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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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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1篇

当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如何接受监督十分关注,笔者认为,一段时间来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的内部监督力度在不断加强,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笔者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侦案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出如下建议:

■现行内部监督存在的主要不足

1.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刑法、刑诉法对自侦活动不仅在实体上,而且在程序上均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内部分设控、侦、捕、诉等部门,以保障侦查活动依法进行。但各部门对自侦活动的监督,不如对公安机关那么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比较注重对案件定性和事实的把关,而对一般程序问题很少严格监督。如刑检部门在受理审查移送逮捕、起诉的自侦案件时,偏重于审查是否构成犯罪、证据是否充分等,而对移送案卷的材料是否齐全,传唤、拘留期限是否严格执行,补充侦查手续是否办理,初查、立案、侦查活动程序是否合法等审查并不严格,亦缺乏严格执行监督的措施。这与国外尤其是英美法系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审查原则,有很大差异。

2.重事后监督,轻同步监督。对自侦活动内部监督,往常较多的是事后监督,如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核实对案件承办人的举报,追究错案责任,查处严重违法违纪等。而相对轻视对侦查活动过程的制约,即同步监督。在线索初查、案件侦查以及结案移送等过程中,对容易或可能“出格”的环节,缺乏相应的同步监督措施。事后监督能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但不足以消除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因相对轻视同步监督,对于恶意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情况,则难以尽早发现和及时制止。

3.重案件监督,轻对案件承办人的监督。现行对自侦案件内部监督,主要建立在对案件的处理上,即重视对案件的防错纠错,而相对轻视对案件承办人自身的制约。案件承办人作为执法者和监督者,如果本身失去监督,很容易出现偏差。这是前几年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重要原因。即使是对人的监督,当前也存在“两多两少”现象:一是对一般干部监督多,对领导干部监督少。由于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对检察管理层面的制约比较微弱。二是对干部在岗监督多,岗外监督少。即对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的考核、考察几乎空白。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来查处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为此,必须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检察人员的行为,切实重视对监督者本身的监督。

■国外有关自侦活动内部监督的规定值得借鉴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检察机关都拥有侦查权。这些国家尽管司法体制与我国不同,但在内部监督方面,即防止侦查权力滥用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和举措,值得参考:

1.法律规定较严。许多国家对侦查行为都有制约规定,从立案、拘捕、讯问、勘验、搜查、扣押、鉴定等各侦查环节,都规定了严格的活动内容和程序。如德国、前苏联讯问被告人时,首先要告之被控罪名和被控根据。各国的刑诉法依据宪法规定,在具体条文中严格规定了拘留、逮捕的实施对象、条件和程序,严禁出现滥用强制措施的行为。

2.部门分设分立。为加强内部监督,许多国家检察机关的侦、审、诉等职能部门都严格分开,以保证相互制约。美国路易斯安娜州奥尔良地区检察官办事处内部就设有:职业犯罪局,主要负责案件侦查;审查分部,负责对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审判分部,负责出庭审判案件的法庭公诉业务。有的地区检察机关采用检察官分别担负一项诉讼程序形式,实行流水作业,以便相互制约。日本检察院一般都设有特别侦查部、刑事部、公审部等,形成相互制约态势。

3.设立内部监督机构。为加强内部监督,有些国家检察机关设有专门部门。如前苏联的检察委员会、领导委员会,泰国的行政委员会等。其职能主要是:讨论、审议、检查检察机关各项活动包括自侦活动的执行情况。美英法等国还成立查处违法行为机构。如英国的职务委员会、美国的特别表彰委员会等,具体负责对受到指责的检察官提出处理意见。

4.突出检察长的监督作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强调检察长的监督作用,尤以前苏联最为突出。前苏联刑诉法规定:侦查员提起刑事诉讼决定的副本应当立即送交检察长;拒绝立案要由检察长决定,从而强调了检察长对立案的监督权。

■完善内部监督制度的设想

对自侦案件内部监督机制,应克服现行制度的缺陷,不断加以完善。笔者认为,除了一些常用的监督方式外,有必要采取一些新的措施:

1.建立不立案线索反馈复核评估制度。对不立案线索进行反馈复核评估,主要是指,自侦部门对线索经初查决定不立案的,应在决定后一定的时日内,将不立案意见和初查案卷移送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指派业务骨干专门进行复核。经复核,如认为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或应该初查的项目而未初查,应该寻找的证人而未寻找的,可提请院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并提交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一道审查关口,对自侦案件从线索初查第一环节起,就强化自我监督,防止有案不立、查案不力的现象。

2.运用计算机技术强化对自侦活动的监督。通过编制计算机软件程序,对自侦案件实施动态监督,综合管理。具体的管理系统可包括:(1)侦查程序执行系统。主要对立案后执行各个侦查程序的情况,特别是侦查期间必须执行的事项以及法定期限完成的事项,用计算机进行监督控制,有的可设置预警系统,在该办事项期限届满前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承办人员抓紧办理。(2)侦查计划实施系统。主要是记录侦查过程中具体实施措施情况,包括对案件所涉及的各条线索分别查证情况,并综合评估实施各措施后的效果,以鉴别侦查人员的办案情况和工作质量。(3)证据汇总系统。主要是对案件侦结后收集的证据进行归类整理,以确定案件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检察长、反贪局长可以通过计算机直接查询了解办案进程和情况,有助于指挥和监督。

3.强化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随案监督。检察机关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主要做法可以是:(1)走访单位,协请监督检纪检风。通过走访单位和发送《随案征询意见表》,听取和了解干警办案纪律作风情况,及时发现有无随意占用发案单位车辆、通讯工具、报销费用等现象。(2)征询当事人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权益。通过随时抽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干警是否依法办案,是否严格执行诉讼程序和办案纪律,是否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等。(3)深入办案第一线实地检查督促。与侦查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深入办案现场检查或随时抽查办案中执法执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防患于未然。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政;财政内部监督;财政内部检查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内设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出的检查组或人员,以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财政部门的管理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综合效益为主要目标,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运用不同的工作方法,对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预算编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综合性或专题性检查和监控的经济管理活动。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财政执行的各个环节,是实施财政政策、实现宏观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权力分层化、利益多元化、决策分散化已成为历史的必然。从实际出发,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着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清理、取消各类“小金库”,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政府公共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真正建立具有“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的公共财政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认识财政监督在加强财政管理中的定位,如何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是一项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需要;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是一种有目的的预防和纠错活动。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能促进财政职能的高效发挥。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有效监督的管理制度,是实现财政目标,履行财政职能,增强部门内部自控和自我约束的重要途径。它能确保在履行财政职能和重大决策中少走弯路,提高效率,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二)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有利于财政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即有暴露问题,纠正错误,抑制消极因素的作用,又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弘扬积极因素的作用。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几乎都相对独立管理着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财政资金。同时,财政管理层次多,资金分配繁杂,面广量大。如果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跟踪不到位,必然会导致管理环节上的疏漏,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甚至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只有做好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或避免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而推动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合理安排和正确使用各项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三)构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能有效地促进财政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力,在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时,特别是在频繁的财政收支活动中,能否经得住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与考验;能否做到正人先正己,廉洁理财,将直接决定财政工作的质量和财政干部的声誉和形象。通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在开展监督的同时,强化了廉政勤政意识,从而促进财政系统的廉政建设。

(四)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能够有效地促进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其实质就是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其本身也是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随着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职能将逐步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监督与管理相脱节的做法,日趋健全和完善,从而促使财政部门的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趋于规范。

二、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原则

1、实事求是、依法监督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要深入调查研究,熟悉财政内部监督对象的情况及运行特征。②要把握监督的事实材料,做到依据充分。③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④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注重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客观效果,重点克服几种不良倾向:一是要克服指标观念。带指标开展监督工作既会走过场,又会丧失原则,极大程度上损害监督者和监督机关的形象。二是要克服为抢进度而敷衍了事的做法。三是要克服巨细不分、主次不分的检查观念。四是要协调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检查,降低监督工作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优化工作质量的原则。

财政内部监督与检察工作的质量包括:①能否准确地发现被监督者的主要问题。②能否查出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③能否实施全面检查。④能否提出整改的正确意见。通过质量优化,对各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努力提高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的整体效果。

4、坚持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原则。

主要包括:①完善年初预算方案的核查备案制度。②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③参加重大经济活动预算的监管。④加强对财政收入征缴的源头监管工作。⑤检查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

(二)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方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科学的方法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从而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就其方法,是依据凭证、账册、报表及相关资料去甄别其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完整性,通过这种甄别来了解、确定其财务状况和所要知道的具体事项,进而予以肯定或否定。具体说来,即实施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先进的监管手段相结合的方法。

(三)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的内容,即财政部门对本级和下级财政部门所属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由于财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管理公共资金的职能部门,而各种公共资金的来源渠道、性质和种类、分配和使用等各方面比较繁杂,因此,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内容也就相对较多,主要包括以下诸多方面: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制度情况。②本级综合财政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批复情况。③本级预算内外收入的征收、监缴情况。④部门和单位经费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经费指标的追加、追减

情况。⑤对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各项专款的项目审查、资金拨付、配套资金安排及使用效益。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⑦干部的离任审计。⑧政府采购。⑨财政部门内部财务收支。⑩其他如本级预算调整,收入退库等方面。

三、创新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和完善“六个转变”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内部机制是一项涉及多个方面工作的制度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蕴含在公共财政中的“预警、反馈、制裁、督促”的功能越来越显著。财政监督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将主要精力转到依程序协同掌握制度、规则和研究把握政策、规范的大事上来,并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和财政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要努力实现和完善“六个转变”,充分发挥财政内部监督和内部检查工作在财政工作的各个领域捍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

(一)从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转变

财政监督机构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新形势,参与财政重大决策,对整个财政收、支、管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以监督管理为主,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尤其要重点抓好事前监督,只有关口前移,才能未雨绸缪,才能不断规范财政管理,及时查堵漏洞。在对财政资金分配特别是重点专项资金分配上,监督检查机构要派员参与其中,实行跟踪监督,不仅要监督资金拨付项目的科学合理性,合法合规性,而且还要监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二)从重分配轻监督向“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转变

财政部门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者、仲裁者,其基本职责就是“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也可以概括为“分配职责和监督职责”。由此不难看出,监督职责是财政部门一项天然职责,财政内部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的为财政的基本职责站好岗、服好务。

(三)从注重收入监督向收入监督和支出监督并举转变。

相比收入监督而言,财政支出监督在监督层次、力度和深度上要相对弱化、逊色得多。诸如拨“关系款”、“人情款”,在使用上不讲效益,滥支滥用损失浪费等现象在现实中依然存在。搞好财政支出监督,就要抓好日常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建设,健全支出监督体系。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视角来规范财政支出,严格对财政支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的用途、拨款程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将财政支出监督从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向深层次效益性拓展。

(四)从职能交叉、重复检查向职责明确、规范有序转变

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即由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归口管理监督检查的计划,实行内外检查工作统一协调、统筹安排、统一处理以及有关的行政处罚等,从而改变从前职能交叉、重复检查的问题,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果,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公正性。

(五)从监督与管理脱节向贴紧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转变。

财政监督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首先必须参与各项财政改革和财政分配政策、方案的制订,如参与财政体制调整,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等。其次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的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包括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从资金的分配、使用、调节、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三是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的日常监控和集中检查,抓好机关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督查工作。四是结合借鉴对外检查逆向监督财政分配和管理行为,提出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的对策、措施。五是将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纳入“金财工程”的分系统,贴紧财政管理的全过程,改进财政管理手段,强化财政监督。

(六)从注重对外检查向内外监督检查并重转变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 内部控制 加强与改善 思考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改善了城市面貌,较其他行业来说,建筑企业工程的投资大、工期长、质量和技术要求高。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正逐步走向世界,参与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对于投资、技术、工程质量上的要求更高,不断强化内容管理,才能让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进而实现健康、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内部控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一系列的解决办法是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急需研究的课题。

一、建筑企业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经济组织利用任何可行、合法的手段对单位内部进行强化管理,并且最终实现经济组织共同目标的过程。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的防止、减少企业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国外内部控制被定义为企业董事会、管理人员以及员工为了实现财务的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促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目的而实施的有效手段和措施;而在我国,内部控制的主要构建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信息和沟通、监督等要素。内部控制主要内容有经营控制、财务报告控制以及遵循控制。通过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地确保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的效果性、效率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所以不应将内部控制只看做墙上的规章制度,应将其视为建筑企业发展的必要因素和重要推动力。

二、我国建筑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部分建筑企业的内部环境不明朗。首先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明确,例如众多建筑企业中由于没有审计部门,内部监督则由财务部门来完成;或者建筑企业建立了审计部门,但独立性不强,只是一个摆设,相关审计只是走过场,无法发挥应有的监管职能。其次建筑企业的结构设置不合理,缺乏相关部门来协调整体的内部控制工作;再次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对人员的选拔、晋升不能按照合理、科学的机制来进行选拔,甚至会出现一些的现象出现;最后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建立自己公司的企业文化,有的建立了企业文化却不重视,认为企业文化可有可无,对整个企业的发展并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做个样子看看。

(二)缺乏风险评估机制或者评估体制不健全

任何事情任何工作在运行和实施的过程中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建筑企业也是一样。但是目前我国众多的建筑企业并没有完善、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产生这样的原因首先是建筑企业的领导层风险意识不够,忽视了风险意识和风险评估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其次就是建筑企业的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或者内部的风险评估机构根本不能发挥应有的职能。而不重视风险评估对于一个建筑企业来说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能有效的预测风险和风险后果、不能针对风险作出有效的预防对策,那么风险来临时就会束手无策,不能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化解,就可能影响建筑企业正常的活动,造成重大的损失。

(三)信息沟通不畅

过去由于种种技术影响,信息传递的速度慢,效率低,随着科技不断发展,特别是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信息传递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尽管如此,我国部分建筑企业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在收集信息时只是简单的一带而过,对收集的信息也没有经过仔细的筛选和整理。这些传统的做法对于建筑工程来都有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决策者不能得到准确的信息和回馈,或者只是杂乱无章的信息,那么决策者在做决策时根本无法根据资料做出正确的决定;信息传递不畅对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都起到了一定的阻碍;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做不到良好的沟通,那么企业就无法得知最新的信息和客户的反馈;信息传递不畅还可以滋生舞弊现象的出现。

(四)内部监督不到位

目前我国部分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内部监督,或者内部监督不到位。很多建筑企业的领导层都认为内部监督不会产生良好的效果,所以干脆没有内部监督,或者让财务部门来行使内部监督职能。而缺失了内部监督,企业内部的控制工作就不会良好的运行,甚至会出现的现象。

三、加强和改善建筑企业内部控制的策略

笔者根据我国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提到了5点实施要素,总结出以下建议性的策略和措施如下:

(一)建立良好的内部环境

根据《规范》中的定义,内部环境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控的基础,要做到企业内部环境明朗,建立合理科学的内部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例如股东大会针对企业的投资、利润分配、经营等重大事宜进行表决;董事会行使决策权,各部门经理行使执行权,监事会对董事会行使监督权等;

(2)建立审计委员会,要明确审计委员会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为审计委员会选择高尚优秀的人员进行对公司内部的监督。

(3)发挥人力资源部的职能,对员工的选择和晋升一定要进行全方面的考虑,将员工的素质、修养、能力、专业都考虑在内,并且要严格杜绝任何现象出现。

(4)建立企业文化,建筑企业的领导层首要要对企业文化做到深刻的了解,认清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并且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建立符合企业的企业文化,并且通过一定手段有效的烙印在员工的心理。

(二)做好企业风险评估

《规范》中将风险评估定义为:及时、系统的识别针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进行中出现的风险,并且制定合理的风险应对对策。企业制定的目标在完成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不同的风险,所以企业要对将要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风险或者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规范》将企业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运营方式带来的风险、技术研究上的风险、财务风险、员工自身带来的风险等;外部风险包括: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法律政策带来的风险、自然环境带来的风险等。应从如下方面努力:

(1)首先建筑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构,选拔具有经验、能力、智慧的人员组成风险评估机构。

(2)对于风险的评估一定要采取定性和定量想结合的方法,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以及风险的影响程度来对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要重点和优先解决特大风险。

(3)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要对所有能对企业造成风险的因素都考虑在内,并且进行积极的分析。

(4)根据风险的影响和结果进行制定有效的策略,最后将结果和对策整理交予决策部门进行决策。

(5)在风险评估时要注意的是风险评估应对每个环节,每个时间段都进行评估,并且随着风险的变化,针对策略也要进行调整。

(三)做好风险控制活动

《规范》中将控制活动定义为根据企业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根据《规范》中指出风险控制活动一定要有效的避免风险或者风险避免不了时,财务有效的手段将风险的的影响降到最低,所以风险控制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对建筑企业的损害。

建筑企业风险控制的具体措施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运营分析控制以及绩效考评控制等。建筑企业在确定目标的同时,结合风险策略实施风险控制措施,对企业所有的业务和事项都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例如会计系统控制要严格执行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财务保护控制必须建立企业财务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由此来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在实施预算工作中必须要考虑全面,明确职责权限,强化越算约束等。

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重大风险预警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预警,并且得到及时的处理,以免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利益和发展。

(四)做好信息和沟通工作

《规范》中的信息和沟通是是指企业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传递信息,确保企业内部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和外部可以达到良好的沟通。所以企业应该重视信息和沟通,通过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的传递达到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可以有效的沟通,从而促进内部控制的良好运行。不仅如此,有效的信息传递还可以防止企业内部出现舞弊行为,通过员工的监督、信息传递等可以有效的防止企业高层或者重要位置人员出现舞弊的行为。所以企业应建立举报专线,对任何威胁企业的行为都给予严惩。

建筑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应建立信息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收集企业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并且将各种信息进行有序的、合理的、科学的筛选、核对、整理,有效的提高信息的实用性。之后再将信息根据部门有关和部门需要传递给各个部门,并且及时的得到反馈。例如有关企业的重要信息就要及时的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内部行为就要传递给监督部门;关于财务的信息就要传递给财务部门等。并且信息部门可以建立举报系统,由此收集各部门的信息来有效的监督各部门的主管是否存在的现象。

(五)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规范》将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内控的建立和实施上,通过监督工作的评价,及时发现内控上的缺陷,并且及时的进行改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良好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的鞭策员工、促进企业发展,并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现舞弊现象。

建筑企业首先应该建立严谨、科学的内部监督制度,并且建立内部监督部门,要明确内部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程序、方法和要求;其次要建立日常监督制度和专项监督制度,要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部门采取不同的制度;最后对于监督部门人员的选择一定要选择道德品质高、能力强、价值观正确的人员。只有做到良好的内部监督,才能达到推动企业的发展的目标。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建筑市场的逐步放开,建筑行业的竞争将更加趋于激烈,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重视内部控制,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并真正落到实处,并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活动,采取积极措施搞好风险防范,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强化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便于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从而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自身的和谐发展,不断实现发展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高杰,刘玉珍.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J].工业技术经济,1998(6)

[2]李维玉.试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及完善[J].金融经济,2010(10)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

1.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

企业面临的危机往往是以财务危机为征兆。财务危机是企业危机的最显著和最综合的表现。完善的内部控制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披露提供了条件,以正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信息,及时有效的对企业存在的财务危机,以及潜在的财务风险做出预警。以便企业能提早做好准备,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

2.维护资产完整和有效配置

完善的内部控制,能够保障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减少浪费。从而保障了资产的有效配置,资产的完整是企业经营活动有序运行的基础。

3.提高企业效率

内部控制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始终,规范设计并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防止、发现并纠正企业制度上的漏洞,以及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恰当应用,有利于改善经营活动,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设计的不完善。观念的落后,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或重视不够,使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对内部控制的正确认识,企业文化中注重人情世故,不重视内部控制的设计,缺乏完善的组织结构。企业独立董事少,治理层和管理层重叠的程度很高。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明显,导致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缺乏监督,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规章制度齐备,但可操作性不强,使得内部控制大多流于形式,并未完全应用到管理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内部控制运行环境差。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不够普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实际问题时强调灵活性,不按制度程序处理,使得内部控制失效。除此之外,还有人为的错误或操作失误,即使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有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遭到有意或无意的扭曲,造成所传递的信息失实,内部控制未能发挥作用。

3.缺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我国的大多数企业采用单一的厂长或经理模式的垂直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缺乏,没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挂靠在其他部门内部,缺乏独立性。这就导致内部审计只能听命于上级,而不能监督上级。而内部审计独立性是审计的核心,只有保持其独立性,才能真正做到查错防弊,对企业现行内部控制状况,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建议,发挥加强内部控制的作用。

三、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1.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充分重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设计实用的、操作性较强的内部控制体系,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企业现行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针对企业的特点对内部控制进行再设计。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的意义在于防范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应当结合成本和效率的因素,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寻找风险和保证效率之间实现平衡。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针对责任划分不清,以及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等现象,在设计内部控制时,应当注意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原则,使管理层的权力得到制衡,重大事项实施集体决策。还要注意对一些主要工作岗位的轮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2.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为防止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偏离正常的轨道,利用相关财务因素建立模型,对企业风险进行整体评价,不但可以预警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提醒管理者做好准备,及时采取对策进行防范,还可以密切跟进风险的进程,找出导致企业经营恶化的因素,为企业的内部控制提供辅助和支持。例如影响财务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对企业财务风险有显著影响的指标涵盖了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股东获利能力、现金流量能力和成长能力方面。主要的财务风险预警有:采用Altman的Z积分模型预测财务风险。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分析多个指标的关系。如果财务指标不符合正态分布,均值检验显著,可以构建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因为财务风险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财务风险的预警体系也不应该只用单一的某一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多维的财务预警体系,及时发现财务风险的存在,防范财务危机的发生,巩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内部控制实施环境的完善

如果企业设计合理,但运行无效,内部控制依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在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企业电子信息化的进程,这样不但可以减少人为的错误或失误,还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标准化、规范化,也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在实施电子信息化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配置人员及权限,保证系统及信息的安全。内部控制还应完善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法,充分发挥企业的激励机制,对员工绩效进行公平客观评价,使内部控制更具可行性。内部控制不应仅停留在操作层面,还应该在企业管理的决策层面予以足够的重视。全面规范化的实施内部控制,以使企业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和有序的发展。

4.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第一,内部监督方面,建立不依附于任何职能部门且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人员由非经理人员组成,并赋予其向董事会和外部审计机构报告的权力,以保证其地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监督不仅要对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还要注意国家政策等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影响,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就其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向董事会报告。第二,外部监督方面。定期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由于外部监督的独立性较强,审计目标不同使得监督的侧重点也与内部监督有所不同。因此,外部监督可以弥补内部审计的不足。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实施,才能更好的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

参考文献:

[1]王玉平.如何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3):41-42.

[2]刘文强.浅谈公司治理下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J].中国市场,2011(6):22-23.

[3]王妹禧.浅析我国中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J].商业文化,2011(5):347-348.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制度和经营理念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其中企业经营管理的知识普及也随着企业竞争程度的增加而不断的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越来越多的依靠内部控制方式的创新来解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某种特定的模式下稳步开展,例如企业管理的方式,企业员工的管理,激励机制的维护与创新等等,企业内部控制通过对这些内部要素的调配和管理才能最终实现自身的既定目标。另外,内部控制也是企业有效应对外在环境各种风险和不稳定因素的天然屏障。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面临的外在风险和隐患越来越多。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成为中小企业生存的一大障碍,如何对这些外部风险作出反应,如何预测和应对这些外部环境风险成为考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实效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企业就是要通过对内部要素的整合和调配来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而且这对经济目标的实现和企业自身的成熟来说已经成为导致他们在这些方面不利影响的关键因素。

二、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中小型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知程度偏低。当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大部分为个人创业,企业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非正规性。无论在管理上还是经营理念上都与企业创始人的思想认识紧密相连。简单的说也就是没有科学的经营理念作为指导,其中对内部控制的科学认知不足,且没有意识到应当学习这种控制机制为企业发展服务。这是当前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首要问题。而且这一问题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历程中已经发挥了十分明显的影响作用。例如传统领域的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没有成型的理论体系,也没有相关的人员和部门从事专门的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这造成企业生存和发展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整合体系或者系统,这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甚至直接导致企业组织涣散,经营目标不明确,没有清晰的发展方向。而且这对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同时也成为企业在这些方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最为不利的影响因素。

2.缺乏灵活的信息沟通渠道。信息沟通渠道是成就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如果将内部控制比作一个庞大的肌体,那么内部控制部门就是这个肌体的大脑,而信息沟通渠道就是这个肌体的神经线,他负责将大脑产生的指令传送至各个具体的单位和部门,又承担着将各个具体部门的收集信息传送回大脑的重任。因此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性和灵活性直接决定着企业肌体的健康程度和敏捷反映程度。如果信息沟通渠道不灵活势必造成企业对各种问题和挑战反映迟钝,轻则贻误战机,重则直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因此企业缺乏灵活的信息沟通渠道对企业的市场反映能力和抗击打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3.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是当前企业生存和影响的重大问题,也是决定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因此这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于监督,对于已经成型的企业控制措施和行为要始终坚持内部控制的影响机制和问题造成非常总要的影响。当前中小型企业缺乏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直接造成企业管理缺乏针对性,不能发现或者正常面对的问题,这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导致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以至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隐患不断。

三、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的应对策略

1.提升内部控制人员素质,更新企业内部控制理念。内部控制理念是影响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基础因素,影响企业内部控制效率的关键就在于内部控制理念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更新内部控制理念关键在于中小企业家应当首先提升自身对内部控制了理论的认知,通过学习和对其他内部控制成功企业的参观考察认识到这一企业行为对企业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对现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升其对内部控制理论的认识,这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非常重要。另外,还应当组建专门的内部控制部门,通过培训和外部人才引进壮大人才队伍。同时还应当加强对企业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内部控制机制若要对企业发挥实际的作用必须将先进的理念与企业的实际情况整合起来,只有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控制理念才是有效的理念。但是这需要企业管理人员首先对自身的特点特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了解。

2.优化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渠道。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渠道是影响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这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作用也是非常有效的。优化内部信息沟通渠道首先应当对现有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的灵活性进行综合评估。当前中小型企业的内部信息沟通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企业管理人员因为企业规模认为内部沟通本就没有天然障碍。其实这种观点不尽合理,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涉及大量的专业信息和深入的数据分析结果等。这些内容的信息沟通仅靠口头传递无法取得理想效果,因此中小企业若要提升内部控制效果,必须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技术和内部信息交流机制整合内部信息资源,打通内部控制脉络。具体而言,首先应当引入企业内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建立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计算机网络管理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的交流和互动,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重要的机遇。

3.建立与内部控制机制相配套的监督体系。内部控制与内部监督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同时还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当前中小企业的内部监督没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大多又企业管理部门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兼任,这种分工造成职能不明确,责任不清晰,监督效果不佳。因此中小型企业应当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部门,形成规范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为内部控制提供明确的方向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四、总结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安机关 执法权力 监督 对策

“监督”一词大体表示“监察督促”之意。具体来说监督可分为“监”和“督”,“监”是指监视、检查;“督”是指督促,即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是手段,“督”是目的。由此可见,监督就是通过监视、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并敦促对方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监督是一门科学,监督是管理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管理应该是包括监督的。但通常人们所说的管理,主要是指“指挥”、“调配”、“安排”、“计划”、 “规划”等,而往往忽略了监督。这是导致目前监督理论和方法相对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监督被忽视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点:其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监督的重要性;其二是虽然认识到了监督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系统,主动放弃了监督工作;其三是监督主体因为害怕监督不当反而不敢进行监督,因噎废食;其四是一些管理者从主观上排斥监督,不想建立监督系统,麻痹大意。监督是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但是管理者不一定就是监督工作的实施者,管理者只是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监督系统,由监督者去运行。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管理者的工作确实不包括监督。

监督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这三个阶段的监督既有宏观上的,也有微观上的。宏观上是针对整个事件而言,微观上是针对整个事件中的每个具体环节而言。显然,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应该是事中监督。公安执法监督,就是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以及是否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通过监督,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的违宪、违法和违纪行为,将公安机关的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使其真正成为执法、守法和护法的模范。

1.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1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无实效

在监管工作中,许多执法制度和监督措施并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很多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相关部门缺乏监督协作,有的甚至对整合监督和协作监督的效果产生怀疑,致使具体的公安监督工作无实效。

1.2 执法监督中缺位和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系统在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着不足,没有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覆盖全面的执法监督体系,没能从更广的视角去审视执法监督并将公安机关的整个工作纳入到执法监督的范畴,致使很多领域出现监督的真空地带,职责分工不清导致推诿扯皮缺位越位现象。

1.3 公安执法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渠道不畅通

当前的公安机关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内部监督主要来自上级领导、专职监督部门和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而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以及地方专职监督部门如纪委等机关的监督。而现有的公安机关监督体系,过度强调外部监督,忽略了内部监督,这使得内部监督中监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在执法监督中,很多监督员大部分形同虚设,案件办理整个过程都是由办案人员负责,包括事前的审核把关和事后的执法检查等工作,整个执法过程中,都缺乏监督员的有效监管。

1.4 监督力量薄弱

虽然公安管理和执法人员的队伍日趋庞大,但是公安执法监督队伍从数量和质量来看都显得较为薄弱,许多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部门不健全,人员数量少、整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

2.构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体系的对策建议

2.1 加强执法监督的必要性、重要性的教育

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在现有的监督体系中,应该以内部监督为主,外部监督为辅,加强监督员的监管力度。公安监督是一项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纪委以及宣传、等多环节多部门的系统性工作,所以要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公安执法监督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程,由党委统一作出规划和部署。

2.2 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制原则去规范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安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刻不容缓、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因此,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是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加强公安法制建设,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应该针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就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从强化公安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2.3 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执法监督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明确法制机构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明确法制机构与其他负有监督职能以及业务部门之间关系。法制机构是公安系统行政执法的主要监督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起着组织、指挥、综合及协调作用,法制监督既要涵盖市场监管和公安执法的各环节,又要摆脱纠缠于具体事务之中的困境。

公安部门执法监督是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直接影响着公安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执法风险防范和履职尽责效能。公安部门只有创新机制,优化队伍,强化监督,切实把执法监督工作引入制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才能开创执法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张世奇.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J].人民公安.2008.22..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7篇

一、单位内部控制与监督现状及成因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没有什么复杂的业务,形成一套固定的工作流程,内部控制体系是比较简单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在融资、投资等资本运作、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提供科学可行的决策依据。所以,必须在单位内部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之下,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体制相对来说还是较完善的,但在某些细节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执行不严格

所谓“制度健全”,起码应具备这样几个条件:全面、详细、实际。不少单位内部管理比较粗放,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流程设置不尽合理。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仅仅是凭经验和惯例加以简单的控制,或者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控制度,仅就其开支范围、标准加以限制,它只能规定财政资金使用的方向,对资金使用的效益考核考虑很少。在基层事业单位。领导“一支笔”情况比较普遍,只要领导签字,费用都可报销,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审计人员查出问题后往往只是限期整改,真正处罚的很少,即使处罚,力度也不强,没有达到警示效果。

(二)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对内部控制有片面的理解

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外加许多管理者内控意识淡薄,重事业发展,轻内部控制。因此,无法真正实施有效的内控。在建立内控中存在误区,认为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简单地将财政部门的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尚未建立起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且有的单位只注重制度的制定,忽略了其执行情况和效果。加上许多财务人员都是半路出家,真正经过专业学习的人员很少,在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对新知识的学习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欠缺,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和“协助决策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只知道“事后作账”、不负责事前、事中管理。

(三)存在不相容职务没有完全分离的现象

比如记账会计起不到监督作用;内审部门形同虚设,或者由财务部门一并兼任,或者根本就没有设置。很多单位的审计负责人由财务科长兼任,或者是财务科长的助手,单纯为迎合上级部门检查做表面文章,职务的交叉兼任很容易带来单位内部相互舞弊和的错误。

(四)内部监督的执行力不够

管理难,难就难在落实上,严格的管理不仅是对员工的考验,更是对管理者的考验。不少单位内部监督机构不能独立设置,或是监督人员顾及自身利益,内部监督有时就成了一个形式。

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强化教育提高责任意识,以往都是针对于单位负责人。对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的确立都是在给予人员的教育。《会计法》也进一步的成为会计行为责任的主体,在聘用每个成员时都要不断地进行考核和考试,也要不断地更新他们的专业知识,基本考虑的内容有《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等。每年都需要进行培训,并且对员工进行培训内容的增加,让会计人员更深刻的了解会计相关知识,同时也要强化这些人员的工作的力度,提高他们的意识。事业单位需要进行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的健全,并且对会计内控和监督的保证。在事业单位的管理中,会计人员需要具有独立的地位,利益也需要紧紧和企业相连的。

(二)确定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明确外部的监督和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代表政府利益的经济部门的是审计、财政和税务,加大力度监督,解决现在严重的问题。单位要合理分工,各自负责自己的任务,加强立法,并且进一步明确立法在事业单位会计部门的地位。科学的监督范围和程序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从而让合法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传统的会计监督模式也应该不断的改变,建立一个合理的预测,进一步加强会计的建设。原来的重核算轻考核的思想要彻底地改变,认识会计监督的制约和反馈的充分性,各项职能要起到应有的作用,使会计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正确认识和分析,进一步的完善内部监督,加强协作和监督的合力。单位要尽力动员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多方面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监督软弱原因主要包括领导的意识差和处罚力度不够,内部的监督也不是很好,会计的利益驱动不科学的监督,所以我们要加强内外部的监督,要严抓财经纪律并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现在的事业单位中,会计人员被多个领导管理,独立性也不够。我们不能把会计人员的任务都依附在各个领导上,领导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管理,导致内部的监督不足和软弱,事业单位的机关和同级政府部门都可以对会计人员经行裁决和奖励,提高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独立性,加强事业单位的外部监督。

(三)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逐步深入,逐步建立起符合各事业单位特点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因此,必须明确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各员工按职责行事,使每一个人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的工作,从而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岗位设置部门应为每一个岗位设计工作流程图,明确规定每个人应该做什么、如何做、何时做以及如何输出正确的工作结果等。工作流程图将管理的过程进行了标准化,也就是说,要能够达到让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图去做同样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结果将是相同的。

(四)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监督立法

事业单位会计的内部的监督和外部监督是一个整体,虽然有内外之分,但是两者是不能分开的,在同一的会计制度上预算会计是其中的一部分,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这些都是在会计表上体现出来的,财务的状况和收支情况都是在这个表上体现的,这样才有利于财政部门和上级的检查和了解情况,单位预算的执行工作和核算外部的监督,本级政府则是在对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事业单位本身的就是为社会公益服务的,保证国家的支持系统和体制。事业单位和整个社会有不可分开的关系,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和整个国家的经济相连,其实我国的经济和政治和文化本身就是一体,各个方面都要涉及到。我们需要重点考虑上述问题,消除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机关和同级人员的意见和监督对这些问题都有一定的影响,掌握单位会计人员的独立地位。要加大力度监督,解决我们现在严重的问题,要合理分工,各自负责自己的任务。加强立法,进一步在会计方面明确,科学界的监督范围和程序都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让我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这样就不会出现这些不良的行为。

(五)加强业务人员的综合能力

提高单位内部在职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及业务素质,由于会计监督与会计部门可以促使事业单位更加有效的加以运行,而在此过程当中会计人员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因此,事业单位应当谨慎的任用和选拔会计人员,对在职的会计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及安排业务培训,最大限度的促使会计人员能否与本职工作的需要相满足,推动事业单位的有效运行和良性循环。

(六)建立责任权利相结合的责任考核制度

将相关费用如管理费用,进行分别的全额细化以及全额量化,并且在管理中进行层层分解,明确的界定成本管理体系当中各个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给予不同人员和不同部门以相应的权力,以便于对自身: 职责加以有效且充分的履行。在责任的指导下将工作任务完成以后,往往需要一定的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对员工加以刺激,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传统思维模式彻底打破,从根本上切实做到控制到位,指标到人,有责可负,最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一个成本群管理格局和成本管理网络。

参考文献:

[1]王琰.浅论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与监督[J].现代经济信息,2009,(19).

如何加强内部监督范文第8篇

办案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尊严与权威,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是公正司法不可缺少的保障。安溪县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创新机制,逐步建立了一个以院党组领导为核心,纪检监察部门对人的监督、检务督察部门对案件的监督有机结合,涵括各业务部门自我监督和相互制约监督的内部执法监督网络,取得明显成效。现笔者就如何构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防控体系,谈点粗浅看法。

一、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检察工作作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处在社会的真空,检察权的运作与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结成了密切的利害关系,腐蚀与反腐蚀,拉拢与反拉拢等社会现象,都自觉不自觉地渗透到工作中来,被害人、被告人以及案件当事人都毫无例外地想在检察权的行使中居于有利的地位,导致各种影响检察权的发挥的因素包围检察人员,对检察人员发生作用。在检察实践中,不正确、不依法、不积极行使检察权或超越职权等滥用检察权的现象,屡有发生,加强内部监督,可以防止权力被无控制、无制约的绝对使用。

二、通过一系列的检察改革,虽然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重权力监督,轻权力制约

在近年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构建过程中,重点始终放在监督方面。在刑事诉讼中,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但在实践中,三机关“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改善。比如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享有完全的强制措施决定权,不受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制约。检察机关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时,其裁量权虽然受到公安机关的制约(公安机关可以提起复议、复核),但最终的决定权仍掌握在检察机关,法院对此也没有任何制约手段。在庭前程序中,法官都无权介入检察机关的侦查活动和审查活动,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审查机制和程序裁判活动,即使检察机关实行非法的追诉活动,犯罪嫌疑人也无法向法院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法院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权力,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院都必须开庭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检察机关对于变更、追加、撤回公诉的权力几乎不受法院的制约。案件审结后,只要检察机关认为法院的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都可以通过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不论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必须进行再审。

(二)重权力监督,轻权利监督

从监督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对检察权的监督存在着忽视“权利监督”以及“权利监督”缺失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在辩护律师权利受到极大限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逮捕权、公诉权的程序参与非常有限,难以起到监督作用。“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犹如三座大山长期困扰着律师界。又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然肯定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当事人的地位,但只规定其享有申请抗诉权,而没有上诉权,而且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被害人如何行使该权利均无具体规定,导致被害人难以有效行使抗诉请求权。由于被害人的权利缺少实施保障,支持抗诉的比率一直很低。

(三)重程序外监督,轻程序内监督

从外部监督层面看,可以包括程序外的监督和程序内的监督,前者包括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以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后者则包括诉讼内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当事人、律师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从近年检察机关出台的监督制度看,重点强化程序外的监督,而忽视了程序内的监督。程序外的监督由于缺乏必要的程序保证,影响监督效果甚至偏离监督方向。如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着力推进的创新监督制度之一,但由于缺乏立法规定,在具体制度层面上存在不少问题,如监督缺乏中立性、监督范围的有限性和监督结果的非强制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这种监督形式的实际效果。由于大量行政式审批制度的存在,也弱化了程序内的监督。如由于不少案件下级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事实上是上级检察院作出的,当事人希翼通过上级检察院的复议、复核或申诉程序来改变下级检察院的决定就几乎不可能。

三、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的构建

(一)党组高位定点优化工作思路

深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基层院党组要坚持从教育入手,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把好了预防违法违纪的第一关,始终把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比如,安溪县院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开展以“反思、感恩、责任”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反思,使干警的思想政治层面、工作实践层面、作风和精神状态层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队伍中进一步形成,筑牢了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高位定点,统筹执法监督机制。基层院党组应该把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大目标,当作整肃检风检纪、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当作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落实执法为民的可靠保障。通过召开内部执法办案监督专题调研和工作协调会等方式,理思路、找差距、出对策,在构建内部执法监督防控体系中,统筹协调,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比如,安溪县院党组把各个科室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和自觉接受内部执法监督的情况列入考评目标,记入考核档案,使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在全体干警心中有份量、有位置,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纪检监察监督突出服务效能

为队伍建设服务,做党组廉政建设的参谋助手。在开展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定期把办案部门执法情况、检察干警遵纪情况向党组汇报,为党组的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从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角度,分析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中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的环节和部位,向党组进言献策,制定堵塞漏洞措施,推动检察机关廉政的制度建设,当好党组廉政建设的参谋助手。比如,安溪县院纪检监察部门就先后制定了《谈话戒免、谈心交心制度》、《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整肃了检容检纪,收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检察事业服务,做提高办案能力的推进器。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实践中,应该注重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艺术,主动为办案部门服务,积极谋求办案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监督活动中发现办案部门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向各个科室进行反馈,帮助科室在易出错环节、易出错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对于大案、要案,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向办案部门进行前期提示,预警可能发生实体或程序违法的环节部位,提醒办案部门警觉,通过送服务上门,促进办案部门、承办人员办案能力的提高,从而赢得办案部门的信任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当做监督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活动,当作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屏障,着力构筑提高案件质量的防渗墙,成为提高办案能力的推进器。

(三)检务督察狠抓重点环节

发挥四个功能,确保案件质量。通过设立依托在法律政策研究室的检务督察办公室,赋予检督办对执法办案部门履行相互制约职责情况的知情权、对办案质量的检察权、对重点案件的审查权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建议权,针对执法办案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通过对重点案件采取事中督察程序,对重点环节采取事中与事后督察相结合的程序,以及采取案件抽查与质量考评相结合的事后督察,发挥督促协调、个案审查、宏观预警、惩戒启动四个功能,突出把执法办案过程纳入检察长和检委会的督察视野,确保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

强化微观运作,以监督树立形象。在开展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检督办要从强化微观运作入手,注重每个个案的审查和每个执法环节的监督。针对具体的被监督个案案例,把它当作内部执法监督的闪光点开发,力争使每个被监督的案件都能成为精品案件或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以此,通过审查核实,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内设机构加强监督与制约

细化办案流程,完善办案责任追究制。要制定订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执法流程,达到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件件有标准,事事有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加强工作责任建设,努力做到部署工作有人抓、出了问题有人管、追究责任有人担;业务部门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案件线索的规范化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保证每件线索依法及时得到处理,提高线索利用效率;完善内设机构工作衔接制度,定期交流情况,以实现立案、侦查、审查批捕、审查、申诉环节的相互制约、互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问题。

建立科技监督平台,丰富监督形式。要严格执行高检院的规定,充分利用录音录像技术设备,制定自侦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切实做好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此监督侦查人员依法开展侦查审讯活动。促使办案人员依法讯问的意识不断增强,讯问更加文明规范;同时技术监督的效果,不仅起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效果,更可以起到保护办案干警不被诬告、不被冤枉的作用。

(五) 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者虽然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但更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接受监督。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自省、自醒、自律。使纪检监察工作有为有威。新形势下,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需要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强化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当然也需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不仅要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而且也要有检察业务知识。为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作为自身建设的标准,在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炼就过硬的执法技能,真正使之成为执法监督的行家里手,这样,才能做到监督到位、监督规范、监督有效。检务督察机构作为检察机关一个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监督机构一起构成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共同为检察工作大局服务,它们之间应该是通力合作、互相配合的。因此,实践中要把检务督察机构和检委会、检察业务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等部门有机结合起来,优化配合各种内部监督资源,调动内部各个监督环节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工作效能最大化,也可以避免重复监督,减少内部监督资源浪费。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