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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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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一、宣传目的

为建立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长抓不懈,做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实现工作常态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主题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相关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适宜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一)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公开曝光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涉及医保违法违规处罚情况的典型案例;引导教育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参保人员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举报监督宣传。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和反馈流程,落实奖励措施,强化举报奖励激励作用。

(三)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刑法》相关条款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宣传方式

此次宣传要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多手段和全方位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行宣传。以广播、电视、咨询台、海报及条幅等方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本地举报投诉电话;对投诉举报查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案例要进行宣传报道。计划4月1日至10日为启动阶段;4月11日至25日为集中宣传和重点整治阶段;4月26日至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五、责任分工

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负责向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资料、协调新闻媒体、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将影像资料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医疗保障局。

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负责设立咨询台、制作悬挂条幅及其它与宣传有关的工作。

定点医药机构:负责本单位标语、条幅的制作张贴悬挂等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六、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宣传工作对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发挥好宣传应有的作用。要结合实际,精心准备,积极部署,周密谋划,狠抓落实。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一、实施大病保险的重要性分析

我国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目前,我们建立起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而大病保障也是这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再给予报销50%以上。这对于解决群众切实困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一是有利于加快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对于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而言,其是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辅之以商业健康保险和多种补充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大病保险主要是以基本医疗保障为基础,进一步保障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能够有效衡量国家的医疗保障水平。大病保险的实施需要对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加以延伸与拓展,是国家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保障的创新性举措。从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在制度层面健全社会安全网。

二是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体制的持续深化改革。要想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质量,从医疗、医药和医保等方面进行重点改革,实现全民医保,促进医疗和医药的改革。大病保险的实施能够有效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专业的优势(大病保险是采取政府主导,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对支付方式的变革加以强化,促进为医疗和医保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提高保障水平,有效解决病患的困难,增强医改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医疗卫生体制的持续深化改革。

三是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必要要求。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改革政策,尤其是医保政策,都是坚持以人为本,可以说,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医改的深化,尤其是大病保险,是其实践的重要体现。目前医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国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大部分群众因病返贫和致贫的问题较为突出。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发展好、实现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解决群众最直接和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大病保险的实施能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体现党的宗旨,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返贫和致贫问题,是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

二、实施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

实施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是坚持机制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实施大病保险的过程中需要对其工作方法加以明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因地制宜和机制创新的原则,结合具体实际的情况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问题的解决方案,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例如,有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大病二次报销的比例甚至超过了50%。

二是坚持持续发展、责任共担的原则。对于大病保险而言,其保障水平需与财政承受能力、医疗消费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从而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作用与意识,形成保险机构、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保证收支的平衡,合理预测,规范运作,从而加强大病群体的保障力度,保证社会的和谐和公平。

三是坚持专业运作、政府主导的原则。该原则主要是对大病保险的实现方式加以强调,只有强化政府主导,才能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在监督管理、基金筹集、组织协调和基本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相较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而言,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和丰富,是政府履行职责和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体现。此外,政府对大病保险加以购买,由商业保险机构加以承办,将机构的专业优势加以充分发挥,促进保障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提高。

四是坚持统筹安排、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大病保险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需要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以此解决群众的大病医疗费用分担,保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需要做好大病救助、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等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促进保障效益的提高。

三、实施大病保险的主要措施

一是采取由政府主导,由商业保险进行承办。

建立大病保险需要向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购买,即大病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加以承办。首先需要对政府的责任加以明确,将政府的主导作用加以充分发挥,由政府制定大病保险的结算管理、报销比例和范围、筹资标准以及核算方法等基本政策,并且政府可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对商业保险机构加以选定。其次需要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责任加以明确。商业保险机构需要提高大病保险服务与管理的水平及能力,积极与医疗机构合作解决不合规的医疗费用,以此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最后需要对大病保险的定位加以明确。与商业保险相比,大病保险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特殊保险业务,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与拓展。因此在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加以控制时,需要具备明确的方法与要求,将保本微利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加以真正体现。

二是所需资金由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划出。

大病保险实施所需资金的额度与比例和从新农合基金与城镇居民医保中加以划出,如果有基金结余则利用结余基金,若没有或不足则可在城镇居民医保等统筹时加以解决,不需再向居民个人收取费用,从而减轻居民的就医负担。一般而言,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医疗费用水平与居民收入也不同,导致大病保障的筹资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我国不需统一规定具体的筹资标准,只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合理测算后则可确定。当然在实际确定过程中,需要结合筹资能力、大病保险目标水平、基本医疗报销情况、高额医疗费用情况等,认真比较多种方案,从而合理确定。

三是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只有严格监管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才能使其持续稳定运行。当然在实际监管过程中,需要将商业保险机构的优势加以充分发挥,有效防控医疗费用和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保证患者的利益,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此外,需要积极监督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承办大病保险的奖惩与考核机制,加强处罚与监管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结算效率、支付流程、报销水平、筹资标准以及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的协议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会议,目的是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思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居民医疗困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请大家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布署,抓好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启动实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责任感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解决了城镇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启动不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市90%以上的农民。但是,现在城镇非从业人员还缺乏基本医疗保险,这些人大多收入不稳定,生活负担重,一旦得了大病,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恶性循环,甚至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所以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切实增强执行和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责任感。

(一)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只有全心全意为群众着想,才能够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实事。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城镇居民谋福利的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抱着对群众负责、为群众谋利的态度,站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根本在于加大财政投入。财政投入是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财政都要按照上级精神,相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医保的投入力度,足额预算资金,确保及时到位。同时,对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做到不以任何形式予以截留,真正把这项涉及民生问题的实事办好。

(三)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重中之重在于部门协同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具有居民分散性强、涉及居民类别多等特点。这就决定了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内容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政府加强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这件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部门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坚持采取联席会议汇报方式,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要通过多方协作,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得到实惠,确保困难群众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要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从工作原则、参保范围、筹资水平、补助标准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地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针对性。按照政策规定,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主要是一老一少和没有劳动能力人群。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界限,防止出现混保和多头享受待遇的现象;另一方面,要保障所有城镇居民依法享有参保的权利,维护城镇居民的合法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调查摸底,将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人员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真正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要把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系统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的同时,还要统筹协调好其它相关的政策制度。就我市的情况而言,首要的是要注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好全市现有的医药卫生资源,加强社区医院建设,让更多的病人能放心在社区医院就近就医就诊;要加强大医院与社区医院的协作,提升社区医院的医疗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坚持面向城镇居民,重点面向困难群体,把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实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计生相结合的大医疗格局。其次,要切实整合现有的医保资源,理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关系,加强经办队伍、信息网络和服务窗口等管理平台建设,为参保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着力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在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衔接,探索完善流动人口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再次,要统筹考虑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对其他医保政策人群的影响,认真解决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要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当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只能低水平起步,降低门槛,让城镇居民都有机会参保,都有机会享受医保待遇,充分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只有参保群众越多,医保基金的互济性就越强,政策制度的优越性也就能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宽的领域得到发挥。二是群众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城镇非从业居民收入状况和参保能力参差不齐,且大都没有固定收入,导致缴费能力有限,加上地方经济、医疗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对群众参保不能搞强制,更不能搞行政命令,而要运用政策进行有效的引导,吸引他们自觉自愿参保。政府补助要及时到位,对确实因缴不起费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民政部门要给予资助。同时,要改进医保管理和服务,加大政策解释、新闻宣传、典型示范的力度、让群众普遍体会到政策的好处,吸引群众自觉自愿参加。

三、要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精心组织,主动参与,狠抓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在统一、科学、有效的领导机制下运行。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来抓,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要尽快制定周密方案。这次会议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筹备本地区、本部门的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尽快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政策和方案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修正;对不利群众参保、就医和享受待遇的环节,要迅速更改,使方案更具有操作性,更能够反映群众的心声,更好地为参保群众服务。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现状研究――以宿迁市为例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9日

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我国流动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由于城乡分割制度的特殊性,使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长期以来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现今已引起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郑成功教授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分类及其相应医保需求的研究中指出,针对不同外来务工人员不同层次的医疗社会保障需求,要根据其需求与目前的条件,按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来提供相应的医疗社会保障。探索建立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制度,使他们能够“病有所医”,健康得到应有的保障,医药费能够得到及时报销变得刻不容缓。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及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所谓外来务工人员,一般是指从外地进入本地城镇就业,但并不具有就业所在地户口的劳动者,其中最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在城镇从事着多种多样的工作,大多在企业中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习惯将他们称为“农民工”。他们并未脱离农村而又暂时离开土地进入城市(或城镇)从事相关职业,通过劳动取得工资收入,他们已成为我国社会一个独特的、人数众多的社会阶层。

(二)研究方法。通过整群抽样方式获得样本,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问卷式调查,询问其个人基本信息、经济状况、社会医疗保障状况、患病情况、医疗费用负担等问题。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宿迁市三县两区,分别是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以及泗洪县。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89份,其中有效问卷287份。通过SPSS专业统计软件对问卷所获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处理。

二、宿迁市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现状

(一)参保率低,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小。2009年至2012年三年间宿迁市外来务工人医疗保险平均参保率只有22.8%,这与城镇职工90%以上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形成鲜明对比。在287分卷中,只有宿城区和宿豫区两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了60%以上。三县区覆盖率均没有超过50%。

(二)外来务工人员保险意识欠缺,参保意愿不足。从问卷调查结果看,在287名被调查人员中,每年主动体检的人数仅占28.38%,愿意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数仅占30.1%;听说过或了解医疗保险的占70.70%,没有听说过医疗保险的占29.30%;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占41.35%,不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占58.65%;有医疗支出计划的占24.29%,没有医疗支出计划的占75.71%;灵活就业人员在务工所在地参保率不到总参保人数的10%。

(三)外来务工人员支付医疗保险费用能力不高。外来务工人员经济相对不富裕,支付医疗费用能力较差。调查结果表明,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有医疗需求,也会把医疗费用压缩到最低。在被调查者中,生病之后自己去药店买药的比例占到58.31%,去医院看病的占到32.52%,休息的占6.30%。在生病不去就诊的被调查人员中,因费用顾虑不去就诊的比例占44.12%。费用支付能力是影响他们是否选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最主要的因素。

三、宿迁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理念方面的缺陷。理念方面的缺陷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当地有些政府主管部门认为政府承担本地居民的社会保障的负担已经是异常沉重了,无力承担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且承担外来工社会保险必然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进而会影响本地区的投资环境,削弱本地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因此,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普遍不重视;二是企业,如果全部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企业每年要为此支付很多资金,企业担心成本增加会降低竞争能力,千方百计逃避参保;三是外来务工人员自身,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经济所迫,首先选择的是获得工作,维持生计,为此他们会主动放弃其他权益,甚至认为社会保障是寻找工作的障碍。

(二)制度方面的缺陷。以户籍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为标志的城乡分割局面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并阻碍着宿迁市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当前的许多社会权利,都是以公民的户籍为享受依据的。一部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徘徊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基本被排斥在宿迁市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与户口所在地居民有着截然不同的待遇标准。由此,也导致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出现了“三元结构”,城镇职工享受有财政补贴兜底的医疗保险制度,本地农民享受保障能力较弱的合作医疗制度,绝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完全自费医疗群体。虽然政府部门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使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得到改善,致使绝大部分外来工事实上仍被排斥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

(三)法制方面的缺陷。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严重滞后于社会保险的需求,《社会保险法》直至2010年7月1日才出台,在立法滞后的同时,现有法规执行不到位,政府行政手段等社会保障刚性制约明显缺乏。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强有力的强制措施,一些既有的法规也很难得到贯彻落实。在被调查的287名外来务工人员中,65.7%的人员反映他们的单位没有给他们缴纳医疗保险。

四、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完善现有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的制度,应着重从思想方面入手。针对地方政府、企业对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会增加劳动力成本及丧失竞争优势问题的忧虑,应从提高他们对医疗保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着力转变观念,切实尊重和维护外来工的基本权益。对于现代经济来说,人的健康、能力、知识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重要。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制度,显然有助于保护人力资源、改善劳动力整体素质,进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二)建立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必须依据人口结构、经济条件等客观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人口结构和流行病特征,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应该以保障重大疾病为主。这是因为,外来务工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年龄结构较轻,患病率普遍追低于其他年龄段人群,且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难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一旦患重病,就有可能陷入倾家荡产的绝境,或者是被迫放弃治疗。因此,应当集中资金解决大病医疗保险问题。

依据不同的人群,采取相应的医疗保险办法。对于那些职业稳定、有固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应采取和企业一同缴纳保险金的办法,强制性参保,且以企业缴纳为主。而对于那些职业不稳定、也无固定收入且流动性较大的自由职业者,应以自愿为原则,鼓励参保。同时,政府和社会有关公益机构在资金上应当给予一定的帮助,以此减轻企业外来人员的经济压力,尽可能地提高参保率。

适应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性,医疗保险服务要提升到更高的层面。外来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之间的频繁迁移,对医疗保险管理和办理等提出巨大挑战。针对异地就医,要求医疗保险体系网络化管理,建立起统一的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体系和管理办法,并允许参保资格在省内自由转移,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省内流动时的参保资金、档案等的转移问题。

(三)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立法。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应着眼于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从立法层面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同时要注意到单纯要求进城务工人员提高法律意识远远不够,针对雇主不为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会保险,政府要采取相关的惩治措施,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各种类型的劳动力均应平等地参加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主要参考文献:

[1]姚华松,许学强,薛德升.中国流动人口研究进展[J].城市问题,2008.6.

[2]徐真真,蒋虹丽.上海市外来就业人员医疗保障的现况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11.14.

[3]李小洪,任建萍,徐玮.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医疗费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J].现代预防医学,2007.20.

[4]陈丽萍.CHEN Li-ping对外来务工人员医疗卫生保健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09.1.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保障机制;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人力资源管理

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成功调动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企业归属感,国内正规单位都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险种,以确保员工能够在保险福利的带动之下,更好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为企业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障险种中的重要组成,也一直都是企业与员工关注的重点内容,但医疗保险在不断规范的同时,一些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

1医疗保险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1)从业人员方面。随着企业与民众对于医疗保险认可程度的不断提升,现代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也呈现出了逐渐上升的趋势,该保险覆盖范围正处于持续拓展的状态。但在这种背景之下,从业人员人力管理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像医保管理机构索取药品回扣以及与参保人员相互勾结等,都在社会中形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并不利于医疗保险的发展,这也是管理人员需要重视的问题。(2)参保人员方面。虽然我国医疗保险发展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果,但部分偏远低于仍然存在着漏保人群,且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缴费与报销比例差异也相对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会造成民众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随之增加,会对医保制度长久性发展形成阻碍。

2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优化建议

(1)强化对的人力资源管理认知。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应提高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认知,应从源头起,对目前该项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视,要对管理观念进行调整。相关部门领导应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升机构员工的责任意识以及职业素质[1]。此外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以帮助民众真正认识到医疗保险的优势与利益,能够积极参与,并能够与管理人员达成共识,能够对各项管理工作予以足够的配合。(2)优化参保人员人力管理。在对参保人员人力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时,相关部门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按照以人为本原则,要从参保人员角度入手,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制定,并要通过宣传帮助民众提升自身危机意识,能够为避免因病返贫风险,积极参保;一方面要对现代医保缴纳方式进行调整,应按照民众实际需求,实施弹性化缴费模式,要将报销比例与缴费数额进行挂钩,以此鼓励民众提升自身缴费数额;另一方面要逐渐取消异地医保的限制,应实施全国式医保联保机制,保证民众保险关系跨地区续接的便捷性,保证民众切身利益不会受到损失,免去他们参保、缴费的后顾之忧,有效降低断保机率[2]。这几种方式虽不能彻底解决民众参保问题,但却为参保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参保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经济水平以及其他综合情况,选择相应的缴费保险,整体工作更加个性化、人性化。(3)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当参保人员出现疾病或人身受到伤害时,医疗保险机构会按照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物质条件帮助或基本医疗服务,而民众的医疗费用会由国家、单位以及个人三方承担,能够有效降低三方之间的经济压力,且不会出现资金浪费的情况[3]。为实现这一点,相关部门应对现有医疗保障机制进行优化,要在相应法律法规的配合之下,制定出该项鼓励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延长自身参保时间、提升自身参保数额,保证国内医疗保险行业的正常运转,确保民众可以通过医疗保险获得更多实惠,可以将疾病风险预防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众能够养成参保习惯,从而成功带动医疗保险行业的发展。(4)优化从业人员人力管理。政府部门需要对从业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总结,要明确问题发生本质原因,并要对医保机构人力管理工作予以足够关注。不仅要增强对于机构的监督与人员投入力度,同时还应引导机构人员,对现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模式进行优化,要通过对先进管理手段的借助,有效减轻人员工作负担,并要按照当地人均经济收入,对医保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进行适当提升,使他们能够在经济方面没有后顾之忧,有效降低他们因金钱驱使而进行违法勾当事件的机率。此外还应给予医保工作足够的关怀,要帮助他们对实际问题进行解决,使他们能够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能够更加努力的开展本职工作。这些手段不仅能够对员工生活以及工作条件进行优化,从源头避免员工经济犯罪意识的产生,同时还应稳定人心,有效提升员工对于医保机构的归属感,能够切实解决机构人才流较大的问题,可以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各医疗保险机构应明确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在对现行管理问题进行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以及民众真实需求,通过优化从业、参保人员人力管理、强化医疗保障机制以及提升管理认知水平等手段,妥善对管理问题进行解决,从而建立起健全、完善的医疗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实现医疗保险规范性发展。希望通过本文论述,能够为国内医保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强化提供启示,为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作者:赵庆民 单位:山东省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马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经济管理与绩效考核[J].科技经济市场,2017(03):188-190.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6篇

一、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及情况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国家政策指导、政府带领下,我国农村居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自从工作开展以来,各个参与地区都能够做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2]。

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报告,截止2011年底,全国开展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已经达到2637个,有效地为8.32亿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其中中部地区占比39%,西部地区占比40%,东部地区相对较少。2014年5月份,《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明确公布了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方法,进一步提升国家对参与地区的补助比例,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自2003年开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地发展,空间范围覆盖面也越来越大,为三农的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问题[3]。

(一)相关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淡薄

随着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参保范围也在不断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医疗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但是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制度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却远未跟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步的脚步。主要原因是很多地区对档案管理工作极为不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对档案的建立以及保管工作并不是十分上心。甚至是把档案管理工作看做是一个形式化的工作,使得合作医疗的档案无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作用[4]。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作医疗的档案既包含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又包含其以往的病史和诊断方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所以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则,这样才能使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制度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但是,笔者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我国很多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仅仅是让一两个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根本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大部分的地区如今仍然采用纸质的档案,完全没有使用信息化的技术。档案更多的是束之高阁,很少会清理灰尘,做防潮工作,因此很多档案就很快毁坏了,无法长时间的保留。而且,档案管理人员也不一定是医疗人员,他们不会分类整理档案,即使要查找相应的档案,也是非常麻烦的。另外,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工作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档案材料排序错误,档案管理期限不明确等情况,大大影响了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约了档案工作的发展。

三、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

首先,各地农村医疗方面的领导阶层要加强认识,并且把档案管理意识传达到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加大对各级档案部门的财政投入并完善其人员配置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明确责任与惩处措施,只有这样管理人员才会认真的对待档案[5]。另外,在合作医疗宣传方面,一定要保证大部分的人都能够认识到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让农民做好监督工作。要利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开会座谈、黑板报等手段大力进行宣传。尤其是要提高农村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要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农村农民与干部的档案工作意识。

(二)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作医疗的档案会随着时间的累积越来越多,因此在保存纸质档案时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做好分类,而且最好还能够保存一份电子版的档案。因此,档案管理人员不仅仅需要懂得医学知识,还需要学会一定的档案归类方法以及信息技术。只有建设一支懂档案业务知识、医疗常识以及计算机基础知识的高素质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团队,档案管理工作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各项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的制度政策才能得到贯彻和实施。另一方面,在乡政府的财力可承受范围内,最好能够为各村镇级别卫生室添置一些信息化设备,或者以卫生室自己添置,政府补贴的方法来购置设备,这样就能够改善硬件条件了。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7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对策

档案资料是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宝贵信息资源,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档案由最初的纸质存档发展成现在的电子存档,与之相应的是对档案信息化的需求进一步增强。而如今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信息技术,更是为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作为我国五大保障险种之一的医疗保险,其系统涉及到群众根本利益,其档案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大数据”和“互联网+”背景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是利国利民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一、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

杨公之主编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导论》中定义档案信息化建设为:“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档案管理活动中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提供利用服务。”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医疗保障系统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当前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中,信息技术变革了医疗保险传统的信息管理模式,使得以计算机及档案管理软件应用为主,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对档案进行搜索、存储和管理,成为了医疗保险档案管理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医疗保险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与医疗保险系统联网,保障人民群众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全面完成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1.完善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基础设施

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需配置足够面积的医疗保险档案室,档案室内要配备足够的档案管理设备,例如档案柜,杀虫剂,干燥剂等,与此同时,电子档案储存应用还需服务器智能设施、制冷设备、干燥设备、防火设备、自动温控设备等软硬件设施。由于数据服务器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档案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等数据服务器进行医疗保险档案的收文、查询、借阅、返还等档案的归档利用和管理工作。同时由于医疗保险工作面对的社会群体具有广泛性及医疗保险处本身具有的社会公益性等特点,医疗保险电子档案信息更加复杂繁多,对于数据服务器基础配置也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医疗保险档案管理部门的数据库服务器硬件配置和网络拓扑率,是进行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另外,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涉及人员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档案信息系统局域网,使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趋于网络化,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档案信息的共享,是现阶段人民群众对加强医疗保险电子档案信息利用的迫切要求。

2.制定严格的医疗保险电子档案归档及管理规范

档案信息电子化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数据录入设备将档案资料整理输入数据库服务器,使之转变成数据资料再加以储存和应用。其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制定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规范,并定期组织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最新的档案管理办法,根据新法规及时修正档案文件管理规范。其次,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档案目录数据库,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档案电子数据的索引机制,对医疗保险档案实现数据化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档案电子数据的归档与管理,保证电子档案信息的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再次,注重特殊病号、特殊报销比例的医疗保险电子档案的管理,方便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查阅。

3.培养与发展高素质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才

(1)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修养与责任心,这就要求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档案管理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有扎根医疗保险档案基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电子档案专业技能。针对新形势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面对信息时代“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学习,加强信息技术的实践,熟练掌握现代数据挖掘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新兴信息技术,使医疗保险档案管理跟的上信息时展的步伐。

(3)医疗保险档案人员需要是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

新形势下,医疗保险档案需要管理方法、纸质档案、数据库服务器三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综合运用管理理念、计算机知识、信息技术知识、档案专业知识等,从而对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也需要用现代网络技术整合医疗保险传统档案管理模式,为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网络梳理与网络保障。

4.注重医疗保险档案信息数据安全

由于电子信息应用会受到来自病毒和黑客等问题的影响,因此保管医疗保险档案数据的服务器各种防病毒措施及设备要完善,针对部分需要提供网络共享的医疗保险电子档案信息资源,必须提供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在档案信息化的同时,更不可忽视纸质档案的保存,要“两条腿走路”“两套账并存”,要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存。

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全面而又具体的工作,它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先进的管理规范、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严谨的安全措施等各方面的综合配合,实现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医疗保险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只有积极推动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才能适应社会和时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尤其是医疗保障险种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其服务团体的广泛性,而其自身档案信息化建设历程又是社会档案信息化建设历程的直接体现,因此,加强医疗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只是医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张荣蓉.浅谈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J].科技信息,2012.

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范文第8篇

    论文摘要:文章主要以当前农村医疗的发展状况为出发点,提出新型合作医疗背景下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建立健全农村医保制度的有效对策进行分析与阐述。 

    自我国2003年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作用下,加大建设试点力度。经过新农合制度的运转,缓解了农村的就医压力,但是农村医保制度仍存在缺陷亟待解决。 

一、农村医保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农村参保意识差 

在新型合作医疗体系下,政府发挥组织、支持、引导作用,提倡农民自愿参加与集体筹资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构建农村医疗的互助共济体系。但是农村医保并不像社会保险一样明确规定投保时间,对农民的连续投保没有限制,农民没有参保意识。虽然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但是政府却每年下发参合任务,乡干部以行政手段干预农户参加,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的参保意识差,为了完成任务,只好由乡村垫付参保费用,而农民也只有在生病时才会核报,否则只好由乡村承担全部费用。另外,由于农村医保的限制条件较多,看病时需指定医院,对农民十分不便,弱化了农民的投保动机。 

(二)医疗保障模式过于单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农民已不再满足于过去“掏小钱、保小病”的简单合作医疗模式,这种“温饱式”的合作医疗已经失去了对农民的吸引力。而对于由于突发、大额的患病风险而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又很难得到医疗保障与医疗救治。这种情况与农民的看病需要严重不符,弱化了农村医保制度对农民的保障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另外,随着人们对健康需求及医疗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合作医疗提供的低水平服务也不再受用。 

(三)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保障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而由于理论欠缺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因此国家保障法律尚未形成,造成农村医保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不能得到法律后盾的有力保障。而由于法律配合的欠缺,造成一些农民不认可医保制度,由于怕承担经济风险,因此不愿意加入到医保中,增加了农村社会保障普及工作的难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医保制度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以当前新型合作医疗的发展来看,需要我国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医保政策,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负担的比例,落实政府责任,并将农村医保的覆盖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中,加大政府对农村医保的支持力度。一是各级政府将新型合作医疗的资金与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整合,共同设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并结合上半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状况,制定负担比例,实现长效性增长机制,减少农民的缴费负担。二是促进医保制度的严格落实,惠及当地所有农民,以政府监督职能,督促当地的个体雇主或者企业缴纳职工医保,并将劳务输出人员纳入当地医保制度中,确保所有企业尽到社会责任。三是加大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力度,只有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医保的重要性、优惠性,才能真正得到他们的支持与拥护,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因此,各级政府可通过下发文件、广播、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农民介绍参加医保的好处,让农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相关医保费用筹集、医药费使用和报销等内容,提高健康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参保自觉性。 

(二)实现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而统一的合作医疗保障模式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因此,农村医保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必须加快构建政府、农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以满足不同农村发展情况对农村医疗服务的不同需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推广并宣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这主要由于在落后的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与治疗支出能力普遍偏低,而实现“广覆盖、低水平”的初级合作医疗,是满足农民就医的根本保障;在中等发达农村地区,重点推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因为在中等发达地区的农民,具备少量的医疗支付能力,但是“大病致贫”现象仍存在,这将是医疗改革的重点;在东部沿海等发达农村地区,基本建立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接下来应全力构建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与服务网络,由于经济条件良好,当地农民提高了对商业保险的认识与需求,通过制度的完善,可满足不同层次的医保需要。 

(三)建立健全农村医保的法律法规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通过立法实现的一项强制性制度,其具体落实必须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驾护航。近年来,虽然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农村医保中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保障。因此,加快法律法规建设势在必行:一是建立与农村社保基金相关的监督法律。社会保障资金作为农民看病的根本保障,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挪用,做到专款专用。二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农村合作医疗法》,提出农村医保制度的具体落实方法。另外,应该认识到,除了提出基本的立法之外,强化执法力度才是实现农村医保法制建设的根本,否则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将失去立法的真正意义。因此,只有加大法律的落实力度,才能让法律成为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参考文献: 

1、牛妍.以构建农村医保制度推进“新农村建设”[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6(4). 

2、许海虹,姜岩.发达国家农村医保制度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1).

3、顾昕.当代中国农村医疗体制的改革与发展趋向[j].河北学刊,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