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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茶园是隋代生产贡品茶的基地,后来荒废,近年修复茶园,并且建造了园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茶艺馆。这里环境幽雅,设施讲究,台椅均为钜木树椿所造,茶具则是潮汕大炉、宜兴茶壶、景德镇有盖孔盘、台湾变色龙凤杯,室内还焚香播乐,茶艺氛围和谐。而茶艺表演分三道:迎客茶、留客茶、送客茶,历时约两个小时。
迎客茶是序幕,目的是让远道而来的客人先安定下来,并且吃些点心,以防空腹品浓茶引起的“茶醉”。这道茶品啜的是用“呼来泉”泉水冲沏的武夷山桐木关出产的正山小种红茶。
留客茶是重点,共有18道程序,品啜的是武夷山名产“金边兰”,用的是专门从台湾订造的“变色杯”,杯身绘青龙的高身杯叫龙杯,用来闻香。绘画青凤的宽口杯叫凤杯,用来品茶。18道程序中,与龙凤杯有关的占了12个,例如,“夫妻合和,鲤鱼翻身”是将香气四溢的茶倒在龙杯里,再倒入凤杯中,让客人先闻茶香,再品茶味。又如,“君子之交,水清味美”,则是在品茶数杯之后,用凤杯装白开水奉给客人小饮,让客人尝淡生甘,感受“此时无茶胜有茶”的美妙。再如,“茶探趣,游龙戏水”,则是将水泡后的茶叶放入龙凤杯中的清水里,让客人观赏乌龙茶叶来回晃动的奇妙情景。这道茶充分展现了武夷山岩茶“清、香、甘、活”的韵味。
在表演过程中,茶艺小姐不时把有关茶的知识、诗文灌输给客人,比如“再斟流霞,二探芷兰”时,借用《全唐诗・题武夷》诗中的“流霞”一词来比喻武夷山岩茶的精美。以范仲淹诗句“头茶香会薄芷兰”来形容武夷山岩茶的本香,表演到“孔雀开屏,荔叶酬宾”时,则引用坡的拟人诗句来赞茶叶的荔美。
但是既然是研究,结论总是要建立在尽可能客观的逻辑论证基础上的,如此方能给人以信服。假如离开这一点,那么所做的一切,都将是徒劳并且荒谬的。目前学界并存“陆李情”有“恋”与“非恋”两说。这两说是不是都循理性的辩证之路,不过因理解的差异而得出的呢?比而观之,不尽其然。
一类,确实是尊学术正途,中规中矩条分缕析;只是例证囿于狭窄(这是所有研究者都面临的问题),论证过于拘谨,从而结论显得底气不足。但这倘 未构成研究方法的悖离。还有一类,严格说也只存在寇丹先生的两篇文章――《陆羽李冶不相恋》(下称《一论》)、《唐代女冠的个性解放――再论陆羽李冶不相恋》(下称《再论》)(1)这一类,正同一般的研究方法相反:其立论,虽反拘谨却刻意呈现偏狭的“奇谈怪论”(2)――不以理性依托;其行文,虽然恣肆,却率性而作疏漫的“信马由缰”(3)――抛弃一切必要的逻辑性。而以此意欲完成“将人们长期以来认为他们‘青梅竹马’又进入相恋的观点否定了”(《再论》语)的权威定论。可惜得很,这种研究不幸滑入了唯心论及形而上学的泥淖。仅仅是方法论的失足那也罢了!然而寇君的文章以其一以贯之的风格,再次将建立于主观基础之上的说辞,指向陆羽人格的卑下(后文将论及)。除了他真实意图我不太清楚外,这势必导致人们对陆羽人生动机与其行为本质产生极大怀疑,从而导致渐已清晰的认知再度陷入混乱。
如何正确认识陆羽同李冶的感情,现在看来它不单仅仅是现有研究表现在认识论、方法论上的偏颇,它似乎更成了一个不能漠视的课题。正因此,不仅需要深化对“陆李情”的研究――更详尽、理性、客观的对二人关系构成、反映程度做出辩证判断与分析,更需要对寇丹先生的论理进行比照的剖解、甄鉴。只有这样,才能回归研究的本性,才能求得观念的廓清。本文不敢自是,但试图不揣愚妄一论,求教方家并寇丹先生。
一、陆羽同他人及李冶交往的动因,表现为择友观“游学性”倾向,而非“物俗性”企图
我们知道,无论怎样的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择友观总是表现为前提,它决定是否交往,怎样交往这个结果。因此考辨陆羽同他人包括李冶的交往,我们必须首先辨析陆羽的择友观与其动因。
综观陆羽一生,他与他人的交往,明显表现为梯次渐进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被动式交往时期,主要见于他被抱养龙盖寺后,与抱养人智积大师共同生活上,由于陆羽年幼,不具有行为能力,这一时期的交往便不是自主自发,因而具有被动性。但有一点我们不要忽视:陆羽这一时期已开始彰显出极顽强的个性自醒意识。他表现出的“执儒典不屈”便可视作明证。这个意识,为他日后在“儒学”范畴的与他人自主交往,可谓埋下了人生观、价值观取向的重要伏笔。第二阶段是半被动式阶段,主要体现在他与太守李齐物、老师邹夫子交往上。因为这些交往活动也不表现为自主努力的结果,却契合了完全具有主观意识的陆羽的追求愿望,因此是有主观一面的半被动式。这个交往对陆羽自身来说,是循其第一阶段中“自醒意识”延伸而来的;否则,他必将是其他主观选择导致另外的人生结果,由此于日后的交往择取与现在我们所知的将大相径庭。第三是主动式阶段。这一阶段当以他学成下山,步入社会,首与大诗人崔国辅“游处三年”的青年时期始计,而至804年故终。这个最重要的阶段,是他在拥有了成熟且清醒的人生观和自主行为能力后所进行的明确交友实践。我们看到,择友观在这里突显着“儒向”特征,反映为交往对象“士人”群体特定性。上述三个阶段的与人交往,为一条始隐渐显的发展轨迹,从起初朦胧的“儒学”概念,为指向清晰身怀儒学的“士子”群。
这样的判断,全部基于人们业已建立的研究成果。最新一部专著便指明,迄今所发现的陆羽交往名录,有名或姓的多达116人(4)。所有这些对象,无一不为士子或士子出身。这当中,不少是名铄古今的大儒,如颜真卿、刘长卿、怀素、孟郊等;更多的一些也为我们耳熟能详,如皎然、皇甫曾、皇甫冉、权德舆等等。当然,更有著名女诗人李冶。陆羽一生交往,自当绝不仅仅限于已知的116人,实际的或许要庞大得多。所谓“天下士子半与之游”,我以为并非全是夸张或溢美之辞。
陆羽为什么有着同“士子”交往的择友观?是因为寇丹君的谋求“借光”、“帮助”,从而实现“争取入仕”进身目的的缘故么?
关于陆羽具有的择友观,寇丹先生的很多论著都涉及并点评到了。仅以“陆羽李冶不相恋”的二论为例,寇丹先生便有相当不同凡响的见解。他这样说:“陆在《自传》中说自己是‘不杂非类’、‘宴谈永日’。就是说和他交往的都是有地位的达官文士并且关系密切。就像今天有人亮出‘×××是我的××’的借光口气一样。”为什么“亮出”还“借光”?表面看,寇君的意思是陆羽出于炫耀而有《自传》中言,而实际他的言下之意,是借此曲笔说明陆羽之交友,完全出以物欲的功利之心,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他还说:“陆羽一生不断争取入仕都没有成功,他要取得李季兰对他的帮助,就变得很合理又自然了。”“对于这样的一个李季兰,陆羽除了希望有利于自己以外,还敢有其他非分之想吗?”(均见《一论》)这样说来,陆羽之交友,纯粹是为了实现其个人政治野心的物欲化行为,与感情问题以及做学问丝毫不相干。我们看到,陆羽在这里已经蜕变为一名善于投机钻营的蝇蝇苟苟之辈了。
恕我浅陋,我的确不知道陆羽还曾患有自吹自擂的毛病;我倒是以为他能作《毁茶论》,能再三修改《茶经》,便谦虚得可以。而且,我更不知道陆羽对这个“入仕”一生在做怎样的“争取”。我只知道:一、以陆羽“九岁学属文”、少年即著《谑谈》三篇、青年就与大诗人崔国辅有唱和集、中年便已功成名就,这样的勤奋、聪明,他若有“入仕”之心,腾出一部分多学科研究的精力,专一地去科考致仕,想来不是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至今都没有见到他有任何这方面的举动迹象。二、即使不走科考之路,所谓以偏门进身,他也还赶上了“两次诏宣”这等毋需“争取”即可“入仕”的绝佳机遇。令人遗憾的是,他又“不就”。三、假使陆羽在“入仕”上不做他想,只横下心思找人帮忙,他完全可以求助地位、名望高得多的太守颜真卿、当朝宰辅杨绾等,大可不必弃简就繁,谋求李冶毫无把握的帮助。陆羽一切都没有按我们设想的进行,由此,只能说不是他本身头脑出了差错,便是寇君的说法太过差强人意。
那么,陆羽择友观表现在与“士子”交往上的原因是什么?唯一的理由,我以为是他积极“入世”的人生观在社会实践需求上的使然。
陆羽在他亲撰的《自撰》(5)――通常所谓的《陆文学自传》中,至少在八处向我们揭示了他的人生主张和追求。以年龄为序,依次有:一、“九岁学属文,积公示以佛书出世之业,予答曰:‘……予将校孔氏之文可乎?’”二、“公执释典不屈,予执儒典不屈。”三、“竟陵西湖无纸,学书以竹画牛背为字。他日,问字于学者,得张衡《南都赋》,不识其字,但于牧所仿青衿小儿,危坐展卷,口动而已。”四、“因叹‘岁月往矣,恐不知其书’,呜咽不自胜。”五、“著《谑谈》三篇。”六、“后负书火门山邹夫子别墅。”七、“与之(按:诗人崔国辅)游处,凡三年。”八、“闭关对书,不杂非类;名僧高士,谈宴永日。”可以说《自传》的通篇,在表明如何习儒、事儒的同时,也传达了陆羽通过“儒学”来展示抱负的心迹。
在我看来,陆羽应该有这方面的诉求。因为一个心智健全之人,一切人类正常的情感他大抵都是具备的;陆羽不能例外,他必然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这可以从《自传》中窥见。情绪化的情感既然具备,渲泄当是必然的。除了无声的诗言、有声的“号泣”、动作上的“杖击林木”等形式的渲泄外,向他人倾诉也是方式之一。男男固无不可,选择善于体贴男性的女性未尝不是最佳。具体来说,我个人认为:一、战乱的流徙、茶事考察的奔波、辗转的客居,形成了他居无定所、食无恒炊的漂泊感;二、长期的野外实践与闭门著书,势必让他又产生无法排遣的孤独感;三、社会地位的低下、寄人篱下的苦楚、事业遭遇的波折等,也不由得他不生发自卑之感。此外,似乎还鳏居――这可能也是十分重要的――苦涩、悲凉之感;等等。种种情感交汇一起,就使得他的内心必然压抑,从而必然产生强烈地渲泄欲望。皎然是一种选择,其他男性友人是一种选择,最解男人的温情女性也是一种相宜的选择;重要的,女性的作用有些时候往往为男性所不能替代。因此作为渲泄对象,李冶成为陆羽的选择,应该是自然合理的。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陆羽自小缺少母爱。这是否还可以说,他之于与李冶的交往,隐含了他于母爱从来就有的深深期盼与渴望?可能正是上述情感诉求,构成了陆羽同李冶有别于他人交往的深层动因?
对于李冶来说,情感诉求不仅强烈存在,而且还表现在诸多方面。
现在不少的研究者只注重了李冶诗人的一面,而忽略了她同时又是风尘女子的那一面。此是否因陆羽这位尊者讳的缘故?若如此,大可不必,因为客观的历史是勿需避讳的。何况同朝的大成者也都没有讳言讳行――李白“吴姬十五细马驮”,杜甫“佳人雪藕丝”,白居易“五宿澄波皓月中”,它们无一不言狎妓;却丝毫损害不了大家们所取得的成就。同样的,无论李冶具有何等身份,它也无法构成对陆羽的损害;何况他们的交往,并不建立在低趣的享乐层面。关于这一点,向来直率的寇丹先生居然表现出了闪烁其词的羞涩:他不直言李冶身份――作为陆李情的研究,不敢揭示李冶身份,这很让人费解――为,而以“女冠”一词蔽之。但是他的《唐代女冠的个性解放――再论陆羽李冶不相恋》一文,对“倡优”、“妓”、“”、“艳舞”等贯穿全文篇幅的曲婉揭叙,毕竟让人醒悟李冶的真实身份来。老实说,李冶之身,在载有我们熟悉的其被诛一事的《奉天录》中便揭示出来了。文说,“时有风情女子李季兰上氵此诗……皇帝再克京师……遂令扑杀之。”这已是比较明白的了。而我们往往提到的《全唐诗》,载录有19位诗作,李冶便是其中之一。
李冶既然是,可以想见其生存状况是会好不到哪里去的。“人生最苦是女性,女子最苦是妓身。”(10)她们过着“对人前乔做作娇模样,背地里泪千行”的生活。同为唐代的也是诗人的徐月英《述怀》说:“为失三从泪沾频,此身何处用人伦。虽然日逐笙歌乐,长羡荆钗与布裙。”即是她们这一群人的心理写照。虽然李冶可能更多地卖艺为主,且交往的多是文人学士,但不能否认她作为青楼女子的地位,以及由此而具有的相应心理感受、情感诉求。对于李冶而言,可能存在:一、家道中落、沦入风尘的严酷现实,致使她玩世不恭、放荡不羁;然而潜藏于内心深处的,仍将是无日不在的失落与感伤。二、平日里“日逐笙歌”的生活方式,与她人生早期教育形成的儒学正统思想发生严重冲突,势必由此导致内心因困惑而痛苦无助。三、既是吃青春饭的青楼女子,她对未来必然充满了没有归宿的恐惧感。四、现实之恶带给她心灵可能有太多的无奈和悲哀。她因此也需要一个不假虚与委蛇的忠实友人作平等倾诉,以求得心灵的宣泄与抚慰。与她友好的皎然因是和尚,不便担负这一角色;其他如闫伯均一类,或恐也难以胜任(后文将有剖析)。因此,以陆羽性笃――“以人为信,虽冰雪千里,虎狼当道,不愆也”(11),当是李冶诉求最合适的对象。
维系陆羽、李冶交往的纽带,可以说除了“文事”外,可能更多的就是他们各自内心的情感诉求。这里,平等性、需求的双向性,反映出交往的基本属性,而不为其它。由此而发展――长期情感交流的演化,他们双方产生超出友谊范畴的相濡以沫的恋情,当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三、李冶题诗揭示了陆李情“恋”的真实性,而非“非恋”的虚妄性
陆羽同李冶的感情究竟存在于何种程度?是表现为一般的友谊,抑或超出了这一范畴?我以为最有说服力的探求,当是对李冶题赠他人的诗的辨析;这当中,对陆羽的题诗恰恰表现为陆李情研究的唯一线索。因此离开诗的研究,任何的结论都是苍白和虚妄的。
寇丹先生研究陆李情,但他根本无视李冶的诗,说什么“我们对李季兰给皎然、陆羽的诗都不必认真”(《一论》),相印证的一句轻描淡写的说法,是“李冶给陆羽的一首诗只能视作文场上的酬唱而已。”(《再论》)因而他在两篇专论大作中,便只字不析李冶的诗。寇君的这种说法与做法,在我看来是很不足取的。首先,假如寇丹先生的论断成立,那么一切研究者对其占有的研究对象资料,都可以漠视甚至抛弃,从而再进行无资料式的所谓研究。我不知道一旦如此,这个研究行为和它的结果,是不是有些荒唐至极。其次,假如寇丹先生的论断成立,那么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就得遵从他的教义:言不一定要由衷,不一定要表现作者真实的思想感情――至少他的“酬唱”将李冶洒向陆羽的泪,注释成了戏子的手段。假定真是这样,那么这类诗文及其作者是虚伪得多么可怕!而文艺一般的创作规律,是无论哪一位作家,他的作品均是真情实感的结晶;而且,当作家与抒写对象情感愈接近――共鸣愈大,他创作时倾注的自身情感也愈加深切,其作品就愈加真实感人,从而愈能流传广远。反过来亦然。对于李冶其人其诗来说,这个规律同样是适用的。而寇君竟然“不必认真”对待。
李冶的诗,《全唐诗》收16首又八句,补遗2首(近来又有资料刊出新发现的二首(12))。
“她的诗以五言见长……重在表情,出之自然,很见功力。”(13)“形气既雄,诗意亦荡,自鲍照以下,罕有其伦。”(14)纪晓岚认为,“置之大历十子之中,不复可辨。”就是说,李诗的取胜,是以内容的情感真切自然和形式的雄放不羁相结合而达到的;情是目的,其他只能算手段。
在李冶全部诗中,与人交往并点出名姓的题赠诗占到了8首,计7人或6人――《送韩揆之江西》一说是给闫伯均的。这当中,以诗的主题表达情爱论,7人8首便只剩4人5首:陆羽、朱放、韩揆各一首,闫伯均2首。人们一般说李冶的情人是朱放、闫伯均,就是基于李冶对这二人的诗袒露出的明确旨义进行判定的。正因为这样,人们往往忽略了李冶复杂的情感给诗的表现带来的多样性,从而将李与陆排斥于此种情感关系之外。这是认识的角度不一所造成的歧见。我相信李冶对上述4人中的任何一人,所持的情感态度都是一致的;不一致的,可能是在前述基础上表现出了程度的分别――即不仅与朱放、闫伯均、韩揆具有可能的一般情人关系,对陆羽或许更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恋人感情。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一个判断呢?这当然来自对这4人的诗所做出的比较评价。
先说给闫伯均的《送闫二十六赴剡县》――《得闫伯均书》因无多大深意,不作评析。
诗全文八句:“流水阊门外,孤舟日复西。离情遍芳草,无处不萋萋。妾梦经吴苑,君行到剡溪。归来重相仿,莫学阮郎迷。”这首诗写的是李冶在苏阊门外送别闫伯均时的心理感受,表达了她对刚刚分别的闫伯均的一种依恋与担忧。所谓依恋,表现在颔联与颈联中:所谓担忧,是结尾二句的莫学阮肇迷不得返,一定要重回相聚。很多人以为的闫、李情人关系是基于这首诗张扬的深深恋情,却因此恰恰忽略了末二句表现出的心理关切。我以为,假如闫伯均坚守如一,李冶断不会有这种担心――遭抛弃的危险。这正好说明:一、李冶爱恋闫,但处于从属的受支配的地位,表现出关系上的不对称性;二、由于李冶的担心,反证出闫伯均对李冶缺少忠诚;三、他们的情人关系有爱的成份,但可能只停留在李冶一厢情愿的层面。李冶忧惧遭弃的心理关切,还表现在她另一首诗《春闺怨》的“念君辽海北,抛妾宋家东”中;是不是依然针对闫伯均,我们不得而知。
再看《寄朱放》。
“望远试登山,山高湖又阔。相思无晓夕,相望经年月。郁郁山木荣。绵绵野花发。别后无限情,相逢一时说。”这首诗表面看来,相思幽远缠绵,有守望,有期盼;但情感聚焦无力,缺乏细腻的韵致。比之于闫伯均的那首,再多的“无限情”,也只是相逢时说;既没有期盼的急切,也无被抛弃的担忧,它的感情浓度淡出了许多。而且多少还弥散出一点不很经心的意味。朱放有一首《别李冶》:“古岸新花开一枝,岸旁花下有分离。莫将罗袖拂花落,便是行人断肠时。”说的是两人分别的情景,看起来都有点依依不舍,“断肠”似乎还含有了很多悲伤,但读来总觉出矫情的意味。
那么《送韩揆之江西》又如何呢?
这首诗同样的也是五言八句:“相看指杨柳,别恨转依依。万里江西水,孤舟何处归。湓城潮不到,夏口信应稀。唯有衡阳雁,年年来去飞。”我不知道这个韩揆是谁,《全唐诗》说“一作《送闫伯均往江州》”,不知是否因闫曾任江州判官(大历中,772年左右)所致。从诗的表现手法及体现出的感情程度看,的确十分接近《送闫二十六赴剡县》。就诗论诗,这个离情也还是有些味道的:首联表现了离别之“恨”,次联又表示了对行人的牵挂,第三联似乎是对别后音讯稀少的忧虑,尾联则是对此后无奈时日的一种感叹。离情之重,其感伤与无奈也重。可见李冶对这个韩揆还是有感情的。他们大约也是情人,因为诗所表露的正是情人之间应有的反映。
闫伯均也好,朱放也好,韩揆也好,所有对他们的诗,均敌不住一首《湖上卧病喜陆鸿渐至》。这首诗感情浓烈,奔放酣畅,全然是另一番境界。
诗题的“喜”字,是诗人内心情绪的真实写照,首先就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情绪感染。再看八句诗:“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全诗意蕴与诗题的“喜”字相反,贯穿始终的却是一个“悲”字。这里,渲染这种悲情的有“苦”、有“泪”、有“强劝”、有“还吟”,还有“偶然”的“醉”,更“此外更何之”。除了悲,还是悲,是大喜之下的悲,是有别于上述三诗的心胸彻底敞开的最直接最生动不带任何矫情、虚饰的情感,酣畅而又淋漓。我们试想一下,为什么只有见到了陆羽,李冶才有如此强烈的反应?是因为病人的情绪特性?假定这样,肯定还有其他人探病,她为何又没有类似的文字呢?现在单单给了陆羽这一首,只能表明病的愁苦、郁闷不是根本原因,它最多是一根引线,牵出的是一种心意相通、彼此关爱、相濡以沫的深层感情。否则无以解释。我们看到诗表达出的这种情感真性,既不见之于闫伯均的顾虑,也不见之于韩揆的隐忧,更不见之于朱放的淡然。这种情感为李冶毫无掩饰地配属陆羽,说明他们二人情感基础是相当深厚的,即它不是李冶单方面形成的,陆羽对李冶,亦怀有同样程度的感情。我们现在看不到陆羽有任何这类的文字流传,有可能是他性格的内向而不形诸文字所致。
因此,在针对分析而不是回避抛弃李冶题诗后,我以为陆李二人之间,是存有“恋”情而非“非恋”这种可能的。当然,这个认识仅仅是一孔之见,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证实。另外,有专家倾向于将他们的感情界定在“姐弟”范畴,这有些不好理解:一者,同龄男女很少可能纯粹停留于这一范围交往,陆李二人止于“姐弟”似乎更少理由;再者,他们也缺乏血缘、亲缘上的支撑。
四、结语:力求辩证而不是刻意“唯心”的“恋”或“非恋”
在对陆羽的人生观和择友观、他与李冶交往本质、李冶题赠诗情感倾向等的辨析后,现在似乎可以对陆李二人的交往做一概括评判,即:他们的交往起初是在陆羽“游学”范畴,并在人格相互平等基础之上进行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交往具有了彼此情感需求的共同基础,使一般“士人”范畴的友谊上升为了心心相印、肝胆互鉴的爱情。也即是说,陆李情的实质为爱恋之情。
在如何看待陆李情,如何分辨他们是“恋”还是“非恋”上,研究的方法是否辩证客观,应该是研究过程与其结果是否正确的试金石。笔者不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定正确,但笔者力求尽可能地向辩证的方向探求,力求尽可能少一些主观与唯心,从而最大可能避免孤立、片面。正是基于这个态度,笔者不敢赞同寇丹先生的研究手法,以及“本来就没有那回事”的武断说法、“对于唐代女冠有了认识,对于陆羽与李冶相恋与否的问题就有了正确判断”的莫名其妙的判断。陆李“恋”与“非恋”,也许一定意义上并不重要;但是借此行歪曲与抵毁,抛售主观形而上学的东西,其危害又是重要的。
我期待方家们不同的声音。
注释:
(1)分见寇著《陆羽与研究》、《农业考古•中国茶文化专号》2003年第二期。
(2)寇文《陆羽病了》语;载《茶苑》2003年第二期。
(3)寇著《陆羽与研究》之《三癸亭茶话笔记》语。
(4)据童正祥、周世平编著的《新编陆羽与茶经》。
(5)学界对这篇传文呈真伪之辩。笔者赞同朱自振先生《茶史初探》的看法:“与其否定它是陆羽所写,不如承认它是经过后人改动或掺杂的陆羽原作为好。”
(6)上海辞书79版《辞海》缩印本。
(7)引文自邵钰《陆羽•皎然•李季兰――丁文初读》;载《陆羽茶文化研究》第14期(2004年3月刊)。
(8)陈锋、刘经华著《中国病态社会史论》。
(9)《唐才子传》语。
(10)天花藏主人《金云翅传》第十一回。
(11)据《陆文学自传》。
(12)赵天相《读》注四;载《陆羽茶文化研究》第14期(2004年3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