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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教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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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1篇

一、物理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应坚持的五个原则

(一)坚持全员性原则

学生学习物理知识的过程,主要是掌握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过程,观察、实验、掌握物理方法等技能都穿插和渗透在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和运用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由于客观上知识的相似性及不同学生个人人为的同义性,造成混淆客观上并不相似的事物;由于不习惯展开想象或用静态想象代替动态想象,常常以回忆代替想象,从而产生片面性的分析,导致错误;由于不能用发展的、开放的、全面的方式思维而以个人日常经验和从日常概念出发,以想当然或片面的方式思维,草率地得出结论,从而不能自觉地把握整体、深入本质,造成错误;由于认知水平的差异及其它心理因素的障碍,妨碍学生正常地接受物理的概念和规律,使一部分学生从心理上觉得物理难学。一些物理教师针对“好学生”进行偏爱性教育,加重培养,对“差生”歧视或根本放弃,这样做只会使一部分学生在关爱下得到较好发展,而使另一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自信心受到打击,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因此,物理教师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全面、科学地采取合理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面向全体学生,不以“人人升学”为目的,而以“人人成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民族的科技素质为己任。

(二)坚持全面性原则

智育,是物理教学中的基本成分,它包括知识教育、能力培养、技能训练等等。另一方面,物理教育的德育、美育、劳动技术教学成果,又在意识和实践的领域以某种高于或异于智育的效果发挥着能动作用。应试教育重视的是智育,侧重于物理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测试,忽视了实践,忽视了物理学与科学技术发展及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关系,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的好坏,以升学率判定教学的优劣,使得物理教育只侧重于学科的专业性而失去了德育、美育、劳动技能等多种教育功能。

(三)坚持有效性原则

物理教学素质教育的长期有效性集中体现在:物理学使用的、物理教学倡导的科学思想方法,物理学所培养的能力,以及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学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使学生树立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信念和求实精神。

3.培养学生相互合作和善于同别人合作的习惯。

4.重点培养意志力,使学生以坚定的信心克服学习上的一切困难。

(四)坚持差异性原则

学生在学习物理时,智力水平、已有的知识基础及在掌握生活经验多少多方面存在的差异,都会影响学生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从而产生不同的学习效果。这就要求物理教师在进行教学时,把每个学生看成是一棵棵不同品种的小树,给他们提供适合自身生长的条件,帮助他们按其特定的能力和自然趋势发育成长。即选择不同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对每个学生实施最优化教育,促进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展。

(五)坚持主动性原则

学生们对物理学科的学习往往具有强烈的兴趣和好奇心,物理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学科优势,创设一个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使学生的自然兴趣进一步升华,让他们像科学家一样去自行发现规律、解决问题,坚定他们学好物理的信念,使他们由被动地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地探求知识,使智力潜能得以充分发掘。

二、物理教学素质教育的实施应把握以下四个具体的操作环节

(一)理论教学环节的把握

在进行物理理论知识教学时,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心理特点来选择适当的方法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在建立概念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抽象能力和概括能力。如:力的概念就是对生活概念(如推、拉、提、压等)的概括和抽象,突出了相互作用这一本质。“匀速直线运动”、“光滑面”、“点光源”这些理想化的过程和模型,就是对生活中复杂的现象和物体,采取条件单纯化的近似处理后形成的。

2.在运用概念对事物、现象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的思维过程中,可培养学生的判断力。随小车一同向前运动的物体,在小车突然停止时向前倾倒,是因为物体具有惯性,在这一过程的分析、判定中培养学生的判断力。

3.在进行规律教学时,培养推理能力。如对串、并联电路,以电流、电压分配规律为基本依据,推导总电阻与分电阻关系的过程可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

4.在进行抽象知识教学时,培养形象思维能力。对分子模型的想象及对原子内部结构的模拟,可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形象思维能力。

5.在理论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通过对公式的分析中,让学生懂得影响电阻大小的因素是由P、L、S三个量值统一决定的,再通过比较,从而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

(二)实验教学环节的把握

物理实验是实现物理教学目标的基本手段,是实现脑、眼、手综合运用的过程,是培养能力、发展非智力因素的一个重要环节。

1.通过课堂演示实验,培养观察能力。

初中物理新教材中对概念和规律的学习侧重于实验演示,而教师就要根据这一特点来合理地安排演示、讲解与练习的顺序,引导学生正确地观察和分析。以“牛顿第一定律”为例,教师可首先安排学生观察从斜面滑下的小车在粗糙平面上运动的实验,并提出问题由学生回答,然后安排学生观察同一小车在不很粗糙平面及在较光滑平面重复这一过程的实验,并比较三者的不同。教师引导学生讨论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现象,引导学生设想若平面绝对光滑,小车会怎样运动。

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牛顿第一定律。这样一环扣一环地演示、提问、分析,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可使学生自始至终集中注意力,跟随教师的思路,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在严谨的分析推理中培养思维能力和科学素质。

2.组织好学生实验,培养操作能力。初中物理教学中的分组实验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培养学生的观察和实验能力、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分组实验中,学生既是实验的主体,又是观察的主体。实验前教师要安排并指导课前预习,实验中可安排些与实验有关的小竞赛,以调动学生的好胜心理,培养实验操作的兴趣和技能,将学生从对观察的兴趣转入对操作的兴趣,进而体会物理中常遇到的逻辑关系,进入主动实验者和研究者的状态,在无意识中提高物理实验能力。同时,还要不断地从实验中发掘出素质教育的基本因素,培养学生敢于质疑、善于质疑、勇于探索、实是求是的科学品质。

3.通过尝试实验,培养创造能力。实验前,教师可安排学生预习实验的目的、实验所用的仪器、实验的步骤及处理数据的方法。在学生预习的基础上,可鼓励学生寻找更好的方法去安排实验,或用其它可替代的仪器改进实验,并在学生已完成规定实验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条件,帮助学生完成他们自己设计的实验,以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在规定实验中或学生自行设计的实验中,学生观察到的现象、取得的数据会有与预想的或已知规律不符的情况,应教育学生尊重客观事实,并认真从理论上探讨实验结论与规律不符的原因,以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和发散思维。

(三)习题及测验环节的把握

1.课堂提问深浅要适中。教学过程离不开教师的提问与学生的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只有学生感到有兴趣,才能把问题讨论下去,因此教师的提问应注重深浅适中,符合学生的实际,要使他们“跳一跳才够得着”。教师的提问还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除了教师设置问题启发学生之外,学生之间也可提问题进行互相启发,这样可以减轻学生个体的思考压力,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敢于发问、敢于答问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练习要精确、得当。在物理教学中如果搞“题海战术”,只能使学生机械地记忆一些习题的固定解法,对解题的必要知识及为什么这样做不求甚解,达不到通过习题加深对知识理解的目的,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做习题时,要侧重练习用已有的生活知识和物理知识建立准确的描述物理过程的模型,让学生学会善于从习题叙述的句子中找出隐含的条件,然后搜寻解决该问题相关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并按照正确、科学、严谨的思路去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测验要灵活。物理测验的试题要灵活多样,并尽量与生产生活实际相联系,通过试题的立意、情境设计、问题设计等着重考查学生掌握知识及运用知识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要通过对实际物理事实、物理现象和物理图象的分析和对动态变化的物理过程的分析考查学生的思维水平,鉴别学生的科学素质水平。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2篇

一、更新教学观念,处理好课堂“双边”关系

实施素质教育,改进课堂教学,必须牢固地树立两个观念:一是以学生为主体,以“学”为中心的主体观。学生是受教育者,但不是被动受教育者,如果一味地向学生灌输某些知识,且强迫他们接受,那么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这种学也只能是死学,起不到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的作用。语文课堂教学,尤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养成勤动脑、勤动手、勤动口的学习习惯。如字词教学,要使学生达到识、解、用的目的,就得要求学生自己动手查阅工具书,识其形,知其音,解其义,然后再结合课文内容,动脑筋思考其在一定的语境中的具体含义。教学实践证明,学生再被动学习中表现出的积极性,远远低于自主学习。改善教与学的双边关系,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成功的体验,学生才能实现由“学会”向“会学”转变。二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导”为主的教师观。教师是主导,但不是主宰。教是双向之间的知识与情感的交流活动。教师又是要为学生主体学习服务,因此,教师要逐步搞好由教到导的转化。如何变教为导呢?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今天,变教为导就必须改变以前的教学模式,教师以“导”为主,使学生思维的主动性,深刻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实现由“教”到“导”的转化,达到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目的。

二、优化课堂结构,变老师提问为学生提问

优化课堂结构,首先要优化课堂的教学目标。重灵活处理教材,淡化机械照搬,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习动机,创设学习情境,强化学法指导,淡化直接传授。

优化课堂结构,关键在于优化教学方法。语文课堂教学中,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就要采用启发式教学、主体教学、创新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此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自学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并通过他们所提问题的差异性暴露其不同层次。教师可根据他们的差异性及不同的层次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学生可根据自己不同程度提出不同的问题,以求得教师的解答,弄懂自己不懂得东西。我们语文老师要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相关的学科知识,开阔视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以适应这种新的教学模式。

三、提高教师素质,变“学会”为“会学”

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今天,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根本在于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教师要树立面向未来的教育观念,树立素质教育的教育观,就是品德上追求高尚,理想上追求卓越,情感上追求关怀,立志上追求坚强,个性上追求突出。抛弃应试教育的分数至上观,树立综合素质的质量观,把课堂教学的着眼点放在发展提高学生的创造思维上,用新的教学理念,优化课堂教学管理,深入了解学生,熟练运用新的教学方法,不仅让学生“学会”,而且还要学生“会学”。教学的实践告诉我,以前的应试教育总要求学生啃书本,刻板地学,以学会为目的,且全班一个调,好生差生一个样教,不讲方法,不讲过程,只讲“学会”,由于没有教给学生很好的学习方法,也没注意其层次性,因而语文学科的质量一直提不高,被视为出力不讨好的一门学科。实施素质教育以来,我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同时,大胆地采用“分层教学”法,即是按班级学生的基础、程度、智力的不同,分成多种层次,并根据不同层次,设计不同的教法,授于不同的知识,因材施教,变齐步走为分层次走。将素质教育贯穿于语文课堂教学的始终,让学生认识到,语文课教学光靠读书是不够的,还要靠思考,读书和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变“学会”为会学。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3篇

1.课程和教学的关系错位

(1)课程和教学各自独立

虽然课程和教学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课程是教学实施的基础,而教学是课程得以实现的过程,两者应该是相互依存的。特别是在幼儿教育中,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之间的相互独立让整个教学活动没有了实施的根据,课程成了空洞的、僵硬的、封闭的文本。于是,当课程和教学孤立时,教学过程就会脱离实际,忽视幼儿的发展。

(2)教学包含课程

这种观念在中西方得到了长久的流传,但就教学实践来看,在幼儿教育中,教学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而课程只是作为这个实践过程的一个载体;课程所承载的并非是教学的全部,教学也不能包含课程的全部。作为教学的载体,课程所承担的更多的是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知识,而技能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则需要教师通过教学过程去完成。换言之,在幼儿教育中,课程只是教师用来实施教学的一个媒介,但课程不只属于教学过程。

(3)课程包含教学

课程的实施是教学的一个环节,但并非课程包含了教学,课程还包括前期研究、课程设计、课程开发及课程评价等几部分,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幼教中,课程的前期研究主要是针对幼儿特点进行,而设计和开发也要根据教学对象来进行,甚至到课程的评价,都离不开这一主体。当然,教学的实施对象也是,但并不代表着课程包含教学,课程和教学只能是在独立的基础上相互交叉的两个范畴。

2.对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基本模式认识的偏失

(1)对课程开发基本模式认识的偏失

在目标模式中,为追求目标的最大化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教育本身具有的教育价值、太注重结果而忽视了教学过程,目标与手段、目标和内容之间相互割裂。在过程模式中,由于在课程开发程序设计上没有提供明确的方案作为支撑,实施步骤就难于开展;当对目标进行否定后,又落入了对社会需要、知识实用和可接受性被忽视的窠臼;对需要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评价还存在对学习情况和教师能力之间的差距。幼儿教育更多地注重认知教育,但目标模式和过程模式都存在对特点的考虑。

(2)对教学设计基本模式认识的偏失

在认知取向的教学设计模式中,虽然按照行为特征、图像特征、符号特征的阶段模式进行有利于培养智力和内在动机的开发,在学习方法和记忆培养上都有一定优势,但若忽视了学科性质和内容的深浅控制,幼儿的智力发展和教师的教学技巧无限制地进行推广,目标也无法达成;行为取向模式则忽视了认知和行为之间的关系。

二、课程与教学关系问题在幼儿教育中的对策思考

不得不说,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基础,在课程与教学论的实施中,首先就得对课程和教学的关系进行梳理,再对实施的原则进行拨正,方能让实施取得实效。为此,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课程和教学合二为一

课程的开发、设计和实施应该为教学服务,教学应该成为课程的“镜子”。在幼儿教育中课程的开发、设计等都应该围绕整个幼儿教学活动来进行,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课程研究,让课程成为教学的实体;反之,教学则要丰富课程的开发和设计等,在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学要以课程为载体,通过实践活动来丰富课程、来检验课程的可行度。知行统一和从做中学的模式值得我们思考,因为这不但能培养幼儿的技能,对兴趣培养也大有裨益。目前的问题教学也值得探究,它以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教学的中心过程,这实际上是对课程进行了改革,以改革来推动教学的发展。

2.多种模式的整合

无论是课程开发还是教学设计模式,在对各种模式进行综合分析的同时,在教学实践中应注重扬长避短,毕竟教学是一个复杂而统一的过程,包含着课程和教学的各个方面。就泰勒模式而言,它趋向于最近发展区原则,而且注重对校园生活能力的培养,做到了从课堂向生活延伸的教育目标原则。

3.把握好关系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4篇

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学改革系统工程

一、 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改革创新问题的提出

高职艺术院校对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创新实践的探索,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在声乐教育教学的某些领域也取得了一些改革创新的成果。但实事求是地说,那些改革创新多数仍属于声乐教学活动中某一方面、某一环节的、零星的、分散的、局部的改革,且主要集中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上。因而,很少能够在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动中产生较大的影响,或具有较大的理论指导意义,进而从宏观和整体上把握和探求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中深层次的改革创新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能把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活动当成一项系统工程来进行宏观的整体观照。因此,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学的改革创新,较难有大的突破,只能囿于某一层面或某一环节,改革创新成果并不明显。

笔者认为,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学改革创新活动是一项整体的系统工程,声乐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之间都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而,无论从哪一个环节、哪一个角度、哪一个侧面来谈论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都是局部的、零散的,其作用和影响必定是有限的。很难对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活动的改革创新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或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高职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动,必须利用和借鉴系统工程理论,从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入手,系统地、整体地、全面地研究和探讨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问题,进而从宏观上把握和指导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使高职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教学活动有全面的进步和发展。

二、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系统的主要层面及环节

系统工程是运用系统思想直接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大类工程技术的总称,是由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若干组成部分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是以大型复杂系统为研究对象,按一定目的进行设计、开发、管理与控制,以期达到总体效果最优的理论与方法。钱学森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明确指出:“系统工程是组织管理系统的规划、研究、设计、制造、试验和使用的科学方法,是一种对所有系统都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此后一段时间内时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成功地应用系统工程进行科学管理的案例面世,这无疑为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但很少有人尝试将这一科学的管理方法,引入到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之中去。鉴于此,笔者认为,应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结合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把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的改革创新活动纳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从宏观和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上,考察和把握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活动,就一定会收到较好的改革创新成果。

高职艺术院校的声乐教育教学活动,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活动,并由此构成了一个层次环节众多,相互联系、影响和制约的复杂教育教学系统。这个系统就其主要方面,大致可以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层面,即声乐教育教学理念层面、声乐教育教学内容层面、声乐教育教学方法层面、建立声乐教学双边关系层面。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整个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总体系统中的四个子系统。

1.教育教学理念层面

这是声乐教育教学第一层面,也是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的最高层面。其中主要包括声乐教育教学总体教育思想、教学指导方针、教学目的、教育终极目标(即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等环节。它直接影响和制约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其他层面和环节的目标制定与实施。

2.教育教学内容层面

这一层面包括声乐教育教学总体教学任务的确立,依据总体教学方针和任务要求,开设哪些主要专业课程,以及相关辅助课程、选修课程等,还有适用专业教材的选择、与声乐教学相关学科知识内容的选择,以及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内容的配置等。

3.教学双方关系层面

依据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总体教育思想和具体的指导原则,有针对性地搞好师资队伍的建设,以适应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发挥教师主导因素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搞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管理,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教学双边关系,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与“学”双方的“主导”和“主体”作用。

4.教育教学方法层面

依据总体教育指导思想和具体教学内容,以及教学双边关系的确立所制定的具体的教学方式方法,主要包括声乐教学模式和相应教学机制的建立、具体声乐教学形式和方法的选择、声乐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调整、具体演唱技能技巧等方法的传递形式、学生声乐实践训练课的安排,等等。

在这一系统每个层面各自构成的子系统中,又有众多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具体环节,而且各个层面的具体环节又与其他层面的具体环节交叉联系和相互影响。因此,构成了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活动多层次、多环节的复杂系统。

三、改革创新在各层面和环节之间的联系及影响

根据系统工程理论观照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全过程便会发现,在声乐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各个层面及各个环节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这在声乐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具体的层面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1.教育教学理念层面上的总体教育思想的确立,决定和影响着声乐教育教学的具体指导方针、教育教学目的或声乐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人才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这是该层面自身环节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同时,它对声乐教育教学的其他各个层面和环节,都具有指导和统领意义。 (转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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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教学理念层面教育思想的确立,不仅决定和影响着声乐教育教学终极目标的制定,还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声乐教育教学内容的选择和确定。如面对当前演艺市场对声乐人才的具体需求,高职艺术院校应培养什么样的声乐适用人才、确定什么样的教学内容、具体开设哪些有针对性的课程以及选择什么样的教材,等等。同时还要解决声乐专业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3.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目的以及教学内容的确定,也都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声乐教育教学双方关系的建立和开展。诸如依据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高职艺术院校中的声乐教学应建立怎样的“双边关系”,教师与学生“主导”与“主体”关系的确立,教师与学生的配置比例,以及如何充分发挥“教”与“学”之间的主观能动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等等。

4.教学内容的确立和教学“双边关系”的建立,又直接决定和影响了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实施。教学方法的选择和确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依据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学的总体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终极目标来选择设计的,因此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诸如如何突出课堂教学,怎样围绕着从课堂声乐教学、声乐教学的特点和任务出发,紧紧结合艺术实践教学,有针对性地培养声乐学生所需的各种技艺和技能等。

从上述可以清楚地看出,高职艺术院校中的声乐教育教学活动,各个层面和环节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制约;既有影响,又相互依存,联系十分紧密。因此,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活动,必须借鉴系统工程理论,从声乐教育活动的整体机制入手,改革创新活动才会有较大的起色。

四、以系统科学的理论推进声乐教学的改革创新

综上可见,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活动,确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环节众多、繁琐复杂的大系统。既关涉宏观的声乐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等具有指导意义的大观念的改革创新,又紧密联系着具体的声乐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甚至具体曲目中某一小节演唱技巧的指导等细节问题。无论关涉问题大小,均属于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这一大的系统。系统工程是研究复杂系统设计的科学,该系统由许多密切联系的元素所组成,并把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联系起来,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综合。设计该复杂系统时,应有明确的预定功能及目标,并协调各个元素之间及元素和整体之间的有机联系,以使系统能从总体上达到最优目标。因此,我们提出运用系统工程理论来指导高职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活动,是有理论依据的。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5篇

钢琴教学属于艺术专业范畴的教学,它有着自身的属性及特点。在实际的钢琴教学活动当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是主要研究要素,它们两者之间存在着微妙且不可分割的关系。钢琴教师在教授学生钢琴知识时,既要教会学生弹奏钢琴的技巧,也要教会学生怎样进行并发挥钢琴表演,才能真正完成钢琴教学任务。

【关键词】

钢琴教学;钢琴技术;艺术表演

钢琴至今已发展了三百余年,各大钢琴家所创作出来的钢琴作品也丰富多彩。另外,伴随着艺术行业发展空间的不断拓宽,以及艺术的渲染力与号召力不断加强,艺术类的教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从钢琴的教学情况来看,钢琴学习越来越受到众多学子的青睐。虽然钢琴教学已逐渐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重要选择对象,但是,钢琴教学的过程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比如认识的偏差与教学的偏向等。在实际的钢琴教学当中,钢琴教育者不是仅重视钢琴技术的传授就是只偏重钢琴艺术表演方法的传授,没有将两者融汇贯通,自然也不会达到最佳的钢琴教育效果。本文通过钢琴的相关理论与钢琴教学相结合,挖掘出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关系。

一、钢琴教学的现实状况

首先,钢琴教学的发展速度十分迅速,且发展空间庞大,发展前景可观。以前,钢琴教学普遍出现在大学专业当中,将大学相关钢琴学习课程作为钢琴教学的重要平台,但是,从目前钢琴教学的教育层次来看,不管是幼儿园还是高校,都普遍融入了钢琴知识的教学工作。因此,钢琴教学的教育层次在当今得到了扩展。其次,就钢琴教学的教育过程与教育成效来看,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比如钢琴教学的师资力量与钢琴教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效与钢琴教学的发展。总而言之,钢琴教学的发展现状并不乐观,需要我们辩证对待,认识到钢琴教学中潜在的教育风险,唤回钢琴教学当中的形与神,达到钢琴教学该有的精神面貌与艺术境界。

二、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关系

在钢琴表演当中,钢琴作品的内容是钢琴表演的灵魂,而钢琴作品表现的内容,又需要具体的人、具体的物来传达,所以,这就要求琴教学既要传授基本的钢琴技术也要传授艺术表演知识,由此一来,钢琴表演才能更具感染力,提升钢琴表演的层次。那么,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到底存在着什么关系呢?

(一)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关系属于潜在与外在的关系。在实际的钢琴教学活动当中,教育者要想正确、科学地引导学生学习钢琴知识,就必须要充分结合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两大要素,让两者在融合过程中产生与众不同的效果。从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实质来讲,钢琴技术是学生掌握的内在知识,而艺术表演则是学生学习钢琴知识应具备的外在涵养,两者的教学偏向各有异同,利用两者所达到的不同效果,引导学生自内而外地学习钢琴知识。根据权威教育学家分析,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之间存在的关系就好比我国的武术,可以达到“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的效果。也只有达到内外统一、内外兼修,钢琴教学才能够实现其价值,打造出钢琴教学独特的形神。

(二)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关系是钢琴教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所谓的钢琴教学,就是让学生在接受钢琴教学活动之后,能够具备钢琴作品演奏的能力。但是,不同需求、不同阶层的人,对于所具备的钢琴演奏能力的高低也会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家境普通、天赋一般的人而言,参加钢琴教学活动只是为了简单了解钢琴,甚至仅仅为了丰富自己的娱乐生活,所以,对于这些人而言,掌握基本的钢琴表演技巧就已足够。但是,对于那些钢琴专业的学生或者自身具备钢琴演奏水平的学生来讲,在学习钢琴技术的同时,也要掌握艺术表演能力。因此,对教师而言,钢琴教学就必须重点研究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两大要素,既要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要学会利用、发挥两者的影响力,将最高艺术境界传达给学生。

三、结语

由上可知,只有理清钢琴教学中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的关系,才能提高钢琴教学的质量,找到钢琴教学发展的正轨。首先,钢琴教学应以音乐为媒介,传授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知识。音乐既属于无形的情感抒发方式,也是学习艺术的重要工具,对于钢琴教学来说也是如此,使学生学懂钢琴、学会钢琴。其次,利用钢琴技术与艺术表演来诠释钢琴作品。钢琴作品本身是“死板”的,只有通过技术与表演的辅助才能传达其思想、诠释其含义、赋予其生命。

作者:李晶 单位: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参考文献:

[1]潘传柏.钢琴教学中艺术与技术关系思辨[J].文艺争鸣,2011(12).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交往式教学;方法论;英语教育

一、交往式教学的渊源

“交往”是哲学体系中的重要范畴。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材料加以对比论证,作出富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的思考,并联系英语课堂教学现实,在教育实践中提出交往式教学。所谓交往式教学,是指以交往理论为主要依据,以促进学生建构主体结构为基本目的,以建立师—师、师—生、生—生互动的学习机制为主要策略,以营造民主的、和谐的、自主的、平等的、创造性的、共同参与的情感氛围为基本的教学环境的一种新型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

二、交往式教学在中学英语教育领域的出场

笔者认为传统英语教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经院式教育。它以知识为中心,学生死记现成的单词和语法,教师仅仅是知识的解释者和传播者,是学生与知识的中介。这种教师方式出现严重脱节现象,教师教不好、学生学不好,教师难教、学生厌学。另一种方式是师徒式教育。它以教师为中心,教师是知识和权威的象征,高高在上,学生只能被动地服从他而不需要有个性。这种教育方式培养的是依附他人而缺乏主见和责任心的人。

因此,这两种教育方式都是用了强迫方法逼学生学习,是填鸭式教学方式,都不利于“全人”的培养。而交往式教育适合于“全人”培养。在英语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只是在主体性的程度上有所差异。在英语教育活动中,交往的参与者(师—师、师—生、生—生)之间以教具、语言、教材、多媒体、实物、知识和技能为中介所进行的多层面、多样性、多维度的人际交往和沟通,从而达到主体间共识,并在此基础之上使交往双方获得发展教学活动。

三、在英语教育中实施交往式教学的教学策略

1.关注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两重性发挥,建立民主、平等的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的人际关系

交往式英语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应是“主体—主体”关系。但传统英语教育中,对学生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忽视直接导致学生主体性的弱化,“主体—主体”关系异化为“主体—客体”关系。学生成为被动接受知识,消极应对老师的客体。本质上,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关系应是主体间性关系。这样就能从根本上纠正英语教学中教师主体性单向发挥的现象,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真正视为能动的、独立的个体,视为与“我”平等交流与对话的“你”,从而真正提高英语教学的有效性。

2.重视交往式教学的情感体验

情感体验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之一,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情感体验创造一种与英语教育要求一致的自然、真实的生活环境,让学生置身其中。一是要应坚持贴近现实、走进生活。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更要关心他们的成长。二是要树立平等意识,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要意识到师生之间是一种平等交流和沟通关系,而不是一种你打我学的上下级关系。

3.提倡师—师、师—生、生—生交往

英语教学中的师生交往固然是交往式教学的主要形式,但师师、生生之间的交往也不能忽视。教师间的交往,可以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并且,教师之间这种良好的交往关系对学生可以起到积极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往氛围。学生间的交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竞争意识,培养合作精神,促进其主体性的培养和发展,以及完整、健全人格的培养。总之,师—师、师—生、生—生之间的交往形成“三位一体”的教学合力,有利于英语教学效果的提高和完善。

4.推崇对话

对话是探索真理与自我省悟的途径,是对话双方相互理解的过程,也是自我认识、自我反思的过程。在对话中,师生双方互相接纳并对方,以获得理解,对话是一种全新的思维,它不仅是指对话者之间建立和形成的平等真诚、民主开放的相互交往关系,更是指一种致力于共生共存,共同创造的对话意识。因此,对话促进了参与者(师师、师生)对观念、价值与意义世界的理解,有助于英语教育真正意义的实现和实效性的提高。

总之,在新课改的背景下,英语教育理念亟待提升和创新的今天,对于我们转变教育观念,时代挑战,反思现实的英语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引导意义。当然笔者水平有限对英语教育中的交往式教学理论还有待于更多的研究者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尹艳秋.主体间性教育对个人主体性教育的超越.教育研究,2003(2).

[2]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北京:三联书店,1991:149.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7篇

1.三大利益主体的法律关系

1.1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的大背景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已出现了质的改变。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学校拥有着尤其有限的自,任命制下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该时期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对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政府对高校教育活动的管制呈逐渐放宽的趋势。于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应逐步实行聘任制,且学校与教师应在双方地位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聘任工作。此项法规体现了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在聘任制下是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中指出当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由于聘任的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或矛盾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从该视角看这种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亦是劳动合同的关系,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关系。

1.2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2.1特别权力关系

高校与学生之间形成的“特别权力关系”是依据大陆法系公法学说进行定义的。我国《高等教育法》中有规定明确指出高校是履行特定职能的公法主体,其依法享有特定职能范围内的特别权力。而这种特别权力包括自定规章、自主判断以及自主管理。在此基础上生成的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公法关系无论是强制形成的,还是由当事人选择的结果,权力主体拥有着概括的命令支配权力,相对方则有服从的义务。这种管理与服从关系,根据传统的法学理论,法律对该关系不进行调整和救济。

1.2.2平权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亦称民事法律关系,在高校与学生之间也体现着该关系。高校与学生在此法律关系均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存在,双方的意志是自由的,没有强制与被强制的现象,双方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在此关系下学校失去了在“特别权力关系”中拥有的概括支配、命令的权力,学生也无接受、容忍、服从的义务,例如学校因住宿费及教材费的收取等事项而与学生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

1.3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1.3.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教师法》明确了教师和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无疑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了教师的职业性质是进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规定指出对于学生,教师担负着教育教学的职责和具有进行教育的义务。故教师的法定职责是在国家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开展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

1.3.2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管理必不可少,科学的管理是教学活动不条不紊进行的保障,只有教学秩序正常才有可能实现教学的目的,保证教学的质量,达到教育的标准。如《教师法》中指出教师有责任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指导,并且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可见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亦是教师的法定职责,同时也是教育教学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1.3.3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担负着教书育人和科学管理学生的职责,同时还必须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保护学生免受侵害。从而形成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又一法律关系,即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教育法》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及学校应依法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教师法》第八条也指出教师有制止损害学生合法权益和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的义务。教师对学生的保护,不仅是教师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更是法律职责和义务。

1.3.4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主要是“教”和“师”的身份,“尊师重教”是我国历来的传统美德,但这并不代表教师具有高人一等的姿态,相反,教师应该放下不该有的架子,明确自己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承担起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的法律义务。无论是对学生的教育,还是管理与保护,都是基于对学生人格尊重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作了明确阐释。彼此尊重、平等相待既是法律对教师义务的规定,更是师德的具体体现。这种关系的下的师生亦师亦友,能够让师生之间敞开心扉去沟通和交流,为教学活动营造一种良好的教与学的氛围,从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明确法律关系的必要性

模糊或者淡化法律关系直接导致法律关系中的三大利益主体高校、教师和学生难以认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忽视了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和角色应当发挥的作用,进而引发教育教学活动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同时也是目前高等教育领域切实存在的问题。如教学质量下降,学生超负荷,高校学生就业难,教风日下,学风不正等问题。因此三大利益主体明确法律关系迫在眉睫。

2.1厘清高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组建高水平教师队伍

高校与教师之间既存在聘任与被聘任的横向法律关系,也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纵向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学校占主导地位,教师起关键作用。

2.1.1高校应依法完善教师的权益保障机制

推进深化教师聘任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行之有效的途径。但在现今新旧人事制度的过渡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法律关系的模糊不清,聘任制的具体实施过程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高校教师的权益救济机制及救济途径不完善等问题,这些均导致高校教师的权益屡遭侵害,从而影响了整体的教学质量。因此,高校应当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及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完善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一方面,高校应为教师提供业务保障,使教师有充足的经费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参加学术研讨、参加进修培训等,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另一方面,校内的维权组织不能形同虚设,学校应当充分发挥校内维权组织的功能,并且积极拓宽和增加教师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指导教师正确维护自身的权益,让教师的权益受到及时切实的维护。

2.2.2高校应完善教师评估体制

强化高校评估制度,对高校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和服务等全方面评估,并可以将评估结果与晋升、待遇、奖励、处罚等相联系,从而激励教师不断在各方面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提升各方面的能力,提升教学水平。教师评估体制的完善无疑有利于高质量教师团队的建设。

2.2.3高校应建立严格的教师聘任标准

高校教师聘任标准是选拔高校教师的门槛,门槛的高低和门槛的设计直接影响着高校的师资水平。高校在教师聘任时除应当考虑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等基础条件外,更多的应当考虑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等。

2.2厘清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培养高级专门型人才

现今有些学校不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理念,一味地追求畸形高学历人才的培养,而疏忽了社会的人才需求,导致出现大学生就业难、高学历低就业的不合理现象,造成了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浪费。在高等教育活动中,高校与学生之间主要是一种特别的权利关系,在这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当中,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地位是相对不平等的,高校作为特别主体,具有自主决断和管理、自定章程的权利,学生相对处于弱势的位置。因此高校作为主导,首先应当完善高校学生管理体制,规范学生的受教育过程,建立学校与学生信息交流平台,让学生也参与到管理当中来,激发学生的热情,培养学生的成长;其次,高校应根据教学的目的和内容以及师生的规模,提供优质完备的教学资源,为高校教育的发展提供硬件的保障;最后,高校应当形成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课的设置上紧贴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让学生明确自己的专业方向,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

2.3厘清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树立教师风范,优化学习风气

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以及相互尊重的法律关系。对该法律关系能否清晰地认知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风和学风。首先,教师要明确高校教学活动中自身的职责所在,增强自律意识,教学中既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内容,完成课堂上的传道授业解惑,更重要的是优化教学设计,形成课堂互动的氛围,营造学生主动学习的氛围;其次,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也要进行课堂的管理,这是目前很多高校课堂缺乏的也是必须要重视的,相当一部分高校学生难以适应高中到大学模式的转变,长期处于学习倦怠期和懒散期,而大学课堂管理的弱化,让这些学生自我放任学业,造成人才的浪费和学风的低下,这些对于高校教育教学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再次,教师与学生的师生关系不只是存在于课堂上,更存在于生活,因此教师与学生应当建立紧密的联系,及时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问题;最后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彼此尊重,因此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当中,切忌出现有损学生人格和尊严的行为和言语。而学生也应当秉承“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遵守课堂纪律,自觉主动地学习。

3.结语

教育与教学的关系范文第8篇

【关键词】大学教育,教学活动,教学关系,辩证统一

教与学是教育教学过程两个最基本的行为活动,师与生是教育教学过程的两个最核心的活动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作为高校中最重要的关系,决定着教育教学行为的成败、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对人才培养、学生未来、教师职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都有着重要影响。

在师与生、教与学的关系概念解读和研究方面,国内外进行了多年的分析研究。20世纪90年代末,关于教育教学主客体之争逐渐平息,双主体、复合主客体、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等关系理论开始出现,师生关系研究思路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其核心是建立民主平等的和谐师生关系。而后,西方哲学中的交往理论、后现代主义思潮、现象学、解释学等理论流派中的部分关于教育思想的观点应用到构建师生关系上,提出现代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主体与主体关系,师生之间交往倡导以尊重、理解、关心为基础。

然而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师与生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并不乐观,师生关系功利化、感情淡漠化、交流被动化等日趋明显,教与学关系也呈现对抗、矛盾、相悖等特点。因此,教学中应怎样正确处理好教与学这两者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提高教学效果

教师是知识的提供者、教学活动的引导者和教学环境的设定者,对教学活动起着重要的掌控作用,通过情境创造引导和组织学生对知识进行分解、消化和吸收,并对教学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教师通过讲授过程,帮助学生完成对符号的认识、理解和书写,将知觉符号与其意义之间建立联系,并学会把这种联系呈现在意识之中,从而为知识传承奠定基础。教师通过教学行为引导学生学习符号承载、传递的相关信息,理解符号背后所蕴含的规律、原理、事物的本质以及万物之间的联系。

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主要完成符号表达和知识传递两个层次的教学行为,而在现代大学教育中,教师还要进一步实现能力培养和理念建构两个更高层次的教学行为。教师是整个课堂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学生求知过程中的启发者,要引导学生不断向知识深度和广度进行探索。教师越是导之有方,导之得法,就越能保证学生主体作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现代大学教育应由应试教育向能力教育转变, 教会学生多记些书本上的死知识,不如教会学生一种良好的学习、研究方法。教师要让学生真正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掌握自学方法,教会学生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方法;要引导他们有目的、有选择地捕获“猎物”,提高他们的知识鉴别能力和获取效率;要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不仅仅是学习知识、运用理论、研究问题的能力,还包括对学生组织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二.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行为

教学活动是通过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实现学生主体意识增强、主体能力发展和主体人格培养的目的。在这一活动中,学习是学生通过自主活动对知识意义的建构过程,它必须通过学生创造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加以建构才能获得。

学生学习行为的驱动力主要包括外压力和内动力两大方面,其中外压力是源自学生个体之外的迫使学生开展学习行为的各种精神负担,包括家庭压力、学校压力、社会压力和环境压力等,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外部因素,也是学生实施学习行为的外界消极强制力。内动力是源自学生个体本身的促使学生开展自主学习的各种积极驱动力,包括爱好兴趣驱动力、自我发展驱动力、价值实现驱动力等。压力驱动型学习行为能够基本达到符号理解和知识传承的目的,也可以有限度的保障学生能力的提升,但无法实现个体理念意识的培育。动力驱动型学习行为能够在教学行为的引导和影响下,主动开展观察能力、分析能力、思考能力、解决能力、动手能力的锻炼,自觉对未知世界进行独立探索,并勇于置疑批判,逐渐在学习行为中培育创新思维和创造意识,实现自身最高层次的发展。

在现代大学教育中,高校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并维持其学习活动,使之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积极主动计划和安排自己的学习活动,并通过自我调控学习活动实现学习目标的过程,完成学习行为从他律到自律、自律到自觉的转变。

三.辩证地看待教与学的关系

教学关系以师生之间教学活动为基本环境,以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和教学这个师生之间的特殊交往活动为活动范畴,以教师的专业发展、学生的学习成长与体验以及人与文化的双重建构为其衡量尺度,是以教与学的关系为基础和核心、以师与生的关系为衍生物的复杂关系体系。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教学行为的不同层次与学生学习行为的不同驱动类型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互馈作用,尤其在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中,能力培养和理念建构层面的教学行为不仅有助于学生个体形成自我发展和价值实现驱动型的学习行为,而且也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主导作用的实现,不仅仅无条件地取决于教师本身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主体作用,没有学生积极主动的配合,没有学生刻苦钻研精神的培养,教师的主导作用也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样,也只有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才能更好地影响和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是教学过程中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正确认识和自觉地遵循这一教学的重要规律,才能更好地处理教与学的关系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佳. 高校师生关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沈阳:沈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2]包小红. 教育主体与师生关系阐释[J]. 高等师范教育研究, 2000(4):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