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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1篇

一、构建完善的专利来源披露制度

专利来源披露制度主要适用于有关回族医药的创新和改造的产品专利。专利来源披露制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强度来源披露制度,如此分类主要是为了明晰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的条件及法律责任。可以说,专利来源披露制度是保护传统知识防御性措施中的重要举措,与惠益共享机制、事先知情同意机制等共同构成防御性保护的有力屏障。根据披露内容性质的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披露义务仅仅是一种鼓励,即政府鼓励申请人在专利说明书中公开有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详情。(2)履行披露义务是专利审查中形式上的举措,仅仅带有自愿性,无特定法律后果。(3)披露义务是强制性的形式要件,要获得或维持专利权,就必须遵守这一要件。(4)披露义务是强制性实质要件,影响专利申请的实质有效性,即不披露专利来源,就不能获得专利。以上(1)、(2)不要求强制披露,(3) , (4)则要求强制披露。传统医药大国印度采取的是中度来源披露制度,作为强制披露的一种,其需要在专利申请时提供与专利相关的传统知识的详情,却不需要证实来源信息的真伪,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专利申请人的欺诈行为提供了可能性。为弥补这一不足,印度将传统医药知识专利申请具体分为如下两个步骤:一是申请,二是批准,即对基于本国传统知识所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提出的专利申请,需得到国家生物多样性局的批准。因此,虽然采用中度来源披露制度,印度的传统医药在某种程度上仍得到了较强的保护。具体到我国的立法,需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在披露要求的范围上,回族药品专利的专利申请人应披露两方面信息,即传统回族医药的来源和地理原产地(前提为申请人己知道)、从我国主管部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机构获得事先知情同意证书和与国家主管部门或其他的资源提供者缔结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协议。

第二,在披露要求的启动上,确立一种宽松意义的启动机制,尽可能扩展传统回族医药与请求保护发明之间的联系,将更广范围的与传统回族医药相关的科研发明纳入此种机制。这表示只要是申请保护的发明与传统回族医药有关或利用了这种资源,都能够启动披露要求。这种启动机制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作为拥有丰富生物多样性国家的利益诉求,也能反映回族医药专属区的利益诉求。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生物技术研发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这种启动机制主要是针对外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在当前并不会对我国传统回族医药的利用构成障碍,也基本不会增加我国专利申请人的负担。

在制度建设方面,印度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借鉴。2004年12月26日,印度最新专利法修正案对己有条款作了反映遗传资源、保护传统知识的修改和补充。在第8条中,对专利法第三章专利申请第10条专利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即在第10条第(4)款(c)项后增加(d)项,要求在申请书摘要中提供发明的技术信息。分项又提出,在涉及公众所无法获取生物材料的保藏要求,明确要求当在发明中使用生物材料时,在说明书中公开来源和原产地。另外,第18条对该法第五章专利授权异议第25条专利授权异议所作的修改,即第25条第(1)款规定了在专利局依照该法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并公告后四个月内,任何利益相关人都能够提出异议的条件。最新专利法修正案在原法条基础上又增加了与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相关的两项,其中一项内容涉及传统知识。其规定,如果该项发明可从印度或其他地方的当地或本土社区可获得的任何口头或其他知识推知,则任何利益相关人都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异议。

二、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传统回族医药

(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回族医药保护之困境

1.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出现困难。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传承人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发展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传统回族医药进行保护的前提和关键。但若保护传承人,继而更好地保护传统回族医药,就必须首先合理认定传承人。然而我国在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方面,有时会出现一定的困境。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在有些情况下是很容易确定的,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某项回族医药传承具有了一定的群体特征,传承人的认定就会出现一定的困境。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法定标准比较模糊,这导致在有些情况下,传承人的认定比较随意甚至不合理,从而会使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2.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渠道不畅和传承方式扭曲。在当代的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由于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而丧失了对人们的吸引力,尤其是对年轻人来说,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无疑比之带有明显历史厚重感的传统生活方式要有吸引力的多。相形之下,当地政府也不会投入太多,因为没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政府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也不是很积极主动。因此,在当代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即便传承人被政府认定并予以保护,但传承渠道却不畅通,从而导致因没有传习人而人走艺亡。有些地方对传统回族医药只重视开发而忽视保护,他们为了经济利益,对传统回族医药进行了夸张的现代性改造与包装,使其失去了遗产传承的历史价值内核。

3.政府保护传统回族医药与民间自然传承的关系难以理顺。我国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都要求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行动,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也不例外。但在保护实践中,一方面,有些传统回族医药因丧失了自然传承的动力而处于濒临灭亡状态,进而无法获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帮助;另一方面,有些传统回族医药则出现了政府过度保护的情况,导致传统回族医药丧失其民间自主传承的特性,并改变了传统回族医药传承的本来面貌。

4.民众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意识淡薄。目前,虽然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包括传统回族医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广泛宣传,但从总体上讲,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笔者对宁夏本地高等院校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在校大学生对传统回族医药只是了解一些,对回族医药的保护方式几乎一无所知。而对普通社会民众的抽样调查结果则情况更糟,很多民众甚至没听说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名词。许多人甚至认为,回族医药就是中医药,两者没有任何区别。可以说,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淡薄,这对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和传承非常不利。

(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保护传统回族医药

1.明确传承人认定的法律标准。如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回族医药是一种无形财产,从J险质上来讲是一定人群的一种成果,也是一定文化圈内居民的生活方式。因此,必须通过明确传承人认定的法律标准来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进而更好地保护传统回族医药。在传承人确定过程中,应区别对待,对于某种个性化较强的回药制作工艺或技能,应通过制定一定的入选传承人条件和标准的法律文件来确定其传承人。对于群体性的传统回族医药,如果能够确定其代表人物,则可以确定在这一群体中的具有一定权威性的人物为回族医药传承人代表,但必须对该区域内所有相关人群进行相应的资金上的资助或群体性的权利维护。而对于一些很难确定传承人的传统回族医药,则可以不必确定传承人,或者通过开展一些定期的活动,来强化回族民众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认同。

2.以法律手段确定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权利义务。为了保证传承渠道的畅通和确定合理的传承方式,必须以法律手段明确回族医药传承人的权利义务。首先,对一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而又濒临灭绝的传统回族医药的传承人和传习人予以法律保护。从目前来看,导致传承渠道不畅的主要原因是资金问题。由于有些回族医药无法给传承人带来经济利益,致使他们生活窘困,从而使该类回族医药丧失了对人们学习和传承的吸引力。所以,对该类回族医药必须以法律形式保障传承人和传习人的经济利益,政府部门应给予传承和传习的专项资金,以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保证其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在保证回族医药传承人和传习人权利的同时,同步规定其应尽的相应义务,即传承人必须保证回族医药传承的原滋原味,不得因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而使传统回族医药在传承过程中丧失其基本的价值内核,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确立政府干预与传统回族医药民间自然传承适度平衡的法律保护机制。传统回族医药的保护与传承,需要政府采取适当和理性的行为方式。这就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明确政府行为的原则和限度,以保证回族医药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政府干预与民间自然传承的适度平衡。其中,政府在回族医药保护中的主要职责是,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回族医药的保护和传承进行间接的引导或调解,而不是直接以行政手段对回族医药的具体传承活动进行直接干预。因此,在制定相关法律过程中,必须合理调适政府干预与回族医药民间自然传承的关系。

4.完善回族医药保护制度,增强对回族医药的法律保护意识。不论是按照现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还是按照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无法完全解决这两个问题:第一,在有的回族医药所有权人己经不明,而该类回族医药被不当利用或开发的情况下,政府管理机关是否有权力(权利)提起诉讼?第二,不当利用或开发者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回族医药是回族活的历史的一部分,回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这就要求加强全民族保护回族医药的意识,包括领导层、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普通群众,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要给予高度关注。从国家层面来看,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的立法指导J恩想,根据国情和各类回族医药保护的特点,在己经制定出回族医药保护的法律法规基础上,逐步增强其可操作性,并保证各类法律法规的切实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的宣传力度。从高校和科研机构角度讲,应加强对传统回族医药保护研究,医学类高校还应以适当方式开设回族医药遗产保护和传承课程,逐步承担起对传统回族医药培养传习人的责任。从普通民众角度讲,应认识到传统回族医药对回族乃至中华民族繁衍发展的重要意义,培养对传统回族医药的自豪感和保护传承传统回族医药的使命感。

(三)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文献化及建立相关数据库

1.建立与回族医药相关的注册制度。印度许多传统知识是通过口头传述世代相传的。为了抑制生物盗版活动,防止各种形式的侵权,他们开始采用书面形式,推行生物多样性的民众注册。其中,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喀拉拉邦(Kera-la)和恰蒂斯加尔邦( Chhattisgarh)己经开始了此项工作。到1998年,印度己建立了60个类似的登记机构。他们注册登记知识主要有三种,即关于自然事实的知识、有关物种、物种的用途及相关技能的知识以及传统生态知识。登记时,他们不需要区分是否是商业或产业秘密,但必须提供明确的、充分的权利人信息,以便权利人在他人使用该知识但未承认其所有权和知识价值并让其分享相应利益时提出请求。学习借鉴印度的经验做法,我国也应建立与之类似的有关传统回族医药的注册登记制度。

2.设立传统回族医药数字图书馆。印度对欧洲专利局以纳木树为基础的专利提出了异议,对美国专利局的姜黄专利提出了异议,均获得了成功。印度药品和疗法系统部(ISMH)和印度国家科学普及局(NISCOM)合作建立了传统知识数据图书馆(TKDL),包括传统疗法知识以及900多种瑜伽姿势。200多位调研者利用8年多时间搜集了23万多种传统药物,并建立了传统药物数据库,其中邓志新数据库有英文、日文、法文、德文以及西班牙文等多个版本。目前,印度政府己经授权联合国、美国专利局(USPTO)以及欧洲专利局专利审查员,使用印度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TK-DL)。若有人向这些专利局提出与印度传统知识相关的专利申请时,他们就可以使用印度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以确保提出的专利申请没有侵犯印度己存在的传统知识。不过经过政府许可,印度公司以及国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订立合同获得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3 ~4年的使用权。可见,印度建立的传统医药数字图书馆是一个开放式的数据库。不过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领导者认为,其他国家专利局官员访问数据库时负有保密义务,即应该仅限于搜索和检查专利,不能披露信息给第三方,以防国外公司从数据库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或者改进其配方进而申请专利。

基于保护传统回族医药的现实需要,应加快设立传统回族医药数字图书馆。首先,建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保护名录及标志清单。2011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强调,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第二,启动传统回族医药抢救工程。鼓励各级政府、民间各方积极申报并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通过对回药、方剂、传统疗法等建立保护名录,为传统回族医药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提供依据。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己有大量传统医药知识载入书册,这为传统回族医药的数字化建设提供了示范。如《中国药材百科全书》包括了近5760种药方《中国药材》论述了近1000种药办《中药材新摘要》确认了6000多种药用植物《中草药彩色图解》提供了5000多种医药产品,《中草药彩图集》提供了350000多副中药材。但由于中医药体系庞大难以一一统计到位,很多药材名称并不规范且难于统计,使得这项基础性工作进展颇为艰难。回族医药由于年代久远,有许多己经难以统计。因此要完成这项浩大而艰巨的任务,不仅仅是宁夏自治区的事情,更需要中央有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调动可利用的科研团体和专业人士参与保护名录的建立。

3.成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管理委员会。传统回族医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回族医药传统知识权利登记、回族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的建立以及相关标准制定等具体事宜。在传统回族医药知识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以区域划分为基础,成立地方性的传统回族医药管理机构,同时作为传统回族医药集体管理组织,必要时可代替传统回族医药传承人行使相应的收益和救济权利。

4.建立统一权威的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数据库。中国目前己建立了数百个开放式的中医药数据库,主要由国家部门、科研院所及相关大专院校建成。如国家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建立的中医药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中医药信息网、中国药学文摘数据库、中医药报刊文献数据库等。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五信息技术重点应用性研究项目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及其检索系统( CTC MPD)于2001年8月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传统知识工作组的检索测试,收录了1985年至今公开的全部中国中药专利,收录的专利文献记录量己达19000余件,中药方剂近4万个,是目前世界上惟一进行深度加工标引的中国中药专利数据库。从印度姜黄案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建立一个权威统一且有文献记载的传统医药全球性数据库,将有利于各国专利局在对来源于传统医药的发明授予专利前,检索其是否己构成了现有技术。宁夏自治区也可以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传统回族医药知识数据库。

三、传统回族医药知识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机制

1.传统回族医药蜜蜂数据库的建立。印度建立的传统知识蜜蜂数据库(the Honey Bee Data-base)是一个让发明者登记注册其发明的工具,它包括土著知识的归档、实验和推广,目前约有1万个包含与传统知识有关的发明者的姓名和住址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该数据库的建立,使得人们既可以改良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的与传统知识有关的发明从而增加其价值,也可以与发明者和传统知识提供者进行利益分享。通过该数据库的传统知识蜜蜂通讯(the Honey Bee Newsletter) 这个传媒,在该数据库登记注册的发明被推广到75个国家以上。我国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建立传统回族医药蜜蜂数据库。

2.建立投资基金会。印度建立专门的投资基金会,以促使传统医药知识产业化。依据印度《生物多样性法律》以及《生物多样性法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立专项分享基金的惠益共享机制[Cpl,这些都是值得我国学习借鉴的法律制度。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

一、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概况

赫哲族是我国人数极少的少数民族之一,其数量约5000余,他们世代生活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是黑龙江省的原住民之一。由于赫哲族人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江河密布的三江平原地区,因此历代均以渔猎为生。受其生活环境的制约和影响,具有鲜明渔猎主义文化烙印的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代代相传。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聪明而质朴的赫哲族人究竟发明了多少具有鲜明区域色彩的传统体育项目,其精确数字似乎已不可考;但仅目前已经发掘和整理出的就有40项之多,许多项目至今仍为赫哲族人所喜爱,如叉草球、杜其烈、赛桦皮艇、摔跤等等。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曾下大力气开展挖掘、整理、保护各少数民族的非物质遗产工作。1985年赫哲族首届“乌日贡”大会圆满召开、1987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亮相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2009年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鹿皮球”惊艳五十周年国庆盛典,这些对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和保护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面临的困境

文化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其发展、繁荣乃至式微不仅受其自身发展规律的影响,而且与其依存国家的整体实力密不可分。我国自晚清以来,以西方文化为代表的异域文化在挟其本土国家超强硬实力的态势下强势入侵,中华本土文化捉襟见肘、应对乏力;21世纪,这种趋势不但没有因我国整体实力的增强发生逆转,而且随着国家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而日益强化。作为中国本土文化的一部分,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同样受到了强有力的冲击,其生存空间日益狭窄,其传承和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困境。

(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颠覆式改变不断侵蚀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物质根基文化源于生活,是一个民族生产生活方式艺术化的表达。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之所以长盛不衰,其根源在于这种文化的根基———渔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但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商业文明逐步取代农业文明成为这个国家文明的主导,渔猎不再是赫哲族人生产生活方式的主流;选择其他生产生活方式,如选择经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的人越来越多。传统体育文化对新形势下赫哲族人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表达能力日显不足,赫哲族人参与传统体育项目的实用主义价值日益下降;同时,商业文明以极强的扩张力迅速实现了对本土中国的格式化改造,极大地削弱了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且,这种侵蚀和削弱在现代化进程远未完成的今天似乎不可逆转。

(二)现代体育文化的强势发展压缩了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空间与传统体育项目强调参与性、实用性、区域性等特点不同,以奥林匹克运动、足球世界杯、篮球职业联赛等为代表现代体育项目注重表演性和职业性,具有极强的观赏价值,因而极具普世主义品质。伴随着亚运会、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在中国的顺利举办,伴随着我国篮球职业联赛、足球职业联赛等体育项目的展开,作为商业文明产物的现代体育文化在我国获得了普遍的认同。国家对现代体育项目投入的人力和物力不可胜数,现代体育项目成为民众尤其是青少年乃至相当数量中年人关注的焦点,成为社会各阶层竞抛橄榄枝的宠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由于职业化水平低、表演性不强、无法为参与者和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商业回报等原因而日益受到冷落,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其生存的空间日益狭窄。

(三)相应法律法规的缺位无法为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和发展提供丰厚的制度土壤在我国,任何事业的发展和繁荣都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扶持,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赫哲族传统民族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和发展,同样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扶持,这不仅需要文化、体育、民族、旅游等诸多部门密切配合,而且需要尽快将相应的扶持政策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为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的制度土壤尚不够丰厚。在制度层面,我国不仅没有针对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发掘、传承、传播和发展的综合类立法,即使单行立法也付阙如。在实践操作层面,除了在本民族举办的“乌日贡大会”上,赫哲族的传统体育文化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展示之外,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其他场合展示的机会较少,参与的人数有限。即使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源地———黑龙江地区,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形势也不容乐观。以赫哲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研究基地之一———佳木斯大学为例,该校设有赫哲族文化研究所,赫哲族文化研究专家众多,但校园常见的体育项目中不包括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该校多次举办体育赛事,但从未开展任何有影响的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该校体育学院也没有将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教学体系。

三、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保护

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由于社会形势的剧烈变革面临着断层式的传承危机,运用各种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破解其在发掘、传承、传播、保护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已刻不容缓。法律手段,在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是我国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类难题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手段。所以,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保护过程中,法律手段始终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手段。因此,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中的主导性作用

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地方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性作用,将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保护结合起来,将传承和保护传统体育文化与扩大就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将传承保护传统体育文化与地方品牌战略产品的开发结合起来,将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保护与体育项目的科学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在场所、场地、服装、设备等方面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为将政府的外部支持长期化和固定化,立法不可或缺。应制定科学的立法规划,明确落实立法任务的部门。在进行综合性立法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积极研究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单项性、政策性立法,立法模式为一事一法和一项一法,待条件成熟,进行综合性立法。

(二)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中处理好创新与继承的关系

传统文化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新生,必须融入时代元素,实现传统与时代的对接。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在设备、服饰等方面体现时代优势,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为其提供现代科技条件下的观察视角,努力做到以创新促传承、以开发促保护,开创一条传统文化积极保护的新路径。故此,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的立法过程中,应转变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以管理和限制为导向的封闭主义立法模式,采用以鼓励和支持为特点的开放主义立法模式。

(三)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中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保护的过程中,在高度重视政府主导性作用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力量,实现两者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应充分发挥学校尤其是高校在传播体育文化、培养体育人才方面的作用,将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与教育改革、丰富学生知识结构结合起来;应将部分赫哲族传统体育项目引入社区,将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与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结合起来;应重视体育项目文化传承人的培养,使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在新的历史传承中不致丧失核心的民族底蕴;应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以弥补官方组织在传统体育文化的发掘、传承、传播、保护过程中的力有未逮,实现现实与理想、责任与兴趣的良性补充。为此,应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将我国《宪法》赋予人民的结社权落到实处,降低成立民间组织的门槛,对民间组织采用备案主义准入模式和行为监督为主的管理模式,为民间组织在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法律保护中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法律支持。

[参考文献]

[1]付爱云.赫哲族传统体育文化法律保护模式探析[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3).

[2]汪作朋,李博,崔性赫.赫哲族传统体育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4).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3篇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先后荣获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科学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多项称号。

一、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学科专业建设

为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学校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河北省经济建设发展需要,设置造型艺术学院、雕塑学院、书法学院等12个院部,开设陶瓷艺术、雕塑、篆刻、彩绘、书法、建筑设计等58个学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传统文化多个领域,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兼具文化和经济双重价值。该校是河北省第一所开设书法专业的高校,是我国第二个开设书法专业高等院校,现已拥有书法专业在校生900余人,规模全国最大。

二、加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

修订本专科培养方案,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建设体系。注重专业课程的教授与研发,开设中外古典园林分析、园艺设计等园林设计专业课程,泥塑、雕塑、陶瓷、玉雕等工艺美术专业课,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临摹写生等绘画类专业课程,古文字学、诗词创作、楷书技法、篆刻技法等书法类专业课程,提升学生传统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重视通识教育,在公共课程中增加文化传统模块,开设《庄子和中国艺术》、《中西方美术史》、《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等文学、历史、哲学、语言类课程,增强大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化传统优秀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学生在专业能力提升的同时,树立高尚美德。

三、重视传统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该校高度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聘请著名书法家何应辉家、胡抗美、霍春阳,著名画家贺玉章、郝华等专家来校任教,邀请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教学实践,同时通过建立传、帮、带制度,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全面提升我校传统文化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高水平文化传承人的培养水平。教师传统文化类艺术创作多次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得佳绩,如陈阳静、娄光林创作的作品入选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张国富《霓裳曲》作品获第二十三届国际冰雕比赛银奖等。在高水平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560余项,艺术创作成绩斐然,社会效果良好。

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平台

学校重视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平台建设,建有古风青铜研究所、陈子奋白描花卉研究中心、老庄文化研究中心、雕塑艺术设计中心等一大批专业研究机构,提升师生专业化水平,推动传统文化发展;推进校史馆建设,充分利用校史资源,大力发挥其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建设文庙、武庙、老庄祠等教学实践基地,服务学生雕塑、彩绘等传统文化技艺学习;重金筹建大学生实训、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五、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社团活动

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传统文化类社团活动,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每年举办全校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使师生自觉地学习、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开展“学雷锋月”活动、“同绘中国梦,共画文明村”等百余项社会公益活动,号召学生走向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开创了建党晚会、一二九红歌会、“首届汉字听写大赛”、“传统文化走校园――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等。

六、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与交流

学校于2013年成立老庄文化研究中心,以学术交流为方式,探讨道家精神,弘扬传统文化。研究中心邀请国际知名学者陈鼓应先生作为特别顾问,邀请了钱耕森、陈卫平等数十位学者为客座教授和特约研究员;主办“东方文化大讲坛”,联合北京大学、河北大学举办了“老庄思想的多样性与道家文化的多元化”、“道家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等四次专题学术会议,吸引国内学者前来进行学术交流,引导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发展脉胳,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传统武术 传承人 保护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a)-0195-02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冲击、融合,使得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交融,而传统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密不可分的重要部分,中国传统武术的传承、保护、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抉择。传统武术的传承人就是一个鲜活的资源宝库,承载着传统武术的演练套路、拳种的特点、运动技法规律、招式的运用、武德文化、仪式禁忌等诸多传统的不为人知的信息。传承人作为中华传统武术活态传承的实体,不仅是传统武术传承中的核心,也是新时代传统武术发展的基础,更是中华传统武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集中力量,展示了民族精神、民族的向心力、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团结力。因此,在传统武术的保护中对传承人的保护迫在眉睫,传承人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及老龄化的到来,传统武术的传承人出现消失、消亡、技能的退化、断层等传承危机,解决问题传承武术传承的危机最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就可保护传统武术的传承以及传统武术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传统武术中的活态传承人能把具有珍贵的、民族的、优秀的、传统的文化留存下来,延续、传递和发展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因此,保护传统武术活态传承人,才能留住传统武术的根源,才能让传统武术文化薪火相传、源远流长。

1 传统武术的现实窘境与困惑

随着全球经济、科技、文化一体化的发展,传统武术的发展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生存环境基础的消逝,外来物种竞技体育运动的冲击和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冲击、融合,使得传统武术面临着颠覆灭亡的危机。传统民间宗法制度即武术传承制度的封闭性、单一性,也极大的限制了传统武术的民间传播与发展,成为现代以及未来传统武术发展的绊脚石,使传统武术面临着传承的断层,传承人的消亡。所谓传统,是指历史上沿传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以及行为方式等[1]。传统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了影响和控制,也是历史发展和继承的表现形式。所谓传统武术,指在农耕文明背景下形成并发展至今,以提高攻防能力为主要目的,以师徒制传承为主要方式,注重形神兼备,打练结合,多种自成体系的拳种总合[2]。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传统武术进行普查,查明“流传有序,拳理明晰、自称体系、风格独特”的拳种有129种,经历社会的变革,散落在民间的传统武术,或不为人知,或未自成门派,或流传不清,或依附在民俗文化活动中,有书籍和历史记载的拳种的套路运动的形式并不多,固步自封的封建保守意识和迷信色彩的门派之间,阻碍了各门派、各地区、各种技法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缺乏相应的组织管理以及在举国体制的影响下对竞技体育政策的倾斜也使得传统武术走在边缘化,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因此,中国传统文化需要传承,而传承的本质是文化的延续。传统并不意味着固步自封,传统更不能侄桔、僵化,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自我完善与更迭。

因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支奇葩与瑰宝,传承和保护原生态,具有民族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武术的传承显得格外的重要,要坚持激励与创新、改革与发展、传承与保护,建立有效、合理的传承和保护机制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2 传统武术传承人面临的时代危机

掌握着传统武术技法的传承人作为中华传统武术的活态传承的实体,不仅是传统武术传承中的核心,也是新时代传统武术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的遗产世代相传连绵不绝的坚实力量与纽带。传统武术在近代社会经历了三次社会变革。从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中冷兵器时代终结,传统武术在夹缝中求得生存环境逐渐的减少;从新文化运动和时期的来袭,随着对传统文化的质疑和诘难,传统武术书籍的焚烧,传承人也受到惨遭迫害,造成许多武技的失传,这一时期传统武术也在进行着垂死的挣扎;随着改革的不断开放,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传统武术所依赖的生存土壤发生了改变,传统武术也逐渐被各种休闲娱乐所消解,造成了传统武术技艺传承的断层。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人们的经济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传统武术所产生的社会背景、发展的农耕文明、宗法意识的肥沃土壤逐渐的消散,以及活态传承人的自然衰老与死亡,使这具有中华传统文化的传统武术逐渐走向微、消、亡的悬崖,使传统武术的传承与延续、继承与发扬面临着严重危机。

3 对传统武术传承人的保护

在民族学理论研究中,“传承者”是指通过居民的生活经验而具有丰富的传承知识的人,传承者的态度受其经历、家世、职业、信仰等左右,传承依其掌握的传承知识和传承作品的数量与质量,而分成不同的等级[3]。在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定义是指: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团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活态载体[4]。传统武术传承人是直接参与传统武术的主体,能使传统武术进行传承和沿袭的个人和群体。第一,让传统武术文化薪火相传、源远流长,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保护传承人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可以采取相关的行政法规,规范和调整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的职责或行为,如可以通过对传统武术进行普查、对传统武术的种类和传承人进行建档、保存、传承、发扬。也可以采用民事法或知识产权法对传承人进行民事保护,保障传统武术传承人相关知识产权人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实现;第二,制定完备的、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使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较完善地得以落实。构建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机制,根据传统武术传承人具体的、实际情况为参考依据,对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机制系统构建可以分为:传承人的组织机构设置、传承人的认定机构、传承人的投入机构、传承人的培养机构、传承人的激励机构、传承人的科研机构、传承人的监督机构等七大机构,这七大系统融为一体,相辅相成,相互联系,共同作用,共同组成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机制的构成机制。通过七大组织机构的建立,在对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程序,使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的机制较完善的得以全面落实;第三,建立传统武术传承人管理处, 为了负责全面管理传统武术传承人的管理工作,通过管理处对传统武术传承人调查、认定、建档、命名、保存、传承、弘扬。第四,建立传统武术传承人保护处,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这一“活的文化财产”,保护和发展他们所具有的知识和技能,使这种技能知识和技能代代相传、源远流长、连绵不断。第五,建立传统武术传承人监督处,尊重传统武术传承人的权利,明确传承人的义务。通过监督处对传承经费使用、传承人传承情况、传承人培养、传承人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传统武术之所以在中华大地生生不息的传播、沿袭,主要靠这些身怀绝技的传承人世代相传,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武术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传统武术传承人管理、保护、监督等一切活动都围绕这一根本目标而进行。

4 结语

高尔基曾说过:“一个民间艺人相当于一个艺术宝库,一个人的死亡,就是一个宝库的毁灭”。传统武术是由传承人的传承而得以薪火相传、源远流长、连绵不断的。是以要注重对传统武术传承人的活态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是传统武术的重要承载者、传递者、保护者,通过他们勤奋刻苦的学习、反复的演练、精心雕琢、潜心揣摩、博览群书、博采众长,以超人的毅力、才智,灵活的储存着、掌握着传统武术的原生态技法的整体性精湛技艺和文化传统。传统武术传承人是发展和延续传统武术的中流砥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人为载体的,保护传统武术的关键环节就是对掌握各种传统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233.

[2] 周伟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概论高级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70.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传统建筑形式;传承;创新发展

Abstract: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architectural after thousands of years the inheritance and accumulation, the development today, still have the contents of rich and powerful attraction. But in today's increasingly global situation, with the west wind east gradually, strong culture of our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he influence of erosion, belong to our building features has gradually be fading out. How to do well in traditional Chinese architectural forms of inheritance, and realize the innovation of the landmark is imminent. This article,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tried to find a belong to us, the new, the modernization of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development way.

Keywords: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form; Inheritanc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 TU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文脉”已经是一个众人周知的流行词了。人类对文化传承的关注度前所未有。但环顾我们四周,回想这么多年来的所谓有关“文脉”的城市建设,不尽人意的居多。我们的高楼大厦,我们的城市规划,似乎在当今文化大同的背景下,越走越近,越来越雷同了。

建筑作为环境的重要组成,在人类发展的漫长进程中,建筑也不断地对人类提出新的要求,现代装饰也在对我们的建筑环境的改造与适应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而人类行为又始终不断的改变着周围环境,而往往它们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与作用着。而这种影响和作用最直接的联系就是:现时的我们通过何种方式去传承我们祖祖辈辈不断继承下来的传统建筑的形式,同时又如何去对其加以创新,与时俱进。只有真正做到“传承与创新”,我们的“文脉”才具有可持续性,在文化大同的社会发展浪潮中才不会被湮灭。

2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的现代传承

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是一种根植于本土地域的独特文化资源,它是和世界其他建筑传统文化优势互补,并张扬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世界价值也正在于此。作为一种独特的地域或民族特征的形式存在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具有呈现并张扬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价值。

当前中国建筑界洋风盛行、本土建筑文化的历史断裂和临阵失语现象盛行。全球化时代,我们的传统建筑文化不可能避免受着外来建筑文化尤其是西方建筑文化的巨大冲击。当然,建筑不应是遗憾的艺术,一旦建筑成为遗憾,它将带来诸多问题,给整个城市留下难以治愈的伤痕。纵观中国大地,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城市发展迅猛,但又有几个城市还依然保留着我们老祖宗们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呢。就连一度被誉为“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杭州,虽然仍然保留着些许老祖宗的遗物,但很显然已面目全非,“天堂”不再了。当然,没有任何一种建筑文化可以凌驾于其他建筑文化之上。所以,正确的建筑传承发展方向应当是:建筑发展潮流与地域文化的有机结合。苏州园林与姑苏地域文化、吴越文化密不可分,与藏传佛教文化密不可分。只有在不同的地域文化氛围影响和制约下,才能体现不同地区建筑发展理念的不同形式。所以,对传统建筑文化的继承,不能仅仅通过建筑技术手段的改进、表达技巧的提高等建筑实践活动来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站在哲学的高度思考现代建筑与传统文化的内在关联,才能在深层次上继承与创新传统,才能在欧美风暴的扫荡中创造华夏新风。

对于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主要有具象的传承方式和抽象的传承方式。所谓“具象传承”和“抽象传承”,传统的建筑形式有看得见和看不见两种东西,中国传统建筑形式到底是什么,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用眼睛去看的,比如屋顶的形式,漏窗的样式,这是可以看得到的中国传统文化,我们把这部分能直接感知到的建筑形式加以继承即为“具象传承”。在传统建筑文化中,有些东西是看不见的,如:建筑思想、人的想法等,这些都是一种感受的东西,无法用形状来表示。把看不见的东西用抽象的方式来加以表现,找到这种表现方法,也就是“抽象传承”。 “抽象传承”通常是建筑文化传承的最主要方式,所以,中国建筑在现代化的同时,有更多精神性的,带有中国思想的建筑形式不断涌现才是体现我们传统建筑思想传承的关键。对此,吴良镛先生曾对“抽象传承”方式做了精辟的解读。他指出,建筑文化传承首先要将传统建筑的设计原则和基本理论的精华部分加以发展、并运用到现实创作中来;其次是把传统形象中最有特色的部分提取出来,经过抽象,集中提高,作为母题,再用到当前的设计创作中去。这样的继承,并非形式的抄袭或传统元素的罗列,它既包含创作原理的继承与发展,也包含着传统建筑外在形式的借鉴与创造。很显然目前大多所谓中国传统特色的建筑都只是对几百年前古典建筑外观形式的回应。而这充其量只能说是一种对传统建筑形式的无厘头的尊重而已,这只能算是简单的“具象继承”。而当今对于传统建筑形式的继承,应该用现代的语言来进行诠释。形式是表面的,好比建筑设计的表现图,不论是的手绘表达,还是电脑效果,都是表象的外在。而对于历史文化的尊重、对地域文脉的承袭,是需要设计师们利用现代的语言形式整合新老建筑元素符号,并将建筑本体融合到周边环境中去。这才是当今设计师们该认真对待的。【1】

传统是一种长期的生活方式积累的经验,它逐步涉及到各个形而上或形而下的领域和方面,形成体系流传下去,而并非一种符号化的东西。当传统只是以一种符号化的东西存在时,它便丧失了传的意义。而当代的很多设计只是把传统的表象的形跟现代的东西简单、机械相加,而将作为历史上的某一时期的形态拿到现代来,它的状态已经发生本质的变化,和那时相应的生活和社会环境脱离,因此它还是死亡的,无生命的。真正的对于传统的继承应该是不见于形色的。因为它一定是最贴近于当今社会状态的解决方式,而不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出“古味”的运用。因为传统有一个传承的意义,它的意义不在于外貌的留传,而是精神的留传。

3中国传统建筑形式的创新发展

对于现代设计,首先要对本土的传统建筑有所认识,即对构成传统建筑的风格和影响设计因数的事物,如: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营造法式及气候的情况要了解,吸取传统建筑的精华,再对本地现今的情况进行彻底研究,才能温故知新创造出有传统精神的现代化建筑设计。对于“设计文化”的盲目追随的现象应该摒弃,把传统的东西放到设计当中不等于就有了文化。

建筑的生命就是它的美,对一个问题如果有许多解决方法,其中的那种给使用者传达美和情感的就是建筑。建筑作品应当通过情感为媒介来工作,所创造出的空间无论内外都是能让人感受与思考的环境。现代化传统的建筑设计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当您置身其中,您会感觉到传统的精神,但找不到一处与传统建筑的实例有直接关系的地方。换句话说,将建筑的入口处放一传统的拱门或以混泥土做成传统斗拱样式,这些做法只可算为仿古设计的例子。只有消化并吸收传统建筑的精华,通过对项目设计相关的情况的深入彻底的研究和了解,并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传统的精神,这才是现代化的传统设计,这样的设计才称得上是传统建筑形式的传承并创新。设计的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建筑史不仅仅是一部石头史,它是关于人性的殿堂的故事。我们的传统虽是“源远流长”,但不能缺乏突破与创新。对传统进行乾坤大挪移,其实是在作伪、造假古董而已。我们提倡“创新”,但不赞成去“复古”。 【2】

传统的特点是具有历史和现时的两重属性。创新并不等于非要与历史发生必然联系,创新是存在于现时的;但传统首先是历史的,但它又可以作为现时的创新的依存点,所以它又是双重的。中国传统建筑史也是一部中国文化发展史,文化的积累越深厚,对现时的创新越有帮助。作为设计师,要想实现对传统形式的创新,除了要学会熟悉和精通传统的各种风格样式,更应该学会用思想和对生活的感受来驾御各种方法,汲取传统建筑的设计元素并将其发展,而不是照搬。这样我们才不会成为传统表现手法与传统艺术风格的奴隶,传统才会为现时的创新提供更多的原动力,而不是桎梏。

总之,对我们的传统建筑形式的传承和创新,就是要使用当今社会发展中最合理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将传统的文化和精神恰当地融入到新的建筑样式。当然这种创新的建筑样式其本质跟我们的传统建筑的本质是一致的,即:既创造能保护自然,又能满足人类自身生活的,合理的,功能的,美观的建筑。对于我国当前的建筑趋同的乱像,认识传统建筑形式的传承和创新的重要性尤为重要。正如建筑大师贝聿铭所说:“中国当务之急就是探索一种建筑形式,它是有限的物所能及的,同时又是尊重自己文化的”。对于传统建筑继承的探究,最终目的是要指导建筑创作的实践。所以,我们要想对未来的建筑形式进行探究,着眼点还是要回到自己的传统建筑文化上面来。只有很好地了解并真正实现对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的建筑形式迟早会诞生,中国新一代的建筑大师也迟早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 寻胜兰编著 源与流: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 [M].江西美术出版社, 2007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6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3-0204-01

随着社会的发展,世界文化越来越趋向于相同的发展方向,对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就显得至关重要,维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尤为急迫。因此,我国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传承和保护方面实行了相关举措,但是在具体的传承和保护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群众的传承保护意识不深等问题。本文研究分析的意义旨在加强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高民族文化核心竞争力,让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价值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是在自然和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对各种技艺、表演形式、文化场所、文学作品、工艺作品等世代相传的非物质表现形式。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语言,如:口头传说和口头文学,表演等艺术形式,民族风俗习惯、节庆及礼仪,对自然界的知识探索实践,传统的手工艺五个部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一个民族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开拓、积累、升华和传承下来的不以实物形式表现出的财富和智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能够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核心力量。我国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将我国优良的社会传统、多异的社会习俗传承下来,能够加快全球化进程,使民族文化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起到关键作用,也可以提高普通大众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因为精神文明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四有公民”即,有道德、有理想、有纪律、有文化,从而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第三,传承保护并发扬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作用,人们可以通过合理的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发展一些相关的产业,像手工艺品的批量生产制造、民间戏剧歌舞的学习等,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的民族文化走向世界作出贡献。

二、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的问题

由于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地大物博,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量相当的多。随着“地球村”的发展,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方面的意识不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自身问题

在我国学术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对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学习,并掌握其核心文化精神或技能的人;另一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某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负责人,主要是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一般都是在学术界比较具有权威的专家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西方知识文化的追逐,对本族文化的淡化,使得大部分的民间工艺技能、艺术在慢慢流逝。对于一些学术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的要求相对较高,来自民间的传承人很容易将其内涵、精神、价值在传承过程中流失,因此,国家对于学术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应该给予重视和支持,鼓励相关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传承和保护,引导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

应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民间传统文化和传统知识之间的关系。民间文学艺术的全部,民俗中原始的部分,民间传统文化中的可持续发展部分,传统知识全部从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重要性及意义对于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具有指导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够完善,执行力度不强等,使得一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慢慢的流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界定需要逐步完善,需要加大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察力度,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予以明确化、简单化,以便借助国家的力量进行传承保护。同时,还可以通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全面认识,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表现形式,其具有历史价值、精神价值、审美价值、文学价值和经济价值等。在世界竞争中,其处于核心竞争力的地位,因此,本文基于我国的传承和保护现状,提出几点相关策略以便更好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

(一)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提高传承人责任感

目前,我国本着国强则民强的原则,正处于注重改革开发,大力发展经济的时期,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和宣传的力度不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传承和保护的不重视,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其的认识不够全面。在实际的传承过程中,不明确传承人的责任所在,随波逐流,荒废或是放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国家应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普及,并提高其传承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传承人应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中的六大原则,即人本原则、可理解原则、整体原则、可持续原则、创新原则和发展原则。其中,整体原则是基础,可理解原则是根本。在整个过程中,应该整体把握这六大原则的具体使命,更好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习班

各地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开办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交流学习班,请一些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交流学习。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传承人的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也可以组建一些民间艺术技能大比拼、戏剧舞蹈表演会等活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神内涵、智慧结晶展现给更多的人民大众,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解并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家文化部门也可以定期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交流会,适当的借鉴国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的学习,提高我国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

(三)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2003年的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中,就明确的描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并确定了其在文化部门中主管部门的重要地位。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颁发,其中明确的提出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目标和方针策略等,建立了一系列的相关规章制度等。200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成为我国的立法项目。

由此可见,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管是人民大众还是专家学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过程中,都需要吸取精华、摈弃糟粕,融入自己的创新元素,更好的将其传承下去,为民族文化走向世界做出贡献。

四、结论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西方文化的大势入侵,使得我国对于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继承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更是迫在眉睫。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提出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提高传承人责任感、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习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法规的传承保护措施,更好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来提高民族核心竞争力,让民族文化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人们的生活环境也发生变化。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建筑项目各种设施进行的设计、优化和开发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满足人们的各项需求,在建筑设计中,彰显当中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有效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运用相应的原则、方法和理念,采取相应的设计策略是必要的。

1建筑设计对我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原则

建筑设计原则是对建筑设计各项工作起指导作用的各种规则总称。建筑设计是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理念的影响,建筑设计追求的是居住环境和自然环境和谐统一。因此,在建筑设计中要善于挖掘文化内涵,将古代优秀文化传统思想与当代设计理念有机,促进建筑设计水平提高。1.1保持传统文化特色不同地区的建筑,都有自身特色,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建筑设计时要保持这些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对其进行继承,并进一步发扬光大。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对他们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景观和风土人情,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对其进行有效利用,将这些有民族特色的建筑与当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1]。此外,建筑设计时,要适当运用现代设计技术和高科技手段,考虑当地居民心理接受和认同感,防止破坏当地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保持建筑景观特色,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观。1.2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建筑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建筑景观设计时要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对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文化内容,设计时要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保护,保护传统文化,将其融入建筑设计当中,并进行独立规划和设计,有效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例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中国馆(如图1所示),借鉴传统建筑构件———斗拱,对传统建筑元素优化,并与现代设计理念巧妙结合,取得良好的设计效果。1.3传承当地的传统文化建筑设计担负着传承当地文化的任务。不同时期形成的文化有不同的特征,代表着形态各异的当地文化。建筑景观在时间和地域上有着巨大差异,时间不同,建筑业的发展程度不一样,形成内容不同、风格各异的建筑景观[2]。地理位置的差异,也使得建筑景观有着巨大差异,例如,江南村庄和北方村镇,它们的景观是截然不同的,设计中应该注重传承当中文化,促进设计水平提高。

2建筑设计中我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理念

在建筑设计中,需要运用相应的理念,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并在设计中贯彻落实,以达到最佳的设计效果。2.1绿色环保。进行建筑设计之前,要对当地的自然条件和传统文化特征进行系统分析,包括地形、地貌、水文、植被、文化内涵、文化的价值特征等。同时要对建筑设计进行分析与研究,熟练掌握自然环境情况和文化特征,并防止生态污染和环境破坏。在对建筑选址、建筑规模设计、建筑规划、传统文化继承和发展等进行最终确定时,要考虑其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关系,坚持绿色环保理念,防止对生态环境破坏。如福建省方志馆在响应国家号召下,利用福州市旧档案馆进行改造。地方志本身就是对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因此在考虑建筑外观时,采用以下三个元素:一是志书的肌理,书卷的立面(如图2);二是窗花文理来源于书架(如图3);三是错缝的石材,暗示方志的厚重,隐现历史车轮的痕迹(如图4)。2.2整体规划建筑设计时要树立整体规划观念,保证规划体系的完整性,使居住区和无人居住区的建筑相互协调,保证建筑景观的整体性。同时,制定有关建筑景观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建筑设计与周围环境协调,落实传统文化理念[3],促进建筑设计水平提高。2.3生态节能生态节能也是建筑设计必须树立的理念,这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作,不仅在设计时需要树立生态节能理念,进行科学合理设计。建设时更需要采取措施,做好建筑工程建设、采光、供水、供电等问题,在保证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做到生态节能,这也是符合传统文化理念的要求的。

3建筑设计中我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方法

建筑设计方法多种多样,它们对设计效果产生的影响是直接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计方法。3.1使用艺术化设计。建筑设计是外在形象的一种表现,给人们的视觉以最直观的印象。所以,建筑设计需要运用艺术化方法,考虑居民审美感和审美意识,尊重他们的美学观念和艺术理念,遵循传统文化的要求,使建筑设计具有美感和艺术感。3.2注重人性化设计建筑设计中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运用人性化设计方法,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加强环境保护,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筑设计运用人性化的方法,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是一种新型的设计方法和设计模式,有利于建筑工程生态化,也有利于建筑设计可持续发展。3.3协调各方面关系主要是指在建筑设计时,要协调好土地利用和建筑布局之间的关系,根据协调原则,从整体入手,在建筑设计的同时,要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建筑设计中将当地的文化内涵、景观美学艺术、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创造出适合人类居住的景观。同时建立评价体系,对建筑工程布局进行分析和评价,既保持当地景观特色,又增加多元化的景观因素,促进建筑设计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

4建筑设计中我国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策略

为应对建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结合建筑设计的实际情况,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4.1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当地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基础设施布局、建筑项目布局、传统文化因素等。对建筑设计进行科学合理布局,有效融入传统文化因素,节约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4]。例如,上海金茂大厦是其中的代表,它在建筑设计时,将古代佛塔建筑符号与现代材料、现代技术巧妙结合(如图5所示)。4.2应用传统文化理念,改善周围环境绿地对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它能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美化建筑景观。因此,建筑设计时要重视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绿地,使之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此外还要增加各种形式的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选择合适的绿化物种,提高绿化程度,改善生态环境。4.3提倡节约型的设计理念,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建筑设计中要树立节约型设计理念,引导节约资源,并付诸于实践,反对资源浪费。一方面,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人们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对设计人员节能意识的引导,严格执行节能方案,推广节约型建筑设计理念,促进建筑设计可持续发展。4.4重视与当地实际结合,彰显传统文化魅力建筑设计中不能照搬某种模式,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采取设计策略,继承与发展传统文化。准确把握时间、地区、产业等方面的差异,制定设计方案,确定工作思路,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5]。例如,苏州博物馆(如图6所示)就是其中的典型,它在设计中,将中国江南民居粉墙黛瓦的建筑意象与山水画意境完美结合,将传统文化和当地实际巧妙结合。4.5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设计水平提高建筑设计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也非一朝一夕,因此,必须建立与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第一、资金保障。建筑设计离不开资金使用,必须在资金上给予保证。保证专项资金按时按量投入,资金使用全部落到实处,为建筑设计提供物质保障,促进传统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和发展。第二、协调各方行动。建立与健全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密切各方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保障建筑设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结束语

总之,整个建筑设计过程中,应该综合采取有效对策,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使其彰显时代价值和艺术魅力。另外还要善于总结设计经验,提高设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将其有效融入建筑设计当中,促进建筑设计水平提高,为人们营造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陈高明,董雅.从历史中建构未来———论中国传统建筑设计文化的传承与再生[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17-220.

[2]刘爽,于雪.我国传统工艺设计对民族文化的体现与传承[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1),156-158.

[3]杨谦益.中国传统文化在建筑设计中的传承[J].福建建材,2015(9),23-25.

[4]刘思源.中国传统文化在建筑设计中的传承与发展[J].中华建设,2016(2),78-80.

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法范文第8篇

一、影响津门程派高式八卦掌传承的制约因素

1、人们健身方法的多样化如今人们的运动形式内容丰富,健身方法多种多样,每个人都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条件选择不同的锻炼方法,如跑步、登山、游泳、踢球、轮滑、跳健美操、练瑜伽等。在这个注重生活品质的年代,人们更多的是选择一些简单易行、轻松休闲、充满时尚、娱乐性强的健身项目。

2、国外技击术的冲击

近些年来,由于媒体的宣传及良好的营销手段诸如跆拳道,泰拳,空手道,自由搏击等域外技击术充斥着国内的培训市场,大大地挤压了武术的生存空间。传统武术的习练人群大量减少,技术传承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

3、传承方式的限制

自古以来,程派高式八卦掌与其他传统武术门派一样,其传承主要通过家族式或师父带徒弟的方式来进行。虽然这种民间自然传承的方式,可以保证拳种的纯正性、权威性,但也限制了拳种的发展。因为这种传承模式主要通过师父“口传身授”的方式进行,对传授者的依赖性很大,一旦传授者离世或无徒传授时,极易导致技艺的失传。而且这种传承模式所涉范围狭窄,封闭性强,不利于本门技艺的推广。

4、主要传承人老龄化

津门程派高式八卦掌的代表性传人,刘树行、戈国良老师现年都已64岁,高金华老师66岁,李学义老师63岁。这些能较全面、系统掌握程派高式八卦掌功夫的只有寥寥几人,且都年事已高,很多程派高式八卦掌资料急需挖掘整理,技艺亟待传承。

5、缺少传承主体

一门技艺的延续,主要依靠人去完成。然而,由于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健身方式的多样化,大众媒体的宣传引导等因素,习练程派高式八卦掌的民众较少,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他们本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承传者,但由于学校教育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存在缺失,思想上他们更倾向于接受到西方文化,过圣诞节、听摇滚乐、吃麦当劳和肯德基、穿牛仔裤等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胜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随着大众传媒推动的娱乐化时代的到来,西方体育如攀岩、马术、蹦极、街舞、保龄球、轮滑、高尔夫等以时尚、简单、有趣的特点迎合了青少年的猎奇心理需求,而令大多数青少年趋之如骛。另外现代社会生活的节奏加快,快餐文化的盛行,贴上流行时尚标签的西方体育文化更贴近现代生活节奏,这些都更易引起青少年的心理共鸣而被接受,其结果必然导致程派高式八卦掌的重要传承对象――青少年群体的与日缩减。老一辈传承人即使想传授技艺,却往往面临苦于“无人想学”的尴尬。

6、训练周期长,练习内容庞杂

要想学好程派高式八卦掌,必须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系统训练方能掌握其精髓。训练一般先从桩功入手,当练习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单式或基本套路练习,当套路练习纯熟后再进行拆招讲解,最后过渡到散手练习。这样的训练程序往往需要耗费习练者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一旦习练者不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训练,很可能因进步迟缓而产生厌学的心理。程派高式八卦掌的练习内容包括各种桩功,先天掌、后天六十四掌、各种器械套路练习、对练拆招等内容丰富而庞杂,要想将这些技术全部继承下来,实属不易。

7、缺乏固定的训练场地

习练程派高式八卦掌没有专门的训练场地,一般是在小区的空地或学校的空地。这些地方人员往来,常常会使习练者在练拳时分心:有时还会因为天气原因,中断练习。

二、程派高式八卦掌发展的境遇

1、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

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生活水平地不断提高,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的基本生存状态,而开始注重生活质量,关注身体健康。体育锻炼成为当今引领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各种体育俱乐部、健身中心以及社区体育活动站等成为人们节假日和下班之余的首选去处。“请客吃饭,不如请您流汗”这一流行语充分反映了现在人们在生活方式上的转变。程派高式八卦掌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武术流派之一,其内容丰富,不失为人们选择的一种锻炼方式。

2、处于大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背景下

随着文化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标、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随即全国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动。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武术中的部分拳种少林功夫、武当武术、回族重刀武术、沧州武术、太极拳(杨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邢台梅花拳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程派高式八卦学作为具有地域特色的拳种,也理应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以保护,从而获得政府的关注和资金的支持。

3、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对传统武术发展的关注

近些年,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对传统武术发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与支持。如将传统武术的部分拳种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中国武术研究院负责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性文件,为开展传承传统武术的工作提供了切实的组织和法律上的保证。2007年春,中国武协再次组织对我国上世纪80年代普查存有的129个传统武术拳种,以及新近发现的

符合“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标准的传统武术拳种进行影视录藏,有系统地保护中国传统武术文化遗产。国家主流媒体如CCTV-4、CCTV-5、CCTV-10等多套栏目都曾对武术进行了系列报道。中央电视台对传统武术的关注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国家对传统武术的重视。

三、保护与传承的具体措施

1、进行开放式传承

程派高式八卦掌的传人应打破闭关自守的做法,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推广本门功法。采取方式(1)将本门的技术和理论进行整理,编辑成书通过出版社向社会公开发行。(2)拍摄技术录像,刻成光盘,公开发行。(3)创编易于推广学习,适应大众需要的简化精短套路。(4)打破拳种门派内部、门派之间的封闭保守状态,不定期地与其他门派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5)参加各级武术交流、比赛,带出一支具有本门派特色的代表队。或参与类似“武林大会”、“武林风”等有大众影响力的节目,借助电视媒体扩大知名度。(6)利用网络开设程派高式八卦掌专门网站,建立专项资料信息库,留存动态资料及图片文字资料。

2、通过学校教育传承

长期以来,程派高式八卦掌主要依靠自然传承存续于民间,可是“自古传法,薄如悬丝”,自然传承是建立在血缘、地缘、社缘的宗亲基础之上的,它主要通过师傅的口传身授,这样的传承方式路径单一,随意性大,封闭性强,传承链条非常脆弱,极易发生断代失传。而学校作为传播知识文化的重要领地,以在校学生为重点来推动程派高式八卦掌传承,是一个重要而有效的传承渠道。因此,将程派高式八卦掌纳入学校教育传承的轨道,开辟新的传承渠道,才能进一步扩大程派高式八卦掌传播面并增加影响力。建议(1)程派高式八卦掌传人与学校尤其是高校学生社团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利用高校武术协会或社团这一平台,向广大师生演示八卦绝技,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增强其感性认识,向学生武术爱好者传授技艺。(2)程派高式八卦掌传人与体育院校武术专业专家学者建立联系,形成良好互动。高校武术专业专家学者具有较高的理论科研水平,通过他们可将本门的理论体系进行科学、详实的梳理;同时还可提高本门在学术界的地位,受到相关同仁们的关注,为本门的武学文化提供交流的平台。(3)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习练对象,编写相应的教材,以便在各级学校中推广。(4)广泛吸纳高学历的学员,尤其是武术研究生这一层次的学员,重点培养他们成为程派高式八卦掌传人。现今,对某个拳种的传承不单是对其技术的掌握,还要继承其所蕴含的深刻文化精髓,而具有高学历的传人对推动程派高式八卦掌文化的传播则更为有力。

3、借助社区体育推广

社区体育可以说源于在公园、绿地及一些公共休闲场所的中老年人的休闲活动,发展至今已成为以家庭、楼组(城市的生活小区、城镇的单位宿舍群、农村的大队集群)和其它特殊区域的居民为主要对象,旨在丰富人们文体生活,保持和增进全民族身体素质的公益性体育活动。社区体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基本途径,近年来得到了不断地发展壮大,逐渐成为群众体育发展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