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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应急预案的要素齐全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参考国外预案制定法规,如美国的《州公共卫生法案》、《州紧急事件卫生授权法案》,结合我区基层卫生防疫机构的情况,对我中心制定的38个应急预案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分析。依据拟定的标准,预案中应包括介绍、总则(总体目标、工作原则、编织依据和适用范围)、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操作流程、具体责任方、后期处置(事件解除与应急措施效果评估)、后勤保障措施(物资储备、技术储备、人员储备)、预案管理与更新、附件(包括应急人员通讯录等)9个大方面,15个小方面。
1.2 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在对历年我区突发事件发生率了解的基础上,对发生率较高的3种事件进行了预案的应急演练。演练采取桌面模拟的形式进行,内容涉及不明原因肺炎、食源性疾病及急性职业中毒相关事件的接报后处置、个人防护等应急处置程序。在应急预案演练后,针对预案的实施效果以及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对其可操作性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应急预案的基本特征
2.1.2 预案分级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反应级别,预案可分为县(区)级、地市级、省级和国家级4类。按照这种分类标准,我中心的38项预案属于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其所针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局限于一个区内,凭借该县(区)的力量能够将其控制。
2.1.3 预案种类 按预案的适用对象范围进行分类,应急预案可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按照这种标准,我中心的38项预案中包括1项综合预案,37项专项预案;按所针对突发事件的种类的不同,37项单项预案包含20个传染病预案,9个与环境职业相关的预案,5个消毒预案,3个检验相关的预案。
2.2 应急预案内容齐全性
大部分预案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要素缺失,且缺失情况不容乐观。38个预案中均有应急处置操作流程,而预案管理与更新部分有缺失。缺失较多的项目是应急措施效果评估,有34个,占总预案数的89.5%;其次为人员储备缺失,有33个,占86.8%;适用范围缺失的有31个,占81.6%。在15项内容中,有10项内容缺失率达到一半以上。38个预案的内容缺失情况见表1。
2.3 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目前很多文献中都提到采用演练的方式来评估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及可操作性[2,3]。这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4],同时能找出预案的不足,为应急预案的改进与完善提出建议,使之在突发事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在本次整个演练过程中,演练人员基本完成了各自的应急演练任务,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根据参演人员和专家评估小组的反馈,总结出预案中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2.3.1 预案中对事故现场情景考虑不全面 预案中对事故现场情景设置过于简单,不够全面,没有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确定因素。应急预案应对的是非常规的紧急情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事先难以预料。因此对事故现场正确全面的考虑是预案制定的关键环节之一。如果在预案制定时,未能对事故现场的各种情景考虑周到,就会使得应急现场的操作出现困难,对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不强。
2.3.2 预案中对具体操作内容的规定不够详细
预案大多是原则性的条款,内容不详细,仅以简单的条条框框为主,难于实际操作。部分预案仅是以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应急预案为模板,作了一些改动,未能把握该类突发事件预案的核心内容和注意事项。对于各种类型事件特征性的操作步骤一笔简单带过,细节没有详细而具体的内容,这对于有经验的应急人员影响不大,但是对于新人或临时的操作人员来说就显得指导性不强,给实际操作来困难。
2.3.3 预案的指导性没有充分发挥 在演练中,存在着应急人员普遍不参照预案而是凭自己的经验执行操作步骤的现象。比如在演练过程中,需要联系时大部分演练人员凭借自己的记忆、手机中的储存信息来进行联系,而不是查找附件中的通讯录。目前疾病变化速度很快,同时新的情况又不断出现,仅凭经验作出判断和执行操作,有时会导致严重的错误。这同时也反映出工作人员对预案编制的认识不足,把应急预案视为领导布置的任务,没有充分的理解和领会预案的重要作用。因此,其在演练中的指导作用难以发挥,导致某些步骤缺失,执行不到位,甚至错误实施。
3 讨论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者方案[5],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突发事件预警、预测能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障[6]。为完善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我中心及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预案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下述意见与建议。
3.1 完整预案应有项目
预案制定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预案内容的构成要素。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主体部分和附件部分。应急预案的主体部分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同时考虑预案的不同类型,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容。应急预案的附件部分应提供与主体部分相对应的相关附属资料,不应有遗漏,如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等资料性内容。如果主体中提到的要素没有具体的附件作支撑,会影响预案的可操作性。此外,应急预案还应配有封面和目次,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每一章的编号等内容。
3.2 细化具体操作步骤
对具体操作步骤有了详细的规定,预案在实施中才会有可操作性。而要制订出一个可操作性强、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必须对该类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特点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因此预案编制人员首先应通过搜集本单位( 系统) 技术资料或国内外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资料,以及调查研究,对该类事件的情况以及操作流程中的细节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其次,对于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案,可结合单位中各部门和科室的职能分工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派,尽可能保证每个成员所承担编制的应急预案类型与其日常工作职能保持一致,充分利用其对日常工作中细节的熟悉程度以及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使得预案有关现场操作的内容能更具体,更符合实际情况需要。
3.3 充分考虑突发事件中的不确定性环节
实际现场因素通常非常复杂,尽管应急预案在制定过程中对事件发展过程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了假设,但不可能与事件实际发展状况完全相符。因此通过实际演练,就能暴露出预案中未能涉及的情况,对现有预案的处置方法进行改进,尽力涵盖现场的各种情况。同时在预案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根据已有经验、以往案例等资料对事件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地考虑,充分考虑到具体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此外,每个人在制定预案过程中,思维都会受到自己所学专业的限制,对其他的突况就难以考虑周全。因此,一个预案的制定应集合多位工作人员的意见,用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水平和经验,丰富和完善预案内容。
3.4 提高相关人员对预案的认识和应用意识
坚持不懈地对预案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教育, 让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重视和领会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其应用预案的意识,强化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的灵活应对和处理能力。其次可以把应急预案纳入考核体系,把应急预案纳入考核内容[7],有助于从思想上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同时应重视演练,增加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随机性和突发性,能促进人员对预案内容的了解,以及对预案的重视程度。
3.5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涉及面广,同时已制定预案也可能存在各种问题,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将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培训及演练列入其年度工作计划。只有加强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才能保证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要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保持预案的持续改进并及时更新,提出预案的实施、维护、培训和演练计划,为预案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4 参考文献
[1]龚卫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及预警警示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7,14(6):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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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亦纲,尹光辉,黄建发,等.应急演练中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国应急救援,2007,3:33-34.
[5]计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6]邸泽青.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现代预防医学,2008,35(12):2400.
副组长: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2、学校保卫处为加强平时校园安全的预防力度,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城厢中心学校成立保卫处。保卫处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处理校园各种突发事件。具体名单如下:主 任:林木田(校长)
副主任: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暴力伤害事件应急预案1、活动的组织者或当班值勤者为第一责任人。2、实行“突发事件首望制度”,即暴力伤害事件一旦发生,首先看见突发事件的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并尽可能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一方面应通知“保卫处”和相关人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竭全力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及时疏散学生,全力保护受害师生。另一方面应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镇政府、县教育局)取得联系,要求救援。4、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马上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5、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听从他们的指挥,积极配合救援工作。6、事件平息后,协助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详细汇报情况(口头、书面),做好有关材料。7、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学生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校园秩序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接待受伤同学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二)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电器设备。2、发生火灾时,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立即报告县教育局。3、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师生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4、阻止学生救火。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自救工作。6、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老师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生活老师、班主任、值周教师等,谁先发现,谁就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属联系。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
(四)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
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来校上课。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一、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预案的编制关系着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关系着能否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天津市以《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分别于2006年、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在编制预案的过程中,根据天津市相关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与预案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做到相关部门能够按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让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天津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同时,根据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天津市政府部门将应急预案分为六大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组织、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天津市把应急管理组织分为横纵两线。纵线最高领导机构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加挂市应急委员会牌匾。其中,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一职,相关部门主官担任副主任委员,如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应急任务的副市长等。纵向常设办事机构为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匾,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立。天津市下设区、县也依据市级组织架构,采用职责同构原则设立了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则不强制要求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大部分由其组织内部人员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由此形成天津市纵线应急管理一体化无缝连接。
在横向组织上,天津市政府分别在各委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四大类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在职能部门内部分别组建了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如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负责领导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对接。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要求,分别划分应急管理责任分区,较好的避免了组织间推诿扯皮、九龙治水的现象发生。
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天津市对应急响应机制做了四级维度划分。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需市政府或国务院参与应急响应,由天津市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协调全市资源进行管理。Ⅱ级响应(重大)和Ⅲ级响应(较大)指需要市政府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期间由分管副市长或专项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其余部门协调开展工作。Ⅳ级响应(一般)指区县政府能够自行处理的突发事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
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上,天津市应急委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了专人值班24小时电话,要求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急速事件,慎报援引”的原则,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避免因瞒报造成的应急救援行动延误,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在应急管理地区联动机制上,随着现时突发事件复杂性增大、跨区域应急已成常态,“单打独斗”的应急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天津市应急办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应急办于2014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今后三方将密切配合,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开展应急工作。三地联合有助于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
四、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
相对于天津市预案建设,天津市市级的法制、法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目前,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主线借续于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天津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应急法律较少,未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范式。虽然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法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于2013年初进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调研阶段,但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准备后,天津市至今依然未能颁布该应急管理条例。但毫无疑问,天津市近年来在延续国家应急法制下,也根据天津本市实际情况,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如《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回顾与前瞻-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1).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初,我局将成立了以局长肖艳为组长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医疗救护网络,加强了区镇村三级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区级成立了社会联动医疗紧急行动分队和以局长为组长的医疗急救组,各镇卫生院均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援小组,238个行政村的村医生100%接受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应急工作体系建设中,明确职责,落实了责任,保证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年,我局在原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针对人员变动和不足之处,及时编制和增加了各类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了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事故应急体系。具体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4个)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预杂》(20*.*)
3、《霍乱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20*.*)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
5、《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
6、《甲型肝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
7、《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20*.*)
8、《狂犬病防控处置预案》(20*.*)
9、《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20*.09)
10、《高温严寒等异常气候应急处置预案》(20*.*)
11、《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控工作预案》(20*.*)
12、《地质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应急处置预案》(20*.*)
1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02)
14、《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02)
三、积极有效开展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为保证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和可操作性,使应急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急有作用,20*年我局先后组织了2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的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20*年11月8日,我局接应急预案进行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四、积极开展应急工作
加强了就急物资储备工作。一是储备有隔离衣100件;二是按二级防护储备了200人次的防护用品;三是储有充足的消、杀、灭药品(泡腾片40件、漂白粉300kg、杀虫粉30kg、碘伏酒精若干);四是保证所有器械均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储有机动喷务器2台、手动喷物器4台),各镇至少配有防护用吕品20套,消、杀、灭药品若干和一台功能完好的消毒喷物器。
1-11月,全区仅1起传染病事件(20*年1月8日-16日护国镇中心小学出现水痘局部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累计17例,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证了儿童的身体健康。在20*年的传染病、乙脑疫情防治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全区突发性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作用,全区未发生乙脑病例和重大传染病流行。
五、应急工作的体会及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是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我局近几年来各项应急工作一直能够正常开展,领导重视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二)多部门合作
卫生系统是多单位组成的大系统,成员多,涉及面广,为切实搞好应急处置工作,需全体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三)存在问题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全区学校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基础教育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所称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直属单位若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报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由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各相关责任单位派专人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中小学、幼儿园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紧急行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同志要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
4.“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生火灾、地震、校舍坍塌等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紧急组织师生安全有序地疏散,救护受伤学生;发生食物中毒、卫生防疫等事故,在迅速报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同时,应紧急将受伤、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抢救;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中小学生参加。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区政府成立区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政府新闻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区教育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做出决策,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实施应急救援,并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定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有关工作。
4.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5.负责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后适时予以公布。
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由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和区政府总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教育局各科室科长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学校的预防和处置方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当事故发生时,负责做好校园的秩序维护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总结、报告及信息工作。
6.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四个工作组: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校舍安全检查工作组、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
1.值班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办、行办、电教中心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安排局机关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的管理与监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迅速传达安全工作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教育局及时报送学校突发事件、紧急险情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2.校舍安全安排检查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计财科、安保科、勤俭办等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全面排查突发性安全事件后学校校舍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登记、统计房屋、围墙等校舍受损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勘察、鉴定、分析评估;加强陈旧房屋及损伤教室的管理,及时拆除存在严重险情的校舍,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受损校舍修复、重建等工作。
3.学生及教师管理工作组
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等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基教科、人事科、成职科、督导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引导师生正确面对学校突发性安全事件,做到提高警惕不慌乱,有力有序保安全;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疏散演练和自护、自救能力训练;当发生突发事件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组织学生分流,统筹调配师资力量,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恢复上课,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4.应急抢险队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三、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预警。区教育局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区教育局要在各学校确定信息联络员,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由学校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实施步骤
(一)突发性
1.信息报告
若发现学校有突发性的苗头,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在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在此期间,区教育局要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2.应急处置
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区教育局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化解矛盾,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同时,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信息,并要防止不实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在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若突发事件已出现在部分学校且已激化,有串联、集会、到校外示威、游行的迹象时,区教育局要迅速深入事发学校,了解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时,要派人劝阻和随队维持秩序,防止学生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各学校要进一步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团员骨干队伍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性安全事故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突发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校园群体性伤亡事故。
1.事故报警
各学校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应引导教育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报警。在学校内部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护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学校领导及区教育局报告。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师生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即刻赶到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各工作组应结合本小组业务特点,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财务保障、人力和车辆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
1.信息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信息。区教育局要同时向区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控制事态发展。卫生主管部门要迅速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封锁和保护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教职工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在实施应急救援后,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事发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全部脱离险境,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结束。
五、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本预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学校安全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按照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工作流程。要做好处置学校应急突发事件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学校、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区教育局要督促区属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管理。
六、奖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对参加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和管理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部门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根据《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若本预案出现不能与上级或者同级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应急指挥体系或者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生变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等情况,由牵头编制单位及时进行修订。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 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 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基于对风险隐患的调查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和所具备的应急能力,针对性强;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 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 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 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 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六)涉及需要与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和省属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二)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五)应急预案审批和评审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涉及保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 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 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章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 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xx〕179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大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豫章街道突发事件以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省、市突发事件工作方针,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按属地管理原则共同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保障民生。坚持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保供应、保绿化,优先关注民生安全、优先关注主次道路畅通、优先关注树木绿化,确保无重大人员伤亡,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各方联动,齐抓共管。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街道与专业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的作用,全民共同参与,采取科学的方法消除灾害。
三、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组织转移危险区域、危旧房、建筑工棚的人员,并进行临时安置和管理。
(三)根据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开展市政、公用、交通、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落实物资设备的采购、征集、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古树名木、行道树的安全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设立抗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街道参照区指挥部组织建立街道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根据区指挥部的指令执行预案,具体组织专门队伍实施应急工作,组织动员辖区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工作网络。
3、落实督促辖区社区内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应急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和检查管理范围。
4、及时安排突击力量加入应急队伍,配合专业队伍救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配备好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二)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灾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8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六、应急保障
1、街道成立应急分队,人员由街道、社区以及民兵组成;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