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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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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1篇

星期五(1月7日)

星期六(1月8日)

星期日(1月9日)

上午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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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3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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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4:30)

科  计算机及其应用

080702

02331数据结构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4737C++程序设计  02333软件工程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计算机网络

080709

02331数据结构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机电一体化

080307

02194工程经济

02240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2202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3709基本原理概论00015英语(二)  建筑工程

080806

0446建筑设备

02440混凝土结构设计  03347流体力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404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汉语言文学

050105

00540外国文学史

00812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00814中国古代文论

00819训诂学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541语言学概论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英语语言文学

050201

00600高级英语

00830现代语言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603英语写作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会计

020204

00162会计制度设计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9高级财务会计  0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00067财务管理学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金融

020106

00067财务管理学

00076国际金融

00077金融市场学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市场营销

020208

00186国际商务谈判  0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15英语(二)  行政管理

030302

00320领导科学

00319行政组织理论

00323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22中国行政史

00316西方政治制度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科  公安管理

030401

00372公安信息学  00235犯罪学(一)  04729大学语文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73涉外警务概论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法律

030106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62法律文书写作

00227公司法

00257票据法  5680婚姻家庭法

0263外国法制史

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169房地产法

0015英语(二)

3709基本原理概论  教育学

040108

00464中外教育简史  00469教育学原理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教育管理

040107

00459高等教育管理

00454教育预测与规划  00458中小学教育管理

00451教育经济学

00457学前教育原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49教育管理原理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人力资源管理

020218

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06091薪酬管理  00182公共关系学

00321中国文化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71社会保障概论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  学前教育

040102

00401学前比较教育  00883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403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99学前游戏论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汉语言文学教育

050113  00037美学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00540外国文学史  06417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技能训练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541语言学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英语教育

050206  00087英语翻译  00831英语语法  00604英美文学选读

06425中学英语课程教材教法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603英语写作  地理教育

070702  03144环境科学基础  02094人文地理学概论  02104现代自然地理学  02103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01区域科学原理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思想政治教育

040202  05630中学政治课专题选讲  00479当代资本主义

00034社会学概论  05629思想政治课教学法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0480中国传统道德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83科学思维方法论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00015英语(二)

00312政治学概论  历史教育

060102  00768中国古代经济史

00774史学理论与方法  00770中国近代史专题

05632中学历史专题选讲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5631中学历史课堂教学技能训练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775历史教育学

00456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生物教育

070402  02079生态学概论  02084组织胚胎学

02082生物学基本实验技术  02078 生物统计学  02088生物教育学  02085细胞生物学  00015英语(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法律教育

030113

00230合同法

05678金融法  00227公司法

00261行政法学

00262法律文书写作  00466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信息技术教育

080713

05935信息技术教育  05578有线电视技术  04347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04338音响技术及应用

计算机科学教育

080745

07839计算机教学法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0441多媒体教学系统  数学教育

070102

0201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02009抽象代数  06855微分方程  02018数学教育学  物理教育

070202  02034电动力学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2篇

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基本原理概论、英语、劳动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原理、企业与公司法学税法原理、金融法概论、环境法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1981年,中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该制度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现已为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众多国家的认可和承认。

(来源:文章屋网 )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3篇

报考时间

甘肃嘉峪关2020年4月自考时间安排在: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

附件:2020年4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一、专科(含基础科段) 时间

专业 4月 星期六(4月11日) 星期日(4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020203会计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157管理会计(一)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46中国税制 00041基础会计学

00155中级财务会计 00020高等数学(一)

04729大学语文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30112法律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5679宪法学

00247国际法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245刑法学 00260刑事诉讼法学 04729大学语文

05677法理学 030301行政管理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292市政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107现代管理学 00277行政管理学 04729大学语文

00040法学概论 040103小学教育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405教育原理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406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00413现代教育技术 00415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00417高等数学基础 00012英语(一)

04729大学语文

00416汉语基础

00418数论初步 040109心理健康教育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5615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5618青少年心理卫生 00031心理学

01755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类) 04729大学语文

02108实验心理学

03584偏差行为辅导与案例分析 050114汉语言文学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24普通逻辑

00535现代汉语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0506写作(一) 00532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080701计算机及应用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

02318计算机组成原理 02198线性代数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4730电子技术基础(三) 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 00012英语(一)

00022高等数学(工专)

04729大学语文

02323操作系统概论 100701护理学 1265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2997护理学基础

00488健康教育学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179生物化学(三) 03000营养学 02864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04729大学语文 03002妇产科护理(一) 03003儿科护理学(一) 二、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 020104财税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8市场营销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54管理学原理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069国际税收 00015英语(二)

00053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020202工商企业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1企业经营战略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54管理学原理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53质量管理(一) 00015英语(二)

00152组织行为学 020204会计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8市场营销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50金融理论与实务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60审计学 00015英语(二)

00158资产评估 020210旅游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58市场营销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 00198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0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0197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00053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00152组织行为学 06124旅游文化学 020229物流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151企业经营战略

07725物流规划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0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361企业物流 07006供应链与企业物流管理 00015英语(二)

00152组织行为学 03364供应链物流学 030106法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249国际私法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00167劳动法 00015英语(二)

00226知识产权法

00233税法 030302行政管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18公共政策

00024普通逻辑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15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1848公务员制度 00277行政管理学 00015英语(二)

00034社会学概论

00144企业管理概论 040102学前教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94幼儿园课程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85学前卫生学 00402学前教育史 00882学前教育心理学 00015英语(二) 040107教育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452教育统计与测量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55教育管理心理学 00445中外教育管理史 00015英语(二)

00453教育法学

00450教育评估和督导 040110心理健康教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5626*心理学(一)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406情绪心理学 05622临床心理学 00471认知心理 00015英语(二) 06059心理学研究方法 040112小学教育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227大学数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65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00472比较教育

03330小学数学教学研究 00015英语(二)

00467课程与教学论 050105汉语言文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37美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015英语(二)

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87英语翻译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831英语语法 00832英语词汇学 00604英美文学选读 050305新闻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642传播学概论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661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00015英语(二)

00658新闻评论写作 080307机电一体化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19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2245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20物理(工) 02243计算机软件基础(一) 02200现代设计方法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0015英语(二)

02238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 080702计算机及应用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324离散数学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326操作系统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2325计算机系统结构 00015英语(二)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 080709计算机网络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335网络操作系统

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4749网络工程 04751计算机网络安全 00015英语(二)

00023高等数学(工本)

04742通信概论

04741计算机网络原理 080806建筑工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2439结构力学(二)

02446建筑设备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420物理(工) 02198线性代数 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02197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0015英语(二)

02442钢结构 090102农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6003作物育种新技术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2678农业推广学 02679种子学 00015英语(二)

02680农产品加工 100702护理学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202内科护理学(二)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3200预防医学(二) 03201护理学导论 00015英语(二)

03007急救护理学

03004社区护理学(一) 030401公安管理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369警察*学 03709基本原理概论

00370刑事证据学 00015英语(二)

04729大学语文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4篇

书记员文秘专业知识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文秘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法概论、民商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概论、应用写作、法律文书、秘书学基础、档案学基础、社会学基础、网络技术与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管理、社会调研、应用文写作、秘书业务训练、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文秘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部门的文秘及相关岗位。

本专业培养具有必备的法学和文秘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职业岗位文秘工作技能的复合型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文献检索、司法笔录训练、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管理、法律文书训练、现代汉语与基础写作、秘书理论与实务、计算机与应用。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法律事务执业能力、掌握秘书技能、会英语、会电脑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时,要求取得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英语视听说、专业英语、秘书实务、档案管理、企业管理概论、法律文书、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税法、电子商务、商务谈判、沟通技巧、多媒体技术应用、网页制作等。

专业特色:注重塑造形象、提升品味;注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复合型多元化的职业能力。

职业前景:学生毕业后,既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助理工作,又能从事法庭助理、书记员、律师助理职业,还能从事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助理和商务管理工作。本专业就业面广,适应性强,并有潜力成为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和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法律文秘专业第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学生应在掌握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技术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素质、知识和能力基本要求

1. 素质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诚实守信,团结合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和技能;养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和美感,具有一定的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具有自我调控、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知识与技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技能,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知识基本要求

(1)掌握语言文学类、政治哲学类等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文秘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办文、办事、办会方面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理论。

(2)掌握管理学、秘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的基本知识。

(4)掌握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懂得档案和信息处理的基本规则和法律法规。

(5)掌握公共关系、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规则。

(6)掌握法律公文及其它常用应用文的写作知识。

(7)熟练掌握计算机的理论知识,能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进行法律文秘事务运作。

3. 能力基本要求

(1)熟练运用汉语语言的能力,其中包括心领神会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咨询、中文写作能力。

(2)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文的能力。

(3)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事的能力。

(4)运用法律文秘知识进行办会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法律文书制作和公文处理能力。

(6)运用法律和文秘的基本理论知识从事法律文秘运作的能力。

(7)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咨询、司法调解和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

(8)公关活动策划能力和人际沟通、接待协调能力。

(9)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事务处理、法律秘书实务活动的能力。

(三)证书要求

1.获取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获取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或大学四极以上证书。

3.获取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劳动部门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证书。

4.秘书资格证书。

5.争取获得汽车驾驶证书。

6.争取获取法律秘书相关等级证书。

就业岗位(群)

高职院校法律文秘专业是为司法行政机关,检察院、法院、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及社会输送熟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文秘业务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等职业人才。本专业学生应在具备文秘专业知识、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法律文秘业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职业道德、优良的警务素质的综合职业技能人才。

毕业生主要从事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秘书,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公关工作,办公室事务工作,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商务及日常事务工作。亦可从事公检法等部门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公证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的司法文秘,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的法律服务人员,也可从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法律秘书培训和法律文秘教学工作。

主要课程介绍

1.秘书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程,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居于提纲挈领的地位。主要讲授秘书职业的性质、特点、能力要求和工作内容,及秘书职业的国际发展情况。目的是让学生熟悉秘书日常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成为从事秘书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管理基础与实务》;相关后续课程为《秘书实务》;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

2.秘书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学生办会、办事、办文、办活动为核心的管理服务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秘书工作的实际操作的技能与技巧,通过秘书案例教学和项目载体教学,以能力本位精神贯穿教学过程,从而使学生全面掌握秘书实务的各项内容、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强化学生的各种现场处理技能,以适应企业、商务、机关使用单位专职秘书岗位的工作需要。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管理学》、《秘书学概论》,后续课程为《办公室实务与管理》;后续教学环节是参加中高级秘书资格证考试。其中80%的学生须考取初/中级秘书资格证书。

3.文书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应用型、操作型文秘人才为目标。通过文书学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和相关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文书和文书工作的基本知识,并按照公务文书的形成、运转、立卷、归档的工作程序,使学生掌握文书工作的基本技能和非纸质公文的基本知识,具备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公文处理、信息管理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该课程系《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相关后续课程,是对秘书学的专业细化。

4.管理学基础

该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权市场营销的管理、战略和策略,结合营销实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策划活动,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并使学生了解现代企业管理中的组织设计与流程管理、决策、计划、控制、创新管理以及管理沟通与管理信息活动的组织等,逐步使学生树立起重要的现代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观念,提高管理的决策能力。

该课程为《秘书学概论》、《秘书实务》、《档案管理实务》的基础

5.法学概论

该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主要讲授一般的法,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成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概念、原理和知识。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帮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论、原理和知识,帮助他们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使学生形成关于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具备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进行较深层次的分析思考和判断能力,为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该课程为后续课程《法律文书》打下基础。

6.法律文书写作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各类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内容、格式和写作要领等基本的写作知识。包括公安类法律文书、检察类法律文书、法院审判类法律文书、监狱执行类法律文书、公证类法律文书、仲裁类法律文书、司法鉴定类法律文书以及诉状类法律文书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在具备法律和写作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公安、检察、审判、仲裁和监狱工作以及律师业务工作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应用法律操作技能。

该课程的前修课程为《基础写作》、《应用文写作》相关课程。

7.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理念,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人身权,物权,所有权,共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民事责任。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受到法学思维和民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

8.刑法原理与实务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刑法的概念、性质、体系、解释、制定根据、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的概念、构成、特殊形态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罚的概念、目的和种类,量刑和刑罚制度;类罪、节罪特别是种罪的概念、构成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9.办公自动化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以培养现代秘书计算机信息运用技能为目的。主要讲授办公自动化的涵义、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模型,以及Windows 98、Word2000、Excel2000、Powerpoint等软件实际应用技能。通过课堂讲授和实际操作,使学生在网络上进行各种操作并建立简单的局域网技术,具备运用网络处理信息技能,掌握现代化通迅技术和文件处理之电传、复印、自动检索、微机处理、电视摄录及中英文打字等技能。为他们将来进入中小型企事业单位能迅速适应办公自动化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该课程终结考核要求是通过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10. 知识产权法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国际及我国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及相关规定,讲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有关理论和知识,尤其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以及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的现状,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调整范围和特征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法律规范,增强他们分析和处理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和案件的能力。

11.行政诉讼法学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概念、特征,理解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掌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理,培养学生能够运用相关原理解决和处理行政事务及行政争议的能力。

12.劳动法

该课程为专业必修课。主要讲授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尤其是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劳动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知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该课程为《法理学》、《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学》相关法律学科的后续课程。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5篇

雇员在劳动中给雇主造成损失主要体现为工作中损坏机器设备、因过失生产出残次品、因过错行为导致停工停产、因疏忽丢失或损坏生产工具,如电脑、汽车等;此类损害还可以包括雇员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行为。雇员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在劳动法学中被称之为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其最主要者,为损害赔偿义务。即受雇人怠于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或因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不能履行时,应赔偿因此所产生损害之义务。又受雇人因故意过失毁损雇佣人之原料、机器、器具时,亦有赔偿之责。……可注意者,为契约罚之特约,即受雇人违反契约上之义务时,应支付一定违约金之特约。契约罚以当事人之合意为必要。然实际上多以团体协约或服务规则或以契约协定之。与契约罚不可不区别者,为秩序罚。盖前者为保护雇用人之经济特别利益。后者为保护企业者之客观利益。”②可见,这里的损害赔偿不仅在前提上有特别要求,即以事先特别约定为前提,赔偿金的数额受到劳动者工资金额的严格限制,进而在赔偿金的用途上也归结为劳动者的福利而非雇主的财产权益。

我国立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如此。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颁布实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是因为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双方约定的劳动行为提供劳动条件,这些劳动条件既包括了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和劳动工具,也包括了劳动保护装置和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并且,由于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是归属于用人单位的,即使是由于劳动者自身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不能按照民事关系中赔偿实际损失的原则要求劳动者赔偿,而在赔偿金的给付上,不宜按照民事赔偿中可以强制劳动者以个人及家庭财产来履行支付义务,可以采取从劳动者的工资中加以扣除的方式。为保障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扣除额还应当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相反,法律对于劳动者在劳动中遭受的损害则加之于雇主严格的法律责任,即便劳动者的损失与雇主并无因果关系或者过错联系。这可以从劳动者丢失汽车后的不同责任形式上反映出来。曾有劳动者就自己在上班时,停放在单位停车场的汽车丢失向单位主张赔偿。虽然法院根据民法的赔偿损失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范最后判决其败诉,但其主张在社会法层面是成立的。因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的安全应当由雇主或者说用人单位负责是社会法的基本原理。这里的安全首先是指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但也同时包括了劳动者的财产安全。“劳动者之财产,进入雇主影响范围内,雇主应予保护,……对此类财产雇主虽无担保责任,但应注意保护,例如衣服存放场所,停车场之使用,不另成立契约,均附属于雇主之保护照顾义务,如有违反,即为不履行义务。”③其实,这样的规定对于雇主是有利的和必要的。试想雇员在上班时常须担忧自己的财产会不冀而飞,如何能专心于自己的工作?

当劳动者丢失用人单位车辆时,也应当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而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劳动者使用该车的前提是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车辆的提供和使用既是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又同时构成了双方劳动关系的内容。该车的性质是劳动者使用的劳动工具,是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劳动者使用该车的行为是劳动行为,是为了履行劳动合同而实施的行为,使用该车的目的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正如任何单位的生产活动都是为用人单位服务的一样,任何劳动者劳动行为的目的也都是为了完成用人单位的生产任务,实现用人单位在生产中所追求的利益。在这一目的前提下,对于劳动者为了用人单位利益对生产工具所造成的损失,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律关系来处理,而不应当按照民事法律关系来审理。④社会法的这一特性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上也区别明显。“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本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合同当事人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实际履行。”⑤这种责任承担方式对于雇主或者用人单位是适宜的,即当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不当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雇员或者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但对于雇员或者劳动者,既使是应当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也不能强制其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人的自由或者人身自由是高于其他权利的基本权利,废除强制劳动是各国奉行的宪法原则。也正因如此,《劳动法》规定了诸多对于雇主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和不当解除的法律责任,而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却只以31条规定为“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由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也称之为“辞职”。各国法律对于雇员的这一单方法律行为,通常只规定在遵循预告期的前提下,不需要得到对方的接受即产生效力。雇员可以在任何时候结束他与企业之间的从属性的劳动关系。这种行为无须过多的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充分的理由。韩国劳动法还明确规定禁止雇主要求劳动者在不履行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预定制度在民法上是允许的,但在非对等关系的劳动合同关系中则被禁止。如果允许违约预定,那么劳动者为了获得工作不得不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劳动合同,并且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存在成为劳动者离开使用者的负担。”⑥二、社会法裁判的特殊性——非职业的专业法官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最早来源于法国大革命,当时在里昂成立了“裁判所”,雇主和雇员之间产生的纠纷由雇主作为法官来裁决。法国的劳动法院是通过调解和判决的手段为解决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合同方面的争议设立的。劳动法官分别来自雇主和雇员方面,正副职每年更换。德国1949年通过的《基本法》构成了自主的劳工司法权的基础。《基本法》第96条规定,在普通民事,管理、财政、劳工和社会的司法领域可建立较高一级的联邦法院,特别强调了联邦劳动法院同联邦社会法院的并列位置。劳动法院是从普通法院体系中发展而来,并最终脱离了普通法院而形成的一类重要的专业法院。它负责审理劳动关系中私法性质的纠纷,劳资谈判双方之间的纠纷以及雇主与雇员(企业委员会)关于《企业章程法》的纠纷。德国的社会法院作为特殊的公法法院,负责对社会法方面的公法争议做出裁判。在司法实践中,这些争议既有社会保险机构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议,也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间的争议。英国独立的劳动司法在1967年以工业法庭的形式建立。劳动法院的每个法庭均由一个主席和两个分别由雇主和雇员方面委派的陪审员。庭审时法官不穿制服,也不戴假发,气氛较为宽松,所审理的案件没有判例效力,也没有强制执行权。每个案件的审理均由3名人员组成审判庭。一名为工业法庭法官,另两名为雇员方和雇主方的代表。

不难看出,由于社会法的特殊性,社会法的裁判也分别涉足于公私法两大领域。也同样由于需要在相关争议中出于社会利益而保护雇员的需要,劳动法院在其法官构成与审判方式上都是不同于普通法院的。在法庭的组成上,非专业的名誉法官占有比例大于专业法官,且各自来源雇主和与雇员一方。对于这种非专业法官的必要性与优势,德国联邦社会法院主持法官、德国社会法联合会会长乌清说得明白:“对于社会法院的法官来说,因为大多数社会福利都是与健康相关的,掌握专门的医学知识是他们职业技能中的重中之重。寻求法律保护的公民与希望法官在医学诊断方面是很专业的。社会法院的专业性还体现在一些社会组织的人被任命为社会法院的名誉法官,这样,社会法院不仅专业性强,而且在实践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社会法院的大部分法官都是职业的,他们所做的判决更容易被公众接受。”⑦

“庭审时法官不穿制服,也不戴假发,气氛较为宽松”尤为必要。对此,笔者既有在德国联邦劳动法院和纽伦堡社会法院观摩案件审理时的轻松,也有在我国普通法院参加劳动案件庭审时的难受:当一位缺少法律知识从未参与庭审的普通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律师咄咄逼人的诘难、面对审判法官专业性法言法语的询问,这位劳动者丈二金刚般的迷糊得连招架之功都没有了,遑论还手之力。而作为一位劳动法的专业学者,面对此番景色无论如何都是轻松不起来的!由此联想到我国的一些劳动仲裁机构正在竭力强化其司法化趋势,把仲裁庭打扮得比法庭还法庭的做法,实在是不便恭维。

劳动法官的构成与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三方原则”有异曲同工之趣。在国际劳工组织中,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代表两人,劳工、雇主代表各一人组成,政府、劳工和雇主三方都参加各类会议和机构,劳工与雇主代表可以自由讨论,独立发言。每一代表有权对大会审议的所有问题以个人资格投票。其产生可以追溯到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创建之时,后来不仅贯彻到国际劳工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各个机构,而且在制定国际劳工标准的各个阶段也实行这个原则。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也实行“三方原则”,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代表企业经营者共同组成仲裁委员会,共同处理劳动争议。1996年3月18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的通知》,要求遵循三方原则,尚未建立仲裁委员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地区,应按照三方原则尽快建立;对仲裁委员会三方组成不健全的,应尽快按法律规定重新组建;对仲裁委员会虽由三方组成,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应尽快配备专门人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保证三方仲裁员均可担任首席仲裁员、参加仲裁庭、独任审理案件。

强制执行的例外也体现了社会法裁判的特色。美国普通法专门规定某些收入不能作为执行的对象,如解除雇佣合同补偿以及退休金、工资和薪酬等。美国各州法律都规定债务人的某些收入为免除被执行有财产,且对“收入”作广义解释,包括金钱和要求支付金钱的权利,工资,股息,解除雇佣合同补偿以及退休金。“工资”和“退休金”是免除执行的最常见项目。日本《民事执行法》第152条规定了禁止扣押的债权范围。对于其第2款‘对于退职津贴以及具有这些性质的给付债权,不得扣押相当于其给付的3/4的部分’的具体理解是,比如,工资是月薪,且给付部分为四分之三时已经超过21万日元,那么就是指21万日元这部分数额。例如,月薪是10万日元,只可扣留2.5万日元;假如月薪是16万日元,只可扣留4万日元。⑧俄罗斯法律规定债务人工资和其他收入的扣除,应按税后数额计算。执行时可以扣除债务人工资和相当于工资的收入不超过50%的数额,直至完全抵偿追索数额为止;根据数个执行文件扣除一个职工工资和相当于工资的收入时,应当保留50%的工资。追索未成年人生活费、健康损害赔偿、致赡养人死亡的损害赔偿以及因犯罪而形成的损害赔偿时,对债务人工资和相当于工资的收入的扣除不超过70%。⑨德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扣押或有条件的不得扣押的权利。如教育基金、奖学金等类似收入、盲人津贴等收入是绝对不得扣押的收入,而因身体或健康受到侵害得到的定期金、根据法律规定的抚养定期金等为有条件的不得扣押的权利。即便对于农民也实行扣押保护,经营农业的债务人因出售农产品而生的债权被扣押时,如该项收入是供给债务人自己、其家属及其受雇人的生活,或为维持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执行法院应不予扣押,已扣押的可以根据债务人的申请撤销扣押。法国《劳动法典》禁止对工资实行任何保全扣押、必须有执行根据才能对工资实行支付扣押。法律将工资划分为可扣押部分和不可扣押部分、根据劳动报酬、附加报酬以及在相应情况下的实物福利的价值,将强制性分摊份额款(如社会保险分摊份额款)、不得扣押的补助金、为偿还劳动者垫付款而支付的款项以及因家庭负担应得的补助金或补偿金排除在可扣押部分之外。

在我国,退休金是劳动者年老时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保障。对于作为债务人的劳动者,尤其是退出劳动行列的老年人,法院在强制执行相关判决或裁定时应区分劳动收入与其他财产。当执行标的是劳动者的工资,尤其是他们的退休金时,应当为相关判决或裁定的执行设定限度。即便是作为执行协助人——用人单位协助执行的行为也应当有所“保

留”;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否协助执行更需慎重。

注释

①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488页。

②史尚宽著:《劳动法原论》,台北,正大印书馆1978年版,第26页。

③黄越钦著:《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79页。

④参见黎建飞:《劳动争议案件与民事案件辨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编《立案工作指导与参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305页。

⑤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499页。

⑥英主编:《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501页。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6篇

【导语】

宁夏石嘴山2019年4月自考时间:4月13日-14日。

2019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时间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4月13日(星期六)上午  4月13日(星期六)下午  4月14日(星期日)上午  4月14日(星期日)下午 公共课      12656 *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0031 心理学  00012 英语(一)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00015 英语(二)  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03709 基本原理概论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04729 大学语文    00420 物理(工)    00020 高等数学(一)    02198 线性代数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英语顶替课    00318  公共政策    00031 心理学  08046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0203 会计 专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146中国税制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157 管理会计(一)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56 成本会计  00043 经济法概论      00041 基础会计学           20207 市场营销* 专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00177 消费心理学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00181 广告学(一)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00182 公共关系学        00041基础会计   30112 法律* 专  05679 宪法学  00245 刑法学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05677 法理学  00242 民法学  00223 中国法制史  00243 民事诉讼法  00244 经济法概论  00247 国际法  00261 行政法学     40101 学前教育* 专  12340 学前儿童发展  30002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09277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50114 汉语言文学 专  00535 现代汉语  00536 古代汉语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00529 文学概论(一)  00530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00506 写作(一)  0053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50207 英语* 专  00596 英语阅读(二)  00831 英语语法  00522 英语国家概况  00795 综合英语(二)  00595 英语阅读(一)  00794 综合英语(一)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50212 阿拉伯语 专  06755 阿拉伯语综合技能(二)  06756 阿拉伯语语法  06758 阿拉伯语阅读  06761 阿拉伯文化概况 100701 护理学 专  02997 护理学基础  03179 生物化学(三)  02998 内科护理学(一)  03001 外科护理学(一)  02901 病理学  02996 护理*学  0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00488 健康教育学  03000 营养学  02113 医学心理学  02899 生理学    02903 药理学(一)    03003 儿科护理学(一) 90110 葡萄与葡萄酒* 专  02731 酿酒微生物  02735 葡萄酒工程学  02738 葡萄植物保护学  02736 葡萄酒工艺学 20115 经济学* 本  00139 西方经济学  00141 发展经济学     20204 会计 本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160 审计学  00158 资产评估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20210 旅游管理 本  00058 市场营销学  00198 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  00191 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00152 组织行为学        0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本  06089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06091 薪酬管理  05969 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  11760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0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30106 法律 本  00230 合同法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05680 婚姻家庭法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  00249 国际私法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00167 劳动法  00226 知识产权法      00258 保险法  00233 税法 30302 行政管理学 本  00318 公共政策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1848 公务员制度  00034 社会学概论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40102 学前教育 本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00385 学前卫生学  00402 学前教育史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0102 历史教育 本 00774 史学理论与方法       40112 小学教育* 本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50105 汉语言文学 本  00037 美学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00540 外国文学史    0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本  02324 离散数学  02326 操作系统  04737 C++程序设计  04741 计算机网络原理  04747 Java语言序设计(一)  04735 数据库系统原理      02331 数据结构       82218 电子政务 本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90115 园林* 本  02662 植物生理学  07894 园林植物遗传育种  07427 园林生态学  07899 园林建筑设计 90202 林学* 本      04215 观赏树木学  04216 森林规划与设计 100702 护理学 本  03006 护理管理学  03200 预防医学(二)  03201 护理学导论  03004 社区护理学(一)  03203 外科护理学(二)  03009 精神障碍护理学    03007 急救护理学  03202 内科护理学(二)  03008 护理学研究     100805 药学 本  05522 有机化学  03023 药物化学  03034 药事管理学  02173 无机化学      03031 药物分析  03050 药理学(三) 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本  02194 工程经济  02240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  02202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02200 现代设计方法   20208 市场营销 本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84 市场营销策划  00183 消费经济学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00055 企业会计学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本  00067 财务管理学  00150 金融理论与实务    00152 组织行为学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80806 建筑工程* 本      02448 建筑结构实验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50201 英语* 本  00087 英语翻译      00604 英美文学选读 50408 音乐教育* 本  00730 中外音乐史  00732 简明配器法     90403 畜牧禽医* 本  02678 农业推广学  02794 动物遗传育种学  06698 牛生产学  05945 禽生产学  说明:带*号专业为宁夏高职高专在校生衔接自考本科、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考专科课程而开的,不接受社会生报考。 带的专业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 ??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 聚类分析 因子分析 甄选 SPSS

2008年3月,专营人才测评业务的China Select善择公司一项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企业在招聘选拔流程的各个环节中没有科学的决策方法,评估工具有限且缺乏正规性,HR在选拔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强。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人力资源经理们出了一道难题:什么样的评估手段更有利于企业甄选出最优秀且适合的应聘者?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人力资源经理在组织人才选拔工作的有效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争取一开始就把人选好、选对。

一、在人员甄选中现有的人员测评方法简评

许多学者已经做了很多有关人才测评的研究,建立了一系列评估决策方法与模型。易艳红等应用层次分析法和整数规划确定各种条件下最优的分配方案。一些学者还从从心理学、社会学等角度进行岗位分析,进而从企业如何科学的招聘员工的方面来架构模型。刘春扬运用匈牙利算法和 KuhnMunkras算法建立数学模型.冯梅用多元统计分析中聚类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设计公务员招聘的择优录用方案。

二、研究方法设计的理论基础

企业在甄选人才的过程中一般所遵循的原则是首先针对岗位来选择合适的人,接着从合适的人中选择最优秀的。由于聚类分析是研究分类问题的一种多元统计方法。它根据变量 (或样品)的属性或特征的相似性或亲疏程度,用数学法把他们逐步地分型划类,最后得到一个能反映样品之间或指标之间亲疏关系的客观的分类系统样品或指标逐步归并最后可形成系统聚类图。这可以解决人才甄选过程中针对岗位选择合适的人的问题。

本文使用快速聚类分析方法的Q型聚类只是完成甄选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选合适的人,那怎样从合适的人中选最优秀的人呢?本文拟采用因子分析来解决这一问题。因子分子基本思想就是将一些多维的指标进行分组归类,使不同性质的指标归于不同的组或类,而且在同组的各个指标用一个公共因子表达出来。因子分析是实质在损失很小的信息量的情况下,对高维信息进行降维处理。因子分析的数学模型:Xp=ap1F1+ap2F2+…+apmFm+ep。每个样本的综合得分为:F=w1F1+w2F2+….+wnFN,一般上我们只采用累积贡献率达到80%的主要因子。

三、研究设计方法的实现

设某企业欲招聘9名员工,应聘者为18个,有3个待聘岗位,分别为销售类,技术类,人事管理类。

具体实现方案为:

1.通过聚类方法对应聘者针对岗位进行聚类:

(1)针对3个待聘岗对应聘人员的4项要求,对每个岗位的每项要求进行量化,得到3组4维数据。(由于篇幅问题,本文只给出最终的聚类结果)

(2)面试官对待聘者从知识面,理解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评价打分。

(3)将(1)得到的3组4维数据分别作为3类的类中心点,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由(2)所得到的20组数据聚类成3类。

2.对上面每一类岗位的聚类结果分别采用因子分析对其综合评价排序,然后从中择优。

(1)根据上一步的聚类结果,针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设计指标体系。然后对聚类到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模糊综合打分评价法确定每个应聘人员的每个指标数量值。

(2)本文拟对岗位1分别从知识面(二级指标:笔试成绩,工作经验)、管理能力(二级指标:亲合力,形势分析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执行能力(二级指标:政策把握能力,行政执行能力)、表达能力(二级指标: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进行因子分析示范,其他类型的岗位类似操作。得到各因子特征值及百分比,因子负载值。

(3)根据因子得分函数计算各因子值。

(4)根据前面得到的得到各因子特征值及百分比计算因子综合得分。

(5)根据排序结果和每类岗位拟录取人数,录取企业所需员工。

四、结果讨论

本文综合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和因子分析方法,同时运用统计软件SPSS16.0完成其大量数据的计算工作,达到科学甄选的目的,解决了以往人力资源主管在招聘公司员工时的盲目性问题。为了使招聘更有效,在第二步的因子分析时可以针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确定每个岗位的具体指标进而对归并到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余建英等编:数据统计分析与SPSS应用.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3

劳动法基本原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中止;劳动者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9-0273-02

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创设了双倍工资请求权,即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一种民事请求权,双倍工资请求权必然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调整的对象之一。然而,尽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两种起算类型,统一了长期以来有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间的性质和起算的分歧,但是,目前它仍然无法具体指引如何起算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本文对此问题进行探析。

一、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的类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分别规定了一般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和特殊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以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特殊争议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与此相对应,根据对双倍工资性质的不同理解,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存在着是属于一般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还是属于特殊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的争论。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为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时,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应当属于一般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为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时,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应当属于特殊时效期间的起算类型。该问题取决于对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范畴的准确判断。笔者认为,“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第一,两者来源不同。与劳动者通过正常劳动而获取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是来源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第二,两者性质不同。与作为劳动力价值反映的具有对价性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被视为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第三,两者目的不同。与作为保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取相应的对价的劳动报酬不同,双倍工资的目的在于催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双倍工资的实质并不是“劳动报酬”,故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应按一般仲裁时效期间起算,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的方式

根据债权的履行方式不同,分期履行的连续性债权请求权可以分为分期给付的连续性债权请求权和定期给付的连续性债权请求权的两种具体形式:对于前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方式,200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予以了明确,即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对于后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方式,是从每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今未得到明确,司法实践中亦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作为定期给付的连续性债权请求权中的一种,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亦面临着是按每个月分别起算还是按最后一个月一起起算的选择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应当按每个月分别起算,原因有两个:第一,从诉讼时效的基本原理来看,诉讼时效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适当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将先前劳动法中规定的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政处罚制度转变为双倍工资赔偿制度,并赋予劳动者双倍工资请求权,旨在通过劳动者积极行使双倍工资请求权,以有效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扭转之前实施行政处罚制度不足的局面,最终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这一社会公共利益。可见,与按最后一个月一起起算方式相比,仲裁时效期间按每个月分别起算更能促进劳动者及时地行使双倍工资请求权,从而更好地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构建这一社会公共利益;第二,从创设双倍工资请求权的最终立法目的来看,与其说赋予劳动者获取双倍工资的一项权利,不如说让与劳动者相比处于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承担双倍工资赔偿责任,以督促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进而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前者与后者的关系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当前者与后者发生冲突时,我们应当毫无悬念地选择后者。如果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选择按最后一个月一起起算的方式,与按每个月分别起算方式相比,虽然劳动者就此可以获取更多的双倍工资赔偿数额,但也易引发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获取更多额外赔偿的不良现象,此种做法显然背离了实现双倍工资请求权的立法目的。因此,我们应当选择按每个月分别起算双倍工资请求权的仲裁时效期间,尽管劳动者就此不能获取更多的双倍工资赔偿数额,但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双倍工资请求权的最终立法目的。

三、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的方法

对一个具体案件的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的具体起算,除了涉及起算的类型和方式外,还需要起算的方法。

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的方法是指在具体的双倍工资请求权案件当中,如何准确确定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双倍工资请求权被侵害之日。对此,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当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即处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双倍工资请求权被侵害的认知状态,故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第二种观点认为,当用人单位于每月工资支付日未支付处罚性双倍工资时,劳动者应当就知道其该月双倍工资权利已被侵害,故双倍工资请求权仲裁时效期间应从用人单位每月应支付而未支付双倍工资之次日起算。

笔者认为,虽然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是仲裁时效期间启动的前提,但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并不能通过债务事实本身予以确认,故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并非是债权成立之时。劳动者的权利一方面来自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来自于劳动法规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可以推定劳动者一经订立劳动合同就知道该权利。关于劳动法规规定的权利,由于劳动者自身法律知识的不足,尤其是广大农民工,对这些权利可能一无所知,此时如果将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作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用侵权行为的客观性抹杀了劳动者认知的主观性,则极不利于劳动者行使双倍工资请求权,亦就无法实现法律创设双倍工资请求权的最终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