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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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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1篇

2013年,全区节能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区节能重点工作,以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为目的,创新监察思路,突出监察重点,拓宽监察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节能监察目标:对全区37户重点用能单位实施深入系统的节能监察,推动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不断向纵深发展;对辖区内政府机关、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银行、交通运输企业和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专项监察,依法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

(二)体系机制建设目标:逐步健全区节能监察组织体系;积极配合上级节能监察机构实施节能监察联动机制;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与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的合作机制;完善全区节能违法案件投诉举报运行机制。

三、主要工作

(一)节能日常监察工作

1、以全区37户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为切入点,对其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

2、对新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3、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监察。

4、对全区电动机系统、锅炉等淘汰及改造工作实施节能监察。

(二)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的节能制度落实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会同质监、监察、财政、环保、税务、物价、工商等部门对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进行监察。

3、会同督查部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银行、各类营业大厅等公共建筑节约用电情况进行监察。

4、会同建设部门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情况进行监察。

5、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辆执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情况进行监察。

(三)节能基础建设工作

1、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立足当前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和长远发展,按照快速反应、及时诊断的要求,合理配备监察所需仪器、设备,提高节能监察的技术手段和装备水平。

2、加快节能监察软件建设。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数据库,实现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定时报送制度,提高节能监察效能。

3、建立全区节能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节能管理部门向区节能执法大队报告年度工作要点、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报告的复审工作。

5、搞好调查研究。围绕全区节能重点工作,立足创新节能监察思路和拓宽节能监察领域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

6、强化节能监察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政务信息、网络信息等多种载体,加大节能监察宣传力度,扩大节能执法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依法节能意识。

四、实施计划

1-3月份:

1、参加对2012年全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工作。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审核工作。

3、下发全区2012年电动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情况通报。

4、积极参与创建“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节能监察机构活动。

5、组织对《关于印发区电动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已明确的2012年底前必须淘汰的低效电动机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3-4月份)。

4-6月份:

1、对我区37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察(4-9月份)。

2、对节能服务机构进行监察。

3、组织参加全省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培训。

7-9月份:

1、会同督查部门、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银行、各类营业大厅等公共建筑节约用电情况进行监察。

2、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机关的节能制度落实、能源定额消耗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质监、监察、财政、环保、税务、物价、工商等部门对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进行监察。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我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报告的复审工作。

5、组织参加全省节能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10-12月份:

1、建立并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系统。

2、会同建设部门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情况进行监察。

3、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辆执行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情况进行监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做好“十一五”关键年节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节能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节能监察质量和效率。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区节能执法大队将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节能工作情况组织监督抽查,不断推动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降耗措施,督促用能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创新节能工作思路。把节能工作的过程,作为调查研究、探索规律的依据。在节能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把握规律,预测趋势,研究对策,及时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2篇

《****省20****年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20****年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20****年7月1日总理主持召开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20****〕80号)精神,确保顺利完成今年全省节能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半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如下: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通报20****年度节能减排评价考核结果,对去年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促其按照要求作出说明,提出整改措施。20****年度全省和各地区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以及20****年和20****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上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以及污染减排项目进展迟缓的州市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州市在查找和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强节能季度形势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开展全省能耗普查。进一步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和办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加强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节能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标动态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直报。

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用地审查、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与项目审批挂钩。将焦炭、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项目由备案改为核准。提高水泥、黄磷、铁合金、焦化、电石等行业准入标准,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依法对生产过程中高耗能、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严格生产条件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制度,做好《****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停、缓建,加大环评“区域限批”力度。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试行能耗限额管理、能效标准管理等措施。在汛期放开用电期间,加强黄磷、铁合金、烧碱、电石等行业生产用能监管。切实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有选择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杜绝落后工艺搬迁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下半年要完成淘汰水泥熟料291万吨、炼铁101.85万吨、焦炭54万吨、黄磷2.77万吨、酒精0.2万吨。继续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对工作进展较慢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炼铁行业,确保全年淘汰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加强节能发电调度,汛期水电多发、多用、多送,力争水电发电量超过火电,电力调度实现节能120万吨标准煤。

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在钢铁、化工、水泥、煤炭、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6大节能工程”,全年争取完成100项节能示范工程,实现节能100万吨标准煤。推广应用300万只节能灯,在5个重点州市建设4个绿色照明示范县、4户示范企业、4个示范社区,在学校、医院、商业场所建设一批示范点,实现节能6万吨标准煤。落实中央财政对已申报的节能技改重点项目和绿色照明的奖励资金,用好我省节能专项资金,安排下达省级首批节能专项资金计划,组织申报本年度省级财政节能奖励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支持的重点节能项目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并高效使用。重点加强对火电脱硫项目、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糖厂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监管,今年内燃煤电厂新增烟气脱硫能力160万千瓦以上,组织实施重点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征或调高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项目融资服务。

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继续推进企业节能行动,25户千家节能行动企业和11户集团公司下半年再实现节能60万吨标准煤。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推进建立我省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制度。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在我省建立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耗能岗位负责人制度,指导、监督有关企业按时补报和上报2006年、20****年、20****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企业耗能岗位负责人进行登记备案。加强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节能监测。组织开展主要耗油耗电设备和工艺系统的检测,启动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重点用电单位电平衡测试。在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40余家企业开展节能对标管理活动,培育一批对标先进典型。落实能源审计补助资金,督促“双百”企业和11户集团公司年底完成能源审计,组织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评审验收,《****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20****)》。制定我省主要工业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确保全年新增太阳能热利用面积7万平方米。加强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监督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统计工作,完善单耗指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单耗。加快推进商业场所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全年推广应用40万只节能灯,建设一批商业节能示范单位。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节能,加大农村节能投入,全年新增沼气池20万口,完成农村改灶10万户,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154万千瓦。在各地畜牧业中的大型养殖场进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示范,使沼液、沼渣变废为宝;开发太阳能技术在核桃等农产品烘烤加工过程中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进行处理、综合开发利用的力度。对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能源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并启动节能改造示范。检查政府机关办公场所节能灯更换使用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推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支持驻滇军队开展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建设创新型****行动计划”,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自主、合作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加快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快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手段减少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能耗和排污。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应用10项节能技术。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褐煤洁净化等先进清洁能源技术。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重点支持我省10户节能服务机构和公司开展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示范,引进国内外节能减排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为我省企业、公共机构提供更多更好的节能服务。制定并实施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在全省推广永德糖业酒精废醪液综合处理技术等污染减排先进技术。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省际合作,引进国外、省外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七、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47%,其中粉煤灰、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为12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2%。重点抓好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等废渣和高硫铁矿、高磷铁矿的综合利用,鼓励和支持对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废石以及余热、余压和废气中有效成份再利用。总结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经验,20****年安排30户企业、10个工业园区全面展开试点工作,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鼓励和支持研发、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和设备,加大对水循环利用、重复利用、再生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冶金、有色、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筑)、轻工等重点行业原材料利用率。围绕省政府关于到2010年1/3以上的工业企业和50%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加快清洁生产步伐,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开展九湖流域企业、工业园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全省第3批34户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推动全省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点。

八、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搞好第1次全省污染源普查,今年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公布今年需开工建设和完成的烟气脱硫电厂名单,年终公布建设情况。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未按要求运行的脱硫机组扣减脱硫电价。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调度工作制度。重点督促未完工和未开工项目,加大对这部分项目调度和检查的力度,督促这些项目按期完成。全面推进全省已建和在建的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工作,加快符合国家规范的省级监控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快脱硫机组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20****年完成国控重点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并与省及各州市监控中心联网。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查和评估通报制度。尽快建立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对未按照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水体水质状况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状况,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实施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昆明、曲靖、玉溪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城市自来水厂现有工艺可以去除的指标除外),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九、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组织1次全省范围的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节能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着手修订《****省节约能源条例》,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存在问题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各级能源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专项检查,确保能源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开展建设、交通等领域节能执法专项检查。组建省节能监察总队,支持重点州市组建节能监察大队,为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对各重点企业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要制定专项监察计划,定期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年度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对年度减排项目不能如期完成的,暂缓受理所在州市和有关企业的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格依法处理。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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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曹小琳.我国建筑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的障碍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10(10):110- 113.

[4] 张康之,李东.组织资源及任务型组织的资源获取[J].中国行政管理,2007(02):41- 44.

[6] 吕荣胜,王建.基于节能服务公司视角的合同能源管理(EPC)应用研究[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2011(03):1- 5.

[7] 图片来源: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2010年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4篇

能源审计的基本内涵

1能源审计的内容

能源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有关能源管理的情况、企业设备运行的状况、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状况、单位产品的耗能指标、产品的效益与能源消耗的对比分析、节能的效果与企业考核标准的对比分析以及关于企业科学使用能源的策略等。通过对企业消耗的能源进行审计,可以清楚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为企业进行技能减排挖掘节能潜力,找出企业节能的可改造方向。

2能源审计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而我国重工业、高耗能企业众多的现实也使得能源供求紧张的状况与日俱增,已经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能源消耗的主力军,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既是促进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来,在我国的能源消耗总量中,工业企业消耗的能源占到消耗总量的六成以上。可以说,我国进行企业的节能审计工作已是形势所迫,必须抓紧实施这一审计计划。由于能源审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审计标准,并加强对企业不定时的监管,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审计机制。政府提高能源审计可以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企业通过能源审计进行科学的管理与生产后,可以减低成本、提高收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实现清洁生产审核与能源审计的协调共进

1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过程

清洁生产审核的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筹划与组织、项目可行性的预先评估、项目可行性的正式评估、筛选清洁生产的备选方案、清洁生产的计划正式实施以及持续的清洁生产等共计六个实施步骤,在完成上述实施过程后就可以制成相关的报告,上报有关的部门进行审批验收。

2能源审计的实施过程

能源审计的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的筹划与项目组织、有关能源使用情况的数据整理、核实能源使用状况、生产现场的检查和检测、有关的信息进行汇总、制作能源审计的报告、提交企业进行最终的审核、制定具体的节能规划,并最终上报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验收。

3实现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协调共进

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流程有许多相似之处,对两者的具体实施流程加以改进,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方法。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以实现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的协调共进。企业的生产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机构的协调组织能力,成立协调统一的机构可以使得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工作能够相互配合,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在进行这两方面的工作时,应选取技术、节能、环保、财务、检修、生产运行等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实行分工负责,确保管理机构的决策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首先,对于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中都包括的环节,诸如项目筹划组织与项目筹划,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和评价等环节,要尽可能的使两者进行融合,这不仅可以节约成本,还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效益。其次,对于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中比较关键的环节例如清洁生产审核中设备污染物的排放计算与分析等都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这有利于保障工作的严谨细致,确保清洁生产和能源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之后,要将这两种报告密切的结合起来,合二为一,并在报告中区分重点分别进行陈述。由于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审计各自工作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对这两种报告进行有机的结合就是为了对企业的节能发展进行统一的规划,有重点的采取最有效的节能减排生产方式。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5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中心任务,以节能减排项目为载体,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淘汰力度,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经济,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是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在推广电机系统变频改造的同时,引进铁选企业球磨电机节能技术,进一步扩大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应有范围。二是实施节水工程,做好宣传,强化人们的节水意识,在农业产业上大力推广滴灌和喷灌等节水农艺技术。三是实施清洁生产工程,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整煤、油、气、电比例。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清洁优质能源和原材料,推广水源热泵、电热膜等新技术使用。四是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村,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污染,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和布局,实施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和利用。

(三)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基础管理。一是加强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省市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能源管理合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节能服务,由企业在实际节能中支付报酬。合同结束后,企业获得节能设备和剩余节能效益,实现企业节能零风险。三是严格管理节能减排。以食用菌、铁选企业、建材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着力抓好全社会节能。一是做好建筑节能,完善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检测、综合评价的标准体系,大力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工程,扩大太阳能应用范围。二是推行农村节能,实施以沼气为主的“猪—沼—菜”、“猪—沼—果”农村节能推广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绿色照明产品应用范围,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三是落实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节能,公共区域安装照明灯自动开关和节水龙头,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镇政府成立节能减排领导组织,落实责任制,一级一级抓落实。

(二)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利用板报、宣传单、会议等形式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大力弘扬“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6篇

杭州钱塘江畔,有一座外观看上去和周边的大厦并无二样的楼宇,当你走进去时,却能感觉到其处处暗含的好莱坞大片式的高科技技术。“我们这座大楼装备了国内一流的双层呼吸式玻璃幕墙,在保证室内有足够新鲜空气的条件下,达到隔音、隔热、防水、防潮、防紫外线等效果;双层幕墙之间还配置原装进口百叶,可随阳光强度自动调节,再加上盾安自己研制的节能中央空调,使整座大楼的综合节能效率达到65%以上,号称浙江第一座节能示范写字楼。”盾安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副总经理赵福生介绍道。

不经意间,家居的一些概念性提法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更多对住宅“健康、舒适、节能”的关注走向前台。在这种趋势下,原来只是在高端写字楼、高档公寓中应用的节能技术正全面渗透到建筑节能的每一个环节中。节能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累加,而更多的是一种系统集成,是平台技术上的综合能效管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通过对盾安节能进行系统采访,我们发现,节能减排里的生意经,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新产业,大市场。200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时任上市公司盾安环境(002011)总裁葛亚飞获悉欧洲不少城市如斯德哥尔摩城市供热来源都取自于城市的污水余热,怦然心动,时值盾安集团原有的制造产业已经发展到巅峰状态,急需一个新的增长点,葛亚飞预感:机会来了!尽管当时的节能服务产业还只是看上去很美。

节能技术虽已经在国内应用多年,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企业基于多种考虑,总会认为节能和效率是对矛盾的组合体,投入与产出不相匹配,因此主动去做节能减排的寥寥可数。以电力能源为例,一边是史无前例的电力建设速度,一边又是挥之不去的限电之困;一边是“停产避峰”,一边又忙着拆电厂。大家都被搅昏了头,媒体摆起了“乌龙阵”,官员踢起了“乌龙球”,让企业无所适从,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节能配置就成为一句空话。

“产业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从突破规则开始,从价值发现开始。”盾安节能副总赵福生这样看待盾安的节能产业创新。

2011年,盾安集团在天津滨海高新区注册成立盾安节能产业总部,并抓住国家连续出台鼓励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的契机,将节能服务业务向工业余热供暖、余热余压发电和建筑节能等领域拓展,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仅2011~2012年就签订节能服务合同超75亿元。

这,仅是节能服务领域的冰山一角。

看看这个数据: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2亿吨尺度煤以内,这意味着将来很多年内企业节能降耗的责任将非常艰巨,同时也传递着节能市场的巨大潜力信号。节能环保工业行将进入爆发期,就像20世纪90年代的IT工业一样大发展,这一点毋庸置疑。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十二五”期间,一系列产业调整规划也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十二五”期间,必定会是相关节能环保行业扶持政策出台的密集期。

节能,对于企业来说,已经不是做或者不做的选择,而是如何去做和怎样才能做得更好的考虑。

平台的“鲶鱼”效应。当前国内节能服务行业基本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是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用节能产生的效益来偿还投资的成本。

可以说,这些节能服务企业既是服务公司,也是投资商,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我投资,你节能”。一个工业节能项目投资少则上千万、多则数亿元,这种资源前置性的特征对从业者的资金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不想方设法拿到船票,节能服务企业很可能在下轮行业洗牌中被淘汰出局。

“目前国内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有4000多家,其中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备案的企业约3200家,这些企业有的是做工程的,有的是做技术的,有的是做设备的……而盾安提供的是系统集成服务。系统集成主要有两个概念:一是技术集成,二是服务集成。”赵福生告诉《销售与市场》记者。盾安拥有国家博士后级工作站和国家级技术中心,在系统集成上拥有人才、技术、经验等方面独特优势,为打造完整的资源整合和利用平台提供了保障。在这个平台四周,有人提供技术,有人提供设备,有人提供工程建设,从而促进各方群体之间的互动来创造价值,达到品牌的集群效应。

盾安走的是一种平台式的商业发展模式。

在盾安的生产设备车间,负责销售的市场人员表示:“目前的设备基本上都是遵循订单式的生产方式,在节能上需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在组装车间,我们留意到,盾安的工业空调产品有序陈列,在满足其节能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盾安的中央空调行销全国,已成为国内一流的民族品牌。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的《2013年中国传统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分析报告》,随着城镇化加速、城市节能改造与绿色建筑的实施,建筑节能减排成为重点,而建筑节能减排的重点则在中央空调。技术对于企业来说是承载其业务的主体,在平台管理的模式下,技术的创新能将供应链前端和后端的环节有机衔接起来。行业内,盾安的吸收式热泵技术与电厂循环水余热利用、锅炉余热回收技术等已逐步应用到其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中。

然而,一项新技术的经济价值仅仅是潜在的,直到它能够以某种形式商业化后才能具体表现出来。

关于这一点,盾安节能的技术工程师张小安深有体会,“向客户传递节能价值是件困难的事”。张小安向我们解释道。在此过程中,信息化的能效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为此盾安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信息化能效管理平台,以便实时、有效地对各项目运行实施监控和分析。比如,在盾安节能运营调度中心的“信息化能效管理平台”大屏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远在山东莱阳的节能服务项目运行情况,各种数据汇总分析后,可以实现项目的远程智能化管控。一系列业务活动构成的价值网络组成了整个经济体系,而业务活动由相应的工作流、信息流等组成。

但最困难的也许并不是这些,而是成本的控制和利润的获取,即赢利模式。赢利模式是指企业利润来源及方式,从哪里获取收益,谁可以分担投资或支付成本。就算是同一行业的企业,定位和业务系统不同,企业的收入结构与成本结构也是不同的。“节能服务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对于这个行业的发展来说,‘融资难’是当前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赵福生副总这样强调,“之所以盾安的节能业务能逆市赢利,最主要的还是其走在趋势前,积极探索创新赢利模式,借助于集团品牌、资金等资源和盾安集团产业链系统集成优势,及时转型形成了EPC(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总包、BOT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带动整体产业链发展的可持续赢利模式。”

强化供应链各环节上的协同是盾安的杀手锏之一,也是平台式发展模式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21世纪是信息时代,市场需求的变化遵循摩尔定律和突变定律,无论跨国企业还是中小企业的竞争空间都处在全球化的层次上,企业无法靠单打独斗去面对所有环节的竞争和对市场需求实现快速响应。而对于盾安节能来说,这种协同能力也是在不断的磨砺中逐步形成的。

汉斯捕鱼归来,其他渔民捕来的沙丁鱼都死了,只有汉斯的沙丁鱼还活着。原来,汉斯将沙丁鱼的天敌鲶鱼放在鱼舱里。为躲避吞食,沙丁鱼加速游动,从而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这就是“鲶鱼效应”,即通过个体的“中途介入”使群体产生危机感,刺激群体活跃起来积极参与竞争,从而激活群体。盾安节能的平台式管理,使得围绕其的整个行业生态链条的相关群体都参与进来,促进各方群体之间的互动,提升各参与主体的价值。

一个好消息是,4年过去了,如今盾安成了国内节能行业EPC业务的标杆。看来,盾安在节能领域的创新上找对了感觉。

喧嚣的背后。喧嚣背后,是行业另外一种隐忧,未来的市场方向在哪里?根据国际能源署的《世界能源展望》报告,从2010~2020年,全球节能投资将达1.999万亿美元,2020~2030年节能投资达5.586万亿美元。尽管不同国家的ESCO(能源服务公司)主攻的节能领域有所侧重,但是在很多国家,公共领域的节能服务是ESCO的主要服务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在美国发展到今天,几乎没有在工业领域里面应用,但是这在中国却是相反的。中国是从工业领域开始,往往从一个节能效果明显的小项目开始,由能源管理公司进行设计、采购、安装、投产、维修等一条龙的服务,并且由能源管理公司投入资金。

这样不同的发展情况使得中美的能源管理公司关注的问题不同。美国的能源管理公司更关注是否能做出一个漂亮的方案,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安排项目和管理项目。因为公共事业的项目可能规模很大,类似于整个区域的学校的节能改造这样的项目,但是由于业主背后是政府,所以能源管理公司并不担心还款。

对中国的能源管理公司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还款,根据还款的情况来选项目、用户和技术。“EPC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接受门槛。EPC对于企业资金占有压力较大,通常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支持。”赵福生副总告诉我们,实际运作中,离不开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

但进军公共服务领域势在必行。世界银行东亚地区原首席能源专家罗伯特·泰勒曾说:“合同能源管理,下一步是公共建筑。”2011年开始,盾安把目标转入工业节能领域,这可以说是现实背景下的战略举措。盾安在实施原生污水源热泵项目的过程中,发现城市原生污水受流量的限制及城市管网流量稳定性的影响,此类项目很难大面积的推广。这只是中国多数节能项目遭遇公共领域发展瓶颈的一个缩影。

“对于政府客户,每次都要说破嘴皮子才能让他们接受合同能源管理,即使拿下项目,其中也有很多不确定性,比如地方政府换届,就会遇到合同能否继续履行或者节能效益没有出处等问题。”业内一节能公司人士提醒道。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公路、水路交通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在公路、水路交通使用能源的各个环节,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加强节能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管理体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引导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的宣传教育,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意识。

第八条交通运输部将公路、水路节能纳入交通发展规划,并根据交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公路、水路交通节能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公路、水路交通节能规划的范围内,制定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规划。

第九条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路交通能源消耗报告、统计、分析制度,配合国务院统计部门加强对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改进和规范能源消耗统计方法,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状况的统计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公路、水路交通能源消耗报告、统计、分析制度。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组织建立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并加强对检测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

前款规定的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在该标准出台前,交通运输部先行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部制定、修订装机功率超过300千瓦的港口机械等交通用能设备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值标准,并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推广。

第十二条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项目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具体评估办法按照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开发先进节能技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公路、水路交通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交通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部适时公布“营运车船节能产品(技术)目录”,引导使用先进的节能产品、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公路、水路交通节能检测机构建立节能监测体系,通过节能检测机构提供的节能检测结果,获取节能监测数据。

节能检测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公路、水路交通节能检测结果,并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将节能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交通运输行业建立节能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以国家和地方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交通节能投入机制,设立各个层次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第十六条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可以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节能服务。

第三章交通用能单位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运量、运力、施工作业等多种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交通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节能教育,促进本单位职工树立节能意识,并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交通用能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专项节能奖励机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和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对各类能源的消耗实行分类计量。

第二十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确保能源消耗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本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标准,并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技术评定,对技术落后的老旧及高耗能设备,提出报废、更新、改造计划。

第二十二条交通用能单位应当编制有利于节能的生产操作规程,并开展节能教育和节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优先在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有关高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二十三条禁止购置、使用国家公布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不得将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交通用能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二十五条交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向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交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源购入和消耗量;

(二)节能量;

(三)单位产品能耗或者产值能耗;

(四)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

(五)节能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条第一款所称交通重点用能单位是指公路、水路交通年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第二十六条交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

能源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等。

鼓励交通重点用能单位以外的其他交通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加强本单位能源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交通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科研、设计、生产中违反有关强制性节能标准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或者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交通用能单位有漏报、迟报、虚报、拒报或者其他不按照规定报送能源统计数据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的,或者有其他节能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存在、、等情况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节能服务发展报告范文第8篇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服务创新”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科技创新,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我市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扶持培育5家左右在各自领域有特色、有专长、有优势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初步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形成1—2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市场

(三)加大能源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节能目标或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本省同行业(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依法实施强制能源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标准体系,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四)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加快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原则上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抓紧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

(五)积极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者、物业管理者或长期租用者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实施节能改造时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改造项目时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推广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和高效照明产品等。

(七)大力发展节能服务公司。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使其发展成为产业龙头;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

三、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八)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汇总、初审,满足省备案条件的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评审。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逐级向省、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并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等行为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取消其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备案资格。

(九)严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建立节能量第三方审核制度。对凡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要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并作为拨付节能奖励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建设节能服务信息平台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网络资源,及时准确节能政策和新技术、新产品等信息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信息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公共机构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政府出资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项目,应通过有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项目信息,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机构。

(十一)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配合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推广节能技术,开展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经验,促进节能服务公司间的沟通与合作,制定行业公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建立银行信贷支持机制。金融机构要积极增加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简化信贷申请和审批手续,将节能服务公司纳入信用评级范围,对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积极给予授信并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有效满足节能服务公司资金需求。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十三)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贷款信用担保,其担保条件、担保程序、担保额度、年保费率等按照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结合节能服务公司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适当放宽贷款担保受理条件。

(十四)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加强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五、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的,在项目完工后向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符合享受财政奖励资金条件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将节能服务纳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列入省级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按照规定承担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从同级财政节能减排资金中予以安排。

(十六)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用能企业用于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

(十七)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对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节能服务公司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六、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市级科技经费资金要向节能技术研发项目倾斜。加快节能服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十九)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举办专业论坛、召开新闻会等形式,利用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规、标准、技术和产业政策等培训,提高节能服务人员素质。(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对拓宽节能领域、实现节能目标、建立节能长效机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