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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消防用电设备 负荷分级 双重电源 应急电源 备用电源 过负荷保护

1. 引言

1.1 建筑物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系统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消防用电设备通常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可靠性、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火灾的扑救。

1.2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的主要国家标准、规范有:

2. 供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2.1 在供配电系统中,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2.2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只有满足这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这是必须满足的要求。双重电源可一用一备,亦可同时工作,各供一部份负荷。

2.3 一级负荷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2.3 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2.4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1 对于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高层建筑,其消防用电设备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对于适用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建筑物,其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

1.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楼、电信楼和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4.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是两个完全不同用途的电源。备用电源是当正常电源断电时,由于非安全原因用来维持电气装置或某些部分所需的电源;而应急电源,又称安全设施电源,是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主要是为生命安全,以及避免对环境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失的电源。

我们在设计一些金融建筑项目的数据中心时常常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数据中心双重市电电源的备用电源,需要注意的是该柴油发电机组不应同时也用作消防用电设备的应急电源,消防用电设备应另设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在电源上形成独立的应急供电系统。

4.2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工程设计中,对消防用电设备,一般均能满足双重电源(对一级消防用电负荷)或双回路(对二级消防用电负荷)在末端配电箱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以保障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1.1.4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第9.1.3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消防用电设备应严格采用专用供电回路的问题。下列常见错误应该在电气设计中注意避免:

1)、在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双电源供电回路中,接人生活水泵非消防用电设备,使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变为非专用供电回路。有的生活水泵可能为一级用电负荷,但生活水泵毕竟不是消防用电设备。为使生活水泵在市电主供电源停电的情况下保证生活用水,应单独采用双电源供电回路。

2)、消防用电配电设备,在电气设计文件中,未要求设置明显标志。低压配电系统施工图设计中,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的配电柜,其面板上应要求开关柜生产厂家标注“消防”或“消防用电”等红色字样的明显标志,以防止发生火灾时,手动切除非消防电源时发生误操作,而影响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

3)、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电电源与正常照明电源未分开,没有采用独立的配电线路。

4.3 低压配电线路过负载保护问题。

其实质为如何选择配电线路导线截面问题。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低压配电线路缺少有效的过负荷保护。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3.4条规定:过负载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B≤In≤Iz。 (1)

I2≤1.45Iz (2)

式中:IB――线路计算负载电流(A);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z――在一定敷设方式和环境温度下导体额定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由(2)式推导出:In≤Iz (3)

用(3)式代替(2)式与(1)式比较后可见:若满足IB≤In≤In的条件即能满足I2≤1.45Iz的条件。

因此,只要低压断路器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和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In)小于或等于导线的额定载流量(Iz),就可有效满足配电线路过负载保护。

实际施工图设计中,有人往往只注重前部条件即IB≤In,而忽视后部条件In≤Iz,使配电线路过负载保护得不到保证。

对一般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其配线截面的额定载流量Iz,按GB50054―95第4.3.3条要求,即IB≤In≤Iz即可满足线路过负载保护要求。

在IB≤In的前提下,《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4.0.7条又规定Iz≥1.25In。导线的额定载流量Iz留有一定裕量,这是明智之举。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的高标准要求“高配电,新生活”,对配电线路要求的提高是必然趋势。配电回路导线的额定载流量按Iz≥1.25In考虑较为适宜;对于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允许过负载运行而不允许切断电源的规定,所以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线缆额定载流量宜按Iz≥1.25In考虑。

对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1区、2区内的配电线路的配线截面,其额定载流量Iz应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第2.5.13条规定,即Iz≥1.25In选取。

4.4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过负载保护问题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3.5条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源。”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第2.4.6条也明确规定: “……断电导致损失比过载更大时,不宜装设过载保护,或使过载保护动作于信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7.6.4条也规定:“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该线路的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

上述设计规范的有关条款均被列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

对于运行中不允许断电的配电回路短时间过负载不会立即引起灾害,所以用牺牲导线的一些使用寿命来换取不中断电源的目的。这就是上述设计条款的实质。消火栓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配电回路,应该严格执行上述规范条款的要求。

5. 结 语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相关问题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消防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专用通信、疏散照明和安全疏散指示等。

在进行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时需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来设计,由于建筑给排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等与消防系统紧紧相关。因此,在消防电气设计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工作,以免后期需要进行变动。在进行消防设计中需要明确消防系统各保护对象的防护界限,分别涉及消防设备以及控制方式等。

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类别、建筑布局等因素选择控制方式。消防系统设备的设置不宜过于复杂,过于复杂不但会增加投资,而且会造成降低可靠性,但也不能过于简单而达不到消防报警联动要求,应当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强调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不能片面地追求消防系统的先进性,而不考虑日常维护方便和维护水平。

消防联动控制主要包括火灾警报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系统控制、非消防电源的断电控制以及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等。在火灾报警系统中需要设置双电源,所谓双电源是指直流备用电源以及主电源,需要注意的是主电源是消防专用电源,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电源则是直流备用电源。在用电设备设计中应采用双回路设计,在主电源断电情况下,保证备用电源立刻接入使用。

2.建筑消防电气设计问题及应对措施

2.1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工作特点是连续、不间断。火灾时正常供电系统断电,应急电源应能保证消防系统的可靠供电。一级(二级)消防用电负荷的供电应采用双回路(双回线)电源供电,并在末端配电箱处自动切换。通常采用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共用同一低压母线段(见图1)方案,即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不分开,这样非消防负荷对消防负荷的影响虽较大,但比较经济。为确保消防负荷用电,也有设计人员提出从建筑物变电所低压侧封闭母线处就将消防电源分出,各设独立系统(见图2)。这种方案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开,非消防负荷对消防负荷影响较小,比较安全。对于这两种方案,设计人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项目的不同要求选用合适的方案。

图1负荷不分组方案

图2负荷分组方案

2.2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为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后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在建筑消防电气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应急照明的设计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但是在一些施工图中,常常将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从同一个分支回路引出,这样是很不合理的。在建筑电气中,备用照明的设置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工作人员能够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在工作人员离开之后才会熄灭。因此,其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有的需要达到3小时以上;而疏散照明则是为人员的疏散而设置的各种指示标志以及照明设施,因此需要的时间相对较短,一般在半小时左右。可见,二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从同一分支回路引出。

疏散照明的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宜用蓄电池电源,用其作为疏散标志的电源,能确保供电可靠性。备用照明电源通常需要较长的持续工作时间,宜接自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或应急照明发电机组。

另外,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因为这样会增加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供电的可靠性。

2.3消防设备供电及控制线路的敷设

(1)吊顶或闷顶的位置是电气火灾的多发地段,敷设在吊顶内或闷顶内的线路,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而,设计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循消防线路敷设的相关规定,设计中考虑周全,以免存在安全隐患。对于新设计的建筑,一律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难燃型刚性塑料导管保护,并在现浇板或墙内暗敷且满足保护层厚度。改造项目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暗敷时,应对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进行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

(2)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趟桥架内,如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等。这些在实际设计中往往被忽视,也需要引起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2.4消防按钮的设计

在消防电气设计中按钮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明显的设计,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手动报警按钮的设计目的是能够保证公众在发生火灾时及时的进行报警。在设计手动报警按钮中不仅仅需要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必须保证所有防火区都具有手动报警按钮,在设计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到群众报警的方便性,依照一般的火灾发生情况,一旦发生火灾,群众首先要做的就是迅速逃离火灾现场。因此,火灾报警按钮需要尽量设置在逃跑路线中,如防火区域的出入口以及疏散通道之中等,另外在手动报警按钮的设计中还需要设定专门的电话塞孔。在消防栓按钮的设计中,一般设置在室内的消防栓箱内,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启动或者停止总线消火栓泵,所选取的连接方式是与消火栓泵的控制回路连接,实现消火栓的手动启停操作。若是消火栓泵与消火栓按钮的连接采取的是控制回路的连接,安全电压应该设计在50V以下,也需要设置专用的电话塞孔。

2.5消防联动系统设计

(1)灭火设施的联动控制:灭火设施包括水喷淋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两种,要结合场所具体情况来合理选择。通常情况下,需要同时使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配套使用自喷消防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需要注意由压力开关来直接启动喷淋泵,同时,对消防控制室传来的强制起停按钮信号进行接收。通过编码输入模块,在报警总线中输入所有相关的报警以及反映系统工作的传感器信号,要在自动喷水系统设备附近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线路,并且应采取相应的防水防潮措施。如果采用的是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设备,在相关的规程中明确规定,需要在保护区现场确认火灾之后,方可以现场启动管网气体灭火系统,而在消防联动控制台上,只需要对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动态和动作过程进行显示即可。如果自动气体灭火装置是无管网型,在规范中,没有要求需要联动控制,其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想实现本灭火装置的联动控制,就需要将报警及联动信号从灭火柜的报警控制器中引出,在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台中接入。这样在消防控制室,不仅可以将本灭火器和保护区的状态给显示出来,也可以实现自动或者手动控制。

(2)消防防烟和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对于消防防烟和排烟系统,消防控制中心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将相应防烟分区的加压送风口或者排烟口的电动防火阀联动开启,将相关部位的空调通风系统给关闭掉,并且将动作信号返回过去。要将多线制联动控制线设置于火灾报警控制器与防烟和排烟风机上,对于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可以自动和手动控制,并且将风机状态信号和消防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给显示出来。

(3)迫降电梯的联动控制:如果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或者电梯前室的探测器报警,都需要迫降电梯,火灾报警控制器对火灾进行确认之后,在首层停止电梯,因为在火灾发生过程中,电梯是不能够用来逃生的,因此,电梯迫降之后,需要在首层锁止电梯。如果消防电梯是供给消防员使用的,那么就需要将专门的开关和钥匙设置于轿厢内,以此来对消防电梯的升降进行操作。

3.建筑消防电气系统设计中应注意的其它问题

3.1客梯电源消防问题

在一个建筑中,客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建筑配套设施,它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便捷,还有安全。但是在客梯中,人们想到的大多数都是一些关于被困于电梯中的时候该怎么做,很少有人会想到关于客梯电源的消防问题。这是一个疏漏,而有很多时候,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的一个疏漏,而导致不可估量的消防事故。客梯的动力都是来源于电能,可是如果其电源处出现了问题,引起消防事故,那么就不仅仅是人被困在电梯里的问题,很有可能还会引起高楼的瞬间失火,这主要是因为电梯是链接整个楼的各个楼层,一旦电梯电源发生事故,那么后果将非常严重。所以在建筑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将客梯电源的消防问题解决掉。

3.2照明设备消防问题

照明设备是电气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照明设备的消防问题,也是建筑消防电气系统中较为敏感的一个话题。在电气系统中,照明设备通常是直接安装在建筑物的电气系统中,与其相接的是电气系统中的电闸。如果照明设备出现电流异常情况,对于住户来说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因为对于住户来说照明设备出现故障的最直接反应就是屋里没有了光亮,而这时很有可能是因为照明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电流过大,从而将其中的某个连接部件烧断,导致暂时的断电现象,而此时,如果住户自行更换灯泡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自行触电,或者由于更换不合理,导致更严重的火灾事故。此时,照明设备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一般来说都是由于电流过大,导致实际功率超出照明设备的额定功率最终引起的照明设备上的连接点被烧断。因此,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照明线路中添加一个电流监控设备,这样就可以察觉到其异常的现象,从而报警给消防安全中心进行消防措施处理。

结束语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对于建筑消防电气系统而言,其设计质量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以保证建筑内生活、工作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在实际的消防电气设计过程中,应当对各方面的要求认真分析,从而设计出可靠、安全的消防电气系统。

参考文献:

[1]韩敬贤.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浅析[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1:176.

[2]靳立云.试析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常见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5:187.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防负荷; 消防电源 ;消防供配电;处理对策

消防工作包括预防与施救,预防要求电气设计人员,选择合适的供电系统、合理配置电气保护装置,预防电气线路过热引燃周围可燃物 ;施救要考虑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持续性,电线电缆的无毒性以及消防人员的防触电安全。文章就消防电源与配电中关于双电源、消防负荷容量及其消防供配电系统等常见问题进行论证。

一、 关于消防负荷双电源的要求

由于消防用电设备的特殊性,要求其供电电源必须安全可靠。不仅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即便在电网检修、故障停电或发生火灾断电等特殊情况时,都能可靠供电,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消防负荷分为三级,其中一、二级负荷的消防供电应达到“双电源”的要求。但“双电源”的概念一直以来存在争议,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中对此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和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的技术文件——《国网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的定义如下:双电源是指由两个电源分别经过两个独立的供电线路向一个用电负荷实施的供电。即由两个变电站或一个有多台变压器单独运行的变电站中的两段母线分别提供的电源。其中一个电源故障时,不会因此而导致另一电源同时损坏。由此看来,电力部门给出“双电源”的定义和特征,与消防规范有不同之处,也有共同点。“两个变电站”是指其电源是不接在同一输电线路上的两个变电站。“两段母线”是指同一座变电站的两个(多个)电源分别供两台(多台)变压器,而变压器是分列运行的两段母线。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变电站指的是国家电网的市网(公共)变电站。建筑物内或小区内的变电站(或称之为配电站)是用户变电站。从我国大多数中小城市的电网建设现状来看,要满足消防规范中双电源为独立电源的要求,很难实现。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电力部门对双电源的定义要低于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但与规范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其中一个电源故障时,不会因此而导致另一电源同时损坏。因此,可允许各地根据电网建设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消防负荷的供电要求,并且通过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ups等应急电源对有特殊要求的消防负荷提供供电保障。

二、 消防负荷容量的确定

就如何确定供电系统中消防负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指出:当消防用电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计算有功功率时,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功率计算负荷,反之则不考虑消防负荷。而《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6.3.1.8指出: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实际上,两个规范中“有可能全部切除的”、“有关部位的”非消防负荷是不易确定的,与火灾的规模有关,每一栋建筑、每一场火灾可能都不相同,最少应切除多少,让设计者无法考虑。因此,设计计算应把握如下原则:三级负荷按全部切除考虑。选变压器时:将三级负荷与消防负荷相比,取计算负荷大者与一、二级负荷相加作为总计算负荷。选柴油机组时:将消防负荷与一、二级总计算负荷相比,取大者作为计算依据。这样,就能比较容易统计计算,满足平时和应急的供电要求。

在设计阶段具体计算消防负荷时,宜采用需要系数法。当采用需要系数计算负荷时,应将配电干线范围内的用电设备按类型统一划组。配电干线的计算负荷为各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变电所或配电所的计算负荷,为各配电干线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计算变电所高压侧负荷时,应加上变压器的功率损耗。

需要系数法计算主要步骤如下:

1、分类,将负荷按用电设备类型分类。如可分为应急照明、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自动报警等类型

2、分别计算各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

3、计算配电干线的计算负荷,计算公式见式(1)。

Pjs=Kx Pe?(1)

式中:Pjs—计算容量(kW);Kx—需要系数;Pe—设备容量(kW);

4、计算变电所、配电站的计算负荷

5、计算变电所高压侧计算负荷

三、各等级消防负荷配电系统的选择

目前,国家有关规范没有对不同等级消防负荷的配电系统做出具体要求,只是对电源提出明确的规定,因而导致各地对不同等级消防负荷的配电系统做法不一,本人建议宜按下列原则设计:

(一) 当为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消防配电线路应当考虑一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的严重情况,宜采用图1的配电系统方案。

图1 一级消防负荷别重要建筑的配电系统

图中:

I为特别重要建筑的消防负荷,分别接于I段母线和Ⅲ段母线,由两路专用线路接到末端配电箱(柜),并在末端实现双电源切换;

I为建筑的其他一级负荷,分别接于I段母线和Ⅱ段母线,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专用线路,可在末端实现双电源切换,也可在二级配电处实现双电源切换;

Ⅱ为建筑的其他二级负荷,分别接于I段母线和Ⅱ段母线,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专用线路,可在二级配电处实现双电源切换。

Ⅲ为建筑的其他三级负荷,可接于I段母线或Ⅱ段母线。本方案的特点是:两路市电同时工作,互为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当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Ⅲ段母线可以接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

(二) 当工程中消防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宜采用图2的两路电源配电系统方案。当取得第二电源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图3所示的配电系统方案。

图2 一级消防负荷的配电系统

图中: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字】电气消防;问题措施;分析

中图分类号:F40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消防、非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线路混接问题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

但在部分施工图设计中,仍有消防、非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线路混接问题。

现象一:在建筑物变电所或总配电室电气设计中,没有在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内的低压母线后将消防负荷自成独立系统,低压母线所供电的同一台低压配电屏配出的回路既有消防负荷,也有非消防负荷。为确保消防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负荷应为独立系统,当建筑物内附设有变电所时应由变电所自成系统,当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应自进线处开始自成系统。

现象二:在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双电源供电回路中,接入生活水泵非消防用电设备,使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变为非专用供电回路。在建筑物泵房设计时,设备专业常常将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设在同一个泵房中,且有的生活水泵用电为一、二级负荷,有些电气设计人员就将消防和生活水泵接在同一个双电源供电回路中,但生活水泵毕竟不是消防用电设备。还有一种做法,认为消防泵双电源供电回路中接有生活水泵用电负荷,当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切除生活水泵用电负荷后,仍为专用供电回路。这种做法不但增加了火灾时消防控制室的工作程序,而且按此逻辑根本不存在专用供电回路的问题,即其他用电负荷都可接到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上,只要火灾时能切除这些负荷就可以了。岂不知供电回路上所带负荷越多,出现故障的可能性越大。再就是平时消防泵不运行,如为专用回路,电缆不发热;如接入生活水泵,电缆一直带电运行发热,长此以往也降低了电缆的使用寿命,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由此可见,生活水泵的接入降低了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的可靠性,这是不符合上述设计规范要求的。同样的表现还有部分设计将消防控制室和弱电机房合用同一个房间,且消防和弱电设备的供电很多种情况下均为一、二级负荷,负荷也不算大,就把二者接在同一个双电源供电回路中,同样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

现象三:将一般空调通风设备接入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回路中。例如,消防控制室(或消防电梯机房)双电源配电系统中,常有空调通风用电负荷,空调通风设备并非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电梯正常工作必备条件,所以不属于消防用电设备,也是不符合上述设计规范要求的。

现象四:对于相当数量的施工图设计中,对于消防用电配电设备均未有设置明显标志的要求。在施工图设计系统图备注或材料表中,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的配电盘、箱、柜,其面板上应要求盘厂标注“消防”或“消防用电”等红色字样的明显标志(盘厂很容易忽视这一点),以防止发生火灾时,手动切除非消防电源时发生误操作,而影响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

二、应急照明的问题

应急照明的概念: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

消防施工图设计中,应急照明的设计占相当大的比重。有些施工图设计常常将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由同一分支回路引出,这样就很不合理。备用照明是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继续工作而设置的照明,当工作人员撤离后才熄灭,故其使用时间相对要长些;而疏散照明是为供人员疏散而设置在疏散路线上的各种指示标志和照明,故其相对需要时间短些,一般为30min,但要求启动快,允许停电时间短。二者要求不一样,不应引自同一分支回路。

严禁在应急照明电源输出回路中连接插座,因为在应急照明回路连接插座,会增加出现故障的可能性,从而降低供电的可靠性。疏散照明的出口标志灯和指向标志灯宜用蓄电池电源。安全照明的电源应和该场所的电力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备用照明电源宜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或应急照明发电机组。用蓄电池作为疏散标志的电源,能保证其可靠性。安全照明要求转换时间快,应采用电力网线或蓄电池,而不应接自发电机组。接自电力网时,应和需要安全照明地点的电力设备分开。备用照明通常需要较长的持续工作时间,其电源接自电力网或发电机组为宜。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应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对于不同性质的建筑物,或同一建筑物不同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是不一样的。电气施工图必须要明确各种场所灯具的常态,其次是控制点。有的由现场面板开关来控制,有的在配电箱内集控,有消防联动的在火灾时还应保证应急照明灯具强制点亮。施工图为了将控制原理交待清楚,应将设计意图用接线图的形式表示出来,并备注上控制原理说明,防止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接错线,达不到设计的意图。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灯具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充电线失去电源是灯具强制转换由内部电源供电的信号,一旦耗尽蓄电池的电能,又不能及时充电,在发生火灾时,灯具就亮不起来,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设计时应注明哪个是充电开关,并注明“严禁拉闸”。

三、导线选择及敷设问题

消防线路的导线选择及其敷设,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或传输信号的需要。所有消防线路,应为铜芯导线或电缆。

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300/500V的多股绝缘电线或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供电或控制的交流用电设备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交流450/750V的电线或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线型采用普通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即可,而不必选用耐热或耐火型(总线制的系统有控制要求的除外)。这是因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主要是为早期报警使用,在火灾初期阴燃阶段是以烟雾为主的,不会出现火焰。探测器早期进行报警就完成了使命,等到火灾发展到燃烧阶段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就失去了作用。此时若有线路损坏,火灾报警控制器因有火警记忆功能,也不影响其火警部位显示。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5篇

关键词:消防负荷;供配电;负荷等级

一、负荷的等级问题

有的设计师只要一提到消防负荷就认为不是一级负荷就是二级负荷,总之两路供电末端自切就行。其实规范是有明确规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1,1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2005年版),9,1。1的表述并参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有关负荷分级的内容就可以发现存在非一、二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如单层面积不大、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一般公共建筑。对于这类建筑,笔者认为一般只要专线配电且线缆满足防火要求即可,除非该公共建筑有一定重要性才有必要双电源供电末端自切。还有一些重要的楼宇中,消防负荷虽不是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但有大容量的自备发电机,在这种情况下考虑消防负荷的应急电源未尝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总之,在明确消防负荷的负荷等级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考虑适合的配电方案确实是非常重要的。

这里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即满足要求的两路电源。一般情况下对于一级负荷而言,引自不同区域变配电站的两路]OKV电源是优先选择。它既能满足可靠性的要求,末端自动转换又相对容易;而在一定量的特别重要负荷的建筑内,设置自备发电机,而由其提供第二路电源或作为应急电源的做法是最好的,并且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以免影响重要负荷供电;若一级负荷容量不大,应优先采用从邻近单位或电力系统取得的第二低电压电源;而对于比较分散的消防负荷如应急照明或小型消防设备而盲,选择小容量的EPS或自带蓄电池是合适的;至于消防与安保合用控制中心时,小容量的UPS电源更能满足两者的需要。当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或两个区域变电站,或是一路电源来自区域变电站,另一路来自自备发电机时,均可作为一级负荷供电,二级负荷供电系统应做到当电力变压器或电力线路出现故障时不至中断供电,来自不同变压器的市电即可做为其两路电源来满足供电要求。消防设备电动机采用热继电器进行过负荷保护时,只有在配备了备用设备时,才可作用于切断电路,在没有备用设备的情况下,单机设备过负荷保护只允许作用于报警。

二、明确认识各类消防设备特性

有的消防设备平时也是使用的,如消防电梯、兼作排风用的排烟风机、兼作一般照明的应急灯等;有的只是在火灾时使用,如各种消防水泵等;也有的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如消防泵房、消防电梯用的排水泵。对于上述第一类的消防负荷需注意的是在计算变压器容量或进线容量时应当计人;而上述第三类的消防设备设计时容易不按消防负荷供电,导致供电可靠性不能满足要求。这里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性的问题,如兼作一般照明的应急照明。一般采用自带蓄电池或由应急电源供电,但其平时一般由照明配电箱直接配电,与消防设备需专线配电存在矛盾之处。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强调诸如消防设备专线配电、消防设备配电箱有明显的消防标志之类的问题似有小题大作之。毕竟供电可靠性才是消防问题的核心,在供电可靠性能得到保障的条件下,简化一下系统是必要的。

目前有些如消防水泵等互为备用的消防设备在末端集中进行两电源互投时,采用从配电室引出一主线,在末端并联各设备,而不是采用从消防配电室放射供电方式,一旦主线引起故障,互备用设备均失去电源,无法起动。所以在消防用电的配电设计安装时,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等用电量大或较集中的地方,应从配电室开始采用放射式供电,使各设备的供电线路互相独立。还有的消防联动设备的配电共用,未在末端的配电箱设两路自动切换装置,导致火灾时备用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成应急电源,手动切换又会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故应在最末端的配电箱设高质量的两路自动切换装置。

三、根据防火分区的划分,合理地规划配电系统

就一般中小型建筑来说。按楼层划分防火分区,这样相应地在各层设置消防设备配电箱、公共照明配电箱即可,如此就能避免支线跨越防火分区的矛盾。即使有跨层设置的大堂,只要该区亦设置配电箱,也就不会出现支线穿越防火分区的现象,在一些复杂建筑中,如果I方火分区划分比较琐碎时,可以引人分层分区树干配电的形式,以免支线穿越防火分区。总之,严格按各防火分区设置配电箱,并灵活利用树干式配电方式,就能解决支线不能穿越防火分区所带来的难题,当然实际工程可能并不像纸上谈兵如此简单,有时防火分区的分隔弯曲较多,又有时还有一个不起眼的问题不容回避:电气竖井、防火分区之间因母线、桥架等穿越而留下的孑L洞必须要作防火封堵。否则相邻防火分区实际上相通,面积可能翻番大于规范允许值。

对于由若干的塔楼组成、并带有共同的裙楼和地下层的大型民用建筑,在计算其最大消防负荷时,各种共用的消防泵为必然负荷,每个塔楼的消防电梯、消防风机和应急照明作为一个计算单元,计算出各塔楼的消防负荷,取其中负荷之和为最大的两位置相邻者,再加上消防泵等必然负荷,即为整座建筑的最大消防负荷。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电气;防火;设计

Abstract: fundamentally reduce or even eliminate thebuilding electrical fires, the first should be a profound understanding of the seriousness and danger of the building electrical fires, the prevention of building electrical fires as a focus of fire prevention work; followed by the building electrical design should not only consider the currentthe actual situation, but also focus on the need for the future, to be able to keep up with the times, but also with building lifesupporting, and to avoid unnecessary waste or redundant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design issues ofbuilding electrical fire.Keywords: architecture; electrical; fire; design

中图分类号:F407.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这几年来,建筑引起的火灾有百分之三十以上是电气设施出现问题引起的。而且数量一直在增加。所以,我们必须对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起到足够的重视。另外高层建筑的使用比较复杂,它的功能很多,所以安全隐患也很多,有很多可燃物,而且人员众多。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而且要对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更高的要求,要全面了解专业知识,对多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一、电气火灾的产生原因

由于过载、短路、漏电、电火花或电弧等电气方面的原因产生火源而引起的火灾,称为电气火灾。为了抑制电气火源的产生而采取的各种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称为电气防火。而由于电气设计问题引起火灾的直接原因主要有:

1、电气装置设计不当

有腐蚀气体的场所未采用相应要求的设备,以致绝缘破坏,短路引起火灾;防爆场所未安装防爆电器:线路载流量超过允许值导致电器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过热引起火灾:雷击场所未设置合理的防雷措施或防雷装置失效,由雷电流效应引起火灾。

2、电气安装不规范

导线连接处采用缠绕连线,时间长了由氧化引起接触电阻增大,接头过热引起火灾。断路器、接线端子板、插保险的熔丝、设备连接螺钉等处,长期运行经过震动连接不牢,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灯具不按规范要求安装,对白炽灯、卤钨灯等产生的热量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以致烤燃周围易燃物。

二、建筑电气防火设计

1、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系统的设计

合理的供电系统是消防用电设备可靠运行的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虽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时发出报警,但如果没有可靠的电源来保证消防联动设备的运行,就不能有效地控制火灾和进行早期灭火。

在建筑中,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门等。对这些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规范中已明确根据建筑分类分别按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供电,并且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备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以保证供电的可靠性。但对其他消防用电设备,例如: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防火门、窗、卷帘门等是否末端自动切换规范中没有具体规定。实际工程中,自动切换点的位置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决定。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备,由于设备平面位置较集中、用电量大且消防职能重要,因此应在末端自动切换;而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平面布置较分散,如果均在末端自动切换,供电系统太复杂。因此,可按防火分区或楼层设置一台总的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再使用防火电缆单独引至各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屏。

对于双电源的两个回路,设计时应引自变电所低压侧的不同母线上,宜保证平时两个回路均有电源(即热备用)。若该大楼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作为第三电源,则一个回路引自一段低压母线,另一回路引自低压应急母线,该低压应急母线宜由另一路市电与自备发电机电源自动切换。这样,平时低压应急母线上带电,实现热备用。《

2、配电(控制)箱防护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系统包括供电电源和连接到电气设备端子箱的电气回路。在火灾环境中,电气回路处于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中,为了保证电气回路的安全可靠,现行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配电线路明确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并对其敷设的防火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定,有关规范也规定配电室、楼层配电间的门应采用防火门,修订中的《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规定配变电所的所有门(包括相邻房间的门)应采用防火门,这些防火保护措施提高了供电系统在火灾工况下的安全可靠性。但是,建筑内消防设备配电(控制)箱有时受条件限制必须就地设置,如何采取防护措施,保证配电系统可靠运行,未见规范规定。在审图中发现有的设计人员把消防设备配电(控制)箱未设在配电间内,随意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墙面上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在火灾环境中配电(控制)箱及内部电气元件性能是没有保证的,供电可靠性无从谈起。因此,消防用电设备配电(控制)箱必须采取防火、防水措施,才能满足火灾时连续可靠供电的要求。应强调把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控制)箱设置在控制室或设备间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就地设置时,其耐火性能应满足该场所设计时间内正常运行的要求,且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物发生火灾,建筑内人员应紧急疏散至室外或避难层,疏散路线、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同时应在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这是保证人员有效疏散的充要条件。现行设计防火规范尽管对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审图中发现有的设计人员仍未能正确理解并应用规范规定,出现不符合规范规定的问题。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7篇

关键字:电气设计 配电系统 照明系统

一、建筑概况:

本工程为西塘璞悦园,位于浙江省东北部嘉善县西塘镇,地处江苏、浙江、上海三地交界处。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986平方米,其中度假会所6081平方米,精品度假公寓10414平方米,商业街164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14平方米。 各建筑均为二、三层的多层公共建筑。

二、供电电源及负荷计算、计量方式:

1、电源及负荷计算

本工程地下汽车库为Ⅲ类汽车库,地下室的所有用电按二级负荷供电,地上各建筑用电负荷均为三级负荷。采用一路10KV电源供电, 二级负荷的另一路电源由邻近单位引入一路0.4KV低压电源。

负荷计算:照明安装容量按负荷密度计算,具体指标选取为:度假会所按35KW/户或40KW/户或50KW/户、度假公寓按3KW/间或5KW/间、商铺按4KW/间或10KW/间(约100W/m2)、办公会所等80W/m2、汽车库20W/m2、其它用房10W/m2,动力设备安装容量由各有关专业提供。负荷计算采用需用系数法。

2、供配电系统:在A07号楼一层设开闭所一所,建变电所四座,变电所

均采用室外箱式变电所,每座变电所设1台SCB10-800KVA变压器。

3、本工程无功功率采用低压集中自动补偿方式,选用GCS型自动补偿柜,补偿后COSФ≥0.90

4、计量方式:采用高供高计,同时各低压馈出回路均设有计量装置。另度假公寓、度假会所、商铺等均采用一户一表计量作为内部计量用。

5、导线敷设:对大容量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动力及通风系统采用混合式配电方式,干线采用聚乙烯绝缘铜芯线BV-500穿钢管暗敷。支线均采用聚乙烯绝缘铜芯线BV-500穿钢管或UPVC管暗敷。所有消防设备用电均采用耐火型交联聚氯乙烯铜芯电缆或耐火型聚乙烯绝缘铜芯线。度假公寓、度假会所、商铺等以户设置电表箱,电表箱安装在底层。

三、配电系统:

1.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对一般设备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混合方式配电;

2. 对中水设备、生活水泵等负荷采用ZRYJV-1kV电缆由配电室沿电缆桥架敷设;以两路供电回路至配电点互投;

3.对排水泵等负荷采用ZRYJV-1kV电缆由配电室沿电缆桥架敷设,以两路供电至适当配电点互投;

4.对消火栓泵、喷洒泵、防排烟风机、消防控制室、电话机房等一级负荷采用专用两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互投;

5.消火栓泵、喷洒泵、生活水泵设备的控制柜为落地安装;其它控制箱除注明外,顶边距地2.0米安装;

6.导线除注明外为BV-4X2.5mm2穿SC20管敷设;

7.消火栓泵、喷洒泵等设备的控制柜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

8.本工程消防设备的控制箱(柜)作“消防“标志,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9.本工程小于30kW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启动;30kW以上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方式启动;

10.潜水泵的启停由液位计控制。

四、照明系统:

本工程设工作照明、事故照明等。重要场所及设备机房设事故照明,主要出入口,地下汽车库、疏散楼梯前室、公共走道设事故照明及疏散诱导指示灯,其应急时间不小于于30min.工作照明以电子整流节能型日光灯或节能灯为主。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五、弱电系统:

本工程弱电设计包括通信,有线电视,访客对讲及周界防范系统组成。每户设置通信信息配信线箱。信息配线内设有语音/数据模块,有线电视分配模块保安系统模块。电视、通信系统管线由配线箱引出。设备选型由建设单位和各主管部门确定, 具体按甲方要求另行委托设计。弱电机房拟设在A02号楼一层。

六、消防电气:

1、本工程地下车库按二级保护对象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采用集中报警控制方式。

2、消防控制室设在B片区地下车库内,内设二总线智能型柜式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和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手动控制柜各1台。

3、消防泵由各消火栓手动和消防值班室自动、手动控制;喷淋泵和防、排烟风机、送风机由消控室自动、手动控制。

4、消防电话主机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在地下车库消防水泵房、消防排烟机房、变电所等处设有消防电话分机;在报警按钮上设有电话插孔。

消防控制中心设119对外直拨报警电话。

5、当探测器报警后,消防控制室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水泵房的消火栓泵、喷淋泵和相关部位防、排烟风机、送风机与各相关部位的防火卷帘,同时自动接通应急照明和应急疏散指示灯,对相关部位非消防电源切除等,并接收其反馈。

七、人防电气设计:

1、负荷等级:人防用电负荷按一级负荷供电。

2、电源设置 :平时电源直接引自公共配电室内设置的专用供电回路,电源电压~380/220V,战时电源由区域地下人防电网供给,电压400/230V,并在电源进线箱处设置双投开关手动切换。战时电源进出人防工事的电缆设有防爆波井。

3、电缆(线)进出工事的防护密闭: 所有直接穿过工事围护结构或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墙的电缆(线)均进行防护、密闭处理。

4、信号装置: 本工程的人防工程均设置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由通风方式信号控制箱、通风方式信号指示灯箱、呼唤按钮组成。

5、火灾备用照明和火灾疏散指示照明

本工程在走道、配电室、通风机房等场所设置火灾备用照明,火灾备用照明保持正常照度。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处设有火灾疏散指示照明。

八、电气节能设计:

1、根据负荷分布情况,综合考虑投资和年运行费用,对工程负荷进行合理分配,选取容量与电力负荷相适应的变压器,使其工作在高效区内。选择SCB10型高效低能耗节能型变压器。

2、合理设计供配电系统。变电所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缩短配电半径,减少线路损失。按年综合运行费用最小原则确定单位面积经济电流密度,按经济电流密度合理选择导线截面。

3、提高功率因数减少电能损耗,分散与集中补偿相结合,对距供电点较远且无功功率较大的采用就地补偿。其它均在变电所内集中补偿。

4、选用高效率电动机,减少电动机的各部分损耗,提高电动机的效率。

5、照明设备节能方法如下:

a、选用节能高效光源及灯具。

b、室外照明为防止白天亮灯,采用光电控制器,以利节电。

6、选用成熟、有效、可靠的节电型低压电器。

消防备用电源设计要求范文第8篇

关键词:电气配线 耐火耐热 防火性能 明敷 暗敷

随着高层建筑蓬勃兴起,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电气系统设计提出了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是《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中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电设备电气配线的防火设计规定和要求较少,因此本文结合高层建筑防火要求和电线电缆的应用,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选型、敷设、防火设计与性能要求等进行了分析探讨。

1、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原则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要求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能够自防自救。因此,高层民用建筑中消防供电系统是按《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设计的,而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具体要求由其供电系统的要求决定,并应达到可靠性、耐火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等方面的要求,这其中主要是消防设备供电线路可靠性和火灾时供电的持续性即电气线路的耐火性。

2、消防设备的耐火耐热配线要求

(1)消防设备配电线路进行暗敷时一般是采用普通电线电缆,并将其穿金属管或阻燃塑料管后,埋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穿管暗敷保护层的厚度>3cm。根据四川消防科研究所提供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内钢筋温度与保护层的关系(如图2所示),这种敷设方法可达到耐火配线要求,经济安全可靠;

(2)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只能采用明敷方式时,对穿电线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可采用涂防火涂料方法提高线路的耐燃性能,或是直接采用具有合适阻燃性能的阻燃型电线电缆、耐火型电线电缆和矿物质绝缘防火电缆等;

(3)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绝缘层和护套为不延燃的电缆并敷设在电缆竖井中时,因电缆本身具有耐火耐热性能,可不用金属管保护。但是,当与延燃电缆敷设在同一个电缆井时,两者中间必须用耐火材料隔开。

3、高层民用建筑各类消防配电线路防火设计分析

3.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配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预报火灾的重要设施,对于早期发现火灾以及火灾初期的及时扑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非火灾时期和火灾初期,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线路的支线部分最好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敷设在不燃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3cm),或按第2部分第1条措施处理。对于当前普遍采用的总线制火灾报警系统中的干线,由于一股回路干线线路较长,时常要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并且多为明敷,一旦干线出现故障将造成干线回路内的所有监测点处于无监测状态。因此需提出更高的要求,如采用耐火电缆敷设在耐火电缆桥架内,有条件的可采用钢皮保护矿物质绝缘防火电缆。

3.2 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配电线路

固定式水灭火设施中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是实施灭火工作的主要设备。消防水泵运行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的效果,其配电线路的防火设计应该特别予以重视。根据消防工程现行做法,消防水泵一般集中设置在水泵房,其配电线路包括双电源或双回路电源干线和各个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通常,水泵电动机配电线路的敷设方法可采用穿管埋地暗敷,如选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并埋设在不燃结构层内,或者采用电缆桥架架空明敷,如选用耐火电缆则最好配以耐火型电缆桥架,以提高电气线路的耐火耐热性能。

3.3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

防排烟装置是高层民用建筑中重要的防火设施,它包括送风机、排烟机、各类阀门、防火阀等,这些设备运行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人员疏散效果和能否有效防止火灾蔓延。由于防排烟装置的布置一般比较分散,因此其电气线路防火设计既要考虑供电主回路线路,也要考虑联动控制线路。鉴于阻燃型电缆在遇到明火时,其电气绝缘性能会迅速降低,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用耐火型交联低压电缆或铜皮防火型电缆,而暗敷时可采用一般耐火电缆,联动和控制线路也应该采用耐火电缆。此外,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和联动控制线路在敷设时应尽可能缩短线路长度,并避免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

3.4防火卷帘门配电线路

在高层建筑中,大堂或中庭往往面积很大,许多高层宾馆还具有内置高空间和回廊,因而按照《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应采用防火卷帘门将不同的防火分区加以隔离,阻断火灾蔓延。防火卷帘门的隔离火势作用是建立在通过配电线路可靠供电以使防火卷帘门有效动作基础上的。一般,防火卷帘门的电源可引自高层建筑中各楼层带双电源切换的配电箱,经防火卷帘门专用配电箱向防火卷帘门控制箱供电,供电方式多采用放射式或环式。通常为了便于配电线路敷设、维护及使其具有耐火耐热性能,当防火卷帘门水平配电线路较长时,宜采用耐火电缆并在吊顶内使用耐火型电缆桥架明敷,以确保火灾发生并造成室内温升较高时仍能可靠供电并使防火卷帘门有效降落,阻止火势蔓延。

综合以上分析,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是整个消防系统的重要配套内容,必须结合工程实际考虑耐火耐热要求和选择电气配线,以提高消防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和耐火性。从高层建筑抵御灾害的能力来看,消防设备电气配线防火设计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如:在配线方面较多地采用钢皮防火型电缆等产品。在我国规范中应结合现状制订电线电缆耐火耐热技术要求,对不同建筑中各类消防设备电气配线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以利于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和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防火性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