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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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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一、目前内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人民银行的内审工作开展是严谨规范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彻底整改、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内容和时间要求,督促被内审单位逐一对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有的内审检查能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努力做到从根本上杜绝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但实际执行中,屡查屡犯行为时有发生,这次发现问题整改了,下次内审检查时同类问题仍然会发生,依然不能有效杜绝。主要表现是:一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没有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这与被内审单位和部门决策管理层、执行层、监督层未认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二是内审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之中形成的人情观念影响了内控制度的执行,这与内审检查人员宏观大局意识、政治业务素质、新业务培训提高速度,以及内审独立程度、被重视程度密切相关。三是内审宏观性、全局性目的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一个内审项目完成后,要求被内审部门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内审工作就算结束,内审绩效、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审成果没有得到较好体现。四是对被内审部门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监督控制机制,“见子打子”,存在问题已经整改,措施已经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即算完成。五是缺乏内审综合分析。内审不仅是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更重要的是分析存在问题产生原因,从制度执行层面、业务操作层面、制度缺陷层面等方面提出修改完善、落实制度、落实管理与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目前这些方面存在薄弱,需要在内审转型工作中尽快改进完善。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未得到足够重视和采纳

内审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是最基本要求,对存在问题原因站在宏观管理层面、制度执行层面、操作层面等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减少或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修改完善制度缺陷,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有章难行的建议等,这样才能发挥内审效果和内审成果利用的作用。目前,实际内审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内审分析主要可以归纳为:

(一)重视不够

上级和本级指导及监督检查不到位,检查程序不严格,检查质量不高,对待发现问题不严肃,对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检查监督制度不落实,甚至流于形式。

(二)责任感不强

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危机感、紧迫感缺乏,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淡漠,对内控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对内部管理的组织领导责任、监督检查责任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

(三)制度意识淡薄,违章操作不以为然

部分业务岗位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制度意识淡薄,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不以为然。不重视日常的业务制度学习,对规章制度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业务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对新制度、新要求、新流程不学习、不接受,甚至存在以习惯或信任替代制度执行的不良行为。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警示教育不落实

不能对严重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问责,处理不严肃,处罚不严格,导致屡查屡犯问题难以彻底根除。

(五)部分制度难以落实

如部分分支机构公楼建盖年代较早,硬件设施不配套,发行库与生活区未分离,没有达到五分离要求,部分地区人员紧缺,专职保卫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制度的严格执行。

这些内审分析都准确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但在提出意见建议引起管理高层重视并采纳,从制度建设、操作层面“查错纠偏”方面重“查错”轻“纠偏”仍然存在薄弱。

三、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审成果运用急需健全完善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未得到足够重视和采纳,主要原因还是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审成果运用方面工作薄弱。

内部控制评价是人民银行所有业务活动的全过程,重点是单位内部最容易发生风险的失控点,主要集中在直接管人、财、物、权力的重要岗位或环节上。内控评价是对各职能部门为完成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各项业务和内部管理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评价。目前人民银行一项内审工作结束后,出内审报告或初步意见、发出整改通知书、后续跟踪内审监督,深入一些的写出内审调研分析,内审工作就算结束了。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目标是: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收集、分析及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加强审计信息沟通交流,及时纠正偏差、防范风险、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分支行业务运行和管理效能。由于人民银行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内审报告或初步意见针对的是被内审单位,只有内审人员和涉及的相关管理层知道内审情况。目前,在内审信息沟通交流,容易发生风险点的警示,及时纠正偏差等方面缺乏有效渠道和平台。在有的放矢、针对性强、注重实效,促使审计成果更好地转化和运用于分支机构的内控管理上存在薄弱。

内审分析首先是明确目的和重点,让管理决策层更便捷、客观地看到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的缺陷。目前,内审工作在查找问题方面成效较高,而在分析内部控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方面,急需加快内审转型。如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履职情况怎样?贯彻货币政策、金融管理、金融服务方面怎样?容易发生高风险的财务、基建、发行、国库等控制状况如何?制度执行中为什么有的问题屡查屡犯?有的分支机构为什么领导、职工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如何在制度层面、操作层面、风险意识方面解决这些问题?

目前,内审分析在进一步分析的深入程度上不够,原因找到了,如何解决没有从风险防范机制上有效落实,表面原因下面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分析不够。制度健全完善、操作层面规范等意见和建议通过何种渠道交流、沟通?解决问题的指导性建议被采纳和使用的渠道和平台是什么形式?这些问题目前尚未明确。

四、建议

第一,从宏观和全局角度出发,积极解决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视不够的问题,切实与干部选拔任用、业绩考核、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并落到实处。

第二,从制度执行力层面切实解决责任感不强的问题,进一步促进管理层、经营层权责明确清晰,激励奖惩分明,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操守。

第三,尽快搭建内审信息沟通交流有效渠道和平台,通过沟通交流促使内审人员能够站在全局高度审视内审工作,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技巧,达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内审成果有效运用。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办以领导和各干部岗位为重点,积极营造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力争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我办先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我县有关廉能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学习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上来,预防和控制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失误,以制度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形象的发生。通过学习,使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了解并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充分认识排查岗位廉能风险点的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到位

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能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办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宣传教育到位

召开了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动员会,通过讲案例摆事实,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来,主动查找风险点。

二、周密部署,积极排查,准确查找岗位风险点

(一)科学制定方案

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开展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我办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积极排查查找

结合我办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岗位职责、采取岗位人员自已找、其它人员帮助提、所在股室集体议、群众评、领导点等方法,深入查找思想意识、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能风险。并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分析归纳总结

通过填写《岗位工作职责表》,广泛收集岗位人员、其他同事、分管领导和服务对象提出的岗位风险点见解,认真进行分析总结,扎实有效归纳提炼,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共收集整理了多个风险点提交审核,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多种管理制度,为后期风险点的防控提供重要保障。

三、制订措施,强化监控,防范岗位廉能风险

(一)制订防控措施。在确定重要岗位和主要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办工作岗位廉能建设总体要求,通过明确岗位职能职责,进行风险的辨别和评估,提出风险的预防措施,构建本单位各项廉能防控机制,分类制订防范措施和内控制度,切实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一)风险导向审计有利于更客观地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

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其经营风险的评估,从宏观上把握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其所面临的重大风险,从而可以客观地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避免了以往以资产规模和企业户数作为标准确定审计范围,以历史经验确定审计重点的弊端,克服了主观随意性。

(二)风险导向审计有利于揭示被审计单位更深层次的问题

风险导向审计与传统的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相比,审计方法更加灵活多样,根据不同会计科目的情况,既可以从财务层面入手到业务层面,也可以直接从业务层面入手,通过对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去核实财务层面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准确性。这种灵活多样,互相稽核的审计方法,需要审计人员深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当中,而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层面,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企业更深层次的问题。

二、审前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对任何审计项目而言,充分的审前准备工作对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取得预期审计效果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通过审前调查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

风险导向尤其应重视审前调查工作,尽早了解被审计单位。审计组长可采用职能部门间审前沟通、风险调查问卷、访谈、查看重要场所、查阅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内控手册等内部文件,了解被审计单位,为制定审计方案以及开展现场审计工作打下基础。审计组长应了解的基本情况以及应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以及职责分工情况,关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主要产品及服务开展情况,关注新增产品及服务;企业战略目标及经营目标制定与完成情况,关注目标调整与完成情况;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水平,关注存货进销存管理、合同管理等关键业务的系统应用与运行;接受内部审计调查情况,关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关注建设项目进展及投资效果;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关注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损失。

(二)根据了解的情况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组长应根据审前调查了解的情况以及本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要求,编制审计方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主要包括审计目的、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职责与分工等。

三、现场审计阶段的主要工作

现场审计应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理顺审计工作思路,严格审计程序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并结合现场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以风险为导向,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审计组长总览项目,评估重大风险

审计组长在审计现场,需要进一步做好企业重大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向审计组员明确和强调审计重点;做好组织协调与沟通、把握审计进度。根据近几年的审计工作经验,审计组长需要从具体的审计事项中解放出来,使其真正发挥审计组长的作用,总览项目,统筹全局。

(二)审计组员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审计组员在审计现场,按照审计方案的分工,对负责的会计科目和事项执行审计程序,必须做到把“规定动作”做到位,重点是严格落实审计组长强调的重大风险,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审计组员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应具有适当性、充分性,对事实的叙述要清楚完整,关键环节要具体详细记录,内容和出处要具体详实。

(三)审计组长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特别是审计证据的质量。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组长必须及时复核审计组员已完成的审计工作底稿,把好质量关,注意复核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程序是否有效执行,事实是否清楚,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是否适当。

(四)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审计组长对审计组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汇总后,列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风险事项,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交换意见。交换意见时,先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和事项,提请补充资料或说明材料;最后与被审计单位班子成员或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沟通审计结果。

四、审计终结阶段的主要工作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千企百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方法

进一步深化落实《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新兴产业助推“一核四园”的实施意见》,围绕“送、快、促、减、控、创”的要求,以“两项制度、两大服务平台”为载体,重点对全市重点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和拟上市公司、新兴骨干企业等300家企业和全区20项重点投资项目开展以下几方面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实。

(一)深入开展“三访三助”活动

根据区委区政府“三解三促”活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访企业实情、访发展困难、访服务需求,助信心增强、助难题破解、助服务提升”的“三访三助”活动。对全区300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20项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大走访,全面了解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本次企业大走访活动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调查摸底、上门对接、座谈交流和督查反馈四个阶段。

1、调查摸底。各分局负责确定走访企业名单,并通过前期调查摸底,详细了解企业对税收工作的实际需求,在此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属于业务范畴的需求,由各业务科室对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形成书面答复材料。

2、上门对接。区局领导对挂钩企业的上门进行对接,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座谈交流。召开以乡镇为单位的“经济税源分析和税收政策解读座谈会”,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共同分析经济发展形势、谋划发展思路,宣传税务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举措,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提出应对建议。

4、督查反馈。将座谈会未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企业和政府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借鉴意义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反馈给参会代表。

(二)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

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年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等三个《公告》的内容,引导企业在材料采购、货物销售、税收核算、领导决策等环节优先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防范税务风险。

政策法规科负责《公告》的解释、内控机制建立完善建议的拟定;各税分局负责收集和反馈上述《公告》贯彻落实中发现的特殊问题;大国科负责对ERP内部管理系统企业的实地辅导。活动11月底前完成。

(三)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专项辅导服务

对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涉税核算和备案资料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以企业为单位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政策解读会,详细解读税收政策,指出调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整改建议,引导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该活动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实施,10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对重大涉税事项风险提醒服务

对企业报告的、第三方传递和管理中了解到的企业对外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成本分摊、大额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信息采集、政策分析和研究及特殊事项的课题攻关,及时指导企业处理涉税问题,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服务,避免事后调整引起的税务风险;对跨国交易事项开展专项提醒服务,防范特别调整、税务审计和税收情报交换等方面的风险。

该活动由大国科、稽查局负责实施,12月底前完成。

(五)发挥“短信平台”在专项活动中的作用

依托省局“短信平台”,及时税收信息,提供预警服务。

征管科和政策法规科负责确定信息的内容,各分局负责信息的。

(六)整合税收服务团队

建立区局和分局两级税收服务团队。区局成立由税务指导师和科室专业人员组成的税收服务团队;分局成立由分局长为税收协调员、分局专业人才为辅助协调员的税收协调员服务团队。

两级服务团队在税务指导师和税收协调员的统筹安排下,有针对性地分工负责与企业的沟通,和解读税收政策,了解掌握企业重大经营变化,帮助企业查找税务风险,受理企业重大涉税需求,引导建立和完善税务内控机制,确保每个企业得到个性化的服务。

政策法规科和人事教育科负责专业人才的确定。税务指导师和税收协调员负责税务指导具体计划的制定。

二、工作要求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一、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夯实内控工作基础

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是做好内控工作的基础,是有效防止银行发生金融风险的关键。作为一名派驻风险合规经理,我首先协助支行对现有各种规章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在此基础上加以健全完善,明确信贷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岗位职责,强化会计、出纳、计算机系统等岗位和印章、密押、空白凭证交接保管的自身监管,使各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夯实内控工作基础。

二、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加强银行内控队伍建设,提高内控人员素质和能力,是搞好内控工作的基础。我在这方面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求支行内控人员加强学习。学习内控法规政策和各项制度,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内控工作的基本内涵、原则要求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二是要求支行内控人员提高工作能力。要认清形势,关注热点,把握重点,协调关系,提高内控工作能力,真正做好内控工作,服务于支行业务管理与经济发展。三是要求支行调动内控人员工作积极性。在个人努力工作的同时,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发挥集体的作用,充分发挥内控工作的作用。四是要求支行加强内控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委派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统一部署,按照“责任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的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能发生任何违规现象。

三、加强内控信息收集,掌握内控工作开展情况

内控信息是做好内控工作的基础与关键。我指导、督促支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信息体系,扩大信息系统的覆盖面,保证信息充分流动,在此基础上加强内控信息收集,运用好内控信息,及时掌握各机构和各条线内控工作开展情况,为内控的设计、执行、反馈提供信息保障。建立与委派行及其风险管理部和风险主管信息联结和定期联系机制,及时、真实、完整地传递监管意图、交流信息、沟通问题。建立支行差错信息记录平台,记录各类差错信息,加大对业务差错整改落实的监督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四、围绕内控目标,做好排风险防案件工作

我紧紧围绕内控目标,指导、督促支行做好排风险、防案件工作,切实提高内控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重抓好四项工作:

1.加强授信业务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反弹

加强对重点行业和大额贷款的监测,提高对信贷风险的预判能力。积极稳妥应对大额信贷风险,切实降低损失和负面影响。密切关注个人经营性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风险。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做好保证金来源等真实性的调查,完善业务风险控制标准。加强贷记卡发卡审批管理,落实调查、审查和审批等岗位职责。

2.牢固树立全员排风险、防案件思想意识

要求每个员工努力学习,掌握金融风险发生的原因与规律,把警惕风险、正视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的意识深入自己的心中,在任何岗位,任何工作中,思想上崩紧安全一根弦,时刻不忘金融风险。要求每个员工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实际,处处留心,事事关心,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的金融风险,通过合规守法,保证支行资产平安,实现最大效益。

3.强化合规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组织支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防范金融风险、做到合法合规的文件精神,建立符合支行实际的内控文化。要求每个员工认同支行内控文化,把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自己的思想深处,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形成事事都符合守法合规的工作标准,筑起一道防范金融风险的坚固长城。

4.认真落实防案工作制度,排风险,防案件

要求支行坚持案件形势分析会制度,做到全员参加案件形势分析会,提高排风险,防案件意识。对经营机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实行轮岗、交流。定期对岗位交流、强制休假等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督促。加强对支行负责人、重要岗位员工“八小时之外”及其社交圈的监督,掌握异常行为表现,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案件发生。在此基础上,及时向行长反映案防工作情况,引起行长的高度重视,按月深入企业、农户实地调查,分析客户经营潜在风险,到营业网点检查操作风险,增强营业网点安全保卫工作。

五、落实内控整改机制,加强对内控问题监控分析

我按照委派行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支行开展业务操作性风险大检查,规避操作性风险和监管风险。一是检查存款、柜台操作、会计结算、信贷业务、票据承兑及贴现、银行卡、利率管理、安全保卫及金库管理等各方面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每个季度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和帮助其落实整改,强化内控管理工作。三是进行内控问题监控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与要求,帮助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六、完善内控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案防高压态势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6篇

从事内控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的朋友都知道,无论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还是中国政府审计总署都在其的审计准则中将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放在了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各项原则的首位。企业必须厘清独立性的概念才能为独立性找到方向。

非独立,不能客观

《国际内部审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即内部审计人员(机构)需独立于他们所需要审计的活动,以便不受约束,客观地开展工作。”当前在内部审计界普遍将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具体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机构隶属关系的独立性

内审机构的设置不能隶属于或平行于企业财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而应隶属于企业最高管理层,或者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或公司的监事会。这样才会使最高领导或者董事会能够直接、及时获得内部审计部门所提供的情报和咨询。

人员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必须有专职的审计人员,不能由其他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的人员兼任。只有这样才能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职权,完成规定的任务。同时,内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分析问题,独立观察、判断各种问题,并且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以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取得单位和他人的信任,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业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负责制订内审工作以外的计划方案,不办理经济业务,不编制会计报表,不直接参与企业各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应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企业的各项经济工作。

二、内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也有人将表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解释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控制审查过程的独立性和审计结论的独立性。对于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在理论表述上笔者并无异议。但是,在具体处理日常审计检查业务中,如何把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则有一些新的体会。事实上,在理论上要求完全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一回事,但在实际安排和处理内部审计业务过程中要保持内部审计的完全独立则又是另一回事。

事后审计

在企业工作的朋友们也许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确实不介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他们除了编制审计计划并按审计计划对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审计外,基本不过问企业的各种日常业务,许多重大决策信息都是来自企业领导的事后通知。简单说,就是“该你知道的我自然会告诉你,不该知道的就别打听,更不要随便插手干预”。事后审计是这类内部审计的基本特点。许多重大问题都是在暴光之后才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审计调查和处理的,问题和损失已经形成。这样的内部审计独立性是完全做到了,但预防管理风险的目的却大打折扣。内部审计基本上是单位领导的摆设,有时甚至沦为一些单位领导随意调整权力的工具。

“非独立”审计

还有一类企业,单位领导对内部审计可谓极端“重视”。为了预防发生各种风险,企业的所有决策甚至一些日常业务都必须得到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查批准后才能办理。领导们只“相信”内部审计人员,似乎其他业务人员都是“犯罪嫌疑人”。结果是内部审计部或内控部成了企业的业务处理部。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自然就不会“发现”什么潜在的风险问题了,如果万一发生了问题,自然也很少会提出责任追究。自己做或参加做的事自然是不会错的,如果发生问题也是可以原谅的。

这样的内部审计已经完全失去了独立性原则,当然也失去了业务监督的能力,最后成为一个处理日常业务的综合管理部门。个别领导甚至拿内部审计作为发生问题后解脱推卸自己责任的挡箭牌:“是啊,为了防止出现风险,我这里所有这些事都是内部审计把关处理的,现在出现风险问题了,我有什么办法?”当然,一些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安排也可能是或左或右,完全凭当时实际需要来随机决定的。

三、案例分析

面对以上这些情况,一个企业管理层究竟应该怎样把握和维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呢?怎样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监督和预防管理风险的作用呢?怎样才能使内部审计人员达到审计工作“到位但不越位”的境界呢?以下笔者将举四个真实的企业案例对如何把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进行说明。

【案例1】

恰当介入业务对内控审计的帮助

某下属企业因扩大业务发展需要,其管理层计划在本厂外再选择一个交通等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地区投资建立一家全新的工厂,其中可以选择的地区包括:安徽、江苏和上海的一些成熟工业开发区。作为企业的一项重大战略性投资决策,该公司管理层十分慎重,在开始进行立项调查前咨询了总部各个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

为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该公司管理层又特别咨询了总部内控部(负责内部审计事务)有关项目风险预防的意见。总部内控人员利用自己在相关企业长期审计检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源,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就如何向公司董事会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如何控制投资风险等向该公司管理层提出了管理建议。

最后,该公司管理层干脆直接邀请内控部人员会同其他负责投资管理的业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共同参加对拟设厂的相关开发区进行现场考察访问。由于考察小组包括了内控审计人员,这一方面向当地政府、银行和建筑承包商展示了该公司对项目的严谨态度和投资诚意(通常企业在开发项目期间很少有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但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内控先行”),为该项目争取获得当地政府最优惠的条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由于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早期介入项目,提出了各种预防风险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有效提高了项目实施中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后来该项目以极其优惠的条件在安徽的一个开发区获得了成功。整个投资项目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重大意外事件,更没有发生一般投资项目中容易出现的舞弊活动。此后,内控部在审计该公司的投资项目过程中,由于掌握的信息非常全面,所以审计效率极高。

本案的关键是要说明,在实际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在恰当时候以恰当的方式介入被审计对象的具体工作,并不会对保持审计独立性原则构成冲击。恰恰相反,这样做却能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

【案例2】

不恰当介入业务活动对内控审计的危害

某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曾经因为工作积极努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功能主动在预防企业各种经营管理风险,特别是采购风险方面作出了重大成绩,为此获得了公司管理层和总经理的高度评价和肯定,总经理对内审人员信任有加。为了进一步强化采购管理,预防采购风险,该公司管理层决定发挥内审人员的作用,改变过去内审人员重点监督抽查采购合同的做法。特别规定,所有公司的采购业务在获得总经理的最后批准前都必须得到内控人员的审查批准。简单地说就是企业的所有采购合同或采购申请单,在采购总监批准后,还要送内审人员审核批准。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内审人员变成了采购业务的主管。对于这样的安排,该公司在征求总部意见时,总部内控部曾明确表示不妥。但该公司管理层还是出于预防采购风险的考虑坚持要求内审人员进行逐单审核把关。

总部在此后对该公司采购和内控工作进行现场审计时,再次向公司管理层指出了这种安排对审计独立性原则的侵害以及可能对审计人员本身造成的伤害。管理层虽然口头答应将尽快调整这一安排,但实际并没有落实。自该政策实施后,负面影响开始显现。主要问题有:

1.该公司采购总监对采购审批程序提出看法,作为采购总监,其直接工作汇报对象是总经理,但作为平级的内审人员现在实际上处于管理采购部的上级地位。全体采购人员也对所有采购合同和采购定单都要通过内审人员的审核(批准)表示异议。内审人员既非财务审批者、也非法律顾问,在企业正常运营期间额外增加这样一道把关控制部门,实际上大大降低了采购工作的效率。采购部人员开始采用各种消极方法抵抗内审人员的审批,从而导致内审人员和采购部人员发生严重的工作对立。

2.内审人员无暇顾及其他业务领域的风险预防。由于直接参加日常所有采购合同和采购定单的审核,为保证价格、供应商渠道、质量交货等符合公司程序的要求,内审人员被迫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相关业务的具体调查和了解,甚至为了保证提高合同的成功率,采购业务人员干脆要求内审人员参加所有采购合同的谈判。内审人员完全陷入采购部业务,长期执行的结果就是内审人员根本没有时间再去审核检查其他重要部门的风险预防工作。

3.出现采购责任问题无法确定责任人。由于内审人员陷入了日常采购业务的具体审核批准,结果在生产部门发现采购物品出现质量、价格、交货等问题后,需要追究责任者时,内审人员从过去的单一裁判者变成了既是裁判者又是责任承担者。一些采购责任问题也无法确定责任人,内审部门也无法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4.内审人员成为各方攻击者。由于内审人员介入了日常采购业务,成为了事实上的采购人员本身就违反了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这自然会引起采购部业务人员的不满,于是乎内审人员和采购人员就经常为一些工作细节问题发生无谓的争吵,甚至成为各方的攻击目标。该公司内审人员参加日常采购业务管理的情况虽然后来得到了纠正,但内审部门在企业中的权威性和内审人员所受到的伤害已经无法弥补。

本案例说明了一个事实,内审人员如果不恰当地介入企业的日常业务工作,不仅会对业务人员本身造成伤害,而且还可能会引发产生新的管理风险。最后就是破坏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原则。

【案例3】

管理咨询服务是内审介入业务的主要切入点

某集团总部财务部找到内控部(内部审计部)咨询一个下属公司提出的要求。该下属公司财务部提出要求变更总部统一规定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理由是该公司在前面过去的节假日期间突然发生需要向某一重要进口商开具购买设备信用证的情况。但根据公司事先和银行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书,凡是下属公司要动用的资金在超过某一数额后,就必须报告总部并获得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由于适逢国际大假,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和董事长等都不在总部上班,最后导致该信用证无法开出。虽然此事经过努力后没有对供应商按时交货造成影响,但下属公司管理层却对此非常有意见,强烈要求总部改变这一政策。对于下属公司提出的这一要求,总部财务主管也表示非常为难,希望内控部能提出一个意见。

内控部在经过和下属企业有关负责人沟通交流后认为,该控制银行账户的管理办法不能变更!因为设置这样的控制办法就是为了预防下属企业越权动用大额资金从而给公司的资金安全造成损害风险。如果因为一件事情就要调整管控规定,其日后潜在风险巨大。一家企业要求这么办,那么其他企业如果也纷纷提出同样要求的话,就没法处理了。最后内控部(审计部)的建议是:总部财务部应该建立节假日重大用款业务的事先申请机制和紧急业务处理机制。今后凡是面临重大节假日前,总部应当要求各下属企业提前申请大额资金使用计划,并提前安排资金使用批准手续。如果由于没有预见到此类需求而发生紧急事件,则应当采用紧急用款批准程序,从提高为下属企业服务的角度解决此类问题。

事后各方对此均感到满意。本案说明,审计人员通过提供管理咨询的方法参加企业日常管理活动是其切入业务的主要方法。

【案例4】

丝毫不介入业务的内部审计,其独立性原则并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

某公司管理层为执行上级规定,在企业内部成立了内部审计部,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内部审计准则为审计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职责。但在实际日常工作决策中,片面理解维护内部审计独立性原则,限制审计人员介入日常企业管理活动。安排到审计部的人员也基本上都是一些在财务部门表现不佳或业务能力不强、面临退休的财会人员。

简言之,内审部门在这个企业里就是一个聋子耳朵――摆设而已。公司管理层通过费用控制、人员安排以及散布内审无用论等各种手段限制内审人员的工作。久而久之,全公司的其他部门和业务人员谁都不将内部审计放在眼里,甚至连内审人员自己也认为自己在公司里就是一个闲差。企业的各种重要管理信息基本对内审人员屏蔽,审计监督只是一句空话。内审人员的工作就是象征性的编制一个审计计划,日常审计也基本上是走过场。由于信息缺乏,工作能力有限,要么发现不了问题,要么发现问题后也不敢揭示。一切按单位主管的意见办理。有时甚至成为单位领导之间相互争权夺利和打击报复的工具。在这样的企业里,发生潜在的管理和舞弊风险也就毫无悬念了。

这种案例在过去的许多企业里并不罕见,这里的内部审计虽然在表面上做到了审计独立,但实际上却完全违背了设立内部审计的宗旨。

以上所列举的四个案例从几个方面介绍了企业应当如何把握内部审计独立性原则。敬请读者朋友指正。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7篇

国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把“着力完善部门内控机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四项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如何对“两权”进行有效监督控制,是当前各级国税部门高度关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国税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探讨。

一、准确把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概念和内涵

内控机制是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管理机制。在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内控机制建设的四个内涵。

(一)建设基础是明晰的权责体系。“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是内控机制的核心思想。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在于权力和责任是否匹配。内控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分解细化工作职责,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二)主要内容是规范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权力运行为主线,通过内部控制,使税收管理权、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的权力运行都有章可循、有律可依,保证权力运行不出轨、干部队伍不出事。

(三)本质要求是促生内在的制约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要准确把握监督与制约的关系。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的监视和督促,制约是对权力的控制和约束。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度为重点,通过规范权力的运行,使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行为主体之间,由于分工和责任的不同而相互约束和牵制,形成内生的制约力。

(四)表现形式是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内控理念培育、岗位责任机制、风险排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等,对权力行使实施有效制约、规范、约束和评价,引导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各个行为主体的互动,使对权力制约的要求与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的各种制度规范相适应、相融合,形成有效制约、全程监控、高效运行、超前防范的管理机制。

二、当前国税执法内部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市国税系统严格按照省局提出的找准税收执法“风险点”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认真排查税收执法风险点,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在保障全市国税系统队伍的平安、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通过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和内控机制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内控机制的建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执行与控制难对称,执法行为的复杂性、广泛性、时效性与监督控制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之间不对称

从执法内容来看,税收执法涉及很多个业务流程,适用税收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是纷繁复杂;从执法客体来看,每个县区局管辖的纳税人成千上万,每个纳税人的经营纳税情况千差万别;从执法主体上看,除了综合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其他人员均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均是执法的主体。因此,不论从执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看,税收执法贯穿于税收管理实践的自始至终,具有显著的复杂性、广泛性和时效性,它客观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对其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但从目前税收执法内部监控的运行情况来看,监控存在着局限性和滞后性问题。一方面是计算机监控的局限性。目前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点多为逾期办理、应办未办等程序容易监控的点进行了监控,并未全面涵盖每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执法监控点,尤其信息系统无法对虚假信息进行识别,只能对执法行为进行表面和形式上的控制,难于对执法行为进行深层次控制;另一方面是人工监控的滞后性,目前执法检查是对税收执法进行人工监督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手段主要为事后检查,并且多采用抽查,只检查了既成事实的结果,且监控面窄、不深入,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难以执行到位。

(二)监控难统筹,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工作职责不清、要求不一

随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初步形成了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新模式,但在工作实践中,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控职责不明晰,监控职能难统筹。从目前部门职责定位上看,对税收执法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主要定位于政策法规部门,其他部门虽然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监控,但在日常工作中,各业 务部门执法监控处于各自为政状态,难于实施统筹管理,不能形成监控合力;二是管理要求不统一,执法监控难操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平时缺乏及时有效沟通,在任务下达、标准设定、业务衔接、资料流转等方面未能及时进行统筹规范,致使基层执法人员难于操作,执法监控也难于实施。

(三)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

市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全面收集相关材料,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印发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分别对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强稽查系列管理和加强发票管理等五方面提出了防范制约措施,从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可能引发的问题、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在税收管理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实施干部问责的意见》,以确保上述五项措施的落实。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特别是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岗位、某些环节还存在某些风险隐患,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是通过深入分析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防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国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基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以落实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扎实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线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国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牢牢把握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努力形成大监督的管理格局。同时,创新内容,不断丰富预防教育的内涵,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通过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编印《廉政手册》、组织廉政知识考试等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纪律观念和党员权利保障意识。各县区局和各基层分局要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把廉政文化素养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拓展内容,积极探索预防教育和廉政文化的联姻,重视发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要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落实;要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基层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继续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2.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系统,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分解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执行力、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部门,要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

1. 加强力量,成立基层税务分局纪检监察小组。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执行落实在基层,为此,要注重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注重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险防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各基层分局各配置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和两名兼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纪检监察小组,明确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税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对风险内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8篇

一、准确把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概念和内涵

内控机制是由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使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管理机制。在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内控机制建设的四个内涵。

(一)建设基础是明晰的权责体系。“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是内控机制的核心思想。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在于权力和责任是否匹配。内控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分解细化工作职责,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二)主要内容是规范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权力运行为主线,通过内部控制,使税收管理权、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重要环节的权力运行都有章可循、有律可依,保证权力运行不出轨、干部队伍不出事。

(三)本质要求是促生内在的制约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要准确把握监督与制约的关系。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的监视和督促,制约是对权力的控制和约束。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度为重点,通过规范权力的运行,使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行为主体之间,由于分工和责任的不同而相互约束和牵制,形成内生的制约力。

(四)表现形式是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内控理念培育、岗位责任机制、风险排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等,对权力行使实施有效制约、规范、约束和评价,引导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各个行为主体的互动,使对权力制约的要求与税收征管、内部管理的各种制度规范相适应、相融合,形成有效制约、全程监控、高效运行、超前防范的管理机制。

二、当前国税执法内部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国税系统严格按照省局提出的找准税收执法“风险点”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认真排查税收执法风险点,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在保障全市国税系统队伍的平安、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通过全市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和内控机制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内控机制的建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执行与控制难对称,执法行为的复杂性、广泛性、时效性与监督控制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之间不对称

从执法内容来看,税收执法涉及很多个业务流程,适用税收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是纷繁复杂;从执法客体来看,每个县区局管辖的纳税人成千上万,每个纳税人的经营纳税情况千差万别;从执法主体上看,除了综合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其他人员均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均是执法的主体。因此,不论从执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看,税收执法贯穿于税收管理实践的自始至终,具有显着的复杂性、广泛性和时效性,它客观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对其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但从目前税收执法内部监控的运行情况来看,监控存在着局限性和滞后性问题。一方面是计算机监控的局限性。目前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点多为逾期办理、应办未办等程序容易监控的点进行了监控,并未全面涵盖每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执法监控点,尤其信息系统无法对虚假信息进行识别,只能对执法行为进行表面和形式上的控制,难于对执法行为进行深层次控制;另一方面是人工监控的滞后性,目前执法检查是对税收执法进行人工监督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手段主要为事后检查,并且多采用抽查,只检查了既成事实的结果,且监控面窄、不深入,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难以执行到位。

(二)监控难统筹,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工作职责不清、要求不一

随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初步形成了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新模式,但在工作实践中,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控职责不明晰,监控职能难统筹。从目前部门职责定位上看,对税收执法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主要定位于政策法规部门,其他部门虽然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监控,但在日常工作中,各业务部门执法监控处于各自为政状态,难于实施统筹管理,不能形成监控合力;二是管理要求不统一,执法监控难操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平时缺乏及时有效沟通,在任务下达、标准设定、业务衔接、资料流转等方面未能及时进行统筹规范,致使基层执法人员难于操作,执法监控也难于实施。

(三)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

市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全面收集相关材料,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印发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分别对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强稽查系列管理和加强发票管理等五方面提出了防范制约措施,从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可能引发的问题、加强管理和防范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在税收管理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实施干部问责的意见》,以确保上述五项措施的落实。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特别是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岗位、某些环节还存在某些风险隐患,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是通过深入分析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防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国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基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以落实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扎实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线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国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牢牢把握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努力形成大监督的管理格局。同时,创新内容,不断丰富预防教育的内涵,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通过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编印《廉政手册》、组织廉政知识考试等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纪律观念和党员权利保障意识。各县区局和各基层分局要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把廉政文化素养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拓展内容,积极探索预防教育和廉政文化的联姻,重视发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要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作有专人落实;要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基层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继续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2.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依托ctais2.0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系统,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分解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执行力、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部门,要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

1.加强力量,成立基层税务分局纪检监察小组。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执行落实在基层,为此,要注重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注重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险防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各基层分局各配置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和两名兼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纪检监察小组,明确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税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