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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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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

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

的先进典型。××年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

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个乡镇司法所、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

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

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

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

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文章标题: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总结与工作思路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

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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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市司法局概况

市司法局于1980年12月1日成立,2005年12月对镇(街办)司法所收编直管,内设机构、职能、编制、人员得到不断充实增加;目前,市司法局内设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和法律援助中心6个科室;下设9个派驻司法所、1个直属公证处;监管法律服务机构8个,其中:律师事务所2个17人,法律服务所5个26人,司法鉴定所1个4人。我局现有司法行政编制47个;其中:领导职数4人;实有在编司法行政公务员42人(机关19人,司法所20人,公证处3人),缺编5人。市司法局主要职能目前有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管等。

我局坚持围绕职能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人才、老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党建、群团、工会工作在全市领先。全系统除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组织关系挂靠在镇(街办)外,现有党支部4个,党员36名,市政协常委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名。

我局最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镇(街办)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我们以2005年镇(街办)司法所收编为契机,以司法所建设为龙头,夯实基础,延伸村(社区)职能服务的触角,全面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前,全市9个司法所达到了省“一所三中心”建设标准,创造性地实现了“六统一”,即:司法所统一结构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文书档案、统一人员着装、统一公务车警用设施配置,所平面积292㎡上,现代化办公设施日臻完善,职能作用日益显现,形象得到树立,受到了省市的肯定,年迎接了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先后有10多批次县市同行前来观摩学习。

二、关于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两市一极”建设,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司法行政“五大行动”(矛盾纠纷化解“和谐使者”大行动,法制宣传“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大行动,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光明之路”大行动,“岗位练兵、阳光执法”大行动)落实为切入点,精心组织,重点抓了六项工作。

(一)竭力夯实基层维稳工程,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以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受案率、调成率、满意率“三提升”,民转刑、非常访案件和“三下降”的目标,落实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大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全市9个镇(街道)、198个村、16个(社区)都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小组1980个、民调中心户3481个,落实首席人民调解员243人。二是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成效。加强调解员队伍培训,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工作热潮,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到市政法委充分肯定。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攻坚行动。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集中排查攻坚调处制度,促进源头维稳。元至9月,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45起,调成率98%,预防13件191人次,防止民转刑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起2人。

(二)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素质工程,推进了“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体制。发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开展了法治建设的启动准备工作。二是制定了--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筹备了“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制定了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三是全面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展了声势较大的“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对象普法成效突出。元至9月,在机关举办公务员法制讲座225场次,在农村(社区)开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法知识巡回讲座760场次,在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80场次,全市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26万份。

(三)努力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工程,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把法律服务当作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进行了重点突破。一是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法律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健全大企业“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深化了“法律服务进园区,跟踪项目促发展”活动,组建全市五大工业园区法律顾问组,开展“零距离”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政策、法律支持,指导企业防范市场风险,依法加快建设和发展,受到市领导和企业主好评。元至9月,全市律师担任园区建设顾问86家,为企业提供法律事项建议18件,非诉讼236件,解答法律咨询1260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部署和“两市一极”建设目标,以法律顾问团工作为切入点,推动法律顾问进领导层、进机关,主动发挥法律参谋、咨询作用。今年来,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团接待上访群众26批次,处理群体性纠纷3起,陪领导下访处理涉法事项3次,提供法律咨询5件。三是引导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就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劳动就业、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法律服务。今年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诉讼案件765件。

(四)尽力建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保障了民生改善。加大领导力度,继续认真落实了法律援助这一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法律援助切实成为政府民心工程。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实行网络申报、网络审批、网络指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了零投诉。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现场授课、举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展览、送法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件、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来,全市举办规模型的专场法律援助知识宣传12次,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等法律援助宣传单1.5万份,解答法律咨询5480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三是落实十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开展以法律援助“春回大地”、“阳光暖心”、“情满金秋”、“真情暖冬”为载体的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发放法律援助便捷卡1500份,畅通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力争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件、法律援助事项880件,分别占全年目标的70.7%和88%。四是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权维稳为取向,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对特殊群体突破门槛限制,服务维权维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援助21次。

(五)着力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基础工程,参与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我们从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入手,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管控,增加了社会安定和谐因素。一是全面开展了排查摸底和走访工作。集中时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一次专项摸底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按全省统一软件要求建立了两类人员档案台帐信息库。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接管社区矫正对象630人,期满解矫325人,现在矫人员305人;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67人,其中刑释人员446人,解教人员21人,接茬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两类人员有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衔接、管理制度,严格了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帮教安置等环节,规范了与公检法、监狱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脱管、漏管现象。三是加强了两类人员的日常管理。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光明之路”大行动,夯实对社区矫正对象“6+1”模式监管基础,增强了工作实效。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渠道,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有人管、生活生产有人帮、安居乐业有希望。目前已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1个,促进就业或协助就近打工230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8个。

(六)全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党员、干部春季轮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系统学习各级领导讲话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树立了管理权威。一是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广大干警坚定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队伍管理教育。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局机关和司法所的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作息制度,增强时效观念,树立了勤政务实、公廉执法的文明机关形象。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完善目标管理办法,开展评先推优工作,加大了考核奖励力度,优化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部门影响力,激发了全系统人人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基础建设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和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不大,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三、需要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今后,要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其服务“两市一极”的积极作用,尚需市政府继续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大人财物力投入,为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

一是解决局机关业务房建设问题。我市是目前市3个无独立办公用房的县市区司法局之一。根据中央、省的有关要求,要在三年之内完成县市司法局机关业务房建设,明年是最后一年。我局于年开展业务房建设国债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初被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司法部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划拨土地,并给予资金配套、税费减免”。需要市政府划拨建设用地,并解决一定资金,以抢抓时机在最后期限之前开展业务房的建设。

二是提高最低工作保障经费标准问题。年省财政厅、司法厅联合发文(财行发[]105号)明确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经费(不含业务项目经费)要按人平2.1—2.4万元的最低工作保障标准落实”,“以后要逐年进行调整,保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合理增长”。年市政府按人平2.1万元的标准落实了我局工作经费。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上级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业务任务加重,迫切需要市政府对最低保障经费标准进行提幅,按人平2.4万元的标准落实我局工作经费。

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法律援助工作自年被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政府民心工程,省市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数逐年都有增加。由于法律援助工作任务硬、要求高、成本大,我市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左右,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左右,需要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二、基层司法所逐步走向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1、我县共有7乡、2镇、一个街道共计10个基层司法所,编制14个,实有人数11人(有1人是地方事业编制);全县9个基层司法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达到了每所办公面积100平方米,全部产权为司法局所有;(仅街道办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是街道办事处的产权)。在办公设施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机、打印机、照相机、摩托车,其中7个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所内各种规章、制度健全、簿册齐全,现已有8个所步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6个司法所所长为副科级配备。此外,在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在司法所人员素质上、业务规范上、内部管理上、工作上下力气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综合平台,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还要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安排抓乡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布置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来信、来访相结合,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积极抓好民间纠纷排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有效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下发了《“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活动方案》及《基层矛盾纠纷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了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并分级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为全年的排查调处、研判活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排查中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协调配合进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类梳理,逐个登记,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真正将矛盾有效排查在事发地,控制在萌芽状态,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件、调处65件,对6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镇、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作用。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于2004年就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轨道,在原有的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公室,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8件,调访人员解决20件,移交司法机关6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全县各级调访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上半年以来,我乡司法行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局和乡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与支持下,本所为我乡的三个文明建设从中协助配合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治与思想方面。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安排的关于“三个代表”学习任务,为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勤政廉政新形象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人民调解方面。上半年全乡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5件,成功24件。其中乡司法所10件,基层调委会12件,乡调解中心3件。对以上案件,我们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受理率达到100%,调解率100%,成功率达%。由于坚持秉公办事,依法调处,没有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全年学法不少于二次,上半年已组织二套班子成员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均有书面记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普法学习,除学校组织外,5月25日由乡司法所牵头,县检察院来人为三合中学700余师生举办了学习《宪法修正案》的法制讲座;据不完全统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已举办大型法制讲座3场(未含职能部门),应到1662人,实到1600人,到课率达%;上半年我们还认真制订了全年普法工作实施计划和“四五”普法工作要点。

四、归正人员工作方面。为认真落实归正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对全乡12个帮教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有归正人员42人,当年刑释3人,五年内39人,其中比较好的15人,差的7人,其余均为一般。今年重新犯罪1人。以上42人中,在厂矿企业工作的有9人,自谋职业13人,务农20人。

五、“148”工作方面。

上半年共受理来人来访13起(含来电一起),其中损害赔偿4起,经济2起,邻里纠纷2起,交通1起,家庭纠纷2起,婚姻2起。由司法所调处10起,成功9起,其余为基层调委会受理调处,成功率达%。

六、信息工作方面。共提供各类书面信息10余篇。

七、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①认真落实县局关于抓好三个以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任务。

②组织基层调委会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业务1-2次。

③举办全乡各村企事业单位副职以上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大型法制讲座2场,乡机关各职能部门如举办不计在内。

④对归正回籍人员进行重点走访,做到次次有书面记录。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7篇

一、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重点人群学法工作,包括青少年、农民工、城镇工作人员、党员和干部等,重点学习《宪法》、《人民调解法》、《新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1、重点培训。不定期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今年来,我所共举办镇级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各一期,参训人员50余人次,村级培训班14次,培训人次100余人。

2、广泛宣传。半年来,我所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发放宣传册100余本,制定宣传展板4块,解答法律咨询40余次。

二、依法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20年上半年,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3人,其中,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人。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个管理制度的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周一和到所里见面,并汇报一周的思想情况,每周定期举行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入矫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

积极拓展教育方法,采取个别座谈了解,电话汇报、报到、社区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化解心理上的障碍。严格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会客等审批制度。落实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

我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以抓服务质量为侧重点,深化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社区、妇联、残联、社保、劳动、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和拆迁中心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

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半年来,,口头调解各类纠纷151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书面调解7起,调解成功6起。

2020年上半年,司法所抓住机遇,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如创新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多;新的措施和举措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法治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创新,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配合党委、政府不折不扣地做好精准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三)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六)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运用村级调委会职能作用,认真抓好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

(八)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九)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教育。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第8篇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局在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扫黑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区直律所律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监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强化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实现监督全覆盖。持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线索排查。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学习“两个通告”,切实提高群众和特殊人群对“两个通告”的知晓率。另外结合“法律六进”、“送戏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面宣传。

五是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班子继续坚持督查督导机制,对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区法援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要求立行立改。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大纲》、《全省司法所规范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区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上半年共投入40余万用于三里桥、中店司法所办公用房装饰工程。通过与木厂、三里桥、中店等3个乡镇街的积极协调,实施司法所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

二是积极按照省司法厅《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力争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础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部署和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涉疫情矛盾纠纷底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确保一般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市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13起,成功化解1173起,调解成功率为97%。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接收刑释人员9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成功率为100%,预释放人员回执率为10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957人,重新犯罪率低于3%;今年受疫情影响,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局积极主动作为,与省内各监狱建立远程视频帮教机制,共为犯人家属申请远程探视108例,探视成功64例,对监狱犯人的改造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区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取得新成效。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深化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规范律师辩护,强化督查指导,不断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争取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