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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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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最早是作为核电领域的专业术语引入国内的,直到2003年,国内在突发事件管理中才普遍使用应急管理这一概念,在此之前,应急管理主要用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疾病预防等多个领域中,之后,应急管理则被解释为预防、控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并采取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行动。就我国现阶段的应急管理来看,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起步较早,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也在不断完善,但是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比如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能力不强,应急预案不多等都成为阻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发展的因素。

二、突发事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将突发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印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又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综上所述,突发事件一般具有以下几点特征。其一,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地点、时间等具有紧急突然性、高度不稳定性,人们无法预知灾难的具体发生事件和地点,所以只能依靠当事人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紧急处理,减少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各类损失。

其二,突发事件的危害性一般较为严重,并且极易发生扩散,进一步扩大其危害范围。比如,在一场地震发生之后,除了当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失之外,全社会人民的生活都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事件危害性得不到正确处理,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其三,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都具有紧迫性,也就是说,对待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置对策,处置不及时,会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三、突发事件处理的内在机理

任何突发事件都有其内在机理,首先,突发事件处置必然要赋予政府拥有紧急权利。所以在社会发生突发事件时,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政府应该首先采取禁忌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难。政府的紧急权利包括三大特性,其一,权利优先,也就是说,政府在动用其紧急权利时是优先的;其二,在政府使用紧急权利去应对突发事件时,政府的任何应急管理决策都属于非程序化的决策。其三,政府使用紧急权利处理突发事件时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配合,以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解决。比如,我国颁布的《突发事件财政经济保障预案》中规定了财政部门应急管的特殊程序,其中包括政府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快速拨付资金,促使突发事件的资金专款专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要求政府必须动用紧急权利以处理时间,但与此同时还必须要依法开展各项处理措施。为此,对于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因为相关领导干部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而导致的人民生命财产受损的问题,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首先,在突发性危机事件发生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危机准备。相关危机处理专家曾指出,我们必须像认识到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一样,危机也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必须为之做好一切准备。为此,为了有效的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就必须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让人们在危机来临之后做到心中有数,忙而不乱。

其次,必须坚持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的统一领导,也就是说,当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措施,以控制现场情况,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相应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必要时也可越级上报。为此,政府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时候,必须坚持依法、科学、有效的目标,在合理评价突发事件的基础上,迅速做正确、有效的应急处理对策。比如,在汶川地震、玉树的地震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必须立即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对策,向社会各界传达正确的信息,以稳定民心,积极救援。

再次,在处理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人员危害,坚持生命第一,以充分体现政府的价值目标。为此,在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人的根本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救人作为事件处置的第一任务。近几年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时,政府也时刻都将救人作为第一要务,将其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最后,坚持信息公开和信息真实性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各类虚假信息、谣言的传播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救援速度,甚至可能会导致更大程度的社会混乱。为此,政府在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必须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大众公布最新具体的真实信息,以减少流言、谣言的传播。

五、结语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此,在今天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案演练工作,严格规范各项应急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序、快速实施,尽可能控制、减少突发性事件产生的社会危害。

参考文献

[1] 吴倩.非常规突发事件应对的集群决策机理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2.

[2] 张江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8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舆情研判 高校群体 预警平台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5.001

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改革和深化,社会赋予的希望也越来越多,教育和现实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在近些年的高校扩招中,教育资源的缺乏、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主要因素。网络技术的推广和使用加大了校园网络教育的开展,校园网络的使用更加便捷。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使得高校中的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扩散,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在校园中产生的文化和一些集体性的事件都是利用网络和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的传播,同时,在网络中的网络舆情普遍具有偏激的特点,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的效应。因此,从网络舆情的视角进行高校群体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分析,能够有效提高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应变能力。

1 网络舆情及其产生的原因

网络舆情是指在某种事件产生后,通过网络的形式进行传播,人们通过网络发表自身对于事件的看法、态度和情感、行为的集合。在网络中进行高校群体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是进行网络舆情管理的重要防线所在。随着网络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逐渐推广,网络空间成为了人们发表言论的重要平台之一,在网络中由于人们对于同一件事情、同一种现象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就此在网络空间中就会产生一种新的舆情类型,即网络舆情。网络舆情也就是在网络中传播的热点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提高了普通群众对于社会舆论的参与程度。网络舆情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媒介对于舆论的垄断地位,转变了舆论产生的形态,而且在现有的生活环境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网络中一些网民在对社会中的事件进行了解后就会发表自身的观点,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社会事件更能够引发网民的。

在社会的变革时期,当代大学生受到的思想影响较大,由于其心理和价值观处在易变化的时期,受到舆论的影响就会对社会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难以进行客观的评价,在一些偏激的思想的影响下容易产生不恰当的行为方式。学生对于高校中存在的管理、生活问题等易产生批评和抵触心理。当这些问题出现在校园网络中时就会引起学生的关注和讨论,从而形成网络舆论,引发学生进行群体组织罢课、罢餐等事件。高校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大学生进行自身利益诉求的方式。高校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其受到社会现实条件的影响较大,是学生在接收到与自身价值不相符的社会事件所进行的反应。由于大学生的认知和情感态度相似,因此就会形成较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感不能够以正常渠道进行表达的同时就会爆发集体性的事件。就网络舆情和高校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之间的关系而言,加强对于网络舆情的控制和把握对于高校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解决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2 网络舆情反映高校群体突发事件的变动机制

高校充分显示了网络舆情对于高校具有一定的变动机制。变动机制是一种能够持续较长时间的运行模式。高校的产生可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从事件产生到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最后预防措施的制定。在这三个阶段中呈现出的网络舆情状态也不相同。网络舆情状态是对高校中发生的的发展情况进行的展示,同时对于事情的发生和性质的转变也有着重要影响。根据网络舆情能够进行发生事件的了解和观察。

2.1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产生机制

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产生机制是指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由不同环节组合而成的形式。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产生需要具有特定的外在环境条件,在事件中产生多种不同的矛盾,并且持有不同观点的人群进行聚集,采用非正常的方式进行情感的表达,给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因此,此种机制的形成过程大致为:现实中产生的事件激发了一些特殊的心理活动的产生,引发其态度的转变,同时在外界因素的刺激下爆发集体性突发事件。高校中的群体突发事件诱发的机制为刺激造成一定的行为反应,也就是说,学生这一特定的人群在受到来自社会和学校中发生的事情的刺激,进而做出一致的行为活动。

在高校中产生的,多是由于学生对于现实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或有关的管理方法持有怀疑或者不赞同的想法时,就会在网络中以讨论或的形式进行表达,在表现过程中采取的有较缓和的表达方式,但同时也有一些过激的行为。通过这种言论的不断传播,参与讨论和评判的学生数量就会增多,随着这种态度的形式越来越激烈,对于产生的事件的表现形式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网络中,如果形成的不赞同网络舆情的形式较弱,就表明这种事件不能够引起学生的关注和讨论,这样发生高校的可能性就较小,如果呈现出的反对态度较强烈,通过网络的汇集,各种相同的观点就能够得到统一,此时就容易产生集体性的突发事件,产生较强烈的网络舆情其表现的方式就会更加激烈,同时事件产生的后果也会更加严重。

2.2 高校的预防机制

在进行的预防时,要抓住事件产生的各个环节进行预防。事件中各环节是在事件产生过程中采取的应急措施中包含的弊端,采用预防性的管理手段是其主要的管理方式。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法制建设、设定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全面的信息提示系统、增加学生的言论表达渠道。加强对于学生的管理,利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学生信息的收集,对于要产生的事件要进行有效的检测和实时的控制。在事件发生的初期如果不能够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极有可能引起突发性事件的产生。

进行高校的预防,要加大监管力度,学校中的教育管理部门要积极建立起相适应的网络舆情分析管理系统,对网络中学生的动态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并且能够在事件产生之前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尽早的对产生的分歧和矛盾进行及时解决和处理。

2.3 高校的应急机制

在发生时,采用应急处理的方法进行事件的处置,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事件控制的有效性,维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在进行应急事件处理时,主要采用的方法有:对事态进行及时控制,采用对话、劝说等形式进行学生的安抚,疏散人群,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或处理,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

3 高校中群体突发性事件预警平台的建立

3.1 预警平台建立的原则

在进行预警平台的建立时要严格遵循流程和模式化的原则,保证建立后的组织具有高效和灵活的管理特点,保证建立的平台能够为全体学生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应用平台。

3.2 预警平台的结构

在网络舆情预警平台的架构中主要的流程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进行数据的处理、实现不同内容的分类(热点话题、敏感话题),根据舆情内容进行舆情预测,做出相应的预警报告。

信息收集是为舆情信息提供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在进行数据的获取时采用的方法有通用采集和聚焦采集。舆情分析研判流程是预警平台中的重要区域,其涉及的内容包括对数据进行处理和统计分类。在对获得的数据进行过滤后进行敏感话题和热点话题的提取。舆情预测是对流行的热度词汇进行提取,并对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热度进行预测,形成舆情的发展趋势图。在进行判断后会以文字的形式进行警告。

在高校中发生时,可采用的应急策略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

在高校中要加强对于网络舆情的分析,针对重点进行分析和监测,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对其中具有针对性和倾向性的信息进行重视,并根据其现有的状态进行发展的预测,努力寻找事情产生的原因并进行解决。

第二,建立起网络舆情分析系统。

充分利用网络的自动分析功能,加强对于网络信息的控制,利用现有的网络技术,形成自动化的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系统,为进行网络管理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警活动提供良好的基础。

第三,扩大学生的言论发表渠道,丰富网络舆情。

充分利用网络日志、博客和论坛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发表言论的途径,保证学生的利益能够得到诉求,维护学生的权益,建立安全的言论机制。在学校中可以组织学生骨干进行信息的收集和,为舆论做好正确的导向,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和谐。

参考文献:

[1]唐学庆,时钟平.基于网络舆情分析的高校预警机制要素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25).

[2]戴媛,郝晓伟,郭岩,余智华.基于多级模糊综合评判的网络舆情安全评估模型研究[J].信息网络安全,2010,(5).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 高职院校 危机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3-0236-01

随着我国社会变革和产业转型的步伐加快,各方面利益关系、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加大,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亦随之变化,招生就业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等等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各种矛盾日益突出,新的形势对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危机处理与有效应对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各地高职院校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率较高,在没有完善的应对机制和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发事件极有可能造成巨大灾难。如何正确面对和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校园危机事件,使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切实保护师生的安全,是当前高职院校不能回避的问题,特别是作为学生管理一线的学生工作,更应把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工作当作核心内容来认真研究和有效解决。

一、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的基本涵义

1.概念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在事先没有通知、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有一定的破坏力、影响力的事件,其具有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一定的危害性、处理的非常规性等特点。当前高职院校突发性事件一般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社会政治原因等引发的,在高职院校内部突然发生的、由大学生起主导作用的,不以高职院校管理者意志为转移的,对学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冲击甚至危害的事件。

2.高职院校突发性事件的常见类型

从高职院校突发事件的一般特点来看,大致可分为四类:

(1)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原因引起的安全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水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群体性流行性疾病等。

(2)因学生自身利益未满足、学习压力或学校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教学性突发事件,如集会、游行等。

(3)因学生心理、情感纠葛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心理性突发事件,如打架斗殴、离校(家)出走、失踪、自杀、自残、自虐等。

(4)社会现实问题影响到高职院校而发生的威胁性突发事件,如被伤、被杀等。

二、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1.高职院校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不仅关系着学校稳定,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2.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危机多在一种非常规、非常态的情境

3.加强学生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也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现状所决定的

(1)当前高职院校承担的历史重任所决定

(2)居安思危,认真分析高职院校面临的不稳定因素

三、基于危机管理的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应对策略思考

1.处理突发事件危机的重要原则

从实践角度出发,有效应对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危机的基本原则有三:(1)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2)坚持“责任分包制”,即“谁主管,谁负责”;(3)遵守“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贯彻上述应急处理原则,特别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成立一个责任明确而且行动迅速有效的团队,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各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各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线总指挥,将“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纳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形成一个“层层抓稳定、全面重落实”的危机管理工作机制。

3.突发事件危机管理的对策建议

(1)建立以“教育预防为先”的危机监测体系

监测预警就是“防患于未然”,因此为了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重要原则。首先就要建立控制危机产生的有效“信息源”,具体包括学生、校保卫人员和教师三大主体,从而对学生进行实时监控预测,对于可能影响学生及社会稳定的言论或事态要随时掌握,以便及时处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而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其次,应对引起突发事件的常见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诸如学生宿舍管理不善的问题、学生食堂伙食差的问题、学生看病难的问题等均都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还有就是要做好对师生的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理的培养。学校在平时就应该“居安思危”,如应经常性地开展各种预防突发事件知识培训,也可通过编制安全知识教育手册,普及救险脱困、防盗等安全知识,还可以充分利用社团、协会、学生会等各种学生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学生活动,以讲座、展览和晚会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2)建立健全危机处理机制

对于高职院校学生突发事件,往往虽做好了预防工作,但有时还是会发生的,且往往是发生突然、危害性极大,影响深远,因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有效控制非常重要。首先,应及时报告突发事件领导控制小组。其次,应立即启动预案以控制势态。应急处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师、校保卫、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其他同学做好前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3)健全危机善后处理措施

常言说“祸兮,福之所依”,即是危机发生时往往也伴随着发展机遇,因此必须及时善后,化危机为机遇,计划未来的发展行动。而如果善后处理工作没有做到位,极有可能产生危机连锁效应,从而引起更大的危机。具体应做好两项工作,首先,必须搞好学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一般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由学院组织调查;特大突发事件,由学院协同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其次,必须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稳定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作,确保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指令的畅通。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提高稳定工作保障条件和保障水平。

高等职业院校应建立起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以预防为主,及时、合理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卫宇.高职院校突发事件成因及危机管理中存在问题探析.高等教育.2011年第5期

[2]谢美航、刘安.高职院校校园暴力控制系统构建与和谐校园建设研究[J].湘潭师范学院院报,2008(3)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班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3-0261-02

一、研究意义

社会因素的复杂性、管理过程的严格性、人的因素的多元性,加上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的急剧加速,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领域暴露的问题,都在不断冲击着高校,冲击着高校的班级管理。而另一方面,基于高校管理引发的问题也常常给班级管理带来很被动的突发事件,如2009年12月10日的上海某大学女研究生杨某自杀 [1],就是因为宿舍管理上的一些规定,导致了突发事件的发生。因为高校学生的成人性,高校班级突发事件常常带来较多的问题,轻的危害自己,带来严重经济问题,重的则严重危及社会安全,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就是一个血的例证 [2~4]。

二、高校班级突发事件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5]

从高校班级管理角度来说,造成高校班级突发事件的未必都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也可能是正常的管理行为与规定、心理因素、言语与琐事。如2004年的马加爵事件就是因为一些琐事而引发的寝室连续杀人案件 [4],而2009年12月10日的上海某大学女研究生杨某自杀,就是因为宿舍管理上的一些规定 [1],引发了作为弱者的当事人的心理异常反应。所以,高校班级突发事件的定义需要放宽内涵与外延,应该包含学生的个体行为、情绪反应、心理变化、外部诱因、相关对象等等,不只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三、高校班级突发事件的类型

归结起来,高校班级突发事件主要有下列类型:

1.从引发的因素来分,可分为:(1)自然灾害型,如2008的汶川大地震,突发性很强,非人力所为。(2)事件引发型,如2006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文凭事件,因为单位所发的文凭不对引发的一场大的高校风波。(3)公共卫生型,如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与防控,几乎冲及到了所有高校的班级管理。(4)言语琐事型,一些细小的言语冲突,一些琐事的积累,一些情感的因素都会引发高校班级管理的重大突发事件。(5)心理突变型,因为身边因素的变化而导致心理突变,引发的高校班级突发事件。

2.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高校突发事件可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3.按性质来分,有良性的突发事件和恶性的突发事件。

4.按延续性来分,有单一突发性事件和连锁性突发性事件。

四、处理对策

各班级都存在突发事件的隐患,这一定程度上检验着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能力与学校的应急体系。对于良性的班级突发事件,要正确引导与总结,要做好宣传与表彰工作。对于恶性的突发事件,辅导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有预防、防控、排查等意识,洞察先机,抓住时效,妥善处理,化解突发事件。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做好人的工作,保障人力、物力、科技、设备到位,保障医药、卫生、运输跟上。学校各级部门要注意沟通协调,努力做到不激化矛盾。进行必要的善后处理与总结,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对可能发生的事件更加要提高警惕。主要对策为:

(一)辅导员

1.重视隐患排查。辅导员要建立相应的排查机制,各班级要排查到每个学生,做下情上达。按照辅导员―班长―寝室长―班级各个寝室每个成员这条信息链,建立通畅的信息收集制度。对情感、心理的异常反应,对人的因素、事件因素尤其要细心分析。对排查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归类,比如贫困的、抽烟的、爱喝酒的、迷恋上网的,逃课的、夜不归宿的等等建立班级学生档案,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将预防性措施落实在隐患事件发生之前,将矛盾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勤于下寝,对用电防火等容易发生灾害事故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

2.加强信息沟通。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高校班级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整合。信息沟通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沟通,做好学生、学生干部、辅导员、教师、分管领导层面的沟通;二是外部沟通,做好与学生家庭的沟通,发现隐患及时与家长或学生家长委托的人联系,交流信息。班级要有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专职学生干部。建立信息收集上报机制;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员队伍;辅导员要积极拓展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获取能力,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3.情况迅速报告。班干部、同学、辅导员要及时收集、报告和提供有关学生突发事件信息,建立班级接警和班级事故通报程序,确定应急行动级别,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高校班级要工作规范、制度长效,辅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有序、报告及时、反应迅速。

4.加强教育引导。辅导员应该坚持教育性原则,把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纳入到学生素质教育中,学校要根据各校的情况,结合国家关于突发事件处理的方案,从新生一入学起就广泛开展安全稳定与法制教育。要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大学生管理制度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以遵纪守法、安全意识、独立生活、人际交往、学习适应、挫折耐受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5.进行心理援助。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心理的问题,有了消极、负性情绪积极到心理咨询中心寻求帮助。让他们在高校班级中健康成长,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校园生活、学习和就业。要变“堵”为“疏”,特别是对待后进生和犯错误的学生时,既要体现纪律、原则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又要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不让他们形成自卑、压抑或者自暴自弃的心理。辅导员要开展生命的意义系列活动,倡导学生要有尊严的活着。建立大学生心理突发事件预防、干预机制,给每个大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要有意识地对心理高危大学生进行单独的预防性心理辅导,使其提高心理承受阈,在个体心理、情绪、认知和行为等方面获得平衡的能力。

6.重视情感的作用。辅导员要重视情感在班级突发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因为学生常常带着情感来认识老师,同样,老师也有一个带着情感认识学生的问题。当老师对某位学生比较喜欢时,就会产生满意、愉悦等感觉,他对学生肯定的态度自然对学生是很大的鼓励;反之,则容易流露对学生失望、忧愁甚至鄙视等情绪。学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情感的潜在影响力、控制力尤显突出。郑克强认为,如果我们的老师对所有学生都带着一份充满爱心的情感,真正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孩子或弟弟妹妹一样对待,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和他们像亲人般地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给他们关爱与温暖,就会使同学们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中,对学校生活产生满意的、难忘的认同感受,留下快乐的、持久的美好印象 [6]。这个意见对处理高校班级的突发事件具有相当的指导意义与现实价值。

7.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个学生。高校辅导员在处理班级突发事件时,需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需要努力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客观公正的对待每个学生,实现班级公平公正,努力就事论事不揭伤疤,保护公平、正义与善良。

8.制定班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校班级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有明确的指导原则、方法、措施、程序,对不同级别要有不同的预案启动程序,要进行必要的人防、物防与技防的相互结合,要加强应急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等,力求预案的预防性、可行性、操作性、时效性,在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活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学校

1.学校各职能部门紧急响应。学校接警部门应该也必须迅速做出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尽可能地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遇到班级突发事件,学校相关的职能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果断处置;要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控制、消除危害和危险源;要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要抢修相关设施;要随时跟踪事态变化,如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请求增援;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学校应急体系保障有力。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领导机构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联络畅通,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呈下达。要保障交通运输,确保物资运送与补给,要有药品、防护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消杀灭械、个人防护物品和生活物资,以备应急需要。要提供相应的经费。同时,加强宣传与培训。

3.加强对贫困生的资助。学校要加强对贫困生的资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部分隐患事件的发生。除了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学校要努力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或兼职的机会,这样家庭贫困的学生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劳动顺利完成学业,从而体现其自身价值。

4.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情况及时向家长、媒体和公众公布,以消除恐慌心理。该应急功能应明确信息审核和批准程序,保证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会,准确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以免引起新的连锁突发事件。

参考文献:

[1]上海女研究生自杀 自杀十日后网上再掀波澜[EB/OL].人民网教育频道:edu.省略/GB/kaoyan/10561920.html 2009-12-11.

[2]央视国际.云南出动六万警力缉拿云南某大学命案疑犯[EB/OL].省略/news/china/20040304/100116.shtml.

[3]央视国际.公安部特级通缉令追捕杀人嫌犯[EB/OL].省略/news/society/20040303/101857.shtml.

[4]央视国际, 马加爵杀人只因小矛盾 录音带录下作案动机[EB/OL].省略/news/society/20040316/100153.shtml.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5篇

1、负责军训安全工作具体组织协调、计划落实。

2、负责检查军训值班落实情况,包括值班在岗在位情况、履行责情况。

3、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方法。

4、负责学生军训前身体状况调查、摸底、确定学生参训资格。

5、制订安全计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协助有关医疗部门落实军训期间的医疗巡诊制度,建立“军训医疗急救通道”。

7、负责筹措防暑降温物品,并配送到位。

8、负责食堂卫生检查落实,特别是食品进货渠道的检查监督,食堂餐具的消毒工作落实,食堂人员个人卫生落实,严防食物中毒。

9、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10、负责处理军事训练过程中相关突发应急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军训期间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长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新生军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学生军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件,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情况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学生所在班应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一)高温、雷雨、下雨应急处置预案

1、军训期间要根据天气状况调整训练时间,如遇到高温黄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室外训练可安排在上午11点半前和下午3点后进行;如遇高温红色预警天气(24小时内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9℃),雷雨、下雨天气时应停止室外训练。

2、所有参加军训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协助军训教官转移本班参训学生到可遮阳避雨的地方训练,组织一部分学生到宿舍整理内务或到教室进行室内项目训练。

(二)学生中暑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1、参训学生必须吃早饭,不得空腹参加训练。

2、参训学生要注意劳逸结合,中午和晚上要按时休息,保证睡眠充足。

3、参训学生若脸色不对,浑身不适,不能适应训练时,应及时向军训教官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120或校医务室按相关要求处理。

4、学生若发生中暑时,应采取如下方法:

(1)将病人安置在阴凉通风的地方静卧,解开衣扣,通风降温。

(2)用凉毛巾帖敷在病人的头部和胸部,降温消暑。

(3)用清凉油涂抹病人的太阳穴,服用人丹或十滴水。

(4)对高热或昏迷的重症病人,在作降温处理的同时,应即联系120迅速送医院救治。

(三)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1、军训期间,参训学生均应在校内的食堂就餐,严禁在校外就餐或叫外卖。

2、军训中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学生立即向所在班的教官、包班体育教师、班主任汇报,并同时向新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若患者已经失去知觉,应把患者的头偏向一边,以免呕吐物吸入呼吸道。

(3)老师或教官应及时拨打救护电话,在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

(四)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预案

1、军训期间所有参训师生员工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时要沉着冷静,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工作;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协助各班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

2、灾害发生时,所有参训师生员工及时关掉电源并就地寻找掩蔽,或由楼梯疏散撤离,或从训练场地安全撤离。

(五)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打架斗殴。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制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隔离打架双方,立即停止其军训,将相关学生交学校处理。

2、私自离校。立即组织进行查找,及时报告新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处对私自离队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罚。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6篇

一、必须加大典型宣传的力度。典型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典型是时代的楷模和标杆,是社会主义道德和价值观的化身。企业的先进典型是企业的标杆,是企业核心理念和行为规范的化身。无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企业,都需要自己的典型来引领。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谁也不会忘记雷锋、张华、张海迪这些典型,正是这些英雄人物,对我们的人生观产生了终身影响。集团公司的大多数职工,也都不会忘记我们曾经宣传过的胡万毅、黄菊生、马原兵、崔伦宝这样一些典型人物。这些典型的宣传,对我们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典型引路,是我们党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主要方法和光荣传统,也是我们企业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主要方法和光荣传统,也是我们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光荣传统。没有典型就没有工作的深度。没有典型的宣传就是没有深度的宣传。今年,我们要在典型宣传上加大力度。要组织和集中采写力量,在《中国铁道建筑报》推出8至10个科技创新典型(每个子公司确保1个),同时争取将这些典型推向《首都建设报》等地方媒体和《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全国性媒体。今年上半年重点追踪、挖掘报道的典型主要有:黄昌富(轨道)、陈宏铭(一公司)、张维范(二公司)、韦林书(四公司)、刘云信(一公司)、施振东(轨道)、虞海龙(三公司)、陈佑新和张晓峰(北京建筑)。最近要将刘云信作为重中之中的典型的策划实施。春节过后,集团公司宣传部将和一公司宣传部门联合采写报道刘云信的事迹。其它的典型的宣传曾经布置过,但大多没有落实。上半年,各单位都要将这些典型宣传出去。今年,集团公司还要表彰一批创新典型,各单位宣传部门要盯住这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除了创新典型之外,其它方面的典型也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二、围绕重点亮点工程,做好对优秀项目部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重点亮点铁路工程,搞好在《人民铁道》的宣传报道;抓住重点亮点公路工程,搞好在《中国交通报》的宣传报道;抓住奥运工程及重点亮点市政工程,搞好在京、津等企业所在地媒体的宣传报道。在对外宣传报道中,既要宣传“超常规,争第一”的经验、成就和先进人物,又要注意宣传建设单位及业主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作用。

三、要搞好动态新闻的报道,尤其是要及时捕捉那些具有重要新闻和宣传价值的突发性新闻。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突发性新闻最接近新闻的本质。突发性新闻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突发性新闻往往是一个英雄人物和重大典型诞生的契机。如张华这个典型,就是通过他“舍身勇救掉入粪池的老人”这个突发性新闻深入挖掘报道出来的。迅速把握突发性新事件新闻的价值,及时进行采写报道,是我们宣传干部尤其是新闻宣传干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如果不具备这种基本功,可能有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活鱼”、“大鱼”从我们的眼皮底下蹓走。今年1月10日,江西省景德镇10名中学生落水,近百人围观无人相救的情况下,正准备上夜班的三公司景德镇防洪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张华文不顾个人安危,跳入冰冷刺骨的江水中连救3人,充分体现了一个当代青年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论是从他的行为本身、还是作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来说,此事都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在这个事件中,勇敢与怯弱、爱心与冷漠、伟大与渺小、无私与自私、崇高与卑鄙表现得如此的鲜明、集中和充分。可以说,这一突发性新闻,包括着深刻的社会内涵。可以说其中折射出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宣传张华文,不仅弘扬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和社会正气,同时对那些见死不救者、对英雄视而不见者、不知感恩者、趁人之危和趁火打劫者都是无情的鞭挞,同时,也可以通过宣传张华文,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平时宣传企业苦于找不到“抓手”和“由头”,这不就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吗?如果这样的典型都不去采访,都报道不出去,或者轻描淡写地简单发个短消息,就太可惜了,也可以说是我们宣传部门的严重失职。此事发生10天后,集团公司宣传部根据根据党委领导的指示,在三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及时进行了补救性采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并很快写出了通讯《昌江,流淌着一曲英雄的颂歌》,先后被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江西日报、中国铁道建筑报头版头条以及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弧网、网易、中华网等六大门户网站及全国60余家网站采用或转载。目前宣传部正积极动作(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已原则同意)授予张华文同志“见义勇为的好青年”荣誉称号,发展他入党,有可能的话,争取将其转为合同制工人。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确保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确保系统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卫生系统重大事项报告进行规范,具体如下:

一、报告内容

(一)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报告

1、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各单位以下决策事项需提前书面报告:

(1)单位中长期工作规划;

(2)单位实施重大改革的方案及措施;

(3)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4)涉及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2、集体外出报告。各单位组织各类形式的集体外出活动(职工5人及以上的),需提前书面报告。

3、重要接待活动报告。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含接待新闻媒体采访、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需提前电话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人数、来人身份等。对于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经局长或分管机关副局长同意后进行。

4、突发事件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尤其是发生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将突发事件基本信息及处理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卫生局,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直到事件处理完毕。

(二)人事管理报告

1、外出请假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一天及以上的,需事前分别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同时严格执行销假制度。

2、干部管理事项报告。干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前书面报告:

(1)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各科室正职调整;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科长、医务科长的调整;

(2)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3)对单位职工做出纪律处分决定等。

3、重要岗位请销假、旷工报告。各单位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需立即报告:

(1)财会等重要岗位连续请假超过1周,连续无故旷工超过3天的;

(2)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连续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

报告内容应说明请假事由、无故旷工情况及单位初步处理意见。发生重要岗位旷工的应立即启动应急管理预案。

4、违反医德医风报告。医护人员出现违反医德医风现象,给医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需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说明事件经过、事件动态、单位初步处理意见等。

5、人员准入及调配、退出报告。各单位涉及以下情形的需提前书面报告,经卫生局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招录调配人员:

(1)需招聘职工的;

(2)因人员缺乏需在卫生系统内部进行调配的;

(3)人员退休、辞职、辞退的。

(三)财务管理报告

1、工资核算管理报告。各单位拟定的工资核算管理方案需事前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当兑现的绩效工资总额超过规定标准时应提前书面报告,经卫生局同意后执行。

2、资金管理报告。一次性修缮、购置费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20万元以上、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10万元以上的,以及各单位重大经济合同签订50万元以上需专题报告,经卫生局批准后执行。

3、单位财务管理报告。各单位财务管理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需提前书面报告。

(1)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

(2)单位工资核算方案调整;

(3)单位自行确定的职工个人经济待遇事项;

(4)单位及群团组织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

(四)领导干部个人事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本人婚姻变化及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活动,本人及配偶、子女涉外情况、经商情况、重大财产、重大收入、不良影响事项、收受礼品礼金事项,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事项需提前报告。

(五)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1、单位办公电话调整,单位领导更换联系方式等,需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报告局办公室。

2、单位领导班子分工调整,需将分工调整文件报告卫生局。

3、职工队伍集体上访的预警,需提前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上访事由,单位初步处理意见等。

4、执行有关指示和决议、决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的,需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何种问题,有何影响等。

5、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需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并详细说明请示或报告的事由、初步处理意见等。

二、重要事项报告程序

1、重要事项报告需电话报告的,由当事人或各单位及时电话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执行;需事前报告的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根据报告事项及时报分管领导;需反馈意见的报告,由分管领导拟定初步反馈意见,根据报告事项重要程度,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同意执行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同意执行的,报告单位要立即中止,并做好解释及收尾工作。

2、各单位职工需要上报的重要事项应首先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再由单位负责人逐级报告,极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卫生局报告。

三、报告管理

1、重要事项报告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报告,事后补齐书面报告。

2、报告内容要求一事一报,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分析透彻、预案严谨、有明确具体的初步处理意见。

3、重要事项报告遵循“对口报告,受理负责”的原则,即各单位按照重要事项的属性,向对应的局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意见,对报告内容负责过问到底。

4、对重要事项报告的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组织认为应当公开或报告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纪律与监督

1、加强组织观念。各单位要自觉执行报告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及时、准确报告有关事项。

突发性事件处理原则范文第8篇

关键词:沉船沉物 应急打捞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一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航运事业的发展,航行船舶越来越多,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不可避免会发生沉船沉物等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一些重点水域,会对该水域水上交通、船舶安全和水域环境造成重大威胁,甚至引起公众恐慌。此时,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专业打捞救助队伍,协调各级社会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应急反应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水上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成为缓解水上交通、环境压力,以及社会群众恐慌的首要选择。

沉船沉物的打捞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干涉该类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何在?本文将对对这一问题进行逐步分析。

二 沉船沉物的法律概念

首先笔者将介绍应急打捞的标的物--沉船沉物的法律概念。

根据《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

"沉船是指沉没的各类船舶、船舶设施或者设备,以及其所载的全部货物或者其他物品。搁浅船舶依靠自身不能脱浅的,视为沉船。

沉物是指沉没、搁浅、漂浮、悬浮的航空器、车辆以及其他不属于或者非源于船舶的物体。弃置的海洋平台视为沉物。"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沉船包括沉没的船舶、及其设备设施,依其自身不能脱险的搁浅船舶视为沉船,而且沉没船舶所载货物、物品也属于沉船的范畴。

不属于或者非源于船舶的沉没、搁浅、漂浮、悬浮的物体,包括航空器、车辆等都属于沉物,特别指出弃置的海洋平台视为沉物。

三 沉船沉物应急打捞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

鉴于沉船沉物对社会自然、经济环境可能造成的巨大不利影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沉船沉物的打捞问题进行了规定,本文将其分为三种不同的规定:限期打捞、强制打捞,以及本文将要进一步分析的应急打捞。

(一)对沉船沉物打捞的相关法律规定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40条规定:对影响安全航行、航道整治以及有潜在爆炸危险的沉没物、漂流物,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在主管机关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否则,主管机关有权采取措施强制打捞清除,其全部费用由沉物、漂流物之所有人、经营人承担。本条规定不影响沉没物、漂流物的所有人、经营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对影响航行安全和有潜在危险的沉没物、漂流物,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在主管机关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主管机关有权采取措施强制打捞清除,其全部费用由沉没物、漂流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本条前款的规定不影响沉没物、漂流物的所有人、经营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打捞沉船管理办法》规定:沉船包括沉船本体、船上器物以及货物,但不包括舰艇和木帆船;应当打捞的船舶包括:妨碍船舶安全航行或者工程建筑的沉船、有修复使用价值的沉船、有拆卸利用价值的沉船;主管机关有权规定沉船所有人申请打捞期限和打捞期限,如果沉船所有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和进行打捞,主管机关有权进行打捞或者解体清除。

从以上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沉船沉物的所有人、经营人应该对影响航行安全、航道整治以及有潜在危险的沉船沉物在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打捞,倘若沉船沉物所有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打捞作业,则主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打捞,而沉船沉物的所有人、经营人必须承担该项费用。

然而,限期打捞和强制打捞都不同于本文所要探讨的应急打捞。

(二)对沉船沉物应急打捞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打捞沉船管理办法》中指出了"在沉船严重危害船舶安全航行时,主管机关有权立即进行打捞清除"。

由此可见,对于影响航行安全、航道整治以及有潜在危险的沉船沉物,主管机关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打捞称为限期打捞;沉船沉物打捞责任人未在限期内实施打捞,而由主管机关强制实施的则称为强制打捞;倘若沉船沉物严重威胁他船的航行安全,必须立即进行打捞处理时,主管机关当即进行的打捞行动称为应急打捞。

四 沉船沉物应急打捞的法律依据

当沉船沉物严重威胁他船的航行安全,来不及等待沉船沉物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打捞,而必须立即采取打捞措施,主管机关便会采取应急打捞的举动。然而,主管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进行这一举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我们认为,主管机关进行应急打捞的行为属于行政法上的应急原则的运用。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①国家和社会在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诸如战争、、自然灾害、紧急事件等紧急情况,但这些偶然事件在正常的、法律体制下又难以运转,所以行政机关不得不采取一些应急措施,即使该措施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也应视为有效。

行政应急原则的适用并非排斥一切的法律控制。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非法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监督;4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从广义上讲,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的非常原则。②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行政应急性原则有以下六大法律特征:1、必须要有现实的突发事件的存在,而且这些突发事件应该具有一定的特性:一是突发性或非预期性;二是巨大的危险性;三是紧迫性;四是不确定性。2、必须有行使行政应急权的必要。3、必须有行使行政应急权的主观意识。4、必须有行使行政应急权的行为。适用行政应急性原则,必须要实施了一定的客观行为,且该行为一定要与应急情事有关。5 行使行政应急权的行为必须是没有法律的规定或者与正常法律的规定相冲突。6、行使行政应急权的行为客观上必须没有超过适当的限度。

从《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应急打捞属于一些不可预料不能避免的紧急事件的一种处理措施,而争对正常的、一般性沉船沉物打捞事件处理方法的法律法规,如《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只对沉船沉物的限期打捞和强制打捞做出了规定,却并没有对限期打捞和强制打捞都来不及救济的突发紧急情况进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相关机关部门必须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应急打捞工作,根据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定义及其适用条件规定,这种行政权力部门干涉民事救助的行为应视为行政应急性原则的运用,且该行为应视为有效。

五 总结

随着社会的进步,航运事业的发展,沉船沉物等突发性事故已越来越无法避免。沉船沉物的应急打捞在保障水上通航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消除社会影响等方面发挥的重大现实作用已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我国要发展法制体系,遵循有法可依,依法必严的原则,那么行政法的应急原则作为沉船沉物的应急打捞的法律依据是也应该被更多的人所熟知。而不管从理论还是从实践角度,对沉船沉物的应急打捞制度的讲究,对我国航运及其法制建设的健全发展都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