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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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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1篇

按照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是按照账户余额的10倍或者20倍进行计算,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同,例如用户账户中有2万元的公积金余额,按照20倍进行计算则可以贷款40万元。

2、按照房屋总价进行计算:

按照房屋总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一般贷款比例最高为房产总价的70%或者80%,例如100万的房产最高可贷款80万元。

3、按照最高限额进行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2篇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若干高个贷率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探索制度发展的方向。以上海为代表的东部地区若干城市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率高,政策创新较多,其发展现状基本代表了房地产市场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均充分发展后的状态,对政策前瞻性研究有标本价值。

一、去冬今春有多疯狂

2012年限购后的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爆发式增长导致了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特别是2013年3月“国五条”出台前后,市场出现井喷,导致2013年2季度,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压了大量的贷款受理量,面临更加严重的流动性不足问题,甚至出现贷款轮候现象,目前仍消化不良。这一轮高压状态再次显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势,同时也考验着政策的可持续性。

分析各地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公报可知,多数城市贷款发放量再创新高,且同比增幅较大,如北京同比增长106%,上海55%,重庆150%,天津10%,南京192%,福州118%。各地贷款资金再度紧张,个贷率再攀高位,如北京67.65%,上海(含补充公积金)78.69%,重庆82.47%,天津78.39%,南京87.22%,福州69%。2013年3月“国五条”落地前后,个贷率继续攀高,多数城市比2012年底升高了3~5个百分点,上海不含补充公积金的个贷率达到102.62%,接近2009年的最高水平。江苏若干城市达到95%,全省平均高达88%,紧随其后的是贵州、福建、浙江,均在75%以上。个贷率超过95%意味着住房公积金除满足提取需求外,接近无钱可贷,贷款的轮候时间长达3~5个月。

二、贷款作用是否解渴

尽管各地贷款发放量迅猛增长,但随着房价的上涨,单笔贷款额度占总房价比例在不断下降,政策贷款的支持作用受到限制,组合商业贷款的比例不断加大。北京目前支持率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平均房价为132万元,平均贷款额72万元,贷款额占房价的比重即支持率为54%,组合贷款比例为5%。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均单笔贷款额为38万元,参照北京的住房均价,支持率为29%,组合贷款比例更高。天津支持率为43.57%,南京为37.4%。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作为职工购房信贷支持的一部分,多数人需要办理商业组合贷款才能完成购房,而目前各地组合贷款的便捷性不尽如人意。

三、政策收紧是否奏效

近来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有贯彻调控政策的因素,也有资金紧张因素。福州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降为60万元,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由原来的只认房改为认房又认贷,并由管委会发文实行放款轮候制度。苏州贷款额度调整为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期限由6个月调整为12个月以上。常州贷款轮候时间约4个月,金华约5个月。轮候2个月的城市不在少数。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实际上是从提高贷款门槛、削弱贷款满足度和政策便捷性方面,压缩贷款需求,更不利于低收入群体。

从2012年各地贷款发放笔数与市场交易量比较分析看,目前北京公积金贷款占全北京市场成交量的35%, 天津、南京、重庆分别为31.4%、33%、35%,2012年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家的贷款发放量超过了全市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总量。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比例逐年提高,一方面是由于房价上涨导致职工贷款能省则省,另一方面商业贷款有指标限制,贷满则停,更主要的是由于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占先天政策优势,目前五年期以上贷款与商业贷款85折后的利差为1.0675%。可以预见,在政策性贷款利率优势不减弱的情况下,政策性贷款的市场份额还会提高,资金供不应求的局面还将持续。

四、全国统筹可否解困

当然,在部分省、部分城市紧张的同时,全国尚有近千亿元资金可供提取及贷款统筹调剂。2013年2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的平均个贷率为63.21%,多数二三线城市政策相对宽松,部分城市还放宽了贷款条件。解决目前流动性紧张问题暂时可采取统筹调用的措施,先省内统筹,再全国调剂。当然调出资金应取得不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4.5%)的收益,不能出现地区间的“劫贫济富”。但是要考虑几个关键问题,一是由于各中心利用定期存款能获得同等水平的收益,若支配资金的自主性受到限制,各地调出资金的意愿可能不强,且无论强制调用还是自愿撮合都需要机构和人员成本。二是要考虑到目前全国尚有积累是以各地政策不一、某些城市严格限制提取使用为前提的,有的城市的苛刻提取政策某种程度上引发骗提套提。目前北京的提取政策最为宽松,可提取百万甚至几百万的房价款,提取率接近66%。其他城市均相对严格,多执行贷前账户资金“提则不贷、贷则不提”的政策,提取率均在50%左右。今后在合理保障提取需求的情况下,考虑各地住房市场化经历充分发展后,全国是否还有充足的资金可统筹使用,不容乐观。东部若干城市目前供不应求的状况应引起重视。

五、贷款发展几点思考

首先,解决当下问题的重点是要适度控制个贷率。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区别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具有来源单一无伸缩量而需求受市场扰动较大的特点,导致可用资金随楼市“遇热绷紧,遇冷沉淀”。而满足提取是制度合理性的首要体现,贷款政策相对平稳是制度公平性的重要方面,市场出现“过山车”现象时,政策不宜“过山车”。鉴此,应正确评价资金沉淀,强化备付理念,要适度控制个贷率,设置80%~85%的警戒线,不能等个贷率达到90%时采取轮候,牺牲政策的效率优势。并且,流动性管理要做到沉淀时增值渠道灵活,高位时预案启动及时。这就要求各中心设计好组合、贴息贷款,用较高的使用率和增值率解决资金相对贬值的问题。

其次,标本兼治的方向是明确制度定位。贷款制度要在保持普惠特征的基础上,发展特惠性,因贷款终将僧多粥少,要压缩保障范围,锁定目标人群。压缩高收入人群的贷款额度,不能只强调“多存多贷”,应实行额度上限存限贷,目标人群重点为中低收入阶层,可享受利率上低存低贷,甚至高存低贷,确保应保必保,也解决贷款“劫贫济富”的质疑。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3篇

1.建立健全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就需要完善具体的操作,进一步规范贷款的发放、控制、管理和收回程序。除此之外,还应该对所有贷款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归纳,建立档案管理数据库,对信贷档案实施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

2.有效把握贷款政策。随着住房贷款的增加,国家对贷款政策有了一定的调整。首先是贷款还款方式由借款人自主选择,其次是为了使得借款人的还款更加方便,采取委托代扣还款的方式。最后是贷款机构积极与各个部门进行协商,加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可行性。只有掌握相关的贷款政策,才能有效保障借款人的权益。

3.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为了更好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出现,需要对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制定出确定的信用标准,利用法律对信用制度进行规范。对于一些因信用不良被或者以资抵债的个人,贷款机构应该不予以其进行贷款。市政府还可以出台一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使借款人的信用评估有法可依,市政府相关机构还可以对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给予一定的支持,鼓励各个住房公积金信用中心之间相互合作,这样一来就会使信用评价体系更具有权威性,更能体现公正和公平,从而使贷款工作有基础性的保障。

4.建立健全三级贷款审批制度。三级贷款审批制度即贷款前、贷款中、贷款后的审批。首先应该在贷款前对贷款资料的真实程度进行调查,还要对房屋交易价格进行合理性分析;其次,在贷款中进行审批,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调查,严重控制贷款期限;最后是贷款后的检查,让借款人办理抵押权证,还应该及时办理产权证,对一些逾期贷款的具体情况进行跟踪,催收部分逾期贷款,做到三级贷款审批的严格执行。

5.处理好各种委托关系。在贷款业务处理中,建立适当的贷款发放制度,工作人员还应该做好逾期贷款的台账处理和记录,坚持发放人员和清收人员一致的原则,将所有的工作落实到个人,对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执行追踪调查,确保逾期贷款清收的全面。还应该建立三位一体的清收模式,将银行和置业担保公司和公积金中心进行连接,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这样才可以使得逾期贷款处理更加完善。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贷款政策技能的培养,对贷款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做好相关的委贷工作。

6.对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进行严格控制。在贷款过程中,要对借款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应该满足下面几个条件才能给予其贷款资格。首先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开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一年以上,并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除此之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应该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应该有购买住房价格的20%以上的自筹资金。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能低于房价的20%,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款不能低于房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15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和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10倍;购买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20倍;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2万元时,按2万元为基础进行计算。除此之外,个人的最高贷款金额应该控制在50万元以内。对贷款期限也要做一定的控制,一般最适宜的贷款期限应该是中、短期限,贷款期限越长存在的潜在风险就会越大,对贷款机构的影响也会越大,所以贷款单位一般会将最长的贷款期限控制在30年以下,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个人贷款中出现的风险。

二、结语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4篇

从3月份开始,张泽就离开原单位在家休息,6月中旬,父母催促他抓紧在京买房结婚。

但银行负责公积金贷款评估的工作人员告诉张泽,由于他从3月份开始就没有缴存公积金,所以他的公积金缴存年限必须重新起算,目前他还无法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原本应方便普通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突然之间却成了买房的羁绊,“我至少还要连续缴存6个月,照北京房价这不要命的劲头,那时候我得多交好几万的首付。”张泽干干地苦笑了两声。

商业贷款也有优势

与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的高利率一直备受诟病,不过,张泽在选择公积金贷款时遇到的问题却提醒我们,贷款利率的高低与否不是选择购房贷款时的唯一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就说,对于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还贷(含担保人代还)、近两年内还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超过6期、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贷记卡逾期或近一年内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因信用不良被、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信用不良情况的将不予贷款。

但是,在银行的某位贷款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尽管存在信用问题,但是银行的政策则灵活的多,可以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额、购房者提供相应担保等方式来处理,而不是一概拒之。

在流程上,公积金的审批流程也显得繁冗。

借款人先提出申请,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然后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货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最后,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所以,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中,由于是私对私的交易,很多房主急需用钱,而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过于麻烦,需要更长时间,因此都不原意公积金贷款,而要求购房者选择商业贷款方式。

在贷款额度上,最高贷款额度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要高,可达房款总额的80%,但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最高只能贷到60万元。 而且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加保险的担保方式时,商业贷款前期贷款费用一般比住房公积金贷款要少。

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回款速度慢,影响到公司资金回收速度。因此目前很多公司内部规定“不做公积金贷款业务” 。

据悉,沪上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各种房贷产品,据不完全统计,市面上可供选择的房贷产品有近20种之多,完全可以构成一个“房贷超市”,而购房者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自己买房贷款最合适的方式。相比之下,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选择余地就少了很多。

公积金贷款最为经济

由于利率较商业贷款低,首先吸引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便是低利率下的经济优势。

以张泽的收入状况为例计算。张泽每月收入总和约为5000元左右,手中可支配资金只有15万元,其中还有5万元左右是父母资助的。

针对他的这种情况,因为手中可作首付款的资金只有15万元左右,如果通过商贷,一般情况最高贷款额不超过评估价的70%,所以可选择的房价一般不宜超过45万元。如果张泽夫妇选择购买一套45万元的住房,评估价约43万元,贷款期限20年,那么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首付15万元左右,(按利率7.2%计算)。

以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月均还款约为2170.11元,20年共需还款约52万元,利息约22万元。假设张泽连续12个月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且其他条件也符合公积金申请要求,那么他们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利率4.86%计算)。

以张泽之前的月公积金缴存额200元为标准,根据《个人信用评估报告》的评定等级:AA上浮15%;AAA上浮30%,则申请金额在40万-52万元之间,且90平方米以下最高可贷金额不得超过评估价的80%,两者取低。所以张先生最高可贷款32万元,首付只需13万元,20年共还款约49万元,其中包含利息约17万元。

可见,公积金贷款不但能帮借款人提高贷款金额,减少首付压力,还可以帮借款人达到节省利息的目的,所以对于工薪阶层来讲也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5篇

目前银行提供的贷款方式主要有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前两者大家都是耳熟能详的,而实际上不妨考虑使用贴息贷款,它能帮你实现以最小的资金成本和最高的效率取得贷款,让你节省不少买房的花销。

贴息贷款帮你这样“省”

刘先生准备购买某楼盘项目的房产,总价52万元,拟贷款40万元,期限10年。该楼盘的开发商规定,对于采用商业贷款的客户,房价可以打98折;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房价打97折;采用公积金贷款的,不打折。经向开发商协商和争取,开发商同意对采用贴息贷款的客户按照一次性付款给予相应折扣,即97折。刘先生所在单位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经咨询,可以享受贴息额度为40万元。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对刘先生进行信用评级,为AA级,则贴息担保费可以优惠2%。

(1)采用商业贷款付款方式

总房款:52万元×98%=509600元

律师费:40万元×3‰=1200元

保险费:40万元×31.4%=1256元

抵押登记费:200元

贷款期间利息总额:40×108.57×10×12-400000=121136元

购房总支出:633392元

(2)采用贴息贷款付款方式

总房款:52万元×97%=504400元

律师费:40万元×3‰=1200元

担保费:40万元×60.51×(1-2%)=2372元

贷款期间利息总额:40万元×103.21×10×12-400000=95408元

购房总支出:603380元

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采用贴息贷款比商业贷款节省30012元。

(备注:数据计算可参考附表1、2)

住房贴息贷款与商业贷款“大不同”

从银行利息收入的角度看,住房贴息贷款与商业贷款没有本质不同。但站在借款人的角度看,两者有着很大的区别。

1、利息负担不同。对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而言,由于享受相应额度的贴息,在贴息额度内实际上是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支付利息,与商业贷款相比,贷款买房的资金成本相对较低。

2、承办贷款的金融机构不同。一般来说,在售楼盘项目都和指定银行签订按揭协议,对购房者而言,选择商业贷款只能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没有选择的余地;而贴息贷款在许多银行都可以办理,对所有在售楼盘都适用,具备贴息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可以在多家银行中进行选择,打破了楼盘对应指定银行的传统按揭贷款办理模式。

3、贷款担保方式和所负担的费用不同。商业贷款一般采用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加抵押方式,借款人需要支付律师费、保险费和抵押登记费;贴息贷款采用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全程担保模式,借款人需支付律师费和担保费(涵盖了保险、房产评估、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果借款人信用等级达到AA级以上,担保费还可以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

此外,由于担保中心为借款人提供全程担保,免除了开发商对借款人的担保责任,而且贷款办理周期相对较短,从付款方式上,借款人有充分的理由向开发商争取一次性付款的条件的优惠。如果能争取到更多房价折扣的优惠,则运用贴息贷款不仅能极大节省利息支出,而且其总购房费用也要远远低于商业贷款。

4、办理程序不同。与商业贷款相比,贴息贷款在办理过程中多了借款人信用评级、贴息额度核定、担保中心审查等几个环节,看似复杂,但由于有律师全程代办相关手续,而且担保中心为借款人提供全程担保,贷款在银行更容易审批通过。

住房贴息贷款VS公积金贷款

住房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所在单位均需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所能使用的贴息额度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相同的;对借款人而言,两者的最终利息支出负担是相同的。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1、两种贷款性质不同。住房贴息贷款本质是银行直接发放的商业性贷款,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贴息额度内的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差部分向借款人定期进行贴息;公积金贷款是银行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委托贷款。

2、承办金融机构不同。由于贴息贷款本质是商业性贷款,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可以办理,目前看,光大、中信等中小商业银行服务效率较高;公积金贷款一般是由借款人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管理分中心指定承办银行,借款人无从选择,服务效率难以保障。

3、对借款人的费用负担不同。借款人使用贴息贷款,需负担律师费和担保费,担保费涵盖了保险费(财产险和保证险)、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当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较高时,担保费还有一定幅度的优惠;如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支付房产评估费和担保费。两种贷款担保费收取标准并不相同,综合看,当贷款期限相对较短时(在13年以内),贴息贷款担保费率更低,对于经评级信用等级更高的借款人更为明显。

4、办理流程不同。办理贴息贷款时,借款人通过向贷款银行和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指定律师事务所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由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贴息额度的核定、借款人信用评级、向担保中心和银行报卷等手续;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首先应向单位缴存公积金的住房贷款管理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其后办理贷款额度的核定、房产评估、缴存担保费、去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一系列手续。

5、额度不足时,操作方法不同。目前,北京市所有在售楼盘项目均可以使用贴息贷款,当贴息额度不足时,借款人仅就超出贴息额度部分承担商业贷款利率,不必办理额外手续。根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从2005年起,凡使用市中心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当公积金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时,将统一使用贴息贷款,而不能再使用组合贷款。对于使用中央国家机关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最高使用额度为30万元,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借款人需使用组合贷款,就超出公积金贷款额度部分向承办银行申请办理商业贷款,承担相应费用。相比之下,贴息贷款更加简便、经济和可行。

相关链接:

什么是住房贴息贷款

本文所指的住房贴息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是指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有关银行合作,贷款购房者按照商业贷款的利率申请贷款,然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使用的贴息额度,对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息差给购房者补贴,中心每半年补贴一次,直接划入购房者个人账户。

获取的条件

可获得个人住房担保贷款贴息的对象为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6个月累计12个月,并且继续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贴息贷款的最高成数为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期最长不超过30年。

贴息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6篇

究竟情况如何?记者暗访了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被告知首套房贷利率折扣一般情况下为9折。特例的情况也有一些,比如,农行一支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如果贷款人个人征信纪录良好、且纯商业贷款额度达到两百万元以上,支行可以申请为客户提供86折―88折的折扣;同样的前提下,建行一支行表示,可以尝试为客户申请88折。

武汉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9月2日公告称,自2015年9月1日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两成,此前的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据了解,按照此前政策,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可低至两成;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无论二套房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三成,且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天津叫停中介或个人代销限价房

日前,为确保限价商品住房公开、公平销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通知,叫停中介机构或个人销售新建限价商品房。同时规定,开发企业在取得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要一次性推出许可销售的全部房源,不得分楼座或分批次销售。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持有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各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各种形式的违规销售限价商品住房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深圳公积金二套房最低首付30%

9月2日,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表示,该中心正在抓紧向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报请示。在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前,深圳将维持30%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据了解,4月7日起,深圳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因此,深圳公积金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仍为30%。此前的8月31日,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山东政府或收购滞销商业用房

9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缓解“上学难”、“入托难”问题。

方案还显示,各地政府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厂房、仓库等房屋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轻加工研发型)地产、“创客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高层次人才公寓等,实现消化商品房库存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多赢。

佛山9月拟出让14宗土地

据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计显示,9月份拟挂牌出让土地面积达73.6万平米,环比8月增长468%,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3.8%。据了解,此次推出地块共有14宗,南海2宗、顺德10宗、高明2宗,禅城、三水暂时没有土地挂牌的信息。其中,顺德推出的10宗地总面积达58.02万平方米,占了八成多。合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表示,除了政府为了完成年度推地计划,而加快土地出让这个因素之外,9月份也是推地的好时机。利好包括今年1―8月成交量的高涨,限购的放开以及信贷的宽松。

成都8月土地成交面积大涨328%

9月7日,四川中原的报告显示,8月成都共供应土地39宗,供应面积2251.36亩,环比大涨231.63%,同比下跌55.89%。成都主城区整体供需环比小幅回升,近两月土地供应均不足百亩,市场整体维持低位水平,且均为商业性质用地,住宅用地成交持续“哑火”。从9月主城区的供应计划来看,预计后市将反弹回升,进入回暖通道。

郊县区土地供应量激增,成交大幅冲高。其中,都江堰8月两次大规模推千亩土地,万达均以底价拿下。截至目前,万达已在都江堰完成布局超过1800亩。

重庆新推9宗地

9月7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最新出让公告显示,将公开出让位于江北、沙坪坝等区域的9宗地块,合计土地面积66.9万平方米,总出让起始价达33亿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7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生活水平提高,对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近年来关于住房问题产生激烈的现象,住房压力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愈加的剧烈,当住房问题成为人们一个重要的关注对象时,不得不被关注住房公积金的制度,随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住房公积改革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陆续展开,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也随之历经改革。先简要的介绍下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现状;

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现状

当前的住房公积金发放有失公平。世界银行曾经过一份报告称,中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收益,而他们只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世界银行在其报告中说道,由于住房公积金是基于工作就业的,大部分非正规就业或者失业的中低收入者无法参加公积金;很多低收入的成员因为承受能力的制约而无法使用其公积金;很多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成员,他们却被迫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进行储蓄,为能够获得按揭贷款的收入较高的家庭提供补贴。而中国人民银行在此前的一份报告中也表示,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一般较难申请,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效果不明显。另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专家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购房首付门槛。

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当前住房公积金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这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主体不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流于形式;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不力,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公积金筹集和贷款发放低的问题同时存在。

1、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主体不明确。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早已在我国实行,但是更多的则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真正的去落实到实处,并没有让每一个在职的人员享受到这样的待遇,那么,面对这样的问题,虽然我国做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以求能够得到些许缓解,但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意识致使住房公积金的实行依旧停留于表面化,形式化。由于住房公积现存的普遍的薄弱环节,在我国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隶属关系以及管理阶层都存在着过于复杂的环节。因此,由于繁琐的步骤,造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机制非常的不顺畅且很难达到管理上统一。

2、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不力,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内部员工素质问题引发的资金安全风险问题存在,不同程度上缺少专业金融管理人才,存在管理隐患。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操作流程不严密导致的运作风险也存在。外部欺诈产生的资金流失风险,如犯罪分子采取伪造证件,骗取、骗贷情况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执法效果不明显,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城镇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范围应当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由公积金的涵盖范围决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应普遍覆盖到除离退休职工、外籍员工外的所有城镇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但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离政策要求仍有差距。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非公企业及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程度上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的充分发挥。

3、住房公积金的数据安全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资金量巨大,住房公积金个入帐户变动频繁,目前各地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基本上全部是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来实现的。但是计算机病毒及黑客的入侵,或遇有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使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在损坏和灭失的风险。而这一风险如果成为事实,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将是致命的。贷款数据受到干扰的直接后果就是贷款资产的损失,归集数据的灭失不会造成资金的损失,但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损害无疑会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带来混乱,进而引发广泛的社会矛盾。如何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稳定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4、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不够及管理手段落后,公积金筹集和贷款发放低。在面对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上,如果宣传的力度不够,那么就会导致公积金筹备率和贷款发放低的问题存在。不仅职工是权益得不到合理的保障,同时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忽略了自己拥有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管理手段比较落后,致使员工的素质得不到很好的提高。

三、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需要进行的改革

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范文第8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对策 保值增值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责任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资产安全,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并把增值收益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建设,或通过多种方式返还给职工,形成住房公积金资产的良性循环,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然而,我国整体上存在着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沉淀资金过多、投资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的发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资料显示,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个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为50.30%,同比减少2.53个百分点;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6.35%,同比上升3.59个百分点。我国亟需改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将沉淀资金进行合理运作,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的前提下,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住房公积金投资策略,以达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1.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

住房公积金使用有“低存低贷”的特点,主要目的是帮助中低收入职工提高购买住房的能力。大量公积金闲置,说明群众不用这个钱,这不仅违背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宗旨,而且造成极大的浪费,甚至诱发挤占、挪用的行为。为此,要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该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解决贷款条件过高、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问题,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个人住房贷款各环节的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职工买房、集资合作建房,以及自建、翻新和大修住房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1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购住房有关文件资料齐全,本人具有相应偿还贷款能力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了满足购房职工对贷款资金的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例如,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申贷职工,在首付房款30%的前提下,贷款限额可放宽至20万元,对于按规定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提高了缴存比例的单位,其单方职工申贷时,贷款限额可放宽至购房总价的70%,经核定可贷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在有还款保障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5万元(含5万元),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等。为了减轻职工按月还款的经济负担,合理确定贷款年限,最长可延至30年,适当放宽临近退休年龄职工的贷款年限。借款人的贷款年限一般应控制在退休年龄前,若本人还贷确有困难,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1.2扩大贷款范围,放开对二级交易市场住房的贷款

在目前已开展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房改房以及自建住房等六种房源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贷款范围,放开对二级交易市场住房的贷款。凡是在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职工,均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3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贷款时间

改进贷款审批程序,减少内部环节,密切与银行、房地及保险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继续搞好一条龙联合办公,对手续齐全,合同规范的申贷项目,办理贷款的时间缩短到10个工作日以内。行“一门三步”式服务。即接受申请、承诺贷款、通知划款,采取一门三步,落实到位,以减少申贷职工往返跑路。

2.扩大购买国债规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因此,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投资渠道不外乎两条,即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在银行存款与购买国债构成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国债的份额逐年缩小,两者的差距不断拉大。其主要原因是建设部为了防范风险,暂停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国债买卖和回购业务,从广义上理解,银行存款也是一种投资,而且一般认为这种投资是无风险投资。不过也正如此,这种投资的收益率比较低。银行活期存款可随时存取,短期定期存款方式也比较灵活,因此这种投资除期限较长的定期存款外,几乎具有完全的资产流动性。住房公积金中随时可能有支付需要的周转金、意外准备金以及其他暂时不用的资金,可以选择实行活期存款和短期定期存款方式。如果银行长期定期存款利率足以抵消通货膨胀的贬值影响,住房公积金的积累金大部分也可进行这种方式的存款投资。为了体现国家对住房制度改革的支持和资助,许多国家如新加坡,规定对存入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基金给予优惠利率,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水平比较高的时候,对存入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给予保值贴补,甚至一定的增值贴补。目前我国还没有这种规定。但是,在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物价上涨幅度比较大的时候,我国也应当采取这种措施,以保证存入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不至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