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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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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职能,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逐步实施建设监理。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涝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乡镇供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水利工程、水利系统的地方电力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以及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管理。

第七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司。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批和注册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和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

第八条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处(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

二、负责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

四、对在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一般为建设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

四、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

五、指导、监督地方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须报请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格评审委员会审查,水利部批准。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施工单位(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项目监理组织,该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织必须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组织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自身过失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水利工程建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七条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任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组织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必须经项目法人同意,并通知设计、施工等单位。

第十九条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的争议。

第四章建设监理合同和监理程序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理工程项目名称;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工作条件(如交通、办公场所等);保密内容及措施;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奖励和赔偿;合同生效、变更和中止;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二条监理费在工程概算中作为一级项目费用单独列支。

第二十三条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实施建设监理;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项目法人必须在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实施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接受监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须提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解要求后,应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尽快作出公正处理,并书面通知双方。

第五章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第二十七条国外公司、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委托国外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业务时,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接受中国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应当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国外贷款和赠款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应由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负责建设监理。

第二十八条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章处罚

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违反本规定,由项目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一、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二、聘用无《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监理工程师业务;

三、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四、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

五、承包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或经营与所监理工程有关的建院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六、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或被监理方的利益;

七、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监理工程师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业务;

二、一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申请注册;

三、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四、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五、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第三十二条渎职,与承包商勾结瞒报、虚报、偷工减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1.水利工程监理中相关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建设领域推选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管理以初见成效,并将逐步规范化。但我国监理行业的历史太短,监理行业的发展还不规范。目前,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水利工程参与的各方均出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不能依法办事、工程被层层转包、专业水平不高及对工程重视程度不够等等。

    1.1项目法人不能依法办事,招投标存在不良行为

    水利工程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是投资人。由投资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以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 项目法人以下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的灰色地带,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承建单位资质不达标,工程被层层转包

    承包方是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法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质不达标,不少施工企业存在借资质中标的现象。中标后,无力兑现承诺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人员不熟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二是水利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不按照相关规范施工,存在着许多质量和安全问题。

    1.3监理单位专业水平不高

    监理单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监理单位自身产权关系不清晰。监理单位有些是按照国有企业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这些组织形式在监理实践中有产权关系不清晰的问题。二是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不够明确,监理实施中出现许多抄袭印象。三是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

    1.4建设各方对监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二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

    2.解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初探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水利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可见,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责任在主管机构,如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有法不依、违法后又没有畅通的途径追究责任。监理制度在国外运行良好,到了国内就出现种种问题,根本原因不在于监理制度本身,而在于政治制度和人文环境。要彻底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行以法治国,大力构建法制社会,使相关的水利部门的权利与责任相匹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在内各项社会事业的长远顺利发展。改善水利工程监理中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严格执行水利部门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法人管理水平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制培训项目法人,使项目法人系统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 特别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使其明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 ,要相信和支持监理的工作,让监理单位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工作。 2.2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应该做好几方面的监督:一是严厉查处借资质中标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严格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责任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监理管理体系

    ,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监理质量。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

    2.3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减少水利工程的转包

    项目法人作为项目投资者,要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又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要对建设过程、生产经营及还款付息直至发挥投资效益负责。项目法人与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政府应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划清政府与项目的关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职责 ,规划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建立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尽量避免出现水利工程转包现象,从中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

    2.4提高水利工程设计质量

    水利工程设计质量对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设计单位必须提高责任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法人应该对水利工程的设计严把质量关,采取措施使设计单位的利益与工程设计质量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并逐步完善水利工程信息平台,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技术力量、信用评价等信息,让水利工作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从而不断地保证工程的管理水平及提高工程的质量。

    2.5提高水利工程监理企业管理水平

    监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管理制度。监理企业的管理特点包括:一是将监理工程师个人的工作成效和从业风险直接挂钩,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起监理工程师的社会责任感有效地减少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二是监理企业可以形成一定的管理规模,核心技术力量较为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经营风险。三是不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容易地成为单位主干,有利于单位的专业配套,体现团体的服务行为。因此,只要掌握好监理企业的管理特点,提高监理工程师技术管理水平,才能不断地将监理工作做好,促使监理行业不断地发展与壮大。

    3.结束语

    总之,由于水利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相对于其它建设工程的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涉及的内容更加广泛和复杂,因此监理的作用体现在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部颁的各项规程、规范,加强行业内部学习,严把质量关,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遵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者的关系,并配合质量监督机构搞好工作,使建设工程能够如期、顺利地完成。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

1引言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开展,为水利调配、防洪抗涝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水利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由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很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并且在质量管理方面也缺乏统一的模式,导致水利工程质量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为了提升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需要将存在的各种难题解决。

2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招标管理缺乏规范性

进行招投标管理主要是期望在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项目建设单位,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可以顺利实现。但是,在实际招标和投标管理过程中,有很多因素都影响了建设市场的秩序,造成了较多的建设隐患。其中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1)串标情况严重。因为挂靠投标的现象普遍存在,挂靠者很容易开到多个企业的介绍信,然后使用串标的方法进行中标,严重影响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招标方在工期要求和质量目标方面不理智,过于追求短工期,压低工程质量。(3)确定标底时,随意性过大,一部分标底价格过低,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机械设备投入不足、偷工减料、施工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工程的施工安全和质量无法得以保障,延长了施工工期。(4)一部分投标人盲目地压低价格,报价和自身的实力不符。

2.2项目的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监理水平不高、控制手段比较单一、落后等。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并且有很多的小项目,所在地区也较为偏僻,交通便利性差,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再加上监理费用低,导致很多有经验、有水平的监理人员都从事了其他收入更高的行业,从而导致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工作经验,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规范性。

2.3对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监督管控力度不足

水利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人员对实际施工现场管控力度不足,容易导致出现各种问题。同时,由于对工程实施设备的使用不当,且在购买工程原材料时存在着很多纰漏,导致工程项目施工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另外,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工程实施规定施工,存在违规操作以及偷工减料等现象,从而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质量管理问题。基于上述原因,难以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

3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指导思路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以及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使传统的水利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管理制度转变为实施专业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从而加快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健全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以及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项目造价管理,以及工程建设设计图核查、工程信用制度,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条有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制度建立项目法人管理,确保项目法人符合相关标准[1]。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进行,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以及监督管理单位。加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单位执行力度,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工程实施进度、质量以及招标投标等,进而保障项目工程的基本质量。

4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的管理方法

4.1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为提高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应当加强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提高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第一,应当建立健全招标管理组织。成立工程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组,完善评标专家组成结构,进而保证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的公正及质量。第二,对招标单位严格监督管理,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有序进行。第三,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市场诚信考核制度,严格管理控制水利建设市场,使诚信考核体系在招投标中建立。提高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招投标法的管理实施,对项目施工企业资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把控市场准入关。第四,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邀请招标以及竞争谈判比例,提高市场透明度,确保招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第五,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核查和监督,保证工程建设符合招标相关标准。第六,完善招标文件的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推进电子招标。

4.2完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行为,提升项目实施管理质量

第一,提高对工程监督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管理,禁止监督管理单位无项目建设监理资格,禁止超越资格等级,禁止监督管理人员无职业资格证,对于监督管理单位和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第二,推动监督管理单位的改革,使所有工程监督管理单位都成为独立法人,并且根据现代企业运作制度运行。提高对监督管理单位的管理建设,建议开展名牌监督管理单位活动,从而培养高品质的监督管理单位。提高监督管理单位的执行力度,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实施到位。第三,落实招标公开制度,引进竞争体制,鼓励监督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制度,有效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2]。第四,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督管理单位责任制度。监理合同应当明确要求监督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安排监督人员检查,达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管理目的。第五,加强监督管理单位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监理企业考核和信用考核,进一步完善监理管理市场。

4.3完善政府监督检查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政府部门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制度,政府监督应当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整体监督检验,政府监督不但需要监督工程实施质量,还需要对工程实施各部位监督管理。第一,应当提高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规范与完善省、州、县的质量管理机构,保证人员充实,确保经费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第二,完善水利工程项目检查体系,建立健全省级项目检查专家组,实施工程建设整体追踪审计制度,从而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质量。第三,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工程实施有法可依,规范政府监督管理制度。第四,加强对工程项目法人代表、工程实施单位、监督管理部门、项目设计部门以及工程质量检验单位的培训,进一步保证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性。第五,推动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以便能及时了解工程实施的最新动态。

4.4加强工程实施中关键节点工期的监督管理

做好工程实施中关键节点工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基本质量和实施进度。在实际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工程建设实施环节有时间和质量要求,节点工期受到季节影响[3]。因此,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按照节点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施工完成后按照规定检验质量,若存在质量问题则不能进入下个工序。

4.5严格检验工程项目实施质量

工程项目完成建设后应当对建设实施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工程实施质量。在工程完工阶段,需要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验收和考核。在实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落实法人代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建设各阶段完成验收交接[4]。水利工程建设涉及范围较广,其影响力也较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关,要完善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检验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工程项目建设检验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5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建设属于一项社会性活动,建设周期长、施工地点固定、占有的资源也比较多,整个建设管理过程比较复杂。因此,要重点做好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方面的管理,提升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招投标管理,对施工关键点进行重点管理,确保施工顺利完成。

作者:张光辉 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岳小立.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思路[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9(2):47-49.

【2】吴福清.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探讨[J].江淮水利科技,2009(4):5-6.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化 水利工程 管理

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通信和计算机等技术的介入,使得各行各业都把其列于行业必需的装备。工程建设管理随时代技术的发展,也逐步由传统型的经验管理转向为现代化管理。相比较传统的经验管理而言,在现代化管理的过程中,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在加强骨干性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非工程性措施的建设。加强对于现代化手段的运用,配置相应的硬、软件设施,建立通信传输、信息采集、计算机网络、和视频监控等系统;利用通信、计算机、图文视讯和遥测遥控、程控交换等现代技术;实现水情、施工建筑物的自动控制、工情信息的实时采集、水利工程视讯异地会商、作业现场的远程监视等。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状况

纵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过程,我们发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前期是以人工管理模式为主的,主要是以长期的工作实践经验为基础,以传统的通信手段、机电设施为基本技术手段,主要是靠人工观测工作方式,对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出现的各类图表绘制、数据,以人工的方式进行计算,合理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同时也要求完成水情、工情调度指令。从总体上讲,完全的以人工为基础完成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的管理工作。不过从上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由于技术的更新换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初步应用通信、计算机技术,但从应用的情况来看也只是作为一般的辅助工具,并没有从实质进行推广。从具体的情况来说,并没有摆脱对于传统经验型管理模式的依赖,更多是用于通讯联络、文字编辑、图表绘制等工作,应用的最大程度也只是作些简单的编程计算。由于先进的技术手段未能得到全面普及和应用,因此不能使其系统效益得以充分体现,从整体上降低了先进技术的能力。

二、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系统的基本解决方案

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规定,但从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的角度来讲,并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借鉴,也没有在行业内形成固定的模式,没有制定具体标准,从实际操作上说也不能进行量化。从这个实际出发,制定临时(建设期)与永久(运行期)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系统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业务特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在目前也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做的事情。

工程建设管理并不孤立存在的,从长期的工程实践得知,现代工程管理也不能完全脱离传统的经验。所以在建设现代工程管理模式的时候,应该结合以往积累的工作经验,把现代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到实际的工程管理当中,对于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要通过对比选择最合适的,最终构成一个性能稳定、实用性强、技术先进、系统开放、扩展灵便、质量可靠的管理操作控制现代化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能够综合处理各类业务,方便资源共享、信息交互,以强大的网络服务环境,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的系统化。

现代化管理系统是通过对现代的通信、遥测遥控、计算机、图文视讯等技术的统一、协调运用,并配以专用的通信传输链路实现传输,依托高效的计算机网络,集中的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动态的远程监视监控网络,实现远程监视监控和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把工程建设管理办公自动化作为一个重点来抓,从而提高整体的效率。

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对项目至关重要,针对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进行考核管理,建立相应的制度,以此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推行合理低价中标,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机构的管理,遏制违法分包和转包的现象。

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人员是以外部的监管来提高施工单位内部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积极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的素质,以此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体制改革,真正提高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的活力。

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设计人员的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核心质量,因此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十分重要的。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时要严格遵循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为此,施工单位要将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全面的建立健全起来,以防设计人员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水利工程建设的现代化管理需要一支专业、敬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优质工程评审和工程建设评优的工作需要全部转由行业协会来履行。因此,只有加强质量监督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的业务素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质量监督要不断完善其监督体制,采取“上级监督下级”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履行其进度职责。

4.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广泛融资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信用体系;加大对项目法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力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同体”回避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同时对工程分包进行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的资质,强化市场的准入及清出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标准,健全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检验进场的产品、材料、设备的质量,严禁不合格产品混入施工现场。

四、总结

简而言之,社会生产力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水利工程的建设想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就必须及时开展现代化管理,跟上社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水利工程建设做到与时俱进,水利工程工作者才能真正的适应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利,翟伟奇.浅谈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模式[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3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水利工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设施,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关系到民众生活的质量。因此,要不断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提高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为国家和民众造福利益。有效地进行水利工程监理工作,就要从改革管理体制、更新监理理念、完善监理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督等方面进行。只有在各个环节具体落实好管理工作,才能让水利工程从整体上得到改善。

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系

只有建立健全水利工程体系,才能让水利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抓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从而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而水利工程的安全是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之处。水利工程监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的质量。因此,要想提高和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就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水利监管部门的职责。

二、解放思想,革新管理理念

实践证明,先进的理论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要发展水利工程事业就要具备先进的思想观念。要推动水利工程事业的发展就要具备进取争先、自谋发展的先进思想意识。水利工程建设人员对水利工程有一个高度的认识,要有市场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更是要有明确的判断力和认识力,不断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理论。

三、发挥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个单位的积极性

要完善的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体制就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这样才能全面实行工程招标体制和工程建设监理体制。一个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体系由当地政府、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一项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到工程设计方案、资金运转、土地、水电设施等方面,因此,一个系统的水利工程项目需要统筹兼顾地解决问题,任何一个环节的出错都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建设。凡参与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和积极性,为提高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而做出努力。

四、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办事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规范化、程序化

水利工程建设从施工到竣工始终贯穿着基本运作程序,因此,监管部门要从基本运作环节着手监管项目的建设程序和项目的建设质量,只有层层把关才能使整个水利项目得到良好的运转,达到国家标准的建设要求。每一项水利工程建都应当设都有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监管和约束,只有严格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才能保证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

五、实行全方位监理

推行“小业主,大监理”的监理措施,新的监理理念不仅对监理单位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同时也要求业主转变传统的不信任监理部门的观念,要充分相信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的办事能力,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业务专长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实行全方位监理要求广大业主对水利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并且给水利工程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对于水利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监理部门,通过监理部门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改进水利工程设计方案。

六、不断完善施工过程的制度化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制度,不断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审核验收制度、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工程材料、设备审核制度,完善隐蔽工程、工序报验制度,定期开展工程进展报告会议制度、监督检查通报与奖惩制度,而且要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这些相关制度,不能只是纸上谈兵。监理部门通过制度来制约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七、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中介服务、规范市场,优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中有很多地方是空白的,如:造价咨询、招标投标咨询。许多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企业需要这方面的服务就只能咨询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为此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而且这还不利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规范化发展。所以,应当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水利部尽最大的努力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同时规范中介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加强监理工作人员廉政建设

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程序和要求,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层层有人管、分工明确、责权分明的状况。加强质量监督工作,一边面要强化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各个阶段验收提出宝贵意见,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做出严格的处理,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不仅对工程做质量检测,而且还要对项目法人单位、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及运行情况作检查监督。树立质量监督部门在质量管理中的权威性。另一方面要加强项目稽查、检查,要选用工作责任心强、水平高的专家,使用先进的检测仪器,执行稽查、检查职责。加强监理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就得从他们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抓起,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制止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收受礼金、礼品的行为,对于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并进行深刻地检讨。

总之,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监理部门的基本工作要求,是他们的责任所在。监理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督促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单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参考文献:

[1]潘杰,梁德山.浅谈施工阶段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9(12).

[2]耿兴勤,李素娟.浅谈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J].价值工程,2010(24).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

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

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

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

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

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

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

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

(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

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

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

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一、引言

近几年来,在中央、省里水利发展政策的有力推动和水利补助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朝阳水利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新格局。同时,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就需要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本文提出了加强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的新思路,从水利工程运作程序、机构健全管理、加强施工控制、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等几个方面作为分析。

二、规范水利工程运作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一)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系指具有法人资格和地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或认定,对建设工程项目负有法定责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一套由项目法人担负相应责任的制度,坚定不移地付诸实施,项目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全面推行招投标制

招投标制是“四制”的中心环节,是实行“四制”的基本内容。通过招投标选用具备一流素质的承建队伍,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对于建设资金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凡是符合招标规模和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按照合理低标法评标,“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廉”。通过标段细化,虽然增加了管理难度、协调工作量,但有效地节约了资金,通过项目概算调整,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建设项目中。附属工程和零星设备,按照询价制度,采用“同等产品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的原则选用供应商。

(三)对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是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建设监理制是指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或委托,选用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根据已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监理合同、建设合同等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充分授予监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职能,积极为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树立和维护监理的权威,对监理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以合同管理制规范业主与中标单位间的行政行为

合同管理制,就是整个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等约定签订书面承诺,用以规范、监督和约束业主与各中标单位间的行政行为。按照合同制要求,管理处与工程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中标单位依法签订了合同协议,明确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奖罚措施等。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安全及消防责任书。

三、健全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一般可分为如下几个部门:

(1)工程管理部。管理部主要负责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现场协调、政策处理、资金使用、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定工序验收参与制度、现场巡检、重要部位旁站等规章制度。

(2)工程治安值勤室。及时做好工程的协调、治安、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施工秩序,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质量监督项目组。项目组由质监、设计、建设等单位人员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质检活动,解决质量和技术难题。

(4)各施工和监理单位,成立工程项目部,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和项目法人管理。

四、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也制约着资金的使用,只有保证施工遵循设计,质量保证第一,才不至于到工程后期阶段出现超投资的现象发生。工程在质量管理体制上,应建立项目法人统一管理、施工单位严格自控,监理单位认真核查,政府监督全面到位,使用单位提前介入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严格把好“四关”。

(一)把好材料关

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骨料、膨润土、石料等主材,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进场前由建设、监理踏勘考察施工单位选定的厂家,就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厂家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综合评价,优选厂家。材料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实验室、监理部和工程部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监理单位按照不少于施工单位抽检总数的20%送第3方检测单位检测。并做到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到本工程中。

(二)把好施工队伍素质关

水利工程往往由于施工面广,施工班组多,工段间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为确保质量,工程队伍管理上实行样板法。进场的队伍必需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完成样板段。通过监理和业主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三)把好现场验收关

严格“三检”制逐级验收,前道工序未完成通过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并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好工序签证手续,技术不达标、资料不全一律不予验收。对完工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验收规程及时组织评定和验收,各单位工程投入使用前组织阶段验收。

(四)把好建设过程关

(1)逐级建立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质量目标、责任、权利和奖罚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工程、单元工程,甚至施工中的每道工序。工程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逐级督查,强化了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促进了工程施工中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力地推动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

(2)处理好工期与质量控制关系。建设过程中处理好工期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关系,绝不因工期紧或赶工期而牺牲质量;处理好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间的关系,质量控制上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逐级督查的质量管理体制。

五、加大管理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水利工程资金管理应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来抓,资金问题是一条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违规操作。为此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切实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力度。

(一)健全财务制度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在贯彻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省、市的相关制度。

(二)规范财务程序

(1)设置工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工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2)按照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建设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同时设立配套资金专户,专款专用,防止人为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串项、置换现象发生。

(3)严格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即根据进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处,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法人代表批准后予以支付。

(4)涉及工程任何款项,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5)积极编好工程建设项目各种报表,认真做好工程投资成本核算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范文第8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

为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创新,现在普遍推行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为核心的现代管理模式,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一、如何做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改革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推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总工程师负责制,制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组建水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责任制。同时推行“全额承包、责任到人、共受奖罚、共担风险”的承包责任制。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效益达标活动,使工程建设与配套、管理、效益有机结合。从而使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很快得到改观,工程建设的优质品率逐年提高。

1.2建立归口管理体制

以宣传贯彻《水法》为契机,水利建设与管理开始由人治向法制轨道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水利工作从此走上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新时期。《水法》颁布实施后,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了贯彻实施力度,进行了深入地《水法》宣传,实现了水资水政归口统一管理,依法行政。制定了配套法规,促进了依法管理工作的开展。《水法》的贯彻实施,水资源实现归口管理后,为水政水资源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大力发展水利经济,随着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水利基层管理单位的职能由单一的管理型逐步向管理与服务并重方向转变。为增强水利基层单位的服务实力,各基层水利单位逐步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工副业,开展综合经营。

二、完善水利中介服务

完善水利建设中介服务组织、水利建设市场中的咨询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水利建设市场中仅有监理服务体系形成的较完善,其他方面的中介组织基本上是空白,需要服务时还只能找政府部门和设计单位,带来诸多的不便,不利于建设市场正常运转。建议水利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规范服务与管理。

三、转变领导的观念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说:“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人的全面发展”。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21世纪是一个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世纪,是一个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世纪,统治人控制人并不是领导者的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领导者的终极目标。我们只有从等级权力控制型领导转变为学习型领导,才能顺应历史潮流、促进人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关键在转变领导的观念。领导工作的落脚点要转移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上来,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水要求的传统习惯;转变到加强管理、建管并重;转变到对水事活动的管理;转变依靠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上来。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新机制,为管理提供宽松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对于领导如何转变观念,我认为,当前热中要有冷思考,要头脑清醒,不能光靠热情。领导不能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搞重复建设,不铺摊子,不盲目上项目,而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为老百姓做实事。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失去它的真正意义!”

四、做好监理工作

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强调市场之间监督与协调,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通过监理的工作,保证投资效益的发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大监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理人员水平。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法律。通过学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知识,掌握合同条款。学习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应变能力,使之与实际情况尽量保持协调,使监理工作真正有效果。要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要以合同为准则,控制在授权范围内,坚持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都要委托社会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尽管监理单位与承包方之间没有经济合同关系,但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法人的授权,监督、管理承包方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或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的情况。实行工程承发包、招标与合同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了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分散项目法人的风险,减轻了项目建设的工作量,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这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对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效果的优劣,取决于监理人员的水平、能力以及素质的高低。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要掌握一定的法规和管理方面的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才能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的思想素质决定着监理工作的质量。协调好合同双方关系,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利于工程建设的进行。

五、实行招投标制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大监管的力度,保证招标投标质量。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采取措施和大力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进行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以致追究刑事责任。完善招标程序,制定评标办法。吸取先进经验,改进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招标投标制已在全国兴起,说明商品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竞争,已在在我国企业中展开,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可喜现象。由于招标投标知识有限,经验不足,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六、抓好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