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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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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Abstract】Synthesizes the medicine pattern along with the biomedicine pattern to the biological-psychology-society the evolution, the medical service is contradictory gradually by “the technology” to “the service” the transformation, many new medicine ethics question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medicine ethics more and more receives the various countries’ medicine educational circles the attention.

【Key words】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

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2.3 改革教学方式。

教师讲授不应该是医学伦理课唯一的教学方式。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医德医风的现状,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在方法上,我们应改单调乏味的说教为多种形式并举。可以尝试用师生对话、小组讨论、专题讨论的形式。在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选择与应用正反典型事例进行伦理分析,这对于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纷争的理解,提高医学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欢迎”。[6]同时还“应重视对启发式、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考评法等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质量”。

2.4 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为解决师资队伍发展滞后的现状,首先,应尽快成立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学队伍。其办法:一是建立专门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尤其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名义举办全国性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2004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培训班,受到有关部门和与会者的好评。同时,各省市医学伦理学会也应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学教育会,不断培养医学伦理学队伍,还应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出国作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

2.5 完善并规范人文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同时还尚无相应的规范。

全国仅有医学伦理学会及教育等专业委员会,而各省市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也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要求。虽然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在课程建设上把医学伦理学列入教育计划,但全国医药院校缺乏统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但大多数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个小组,教材不够统一,教育与研究相脱节等。我们认为,必须制定统一的计划和提出明确的要求,“把医学伦理学作为整个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来建设”。[7]同时要大力开展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研究,定期召开地区和全国性医学伦理学教育研究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依靠全体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界、医学界的同仁,共同为建设符合国情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及教育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2 曾钊新、李建华.道德心理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134

3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 2001,(1)34~35

4 李传俊、李本富.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评价.医学教育[J]1995,(2)9~11

5 张金忠.关于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效果的讨论.中国医学伦理学[J]1999,(3)27~28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2篇

 

医学是什么?医学是人学,医学是为人的健康和幸福服务的。医学能呵护生命,减轻痛苦,促进健康。由于关涉人的权利和利益,医学具有浓厚的伦理性。因此,医学发展伊始,伦理道德就纳入了医学的范畴之中,并贯穿于医学发展的全程。实践证明,弄不清医学的伦理性、医疗行为的技术与伦理的统一性,在实践中就很难成长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高素质医务工作者。因此,为了医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专业发展,医学人文教育、道德教化成为了医学教育的必要内容。为帮助医学生增强职业道德责任感,国际上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在医学高等教育领域内加强了医学人文教育,《医学伦理学》是其中重要的课程。从1980年代开始,我国各医学院校也大多开设了这一课程,从其在国内的发展历程来看,应该说,《医学伦理学》对医学生的成长、成才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学伦理学》教学,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笔者认为,由于该学科课时少、教学条件相对有限、伦理学理论本身飞速发展而教材建设相对滞后、医学伦理学实践性极强,伦理学理论十分抽象、复杂而具体的临床医疗行为对道德判断、道德行为决策提出的高要求等原因,寄希望于“一本教材打天下”,通过传统的教学单纯的传授、灌输一些基本的知识、思想观念而忽视能力的培养,难免挂一漏万。因此,我们应重视在教学中加强医学生能力尤其是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

 

一、加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理论依据

 

如前所述,《医学伦理学》是医学生医德教育的主要课程。根据道德教育的有关理论,道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设计教育的目标、内容(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要求、行为规范等),通过教育活动使之转化为学习者的认知、品格,并通过学习者的决策转化为行动,同时进行事后评价,以深化道德教育成果的活动。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综合性的,它既强调学习者对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进行认知,培养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德,又注重培养学习者的道德分析、判断、决策、评价及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只有把一定社会的要求转化为个体的认识、观念、品格、行为能力、评价能力,才算是达到了道德教育的全部目的。其中,分析、判断、决策、评价能力就是所谓的道德思维能力。因此,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应是道德教育的必要内容。同时,从个体的道德发展来看,仅仅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并不足以适应复杂的道德生活,在道德生活中学会分析、比较、判断、抉择、评价应是道德发展的关键。个人和社会都是动态发展、不断变化的,当人们在与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相互作用时,个体道德行为的选择、实践、道德品格的形成,离不开人们对各种道德观念、道德现象进行正确的判断、决策和评价。也就是说,个体的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应是道德发展的必要环节,是个体实施道德行为、形成道德品格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到课程本身而言,《医学伦理学》教学究竟应教给医学生什么?从现实来看,尽管国内《医学伦理学》教育界尚未有明确、统一的提法,全球也没有统一的表述,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基本的共识。2000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医学院校的伦理学和法学教师学会即ATEAM(Association of Teachers of Ethics and Law in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Medical Schools)的工作会议根据国际共识提出了《医学伦理学》教学内容——知识(knowledge)、技能(skill)和态度(attitude)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的为:培养医学生正确的医学职业态度和价值观、学习伦理学的基本知识以及掌握这些知识并将其运用到与病人的沟通和对病人照护所需要的技巧。国内的《医学伦理学》教育界则大多认为:课程教学应提高医学生对伦理学问题的敏感性和意识,提高对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伦理问题的能力,提高医德修养水平等。从国际、国内的认识来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的强调知识、态度、能力并重,而在能力的指标体系中,笔者认为道德思维能力居于核心地位。那么,要完成这样的教学目的,必然要求我们在课程教学中重视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因为,在道德教育中,道德知识、道德观念要转化为学习者的态度和行为,道德思维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

 

二、加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实践意义

 

医疗行为兼具技术性和伦理性。一方面,医疗行为的正确选择离不开伦理道德的保驾护航。医务工作者能否自觉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能否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正确诊断,采用有效、最佳的治疗手段来解除患者的痛苦,绝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同时还关涉医务工作者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在医疗实践中,由于任何一个医疗行为都会给患者带来影响,轻则影响心情,带来经济损失,重则影响健康,危及生命,因此,任何一个医疗行为的选择,都既是医学问题,又是伦理问题。那么,兼具技术性和伦理性的特性就决定了对行为本身进行医学判断和伦理判断是完全必要的。而由于医学本身充满了不确定性,任何一个医疗行为都很难在事前就给出十分肯定的答案,这种不确定性就使得行为本身可能存在道德问题甚至是道德风险。那么,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每一个具体的医疗行为都处于具体的道德情境之中,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具体的道德分析、判断、决策必不可少,光有伦理学知识而不去做具体的分析、判断,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有积极、主动、正确的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同时,作为一门课程,《医学伦理学》的教材内容必然是相对滞后的,原有的教学内容有可能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很多问题教师本人也可能还没有确切的答案,答案的寻求可能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过程。现实生活中,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思想观念、价值观多元呈现,社会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传递越来越快捷,在医疗卫生领域中,随着医疗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需要人们重新审视并作出回答的新问题,而伦理学本身还难以作出明确的回答,很多涉及到伦理难题的案例往往都可能是两难选择。例如,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人们似乎总是在不断的争论,争论的双方又似乎都理由充足。也许,在这些争端面前,唯有一定的道德思维能力能帮助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实践中面临道德的“两难”选择时保持清醒,做出理性而又合乎人情的选择。此外,尽管我国医学教育界对《医学伦理学》课程重要性的认识并不存在分歧,但不少医学院校却在现实中存在着课时严重偏少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课程开设的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日等国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教学内容从绪论(基本概念和学科发展历史)、伦理学理论(义务论、功利论、美德论)、美德的追求和行为修养、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及范畴、医患关系及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改善医患关系的方法、临床科研和人体实验中的国际伦理准则、生殖技术、器官移植等高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存在着时间有限、内容太多之困。另一方面,即使我们无限延长教学时数,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学习和研究也不过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历程。那么,《医学伦理学》究竟应该教给医学生什么?或者说,什么更重要?故此,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社会道德生活和临床医疗实践,对医疗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行为进行道德考量的前提是掌握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具备一定的道德思维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道德决策、实施道德行为和行为后评价。因此,道德教育仅仅只是传授、灌输一些基本的知识、思想观念是远远不够的,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远比让他们记住也许并不存在的唯一正确答案更有意义。

 

三、培养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现实途径

 

道德思维是指人们对社会现象及自身行为从道德角度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和做出判断、进行评价的思维活动。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就是指导学生按照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正确运用科学的思维规律、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和艺术,观察、分析和解决医疗实践中的伦理道德难题,培养道德智慧以规范自身行为,完善自我,实现医患者关系的和谐发展。许多研究成果表明,人的思维能力包括道德思维能力是可以培养和训练的。在医学生道德智慧的培养中,归根到底就是教导医学生在实践中能够分析自己所处的道德具体情境,审视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不同的道德实践手段进行比较,选取达到道德行为目标的最佳手段。笔者认为,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培养的现实途径包括:

 

1.理论教学是基础,让学生“学”起来。《医学伦理学》是一门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的学科,理论性较强。要培养医学生学会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判断、处理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离不开伦理学理论的指导。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教学,这是医学生未来进行道德判断、分析、决策的基础。在理论教学中,有如下几个问题是我们应该加以注意的:一是理论教学的结构设计应着眼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完善医学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而不是过分追求理论自身的系统性与完整性。课堂理论讲授以必需、够用为度,以留出足够的时间突出重点,帮助学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二是理论教学应该注重联系实际。理论教学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为医学生未来的临床实践服务,课堂教学应帮助学生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习惯,培养他们关注现实道德生活的态度。三是传授知识应与发展能力相统一。理论教学是为能力培养服务的,不能只关注学生是否掌握了理论知识,还应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让每一个学生都参与到对伦理学相关理论的探求过程中来。只有经过一次次学习过程中的感知、思考、讨论、发言,才能确实提高学生的能力,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

 

2.引入案例,让学生“想”起来。掌握了一定的伦理学理论和方法,并不意味着医学生就已经具有了正确进行道德分析、判断、决策及评价的能力。为了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实践证明,引入案例教学法是正确的选择。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让学生在情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为培养学生的临场决策能力和综合素质提供了一个训练的场所。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入案例情景,设身处地面对、处理和分析各式各样的伦理问题,学会多方位思考,设想种种道德选择的可能性,能帮助医学生克服用一个角度、一种观点、一种思维方式思考问题的局限。同时,它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帮助学生站在具体医疗行为伦理决策者的角度分析、解决问题,从而提高了学生处理、解决临床伦理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应以学生为主体,精选案例,选取与讲授内容相符、有针对性的案例,案例中的伦理问题应有争议性和讨论的余地,存在着从各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同时,不论是发生在身边的现实事件、科研时遇到的伦理难题还是临床发生的真实事件,案例应具有典型意义。

 

3.积极组织课堂讨论,让学生“讲”起来。课堂讨论可以是针对某一医学伦理问题进行分析及讨论,目的是使学生在讨论中找到有关临床伦理难题的解决之道,在争辩中巩固理论知识,培养道德情感。同时帮助教师从学生的论辩中发现教学及学生道德情感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及方法,引导学生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课堂讨论能够有效培养医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因为,当一些富有个性的学生聚集在一起时,由于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不同角度,研究问题的不同方式,可能产生种种不同的观点和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课堂讨论中的比较、对照、切磋,同学之间就会有意无意地学习到他人思考问题的方法,从而使自己的思维能力得到潜移默化的改进。组织课堂讨论要求教师在课前对医疗实践中的道德问题、道德现象、伦理困境设置讨论题,并要求学生根据讨论的问题广泛收集资料、写发言稿,积极参与讨论。在此基础上,教师应在课堂参与讨论并对学生的发言作简要点评。课堂讨论一是要求适宜的教学班级规模,班级人数太多会使许多人没有发言机会,太少则不利于讨论的进行;二是要求教师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课堂管理有较高的组织驾驭能力,能够控制现场局面,善于归纳和总结,只有这样,课堂讨论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4.开展实践教学,让学生“动”起来。医学伦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增强教育教学效果,单靠课堂教学或单靠医学伦理学专职教师的教育可能是不够的,让学生在真实的道德实践中学会道德分析和道德判断是培养道德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的教育应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到临床实践中去,让他们在其中感受道德、践履道德,选择行为方式,在活动中发展品德。引入实践教学环节,一是可以组织学生就一些医疗卫生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如组织学生在本地医疗机构开展医患关系现状及问题的调研,也可以组织学生到医院做导医,体验医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精神等等。另一方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医学伦理学》的教学还可以与医学生的临床见习结合起来,通过引导学生在临床见习时对临床常见的伦理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使抽象空泛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论证。这样,既帮助医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行为规范和基本范畴,又在临床实践中使学生的医学技术和伦理决策能力都得到提高。

 

对医学生进行有效的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需要学生理性和思维参与的过程,因此,《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绝不是全部也绝不是终点。但是,课堂教学是培养医学生道德思维能力的起点和重要平台,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帮助医学生学会开始思考医疗领域中各种道德问题、伦理现象,为未来的职业行为奠定道德基础,无论是对医学生、医学院校、医疗机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无疑意义重大。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3篇

较早提出“大语文观”概念并以此涉及语文教学整体改革方案的张孝纯认为中学语文课必须冲破当前“狭的笼”,而走向“大语文教育”的广阔天地。“大语文教育”认为,语文来源于生活,与生活是源头与活水的关系。美国教育家华特提出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

语文学习完整的结构由3个部分组成:

(1)语文课堂教学;

(2)第二语文教学渠道;

(3)语文学习环境。

课堂教学是主体,第二语文教学渠道和语文学习环境是“两翼”。尤其是在后示性时代,学生在信息的获取上丝毫不滞后于教师,甚至多于教师,以往教师在信息占有上的优势地位逐渐被削弱了。如果语文教学仍然秉承“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旧教育观念,只会与当今变化迅猛的信息时代格格不入。“大语文教育”要落到实处,就要冲破“三中心”的旧教育观念的牢笼,要以课堂为基地,并延伸至广阔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因此,“大语文教育”观具体化到操作层面,即为“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

2受大语文教育启发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的思考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是唤起医学生敬畏生命的理念,塑造和完善学生的道德人格、医德素质和职业价值观、丰富的医学伦理知识、良好的医学伦理意识和较强的医学伦理思维能力。与传授知识相比,医学伦理学教育更注重信念的培养,而信念的培养是道德主体经由他律到自律、内化为主体生命一部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的开放性。这与重在培养学生情感、信念等的语文学科在教学目标上具有相似性。受“大语文教育”的启发,笔者试图从大教材观、大课堂观、大教法观出发,为医学伦理学教学提出建议。

2.1大教材观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既要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体系,又要研究在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医患关系问题、医疗卫生资源分配问题等,还包括医学科学所特有的道德问题,如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克隆等。因此,内容涉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仅仅局限于教材是不够的,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求知欲,不能有效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医学伦理学研究内容的开放性决定了要以一切适合的素材作为教材,包括课本、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的相关热点、相关的影视作品及医学人文著作、临床案例等,其根本特点是课堂教学的目的不是把教材的学习当成唯一的学习任务,而是把能力的提升、知识的积累、素养的积淀作为教学的目的。例如,大多数教材对知情同意权的论述主要为知情同意权的概念及理论上如何应用,缺乏与现实应用对接的桥梁,也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在介绍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应用性较强的内容时,要应用一切有价值的素材,包括通过教材以了解其理论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以了解学术前沿及动态、影视资料如《死亡工厂》以明白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医学临床领域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以使学生更直观生动地了解其临床应用。在介绍其他内容时,同样需要将一切与之相关且有价值的素材引入课堂,一方面使学生掌握相关内容的全方位的理论介绍;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与实践往往有差距,进而通过多种素材的结合生动地呈现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以提升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效性。

2.2大课堂观大课堂观就是打破传统的有限课堂的时空观念,立足课堂并超越课堂进行学习。通过上述对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介绍可以看出,与医学专业课相比,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更多的是培养医学生理念、素质、价值观、情感等更为柔性的素质,这些素质的提升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传授,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润物无声般的人文氛围的熏陶。如果只是局限在一个学期固定的教学时数中,远远达不到教学目标。因此,在教学安排上,不能只以课堂为医学生唯一接受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的基地,而应当贯穿于医学生整个学习阶段。笔者认为可分三个阶段进行:

(1)医学生在基础学习阶段:以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内容主要为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学生誓词、对生命的敬畏、对生与死意义的求索等思想教育,以端正学医的动机和学习目的;

(2)医学生进入临床学习阶段:开展理论教育及实践教育,即多种教学方法并用进行医学伦理学的医德、临床决策能力、生命高新技术应用出现的伦理问题等内容的教育,并进行专题讨论;

(3)医学生进入临床见实习阶段:加强实践教育,以床边教学、案例分析、调查讨论等形式,提升医学生的临床决策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理论、规范在学生动手亲身实践过程中内化为其生命过程的一部分。

2.3大教法观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大教法观是打破固定的教学模式,改变课堂的程式结构,倡导学生自主学习,鼓励教师个性化教学。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内因(自我教育、内心陶冶)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外部约束)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因此外部教育和约束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自我教育才能产生教育意义。道德准则只有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和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医学伦理学教学要运用一切能提升医学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理论教学如CBL教学法、PBL教学法、叙事教学法、故事引入法、模拟讲座法、专题论辩法等,减少说教式的灌输,以增强学生对医学伦理学课程的兴趣,从而促使医学生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进行自我伦理教育;实践教学方面要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课堂,创设更多接触患者及医疗工作的机会,让学生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开展各类专项调查。调查可以是座谈式、访问式、问卷式等,让学生深入到医疗实践中去,与医务人员、患者和社会人群直接打交道,根据调查目的搜集第一手资料,掌握实际情况。目前国家级、省级、校级鼓励大学生参与到创新及科研的课题中。医学伦理学方面的选题可以共同讨论,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鼓励学生分组调研,将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并分析,写出调研报告,尽可能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并了解到医疗领域的问题所在。我校思政部每学期组织1~2次实践教学活动,教学活动的基地选择一般会倾向于红色革命基地、基层医疗、基层教育等。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也可以借助这个平台,使学生将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形象化。此外,还可以开展暑期“三下乡”活动、义务支医活动等,使学生通过亲身感触,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运用医学伦理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提升其社会实践能力,使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标得以实现。

3小结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4篇

疾病相关基因及分子研究和应用生物标志物是一类可供客观测定和评价的一个或某几个生理、病理或治疗过程中的某种特征性的生化指标,通常是特殊的小分子、蛋白质或核酸序列,通过对它们的测定可以获知机体当前所处的生物学状态或疾病进程[6]。这些疾病的特异性生物标志物,将有助于疾病的鉴别、早期诊断及预防,有助于疾病的治疗以及不良反应的监控。在疾病的预测、诊断与治疗评估、个体化治疗方面具有广泛前景。临床方案的监管审批、起始场所、募集患者、临床数据库建立与维护等分子标志物临床应用研究,需要新技术、新方法临床准入管理,同样需要科研伦理评估在日常科研活动中导之以行。此外,值得关注的重点还有再生医学技术研发与组织工程构建和新型移植外科技术等发展迅速,也迫切需要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的有效支撑。

药物与医疗器具研发药物与医疗器具研发是转化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无论是传统药物改良还是新药与器具研发,无论是传染病疫苗与肿瘤疫苗的研制,还是新型医疗器具的开发,都需要转化医学的推波助澜。有了临床工作者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临床试验的成功率,有效降低成本投入,缩短研发周期,更有利于判断药物敏感、药物耐药以及药物和器具的副作用,提高个体化治疗水平,解除患者的痛苦。

转化医学研究中涉及的重要伦理问题

转化医学研究以现代生物医学技术为基础,以人为研究对象,在强调临床应用的同时带有一定的实验性、不确定性,无可避免地对人体存在一定的伤害和潜在危险,而生命伦理学是对人权和尊严的价值关怀,两者的碰撞与冲突势必引起一系列伦理问题。自然科学与道德哲学,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两者分属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变革速度不一。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发生矛盾甚至是激烈冲突也是必然的。

1受试者利益保护问题保护受试者利益是医学伦理的第一原则,它要求医务人员有义务不可有意或无意地伤害受试者,在科学研究中要权衡利弊。《赫尔辛基宣言》规定,当科学的利益与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人的利益居先。其中主要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与有利无伤。

1.1知情同意原则知情同意与确保受试者的隐私是一切涉及人体研究活动和行为的伦理学基础,也是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主要伦理要求之一,《纽伦堡法典》中首次明确了知情同意原则,它的目的是提供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来保护受试者,使受试者了解自己在试验过程中的权利,帮助他们作出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同时,应当关注弱势人群,确保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的,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将被记录。研究进程中必须具备适当的监督措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知情同意书内容告知不充分,涉及受试者利益的关键信息往往缺失[7];不少知情同意书过于格式化、专业化,使受试者无法完全理解;有的知情同意形同虚设,难以消除“医生”角色的影响,缺乏使人自由判断与选择的能力,可能会流于形式甚至“去责任化”;给予受试者考虑的时间较少,研究对象从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到签署知情同意书用时不到1d[8]。

1.2有利无伤原则有利无伤与最小化受试者的风险是医学伦理学的另一基本原则,它要求对受试者和患者实施有利的医学行为,在解除或减轻痛苦、治愈疾病或缓解症状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他们的伤害,尽可能避免疼痛与痛苦、损害与残疾,使他们在生理上和精神上真正受益。转化医学研究可以促进新药物、新仪器、新疗法早日应用于临床,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有利无伤与最小化受试者风险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临床科研缺乏系统的伦理学管控,往往没有进行严密的设计和充分的动物实验,没有进行正规的Ⅰ、Ⅱ期临床试验,便贸然进行Ⅲ、Ⅳ期临床试验;有些甚至还未严格考察药物的毒副作用便直接大量应用于临床,从而导致严重灾难的例子时有发生。如1937年,美国某工厂使用二甘醇代替酒精生产磺胺酏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结果有300多人发生肾功能衰竭,107人死亡;1959年震惊全球的“反应停”事件,致使“海豹肢畸形”患儿在日本大约有1000名,在西德大约有8000名,全世界超过1万人。

2伦理监管明显滞后国际医学杂志编委会(ICMJE)声明,自2004年开始,必须增加临床试验的透明度,扩展了登记注册及增加报告结果的要求,登记的最后期限是第一例患者临床试验开始后的21d,否则将导致结果被拒。目前医学伦理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国外的杂志,许多国内杂志,如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稿约中均加入了有关医学科研伦理方面的要求[9],要求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而在国家层面,相应的管理整体仍较为滞后。2000年以前,仅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以后,虽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办法,但内容上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伦理监管的作用十分有限。以干细胞研究为例,我国目前与此有关的规定只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与《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且比较宽泛,并没有规定从事干细胞研究的机构需要进行审批获得许可证,也没有规定相关人员所需具备的资质;没有要求从事干细胞研究的机构在相关管理部门对胚胎来源、干细胞系如何建立、克隆胚胎或杂合体和嵌合体如何形成和销毁等进行备案,因此很难对之进行有效监管。我国成体干细胞的基础研究发展迅速,成体干细胞临床应用却超越临床试验,出现一系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引起公众关注。2009年3月2日,卫生部颁发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但对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规范有待细化。因此,有关部门制定“成体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的伦理准则”严格准入制度,规范科学行为,显得特别迫切。

3伦理审查质量参差不齐我国伦理审查起步较晚,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且发展不平衡,虽然卫生部于2007年出台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对伦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要求,但是缺乏操作指南和制度保障。不同机构伦理审查的标准不一,重视程度、人员素质也不尽相同,因此审查质量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转化医学的发展。有些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仅限于研究者提交的研究方案,很少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跟踪,也极少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提交方案变动或其他相关的反馈信息,难以真正实现对研究项目的伦理监管[10]。经调查,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无SOP或未能遵循SOP,流于形式,游走批准,不少会议记录不符合要求,往往用非专业语言表达专业问题;科研方案的科学性、研究者的资格、试验的设备、多中心质控、数据管理等试验方案审查不全面;知情同意书内容审查不全面,往往有风险无权益;过程审查不到位,修改后反馈意见、年度审查不够及试验过程和再审查缺如。

4对伦理的认识不足一项研究显示,在生命伦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了解上,比如对生命伦理学不伤害原则的了解,正确率为78.33%;对生命伦理学基本范畴的审慎的认识,正确率只有61.67%;尤其是在生命伦理学基本范畴的权利选择中,选择医生权利的占到51.67%,大大超过了选择患者权利的41.67%。说明对生命伦理学的一些问题及基本原则的认识上是存在偏差的[11]。在我国,伦理之所以引起了大家的广泛重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外期刊对于伦理审查的要求,以前我国不重视伦理审查,许多研究人员都遭遇过在国际专业学术期刊时,因为缺少伦理审查程序而被拒绝的尴尬。人们对于伦理只是一种被动需求,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相关需求的人不会主动关心伦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对于伦理的认识十分有限,更不用说将伦理的理念、原则贯彻于研究和医学实践中了。

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的有效支撑

生命科学回答能够做什么,伦理辩护解决可以做什么。虽说科学研究与伦理道德是一对相互冲击的矛盾,但两者在总体上又是一致的,共同决定着科学进步与社会前进的步伐。科研的每一次重大进步必然会对伦理道德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伦理道德的高标准又指引着科学研究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两者相辅相成。

1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规范作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命伦理学通过一系列规则、制度和程序来规范科学研究的行为,明确应该做哪些、怎么做,维系了整个人类的道德价值体系。在伦理的规范框架下,转化医学研究才可以有的放矢。伦理的规范既是对受试者的有效保护,也是对研究人员的有力支持。

2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引导作用不管科技多么强大,它都必须受伦理的引导。作为意识形态,伦理道德对转化医学研究的发展具有方向性意义。任何一项人类的科技发现或发明,是否能加以应用和推行,首先要衡量其对人类生存和社会长期发展的利弊,伦理辩护的意义就在于此,能够给予转化医学研究理性指导,引导其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人类造福。

3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促进作用现代医学科学具有两个主要支撑点:医学人文精神及医学诊疗技术。没有了人文精神,医学就失去了灵魂;没有了临床诊疗新技术,医学就失去了躯干。我们认为,医学伦理是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能够弥补单纯的生命科学理性的不足,一方面,能解决转化医学研究中由于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伦理道德难题,另一方面,不断出现的伦理道德难题也为转化医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不断促进创新发展。

转化医学中开展伦理辩护的相关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伦理监管的体系伦理监管是一个涉及多机构、多部门的系统性工作,不仅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制度,还需要各级专业团体发挥专长,统一审查规范、建立评估体系,需要大学及研究院所、医疗单位积极配合,规范操作、加强自律。只有充分加强各方的协作配合和沟通交流,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伦理监管的效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解决相应的问题,进而不断完善整个组织监管体系,促进生命伦理良性运行机制的形成。上海是我国开展生命伦理研究和实践最早的城市,政府在伦理建设中扮演着规划、引导、服务与监管者的重要角色,任重而道远。

2进一步发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功效机构伦理委员会作为受试者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的重要环节,在规范生命伦理学的有序发展和医学临床实践中,发挥着独特而无可替代的中心作用,是知情同意原则和有利无伤原则得以坚持、受试者利益得以有效保护的关键。因此,伦理委员会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建立规范的伦理审查规则,不断完善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伦理委员会的功能与日常管理,尤其应重点完善研究伦理的审核,包括知情同意书的审核、跟踪审核、严重不良事件的审核,所有审核的资料应有良好的记录和档案管理;营造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放在首位的文化氛围,对医务人员开展医学伦理咨询与帮助,以使医务人员掌握生命伦理的原则和相关的法规要求,逐步扩大机构伦理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特别需要坚持伦理委员会的独立性,有效发挥伦理委员会的功效,着力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更好地发挥伦理委员会的作用。

3进一步加大伦理培训的力度定期、持续、规范的伦理知识培训对于全面提高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成员的专业化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不同人群开展分层、分类的伦理培训将有利于伦理更好地发展,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伦理培训以提高领导层对伦理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伦理委员会委员与秘书的培训以提升伦理审核与咨询服务的水平,起到有效“把关”的作用;加强对研究者及医务人员的培训以丰富其伦理知识,增强其保护受试者的意识,规范临床科研及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公众的培训以普及伦理知识,取得社会对于科学研究的理解、监督及配合,这就能够将外在的压力逐步转变为内在的驱动力,从而提升能力,促使我国生命科学研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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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随着社会的进步、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医德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的发展与扩充。1992年,WHO卫生人力开发司教育处处长Boelen博士对未来医生提出了“五星级”概念,其中心是提倡医学教育应成为一门超越专业科目的多维教育,医学生知识结构应是多维的,而不是单一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培养“以人为中心的医生”,而不是培养技术专家;医学生的养成教育应遵循现代医学模式在实践中转化的要求,将传统生物医学模式下的技术至上观念转变为现代医学模式下的人文关怀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务人员,其职业道德固然在未来的工作环境中会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并最终确立,但这并不意味着医学院校就此可推卸对医学生医德教育的责任。高等医学院校担负着培养未来医务工作者的重任,其教育目标是培养既有初步医学专业理论素养又有良好职业道德倾向与素养的医学专业人才。因此,医学生的医德教育应根据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应紧随医学模式的改变而加强为此,笔者采用无记名的问卷方式,对临床医学生的医德认识与行为选择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与方式

调查对象为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已完成临床实习任务的同学。其中曾在附属第一医院实习的61人,附属第二医院实习的38人,厦门第一医院实习的26人,莆田市第一医院实习的11人,南平第一医院实习的12人为调查的真实性,采用了无记名方式发放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6份,占发放数的98.65%。

二、调查内容与结果

1.对医学院校开展医德教育必要性的认识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倡导医德教育在同学中占据主流地位,115个(78.77%)同学认为有必要进行医德教育,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并未认识到在校期间的医德养成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甚至还有19个(13.01%)同学认为无需医德教育,学校医德教育对于自己未来行医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2.对医德教育几种途径绩效评价医学院校开展医德教育,主要途径有:《医学伦理学》课程、社会实践、各种医德教育专题活动以及教师的言传身教从调查结果来看,首先《医学伦理学》课程作为医学伦理与道德理念教育的主渠道,其教育效果仅得到了12个(8.21%)同学的肯定,其现实影响力与实际主导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社会实践作为医德理论的实践课堂,其教育实效性得到98个(67.1观)同学认可,社会实践已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德教育的绩效,成为医德教育的一个主要途径;第三,第一临床医学院几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学生实习前授白大褂与医学生誓言宣誓仪式的教育活动,其教育效果得到了参与调查的第一临床医学院108个同学中16人(14.81%)同学的肯定,成为医德教育的新亮点。

    3.对医德内涵的认识

以卫生部1988年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德规范的界定作为依据,了解医学生对医德内涵涵盖面的认i识调查结果发现,医学生对于医德内涵虽有一定认识,但对其外延还存在模糊认识,具体结果如下:

4.好医生的评价标准

透过对什么样的医生才算是好医生问题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医学生已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看到了医疗过程人文关怀的需求倾向,介于高尚医德与精湛医术间的艺术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医德评价观念已悄然为现代医学生所接受调查显示:精湛医术高尚医德、艺术服务三者兼备标准取代了以往占主流的精湛医术与高尚医德者兼备的好医生标准,成为新的主流。

5.医学生对自己未来行医行为倾向设计在对自己未来行医过程遇到一些问题如何处

理的回答中,我们得到了这样的调查结果:66.17%同学具有为挽救病人生命自愿担当风险的医疗行为倾向,但33.83%同学认同应尽可能规避医疗风险、采取明哲保身的医疗行为倾向,56.85%的同学认为自己只有在家属要求全力抢救下才会伸手援救危重病人在对待安乐死与植物人治疗的认识上,82.19%的同学赞成对癌症晚期患者实施安乐死,53.42^的同学认为对植物人不应该实施治疗看来如何处理医疗风险与法律至上的关系,医德观念的内涵如何在坚持生命神圣的崇高医德基础上,融入追求生命质量和生命价值的新观念,是伴随着卫生法律的不断健全而给医学院校医德教育提出的新问题。

6.临床医学生的职业倾向

在职业倾向选择上,63.0%的同学选择了医生职业,23.29%的同学选择了其他职业,还有13.7%的同学在医生与其他职业选择上摇摆不定。调查中我们注意到,有45人(30.82%)的同学以医疗风险大精神负担重作为自己可能放弃医学职业,转而选择其他职业的理由对专业的热爱,是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如果这一基础受到瓦解,职业道德教育必将受到影响。

三、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1.角色模仿教育方式需建立在有效的系统理论学习基础上

多年来,医学生的职业价值观与职业品行的养成,有许多是通过学生在临床实习或社会实践时角色模仿来实现从调查结果中也可看到这一点:67.12%的同学认为对自己最有效的医德教育活动是社会实践,4658%的同学认为临床教师言传身教对自己的教育最深刻。

随着医学实践的发展,这种角色模仿的经验学习方式虽会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和学习方式被沿袭下来,但它毕竟存在不完整与零碎的缺陷,教育效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与指导性。从调查可以看出,作为医学最主要的精神“人道主义”已被广大同学所接受,但医德所涵盖的其它方面就容易被不恰当地忽视了。如作为《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德规范的第四条规定及《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活动中应尽到的义务的第一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在这次调查中却得到了同项最低的认同率,仅47.95%由此可见,角色模仿所产生的教育效果存在不明确与随意性,它并不能完全实现教育的最终目的。

随着医患纠纷案例的频频公布,医患关系紧张作为其负面效应也日渐凸显医学生医德教育也就更具有现实紧迫性和重要丨性目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转型期,组织模式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更加明显,而医学实践也随着社会发展愈加复杂化这一切都在向医德教育提出要求: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明确的有效的教育学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向学生灌输有关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的知识、价值、态度及行为等,赋予学生创新意识,提升与强化他们分析问题的能力。为角色模仿建立起系统的、理性的基础

2.医学伦理学课程理论教育与学习,亟需临床实践作为升华的载体

调查结果表明:《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亟待提高其授业解惑的能力。作为医德教育的主导课程,《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责任目标之一是向学生灌输系统的医德基本理论,责任目标之二是帮助医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道德问题医德理论素养作为医学生不可或缺的文化底蕴素养之一,需要在实践中反复体验与思考、不断领悟与升华。

据了解,我校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是于大二下学期进行而此时同学尚未进入临床,对于临床实践缺乏足够的认识,此时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也就很容易地被作为一门普通学科学习,从而降低了其教育实效性。鉴于伦理学对医学生文化素养教育的特殊意义,应考虑医学伦理学课程学习与临床课程学习同期进行,使医学伦理学理论教育与临床实践相伴同行,针对性地回答学生进入临床后的疑惑,激励同学在临床学习中主动感悟。

伦理理论的现实意义,进而在深层次上帮助学生建立坚定的医德信念,让医学伦理学课程教育不再成为医学生为考试而学的课程,化被动学习为主动求学改进医德教育方式,使之与时代变化和社会规定相符合;提高《医学伦理学》这一主导课程的教学实效,使之真正发挥主导的作用,是一项迫在眉捷、意义重大的工作。

3.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医德评价标准体系,以目标管理促进医德养成教育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6篇

【关键词】医院管理者;医院管理伦理;关注方式;意义

在医院管理活动中,管理伦理是管理道德的一门重要学科,其包括了医院与服务对象之间、医院组织与职工人员之间、职工相互之间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与医院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囊括了医院管理工作中所有的道德发展规律及其现象[1]。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医院管理活动与工作也需不断进行改革。就医院的发展性质而言其与他一般企业追求利润的发展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即医院必须坚守道德伦理,且必须具有人道主义精神[2]。由于医学模式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使得医学伦理从以往的医患伦理逐渐向更大的领域渗透,即向医院管理伦理以及卫生政策伦理等方面渗透,因而只有有机结合医院管理与医学伦理,才能促使医院获得更多的发展和进步[3]。因此本文对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及意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意义

医院管理活动是根据各项工作的客观规律和条件,通过计划、组织、协调以及指挥医院内的各个相关要素,从而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过程。而在该项活动中,决定目标实现的关键性因素为具有思想的人,且技术发展水平越高,人的作用也越发重要。而医院管理者作为医院管理伦理的核心对象,其与医院管理内部的各个相关要素均存在一定的关系,且在对管理过程进行研究时,需对各相关要素,尤其是与医院有关的道德关系及其人际关系进行重点研究。另外在实施医院管理伦理的过程中,可以引申有关的原则、规范以及范畴等具体管理要求随着医院现代化的发展,医院管理不仅涉及面较广,管理内容复杂,且其还是教会各种伦理关系的重要场所。现如今,医院管理者在对医院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要以患者为服务的中心,同时针对患者对健康权的需求最大限度的进行满足。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还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医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医院管理领域中,医院管理伦理直观反映了社会关系,其不仅是医院管理过程中,由管理者提炼以及概括的行准则,而且还是医院管理在特殊社会经济条件高度统一的主观认识以及客观要求。通过传统、习惯等方式,医院必备的规范、规章以及规定等获得了良好的固定,而由医院管理者通过概括、总结、升华后,这些固定的内容就逐渐形成了医院管理伦理,从而逐渐发展成为了医院调整内部道德关系的重要准则。而医院管理者以及现代化的医院,只有通过正视管理伦理与医院管理之间的关系,才能确定医院管理伦理的原则以及医院管理工作的出发点[5-7]。针对现代医院而言,医院管理伦理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为:(1)医院各项管理工作中,医院管理伦理是重要基础,是医院以患者为服务中心,坚持为患者服务,对患者健康权的合理需求进行最大限度的满足,并在市场经济以及社会主义背景下,遵循医疗机构合理、公正、公平以及优先社会主义原则,确保医院工作方向正确的关键。(2)医院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医院管理伦理使其重要的保障。而医院管理伦理认为,将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创造性以及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是现代化医院发展以及改革的应立足的基本点,这样既能有效的提升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维持广大民众的健康。在开发卫生资源、制定改革政策、实施步骤、颁布发展战略、增减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调整经济政策以及经济利益之前,医院管理者需通过医学伦理学进行判断,即所采取的措施与医院管理伦理是否相悖。(3)在提升医院管理效率方面,医院管理伦理具有积极作用。医院管理伦理的规范、原则等,决定了医院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确立,而管理人员通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则能促使管理者们通过高效的管理以及自身品格修养等,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从而确保了管理工作能够达到更高的效率。另外医院管理环境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医院管理伦理的作用,其既适应了社会经济以及现代医院发展的需要,同时也适应了社会伦理,因此医院管理伦理在医院良好形象的塑造以及和谐管理环境的营造上发挥出了不可或缺的作用[8-10]。

2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

2.1强化培训考核制度

医院管理者在对医院管理伦理进行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医院内部所有员工加强伦理教育,而管理者是首要的伦理教育对象。通常而言,医院管理伦理的先进性,能够充分为医院的改革做好相应准备,其既能对不合时宜的观念进行批判,对管理改革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进行论证,同时还能将改革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伦理上进行阐明,从而对人们的模糊认识做出有效的澄清。在医疗卫生事业以及医院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医院管理者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承载着医院、医疗卫生伦理建设的推动责任。换言之,医院管理者的道德伦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医院管理伦理建设的直接性、关键性影响因素。医院管理者的决策权以及工作态度,在制定计划、推动项目建设以及处理医患关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这样一来,医院管理者的道德素养以及伦理水平,不仅体现个人的行为,同时也涉及到所管理的医疗机构的整体道德伦理价值观[11-12]。

2.2加强建设管理制度

在医院伦理学中,医院的规章制度使其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医院管理过程中伦理学的有效结合与渗透。医院规章制度的完善性以及健全性,往往决定着医院的道德水平,而通常规章制度中贯彻了很多的医德原则以及医德规范。而医院管理伦理也是由各项规章制度来限制和规范院内全体员工的道德行为。目前很多医院在对医学伦理学加强建设的过程中,除了需对医疗方面以及行政方面加强建设之外,还需对医德管理方面的制约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等进行不断的探索。医院通过对各科室、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各种道德行为进行规范,并对激励功能以及约束力等进行增强,对患者个人权益加强保护;狠抓品质管理的关键,将医院管理的脉络彻底理清,从而给建立起了一个综合管理的制度,即以人为本、以岗位职责为关键的管理制度。这样一来医院的医疗程序实现了简约化、和谐化以及规范化,同时缩减了诊治环节,从而大大的增强了医院管理工作的效率[13-14]。

2.3充分发挥伦理委员会作用

在各大医院中,具有二级以上条件的医院,还需对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完善。而该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是审查科学研究、医疗活动、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人的伦理行为。在改革和发展现代化医院的过程中,其自身会面临诸多的伦理问题,例如医院及其内部工作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和利益冲突,医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医院分配制度以及人事制度的调整等,都与医院管理伦理的选择以及导向存在一定的关系。而建立和展开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则可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重大问题的分析、处理以及方案决策等,提供必要的伦理咨询,即能够为制定和研究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这样保证了医院在伦理学的基础上来制定出各种重大决策。通过此种做法,既能够对医院的精神文明加强建设,并有效提高医院管理的水平,同时还能指导医务人员正确制定伦理决策。另外充分发挥出伦理委员会的作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医院管理有效实现伦理化,且医院医德医风的建设也可通过全新的角度进行加强,从而在医院管理中以强大生命力凸显出不可或缺的作用,进而有效的保障医院管理伦理达到较高的水平和质量[15-17]。

2.4明确医院伦理建设内容

在医院管理伦理中,卫生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医院管理者针对医院管理伦理,首先需明确医院伦理建设的重点内容。从狭义上讲,医院人员的品德思想服务语言、医德医风评价、服务效果、医德医风考核以及服务态度等,即指的是卫生职业道德。而从广义上来讲,医院卫生部门的技术操作规范、各行政制度柜长、诊治能力与水平、服务流程、经济效益、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社会效益等,均存在职业道德的具体渗透以及相互牵制,因此逐渐形成了重要的医学伦理学内容。因此在医院管理伦理的展开,就需要将上述因素充分考虑,以确保医院管理伦理的制度性、规范性以及全面性。

2.5加强监测与评价

在克隆技术、基因技术、新材料、新技术应用过程中,也需依据医学伦理学对其加强监督和规范。而在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尸体解剖、动物实验等方面,医学伦理学方面也正在形成或者已有存在一定的规范进行约束。而医院管理者针对这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加强监测和评价,且要积极指导和带动医院的每一位员工严格树立牢固的伦理学意识,并从宏观角度对全院的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这样才能确保医院管理伦理获得积极的发展和建设[18-20]。综上所述,通过对医院管理者关注医院管理伦理的方式及其意义的研究,可以看出,在医疗卫生机制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医院管理伦理的重视,加强建设医学伦理学,才能将医院的社会价值充分的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董敏.中国医院伦理组织机制优化研究[D].上海:第二军医大学,2013.

[2]刘卫平,焦月英,闫志刚,等.医院管理者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要性认知度调查[J].中国消毒学杂志,2016,33(2):168-170.

[3]唐月红,陈瑛瑛,石慧,等.某综合医院在医院管理伦理的做法[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6,23(5):497-498.

[4]檀琳.和谐生态伦理视域下的医院文化创新研究[D].西安:第四军医大学,2012.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7篇

[关键词] 信息伦理学 学科性质

信息伦理学这个语词,无论是从方便的角度随性地加以使用,还是专指一门新兴学科,都已经成为相关学术研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将之视为应用伦理学的新兴学科,那么有几个基本问题必需回答和澄清,否则这个术语将无立身之本。这些问题是:从何种角度看信息伦理学应被视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应用的是什么、应用于什么以及如何应用?对这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将勾勒出这门学科的概貌、基本研究方法和未来研究走向。

1何为信息伦理学

要回答从何种角度看,信息伦理学应被视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这个问题,须从应用伦理学的缘起上去寻找答案。

为《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撰写“应用伦理学综揽”的学者温克勒说:“应用伦理学是一个广泛的研究领域,它包括人们去理解和解决某种实际生活领域(如医学、新闻业或工商业)中产生的或者与某种一般的社会关注课题(如平等雇佣或死刑)相关的道德问题的一切系统化努力”[1]。这是个相当宽泛的理解,勾勒出了应用伦理学产生的范畴。尽管宽泛,从中我们仍可以得出应用伦理学从其起源上就具备了应用性和交叉性的特征这一结论。从应用伦理学发展的实际来看,应用伦理学是由不同学科组成的学科群,“专业化”是这门学科得以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客观地反映应用伦理学在西方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必须看到,首先应用伦理学涵括了以往规范伦理学的内容,特别是承认了应用伦理学和自古希腊以来的伦理学传统的传承关系;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吸收了所涉及的更为专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表现出应用伦理学具体学科的发展远远超越了这门学科形而上学基础的拓展。而信息伦理学无疑是应用伦理学这一学科群中令人瞩目的一个分支。

信息伦理学由于生而具有的应用性和交叉性特质,使得具有不同出发点的学者对其学科地位采取了不同的态度。

从伦理学基础理论出发来看问题的学者,往往倾向于否认信息伦理学的独立学科地位。伦理学一向被称为实践的研究,生而具备一种实践品格。苏格拉底使得伦理学摆脱了宗教,把关注的目光从此前的宇宙论转向人自身,确立了伦理学的自。作为一个认识着的积极主动存在着的人,真正的问题不是纯粹理论的认知,而是实践。纯粹理论的认知只要求人们掌握知识,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对生活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能极其深刻地洞察和实践,由此建立一种不可动摇的生活信念,这才是伦理学的核心。所谓的信息伦理也并不因为与信息技术相关就变得特殊起来,伦理问题归根结底不会脱离人性的根基。信息时代的伦理问题也只是伦理问题的不同表达形式而已。

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的学者,往往倾向于肯定信息伦理学具有独立的学科地位。他们认为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才带来了一系列以前不存在的伦理问题,造成了之前不曾有过的伦理困境;他们强调信息技术科学在这类问题中的背景地位;在解决新的道德问题上,在使用传统伦理学方法的同时更多寄希望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注重整体主义色彩即所有相关知识领域的理论和实践者的意见,规范伦理学研究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

由于认识起点造成的差异,在理论探讨中必定会产生冲突,对待这种冲突应有何种态度,沃尔泽对正义战争的说法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我将不从基础开始讨论。如果我从基础开始,那么我可能永远也不能完成对基础的研究;无论如何,我都无法知道这些基础究竟是什么。伦理世界的底层结构是一个深刻且明显的充满无穷争论的问题。然而,我们都生活在伦理世界的上层结构中。伦理世界的建筑是宏大的,它的结构是复杂而又迷惑人的。……对现实世界的伦理判断和伦理证明的研究或许是我们接近道德哲学的那些最深奥的问题,但确实不要求我们直接介入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事实上,那些介入了这些研究的哲学家,常常忽略了紧迫的政治和伦理争论,很少为面临艰难选择的男人女人提供帮助。至少实践道德是暂时与其基础分离开来的;而且,我们必须这样来思考,就好像这种分离是道德生活的一个可能(因为它是实际的)条件”[2]。信息伦理学家关注的问题不仅涉及仅限于理论研究者才看得懂的纯粹理论领域,还需要关注更为活跃更为鲜活的信息生活的具体内容。对信息伦理学应有一种实践的态度,结合伦理学基础理论和信息技术理论,同时从这些信息科学发展最前沿的伦理生活的冲突中获取灵感,给这门学科带来发展的动力和机遇。

2 信息伦理学的资源利用

信息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所应用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的资源问题。简言之,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的资源主要来自信息技术科学和伦理学两个方面,除此之外还有来自其他领域的相关资源。

首先从信息技术科学的方面来看,现代信息技术科学包括信息学、计算机科学、通信科学、情报学、传播学、人工智能、信息管理学、信息经济学等学科。另外,相关的概率论、统计学等基础性学科也必须纳入信息伦理学应用的范围中去。

信息伦理学的繁荣得益于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虚拟信息社会的出现导致传统交往行为模式的变化,产生了以往不曾出现过的伦理困境。与人的信息权力有关的内容包括隐私权、知识产权、信息自由权、信息获取权;信息社会中的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社会中人与社会价值问题,去权力与自我权利提升、信息社会中民主的风险与弱点、信息社会的文化冲突;信息社会的制度建设和信息素质培养包括信息伦理教育、自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信息立法等。每一项革命性的信息技术都隐含着新的伦理问题出现的可能。人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接受信息技术对人性和社会提出的挑战。新的伦理困境既是困难也是机遇,它为信息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为这门学科不断注入新的推动力。

其次,对信息伦理学而言规范伦理学的各种理论、概念和原则是其可资利用的基础性资源,从这个角度对信息伦理学进行的思考仍然占据信息伦理学研究的主流。一些著名的信息伦理学学者在自己的著作中,都以各种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例如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权力论等),特别是现代伦理学(如罗尔斯契约论的公正理论、规定主义等)对经典伦理问题的重新回答来引发讨论。

再次,信息伦理学所应用的资源除去最明显的信息技术科学和规范伦理学这两个主要方面,道德心理学中道德发展阶段论、社会学中社会集群的分层理论、经济学中的博弈论、政治学与法学中的权利义务理论、管理科学中的组织行为学等也在信息伦理学中被用于对具体道德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日益显示了其在信息伦理学发展中的不同作用,成为信息伦理学可资利用资源的有益补充。

由于现实信息伦理问题的复杂性和每种理论自身的局限性,对这些不同背景和来源的理论的应用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体或部分的使用方式。整体运用某种理论的范例,如蒂洛(J.P. Thirous)把人本主义伦理学应用于各个领域,罗尔斯把一种契约主义伦理学应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和人的目的――价值体系,而更多被采用的方式是部分地运用各种成熟的理论。以康德的伦理学理论为例,康德的思想作为对信息社会进行反思的思考源泉,其各个部分都被运用到具体的情境中进行了新的使用和开发。康德的绝对命令和对于信任的反思被用于解决如何在网络虚拟环境中建构信任;康德对美学和伦理学含义的理解有助于对网络环境下协议民主的思考;康德美学中对想象建构能力的理解对于形成信息环境下非政治性的共享社会框架有着极强的建设性。显然,部分地应用理论的模式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应用主体的性质援引不同体系中的有关理论作为持某种立场或政策主张的论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应用各种理论无论整体的还是部分的,往往涉及对这些论据在其所来自体系的深层解释,原初的理论必须经过很多综合和改造之后才能被应用。

3 信息伦理学的应用对象

信息伦理学应用于什么?这个问题涉及到信息伦理学的研究主题和努力方向。与规范伦理学试图建立普遍的道德理论体系的目标不同,信息论理学试图调动一切资源,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分析和理解现实的信息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上去。

人际交往是伦理学赖以产生的基础,信息时代人际交往模式的新特点也催生了新的伦理问题。信息时代的人际交往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拓展了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交往范围的扩大使得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向多元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开放性与多元性)。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此间生存的每一个成员可以最大限度地参与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这就使网络成员几乎没有外在约束,而更多地具有自主性。网络对人际交往方式的改变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它使人与人面对面、互动式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带有明显的间接性。这种间接性也决定了网络交流的广泛性。网络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定义,已经突破了传统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内涵。在网上,人们可以“匿名进入”,网民之间一般不发生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这就使得网络人际交往比较容易突破年龄、性别、相貌、健康状况、社会地位、身份、背景等传统因素的制约。由于网络没有中心,没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结构,没有等级和特权,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中心,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趋于平等,个体的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进一步加强。网络的全球性和发达的信息传递手段,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没有了空间障碍,同时也使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加疏远。网络虚拟化的人际交往方式致使网上的信任危机甚于现实社会。

简言之,信息社会伦理问题发生的场合,从空间看既可能是现实存在的,也可能是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虚拟空间存在的;从时间看既可能是现在发生的,也可能是将来会引发的。这类行为在许多场合中涉及的是个人的行为考虑或选择,但却不是私人的行为,而是同伦理“公域”直接相关的行为。伦理公域,从客观上看是个时大时小的概念,在这个范围内有着共同的伦理话语。这也是信息伦理学存在的理由和研究的主题。

信息伦理学的研究主题已经与以往的伦理学有了很大不同,个人既是关注的焦点,也是网络中的一个点,关系和协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个人行为的善、个人所处各种虚拟与现实关系的协调以及各种虚拟与现实共同体的稳定和繁荣需要同等程度的关注。在黑格尔看来,扬弃了的道德就是伦理,并在伦理中显示出人类共同体的有机形式。在信息伦理学试图把握并把各种资源加以应用的各种问题中,既有传统伦理学关注的微观个人层面的问题,也有传统伦理学所不曾深入探讨的组织层面、宏观体制层面与全球层面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信息伦理学大大拓展了以往伦理学研究的疆界。可以说传统伦理学更关注道德,而信息伦理学更关注伦理。

4 信息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如何应用?这个问题涉及到信息伦理学的处理方法。任何特定的方法都是针对特定的问题而来的,信息伦理学的方法有赖于对信息伦理问题的把握分析理解,也有赖于对以往研究方法的借鉴和改造,还有赖于对最终想要达成的目标的期待。

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对当今民主社会的现状有这么一番描绘:“现在,严重的问题是,现代民主社会不仅具有一种完备性宗教学说、哲学学说和道德学说的多元论特征,而且也具有一种互不相容然而却又是合乎理性的诸完备学说的多元论特征。这些学说中的任何一种都无法得到公民的普遍认可。任何人也别指望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们中的某一种学说或某种别的合乎理性的学说将会得到全体公民的永久认可。”这恰与信息伦理社会有不谋而合之处。信息社会人际交往的开放性、多元性、自主性、随意性、间接性、广泛性、非现实性、匿名性与平等性的特点,决定了没有任何一种伦理价值观念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而具备惟一的权威性,信息伦理学对伦理问题的把握也必须以多元价值观念为基础。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理解、沟通、对话,尽可能地去理解某种伦理困境出现的背景和原因。由于共识达成的困难,对对话程序的重视成为了新的关注焦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罗尔斯的反思均衡理论都是对价值多元性和程序共识的反思。

伦理困境往往是道德悖论类的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即使建构了对话的平台,引入了探讨的程序,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很难达成的。交往行动理论也好,反思均衡理论也好,它们都是基于对个体自我意识的充分表达。任何一种宣称自己具有权威和正确的指导原则的理论在价值多元的情景中都无法再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信息获取的便捷和信息量的充盈,使得依赖网络生存的人群更具民主和自信的特质,他们允许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各种不同的理念互不侵扰地共存。对于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网络中寻求伦理问题的答案乃至最后的结果,我们所能期待的只是将某个伦理难题置于各种道德观念的审视之下,最后通过讨论来“对面临困难的男女提供帮助”,通过妥协获得一个接近于合理的答案。

信息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应用伦理学,它的兴起和发展与传统规范伦理学的理论发展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更与信息技术的广泛传播造就的信息社会的发展关系密切。它与生俱来的交叉性和应用性特征决定了它可资利用的学科资源――来自规范伦理学的成熟思想理论与信息技术科学的最新发展;关注的问题――不再是传统意义上规范理论体系的构造而是对具体引起伦理困境的问题与个体的关注;研究的方法――不再是成熟理论对新问题的包容而是对程序过程合法的重视;讨论的结果――不再是对权威的迷恋而是对共识的期待。信息伦理学未来的研究走向必然是多层次跨学科的,不同学科在不同层次上的合作将给这门学科未来的发展带来更多惊喜。

参考文献:

[1] Chadwick S R. Encyclopedia of applied ethics.Volume One. Salt Lake City: Academic Press, 1998:192.

医学伦理学的范畴范文第8篇

关键词:医学人道主义;身心二分;功利主义;商业伦理

在医学人道主义的研究中,人们普遍将功利主义作为人道主义的对立面进行论述和理解。因为在传统的医学人道主义思想中,物质利益与人的健康和生命相比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人道主义提供的是无偿的、不计代价的奉献精神。但多年以来,这种精神受到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破灭、医患关系的淡漠、医疗卫生的商业化、医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务人员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等一系列问题的挤压。而这些问题带来了一系列有关经济理性冲动[1]、医院效益[2]、绩效管理[3]、过度医疗[4]、放弃治疗[5]等问题的深入思考。应该说,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之争是医学人道主义研究中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矛盾的突出显现。

一、“人道”与“功利”之争

作为一种影响M深il远l的伦理思想,功利主义有St其ua久rt远的历史,19世纪密尔(John )和边沁(JeremyBentham)等将其理论化和系统化。功利主义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基础形成的产物,因其适应其发展而得到推崇,但也受到了广泛的批评。20世纪后半叶,随着价值论的转向功利主义得到复兴,特别是在科学发展昌明的时代,各种类型的功利主义思潮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对于功利主义,密尔有一段很有代表性的论述。他说:“承认‘功利’或‘最大幸福原则’为伦理学基础的信条,即主张行为的正当性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错误是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快乐的丧失……快乐与免除痛苦是作为目的而可欲求的唯一的事情;并且,所有可欲求的东西(这种东西在功利主义的体系内与在任何其他体系中一样是很多的)是因为它自身内在固有的快乐而值得欲求的,或者作为增进快乐和免除痛苦的工具而值得欲求”[6]。

医学作为一门维护人类生命与健康的学问和实践,本身就是以提高人类的最大利益和幸福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生命健康是人类的“最大幸福”之一这一原则与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思想并不矛盾。行为的错误与它产生不幸福的倾向为比例也指出了医学行为本身是一个“功利”的行为。医学就是为了增加快乐和免除痛苦,在医学中,“快乐与免除痛苦是作为目的而可欲求的唯一的事情”。“医学是关于人的健康与疾病,生命与死亡的科学,医学职业的功利性就是医学人道主义,其核心是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医学职业虽然不直接创造具体的物质财富,但是创造了正常生产的必要前提,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医学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保护健康,保持一切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能力本身’。这就是医学职业的功利目的。”[7]从这个对功利主义基本思想的描述可以看出,对功利主义作以“利益为中心”的理解是片面和狭义的。也正是基于此,有学者提出了“人道功利主义”[8]的伦理观。

如此看来,所谓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矛盾实质上是中国古代伦理学的经典命题――“义利之争”,即医学应该是义为先还是利为先的问题。这源自于两种对功利的理解。一种是医学“事业”的功利主义,即将医学看作是人类的健康事业。其功利价值自然是为了通过追求健康而追求幸福。另一种是医学“职业”的功利主义,即通过医学职业追求高收入、追求行医者高质量的生活。前一种理解事实上是一种人道主义的理解,后一种理解才是不适合或有违人道主义的理解的。“功利主义可以作为医学及医学伦理学的理论或原则应用于医疗实践之中,但它不可能成为起主导作用的中心原则。医学中的功利主义仅是人道主义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为达到人道主义最高目标或宗旨的方式或手段而已”[9]。这正是从前一种医学事业的功利主义出发的。由此可见,医学人道主义并不完全排斥功利主义,医学的目的本身就是功利的,但这也意味着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是相互并列的关系,二者可以兼收并蓄。

而从后一种医学职业的功利主义来理解,则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关系是道和器、体和用的关系。人道主义是道、体,功利主义是器、用,功利主义的实践必须以人道主义的理论为基础,功利主义的实现必须以人道主义为前提,功利主义必须建立在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基础之上。离开了人道主义指导和约束的功利主义是不存在的,是违背医学的目的与价值的,也是必须抛弃的。“忽视利己的道德价值这是以往道德的一个普遍的误区。其实,利己是有着重要的道德价值的”[10]。但是,如果将利己价值作为唯一价值或者总是作为第一价值可能就走进了误区,特别是在医学道德领域更是如此。

医学不是纯粹的慈善事业,特别是当代以高技术支撑的医学。即便不是功利主义者,也不可否认医学的功利性。医学的功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对于患者来说,以牺牲最少的金钱、承担最小的痛苦为代价,获得最好的治疗效果、更健康的身体、更长的寿命、最愉快的生活,通过治愈疾病回到正常的生活;对于医师来说,则意味着通过医疗活动获得安身立命、养家糊口的物质收入,以及通过努力为患者解除病痛获得心灵的喜悦、道德上的认同、人生意义上的满足,同时获得威望与名声。一般来说,医生的报酬与声望总是伴随着患者的治疗成功与快乐而获得的。但事实往往并不如此简单,首先医师的收入与患者的支出密切相关,而且,医师为了能够获得更高的声望,则倾向专注于特别的“疑难杂症”的治疗或重病的治疗活动,而对于疾病的预防则会较少关注,而这恰恰是对于患者来说最为关键的环节,毕竟“上医治未病”。尤其是市场经济时代,如果“世间全无病”,就会“架上药生尘”,这显然是不利于医者的职业需求的。尽心治疗与尽力获得利益之天平并不永远平衡,于是医师的“功利”与患者的“功利”也就分离了。

二、医学从慈善走向市场

20世纪初期以前,医学更多地是作为一种“赐舍恩惠”型的活动。医师从事医学事业虽然并不是像宗教事业一样完全地具有慈善的性质,但能够通过从医而过上富足生活的人也并不占大多数。通常“病人很少有立即交费的,有不少人从来也不交。有的几个月送来一个小额支票。有少数可能是富裕的病人当时交款且分文不少”[11]。即便如此,并不影响医生履行自己的“救死扶伤”的职责。20世纪以后,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医学越来越成为一种尊贵的职业。其尊贵地位的取得一方面在于其历史留传下来的声望,另一方面在于其收入的可观(高收入往往是一个人高地位的象征)。诊疗水平的提高建立在医学科学和技术的高度发达基础之上,而这些技术的进步是靠着巨大的产业和投入来支撑的。生命科学在科学中地位的提升使国家、社会和个人对医学科研的投入越来越大,医疗机构不断地通过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新药物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以应对来自于同行的竞争和取得更高的声望,医务人员也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来合法弥补习医昂贵的投入并通过行医获得丰厚的回报。

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中国曾经通过计划的形式使最大范围内的人口取得了廉价的医疗保障,使医学覆盖了绝大多数人口。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医疗保障是一种低水平的保障,甚至只是维持低水平生存的一种保障。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一致,80年代后医疗体制引入了市场机制,开始了以市场为引导的医疗体制改革,以期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一致、相适应的医疗体制,坚持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的统一,义与利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虽然这种改革受到了人们的广泛批评,但历史地看待这次改革确实也是居功至伟的。它使中国用十几年的时间达到了西方几十年甚至几百年达到的水平,一批批大型医疗机构达到了或接近了国际先进水平,中国的医疗科技水平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它使中国人对重大疾病有了治愈的预期,使中国人对生存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有了强烈的期望。但由于医疗卫生事业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卫生事业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都与普通的商品经济有着不同的特点,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不仅未见统一、融合,反而充斥着对抗、排斥。医务人员的素质是履行医学人道主义精神的基础,这个基础必须以尊重医者追求正当物质利益的合法行为,及其基本权利受到保护为前提,包括能反映与医生职业特点相一致的收入[1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和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医疗体制改革为医院的建设发展注入的活力、经济地位的提升使得从医人员获得了社会的价值认同,荣誉感与职业感都有所提升,也促进了医务人员独立人格的形成。

但与此同时,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也促使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拜金主义的出现,诱发了利已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追求,在利与义之间,医务人员的价值天平发生倾斜,以医谋私、收取红包、滥用检查、开大处方、收受贿赂等,致使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患者个人和社会的医疗负担过重,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与声誉也受到严重的损害。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在为医学进步增强支持、为医疗事业改革奠定物质基础的同时,也出现了滥用高新技术、忽视小伤小病和基础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合理、见钱不见人、医疗保健市场萎缩等问题。之所以出现医学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之争,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人们混淆了物质技术与医学技术的区别,更混淆了商业伦理与医学职业伦理的区别。

三、商业伦理与医学职业伦理不可否认,医学技术的进步是医学进步的标志。医疗水平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医学技术进步基础之上的。但是,医学技术与其他的物质技术相比是有极大差别的。医学有另一个特征使它区别于许多物质技术:它具有伦理和社会目标;它医治疾病和保护个人与社会的健康。因此,尽管有许多困难,我们还是可以以那些人类目标和标准判断各种医学。但是也需要根据相似的标准判断我们的物质技术:它们有助于保护我们的星球及其

居住者的健康――不仅仅是财富吗?我们的科学除了提供经得起批评的知识外,有助于达到这些人类目标吗?[13]

无论如何定义技术,技术总是有其共性的。一方面技术表现为一定的物质产品,如自动化机床、听诊器、X光机等。另一方面,技术还表现为一定的技术主体的技巧和判断,例如对同一架机床的操作,不同的人会制造出不同质量的产品;面对同一张X光片,不同阅历的人会读出不同的信息。因此,技术本身就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东西。对于普通的工业技术而言,通过各种训练和设计会将主观因素降到最低点,从而实现程序化和标准化,可以用电脑代替人脑,但对于医疗技术而言,这样的过程则困难得多。其主要原因是医疗技术是直接针对人体的,不仅受到复杂的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的影响,而且受到人的意识、心理、心态等的影响。

如果说技术本身尚存在标准化和程序化的可能,例如自动生化分析仪,但技术的应用则不再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伦理问题了,无论是技术的选择,技术的应用程度,还是技术的应用范围。Coller,等B[14a]比rry较了商业伦理与医学职业伦理学的不同,目的是使人们明确两种伦理学思想之下做出决定的动力以及两者之间潜在的张力。但是,更多的情况是个人或组织的伦理行为可能会受到两种伦理的影响。首先,商业协议的一部分期待是一经出售概不负责(购买者要当心)。相反,医学誓言赋予医生要向患者揭示医疗决策和行为中的所有潜在利益和风险(知情同意)。第二,有限的保证和延伸的责任是商业伦理和医学职业伦理的责任范围区别的另一个要点。在商业关系中商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商家仅就其出资额对其债务负责),因此,商家一般有严格的责任时间并仅提供正常的有限保证或者类似的文件。但医生却有着开放的责任,只要与患者订立了“医疗合同”就有包括每一年中每天24小时有效的责任范围,这个范围远远超出“医疗合同”的范围,因为“医生(doctor)”这个名称是在所有情境下使用,而这又是从神职人员群体转化而来的一个身份(从而使其具有神圣性)。这种地位来自这种新的身份,有责任以一种典范的方式行为从而捍卫医生和职业的名望。第三,两者的区别还在于对方的态度分别是怀疑和信任。出于这样的考虑,即使是拥有高度道德的商业伙伴的很好的商业关系也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怀疑的因素。但是,医疗职业关系则是基于誓言的,这在患者和医生之间建立起的牢固的信任关系,因为医患之间要达到分享隐私和高度机密的医疗和身体信息的程度。

第四,两者的区别还在于是竞争关系还是伙伴关系。商业伦理和医疗职业伦理一个显著的对比是它们分别来源于商业竞争的有效规则和职业者之间的合作。在商业中,其目的是投资者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回报,因此,商人可以通过保守商业秘密的方法获得有利的竞争地位。在医疗职业伦理之下,则要求迅速扩散新的医学信息以便全球范围的患者可以受益。

第五,外部监控和内在监督。尽管很多商业具有广泛的内部审查政策,但那不是义务性的,因此对这种商业行为的监控首先通过审计员、政府的律令和机构、专业团体从外部进行,以便维护商业的标准。医学职业同样也有由外部团体掌控的外部规则,但其根本的规则则是由医师职业内部通过复杂的教育程序来达到内部的一致性的。因为《希波克拉底誓言》指示医师的最高责任是患者的健康,医师们有积极的义务保证一个高标准的医学实践。

第六,目标和责任。商业伦理和医疗职业伦理的底线是前者着眼于利益而后者着眼于最大化的健康(也就是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主体的自我意识也受到显性伦理观念的深刻影响,因为绝大多数商业人将他们的职业看作是一件工作,但医生会认同他的职业是在神圣使命召唤之下开展的。

从医疗职业伦理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得出如下的推论:由于患者人人有平等权利获得最好的医疗服务,医生必须把自己投入终生的学习中。这也意味着医生要尊重患者和医疗团队中的成员,包括为其他同行提供帮助。积极提出和接受关于履行医疗职能的建设性批评建议也是医生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最后,积极参与医生的专业学术活动,积极为其他同行和患者提供咨询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14]。

如此看来,由医学的传统和特点决定了选择医生职业决不能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如果仅仅将其作为渔利的工具的话,就失去了医学职业的神圣性和高尚性,从而会造成实践中“人道医学不人道”的现象出现,甚至连医学最起码的“功利”目的都达不到。或者说,将医学作为普通职业或一般的市场工具不仅是反“人道”的,同样也是反“功利”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医生寻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远远不能称为“功利主义”,而只是存在于一种低层次的物欲支配下的消极行为,最多是一种“赢利主义”。

四、医学市场化的人道后果

如前所述,功利主义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范畴,它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人类追求幸福之间并不矛盾,从某种程度上讲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功利主义原则指导下医学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市场化的医学,市场化的医学充其量是对医学功利主义的歪曲和“妖魔化”。

市场化的医学造成医学目的的分离,通过物质利益与精神需求的分离也造成医生的“身心二分”。对物质利益的追逐使医学失去了人道性,医师的心灵在美德与利益之间徘徊游弋。随着越来越多非医学市场主体与产品、技术在医学中的普遍应用,医学也越来越受到市场的主宰,市场伦理随着产品而进入医学伦理领域,对传统的美德伦理造成强烈的冲击。传统伦理在新的市场机制的冲击下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应对体系与能力,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步步退让,不断修正传统美德的范畴与涵义,最终几乎完全地退出医学伦理的领域。人们发现,医疗技术发达了,可以诊断和治疗的疾病越来越多了,人们也越来越健康和长寿了,但人们对医学却越来越看不懂了,医学不再是“仁术”,医学也不再人道。

技术的进步和技术市场武装起来的医生越来越有信心和能力对付疾病,先进的仪器设备能够使病灶看得更清,听得更准。对医疗机器强烈的依赖使医生和医疗机构成为仪器市场中的买主从而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医生从传统疾病诊疗过程中的“主导者”变成了现代医疗过程的“操作者”。患者去医院看病类似于到商场购物或到无线运营商的营业大厅交费,成为市场消费的主体,传统的“看医生”变成了“看机器”或被机器看。由于管理体制的障碍,卫生管理部门的困惑表现在对医疗市场的失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仪器制造供应商、新药开发商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医疗事业整体变得重要起来。医药产品的生产者与经营者按照市场运行机制结成一个牢固的利益链,而最终为这种利益链埋单的只有处于终端的消费者―

―患者了。医药市场的“降价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应当承认,以上“困惑”并不是无中生有,而且在当前市场化医学中变得越来越尖锐,

其实质则体现了医学如何坚持其“人”性,如何呼唤“人文”回归的问题。这些“困惑”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不断地拷问着医学的目的,而且越来越制约着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场化的医学首先造成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形象受到社会的强烈置疑,特别是近年来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对患者而言,市场化医学增加了患者就医的选择性,但市场化运作自由形成的垄断(集体垄断或行业垄断)使得先进的仪器设备的运用带来诊断与治疗过程的高成本,“看病贵、看病难”就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现象,更有甚者,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同时使患者生理疾病得到治愈的同时并不能得到心理的关怀,从而使医学的目的和宗旨大打折扣。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讲,如何解决医疗“市场”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也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事实上,随着医学市场化趋势的强化,医疗保健中的“马太效应”迅速显现甚至扩大。资金“自由流动”使医疗资源选择性地向城市集中,农村的医疗保障不足问题变得日益严重起来,“根据1998年全国医疗保健服务调查数据,87.44%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社会医疗保障”[15]。这种现象直到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国家和社会对医疗市场进行强烈干预才获得改观。医学市场化从理论上讲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医药行业的创新能力从而提高社会的整体医疗水平。同时,市场化的运作可以通过增加患者的选择机会而使医疗水平和质量同步提高。但事实上是市场化的结果使医生、患者、医疗管理者都陷入了困惑,造成了新的“身心二分”。

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作为人道主义事业的医学也无时无刻不建立在发达的市场基础之上。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市场的医学,也难以想象一个只领带市场的医学。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化对于医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促进了医学的发展与繁荣,促进了医学的进步,提升了医学的能力。但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将医学交给市场

会带来灾难。“医疗市场化将会出现对富者和医生是福音,对普通人是灾难的局面”[16]。这个预言性的结论被20年来的医学改革实践充分证实,而医学市场化导致“人道主义灾难”的机制便是人的身心二分,医学伦理与市场伦理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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