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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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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1编制目的

应对突发粮食公共事件,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正常供给,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社会大局稳定。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较大地域范围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粮食应急状态为县级(111级)一级。本预案对应市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

1.3工作原则

省级储备粮是稳定全县粮食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区)建立的粮食储备也是省级储备体系的重要补充。县级粮食应急供给以省级储备粮吞吐为主,以县级储备粮吞吐为辅。储备粮的吞吐按分级负责制的原则,采取统筹安排、合理调拨的方式进行。

2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

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成立全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县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兼任。

2.1粮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发改局局长、粮食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财政局、农牧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县支行正宁客户部和重点粮食购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粮食市场信息检测,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信息;

(2)负责粮食零售网点的应急工作安排,形成供应保障网络;

(3)负责粮食应急供应队伍的组织及应急粮食的运输;

(4)完成市粮食应急指挥中心和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2.2粮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发改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县粮食局、物价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完善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做好全县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应急供应工作,重点做好粮源的组织、企业粮油加工和销售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畅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县物价局负责对全县粮食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分析,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安排粮食应急供应公路运力。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消费及生产消费价格等问题。

县政府信息中心会同县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负责制定粮食应急新闻方案,组织相关新闻;对互联网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害新闻进行封堵、删除,正确引导舆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县支行正宁客户部负责安排落实监督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

其他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市场监测和预警

3.1市场监测

为及时准确地对全县粮食实施市场监测,县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要建设和完善全县粮油市场监测中心,建立覆盖全县10个乡镇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粮食批发市场、大型粮油购销企业、粮油储备库及县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和统计局。

建立信息收集和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3.2预警

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15天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达20%左右时,县粮油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要及时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并向县政府报告,密切关注动态。

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由县发改局、粮食局和物价局向县政府报警,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

(1)本辖区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2)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食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以上。

(3)由于战争、疫病、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辖区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4应急措施

4.1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1)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新闻会或通过电视广播讲话等,向社会公布有关市场监测情况、粮食应急工作政策及措施,防止信息误传,引发社会恐慌。

(2)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应急部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社区、村委会做好宣传工作,稳定人心。

4.2信息动态监测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通应急指挥网络联系电话,24小时值班。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油市场以及重点网点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

4.3储备投放

(1)增加储备成品粮投放量以调控市场。

(2)全县指定辖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及粮食批发市场承担销售任务,向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3)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布政府销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4.4扩大零售货源

(1)增加粮食零售企业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2)动员现有粮食购销企业、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3)根据各乡镇及时上报的需要安排补充货源计划,县粮食局及时上报市粮食局,从市级粮食储备中安排调剂货源,同时合理安排县级粮食储备,并由辖区内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配送到各销售网点。

(4)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跨区域补充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4.5提高成品粮加工能力

(1)提高粮食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增加市场成品粮可供量。

(2)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3)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县政府统一安排投放市场。

4.6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打击哄抬粮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4.7其他调控措施

如采取以上调控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要采取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5预案的启动与停止

5.1预案的启动

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县发改局、粮食局和物价局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县政府同意后,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同时启动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工作,统一指挥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县粮食局会同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方案。

5.2预案的停止

粮食应急状态解除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向县政府提出停止实施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停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6附则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粮食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给,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达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统称粮食,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第三条级别划分

按照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的原则,本预案规定的粮食应急状态分为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和县级(Ⅳ级)四级。

(一)国家级(Ⅰ级):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二)省级(Ⅱ级):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范围或省会等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三)市级(Ⅲ级):在市辖区域较大范围或市政府所在地中心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四)县级(Ⅳ级):在县(市、区)辖区域较大范围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城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二)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三)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映,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

成员:由县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农发行、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农业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县粮食应急工作。

(二)负责县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负责相关的重要新闻信息。

(四)审议批准县粮食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方案。

(五)对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六)提出终止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

(七)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粮源供应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加工协调组、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等5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县粮食市场动态,向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二)根据县粮食应急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三)负责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粮源安排和调拨,粮食加工的安排与协调,粮食供应的资金调度与协调,市场粮食供应的质量监控。

(四)负责组织完成县委、县政府及省、市粮食局下达的其它粮食调控、加工和特殊供应任务。

(五)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生、发展、变化情况,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的意见和动用国家储备粮的建议。

(六)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综合有关情况,代县政府起草平抑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供应秩序的有关文件。

(八)协助有关部门核实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九)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

(一)粮源供应协调组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农发行、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调拨,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初步意见和动用国家储备粮的建议。由粮食局牵头负责,其中粮食调拨的车辆调度和交通保障分别由交通、公安部门负责。

(二)资金协调组由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供应的资金调度和保障。由农发行负责。

(三)加工协调组由粮食、电力公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加工的安排调度,粮食加工质量的监控。由粮食局负责。

(四)市场、物价和质量监控组由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由工商局牵头负责。

(五)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由广播电视局、粮食、发改委、财政、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调控政策的、宣传,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市场动态的监控。由粮食局牵头负责。

第三章预警监测

第九条市场监测

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制度。在县城和乡镇确定2-3家粮食销售量较大的网点,实行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条应急报告

各市场信息监控点在发现市场粮食价格超过平常销售价格20%以上幅度的非正常波动,或出现群众排队抢购粮食等非正常情况的1个小时内,应向当地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在及时核实情况后的1个小时内,向县政府和上一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市场出现的情况,提出是否启动本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在启动粮食应急预案期间,各信息监控点和执行粮食应急预案的销售网点必须每日向当地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当日的库存量、销售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对拒不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的网点,将取消粮食应急预案销售网点的资格,并由粮食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粮食经营资格。

第四章应急预案启动及终止

第十一条应急措施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指导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确认出现县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要按照本县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由总指挥长下达应急指令,预案立即启动,对应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第十二条对国家级(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的响应

出现国家(Ⅰ级)、省级(Ⅱ级)、市级(Ⅲ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服从国家和省、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指挥。

第十三条县级(Ⅳ级)应急措施

(一)出现县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上报有关情况(最迟不超过2个小时),请示启动本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并每日向县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当地粮食的库存量、加工量、销售量和市场价格情况,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三)启动本预案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1)粮源的组织与安排。在安排市场应急供应粮源时,首先应安排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商品粮。商品粮源不足时,向县政府以电话和书面报告形式申请动用县级储备粮。如当地商品粮、县级储备粮粮源供应不足时,向市粮食局申请就近调入商品粮。当本市无法满足调运计划时,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动用省级储备的申请,以电话和书面报告的形式同时进行,由市粮食局转报省粮食局,并经省政府批准。省级储备粮由县粮食局在全县储存库点内调度安排。在紧急情况下,可按照省政府的授权,由省粮食局同意,先行动用省级储备粮,然后补办报批手续。当本县省级储备粮不足全县非农业人口10日供应量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使省级储备粮调拨难以落实时,申请动用国家储备粮。动用国家储备粮必须逐级上报,由省政府转报国务院批准。

(2)粮食的调拨。用于应急调控的粮食,无论使用商品粮或者使用储备粮,均实行调拨令。调拨令由县粮食局以正式文件下达,特殊情况下以电话通知形式下达(以电话形式下达的,应随后补发正式文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储备粮承储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县粮食局下达的调拨令,按时完成调拨任务。跨县调拨粮食时,原则上由调入方到调出方取贷;调入方有困难时,可与调出方协商,调出方应予支持。

(3)粮食加工。由粮食局选择1-2家生产条件好,并获得准入资格的粮食加工厂作为应急调控粮食的加工定点企业,并上报市粮食局备案。在特殊情况下,非定点加工企业也应接受政府指令,加工应急粮食。

本预案启动后,县粮食局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政府的指令,对定点加工企业下达应急调拨指令性加工任务,加工企业必须服从加工指令,开足马力生产。定点加工企业因人员、资金、原粮等问题暂停产的,由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协调,尽快恢复生产。定点的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可与粮食购销企业签订合同,接受委托加工,由粮食购销企业为加工企业提供原粮,加工企业加工成成品粮后,由粮食购销企业批发销售至各零售网点。

(4)市场供应。应急粮食供应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系统现有零售网点的作用。国有粮食企业网点不足的,粮食局可选择主体合法,经营规模大,卫生环境好,守法经营的大型商场、超市及私营粮食零售点,作为应急粮食定点供应店,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定点供应点按照市场价或县有关部门核实的价格敞开供应成品粮。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可实行最高限价或凭有关证件限量购买的办法。具体限量标准由粮食局根据粮食库存和市场供应情况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执行。

(5)应急粮食供应价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的商品粮,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作价出库。不得亏本销售,也不准借机牟取暴利。储备粮按照储存成本加出库费用(含运输、包装、装卸费用等)作价。粮食加工企业按照合理的原则核算加工费用。零售企业按照进价加微利的原则供应成品粮。对其它自行组织货源的品种(包括面粉、面条、粉干、食油等),必要时实行进销差率控制,以不超过10%为限。粮食出库费用、加工费用和零售费用标准,由当地县粮食局会同物价、财政、农发行核实,经县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市粮食、物价、财政、农发行备案。

第十四条应急终止

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实施县级(Ⅳ级)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及时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章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粮食储备

(一)增加中央和省级粮食储备规模。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要求,要进一步争取上级支持,完善中央和省级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增强对我县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完善县级粮食储备。在稳定我县现有中央、省级储备粮规模的基础上,完善县级粮食储备制度,县级储备粮由粮食购销企业代收代储,定期轮换。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费用参照国家储备粮标准,在县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确保我县粮食应急能力。

(三)保持经营企业周转库存量。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周转库存量,并承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应急保障系统

(一)补贴资金。凡是执行应急预案调运、销售和经政府决定执行限价销售的粮食,其价格低于成本价而产生的差价部分及其它相关的合理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应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补贴。

(二)粮食调拨资金。粮食购销企业因执行应急预案调拨粮食所需资金,经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向有关开户银行申请应急调控粮食贷款,开户银行应及时给予支持。

第六章后期处理

第十七条评估和改进

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应急终止后,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应急经费和结算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应急预案动用各级储备粮和企业在加工、供应、运输粮食,发生的价差、利息、费用及合理利润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等措施,补充中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及企业周转粮库存,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第二十条奖励和处罚

(一)对参加应急工作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通信、加班等补贴,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

(2)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粮食应急指令,指定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不接受粮食加工和供应任务的,不按指定供应方式供应或擅自提价的。

(4)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5)粮食储备或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

(6)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附则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2012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我市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订单直补与储备粮收购的准备

工作

最近,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召开了2012年全区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工作会议,继续实行订单直补收购,任务尚未下达。但夏收在即,我们正在做好入库的准备工作。一是协助市政府将任务分解下达到重点产粮区乡镇,有任务的镇也要把任务落实到村、组、户,发给《售粮证》。二是准备仓容,由于企业改革,绝大部分粮仓已被处置,现只有空仓3600吨,准备采取边收边调、边收边销的策略,解决仓容不足问题。三是做好宣传发动,直补订单收购,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把直补金额直接补给售粮农户,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快新粮仓建设

三、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根据北政发[]59号文件精神,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已于底基本结束。粮食企业原职工900多人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有些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不时有个别人到局时或其他部门上访,要求解决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局领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要认清形势发展趋势,要以大局为重,国家正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过渡期,有些企业关门倒闭在所难免。同时,我们要靠自己奋斗,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通过做工作,原职工们有所理解。每次来访,局分管领导都向他们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宣传解释国家粮食企业改革有关政策,尽量把问题在系统内解决,不向市委、市政府上交难题。由于工作过细,上半年没有出现职工上访现象。基本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局领导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逢会必讲安全,做到常抓不懈。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与办公室人员一起定期或不定期到生产第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特别重点检查招商项目所办的厂、处置不出的闲置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的,都能及时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汛期救灾形势严峻,我局及时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副局长陆丰任组长,副局长岑运荣、李元章、纪检组长张家春任副组长,干部下包联系点,责任到人。并制订有《市粮食局防洪救灾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多年来,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仓容严重不足。旧仓已处置,新仓建好还不能装粮。目前空仓只有军供站1600吨、大里1500吨、山围500吨。

二是新粮仓建设与周边的问题较多。目前,新粮仓地处西埌坡心十三队的群众以各种理由干预施工,施工单位被迫停工。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新井完全满足灌溉需要,恢复使用旧水井;猪场前后无法耕种的田地要赔产;麦屋至石岭和猪场前的两个引水道口要重新修建;集体的征地款被队长贪污,村民没有享受。这些问题不解决,他们还是阻挠施工。

的户口大多数都是落在原企业,企业被关闭后,在城镇无房子的原职工的户口不知往那里迁,农村原籍不要非农户口,城镇无非农社区落户,长期留存原处无法盖章出证明。他们诉求的问题很现实,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也可能转化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新粮仓建设。与有关部门勾通协调,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

时到位;与有关部门配合,监管好施工质量,年底前完成建仓任务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主要目标任务

1、助农增收。努力促进农民余粮适时适价顺畅销售。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占全社会收购量的70%以上。粮食企业本地收购22亿斤以上,占农民余粮70%以上。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8亿斤以上。订单收购量占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35%。

2、产业增效。粮油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同比增长10%,销售收入120亿元,同比增长10%。粮食企业新建粮食生产基地(包括自建、订单合同等)10万亩,总量达到120万亩。新建放心粮油示范店10家。

3、国企改革。按照国有粮食企业“一县一企”的改革要求,全面完成企业整合重组。

4、基础设施建设。完成52个危仓老库改造项目,共投资1亿元以上。完成2个骨干粮库数字粮库工程。

5、粮食储备。年度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0.34亿斤,力争提前实现新增规模三年到位的目标。

6、安全生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具体工作举措

为了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着力推进“一项改革”,实施“六大工程”。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创新发展活力。一是抓企业兼并重组。以“一县一企”、做大做强县(市、区)粮食购销总公司为目标,加快乡镇粮管所、粮库兼并重组或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后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由现在的69个减少至30个以下。二是抓区域性粮食集团培育。鼓励支持宝粮控股集团等上规模、有实力的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吸引民资、外资等外来资本,建立多元产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建有影响力、有带动力、全产业链的区域性粮食集团。三是抓资产整合。千方百计激活土地等资产,不断优化布局,增强发展活力。各县(市、区)围绕一个龙头企业集中整合乡镇粮库等粮食流通经营性资产,改革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净资产规模翻一番以上。四是抓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机制、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理、人力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制发展模式。

(二)实施助农增收工程,搞活粮食购销经营。一是提升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水平。要不折不扣地抓好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所有粮食收购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做到政策上墙、纪律上榜、标样上台,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二是提升粮食购销经营水平。粮食购销要走市场化道路,向“两头延伸”,通过收购环节,向上游主动融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引导粮食种植品种结构调整;向下游与加工企业合作,建立新型粮食购销关系。要积极探索粮食期货、电子商务等新型粮食购销模式。三是提升搞活粮食流通水平。要引入粮食收购市场多元竞争机制,引导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加大采购和销售力度,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粮食收购环节,搞活市场购销,满足市场需求,增强全社会粮食收储能力。四是提升为农民服务水平。继续推广“一次收购、二次结算”订单收购模式,让种粮农户获得更多利益;加强粮食烘干等保粮设施的投入,增加高水分粮收购比重;加强与中储粮公司的沟通协调,尽可能设置更多的最低价收购点,方便农民就地售粮;加强与新闻媒介的合作,加强政策和市场信息的宣传引导,服务种粮农户。

(三)实施保供稳价工程,全力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一是强化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好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计划的有序落实,加大督查力度,力争提前实现新增规模三年到位的目标。二是强化储备粮管理到位。不断提高储备粮轮换水平,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储备质量,将轮换运作与基地建设、订单收购、加工产业结合起来,实现管理灵活、运转高效的目标。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到位。把治理“餐桌污染”作为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和卫生的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四是强化放心粮油示范创建活动到位。继续抓好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厂、库),新建10家以上放心粮油示范店。既要“扩面”,更要“提质”,抓好已授牌单位的规范经营、巩固提高,加大动态监管,提高放心粮油市场监管水平,保障居民食用放心粮油。五是强化市场应急保供到位。进一步抓好市县粮食应急预案的完善与落实,加强全市125个应急供应点、19个应急加工企业、11个应急储运企业的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粮油应急保障能力。

(四)实施粮库改造工程,提高粮食收储能力。一是落实好组织施工。对列入“危仓老库”改造计划的库点,要抓紧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完成审批、招投标等施工前的所有前期工作。按照“三改造三提升”的要求,把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在今年秋粮收购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危仓老库改造项目目标任务。二是落实好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全程监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考核,真正把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成为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三是落实好重建和新建。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牵头的粮食仓储设施新建工作即将启动,全市要进一步修订仓储体系规划,认真制定粮食仓储设施拆除重建和新建实施规划和方案,明确总仓容量以及拆除重建、新建仓容量,按照省粮食局的统一部署,筹备和组织好拆除重建和新建仓储设施工作。

(五)实施转型升级工程,推动产业跨越发展。一是推进基地建设。继续引导粮食骨干企业主动融入农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粮田等形式,建立自有粮源基地,稳定优质粮源,形成几个粮食优质品种,建成一批高产、稳产、优质的生产示范基地。二是推进项目建设。重点落实好宝应粮油食品制造产业园年产10万吨大米、扬仙面粉公司仓储及年产25万吨面粉加工项目和仪征福兴面粉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面粉项目等。三是推进科技创新。鼓励粮油加工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粮油科技创新体系。围绕营养强化大米、营养保健油等系列新产品开展重点攻关,发展粮油深度加工,提高附加值。四是推进“数字粮食”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粮食收购、储备系统等基础平台建设。建立规模种植50亩以上农户的数据库。建成2个数字粮库。五是推进品牌战略。重点打造好“牧羊”、“双兔”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模优势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著名企业,形成一批品质优良、影响广泛的粮油品牌产品。在米、面、油、饲料、粮机等各个领域培育出1-2个一流的本地品牌。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抗旱救灾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分析当前严峻的旱情,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的抗旱救灾,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促春耕保民生攻坚战,确保圆满实现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抗旱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去年7月以来,我县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基本无有效降水。去年12月份气温偏高1.2℃,降水为历年同期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今年1月平均气温达14.5℃,全县无降水,降水为历史上最少的年份,旱情不断加剧。根据国家和省市卫星监测,我县处于重特干旱的最高区域。

旱灾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派出检查组分赴各乡镇检查抗旱救灾,召开抗旱救灾紧急电话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对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当前旱灾形势和应对措施。加强了灾情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抗旱救灾资金。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当前抗旱救灾,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再次派出了以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抗旱救灾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了抗旱救灾的组织领导,实行了灾情日报制和24小时值班制,派出了工作组深入村、组组织抗旱救灾,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抗旱应急预案,制定了抗旱救灾计划。水务部门做好了供需水平衡分析,加强了水源调度,严格执行供水计划;加快了水毁工程、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林业部门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民政、财政部门及时下发了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气象部门加强了气象监测和降雨弹等物资的储备,作好了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抗旱救灾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县已投入抗旱资金231.8万元,其中,县财政181.8万元,上级资金50万元;投入抗旱人数4.6万人次,派出农科人员263人;投入抗旱设施泵站4处,机动抗旱设备131台套,保湿剂750公斤,旱地龙3吨,抗旱浇灌面积14.7万亩;抗旱用电3.3万度,抗旱用油2.1吨。修复水毁工程54件;临时解决了31710人和1252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下拨救济粮14.2万公斤、农村临时救助资金55.4万元;建立县级专业扑火队伍160人,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设置了721名巡查、瞭望员,13个哨卡,清理管控痴、呆、聋、哑及精神病人1359名,发生火情24起,均在当天扑灭;成功实现1次人工降雨降雪,有效缓解10余个乡镇持续干旱的情况。储备塑管3万米,抽水机120台,喷雾器100台,喷灌机10台,备用水源120万立方米,降雨弹870枚。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虽然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旱情还在持续加重,灾情正在迅速蔓延,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受灾面积广,经济损失重。截至3月1日,全县16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总受灾人口达29.84万人,因旱灾造成9.58万人和6.9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3.72万人缺粮;农作物干旱受灾面积29.84万亩,成灾19.3万亩,绝收9.6万亩。其中,小麦受灾5.31万亩,成灾3.98万亩,绝收2.79万亩;甘蔗受灾1.2万亩,成灾0.43万亩,绝收0.12万亩,造成本榨季甘蔗减产1万吨,减收幅度达22%;林业受灾51.38万亩,其中,新造林27.38万亩、经济林5.2万亩、防护林18.8万亩。全县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73万元。

二是旱情将持续,形势更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我县今年透雨开始比历年同期偏晚,比全省同期偏晚10—15天,于5月下旬到6月上旬初开始;目前继续维持干燥高温天气,无明显的降雨天气过程。根据发展态势,秋冬春三季连旱将严重影响我县大春作物的正常播种节令。全县旱情将呈加快加重发展态势,持续时间有可能更长,灾情更重,损失更大,抗旱救灾任务更艰巨。第一,供水矛盾日趋突出。据测算,我县今年上半年总需水量3.06亿立方米。由于受降水偏少的影响,水库、塘坝、水窖等蓄水工程可供水量仅为0.18亿立方米,泉水供水量为0.88亿立方米,加之境内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可利用程度低,尤其海拔1500—2000米地区和金沙江、牛栏江两江流域的干热河谷地区,农业用水紧缺,供水矛盾突出。第二,人畜饮用水面临较大困难。目前,部分泉眼出水量减小,一些小水窖无后援水,现存水不多,有的水窖已经无存水。持续的干旱给灾区人畜饮水安全带来更大威胁,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出现了严重困难。随着旱情的发展,人畜饮水困难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且大部分饮水最困难的农民居住在二半山区,山高谷深,居住分散,农民抗御旱灾和生产自救能力很弱,引水、取水难,人畜饮水解困难度很大。第三,大春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今年小春减产已成定局,春播耕地缺墒缺水面积大,生产用水短缺问题突出,春耕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就目前情况看,海拔2200米以上的地区洋芋种植、高二半山的地膜玉米和江边河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大春作物可按节令种植,但如果旱情持续加重,保苗问题将受到严重影响;海拔1500—1800米的二半山地区的大春作物将难以按节令播种。

面对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历时之久的旱灾形势,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场旱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严重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切实提高抗旱救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民动员、紧急行动、密切配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全力投入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攻坚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抗旱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攻坚战

当前,我县的抗旱救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县政府决定,正式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特大干旱(Ⅰ级)应急响应。全县上下务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做好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大春作物按节令播种、确保小春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

(一)紧急行动,保障人畜饮水。

保证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水及大牲畜的饮水,是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当务之急和着力解决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解决人畜饮水放在抗旱救灾工作的第一位,统筹做好用水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应急方案。一要着力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对辖区内农民饮水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一旦出现农民饮水困难,要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必须组织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干部和农民采取引水、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二要认真解决好乡镇集镇供水问题。各乡镇要加强集镇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供水畅通。同时,要准备备用水源,一旦现有水源出现问题,确保能够立即启用备用水源。三要尽快解决好县城供水问题。县水务局要加快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必须在3月20日前投入使用,保证运行通畅,彻底解决目前县城供水紧张的问题。同时,各乡镇、水务部门要根据实际,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突出重点,抓好春耕备耕。

抓好春耕备耕,关系到全县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在强化抗旱力保小春生产的同时,坚持突出粮烟,兼顾蔗、桑、菜的思路,着重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有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要动员农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甚至背水等形式进行抗旱,必须确保按节令种得下,作物能成活。无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必须创造条件,即使从金沙江、牛栏江、以及县境内的其他河流拉水,也必须确保粮食作物种植、烤烟移栽、甘蔗种植,以及蚕桑、蔬菜灌溉。同时,要大力推广“保湿剂”、“旱地龙”等抗旱技术,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学抗旱水平。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农资储备调运工作,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三)认真负责,保障群众生活。

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问题是抓好抗旱救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民政局要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对灾区群众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动态掌握受旱范围和受灾程度,以及群众的库存口粮、收入支出、口粮缺口等基本情况,确保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效果。要突出抓好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特困优抚对象和因病因灾致贫的缺粮、缺钱、缺劳力农户的救济工作,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物资用在确实不靠救济就难以生活的困难群众身上,确保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抗旱救灾的最大投入,同时,做好募捐工作,多方筹措抗旱救灾资金,为抗旱救灾提供资金保障。

要全面落实好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四)高度戒备,加强森林防火。

持续的旱情,农事用火和高危火险双高峰期重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抗旱救灾与森林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分析、再安排、再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乡镇、村、组层层有具体人员抓防火,确保各项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药山自然保护区周边乡镇要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同抓好药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必须确保药山自然保护区不发生森林火灾。二要加强巡查。各乡镇、县林业局、药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增强巡山、守卡、护林的力量,对重点火险区及部位加强巡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会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人武部要及时研究方案,尽快把应急分队人员充实到重点林区巡山护林。三要加强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涉林旅游区、主要入山道口、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要组织村民收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农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主动性。四要管住火源。各乡镇、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要坚决管住在林区烧烤食物、吸烟、烤火以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火源。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用火的监管,严禁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巡山护林员、瞭望监测员要加大火情巡查、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强化守山责任,加大巡山力度。要落实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看管,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防止祭祀、游玩人员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五要作好扑火准备。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扑火队伍的训练,提高扑火技能,储备好扑火器具和物资,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有效地处置,及时安全组织扑灭。

(五)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对当前严峻的干旱形势和今后的发展态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彻底消除侥幸麻痹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县委、政府已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必须组建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及时了解旱情灾情,与农民一道投入到抗旱保春耕、抗旱保生产、抗旱保民生的工作中去,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难,办农民之所需,切实帮助灾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结合当前旱情形势,制定相应对策,积极做好抗大旱、防大灾的准备。

县委、政府派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并参与乡镇抗旱救灾,对所负责的乡镇,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到促进措施落实、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实行包干负责制。对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与乡镇研究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工作组要长期驻乡镇开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准假,必须做到抗灾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县四套班子领导在“两会”结束后要迅速深入挂钩乡镇、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乡镇抗旱救灾,协调解决抗旱救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直挂钩部门必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在3月10日前带队深入挂钩村抓好抗旱救灾,完成不低于100亩的粮食生产样板建设任务,必须做到挂钩村人畜饮水困难不解决、大春作物种植不完成、抗旱救灾工作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抗旱救灾期间,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田书记和我请假。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救灾措施不力、延误时机,影响抗旱救灾的,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众志成城,形成抗灾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按照一切服从灾区,一切服从抗旱的要求,从财力、物力、技术指导等方面,全力帮民解忧、为民排难,积极主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共同构筑抗旱救灾的坚固防线。县农业局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灾区一线指导抗旱救灾;同时,做好种子、农膜等物资供应,确保及时投入生产。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不断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储备好抗旱物资,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抗旱需要。物资供应部门要组织好农用物资,做到数量充足、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电部门要负责做好电站电网的正常运行,保证抗旱用电、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拨付抗旱经费;电信公司要确保通信畅通,优先传递抗旱信息;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金融部门要根据当前抗旱实际,扩大支农信贷规模,及时投放农户春耕用种、用肥和抗旱用具等小额贷款;气象部门要加强人工增雨作业点的管理,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旱情;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农村合作

中图分类号:F511.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8-0074-01

1 德州粮食物流发展的条件

粮食是农产品中最大宗、最重要、最低值利薄的产品,除运输耗费外,再加上加工、配送、仓储和信息上的落后,这笔经济帐是难以用数字来计算的。

德州地处冀鲁粮食主产区腹地,盛产的小麦、玉米质地优良,年粮食产量共计500亿斤左右,是山东省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和贸易中心。同时,德州市既是粮食产区又是粮食销售区,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德州市地处鲁西北,交通发达,是省内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发展物流配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必要在此地区建设一个大型粮食物流中心。项目建成后,德州粮食物流中心将成为集 “电子商务、现货交易、粮食加工、粮食储存”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粮食批发交易专业物流中心。市场经营信息通过德州粮食物流网与全国各大市场联接,并通过大型电子屏幕随时显示,期货交易、栈单交易、网上电子交易、专业运输车队一应俱全,年经营周转量近20亿斤,将发展成为鲁西北、冀东南最大的粮食物流批发市场。

2 德州粮食物流的规划设计

(1)提高深度加工能力,逐步增强粮食品牌的影响度。粮油深度加工是实现粮食增值的潜力所在,也是粮食产业化的重要链条,以粮食龙头企业为骨干,提高粮食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壮大粮食经营企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政策扶持、利益调节、组建壮大一批以粮食资源为依托,牵动力强、带动力大、科技含量高、经营管理好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粮油品牌资源整合力度,着力打造市场竞争力强、覆盖面广、知名度高的品牌,由实施一企一品、“百家争鸣”整合发展到一市一品“名牌独秀”。组建“鲁优”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经营,发挥规模效应。采取集资、借资、银行贷款等筹资方式,更新机器设备、改变工艺流程,扩建厂房,扩大生产能力和产量。按全新的生产经营模式运作,打造粮食品牌。

(2)发展“订单粮食”,提供全方位服务,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十一五”期间,粮食购销企业要大力发展订单收购,实现产销衔接。通过发展粮食订单收购,根据市场需求,推动种粮农民从小而全、小而弱、小而散向优而专、专而联、联而强转变。建立粮食行业协会,在订单收购中履行行业协调、服务职能,对粮油生产实行良种经营、技术指导、订单收购等一条龙服务。借鉴目前“二次结算”、“随行就市”和“优质优价”等定价形式的成功经验,兼顾粮食生产者和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合理确定订单价格,降低市场风险。

(3)认真搞好粮食生产布局,为城市间的平衡与协调创造内在动力。有分工,相互之间才会有需求,有分工和需求才会有协作。为了在圈内城市间建立起稳定的粮食供需平衡协作关系,首先应该在城市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布局,发展各地区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在销售区农村建立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效益的特色种植和生态农业区。在产区走产业化、集约化之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立粮食安全供给基地,在粮食品种品质提高、技术和物质资本投入、生产加工转化及产业化上下功夫,真正培育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高产、稳产、高效和精耕细作以及集约经营。

(4)发展粮食批发市场体系。为了充分发挥粮油批发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着重发展鹏达粮食物流中心下面的成品粮批发市场。成品粮市场进行规划开发,强化管理服务,合理调配营业用房,增加交易商品种类。我们应该鼓励产区与销区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库场租赁并购、联营合作,以及代收、代储、代销等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努力扩大合作规模和合作范围。积极引导产区和销区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组建跨区域的粮食收储、加工和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争取在圈内各市县寻找合作项目,选取合适商机,开展租赁、买断或资本合作方式等,共同经营某一企业或品牌。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产销区长期互利双赢的格局。

(5)推进“鲁优鲁优,放心粮油”体系建设。争取在今后几年的时间内,把“鲁优放心粮油店”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应急保供的重要窗口。城区供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扩大供给面。争取到2010年,全市“鲁优放心粮油店”的供给普及全市各乡镇,配供到农村。

①发展“鲁优放心粮油店”等农村服务组织和粮食经纪人,探索农村粮油购销服务的有效形式。要把农村粮油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农村现代物流建设总体规划。德州鹏达粮食物流中心要发挥城乡结合、以城带乡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农村市场的辐射带动,充分利用企业现有土地、房产、人才和经营等优势,大力发展“鲁优放心粮油店”等农村服务组织和粮食经纪人。加强农村粮油服务组织和粮食经纪人的网络建设,促进企业与粮油服务组织、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粮食经纪人与农户的联合。积极探索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粮食流通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努力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优质服务。指导种粮大户和农村粮油合作组织参与粮食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②开展农村粮食连锁经营,推进“鲁优放心粮油店”进农村活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广泛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服务农民生活为重点,采取连锁经营、批发配送、上门服务等形式,围绕农民群众一日三餐,积极发掘服务项目,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组织实施“厨房工程”,拓展农村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的新模式,不断开拓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完善和发展面向农民的粮食代购、代销、代储存、代加工和兑换业务,扩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活跃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增收服务。

(6)构建和完善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立粮食物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开辟网上交易通道,提高粮食现代物流水平。构筑粮食信息网络平台是站在城市圈角度,以建设中的德州鹏达粮食物流中心安全预警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为合作纽带,扩大网络联通范围,抓紧与各市粮食局的联网,通过粮食市场监测及供求形势变化分析,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引导各市早规划、建队伍,搭平台,做培训,兴网络。利用网络信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流通,农业经济发展,实现决策科学化,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农业生产。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7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工作的意见》(湘农业发〔2012〕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为本、依法监管”的理念,健全监管体系,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农药登记、经销和使用,确保农药质量和标签合格率有效提升,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省到村的五级农药监管体系;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提高2-3个百分点;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一是健全从省到村的五级农药监管体系。到2012年底,各市州、县市区都要有编委下文的农药监管机构,各县市区要在每个乡镇明确1名农药监管员,在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农药监督员,并规定其职责和要求。二是各地要加强经费保障力度,争取农药监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各地要积极探索乡镇和村级农药监管工作制度,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按照农业部提出的“部、省一体化”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农药登记管理职能。一是全面实行农药登记网上审批,严把农药登记资料初审关,降低登记复审率。二是深入农药生产企业,加强农药登记产品跟踪监管,强化农药登记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三是科学开展农药大田药效、残留、环境、毒理等试验及风险评估,为农药登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三项措施”。各地应严格审查条件,加快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进程,到2012年3月底,各地应完成两项工作的首次审查确认,确保农药经营单位审查率达100%,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到位率达100%。各地应加大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工作宣传发动,争取到2012年4月底完成首次确认,销售产品审查率达90%以上。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应加大农药质量、标签和广告检查力度,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报请农业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联合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联合农业执法、工商、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药案件,要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查办,一查到底。四是加强农药特殊环节监管。各地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邮政配送、物流直销和专业合作组织等环节农药产品的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措施,确保农药监管无盲区。五是进一步规范农药监管,逐级建立农药监督抽查、农药巡查、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农药“黑名单”管理等制度,各地要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合理安全使用农药。一是要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用药行为监管。各地要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单位,严格执行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准则,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建立使用档案,确保农药使用可追溯。二是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上下对接、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农药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因农药使用引发的突发性安全事件。

(五)加强农药基础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摸查农药经营单位情况,建立信息完整、实时更新的农药经营单位档案。二是开展水稻、茶叶、水果、蔬菜等用药情况调研,建立不同作物、不同农药品种分类使用档案。三是继续实行农药信息年报制度,各地要做好辖区内农药基础情况汇总与统计,及时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四是各地要依托当地农业信息网站,建立农药信息平台,加快农药监管信息传递。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药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农药监管领导工作体制与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全省农药监管系统人员队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与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省里计划举办1-2期市县级农药监管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村农药监管人员培训。全省农药监管队伍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扬敬业奉献、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好农药监管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和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力度。要以湖南农药“一网一刊”(即《农药监督管理》和“湖南农药信息网”)为重要载体,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农药监管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违法案件和非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药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办好样板示范。各地要积极探索农药监管队伍建设、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安全使用等机制与体制方面的经验,办好有典型、有特色、有经验的示范样板。省里办好1个省级农药监管综合示范县,各市州办好1个市级农药监管综合示范县。

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8篇

关键词:农村;气象;防灾减灾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4.11.026

气象灾害(meteorologic disaster)即为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它是自然灾害中的原生灾害之一,暴雨、台风、干旱、冰雹、冰雪等是影响我国的主要气象灾害[1]。据统计,我国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总损失的70%以上。典型的例子,2010年8月我国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遭受强降水袭击,造成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4.7万人受灾,死亡1 492人,失踪273人。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气候天气事件多发频发,其强度和频率为过去50年的最高[2]。气象灾害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防灾减灾工作,增强极端天气事件的应对能力需要人们积极行动[3]。

面对日益严峻的气象灾害防御形势,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气象防灾减灾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规划和目标。以诸暨市为例,到2017年要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气象灾害观测站网,其空间分布密度要求达到5.5 km以内,农村气象监测站95%以上要实现自动化,农村气象灾害的预警时效要提前至30 min以上发出,农村气象灾害信息的覆盖面要在95%以上,向农村的天气预报准确率要达到90%以上,农村气象服务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要达到88%以上。特别是要强化农村边远地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力争将气象信息进入农村“最后一公里”地带。

1 气象防灾减灾概述

1.1 气象防灾减灾的重要性

自20世纪50年代我国各地先后设立气象机构以来,气象防灾减灾就一直贯穿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4-5]。国务院近几年陆续下发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政策性文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指出,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组织能力建设,尤其要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未来气候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博士认为,气象防灾减灾已越来越成为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热点问题,需从国家法律层面上来重视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因此,充分认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的针对性、敏感性和协调性,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是各级政府当前及今后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1.2 国外防灾减灾简况[6]

美国防灾减灾具有统一高效的救援指挥协调机构。譬如,美国每年有950余万个家庭和4 000亿美元的财产受到洪灾威胁,美国把全国划分为13个流域,每个流域均建立了洪水预警系统,洪灾预警是美国防洪减灾非工程性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日本把预防和应对灾害看得同等重要,为了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日本建立和完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灾害管理体制,日本首相任中央防灾会议主席;英国政府很早就建立起紧急规划长官负责的紧急应对机构。应对自然灾害的一个主要原则是,灾害发生后由所在地方政府迅速负责处置,以便最快捷地救援受困人员以减少损失。

1.3 我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的主要做法

我国是世界上气象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农村更是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地区。当前,气象部门切实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简称“两个体系”)建设[7-8],气象部门向农村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现阶段我国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的主要做法包括,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建立针对暴雨、台风、冰雪、高温、干旱、雷电、大风等主要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时效和预报的精细化水平;加快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做好旱灾、洪涝灾、风雹灾、台风灾和低温冻害等农业气象灾害普查和区划工作[9],使农村公众做到早防范以及采取抵御异常气候变化的对策;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农村乡镇(街道)设立气象工作站并建立气象协理员制度,村(社区)建立气象信息员制度;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准备实战演练,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活动,有效提升农村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2 诸暨市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路径探析

诸暨市作为浙江省的一个县级市, 2013年被福布斯排列为全国10强县级市的第2位。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部偏北,钱塘江流域中段,介于东经119°53′~120°32′,北纬29°21′~29°59′之间,区域面积23.11 万hm2,下辖3个街道、24个镇乡,常住人口在150万左右。素有浙江“小黄河”之称的浦阳江贯穿诸暨境内,防灾减灾、防汛抗洪任务较为繁重。从表1可以看出,暴雨、台风是影响诸暨最主要的2种气象灾害。为此,就诸暨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思路及策略从5个方面展开探析。

2.1 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布设应“全覆盖”

诸暨市自2013年开始开展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全覆盖工程建设,此项工程是以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覆盖、机构队伍覆盖、预警信息覆盖以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等“3覆盖+1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一项工程。其中“3覆盖”的首要任务是实现气象灾害监测全覆盖,包括加快推进农村自动气象监测站、气象卫星接收、天气雷达、高性能计算机等系统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的立体监测网。截止到2013年底,诸暨市已建有中小尺度自动气象监测站33个、数字化天气雷达1部、灰霾监测站1个、雷电定位监测站1个,但离多手段、高密度的现代化综合气象观测网要求尚有距离,仍需加以完善[10]。为此,诸暨市亟需加强在杭金衢、诸永、绍诸等高速公路交通干线,主要输电线路沿线,浦阳江流域重点水利工程,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五泄―浣江―西施故里”4A级旅游景区等部位的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加密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气象灾害监测站布设,达到对暴雨、台风、干旱等影响全市主要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连续监测。同时,建立诸暨市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综合分析系统,加强对主要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分析。

2.2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精准快”

据调查,诸暨市的公众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常规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而是更关心能提前到什么时候更精确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对天气预报警报的“精准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的是有足够的时间、充分的信心进行预防。从现阶段看,诸暨市农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的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同时,应尽快建立灾害性天气短时、超短时临近预警业务,开展精细化的针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的分片气象预报警报。还要积极发展延伸期预报业务,开展月、季尺度的中长期气候预测业务,以及建立专业化的预报预测业务技术体系[11]。

2.3 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应“全方位”

诸暨市气象部门通过各种手段,正在打造气象信息进“56个社区、790个村庄、278所各类学校、86个企事业单位、8家医院、5个车站、9个专业市场”的全覆盖工程。在手段上,除了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声询等以外,还应扩大在农村乡镇、公众场合、人员密集地带等安装气象电子显示屏,iTV气象直播频道,乡村安装大喇叭等。目前,诸暨市已安装气象电子显示屏38块, iTV气象直播频道用户40个,乡村大喇叭790只。此外,还应充分发挥好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村(社区)气象信息宣传员的作用,做到千方百计把千变万化的气象信息传送到农村千家万户的每一个人。从“全方位”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角度看,诸暨市尚需从多方面加强建设和提升。

2.3.1 加快山洪地质灾害气象设施工程建设 建设具有区域代表性的标准化的多要素综合气象监测点,重点是加快推进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系统、预报与风险评估系统、预警信息与服务系统、信息网络支撑系统以及装备保障系统等五大系统建设。

2.3.2 完善覆盖全市的“村村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推进农村乡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好气象频道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主平台,升级气象灾害短信应急预警平台向偏远乡村发送的性能。重点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各个乡村的“村村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2.3.3 建成标准化的诸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 诸暨市是浙江省较早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县市,每年的“清明节”前后及7、8月间,诸暨市人影办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重点是抓紧建设标准化的诸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

2.3.4 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 健全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认证和防灾减灾示范创建,做到100%乡镇通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认证,100%乡镇完成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建设,30%村(社区)完成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建设。

2.3.5 建设诸暨市气象科普馆 加快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重点是建设诸暨市气象科普馆,做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手册进村入户,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教育纳入农村干部及农业技能培训体系。

2.4 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推动应“政府化”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工作的意见》(〔2011〕33号),其别强调了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2012年,诸暨市政府明确了农业、水利、林业、国土、民政、安监等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要求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部门联动就是各个部门对于不同的气象灾害,按照本部门的特点进行防御,譬如暴雨极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诸暨市国土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起联动协调机制,开展相应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机制。除国土部门外,诸暨市气象部门与农业部门建立农业气象专家联盟会商机制,与水利部门建立防洪抢险应急保障机制,与林业部门建立森林火险等级防范机制,与民政部门建立“应急避险场所”救援保障机制,与安监部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机制等。由此可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必须高度重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并充分突出政府的主导和协调作用。

2.5 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推进应“持续化”

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要更加注重坚持政府主导和管理机制的创新[12-13],同时,要不断完善财政保障、机构建设、管理运行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和形成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2012年起,诸暨市政府每年安排100万资金用于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一些项目的资助。在具体实践中,诸暨市政府把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推进与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14]、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有机结合起来。2014年的诸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大力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强化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气象服务,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稳步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的可持续化发展。

3 结 论

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气象部门特别是基层气象部门应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积极推动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向全民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加大面向广大农村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农民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使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真正意义的无缝隙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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