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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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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误区

高层建筑物由于人员分布众多且流动性大,一旦发生火灾灾害,势必引起严重的后果。因此,高层建筑物在消防设计方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设计准则及规范,切实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1 居住建筑的消防设计

居住建筑的消防设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消防设计和普通的住宅及宿舍的消防设计,以下进行分析:

1.1 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消防设计

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以下同),商品住宅楼的定义为底部具有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物。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为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此类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m2,布局多为上下双层式建筑。根据两种住宅的使用面积不同及建筑结构差异可以得出结论,商住楼的消防级别应高于商业服务网点。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所列举出的针对建筑防火所应具备的消防用水量,一般商业服务网点远远没有达到标准的安全消防要求。与普通住宅和商住楼相比,商业服务网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安全设计的时候给予必要的具有针对性的设计。要综合考量商业服务网点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内部进行精确的测量,设计时要把握安全第一的原则,适当对建筑的结构进行一定修改,尤其要对建筑材料做到严格把关,尽力将相邻建筑被突发火灾引燃的几率降到最低,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综上,对于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物其室内首先应设置基本的消火栓系统,且用水量等同其上部住宅楼;其次当建筑面积在标准范围内(一般标准为累计面积超过300m2),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旦超过了标准范围,必须根据要求在室内安装该系统,以免用水量不够灭火造成严重损失。

1.2 普通住宅及宿舍的消防设计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以发现,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是两种并列的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其中,公共建筑是指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图书馆、体育馆、医院、博物馆等建筑;而住宅建筑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如为卫生间、厨房、卧室、客厅等。由于居住建筑通常被很多隔墙分割成小面积的空间,同时居住者对其室内环境熟悉,一般发生火灾,容易得到控制,因此,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可以稍微小一些。

2 特殊场所灭火系统的设置

本节殊场所主要是指楼梯间区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详细的列举出了一些不易进行灭火扑救的场所,在此类场所都要统一按照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弥补人力不及的漏洞。但是楼层之间的安全通道也就是楼梯间,却是一个盲点。在规范中没有说明任何针对楼梯间失火的应对措施。同时在实际工程中楼梯间也极少有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楼梯对建筑物内发生火灾后人员能否快速安全逃离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楼梯间,是否有必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高层建筑物的楼梯间作为建筑主要的安全通道,在发生火灾进行疏散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安全性能必须放在第一位,必须在建筑构造方面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进行保障。同时,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6.3.1条明确表示,对于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分别设置水流指示器。因此,如果楼梯间算作一个独立的分区,各层楼梯间喷头接到一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则高层建筑内最高与最低层楼梯间内喷头高差会超过50m,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3 设备用房气体灭火方面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高层公共建筑中需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进行了明文规定。其中,7.6条中“其它特殊重要设备用房”的条文解释为“装备对生产和生活有重要影响的设施的房间”,但是具体指哪些设备房也不太明确,需要设计人员自己判别。公安部[2007]226号通知中指出,高层民用建筑中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然而,高层民用建筑中的配电室很多,哪些属于通知中规定的设备用房呢?笔者认为,高层民用建筑中为整栋建筑服务的总配电房、超高层建筑的高区配电房以及为中央空调系统配套的配电控制室等应属于此列。

4 消火栓设置场所方面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还对消火栓的配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比如在高层建筑物中,消火栓的间隔距离不应大于30m,在裙房中消火栓的间隔距离不应大于50m。对于一些特殊的高层建筑物,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具有高防火等级的安全空间来作为避难层,为来不及逃离建筑物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然而,在实际使用中,避难层是可以作为设备层来使用的,但是设备层的各项标准都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即使空间内没有易燃物,也需要安置防火墙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总的来说就是除去规范中提到的人力不易扑救的特殊场所,其他场所都要按照标准设置消火栓。

5 消防水池的设计

消防水池的设计在整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忽略了消防水池的设计,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消防用水会因为长时间的存储不用而发生变质,这对于灭火效果以及避难人员健康安全都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建筑本身也有一定的损害。因此,如何设计安排使得消防用水能够达到循环利用,不断更新以保障水质,是摆在设计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特别是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存储量大,更需要进行水质安全保护。消防水池的设计就是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将水最有效的利用起来,比如建筑物的外部清洗以及植被浇灌都可以使用消防水池里的水来供应,或者作为一部分生活用水提供给住户使用,从而有效避免了“死水”现象的出现。消防水池还可以丰富建筑景观,为人们提供休闲场所。既能保障人员安全,达到消防标准保证灭火效果,又能融入用户日常生活,消除消防设施带来的突兀感和负面刺激,消防水池的设计真正做到了生活消防一体化,是消防事业里不可忽视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

[1] 范维澄,王清安等.火灾简明教程[M].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0.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服务网点;商住楼;住宅;高层住宅;底部;首层

Abstract: The study of the build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ummed up the commercial services and residential ties with commercial distinction. As well as in the future building fire safety design and fire protection design more in line with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but also to redu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itial investment.Keywords: commercial services; commercial and residential; residential; rise residential; at the bottom; First Floor

中图分类号:TU241.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原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GB 50045—95(2001年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GBJ 16-87(2001年版),涉及商业服务网点,但是未给出确切的解释。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条文中,给出的是附建用房,而条文解释中:“从现状来看,主要在多层、中层和高层住宅的一至二层部位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不少地区建有“商住大楼”,在大楼一至三层布置大型商场、餐厅、酒楼等服务项目。”用到了商业服务网点,也说明是在一至二层,而且也与“商住大楼”作了类比,仍没有给出它的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

最新GB 50045—95(2005年版)、《建规》GB 50016-2006,都给出了确切定义,并在适用范围中作了规定。

1、定义内容:

《高规》中定义: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建规》中定义: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由定义可知:高层除住宅楼之外,多层除居住建筑之外设置的营业性用房都不能定义为商业服务网点。

2、适用范围

《高规》和《建规》在总则适用范围中的规定有所差别。《高规》第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则加了修饰语‘首层’。意思就是:在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中,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而第二层也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楼,应定义为商住楼。如果第二层为服务首层商业网点的用房像储藏室之类,而非商业网点,就可定义为住宅楼。《建规》第1.0.2条,第一款:“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没有‘首层’限制,而且为居住建筑;也就是说,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满足商业服务网点定义)的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均定义为住宅楼。

下面我们以实际工程来说明。

图一为某六层住宅楼的一层,图二为它的二层,图中标识为商铺,三至六层为单元式住宅。1至2轴一层面积为102.1m2,一二层面积共计204.2m2;3至5轴一层面积为134.2m2,一二层面积共计268.4m2,满足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可以确切的标识为‘商业服务网点’。所以此一二层商铺的多层住宅定义为住宅楼。

图一(某住宅楼部分一层)

如果图一、图二为高层住宅的一二层,根据《高规》第1.0.3.1条,此建筑应视为商住楼;当二层(图二)中商铺作为储藏用途时,此建筑仍为住宅楼。

图二(某住宅楼部分二层)

在消防设计中商住楼应按公共建筑设计,相对住宅消防设计,初投资有可能增加很多。比如住宅中设置消火栓的场所能够应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高规》第7.4.2条),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中的商业服务网点设置消防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第8.3.3条)即可。

由此可见,高层除住宅楼之外,多层除居住建筑之外设置的营业性用房都不能定义为商业服务网点。高层住宅中一、二层都为营业性用房,虽满足商业服务网点定义,仍为商住楼;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二层非商业网点的住宅,为住宅楼。多层住宅中,首层或首层、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都是住宅楼。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防火规范 问题 成因与后果分析 展望

0、 引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下称《建规》) 、《高层民用建筑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下称《高规》) 是我国现行建筑防火的用性规范,通用性、综合性强,对防火设计和管理有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编制中的《高规》、《建规》合编版解决了部分矛盾,克服了两本规范不协调弊端,但未做出实质性的改善。关于国内防火规范和防火设计存在问题的探讨颇多,但往往着眼于局部条文分析或某项突发重大火灾的检讨,缺乏用系统方法对规范本身全面分析,没有立足于建筑与消防这一矛盾统一体的高度之上研究。

1、 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

1. 1规范与建筑需求出现脱节问题。

(1) 规范设定的疏散模式与现代建筑错综复杂的平面布局不协调。《高规》6. 1. 7 条对观众厅、营业厅等大厅疏散距离做了规定,6. 1. 5 条对公共走道式平面的房间门疏散距离做了规定,《建规》的规定与之类似,这两种平面布置固然常见,但仍过于理想化,对于大厅空间仍需要通过走道到达安全出口时,规范就缺乏其疏散距离要求以及该大厅是否可设于袋形走道端,尽管这在工程中经常出现。

(2) 如果高层建筑底部楼层与上部完全分隔,其防火分区、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完全独立。本人认为,底部楼层的安全性与建筑总高度并无直接关系,仍然要求这些楼层严格执行《高规》并不必要。这些底部楼层防火分区面积可按《建规》5000 m2 ( 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控制,目前仅允许裙房( 主楼与裙房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 的防火分区按此划分。

( 3) 防火门窗规定与建筑功能存在脱节。《高规》5. 4. 2 条“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本条一般来说很有必要,但对于一些设备用房、管道井检修门等防火门,并不承担疏散功能,要求过于苛刻,而对于有防火要求的住宅户门,不可能做到外侧手动开启,这些房间的防火门,应予另行规定。

1. 2 规范缺失或滞后于建筑实践要求

( 1) 《建规》5. 3. 13 条和《高规》要求除四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外疏散楼梯应直通室外安全出口,但大型商业中心、展览馆、体育馆、航站楼等建筑平面尺寸巨大,底层平面人员疏散距离超出规范要求,且部分疏散楼梯间不能直通室外,无法满足规范要求。规范对建筑体量的认知仍然建立在20 世纪80 年代的建筑水平上。

( 2) 《高规》4. 1. 7 条: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 /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 的裙房。本条考虑消防车作业夹角,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一侧裙房体量作了规定,对一些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当主楼侧面突出布置有高度大于24m 的附属建筑体型( 其已属于高层) 时,是否可作为登高面,或作为登高面有什么要求,则没有任何规定,容易出现不利于消防扑救的设计。

( 3) 内院、天井短边尺寸小于防火间距要求时,规范未明确其是否可作为室安全区,防火分区面积是否应按上下层叠加计算。尤其是高层住宅中的小天井把各层住宅串联,火灾隐患很大,且产生烟囱效应。

1. 3 条文架构的逻辑问题透视

(1) 《高规》术语存在冲突。综合楼为“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 0. 7条) ,商住楼为“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2. 0. 8 条) ,按条文术语商住楼完全符合综合楼的定义,可以属于综合楼,但两者在防火的建筑分类标准、消防用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求上并不相同。建议在综合楼定义中排除商住楼类型,即可解决此矛盾。

(2) 《建规》表5. 3. 13 对各种建筑类型的疏散距离做了专门规定,分为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学校、其它民用建筑四类,但是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距离如果按其它民用建筑类型的标准设计却是错误的,需另行按5. 1. 15 条规定,位于袋形走道的房间门至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大于9m。这种表述逻辑不严谨,客观上形成了误导,建议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要求统一整合在表5. 3. 13,在《高规》存在类似问题也应同此修改。

(3) 《高规》6. 2. 1 条规定防烟楼梯间“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本条阳台、凹廊与前室并称,且规定“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00m2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 50m2”,按此逻辑,阳台、凹廊不属于前室,因此无面积要求,将难以起到前室的缓冲作用。

1. 4 言表述不够清晰严谨,基本物理量存在错误

(1) 《高规》1. 0. 3. 1 条,误把商业服务网点仅仅定义为住宅首层,实际可以包含二层,在其他条文中( 如2. 0. 17 条) 已有明确规定; 商业服务网点的疏散应独立设置,但规范对其疏散设计无具体要求,疏散楼梯、疏散距离、灭火系统均无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绿色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 TU97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1933年由国际建筑师协会在雅典会议上制定的雅典在国际建筑史与规划史上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在界定城市的基本含义与内在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城市与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在使人们了解到建筑是城市空间的一部分的同时,更是将城市的基本功能归结为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方面。而其中居住与工作作为人们最基本最常用的两大功能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中重要的角色。这两项基本功能是必须有建筑作为媒介参与其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行政办公建筑,各种类型的建筑充斥在人们的生活中对各种类型的空间进行界定。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1973年正式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从提出到至今已经有40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由可持续发展理念所衍生的各种相关理论已经运用到各种领域。绿色理念是近几年来较新的一个理论忘传承于生态理念与生态理念又有所不同。作为与可持续发展共同倡导的以人为本理念,绿色理念在各个学科和领域中得到广泛运用。建筑学作为一门最古老的学科从人类定居开始,就伴随人类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踏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各种高新技术也逐渐运用到建筑设计中。绿色理念从提出伊始,就有过在建筑设计中运用的尝试至今绿色理念已经能够较为成熟的运用到各种类型的建筑设计中。

1、绿色建筑设计的原则

在明确清晰了绿色建筑的深刻涵义之后,便要对于此建筑的相关设计展开相应的研究。其中,绿色建筑设计原则关系到绿色建筑的后期建设规范,因此,明确的设计原则是为后期实施方法的制定做好铺垫的必备。

1.1、环保、节能的原则

绿色建筑设计讲求的原则之一、也是最基础的便是“环保、节能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指在建筑前期的设计中,对物料、建筑物的环境、空间等讲求环保,不能建立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节能便应该对于能耗、水资源等的浪费加以减少。这一原则的确立是映射“绿色建筑”这一理念的最初、最基本的内涵。

1.2、可持续性原则

可持续性原则是科学发展观当中的重要核心内容,在绿色建筑设计中也便要认真贯彻落实和遵循。可持续性原则在绿色建筑设计中的具体体现可表现在对于设计中绿色、环保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顾及眼前利益,对于生命周期这一整个过程都应该贯彻这一原则,实现其可续发展。

1.3、和谐、统一性原则

绿色建筑设计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其设计的建筑物及其前期准备和后期建设、配备、装修等都实现与生态环境、人类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使得建筑有利于人类,又不建立在违背经济、社会发展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从而实现三者的统一和利益最大化。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之中绿色设计的应用

2.1、项目选址

民用高层建筑一定要以居民生活质量和舒适度为选址第一要旨,既不要紧邻大道和城市中心区域,也不能选址在杳无人烟的偏僻山区。在选择过程中,要对备选地的气候、地质等条件进行仔细调研,充分利用场地原有的自然环境和有利条件,对施工设计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进而规划居民的朝向及规格。

2.2、建筑节能

我国人口的爆发式增长使得民用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受人们重视。通常情况下,人们比较喜欢居住在20米以下的建筑物中,但是由于当前用地紧张及经济核算指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多高层民用建筑物都已经超过20米。但是,人类对高考环境会普遍产生畏惧和不适应,因此必须设计一个平衡、舒适的高空居住环境。当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普遍做法是,提高公共区域的绿化率,增加环保节能材料的使用等都能破解这个难题。

2.3、环境绿化设计策略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越来越体会到环境对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因此,必须注重环境绿化工作,绿化不仅能创造空间,还能美化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基于此在环境绿化设计时,必须注重绿化环境的设计,营建良好的微气候并把绿化量化标准引人环境绿化设计规范,就周围环境绿化而言,尽量避兔硬质铺地,拓宽草坪面积,尽量多种一些高大的乔木,并尽可能的采取渗透性强的生态型铺地,比如在方格中种草,利用格状铺地砖铺地等。

2.4、自然通风设计策略建筑物布局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住宅区气候的好坏。自然通风是调节环境最有效和经济的手段。而影响自然通风效果的因素主要就在于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体设计及三维空间布局。因此,在自然通风设计时,必须全面了解住宅区的空气流动情况,是确保住宅区气候良好、通风情况合理的根本前提,有效提升建筑物内部的空气质量和热舒适度,住户无需增加任何投资就能实现居室环境的健康舒适。

2.5、采光设计策略

夏日影响居室热环境的重要因素是由于阳光直射与热辐射,更是影响住户心里感受的因素之一。因此应结合当地地理气候条件进行采光设计,经过认真计算,明确住宅区的建筑布局与单一住宅的关系,分析建筑群的遮阳及日照能否满足建筑物采光与遮阳的需要。建筑体型系数是由建筑物的表面积与建筑间的体积比值,且与建筑的热工性能有着紧密的联系。直面建筑的热耗要大于曲面建毓,当体积相同时,集中布局的建筑热耗要小于分散布局的建筑热耗,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应控制建筑物的层高,减少建筑外墙的面积,降低体形的凹凸变化,尽可能采取规则的平面形式。

2.6、适应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

绿色建筑便要求做到“因地制宜”,在设计当中充分综合考虑到建筑当地的生态环境,如气候、水文等,使得建筑物的设计与当地气候、环境、水文等自然条件相适应。除此之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当地的人文环境,如历史、文化、民俗等当地专有的民族文化特色,还要注意到对古建筑的保护等。这些条件的忽略在当前建筑中还是有目共睹的,而绿色建筑设计便理应对此充分重视,设计建设适合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绿色建筑物。

2.7、营造绿色、健康的建筑物

环境在绿色建筑设计中,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这就是说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本身对于人类居住、生活或者工作等的有利之处。众所周知,所谓绿色建筑,不单单是要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应该有利于人类健康和发展。因此,绿色建筑设计应该结合人体的特征和机能,对建筑物设计的风格、特点和所用物料等都应该本着为人类健康着想的标准,从而实现绿色建筑物与环境、人体的共同发展。

3、结语

本文立足于当今城镇化快速发展下的背景结合联合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相关定义在生态理念的范畴下提出绿色理念。在建筑学中的建筑设计研究范畴内,界定了绿色理念的定义。其次连释了绿色理念在建筑设计中的原则,包括以人为本、共生、渗透原则。最后结合笔者实际参与的设计项目,认为要做到绿色理念在建筑设计的充分运用应当着重做到两方面对可再生资源的高效能利用和新型材料结合绿色元素。

参考文献

[1]伍文捷.浅谈绿色建筑设计原则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J].门窗,2013,05:255.

[2]张丽莉.高层住宅厨房与燃气内线协调设计研究[D].沈阳建筑大学,2012.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5篇

本文通过对应急照明的分类、应急照明的供电方式、应急照明控制方式以及应急照明线路敷设和保护等几个方面的分析,得出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基本方法,为工程电气应急照明系统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

应急照明;电气设计;控制方式

1应急照明的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定义,照明可以分类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其中备用照明为火灾时需要保持正常工作场所的照明或供疏散人员的环境所需的照明;疏散照明为提供人员疏散的路线指示和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所需的照明。所以在实际的工程应用中,应急照明设计要满足防火规范要求的火灾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要求[1]。

2应急照明电源分类

应急照明电源目前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来自电网的两路有效的独立馈电线路,这种方式要求由外部引入两路独立的电源来供电,当其中一路电源出现故障中断供电时,另一路电源仍能继续正常工作;(2)自备柴油发电机,要求发机须处在自启动状态。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供电容量以及持续供电时间基本不受限制,不足之处在于转换时间太长,不能用于对转换时间要求较高场所的备用照明;(3)蓄电池,该方式又可以分为自带蓄电池、集中或分区集中蓄电池组方式。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方式具有供电可靠性高、转换速度快、增减方便、电池故障影响面小等优点[2];缺点是选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投资大、持续供电时间也受电池容量大小的限制。

3应急照明转换时间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应急照明要求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实际工程设计中,重要场所的备用照明供电,当采用两个消防电源经自动转换开关供电,如其中一路为柴油发电机时,可采用应急灯具带蓄电池方式或集中式应急电源即供电,可满足转换时间的要求[3];在某些对转换时间要求更高场所的备用照明,因转换时间极短,也不能用荧光灯作为电源,必须用瞬时点燃的白炽灯自动转换。

4应急照明持续时间

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以及转换时间的要求,不难看出应急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备用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而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持续工作时间:高层建筑不少于30分钟,超高层建筑不少60分钟。可见,不同规范所规定的持续供电时间是不同的,设计时宜掌握行业标准服从国家标准的原则。

5应急照明控制方式

通常在应急照明的设计工作中,一些设计人员把主要时间都放在应急灯具的选型以及应急照明的供电电源选择上,而往往忽略了对于应急灯具的正确控制。应急灯具的控制方式既与其供电电源形式有关,又受选用的应急灯具自身配置的影响。在实际工程应用之中,对于不同的建筑和场所有不同的控制方式和做法,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在消防状态下,应急照明能否有效的投入使用。下面对些常用的控制方式进行简要分析。

5.1常亮应急灯的控制方式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规定: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由该条规范可知,疏散照明宜设为常亮,而备用照明不这设置为常亮状态[4]。而在实际工程的设计中,考虑到火灾时能让人员迅速识别疏散路线和出口通道,疏散指示灯应设计为常亮状态。

5.2常暗应急灯控制方式

该控制方式为把应急灯与普通照明灯配电系统分开,应急灯直接由应急照明箱出一路独立回路供电,该方式适用于办公楼,酒店等公共建筑的内走道或者大空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作的保护罩。但通常这些场所设计了装修照明或局部照明来满足场所本身功能的要求,而设计应急灯时却无法利用装修照明或局部照明来实现普通照明与火灾应急照明的兼用。

5.3消防与平时照明兼用的应急灯控制方式

在许多高层建筑中,在诸如公共走道、电梯前室、楼梯等经常有人走动的场所,常采用平时照明兼做应急照明的方式。在平时,这些灯具作为普通照明,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来现场控制其开关;出现火灾情况时,不论其开关状态如何,一律强制点亮作为应急照明灯;平时作为普通照明时,现场开关打到“开”状态,则灯具正常点亮,当开关打到“关”状态时,灯具熄灭,但此时其相当于充电状态的常暗应急灯。在出现消防状况时,如果现场开关为“开”,则灯具依然保持点亮状态;若现场为“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通过控制模块使得控制线接通,灯具也能点亮。

6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和保护

由于应急照明属于消防用电,其线路的敷设和保护都要比普通照明更为严格,虽然线路敷设工作是在实际现场由施工单位完成,但是在进行应急照明系统设计的时候,仍然需要依据相关规范对其线路敷设及保护给出说明,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应急照明线路:包括配电干线和支线,与正常照明线路不得共管共槽敷设;(2)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与正常照明配电箱分开设置,自带蓄电池灯具的配电箱除外,并设在无火灾危险场所;(3)特级与一级建筑的照明干线宜采用阻燃耐火型电缆,应急照明支线采用耐火型电线和电缆;(4)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当暗敷时应敷设在保护层大于30mm的非燃烧体内,明敷吋在保护管外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作者:李建华 单位:福建联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蒋文艳.浅谈应急照明设计[J].民营科技,2010(1):229-231

[2]陈洁.谈火灾应急照明系统[J].山西建筑,2012,38(10):150-151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6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设计;影响因素

Abstract: the stand or fall of civil building design will directly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our country,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influence factors of civil building design were analyzed.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d the civil building design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secondly introduce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civil building design, final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main factors civil building design.

Keywords: civil building construction; Design; Influence factors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民用建筑设计的概念及特点

1.1民用建筑设计的概念

民用建筑是指给人们提供日常住所、活动场地的建筑物,不一样的人群要求民用建筑具有不一样的功能,不一样的功能又决定了民用建筑具有不一样的结构外观。民用建筑还可以定义成使用一定数量的材料、一定水平的技术而建立起来的实体。民用建筑设计的精华体现在,把设计师的构想转换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这一奇迹般的转变过程,不仅说明了设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还使得消费者的需求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民用建筑使用不同的结构便会有不同的受力特点,普通砖混建筑和墙是典型的受力结构,因而在设计的时候,尽量避免在砖混建筑和墙等受力不强的地方设置门、窗等。如果必须要在砖混建筑和墙等受力弱的地方设置门、窗等,首先应在其上面铺设预制过梁之后才可施工。设计高层(超高层)民用建筑时应首先考虑使用框架结构,因为墙中到处布满钢筋,所以门、窗等位置要计算准确,防止事故发生。框架结构的主要受力地方是梁、板、柱,外墙受力很小,因而可以在外墙上设置落地窗、百叶窗等,这既可以使建筑物美观大方,还使消费者需求得到满足。

1.2民用建筑设计的特点

(1)民用建筑设计的环境特点

单个民用建筑是民用建筑群体的一部分,民用建筑群体又是市政规划的一部分,因此在设计的时候,设计师应使单个民用建筑与民用建筑群体、民用建筑群体与市政规划相协调。还应使民用建筑与周边环境、绿化情况相统一,室内环境与室外环境相协调统一,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如果民用建筑地处山区地带,设计师应遵循这种自然规律,使民用建筑的设计结构和形式尽量适应山区特点,创造出错落有致、变化多端的视觉盛宴。另外,光线、朝向、气候等自然因素也是影响民用建筑设计的主要因素。例如,设计屋顶时,如果民用建筑物处在南方,雨水充沛,那么就应该采用稍倾斜的屋顶形式,这样有助于将雨水迅速排掉,如果处在北方,常年降雨量较少,应采用较平的屋顶形式。

(2)民用建筑设计的经济特点

民用建筑在我国工程建筑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它关系着人民的居住质量和居住条件,所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严格遵循国家的经济指标。在设计民用建筑时,尽量不要使用价格昂贵的进口材料、也不要浪费材料,还应避免过度节约材料而导致民用建筑质量不合格。民用建筑是提高我国老百姓居住水平的基础,要想设计出新颖、经济实用、质量较高的建筑物品,设计人员应努力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设计水平,适当使用一些制图技巧。

2.民用建筑设计的主要影响因素

2.1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政策

我国颁发的有关建筑设计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建筑设计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的前提。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在实际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有助于我国建筑行业健康、持续、科学地发展。在设计民用建筑时,设计师同样应该严格遵守前面所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设计人员在设计民用建筑时,应准确计算建筑面积、科学选择建筑结构,从而满足我国经济实用、节约资源等规定。在建筑物安全方面,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使用耐火耐温材料,还应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以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2自然环境的影响

民用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温度、光线、雨雪、地形、地质和抗震烈度等条件。我国幅员广阔,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自然环境差异很大,所以设计师在设计民用建筑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环境特征。比如,在南方设计外墙时,可以采用空斗墙、空眠墙以便散热;在北方设计外墙时,可以采用370 砖墙以便抵御寒冷,在东北三省一般使用能够抵御低温的490 砖墙。温度较低地带的民用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保温、御寒、防冻、防风等因素。外墙保温通常刷聚苯保温颗粒,也可以贴制苯板,从而达到保温的目的。目前使用广泛的外部保温方式是,提高维护结构热阻或选择正确的结构形式。温度较高地带的民用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通风、散热等因素。南方地区的地理条件错综复杂,常年雨水较多,容易发生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因此,设计人员在设计民用建筑时应尽量绕过自然灾害多发地带;在四川、云南等地质复杂的地区设计民用建筑时,应注意地震等灾害的发生规律。

2.3物质及技术条件的影响

要想使民用建筑物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要想使设计师的构想从图纸变成物质实体,就必须具备丰厚的物资基础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建筑用材料、设备和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都是影响民用建筑物质量的主要因素,因而设计民用建筑时应将这些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之中。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材料、新工艺被广泛用于民用建筑中。民用建筑的建设费用比较大,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民用建筑时,既要考虑建筑工程的质量,又要尽可能采用新材料、新工艺以减少能源和劳动力等耗费,从而降低民用建筑的建设成本,提高其经济实用性。

2.4使用性能的影响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使用性能的要求,设计师在设计民用建筑时,应严格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从而确保指标值计算准确、方案设计合理;还应根据民用建筑承载力情况、结构形式等选择大小合适的构件,结构设计时应采取一定的技巧,以确保构件之间可以牢固地相连,从而保证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另外,在民用建筑设计中应尝试使用一些先进的设计技术、新型的建筑材料以及定型构件等,为以后民用建筑实现工业化、施工机械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民用建筑是由许多个单体空间相互结合而成的物质实体,设计师在将自己的设想付诸于图纸时,通常是将民用建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以及剖面图等首先展现在图纸上,之后再结合其他影响因素才能确定出整个设计方案,这也是民用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从民用建筑的设计阶段到其完工交付使用,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民用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外观形状虽然多种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任何民用建筑设计都应考虑三个重要的因素,也就是建筑的使用性能、建筑的物质技术条件以及建筑的外观形象。

参考文献

[1]李夏楠.民用建筑设计主要影响因素[J].视点,2010(1).

[2]闫立东.浅谈民用住宅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4).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漏电 火灾 报警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 hospital ward floor renovation project examples,describes the leakage of this new type of electrical fire alarm system,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analyzed and presented the design, inspection, testing should be attention.

1.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必要性

目前建筑内火灾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由于电气火灾引起的。由于供电线路及设备安装使用不当、线路老化或机械损伤等原因,造成其绝缘性能下降,导致供电线路及设备与大地之间有不正常的电流流过,产生漏电。

电气线路及装置因绝缘破损发生接地故障时,在漏电点处可能引起电火花并产生电弧。这种电弧由于有很高的阻抗,它限制了故障电流,不足以使过电流保护电器动作或不能及时动作来切断电源,而几百毫安的漏电电流产生的电弧局部温度高达20000C以上,可引燃周围的可燃物造成火灾。

为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国家近几年颁布实施的相关规范,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均提出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2.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有关国家标准

2.1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287-2005

2.1.1 此标准为制造标准,共分为3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被定义为: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被定义为: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被定义为: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探测器分为两种型式: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2.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应具备的主要功能

1.监控设备应能接收来自探测器的监控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报警声信号应手动消除,当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3.监控设备自身发生故障时,应能在100s内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故障期间,非故障回路的正常工作不应受到影响。

2.1.3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具备的主要功能

1.当被保护线路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

2.探测器报警值不应小于20mA,不应大于1000mA,且探测器报警值应在报警设定值得80%~100%之间。

3.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1.4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具备的主要功能

1.当被监视部位温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在40s内发出报警信号。

2.探测器的报警值应设定在55℃~140℃的范围内。

3.探测器在报警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2.2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版)

此标准中要求“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2.3 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此标准中要求“商店、剧院、电影院、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3.关于系统名称的解释

有2可知,现行国家标准对为防范电气火灾而采用的报警系统的名称并未统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287-2005将此系统称之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称之为“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由于名称不一致,在实际应用中有可能造成误解,因此,有待于国家规范的制定部门对其进行统一。本为采用设计图纸说明“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这一名称。

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

以国内某医院病房楼改造工程为例,介绍该系统的基本情况:本工程为旧病房楼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3000m2。改造完成后与4万多m2新病房楼结构上连通。此工程用电负荷为一级,防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低压照明配电干线采用封闭母线供电,漏电火灾报警探测设备安装在封闭母线插接箱内,共12层每层分两路配电,用以实现对线路电气火灾的探测、报警。本系统设计将报警信号就近接入消防报警模块,相当于并入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5.1事前控制

在安装前要有预见性的要求漏电火灾报警器设备厂家、配电柜厂家、配电系统施工单位三方充分沟通,协调有关安装方式、尺寸和电气技术参数。防止安装时不必要的返工,造成质量问题。

在设备进场时要对照图纸检查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等参数是否满足被保护线路、电气设备及设计的要求,主要对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2事中控制

漏电火灾报警装置有分体机和一体机两种结构,本工程采用一体机。特别要注意保护装置漏电流报警器电源侧和负荷侧的接线方式,不能反接;同时注意强弱电分开走线,防止接错线或搭线,造成强电串入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总线中,烧毁整个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安装完成之后,要进行配电系统剩余电流的检测,及时排除剩余电流异常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检查报警电流和报警时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每一台设备安装通电后进行了现场的测试。

5.3事后控制

安装完成之后,应建立保存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和试验记录;根据电子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使用寿命的要求,一般工作年限为6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

6.固有泄漏电流的估算及漏电火灾报警电流值的确定

6.1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考虑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用户侧的正常泄漏电流与室内布线和电器设备的对地阻抗有关。

6.2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以实测为准,并参考厂家提供的数据。表1和表2为有关资料上提供的数据。

按照GB14287.2-2005的要求:“探测器报警值不应小于20mA,不应大于1000mA,且探测器报警值应在报警设定值的80%~100%之间。”考虑到医院的特殊性,对泄漏电流报警值本工程的电路系统进行了计算。

本工程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每层主要照明为荧光灯,灯的数量为150盏左右,每层用电脑约20台,每层用在照明回路的电线(4、6 mm2)约为5000~6000m,同时考虑其他用电设备的泄漏,最终计算系统泄漏电流在300 mA左右。

高层民用建筑定义范文第8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节能技术;节能

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将民用建筑做了如下定义:民用建筑涵盖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其中,公共建筑又包括:办公建筑、旅游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和交通运输建筑等;居住建筑则主要是指住宅建筑,还包含招待所、托幼建筑、集体宿舍、敬老院等,但不包括农民自建的低层住宅。

1.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现状

目前,民用建筑大力推广的一种节能技术是墙外保温。外保温技术的优点:它即适用于新建结构工程,又适用于旧楼改造;外保温设备在主体结构的外侧,能保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寿命;可有效减少建筑结构热桥,增加建筑物的有效空间;同时消除冷凝现象,利于室温稳定,提高居住舒适度。

许多省市对高层、小高层建筑强制实行太阳能集中供热措施,例如深圳市在2006年首次出台强制条例,11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现今,我国比较成熟与常用的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组合模式有:集中集热-集中供热,集中集热-分户供热,分户集热-分户供热等三种形式。

2.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发展趋势

2.1开发太阳能系统

目前地球所拦截的太阳光能是全球电力消费总和的一千五百倍。现有技术与经济条件下对太阳的开发总量非常有限。美国能源部数据显示,美国太阳能经济可开发资源量约为22Mtce/年,仅且占到可开发量的6/100。因此,太阳能这一用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净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潜力不可估量。建筑上太阳能的主要利用方式有,太阳能供热水、主动式太阳能采暖、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空调和太阳能发电等等。我国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陆地平均每年所接受的太阳辐射能为1012tec的2.4倍,国土总面积的2/3所接受的太阳能总辐射量超过0.6MJ/m2[1]。

2.2光伏建筑屋面(BIPV)

太阳能光伏建筑屋面是将光伏产品集成或结合到建筑屋面上的新技术。在起到保护屋面外结构的同时,又可产生电能以供建筑使用。太阳能光伏建筑屋面不等同于太阳能光伏与建筑屋面简单的叠加,而是依据、环保、节能、美观、安全和经济实用的总体要求,把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建筑屋面体系的一部分引入到建筑领域,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并且同步后期处理,使其成为民用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光伏建筑屋面除了上述核心技术外,其辅助技术则包括了低能耗、优质、低成本、绿色的建筑材料技术。是房地产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当前我国建筑业正处于转型时期,BIPV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促使房产的升值逐步地转变到依靠科技价值的含量,和采用更加科学与严格的价格评价体系上来,使民用建筑行业能够步入高新技术行业,丰富建筑物的科技内涵,提高其使用价值,成为产品附加值高的高产出行业。

2.3地源热泵技术

地源热泵技术是以水与地下土壤作为热源,把热量从低温处输送到高温度处的一种能源利用设备。一般来说,它由其主要组成部分有:空气压缩机、蒸发器和冷凝器。借助少量的能源,以吸收与压缩的方式,将一特定环境中分散且低温的热能收集起来,使之成为有用的热能。热泵系统可以实现对建筑物的供热与制冷,还可以提供生活热水,一机多用,替代了原来的锅炉和制冷机系统,系统紧凑,略去了锅炉房与冷却塔,节约建筑空间的同时,也利于建筑的美观[2]。

2.4热电冷二联供系统

当天然气成为城市中主要的一次能源时,与简单的直接燃烧方式相比,采用动力装置先由燃气发电,再由发电后的余热向建筑供热或作为空调制冷动力,这样可以提高的燃料效率,即热电冷二联供(BCHP)。此方式可让大型建筑自行发电,在有效地缓解了大部分的用电负荷,用电的可靠性得以提高的同时,还降低了输配电网的输电负荷,也减少电在输送过程中的损失。

燃气发电装置是BCHP的关键设备。根据分析,只有其发电效率达40%以上,热电冷二联供(BCHP)才真正具有节能的功效。当前,几十至几百千瓦的微燃发电效率还达不到30%,兆瓦级内燃机发电效率将近40%,但是其排放的废气要高于燃气锅炉,达不到环保的要求。将来发展的可能方向是进一步改造内燃机发电效率,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设备与方法,有效解决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问题,使其符合环保要求。

2.5风能在建筑中的利用

建筑中的风能利用形式主要有自然通风、排气和主动式利用风力发电。建筑领域中的风力发电,是指在建筑物上安装风力发电机,其所产生的电能直接供给建筑物本身,这样可以减少电能在输配线路上损耗与设施投资,实现绿色节能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建筑领域中风力发电及其供电模式主要有:第一,风力发电输入到蓄电池内后供建筑使用称之为独立运行模式;第二,采取和其他发电方式交替运行。主要有:风力——柴油机组交替发电方式、风力——太阳能光伏发电互补方式、风力——燃料电池互补发电方式;第三,可以和电网进行联合供电。是指利用小型风力发电机发电,以满足建筑的用电需要。风力机在发电除供建筑用电外有剩余,则多的部分电量可送到电网进行出售,用户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而当风力机发电量不足时,则可以从电网取电。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省略了蓄电池等设备,而且后期的维修费也相对少,系统成本得到降低,其经济性超过其他两种模式。

2.6节能灯具的利用

建筑物总用电量的30%至50%是照明用电,所以节约照明用电对建筑节能有着的重大意义。降低照明用电的方法主要有:发展高效率光源、采用高效灯具与改进照明控制。目前荧光类高效节能灯具已广泛得到应用,国外普遍看好的发展方向是LED光源。它比其他节能灯效率更好,发光光谱可以在较大范围内选取,使用寿命也较长。此外,对照明的合理有效控制也是可以实现节能的。特别是对办公室、教室、展览馆等公共建筑。

2.7“毛细管网”系统

“绿博会”现场中展现出一项新兴起的建筑节能技术,这种技术将空调技术、地板采暖与传统散热器集合一体,被叫做“毛细管网”系统。本质是空调的升级版,目的是打造一个会呼吸的房子。其原理是在特质的板材下部铺设了许多小管道,类似皮肤中的“毛细血管”,这些小管可以迅速改变室内表面温度,以辐射的方式采暖和制冷,没有传统空调的强吹风与噪声。该系统始终处于循环与不断置换新风的状态,其所送暖方式为下送上排,所送的新风温度低于室温,并沿地面蔓延形成“新空气湖”。新风的温度在被人体加热后上升,使人处于新风环境内,另外吸烟与异味对室内都不会产生影响,且甲醛等有害气体也会得到迅速排除。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节能是我国建设领域目前应该重视的问题,也是和环境保护相关联的重要问题,鼓励研发和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的方法,以提高民用建筑的科技含量。

参考文献

[1]李会军.浅谈建筑节能技术[J].中国科技信息,2010,(13).

[2]罗忆.建筑节能技术与应用[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3]尹小涛.高层建筑技术节能设计[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