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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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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为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的实现创造条件
从马克思对平均利润的形成和生产价格的分析可见,有诸多因素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利润平均化过程。首先,商品生产社会化到达一定高度,各部门生产间由于有机构成的差别导致各部门的利润率存在差异。其次,竞争是利润平均化的直接条件。竞争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形成的直接原因。随后,平均利润的形成要求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完全归因于各部门利润率的不同,不存在部门封锁或者垄断的限制。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资本自由流通,平均利润在这种流出和流进中得以形成。
财政政策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维持市场秩序是财政政策的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应为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的实现创造条件。财政政策为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创造条件主要在于保证自由竞争机制。竞争是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产生的直接原因,部门或地区垄断将导致竞争不充分,出现壁垒,资本在进入和退出中出现障碍,同时难以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因此,财政政策应消除限制竞争因素,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
2财政政策应以利用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为媒介实现政策目标
财政政策目标是国家(或政府)通过包括税收、财政支出、预算等财政政策手段达到和实现的。从历史的范畴来看财政政策目标不断变化,实现财政政策的手段和效果也随之调整。因而财政政策也是一个不断顺应客观环境变化的结果。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是财政政策的一个有力媒介,财政政策手段根据财政政策目标,有计划有目的的影响各部门的利润率,引导社会资本流动,从而带动经济发展。
这种影响主要通过具体的财政政策手段来完成,特别是税收、拨款和补助等形式。不同的拨款有着不同的影响。税收的优惠会提高商品生产者的利润,税种的开征和税率的提高都会导致商品生产者利润的下降,税收因素会直接影响商品生产的生产和销售,这种改变会影响资本的流动,低税收高收益会引导资本流入,高税收低收益会导致资本流出,这种调节是立竿见影的。
由于政府对部分部门的集中投资,同时加以税收等优惠政策,改变了部分生产部门的平均利润。新追加的社会资本和市场内流动的社会资本就会收到一定的影响。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政策手段来影响部分部门的平均利润,调节社会资本流动。不平衡增长理论的应用很多,国家对农业的补助和税收的优惠也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农业的发展。
当然,财政政策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在对平均利润的调整过程中也要警惕政府失灵的隐患。财政政策对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影响是有针对性的,例如,农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中最为脆弱的一环,三农问题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因而有侧重的财政政策改变农业或者农村地区产业的平均利润,改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选择。
3财政政策对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的补充
平均利润生产价格规律的作用范围在“私人消费”部分,在马克思分析的“社会需要”部分难以发挥作用,因为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是没有交换价值或者不是价值的使用价值。但是在马克思的研究中,公共产品也是极为重要的部分,在马克思看来,这些关系到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必须得到有效满足,然后才是对社会总产品的其余部分的个人分配。所以“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也应该得到,并且首先得到满足。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资深律师。学术旨趣主要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收购和公共政策,特别关注中国的转型和法治变迁。作为中国律师,执业领域主要在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公司治理和证券诉讼等方面
为了维护前半年政策的效果,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大方向不会轻易改变,但政策的目标函数已经悄然发生变化
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下,中国经济快速下滑的态势基本得到遏制。这意味着,宏观经济政策第一阶段救急式的“维稳”、“保增长”的目标基本完成。
但是另一方面,为了在最困难的时候完成“保增长”的首要目标,宏观政策不仅代价不菲(4万亿之巨的公共投资,7.3万亿的天量信贷,力度前所未有),而且,由于政策本身的着力点依然寄希望于通过公共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政策的负面效果也开始显现。第一,由于单纯追求投资效率,很多地方在资金配套不到位的情况下,“跟风”上马,部分投资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部分投资投向了“两高”行业;第二,在实体经济回暖不明显的情况下,“抢跑”的天量信贷部分流向了股市、楼市,重新形成了资产价格泡沫,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背离的情况明显;第三,民间投资依然“冰冷”一片,中小企业严峻的生存状况依然没有得到改观;第四,过于强调“保增长”而忽视了“调结构”的大局,产能过剩、内需不振的基本状况没有根本性的改观;第五,大量信贷的投放助长了通胀的预期,在实体经济复苏缓慢的情况下,通胀的提前来临可能导致经济进入可怕的“滞涨”状态。
这意味着,宏观经济政策下半年不仅要继续巩固第一阶段的政策成果,防止实体经济二次探底,更要消化前一阶段政策的负面效应,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对政策目标进行果断的调整。从下半年开始,也就是本次金融危机的“下半场”,宏观政策的目标显然主要不是“保增长”,而是通过加大民生等领域的投入,将主要精力放到“调结构”的攸关中国经济百年大计上来。笔者预计,在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大方向不会采取急刹车方式转轨的情况下,政策的目标“拐点”必将提前到来。
首先,在2009年上半年,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效应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经济增长引擎,在没有启动民间投资和政府财政增收困难的情况下,面临政策持续性的空前压力。因此,笔者认为,下半年即使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货币政策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但政策本身的“内涵”必将有显著的调整,期待出现新的经济刺激计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次,通胀压力提前显现。如果说上半年宏观政策一举扭转了经济下滑颓势的话,则下半年才是真正考验经济是否企稳的关键时期。
再次,经济结构调整被延迟。由于过于强调“保增长”,结构调整和解决产能过剩的任务一再迟延,甚至由于一部分投资投向了产能过剩的领域,使得产能过剩更加突出,结构调整的任务更重。从增长的持续性而言,结构调整是下半年绕不过去的艰巨任务。
最后,危机延缓了关键领域的改革。经济危机非但没有成为改革的契机,反而使得诸多关键领域的改革停滞不前。而中国经济领域的深层矛盾和问题,不可能绕开关键领域的改革得到解决。
作者简介:贾 康(1954-),男,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摘 要:本文分析了宏观间接调控所主要依仗的财政、货币两大政策的异同及协调配合的必要性,提出财政政策侧重于调结构和货币政策侧重于调总量的分工,并具体讨论了在国债、财政存款、外汇储备等“结合部”领域的合理协调,最后强调了优化我国两大政策协调配合所应注重的制度建设问题。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8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7-0003-05
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以间接调控为基本特征,即政府调控主体主要通过政策手段把经济参数附加到市场上多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信号上,进而调节、引导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间接调控所依仗的主要政策手段,便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这两大宏观调控政策共同服务于宏观调控的总目标,但分工而互补,需要相互协调配合,促使经济运行趋于总量均衡和结构优化的理想状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融入“全球化”的进程,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了,财政、货币政策加强协调配合的必要性和复杂性也显著增加。本文试基于对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问题的思考,提出几点基本认识,以期就教于各方。
一、财政、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差异性和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紧密联系从根本上说植根于双方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一致性。两大政策调控的着眼点,都是针对社会供需总量与结构在资金运动中表现出来的有悖于货币流通稳定和市场供求协调正常运行状态的各种问题;两大政策调控的归宿,都是力求社会供需在动态过程中达到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从而使经济尽可能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两大政策的紧密联系还来源于双方政策手段的互补性以及政策传导机制的互动性,一方的政策调控过程,通常都需要对方的政策手段或机制发挥其特长来加以配合策应,经济学理论对此可以做出很好的阐释(如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从社会总资金的运动来看,财政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和货币政策对资金运动的影响,相互间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和连锁反应,各自的政策实施及其变动,必然要牵动对方,产生协调配合的客观要求。
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存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由于各自在经济体系中所侧重的不同领域和具备的不同作用,而具有一系列的差异性特征。
首先,调节的范围不同。财政收支及其政策体现政府职能的各个方面,其调节范围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涉及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货币政策主要处理商业性金融系统功能边界内的事务,其调节范围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当然,可以由经济领域间接传导到其他领域)。
其次,调节的侧重点不同。虽然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对总量与结构发生调节作用,但财政政策相对于货币政策而言带有更为强烈的结构特征,因为财政收入按不同项目与不同规定来组织,可以直接调节不同地区、部门、企业及个人的收入水平,财政支出按资金性质与用途来安排,可以直接调节产业结构、部门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各个方面;财政政策对总量的调节,则主要是以政府收支及其乘数作用影响社会总资金运动的全局。反之,货币政策相对财政政策而言带有更为鲜明的总量特征,因为国民经济中的一切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都要表现为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中央银行作为唯一能够直接管理全社会货币供应总量的部门,正是运用货币政策对之加以调控;同时,商业性金融信贷自身的市场化经营原则要求银根松紧的变化大体一视同仁地覆盖其全部资金运动,贷款差别利率等旨在区别对待不同产业、行业、企业、项目等以调节结构的手段,只能在比较有限的范围内实行和发挥作用,并将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日趋有限。宏观经济政策的特定目标,可归纳为经济增长、资源优化配置、稳定物价、充分就业、反周期波动、收入公平分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等方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固然都服务于这一系列目标,但由于上述侧重点的不同,各自对于不同目标的作用,便有所区别。比如,在产业结构合理化、收入公平分配方面,财政支出政策与税收政策的重要性居先;在稳定物价方面,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则排在首位。
第三,调节的手段不同。财政政策所依靠的手段,主要有税收、预算支出、公债、财政补贴、贴息等,货币政策所凭借的手段,则主要有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以及贷款安排等。
第四,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功能空间不同。例如,人们可以把货币政策比作一根拴在经济之车上面的绳子,认为当经济向上步入通货膨胀时,它可以拉住其别走太远,但当经济处于通货紧缩而无力向上爬坡时,它却无法推动。这种比喻形象地描绘了不同经济运行状况下,货币政策作用效果的差异。一般而言,货币政策长于应对通货膨胀阶段的问题,而财政政策在应对内需不足、解决通货紧缩阶段的问题时更具优势。我国1998―2002年间政策实践中的调控效应,与凯恩斯理论中关于萧条阶段财政政策更具有效性的认识是相吻合的。
第五,两大政策所调控的资金所遵循的经济运行机理不同。货币政策调控下的商业性金融资金是按照追求微观直接效益(利润)目标的市场原则展开竞争的,只愿意“锦上添花”,即按照商业化原则投向尽可能高收益、低风险的领域和状态良好的企业,这对于商业性金融而言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与此不同,财政政策下的资金运作在承认市场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并且应该超越微观直接效益的眼界而注重追求长远、综合、宏观、社会的效益,财政政策可以和必须在关注基本民生、施行“雪中送炭”式的支持扶助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政策的时差与调节的时滞不同。政策时差,是指决策机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实际上实行新的政策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在财政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议、批准这样一整套程序的情况下,财政政策的时差较长;而货币政策由于通常是由具备较强独立性的中央银行的人数不多的高级决策层所制定,其时差较短。调节时滞,是指政策从其调节动作的发生到调节效果的显现所需的时间。一般而言,财政政策由于通常具有政府直接安排收支和可以运用某些强制性手段的背景,其时滞较短;而货币政策则由于通常完全依靠间接手段作用于调节对象,其时滞长于财政政策。
正是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相互联系,同时又存在一系列不同特点和侧重点,因此,在宏观调控中,两者必须紧密配合,取长补短。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货币政策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
现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紧迫性,源于我国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客观要求以及经济发展运行的实际状况。
我国加入WTO以后,无论是进出口规模,还是跨境资本流动规模都出现了迅猛增强,国民经济融入全球化的进程迅速加快,国内外经济运行的关联度和互动性大大增加,宏观调控既要考虑外部冲
击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又要考虑本国政策对其他国家的影响及其反馈作用情况。同时,人民币汇率浮动的弹性不断提高,汇率浮动为经济主体带来更多交易灵活性、便利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和调控成本。因此,宏观调控任务的复杂性显著增加,要求两大政策在更广泛的领域达成共识,在更为复杂的环境下,对更为复杂的政策事项作出及时、合理的相互配合。
同时,我国财政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变革和创新都正向纵深推进,其最终目标都是通过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在本质上有利于促进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但是,改革的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阶段性的脱节、紊乱和矛盾,影响政策配合的有效性,为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这些问题,加强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国内经济形势而言, 2003年以后,经济运行出现了通货膨胀的隐忧, 2007年下半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显著增加。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安排由“双稳健”转变为“一稳一紧”,这种新的组合模式也对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经济的不确定形势和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进行结构优化调整,宏观调控在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方面的任务都很严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仅要在各自的调控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还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调控的互补和联动效果,而避免相互掣肘和抵消。
三、当前财政、货币政策在协调配合中的角色侧重
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和地区差异显著的特点,决定了经济增长过程中结构变动因素特别强烈,问题十分突出,涉及总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等诸多领域的矛盾,而且在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的环境中,这些结构性问题更容易传递总量问题,例如,在总需求结构中,消费需求比例偏低是导致出口压力大的重要原因,而出口快速增长又是诱发流动性过剩以及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赶超性质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等,不允许我们坐等由漫长的平均利润率形成过程和调节资源配置过程来解决结构问题。因此,必须清醒地看到政府在现代化过程中通过国家干预促进结构优化的责任,在大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努力提高决策水平,积极而有分寸地把握好调节结构方面的工作。对此,财政收支可以成为非常重要的操作手段,财政政策可以积极发挥其结构调整功能的优势,以区别对待的方式,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流向和流量,达到促进结构优化的效果。另一方面,货币政策调控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宜实施过多差别性的调控措施,因此,两大政策在我国结构优化调控方面的协调配合,应以财政政策为主,货币政策为辅。
近期,财政政策的重点是合理把握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较大幅度增加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保障、生态保护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出,同时积极探索有关税制改革和推进收入分配格局合理化。
在总量方面,目前我国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避免经济过热和防止明显的通货膨胀,由于货币政策对于总量调控的功能更为显著,效果更为直接,尤其长于通货膨胀时期的总量紧缩,所以,货币政策应在当前担任总量调控的主力。而财政政策的总量调控效果具有间接性,并且我国财政政策需要在较长时期内承载优化结构和为改革提供财力保障的历史任务,不到非常时期,不宜实施过分紧缩的财政政策,因此,近期在紧缩总量的调控方面应以货币政策“从紧”为主导,财政政策发挥适当配合作用,使其在总需求调控方面的影响尽量保持中性,并在增加有效供给方面更多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
四、关注财政、货币政策调控的结合部,加强重点领域的合理协调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过程中虽然覆盖不同领域,使用着不同的政策工具,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又在某些领域存在天然的结合点,例如国债和财政国库存款领域,而在有些特定领域,通过政策制定者的主动设计,也会成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结合部,例如通过发行特别国债购买超额储备的外汇建立基金。
(一)国债领域
国债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一个最基本的结合部。国债可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重要手段,从另一个角度看,其规模的扩大或者缩小,正是财政政策实现扩张或紧缩效果的一个重要工具,而国债进入二级市场之后,由于其低风险和高流动性,则成为中央银行通过回购或逆回购方式以回收或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载体。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通常需要国债具有一定的余额和足够数量的中短期债券。但目前我国国债发行中短期国债发行存量不足,这为货币政策的公开市场操作带来了一定制约,因此, 2003年之后,央行为避免通货膨胀,大规模发行央行票据对基础货币投放量进行对冲,央行票据已成为货币市场的主体交易品种,也成为中央银行回收流动性的主要手段,比较而言,通过国债回购回收流动性的操作手法应用不多。但是,央行票据的发行存在一定的成本,而且也存在“借新债还旧债”的现象,可用于冲销流动性的空间逐步缩小,从长期来看,通过央行票据回收流动性的冲销政策“独木难支”,有必要加强国债品种的配合。
2007年下半年,财政部发行了15 500亿元左右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国家外汇储备中的一部分超额储备,人民银行通过商业银行买入这些特别国债,增加了人民银行持有的国债数额,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载体,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开始用这些特别国债作为质押通过正回购业务回收流动性,从而降低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成本。这一举措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国债这个结合点上进行合理协调配合的创新性做法,为货币政策进行紧缩调控提供了新工具。
但是,在国债这一结合部上,也还有可能出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左的现象,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需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原则上说,对于财政政策而言,在经济萧条时,可以通过增加国债发行、扩大政府支出的方式实现经济的扩张,而在经济过热时,则需要减少国债的发行,减少政府支出紧缩经济。但是,我国现阶段在趋于过热的情况下,央行要回收流动性却需要更多的国债作为载体,这就带来了一定的矛盾。当然,由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本身的特点不同,其松紧配合的方式多种多样,同时采用紧缩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时候较少,因此,我国现在可以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自不同的松紧,来形成最佳配合来缓解国债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协调,也包括今后探索在已有的国债“余额管理”制度框架下更多发行短期国债的办法。
(二)财政存款领域
财政存款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方面的另一个重要结合点。我国财政存款的数额由于季节性因素出现明显波动特点,会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操作带来一定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在中央银行的政府存款出现了逐年攀升态势,同时,财政存款规模变化的明显特征是前11个月存款余额基本上是增加趋势,而在每年的12月份会出现大幅度下降。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需要根据财政存款的季节性变化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
了货币政策调控的复杂性和难度。
现阶段我国财政存款的大幅增加也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的阶段性特点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财政收支规范性、增强财政收支透明度实施全程监督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方针继续深化过程中,不断减少在途资金和单位滞存资金,使国库库底资金和财政存款规模走高。在“国库现金管理”尚很幼稚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阶段内,这一矛盾会较为突出。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制度以及国债发行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财政存款的较大波动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国库现金管理的发展,也会使国库存款数量平均规模降低。但是,财政收支的不一致性是一直存在的,这意味着财政存款规模随着季节性因素而变化的特点在相当长时期内仍然会存在,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相应的缓冲机制,合理明确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在国库资金收支管理中的有关职责,发展财政、央行的动态协调机制,逐步提高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水平,在加强与税收部门、非税收入部门、主要政府支出部门、整个银行系统的合作与预测信息交流的基础上,提高国库现金流的预测水平,使得国库在满足财政日常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拿出超库底资金部分进行安全投资,并提前消化财政存款余额大幅波动对货币供应量带来的压力。
(三)外汇储备领域
近年来,随着我国贸易顺差的不断增长,外汇储备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通过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并已经超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银行要使用大量的政策工具来对冲。这种被动式的货币投放使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操作增大了难度。与此同时,外汇储备资产变动的不可控性与波动性也对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构成了较大的干扰。
2007年, 15 500亿元特别国债的用途是购买部分外汇,并通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运作。这种做法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外汇存量储备资产的收益率,另一方面也是对目前我国推行的“藏汇于国”或者说是藏汇于央行的结售汇制的一种突破,可配合外汇体制改革,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明显降低了超额外汇储备对货币政策调控的干扰程度和运行压力,有利于在总体上降低宏观调控的成本,提高其有效性。
但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发行特别国债降低外汇储备的方式是受制约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进行这种协调配合的操作空间也是有限度的,不能期望仅仅通过这一种方式持续地解决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给货币政策带来的压力问题。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双顺差”的国际收支格局仍将持续,因此,目前需要继续对外汇储备与货币政策调控之间的缓冲机制进行探索和完善,逐步改革外汇结售汇体制,探讨藏汇于国家结合藏汇于企业、藏汇于居民等制度安排的可行性与具体路径,研究解决债权性外汇储备与债务性外汇储备分类管理等问题的对策措施,以减轻外汇储备变动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和提高财政、货币政策配合及其宏观调控的水平。
五、优化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所应注重的制度建设逻辑
总体来看,近年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取得了诸多进展,特别是在两大政策的结合部实施了一些颇具创新性的措施安排,对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相对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言,两大政策的协调配合仍存在着较大的改善空间。为了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更好地维护我国在开放条件下的经济利益,两大政策需要在协调配合的各领域,提高协调配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开拓协调配合的广度和深度。笔者认为,在优化两大政策协调配合的过程中,应遵循和注重的基本内在逻辑是制度建设导向的,而非只是解决技术性磋商层面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政赤字占比;货币政策传导机制;VADL模型
一、文献综述
长期以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被认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两大政策体系,而它们调控均离不开货币资金的流转,在客观上两者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因而其协调配合当属必然。为了使协调配合更为合理,国内外学者对其如何影响包括就业、产出和价格的宏观经济运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就,当然其中也不乏大量的学术争论,学者们在争论中相互吸收精华,极大地促进了宏观经济各学科的发展。
基于新古典综合学派以货币供给作为外生变量的IS-LM模型,或以利率作为外生变量的IS-IRT模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不同组合适用于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宏观调控需要。这种仅具有方向性的定性研究并没有从定量上给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因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的效果往往与当局的预期结果不尽相同,甚至背道而驰。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开始在西方兴起,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中上升至主导地位。随着货币政策地位的上升,两大政策体系’的协调配合问题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但两者的直接目标显然是不同的,财政政策的直接目标是为国家机器的运转提供资金支持,货币政策的直接目标是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如当货币政策当局觉得通货膨胀成为严重问题时,需要利用紧缩的货币政策调控经济运行,这样会减少财政收入,这是财政政策当局所不愿意看到的,因而其可能会通过增加财政赤字的手段以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可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存在目标冲突的。Pindyek较早地分析了不确定条件下政策制定者之间的目标冲突,认为货币政策当局应该考虑到这种冲突。Sargent和Wallace认为政府的预算约束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联系起来,对确定货币存量如何动态影响均衡价格水平有重要意义。
货币经济学文献分析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关系的若干假设,概括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框架。大体有三种范式:第一种范式假设调整财政政策是为了确保政府跨期预算始终平衡。货币政策可自由确定名义货币量或名义利率,这是一种以货币政策为主导,配以消极的财政政策范式。第二种范式以财政政策为主导,货币政策相配合。财政政策当局在确定其支出和收入且不需要考虑跨期预算平衡的要求时,当税收不足以支付开支时,政府可通过增加铸币税以获得额外收入,即货币政策做相应调整,转移相应的铸币税以满足政策预算平衡。换而言之,政策预算平衡,财政政策当局无需考虑。而货币政策当局则要考虑,因而这是李嘉图式(通过税收或铸币税调整,以确保政策跨期预算平衡的范式)。在这种范式下,经济学家们关心两个问题,即从理论上分析财政赤字是否一定引发通货膨胀;从历史事实上分析通货膨胀是否是赤字的后果。Sargent和Wallance从理论上得出了肯定的结论,即财政主导制会产生“不合心意的货币主义算术”。但从经验数据上的分析则有较大分歧,Joines发现,在美国,货币增长与主要战时支出正相关,但与战争性赤字不相关;Grier和Neiman发现,结构性赤字是决定货币增长的因素之一;由于跨期预算平衡意味着赤字和债务之间有协整关系,因而Engle和Granger指出,应当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建立这些变量的实证模型,Trehan和Walsht用协整方法进行研究后认为预算政策不具有持续性;Bohn认为,基于时间序列的协整检验接受跨期预算平衡的假设,他还发现,在税收冲击引发的赤字中,有一半以上最终通过支出调整而得以消除,而约有三分之一的支出冲击最终会导致税收调整。第三种范式被称为价格水平的财政理论,其跳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哪个为主导的争执,建立了货币供给与财政因素影响价格和产出的理论与经验模型,这种理论的特点是以财政因素作为直接影响价格水平的因素。Walsh认为,财政政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影响价格水平,即均衡要求实际货币供给等于实际货币需求,而财量影响实际货币需求,因而均衡价格水平也将取决于财政因素;在既定的名义货币量以及与货币供求相等的条件下,可能对应着多个价格,即存在多重均衡,财政政策可能会决定其中某一均衡价格水平。在某些情况下,财政因素决定的均衡价格水平可能独立于名义货币供给。对于第三种范式是否成立,很多学者利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DSGE)模型或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如Leeper,Woodford的实证结果支持第三种范式;而Chadha和Nolan的实证结果则不并支持。不同学者得到的实证结果之所以不同,不是研究方法的问题,而是所采用的时间序列数据不同,这说明第三种范式的均衡状态是不稳定的。
(一)环境治理原则
生态重建主要是针对过度开采自然资源的被破坏的环境进行环境治理与保护,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利用可以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效益很难用货币来衡量,所以,如果生态遭到破坏很难用有效的措施进行补偿。政府在财政与税收的政策上一定要强调,资源型生态重建过程要对环境进行治理保护,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财政税收的政策防患于未然。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大部分资源开采后都不会在短时间内再生,所以这些资源如果过度开采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在对资源进行利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保证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的实施,积极落实对生态环境的合理保护,通过相应的政策大力引导生态重建的投资项目。
二、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的财政政策体系建设
生态重建也需要很多资金的支持,这是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面临的重点问题,在这方面,城市的财政政策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对资源型城市的生态重建制度必要措施。
(一)加大资源型城市生态市建设的财政投入
首先政府要大力宣传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将生态重建的具体项目加入城市发展的项目中,并且要将生态重建需要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的分配中,使生态重建得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因为生态重建需要开展众多项目对环境进行治理,比如污水的治理,环境监督局等等机构,生态的重建还需要种植花草、树木等植被,并且需要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时,政府可以通过调整财政的结构,建立引导的资金,政府在投资项目中的收益可以分出一些用于生态重建,或者缩小其他项目投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这样都可以节省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重建的投资计划中,这些生态重建的投资计划也可以为城市的财政带来相对应的收益,因为只有生态环境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与治理,才能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政府积极引导鼓励对生态重建的投资,积极筹集生态重建所需的资金,资源城市的生态重建既需要建立污水治理单位,也需要建立回收、治理垃圾的机制,是需要长期投入的投资项目。所以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外国的大小企业,也不论是什么体制下的企业,政府都要鼓励它们为环境保护、生态重建做出贡献,大力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也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对造福人类做出的有益贡献。
(二)增列环保支出预算科目
由于生态遭到的破坏的时间不长,一开始政府没有看到过度开采资源带来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情况,所以在国家的财政预算中并设立出环保保护的项目资金。在生态遭到破坏后,政府只能把财政预算中多余的资金用作生态重建,这样使得生态重建的项目落实的并不好,很多项目由于资金不足,都暂时搁置了,所以如果不把环保的项目纳入政策预算的话,就不能很好的计算出生态重建项目需要的具体资金,同时也利于对生态重建进行必要的监督,而想要做好资源型城市的生态重建计划,就必须保证它在财政预算的收支中占有一定数目的份额。再有了资金的保障下,生态重建计划就可以建立出很多投资项目,比如预防治理水污染、工业污染等治理项目,增设环境保护设施的项目,绿化土地美化城市的资源项目,这些项目的投资都可以很好的为生态重建做出积极贡献。在资金的控制上,政府财政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这些资金的流向,对资金的使用和涨幅情况做出相应的了解与监督,这样才能使资源型城市在财政政策支持下的生态重建有秩序的开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
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主要是经济上的大力支持,也可以通过发放大量的生态产品为主要手段,生态重建可以带来长期的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重建除了可以使我们的环境更加美丽,也可以使我们居住的环境更加健康,是一项长期受益的投资项目,财政的预算由于要考虑到很多方面的支出,所以这种情况下,财政的政策主要是支持对其的投资引导,其次是经济补贴形势的支持,由于下中国是农业大国,环境对农业的影响很大,所以生态重建的重点是大力改善土地资源,使得农业可以更好的发展,促进农业快速稳定的发展,使我国的农业越来越发达。在投资上,我国主要侧重的投资项目是生态产品的治理性修护、生态产品的创造性改善以及生态品的维护与保护等方面。
(四)设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专项资金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开发需要很多的机器与设施,一般都是大型的机械,而这些机械花费的资金也比较多,所以资源型企业一般可用性资金都比较少,所以无法积极的进行企业的经济转型,这时就需要政府部门作出大力的支持,利用财政政策建立专项资金,使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变为资源型城市,并且为生态重建的具体措施提供资金的供给,保障其更好的进行转变。政府在进行财政支持的时候,应优先考虑那些率先建立资源开发补偿、衰退产业援助的机制。政府对于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要首先设立财力转移支付,这些资金主要用作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投资贷款等项目,在生态重建的过程中,不同的重建程度需要的资金数目不同,并且不同的重建设施、材料金额也不一样,所以具体的拨款数目要根据不同的进度与需要发放。不同的项目需要的资金不同,但在使用的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监管,避免浪费用滥用。
三、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的税收政策体系建设
(一)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改革现行资源税
现有资源税的设计理念与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经济与社会政策背道而驰。资源税应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视野下重新定位,站在生态环境建设的视角下,外部性成本的补偿还应包括后代获得资源能力损失的补偿,真正体现可持续发展观。
(二)开征生态税
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税。因此,我国实施生态税制的第一步可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生态税。
(1)环境污染税。
在资源型城市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
(2)水污染税。
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
(3)大气污染税。
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
(三)建立真意义上的环境税
从概念上说,环境税是指对开发、保护和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征收环境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资源的定价,改变市场信号,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同时鼓励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行为。
四、结语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的比往年稍晚,而会议时间达4天,也比以往长,充分表明这次工作会议的重要。因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2016年的总基调仍然是“稳中求进”,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鉴于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仍然很大,2016年经济增长目标很可能会定在6.5%。由于6.5%是实现2020年翻番目标的底线增速,会成为死守的防线。
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问题的重点显然是如何适应新常态和引领新常态,其中的关键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会议提出了2016年经济的五大主要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并通过五大政策支柱来支持,即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从短期稳增长的角度看,财政政策和房地产的去库存无疑是2016年最关键的两大政策。政策的效果如何关键还看落实。
积极财政重在减税
本轮经济调整以来,宏观调控政策更多依靠货币政策的放松来稳增长,而实际的财政政策并不积极。但随着经济的结构性问题越来越严重,货币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在减弱,未来的重心开始转移到财政政策上。
从欧美政策的经验来看,货币政策更适合经济温和下行的状况,对于经济深度而持续的下行,财政政策会更管用。金融危机后的几年里,美国财政赤字都保持在非常高的水平,正是依靠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
宏观经济政策的基调仍然是延续多年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但具体的侧重点与过去有很大不同。
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财政政策方面也强调要有力度,但并没有指出力度的着力点在哪里。而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明确指出着力点在减税,“实施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
过去论及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多侧重于加大支出方面,而很少涉及减税。除了必要的支出外,加大支出存在投向哪里合理的问题,搞不好支出的效率很容易低下,而且与市场争利。而减税则直接给企业减负,企业接下来的行为如何,完全是市场化的。
可以预见到的是,把营改增按计划扩展到金融、建筑等行业,所产生的减税规模就不小。
最近实施的汽车购置税减半对汽车行业的回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1月汽车制造业同比增长13%,而7月份还是负增长。
在财政支出方面,会议强调“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也就是说,2016年财政支出恐怕很难有较大的明显增长,增速估计大致会与2015年持平。 财政政策和房地产的去库存无疑是2016年最关键的两大政策。
2015年下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而财政支出则明显发力。1-11月,公共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8.9%,比上半年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比2014年提高了10.7个百分点。1-11月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6.9%,比上半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比2014年提高了6.7个百分点。
现在大家比较期待的是财政赤字的提高。早在11月初,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对赤字率和债务率的红线标准提出质疑,指出国际上通行的3%的财政赤字,60%的负债率标准是不是科学值得探讨,两者的僵化不利于经济增长和改革。
2015年的预算赤字率是2.3%,仅比2014年提高0.2个百分点,显然2016年赤字率会进一步提高。由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表明赤字率的提高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2016年预算赤字率马上突破3%的概率估计不大。
在货币政策方面,会议强调“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当的货币金融环境”。未来货币政策继续保持2015年放松节奏的可能性较大,即全年下调存款准备金率5-6次。
房地产重在去库存
与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只字未提房地产相比,2015年则把房地产去库存放在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显然,房地产投资的不断下滑是拖累整个投资下行的主要原因。如果房地产能够企稳,稳增长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1-11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仅增长1.3%,比2014年大幅下降9.2个百分点;从单月房地产投资看,已经连续四个月同比负增长。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房地产放松政策,使得整体房地产销售有所回暖。一线城市并不存在明显的供需矛盾,现在房地产的焦点问题是三、四线城市库存高企,去库存自然成为了未来房地产调整的关键。
会议提到了一些去库存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农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其二,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其三,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其四,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户籍制度改革只是三、四线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一个障碍,更关键的是城市能否提供有吸引力的就业。在经济不断下行的背景下,要逆势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就业恐怕并不容易。
也就是说,2016年房地产仍然是以促进销售改善为主,但房地产投资恐怕还会继续保持低位。
去产能下通缩延续
2016年另一大任务就是继续去产能,直指国企层面清理僵尸企业。“要尽可能多的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去产能涉及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就业,恐怕不会一蹴而就。据瑞银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汪涛测算,目前政府明确定义的6个产能过剩行业的就业占整个工业就业的12%,如果将20%的产能进行裁减,将造成350多万劳动力失业。
继续加大去产能力度,意味着工业的状况仍会非常艰难,传统制造业还将继续下滑。
关键词: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欧洲模式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5-0022-02
一、欧洲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启示
(一)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有以下特点:
1.农业补贴与环境保护相衔接。欧盟在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肥料和农药合理施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行政监管之外,在经济上实行农业环境补贴,将对农业补贴与环保标准的贯彻情况挂钩,对减少肥料和植物保护剂的使用、实施或进一步扩大生态农业耕作或者使用有利于环境和资源的其他生产技术都可以给予补贴 [1],并大幅度增加用于环保措施的资金。
2.严格的制度保障。农业环境补贴标准是以农民为农业生态建设的投入额度为参照系,农民为农业生态建设投入越多,其获得的补贴也就越多。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业生态补贴项目时必须承诺预期成果和保证措施,若不能达到最低标准要求则不能获得全额的农业补贴甚至不能获得农业补贴。欧盟2007―2013财政规划,进一步将补贴用于整个农村大环境的综合保护与治理。
欧盟制定的农业生态环境补贴政策为纲领性政策,其所有农村发展措施都不仅仅是一种指导原则,而是一些操作性非常强的具体措施,对于资金来源、支持条件、支持额度、违规的处罚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3.以合作方式引导农户实施环保行为。成员国在执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时,尊重公众意愿。欧洲农业环境保护主要是以自愿方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财政补贴往往以合同方式落实。从20世纪90年代荷兰开始实施新的农村政策。在联盟政策框架内,区域联盟的国家,民间社会和市场各方开始寻求通过具体项目方式的处理农村问题 [2]。法国为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1)对于农业经营单位为减少和防止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氮化物、硝酸盐等污染物排放而采取的环保防范措施,给以一定的公共资助。(2)农业经营单位与政府签订为期五年的合同,农业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合同规定的环境标准,政府给予相应补贴 [3]。
4.成员国积极承担责任。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框架内,成员国对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采取积极补贴政策。英国政府规定,农民负责对农场附近的树林、河沟的保护;养殖农场必须有环保计划书。农场遵守了这些措施,政府支付105英镑补贴费;农场在改变土地用途过程中,不施用氮肥,政府则每公顷补贴450~550英镑。在氮污染敏感地区,如果农户每公顷氮肥施用量小于150公斤,则补贴65英镑 [4]。
在德国从事生态农业每公顷土地每年可以得到450 马克的补助。德国农业部还提出了资助农村综合发展新思路。这一新思路的基本思路是,把一个地区视为一个整体,把各种资助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改进地区自然条件、农业基础设施和农场工作条件,以达到有效促进有关地区综合发展的目的 [5]。
(二)启示
1.在经济上鼓励农业清洁生产,重视农业源污染的源头治理。欧盟农业环境补贴鼓励基于环境利益,从源头预防农业污染,不是单纯的事后治理。
2.采取经济诱导方式,激发农民环境保护的自觉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直接与生产利润预期相联系。自愿方式摒弃了强制命令的不足,能够激发农户发自内心地能动地参与农业环保,有利于农业源污染治理的持续性。
3.成员国对责任的积极承担是欧洲农业环境保护制度保障。
二、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缺失
目前中国农业源污染仍然十分严重。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存在严重缺失:
(一)农业环境技术推广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农民缺乏当地农技推广系统的技术指导。据农业源污染控制课题组进行的农村调查发现,在最近的二十年间,只有不到15%的家庭接受过施肥培训,有的地方多达40%的家庭不知道自己所在的村庄里有任何推广活动。很多农民对农药带来的污染和危害有所了解,但不知道化肥也会造成严重污染 [6]。
农民对清洁农业的认知受教育程度、习惯以及对农业产出追求的限制,对农民进行农业环境技术培训是政府的公益性职能。然而,财政支持农业环境技术推广受到限制,表现为人员经费、推广经费无保障。其原因,一是公益性环境技术推广范围模糊,法律没有界定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职能范围。二是保障制度软化。法律只是原则上规定了政府推广农业技术的财政责任,但缺乏具体的保障制度。
(二)财政政策设计缺乏农业源污染源头治理的考量
中国目前农业源污染的治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推进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二是控制农村废弃物的污染;三是提高化肥农药的利用率。相对来说,前两项财政支持力度较大。中国正通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推进农作物秸秆等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对从源头上采用清洁农业生产,预防和减少农业源污染却缺乏足够的财政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农补贴对生态农业发展的导向性不强,对于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及对土地资源节约、保护、节水灌溉等生态方面的建设没有针对性的补贴;农民采取减少施用化肥、农药、增施有机肥等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型生产措施,农民对生态和可持续农业模式的选择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农业清洁生产缺乏税收优惠。
环境是财富潜在来源,减少化学物质、农作物轮种等,使农民真正受益,必须清楚农民获利目标与社会环境质量目标是冲突的,为了发展农业,政策必须致力于提供财政上和技术上的支持。
(三)财政手段缺乏使农民环保意识内化的机制
一方面,农业清洁生产的环境技术标准不健全,缺乏认证、评价农业清洁生产的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对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过分依靠监管和处罚等行政措施,而缺乏合同和指导等积极措施。农业清洁生产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成本,无直接经济效益或经济效益较长的实现周期,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农民选择低碳技术的欲望。由于农民自愿为前提的农业环境补贴政策的缺位,农民对生态和可持续农业模式的选择得不到良性激励。
三、完善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重视农业源污染治理中的财政作用
与欧洲相比,中国农业源污染治理更加艰难。困难来自于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管理等诸多层面的不合理性。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实行城乡二元化模式,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和农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欧洲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不失时机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农业环境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护措施,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中国应加紧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视农业源污染治理中的财政作用,将农业补贴建立在环境保护理念之上。
(二)改革补贴方式
引导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政策存在两种选择,一是通过征税、收费等惩罚手段抑制农民的非生态行为,二是通过补贴、减税、减费等财政手段奖励环境保护行为。积极以财政手段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可以培育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农产品质量意识。由于农业环境补贴的额度与其环境保护投入相关,在利益驱动下农民可以自觉地把环保理念贯穿于农业生产中,做到环保生产和清洁经营。这种积极引导方式是农业环境保护不可缺少的。
借鉴欧盟的经验,对于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合理减量施用化肥和农药的农户给予补贴。补贴应采用直接补贴的方式,可以包括亏损补贴和奖励补贴。同时坚持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最低环境技术标准的实施采用强制方式,对高于最低环境标准的农业清洁生产采取自愿原则。
(三)扩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对农业清洁生产的财政扶持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资金来源。
1.设立鼓励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基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加大对农业清洁生产的财政投入。同时建立严格的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立法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的范围,建立资金使用问责制度。
2.城市反哺农村。长期以来,污染防治财政投入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和城市,与此相比,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财政支持力度小、资金投入不稳定。建立资金向农村流动的机制,在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上实现城乡一体化。
3.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财政资金以外的资金投入少制约着农村环境保护的实现。中国目前立法中,由于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税收减免、贷款贴息、投入补偿等财政措施的缺位,其他参与者参与农业清洁生产的动力不能被有效调动。应尽快完善保障和鼓励私人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规定,立法规定税收减免,风险损失补偿,贷款贴息等财政工具的适用。
参考文献:
[1]余瑞先.欧盟的农业环保措施[J].世界农业,2000,(11).
[2]Chapter 9 Dutch Rural Policies at a Turning Point Froukje Boonstra [G]// B.Arts and P.Leroy (eds.).Institutional Dynamics 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Springer,2006:183-201.
[3]周淑景.法国农业公共支持的变化趋向及其启示 [J].农业经济问题,2009,(12).
[4]英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及启示[J].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4,(11).
一、当前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1.资源分散,形成块块式审计。原来的预算执行审计没有打破行业分工界限,各个业务处的工作相对独立、处室之间的信息相对封闭,形成了块块式审计。对审计人员而言,长期从事块块式的审计工作,很容易导致查出问题的流失或减弱发现问题的敏感度。长期从事同一类型的审计任务,与相对稳定的被审计单位打交道,容易产生工作疲劳,降低审计热情,一些审计出来的问题也因为长期的交往接触而不自觉流失。同时,会固化审计人员的审计认识,影响到工作创新。
2.审计力量不足。现阶段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涉及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政府临时交办的检查事项,内容广泛,任务繁重。受机关人员编制的限制,审计部门的审计力量相对薄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基本是全体动员保证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完成。
3.难出审计精品。主要体现在审计业务部门之间相对封闭,审计项目安排与审计成果互不沟通,客观形成了部门之间的“壁垒”,阻碍着审计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由于同一单位不同审计项目而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彼此孤立的,查处同一单位的诸多问题被反映在两个或多个审计报告之中,审计结果很难得到进一步提升,也很难打造出高质量的审计精品。
二、建立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以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的立体化审计模式
这个模式的基本操作思路是:将预算执行审计内容贯穿到专项资金审计中去,将专项资金审计的成果归集到预算执行审计这条主线上来,使整体审计思路更加清晰和准确。即:根据预算具有整体性特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可以把财政、行政事业、社会保障、投资和农业环保等专业审计结合起来,审计内容涉及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和财政政策的制定情况,重点关注那些事关全局、社会敏感度高、资金最大的部门、单位、项目和资金。例如:今年政府关注社保、水利等几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效果、年初安排审计项目时除省财政厅以外,还应重点安排对水利、民政等几个厅局的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时财政厅审计组把握财政资金的总体情况和财政政策的制定情况,掌握社保资金、水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总额以及分配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民政厅组和水利厅组等,水利、民政厅等组沿着专项资金使用流向和监管方式一直延伸审计到具体的使用部门,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效果如何。整个预算执行审计以财政厅审计组为核心,其他审计组以专项资金为重点,在审计过程中做到信息及时沟通、及时反馈。
三、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立体审计模式,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水平
1.整合审计资源。《审计署2008年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整合资源,构建国家财政审计大格局。预算执行审计结合专项资金审计,是根据审计项目安排审计人员,可以打破传统的以业务职能部门划分的部门“壁垒”,避免以前同一单位接受多个审计组的重复劳动,也可以做到审计人员对未来项目审计的不确定性,使项目和人员达到较好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