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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规范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1篇

关键词:省标DB33/T1065-2009勘察规范;国标GB50021-2001勘察规范(2009年版);丙级勘察工程项目;单一的静力触探问题;具体情况应具体分析执行

对软土地基勘察中,萧山严格执行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3.3和第4.1.20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全静探已被全面彻底取消,而这次省标《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1065-2009提出对丙级勘察工程项目,地基土单一的场地,可采用单一的静力触探测试手段进行勘察,笔者产生有一些粗浅看法,现冒昧提出,敬请批评指正。

1 规范不统一的问题

1.1国标的规定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6.3.3:“软土地区勘察宜采用钻探取样与静力触探相结合的手段”[1], 其中,第4.1.20强制性条文要求有1/2原位测试钻孔,1/3钻探取土试样孔。

1.2省标的规定

省标《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1065-2009规范第7.1.1条文说明:“对浙江省平原区的丙级勘察工程项目,地基土单一的场地,可采用单一的静力触探测试手段进行勘察”[2]。

从上述国标和省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中不难看出,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规定宜采用钻探取样与静力触探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手段进行勘察,而省标《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1065-2009提出对丙级勘察工程项目可采用单一的静力触探测试手段进行勘察,困惑勘察人员执行规范的实际问题,如何与现行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衔接、协调、将矛盾统一和正确应用,正是本文要解决关键性的问题。

2勘察现状

2.1 萧山软土的工程地质特性

从沉积学角度,按土的成因类型和沉积时代,萧山平原区的软土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淤泥质土为主(通常具有浅部“硬壳层”)的软土,主要分布于萧绍滨海平原,系典型的软土地基;二类为饱和粉砂土为主的软土,主要分布于钱塘江冲海积平原,为粉砂土地基。根据众多勘察资料分析,萧山在第四纪期间遭受全新世海侵海退和古钱塘江多次河谷改道,侵蚀切割及近代冲积和人类活动等作用,致使萧山第四纪沉积物具有多种成因类型、岩性相变复杂、土层在竖向上软硬交替、多层组合、厚度变化大等工程地质特性,如表1所示。

岩土地层结构及主要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表1

2.2执行规范的具体情况

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对多层建筑采用天然地基、短桩基础或存在软弱下卧层和饱和粉砂土地基,以及查明埋藏的河、塘、沟、浜和填土层厚度时,选以静探和钻探取样相结合的综合勘察手段,以静探为主,静探孔占2/3,钻探取土试样孔占1/3,即使是所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且场地较小的丙类建筑,也布以1/3钻探取土试样孔;二是对复杂的岩土地基以及在软土地区有二层及二层或在饱和粉砂土软土地区二层及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大跨度空间结构的大型商场、高耸建(构)筑物、公铁立交桥、高架铁路、地下隧(通)道等工程项目,以基岩或深部钱塘江古河道沉积的圆(卵)砾石作为钻孔灌注桩持力层时,多采用全机钻,有的仅在地下室部位布置少量静探孔。

2.3如何理解与执行省标的规定

在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实施一年以后,省标《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B33/T1065-2009于2010年7月1日起颁布实施,不论从技术法规角度来看,按法按理应执行国标,那么省标又该如何执行呢?笔者认为应视具体情况执行,确实,有的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如钱塘边的粉砂土层,岩性单一,性质较好,属中压缩性,地基承载力较高,土层厚度较大,且较均等,在受力层范围内无发现有淤泥质土等软弱夹层或透镜体,地下水位埋藏又较深,常年水位处于基础底之下,拟建厂房为钢结构,单幢,1F,且规模较小,荷载较轻,无有承重设备或设置重型行车,其场地周围勘察精度较高,对这类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项目,可以采用单一的静力触探测试手段进行勘察,静力触探最大的优点在于精确分层和取值。由此认为,当场地较小且地质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丙级建筑,当采取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对次要的单幢低层轻型丙级建筑,用于确定地基承载力和场地附近己有钻探及土工试验资料时,可以使用全静探进行勘察,但引用资料必须应用在勘察成果报告中。如何判定做全静探,.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1)掌握场地附近的地质资料;(2)地质条件简单;(3)荷载要轻,如单幢低层轻型的丙级建筑;(4)注意静探的适宜性,静探不适宜碎石土层、穿越圆(卵)砾石或所遇的抛石、碳化木头等障碍物。

3结论

通过以上对省标和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有关采用全静探问题的讨论,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 对简单地基、简单场地、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一般工业与民用的丙级建筑,则当采取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对次要的单幢低层轻型的丙级建筑,用于确定地基承载力和附近己有钻探及土工试验资料时,可单独使用静探,但引用资料必须应用在勘察成果报告中。.

(2) 对中等复杂地基、中等复杂场地的乙级建筑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2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审查;问题剖析

中图分类号: S969 文献标识码: A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为设计、施工提供地质勘察成果及各项岩土工程参数,是建设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工程安全和工程造价。一份高质量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在满足相应规范的基础上,不仅要真实客观地反映勘察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地下水、岩土性质和不良地质现象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应该进行正确合理的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提供合理可信的岩土工程参数和建议。新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已实施多年,现将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加以归纳、分析,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便于提高勘察技术水平,保证勘察成果质量。

1勘察依据不充分、目的不明确造成难以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意图明确,才能有的放矢地合理布置工作量,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但目前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导致有些工程在无设计要求和建筑物荷载等状况下,勘察单位仅凭业主的陈述,按其要求勘察,导致勘察报告深度和广度不符合要求。如某啤酒厂的厂房,设备荷载很大,天然地基承载力远远不够,需用桩基,但造成勘探孔深度不够,桩基设计参数无从谈起,最终导致补勘。所以施工前一定要弄清勘察设计要求和目的,尤其是一些特殊要求,如电阻率测量、基坑支护、地下水渗透性等,才能在广度和深度上满足设计要求。

2采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中存在的问题

2.1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个数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要求必须满足“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对于大中型工程而言,由于取土孔、原位测试孔布置多,取原状土样的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个数也就多,只要是均匀分布的土层,即使土层厚度相对较小,也基本能够满足上述规范要求;但对于常见的单栋建筑物工程来说,布孔一般为4~8个,按“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的原则,取土孔、原位测试孔等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对于虽然土层均匀分布但厚度较小的土层,就可能出现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个数不能满足上述规范要求的情况。但这种结果一般是由于勘探施工中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盲目性和随机性造成的,如果勘探现场技术人员能够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置采取土样间距,就能避免上述结果的产生,一般可以根据第一个勘探孔的钻探资料,分析地层分布,再结合第二个勘探孔孔口标高,合理布置取土样间距,然后根据前面的分析,确定后面勘探孔取土样间距,尽量使每层土在每个勘探孔中都有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必要时,如某种勘探孔少时,可使取样间距小些,取样数量多些。这样就能满足规范要求,使土性指标统计分析时土性指标代表值的确定更为合理。

2.2建筑场地类别和液化判别的问题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4.1.9规定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分对建筑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提供建筑的场地类别和岩土地震稳定性(如滑坡、崩塌、液化和震陷特性等)评价,而场地的类别划分,应以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厚度为准,所以布置勘探孔时应考虑测量或估算土层剪切波速的钻孔,个数不少于2个,孔深不小于20m;同时按抗震规范4.3.2规定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的地基,除6度设防外,应进行液化判别;《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规定了液化判别深度范围和判别液化勘探孔的个数,所以布置勘探孔时要有的放矢,对于较小工程,勘探孔少,可布置综合孔,如取土标贯孔,取样、测试间距也要酌情考虑,以满足规范要求。

3勘察测试手段和方法的选择

不同的勘探方法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和适宜性,对勘探装备、勘探手段、取样方法的适宜性和合理性要充分了解。

现在有不少勘察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地布置静探孔,甚至于全静探。在沿海地区的湖沼相和海相冲沉积平原中多分布有淤泥、淤泥质软土、填土,地下水位埋藏较浅,静力触探在这种场地条件下应用效果较好,既能帮助准确分层,又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地基土的强度性质;而在一些山前冲洪积地层中,由于地层土一般颗粒较粗,地下水位埋藏较深,不适宜静探,甚至在河床河漫滩相的沉积地层中,静探的测试结果也不能准确反映地层的实际情况,一般得出的强度变形指标偏高,所以应用时要适当考虑。

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砂土、粉土和一般粘性土,而不适用于碎石土,淤泥、淤泥质软土中也要酌情使用,因为软土的灵敏度高,钻孔时存在扰动影响,同时标贯击数的精确度对评判地基土的强度性质影响也较大。

所以勘察施工中,应当针对地基土的性质,用适宜的测试手段和方法对其进行勘探,以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

4土工试验及岩土工程参数的选择

土工试验是岩土工程勘察的一项重要内容,自《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实施以后,土工试验的重要性被推向新的高度。由于岩土的不均匀性和各向异性,试样采取、运输、加工扰动等因素的不确定性、试验仪器和操作方法的差异性及试验人员自身的素质问题,测试失真难以避免。所以加强土工试验和试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必不可少,这样才能避免相关指标间的矛盾,更好地了解岩土的差异性,客观地评价地基土的强度变形特性。

首先,对于土样的级别要明确。土样的质量等级根据扰动程度不同可分为四级,不同级别的土样可做的试验内容不同,所以在实验室中开土时先应鉴定土样的级别,明确此土样可做哪些试验,不可做哪些试验,以避免出现一些不能反映地基土真实性质的数据,合理评定地基土的性质,给出准确、合理的岩土工程性质指标。

5结语

以上是对岩土工程勘察中几个常见问题的剖析,希望能够引起同行们的重视,在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制的进程中,努力提高工程勘察业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道德素质,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科学建设程序,更好地发挥岩土工程勘察是设计的先行与依据的作用,为基础和上部结构设计提供准确、翔实的岩土工程资料,尽量避免产生设计冒险或保守浪费两种后果的发生,为社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S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岩土工程勘察成果作为工程建筑基础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勘察成果的准确和具有针对性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工期的保证。如何避免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的发生,以及在出现问题时如何及时处理,对保证勘察成果的质量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时间短、任务重且突击性强,且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要做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如果勘察成果有问题,会引起工程成本增加、或工程安全性出现问题、或者工期被拖长等,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对整个工程的影响体现了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做好勘察前的准备工作是重要的。但往往勘察前准备不充分,缺乏详细资料,这样不仅浪费了勘察工作的时间,同时也阻碍了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准备工作是不容忽视的,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勘察工作人员应在确保勘察质量的基础上,收集详细的勘察资料,并积极地开展安全、技术的交底,针对工程特征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更好的指导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些勘察单位仅凭业主的陈述,按其要求实施勘察,这样必导致勘察报告深度和广度不符合要求,造成施工过程的困难,甚至需要重新勘察。施工前一定要弄清勘察设计要求和目的,尤其是一些特殊要求,如电阻率测量、基坑支护、地下水渗透性等,才能在广度和深度上满足设计要求,更好的完成勘察工作。

二、勘察理念

国外的勘察规范或技术规定对岩土工程勘察规定的都比较细,可以说是面面俱到,甚至一个微小的细节。国外的规范、标准或技术规定往往强调对基本原理的把握,应用规则是对基本原则的实施性说明,至多是推荐一些公认公式,与一般教科书没有大的出入,很少向规范使用者提供具体的工程参考取值;国外的岩土工程勘察中,专家普遍认为基于特定的场地条件的勘察方法、勘察结果的评价及岩土参数的确定,并不是一种精确的科学,而是一种技艺,许多情况下,勘察工作中需要由经验得到工程判断来解释现场勘察的结果,并获得用于设计的代表性数据。国外规范并不对如何从现场勘察数据选定代表性的岩土工程参数做出硬性规定。由于岩土具有非均质性,数据的选取需要岩土工程师根据现场和工程场地条件,结合自己的工程经验和技术水平来进行数据选取,针对每一具体问题,要充分利用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时间经验,综合、辨证地分析研究,才能找到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案。总之,国外的岩土工程勘察,特别注重的是场地条件与岩土工程师的个人能力,一个项目的勘察,经过工程师的考察和资料分析,以其个人能力为基础,强调以人为本,充分信任岩土工程师的能力和信任工程师体系,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并进行实施。

而国内勘察规范在基本原理、应用规则和参考取值三个方面至少是并重的,很多规范对于参数如何取值的具体规定占了规范的相当篇幅;大部分国标、行标和地方性标准都对承载力、沉降、稳定性分析等给出了特定的公式;规范别强调统计关系,不仅规定统计方法,往往还给出了基于统计关系,用图表形式给出各种参数或经验系数、修正系数的取值方法。所以出现了国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基本以标准为主,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规定才是根本,基于此目的,我国的岩土国家规范中表现出了多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了不同建筑物必要的工作量和工作方法,这样就导致了对研究程度较高的区域,将会做大量的重复性工作;而对于具有特殊条件的区域,虽然满足规范条文的要求,能通过审查,但缺乏必要的补充工作,评价结果未必准确,会降低勘察成果的质量,容易产生偏差。总之,国外岩土工程勘察强调以人为本,而国内岩土工程勘察则强调以规范、标准为本,体现了其适应性、合理性和灵活性、针对性较差的特点。

三、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不断高速发展,众多基础建设项目和现代化超高层建筑物不断兴建,基础和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深,各种公共建筑物的建筑风格迴异,其平面和立面变化大,给结构和勘察专业带来诸多的新课题,采用传统的勘察方法和手段已经很难满足设计的需要,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地质形态和岩土参数问题: 主要有不明地下物体、空洞及其分布形态、埋藏位置和深度的确定。岩土参数主要是那些难于取到原状岩土样和难于进行室内、外试验的岩土层如粗颗粒土和风化岩等,其岩土设计参数( 承载力、变形指标等) 难于确定。

2、综合能力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勘察技术人员缺乏对勘察各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的能力,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归纳总结的能力。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常造成勘察的目的性不明确,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

3、技术素质问题: 主要是勘察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问题,勘察各专业缺乏内部沟通、技术交流,对各自技术服务的对象和技术发展状况不了解,导致碰到重大项目和复杂工程时束手无策,不知应采用何种技术方法和手段去解决所碰到的技术问题

4、勘察依据不充分、目的不明确

设计意图明确,才能有的放矢地合理布置工作量,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 4.1.11 条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型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但不少勘察报告前期资料收集不全,拟建工程的结构形式、规划地坪标高、勘探点坐标等情况不清,设计单位的勘察技术要求缺乏。对涉及公众利益方面的安全、环节不够重视,忽视对工程场地原有地形地貌、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调查。如某勘察报告在工程场地内有多个钻孔遇到防空洞,防空洞距地下室底板仅 3m,可勘察文件在平面布置图上不标示,在报告中不予以查明、评价,又不提请注意。又如某住宅小区,原为丘陵地带的山间盆地,人工渔塘较多,堆填后用于住宅开发。某勘察单位没有搜集原有地形资料,也不向附近居民访问,仅根据钻探成果推荐了天然地基,施工开挖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大相径庭,原来建筑物的所有钻孔均布置在塘堤上,致使业主不得不进行基础变更。

5、勘探工作量及测试取样分布不合理

GB50021-2001(2009 年版)对不同建、构筑物的勘察间距、勘探点的数量、位置及深度布置都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不按规范要求设计勘察点的情况十分普遍,甚至于在建筑物周边、角点没有勘察点:孔距超规范、孔深不合要求。如桩基勘察达不到 GB50021-2001(2009 年版)第4.9.2和4.9.4 的规定;对需要进行建筑场地和液化判别的勘探孔孔深达不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21-2001)2008 版的深度要求:测试、取样孔小于勘探孔的 1/3;测试取样达不到强制性条文规定。一些勘察企业在承担业务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进行,对所取试样不及时封蜡、标识、送检;在取样数量上钻规范空子,不论场地范围多大,不管地基土状态如何,只求满足取样或测试6件(次)的低层次要求,根本不考虑测试、取样的代表性和均匀性。对软弱下卧层不进行取样分析,甚至于为表面上满足不少于 6 件(组)的要求而将应当分层的层位加以合并。对数据的变异性不作检验、剔除。这样勘察结果的合理性自然值得推敲,对设计的影响显而易见的。如计算承载力fak 时,抗剪强度指标c、Φ值应为基底以下 1倍基宽深度内的抗剪强度标准值。当基础底下为多层地基土或地基土的状态变化较大,如何提供合理的抗剪参数更需要岩土工程师们斟酌。不考虑勘察等级而一味地追求钻探进尺,无谓增加勘察工作量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如某住宅小区位于基岩区,具备采用天然地基的良好条件,但某勘察单位钻孔控制深度竟然比建筑物高度还要多,为场地类别划分进行的剪切波速测试竟然测到微风化岩层。

6、勘察测试手段、方法的不适宜性

对勘探装备、勘探手段、取土器规格、取样方法的适宜性和合理性缺乏了解。如对静力触探装备不定期标定、贯入速率控制不严,甚至单纯采用静力触探来取代全部勘察工作:在碎石土层中做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不连续、不提供综合修正结果:没有清除孔底废土就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原位测试结果与现场鉴别及土工试验成果相悖的情况时有出现。岩层中钻进时,无岩芯采取率,因而无法了解其钻探效果等。

7、岩土分类、描述欠准确

GB50021-2001 在第 3.2、3.3 条中增加了岩石完整性分类和对黏性土、粉土的光泽反应、摇震反应、干强度和韧性描述,弥补了其他鉴别方法的不足。如何进行目力鉴别、规范岩土描述,灶的分类标准》(GBJ145-90) 和国外通用技术标准均有介绍。但作为勘察,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质量低劣在目前业内极为常见,已严重影响到勘察成果的质量.甚至导致错误性结论。勘察报告中岩土分类、描述与相关分析测试结果不一致的现象比较突出

四、对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建议

1、加强勘察市场规范、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盲目、无用的勘察。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勘察造假的产生。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严格审查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重点把关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结论不注重相关重要建议的提出。4)加强政府部门和社会相关监督机构对勘察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行岩土工程监理体制,防止恶性竞争的发生。

2、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要想全面推行岩土工程体制,就得加强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岩土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

以适应岩土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加强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

3、加强地区性工程地质研究,制定地方性勘察规范目前所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是全国统一的勘察准则,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各种各样,同一名称的地基土,在不同的成因环境下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比如地基土的承载力,有的地区高,有的地区低,建议的指标可运用于大多数地区,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7]。因此,加强地区性研究,制定出地方性规范很有必要。

五、几点建议

在野外勘察工作开展前,要注重勘察纲要的编写,在编写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工作量布置、勘察设备的配备、人员安排、施工方案组织等问题,使工作更容易有序、高效进行,从而保证获得更多、更丰富的一手资料,因而使工程勘察质量有了保障。但是目前许多单位对勘察纲要的编写并不十分认真,甚至不写,全凭经验行事。由于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是建立在半理论、半经验的基础上的,如相关规范中的众多公式都是由理论和经验结合得出的。所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遇到的问题,要从这两方面入手解决,理论和实践经验同等重要,过于强调任何一方面对勘察工作和该行业技术发展都是不利的。实践工作必须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积累更多的工程实践经验会推动理论的发展。加强与设计部门的沟通,因为勘察成果的直接使用者是设计部门,在作勘察工作前应多了解拟建工程的基本情况。这样就有利于勘察工作的布置及勘察纲要的编写,也知道了勘察工作进行的何种深度可满足设计要求。这样就可以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勘察工作,避免不必要的工作,从而提高勘察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勘察单位的从业人员应重视相关规范、规程、法律的学习,在充分了解相关规定,明确其意义和要求后,可避免因工作量不足而导致的返工造成的损失。勘察单位应加强质量意识,很多单位重视经营和经济利益,往往把质量放在次要位置,往往要求减少外业开支,而在内业上下工夫,表面文章做得好,但是质量却难以令人满意,实为自毁声誉,实不可取。有关部门应重视加强对勘察劳务队伍的管理,由于野外作业的逐渐社会化和专业化,劳务队伍逐渐发展壮大,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劳务队伍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偏低,所以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是必要的。野外施工是勘察资料的来源,加上野外勘察工作具有隐蔽性强,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所以相关单位必须做到各环节有效地监控,使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提高整个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工程安全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岩土工程勘察特殊的工作环境,造成了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我们要不断的使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克服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岩土工程勘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4篇

1岩土工程勘察分级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依据是: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以下简称“岩土规范”)的3.1.1条文说明对工程重要性等级的解释是“《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将建筑结构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简称“地基规范”)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三个等级,都是从设计角度考虑的。对于勘察,主要考虑工程规模大小和特点,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由于涉及各行各业,涉及房屋建筑、地下洞室、线路、电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很难做出具体划分标准,故本条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以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为例,30层以上的可定为一级,7~30层的可定为二级,6层及6层以下的可定为三级。”《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以下简称“高规”)将工程重要性等级进行了细化并分为甲、乙两个等级,与地基规范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本相同。反映在规范中的内容归纳有“甲级包括: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超高层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高层建筑。乙级包括以上不属于甲级的高层建筑”。《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Y/T0053-2004)指出:油气田及管道重要性等级都为一级。通过上面的叙述发现同样的工程不同规范出现不同的勘察分级。如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高层建筑在“高规”中定为甲级(即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而按“岩土规范”的规定,勘察等级应为二级。显然在场地等级和地基等级相同的条件下依据规范不同将会出现勘察分级的不同。因此,建议“岩土规范”继续引入“地基规范”的设计分级,并参照“高规”的勘察分级。将工程重要性分级的条文说明按以下理解并划分。一级: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体形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00米的高耸构筑物或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高层建筑;有三层或三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二层或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建筑。二级:不符合一级高层建筑;对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多层建筑;高度200米以下的高耸构筑物或较重要的高耸工业构筑物;位于建筑边坡或邻近边坡的多层建筑和构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多层建筑;有一至二层地下室的建筑或软土地区有一层地下室的建筑。三级:6层及6层以下且高度24米以下的建筑。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线路架空工程、电厂、水泥工厂及其他工业建筑、废弃物处理工程等的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应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

2勘探点数量及各类型勘探点比例

“岩土规范”的4.1.20的1条“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该规范的4.1.17对高层建筑指出“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但对其它建筑没有指出控制点的要求。而“高规”指出“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一方面“岩土规范”与“高规”在控制点数量上面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岩规对控制点比例没有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把握。本人认为,在勘探点数量及比例上的处理措施是: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单栋建筑的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5个,乙级的不应少于4个,丙级可适当减少勘探点,密集建筑群的勘探点可相互共用。不同类型的勘探点宜均匀布置,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对于甲、乙级勘察每栋不应少于2个勘探点,丙级不少于1个。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能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3取样和原位测试的样本数量

“岩土规范”4.1.20-2规定“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手则中》指出“: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土层取6个土样或做6次原位测试就够。合理的数量与场地大小、土层厚薄、土性的变异系数以及场地邻近已有资料的掌握程度等因素有关,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高规”4.1.7条规定“每栋高层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如何理解“每个场地”,若单栋建筑物,每个场地是指该单栋建筑物所在场地,若为二栋、三栋或为一个小区呢?勘察单位大都将每个场地视为一次勘察的范围。土性指标的变异性,用空间场中少数几个点的取样得到的力学性质去预测整个空间场地性质,必然会产生不确定性。点数越少,空间场地越大,不确定性也就越大。所以不考虑一次勘察范围的大小、建筑物的性质和高度,将其理解为每一主要土层的取样数量或原位测试数据大于等于6件(组),就算满足要求,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尤其是一些勘察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施加操作中,勘察单位往往断章取意,将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变成原位测试数据不少于6组,这就更加可笑了。本人针对该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措施是。首先,对能采取原状土样的地层(如:粘性土)应该在规范中明确规定以采取原状土试样为基本控制指标;而对于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的地层(如:碎石土)才可以原位测试数据做为控制指标,以土试样作为定名的依据。其次,对于样本数量,应该参照“高规”对样本数量进一步明确,即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每栋建筑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宜少于6件(组)次;对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内采取不扰动土试样的数量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次数不应少于6件(组)次。采取不扰动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建筑,在基础底面下1.0倍基础宽度内宜按1米~2米,以下及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建筑可根据土层变化情况适当加大距离。当样本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密勘探点。

4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

“岩土规范”12.1条指出“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认定工程场地的土或水(地下水或地表水)对建筑材料为微腐蚀时,可不取样试验进行腐蚀性评价”,所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是指有专门研究论证,并经地方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认可,或地方规范规定,并非个别单位意见。12.1.2-4又明确规定水和土的取样数量每个场地不应少于2件《;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01-501-92)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不考虑地下水的腐蚀性,但对有环境水污染的地区,应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的腐蚀性”《;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8-11-89)规定“:上海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无侵蚀性,在地下水有可能受环境水污染地段,勘察时应取水样化验,判定其有无侵蚀性”。各地执行各自的地方规定、规范的条文。规范既然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的口子,就是岩土工程师应该去充分把握的。岩土工程师应该从场地的环境条件、附近有无污染源(如化工厂)、上游影响范围的环境条件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认为微腐蚀性后得出结论是可以作为乙级及其以下勘察等级的腐蚀性评价依据的;对于甲级建筑甲级建筑应该按规范取样试验论证。最好对不取水样评价的场地由地方勘察单位(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整理腐蚀性评价材料,提出建议及其依据,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作出结论,再由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的结论形成文件就完全符合规范要求了。比如:桂林本身就是山水甲天下的城市,漓江水质本身就可以接近或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上游又有桂林市政府保护漓江水质的一系列措施,再依据目前已有的水质分析资料得出“桂林市地下水对混凝土一般为微腐蚀性”的结论是完全可行的。

5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取值

“岩土规范”3.2.2条的表3.2.2-1提出根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对岩石进行分类,但未明确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是平均值还是标准值。在实际工作中某石灰岩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平均值是65MPa,而标准值是58MPa,于是按平均值划分为坚硬岩,按标准值划分为较硬岩。而在“地基规范”中就明确是标准值。因此,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的取值应该是取标准值。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岩土工程,工程勘察,

中图分类号: U4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各种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座座水库波光粼粼,栋栋高楼鳞次见比。在各种土建工程中,岩土工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岩土工程勘察产品的形成过程中,凝聚着工程技术人员的智慧和经验,岩土工程勘探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安全和投资,以及工期的长短,其质量的好坏,与质量管理的水平密不可分。

二.岩土工程勘探质量存在的问题

2.1勘察资质进入门槛低,市场管理不规范严重按照建筑部门分类,勘察资质主要分为综合甲、乙、丙级等几种,但是由于市场对勘探资质进入要求比较低,相关主管部分对勘探部分的资质管理也存在不完善问题,这就造成我国勘探部门良莠不齐,目前市场上勘探队伍越来越多,数据已经超过1.4万家,这种情况造成最大的问题是勘探的质量下降。表现在:勘探单位管理不善,勘探技术普遍偏低,软件和硬件设施条件差,资质尚高的单位,也存在不注重设施建设;而资质低的很多单位甚至没有办公居所,完全依靠单位内的一两个员工,按照承包形式,成立所谓的分院,或者是通过挂靠形式,承包工程名义是被大单位承包,实际上层层承包,最后直接影响勘探质量。

2.2建设单位操作不规范问题

建设单位是建筑市场重要的管理机构,其操作规范和管理状况,直接影响勘探市场质量状况。当前一些建设单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主观操作,压缩勘探周期,缩短勘探工作时间和资金供给,勘探质量问题重重。建设单位操作不规范问题,带来最大的问题就是影响了岩土勘探的质量。

2.3岩土工程勘探工作的忽视

建筑设计发展过程中,长久存在重视工程设计、轻视岩土工程勘探的观点。造成了对岩土工程勘探工作的忽视,尽管我国有关法规明文规定岩土工程勘探的重要性,但是岩土勘探工作仍然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岩土勘探进行是例行公事,甚至一些建筑单位认为,岩土勘探就是打孔、取样和画图的程序,工期越短,越节省投资费用,岩土工程勘探应该尽量缩短时间。这种观点直接影响了勘探工作质量,表面上看来工期的缩短,减少了勘探费用,加快建设时间。但实际上,建筑基础部分投资风险增大,一旦出现问题,最不利的就是投资方。

2.4勘探技术落后,方法单一

与国外先进的勘探技术相比,我国的勘探技术远远难以达到国外技术水平,岩土勘探单位,大多数仍然采用传统的钻探取样方法,配合静力触探和动力触探方法,室内试验也是采用传统的常规试验方法,因此,岩土勘探的方法国内外水平差距很大。另外,我国岩土勘探技术比较单一,技术难以得到有效的扩充和发展,与国外不同类型和岩土勘探方法相比较,我国勘探技术单一化严重,不能满足多样化的岩土勘探要求。

三.提高岩土工程勘探质量的对策建议

3.1提高我国岩土勘探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规范勘探市场秩序

(1)提高勘探市场准入门槛,对于资质差、技术水平落后、设备老化、管理不完善的勘探企业进行淘汰,改变当前勘探市场僧多粥少的现状,提高勘探单位水平和质量。严格把关勘探单位办公场所、人员配置、技术力量和管理体系,注意考察和审核资质较差的勘探单位。鼓励尽快建立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通过对勘探单位资质,以及个人执行资质的双重控制,来规范我国勘探市场,提升勘探市场的质量。

(2)加强对我国岩土勘探部门的监管力度,发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对勘探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于不符合勘探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勘探单位严格查处。规范勘探市场秩序。强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投招标行为的监控,规范招标行为,避免弄虚作假;完善投招标制度,确立合理的岩土勘探工期和费用;对岩土勘探单位进行从严管理,对无证勘查、挂靠勘查等,以及一些牌子大、但是素质低的“分院”进行严格控制。

(3)建立完善的岩土工程勘探市场法律体系。改革当前不适合当前岩土勘探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岩土勘探市场的法律保证作用。对不满足岩土勘探的部门进行严格查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岩土勘探工程的规范化。建立完善的岩土工程勘探市场法律体系,合理优化岩土勘探市场结构,增加有效竞争。

3.2提高岩土工程勘探技术和手段

改变传统的难以满足岩土勘探需要的技术和方法,采用现代岩土工程勘探设备和技术,创新岩土勘探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加强岩土工程勘探的技术投入,不断研发岩土勘探先进技术。依靠科技,完善勘探技术和勘探设备。不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岩土勘探技术和手段,应用于我国岩土勘探工程中,提高岩土工程勘探的质量和水平。首先,利用好的成果为设计所用,为业主负责;其次,借审查平台,实施对岩土施工的过程监控,发挥像国外岩土工程咨询公司一样的作用,进而加快推进国内岩土工程一体化体制的进程。城市规划依据经第三方检验合格的成果,则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达到节约资源、有利环境的目的。其次,改变单一的岩土勘探技术,对国外的岩土勘探技术进行梳理和分析,使先进的岩土勘探技术能做到为我所用,最后,在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勘探技术的基础上,要不断创新和研发岩土勘探技术,只有做到创新,才能根据实际,因地制宜,从根本上提升岩土勘探的质量。

3.3加强技术交流和培训,创建高质量的岩土工程勘探队伍

岩土工程勘探企业属于科技应用性单位,岩土工程勘探的质量,不仅仅依赖于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更需要具有岩土勘探丰富经验的人才,同样的设备和软件,根据不同的勘探专家,可能形成多种勘探结果。这是因为岩土勘探需要技术和经验。因此,加强岩土工程勘探人员素质建设,增强技术交流和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和增长岩土勘探工程技术经验。在技术交流和培训中,还能加强个人职业道德、个人业务素质建设,增长岩土勘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责任感,从整体上提高岩土勘探质量。

3.4建立岩土工程勘探监理制度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正规的岩土工程勘探监理制度,难以保证岩土工程勘探的质量。1988年,我国建立监理制度,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监理制度在我国建筑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目前监理制度难以对岩土工程勘探起到良好的监控作用。(1)监理制度的应用更多是用于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尽管岩土工程勘探对施工期、工程安全和投资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但是监理制度在岩土工程勘探行业并未形成正式的监理体系。(2)岩土工程监理只是应用于某些行业,例如对岩土要求比较严格的铁路建设。由于岩土勘探直接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安全,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岩土工程勘探监理制度。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岩土勘察;地基处理

中图分类号:TU471文献标识码:A

1 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现状

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现目前,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建筑岩土勘察技术进行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1建筑岩土勘察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勘察规范

建筑岩土勘察主要有主体力学指标和地质构成两方面内容,建筑岩土勘察的地质构成,对建筑的基础处理方法制定有着重要意义。建筑岩土勘察是在唯一性较强的建设场地进行勘察,采用方式也主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钻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建筑岩土勘察机构缺乏可比性,因此,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同时也对现场勘察作业人员的操作有着严格的规范。然而,现目前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其所受的建筑岩土勘察教育同时也存在较大差距,加上不同单位在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采用的相关勘察规范和标准也各不相同,使得建筑岩土勘察缺乏准确、统一的勘察标准。一些单位在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并未进行当地地理环境的勘察,加上一些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导致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出现不良状况或不对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突发现象进行及时处理等现象,使得建筑岩土勘察无法适应现代建筑岩土勘察的需要。

1.2建筑岩土勘察工具较为落后

建筑岩土勘察是一项对精密度要求极高的工作,因此,建筑岩土勘察工具应当具备较高进度,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筑岩土工程的各个环节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以便制定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然而,现目前很多建筑岩土勘察机构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采用的看勘察仪器和工具仍然相对落后,所使用勘察仪器的精密度相对较低,导致建筑岩土勘察无法为建筑岩土工程的各个环节提供准确的参考数据,同时落后的建筑岩土勘察工具或仪器体积和质量相对较大,不便于运输,导致建筑岩土工程无法制定具体、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使得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此外,采用落后的建筑岩土勘察仪器或工具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无法获得准确的勘探数据,只能获得大约数字,同时也存在应当勘察的岩土数据勘测不出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1.3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

建筑岩土勘察是岩土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科学、高效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工作是建筑岩土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然而,现目前我国很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了在建筑岩土勘察中节约成本,对建筑岩土勘察的监理工作走重视度不够,使得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出现一些勘察人员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对勘测数据进行胡编乱造,弄虚作假,同时忽视了对岩土工程中的某些部位的勘察等现象,导致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设计出现误差,直接影响的建筑岩土工程的建设。

2 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措施

2.1提高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统一勘察规范

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建筑岩土勘察现场勘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筑岩土勘察的质量,对建筑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周期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保证建筑岩土勘察的质量,保证建筑岩土勘察的工期和质量,应当加强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且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作业人员应当经过长期的实习期才能正式进行现场勘察作业。同时,建筑岩土勘察对现场勘察作业人员的操作有着严格的规范,因此,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岩土勘察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筑岩土勘察工作提供规范、标准以及制度保障。统一的建筑岩土勘察标准和规范能够有效保证建筑岩土勘察人员技术水平和建筑岩土勘察结果的统一性,使得建筑岩土工程更具经济性。

2.2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

建筑岩土勘察不健全的监理机制,使得建筑岩土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建筑岩土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因此,应当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并制定建筑岩土勘察相关指导方案,加强对建筑岩土勘察现场以及整个过程的监理工作,并规范建筑岩土勘察作业,提高建筑岩土勘察的效率、质量以及安全性。同时也应当加强审查建筑岩土勘察的工作量和质量,对建筑岩土勘察整个作业流程进行有效监控,及时控制和处理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和突况,并加强建筑岩土勘察中的工程测绘、界面划分等基础性工作的监控力度。此外,还应当加强审核勘测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参数,注重对其连贯性和合理性的分析,尽量减少建筑岩土勘察过程中的误差。

2.3加强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

建筑岩土勘察也应当注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推广使用,在进行建筑岩土勘察时,应当尽量使用高效科学的静力触探头、波速测试、标准贯入试验以及静荷载试验操作等新技术,同时注重新的建筑岩土勘察设备的改进和研发,在保障勘察数据准确性的同时,使建筑岩土勘察操作更方便。通过相应的室内外新技术,结合已有的施工检测、监测技术,以便获得更高高效科学的资料和数据,再进过不断分析、对比,确立相应的经验关系,经过反复检测、监测的实测资料从而得出相应的参数对比依据,从技术含量和指标上提高岩土工程设计参数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3 结语

现目前,我国建筑岩土勘察技术仍然存在着建筑岩土勘察作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和缺乏统一的勘察规范、建筑岩土勘察工具较为落后以及建筑岩土勘察监理力度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应当提高建筑岩土勘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统一勘察规范,同时建立完善的建筑岩土勘察监理机制,并加强新设备和新技术在建筑岩土勘察中的使用,不断优化建筑岩土勘察技术,推动建筑岩土勘察技术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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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旭,张钦喜,许成顺.对土力学课程助课实践的思考[A]. 土木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第12卷)[C]. 2010

[3] 陈晓东,柴建峰.在东南亚原英联邦国家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应注意的几点问题[A]. 第八届全国工程地质大会论文集[C]. 2008

[4] Prof.Shucai Li[A]. Journal of Rock Mechanics and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vol.5 No.5)[C]. 2013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7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析;基坑工程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78-02

岩土工程技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实用技术,近四十多年来,我国在工程建设中的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方面已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工程地质勘察专业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实现了向岩土工程勘察方向发展,技术人员的知识得到了更新换代,岩土工程技术不管从勘探手段、测试设备、试验仪器、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还是技术人员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岩土工程勘察在经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岩土工程勘察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选址和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岩土工程勘察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对建设项目具有极大的影响。

一、工程概况

(一)现场情况

某办公楼位于某市中心路段,受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拟建场地进行了详细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该场地东西长约70m,南北宽约50m。需要查明场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基础设计及施工提供可靠的岩土工程参数。

(二)勘察方案及勘察工作量布置

根据本场地岩土的具体情况和拟建物的性质以及甲方的要求,确定了勘察孔距及孔深,共设计钻孔9个,孔深设计25.00~30.00m,孔距设计19.00~25.00m。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勘察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结合本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实施以上勘察方案。通过勘察工作,取得了可靠的基础资料,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钻探:钻探工作采用G-2型工程钻机回转钻进完成,通过钻探工作查明了地基岩土的性质、厚度和分布情况,同时保证了各项试验的顺利进行(参见表1)。

(三)场区自然气候

场区属亚干旱气候,年平均降水量662.5mm,年平均气温12.3℃,最高气温40.5℃,最低气温-21.4℃,常风向南风,强风向北风,最大风速18m/s,初霜日期10月24日,终霜日期为翌年4月4日,封冻日期12月20日,开冻日期为翌年2月17日,最大冰厚0.29m,最大冻土深度0.5m。

(四)岩土工程条件

1.地形、地貌。场地原为住房,现已拆迁,地形较平坦,地面高程为18.35~19.08m,最大高差0.73m;场地整平标高为18.64m。

2.区域地质构造、地震情况。按大地构造一般划分,该区其南部由交代式花岗岩及中、新生界火山岩(玄武岩)组成,北部由山群变质岩组成。凹陷内基岩由中-新生代火山碎屑岩(喷出岩)、沉积岩等组成,其上第四系发育。某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二、场地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

(一)工程勘察

根据初步勘察成果判定,本工程有大量的拟建物基础将选择花岗岩残积土作为其持力层,由于场地内花岗岩残积土穿插有大量不同岩性的岩脉,并且其风化程度不同,造成岩土软硬不一。根据经验,采用常规土工试验和标准贯入试验成果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设计参数往往偏低,为了能准确地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设计参数,本次勘察共进行了6台载荷板试验以获取不同花岗岩残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模量。其所获得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比采用常规方法提供的提高到约1.5倍(180kPa提高到289kPa),变形模量提高到3倍(5MPa提高到15.3MPa),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二)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

经对场地地质资料的综合分析,现对场区的地基岩土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如下:(1)场区地形平坦,地貌形态单一,地质构造简单,除表层素填土外,均为第四系全新统和第四系上更新统冲洪积成因的岩土层。(2)在勘探深度范围内,无软弱下卧层存在,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中第4.1.1条、表4.1.1和第4.1.9条的规定,场地主要土层为粉土及风化岩,由于勘探深度内见地下水,且粉土层地质时代为Q3,可不考虑液化影响,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工程建设。(3)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波速测试报告》,波速测试为:1)5#孔波速Ves=261.7m/s;2)7#孔波速Ves=251.9m/s;所以该场地为Ⅱ类建筑场地,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米,中硬场地土。为建筑抗震有利地段,可进行建设的有利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建筑。(4)本次勘察深度范围内见地下水,初见水位约在10.80m,稳定水位约在11.00m,为基岩烈隙水。

(三)地下水对工程影响的分析评价

该场地地下水为基岩裂隙水,勘察期间测得稳定地下水位埋深为11.00m,相应标高为7.64m。该地下水年变化幅度约为2.00m,历年最高水位约9.64m。

(四)基坑工程评价

由于建筑需要,场地平整形成了大量的人工边坡,开挖深度标高约12.64m(深度约6.00m)。本次勘察对场地内是否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潜在不良地质作用进行了大量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防治措施。对有关边坡的安全和稳定性问题作了专题研究,通过计算分析了边坡的稳定性条件,提供了各种边坡的支护方案和支护设计、施工所需的有关岩土参数,对施工、检测、监测工作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其有关支护设计参数建议如表2:

可用以上参数进行初步设计,锚杆的实际抗拔力应通过抗拔试验确定。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拟建建筑物视地下车库标高进行基坑支护设计,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采取适宜的支护措施。基坑形成后,建议加强基坑及相关建筑物变形监测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2.进行基坑开挖时,宜先采用帷幕止水措施后,再进行基坑开挖,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由于泥质具有浸水易软化、失水易干裂的特点,人工挖孔桩开挖揭露至设计标高或持力层时应及时清底、浇灌混凝土封底,以免地下水长期浸泡而降低地基强度。

四、结论与建议

1.根据(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该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该场地土类型为中硬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可不考虑场地内饱和砂土的液化问题。

2.经取样室内水质分析,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应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护。拟建建筑物设有地下室,在地下室设计与施工时应考虑地下水浮力的影响。

3.根据场地岩土工程条件,结合建筑物荷载的特点,拟建建筑物适宜选择桩基础,建议选用人工挖孔桩基础,以⑥中风化玄武岩作为桩端持力层。

4.基础施工过程中,应加强验槽、验桩工作,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勘察(超前钻探)。

参考文献

[1]顾宝和.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现状及发展问题述评[J].工程勘察,2002,(4).

[2]赵柏木.关于软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的思考[J].今日科苑,2007,(22).

[3]覃成恳.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探讨[J].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07,(7).

[4]郭书泰.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技术发展现状与展望[J].探矿工程(岩土钻掘工程),1999,(1).

[5]刘彦林,李建春.煤矿采空区的钻探及试验[J].电力勘测,2000,(1).

[6]许国平,石毓平.完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若干建议[J].浙江建筑,2004,(3).

岩土工程规范范文第8篇

1、工程地质勘察概述

水文地质从字面来看,主要是指研究地下水规则或不规则运动和变化的一种学问。水文地质尤其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适应人们地质勘探的需要,逐渐的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水文地质学。水文地质学随着生产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取得了新发展,也为各种工程项目施工提供了理论可行性分析。目前,水文地质学已经拥有多个分支学科,特别是在地震研究、环境地质勘探以及地热应用等方面相互渗透,形成了发展的新领域。

在工程地质勘探中,水文地质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主要是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关系密切。工程地质岩土体的组成部分中包含着地下水,地下水又影响岩土体的结构,构成工程项目的基本环境,从而对工程建筑物的耐久性和稳定性造成重要影响。由此可见,水文地质在工程项目勘探中作用明显,但是令我们担忧的是,实际的工程勘探往往忽略水文地质的因素,对复杂的水文特征没有进行必要的研究,容易导致地下水对工程岩土体造成危害,因此在工程勘探中加强研究水文地质问题,对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岩土工程中水文地质勘察的作用

2.1、全面掌握水文地质情况

水文地质包括多方面内容,这些内容是进行施工方案设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依据。因此,为全面把握温度、湿度、地质状况、岩土结构等内容,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地质勘察工作。从而获取更为详细的地质资料信息,有利于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方案针对性,保障岩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2、预防地下水引起的岩土工程危害

在岩土工程施工中,如果地下水没有处理好,往往会给岩土工程带来危害,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导致这些危害出现的原因是地下水位变化,水压动水压所致。在岩土工程建设中,地下水的上升、下降都会影响工程质量。同时在人为工程活动影响下,地下水的天然动力平衡条件改变,也工程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引发流砂、管涌、基坑突涌等问题,带来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为预防这些情况出现,应该加强水文地质勘察,有针对性的采取施工措施,保障岩土工程施工安全。

2.3、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

水文地质勘察包括多方面内容,做好这些工作不仅能够全面把握工程基本情况,还能够为岩土工程设计、施工提供依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掌握工程基本情况,提高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和合理性,有效组织岩土工程施工,促进岩土工程质量的提高。

2.4、促进岩土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通过做好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全面掌握岩土工程基本情况。在这些工作基础之上,对岩土工程施工进行合理安排,进而有效促进施工顺利进行,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因此,必须依照相关规范要求,重视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全面掌握岩土工程施工基本情况。

3、对于岩土工程有着直接影响的水文地质问题分析

3.1、地下水位上升对于岩土工程的影响

由于受到地质因素、降水或者是其它人为因素的影响,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地下水位上升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对于岩土工程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地基承载力的下降,地下水位上升以后会对土体物理性质以及力学性质产生一些影响,容易造成土体饱和软化,进而造成岩土结构承载力的下降;岩土滑移崩塌等问题,地下水位的上升容易造成岩体以及土体的饱和,导致岩体与土体自身结构发生变化,承载力下降,因此容易出现滑移以及形变等地质灾害问题;工程项目结构主体沉降加剧,无论是砂性地基还是粘土地基,地下水位变化都会造成岩土结构强度降低,进而造成工程结构沉降量增加,同时还有可能造成地表的池泽化与盐碱化等问题。

3.2、地下水位下降对岩土工程的影响

对于岩土工程而言,地下水位的下降,会造成岩层或者是地层出现悬空,进而失去对于结构的支撑力,极有可能造成崩塌或者是地表下沉等地质问题的发生,对于结构的稳定性影响十分不利。而且地下水位下降后,极易造成项目建设区域出现地裂、沉降增大以及地面塌陷等问题,而且会改变基础持力层的状态,对于岩体与土体以及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影响较大。

3.3、地下水位的反复升降对岩土工程的影响

由于地下水一般按照固定的通道与流线轨迹流动,因此在工程项目区域经常会出现地下水位的反复升降,当地下水位上升时,会造成岩石以及土体的膨胀,当地下水位下降时则会造成岩石与土体的收缩,这种频繁的变化,容易造成岩土层的反复膨胀与收缩,造成岩土层的弹性恢复性能逐步下降直至失效,对工程结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其次,由于地下水位的反复升降会造成岩层与土体中的胶结物不断丧失,容易造成岩层或者是土体的松动变形,导致土体的含水量孔隙比加大,进而改变岩土层的地基承载力,容易造成突涌、流沙或管涌等问题出现。

4、岩土工程中发挥水文地质勘察作用的措施

4.1、完善水文地质勘察管理和技术制度

为了促进勘察工作顺利进行,必须注重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勘察流程和目的,推动水文地质勘察规范化进行。要重视现代勘察技术运用,根据规范要求做好勘察工作,合理布置勘察位置,提高勘察水平。对获取的勘察数据和资料要做好整理工作,并注重计算机技术运用,确保结果准确性,更好的指导工程施工。

4.2、有效规范水文地质勘察操作流程

勘察前做好准备工作,对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等进行合理安排,编写勘察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水文地质勘察,做好现场数据记录。如果地质条件复杂,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勘察,确保结果准确,全面把握水文地质情况,更好的指导岩土工程施工。

4.3、提高水文地质勘察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