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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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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1篇

一、实行重点管理乡镇的确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

(一)发生森林火灾单起过火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

(二)一年内发生过火面积50亩以上火灾三起以上的;

(三)一年内发生六起以上森林火警的,并有瞒报、迟报火灾现象的;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五)县级以上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六)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不健全、应急扑救体系建设不到位、物资储备不足、火灾应急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的。

二、管理措施

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的,实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县林业局函告重点管理乡镇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报县委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重点管理期内取消森林防火重点管理乡镇政府评先资格,建议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一般不应提拔;

(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对重点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解剖分析存在问题和火灾发生原因,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检查组,对重点管理乡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五)县林业局视情况调控重点管理乡镇的林业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

三、重点管理乡镇的整改要求

被列为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乡镇要认真进行整改:

(一)向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二)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按照《省森林防火规定》和《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森林火灾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落实防火责任,深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强化专业队伍,狠抓应急处置,加大防火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全面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五)重点管理期内,每月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重点管理乡镇的解除程序

重点管理乡镇的解除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整改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二)经过整改,成效明显,已改变落后面貌的,重点管理乡(镇)向县政府提出解除重点管理申请;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2篇

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农林渔业局《关于印发<__市农林渔业局(海洋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农通〔20__〕118号)精神,市绿委办领导十分重视,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前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办成立了市绿委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周瑶伟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陈愉坚、叶剑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愉坚同志兼任。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并印发了《__市绿委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具体内容和方法步骤。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办领导要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科和羊台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

10月17日,我办召开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会上,我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周瑶伟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实践行动,通过开展这次活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切实解决我市国土绿化和城市林业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为切入点,进一步抓好关系到民生净福利的造林绿化、森林公园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业安全生产和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推动__林业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五个一天”

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办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__〕5号)、《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__〕8号)以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调查研究和主题实践,认真开展 “读一天”、“听一天”、“访一天”、“讲一天”、“谈一天”等“五个一天”活动。

10月23日,我办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读一天”活动。会上,我们宣读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根本依据》、《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和《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重点理论篇目。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认识,深入领会其科学内涵,为今后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10月29日,市农林渔业局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局长赖志平到我办主持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思想作风整顿问题案例剖析会,并结合开展“访一天”、“讲一天”、“谈一天”活动。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赖局长的要求,10月30 日,我办召开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讨论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讲一天”、“听一天”和“谈一天”活动。周瑶伟主任在会上首先传达了赖局长在案例剖析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如何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问题作了辅导讲话,要求把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与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结合起来,以问题案例剖析为切入点,查实情、讲实效,办实事,真正解决问题。会上,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了积极讨论,大家踊跃发言,谈学习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我们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10月31日,我办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到宝安区罗田林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访一天”活动,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意见。在征求意见会上,办领导认真听取了宝安区绿委办和罗田林场有关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周瑶伟主任讲话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讲求工作实效,真正解决问题,我们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查摆工作问题,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促进工作开展。

四、深入调研实践,抓好“五个一次”

11月4日,我办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赖志平局长主持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五个一次” 活动。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赖局长的要求,我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边学边做,结合本办工作职能和党员干部岗位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算一次帐”、“办一次事”、“听一次意见”、“看一次点”、“问一次计” 等“五个一次” 活动。 11月5日,我办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一次事”活动。周瑶伟主任、陈愉坚副主任带头亲自到服务窗口,进行换位体验,根据本单位的职责,把自己当成服务对象,从第一道程序开始去办一件事,全程体验在本单位办事的效率、服务质量和办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办一次事”活动,促进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窗口服务质量。

11月7日,我办结合明年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选址和林区安全隐患大排查等业务工作到龙岗五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算一次帐”、“听一次意见”、“看一次点”、“问一次计”活动。在调研会上,我办干部职工与龙岗区绿委办领导围绕近几年来的生态风景林建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建设工作“算一次帐”,算出了成绩、算出了效益、算出了差距、算出了信心、算出了动力;同时,区绿委办还对我办在过去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未来的林业发展出谋献策、出点子,这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开展将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周主任讲话指出,通过深入开展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五个一次”活动,使我们更加肯定了工作业绩、找准了存在问题,明确了发展方向,也为我们下来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实行边学边改,取得初步成效

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调研阶段已基本结束。在活动中,我办坚持以学促干、边学边改,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排查林区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制度等,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以羊台山示范苗圃用地林区乱搭建的清拆整治为典型事例,深刻剖析,积极整改。针对示范苗圃存在的林区乱搭建等安全隐患问题,我办组织护林巡防队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和开展整治行动将遇到的困难和风险,及时与所在地的民治街道办沟通协商,并取得共识和支持,经过认真研究,共同制定了详细的清拆行动方案,联合森林公安、民治街道执法队统一行动,依法拆除乱搭建窝棚、清理种养户和闲杂人员,及时消除了火灾隐患。据统计,清拆行动中出动人员共900多人次,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和窝棚2万多平方米,清理违法生产工厂3家、违章种养户132户。清拆行动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3篇

一、以“四大转变”促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们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四大转变”。

1.由“要我学习”变“我要学习”,增强了主动性。我们不仅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当做政治使命,更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召开了动员大会,科学铺排了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工作发展,提升个人素质的自觉诉求,完成从被动执行上级任务到主动谋划活动开展的转变,在保证上级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尊重干部各自学习意向,以评比奖励的方式鼓励搞好自选动作。

2.由“单一培训”变“结合培训”,增强了实效性。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全局集中学习了6天,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天。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3月,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雷锋同志先进事展览会和宁乡县生态建设;4月21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业务培训班,特邀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莫小林副处长、张运明副处长、陈彪副处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曾思齐教授、吕勇教授等领导专家亲自授课。三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本次活动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中,开展了一次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林业发展“一人一建议”以及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各位班子成员都自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由“闭门自省”变“开门评议”,增强了针对性。我们坚持“开门评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邀请各单位及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提的问题实、找的问题准,把评议讨论的过程变成既是我们林业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又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4.由“分散管理”变“统一管理”,增强互动性。参照《××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学时学分制,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干部针对大家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个人总结中反映出的问题,每月举办一次互动交流会,达到相互启发,提升思路的效果。

二、以务实的态度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迈开新步伐

我们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上半年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优质高效完成造林7200亩。其中,油茶3000亩、国外松3000亩、杨树1000亩、水杉200亩。现已完成高乔大道南接线两厢绿化工程和白箬铺光明村77户庭院绿化设计。植树节期间,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多万株,并邀请县五大家领导约80人,在高乔大道南接线斑马湖路段两旁义务植树。

2.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林木。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中心,严格控制采伐审批,细化并公示林木采伐指标,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完成京珠高速复线、华电扫尾工程等7个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严肃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查处13家违规单位,补征相关税费10多万元;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违法经营木材等行,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47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收缴木材300多立方米,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去年,团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千龙湖湿地公园申报成功,目前正筹备资金,着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

3.森林防火搭建新平台。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发生山火17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5.83公顷,无人员伤亡。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县政府《禁火令》5万份送达农户,并在××电视台信息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播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将宣传覆盖面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二是加强了对野外火险的排查。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值勤的方式,层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健全了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乡镇、村组组建了巡查队伍,运用地面巡护、野外稽查、设置关卡等多种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野外火源巡控网络。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四级响应机制”。实行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逐级负责的四级火灾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健全县界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与周边兄弟市县协商边界森林防火,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机制,在重点防火的县界上,开辟了高规格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绿色通道。五是添置了一大批森林防火器材。县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发放到各乡镇,把防火器材武装到村组,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大塘村等全县18个重点防火村开展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

三、以清廉的作风树形象,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

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目前已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丰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如重大财务开支、生态圈建设、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遇到不同意见,大家能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党组决定了的事情,全局上下都能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在办理林业许可证和处理涉林案件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卖“人情账”,既充分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违法乱事的不法行为。四是坚持身体力行。各班子成员在保证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承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以开展“创业富民”、“两帮两促在农村”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掌握一手资料,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坚持清廉从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错案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工程监督办法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上报县廉政办,对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如车辆保养维护、高乔大道绿化、征占用林地审批等都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4篇

一、以“四大转变”促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们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四大转变”。

1.由“要我学习”变“我要学习”,增强了主动性。我们不仅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当做政治使命,更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召开了动员大会,科学铺排了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工作发展,提升个人素质的自觉诉求,完成从被动执行上级任务到主动谋划活动开展的转变,在保证上级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尊重干部各自学习意向,以评比奖励的方式鼓励搞好自选动作。

2.由“单一培训”变“结合培训”,增强了实效性。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全局集中学习了6天,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天。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3月,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雷锋同志先进事展览会和*县生态建设;4月21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业务培训班,特邀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副处长、*副处长,*林业科技大学*教授、*教授等领导专家亲自授课。三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本次活动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中,开展了一次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林业发展“一人一建议”以及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各位班子成员都自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由“闭门自省”变“开门评议”,增强了针对性。我们坚持“开门评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邀请各单位及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提的问题实、找的问题准,把评议讨论的过程变成既是我们林业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又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4.由“分散管理”变“统一管理”,增强互动性。参照《*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学时学分制,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干部针对大家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个人总结中反映出的问题,每月举办一次互动交流会,达到相互启发,提升思路的效果。

二、以务实的态度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迈开新步伐

我们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上半年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优质高效完成造林7200亩。其中,油茶3000亩、国外松3000亩、杨树1000亩、水杉200亩。现已完成高乔大道南接线两厢绿化工程和白箬铺光明村77户庭院绿化设计。植树节期间,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多万株,并邀请县五大家领导约80人,在高乔大道南接线斑马湖路段两旁义务植树。

2.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林木。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中心,严格控制采伐审批,细化并公示林木采伐指标,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完成京珠高速复线、华电扫尾工程等7个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严肃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查处13家违规单位,补征相关税费10多万元;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违法经营木材等行,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47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收缴木材300多立方米,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去年,团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千龙湖湿地公园申报成功,目前正筹备资金,着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

3.森林防火搭建新平台。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发生山火17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5.83公顷,无人员伤亡。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县政府《禁火令》5万份送达农户,并在*电视台信息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播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将宣传覆盖面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二是加强了对野外火险的排查。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值勤的方式,层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健全了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乡镇、村组组建了巡查队伍,运用地面巡护、野外稽查、设置关卡等多种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野外火源巡控网络。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四级响应机制”。实行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逐级负责的四级火灾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健全县界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与周边兄弟市县协商边界森林防火,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机制,在重点防火的县界上,开辟了高规格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绿色通道。五是添置了一大批森林防火器材。县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发放到各乡镇,把防火器材武装到村组,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大塘村等全县18个重点防火村开展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

三、以清廉的作风树形象,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

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目前已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丰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如重大财务开支、生态圈建设、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遇到不同意见,大家能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党组决定了的事情,全局上下都能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在办理林业许可证和处理涉林案件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卖“人情账”,既充分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违法乱事的不法行为。四是坚持身体力行。各班子成员在保证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承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以开展“创业富民”、“两帮两促在农村”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掌握一手资料,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坚持清廉从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错案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工程监督办法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上报县廉政办,对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如车辆保养维护、高乔大道绿化、征占用林地审批等都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5篇

一、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02年,我市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当年泗阳人江鹏来到珊瑚镇祯祥村,承包该村的路沟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杨1.2万株。2005年,溪桥镇引进台商徐雄星投资1000万元开发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全镇路、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包括镇内干河、中沟、生产沟等两侧的闲置土地,全部租赁给台资企业,租赁期限15年,栽植意杨20多万株。全市各地先后出现了股份合作造林、独资造林、承包造林等多种投资模式,投资主体有机关及镇村干部、社会能人等,涌现出了“镇前模式”、“肖榨模式”、“常桥模式”等改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局面。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市林业经济中的比重达90%,我市的森林覆盖率也从5年前的8.5%提高到现在的19%。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35.7万亩,定植银杏650万株,意杨800多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50多万立方米。基本上消除了栽植姓公的树的现象。

二、面上调研问题

(一)、集体林地资源现状

全市集体林地面积35.7万亩,自从2002年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除市水务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1300亩集体林地上的树木没有改制以外,其余的全部采取多种形式承包到个人,由个人承包经营,目前由各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林地所有权属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市水务局,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水利站。目前还没有发放林权证,全部为生态公益林。

(二)集体土地林木资源现状

近几年来,为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20%的目标,我市充分利用高垛田、边角田、中沟、骨干河道、高速公路两侧、农田路渠等大搞植树造林20多万亩,在栽植之前就进行改制,所有栽植林木基本改制到位,其中有48000亩划入省级公益林。未进行登记发证。

(三)林业场圃、森林公园现状

我市现有两个市级场圃,一是市果园场,原来连续多年亏损,土地面积1015亩,职工173人,退休63人。近年来,经多方筹集资金,已进行了改置,置换了职工身份,腾出土地对外招商引资。园区先后吸引丹阳、无锡及本地能人投入1200多万元,投资发展花卉苗木、高效设施栽培、奶牛养殖三个项目,已成为苏中地区规模较大优质葡萄栽培基地。改制后,原场的部分职工继续在场圃内打工,部分职工自己创业,走上致富之路,场圃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市第二捕捞公司,

(四)林业管理现状

1、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我市林业主管部门为泰兴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其中事业编制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个,在职职工人。

全市共有22个乡镇,有镇设立了林业工作站。各乡镇共有在编专职林果员人。

2、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内林业行政事业经费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的人数人(含乡镇人员),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工资市财政补助一点,不足部分有自筹和镇财政补助两种形式。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由镇财政投入,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

3、育林基金征收

2007年共征收育林基金元,征收范围为集体和个人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林木采伐等,征收标准为12%,上缴比例为,留存部分作为发展林业事业的专项资金。

(五)流转的情况

近年来的我市林权改革主要集中在路、沟、渠等宜林地块,通过转让这些宜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激发广大群众投资绿化造林的热情。5年来,全市路、沟、渠等宜林地两侧共拍卖林木42.83万株,回收资金850多万元,签订改制合同1400多份。针对这些集体权属的宜林地块被改制后用于发展意杨可能会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产生胁地的现象,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吸引农民主动参与林权改制,特别是部分地区采取的4:4:2分成方式,即林木栽植及管护费用全部由投资者承担,其收益得4成,农民得4成,村集体得2成,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参与林权改制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本地的林木、林地的流转过程中,大多是承包方和镇、村进行自行协商,还没有进行林权登记发证,不存在林权变更登记。最好是有省里面进行专门培训,在各个市县建立一个进行森林资源评估的专门机构,这样就具备了森林资源的评估和对损坏林木的评估的资格。

(六)、投融资体系情况

目前,我市仅开展的以农民家前屋后银杏树定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尚未办理一起林权抵押贷款。而全市大面积的成片造林的发证尚未进行,即这些成片林发了林权证,可能也贷不了款。建议省市部门出台有关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权抵押信贷体系。

我市地处苏中平原,自然林木资源较少,大多为人工造林,树种单一,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高效规模林业发展迅速,我市冬枣、葡萄等特色经济林果和花木种植发展迅速,森林保险的推行将有利于化解由于天气等不可抗逆因素对林业的影响,降低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提高其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市部门统一出台森林保险制度,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促进该制度在林业生产领域的推广。

(七)林业社会化服务

我市于2002年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泰兴市银杏协会,建立中介服务组织,对本地的生产、销售等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进一步拓宽了林农信息渠道和增收途径。

(八)关于推进改革的其他问题

林权改制后,我市仍然执行采伐审批制度,通过健全和落实“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对各采伐单位提交的采伐申请,我们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严格把好采伐审批关,做到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通过加大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林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在森林防火方面,由于我市成片林多为新造林,且连片面积不大,每到冬春季节,我们都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至今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主要表现在四夏期间烧秸杆时有林木被烧现象。但随着造林速度的加快,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不容乐观,一是缺少专业的森林防火人员;二是没有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建议上级部门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必要设备及防火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县级森林防火投入。

对于我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是一个单独的执法体系,现在有的地方林业行政执法与农业行政执法联在一起,人员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有着单纯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

二、点上调研问题

(一)已进行林改的点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个村及各个村民小组,都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将林改方案进行公示,如我们的溪桥镇,镇政府在与外商签定合同之前,就与各个村签定管护合同,各个村又与各农户签定管护合同,明确了各个农户的责任和管理的棵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理林权证。

目前已经进行林改的地方,有的收入是作为集体公益事业的费用支出,比如修路等,有的村就是直接分到老百姓了。没有强迫流转的现象。

(二)未进行林改的点

到目前为止,我们这儿没有进行林改的只有属于水务局所有的骨干河道上的树木,水务局正在和各个乡镇的水利站进行规划。

三、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组织基层林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吸引能人、外资参与林权改制,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动员本地能人、村干部、群众投资林业产业,对栽植的树木进行收购等,真正形成“户户参与,个个竞买”的林权改革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林权改制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林权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的开展。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制定完善好改制手续。

三要加大改革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力度。抓好改制资金的收、管、用等问题,并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使资金权属不变,投向合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6篇

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为了做好近期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近期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工作

1、加强县城的管理工作

增强管理站建设,从严格查处到毁林滥占林地随意挖沙、采石、取土、割草、捡柴行为,与国土、水务等部门配合,加强防洪渠的流量监测,确保通畅泄洪,清除因防洪渠道泄洪不通畅而引发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保护好全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森林防火工作

我县森林高火险期还未结束,当前虽已经入汛,但受极端的气候,高温持续的气候、森林旅游进入旺季,进入森林风景区旅游人员增多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主体存有麻痹和侥幸的心理,需要警钟长鸣,尚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具体整改措施:拓展渠道加强宣传,督促县城管护站、百草坡保护区、各乡镇的重点林区巡山员加强在责任区宣传和巡查护林、做到死守看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提高我县森林防火综合整治能力,力争实现我县连续十年无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3、地质防灾工作

抓好地质防灾“生命工程”。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御的“一表两卡”台帐完善工作。二是进行地质防灾的科普宣传,教会干部职工:“识灾、避灾、抗灾、救灾知识”,遇到地质灾害的发生能抗灾自救,保生命、减少灾害的损失。

4、整治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

为推进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建设进度,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我们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工棚进行进行地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县城防护二期工程排水过棚户区施工区侧,漏洪不畅可能影响棚户区建在工程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队及时进行了涵管预埋作业,保证漏洪道畅通,确保棚户区建在工程的安全。

5、局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安全事故的发生,局办公室负责对机关消防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对局办公楼和职工住宿区路灯电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老化电路进行更新;二是对局办公楼消防设施检修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三是对职工住宿区脏乱及其它消防安全隐患现象进行检查,加强门卫工作,进行机关车辆停放的整顿工作,保证住宿区清洁整齐有序;四是对办公室电源插座安装进行规范、避免用火和用电无违章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6、加强对口联系乡的地质防灾工作

对口帮扶的联系乡的地质防隐患点多,为推进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的开展,我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乡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对乡的防灾避险方案、措施和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排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险情发生时,受灾害隐患威胁群众能及时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7篇

第一条为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全省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主要是指草拟和修订林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林业国家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和林业地方标准,促进林业生产企业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凡下列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需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的,应当制定林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

(一)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与财产安全、生态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二)林业(含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等)调查、勘查、监测、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三)森林抚育、间伐与主伐施工作业及其验收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四)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五)林木种苗培育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六)林木种苗、木材及其它林产品、野生动植物的检疫、检验技术要求与方法;

(七)林业生产所需原料、材料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药品、设备、机具的技术要求;

(八)木(竹)材、木本粮油、森林食品、森林植物提取物等林产品、林木种苗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试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九)木(竹)制品及其半成品耗材折算的方法与技术要求;

(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原产地保护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一)数字化林业与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技术要求;

(十三)森林公园与景观资源调查、规划、设计、保护、开发利用与森林生态旅游功能服务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四)森林资产评估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五)林业生产定额;

(十六)林业生物质能源基地建设与转化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七)其它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地方标准的,可制定地方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第五条林业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一)木本粮油、食用性森林产品卫生与森林食品标准;

(二)用于林木种苗、森林培育、林产品加工、野生动植物生长发育、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的化学制品标准;

(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与林业生产、狩猎场建设、野生动物饲养繁殖场建设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下同)标准,林产品生产及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标准;

(四)林木种苗、木材等林产品及森林动植物检疫标准;

(五)林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管理需要控制的通用试验、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六)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标记方法和标准;

(七)野生动物园动物饲养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八)涉及人身安全的营造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专用设备、机具的质量标准;

(九)松树采脂最小胸径、割面与割沟深度标准;

(十)木(竹)制品及其半成品耗材折算标准;

(十一)森林(竹林)采伐强度、竹笋采挖时间与强度、其它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等需要控制的技术要求与方法;

(十二)林业生产需要控制的其它重要产品标准。

上述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国家林业标准化和地方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编制全省林业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标准体系框架;

(三)组织拟订林业地方标准;

(四)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化人员培训;

(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监督检查;

(六)组织推动、指导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区)建设工作;

(七)根据国家林业局或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建立国家或省级林业行业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开展林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工作;

(八)组织实施林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林业厅成立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省林业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专业地方标准体系结构表;

(二)提出本专业拟订或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建议;

(三)协助本专业范围内的地方标准拟订、修订和审查工作,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四)审查上报本专业的地方标准草案,对草案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并对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五)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在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品牌建设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的评价工作;

(六)协助开展本专业标准的培训、宣传、贯彻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林业地方标准计划

第十条林业地方标准计划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林业地方标准计划按以下规定编制:

(一)省林业厅根据地方标准的编制原则、要求和林业建设实际情况,提出编制林业地方标准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则、重点领域和要求;

(二)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均可按照林业地方标准的原则、重点领域与要求,提出林业地方标准计划建议项目草案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汇总、审查、协调后,在全省林业地方标准体系框架内,根据实际确定并下达年度地方标准项目制订计划。

第十一条没有林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已有规定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述标准的企业标准。

先于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的企业标准,在地方标准正式后,应当作相应的修改或者终止执行。但严于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除外。

第十二条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已经下达的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的林业标准项目可以申请增补;

(二)确属特殊情况,对林业标准拟订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准内容、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等,可以申请调整;

(三)确属不宜制定林业地方标准的拟订计划项目应当申请撤销。

第十四条需要调整的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省林业厅批准。

调整的林业地方标准拟订计划项目未获批准时,应当按原定计划执行。

第四章林业地方标准制定

第十五条省林业厅标准化工作机构应当按林业地方标准计划与计划项目起草单位签订林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合同。

第十六条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年度林业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对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起草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十七条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所起草的地方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起草单位应当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论据(含试验、统计数据)及修订标准时的新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比情况;

(三)主要试验或者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结论、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等;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与依据;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废止有关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等。

对需要有标准样品对照的林业地方标准,应当在审定标准前制备相应的标准样品。

第十八条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应用现有技术基础,进行必要的专项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检验、质量监督、大专院校等单位的意见。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九条起草单位应在对调研、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借鉴处理后,编写地方标准送审稿,同时完善编制说明。

第二十条起草单位将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其它附件,并填写好《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报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审。初审时应当有各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其中使用方面的代表不少于参加审查人数的四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林业标准的初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对技术、经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林业标准应当采取会议审查。

采取会议审查的,组织者应当在会前一个月将林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等,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取函审的,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二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有关文件、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标准的起草人不得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分之一。会议审查必须有不少于四分之三的代表同意为通过;函审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为通过。会议代表出席率及函审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当重新组织审定。

会议审查应当由组织者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加者名单。函审应当写出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

审查通过后,参加审查人员应在《江西省地方标准申报表》中签名。

第二十二条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初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好《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审定。

第二十三条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上述审查意见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整理,形成地方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报批稿由省林业厅审核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为(一式三份):

(一)《江西省地方标准报审表》;

(二)地方标准报批稿;

(三)编制说明。

第五章林业地方标准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林业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备案。

林业企业标准的审批、编号、由企业自定,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制定林业地方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当按照标准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归档。

第二十六条林业地方标准由起草单位统一印刷,印刷时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册》要求,同时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印在地方标准封面的左上角。印刷好的林业地方标准的正式文本,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三十份。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开展林业标准化宣传、贯彻与示范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林业建设工程应当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林业地方标准后,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科研、生产管理的需要组织培训、贯彻实施。

第三十条林业企业应当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应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第六章林业标准的复审

第三十一条林业地方标准实施后,根据林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省林业厅将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林业地方标准复审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省林业厅提出复审意见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继续有效。

(二)需要修订的标准作为修改项目,列入修订计划。

第三十三条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林业地方标准,可以按照规定申报科技奖励。

第七章附则

对森林防火的意见和建议范文第8篇

委托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表住所: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为规范林木管护机制,明确森林管护员的责任与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

甲方将大队地界内所有的用材林、防护林、护路林、次生林、疏林地、场区绿化林及林地、其它自然资源的管护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管护。具置图表附后。

第二条承包期限

管护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森林管护费

1、乙方完成管护责任,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森林管护费元人民币。

2、森林管护费每月先按80%比例支付,其余20%为浮动,待年终农场对管护工作质量验收合格后全部兑现。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森林管护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按验收结果兑现浮动森林管护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森林管护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森林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出现的错误给予纠正、批评或处罚。

4、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履行管护责任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方责任

1、对乙方报告的毁林案件、火灾、病虫害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实施。

2、协助乙方搞好林政、防火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

(三)乙方权利

1、负责对所管护的森林和自然资源管辖区进行巡逻检查,有权提出管理方法与建议。

2、负责对违反《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毁坏森林和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并及时将行为人送交甲方处理。

(四)乙方责任义务

1、必须承担起管护区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发生火警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并协助甲方做好森林和自然资源的普查工作。

2、必须承担管护区与看管责任,杜绝发生林木盗伐事件,一旦发生有责任追查肇事者,查不到肇事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必须承担管护区内野生动物的保护,有责任制止乱捕、滥猎、乱挖滥采行为。

4、必须承担起管护区内森林病虫害监测工作,发现病虫害灾情时,及时向本单位汇报。

5、必须承担起管护区内散放牲畜的管理责任,对损害林木的牲畜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向本单位汇报。

6、承担管护区林地植被保护责任,禁止私自开垦林地、林间、荒坡、荒沟、挖沙取土等毁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本单位汇报。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在乙方履行管护责任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将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第三条第四款各项规定,造成森林损失、植被和其他自然资源破坏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根据情节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乙方扣发管护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等处罚。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农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