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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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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防设施 三化 高层建筑 火灾防控

引言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栋高层住宅起火,导致58人死亡,70人受伤。2011年2月3日0时11分,辽宁省沈阳市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随着上海“11•15”、沈阳“2.3”等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已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如何有效地解决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难点,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中发挥作用亟待解决。

一、当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现状。

一是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隐患突出。经检查、登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尤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好率较低,部分高层甚至处于瘫痪状态。

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维护保养率低,地区差异明显,维保质量不高。高层建筑与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比例较低。即使签订了维保协议,从日常检查情况看,维保质量并不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好率较低。

三是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普遍存在高层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措施缺乏、维护经费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大部分物业公司未能认识到对公共消防设施和公共疏散通道的管理是其法定职责,对一些损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缺乏有力的措施进行管理,有的也不愿去管理,部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消防知识缺乏,不具备管理、维护、操作、检查消防设施的基本技能。

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动实施消防违法行为较多。由于住宅小区每家每户产权分散、使用相对独立,大多数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自身、自家生活、使用的方便,往往忽视对公共消防安全的维护,在物业公司人员进行管理时,还拒不配合、拒不整改。部分群众为了方便,经常将自行车、电瓶车以及家中日常生活垃圾或杂物堆放在住宅楼梯间和公共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逃生;部分群众为了停车方便,将私家车随意停放在小区公共通道内或室外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附近,严重影响到消防车正常通行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有的为了行走方便,经常将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常开;有的擅自挪用室内消火栓箱中的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

二、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包括: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项内容。

标准化:建筑物是否办理了合格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和岗位员工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培训;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奖惩“十项制度”;是否制定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实现职业化管理,是否落实每班2人值班并持证上岗;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标识化: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等)是否设置统一的标识;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等是否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警示标志;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识张贴位置是否醒目、内容是否简洁易懂;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流程图、灭火和应急疏散流程图、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表、消防行政许可文书、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建筑重点部位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十上墙”

规范化: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有效

是否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非重点单位除外),定期检查,填写统一的巡查、检查记录表;是否与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更换故障消防设施;是否开展年度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提供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建立完整的各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专项档案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三、如何将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与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实现有效对接。

深入落实三化建设,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正常。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首先从源头上把好消防安全第一关。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合格的消防验收手续,消除了先天火灾隐患。开展三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岗位人员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了物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通过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管理、重点部位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工作考评、工作奖惩等“十项制度”。各项消防制度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必将保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在发生火灾的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作用。

扎实推进三化建设,提高高层建筑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单位通过制定消防控制室应急操作规程、配电室应急操作规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落实每班2人值班并持证上岗,制定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的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全面铺开三化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综合素质。通过在高层建筑室内消防设施;室外地下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宾馆客房、公共娱乐场所包厢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张贴醒目、简洁易懂的消防标识,可以使普通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掌握疏散逃生的路线,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位置和使用方法,有效提高了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综合能力。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消防规划;消防安全;科学管理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消防工作的“源头”,是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国以来很长一个时期内,城市消防规划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妨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城市消防规划的几个基本问题谈如下看法,以利于今后更好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1. 城市总体建设中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的意义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消防设施建设计划。按程序所审批通过的城市消防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它是城市总体建设发展规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城市总体布局中消防安全布局的合理性,城市消防站覆盖率,城市消防水源、供水系统、城市消防电源、输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城市消防道路的设置是否满足消防作战的需要,城市有线、无线消防通讯设施设置的先进性,城市消防报警系统的可行性,城市总体规划中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预算及实施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有对城市防灾减灾的科学预见和科学计划,这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和投资安全环境以及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2. 当前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城市消防规划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关于城市消防规划方面的立法还十分薄弱,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与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匹配,极不利于我国城市消防规划的正规化建设。

2.2城市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处于畸型状态

近年来,城市发展速度突飞猛进,我国绝大多数城市,正是处于新城与旧城,城区与工业区、商业区与棚户区共存,相当一部份城市还遗留有历史原因建成的不符合消防规范标准的加油气站、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点等,城市格局处于畸型状态。

2.3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设施。城市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城市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历史性欠账太多,导致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积重难返,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尽管各地近年来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增长的速度和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2.4是小城镇消防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镇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在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总体上也还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区、县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空白点较多。

2.5消防队站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

随着高层地下建筑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得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站的主战车辆吨位小、性能差、供水距离短、灭火效能低,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不足尤其是特勤装备的缺乏;另外,部分官兵对新装备及其作用了解不够,再加上训练、使用和管理跟不上,影响了消防部队灭火效能的提高。

2.6城市消防规划的建设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经批准的城市消防规划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然而在规划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管理失控。

3. 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科学管理的对策分析

3.1从政府制度管理层面作好城市消防规划和建设的管理

城市的消防规划和建设管理,国家消防条例和一委三部颁发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怂等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职能不明、责任不清、建设不力、管理不严的现象在少数地方依然存在。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各级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卫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未来城市整体功能配置和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上充分认识加强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具体来说,城市规划部门要主动商请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通道等城市公用消防设施,应作出全面的、科学的规划,为城市消防建设有章可循提供重要依据。城市建设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落实规划,切实做好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

3.2必须加快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把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逐步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其次是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巩固消防规划建设成果。要保证消防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最后是拓宽消防经费渠道,加快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数量不足、功能不全的现状,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增加消防投人,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条件。

3.3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使人们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城市消防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火灾损失,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众的公益事业。要赢得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建设的支持,职能部门必须依据《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规定,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着“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提高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形成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真正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 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消防规划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发展并完善城市消防规划,强化城市消防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城市消防规划实施政策的研究,切实指导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对于保证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防设施 维护 重要性 工作要点

近年来由于消防设施没有得到完善管理和适当维护保养,致使未能及时报警或者启动灭火,使得火势继续蔓延的事件常有发生。例如:有些消防系统管道没有水、水泵电动机失灵不能启动和消防灭火器过期等。现代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养对于建筑物的安全至关重要。鉴于此,公安部制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各类单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其他国家对现代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保养亦有严谨的规范或条例,要求物业专门组织消防管理队伍对各类现代消防设施进行管理,聘任认可的消防设施承建单位对其建筑物内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1、消防设施管理要点

消防工程设施的管理,应该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加强全员消防意识。在对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进行防火检查的同时,应对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消防工程公司必须自觉把好消防工程和设施的质量关。

1.1建立消防管理队伍

消防管理队伍宜于建筑完工之前组成,以便参与消防系统的调试与验收工作,尽早熟悉建筑的消防设施,以利加强日后的管理工作。业主可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消防管理工作,或自行组织消防管理队伍。

1.2消防管理人员的要求

消防管理人员需经过培训,且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1.3消防管理工作

熟悉建筑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例如消防水泵、消防报警阀、分区闸阀、加压风机和排烟风机等的位置。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消防设施能否正常运行已经成为衡量建筑消防安全与否的一个重要条件,但目前我国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和运行还存在许多隐患。如有相当一部分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差、维护保养无人问津;火灾发生后,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喷水,防火门、防火卷帘不能启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处理紧急事故贻误报警和灭火时机,从而造成火灾迅速蔓延酿成恶果。

通过对国内某省的80家消防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调查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建筑消防设施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小于10%,即还有90%以上的建筑消防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位于某市中心的一栋集住宅办公于一体的建筑,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一直未进行系统维护,直到2004年1月系统开始出现故障。自动报警系统大面积误报。而系统生产厂家以开发商欠费为由拒绝维修,开发商则要求生产厂家先行维护再付费,双方僵持的结果就是系统全面瘫痪而被迫关闭,负责大楼消防安全的物业管理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系统瘫痪而无能为力。某科研楼的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已经使用了近20年,由于老化而陷入瘫痪状态。由于资金等各种原因,系统一直未能进行改造。2003年,该科研楼物业部主动邀请消防支队对其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报告送交主管部门,才得以解决少量资金,对消防水系统和计算机房进行了改造。类似的情况还很多。

建筑消防设施大面积伤痛,直接导致城市消防隐患增加、火灾损失加大。为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能长期有效的运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势在必行,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就会不得不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1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范围和内容

凡属消防规范要求,同时又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检查及监管的所有消防设施均属维护保养的范围。

(1)用水进行灭火的各类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红线内的室外消火栓设施(室外消火栓出水口及埋地阀门若长期缺乏维护保养,亦可能影响灭火工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系统、雨淋喷水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

(2)利用气体进行灭火的各类消防设施。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FM200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其他不污染大气环境的气体灭火系统。

(3)自动报警系统、楼梯加压系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阀、应急发电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各类手提及移动式灭火器具。

2.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规范现代消防设施设备施工、维护保养、验收工作,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先后对设计、施工、验收工作出台了各项规范制度。随着设有现代自动消防设施建筑的增多,消防设施的保养工作已日趋滞后。现代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定期测试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不间断运行,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技术性能,起到及时发现火情,扑灭火灾,防止恶性事故发生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所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皆因现代消防设施不齐或损坏所造成。

目前我国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量水平差异较大

按公安部1996(21)《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应落实专业的维护保养企业,对设有现代消防设施的工程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测。但是,据某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统计,落实到位的不足50%,其他地市县则更低,有的地方落实率甚至不到10%。同时维护保养单位的工作质量水平差异也很大,有的维护保养公司能保证每周一至两次巡检保养工作,有的则一年仅到现场维护保养一、两次,对出现故障采取拖延或隐瞒不报的方式敷衍了事。究其原因,主要是国家至今无相关维护保养质量标准,该项工作主要依靠消防监督部门完成。作为消防监督部门,由于人手极其有限,市场规模日趋增大,一两位领导干部分管几十个消防工程的防火监督工作,要真正做细、做好根本无此精力。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消防安全

1高层住宅楼典型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1年2月3日零时13分,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b座公寓楼发生火灾。火灾是业主燃放烟花引燃b座11层1109房间南侧室外平台地面塑料草坪,致使建筑外窗破碎,引燃室内可燃物,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案例二、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发生的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28号的一栋28层高层公寓楼火灾共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由以上两起案件可以看出,由于消防设施未能及时发挥作用,以及群众未能掌握正确的火灾逃生等因素,导致了严重人员伤亡。所以,做好高层住宅小区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2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法》第16条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企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控制室应当24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报警信号。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当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消防管理经费的不落实,造成物业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

3.2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未形成,消防管理不规范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基层管理体系,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物业管理的职业队伍尚未形成,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面对物业管理中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物业管理人员往往知之甚少。

3.3各责任主体消防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

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着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对于安装在居民家庭内的消防设施(火灾探测器、喷头等)由于工作时间错时、人户困难等原因,很难按时进行有效维护;街道、社区居委会由于缺乏消防专业人员,较少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也很难发现火灾隐患;作为居住小区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公安派出所,从职责、警力等方面很难对涉及改变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的室内装修进行监管。

3.4业王消防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低

由于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许多业主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修过程中,普遍存在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不规范;私自改装燃气管线及设备等不安全行为;随意拆除、封堵、遮蔽消防设施。大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诉求停留在环境卫生打扫、公共照明保障、电梯服务、绿化养护等方面,而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很少关注,不关心自身消防安全方面的权益。

3.5承建商建管脱节,留下火灾隐患

目前一些开发建设项目与物业管理存在明显的脱节,未从物业的生产、流通与消费的全过程出发来设计、施工和监督。这种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造成物业投入使用和消费过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区、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隐患。

4解决物业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4.1规范物业管理单位消防管理行为

物业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等级评比时应增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要求和人员数量要求,明确物业服务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承担的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4.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公安派出所对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管理的职责应加强监督。依法定期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小区,在房产交付时,督促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单位向业主发放装修消防安全须知;帮助居民成立多种形式的互助组织,帮助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等。

4.3建立高素质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队伍

物业服务单位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防灾灭火知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应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则必须经消防部门的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具有现代消防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操作方法。

4.4通过立法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改造费用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城市消防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实施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城市消防规划是为城市消防事业发展制定规划目标、完善城市基础消防设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灾救灾能力、保障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城市消防安全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中一个重要和基本的组成要素,也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下面就城市消防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看法,以利于今后更好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

1城市消防规划的概念

消防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城市消防规划,是一项方针、政策性很强的综合性技术工作。城市消防规划管理是市政建设和市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城市消防规划存在的弊端

一是政府对消防问题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忙于经济建设,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摆上正式日程。

二是消防设施建设受地方财政收入的制约性较大。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即使有好的规划,没有经济实力作后盾,也难以实施。尤其是在市政消防设施的配套上,消防车超期服役、报废车仍在车库中没有更换,装备落后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城市消防水池的闲置。水资源浪费严重的现象,已严重影响可取消防水量,致使灭火用水严重不足。

四是人为损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政公共消防设施特别是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栓等由于城区改造、街道拓宽、建筑用地而被有关部门拆除、掩埋。有的甚至则被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圈占、砸坏、挪为他用等,这些人为的因素加剧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数量的减少。

此外防火规划不合理、易燃建筑密集、道路狭窄也是城市消防规划的软肋。

3城市防火规划措施与对策

为了改善城市消防局面,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因地制宜、群策群力,搞好城市消防规划工作。

3.1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管理,健全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

政府应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协调和督促计划、财政、供水、城建、电信等部门制订落实消防规划的实施细则,将与城市消防规划有关的涉及到本部门的内容落实到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早计划、早实施,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开展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对违反城市消防规划和报建审批程序的工程给予严惩。也可以发挥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的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遵守城市消防规划。

3.2增加消防投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公共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消防装备的增添、更新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各地政府应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通过政府融资、社会集资、市场杠杆等多种方式筹备资金,保证消防市政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3.3规划好消防道路和消防水源

一是在交通干道之间或干道与铁路之间尽量形成立体交叉,并在交通流量大的地段设辅助道路,以保证在主干道拥塞时灭火抢险车辆能迅速通过;二是重点防火单位应有直接与市政干道相连的道路,如果中间经过商业闹市区或集市贸易区时,要有绕过这些地点的辅助道路。三是结合道路保障供水设施的建设,同时规划市政公共消防栓;四是严重缺水地区要充分考虑利用已有水源(如水井、水塘、海河等),并保证消防车辆能靠近和取水方便。

3.4广泛宣传城市消防规划,提高公民消防意识

城市消防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火灾损失,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众的公益事业。要赢得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建设的支持,职能部门必须依据《消防法》和地方消防法规的规定,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着“人民消防人民办、办好消防为人民”的指导思想,提高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民众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形成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真正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261-01

1 引言

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下,公共娱乐场所的建设数量也随着增多,公共场所也都朝着规模大、多功能的方向发展。由于目前公共场所的建设规模大,建筑结构复杂,建设及装饰材料也多种多样,且易燃材料较多,导致公共场所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再加上公共场所的人流量大,疏散困难等因素,给公共场所的消防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研究公共场所火灾的频频发生的原因及问题,对于做好消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目前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现状

火灾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虽然在防范火灾发生的过程中运用了各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强化了管理手段,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造成的损失仍然越来越大。我国近年来火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公共场所火灾形势严峻。2003年2月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33人死亡;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浙江省海宁市发生特大火灾,共造成93人死亡。这些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人们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公共场所火灾带来的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必须对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

3 目前我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3.1 设计施工中降低耐火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公共场所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受经济利益的趋使、盲目提高装修档次、业主对消防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严重忽视消防安全。将资金大量使用到豪华的装修上,大量采用木质材料、塑料、油漆等烟量大、毒性大的可燃材料,而在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和安装相应消防设施的投入是少之又少,不但增加了这些场所的火灾荷载,致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降低,导致建筑物本身就存在着较大的先天性火灾的隐患,使火灾危险性空前的增大,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灾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增大,火灾损失无法估量。

3.2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符合防火要求

从目前一些公共场所的建设来看,有些公众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宽度均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甚至有的公共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有的安全出口虽然符合要求,但由于对安全出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安全出口设置门帘等遮挡物,堵塞疏散通道,严重影响了安全疏散。有些场所为了防盗或便于管理,楼梯间的门与疏散通道上的门大都使用铁栅栏或使用铁门加锁,违反了安全疏散的要求。还有一些公众场所在装修的过程中,先吊顶,后砌墙,表面看上去一个楼层进行了防火分隔,但实际上吊顶的上方四通八达,连为一体,没有起到应有的防火分隔作用。

3.3 消防安全意识宣传不到位,从业人员消防意思浅薄

公共场所对消防管理责任的履行不够积极,有很多单位不配合消防机构执法、宣传等工作;许多公共场所的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设施不配套,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消防值班检查制度形同虚设,不发挥任何作用;很多公共场所不对员工进行基本的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导致从业人员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消防宣传教育效果欠佳,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能力较弱。

3.4 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管理不妥善

现在的一些公共场所设计中,在原设计中都设计有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系统。但在建设时,部分单位或业主为节省建设资金,取消内部的消防设施。有的场所虽然装有消防设施,但由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从业或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消防知识,不懂得如何去检查、维修和保养,消防设施无人管理,年久失修,成了摆设品,没有起到安全消防的作用。还有一些公众场所甚至连灭火器材都没有配备,更不用谈设置声像报警切换系统、火灾事故照明系统等,消防安全设施不满足条件,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4 优化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对策

4.1 在施工设计阶段,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公众场所的设计中,应按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应加强对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采用经防火检测合格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的可燃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对玻璃幕墙、自劝扶梯等建筑结构形式,应进行防火分隔,确保场所安全。

4.2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公共场所各个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并经常性的组织灭火应急演练,以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人们预防火灾和在火灾中逃生自救的能力,会正确使用灭火设施,扑救初起火灾,能够自救逃生并且组织人员疏散。

对于一些营业性场所应标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障畅通。另外,从业人员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营业性场所应该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性的开展火灾演戏等,提高人们的防火意思。还应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让每个员工具备良好的消防素质,实行员工持证上岗制度,规定各场所所有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取得消防合格证后才可上岗工作,严格管理,从而确保场所的安全。

4.3 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加强防火管理

当公众场所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快.扑救困难,所以公共场所必须配备一定规模的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灭火设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公共场所防火要求,应该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对于安装的固定消防设施,应该确定由已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具有一定消防安全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承接消防工程安装的单位应对固定消防设施专管人员、企业业主和员工进行消防设施管理、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懂得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和使用方法,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正确的使用消防设施,控制火势蔓延。

5 结束语

公共场所是人流量较大的地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除公共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经济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远程消防监控;消防监控系统;技术要点

一、前言

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中的监控中心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联网的社会各单位实时进行监控,主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火警信息的运行状况,为监控与被监控双方提供动态的火灾报警、信息查询、管理效能等。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及其相关的终端与接口。

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具有五方面功能,其一收到联网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及时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有关机构发送确实的报警信息;其二为收到联网单位传输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从而加强对其关注及控制工作;其三是能够为公安消防部门查询联网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其四是联网单位能够自己查询本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最后是依据联网单位传输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或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展开实时数据更新工作。

二、技术要点

1、监控范围

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包括全部被联网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建立的远程消防监控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只表现在被联网单位的建筑内部火灾报警设备,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覆盖、全方位监控系统,公安消防部门需要尽快采用新技术产品,大力建设消防安全工作的软件与硬件设施,为及时清除火灾隐患提供全面的可靠手段。

2、建设原则

建设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原则包括技术原则、费用原则两方面。在技术原则中首先要高度重视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易维护性等,系统设计必须符合公共通信网络系统的标准要求,促进公共与专用两个通信网络协同服务于火灾报警传输工作。此外在建设远程消防监控系统中,系统设计也要符合当地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标准要求,确保真实的火警信息及时发送至该城市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中。

在费用原则方面,首先需要关注系统的实用性、运行成本、维护费用等。在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运行中,高效的维护工作不仅可以延长监控系统的使用寿命,而且有助于提升监控系统在运行中发挥的效用,对于监控系统超出预期效用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3、系统接口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在接受或处理火灾报警信息或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中,都缺少信息查询或信息服务的功能。信息查询功能意指公安消防部门利用信息查询接口,掌握被网络覆盖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情况等,并据此展开相应的技术统计工作,便于强化今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比如开展针对性的执法监督工作,将火灾隐患尽早处理,实现消防工作重心的前移、隐患整治关口的前移。

信息服务功能体现在被联网的单位可以利用信息服务接口,来自行查询本单位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更重要的是,被联网的单位可以凭借此接口,进行维护或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制定或统计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实现单位值班人员的远程监督功能。

4、系统安全性

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面对的安全性问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系统外部的恶意或无意攻击;其二是系统内部的恶意或无意攻击;其三是信息的安全性。

远程消防监控系统是内部系统,在其监控工作中,需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连接此内部系统及与之相对应的外部系统。与此同时,外部系统也很可能正与其他系统连接着,或者正与互联网相连接着,由此外部系统对于内部系统有着潜在的安全隐患,为了应对这些潜在威胁,保障网络使用的安全性,利用网管系统或设置防火墙可以抵制或防止外部的网络攻击,同时展开实时的监管控制。

在访问远程消防监控系统时,设置身份认证或授权等可以加强防护,同时做好系统数据库的备份工作,制定有关防删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置运行信息的措施。另外利用光电隔离手段,可以增强电气连接的安全性。

5、系统可靠性

在建设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中,做好被联网单位的信息传输装置与监控中心设置可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从而免受不良条件的扰乱。被联网单位的传输装置在运行中容易遭受外部环境的扰乱,单位信息传输装置利用报警传输网络实现与监控中心的信息发送或传输。报警传输网络通常由公用通信网络或者专用通信网络来创建,采取无线或者有线通信方式开展工作。火灾报警信息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之间的传输,最好采取主用与备用相结合的传输信道方式,因为即使主用传输信道出现问题,也可以通过备用传输信道继续实现数据的传输。另外,为了保证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良好运行与有效管理,每个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被联网单位覆盖数量应该保持在5000处以下。

为了增强监控中心对于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管理,需要从如下六个方面展开相应的必要措施,其一是监控中心的选址要在耐火等级高的建筑中,尤其以一级或二级的耐火建筑为最佳,并且要设定在该建筑中相对最安全的位置,同时监控中心附近不得有强力电磁场或其他会影响监控正常工作的设备;其二是监控中心的电源要高于二级负荷,最好给予配置最高的等级,同时要保证全天候的供电,以维持正常监控运行;其三是监控中心的内部线路布置、防雷接地等都要严格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其四是监控中心的重要硬件设备采取热备份与冷备份两种方法,尤其是对于数据服务器和通信服务器、备份通信方式与通道的备份工作;其五为保证监控中心和单位信息传输装置的顺畅运行,采用动态设置巡检及时间周期的方式;最后监控中心为了确保可以在任何状况下持续接收并处理报警信息,需要制定应对一切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措施。

6、系统维护管理

远程消防监控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维护系统运行的必需数据、系统设备及软件等。全面而又准确的数据是城市远程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的条件,在其运行当中需要大量的有关数据,包括火灾报警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数据、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数据、系统运行管理数据等。由此可见,建立专人或部门负责系统的设计工作、维护终端数据及其管理工作是必要的,有助于确保数据库管理的标准化、提高可靠性。

对于维护系统设备及其软件,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技术档案与管理制度,同时由专人定期对系统展开检测,具体工作为针对系统各个设备的功能、系统与外部接口的通信、系统数据库、系统时间、系统的集成功能的检测等。

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物业 消防 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c)-0197-02

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和现代化房产开发相配套的综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城市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物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近年来因物业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业主利益受损的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涉及堵塞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私搭乱建等内容的举报投诉也日益增多,这些均与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息息相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鉴于此,笔者将针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1 物业管理的含义及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版)中第二条对“物业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其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目的是维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其次,物业管理是一种经营型服务,物业企业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为目的。

第三,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赋予物业企业以管理职能,其中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尤为重要,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上述特点可以看出,物业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只有协调好同业主、承租户、业主委员会、政府主管部门等主体的关系,才能促进企业经营的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根据服务或管理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等,涉及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写字楼、工业区、政府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商业街和农民房等众多领域,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居住物业和商业物业。

2 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2.2 物业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版)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条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详细列举;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事项。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公安部61号令自2002年5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其将除居民住宅区以外的其他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交由物业和业主以民事委托管理范围的办法来确定。在消防机构执法实践过程中,很多设置在综合楼中的社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难以消除、屡改屡犯的火灾隐患均与物业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商业物业在维护社会消防安全方面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而《消防法》却仅局限于住宅物业,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个重要缺失;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3 物业过于重服务轻管理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多数更不会向消防机构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中虽然也提到对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可以对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的催改方式,但是实际情况下,物业轻易不会采取这种手段。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4 设施维护保养资金不到位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费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业主们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二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们发现,对于综合楼等商业物业来讲,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仅来源于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是否能够足额按时交纳直接影响着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对于住宅物业来讲,虽然按照财政部和建设部共同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专项维修资金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但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同所有,复杂的使用条件和程序往往使得专项维修资金很难动用。此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而哪些情形属于物业应当承担的、哪些情形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困难很大。

2.5 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2.6 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3 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3.1 确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

要改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必须确立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首先应当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出台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物业企业应负担的消防安全职责,更重要的是,对其怠于履职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 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3 转变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管思路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将负责管理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并设置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抽点,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3.4 保障公共消防设施维护资金的使用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物业消防管理费用的收取、列支和管理办法,在物业服务收费中单列消防日常维护管理费用,明确消防管理开支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标准,当出现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故障等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程序和环节,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及时恢复功能,确保公共消防安全。

3.5 加强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日常物管工作的优势,利用宣传栏、张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业主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广业主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物业管理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业主能够自觉履行相关消防义务,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参考文献

[1] 季青.浅谈如何加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1(211):57-59.

[2] 王波.浅析小区物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J].科技传播,2011(6):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