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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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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天九镇上半年“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根据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照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制度,着力抓好今年的“四五”普法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⒈抓全民学法。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首位,对干部群众以及能够接受教育的全镇公民普及了宪法、原创: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条例、国务院宋教事务条例、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省统计管理条例、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镇村刊出法制板报期,进村入户送发宣传普法资料多份,组织培训骨干期包括以会代训,考试次,参考人数占应考人数的,平均分数为,使全镇公民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⒉制订了镇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把工作规划下发到各村单位。

⒊同各行政村和镇属单位签订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状。

⒋宣传形式多样化。为使“四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深入,镇普法办配合各村单位普法机构,先后举办骨干培训班期,刊出宣传板报五期,书写各种标语多条,其中永久性标语多条开展法律咨询次,送法下乡次,宣传资料多份,由于宣传灵活,形式多样,受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普法教育面达到了以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

⒈组织机构建全,各村居委会均由人以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人,除此之外,各村民小组还设有维稳信息员人由于组织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各村调委会基本上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⒉严格执行排查制度,我镇严格按照上面的要求,村天,镇天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对重大民间纠纷及时讨论,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制订处理方案,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上半年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起。

三、安置帮教工作

⒈领导重视。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了党政议事日程,每季度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听取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⒉机构完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凡有“两劳”回籍人员的单位,都成立了帮教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全镇共有“两劳”回籍人员名,对每位回籍人员均由名以上帮教人员负责帮教,并对每位回籍人员进行了走访。

⒊保障经费。上半年镇财政在安置帮教方面投入经费元,保证了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近年来,我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1、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市共建立了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67个,其中乡镇街调解委员会54个,村(居)民调解委员会7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6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9个,其他调解委员会14个,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维稳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2、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人民调解工作逐步规范。全市54个乡镇基层司法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40%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有标识、有固定调解室、有印章、有文书档案、有统一台帐的“五有”要求。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全市各县区都推行了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和首席调解员制,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结合农村两委换届的机会,选聘了一批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5329人、人民调解志愿者2200余人,形成了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员队伍。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在“防”字上下功夫,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了防控矛盾纠纷的预警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每月一次矛盾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信息报告、纠纷调解督办等一系列制度。

3、人民调解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上栗县各乡镇建立了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题的矛盾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接待、一道程序办结、一套方案考评”,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现象;芦溪县以典型促工作,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了全县的“十佳调解员”评选活动,将人民调解员与全县的纳税大户一起进行表彰;芦溪县宣风镇将人民调解作为自己的一块品牌,今年2月,成立了全省首家以基层调解员命名的“杨斌圣工作室”,8个月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余起;*县高洲乡将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遵纪守法意识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将祭祀先人的祠堂作为法制宣传的基地,将法律搬入祠堂,在潜移默化中将法律知识渗透到群众心中。

4、“三调联动”初步形成。“三调联动”是指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的工作方法。我市的“三调联动”已初步形成,人民法院将民事纠纷、故意伤害、交通肇事、侮辱等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建立了诉前告知、诉中委托和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等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公安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案件时,采取轻伤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复杂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今年1-10月,“三调联动”共调处纠纷2183起,办结1969起。

5、调处领域不断拓展。随着形势的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已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拓展到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20*年,我市市、县两级还组建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三年来,我市年均调解矛盾纠纷1万余起,仅今年1-10月,全市各级调解委员会就排查矛盾纠纷8796起,调解成功8604起;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矛盾2442起,调处成功2352起;制止群众性械斗38起;防止群众性上访106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65起,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

二、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存在不足。总体上看,我市各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是重视的,但不可否认,有些部门和领导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虽然我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也涌现了杨斌圣和安源区青山镇等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至今为止,我市尚未召开过专门工作会议,对这些经验进行总结,对这些先进进行表彰。

2、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基层司法所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目前只有芦溪县实行了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其他县区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经常还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外的工作。二是人民调解组织还存在“空档”和“盲点”。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没有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些国有、集体企业由于改制等原因,人民调解组织处于瘫痪状况。三是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懂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缺乏,依法调解、熟悉人民调解技巧和方法的调解员不多,有些工作还是依靠个人的威望进行调解,一旦出现复杂的涉法纠纷和突发性矛盾纠纷,就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四是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还停留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与基层法院联合培训的机制尚未建立。

3、“三调联动”对接机制仍有待完善。“三调联动”涉及到方方面面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仅仅依靠司法部门牵头、协调难度较大。由于缺乏有力协调和相应的措施,目前司法、法院、公安和等部门开展调解工作更多的还是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真正意义上的联动、对接还没有形成。

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仍较薄弱。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是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三部分,尽管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市、县两级财政均未列入预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也难以得到保障,相对而言,*县的高洲、*、*等乡镇解决得比较好,但也只是从农村村委会干部的转移支付中统筹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之称的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及时、快捷、经济、简便等优势,有专家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相比,所消耗的人力和物力之比是1:7。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利于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访、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功能和基础性作用,才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才能推进社会的稳定;只有做好了人民调解工作,党政领导才有精力抓经济。二是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一定的版面和时段,宣传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广大调解员作出的无私奉献和工作业绩,通过宣传,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三是要推广芦溪县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十佳人民调解员”,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宣扬和推广杨斌圣、廖湘志等一批全国、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验,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个人,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2、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一是逐步理顺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基层司法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建立以县区司法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有利于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利于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开展以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积极参与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判,安排他们参与庭审前的辅工作,并选择部分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改善调解员队伍结构,广泛吸收律师、政法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和检察官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调解队伍。四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在消费者协会、大型集贸市场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专业性调解组织,以适应新时期化解复杂性矛盾纠纷的需要。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临河区20__年农业基点调查、物价信息网点、成本调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临河区农业生产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根本,坚持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使农业生产走出一条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适应市场需求、各具特色的高产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20__年,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临河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农业基点调查、物价信息网点、成本调查工作继续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紧紧围绕推进农业战略结构调整,实现加强引导、服务和“三项指导”工作,发挥职能提高调查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调查、整理、分析、研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搞好调查的基础工作。

1、继续坚持“四位一体”综合办点的方式获取基本资料。我区采取“四位一体”综合办点的方式采集基本资料,全区以人均收入排队,等距抽取调查样本1000户,分布在全区7个镇2个郊区办事处的67个村,200个村民小组,充分发挥一点多能的作用,灵活机动地开展农业基点调查、物价信息调查、农户生产经营调查、农民负担监测、成本调查、政策研究专题调查等专项业务,形成了有影响的“区为主导、镇为主体、村为纽带、户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数据采集网络。

2、继续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区局与各办点人员签订责任状,从经济上、行政上采取各种奖罚措施,多方齐动激活办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实行到期例会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二是实行全方位调查制度,确保调查信息的完整性;三是实行逐步审核制度,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四是坚持及时报送制度,为领导决策和农民生产提供服务。区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职责,将调查工作做为包镇干部的日常工作,谁包镇谁负责,局领导进行督查,检查记录、指导工作,保证原始数据采用真实、可靠,进一步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不定期走访农户调查,结合有关部门调研结果,与各乡镇座谈,为统计分析打好基础。

二、认真总结分析,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通过实地调查,认真总结分析,为各级领导指挥和决策生产及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挥助手和参谋作用,是我们搞好调查工作的主要目的。今年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们高质量地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完成“种植意向”、“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基点调查任务4次。

2、完成信息网点月报24次,上报文字信息24篇,专题调查3次。

3、完成分布在八一办事处章嘉庙一组、乌兰图克镇前进七组、城关镇治安六组的三个点、十五个典型农户生活消费记帐核算,九种不同农作物及种植模式生产成本记帐核算。

4、完成了农民家庭经营1000个样本户不同生产阶段的经营情况调查统计,写出了有价值的报告4篇。

5、完成了对办点人员的集中培训,提高了办点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了工作责任心。

三、根据调查分析分析结果,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

我局利用各种调查分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农经工作简报、信息会、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加强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市场意识,为我区农业市场化进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今年农作物生产情况看有以下特点:

1、结构调整力度大,成效显著。种植业生产进一步向市场化、区域化和优质特色化转变,结构调整更趋合理。

2、农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明显提高。近年来,随着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收购质量的不断提升,农民对农产品质量也有所提高,农产品在种植技术上、优质品种选择上、田间管理上都有所提高。

四、积极主动,做好下年工作安排。

1、继续与办点人员签订责任状,及时、准确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安居之本,治国之策,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平衡的根本途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村镇的有效措施。我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综治工作,牢固树立“综治为民”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行政。工作有目标、有思路、有重点、有成果。按照《责任书》和《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要求,现对我镇1— 6月的综治工作自查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良好氛围形成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绷紧稳定工作这根弦,始终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年初,镇党委、政府把综治工作纳入了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分别调整充实了我镇综治委成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创“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委成员,建立了综治工作汇报研究会制度和稳定分析会制度,在党政联席会上研究稳定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阶段性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外,我镇一旦出现比较紧急的有关案件,镇党政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牵头处理。对于综治工作的投入,镇党委、政府都是给予充分保证。在镇政府用车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办案用车;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充分保证了办案经费以及其它一切必要开支,新购置了夜间巡逻服装6套和器材2套。确保了我镇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确保基础工作切实加强

为了有效加强基层工作,上半年来,我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促进了综治工作规范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继续推行“村为主”机制。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继续以村为基层,全面推行“村为主”机制,进一步规范实用网络建设。各村(社)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将群众纠纷化解在基层,基本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社”。

三、强化培训,确实际的措施方法、有经费、有专人负责抓落实。

(五)继续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做到“打、管、建”并举,坚决遏制违法犯罪。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每天进行密集广播宣传,并利用农村黑板报、宣传栏、阅报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种植罂粟的危害性以及党委、政府关于禁毒的通知精神,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二是发动群众,各行政村均召开了禁毒工作会议,把政府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党员和村民中,做到家喻户晓,广大群众自觉起来打击一切种植罂粟的犯罪分子。三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镇党委、政府下达禁毒责任书,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全镇实行镇、村干部分片包山头、包地块,实行工作实绩与奖罚相挂钩,对工作不力的村干部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种植罂粟地的侦察。到目前为止,全镇2个社区、11个村均对所辖村落、山头进行严密的、地毯式的搜查,至今没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全镇已形成了狠刹蔓延的良好氛围。

未来的工作计划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总揽,全面提升政法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突出抓好维护稳定、严打整治、治安防范、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和项目建设六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加大反斗争力度,全面落实市、县关于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及扶贫救济的各项政策措施,高度重视企业改制中的维稳工作,积极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和禁毒斗争。以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财犯罪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切实抓好对各种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坚持把严打方针贯穿到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及刑罚执行的各个环节,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方针,全面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努力预防和杜绝各类涉毒案件的发生。

(三)切实强化治安防范管理。按照“实用、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镇实施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广泛开展 “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单位治安防范能力,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进行“五五” 普法,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活动,为全面建设“平安荣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民调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为了保证依法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我乡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负书记、乡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理日常工作。

2.根据《省依法治省纲要》及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出《乡2014年依法治理实施意见》及依法治理工作制度,确定了普法内容。

3.及时宣传,动员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辖区群众自觉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使更多的干部群众加入学法普法队伍中。

二、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六五”普法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我乡制作普法宣传条幅、广播、宣传栏、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六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节假日法制宣传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律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半年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5次。三是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结合我乡实际,我们除日常的以会代训外还至少举办三期就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村(居)群众、干部,有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等等,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有效的推进了“六五”普法的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包括:充实完善乡、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以及法制志愿者队伍,是我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的宣传工作队。

四、深化依法治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伴随着我乡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方面的工:

一是解决全乡人民的实际问题。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社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人民调解法》等,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乡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居)”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乡“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

三是倡导文明新风。乡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宏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寺庙等活动。在我乡,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六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1000本,农村反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3000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5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五、我乡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