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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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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1篇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应对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1.055

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微企业虽然单个规模不大,但数量众多,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必须采取措施,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长期以来,诸如“融资难、融资贵”似的融资困境严重制约着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成长发展。本文在分析广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诸多融资困境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化解这些困境的路径选择。

1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1.1困境之一:卖方垄断信贷困境

对于我国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而言,目前的信贷市场还是一个卖方主导市场,至少在短期内资金需求大于供给、资金短缺的情形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卖方主导市场即是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主要由卖方决定的市场,市场中交易的买方处于弱势地位。广大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缺陷、财务缺陷等,在银行信贷市场中必然处于弱势,而资金的提供方即银行由于社会大规模的信贷需求往往处于交易的主导地位。由于资金供不应求,资金需求方之间展开竞争,银行,尤其是大中型银行,处于有利的市场地位,即使抬高价格,也能把资金贷出去,获取较为丰厚的利息差额。丰厚的利息差额促使各家银行不断扩大规模,进行区域性或者全国范围的扩张,这种规模扩张方式必然将全国大部分的金融资源吸揽在银行系统内,从而使得广大急需发展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往往严重依赖银行融资,使得银行信贷市场成为实质上的卖方垄断市场。这种垄断是造成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困境。

1.2困境之二:融资渠道狭窄,偏重于间接融资

银行贷款是我国广大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造成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银行业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尽管民间资本涉足银行业的政策有所松动,但是仍处于边缘化境地,体制内银行机构仍占据着银行业的主导地位,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进一步开放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就难以改变目前银行信贷市场的垄断性质,信贷市场也将继续缺少创新和活力,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上也将继续受困。二是资本市场发展仍为滞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经过近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存在投机气氛过浓、板块结构失衡等问题,服务实体经济需要的功能还没有较为满意地发挥,还不能发挥融资过程中替代银行贷款的作用,导致许多有意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中小微企业往往只能选择通过银行信贷间接融资。三是互联网金融融资综合成本实际较高。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确实拓宽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渠道,但可能只是增加了可供他们选择的渠道而已,而并没有降低其融资总成本。以P2P为例,不同标准的平台费推高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小贷公司贷款利率为10%―25%。

1.3困境之三:大企业排挤困境

一般地,银行考虑到贷款的安全和回报的稳定性,更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放贷给大型企业,而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由于生产规模不大、高新技术评估难、经营方式过于单一、会计核算规范性差、实物担保抵押品少、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银行往往不愿意放贷给它们。即使放贷,也要求贷款利率上浮,而且还要附加其他一些苛刻的条件,如要求在贷款利息之外支付财务顾问费、抵押担保费、业务咨询费等额外费用。这在事实上造成了大企业占用了大部分的金融资源,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造成了事实上的“排挤效应”。另外,由于我国目前债券市场还不够发达,许多大企业本可以考虑债券市场融资的,但实际上却选择了银行信贷,从这点来讲,大企业即占用了本可以属于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甚至,一些大企业凭借其优势,以较低的成本获得银行贷款后,然后通过理财产品、信托等方式,再把资金贷给广大中小微企业,获取套利。这样既人为地延长了融资链条,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应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选择

2.1应进一步拓宽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要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形式,需要适当放宽民营银行的设立条件,进一步发展股权市场、债券市场、互联网金融等多种市场,以提高融资市场的竞争程度,避免广大中小微企业对国有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首先,在银行业改革方面,要继续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逐步放开民间资本常态化准入银行业,让民营银行适当发展,进一步消除国有银行垄断问题。当然,在逐步放开的同时,也要对民间资金加强管控和引导,打击违法集资和遏制哄抬资金价格的行为。其次,要加快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完善其结构,让股权市场真正发挥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既要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作为蓝筹股市场定位的主板市场外,还需深入发展中小板,改革创业板,推进战略新兴板,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内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尽快完善2016年5月正式实施的新三板分层机制,扩大新三板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增强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吸引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上资本市场融资。要尽快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要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尽快建成功能完善的有机联系的股权市场体系。要根据股权市场情况,适时稳妥地推动IPO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第三,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建议适当修改发行企业债券的规模、财务前提条件,促进部分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融资;要在进一步发展各类企业信用类债券、利率债,发展可交换债、可转换债等混合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增加债券市场新的交易品种,如基础设施债券化、房地产信托债券等;应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分工合作和互联互通,形成交易活跃的有机联系的债券市场体系。第四,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业相加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和客户无中介,零距离,交易便捷、成本较低、有助于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优点,尤其适合于广大中小微企业所需的融资频繁、期限短而金额又小、用款又急的融资需求,应该采取措施扶持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比传统金融行业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既包括金融相关风险,也包括技术层面和社会影响等风险。正由于此,当前互联网金融乱象丛生,急需集中整治,加强监管,但是,瑕不掩瑜,在整治监管的同时,还应继续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其优点。

2.2应进一步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一般地,间接融资在权责界定上比直接融资更明确,对企业或企业主财权和信息的保护更有利,这造成了我国很多中小微企业偏好于间接融资,尤其是那些业绩优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直接融资在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联系是直接的,避免了许多中间环节交易费用,相比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我国今年将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此,我们必须加快构建市场化、广覆盖、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严监管的直接融资体系,以实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目标。一方面,应当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的归属,建立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企业或企业主的财权和信息,厘清企业财权和业主财权的关系,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摆脱企业对于银行的单方向依赖;另一方面,应当不断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广大中小微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同时,还要对所谓的“影子银行”进行严格控管。

2.3应进一步完善融资环境,增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针对大企业产生的较高挤占成本问题,除了要采取措施约束大企业的不当行为外,解决它的关键方法是完善融资环境以增强各类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首先,人民银行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的企业征信系统。现有的企业征信系统主要收集的是企业的财务和贷款信息,几乎没有收集企业的非财务信息。企业的某些非财务信息对于研判企业的信用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以及经营是否正常是非常有用的,甚至比财务信息得出的判断更为准确,如企业消耗的水费、电费以及纳税情况等信息。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规模小、担保抵押物少、财务指标不健全,在现行的征信体系下不能反映其真实信用能力和发展能力,必然影响其信用融资。所以,建议人民银行逐步完善这些非财务信息的收集,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使收集工作具有可行性。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例如推进信用评估及担保机构的业务发展,适当支持与中小微企业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的发展,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撑。最后,要总结推广“网格服务”、“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双基联动”等新服务模式,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当然,各个企业自身还需不断发展、创新,规范信息披露,合理利用杠杆经营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邱兆祥,安世友.我国银行业垄断的根源以及解决途径[J].中国经济时报,2012,(05):28.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小微企业 融资模式

一、引言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资金需求具有“短、小、急、频”的特点,导致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模式应运而生,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征、流程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小微企业的传统融资渠道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直接融资包括发行股票或债券在资本市场公开募集资金、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办理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间接融资包括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民间借贷、企业相互赊欠等融资方式。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门槛较高,只有少数高科技型企业能够在创业板上市直接融资,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而由于小微企业抵押物和资产规模不足、信用等级较低,融资具有“短、小、急、频”的特点,银行很少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因而大部分小微企业仍需要通过民间借贷和相互赊欠的方式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

从我国当前利率水平看,无风险利率处于历史高位,全社会融资成本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小微企业只能置身其中。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都呈现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共同特征,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经营与管理制度,缺少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向商业银行提交的财务信息和资料可信度较低。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审查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则会体现在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在利率市场化的推动下,银行将以非价格形式存在的收费项目直接显化为资金价格,融资利率从隐形转化为显性,导致民间借贷成了小微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虽然能够快速筹集资金,但利率较高,同时存在利益集团从中牟取利差,进一步加重企业所承担的融资成本。

(三)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高

小微企业自身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很难找到能够为其担保抵押贷款的机构,使得银行在向它们发放贷款时,更多只能选择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同时,我国小微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总体资产规模较小且抗风险能力比较薄弱,在经济下行阶段,投资收益率下滑,小微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着一旦经营不善就有可能破产或重组的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就很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融资性担保机构之间存在各单位权责不明、多部门多头监管,导致现存的融资担保体系无法充分地发挥小微企业风险分散功能。①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和扩大了金融服务范围,为小微企业取得资金支持提供了新渠道。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包括P2P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大数据金融融资模式与互联网金融门户融资模式。

(一)P2P融资模式

P2P(Peer-to-Peer)融资模式,即借贷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点对点的借贷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的资金额度和贷款利率基本上没有限制,投资者可以将一笔资金分散投资给多个小微企业以降低投资风险,小微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较低的贷款利率以降低融资成本。

P2P融资模式的一般流程:第一步,资金需求方在P2P信贷平台上注册账号后提交信用信息、融资额度、还款周期、资金用途等信息。第二步,P2P信贷平台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对企业的营业执照、还款能力等贷款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将其借款信息至平台上。第三步,投资者根据平台的借款信息选择借出的项目和金额,同时企业也可选择合适的投资者,双方达成合作意愿后,P2P信贷平台将投资者资金发放给企业。第四步,企业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将金额返还给平台,如若未按时偿还,则依据合同约定征收还款逾期的滞纳费用。

(二)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Crowd funding)即大众筹资,是指融资人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以实物、股权、期权、可转债等回报方式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的模式。②众筹融资的特点在于小额和大量,回报方式丰富多样,投资者不再以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适合于创新产品研发项目或初步创立的团队项目。

众筹融资模式的操作流程:第一步,融资人将项目策划、融资信息、回报方案等提交到选定的众筹融资平台,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其到平台上展示给投资人。第二步,投资者选择感兴趣的融资项目和决定投标金额,若在募资期限内达到或超过融资金额,即项目众筹成功,融资人将获得所筹集的资金。如果筹资失败,则将已筹资金全部退还给投资者。第三步,项目执行成功后,融资方按照约定以股权凭证、红利、现金以及产品等形式回馈投资者的支持。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支持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各类企业总数为1527.84万户,其中1169.87万户是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6.57%。这类企业虽然规模很小,但却对创造社会就业岗位、解决民生问题以及推动经济增长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小微企业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其税收贡献占全国企业总税收的50%。同时,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专利发明以及80%以上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为我国数亿人口提供了工作岗位,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但是,由于对小微企业的认识及研究起步较晚、重视力度不足、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支持相对乏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如融资门槛较高、生产成本攀升过快、生产技术含量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其中融资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基于此,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因此,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讨金融支持的创新方向,构建出多层次、全方位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已迫在眉睫。

一,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一)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早在2002年就已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来促使中小企业稳步运营,之后又相继出台多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尤其在2011明确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后,国家和地方颁布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其中金融支持政策是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度,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政策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表1是近年来小微企业相关金融支持法律、法规与政策。

(二)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支持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已比较成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截至到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091家。其中,大型商业银行5家、政策性银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3家、农村合作银行89家、农村商业银行665家、农村信用社1596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41家、信托公司68家、中德住房储蓄银行1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96家、金融租赁公司30家、货币经纪公司5家、消费金融公司6家、汽车金融公司18家、村镇银行1153家、贷款公司14家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共计从业人员376万人。我国多元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已经形成。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显示,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连年上升,且增幅明显。2012年年末,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4.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0%,2013年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7.8万亿元。201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1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显著上升,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愈发重视,金融支持力度逐渐增大。就全国金融机构来说,到2015年6月,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94.43万亿,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05万亿,占比23.35%。

(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小微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供了可能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也得到迅速发展。我国已经先后设立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区域股权市场和建立中关村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制度来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融资多元化的格局已初步形成。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中小板、创业版、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无疑能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方面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除河南、黑龙江、云南及宁夏四省外,其余各省市均已形成了规范化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全国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近25000家。此外,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1100家。虽然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依然面临较多的问题,但是,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至少给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参与直接融资的突破口。

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4篇

1.间接融资匮乏

现阶段,在我国所有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据着九成以上的比例,为我国的GDP做出了超过六成以上的贡献。然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0%以上由只占0.5%企业总量的大型企业拥有;但是,金融机构在给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少于20%。显而易见,间接融资的匮乏是制约小微企业长远经营发展的瓶颈。

2.资本市场融资途径面临阻碍

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发展相对成熟、规模相对较大的中大型上市公司的天下。小微企业在创业板以及中小板上市时,都面临着公司营业期限、财务、治理结构等各方面严格的要求,市场准入极其难,更不用说主板市场。所以,同直接融资渠道一样,小微企业仍旧面临着一些无法逾越的困难。

3.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机构较少

现阶段,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维系着小微企业的日常经营运转。狭窄的融资渠道加上能够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的匮乏,使得一旦遇到整个宏观经济的紧缩,小微企业就会面临着融资的寒冬,得不到支持其日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从而导致其破产危机。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分析

1.自身因素

第一,有缺陷的“家族式管理”模式。这种粗放式的管理制度往往会造成企业内部控制不严、资金分配不合理、资金周转不灵、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同时,不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意愿下降。第二,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较低。小微企业成立时间短、经营规模小、财务状况薄弱,使得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限额核定系统中处于不利的局面,系统测试的结果往往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标准或是满足不了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第三,不达标的抵质押物。抵押物匮乏、价值不足以覆盖银行贷款资金是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担保时所面临的共性的问题。同时,有关担保部门评估准则不规范、手续繁琐、收费较高,这一切超出了小微企业的承受范围。

2.资本市场缺陷

第一,场内市场准入严格。我国的股票市场诞生于1990s。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经济政策的不断改革,包括国家降低对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控股权,为消除流通股以及非流通股并存的局面而展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等等,致使我国的资本市场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资本市场对小微企业的上市依然存在种种硬性条件的限制。譬如,在公司财务要求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小微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规定了严格的财务指标。小微企业若想在创业板上市,衡量其发展能力的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必须高于30%,且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高于5千万元,净利润高于5百万元。

第二,场外市场发展滞后。首发融资、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私募债、商品期货等是当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手段,然而真正服务小微企业的场外直接融资的渠道少之又少。小微企业在业务经营范围方面的局限性以及面临投资经营风险时更为脆弱的特点决定了其更适合在OTC市场展开融资。但是,在我国,OTC市场不论是区域性的柜台市场还是现在发展为全国性的新三板市场都存在着发展滞后、规范标准不够明确以及流动性小而缺乏充分的投资者等缺点,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小微企业进行场外融资的行为。

第三,资本市场创新能力不足。资本市场可以通过设立小微企业创投基金、信贷证券化等创新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而且,创投基金立足于资本市场来获得充足的支持资金,之后交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可以最大程度地支持小微企业对于经营资金的需求。然而,鉴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滞后,创新发展能力不足且对于风险的防范也缺乏足够的经验,致使许多相关中介机构望而却步。

第四,资本市场融资流程繁琐,成本较大。以在场内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为例,小微企业一方面必须聘请专业的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为其进行上市所需材料的审查与申报,另一方面,还需经历证监会发行部门的初步审核、决定是否允许发行上市,进而进入IPO询价发行、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等阶段。以上各个阶段均需耗费大量的时间以及金钱,对于比较急需资金且本身财务就比较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实在是难以接受。

3.差别化信贷政策的缺乏

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短期贷款以及中长期贷款上的增速分别为10%、20%,并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主要体现在短期流动资金方面,上述数字充分体现了在资金供给方面,市场更偏爱于大中型企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防范风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大量中长期资金投资于大型企业以及大额投资项目,小微企业所需的多样化、灵活性的短期流动资金急剧下降。所以,小微企业迫切需要差别化、多样化的信贷政策获取充足的经营资金需求。

三、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改善自身条件

首先,小微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并制定和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努力提升经营者和员工的素质,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其次,在改善自身形象,提高在金融机构评级系统中的信用评级方面,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切实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努力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按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及其利息,维护好其在人行查询系统中的良好记录。第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在公司品牌的建设上。品牌是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小微企业要重视创立阶段和成长阶段的品牌培育,逐步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进行资本市场改革

第一,降低小微企业上市标准。小微企业一般处于各方面都还很不成熟的成长期,满足不了场内市场准入标准。为此,政府可以差异化的上市准入标准,提高场内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力度。例如,对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可进一步降低财务盈利或股本标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二,完善场外市场和柜台市场。与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相比较而言,新三板对于公司上市并未规定严格的盈利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小微企业的部分融资需要。而且,对于区域性的OTC市场,证监会应该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出全国范围内一致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

第三,减少直接融资渠道繁琐的流程,切实降低成本。在直接融资方面,监管部门应减少小微企业申报中间环节,提高直接融资效率。例如,对于在OTC市场进行融资的小微企业而言,监管部门可以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向证监会发行部门或是证交所提出申请,递交资料。

第四,提高资本市场创新能力。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小型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贷款机构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监管部门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该金融机构可以就向小微企业的融资余额进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处理方式,进一步增加金融机构贷款资金来源。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 3198.2016.22.051

1 引言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2014年9月被总理首次提出后,已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主旋律,成为了繁荣经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推动器。2015年6月11日国发〔2015〕3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规划要“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因此,作为大众创业普遍组织形式的小微企业不断增多壮大是双创政策引导下的必然结果,小微企业势必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俗话说“有钱能行千里,无钱半步难行”,要想创业和发展,资金必须充足,资金是创新创业的根本保障和必备的关键要素,然而在现实中资金缺乏或许是“压倒”创业或创新梦想的最后一根“稻草”。当前,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态势,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重重约束,金融约束就表现得更加突出,尤其是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在天使投资不想进入、风险投资难进入、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杯水车薪”的情况下,融资成败关系到其存活与否,但融资难、融资贵却是其必须面对的现实。

2 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

2.1 金融体制的原因

一是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滞缓,未能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十分单一。二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足,致使小微企业除了过分依赖债务融资外,股权等其他融资方式开发不足。三是我国能够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较少,而且过程和手续较为繁琐,担保费用较高,在信贷方面不仅没有提供便捷的服务,而且反倒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四是民间借贷服务体系仍不健全,其丛生的借贷乱象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可以说,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与融资贵相伴而生。

2.2 自身特点

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自身特点与当前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不太相符。一是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急、小、频”;二是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足够或合格的抵押品或者信用等级低等等,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和监管成本,这与银行盈利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经营特性不太相称,从而使得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相对困难。

3 我国现有金融支持体系的特点

当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向指引下,我国基本上构建了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在筹融资、资源配置、项目筛选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发挥了必不可少的推动作用,但该体系在金融支持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疏漏,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不足、金融产品发展不充分、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创业投资机制不健全、证券市场发展滞后等。金融支持体系的不健全约束和阻碍着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因此构建有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完善有力的金融支持体系至关重要。小微企业的金融体系重点应从创新金融产品、搭建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促进平台、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体系以及融资担保体系等方面加以完善,以促使小微企业能够获得多元化、多渠道的金融支持,适应其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推动其在经济活动中更加有活力的发展。

4 构建小微企业金融体系的主要策略

4.1 开发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银行、证券、保险、风投、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信贷产品,帮助和指导小微企业通过抵押担保进行融资,以及开展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股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和票据等质押贷款,适当扩大质押贷款规模。二是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进行直接融资,放宽对小微企业债券融资的额度限制,扩大发行规模,并对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产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社会筹资利息补贴。三是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小微企业信贷的各种优惠政策,降低贷款门槛,使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能够快速获得资金支持。

4.2 搭建信贷融资促进平台,创新融资服务模式

首先,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联合各类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企业、中介机构联合,搭建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促进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设计、增信助贷、供需对接等一站式便捷融资服务,发挥平台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实现企业和机构之间信息对称和共享,创造有利的融资环境,提高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次,在“政+银+企”合作基础上,构建“银+企+平台”的融资服务模式,建立银企对接机制,积极组织以创业基地、园区、产业聚集区等为重点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多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

4.3 发展资本市场,开展风险投资业务

一是大力发展股票市场融资,推动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革,充分发挥股份制融资的作用。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保理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着重指导和培育一批小微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二是大力开展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健全风险资本筹集机制和循环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创办或者参股科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各类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基金,做大风险基金规模,加快风险投资业务的开展。

4.4 强化创业投资引导,扩大资金来源

一是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创业投资,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同时撬动社会资本,拉动社会投资。二是积极开展创投基金试点,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加大对创新的支持。三是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设立科技创业创新种子基金,政府财政按照种子资金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支出额度给予适度的配套资金支持。四是与国内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并委托其进行股权投资管理,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4.5 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优化融资服务环境

一是建立融资担保机构货币资本金补入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增强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能力。二是深入推进担保类金融机构重组,打造担保集团,增强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三是建立健全“政银担企”激励相容与风险分担机制,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代偿损失进行风险分担,充分调动银行、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四是深化政银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助保贷”等助贷业务规模,逐步解决小微企业信贷抵押难、担保贵的问题。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小微 企业融资 存在问题 对策

一、前言

所谓的小微型企业,是指那些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的企业,其产品种类不足以及服务的种类单一的企业。小微型企业的规模不大,产值较小,企业内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根据相关统计,我国的已经有超过三千万家小微企业,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与产值,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各谐社会的建立具有重要作用。小微型企业成为我国新一代企业家出现与发展的重要平台,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扩大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会受到企业量的影响,投资少,资金的使用周期短会使小微企业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笔者选择小微企业问题及其对策作为研究对象是有一定的社会现实意义的。

二、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的质量对于企业资金链的建立与安全以及企业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具有直接影响。正视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问题,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下面,我们就来对小微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融资工作中抵押与担保困难

小微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商业银行,这就使得抵押贷款与担保贷款是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重要方法。但是,在进行抵押贷款时,受到自身发展实力的影响,小微企业一般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用来抵押,用来抵押的物品的折扣率较高。另外,负责进行小微企业抵押资产评估证明的部门较为分散,手续程序较为复杂,收费率高,为小微企业的抵押贷款行为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资产评估中还存在中介服务不足与随意性较大的问题,造成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另外,从小微企业的担保贷款来看,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不需要进行担保贷款,出现自我保护考虑,也不愿意成为其它企业的担保方。这样的抵押贷款与担保贷款流程不顺利。

(二)银行放贷困难度较高

近些年来,我国的许多银行出现了放贷难的问题。许多地方基层性银行的贷款占存款的比例出现明显下降的问题,一些资金放在银行中贷不出去。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许多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而加强了金融风险的防范意义。国家也利用一些经济政策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进行政策性的引导,使许多基层银行的贷款权利受到限制。银行放贷的程序较多且复杂,而小微企业贷款的对象大多为地方性商业银行,这就使得小微企业问题得不到解决。

(三)直接融资工作难度较高

直接融资的方法也可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一些资金上的问题,比如说发行债券、民间借贷、企业内部依次以及引用外商资金等方法都是直接融资的有效方式。但是,小微企业本身的实力较为薄弱,其自身具有的资金数量较少,民间融资的方法不多,思路较窄。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没有办法真正融入到正规的资本市场中。而小微企业要想进行外商资金的引用,需要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流与沟通。大部分财政性资金都投入到了国有企业或者规模较大企业中,小微企业在直接融资中也是困难重重。

(四)信用控制的难度较高

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昌。信用风险的控制是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中的最大的难点。小微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不足,在信息披露方面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管理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无法对小微企业的财务情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有效的分析,无法做出科学的信贷决策。这就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三、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对策分析

小微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需要建立起一个安全有效的资金链。资金链的建立,需要小微企业良好融资工作作为重要保障。面对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小微企业融资质量的提高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下面,笔者就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方法进行分析:

(一)加强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小微企业要想解决现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要利有多种融资方式,为自己企业未来的平稳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首先,小微企业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自我积累制度。没有有效的自我积累,企业不可能具有生产与运营的酱。自我积累的制度需要以有效的资产制度作为基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信用。只有在这样的管理基础上,小微企业才能成为一个具有资金筹集能力的企业。要解决企业融资中的问题,小微企业要对自己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方法,加强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小微企业要具有发展的信心,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尽力加强自主品牌的创造,进行产品结构的优化。小微企业要建立起整体性较高、真实性较强的财务报表,加强企业信用原则的落实。只有这样,小微企业才能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扩宽融资的渠道,加强应用资金风险的能力。

(二)加大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扶持

国有的商业银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会是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问题,商业银行要建立起科学的贷款观念,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机制的改善,加强对小微企业问题的重视。商业银行要科学进行小微企业信贷机构的建立,加大授权性。小微企业的贷款工作,需要以信用等级的评价为基础。银行在进行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之时,要更多地考虑到小微企业的效益与未来的发展性,而不要过度强调企业的规模。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消除对于小微企业的信用歧视。另外,商业银行要对小微企业所处的地区以及其发展的环节进行分析,对贷款的抵押率进行有效的调整。商业银行要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出新,使小微企业在融资时具有更多的选择。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要加强技术与方法的创新,对贷款业务进行更新,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完善信贷人员的考核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的服务积极性。

(三)加强保险与信用担保的结合

银行在针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时格外谨慎,主要是考虑到自身的贷款风险。将保险机制引入到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工作中来,提高银行的贷款偿付能力,减少银行的信贷风险。保险行业的社会保险管理功能的发挥,可以在小微企业贷款工作中得到发挥。首先,要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利用科学的风险管理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融入,提高小微企业的综合水平以及信用水准。共次,要对保险产品与服务进行创新。利用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服务,小微企业要加强服务层次,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另外,要加强保险与相关方面的合作。保险机构与信贷机构的结合,可以使小微企业从中受益。加强三者的有效合作,可以实现协调发展,促进市场信息的共享以及市场风险的减少。只有这样,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四、小结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7篇

一、国外扶持小微企业的财政措施

各国扶持小微企业的财政措施,在收入方面主要指各种税收优惠,在支出方面则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及间接的政府采购、贷款担保和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整合。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且有较大作为。

1.税收优惠措施。在方向上,各国从税率、税额、税基、纳税时间、纳税方式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在具体做法上,则各具本国特色。

第一,实行优惠的所得税税率。英国、日本对小企业实行低税率,美国按个人所得税率征收小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德国降低了小企业所得税率的上、下限。

第二,对营业税、所得税等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德国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免征营业税或流转税;法国对新建小企业免3年所得税,某些地区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收优惠;日本对研发型中小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且试验研究费可税前列支,还对小企业共同使用的机械设备减征固定资产税。

第三,对小微企业营业税设置较高的起征点,如德国。

第四,对小微企业实施延期纳税和加速折旧。美国、法国、日本对小微企业分别实行6个月、8个月、10个月的纳税宽限期;加拿大特别小的企业不需要按月缴纳税款。德国、法国对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较其他企业分别高10%和20%;日本对小微企业新购机器设备在第一年里给予30%的特别折旧。

第五,简化小微企业纳税方式。俄罗斯将利润税、销售税、财产税、社会税和增值税合并简化为小企业包定收入统一税,将纳税额降低了一半左右。

2.直接的财政补贴措施。对小微企业提供直接的财政补贴,可分为一般性补贴和专项补贴。

第一,对小微企业提供一般性补贴。如德国和意大利,两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的补贴分别达总投资额的30%和50%。俄罗斯政府在2008—2010年每年拨款40亿卢布设立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小企业发展。

第二,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对于创办中小企业的失业者,英国政府每周补贴其40英镑,德国政府则给予1.2万欧元的一次性资助。

第三,对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本投资补贴。法国政府为小企业主负担第一年50%的专业人才聘用费用,土耳其小微企业雇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前半年税前工资的70%及新员工培训费用的50%由政府承担。

第四,对于小微企业提供就业岗位给予财政补贴。德国小微企业每招收一名失业者政府资助1万欧元,法国政府对小企业雇用学徒和单身妇女给予补贴。

第五,对小微企业研发设立政府专项计划、专项基金资助或给予财政补贴。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英国的小企业研究和技术奖励计划、德国的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专项基金等。对小微企业研发经费,法国给予25%的财政补贴;土耳其政府则凭票报销,最高报销50%;比利时科研人员到中小企业参加为期4年的研发活动,政府资助项目经费的80%~100%,成果由社会共享。

第六,为小微企业提供外向型发展补贴,提高其国际化水平。日本、比利时、土耳其、印度都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建立小企业情报网络和数据库,对海外市场调研、经贸合作和交流的国际差旅费以及国际标准认证、专利申请费用提供补贴,甚至承担境外小企业或分支机构的租金。

第七,对落后地区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促进减贫和落后地区发展。欧盟设立了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对在经济落后地区相应行业投资的小微企业提供补贴;在欧盟规定的基础上,德国在落后地区新建的小企业可免交5年营业税,期满后享受比其他地区小企业更高的营业税起征点;意大利政府对落后地区的小企业,一年提供比其他地区高得多的一般性资本项目补贴。

3.间接的财政扶持措施。各国还通过政府采购、提供政府贷款或贷款担保来间接扶持小微企业。

第一,小微企业产品的法定政府采购。美国规定了对小型劣势企业、妇女和残疾退伍军人拥有的小企业、落后地区的小企业政府采购的法定比例,且由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执行,未达目标者需提交辩解书和整改计划和措施。日本、俄罗斯也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必须向中小企业订货。

第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如德意志银行向新创立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联邦政府为贷款提供风险担保和支付利息。

第三,对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或对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包括:(1)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如美国政府的微型企业专用贷款、德国的“马歇尔计划援助对等基金”;(2)与有关金融机构共同提供贷款,如法国的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瑞典的AIMI基金;(3)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政府给予担保,或者民间担保机构担保,政府提供再担保,如日本设立了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业务;(4)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政府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如德国政府每年约投入担保业5000万欧元等。

第四,引导对小微企业的风险投资,实现政府资金与私人资本的结合。如英国的地区性风险投资基金(RVCF)由中小企业服务局(SBS)、欧洲投资基金、私营机构投资者分别出资30%、20%、50%。法国对个人风险投资公司进行小微企业风险投资给予特别的免税优惠。

第五,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他公共服务。包括:信息咨询和帮助,如美国的小企业发展中心、妇女企业中心,日本在各地设立的公立试验机构;基础设施支持,如日本、意大利建立了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以及信息网络;建立小微企业与银行、地方政府、社区、行业联系的桥梁,如巴西的微型和小型企业支持组织(SEBRAE);对微型企业在能源、交通运输等方面提供优惠,如意大利。

4.地方政府的财政扶持措施。各国地方财政在扶持小微企业方面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法国各地方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对小微企业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例如设立就业地区发展补贴,对3年内增加投资5万欧元以上和增加职工6人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增加1名就业人员,地方政府补贴2000~2500欧元;对3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中小企业,每增加一个员工地方补贴1500~3000欧元。俄罗斯规定各联邦主体必须通过竞标,从地方预算中拿出配套资金与俄联邦共同支持国家扶持小企业计划。日本各县政府设立利息补助制度,为微型企业提供地方性财政贴息。

二、国外扶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措施

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支持、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支持以及民间金融的补充融资支持,其中,以政府积极参与的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支持为主。

1.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支持。第一,建立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如日本建立了“微型企业经营

改善资金融资制度”,对融资能力较弱的微型企业提供低利息、无担保、无保证的融资服务。

第二,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和担保规模。如法国大幅度提高由银行向小企业贷款的比重,增加金融机构向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印度尼西亚提高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信贷额度;俄罗斯储蓄银行在2014年1月1日前将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总额提高两倍,达到3.6万亿卢布。

第三,为小微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并准予贷款延期偿还。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最长为25年,流动资本贷款为7年;印度政府颁布了对中小企业及附属企业延迟付款利息法案。

第四,设立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如印度尼西亚推出的小额信贷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发放额度,要求在下一年的商业银行计划中明确指出小额贷款组合。

第五,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担保银行。如德国至少每个州有1家担保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对小企业信用进行担保。

第六,引入保险公司行使担保保险职能。如日本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公司为贷款担保提供保险。

第七,通过政策性金融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及多项免费或优惠的金融服务,并为高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德国的复兴银行和平衡银行,欧盟的欧洲投资银行都行使政策性金融功能。

第八,对“病态小企业”提供金融援助。如印度储备银行对有到期贷款超过6个月未还,上一会计年度现金流失累计占现金总量50%的小企业了全套贷款指南,还对其提供监控和恢复措施。

第九,构建全面的“微型融资”框架。马来西亚确立以微型融资作为扶助微型企业的主要手段,指定一些银行以优惠的条件专门向微型企业提供持续且充足的“微型资金”支持。

第十,地区性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的地区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

2.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支持。在资本市场开辟二板市场,为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如美国证券交易协会的自动报价系统(NASDAQ),其他很多国家也开设了二板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场所。

3.民间金融的补充融资支持。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发达,其民间金融发展的也相对成熟,成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有力补充。

第一,民间金融独立为小微企业融资。美国的民间风险投资公司既为融资困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收取利息,又为有潜力的小企业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

第二,政策性金融支持民间金融。据统计,日本有2000多家民间金融机构,在其向中小企业贷款时,可以得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多方面支持,例如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就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来引导民间金融机构支持小企业发展。

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范文第8篇

[关键词]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特征;生命周期;融资策略

[DOI]10.13939/ki.zgsc.2015.12.038

1科技型小微企业含义

综合文献研究以及相关概念界定,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概念相对比较统一的认识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领域涉及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航空与航天、核应用技术等,以高新技术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远远高于传统产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其建立和发展需要雄厚的资金做后盾,需要大量资本投入。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持续不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来进行技术创新。相对于其他的经营活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以及工艺改造等技术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资金需求。另外,任何一项高新技术在经历“前期研发”之后都要经过“中期测试”“后期推广”等环节,每个环节皆需要大量资金。

2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与原因

2.1内源融资渠道受到约束

内源融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企业自有资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积累(留存收益和折旧)和企业内部融资。一般来说科技型小微企业初创期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企业内部融资来实现其当下发展,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技术产品研发投入的加大,企业要通过外部融得足够的资金才能保证持续发展。

近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利润急剧下降,留存收益大幅减少,直接影响到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内源融资,内源资金严重不足。科技型小微企业较高的外源融资需求,说明企业自身积累不足,在进行内源融资时是受到约束的。

2.2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

我国小微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流动资金中贷款比例达到20%,扩大再生产资金中的贷款比例为17%,而扩大再生产资金中来自外部的投资(包括上市融资、风险投资等)比例仅为1%。

从实际情况看,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经营风险大、信用等级较低、缺乏抵押物等种种原因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却非常困难。传统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资金融通。而我国民间借贷一般运作机制不规范,融资规模相对较小、利率普遍高于国家法律的规定,容易造成经济纠纷,金融风险普遍较高。因此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过度依赖的间接融资渠道并不畅通。

2.3直接融资渠道较少

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直接融资对对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难以实现,是因为在我国通过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有着严格的要求,除了要具备相当的规模和相对较强的盈利水平、发展潜力外,还要具有相对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财务报表等,这些限制条件对绝大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而言是具有相当大的难度的。

从资本市场融资来看,我国资本市场虽然日渐成熟,但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上市条件对规模较小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而言仍然很苛刻,目前我国适合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平台仅限于新三板市场,但新三板市场辐射范围有限,不能满足全国范围内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市融资的广泛需求。

就风险投资来说,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同时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在技术和市场上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也很难吸引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投资。

3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策略――基于产品生命周期视角

企业以及其产品一般要经历一个发展过程,即存在一个生命周期,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着不同的特点。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是由美国的艾迪思博士于1989年提出的,是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划分为种子期、新生期、成长发展期、成熟期、衰退期。与之相对应,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其融资特点和融资策略也应该相应不同。

3.1种子期融资策略

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种子期也称创意期、创业前期,是科技人员提出高新技术设想(创意),通过其创造性的探索研究,形成新的理论、方法、技术、发明或进一步开发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的风险是技术风险,这种风险水平相当高,国外有关资料表明,在研究开发活动中,从创意提出到开发成功具有一定商业前景的项目仅占5%左右。

企业在种子期内,企业的实体尚未形成,也就不能产生现金流量,相反对外部资金的投入有巨大的需求。对于多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正常发育的中小企业,此时,银行一般并不了解也不感兴趣,即使知道也会由于其前景的完全不确定性,不符合银行经营原则而不会提供任何融资便利。因而,处于种子期的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创业者(团队)和风险资金。这一时期应积极申请国家各项扶持基金,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的资金支持。

3.2新生期融资策略

新生期是指实现技术创新成果产品化,并且,商品化产品开始进入市场的时期。企业资金需求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进一步完善,购买生产设备以及建立和开拓销售渠道等。此时,企业资金需求的频率高,金额小,而且资金需求和供给之间缺口大。

处于新生期的科技型企业创业失败率最高,产品市场前景不够明朗,企业的可预见成功率较低,经营风险很大;又由于是新建企业,没有经营记录,信用制度没有建立,外部融资困难。这一时期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资产,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行债券融资的机会也较少。企业寻求合理的资金渠道支持企业营运是其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对多数中小企业来说,此时取得外部融资仍很困难,除创业者的资本外,其现金流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或是对上下游企业的商品贸易融资(鉴定贷款),可以用到的融资渠道是企业保留盈余或是企业内部职工借款及亲友借款、民间借贷及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政府基金、风险投资、租赁融资、票据融资、典当融资和股权的场外交易。

3.3成长发展期融资策略

这是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经过艰苦创业,实现科技成果向工业化生产的转化后,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开始进入其正常的成长发展时期。企业进入快速成长阶段,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资金需求与供给缺口巨大。这个阶段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满足资金需求:

(1)引进风险投资。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其明朗的市场前景,快速增长的市场收益基本上符合风险投资机构对预期回报要求的条件。鉴于我国单个风险投资公司的规模有限,企业可以采取“组合融资”的方式吸引风险投资,即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向若干家风险投资公司组成的风险投资联合体进行融资。

(2)利用商业信用。企业可以向其他企业以延期付款,赊欠商品,或要求其他企业提前付款等形式解决企业自身流动资金缺乏的问题。它是以良好的信用为基础,没有复杂的手续,适应商品的生产流程。

(3)融资性租赁。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用少量的资金取得所需的生产设备,边生产边还租金。由于所租赁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银行,在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有限,抵押品的估价又相当困难的情况下,相对于抵押贷款,金融租赁不失为扩大再生产的一种好办法。

3.4成熟期融资策略

在成熟期,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成长,规模不断壮大,经营运行风险将大幅降低,这时企业的资产数量上的扩张和质量上的改变,都使得企业存在大量的资金需求。这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扩张顺利就开始进入大中型企业行列,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最容易的阶段。

在成熟期,企业的经营已步入正轨,融资渠道较为广泛,这个阶段,企业开始自主选择较为合宜的融资方式,包括上市融资、债券融资、金融机构贷款等。由于主板市场要求高,只适宜于少数大型科技型企业,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在二板市场上市;可以发行普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可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

3.5衰退期融资策略

在衰退期,企业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减弱,新产品开发越来越少,企业业务萎缩,整体实力不断下降,开始走向破产,因此在这一阶段企业是很难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在衰退期,企业采取的是收缩型的融资策略,不会融入大量资金,而是最大限度地回收资金或者是将资金投入新的产业或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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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彦斌,闫素梅.生命周期成本理论视角下的环境成本研究[J].财会月刊,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