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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浦发银行 收益率 β系数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开始研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理论。CAPM主要研究证券市场中风险资产与资产的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它的核心在于:在资本市场上,通过投资多元化可以消除非系统风险,也就是说,在理想的多元化投资状况下,只有无法分散的系统风险能够影响期望收益。而该模型的重要参数是β系数。β系数反映了资产价格对市场价格平均水平的敏感度,掌握了它,也就基本可以掌握这个经典模型从而为投资决策服务。本文对浦发银行证券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的相关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得出β系数,最终推测浦发银行收益率对整体股票大盘波动的敏感性。
一、β系数定义
β系数是由夏普提出的一个风险衡量指标,它是度量证券或证券组合的价格变动与市场上所有证券平均价格变动之间相关关系的指标,反映了资产价格对市场价格平均水平的敏感度,并被公认为衡量单个证券或证券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主要参数,又称“系统性风险系数”。
二、关于浦发银行β系数的实证研究
(一)数据收集与研究方法
本文选择上交所上市的浦发银行为研究对象,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作为市场组合,收益率采用考虑红利再投资的月交易数据计算,选取了浦发银行(600000)2008年5月至2013年5月的月度收盘价、月个股回报率及上证指数月市场回报率。所有交易数据都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了衡量浦发银行证券的系统风险,本文以整个市场作为参照,采用最小二乘回归分析法将浦发银行证券的收益率与市场平均收益率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同时对回归方程及模型中的各参数分别进行White检验和DW检验。
(二)模型建立
根据证券特征线的概念,建立模型:Ki=Kf+βi・KM。其中,Ki表示单个证券的实际收益率,KM表示市场组合的实际收益率,Kf表示无风险收益率。由此可见,要测算单个证券的实际收益率,需要测算β系数。
(三)计量经济分析
基于上述模型与数据,运用E-views3.1软件对时间序列进行分析,定义Y为Ki,即单个证券的实际收益率,X为KM,即市场组合的实际收益率。运用OLS估计法对以上数据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计算结果显示浦发银行的β值为0.867290,标准差很小,t值很大,相应的P值为零,表明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检验,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有显著的线性关系,可建立回归模型,得到样本的回归方程:
Y=0.002540+0.867290*X
(四)模型检验
由于解释变量唯一,故此模型中没有多重共线现象。用White检验是否存在异方差,有关结果显示:nR2=1.963427,在α=0.05下,小于x20.1x20.05(2)=5.9915,所以接受原假设,表明不存在异方差。进一步使用DW检验,由表1可知DW=2.018078,由DW表可知,在显著性水平α=0.05 α=0.05,n=60,k=2时,du=1.625,4-du=2.348,du
综上,浦发银行样本的回归方程为:
Y=-0.002540+0.867290*X,β值为0.867290。
论文关键词:投资者行为;理性投资;均衡市场
一、投资者行为理论形成与发展
自从经济学诞生以来,“经济人”思想一直统治经济学界。在古典经济学家看来,市场机制如同“无形之手”支配着“经济人”行为,市场价格能够随着供给与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社会经济始终处于均衡状态。均衡理论自从亚当·斯密创立以来,经新古典经济学派马歇尔、瓦尔拉斯及货币学派的弗里德曼,理性预期学派的卢卡斯等人的深人研究,日臻完善,成为描述市场运作方式最全面、系统的理论。均衡理论涉及到经济学的各个领域,投资者行为理论是均衡市场理论的延伸,是均衡分析方法在证券市场中的运用。
1952年,美国经济学家哈里·马柯威茨(HarryMarkowitz)发表了题为《资本选择》的论文,运用收益、方差的分析方法,确立了风险资产组合的有效边界,形成了最优资产组合的思想。该理论被认为是运用均衡思想建立的最早的资产管理模型。20世纪60年代,夏普(william sharpe)和林特(Johnlinter)与莫西(Janmossion)以资产组合模型为基础创立了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模型)。该理论在一般均衡框架下研究单个投资者理性选择而形成的整体市场均衡,用证券市场线来描述证券价格的形成机制,即在均衡条件下证券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的关系。投资者通过分散投资化解非系统风险,市场风险则是单个证券对系统风险的敏感度(B值)。投资者依据所承担的风险得到相应的风险溢价。投资收益的正态分布和收益与风险的对称性是CAPM模型所揭示的均衡股票市场的实质。CAPM模型把均衡分析、理性选择运用到证券市场,把风险资产的预期收益看成是风险证券对市场风险的敏感度来决定的,把系统风险作为风险概念运用到资本市场分析中,被称之为证券市场理论的革命。但由于CAPM模型建立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之上的,后来的经济学家对其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罗斯(Ross1976)认为,在平均分散的竞争性市场中,风险证券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在实证中是不可能测定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罗斯创立了投资者套利定价理论(APT模型)。与CAPM相比,ATP放松了假设条件,认为影响证券收益的不是一个因子,而是多个因子,证券的收益同影响收益的多个因子有关(因子模型)。投资人在不增加风险的情况下寻找相同因子对相同股票产生不同影响的投资机会。因子模型表明承担相同因素风险的证券应是有相同的收益,而当风险证券的价格处于非均衡状态时,就产生了套利机会,套利活动将改变证券的收益,使证券市场达到均衡。
投资者行为理论的又一个分析视角是有效市场理论。如果说资产组合理论解决了均衡证券市场中的收益与风险的关系问题,那么,作为均衡市场的又一支点的有效市场理论(EMH)则解决了证券价格的形成机制问题。早在1900年法国经济学家巴歇利尔(I~uisbachelier)就提出了商品价格的随机波动原理,商品的当前价格是对其未来价格的无偏差估计,商品的现在价格等于其未来的期望价格。1938年,美国投资理论家威廉斯(williams)提出了证券的内在价值是由未来股利的折现所决定的。该理论认为人们可以通过完全信息及理性预期判断股票的价值,投资者的行为反映市场的信息。1959年英国统计学家坎达尔(kendal1)研究发现资产价格的变动呈随机游走规律,证券未来的价格独立于当前的价格,价格变化完全是随机的,不存在特定的规律。1970年法码(Fama)在对过去的有效市场理论进行系统的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完整的有效市场理论框架,法码(Fama)给有效市场的定义是,有效市场的证券价格总是可以体现可获得信息变化的影响。托宾认为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包括:有效信息、有效组织、有效评价。即在公开信息、市场无障碍条件下,证券价格能够被市场充分反映。
资产组合理论、有效市场理论构成了现代均衡股票市场理论的基石。“理性人”与信息充分是其共同的理论假设,均衡市场和有效市场是其理论的结论。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市场各种“异象”的积累,基于理性分析的均衡市场分析范式在理论与实践上都遇到了挑战。首先,均衡市场假设的投资者完全理性及公开信息在理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经济学家的质疑。AndreiShleifer认为投资者的偏好和理念符合的是心理学规律并不是标准的经济学模型。“投资者心态”是基于心理学的启发,而不是贝叶斯理性的概念。其次,在实证方面,席勒(Shiller1981)发现股票波动不是简单“价格由未来红利净现值决定”所能解释的。就连法马也承认,基于证券过去收益所做的预测‘与早期的研究结论不相一致。正因为股票市场存在着许多均衡理论所不能完全解释的现象,激起了非均衡股票市场理论的诞生。行为金融理论认为,实体经济与证券市场并非存在完整的线性关系,股票市场并非总是均衡的市场。因为投资者在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世界时,并不能保证完全的理性,人们的投资行为仅具有有限理性的特征,而且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与资产定价中具有不可缺少的影响力。
二、投资者行为理论要点及现实意义
(一)投资者行为理论要点
均衡证券市场理论由其前提条件和结论两部分组成。就研究方法来讲,均衡股票市场理论以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和均衡分析为基础。
第一,从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角度研究人的行为:在行为动机上,投资者总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行为方式上,能够在环境和约束条件下,选择最优的行动方案。所以,证券投资者总是在既定风险条件下追求最大的收益,或者在既定收益条件下寻求最小的风险。
第二,以“市场出清”为依据,阐述信息的作用以及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反映。首先,市场的信息是公开和真实的,不存在“非对称信息”;其次,信息的传播渠道是畅通的,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的获得市场信息;最后,投资者能够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分析、判断所获得的信息,不存在对信息反映过度或者反映不足。
第三,同古典经济学一样,均衡证券市场理论是在既定的市场制度下,来研究投资者的行为,或者说,均衡证券市场理论认为:市场机制是有效的,在自由竞争的市场制度下,理性人的竞争与选择以及对收益与风险的权衡是均衡证券市场形成的动力。
在既定的理论前提下,投资者行为理论得出的结论是证券市场是均衡的市场,均衡市场的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投资者具有理性选择的能力。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投资者能对证券做出合理的价值评估,在既定风险条件下追求最大的收益,或者在既定收益条件下寻求最小的风险。
要研究投资银行,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投资银行是伴随资本市场的产生而产生发展的,没有资本市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就不会又投资银行业今天的辉煌。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广大投资银行家在资本市场上的精彩表演,国际资本市场也不会象今天这样耀眼。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要投资银行,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投资银行是伴随资本市场的产生而产生的,没有资本市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就不会又投资银行业今天的辉煌。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广大投资银行家在资本市场上的精彩表演,国际资本市场也不会象今天这样耀眼。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性功能。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功能。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 投资银行概述
在全球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 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和 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 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 Lynch)和高盛(Gold-man 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 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 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 Rule 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 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和的迅猛,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 Banking 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 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 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 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资料。其二是宏观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关键词:证券经纪业务;佣金;财富管理;转型第一章证券公司现状
(一)证券公司收入缩水
2011一年可谓股市的寒冬,中国证券市场的各个主体包括券商、股民、基金等等无一不是怨声载道,尸横遍野。2011年上半年109家证券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60.5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今年上半年日均股基交易量为210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行业佣金率由2010年上半年的万分之10.5降为万分之8.2,下滑22%。A股开户数上半年达到632万户,较去年同期减少12%。
就目前证券公司收入结构来看,经纪业务收入还是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证券公司的收入大部分都还是来自于传统业务即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也就是常说的佣金收入。但事实上自从2009年以来证券公司相互之间就已经陷入一种以低佣金为吸引客户的主要手段的恶性竞争。也正由于这个原因,自2009年以来各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佣金率急速下滑直接导致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迅速缩水。
(二)经纪业务面临的问题
翻阅券商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近年来几乎所有公司都无一例外地提到了“转型”、“改革”和“创新”。在券商不断尝试营销服务创新时,经纪业务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也将面临各种挑战,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陷入瓶颈的经纪业务——盈利下降,前景堪忧。公开数据显示,在2011年A股低迷的成交量下,半数以上的券商营业部均处于亏损状态,靠大量新设营业部“跑马圈地”的竞争方式已难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因业务收入下滑,成本上升,2010年,上市券商经纪业务平均净利润率为57%,较2009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而已公布2011年财报的上市券商数据亦显示,2011年券商行业经纪业务整体呈下滑趋势,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进一步降低。
2.转型的必要性──形势所迫,自身所需。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历经20余年的发展后,证券业长期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已令经纪业务步入了微利时代。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券商经纪业务转型的必要性愈发凸显。放眼国外,经纪业务经营模式转型在欧美等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区域已取得了显著成绩。所以在以纯通道交易模式为主的经纪业务难以突破自身所限导致的发展瓶颈的情况下,转而选择多元化、综合化的经纪业务发展模式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
3、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加速和国内金融业综合化服务趋势加快,客户对于财富管理的需求不断升级,这将对券商经纪业务提出更高要求。但是可以预期,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也将诞生出类似于高盛、摩根大通这类的顶级券商,同时券商间的兼并收购,重新洗牌也将不断发生,适者生存这一不变的定律必将在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得到验证。
第二章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
(一)财富管理的定义与发展
中国金融界当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财富管理”定义。但是广泛可接受的定义是:财富管理是金融机构在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客户的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制定财富管理目标,提供资产配置方案,从而实现客户未来预期财富规划目标的一种金融服务。目前从财富管理业务的服务对象——高净值客户需求上来看,在经历金融危机的考验之后,具备较多财产的高端人士对于财富管理的认识更加成熟,投资风险偏好更趋稳健,对于风险的认知日趋成熟。对融资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的要求更加复杂多样,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希望获得个人融资、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服务,同时对于如医疗健康服务、子女教育、海外资产配置规划等财富管理增值服务需求逐步显现。因此通过分析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证券公司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拥有巨大发展潜力,但证券公司参与程度尚有不足。
(二)加拿大财富管理特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小板、创业板等的推出,迅速催生了一批国内新富豪,中国的高净值客户数量急剧增长。如何为这批客户提供服务或者说为这批客户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如何保证服务的规范性和合规风控管理是我们要寻求的答案。观察北美成熟市场曾经走过的路,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对于处于冲击和转型发展中的我们来说是极其必要和富有意义的。
加拿大财富管理特点:
1、服务于高净值客户,并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私人客户多为一百万加币起,并为客户提供财富规划方案。
2、提供综合性长期服务。包括税收筹划、保险规划、遗产规划等内容,涉及产品多样,服务的宽度非常大,专业性强。
3、以团队力量提供服务。加拿大的财富顾问往往是以小组的形式在开展工作:财富顾问主要进行客户沟通、大类资产配置、总结投资业绩等,其背后还有多名成员为之服务筹划。
4、采用以资产规模为基础的收费模式。传统的理财服务以收取佣金为主,这就可能造成客户与投资顾问的潜在利益冲突,例如投资顾问可能为了提佣而多让客户交易。但是财富管理业务通常以客户资产规模为基础收取管理费,投资顾问的收入只会随着管理资产的壮大而增加。所以,投资顾问将更注重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注重客户的满意度。
第三章国内经纪业务财富管理借鉴思考
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还只是处于第二阶段的起步,所以,仅从监管机构及协会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希望能借鉴加拿大财富管理中的基础性的积极做法,应对当前的券商服务转型和规范发展有极大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一)编制从业人员行为实践手册CPH,并实行独立考试制
财富管理的竞争,本质上是财富顾问――人的竞争,各公司需要重点培养一批素质过硬、亲和力强的财富管理团队。除了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的要求外,对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性要求更高。虽然2008年施行合规管理措施以来,国内监管法规一直在强调倡导,从业人员也都明白,合规除了合乎规范外,还需符合道德;合规的最高境界是培育合规文化,这都是理念意识层面的问题,但我们国内直到目前仍旧还处于口号大于行动,或行动缺乏具体标准和深度的阶段,虽然各家券商都在摸索建立自己的员工合规教育体系,但我们行业尚缺乏完整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体系;虽然在我国已下发了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客户适当性管理等多项监管法规,各公司亦有相应内规,但在从业人员行为职业道德和行为指引方面,相关法规的规定实际中还是多于泛化和原则性规定,对从业人员的指导性不足,同时更重要的是缺乏强制普及、强制教育的措施,我们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测试,仅是在从业人员综合考试内容中散见;各公司的合规教育的普及性和适用性也都未必覆盖全面有效。因此,强化合规教育和独立考试的措施对我们国内而言,这应该是一个全新和更高层次的理念及落到实处的问题。
(二)放开产品限制积极拓宽经营品种,以丰富券商产品线
我国资本市场尽管经历了长足的发展、用2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200年的发展历程,但无可否认,我国资本市场能够为客户提供的产品确实太少!我们了解到国外基金公司能够提供超过2000只不同类型、不同投资方向、不同行业、不同风险收益率的共同基金;仅多伦多交易所挂牌交易的ETF产品就有约200只,涵盖了指数、个股、商品、甚至天气;还有除了证券市场,加拿大的财富顾问还需要为客户提供税务规划、退休规划、受托进行遗产处理、甚至子女教育计划等等。反观国内券商,目前为经纪客户提供的90%业务都只是股票、基金、债券,稍微激进的也最多加上私募理财产品(其基础仍然是股票或债券),更大类的资产配置基本没有;而看看我们潜在的竞争对手——商业银行,随着银行业监管的放松,信托计划、信贷类资产证券化、另类投资(红酒、字画)等等,在可投资的范围上已经远超证券公司。因此,在中国未来的财富管理市场,单一的券商已经落后,混业经营或者混业管理的金融集团将取得无可比拟的优势。对此需要监管及券商层面足以正视并加以解决,在监管层面,建议应尽量放开各类金融产品在券商层面的销售,如保险销售、私募销售、银行产品销售等,同时,尽快形成券商理财产品备案制,鼓励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多样化,以丰富金融产品线。
(三)强化单项业务的执业资格管理
如果作为加拿大一名财富顾问来讲,除了市场预测、行业分析,推荐股票外,他还需要提供保险、购房、税务、外汇投资、法律甚至生活方式等多种财富管理的处理方案,这就要求证券从业人员掌握更为丰富全面的知识并具备适格的管理能力,加拿大采取的是各项业务的资格管理,从业人员只要取得资格均可从事多项销售或服务。对此,建议我国也可将现有的如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中间业务、信托产品销售、保险销售等等,比照基金销售采取资格上岗证进行管理。
结束语
从我国证券行业过往的发展历程及轨迹来看,中国券商未来势必走上各项业务协调发展的道路。投顾和资管一方面可为实体经济提供必要资本来源,响应了国家从金融方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倡导;另一方面又为投资者提供满足其多元化需求的产品,满足了社会大众的理财需要。由此可以看出,券商的经纪业务转型不仅仅为形势所迫,亦是水到渠成、大势所趋。(作者单位: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魏权龄.数据包络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02).
[2]刘和旭.基于DEA的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D].国防科技大学,2006.
[3]安贵鑫、彭修娟、张在旭.基于DEA的石油资源开发绩效评价[J].工业技术经济,2009,(01).
(一)价值投资理论
价值投资理论是1934年由本杰明•格雷厄姆与戴维•多德在他们合写的被誉为“投资圣经”的《证券分析》(SecurityAnalysis)一书中首次提出的。价值投资理论主张,投资者的注意力不要放在股票市场行情变化上,而要放在股票背后的企业身上。在本杰明•格雷厄姆价值投资理论之后,沃伦•巴菲特、格伦•格林伯格、彼得•林奇等投资家又进一步发展了价值投资理论,将企业的成长性也纳入价值投资的思维,并且运用理论指导投资实践中并取得了丰厚的投资收益。巴菲特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时以最为精炼的语言表达价值投资:“一看一家公司未来5—10年的发展,二是价格要合适,三是公司要信得过”。价值投资理论认为:(1)市场是非完全有效的,至少某些时候是无效的。价值投资理论认为将所有投资者都假设为理性投资者的假设是错误的,正因为市场的非有效性,才会经常给价值投资者提供买入证券的价格低于内在价值的机会,也提供了卖出证券的价格高于内在价值的机会。(2)奉行积极的投资策略。与证券市场并非是有效的市场理论假设相对应的是,价值投资理论就是要寻找被市场低估的证券,因此采取的是积极的投资策略。(3)把风险定义为公司经营业绩与预测发生较大的偏离。价值投资理论认为股价波动是难以准确预测的,尽管股价长期来说具有向价值回归的趋势,但如何回归、何时回归是不确定的。因此价值投资把风险定义为公司经营业绩与预测发生较大的偏离,其把重点放在公司业绩的研究上,将公司定价与留有足够的安全边际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二)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
1.科维茨模型
现资组合理论起源于马柯维兹于1952年发表的《证券组合选择》一文,提出了投资组合具有降低证券投资活动风险的作用机制的结论,最优证券的组合投资是为了实现风险一定情况下的收益最大化或收益一定情况下的风险最小化。马柯威茨模型以期望收益率(亦称收益率均值)来衡量未来收益率的总体水平,以收益率的方差(或标准差)来衡量收益率的不确定性(风险),其推导出的最优证券组合是无差异曲线族与有效边界相切的切点所对应的组合。马柯威茨均值方差模型提供了一个很有参考价值的原理———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散原理。该原理认为:选择相关程度较低的证券构建多样化的证券组合,组合的总体方差就会得到改善,风险就会分散。
2.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马柯维兹的均值方差组合理论的基础上,夏普、林特纳、莫辛等人对资本市场总体定价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的创新主要体现在:(1)明确了切点组合结构,提出并证明了分离定理;(2)提出了度量投资风险的新参数:βi=Cov(Ri,Rm)/Sm;(3)提出了一种简化形式的单因素定价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认为最优证券组合是无差异曲线与证券市场线(有效边界)的相切点。单因素模型后来又被推广为多因素模型。
(三)价值投资理论与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的对立
通过对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与价值投资理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两者间的区别。
1.对市场是否为一个效率市场的观点不同
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假设投资者是理性人,认为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市场,因此不可能长期战胜市场。而价值投资理论认为市场并非有效的,投资者由于受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信息不完全的限制、时间不足的限制以及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可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做出反应,市场经常会犯错误。
2.对待风险的观点不同
例如,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理论的风险度量指标β系数是证券i与市场证券组合m收益之间的协方差除以市场证券组合m收益的方差。在无分红的情况下,收益=(期末价格—期初价格)/期初价格,因此其度量的是证券i相对市场综合指数的波动幅度,相对综合指数波动大的风险大;反之,风险小。因此,其实质是衡量股票价格的波动率。价值投资者并不非常关注股票价格的波动率,他们关注的是和股票密切联系的上市公司,关注的是上市公司的业绩与成长。因此,他们认为投资的风险是上市公司亏损或者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比预测的业绩低了很多。巴菲特指出了β值的荒谬,他说:“一个相对市场已经陡直下跌的股票……在低价位时比它在高价位时变得‘更有风险了’”。[1]———这就是β值如何度量风险的。同样毫无帮助的是,β值不能区分“卖宠物石或呼拉圈的单一产品玩具公司与另一家大富翁游戏或者芭比娃娃的玩具公司之间的内在风险”。但是普通投资者能够通过考虑消费者行为以及消费产品公司的竞争力方法来做区分,而且还可以断定何时股票价格暴跌意味着买入的机会。
3.对待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的处理不同
现代证券投资组合是通过无差异曲线与有效边界的相切点得出的,不同的投资者因为其对收益与风险的投资偏好不同,因而最优证券投资组合也不同,因此最优证券投资组合有无数种。而价值投资者对待价值的判定非常接近,一种证券如果具有投资价值,那么绝大多数价值投资者也会认为其具有投资价值,因此其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可以只有一个。
(四)两种投资理论的优缺点
综上所述,现资组合理论采取了定量分析最优证券投资组合,提出了投资分散化理论,这些对于我们进行最优证券投资组合都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但是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在对待市场的效率性、对待风险的测评以及组合的构建方面和价值投资组合有很大的不同。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存在着在风险的度量上更多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不同时期β系数差别、无差异曲线的测定、期望值的概率预测等问题。而价值投资理论并不太关注股价的波动而更关注公司的经营。价值投资者认为,投资这一行为应是“根据详尽的分析,使本金安全和满意回报有保证的操作”。显然,价值投资理论更加接近股票投资的本质。在全球证券投资实践过程中,诞生了一位伟大的价值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在其过去的46年投资过程中,年均复利收益率高过市场指数收益率10%以上,价值投资理论战胜了效率市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易祖琼以1998—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所有股票数据为样本,采取国外学者最常用的四个指标B/M(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与市值的比率)、E/P(每股收益与价格的比率)、S/P(每股主营业务利润与价格比)和C/P(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价格比)构建价值型投资组合与成长型投资组合,并比较这两种投资组合在样本期间的收益率情况,得出基于B/M、S/P和C/P构建的价值型投资组合能够在大多数年份明显的战胜成长型投资组合,获得超额收益率[2]。此外,中国地质大学的孙美运用市净率模型实证了价值投资在我国具有适用性,即便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价值投资都表现出强劲的势头。[3]然而,传统的价值投资理论虽然也设计投资组合,但基本上是依据主观与定性化的方法来构建,其风险控制与收益的保障基本靠对投资对象的把握来实现。随着现代金融市场产品的不断出现,以及市场体系的日益复杂化,特别是全球市场的一体化,价值投资者仅靠对个别投资对象的研究和管理已难以有效地控制风险、追求收益的最大化。
二、基于价值投资理论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
(一)构建思路
两种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各有其优缺点,本文试图吸收各自优点,以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理论为基础,从理论上探讨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在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理念中,就是要投资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公司,产业的稳定性以及投资的公司必须具有高而稳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巴菲特所关注的。投资的公司必须具备投资价值,买入的股票价格必须低于测算出来的股票内在价值,并且留有“安全边际”,中长期投资的股票必须有高过市场证券组合的投资期望报酬。根据巴菲特的投资理论,我们吸收价值投资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优点,扬弃现代证券投资组合以价格波动率作为风险的度量,以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作为风险的度量,选取净资产收益率高、净资产收益率标准差低的公司来构建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由于所选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波动很小,就可通过递推的方式预测出公司未来5-10年的投资期望收益率。我们可借用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的方法推导出证券组合的收益率和证券组合的风险。最后,以在单位风险条件下最高投资回报率的那组股票作为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该组合的本质就是:组合之中的股票具有较高的持续竞争力并且定价被低估(投资回报率高)。这样我们就既保留了巴菲特的价值投资理论的精华,又将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融合到了价值投资组合的构建中,实现了两者优势互补。
(二)基于价值投资理论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模型
1.模型构造的理论假设
一是证券市场并非是效率市场,我们可以通过主动性投资取得战胜市场指数投资收益率的超额收益率。二是价值投资者是根据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竞争力,是否具有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且公司业绩稳定来选择投资的股票。三是价值投资者有共同的投资偏好,既考虑组合要战胜市场证券组合,取得令人满意的收入,又要考虑单位风险条件下的组合收益率要高,并依此构建投资组合。
2.单个证券风险度量指标
根据价值投资理论,度量投资一家公司的风险不是这家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率,而是买入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与预期的经营业绩间较大的偏离程度。同时,买入公司的股票应当具备长期稳定地增长,应当有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并且能够稳定地维持高的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上面的观点,可以根据较长时间的历史数据计算出一家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ROE)与标准差σ,在相同均值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标准差大的公司风险较大。理由如下:EPS=B×ROE(1)g=b×ROE(2)EPS:每股收益;B:每股净资产;b:留存比率;g:利润增长率公式(1)证明了一家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关系密切,当一家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幅度下跌,必然会影响到这家公司的每股收益。从公式(2)看到,一家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关系密切、净资产收益率高的公司,在留存比率相同的情况下净利润的增长率也高。也就是说,净资产收益率和反映一家公司业绩的每股收益以及这家公司的利润增长率正相关,净资产收益率波动大的公司,其经营业绩波动也大,偏离经营业绩的预测也高。另外在某一时点静态地看,股票的价格等于每股收益乘以这个行业的平均市盈率,联系公式(2),可以看到一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越高,在每股净资产相同的情况下每股收益也越高,这家公司的定价也越高。另外,如果一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越大,那么这家公司的股价波动性也越大。因此,将净资产收益率的标准差σ作为风险度量的指标符合风险是与预期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偏离的假定,符合价值投资理念的风险定义。因此,可以确定一个基本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筛选的标准,例如ROE>24%,选取(ROE-σ)/ROE>0.80的股票作为构建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备选股票池的股票。
3.单个证券的期望收益率的度量
由于进入备选股票池的股票具有较高且稳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可以运用递推的方法计算单个证券的收益率。假设某公司目前的每股收益为净资产收益率为留存比率为每股净资产为D0,净资产收益率为ROE0,留存比率为b,每股净资产为NI0,在预测期间公司仍然保持原有净资产收益率,预测期限为n年,该行业股票的平均市盈率为S,目前股票价格为P0。那么第1年的每股收益为:D1=(NI0+bD0)×ROE0第n年的每股收益为:Dn=[NI0+b(D0+D1+…Dn)]×ROE0第n年的股票价格为:DnS=[NI0+b(D1+D2+…Dn)]×ROE0×S如果将每年的分红收益作为安全边际,则总投资的复利年收益率为:R=nDnSP槡0-1(3)公式(3)是不考虑分红收益的价差复利收益率,忽略分红部分收益可以作为安全边际。由于递推的方法包含有现在价格这个变量,因此高投资收益率的证券必定是被市场低估的证券。4.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根据期望值可叠加的原理,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率:Rp=X1R1+X2R2+…+XnRn=∑ni-1xXiRi(4)公式(4)表明,证券组合的期望收益率RP等于每只证券的投资比例Xi与每只证券的投资收益率Ri的乘积之和。5.证券投资组合的风险度量由于经济是有周期的,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发生变化,它们之间存在不同的相关性,因此可以引用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的方法来度量证券组合的标准差。σp=[∑ni=1∑nj=1XiXjCov(XiXj)]12σp:证券组合P的标准差;Xi:证券i占投资组合P的投资比重;Xj:证券j占投资组合P的投资比重;Cov(XiXj):证券i与证券j净资产收益率之间的协方差。6.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根据模型假设,最优价值投资组合能够战胜市场指数且所有价值投资者具有共同的投资偏好,因此,基于价值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可转化为单位组合风险条件下组合收益率最高的一组组合。结合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当组合证券达到8-10只,投资的非系统风险就会得到极大地下降,而价值投资理论认为最好的公司不多,为了取得超额收益,一般采取相对集中的投资策略,吸取两者优点,从股票池中选取平均ROE>24%且(ROE-σ)/ROE>80%,期望收益率大于预期指数收益率的前8只股票,确定最优组合各股票的投资比例(股票数≤8),这样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求解如下:目标函数:Rpσp=f(x1,x2,…xn)max(5)约束条件:∑ni=1Xi=1且0≤Xi≤1(i=1,2,…,8)对目标函数求偏导数,令:fx1x1,x2,…xn=0fx2x1,x2,…xn=0…fxn-1x1,x2,…xn=0结合约束条件∑ni=1Xi=1(6)求解方程组(6),可求出最优证券投资各证券的投资比例。
三、实证检验
我们选取上证180指数股票,以2004年—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大于24%且(ROE-σ/ROE>80%,未来5年年均期望收益率大于20%的股票为备选股票池股票构建价值投资组合,然后和180指数比较,看是否能够战胜指数。实证结果如下:1.组合股票的确定180只股票符合净资产收益率大于24%且(ROE-σ)/ROE>80%要求的只有两只股票。2.计算两只股票的期望收益率参照当前银行利率与企业历史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以及美国行业平均市盈率保守取值,600123是煤炭行业,平均市盈率取25倍,600309是化工行业,平均市盈率取30倍。运用以上递推的方法,则600123五年后的年均复利期望收益率=27.77%;虽然600309一年后的期望收益率=[(3.04+0.578×0.64)×0.3159×30-24.01]/24.01=-8.60%(0.578为股息留存比例,3.04为每股净资产,0.64为每股收益),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则五年后年均复利期望收益率仍可达到21.34%,以上两只股票均未将股息收益率计入期望收益率,以此作为估算的安全系数。3.计算两只股票净资产收益率的协方差为-3.49574.求Epσp=Y=X1E1+X2E2X21σ21+2X1X2COV(X1X2)+X22σ22的极值,即Y/X1=0,且X1+X2=1,求解联立方程得:600123的投资比例为65%,600309的投资比例为35%。根据组合比例实证,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为:-2.06%(不考虑股息收益率),而同期上证180指数涨幅为-16%,组合战胜市场13.94%。
四、结论
本文将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与价值投资理论相结合,吸收各自优点推导出了基于价值投资理论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从表面上看,推导过程和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的均值方差理论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实际上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区别。
1.风险的定义与度量不同。现代证券投资组合风险的定义是股票期望收益率的标准差或者某股票价格波动相对市场证券组合的波动幅度之比,其本质是度量股票价格的波动率。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的风险度量是度量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波动率,本质是度量上市公司业绩的波动率。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结合起来。
2.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的目标函数和马科维茨的目标函数不同。马科维茨最优组合是无差异曲线和有效边界的相切点,不同投资偏好的投资者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是不同的。而基于价值投资理念的最优证券投资组合假定价值投资者对价值的判断基本一致,因此目标函数为单位组合风险下收益最高的一组组合,因此只有一个最优证券投资组合。
论文摘要:在介绍盒维数计量的基础上,对传统的盒维数计算方法进行了改进,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指数1990年12月19日至2002年12月31日时间段中的日线收盘价数据为样本对其非线性特征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首次依据盒维数的特性分析了我国股市的监管效果、
0引言
股市波动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混沌吸引子是股市混沌与否的重要判据之一.不仅如此,混沌吸引子所具有的特性,如初值敏感性、标度变化下的不变性(分形结构)也为股市预测提供了某些手段.Mandelbmt…首次描述了复杂行为的分形特征.从此学者们就开始将分形理论广泛地应用于各种领域.在理论研究方面,Packard等lJ提出的相空间重构的思想;Takenl3]研究了嵌入定理;Grassberger等利用了嵌入理论和重构相空间技术,提出了从时间序列直接计算关联维数l]和Kolmogorov熵l]的算法;Wolf等提出了轨道跟踪法(trajectoyrtracingmehtod),用以从时间序列中计算Lyapunov指数.随着混沌理论的发展和分形模型在分岔、非连续和非周期等领域的应用,在解决冲突市场中的非随机和决定性问题上,学者们发现此理论是一种鲁棒的工具.Peters的分形市场假说(Frac.tlaMarketHypothesis,FMH)向有效市场假说(Efif.cientMarketHypsthesis,EMH)发出有力挑战.Man.tegna等,在研究S&P500指数的分布时,发现其分布不服从高斯分布,他们的结论表明:简单的随机分布并不能描述不断变动的经济系统.Kat.suragi发现了日本证券市场存在多吸引子迹象.在我国,自从我国学者陈平将混沌理论应用于金融(货币市场)领域后,有大量的学者对市场收益的非线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在理论研究方面,赵贵兵等、王祖林等、杨绍清等、苏菲等、朱晓华等["J从不同角度探讨了非线性方法;在实证研究方面,伍海华等、杨一文等对EMH和FMH进行比较研究;徐龙炳等、叶中行等21应用R/S分析探讨了证券市场的非线性问题;申富饶等[、高红兵等[引、陈国华等应用关联维讨论我国证券市场的非线性特征.本文应用盒维数对我国的资本市场特性进行研究,对上证指数的非线性特征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首次依据盒维数的特性分析了我国股市的监管效果.
1盒维数(boxdimension)的定义
盒维数又称计盒维数(box.counting),是应用最广泛的维数之一,它的普遍应用主要是由于这种维数的数学计算及其经验估计相对容易一些25.对这种维数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o年代,并且对它赋予各种不同的名称:Kolmogorov熵、熵维数、度量维数、对数密度等26.在资本市场中,维数的不同,代表其股票波动的复杂程度不同,维数越大其波动的复杂程度越大,复杂程度大就不好把握,所以维数越大的地方风险也就越大J.
设F是上任意非空的有界子集,(F)是直径最大为,可以覆盖F集的最少个数,则F的下、上盒维数分别定义为
因此为计算一个平面集F的盒维数,可以构造一些边长为的正方形或称为盒子,然后计算不同值的“盒子”和F相交的个数(F),这个维数是当一0时,(F)增加的对数斜率.
2样本盒维数计算步骤
计算分形对象的盒维数测量方法②:
1)获取原始数据将样本采集下来,存人数组:(1,2,…,Ⅳ)中;
2)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按照公式(3)对收盘价格进行标准化,得
3)确定计盒边长
在实际计算中,样本集合的数目有限,的选取应该有一定的范围,当选得小于某个值时,(F)就趋近于所选得样本个数Ⅳ,此时会低估DB;相反,当选得过大,会高估DB[.因此,在给定样本数N后,需要首先确定对应此样本数的.考虑N--维随机序列的计盒维数为1.5,因此在每次计算时,先选取Ⅳ个随机数,组成数组尺=(r1,r2,…,rⅣ),比照公式(4)进行标准化.然后,设定覆盖盒子的边长分别是
3上证指数的盒维数
上证指数是我国股票整体走势的晴雨表之一,对它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把握我国股票走势的整体结构.选用1990年12月19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上证指数共295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分析对象,每日收盘价走势图如图1所示.
利用上述方法,分别对上证指数1990年12月19日至2002年12月31日时间段中的Et线、5Et线、10Et线收盘价数据进行了测量,其盒维数分别是D 1=1.3737、D 5=1.3786、D舢=1.3725.三个盒维数几乎相等,都在1.370左右,这是因为它们是自相似的,在一定区间内具有无标度性,所以,它们的维数应该是相等的,只是由于所采用的点的数量不同,在盒维数估算时,出现了一点误差.另外,按年度对上证指数的收盘价进行了盒维数测量,计算结果见表1.计算表明在不同的时段,盒维数有可能相同,也有可能不同.维数的不同,代表其股票波动的复杂程度不同,维数越大其波动的复杂程度越大.从投资者操作的角度考虑,复杂程度越大就越不好把握,进而投资者会更倾向于投资而不是投机;从监管的效果来讲,维数越接近1.5,就表明市场越接近有效市场,说明监管越有效.
4结束语
论文关键词 强制收购制度 要约 中小股东 证券法 上市公司
强制收购制度的身影频繁出现在各国包括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南钢股份收购案、哈啤的要约收购案、恒通收购棱光案等,并且在现阶段被广泛运用于企业的并购和收购行为中。本文将对于上市公司的强制收购制度做一番简单的阐述并对于该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运用做一番浅析。
一、强制收购制度概述
强制收购是按照依收购是否成为收购人的法定义务为标准所规定的的与自愿收购相对的一种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强制收购是指当收购人间接或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时依法必须向该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收购,该制度是对《证券法》中所规定的股东平等原则的救济,也是为了保障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强制收购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并且在英国的公司收购规则中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并影响了大部分英联邦国家,在2004年生效的《欧盟要约收购指令》中规定了相应的要约收购最低标准和对少数股东的保护。我国《证券法》参照了英美和香港的相关判例和立法,也规定了强制收购制度,2008年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仍然确立并且完善了该制度。
强制收购制度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了强制收购的临界线;强制收购所必须贯彻的原则;对于要约的具体规定,包括要约的变更、撤销和期限以及强制收购义务的豁免情形。
强制收购的临界线,即指某上市公司的收购者发出强制收购要约所规定的法定持有股份,纵观全世界采取了强制收购制度的国家所规定的的强制收购的临界线大都从30%到50%不等。我国则规定了当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或者收购人拟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强制收购必须贯彻的基本原则中证券法规定的权益披露原则占据了其中重要的地位。在强制收购中,权益披露原则主要包括:大股东的持股信息披露义务;收购要约人的披露义务;目标公司管理部门的披露义务。
强制收购中要约是重要的一项程序和规定,在国外,大多数国家均立法规定了强制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低于一段法定时间,且对要约的变更和撤销也做了严格的不得允许要约随意更改的规定。我国《证券法》中规定:“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对于要约的变更,我国在证券法中就只是原则性地规定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则规定收购要约期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以竞争要约的出现作为此条件的例外。对于要约的撤销,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采取明文禁止的态度。
强制收购义务的豁免即指并不是一达到法定情形,收购人就必须要遵守强制收购法定义务。各国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强制收购的例外情形,我国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出台,也填补了原本证券法中粗略规定的“需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可免除强制要约义务”的空白。
二、上市公司强制收购立法的原因浅析
强制收购制度最早出现于英国的《伦敦城市收购与合并法典》,但是在之前1948年英国的《公司法》中就有类似于强制收购制度的规定,即新的控股人在拥有公司90%的售股承诺时,就必须要将剩余的未承诺售出的股票买下来。但是该制度在当时的法官看来有违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也有可能出现大股东可以名正言顺铲除公司内部异己,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因此当时的法官们对该规定普遍持保留态度。
但是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的日新月异和经济的发展,法官们因为他们所恪守的股东平等化的原则,使得无数的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断受到损害。现实中就不断出现收购人通过私下达成的协议以优惠的价格收购公司的大量股份从而实现了对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然后不断在公司日常事务中排挤中小股东,并且蓄意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后迫使中小股东以较低的价格出卖其股份。这也是1968年《伦敦城市收购与合并法典》别规定了收购人的强制收购义务的背景。
通过强制收购制度的早期历史发展可以看出,该制度的理论依据可以概括为:在当今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情况下,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30%股份的股东,实际上基本就取得了该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该股东不但可以依据公司的章程自由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做出决定,而且在市场上可以更进一步地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从而实现绝对的控股地位。小股东因此就被轻而易举地剥夺了应该享有的权利,处于一个任人支配的地位。
而根据公平的角度来分析,第一个方面就是一般收购人都是以高于该公司股票市场价值的价格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了部分股票进而取得了控股地位,那么根据各国证券法中普遍规定的股东平等原则,其他的股东也有权利取得出卖股份的股东所取得的利益,即收购方有义务以其取得控股权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的要约。第二个方面是从中小股东的权利方面出发,即中小股东不能因为大股东的蓄意排挤而以更低的价格出卖其股票,中小股东应该有将其持有的股票以合理的价格出卖给大股东的权利,从而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从被收购中全身而退。
其次,强制收购制度对于解决在收购中所出现的公司僵局将具有极大的缓解作用。公司僵局的出现原因是多样的,但主要的原因仍是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司的意志主要由组成它的股东所决定,在国外,大多数国家规定了公司的决策以资本多数决为表决原则,但是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决议都要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才能实施,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所提出的重大决议则是股东会过半数通过才可以实施。因此当公司内部各股东之间因为彼此的派别矛盾僵持不下之时,公司就会必然陷入停滞不前的泥潭。
公司僵局的出现也昭示着如果还寄希望于股东之间的自行协商解决公司内部问题已成为空想,那在意思自治无法取得理想结果的情况下,法律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救济手段就必须要体现它自身的作用。多国的《公司法》中均有规定如果通过其他协商方式不能解决公司内部矛盾时法院可以依多数股东的申请强制介入解散公司,但是强制解散公司的后果则会产生其自身的各种不良的蝴蝶效应,公司也不能为股东和投资人聚集财富,也不能为市场和社会作出其应有的贡献。但如果能通过强制手段营造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现实看来,强制收购制度是一个最折中最缓和的方式了。
收购人在达到强制收购临界线时向剩余未许诺销售自己股票的股东提出要约,这一部分股东如果觉得收购人经济实力雄厚,公司被收购后自身的利益仍然能得到保证,可拒绝出售其股份,如中国要约收购第一案:南钢股份收购案中,南钢的中小股东拒绝了收购方的强制收购要约最后证明可谓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而倘若遇到公司业绩尚可,收购方根据强制收购制度的相关原则以收购的最高价向全体未承诺出售股份的股东发出要约,股东也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参与经营公司,如果退出但是以高于公司市面股价的价格出售其股票,股东的损失也可以降低到最低,而且还能避免公司僵局的出现,对中小股东和公司本身都具有积极意义。
公司僵局的出现势必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运营状况和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各国相继通过判例或者规定,直接或间接地承认了确立了包括强制收购股权制度,强制解散,任命临时董事等一系列救济措施以达到公司,这个重要的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转。而股份的强制收购制度旨在努力将收购给目标公司股东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公司的法律制度不应该是为了毁灭一个公司,而是应该尽可能挽救公司让其继续为市场做出贡献,而强制收购制度的立法宗旨也恰恰在于此。
三、上市公司强制收购的豁免
根据立法和现实的情况分析可知,强制收购最后的受益者除了达到收购目的的收购人,最大的受益人就是投资者。强制收购毕竟不是收购方自愿的行为,而是一项法律所强加的义务,因此虽然这一制度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相反的,必然会使收购人付出更多的代价,虽然收购人在收购公司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优势地位,但是强制收购程序的实施也会影响公司的收购效率,并阻碍公司收购所能产生的积极效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本来就是收购的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合体。而根据公平原则,为了实现市场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不可能为了维护看起来是弱势一方的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名正言顺地损害到大股东和收购方的利益。因此各国在确立了强制收购原则的同时也不约而同地对强制收购的豁免做出了具体规定。如香港《收购守则》第26条即规定,经执行人员同意,可以豁免要约人发出全面要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