所有国家经济的企业资本结构模式。在发展中国家,非金融性公司资本结构的特征是:都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资本增长的最重要来源普遍是新股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和筹资方式普遍地受到本国金融体制的影响。在决定企业融资选择的因素中,有一些因素是最为基本的,即融资成本、风险和控制权,制度变量和宏观经济变量是通过影响这些基本因素来影响企业融资决策的。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阶段,股票融资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其在超过一定比例后便不再具有吸引力,尤其企业处于成熟期、增长潜力大大降低之后。因此我国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还比较落后的阶段,股票融资应该成为重要的融资手段。
现代资本结构的研究出现了以现金流量代替会计盈余为基础的研究趋势,并逐渐形成了两大理论分支:一是资本结构与公司内部法人治理关系的研究,包括:委托理论、激励理论与控制权理论;二是资本结构与公司外部投资者关系的研究,即信号模型。
一般认为,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有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如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税收与信贷政策)、企业所在的行业特征(如市场需求状况、有形资产比例)、企业自身的特点(如现有盈利能力、规模大小、经营者的能力和风险偏好)等三个主要方面。不过,需要注意,一些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反过来又受到既有资本结构的影响。这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更增加了资本结构研究的复杂性。在我国,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两个因素对企业资本结构的选择有显著的影响,而公司权益和成长性对企业资本结构则没有显著的作用。行业因素有无影响尚不确定。中国上市公司存在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公司股权融资的成本大大低于债务融资的成本是股权融资偏好的直接动因,深层的原因在于现行的制度和政策。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对许多方面都有不利影响,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脱媒;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我国金融脱媒现象的表现
金融脱媒又被称为金融非中介化,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绕开金融中介机构直接进行资金交易的行为。金融脱媒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脱媒指脱离所有金融部门进行资金交易,狭义的金融脱媒是指脱离银行进行资金交易,在本文中,主要指的是狭义的金融脱媒。具体来说,我国金融脱媒化现象有三方面表现:
一是公众投资对象多样化,银行负债业务脱媒。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公众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提升,银行存款由于较低的收益率正在逐渐失去吸引力,而基金信托、网络理财以及债券保险等理财产品成为了越来越多民众投资的首选,规模迅速扩张。以信托产品为例,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全国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0.13万亿元,同比增幅高达60.3%。同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凭借极佳的用户体验和理想的收益率迅速抢夺银行存款市场。据统计,“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已经突破1000亿元,预计明年可能在此基础上增长3-5倍,再加上其他网络理财产品,其对银行存款造成的分流效应日益明显。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银行资产业务脱媒。长期以来,银行在我国的社会融资格局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通过银行获取贷款成为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方式,银行贷款曾占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的90%以上。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脱离银行渠道寻求直接融资的现象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筹集资金,如截至2013年11月末,今年我国委托贷款业务规模达到2.3万亿,同比增长111.3%,占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的比重上升了6.6个百分点。此外,民间借贷以及P2P网络借贷平台等融资方式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加速了融资的脱媒化。
三是产品营销手段网络化,银行中间业务脱媒。商业银行凭借覆盖全国各地的庞大网点优势,成为了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的最主要销售渠道。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基金业与互联网技术的联姻弱化了银行的渠道优势,基金产品绕过银行网点实现互联网直销渐成常态,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末,已有21家基金公司通过电商与网络销售平台销售基金产品。此外,保险产品销售、债券发行与销售等银行传统的业务也纷纷互联网化,银行的部分中间业务呈现脱媒的趋势。
二、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脱媒弱化了银行社会融资中介的地位,对银行的业务和管理都带来了深刻影响,具体表现在:
一是冲击银行传统业务规模。在金融脱媒的背景下,银行存贷款业务及部分中间业务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在大量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冲击下,银行存款将面临持续分流压力;银行贷款在社会融资规模总量中的占比将不断下降;银行的网点优势将在互联网技术的冲击下不断减弱,越来越多的基金、保险及债券将通过网络直销。
二是改变银行现有业务结构。在金融脱媒的冲击下,银行的业务结构将或主动或被动的发生改变。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优质大客户贷款将逐渐被发行股票或债券等方式替代,银行贷款资源将不得不向小微企业倾斜,造成银行贷款客户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面对存款分流压力,银行将加大理财、债券等主动型负债的发展力度,改变现有银行的负债结构。
三是加大银行风险管理难度。金融脱媒将从多个方面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由于优质大客户贷款被资本市场分流,银行将加大对风险相对更大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其次,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等主动性负债业务稳定性不如银行存款,增加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最后,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增加了银行判断客户财务风险的难度,且其他融资渠道的风险可能传导至银行,进一步加大银行风险管理的难度。
三、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金融脱媒的本质是金融的不断发展弱化了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融资形式或融资中介的功能,促进了社会融资结构的不断优化,提高了资金融资的效率。因此,银行应当从提升自身金融服务的效率及质量出发,积极应对金融脱媒的挑战。
一是明确战略定位,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在金融脱媒化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银行将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改变业务被持续分流的被动局面,商业银行应当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结合实际选择符合自身实力的发展策略,坚定地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其中,大中型银行可以走综合化经营的道路,向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领域大举扩张,主动迎合金融脱媒化趋势;其他中小银行则应当更加专注于某一细分市场,如小微企业贷款、三农贷款等,致力于做细分市场上的标杆企业。
一、资本结构的基本理论
(一)资本结构的概念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它不仅包括负债与权益的构成与比例关系,而且包括全部负债中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构成比例,以及权益资本内部的构成比例。资本涉及企业筹资、经营、利益分配和各个方面。资本结构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本价值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狭义的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本价值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尤其是指长期的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 本文所说的是广义上的资本结构。关于资本结构理论有早期资本结构理论(1952年,美国学者杜兰特全面系统地总结和提出了早期资本结构的三种理论:威廉斯的净收入理论;多德和格雷汉姆的净营业收入理论;杜兰特的传统理论)和现代资本结构理论(1958年6月,米勒和莫迪格莱尼提出资本结构无关理论,开创了企业资本结构的现代研究。此后米勒和莫迪格莱尼于1963年对MM理论进行了修正,提出了有企业税的MM模型。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结构理论也不断发展,形成了权衡理论、成本理论、控制权理论等现代资本结构理论)。
(二)优化资本结构的作用 企业资本结构是财务管理始终关注的问题。企业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影响着企业资本质量的高低、企业的竞争力,并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做大做强。因此,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
二、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
资本结构是反映企业资本实力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尺度,同时也是检验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有20多年的历史,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发生了改变,企业经营自得到了扩大,资本结构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资产负债率过高 由表1可以看出,2001年~2007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都在55%以上,资产负债率畸高。适度地负债能给企业带来财务杠杆收益和降低资金成本,但是“物极必反”,过度地负债又给企业的经营带来危害:首先,企业会产生破产成本。根据税负利益―破产成本理论,当负债达到某一水平,息税前盈余将下降,同时企业负担破产成本的概率增加;当破产成本大于负债避税收益时,负债越多,企业的价值下降越快,恶化时,则会导致企业破产清算。其次,企业面临无力偿还负债的风险。若企业对债务结构安排不合理,将面临未来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债的风险,企业也会因此陷入信用危机。再次,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受限。
(二)直接融资比例低,银行贷款仍是主要融资方式 由表2可以看出2001年~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和贷款、股票、债券发行筹资额及比例。以2007年为例,2007年我国股票筹资额只相当于贷款增加额的21.49%,企业债券筹资总额仅相当于贷款增加额的4.64%,两项之和融资的比例只有26.13%,而发达国家直接融资比重多数在50%以上。由此可见,在我国企业的外部融资构成中,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一直很不相称,直接融资比例低,银行贷款仍是主要融资方式,这显然与啄食融资顺序理论不符。
(三)直接融资中偏好股权融资 要指标,尤其是债券融资的发展,不仅可以很好的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可以为企业带来避税效应。由表3可以看出2001年~2007年我国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票筹资额。总体上可以说,债市是一个被忽略的领域,同期股票筹资额几乎是债券筹资额的5倍,这恰与国际市场形成强烈反差。有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上半年全世界通过市场化的债权融资的规模是股权融资规模的9倍还多。
(四)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比例过大 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国有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组织形式的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比重也相当的高。以上市公司为例,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几乎均在60%以上。过高的国有股比例,使得企业的经营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企业无法摆脱行政束缚。而政府由于其社会治理者的职能,它无法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经营企业,一旦企业经营亏损,责任者也既无义务也无能力承担亏损责任,同时国有股名义上全民所有这一模糊不清的产权代表也加剧了这一现象。国有股比重过大,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东的权力严重不对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为国有大股东的“一言堂”,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激励、约束、信息功能并没有真正得到体现,运行机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甚至出现向传统国有企业回归的现象。
三、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成因分析
我国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过计划经济时期和后两个阶段,是在特殊的国情、特殊的经济体制、特殊的发展模式下形成的,其成因既有国有企业外部的原因,又有国有企业内部的原因。
(一)国有企业外部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产权主体缺位是影响整个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最大障碍之一,也是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企业产权边界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经营者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债务就不具有约束力,这为企业过度的负债扩张提供了客观上的环境和主观上的动机。其二,国家作为出资者,投入不足。我国的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规模扩大,甚至设立过程中,国家作为最大的出资者没有注入或没有注入足够的资本。对企业的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未予明确界定并且让作为企业债权人的银行替代出资者,以贷款填补出资缺口,把本应由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权益让渡给银行,减少了出资者本应投入的自有资本,增加了企业的借人资本。其三,资本市场不完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有很多问题,如:资本市场规模偏小、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较单一、市场机制不健全、基础性制度建设不完善、债券市场弱势等。不完善的资本市场直接影响国有企业的筹资,进而影响资本结构。
(二)国有企业内部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小。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不高,多数企业资本营运效率低,资本收益率偏低,负债率高,税后利润低,自我积累能力小。其二,融资风险意识欠缺。企业融资风险意识欠缺,表现为企业投资只注重上项目、上规模,项目评估时常常高估投资收益而低估潜在风险。企业经营者往往认为只要项目投产后扩大其资金规模,就没有破产、倒闭的后顾之忧,即使遭遇风险,政府也会提供更多的政策保护。其三,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是互为因果、相互影响的。在我国,国有企业负债比率过高,而作为债权资本主体的银行无法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在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且不能流通,政府作为企业的外部人不能进入企业内部并行使所有者职能,从而造成作为股权资本主体的政府不能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四、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优化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长期周密的、符合实际的积极探索。笔者从西方早期资本结构理论和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入手,以我国学者对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和分析为基础,结合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的实践经验,对优化我国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提出以下对策。
(一)合理界定政府在融资制度中的地位 由于融资制度发展的体制性因素,我国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的政府型融资制度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政府对国有银行的隐含担保和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成为我国企业融资制度的基本特征。要彻底改变我国“三位一体”的政府融资制度,建立市场融资制度,关键是要把真正商业化的债权债务关系引入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一是要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改革,改变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隐性担保的局面;二是要建立适当的破产机制,从而对企业经营者形成一个负的激励效应。
(二)机制创新,产权改革 国有企业最大的弊病在于机制不活,这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亦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其完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采取MBO(管理者收购)、Stock Option(认股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改变企业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使经营者与企业形成利益与共、风险共担的整体,从而有利于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
其二,建立职工董事制。建立职工董事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的管理基础,实现出资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 。
其三,国有股减持。国有股减持可以降低国有股权在总股本中的比重, 从而优化资本结构,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四,国有股转优先股。通过国有股转优先股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是部分理论研究者提出的观点。将国有股适度转化为优先股,一方面可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政府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有利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真正落实企业经营自。
(三)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 发达、完善的资本市场是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必要条件。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其一,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大力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一是大力发展主板市场,继续吸纳符合条件的优质公司上市,鼓励H股公司和境外公司到A股市场发行上市(管理层表示国际版将在近期推出)。二是坚持不懈地发展中小企业板,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快捷融资机制和交易制度,增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三是稳妥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拓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功能,形成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平台。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形成有机联系的市场体系,有利于资本市场供求双方的公平竞争,优化资本市场结构。
其二,加快债券市场发展。债券市场的落后已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因此,必须加快债券市场发展,积极推进债券发行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债券发行的市场化选择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制度、诚信档案公示制度等债券市场主体信用责任机制。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企业自我积累能力 从本质上说,国有企业一开始就具有国家和企业的双重性质,他更突出公益性,弱化赢利性,承担众多的社会职能。因此,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必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国有企业轻装参与市场竞争,努力提高资产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
五、结论
企业的资本结构在财务管理中正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对国有企业影响较大。本文通过借鉴国外成熟、先进的资本结构理论、我国学者对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出其资本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优化的对策。希望通过研究,对优化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影响国有企业资本结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同时也是较为复杂的,本文只针对其中重要的方面作了一些探讨。因此,对这方面的探讨应该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
一是出于融资需求发展的融资方式创新。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与日俱增,居民融资需求随着收入增长也在不断增长。而直接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股票和债券融资方式在整个融资体系中占比较小,信贷受监管限制,增量相对有限,非银行体系之外的融资方式遂获得快速发展。其中主要包括两大类: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资产证券化和衍生品交易。
二是基于行政手段基础之上的管理措施滋生了规避管制的灰色地带,以名目繁多的民间融资为代表。例如在仍存在一定利率管制的条件下,滋生了绕开银行寻求高回报的非正规融资方式。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贷款服务中介机构、典当行等非银行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履行着信用中介的职能,在追求高收益的资金供给方和资金短缺的需求方中进行资金调剂,与此同时却没有受到审慎监管的约束。
据统计,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担保公司约有2万多家,而只有大约一半被纳入监管体系。大量非正规融资方式的存在,一方面容易增加系统性风险,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这部分融资不在国家统计监测范围内,给宏观调控带来了难度。
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与特征
鉴于金融发展阶段和市场结构不同,中国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和特征也不尽相同。首先,中国仍是典型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虽然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均有较大程度的发展,但资本市场发展仍然滞后,直接融资比例偏低;典型意义上通过连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充当信用中介的影子银行体系发展相对缓慢。
从下面社会融资总量图中可以看出,虽然2006年-2013年,银行贷款的份额从73.8%下降到51.4%,下降幅度达到22.4%,但加上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业务,银行仍然是主要的融资渠道,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股票只占11%,直接融资规模仍然较小。
集合投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才开始起步(见下图),其主要作用是把投资人的资金聚集起来对非上市交易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杠杆率和期限错配的特征并不明显。与此同时,建立在对冲、套利基础之上的对冲基金尚未出现。
其次,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传统银行和影子银行的关联方式有限。传统银行不能直接购买影子银行资产或直接贷款给影子银行,影子银行风险尚不能完全传导给银行,因而不易形成系统性风险。
根据市场实际状况分析,目前中国影子银行呈现二元特征。一是具有西方影子银行特征的机构和产品,例如私募股权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类似于CDS(信用违约互换)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这些机构和产品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规模较为有限;二是具有监管套利性质的影子银行业务,以及不受审慎监管约束的非银行信用中介活动,这是现阶段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总体上看,中国现阶段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不受审慎监管或监管很小的非银行机构及其业务。这类机构业务范围本身有严格的限制,但在利率未完全放开的条件下,这些机构往往通过非正规方式将社会闲散资金聚集起来进行融资以谋求高额回报。例如各类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这些机构不受审慎监管标准的约束,部分机构有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如典当行由商务部、公安部管理;有的没有主管部门管理,和一般企业一样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接受工商部门年检等监督管理,如各类投资咨询公司。这部分机构由于不接受公众存款,不受银行审慎监管的约束,只是按照一般公司法人来管理。但出于高额回报的驱动,这些机构事实上又发挥着银行中介的作用,在资金短缺者和盈余者之间进行资金融通。据调查数据显示,这类具有融资中介功能的投资咨询公司在上海约有2000家左右,在市场上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个人融通资金。
第二,建立在金融创新基础上的影子银行业务,如资产证券化和衍生品交易,这两类产品发展较为缓慢。2005年12月,资产证券化第一批试点开始,之后曾一度停顿, 2012年又恢复试点。截至2014年8月末,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已发行了28单,总额为1328亿元。预计到今年末,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有可能达到2000亿元左右。与此同时,金融租赁业资产证券化即将落地,首批5家试点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在衍生品交易方面,根据中金所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规模约为26万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额约为141万亿元人民币,商品期货交易额约为126万亿元人民币。总的来看,目前衍生品规模和品种都相对有限。
第三,以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投融资方式。这类机构作为集合投资渠道,针对特定的客户将分散的资金转为对中小企业、创投企业、以及重点产业投资的资本金,对于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有积极的正面作用。2011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试点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他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促进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LP(limit parter 有限合作人)数量增至8055家,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LP共计6629家。LP可投中国资本量小幅上升,达到8147.22亿美元。LP数量较2012年底增加7.2%,可投资本总量略增0.9%。在LP的地域分布上,由于东南沿海经济的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股权基金LP群体。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中西部股权基金LP的群体也在逐渐形成过程中。
理性评价中国影子银行体系
2012年,监管部门曾多次对影子银行问题发表看法,强调中国影子银行的性质和规模要比发达国家小得多,绝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都处在严格的金融监管之下,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完全脱离监管。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已对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对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受到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不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显然,中国监管部门对于影子银行概念的定义与FSB(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狭义界定较为接近。两者的区别在于,FSB着眼于某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引起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可能性,但该标准主观色彩较重,在实践中往往不易认定。而中国监管部门则以金融机构是否受到了切实监管作为划分影子银行的依据,其界定范围相对清晰。
从广义的角度理解中国影子银行,首先应该注意把握两点。
一方面,影子银行不是银行。从内涵来看,其广义概念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延伸和替代银行传统金融中介功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狭义概念是这些非金融机构中监管不足、风险隐患较高的部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所受到的监管力度无疑是最强的,银行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都不应纳入狭义影子银行范畴。
从外延来看,FSB的广义界定倾向于将银行体系排除在影子银行之外。不过,在FSB的影子银行清单上,主要是与发达经济体资本市场、资产证券化相关的各类金融机构。而中国广义的影子银行应该是指在商业银行之外提供替代性融资服务的信托公司、券商、保险、私募基金、风投、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当然也包括了地下钱庄等民间借贷组织;中国狭义的影子银行(即监管部门眼中的影子银行)更仅限于民间借贷等地下金融市场,以及部分未被监管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业务。
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又是银行的外部影子,其业务与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影子银行实际上发挥的是银行的延伸和替代功能。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交叉融合,银行的不少业务,特别是表外业务与影子银行之间难免存在关联,但不应就此将银行的表外业务统统归入影子银行范畴。
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都不宜高估影子银行实际规模。从测算结果来看, FSB对中国狭义影子银行(NBFI)规模的估计偏低,仅有0.4万亿美元(约合2.5万亿人民币)。而国内部分机构2012年测算的影子银行规模普遍高达20-30万亿元。后者测算方法的共同特征是:一是将社会融资规模口径下的银行表外业务,如委托贷款、未承兑汇票等全部划入影子银行范畴,并且这部分通常占比高达40%-60%;二是将银行自身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也贴上了影子银行标签;三是忽视了2011年底以来民间借贷大幅缩水这一重要变化,所援引的仍是监管部门2011年年中调研数据;四是未注意到一些非金融机构与民间信贷之间存在重复统计的可能。
按照我们的定义,修正后的测算表明,2012年中国广义影子银行的实际规模可能在10-12万亿元左右,主要包括三块:融资类信托,券商资管业务,以及保险、基金等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约4.3万亿;民间借贷约4.8万亿;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同业代付、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租赁、创投等提供的融资类业务约1.8万亿。而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规模可能在3万亿左右。2013年广义的影子银行规模约达12-14万亿,狭义的则在4万亿左右。
应当实事求是地看到,影子银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影子银行的确潜藏着一定风险,尤其是部分非银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高利借贷的违约风险等值得警惕,但对此不宜过分夸大。
第一,不应将中国影子银行与西方国家的影子银行混为一谈。与衍生品发达、杠杆率高、规模庞大的欧美影子银行相比,目前中国各类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较小,衍生品不发达、杠杆率较低;而监管覆盖面则相对较广,其风险可控程度也较高。尽管中国部分影子银行业存在风险隐患,但相对于规模庞大的银行体系而言,充其量只能算局部的问题。
第二,不应在广义影子银行相对较大的数量与狭义影子银行的高风险属性之间划上等号。广义影子银行是一个中性的概念,而狭义的影子银行因风险隐患较高而成为监管亟待加强的对象。一些言论忽略了两种影子银行含义的区别,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两者的定义和规模交叉地划上了等号,由此造成了社会公众不必要的担心和恐慌。
鉴于是银行融资的有益补充,多数影子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合理性。因此,对各类影子银行的风险宜做具体分析和甄别,采取区别对待的监管方法。对于其中有合理的市场需求和监管充分的部分,应持宽容、甚至在一定时期内持鼓励态度。客观地看,近年来广义影子银行规模迅速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符合金融体系结构不断优化的内在要求。按照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管住货币,搞活金融”的思路,未来中国社会融资规模还将稳步扩大,广义影子银行仍将持续稳步发展,尤其是杆杠率高的衍生品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对中国影子银行管理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其规模的扩张和业务种类的增多,影子银行的高风险偏好、高杠杆率、期限错配等带来的问题与传统银行间日益模糊的业务界限,都在不断增加风险隐患和内在脆弱性,容易在未来引发系统性风险。美国2008年金融危机得出的教训是,影子银行无节制发展会带来金融业过度扩张、杠杆率畸高和信用泛滥。当前有必要完善并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将其纳入规范发展的轨道。
一是立监管,明确中央和地方二级监管体系,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及其业务的监督管理责任。在中央层面,重点强调已明确法定监管部门的归口监管责任。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即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由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分别实施统一归口监督管理。对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由央行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法加以落实。
在中央层面,需要特别加以关注的是,由非金融监管部门管理的属于影子银行范畴的机构和业务。目前尤其需要明确责任和完善制度的是地方层面。迄今为止,各地政府在金融监管方面究竟负什么责任,负到什么程度,都还不够清晰。各地做法还有不小差异,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应该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和范围,对明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规则、地方政府负责管理的,实行统一规则下的地方政府负责制。对已明确由地方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国务院明确行业归口部门的,由地方政府根据行业归口部门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二是建规范,形成覆盖影子银行的法规体系。应尽快由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梳理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尤其是地方政府监管领域的相关法规。将理财、信托、金融交叉产品、民间融资、融资性担保、网络金融、私募投资基金等较为活跃的属于影子银行范畴的金融活动纳入法制框架中;有效地规范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其有序发展。尤其对当前影子银行存在违规行为较为严重、风险隐患较大的业务,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风险。如代客理财资金池、信托公司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小贷公司非法收放贷款行为、典当行放大融资杠杆和转借银行贷款行为、融资担保公司超范围担保行为、互联网金融公司超范围经营、私募股权基金开展债券类融资及业务,等等。
三是疏需求,多方面多层次支持实体经济融资需求。长期以来,以银行为核心的间接融资模式是企业融资的首选。银行贷款针对的企业客户主要为国企以及一些大中型民营企业,小型企业的融资依然面临较大困难。而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体系近年来发展相对缓慢,上市公司主要是大中型和成熟型企业,交易所市场服务范围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现实需要。尽管近年来企业发债发展相对较快,但直接融资比重依然过低,难以有效满足多层次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在信贷增长适度控制下,中小企业大量真实存在的信贷需求长期处于供给不足的状态,而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开发商受监管加强和银行控制风险的影响,获得信贷融资显得相对困难,而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正是迎合了这一部分的融资需求。因此,如果市场供求关系不调节好,融资需求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市场仍然存在严重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影子银行就难以被十分有效地纳入规范轨道。
多方面多层次满足企业真实的融资需求,需要针对性地增加金融供给。一方面需要持续盘活银行信贷存量,用好增量;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促进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通过股票债券等方式的直接融资来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四是控风险,持续防控相关业务风险。具体关注和防范以下三个方面风险。有必要关注银行代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银行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保本和非保本)由于有较为严格的披露、申报和监管程序,风险总体可控;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论上都可归入广义的影子银行业务范畴,其中不乏一些监管不足、风险较高的狭义影子银行业务。作为代销终端,银行如果对此不加甄别,则有可能被牵涉其间并累及自己的声誉。
有必要关注不属于影子银行但又与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银行业务,特别是那些风险较高的表外业务,如客户的对外委托贷款等。
有必要关注中小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信贷风险。尽管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本身不属于影子银行,但平台是许多影子银行产品,如基建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池信托等的集聚地。一旦影子银行出问题,银行的平台也将难以独善其身。尤其令人担忧的是,部分中小银行并未对外公开其平台贷款数据,因而其潜藏的风险难以估量。
实体经济为本
《意见》指出,资本市场的作用是“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这是近年来我们看到的关于资本市场功能的较为准确的一个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这四方面的作用无一例外地体现在实体经济中,这就为我们正确判断资本市场的形势提供了终极的标准。资本市场发展得如何,不能只讲交易量的大小、开户数的多寡、指数的高低、甚至印花税收入的多少,而要看资本市场是否有效地将社会资金转化为长期投资,在多大程度上优化了实体经济中的资源配置,如何推动了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以及对实体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到底发生了多大影响。一句话,实体经济为本,资本市场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资本市场存在和运行的全部价值在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从这一意义上,《意见》纠正了一个长期流行的认识上的本末倒置。
根据《意见》所强调的资本市场的实际经济功能,不难看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以长期资本形成为例,虽然国内市场平均每年融资额达数百亿或上千亿元,统计数字表明,其中真正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只有10%到15%,而且这个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余80%以上的募集资金哪里去了?无非用作流动资金、委托理财、自己炒股或干脆浪费掉了这样几种可能性。由此可见,中国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促进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自我循环、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的封闭体系。
关于《意见》所提到的资本市场另外三项功能,它们的实现取决于市场效率,也就是市场价格是否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不错,我们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和调整经济结构,但前提条件是要有准确的价格信号,失真的价格将导致大量的资源错配和资源浪费。
由于价值由资产的盈利能力决定,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价格应该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中国资本市场上的价格是否以公司盈利为基础?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并非如此,直到最近才逐渐发生一些转变,出现了绩优蓝筹股的估值上升、垃圾小盘股价格下跌的价值双向回归。然而,当市场气氛稍有好转时,炒作概念、追逐消息、期盼政策利好等痼疾又有抬头之势。
要造就有效资本市场,规范操作和价值投资理念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意见》没有强调资本市场本身效率的重要性,这是一个明显的美中不足。
在改革和规范中发展
《意见》提出,发展资本市场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坚持服务于国民经济全局”,从而对社会上关于“发展中规范”还是“规范中发展”的争论做出了正面回应。在我们看来,“规范中发展”是《意见》所表达出的明确无误的信息,法制、监管、自律虽在内容上有所不同,本质都是一个:规范。
发展是目的,规范是手段,惟有规范,才能实现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为惟有规范才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才能促使上市公司提高盈利。市场以信心为基础,这是社会共识,然而信心的建立和维护一靠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制度保护,二靠稳定的公司盈利增长。
ஸஸ国内外的经验一再证明,规范中发展,可以长治久安,而发展中规范,往往欲速不达。非规范操作“简化”了交易,或许可以造成短期的市场繁荣,但同时为剥夺中小投资者打开方便之门。在法制基础薄弱的国度中,规范的重要性再怎样强调也不过分。
除了规范中发展,《意见》还及时地提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例如改变“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使“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逐步推出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从业机构的重组和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市场违法活动等等。
政府角色尚待解决
一份文件不可能涵盖所有的问题,除了上面提到的资本市场本身的效率之外,《意见》也将政府的角色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预算软约束”问题留待了日后讨论。
证券市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清晰的政府职能的定位。在我们看来,政府在资本市场上的职责只有一个:推动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这里政府的定义是狭义的,仅指行政系统。如果广义的政府包括司法和监管体系,则政府在资本市场上的职责就是制度建设和执法。
为了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执法效率,司法和监管部门应该独立于政府的行政体系,并且独立于市场参与者特别是被监管对象。监管与行政不分,监管目标混同政府的社会目标,是中国证券市场深层次结构问题的根源之一。
首先,监管的公平与公正性得不到保证,例如监管机构要执行帮助国企脱贫解困的政策,自然会采取措施推高市场价格,结果伤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在国有股流通的问题上,监管部门也处于既要保护国有资产,又要照顾公众利益的尴尬境地。
第二,因为同样从属于政府行政系统,监管部门对国有市场参与者(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投机者)经常是网开一面,更像是监管对象的主管单位而不是监管单位。即使对于公众投资者,监管当局也必须以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为己任,自觉不自觉地充当公众投资者的“青天大老爷”。
第三,在服从政府社会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监管,产生了一系列带有中国特色的监管方式,例如隐性地以价格指数为监管目标,股票和债券发行的审批制,控制发行节奏和发行价格。动机固然良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为投资者降低风险。然而正是监管者的越俎代庖,令投资者不能正确地估计风险,市场不能发挥正常的定价功能。顺便提一下,所谓资产定价由两部分组成,对收益的估价以及对风险的估价。
监管机构和政府对于市场参与者的关爱是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的根本原因,它使原存于中国经济中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进一步恶化,导致资本市场的系统风险长期居高不下。何谓“预算软约束”?资金使用者不必对资金使用的结果负责。上市公司的“预算软约束”表现为退市难;依靠不停顿地融资和注资维持经营,是从业机构“预算软约束”的典型症状;而投资者的“预算软约束”则主要体现在对政府救市的心理预期。既然把上市公司搞垮了也不会丢饭碗,既然委托理财出现大量亏损也日子照过,既然选股票选券商的决策失误了有政府兜底,谁还会认真分析和控制风险?
论文摘要: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许多国家实践表明资本市场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潜在和积家的矛质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经济危机。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城、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逐步实现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转变。
一、涉外金融交易的界定
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有三个:筹资人、投资人、交易货币。一般意义上,一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与一国建立(与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在概念上具有等价意义。当一国金融市场未完全开放时,客观地存在“涉外金融交易”概念,涉外金融交易既与国内金融交易不同,也与国际金融交易不同。
关于什么是国际金融交易,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可被称为“市场论”,其划分标准是资金是否跨境流动;另一种观点可被称为“要素论”,划分标准是金融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外因素”。而“市场论”认为国际金融交易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可以下图表示。
在上图中,①属于国内金融交易,②③④属于国际金融交易。“涉外因素论”认为,将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筹资人、投资人、货币进行组合,可产生以下几个不同的结果:
1.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2.投资人以外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3.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4.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第三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5.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筹资人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第1种情况是100%的国内金融交易,但若担保人为境外机构,或资金被用于国际贸易,这种交易可能被认为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3、4、5种情况,无论按“市场论”或“要素论”的标准,都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2种情况,按“市场论”应为国内金融交易,按“要素论”应为国际金融交易。在我国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下,这类交易被称为“涉外金融交易”中的“外汇贷款,’(外汇贷款属于“涉外贷款”,涉外贷款包括:外汇贷款、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外贸贷款)。
此外,还有人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出发,以交易结果是否引起国际收支变动乃至是否影响一国外债而判断是属国内金融交易或属国际金融交易。笔者认为,应该将涉外金融交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在上述五种组合中,除第1种以外,其余四类都应界定为广义的涉外金融交易(广义的金融交易包含国际金融交易);界定狭义的涉外金融交易标准应是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国家金融管制。在2、3、4、5种组合列中凡以市场机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国际金融交易;凡以国家金融管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涉外金融交易。
金融交易中的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深层次地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因此,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
二、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
如果将金融市场“对外完全开放”和“对外完全不开放”作为一数轴的两端,在“完全不开放”端点附近,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大部分属于涉外金融交易,相应的金融交易处于国家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之中;当向另一端移动时,意味着出现了国际金融交易与涉外金融交易的替代,国家金融管制趋于放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都是必需面对的重大间题。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快开放资本市场导致的金融经济体系的波动成为一个共同面临的问题。墨西哥于1993年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1994年彻底开放资本市场,允许51家外国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进人。
资本市场的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中潜在和积累的矛盾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1994年12月的经济危机。韩国的情形与此类似,1996年为了加人oECD,被迫接受金融自由化要求,接受允许企业自由借款的条款。一年之后的1997年,韩国也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卷人严重的经济危机。日本作为延迟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的另一类范例,同样值得关注。日本1964年承担IMF第8条款开放经常账户义务,1984年对《外汇及其外贸管理法》进行修改,放松了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这一过程用了20年时间。并且至今依然保留着许多限制外资进人,以及对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保护的措施。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保护,使得金融体系始终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这可能是导致日本经济近年来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之一。
综观各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都存在着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因为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这样在一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目标统筹协调问题:实现金融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为此,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强化管制,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业竞争力低下,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并且由于强化金融管制产生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当金融市场开放后,往往长期聚集起来的金融风险在出现导火索时骤然爆发了。另一种做法是:放松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种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休克式和渐进式。前一种方式往往导致一国出现若干年国民经济的衰退,社会和政治领域经历较长的动荡和混乱,社会发展在历史的轨道上转向。后一方式现在得到较广泛的认可,认为在这种方式下,在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会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当然,这种方式由于金融市场开放历时较长,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对国内机构保护过多,会使金融体系缺乏竞争力,日本就是例证。因此,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必须把握住放松金融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以往,我国金融监管较多地倾向于不断强化管制,金融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育,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相对较弱。但是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域、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这实际上是使涉外金融交易成为金融市场逐步开放的一个操作平台(尽管在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这一路径是在为了解决当时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问题而形成的)。根据中国的承诺,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将大幅度对外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外部的金融市场动荡将如何影响我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和稳定,取决于国内金融机构能否抵御激烈的外部竞争和外来冲击。又由于任何金融开放都是一种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因此,总结分析以往的金融开放路径,探讨如何为今后的金融开放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操作平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外汇体制改革:从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交易转变的制度演进案例分析
中国自1978年一2002年,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48.73%。外汇体制改革是过去这20年推动中国出口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严格按照中央计划部门制定的进出口计划经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计划时,首先开列一份必须进口的物品清单,然后根据所需款额,找出国内能够出口以换取这笔外汇的物资。由于当时汇率对外贸水平和进出口货种的影响甚微,当局遂参照旅游业、华侨汇款等少数非贸易性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制订汇率。主要根据中国一篮子消费品与世界各大城市的相对价格而做出。由于中国不少消费品定价偏低,因而大大高估了人民币。
998年,中国决定开放经济、拓展外贸。随着外贸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汇率由原来制订外贸计划时的会计手段,变成推动进出口决策的重要信号。最初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抵消汇率偏高而对出口的抑制。其后,为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第一,逐步下调官方汇率,以抵消出口成本上涨的影响。
第二,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保留部分外汇收人,以满足自身进口需要。
第三,开放外汇调剂中心,让出口企业可把外汇留成以较为有利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国家以贬值为基本措施,来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第一次贬值是1981年1月,以2.8元人民币对1美元为内部结算价(创汇成本)。制订内部结算价时,管理当局以赚取1美元外汇的平均成本为基数,在此水平上追加10%的“利润”率。这次贬值是中国外汇政策的一个转折点:主要根据创汇成本,而非国内消费品相对于海外的价格而制订汇率水平。1983年到1993年期间,由于创汇成本在这期间内不断上涨,当局不断下调汇率,使出口较为有利可图。这期间,人民币先后六次贬值,幅度由9.6%到44.9%不等,官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2.8:1调到5.32:1。19叫年1月1日汇率并轨,官方汇率更一举下调到8.7:l水平。当年,出口、旅游和外来直接投资增幅分别高达31.9%、56.4%和22.7%。外汇储备在1994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114.5%和42.6%,1998年5月达到1409亿美元。由于外汇供应增加,官方汇率逐步轻微上调。1998年4月后,官方汇率大约处于8.28元人民币对1美元的水平。贬值基本上是在市场“倒逼”下实施的,因此,贬值在一定角度上可看成是对管制的放松。
出口企业自1978年起获准留成外汇。其后,留成的比例显著提高。1979年规定,地方政府的出口如果超越前一年的水平,获准留成超出部分的40%。1985年,获准的外汇留成已不少于出口总额的25%。1991年,留成更可高达出口总额的30%,但中央政府保留权利,必要时得以调剂价收购企业30%的外汇收人(1994年统一汇价后,留成制度便被撤销)。留成制度实施后不久,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获准将外汇配额转售给需要外汇作进口用的单位。这一来,企业与企业也就能够在市场上兑换外汇。持有配额的单位由于能更好地利用其外汇留成,拓展出口的积极性更高。除了用来进口产品设备,出口单位还可以以高于官方的汇率换取留成的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引人了市场机制。如同留成制度,外汇调剂市场事实上也逐步加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逐步加人和加大市场的机制。
1950年,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率先开办外汇调剂服务。有关业务迅即扩至内地12个大城市。早期的交易价是3.08元人民币对l美元。1985年,深圳设立第一家官方的外汇调剂中心。翌年,上海和北京跟进。再一年后,同类中心扩大至天津。在1985年到1987年,外汇调剂中心只对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服务,国内企业不得参与。1987年,国内的轻工业公司、工艺品公司和服装业也获准在调节市场上出售留成。1988年4月,所有国内企业都获准在调剂中心上出售留成。外汇管制放宽后,外汇中心的数目和交易量都有所增加。1992年12月底,全国有100多家调剂中心,交易额达到250亿美元。在1994年的改革中,全国性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取代了调剂中心,并实施外汇结售制度。出口企业所有外汇收人按规定一律须出售给指定的银行。对进口企业而言,企业只要向当局授权的银行出示进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签发的付款通知,即可换取外汇。
以上措施,从一个角度看,实际上起到了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严厉管制。1994年以来,最根本的变革也许是撤销调剂市场,在国内设立统一的全国性银行同业外汇市场。
在新制度下,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外经贸部实施的行政控制来维持汇率的稳定性和经常账差额,而非借着对经常账的来往实施外汇管制。在新的制度下,汇率不仅影响进出口,还通过各种市场和机制间的联系,对经济造成广泛的影响。因此,制订汇率不再只是贸易和经常账的问题,必须同时考虑到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各种不同利益团体的平衡、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广泛的问题。由于中国对内和对外经济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制订汇率时,也就不能只是为了促进出口。事实上,经过1994年的改革,中国基本上不再以创汇成本来制订人民币汇率。从1994年到1997年,中国的一般物价水平涨幅约50%,创汇成本也显著上升,但由于外汇供应增长,人民币汇率反而轻微上扬。人民币升值,加上出口成本上升,降低了出口的盈利性。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加大,中国经济对内和对外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汇率的影响扩散到外贸以外的部门。中国利用汇率政策以促进出口的自由度因而有所下降。1996年以后,出口增长幅度一波三折,19%年出口只增长了1.5%,1997年出口上升20.9%,1998年,出口升幅较1997年大幅回落,1999年抬升,2000年大幅上升,2001年又大幅回落。虽然出口部门力促人民币贬值,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内外均衡,仍然保持汇率稳定。2002年初,国家进一步改革、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制度,提高外汇指定银行周转金额度,降低进口企业设立外汇账户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出口企业售汇自主意愿。前不久,金融管理当局又批准四大国有银行开展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至此,在经常账户项下,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兑换(交易),在市场机制对管制的替代过程中,不断向市场化方向演变,现在离进出口企业完全意愿结售汇越来越近。
笔者认为经常项下外汇市场的开放,客观地看,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比较成功的。资本市场的开放应遵循着这一基本思路:在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和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管制中,逐步开放资本市场。
参考资料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对策
引言:中小企业规模在不断地扩大,产业也正在升级,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资金短缺、融资困境贻误了中小企业发展良机。融资难题若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小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将受到巨大挑战。因此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融资特点进行分析,寻找问题的根源,同时在借鉴国外在此方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尝试性地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建议,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念
中小企业融资即中小企业资本的融通,其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融资即为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资金供求双方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来满足各自利益需求的行为。根据当今经济形势,资金对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能否及时地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关乎企业经营的成败。科学地运用金融知识对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分析,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地运用现有的金融工具,达到资金筹集的目标。狭义的融资是指企业获取经营所需资金的行为,即企业依据实际的经营需求,结合后期的扩展需要,通过科学的资金需求预测,取合理的方式从投资者和债权人取得资金,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的财务行为企业筹集资金应该符合法律法规,以合法的手段获取资金。一般而言,资金的需求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发展、偿债以及两者混合因素。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障碍具体问题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往往比大型企业的融资成本高,具体表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银行信贷费用高。由于企业自身的特性,中小企业贷款特点表现为期限短、次数频、数额小。银行信贷的流程不会因为中小企业的特点而缩减,银行若对中小企业放贷就会造成经营管理成本总额上升,因此大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放贷。2.信用担保增加融资成本。中小企业较差的资信造成银行惜贷行为,进而导致其难以获得贷款。为了能够筹集资金,中小企业往往会与担保机构合作,通过信用担保获得银行的贷款。然而信用担保往往要支付高额的担保费用和手续费,这就在无形中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存在的问题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欠缺,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即使创立几年也难拥有自己的固定资产,这是由于企业技术设备沉没成本高、人力资本所占比重高所导致的。它们没有足够的资产从传统的债务性金融机构,比如银行,进行贷款担保,也几乎没有权益性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所以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债务或权益性资金。同时初创的中小企业还面临一个额外的问题,那就是缺乏信用记录。大企业通常面对的只是较低的融资成本,因为大企业能够提供较多的资产担保,并且能从现有业务中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凭借这些优势,大企业可以进入资本市场寻求权益和债权融资,并以较低的成本、较低的风险获取收益。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我国中小企业必须把提高信用作为一项企业基本素质来加以提升,不断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不断加强信用第一的理念。在企业在管理制度中,不仅要加强资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还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蕴含于企业内质中独特A核心能力,它能支撑企业现在和未来的竞争优势,并使企业在竞争环境中长时间掌握主动权。对于原本缺乏综合竞争能力的中小企业来说,企业集群就成为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实现共同发展的可行性选择。不仅有利于提升资源共享水平,实现集群企业互补互利,而且还可以通过集群优势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对于解决融资困境也大有裨益。
(二)建立健全融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
融资金融机构作为企业发展的资金源动力,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融资金融机构的支持。无论是国有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我国融资金融机构的单一性长期存在。应当立足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融资特点,设立专项融资服务机构,形成覆盖全国的以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中小型、地方型银行共同发展的格局,不仅把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摆在融资首要地位,还要加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投资融资服务设立金融机构。
(三)完善企业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征信机制
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该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加强融资担保立法,通过程度公正性和实质公正性两方面的努力,打好完善担保体系的法律基础,进而明确资格准入制度,对于融资担保市场准入进行严格审查,对有关各方面进行严格界定,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制度化长久发展。其次、完善信用监管系统。国际上信用监管职能一般都是由国家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来负责的,在我国银监会发挥作用的同时,必须建立统一、权威的信用评级机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客观公正、准确适时的评定。以此作为金融机构投资判断的重要依据,这不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解决至为重要,对于保障我国金融系统保持稳定,良性运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语
综上,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顺利破除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来说也极具战略意义,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各方共同努力。政府对于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和金融运行体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小企业也需要勤修内功,不断提升自我价值,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取得金融机构广泛信任,从而加强双方互利合作,以便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及经济效益最大化;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应该努力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满足提供便利,加强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