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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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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管线 综合图 剖面图 设计协调

中图分类号:TU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3(b)-0-01

机电各专业图纸深化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各专业设备、管线的布置、走向,以保证各专业占有的空间位置是最合理的。一方面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整个机电系统在竣工后有足够多的维修空间。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依照初步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参照土建结构、专业分包商图纸,细化各专业的设计图,以保证各专业的协调施工。

综合协调各楼层平面区域或吊顶内各专业的路由,确保在有效的空间内合理布置各专业的管线,以保证吊顶的高度,同时保证机电各专业的有序施工。

综合协调竖向管井的管线布置,使管线的安装工作顺利地完成,并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空间完成各种管线的检修和更换工作。

1 管道深化设计流程

管线深化设计主要方法:绘制断面图、管线综合图、剖面图,采用计算机进行立体建模,模拟空间排布的方式。

首先按照进度计划要求选择深化部位,并挑取其中管线较集中的几个位置选为节点,依据设计图纸中提供的顶板、梁以及装饰单位提供的吊顶标高及做法等参数进行建筑剖面的制作。

剖面绘制完成后一般情况各专业将自己此平面节点位置上的管线按照风、水、电的顺序在剖面中表示出来(例如电桥架较大,水管较小等情况可按实际情况调整绘图顺序)。

在进行管线综合过程中各专业应注意以下问题:

(1)对照结构图一次墙体的留洞位置以免绘制管线出墙时位置不能对应;

(2)管道保温一定按原比例绘制以免施工过程中遇到空间不够的情况;

(3)水管在绘制过程中尽量保持在电气桥架以下;

(4)如无特殊情况风管绘制尽量将风管上皮贴梁或顶板;

(5)遇到如重力排水管等无压水管时尽量对其进行避让;

(6)注意防排烟管道在走廊内需下引排烟风口以保证消防排烟的需要,在进行走廊内管线综合深化设计时需予以充分

考虑。

2 管道综合排布

由于机电工程中,部分位置是风、水、电、专业管线集中密集的地方,在这些空间窄小的部位机电施工安装,首先必须保证排水管、凝结水管、透气管等管道的坡度要求;电气桥架内缆、线的管理维护及更换;风、水专业的各种阀门开启的操作距离

等等。

基本布置原则应遵循有压管道让无压管道、小管让大管、小断面让大断面的管,决定各管道的最终安装标高的优先排序是排水管,电缆桥架、线槽、暖通管道、通风管道。施工的顺序原则上是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各专业间的施工距离符合有关合规定,电缆桥架、线槽尽量高位安装,通风管道低位安装,水管与电缆桥架、线槽应尽量错位安装,保证水管与电缆桥架平面不在同一路由。安装是要充分考虑安装工序及条件,机电设备、管线对安装空间的要求,合理性确定管线的位置和距离。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在施工可采取下述措施。

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深化图纸,画出专业综合剖面图、节点图。剖面图要选择在管线密集、管线交叉拐弯、电管及桥架进强、弱电气小间,风、水管道进竖井等关键的部位。剖面图中其管线的最低标高保证要吊顶主、次龙骨、边龙骨的安装及灯具的安装空间。综合剖面图绘制要和建筑专业及机电各专业协商确认,一经确认后各专业要严格按照综合剖面图施工。剖面图中要注明以下内容。

(1)各管线的标高、距墙距离、管径以及管线符号。

(2)各管末端设置如灯具、风口、喷淋头、报警探测器等线引出支管的出口的

位置。

(3)照明灯具所需嵌入吊顶内的高度。

各专业根据确认的综合剖面图在施工前要先放线,放出中心标高、底标高线以及管道所需的位置标高,保温管道要放出保温后的位置标高。标高线放完要经检验核查,各管线之间无冲突影响时方可施工;施工中如再有交叉矛盾需经专业总体负责人综合考虑修改后再施工,如须更改图纸则要经设计、监理同意确认,各专业无权自行修改标高及位置。

空间窄小部位的风、水管道保温和水管的试压、冲洗,桥架内缆、线敷设等工序时间的安排要做到施工即不互相干扰又不会交叉作业,损坏成品。当水管在桥架上方时水管的试压、冲洗尽量安排在缆、线敷设前,试压、冲洗采取局部分段进行随后即保温;但是试压必须征求监理意见,以减少后续交叉作业。当水管在桥架下方时水管的保温尽量安排在缆、线敷设后,以减少缆、线敷设损坏保温;否则应对保温完的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减少保温的

损坏。

风、水、电末端设置(风口、照明灯具、喷淋头、报警探测器等)除要根据建筑平面图定位又要符合本专业规范要求,同时又要不影响其他专业的功能如(风口的设置和喷淋头的距离、喷淋头的保护距离和照明灯具的距离等)。因此在支管引下配置时要尽量准确,不要引下支管过长,造成互相交叉缠绕。

机电管线排布须满足室内吊顶或净空的要求,并尽可能提高室内净空高度。

3 深化设计在各施工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结构施工阶段。

画预留孔洞时应该结合结构、建筑专业布局、窗户上沿标高等。对于大管线过梁、过墙、过楼板的预留洞,认真按照穿越管道种类及管径的不同,分别核对土建预留预埋图纸图与机电施工图纸的异同,查漏补缺,以保证数量、位置的准确性。

(2)装修阶段。

进行更细致的综合套图工作,例如:电气竖井、机房中配电箱的安装,以及管线、桥架的布置;吊顶内管线的布置,并考虑检修及操作空间;各种管线应该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往上分层合理布置,以避免下压吊顶的标高。

4 结语

深化设计的程序化、制度化的开展,对提升施工单位的知名度、增加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加快我国建筑行业施工承包单位与国际的接轨。

通过深化设计不仅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进度,提高了经济效益和工程的品质,也能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起到巨大作用。在国家提倡节能环保,企业为自身可持续发展绞尽脑汁的今天,通过深化设计进而提升总承包能力无疑是建筑企业提高自身能力的有效方式。

参考文献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临时用电;规范管理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environment of construction site is harsh with wind, rain, sun, water splashes, dust, etc., and the running of vehicles and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in construction site is easy to clash with electrical equipment, easily causing the occurrence of electrical fault. As the construction workers work in rain and warer splashing, leading to skin wet and decline in body impedance, and most of these workers for non-electrical personnel, lack of knowledge of electrical safety, at the same time, the supply lines of the site is temporary line, most for overhead or surface line, all of which could easily cause electrical shock.

Key words: construction; temporary powe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危险隐患分析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全面,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施工,只是凭经验架设线路,造成用电不合理,甚至留下安全隐患。 2、部分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没有采取防护措施,防护屏障上没有悬挂警示标牌,防护材料不符合要求,没有采用绝缘材料,难以阻止坚硬物品的穿越。

3、照明系统随意设置 ,比如:工地工棚大多数低矮,线路高度小于2.4 m 的没有采用36 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未采用专用回路,电线采用软线,破皮老化,绝缘差;照明线路及灯具随意搭设;生活用电私拉乱接等现象较多。

4、配电线路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或井字架上;电缆线路埋设深度较浅,上下左右侧未敷设不少于50 mm 厚的细纱,埋地电缆引出地面2 m 至地下0.2 m 处未加保护套管;电缆线路拖地,私拉乱接;接头防水性能差。

5、保护零线没有引到开关箱,用电设备不带电的外露部分;保护零线没有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接地电阻没有进行摇表测试;保护零线选用的材料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6、用电系统比较混乱,没有采用“三级配、”两级保护 ,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的材料材质差、隐患多;箱体设置位置不当,周围乱堆建筑材料,操作维修极不方便;箱内没有装设隔离开关;电器,破损较多,配电箱、开关箱标识不清,箱体引出线随意,箱体无防雨措施,雨水极易进入箱体。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措施

1、完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 ,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 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现场勘查、负荷计算、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防雷设计、安全用电、用电设计施工图等内容。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建设方提供的电源位置;弄清满足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容量及现场布置情况;查看建设方提供的有关地下管线位置图及场地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确定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位置、线路敷设方式及供电线路的接线方式。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位置的设置原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便使电能损耗、电压损失、有色金属消耗量接近最小进出线方便;避免设在多尘、低洼积水、妨碍车辆行走及施工的地方。

2、加强用电安全组织管理,建立临时用电档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档案包括单独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审批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包括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分别进行交底的文字内容,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并有交底双方人员的签名及日期。安全验收和检查资料,包括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表;电器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维修养护;临时用电;触电;火灾;安全措施;

中图分类号:X928 文献标识码: A

在维修养护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中,临时用电系统导致的占有很大比例。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对用电设备做好接地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是非常必要。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或管理单位的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应按照电气设备实际情况及用电备负荷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布置电缆、设置各级电箱和开关元器件。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要求。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者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均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旨在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有助于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从而保障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要求,其任务是为现场施工设计一个完备的临时用电工程,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同时还要兼顾用电方便和经济,主要包括施工现场总用电量计算、电源的选择及位置确定、电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绘制电力供应平面图等几个方面。

2 安全事故的原因

2.1 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

触电事故即电流通过人体引起内部器官创伤甚至造成死亡,或引起人体外部器官的创伤。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配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和起重机械运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存在凑合使用的心理,从而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所造成。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1)临时性强、用电量变化大、设备流动位置不确定、环境差、危险性大等这些因素都加大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实施难度。

(2)工人违章在高压线下施工或在高压线下施工时不遵守操作规程,使金属构件物接触高压线路而造成触电。

(3)施工供电线路架设不符合安装规程,经常可能使人碰到导线或由跨步电压造成触电;或架空线路离地间隙不符合技术规范。

(4)在维护检修时,不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麻痹大意,造成事故。

(5)由于电气设备损坏或不符合规格,又没有定期检修,以至绝缘老化、破损而漏电,酿成事故。

由此可见,造成触电的原因大多是由于不重视施工临时用电的危险性,缺乏用电常识,设备不合格或忽视设备缺陷的危险性而造成的。

2.2 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

(1)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用电的不安全因素,缺乏用电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

(2)短路:原因一是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或者现场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触电线;二是线路维修管理不善,绝缘陈旧老化或受损,线芯;三是使用绝缘电线、电缆没有根据具体环境选用,也没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使绝缘受高温、潮湿以及腐蚀作用的影响失去绝缘能力等。

(3)电焊:施工现场因电焊造成的恶性火灾事故最多。原因主要有:电焊的金属火花喷溅引燃周围可燃物;电焊产生的高温因热传导引燃其他房间或部位的可燃物;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接头或焊接导线有接头处理不当,松动打火;焊接导线(焊把线)选择不当,截面过小,使用过程中超负荷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打火。

(4)过负荷:导致施工现场电气线路过负荷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选择不当,实际负载超过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在线路中擅自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配电线路的负载能力;电气线路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导致绝缘损坏,当电路中通电流时,部分电流从导线之间或导线与大地间(接地金属物)通过,造成线路过负荷等。

(5)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用于照明、取暖、烧毁做饭等引发电气火灾。

3 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

3.1 防触电事故措施

(1)施工用电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其他施工人员进场前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2)在工人宿舍和施工中所有用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潮湿场所的行灯电压不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安装保护罩;

(3)现场临时电源线按照临时用电设计的布置统一规划,采用三相五线制布线,直埋电缆的地方设标识牌,线路道路有保护措施。现场的配电盘摆放整齐,颜色一致,并有防雨措施。电线无破损,电源线与设备的接线必须用螺丝压紧;不得使用单层绝缘电线电缆;电源之间的连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带包扎;电动设备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

(4)加强对用电设施和电动工具的检查维护,电动工具都需定期检测合格,并有明显的检测合格标识,配电箱、配电盘和电动工具都有台账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2用电防火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虽然是属于临时暂设,但不应有临时的观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严格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严防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情况的发生。选择导线要充分考虑用电负荷、机械强度和使用环境等对因素;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等要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损伤措施;要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电气防护装置,对配电装置和配电线路实行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电气线路连接接头要牢固,防止接触面松动氧化导致接触电阻过大;室外架空电气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房屋、脚手架以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严禁成束架设,保证线路架设所要求的档距、线间距以及最大弧垂处与地面的距离等等。

(2)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易燃物品的管理。如实施电焊作业时要清除现场的可燃、易燃物。电气线路下方、照明灯具周围等不应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防止因电焊高温焊渣、高温照明灯具或线路因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原因造成燃可燃易燃物品起火。

(3)开展经常性的电气电路检查、维修。施工现场用电运行环境相对较差,长期经受风吹、日晒、雨淋、磨损等,易造成线路老化、绝缘破坏而发生短路、漏电。因此,要对整个用电系统开展经常性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深化安全用电意识。经常对现场人员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如教育他们不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电热器具时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用电完毕注意切断电源等。

5 结束语

维修养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同时得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重视,本文希望相关从业人员得以参考,目的在于提高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安全可靠性及效率,最大限度地防止触电、火灾的发生,达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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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水电安装;质量;控制;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

(1)水电监理工程师协助配合总监熟悉设计文件,尤其是施工图纸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协助业主方组织召开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要求施工单位详细如实作好记录。(2)要求水电安装工程开工前水电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水电监理工程师应针对本工程的实际进行详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方案不可行或不完善,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直到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后由总监及时签认交付施工单位,作为以后施工时进行监理检查的重要依据。(3)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承包合同、投标预算等有关复印件作为水电监理工程师备查。(4)如果属于分包施工(土建总承包将水电工程进行分包或水电总承包后对消防、防雷等本身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安装工程进行分包),则应要求总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后附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核对原件)报水电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后提出审查意见交总监签认。(5)在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所在地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质量报监和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电工和焊工等特种工操作证。(6)水电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首次有总包单位、水电分包单位参加的工地会议。在会议上需落实填报施工资料(包括材料报审表、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隐蔽验收、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等)的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补报;落实水电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程序和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索赔、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工作程序。(7)在以上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要求水电施工单位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附开工报告,由总监签发。

2.施工阶段

(1)由于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水电材料或构配件进场时,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水电监理工程师并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和材料进场监理检查记录(后附材料进场使用情况表和质量证明资料)。在水电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要求检验、查对合格并签署书面意见后予以施工。(2)在工程隐蔽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水电监理工程师并按验收规范要求填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水电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合格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才能予以隐蔽。(3)要求施工单位在水电试验、测试、清洗、消毒、灌水等工作时,需提前通知水电监理工程师,水电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并检查是否合格,在试验合格后及时签署相应试验等报告。(4)低压电气施工。1)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场的施工用电气材料需有3C认证;出口指示灯、疏散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电气材料还必需有消防部门的相关认证。2)非镀锌电缆桥架、线槽间连接板和螺纹连接的金属导管接头两端的跨接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芯导线,其中导管、线槽采用的跨接地线应为铜芯软导线。3)接地(含跨接)连接点防松装置应齐全、可靠;连接面的涂层应先作局部清除,确保接触良好。4)金属导管、线槽(母线槽)、桥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干线作可靠连接;其中母线槽和桥架的支架也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干线作可靠连接。5)室外电缆过道路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设置钢套管,拐弯及分支处应设置电缆井。6)室内明装线管、线槽应顺直、美观,敷设的电线电缆数量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7)室内暗埋管线须注意拐弯的角度(一股应大于90度),多条管线并排敷设时应留空隙,以保证楼板强度(建议与土建协商在管线较多处加一层钢筋);梁柱出管线应与土建配合,以免偏离墙体(注意砖墙位置、窗顶是否有位置出线)。在浇捣混凝土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有专人维护。8)照明灯具的开关安装高度一般为1400mm高,离门边150mm,普通插座安装高度为300mm,空调和卫生间排气扇插座一般安装高度为2200mm,开关箱和配电箱底边安装高度一般为1600mm。9)暗装电箱、底盒应在略凹进批灰完成后的装饰墙面上;在有瓷片处的电箱、照明灯具的开关和插座面板应套割吻合,覆盖于瓷片上。10)较重型灯具安装前需做承重试验。11)安装施工完成后,电箱、电柜应标明电气回路,电缆应标明规格型号、走向、长度、工作电压。12)安装完成后,电气应做照明全负荷试验,应对电缆、电箱、电柜做相间绝缘试验,应测试电气接地电阻。

(5)消防安装。1)在施工前,消防图纸需经消防局审核。消防工程需由有消防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消防箱、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材料需有消防部门认证。2)镀锌消防管的连接需采用螺纹或卡箍,不得采用焊接。3)室外消防管在施工前需按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处理(一般为两遍沥青或两油一布或三油两布,具体按设计图纸)。4)室内消防管在安装前需刷一遍防锈漆,在施工完成后再刷一遍。5)室外管过路处需埋深700mm以上,不过路处需300mm以上。6)室外阀门需设阀门井,立管阀门一般安装高度为300mm。7)立管垂直度和横管水平度需符合要求;需按要求设置管码(在管道拐弯处必需设置)。8)消防箱安装时,消防栓口中心距地1100mm;栓口朝外或向下,但不得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9)水泵接合器栓口中心距地700mm。10)架空横管过建筑物伸缩缝处需设置伸缩节。

3.竣工验收阶段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报水电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合格后与总监和相关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水电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水电监理和总监复查合格后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2)工程竣工预验收完成后,应要求水电施工单位及时将施工竣工资料组卷,并按要求填报工程保修单给建设单位;同时水电监理工程师应配合土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及时收集整理监理资料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参与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5篇

本工程电气安装,主要包括电气照明系统、电气动力及防雷接地系统三部分。

电气安装工程的主要分项由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线槽和桥架的安装,管内穿线,电缆敷设,金属母线槽的安装,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柜)的安装,设备接线,防雷接地安装,电气系统调试等。

1、电气安装施工顺序

安装准备管路预制加工箱盒定位管路连接穿带铁丝扫管带护口穿线托盘安装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设备接线照明器具安装系统调试 。

2、电气安装施工准备

专业施工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并组织工人进行学习。根据各电气分项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材料计划,确定到货时间。根据各分项的要求,确定机具的使用情况,准备施工机具。根据施工图的具体要求,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对施工班组的施工作业情况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质量要求、班组任务单、班级自检记录等方面作详细的解释和交底。

操作方法:施工员根据工程进度,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对班组施工作业进行全面的交底,有针对性的对操作方法和施工具体要求,作详细的交待,指导作业班组进行施工。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技术交底部位施工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该部分的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并形成安全技术交底书,双方签字后,班组和施工员各执一份。

质量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及验评标准要求,明确所施工部位应达到的质量等级要求,并遵照规范、验评标准等内容,对班组进行详细的质量要求交底,并做好记录。

施工任务单:是施工员对作业班组进行作业面和工作量的准确界定,是作业班组施工部位的准确量化。班组与施工技术人员和各执一份,任务单以书面形式下达,以工作面或进度时间为下达依据。

班组的自检记录:班组每月向施工员报完成量时,必须同时交出本月完成量的自检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并明确施工部位,施工员抽检、质检员复检合格后,方可按所报完成时进行经济核算。

3、电气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1配合土建施工预留预埋时,应首先弄清土建装修要求,如建筑标高、装饰材料及抹灰装饰厚度,以此来调整预留预埋的高度和深度。混凝土内暗敷线管焊接或绑扎应严密、牢固,暗配盒、箱应在其对应的模板处,用防锈漆或其它有区别的油漆做好标志,引出混凝土墙、地面的管子要顺直,两根以上管引出时应排列整齐。所有管口应平齐、光滑无毛刺,并堵严密,不同专业的配管用不同标记和图纸相符的编号,严防漏配。

2钢管暗配一般要求:敷设于多尘和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管子连接外均应做密封处理;埋入地下的电线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时,应加保护管;敷设可挠管超过下列长度,中间应装设分线盒: 管子全长超过30m,无弯曲时;管子全长超过20m,只有一个弯时;管子全长超过15m,只有两个弯曲; 管子全长超过8m,有三个弯时;盒、箱开孔整齐,管孔不得开长孔,应采用手电钻或液压开孔器进行开孔,孔径与管径相吻合,严禁使用电气焊进行开孔。

3PVC电线管暗配要求:线管暗敷时,以最近的线路进行敷设,且尽量减少弯头的数量,以便管内穿线时减少阻力;暗敷线管的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弯管时采用专用弯管弹簧,用力均匀,弯头上严禁有折皱、裂纹;线管绑扎应牢固,绑扎间距不大于1米,线管的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暗敷于砌体内的PVC电线管,补槽时填充水泥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小于M10作抹面保护,其厚度不小于15mm;所有进盒的电线管,必须采用锁扣连接,并做到一管一孔,没有线管进入的盒面上的敲落孔应保证完好无损。

4线槽、桥架安装:金属线槽和桥架安装时,应拉线安装支吊架,保证支吊架在同一直线上。各功能用房内的水平槽架安装应加防震措施;桥架上支架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2米,固定桥的支架必须牢固、美观;桥架的连接有外连接和内连接两种,螺栓采用方径螺栓,且螺母放在桥架的外侧;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桥架内,如受条件限制确需安装在同一桥架内时,应采取隔板隔开;电缆桥架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垂直敷设的电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在5mm以内。

金属线槽与线槽之间的接口平整,接缝严密无扭曲变形,支架设置合理,固定间距不得大于2m,在转角和分支处及端部应有固定点,固定可靠;线槽内敷设的导线应按回路绑扎成束,并应适当固定,导线不得在线槽内接头,安装在任何场所的线槽应需盖板齐全。

5金属软管敷设: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宜采用金属软管,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m;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与设备、器具连接时,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处应密封可靠;金属软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与嵌入式灯具或类似器具连接的金属软管,其末端的固定管卡,宜安装在自灯具、器具边缘起沿软管长度的1m处。

6管内穿线安装要求:钢管在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应补齐或更换。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在穿线的同时往管内吹入适当的滑石粉。穿线时,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入同一管内,不同回路、不同电压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穿入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截面积的40%,且穿入的导线应能满足日后维修更换要求,杜绝死线。导线在管内严禁有接头和扭结,也不得将导线接头埋入箱底板后的墙体,如有接头必须在箱、盒内。导线在盒、箱内应预留长度。在接线盒、开关、插座及灯头盒内导线应预留长度150mm,在配电箱内预留长度为配电箱周长的一半,出户导线应预留1.5米。

导线的分色:穿入管内的导线应分色分相。L1相为黄色,L2相为绿色,L3相为红色,(中性线)为淡兰色,PE保护线为黄/绿双色。穿线时根据各相用电负荷情况,L1、L2、L3相之间作适当调配,确保各相之间负荷平衡。

在电气器具安装前进行导线绝缘摇测。首先将灯口盒内导线分开,开关盒内导线连通摇测,并将干线和支线分开测试,一人摇测,一人及时读

数,并做好记录,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应采用一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7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前,要认真检查电缆型号、规格与设计是否相同,外观是否有扭绞,压扁,保护层断裂等缺陷。高压电缆敷设前做耐压及泄漏试验,低压电缆要用500兆欧表测量其绝缘情况,合格后方可敷设。

敷设时在终端头及接头附近要有余留长度,直埋电缆应在全长上留少量长度,并做波浪形敷设。温度低于0℃时,不许进行敷设,否则要有计温措施,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0倍电缆直径。

敷设时不应进行交叉,电缆应排列整齐并加以固定,及时装设标志牌,直埋电缆沿线及其接头处应有明显的分位标志或牢固的标志。电力力缆和控制电缆应分开控制,力缆和控缆若敷设于同一侧支架上时,应将力缆放在控缆上面,直埋电缆上下须铺些小于100mm厚的软土或沙层,并盖以砖块或混凝土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

电缆终端头和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应在气候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有防尘和外来污物的措施。

电缆终端头与接头从开始剥切到制作完毕,必须连续进行一次完成,以免受潮。剥切电缆时不得伤及芯线和绝缘,包缠绝缘时应注意清洁,防止灰尘和潮气进入绝缘层,力缆终端头、电缆接头的外壳与该处的金属护套及绝缘层均应良好接地,接地线采用铜绞线,其截面不宜小于10cm2。

8配电箱、柜安装:配电箱、柜安装应在土建地面施工完后进行,墙柱上明装箱也应在土建施工完后进行,而暗装配电箱、接线箱应在土建抹灰装饰前,根据抹灰厚度进行。

配电箱、柜安装位置应准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接,无绞接现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清晰,接线整齐,PE线安装明显牢固。配电箱、接线箱、分线箱如有引出管而需开孔时,必须使用开孔器,严禁用电、气焊开孔。

9照明器具安装及接线:照明器具安装,应在土建装饰完成后进行,单股导线可直接与器具连接,多股导线应搪锡并压接线鼻子后与器具连接,插座相序为左零右火上接地,开关应为火进控出再接灯,大型灯具有安全保证措施,特殊场所灯具应有减震措施,各种箱盘及大型灯具有可靠接地。照明器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标高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成排照明灯具安装时,其中心线允许偏差不大于5mm,导线进入灯具处绝缘良好且留有余量,接触严密。成排开关面板时,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同一楼层开关、插座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普通灯具安装,将接灯线从木台的出线孔中穿出,将木台紧帖在建筑物表面,木台的安装孔对准灯头盒螺孔,将木台固定牢固。将导线头用粘塑料带和黑胶布分层包扎紧密,将包扎好的接头调顺,木台中心找正。

日光灯安装,根据设计图确定日光灯的位置,将日光灯紧贴建筑物的表面,日光灯灯箱应完全遮盖住灯头盒,对着灯头盒的位置打好进线孔,将电源线甩入灯箱,在进线台处套上塑料管以保护导线。日光灯安装在吊顶上时,应用自攻螺丝将灯箱固定在龙骨上,灯箱固定好后,将电源线压入灯箱的端子板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的端子板上,把灯具的反光板固定在灯箱上,并将灯箱调整顺直,最后把日光灯管装好。

各种开关面板安装前,应把盒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开关的高度距地为1.4米距门边的距离为150~200mm,且不得置于门后,成排安装时开关的高度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为300mm,接线应正确,面对插座单相两孔右极接相线,左极接中性线;单相三孔,右孔接相线,左孔接中性线,上孔接PE线。器具安装完毕,进行通电调试,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应相对应,如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后查找原因进行修理。

简洁的介绍了水电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的监理程序1、施工准备阶段:

1-1 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配合总监理工程师熟悉水电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并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协助业主方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1-2 工程开工前水电施工单位应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表)给现场监理,交水电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如方案不可行,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直到满意后由总监签认。

1-3 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承包合同等复印件给水电监理工程师以备存查。

1-4 如有分包施工,总包单位应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表)后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土建总包水电工程后进行分包或者水电总包后进行消防、防雷工程分包)报给现场监理交水电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经总监签认。

1-5 在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工程质量报监和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电工和焊工等特种工的上岗操作证。

1-6 水电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首次有总包单位、水电分包单位参加的工地会议。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6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问题分析

1.1保护零线引出点不正确

根据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在建筑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提供的临时用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各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必须与保护零线进行有效连接。临时用电系统中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馈电柜总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零线引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保护零线的引出方式不按规范要求进行,通常采取将临时用电保护零线从现场分配电箱的零线重复接地引出,有的或从总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前端引出,这都可能导致有些用电设备保护零线达不到保护要求,在出现用电安全时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1.2用电设备与保护零线间连接不牢

在施工现场发现,很多临时用电系统在初期架设过程中也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布置了保护零线,且保护零线引出点也是正确的,且安装要求也做了重复接地,但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设备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出现不牢固现象,如临时用电系统安装人员不仔细,只是简单将保护零线与设备接地体进行简单连接,并且没有经过严格的临时用电验收就投入实际运用过程中,就很容易造成设备保护零线接线不妥当,使设备外壳出现带电或当设备发生漏电时失去安全保护等现象发生,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出现触电事故。

1.3配电箱系统选型设计不合理

在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中明确规定,施工临时用电系统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三级设计为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供电电源附近,分配电箱应设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而分配电箱应按照各用电负荷开关箱位置布置,且其与开关箱的水平距离应在30m以内,用电设备开关箱与现场固定式用电设备控制箱间的水平距离应在3m以内。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建筑工地现场除总配电箱设置较为合理外,其它如分配电箱、开关箱等很多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统计设计布置,根据现场用电情况随意布置,且没有在箱体周围设置明显的警戒标识。有的甚至将开关箱、分配电箱进行混用,这样很容易导致发生漏电危险后,由于分配电箱额定剩余动作电流较大,通常在50~100mA,而起不到跳闸保护的作用。同时用分配电箱当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这样就可能导致某一设备出现漏电故障后,分配电箱跳闸保护直接影响其它开关设备正常用电,大大降低临时用电供电可靠性,同时还可能危及到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

1.4漏电保护器失效

漏电保护器是临时用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保障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至少每天按动一次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以提高其动作可靠性和及时发现漏电保护器故障。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大多数电工操作人员由于抱有侥幸心理等,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漏电保护进行日常校验检查,导致已有故障的漏电保护器依然在现场继续使用,给临时用电系统埋下巨大安全隐患。有的工作人员在安装漏电保护器时,不按要求接好工作零线,导致漏电保护器只能充当一个简单的负荷控制开关,在发生漏电故障时,漏电保护器不能发挥出安全保护作用。

1.5临时施工设备电源线搭接混乱

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的需要,经常会出现一些施工机械临时搭接用电电源进行短时工作的情况,而在现场操作的电工往往会认为短时接线布置麻烦,忽视这类施工设备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现场经常会看见将刀闸开关外绝缘胶盖直接取下,然后将设备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的违规用电现象,因为这样不仅造成了刀闸内部保险丝在外面,增大了触电危险性;同时还会由于临时不规范搭接点出现剧烈发热氧化,严重时还会引起火灾等事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原器件其产品的设计一般为通用型,很多不适应施工现场和使用环境(多尘、室外、潮湿、移动,加上高温季节等);很多电器(漏电开关、空气开关等)新的产品参数正确、状态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后动作迟缓,漏电动作数据不准确,甚至失效;不按产品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电焊机二次侧搭铁线损坏或遗失后不及时添置,而用钢筋、扁钢等代用;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而采购低价的电气产品,部分是劣质产品,这些电气产品的技术参数不稳定,安全性能差,在该动作时不动作;供电线路没按规范要求进行穿管敷设、金属丝代替刀闸保险丝、配电箱没有采取防雨措施等,严重危险到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

2.提高临时用电安全水平的综合防护措施

2.1按照规定进行详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总数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负荷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该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在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确定临时用电的电源进出线路径、配电房地址、总(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安放位置、供电线路的走向;统计用电负荷、选择变压器容量、供电导线截面、以及配电箱(开关箱)的类型规格;绘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总配电平面布置图、立面图,以及馈电柜、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系统图;制定详细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措施。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综合分析详细编制,并经现场施工企业电气专业负责人和技术总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批后方能实施。

2.2按照组织设计要求认真组织现场施工

电力变压器与发电机两电源间严格保持联锁关系,不得并列运行,其接地、接零系统各自独立,以防止发电机单独运行时向电力变压器侧反馈高压。

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线路和母线。其共性要求是:(1)采用三相五线制型式;(2)采用绝缘导线(母线除外);(3)导线截面满足计算负荷、机械强度、电压损失、最小截面、环境温度要求。配电线路应按照用途作出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以防误操作。应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对临时用电线路和配电箱进行规范安装,并由专人负责。

临时用电中,室外架空电气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房屋、脚手架以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严禁成束架设。室外架空导线的最大弧垂点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应在4.0m以上(电缆线路应在2.5m以上),室内线路敷设距地面安全高度应在2.5m以上。临时用电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6m,在经过道路、结构缝等易受外部损伤的场所应加设直径为电缆外径3/2以上的电缆套管,且在电缆和电线敷设前,要认真检查电线及电缆外绝缘层是否完好。

2.3采取多级保护

在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计、施工时,要确保整个系统具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整体结构,并严格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逐一配电结构,杜绝配电箱与开关箱混用等不规范现象发生,并严格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综合保护进行临时用电配置,同时要严格根据负荷总量进行详细计算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并设置合理匹配的动作保护时间,防止漏电保护开关出现“误动”、“拒动”等情况,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现场设备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且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构筑完善的零线保护系统,保护零线除了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作完善重复接地外,还必须按规范要求在配电箱供电线路中间和末端分别作重复接地,且要用对应仪器核查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是否小于10Ω,若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应采取相应降阻措施。

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等要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损伤措施;要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电气防护装置,对配电装置和配电线路实行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电气线路连接接头要牢固,防止接触面松动氧化导致接触电阻过大。

3.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3.1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易燃物品的管理

如实施电焊作业时要清除现场的可燃、易燃物。电气线路下方、照明灯具周围等不应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防止因电焊高温焊渣、高温照明灯具或线路因短路、接触不良、过负荷等原因造成可燃易燃物品起火。

3.2开展经常性的电气电路检查、维修

施工现场用电运行环境相对较差,长期经受风吹、日晒、雨淋、机械磨损等,容易造成线路老化、绝缘破坏而发生短路、漏电。因此,应对整个用电系统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电气安全运行。

3.3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深化安全用电意识

应经常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其次,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

3.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施工企业应针对气候(高温与潮湿)与工程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让其了解电的基本知识,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施工企业还要根据施工项目及工种的特点,为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

3.5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在用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水平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测,施工企业无检测能力的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安全管理部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用(配)电设备、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漏电空气开关等关键电器元器件进行监控,要防止劣质电气器件进入施工现场,对质量与性能稳定性存在问题的产品及时更换。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新购置电器设备的管理,认真按照安全保护体系的要求进行验收,杜绝不合格电器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查、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

3.6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用电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知识的普及,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对作业人员应针对环境(高温与潮湿)等因素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交底。普及用电知识,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电气工程师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严格审查,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而且应符合经会审的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7篇

进入新世纪以来,亚明公司提出“倡导绿色照明,写意精彩生活”的使命,提出“我们销售的不是灯泡而是光线,不仅仅是单纯的光线,而是提供关于光的整合解决方案”的理念,目标聚焦光源、电器、灯具、智能控制一体化照明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

正是在这个公司发展战略指引下,照明项目获得了大发展,并形成了“四化”、“五控制”的照明项目管理。

所谓“四化”、“五控制”照明项目管理是在保证照明项目进度、安全的情况下,以专业化设计、规范化运作、精细化施工、个性化效果的“四化”,确保项目技术质量做到精品;以项目调研、设计、招标、施工、结算成本“五控制”,确保照明项目价格低廉,形成了高质量、低成本的照明项目管理核心竞争力。

如今,亚明公司照明解决方案已形成景观照明、道路照明、工业照明(包括大空间照明)、商业照明(包括教室照明)四大板块。景观照明营造了北京前门大街、上海世博会、黔西城市亮化、梵净山亮化、攀枝花城市亮化等不同夜景氛围;道路照明推出了高效的正白光、舒适的暖白光、隧道、智能化道路等解决方案,照亮了北京奥运中轴大道、南浦大桥、庄盖、恒永高速公路隧道、上海中环隧道;工业照明(含大空间照明)已在上海宝钢、邯郸钢厂、葛洲坝电厂、武汉凯迪电厂、人民大会堂、上海源深体育中心等大放异彩;商业照明得到了上海中心、中央党校、家乐福超市等重点项目的青睐。

本文就“四化”、“五控制”的照明项目管理谈一点看法:

一、照明项目“四化”管理

(一)专业化设计

1、照明项目设计理念

(1)设计节能

以设计为源头,减少光污染,降低光浪费,以设计带动节能。一是全面评估照明质量,使照明质量融合为明亮、舒适、有艺术表现力;二是关注节能、环保和健康;三是开展个性化设计,关怀人们对光的不同需求,追求个性化的照明风格,注重光色的选择等。

(2)产品节能

采用最新照明科技,高效率照明产品如LED照明产品替换原来高耗能的产品,达到高效节能效果。

(3)控制节能

从控制系统方面进行调光、自动控制等智能化设计达到更好的节能和照明效果,如:智能建筑的照明用电只占整个建筑用电的20%左右。

(4)整合设计

通过场景、区域、系统等开展整合设计,达到节能目的。

2、照明项目设计原则

(1)特色景观原则

采用艺术化照明手法,营造温馨和谐。无光污染、无眩光的光环境,以动静结合给人以美好的视觉享受。

(2)突出重点原则

灯光不单独成景,服务于整体环境,做到有效和谐统一,避免花、乱、繁杂的灯光效果。

(3)绿色节能原则

以绿色环保,省电节能,使用长寿命、高效率的优质节能光源及灯具。根据不同场合,把灯光分成强、中、低不同照明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4)安全便维护原则

整体灯光设备均有效接地,所有设备均以坚固耐用为首选,照明灯具应防腐、防锈、放水、防漏电,便于维修,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优化,不仅有最佳的照明效率,而且要减少对人及动植物的伤害。

3、照明项目设计方法

(1)设计的多样性

一是根据国家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满足使用者的正常使用要求;二是根据不同的照明场地,对应不同的照明照度;三是通过对照明产品的合理选用,光的合理配置,提升设计元素,创造出更加优美的艺术效果。

(2)需求的变化性

一是对不同物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照明手段。例如:灯具、光源及功率大小的选用;二是对不同场合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例如:景观照明可根据不同的场景采取不同的控制,一般照明、重点照明、局部照明。

(3)产品的特殊性

一是根据场地、建筑物、用途及当地人文情况,量身定做,以满足照明的需求;二是遵循可持续发展、绿色和创新的设计理念,运用安全节能生态的高新技术,做到节能环保。

(二)规范化运作

亚明专业的照明整合方案从创意设计产品设计照明系统设计产品制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系统调试,形成规范化流程。

(三)精细化施工

1、生产要素的优化

(1)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

即适时、适量、比例适当、位置适宜地配备或投入生产要素以满足施工需求。

(2)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

即对投入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在施工中适当搭配以协调地发挥作用。

(3)对生产要素进行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在动态中寻求平衡。

(4)合理地、高效地利用资源

合理地、高效地利用资源,从而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

2、高效协作的组织

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项目的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工程技术部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负责部门,应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工程成本;经营部主管合同实施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催款工作,处理施工赔偿问题;经济部应注重加强合同预算管理,增创工程预算收入;财务部主管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应随时分析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

3、“严”字当头的管理

照明施工项目管理是照明施工企业对某项具体照明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它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七大管理”。

如对质量管理,灯具一个螺丝的松动,一个控制回路线的松动很可能导致停电,给用户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为此,我们采取四项措施:

(1)树立“精品工程”意识

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使施工整齐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事前控制。

(2)组织会审设计图纸

将设计缺陷消除在施工之前。制定严格的材料检验制度,把好施工第一关,避免由于材料质量造成的返工及质量事故。

(3)编制细致施工方案

编制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做好交底工作,要求施工人员掌握好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做好原始记录;严格执行各级验收制度及工序交接制度。

(4)制定质量奖惩制度

对于施工工艺质量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进行批评及经济处罚。对关键工序要责任到人,例如:灯具安装、灯柱接线、配电箱安装、灯柱基础预埋、线管预埋等。

(四)个性化的效果

亚明公司以差异化的产品占领市场,赢得了个性化的效果。如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室外泛光照明项目,点亮了中国红;完成了黄浦江景观灯光设计项目,点亮了母亲河。从杨浦大桥到卢浦大桥,凸显了工业文化区、上海风貌区、滨江风情区、世博展示区等设计,获得了评审专家的高度赞扬。

二、成本“五控制”管理

(一)调研为成本控制的前提

项目前期对工程成本控制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开展市场调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编制照明工程投资报告,实事求是的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投资风险分析及各种可能拟建方案进行分析研究并对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二)设计为成本控制的关键

1、推行设计招标

就是开展设计方案竞选,引入竞争机制,对设计方案好中选优。

2、推行限额设计

就是建立限额设计责任制,使设计与概算形成有机整体,以保证投资限额不轻易突破。

3、推行标准设计

就是尽量使用已有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4、运用价值工程

就是对项目进行功能分析,做到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5、加强图纸会审

就是将项目变更的可能性尽量控制在施工前,使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功能和造价互相平衡。

(三)招标为成本控制的基础

通过合理编制标底,规范投标报价,公正进行评标来降低施工成本。

(四)施工为成本控制的根本

1、技术措施

1)制订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包括四大内容: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具的选择、施工顺序的安排和流水施工的组织。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3)严把质量关,杜绝返工。

2、经济措施

(1)人工费控制管理

主要是改善劳动组织,减少窝工浪费;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加强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

(2)材料费控制管理

主要是改进材料的采购、运输、收发、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减少各个环节的损耗,节约采购费用;合理堆置现场材料,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严格材料进场验收和限额领料制度;制订并贯彻节约材料的技术措施,合理使用材料,综合利用一切资源。

(3)机械费控制管理

主要是正确选配和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搞好机械设备的保养修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产量、降低机械使用费。

(4)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控制

主要是精简管理机构,合理确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节约施工管理费等等。

(五)决算为成本控制的保证

照明灯具施工组织设计范文第8篇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扩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