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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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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1篇

(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沈阳110033)

[摘要]随着市场上新药的不断涌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现状令人担忧。本文旨在探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现状和其出现的原因,并就其原因提出几点建议,供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参考。

关键词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24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该是市场上没有的品种[1]。而随着市场上新药品种的逐渐增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局面呈现萎靡的状态,其包装、说明书不规范,原辅料使用不合要求,相应的市场越来越小等问题也慢慢暴露出来,针对出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相关人员着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高度重视中药制剂的未来发展,积极提倡新药研发的角度来解决当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困境。

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存在的问题

1.1包装简单,说明书不规范

由于中药制剂价格低廉,很多医疗机构制剂室采用手工包装的方法,经常见到无严密封口的现象[2]。药液与外界无良好隔绝,影响药效并造成制剂的污染与浪费。很多中药制剂说明书并未具体列出成分与用法用量,偶见“酌情”“适量”等模棱两可的字眼,或是不良反应尚不明确,对妊娠、忌口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说明,这无疑对患者合理用药产生疑惑。

1.2原辅料使用不规范

大多数的制剂室原辅料达几十种,原辅料的价格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制剂的生产成本[3]。因此有些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低廉的不符合GPP(《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原辅料以节省生产成本。有的原辅料为大包装,拆封后短时间内不能用完,这无疑增加了原辅料污染的机会[4],也给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增添了安全隐患。

1.3数量减少,市场变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售药品的品种逐渐增多,许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被市售药品所替代,此外,在《药品管理法》实施以后,监管部门对制剂品种以及生产条件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5],经过2000年和2005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两次换证后,很多制剂品种均放弃了换证,合格的制剂数量急剧减少;在市场方面,医疗制剂目前没有纳入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以有些患者宁愿使用价格稍高些的药品也不愿意使用医疗机构制剂,这也使得医疗机构制剂失去了一部分市场。

2医疗机构制剂室存在的问题

2.1硬件设施不到位

一些小型的医疗机构由于资金缺乏,没有能力购进先进的仪器设备,一些老旧设备仍在超期服役,给生产方面带来了安全隐患,老旧的设备也无法适应现代实验室的要求,药品质量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虽然购进了一些先进设备,但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困难。有些制剂室与医疗机构的规模不成比例,房屋面积狭小,仓储设施简陋,硬件设施与GPP有一定差距,设备布局有待更新,人流物流分开均难达标,数量也不能达到要求。

2.2监管制度不完善

随着医药管理的规范化和先进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制作和质检虽然有了一定水平的提高,但相对于GMP的标准,仍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此外,医疗机构计算机管理水平较低,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不完善,一些控制环境不健全,某些药品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特殊药品的管理还存在缺陷。

2.3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由于制剂室规模萎缩,岗位编制一再削减,发展趋势受限等原因,一批高层次高水准的专业人才选择了其他岗位,造成制剂室专业人才极度匮乏,科研水平提升很缓慢,难以进行高水准的前瞻性研究。

3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困难的原因

3.1制剂室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了解不透彻

多数制剂室员工忙于日常工作的琐碎事务,加之一些医疗机构的定期轮岗制度,造成制剂室人员没有多余的时间与精力去关注,了解和学习《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多数的员工只是按部就班地完成每日的任务,学着前辈们循规蹈矩地做着自己分内的工作,对基本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因而中药制剂在说明书、包装、原辅料应用等方面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3.2单位领导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重视

“重医轻药”这种现象在医疗机构并不少见,因为在领导的眼里,中药制剂是麻烦多于成果,付出多于收获。此外,制剂工作想要实现突破式、爆发式的进展,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这一点就决定了中药制剂工作投入时间长,见效缓慢。

3.3新药研发审批过程复杂,创新资金不充足

中药制剂从在实验室研发开始,到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以及最后的审批,过程复杂,手续烦琐,周期很长,需很多的时间与精力。此外,中药制剂用料多为经过加工的中药饮片,价格较高,其销售方向只有医疗机构本身,无法构成大规模生产,造成其生产成本略高,加之其零售价格是在批发价格上加5%,因此中药制剂的利润极低。

4改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困境的建议

4.1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医疗机构应多聘请专家教授开展关于《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讲座,以提高员工的法律和质量意识,培养高素质的员工。上级监管部门也可多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与座谈,一方面是督促与监督各医疗机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是进一步提升医药人员的整体水平,从而改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层面上出现的种种问题。

4.2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

医疗机构领导对中药制剂的重视是促进其发展的关键,要从发展中医药事业,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高度出发,同时也需考虑其社会和经济的效益,要让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走出“社会正效益、经济负效益”的怪圈。

4.3积极倡导新药研发

医疗机构制剂室可在传统古方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疗效确切,使用方便的新药。

5结论

在医药事业飞速发展的今天,不管是新药研发速度的加快,还是各种政策的逐步更新,无疑不是给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可有压力就有动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还是有它存在的价值以及生存的空间,怎样发展怎样改良就关乎了它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药品管理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01.

[2]陈丽婷,郝秀娟,王建国.浅谈医院制剂现状及发展方向[J].海峡药学,2013(12).

[3]刘显治,莫云.我院制剂的现状及未来作用探讨[J].临床合理用药,2011(13).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5984-02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制度,是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对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建立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一项有效手段。贺兰县从2009年开始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执业积分,现将积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监督对象 全县境内所有医疗机构。

1.2 监督方法 每年开展2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工作,全县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1.3 监督内容 对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卫生技术人员管理、诊疗科目范围、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书写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填写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一览表。

1.4 积分标准 按照《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1]的规定,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一次记2分,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一次记2分,违反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一次记2分,使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一次记1分,门诊日志登记不规范一次记1分,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次记2分。

1.5 评价标准 按照《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年度积分接近或达到10分的强化监督,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12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18分的,或者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6分的,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相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其某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8分的,或者其三年记分累积达到40分的,登记机关在办理校验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某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24分的,或者其三年记分累积达到55分的,或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2分的,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结 果

2.1 基本情况 贺兰县下辖4镇1乡,人口大约22万,辖区面积1600平方公里。辖区内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6家。县级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5家,标准化卫生室60家,个体诊所57家,社区卫生室4家、厂矿学校卫生室7家。

2.2 积分情况 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均未出现在校验期内累积记分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2009年有111家医疗机构被记分,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1.6%,累积记分310分。2010年有91家医疗机构被记分,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6.9%,累积记分227分。2011年有74家医疗机构被记分,占医疗机构总数的54.4%,累积记分226分。2012年有35家医疗机构被记分,占医疗机构总数的25.7%,累积记分128分。

3 讨 论

贺兰县自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以来,强化了对医疗机构监督措施和手段,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逐年降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所提高。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是建立新型的医疗执法模式的一种有效探索,是公开执法信息,减少对执法工作的干扰和影响,也是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将日常监督管理中积分情况和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结合起来,这对规范贺兰县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部门在医疗机构监管中的职能,理顺管理体制。

各级卫生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对《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理解,提高医疗卫生执法能力和水平。对从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进行相关的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对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消毒技术规范、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

完善《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修订与现实情况不相一致的条款,使不良执业积分管理体系更加全面、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3-0315-02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但广大农村地区仍集中了全国人口的70%以上。近年来,由于农村地区药物需求、流通和使用量的迅速增加,再加上农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药知识相对不足,基层群众的药品安全面临巨大挑战。如何确保农村地区的基本安全用药就成为考验相关行政部门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方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也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人民健康。然而,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农村药品流通、使用的重要终端,在对其药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却仍存在诸多问题。

1存在的问题

1.1重医轻药,缺乏专业药学人员配备。《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而9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思想上“重医轻药”,行为上“以医代药”,他们认为,药品调配和管理仅仅是一项简单的体力劳动而已,不需要配备专门的药学技术人员。因此,现实来看,大多数基层医疗机构只配备了一两名医护人员,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一些医疗机构虽然在申报材料中有药学技术人员,实际上却只在册不在岗,相关的药品调配和管理工作由对专业的药学知识一知半解的医护人员代劳。“重医轻药”、“以医代药”的现象较为普遍。[1]

1.2业务水平不达标,从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低。目前,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虽然在岗工作,但是许多人素质较低,业务水平和专业技术性不强,多数只是从事一些简单的药物流通工作(如:发药)等,更做不到解释、评价或配制处方。他们普遍对药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不够熟悉,缺乏药品管理的规范意识,以致药品管理的相关制度形同虚设。

相关药学技术人员虽然取得药师或职业药师资格,但专业知识掌握不到位,缺少自我学习意识,更缺少定期参加培训学习或继续教育的机会和条件,没有办法做到规范管理、规范用药。

1.3药品购进验收混乱,部分医疗机构甚至存在假劣药现象。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但仍有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在购进药品时,未严把药品质量关,没有严格落实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要求。他们只考虑把利润和回扣放在首位,以获利作为主要目的,而忽略药品的质量和渠道的正规,没有建立供货方档案,未及时审查、索取、保存药品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销售凭证等。有少数知道索要“二证一照”等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销售凭证的医疗机构,却不知“二证一照”具体是什么,不知查看证照是否仍在有效期内,不知销售凭证的应有内容是否与所购药品相符等,甚至不做相应的购药验收记录。[2]一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相应记录未落实到具体行动,而只是体现在形式上来应付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甚至有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因药品批发网点手续繁琐、价格较高等原因,存在从非法药品批发点或药品超市采购药品的现象。

据调查,全国多个省市被查处的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假劣药案件达到80%,其中有些私人小诊所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竟超过40%。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药房中,存在使用过期失效和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的现象。个别还有将过期药品拆零或将过期药品的生产批号、有效期等标记清除,继续给患者使用的情况,使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存在巨大隐患。[3]

1.4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日常管理工作极不规范,未真正建立起适应药品日常管理的标准和制度,无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也无药品的储存、陈列、养护、分类管理等制度;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申报材料中建立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只是敷衍了事,一纸空文,现实工作中却未真正落实。不仅制度难以落实,环境和条件也不尽如人意。很多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存放条件简陋,缺乏必备的阴凉、遮光、通风等条件,“五防”(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湿)设施不全,更谈不上相应的冷藏设施和分区、分类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混放现象普遍,一些小诊所的治疗室与药房不分开,极易发生交叉污染。[4]

2对策及建议

2.1完善药品监管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安全、规范用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存在的各种问题,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制,要切实把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各项相关的法律法规,细化、量化有关法律条款,也可出台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等。就目前来看,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对安全、规范用药及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应根据基层群众的消费习惯和文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安全、规范用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基层人民群众懂药、会用药,了解不合理用药的严重危害,从而建立全面的安全用药信息网络,让他们也成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

2.2强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从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从业的药学技术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低的现状,要充分开展对他们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充分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从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严格执行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调配药品的规定,严格落实药学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考核机制。[5]相关药学技术人员应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从事药品调配工作,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等。

2.3从严要求,加大监管及协调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药品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必须从药品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要求。因此,药品监督部门要严格规范药品质量管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各环节的药品监管,并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从设施设备、人员资质、分区分类管理等方面提出标准要求,着力创建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6]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自身的积极性,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其药品管理水平,以保障基层群众用上安全药、放心药。

基层医疗机构各行政主管部门(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及时交流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长期有效机制。要加大协调力度和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帮促力度,并采取多种方法(如分片区网格监管等),完善药品监管网络,权责分明,避免因多头管理而造成药品监管盲区,保证切实有效地开展药品监管工作。[2]

2.4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模式,开发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网络平台。在对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和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必须充分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适应当地辖区内药品监管特点的新路径、新模式。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充分借助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整合,注重信息化建设,开发建立基本覆盖各个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网络和智能监管系统,从财务、处方、病历等方面全方位监管实际用药情况。[7]可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等纳入电子化、信息化和动态化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实现远程监管、实时监控、快速预警、不良反应报告和风险测评评价等功能,确保药品安全。[8]

药品安全事关民生,不容忽视。基层医疗机构是基层人民群众用药的重要终端,极易存在药品安全隐患,发生药品安全问题。相关行政部门应务必把好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关,正视目前监管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主动加强宣传及执法协作,创新性、有效性地开展药品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并完善药品监管机制,以切实保证基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王丽.对目前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思考[J].中国药业,2011,20(10):1-2

[2]刘恩广,闫树真,曲海燕.关于农村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问题的调查报告[J].齐鲁药事,2010,29(7):385-386

[3]王力,余苏珍,陈和利,王素珍.基本药物制度下农村药品监管应注意若干问题[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10):11-12

[4]宏伟.我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基层医药,2006,13(11):1906

[5]宫相东,周晓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齐鲁药事,2007,26(10):591

[6]李坦英,王素珍.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研究[J].中国药事,2012,26(2):125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4篇

为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有效防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传染病信息报告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传染病报告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持续性,成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严格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报告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质量。

二、规范程序,及时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临床医生的报告能力和水平。传染病病例的发现、登记、填卡、通知、疫情信息管理人员要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病例后,要进行认真登记,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与医疗机构疫情信息管理人员沟通信息。首诊医生不能排除是法定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尽快组织专家组会诊。传染病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传染病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网络直报。严禁因临床医生和传染病管理人员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等原因造成传染病病例缓报、漏报和乱报、瞒报现象的发生。

三、严密监控,及时审核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尤其是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报告的审核工作。审核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每天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传染病信息浏览5次(白天上、下午各2次,夜间1次),认真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上报的每一例传染病信息。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重大传染病疫情,如霍乱、非典等以及暴发的不明原因疾病,要立即核实。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必要时,要向当地卫生局汇报,以便及时有效处理。要注重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审核工作,严禁因审核不及时,导致集中审核现象的发生。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机构;道德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1-0082-02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也称“道德损害”或者“消费者的非理性”,指人群参保后由于医药费用可以报销,看病时自己直接支付的费用减少,相当于医疗服务价格的下降,从而提高了消费者实际购买能力,使消费者过多地利用医疗服务,需求量就会比他自付全部医疗费用时的消费量要多[1],造成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机会主义行为。

确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初衷在于分散疾病风险,减少因医疗费用开支过大而造成的家庭收入大幅度下降,从而保障公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但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客观上提高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加了资源的消耗,导致卫生费用的急剧不合理增长(从卫生部网站上我们可以了解到,1980―2005年,中国卫生费用增涨指标中光个人卫生费用就涨了近46倍),在这其中道德风险诱发的额外需求占了很大的程度,道德风险的存在还扭曲了正常医患互动,使医生与患者的角色发生偏离,造成了歧视和不平等,使得医患双方关系的紧张与对立,影响医疗服务的正常提供。因此如何对其加以防范与控制显得极为迫切。

一、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医疗服务提供者利用其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过度医疗服务。在诱导需求中,患者的不合理的医疗需求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医疗服务人员激发出来的。医生兼具医疗服务的指导者和提供者的双重身份,而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信息又存在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生的收入与医疗费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医生对诱导需求产生强烈的愿望和动机。他们就会通过增加服务量和提高服务价格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二、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成因

1.基本成因:由图1(根据微观经济学需求曲线变化绘制)可知,假设通常情况下,人们的需求量为Q1,此时,医疗机构的供给量为P1;当引入医疗保险制度后,由于需求量增加至Q2,医疗机构见有利可图,变本加厉地增加供给,甚至诱导需求,从而形成了医疗提供方的道德风险。

2.具体成因: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患者对医疗知识的匮乏,使患者缺乏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知识和能力,缺乏对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服务的质与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的准确信息。国家不允许其他资本进入医疗市场,医疗行业具有较高的垄断性,在整个过程中,医疗机构掌握着主动权,对医疗技术又拥有足够多的信息,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不能讨价还价,难以控制卫生消费的种类与数量,加上疾病具有突发性和需求缺乏弹性的特点,患者的被动地位非常明显。病人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通常不能像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购买一般物品那样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来进行选择。医生则可以通过提供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收费抬高医疗费用,或降低收治标准或分解住院次数等方式增加医疗机构收入;还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甚至利用医疗保险漏洞经营保健产品、生活用品等;另外,由于利益驱动,医药合谋,使得医疗价格“贵得惊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负担相对小一点,但是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却不堪重负。于是就促使了“一人参保,全家享用”现象的产生[2],直接背离了社会医疗保险的目标,这样的行为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诱导了医疗需求。

三、医疗机构道德风险的防范

1.改革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部门。当前中国医疗机构的管理机关是各级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或者是各级卫生部门,而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者,没有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权,起不到更多的监督作用。我们可以考虑把医疗机构的部分管理权移交给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以便直接针对其行为予以监督管理。

2.确实行使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权。为了有效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应该定期派专人到医院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并且要求我们的检查人员具备医药学、法律、保险学、金融审计等相关知识,具有敏锐的眼光和洞察力,当然,我们也要注意收集社会上各方面的相关信息,对医院形成一个全面真实的考核评价机制。

3.切断“以药养医”的渠道。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应该加大药品市场改革力度,一方面,加大医药产品生产结构的改革,规定医疗机构采取招标采购,提高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众厂家竞相向医疗机构推销药品,暗地给付医生回扣,导致医药价格严重偏离成本[3];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实行医药分离,即医生只拥有处方权,医院只提供诊疗服务,除备有急救所需药品外,不能直接向患者出售药品,患者凭医生的处方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医院和医生不直接涉及药品利益,可以有效地遏制医药费用的大量增加。

4.加强医德教育正面宣传。通过学习,树立榜样,正面引导的形式,确实提高医务工作者的医德医风和个人修养。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行政或法律处分[4]。

5.提倡全社会的参与,共同构筑医疗保险的诚信体系。各参保单位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建立诚信规则,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信用形象。广大群众也要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度[5]。

在整个社会医疗保险运作中,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引发的道德风险也是最主要的。防范道德风险是一项长期系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多方位、多层次的支持,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降低卫生费用,减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周绿林,李绍华.医疗保险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8.

[2] 路佳,刘宾志.社会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3):95-96.

[3] 薛灿姚,攸吾.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对策分析[J].社会保障,2010,(6):101-102.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6篇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医疗救治工作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建立行之有效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工作责任制,

成立临床专家组,负责指导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确定定点医院,积极进行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传染病院或二级以上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为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疗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负责接收本辖区医疗机构转诊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要健全工作专班,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检分诊、医疗救治和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在上级专家组指导下,积极有效地进行医疗救治工作。

三、设立发热门诊,强化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承担本地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预检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发热门诊并设立流感样疾病的分诊点。

预检分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预检分诊工作。医生在接诊病人过程中,除询问病史、症状和进行相关检查外,还要特别注意询问与疾病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特别是要询问近期有无到过国外,防止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漏诊、误诊,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必要的消毒隔离。

四、诊断程序

非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的、经确认的不明原因肺炎或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患者,应立即转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派出市级临床专家组进行判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各市州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派出省级临床专家组进行判定。年度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需由省级临床专家组初步判定后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由卫生部组织的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后续发

生的病例,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专家组进行诊断,并及时将病例的有关情况和专家组意见报卫生部备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与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鉴别诊断工作,既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也要防止假阳性病例出现,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五、送检与报告程序

定点医院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采集患者呼吸道样本(如咽拭子、口腔含漱水、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和血液样本,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年度首例及后续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原始标本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初步检测后,送中国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综合医院或定点医院等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属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

甲型H1N1流感疑似、确诊病例的病情进展、诊疗情况、病情转归及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定点医院应将上述信息每天向当地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在报告事件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进行报告。

六、病人转运与转诊

市、州级医疗急救中心统一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转运病人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转运,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转运过程中传播。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七、控制医院感染,加强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要根据流感病毒的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时,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物品以减少职业暴露,离开病房时必须进行手消毒并脱出防护用品。隔离病区内,被病人污染的物品及医疗器具必须采取消毒措施,隔离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

构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

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专家组主要由临床相关专业(呼吸科、传染病科、儿科、医院感染科、重症监护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中医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

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医院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九、开展人员培训,充实物资储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及《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要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要督促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层层抓落实。

各医疗机构都要做好医疗设施、药品器械、防护用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现有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要保证处于备用状态,积极应对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7篇

目前,国内没有精神科的医院,发生在精神科的意外事件也不停的发生,造成的后果也是不同程度的,但是对于患者和医院的影响都是深远的,并且现在因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发生的意外事件甚至伤亡事件也是不断的发生,这给我国的医疗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所以,针对于精神科护理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精神科护理存在的潜在安全问题

1医疗机构存在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医疗机构存在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护理人员、医生和护理人员间的合作失误、医疗设备以及医药的设施、医疗机构自身的制度的不完善几方面,具体因素如下。

1)护理人员

护理人员是直接接触患者的,他们的综合素质以及工作态度,将直接影响到护理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护理过程的安全问题。若出现护理人员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和粗心大意,对于患者的一些症状忽视,对于工作不熟练,对于规章以及制度、工作流程都不重视,这都导致护理工作的不完善,甚至出现大的漏洞。例如,如果护理文书的填写不符合规定,将直接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2)医生和护理人员间合作的失误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疏忽,导致一些病情的认识不清,直接导致在护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失误。例如对于患者级别诊断的失误将直接导致护理人员在防护中,不能有针对性的完成工作,就容易产生意外事件。不负责任的医生对于反映上的问题以及症状都不看重,下处方用药时随心所欲,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病情,甚至导致患者的猝死,这就使意外事件的可能性很大程度的提高。

3)医疗设备和医院设施

医疗设备年久未更换,可能存在一些安全的隐患,或者是检测过程中,对于患者的病情不能很好的掌握和认识,这都将直接导致诊断和护理过程中的一些误差,也导致意外极易发生。医院设施,可能会存在一些基础设施不牢固,增加了缓和逃跑的可能性。例如台阶、门窗、电线等存在破损和不安全,同时目前一些医院的设施的设置也不科学,这都直接导致了事故的产生。如心脑电图、B超室的设置,通常距离病房很远。

4)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针对于特殊岗,一些的机构没有制定完善的体制,对于特殊的护理对象的具体的情况也缺少直接的培养。所以,这一疏忽可能会导致部分护理人员缺少一定的专业素质,同样增加了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同时,在管理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定,或者是针对性的奖惩或者是相应的培训,这都对于护理工作不利。

2患者自身存在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患者自身的病状直接导致了一定的不安全,他们可能会不受控制,受到病状影响,可能会产生幻觉,会失去意识,导致自杀、逃跑、伤人和破坏设施的行为,而部分患者会出现情绪不稳定的现象这都会导致一定的不安全,如他们极度的想要逃脱,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病症,这都会使他们产生极端的想法和做法,这无疑给护理工作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

3家属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家属是患者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他们缺少专业的精神疾病的认识,对于患者的一些症状行为和反应不能够理解,可能会采取错误的做法,甚至是极端的做法,这都会对患者造成不好的后果。有些家属可能自身的原因,粗心大意,对于医生的嘱咐会遗忘,或者是存在私心做违反规定的事情,这都对患者的健康存在影响,可能导致极不安全的事情产生。

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的对策

1针对医疗机构的对策

就上述医疗机构存在的四方面的问题,首先针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从而提高其整体的素质。主要是从专业知识,专业素质,法律意识,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培训。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主要是加强护理人员对三基和三严的掌握,同时对于其还要进行相关技术和知识的培训,在其心理、行为、技术和知识等众多方面进行提高,使其能够胜任工作。针对于工作中的疏忽,则需要进行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学习,完善制度的同时,应该对于护理人员进行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可以采取一定的奖惩的措施,进而增强其责任心。对于文书或者是相关的材料存在的疏漏,则通过对相关法律知识和意识的培养,从而使护理人员充分的意识到文书的重要性。其次,要做到加强管理以及合理调配护理人力资源。针对于护理人员可能存在的一些工作疏漏,也要人性化的进行改革,如工作环境的营造,以及排班的过程中,应更加科学合理,这都使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感受到人性化的照顾,对其工作是有利的。对于医生和护理人员合作间的问题,则也要采取不断的培训,以及加强医护间的合作,从而消除存在的隐患。针对于设备和设施的问题,则需要医疗结构及时的更新设备和设施,定期的检查基础设施,对于医疗设备则需要定期找专业人员调试,以及维护。最后对体制不完善,则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体制,如在交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严格根据流程以及规定来执行,及时准确的去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危险,如接受的相关人员了解患者的情况,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物品全部清除,和相关的警务工作系统保持好联系和合作。对于病房的管理工作,则需要改进和完善,需要护理人员间的良好的合作。对于病患的工作环境则需要按要求的保证安全、整洁、舒适和安全。患者的正常生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保证其安全。对于患者的情况要加强巡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值班护理人员要精神集中和提高警惕,巡视频率也应有保证,有利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能够很好的掌握患者的情况,有效的防止其可能出现的病状带来的危险。

2针对于病患本身的对策

对于患者存在的可能病状,则要求医生准确的诊断,护理人员准确的观察,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防护措施,及时的防范危险的发生,对患者也要定期的进行全面的诊断和认识,保证对其病态掌握清楚。

3针对于家属的对策

对于家属存在的隐患,则需要对其进行健康教育,提升患者和家属遵医行为,使其能做到自觉地接受治疗,对于患者能够正确的照顾,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以免其因疏忽导致的不安全,包括对环境、规章制度、作息制度、生活条件和收费等。对精神相关的知识进行宣传,凸显注意事项,可以采取给家属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方式。

医疗机构管理相关知识范文第8篇

一、组织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来文精神,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详细规定了如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消毒,人员防护要求,职业暴露处理及传染病报告等方面的程序文件,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并按照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对涉及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的意识,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

二、审批备案

我县有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妇计中心检验科、疾控中心检验科、疾控中心鼠疫强毒室、包虫病防控实验室共5个二级实验室,其中三个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和鼠疫强毒室已备案,包虫病防控实验室因刚建成不久,下一步准备办理备案登记。

三、监督检查

由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不定期到各医疗机构开展督查,针对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管理要求、事故处理、感染性废物处理、生物安全柜的性能、分类、选择和使用、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等事项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四、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

1、我县目前共有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人员10名,5名操作人员均接受州上的生物安全培训,取得二级生物安全合格证。6名经过传染病及检验培训(其中3名人员获得艾滋病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及培训资格证)。各单位制定每年学习计划,组织学习考核,同时每年一次对生物安全相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体检。

2、我县医疗机构的临检室、生化室、免疫室等实验室的一起设备均正常运转,每年一次定期维护。微生物检测室为2020年6月刚改造完成,还未正式使用,其中尿液分析仪、凝血功能检测仪、生化分析仪已全更换为全自动检测仪器。检验科已配备二级生物防护用品,检验科工作人员每日作好二级防护上岗,大型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操作人员具有培训上岗证,仪器的使用维护有详细的记录,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五、安全保障

1、各单位制定了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溢出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停电停水防火应急措施、标本溢洒处理流程等相关预案,并定期培训学习考核。

2、实验室人员具有一定的应急事件的处置技能,实验室有意外事故处置的物质储备,配备了实验室活动所需的防护用品,实验室内安装了洗眼设施及紧急喷淋装置。

3、各类大型仪器都有操作规程。每位职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的使用及发生火情时的正确处理。目前尚未发生意外事故。

4、实验室废弃物按照感染性、化学性、损伤性、病理性等,进行分类存放。包装物、容器符合标准,警示物醒目,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严格区分。定期对实验室废弃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按照产生科室分类打包后,送暂存点暂存。暂存点有专用的容器分类处理和收纳废弃物,然后进行焚烧处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1、部分单位实验室建立了各项应急预案,但缺少相关的演练,下一步将建立应急演练计划,对各项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