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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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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 内部审计;增加价值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0-0083-01

(1)内部审计产生的增加价值

内部审计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现象,同其他审计一样,也有其产生的必然理论基础。内部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也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即内部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为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可以说内部审计起源于这样一种经济关系:现代化企业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跨国企业、企业集团的出现,下层管理者作为委托方对企业资源进行管理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管理高层负有不断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企业的发展情况等。由于这种企业内部的这种上下层受托,都会形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当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确立后,客观上就存在委托者对受托者实行经济监督的需要,尤其是这种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内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内部审计起源的前提条件和客观基础。在经济学上,交易费用也为内部审计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学界引进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为研究中国的现实经济现象,特别是内部审计,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无论是古典还是新古典经济学,总是将交易费用视为经济正常运行的绊脚石而予以回避。经济交易活动存在大量费用,而且可能相当高,那么,旨在降低各种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和协调经济秩序的组织管理制度,就具备了存在的客观基础。在理清经济中的交易费用和经济制度的关系问题以后,从逻辑上我们就可以很简单地推出内部审计的存在根源。内部审计的存在正是为了降低企业交易中的交易费用,这就是内部审计制度从经济学层面上形成的基本原因和机制。在管理上,内部管理之间的契约成本也深刻的揭示了内部审计的产生是为了减少契约成本的产生,从而实现增值。由于内部管理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成,企业管理高层希望下层管理者充分发挥其才能,提高效率,而下级管理层也有不努力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由专人从事监督工作。由此可见,内部审计的存在真是为了减少这种由于契约而形成的成本,增加组织的价值。在管理中,内部审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再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各种法律、政策、制度、规章的情况以及检查经营活动的效率、效益和风险性的审计评价,分析和查找违规违纪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管理机制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来寻求根治的对策,从而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有效地控制来约束下层管理者,

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制度找出这些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改善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增加价值。由此可见,内部审计的产生是经济管理活动发展的一个必然,内部审计的产生正是为了能够更有效的实现企业的管理活动,为企业管理服务,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同时也体现了内部审计可以增加价值。

(2)内部审计发展的增加价值关系

当内部审计这一顺应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制度产生以来,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不仅在理论上,在实践中也为内部审计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我们从内、外两方面来看内部审计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理论依据。

(1)外部方面

①管理界的主动选择推动内部审计发展

从管理方面来看,一方面,随着管理层次增加、管理跨度的加大,企业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权责关系愈加松散,作为人的管理者为了自己的经济责任和监督下层管理人员,也希望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为了生存,就必须努力改善企业的组织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越来越多的管理者认识到这一点,主动在企业内部开展审计,大大推动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②高额的外部审计费用推动内部审计发展

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关系上看,外部审计人员可以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后,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可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节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面对昂贵的外部审计费用,明智的管理者选择内部审计以求节约外部审计时间,从而节约外部审计费用,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表现的比较明显。

(2)内部方面

内部审计建立初期,以查错、纠弊审计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的角色正向管理转变,现代内部审计的范围不仅包括对财务等方面的查错、纠弊审计,还包括对组织的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以及完成所指定的职责时对其实施效果、效率和效益等进行的检查和评价。可见检查与评价管理中的漏洞与错弊,提供建设性建议,为管理活动直接服务,已成为内部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和发展方向。同时,现在的企业在经济竞争日益多元化和风险增加的情况下,无时无刻不关注企业的效益,追求效益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关注的,效益原则使得内部审计在企业中更具独特的社会基础和理论依据:

①贴近管理,熟悉情况,有利于发现管理中的漏洞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人员本身对企业的目标、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具体目标及其过去在遵守法规制度方面的表现、生产经营等情况比较熟悉,对单位内部各种弊端以及内部问题的特征和形式也比较了解;而审计对象的相对稳定性,又使其能动态的、多角度、多时间的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各种情况,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出高风险和重要事项,然后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使各种弊端线索更容易被发现,及时的采取措施来应对问题。

②对企业的高度忠诚,使内部审计更加有独立性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受雇于企业,是为维护企业的利益而存在的,其自身的命运与企业的命运休戚相关。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对其所在的企业有较高的忠诚度,在开展业务时,他们将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不轻易放过任何可能危害企业利益或可能产生弊端的线索,从而可以较大的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得在审计中不计报酬,不畏压力,一查到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③时间、方法、方式灵活,可提高审计效果

近年来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转变,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逐渐扩大,加上职业的怀疑态度,使内部审计从多角度、多环节发现审计线索。在审计方法上,不是一味地查帐,而是对可能产生弊端、问题的动机、环境、行为进行充分估计,灵活采用风险分析、控制评价、询问、实质性测试等多种方法。有较充足的时间,对可疑问题进行内查外调,以掌握足够的证据,从而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效果。

④降低成本开展审计,可提高审计效益

内部审计熟悉企业情况,有丰富的内部审计经验,并能够随时掌握大量信息,往往在项目计划阶段就可以制定出较详细的审计具体目标,指出与被审计活动有关的弊端、问题的类型和相应的审计方法,减少了资料的收集、审前调查的工作量;项目的实施又可融合其他项目中进行,一举多得,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⑤处理意见和建议操作性强,能从根本上防范、减少管理漏洞发生内部审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时,是以企业实际为出发点,不仅要考虑如何对已发生的漏洞、问题行为进行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还要从管理者角度考虑如何改进管理、完善控制,从根本上防范类似漏洞、问题的再次发生。因此,提出意见和建议比较切合实际,操作性强,还可以对落实情况进行后续审计,促进企业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降低控制风险,防患于未然。从上边内部和外部内部审计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理论依据我们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的发展是一种必然现象。组织进行内部审计为了组织利益的增加,即价值的增加。而内部和外部的条件又促使了这一制度的需求不断加大,为内部审计增加价值的需求分析提供条件。

参考文献

[1] 谭开明魏世红《企业战略管理》东北财大出版社2010年2月第2版.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2篇

1.1内部审计外包的概念内部审计外包就是将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转化为外部审计人员承担,从外部聘请专业审计人员履行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与企业内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外包就是实现了审计主体的外部化,审计人员不从属于企业人员。

1.2内部审计外包的理论基础内部审计外包理论基础有很多种,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一是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是由科斯提出的,他认为交易需要成本,企业和市场属于不同的交易机制,在市场机制下企业花费的成本高于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企业就会通过夸大企业规模来替代市场机制,同样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它的经营费用超过了市场机制,那么企业就会选择市场机制。企业内部审计属于企业的一种交易费用,目前企业所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所消耗的费用已经远远大于市场机制的交易费用,为此企业需要实现内部审计的市场机制管理。二是核心竞争力理论。该理论是由美国的普拉哈拉德和英国的哈默所提,他们将企业比作大树,企业需要做的就是要保障根系的稳定,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核心竞争力上,而非核心工作则可以通过外部购买的方式获得,内部审计只是负责对企业的监督和促进企业价值增值,显然其不属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其可以实现外包。三是委托理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了分离,为此就形成了委托关系,但是具有信息的不对等关系,企业的所有者需要通过内部审计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存在内部审计就会产生经济成本,为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外包不失为最有效的途径。

2内部审计外包的原因分析

2.1内部审计外包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途径就是降低企业的成本开支。当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消耗的经济费用超过市场机制费用的时候,企业有充分的理由选择外包模式。首先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实施内部审计需要企业支付相应的办公用品,比如需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物质设备以及人力资源等,这些都需要消耗企业一定的费用,而实现内部审计外包则可以减少企业在此方面的经济支出,降低了企业的经济费用支出;其次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降低成本。通过内部审计外包可以将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转化为具有市场机制的专业管理人员执行,这样一来就会大大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企业的增值效应。

2.2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长期以来企业的内部审计一直备受争议,追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强,常常会受到人为因素的干预。实施内部审计外包以后会大大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这是因为:首先内部审计外包机构与企业属于委托关系,不受企业的领导,因此它们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与被审计对象没有经济利益关系;其次承担内部审计外包工作的审计人员不受企业内部的约束,他们只需要按照审计委托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而且承担审计工作人员薪酬福利与被审计企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因此审计人员在感情上没有必要为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提供隐瞒的义务。

2.3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提高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促进企业价值增值,因此只要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管理模式都属于企业战略的一部分,传统的内部审计由于其在制度上、人员以及评价方式上都对企业管理者的影响较大,导致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失,因此实现内部审计外包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创新性管理模式。内部审计外包有利于企业实施精简机构的战略目标,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实现资源的最大配置,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实施合作战略目标,通过与专业内部审计机构合作,优化企业分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内部审计外包的风险

内部审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带来各种风险挑战,如果不能合理地处理这些风险就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失,通过实例分析,内部审计外包风险包括:

3.1信息风险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谁掌握了更多的信息资源谁就能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换句话说就是谁掌握了对方的核心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加强企业核心信息的保密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问题。内部审计外包工作就是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审计,虽然企业在选择外包时会注意信息的内容,但是有些内部审计职能中会含有企业的一些机密信息,一旦实现内部审计的外包就有可能造成信息的泄露。

3.2外包单位选择的风险在企业选择外包单位时可能会因为选择的外包单位的质量不过关而导致企业遭受各种损失,比如所选择的外包单位没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导致对企业的审计工作没有做出正确的结果,最终导致企业出现经济损失。

3.3独立性丧失风险企业实施内部审计外包的目的就是在实现内部审计职能的基础上降低企业的成本开支,并且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是企业也不能忽视独立性丧失的风险,比如企业选择的外包单位属于企业的外部审计机构,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企业没有任何的内部审计权,最终可能引发会计信息失真、舞弊等行为。

4内部审计外包风险的控制措施

4.1根据企业现状合理地选择外包方式内部审计外包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人们对其接受的程度还不高,这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人员的现状有很大的关系,我国企业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在此情况下,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企业非常少,但是其之所以存在就有存在的价值,内部审计外包并不是取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而是对企业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弥补,因此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一定要结合企业的发展现状合理地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方式,比如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比较健全,企业就可以选择部分外包的模式。

4.2加强对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监管与评估企业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一定要对外包对企业形成的各种影响进行评估,避免外包对企业经营活动所构成的影响风险形成,首先企业的管理者要站在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去分析外包,如果企业实施外包对企业的发展构成巨大的影响,那么企业就要考虑放弃外包,比如企业实施外包的费用要大于企业内部审计的费用支出,那么企业就要重新考虑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其次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时一定要制定完善的约束措施规范外包行为,比如通过制定外包合同规范对方的权利、责任、考核标准以及违约情况等信息;最后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作为承担内部审计外包职能的会计事务所由于其不受企业的约束,为保障外包环境的健康发展,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它的监督与规范。

4.3选择合适的外包服务商企业一旦决定实施内部审计外包后就要选择合适的外包单位,而在确定外包单位时要重点考察外包单位的服务质量,具体考察的内容:一是外包单位的软实力,比如外包单位在行内的口碑、文化实力以及发展前景等;二是要根据上述几条指标对外包单位进行考核,并且要尽可能选择多家外包单位,并且对他们进行对比,择优选择一家;三是在选择外包单位时一定要注意外包单位对企业独立性的影响,不能选择承担企业外部审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单位,同时也要避免企业与注册会计师签订内部审计外包合同,因为注册会计师不能以个人名义对外承担业务。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境审计研究;回顾;评价;关系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和加拿大的企业开始进行环境审计;80年代扩展到欧洲,而后亚太地区国家也开始重视环境审计;进入90年代,西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也普遍完善了环境法规,强化了环境审计制度。尽管如此,有关环境审计的研究并不乐观。到目前为止,还只停留在对某一方面理论的描述,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针对这一情况,本文拟对现行环境审计研究的特点和不足加以分析,进而提出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环境审计研究的基本回顾

1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

对于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虽然争议颇多,但多数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陈东,1999)、大循环成本理论(陈东,1999;杨芳,1999;薛岩张晓君,1997)、经济的外部性理论(武佳,2000;张军,2000)和资源价值理论(武佳,2000;张军,2000)是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此外,还有人从审计产生发展的过程、开展环境审计的法律依据、生态经济学、经济学、经济的管理职能和环境审计能够满足审计的本质要求等方面对环境审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

2环境审计本质

高方露和吴俊峰(2000)认为,目前对于环境审计本质存在三种认识,即“检查论”、“评价、鉴证论”和“经济监督论”。检查论认为环境审计是对适应于环境要求的有关经济业务及活动所进行的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评价、鉴证论认为环境审计是对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和环境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或鉴证;监督论认为环境审计是一种监督活动,即监督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履行。而他们认为:环境审计是一种控制活动,即对企业受托环境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

3环境审计职能

王炜、王阳和雷东风(2000)认为,监督、鉴证、评价和防护是环境审计的主要职能;王学龙(1997)认为,监督、鉴证和评价是环境审计的三大职能,经济鉴证职能是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姜彦秋(1999)认为,对大循环成本进行估算、监督与评价,是环境审计的重要职能;孟焰和王坤(1997)则认为,环境审计有七项职能,即符合审计、环境管理系统审计、过渡审计、污染预防审计、环境负债审计和产品审计。

4环境审计目标

关于环境审计的目标,有一元、二元和三元论。一元目标论(李学柔,1997)只是一一列举环境审计应达到的目标。二元目标论有三种观点:一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目标和直接目标(陈淑芳李青,1998;陈汉文池晓勃,1997);二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高)目标和具体目标(陈东,1999;福州市审计局环境审计课题组,1997;袁素琴,2000;靳永军,2000);三是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赵春涛,1999;天津市审计学会天津市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2000;梁森杨卉,2000)。三元目标论认为环境审计目标应分为最终目标、直接目标和具体目标(张以宽,1997)。

5环境审计假设

(1)王学龙(1997)提出八项假设:①与环境管理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是可验证的;②审计人员与环境管理责任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利害冲突;③内部控制排除舞弊行为的或然性;④环境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可验证性;⑤环保资金的使用要讲求经济性、效益性;⑥审计人员会尽职尽责;⑦过去认为真实,将来仍然认为真实;⑧会计资料依据会计准则公允表达。

(2)张以宽提出(1997)六项假设:①“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审计监督和鉴证;②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是需要评价的;③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是需要执行监督的;④企业为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需要经过评价的;⑤企业为加强环境管理的支出和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的会计核算资料是需要鉴证的;⑥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是有能力进行执法监督的。

(3)黑龙江省审计学会(1997)提出五项假设,与张以宽的后五项相同。

6环境审计原则

关于环境审计原则,学者们提出以下观点:①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②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③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④外部影响的内在化;⑤社会性;⑥法规性;⑦规范性与适度灵活性的统一;⑧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⑨重在事前的环境审计原则。

7环境审计准则

(1)靳永军(2000)认为,环境审计与现行开展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没有什么区别。

(2)刘力云(1997)也认为,环境审计与现行开展的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没有大的差别。只是应在《审计法》、《独立审计准则》和正在拟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增添环境审计方面的有关条款。

(3)辛金国和李青(2000)、陈正兴(2001)认为,环境审计准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认为环境审计内容涵盖广、针对范围大、使用对象多,应该有自己的准则,并分别从一般准则、外勤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环境审计准则提出了建议。

8环境审计程序(步骤)

综合众多学者的观点,环境审计程序应包括三个步骤:一是审计前期准备;二是现场审计,包括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两个阶段;三是作出审计报告(审计完成)。还有学者认为,除以上程序外还应进行复审和跟踪审计。

9环境审计方法

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常规审计方法对环境审计同样适用,同时,环境审计也有其独特的方法,包括环境成本效益分析、环境费用效果分析、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恢复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调查评估法、人力资本法、环境决策分析和风险分析等。

10环境审计主体

(1)环境审计的主体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都是环境审计的主体(陈淑芳李青,1998;包强,1998);也有人认为构成环境审计主体的应当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至少现阶段不应包括民间审计组织(陈东,1999)。

(2)专门从事环境审计的中介机构(王炜王阳雷东风,2000)。

11环境审计对象

(1)被审计单位论。典型观点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按被审计单位分为3大类:企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环境产业)、国家和政府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承担环境保护任务的政府职能部门(王炜王阳雷东风,2000)。

(2)环境责任论。典型观点为:环境审计的对象是被审单位的环境管理责任(陈东,1999;陈淑芳李青,1998;陈汉文池晓勃,1997;靳永军,2000);环境审计的对象是环境保护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经济责任(包强,1999)。

(3)经济活动论。典型观点为:审计对象一般是指被审计的事项,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天津市审计学会天津市审计科培中心环境审计课题组,2000);环境审计的对象是环境政策、项目和活动(黄友仁林起核,1997)。

(4)其他。环境审计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环保计划、目标和环境管理责任(庄表峰林星火,1997)。陈正兴(2001)在其《环境审计》一书中从国家环境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和社会环境审计三方面分别分析了环境审计的对象。此外,有的学者还研究了环境审计依据、分类、特点、功能、作用、任务等等。由于这些问题的研究成果十分有限,所以这里不一一赘述。

二、对环境审计研究的评价

1环境审计研究的特点

(1)紧密结合了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从70年代起,我国陆续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法》、《森林法》、《渔业法》等法规。1994年,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并且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与行动计划。2000年11月6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可见,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我国的环境审计研究是随着这一进程而逐步发展和深化的。

(2)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除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对国家环境审计进行研究外,研究者们还对尚未开展的内部环境审计和社会环境审计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探讨,为将来实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他们认为,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治理和保护环境的投资日渐增加,环境审计的业务量也必将加大,注册会计师的介入不可避免;此外,企业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达到二者的统一,这样内部审计部门的介入成为必然。

(3)政府、审计职业团体及其他单位对环境审计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环境审计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政府、审计职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瞩目。中国审计学会于1997年初确定以环境审计为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福建、浙江、江西三省的审计学会以实施环境审计的经验和问题为基础撰写论文,并组织对此有研究的专家和学者,于当年6月在厦门市举办了环境审计研讨会;《审计研究》在1993年第3期,刊载了加拿大审计长丹尼斯所著《环境审计———九十年代的挑战》这篇论文,其后陆续刊登了多篇译著,为我国环境审计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4)主要服务于国家审计。从世界范围来看,环境审计虽然源于企业内部,但就目前而言,其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我国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环境审计工作同样以国家为主。因此,对环境审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领域,这与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相适应,有利于推动我国环境审计实务的开展。

(5)吸收了相关学科的成果。在审计学的基础上,环境审计研究汲取了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环境医学、环境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环境审计理论的发展。

(6)研究范围有一定的广度。环境审计虽然起步较晚,但经多方努力,其研究已深入到各个方面,包括对环境审计动因、环境审计理论基础、环境审计本质、环境审计职能、环境审计目标、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环境审计准则、环境审计程序、环境审计方法、环境审计主体、环境审计对象等方面的研究。

(7)对于一些问题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环境审计理论基础的研究,现已提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大循环成本理论、资源价值理论和外部性理论等观点;而最具代表性的是关于环境审计方法的研究。陈正兴在《环境审计》一书中对其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他在原有常规审计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审计所要运用的特殊方法,并将其分为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和环境的经济评价方法两大类;此外,有些学者对环境审计对象、内容和范围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突出了环境审计的特色。

(8)规范研究为主、实证研究为辅相互结合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环境审计大量运用了规范研究,并辅以实证研究中的调查、分析。

2环境审计研究存在的不足

(1)研究缺乏系统性。大多数学者只注重环境审计理论某一方面的研究,并没有考虑到环境审计理论是一个系统,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环境审计理论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有其自身的组成要素,并且各个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只研究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就可能造成各个理论要素之间的不协调,甚至产生矛盾。

(2)研究偏重于实用性。当前,多数学者只研究应用性较强的理论,诸如环境审计程序、环境审计技术与方法,而忽视了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等基础理论的探讨。一般认为,环境审计假设、环境审计原则是确立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等要素的基础。在没有确立环境审计假设、原则等要素的情况下,研究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难免会出现偏差。并且,由于现有环境审计研究多数是对实践的解释,很难发挥对实践的指导和预测作用。

(3)研究难以深入。现有的环境审计研究,大多是在常规审计理论之前冠以“环境”二字,其内容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没有体现出环境审计的独有特色。当然,要挖掘环境审计理论与常规审计理论的不同之处,突出环境审计理论的特色有一定的难度,但这却是环境审计研究的关键所在。

(4)概念界定不清。多数学者在论述某一理论之前,并不对这一理论要素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直接阐述其内容。实际上,不同的学者虽然使用同一个名词,但对其含义的理解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甚至有极大的分歧。这样极易造成理论研究的不一致,严重阻碍了环境审计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5)与相关学科的融合不够。在研究中,虽然借鉴了诸多学科的相关内容,并从中吸纳了它们的优势。但多数情况下,只是简单地把上述学科的内容直接移入环境审计,而没有使它们真正融合,进而形成一个充实而完备的环境审计理论体系。

(6)实证研究成果偏少。从上述研究现状可以看出,虽然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这些成果主要集中于规范领域,而实证领域的成果偏少,在大多数问题上没有运用实证方法进行研究。

(7)内部审计、民间审计的研究不够。虽然就现实的状况看,环境审计应以国家审计为主,但从长远的角度讲,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终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们对环境审计的研究仍停留在国家审计,对内部和民间环境审计研究的不足将无法适应未来环境审计的发展。

(8)研究力量不足。一方面,当前环境审计研究的任务繁重,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环境审计研究的人员不足、水平有限。一般来说,研究环境审计的人员包括教学和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者和开展环境审计实务的工作者。在他们当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能真正投入到理论研究中的人少而又少,难以集中力量对环境审计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

三、环境审计研究应处理好的关系

1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环境审计是集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医学、环境法学、社会学、统计学和工程学等诸多学科理论的一门边缘学科。但是,它并不是这些学科的简单拼凑,也不是相关内容的简单相加。它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有自己的体系和特色。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环境审计研究是一种开放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必须用联系的观点来考虑问题,处理好各相关学科的关系,并使它们充分融合。

2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关系

环境审计运用了常规审计的基本理论,是对常规审计的一种继承;同时,它是在受托经济责任向环境责任扩展后形成的,是常规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常规审计中包含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审计同样也包含这三部分。在研究中,必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一是要挖掘常规审计与环境审计的相同之处,以资借鉴;二是要找出两者的区别,以突出环境审计特色。

3必须处理好不同种类环境审计理论之间的关系

①环境审计按主体分为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它们各有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因此不存在主导和从属的关系。当前,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应以国家审计为重点,逐步带动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的发展。②环境审计按内容和目标

可分为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一方面,它们在对象、依据、目标、范围、报告内容和报告形式等方面都有不同;另一方面,它们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环境审计目标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体现。当前,我国环境审计仍以合规性审计为主,应尽快发展绩效审计和财务审计。

4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基本理论与应用理论的关系

环境审计理论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环境审计基本理论,它的理论性强,可以间接指导和预测实务,包括环境审计目标、假设、原则、本质等;二是环境审计应用理论,它的实务性强,可以直接用于指导实践,包括环境审计准则、程序与方法等内容。环境审计基本理论与应用理论的划分是相对的,二者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不能做界限分明的截然划分。基本理论可以指导应用理论的研究;应用理论又可以促进基本理论的发展。当前,我国学者主要进行的是应用理论的研究,而对于基本理论却涉及较少。因此,我们在研究应用理论的同时,必须抓紧基本理论的探讨,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5必须处理好环境审计理论

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确定环境审计理论体系中应包含的要素,并对各个要素的含义进行界定,这是环境审计研究的前提。对于究竟应包含哪些要素必须有一个统

一、规范的衡量标准,以保证理论要素确定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其次,要确定各个理论要素之间的关系,这是环境审计研究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其中,确定研究起点是重中之重。实质上,上述过程就是构建环境审计理论结构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对环境审计理论进行具体研究之前,必须构建一个全面、系统、合理、有效的环境审计理论结构。

6必须处理好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实证研究与实践的联系比较紧密,有利于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但其理论性不强,没有一定的理论高度,难以指导和预测实践;而规范研究,虽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但其正确性难以验证。因此,我们应把规范研究的成果用实证研究进行检验,使规范研究逐步完善,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对实证研究的指导作用。环境审计研究应采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使二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新晨

7必须处理好现实性与前瞻性之间的关系在研究中,既要着眼于我国环境审计的发展现状和现实社会经济环境,又要考虑各种新思维、新观点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冲击,考虑各种新举措、新变革对环境审计工作的影响。既立足现实又适应未来,把现实性和前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完善和发展环境审计实践。

8必须处理好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之间的关系环境问题的日益国际化,要求各国协调行动,以缩小各国环境审计工作的差异。因此,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应在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样才有利于环境审计的对外交流,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与国际同步。但是,各国社会经济制度、法律环境、道德文明观念以及审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国外的情况未必完全适合我国,我国也有许多自己特殊的问题,因此,创新精神是必需的。也只有不断创新,环境审计才能逐步完善。这也决定了我国的环境审计研究必须适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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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内部治理审计 委托关系 公司治理

一、内部治理审计与委托的相关概述

(一)内部治理审计界定

内部治理审计,或称之为治理型内部审计,并非一种新的审计模式或形式,而是一种全新的内部审计理念。它既不同于早期的基于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内部审计,也不同于曾一度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权(或管理权)主导型内部审计。只是将内部审计的视角由公司管理引至公司治理,实质上是对内部审计角色定位的提升,是一种新的内部审计理念。内部治理审计的提出,既可以视为内部审计所有权监督本质的理性回归,也可以视作内部审计现有职能的延展,更是内部审计与所处环境良性互动发展的最好例证。但现代治理型内部审计并不完全等同于早期的基于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内部审计,根本原因是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的内容、形式及特征已发生重大变化。治理型内部审计的提出和推行,原因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持续不断的公司治理失败案件的发生促使人们研究和寻求更高质量的公司治理,“大量组织失败惊人地、有规律地持续发生(如财务欺诈、破产等),并且这些失败经常相伴着一些类似的问题,如‘董事会有何用?’、‘审计人员有何用?’以及‘监管者有何用?’(Hermanson和Rittenberg,2006)”;二是经验研究表明内部审计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三是立法部门、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职业团体及研究机构的推动,导致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等管制的加强。“法律环境已经加大了公众公司董事和高管层的责任(Hermanson和Rittenberg,2006)”,这些公司治理的法规制度无一例外地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法定地位和监管职责,并将设置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一项制度加以实施,从而为内部审计搭建了一个全新的舞台,使内部审计被置于完善公司治理的聚光灯下,内部审计成为审计委员会职能发挥的最具价值的资源,也是其他治理主体极具价值的资源。

结合国内外众多具有代表性的学术研究文献,笔者认为,内部治理审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一是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及作用领域;二是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关系;三是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及其角色冲突。目前,IIA研究基金会仍在支持众多尚在进行的项目,其中也涉及内部治理审计的研究,这对于理解内部审计的治理作用,推动内部审计实务发展将极具价值,令人期待。纵览治理型内部审计研究文献、报告发现,鲜有从理论上对内部治理审计的出现及其合理性进行解释的,因此,本人试图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治理型内部审计作深层次的解读,以期为内部治理审计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一般认为,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双方在目标和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一致性,而委托理论是公司治理领域和内部审计领域的主流理论,理应合乎逻辑地成为治理型内部审计的理论基础。除此之外,公司治理中的受托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也对公司治理、内部审计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促使人们从多个角度来研究内部治理审计问题。

(二)委托理论概述 M.Jensen和w.Meckling(1976)将关系定义为:一份合同或是契约,在这种契约关系中,一个或多个人(委托人)授权另一个人(人)为他们进行某些活动,并把某些决策权交给这个人,人在进行这些活动中得到一定报酬。JosephE,Stiglitz指出,委托关系是“委托人如何设计一个补偿系统(一个契约)来驱动另一个人为托人的利益行动”。Pratt和Zeckauser的定义是:只要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有所依赖时,行为就产生了。采取行动的人是人,受影响的就是委托人。Arrow指出,“一人(人)必须从许多备选可能性中选择一种行为。该行为将影响到人和另一被称为委托人两者的利益。至少在简单的情形下,委托人具有预先确定支付规则的附加功能,也就是说,在人做出行为选择之前,委托人决定人的报酬规则,该规则即是委托人所观察到的人行为之结果的函数。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特别当委托人和人利用的信息不对称时,此问题将很有意义”。委托关系广泛存在于一切委托事项中,“关系不仅只存在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而是存在于具有委托事项的一切行为之中”,“它存在于所有组织和所有合作活动中――在企业中的每一个管理层次上,在大学、互助公司、合作社,在政府机构、工会,和在通常就被称为关系――如表演艺术和房地产市场中的关系中”(M,Jensen,w.Meekhng)。因此,委托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现代公司制度。

在理论里,对他方的行为承担一定的风险因而获得监督他方的权力的一方,被定义为“委托方”;相应地,“方”则是指不一定非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一方。换言之,在一种委托――关系中,“风险承担者”(委托人)不一定即是“风险制造者”(人)。信息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基于信息不对称,将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人”,不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委托人”(张维迎,1996)。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经济环境中,契约双方各自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契约是不完备的,因而问题普遍存在。正如M.Jensen和w.Meckling指出,“诱使一个‘人’采取最大化‘委托人’福利的行动的问题非常普遍。它存在于所有组织和所有合作活动中。”根据委托理论的解释,在一个委托关系中,如果关系双方都是效用最大化者,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人不会总为委托人的最佳利益行动。因此,“委托人可以通过为人设计恰当的激励合同和发生监督成本来限制人的越轨活动从而限制自己利益的受损程度。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对人来讲,通过花费资源(保证成本),向委托人保证他不会进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动,或向委托人保证如果他进行了这种行动委托人会得到补偿,是有利可图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人不可能以零成本保证人做出的决策从委托人角度看是最优的。在大部分关系中,委托人和人要发生正的(非货币的和货币的)监督和保证成本,并且在所有的关系中,人的决策和那些最大化委托人福利之间的决策之间存在着某些偏差。由这种偏差导致的委托人福利的下降的货币等价也是关系的一种成本,将这一成本称作“剩余损失”。所以,成本是指委托人的监督支出,人的保证支出和剩余损失三者之和。“‘监督’一词不仅指测度和观察人的行为,还包括委托人通过预算限制、报酬政策

和经营规则等控制人行为的努力”(M.Jensen和w.Meckling)。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委托分析

(一)公司治理的委托分析企业契约理论认为,现代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组成的委托关系的集合体,“现代公司是基于多种契约而形成的多层次委托关系(张伟,2004)”。在公司组织中,委托关系不仅存在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也存在于除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与经理层之间,乃至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级的上下级部门之间也是一种委托人和人的契约关系,从而形成了多层次的、多维度的关系网。因此,“基于两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股份制公司的产生无疑推动了委托关系的极大发展(蔡春,2006)”。在公司错综复杂的委托关系中,以公司股东与高管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尤为重要,原因是“公司中股东和经理的关系符合纯粹关系定义,因此,在所有权分散的现代公司中,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有关的问题与一般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M.Jensen和w.Meckhng)”。基于两权分离的公司制经济中,人问题同样普遍存在,这是因为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和作为人的管理层之间目标函数不一致,人出于其“经济人”本性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可能并不总是按照委托人的利益采取行动,从而在行为活动中背离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又由于股东远离公司经营,在有关公司经营的信息上就处于劣势,而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公司经营的信息上处于优势,为解决人问题(如“搭便车”、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防止或限制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减弱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以提高公司营运效率和效果,就需要设计一种制度来激励人履行受托责任,引导人采取有利于委托人的决策行为,约束人潜在的权力滥用同时最小化成本,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就是公司治理。由此可见,公司治理机制就是适应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必然形成的委托关系而进行的制度设计。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是根源于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所导致的问题,治理的目的在于如何有效地抑制成本,解决管理层的选择与激励问题,并实现公司的科学化决策,它并不涉及公司具体的经营问题。在静态上,公司治理表现为如何定义公司相关利益者之间关系(即责、权、利关系)的游戏规则,在动态上表现为如何选择一套有助于直接或间接执行这些规则的机制。总之,公司治理的中心问题就是解决问题即如何使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问题。一般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由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制衡机制组成。

(二)内部审计的委托分析

委托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权利的让渡和另一种权利的产生,而权利的让渡必须伴随权利的监督,否则权利就会被滥用。审计监督权源于产权,原本是委托人权利的一部分,在发生委托关系时,关系的双方(委托人和人)实际上约定或默许了委托人对人的监督权利,这是因为委托人和人利益冲突及信息不对称的普遍性,将导致人有可能发生不诚实及舞弊并进而给委托人带来直接危害。一方面,在委托人看来,当委托人将财产交付给经营者予以管理时,这种委托关系所导致的委托人与人之间的“遥远性”,使得拥有财产所有权并不谙复杂账务处理及经营活动过程的委托人产生了对审计监督的需求,并促成了审计的产生。而作为处于信息优势的人之所以接受第三者(审计人员)的审计,原因在于审计权利源于产权,是委托人权利的一部分,当委托人由于自身能力和各种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直接进行监督,而将这种权利(监督权)授予独立的第三者时,作为人有义务接受这种监督。另一方面,从人角度看。出于取信于委托人以维护原有委托关系的目的,人也会主动向委托人传递自己确实尽职尽责地履行契约的信号,以确保自己得以继续留任并获取相应报酬,因此人同样有动机要求自己的行为接受监督,以便于解脱应有的责任。因为通过审计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信性,进而可以提高人的地位、薪金和股票价格,这对人而言益处多多。内部审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所有权监督,既是一种监督成本,也是一种守约成本。作为监督成本,内部审计是委托人(股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财富最大化目标而发生的监督费用,这部分成本对应的是现代内部审计中的保证功能。作为守约成本,其发生是由于人(高管层)为满足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股东对受托责任的需求所采取的主动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契约成本的节约,所以这部分成本对应的是现代内部审计的咨询功能。总之,无论监督成本,还是守约成本,内部审计最终都是服务于最大化委托人福利的目标。无论公司治理还是内部审计,都是基于委托问题而产生的,都是委托人为降低成本而采取的一种控制手段或措施,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委托理论认为,公司治理与审计的出现不是外部力量强制的结果,而是社会选择所致,而这种选择是由于社会经济中广泛存在的问题。尽管内部审计产生的时间远早于公司治理,但内部审计的产生也是源于委托关系,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本质都在于促使委托人和人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是委托人与人的共同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组织规模的扩大,管理层级的增加,委托关系不断得到发展。而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这种委托关系要求公司在上层建立起治理结构,在日常的运营中贯穿对各个不同层次人的监督、检查、评价活动,构成了内部审计的内容。由此可见,委托理论理应成为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共同理论基础。

三、委托理论与其他相关理论的关系

(一)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关系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由不同要素提供者组成的一个系统,这些要素提供者是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公司经营是为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服务,而不仅仅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应当让利益相关者分享公司所有权,参与公司治理。除了股东之外,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员工、银行、主要顾客和供应商、债权人等。我们认为,委托理论与利益相关者并不是一种简单对立的关系,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与经营者之间也存在多重委托关系,委托问题依然存在。作为企业契约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委托理论虽然集中于对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问题进行分析,但也承认问题存在的一般性。譬如,詹森和麦克林(1976)就曾指出,契约关系是企业的本质,不仅对雇员来说是如此,而且对供应者、顾客和信贷者来说也是如此,所有的契约都存在费用和监督问题。现代公司就是由股东及各利益相关者如董事会、高管层、中层职能部门和一般员工组成的一条关系链。可见,委托理论与利益者相关理论是一个相互依托、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的有机统一体,其核心是研究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完善监督的环境中,如何设计委托人和人的合同关系(包括报酬激励)以向人提供相当的激励使他做出最大化委托人福利的决策。“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这样一种解决股份公司内部各种问题的机制,它规定着企业内部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关

系,特别是通过显性和隐性的合同对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进行分配,从而影响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张维迎,1999)”。

(二)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关系

根据不完备契约理论,企业实际上就是一组契约的集合。而契约又总是不完备的,产生不完备契约的因素一是缔约双方的有限理性,二是交易成本的存在。在不完备契约条件下,就产生了一个重要问题:在契约未预期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谁行使决策权?或者说,由于初始契约不能保证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使职权,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一种机制来克服这种契约的不完备性所造成的问题,这就是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得以产生并发展的原因。委托理论的目的是分析非对称信息下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当经济学家讨论到企业内部的委托关系(尤其是股东与高管层之间的委托关系)时,问题与契约的不完备性问题几乎是同一个意思,最优激励机制实际上也就是能使“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最大对应的机制。可见,不完备契约理论只是从另一个角度揭示问题。

(三)与受托责任理论的关系

受托责任理论认为,资源的管理者对资源的所有者承担着有效管理所托付资源的责任,即资源的受托者有按照选定的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营状况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仅针对直接利益所有者,也包括其他利益相关者。广义的受托责任还应包括因管理分权而形成的组织内部下级管理部门对上级管理部门的受托责任。“从整个范围看,存在着多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由此形成多种委托受托关系,形成多种相互交织的受托责任形式,构成错综复杂的受托责任网(蔡春,2006)”,受托人对委托人承担的受托责任决定了委托人进行有效监督与激励的重要性。王光远认为,组织是由多层次受托责任关系所构成的受托责任系统,其中最重要的是高管层对董事会的受托责任。公司治理是受托责任系统中的一种控制机制,其最终目的是确保受托责任系统的运行。公司治理涉及组织与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但最核心的还是股东、董事会与高管层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内部审计是两权分离所形成的受托责任关系下,基于监督的客观需要产生的。“内部审计的本质在于受托责任,内部审计是确保受托责任履行的控制机制。作为审计分支之一的内部审计,从诞生的那刻起就天然地与受托责任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一种确保受托责任履行的控制机制”,“在受托责任关系中,只要委托人无法亲自了解资源或权力的使用情况,就必然需要受托人向委托人解释、说明和报告其使用资源与权力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而必然产生对内部审计的需求”(王光远,2007)。蔡春认为,现代股份公司的出现极大地促进和拓展了受托责任关系,从而促进和拓展了审计的功能。瞿曲(2006)指出,委托理论和受托责任理论都涉及委托关系,但是在理论上,并不是所有委托关系都意味着受托人一定承担“报告责任”。在充分有效的市场假设前提下,委托人和人如果不满意时,都可以重新选择交易对象,而不一定强行要求提供解释和报告或承担此项责任,因此“”和“受托”两个词是有区别的,“人”和“受托人”也是有区别的。前者不一定承担“解释和报告的责任”,但“受托人”一定承担“解释和报告的责任”。然而,瞿曲又进一步指出,充分有效的市场只是一种理论假设。在现实中,利用市场来约束“人”同样需要信息,如利用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来变更委托关系,同样需要了解目标主体的信息。而当解释和报告成为一种普遍行为时,不提供信息的人在市场中绝对处于劣势地位。可见,委托人和人都有对“解释和报告、提供信息”的需求和动机,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日趋复杂,组织内部运营也日益复杂,从而使“解释和报告”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管制。虽然受托责任理论和委托理论在前提假设、分析框架等方面存在不少差异,但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下,就公司组织而言,公司组织的“人”一般也就必然是要按委托人利益行事,并解释和报告自身行为的“受托人”(瞿曲,2006)。可见,“人”与“受托人”是一致的,这是市场的需求,也是各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曾小青(2005)曾如此描述受托责任理论和理论之间的关系:受托责任理论和理论均产生于两权分离,只是视角不同而已。理论侧重于从激励和风险分担问题着手研究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合约关系,而受托责任则侧重于从受托方对委托方的责任角度研究双方的关系,两者的研究侧重点不同。理论的研究范围更为宽广,受托责任的研究领域相对而言则较为狭窄,从某种意义上讲,受托责任理论可视为在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说受托责任理论是委托理论的子领域。

(四)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关系

信息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原理就是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市场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在委托关系中,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人知道某一信息而委托人不知道这一信息的情形。假设委托人知晓人所拥有的一切信息,那么委托人就可以对人进行全面的监督,从而防止问题的发生,但这是不可能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大量存在,所有者通常只能对经理人员行使非常有限的约束,经理人员因此拥有大量的机会为自己谋利益,并通常以牺牲所有者为代价。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后果一般分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利益与目标的不一致,又由于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以当作为委托人的一方为了使人一方做出符合本身利益的行为时,就必然制定出一整套监督、约束、激励和惩罚人的方案。公司治理就是这种方案的一种制度安排,为各个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日常动态发展与管理提供了组织形式。“信息不对称为现代股份公司管理层实施并掩饰管理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股份公司管理层实施管理舞弊以及由此带来的财产损失,实质上是公司在委托制度下所形成的内在交易费用。由于内在交易费用的一个主要来源是欺骗,而只有在信息不对称时才有可能产生欺骗。因此,在信息不对称下,委托契约中的局外人之间自利行为无疑包含有管理层可能实施的管理舞弊行为,,(王泽霞,2005)。在公司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中,公司经营者在公司经营的信息上处于优势,是为人;而股东一旦企业经营中分离出来,在公司经营的信息上就处于劣势,是为委托人。归根结底,委托人与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必将产生问题,问题的实质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审计理论体系;政治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审计工作内容更新性日益提升,而国家审计理论体系是国家审计职能发挥的基础性保障,在其环境下,必然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的支撑,而从我国国家审计理论体系构建现状来看,其仍存在形式化、条框化、重复化特征,这就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家审计工作的开展,所以,必须构建具有结构性和层次性的国家审计理论体系。

一、构建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的必要性

1、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现状分析

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理论一般停留于上世纪基础性的审计理论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职能的扩展,原来的审计理论已经不能满足两者发展的要求,而现阶段专门研究政府审计理论框架的著作少之又少,这就使得国家审计理论缺乏充足的力量支持,而造成国家理论体系框架的空洞性;“没有建立完善的、公认的政府审计理论框架”,这就现代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描述,现代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往往是制度性的规定,具有整体性的综述,如一般审计概念,国家审计理论综述、内部审计基础理论等,但是并没有深入到各个理论分支中,使得国家理论体系成为只有树干没有分支的“光头司令”,这就造成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大而不全,进而影响了具体国家审计工作的开展。

2、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的作用性

国家审计理论体系是审计工作开展的理论参照标准,就其体系结构来说,其包括国家、政府以及地方的基本性审计条例与分支,具有高度的基础性和总括性,是下层审计进行理论制定与参照的基本载体,具有理论指导性作用,所以,要强化审计作用,必须进行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理论体系。

国家审计理论不同于一般审计理论。一般审计理论是对“什么是审计的概念”的总结,其中包括审计定义,审计过程的观念、理论等,而这些影响审计概念形成与发展的所用相关性理论都可成为一般审计理论。而一般认为受托责任理论是一般审计理论的上升性理论,其可以用来解释任何类型审计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也就是说,国家审计理论也应当将受托责任理论引入国建审计理论体系建设中;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应当服从于国家意志和国家权力,社会审计具有一定的服务性,内部审计具有内部控制性,这就说明我们要以不同的审计理论标准和审计关系进行多种形式的理论概括,同时,要求国家审计理论,要在理解一般审计理论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国家审计的特殊性,确保国家审计理论的有效性。

二、构建结构性、层次性国家审计理论体系

国家审计理论体系不仅要具有结构性,而且要形成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性,不仅要体现上下层次的关系,还要将国家审计理论的地位体现出来。

其一,建立国家审计概念。审计概念是各种基础性审计理论的总结,而各种审计理论是指导审计工作进行的原则性保证,在国家审计理论体系中起到基本性的保证作用,其具有普遍性、根本性特征,其通过揭示国家审计发展规律和本质,进行问题分析与解决、反映审计环境的影响作用等方式,作用于国家审计理论体系的建立。

其二,国家审计理论体系要具有结构性。国家审计理论有理论基础、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组成。国家审计理论体系以此方式进行分层,从基础性理论支持、审计实施基本性理论参照和实际应用理论三方面对国家审计工作的进行给予理论性定位,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相统一。

1、理论基础

国家审计理论基础要以政治学为主体。其一,从本质上来说,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具有政治性,正如现代所说的“从国家治理角度分析国家审计问题”,而国家治理便是政治学问题,由此看来,国家审计理论体系应当以政治学为主体,而审计理论的综合性要求各种理论的支持,而“现代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所以,国家审计理基础必须要以政治学为主体。其二,政治学以国家审计体制层面的选择和变化为主要说明对象,其具有稳定性、总结性和间接性,这就将审计环境与国家审计间的关系做出描述,而且将国家审计的本质特征与一般审计区别开来,这是一般审计理论无法解释的,所以,基于审计制度的变迁与发展的客观性因素分析,只能运用政治学理论进行分析。其三,“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这就将审计的监督本质体现出来。

2、基础理论

基础理论主要是将专业学科中呈现出的一般规律和为应用研究提供指导性作用的共同理论基础的理论,即为将原先的经验总结进行理论提升而得到的理论,是理论再生。我国国家审计基础理论研究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审计的基本问题,这就要求在一般国家审计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我国现代化审计理论的研究。

3、应用理论

应用理论是对审计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理论,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如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这是基础理论的延伸,也就是说将基础理论进行操作性转换而产生的,如平常我们所说的“理论指导实践”,“怎么做”或者说像数学公式那样指导人们解决问题。在其研究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到理论的丰富,展开相应理论的研究,如审计总则理论、审计管理理论,还要进行实践性理论的研究与发展,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决算审计、环境审计等方面研究,以从横向和纵向进行应用理论的深化。

总结:

国家审计理论体系作为审计管理的至高体系层,对我国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国家审计理论体系成为必然,然而由于受制约审计基础理论的影响,国家审计理论体系构建仍处于“理论阶段”,为此,进行相关层面的思考,如政治学理论基础、基础理论研究等,可成为创建国家审计理论的入手点。(作者单位:濮阳市华龙区审计局)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6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一、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一)理论基础

内部审计起源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内部审计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对于组织内外部受托经济责任,内部审计行使确认与咨询职能,成为董事会、高管层履行受托责任的得力助手,为评价各经营管理层业绩、改善业务营运尽应有之力。而公司治理则是一系列制度安排,旨在解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延续和发展企业受托经济责任。作为受托经济责任系统中一种重要的控制机制,内部审计可以评价和改善受托经济责任系统,已成为透视整个公司的窗口,成为公司治理各相关方赖以存在与发展的极具价值的资源,最终促进组织的增值。因此,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是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共同理论基础,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的内部审计对于保证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标的一致性

内部审计的本质目标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公司治理则是通过一系列规章、程序、方法实施的治理活动,宗旨是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者、员工、客户、政府部门等,而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检查、监督及评价的一种机制和手段,成为捍卫一系列治理活动顺利进行和公司治理成功的重要保障。因此,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具有目标的一致性。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减少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管理层与股东、其他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市场交易双方掌握着不同数量和质量的信息的一种经济现象。虽然外部审计会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即不存在重大错报与漏报,发表审计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但外部审计在性质上属于事后审计,且不涉及对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效果的监督和评价。而内部审计能深入了解企业,通过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独立的审计,可对管理层的会计信息编报权力和充分披露进行监督,可以敏锐地发现会计舞弊的问题,从而缓解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失衡问题,并以此确保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在美国,内部审计被认为是与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并列的四大不可或缺的公司治理主体。目前,内部审计已由原先的“监督”职能转向“确认和咨询”职能。内部审计不仅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还为管理者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风险管理提供意见,促使管理者完善内部管理,使企业不断健全管理和约束机制,从而帮助股东完成其治理目标。由此可见,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内容。

(三)增加公司价值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中指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工作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经营效率。可见现代内部审计最终的目的是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其核心是强调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一方面,内部审计能通过系统和专业的方法对公司管理过程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和预测,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以帮助公司预防和减少损失;另一方面,内部审计的存在客观上会对公司内的经营管理者和其他部门产生威慑作用,使他们“自律”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改善工作绩效,帮助公司实现价值增值。

(四)实现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检验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的关键,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职能则是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具有维护和促进内部控制的作用。许多舞弊案件首先就是通过内部审计发现的,说明内部审计是确定和调查那些可能预示虚假财务报表及其他重大缺陷迹象的最好选择。

三、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比如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内部审计领域狭窄、内部审计理念和方法落后、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在此情况下,如何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使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便成为当务之急。

(一)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必须建立在独立性的基础上,相对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由于人员处于组织内部,其独立性更难得到保证。因此,公司应根据具体的治理模式来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以确立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地位。首先要保证内部审计与被审计的部门或单位保持形式上的相对独立,如可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具体负责领导内部审计并授权内部审计开展活动。其次,要保证审计人员实质上的独立性要求公司从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的培训开始,及时给与内部审计人员业务上的指导,并健全合理的监督机制,促使内部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并且学会与各方有效沟通,与管理层和其他被审计部门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对各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模式的影响很大,在此情况下,公司应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视角经常审视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素质结构和继续教育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意见与建议,不断优化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公司生存与发展对内部审计的需要。一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逐渐形成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工程及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抗压力能力的内部审计机构;二要适当提供针对性职业培训,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不断了解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等方面的改善和最新发展,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三要鼓励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岗位工作要求来规划并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并实行一定的奖励机制。

(三)转变内部审计工作理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生产管理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的形势和管理模式对公司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内部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内部审计人员应认清内部审计为组织增加价值的目标定位,不能局限于传统的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目的的财务审计,应拓展审计工作范围,逐步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事前审计,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其次,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学习并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技术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以未来主要风险领域确定未来重点设计领域,从而降低公司面临的各种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

(四)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的一部分,除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指定的《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若干准则,公司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各项规章制度,以规范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并及时发现和控制可能产生的舞弊、浪费及管理不善。另一方面,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人力资源、档案保管、公文运转及项目组织等,有效地使用审计资源,保证将有限的审计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高效率地完成审计任务。

四、结束语

内部审计通过介入公司管理的各个领域,不断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价值增值。因此,正确认识并重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发挥,根据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积极寻找发展对策以提升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从而促进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对现代企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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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蔡文英.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互动与共生[J].会计之友,2011(4):65-67.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7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内部审计 作用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概述

1.公司治理的涵义。公司治理指的是对公司的统治和支配,它决定运营的目标和方向。根据《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定义,治理是指董事会实施的各种流程和架构的组合,用以告知、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的活动,以实现组织的目标。站在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者的角度,公司治理一方面表现为公司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三者之间的分立制衡关系,一方面表现为行政体系每一个层次,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构建。

2.内部审计的涵义。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及《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2011年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可见,内部审计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经济监督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从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涵义上看,两者的理论基础及最终目标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提高组织的效率,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强调:“在许多方面,内部审计是两种主要的治理活动—监督风险和确保控制有效的一线行动者,是公司治理中审计委员会的‘耳目’”。内部审计能够保证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力的制衡,是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促使内部审计有效运行,保证内部审计功能够发挥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内部审计又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为管理层监督评价会计制度和其他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保证,成为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获得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章程的批准。获得董事会的批准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内部审计活动的独立性,确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还可以作为管理层和董事会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依据;保证内部审计活动以在章程授权内不受限制地开展工作,也可以清除与审计客户就审计范围、审计职责等方面的分歧提供依据。

2.沟通审计业务计划并帮助董事会从组织目标上确定审计划。内部审计的工作业务计划应报高级管理层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报告中应包括充分的信息,报告内容包括资源不足和范围限制可能带来的后果,帮助管理层从实现组织上的目标和计划的角度上确定内部审计的目标和计划。

3.报告重大审计事项目及关键绩效指标。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交一次工作报告,报告必须包括重大风险披露和控制事项,并提出建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关键绩效指标,评估组织的绩效管理系统以及核心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4.讨论重大风险领域并支持董事会开展全面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是管理层的一项主要职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组织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评估和报告。在适当情况下,就风险和风险管理实务中的薄弱环节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讨论,从而在改善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流程的效果和效率方面协助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检查、评价、报告和提出建议。

5.协助董事会评估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股东、政府、权益相关方为了监控经理层的行为,而雇佣中介机构对公司公开的报表进行审计确认,这种制度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各国都将这种制度上升至法律。内部审计应考虑并确定外部服务提供者可能在组织拥有的经济利益;可能与组织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或其他人员发生的私人的或专业的关系;可能正为机构提供的其他持续服务的范围;可能拥有的报酬或其他激励机制等情况,协助董事会确认和评价外部服务提供者的独立性,并将评价结果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6.评估董事会及组织的道德氛围。道德因素是组织内部控制环境中的重要组织成部分。董事会与管理层的高度重视与身体力行会成为组织道德恪守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在组织内部拥有较高水平的信任和完整性地,以及有效地拥护道德行为的技能,有能力提请领导层、管理人员和员工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社会责任,在组织的道德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7.评估业绩测评系统的充分性和整体目标的实现情况。内部审计一方面要对测评系统本身进行评估,另一方面要通过检查和评估工作,得出组织整体目标是否得到实现的评估结果并形成审计报告给合适的对象。

8.树立舞弊防范意识,鼓励报告不正当的行为。组织控制上的失效往往会产生舞弊,防范舞弊的首要机制是控制,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内部审计的作用是通过评估相关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来协助防止舞弊。

综上,公司治理在很大种度上是对管理层的监督、控制,以及协调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也在对美国国会关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意见陈述中表达了其观点:“内部审计师、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以及外部审计师的相互合作是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基石。”可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使得它能在公司治理中起到这种评价和保证作用。

四、结束语

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强化内部控制、改进风险管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正确认识并重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展内部审计,以促进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动,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2008年5月第一版西苑出版社;

[2]张缓缓.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中国审计,2011年4月(7)

[3]王勇.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内部审计.中国审计,2011年12月(23)

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审计 风险 管理

内部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是指在假定与内部会计控制无关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报表和各账户余额或某项业务发生重大差错的可能性,即由于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本身的不足而形成的审计风险。如某些企业缺乏对会计制度应有的重视,账户体系庞杂、会计信息明晰性降低,报表利用困难,成本、费用缺乏成本核算概念等。控制风险是指由于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内部控制行为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某个账户或某种业务中的重大错误而形成的审计风险。有时即使审计人员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关键环节上失控,其提出的修正建议能否真正适合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也会形成一种修正风险。

一、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1.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单位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社会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制约。内审人员面临的是与单位领导层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以及与各科室、部门之间的同事关系,所涉及的人不是领导就是同事,非直接有关也是间接相关,审计过程及结论必然涉及到具体的个人利益,因而审计过程难免受到各类人员干扰。

2.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不精

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从事审计需要的政策法规水平、专业知识、经验、技能、审计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

审计经验是审计人员应有的一种重要技能,审计经验需要实践的积累。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中不少人仅熟悉财务会计业务,一些审计人员不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审计经验有限。另外,内部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和职业道德也是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由于我国内审准则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方面还有一些空白,许多内审机构和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规范的约束和指导。总之,目前我国内审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直接影响到内审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面对当今内审对象的复杂和内容的拓展,内审人员势单力簿,这将直接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3.内部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不强

我国内审方法是制度基础审计,随着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环境复杂化,这种审计模式不适应开展内部管理审计的需要,因为它过分依赖于对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测试,本身就蕴藏巨大的风险内部审计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方法,由于抽样审计本身是以样本的审查结果来推断总体的特征,因此,样本和总体之间必然会形成一定的误差,形成审计的抽样风险。随着信息化程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会越来越多,差错和虚假的会计资料掺杂其中,失察的可能性也随之加大。虽然统计抽样是建立在坚实的数学理论基础之上,但其本身是允许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的。同样,大量的分析性审核也会产生相关风险,使审计风险的构成内容更为复杂。

4.内部审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内部审计管理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内部审计的前提和基础。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控制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为保证内部审计质量,内审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但是,部分审计机构至今仍缺少事前的审计计划、事中的审计程序和报告期的审计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无从入手;审计报告以协调关系为出发点,以肯定工作成绩为基调,问题定性模棱两可。以上现状的存在,使得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成为一句空话,更谈不上防范风险。

二、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途径

1.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制建设

完善和健全审计法规体系是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的基础措施。审计规范是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不仅可以控制和减少审计风险,而且也是衡量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标准。我国内部审计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在相关制度建设上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为了适应现代内部审计不断发展的要求,就必须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尽量减少审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可以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和不偏不倚的专业判断,这对审计工作的恰当开展是必不可少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内涵应主要表现为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两方面。形式上的独立要求内部审计在组织内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内部审计师的工作应能够获得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实质上的独立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精神上必须保持必要的独立性,应以公正的态度,避免利益冲突,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保持诚实的信念,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不做出重大的妥协。

3.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员是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项目质量的好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对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起着根本性作用。首先,应加强内审人员政治素质教育和能力的培养,树立内审人员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对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使其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高尚品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引导审计人员通过工作实践,及时总结内审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审计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局面的能力;三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审计队伍准入制度,实行执证上岗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其爱岗敬业的热情,使审计工作队伍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壮大;四是要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使他们能熟练掌握审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会计、经济管理、经济法规等相关知识,提高内审人员的审计查证能力,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4.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

科学的审计程序是圆满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从审计任务的下达和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到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整个工作流程必须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在实施审计的工作中,要充分运用现代的及成熟的审计技术方法。从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到作出审计决定阶段应有完善的“把关”程序。要抓好执法检查和廉政回访工作,要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要要求,决定是否合法,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补救和纠正。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一环扣一环,并且对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将审计风险隐患消灭在审计的各个环节。

5.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审计风险可以控制但不能完全消除,如果一味降低审计风险,就可能违背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在接受审计任务时,要认真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程度,高风险单位应该选派经验丰富,解决问题能力强的人员,并适当延长审计时间,而对低风险单位可以投入较少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样就能使降低审计风险、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三者统一起来。

6.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是通过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来确定审计风险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它主要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不仅对客户的控制风险进行评价,同时更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这样就使审计风险与整个审计过程密切联系起来,以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出发点,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分析性检查等方法,综合各种审计证据,以控制审计风险。近年来,风险基础审计在世界各国已广泛应用,其原因就在于它从审计准备阶段开始就考虑审计风险。我国内部审计也应尽快实现向这种审计模式的过渡,以提高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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