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八篇煤炭行业发展建议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发展;融资;外资效应分析
(一)乌海煤炭行业发展概况
乌海市是内蒙古西部典型的资源能源城市,煤炭资源富集,探明储量27亿吨,以优质焦煤为主,占内蒙古已探明焦煤储量的60%,是国家的重要焦煤基地。乌海煤炭行业发展始于1958年,由最初的原煤开采为主,历经“煤-电-化、煤-焦-化、煤-电-冶金”发展路径。经过50多年发展建设,特别是近10年来,在煤炭市场需求大幅增长、煤炭价格上升、行业效益好转等多重因素引导下,乌海煤炭行业产能快速扩张,2012年原煤产量达3855万吨,洗煤4230万吨,焦炭产量1112万吨,发电量166.59亿度。依托丰富煤炭资源,凭借“煤炭-电力-耗电工业-煤化工”的增长模式,乌海市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2012年,乌海地区生产总值562.56亿元,增长14%,保持连续17年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94.6亿元,增长13.9%;人均GDP达到103242元(折合16355美元)。
乌海经济快速发展,得益于煤炭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也暴露出对煤炭资源过度依赖,面临资源枯竭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问题。在被列为国家第三批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后,积极推进城市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末,乌海市原煤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十五”时期的74.2%下降到了38.7%,实现了从“一煤独大”向多元支撑的经济格局转变。当前,乌海市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立足实际,着力打造煤化工、氯碱化工两大基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发展煤化工的产业优势、基地规模优势更加突出,加之确立的延伸煤炭产业链条和产业层次的发展方向,为国内外投资打开了广阔空间。
(二) 利用外资的现状
(1)乌海煤炭行业利用外资的整体状况
利用外资作为激活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抓手。乌海煤炭行业快速发展,与投资、消费快速增长密不可分。特别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煤炭行业抓住历史机遇,以优越的区位优势、独特的煤炭资源禀赋和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了大批国内外企业到乌海投资兴业。其中,投向煤炭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有5户,投资主要来自香港、美国和马来西亚。截至2012年末,涉煤外资企业占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33.33%,实际利用外资额5703万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5126万美元,直接外债577万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额的59.63%。外资投向行业和实际利用外资额两项指标,煤炭行业均位居第一位。
但是,相比较从国内引进的能源开发利用重点项目和企业,利用外资在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效益等方面均远远落后于内资,煤炭行业仍以利用内资为主导。在自治区煤炭行业整体利用外资规模、水平上,处于落后地位。
(2)乌海煤炭行业利用外资的特点
①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起步晚,发展缓慢
2004年第―家涉煤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到2012年投向煤炭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仅5家,发展的速度平均每年不到1家。
②是利用外资规模较小
协议投资总额16045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897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703万美元,仅占同期乌海煤炭行业投资总额0.73%。而且外资企业单体规模小,最大投资5125万美元,最小投资48万美元,对于煤炭这一资本聚集行业来说体量过小。
③是延伸不足
外资利用,其投向主要集中在原煤开采、焦炭等传统煤炭行业,对煤化工等延伸产业鲜有涉足;
④是利用外资方式单一
外资方式利用很单一的,主要是合资、独资和借用外债,境外上市、发行境外债券、项目境外融资等方式还是空白。
⑤是存续周期短。
到2013年3月末,5户涉煤外资企业已有4户退出,1户项目停滞,平均存续周期仅为5.26年,煤炭企业重组以及优胜劣汰是直接原因。
二、煤炭行业利用外资效应分析
(一)经济效应比较分析
与全区煤炭行业整体利用外资规模比较,乌海煤炭行业实际利用外资仅占全区2.03%。全区煤炭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利润逐年增长,净利润由2007年2.02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9.1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45.77%,乌海煤炭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全面亏损,亏损额逐年增加。与全区外商投资煤炭行业出现逐步向集团化和集约型发展趋势比较,乌海煤炭外商投资企业呈现的是淘汰退出、煤炭企业整合重组退出。与本市内资煤炭企业比较,乌海煤炭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规模、产能、产业链、经济效益等方面也处于绝对劣势,如,从产能上看,乌海涉煤外企经过技改后原煤最大产能120万吨,焦炭产能60万吨,与内资煤企原煤数百至千万吨产能、最低百万吨级焦炭产能相比,差距明显。从技术装备水平上看,投资乌海煤炭行业的外方股东,不是来自煤炭行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具有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的知名企业,而且其投资的煤炭企业采用雇员本地化、技术和设备本地化,与神华乌海能源公司大型央企比较,更没有技术优势,也不存在技术外溢效应。综上,乌海煤炭行业利用外资规模、技术、效益等经济效应较低,积极因素更多表现为对地区投资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等方面。
(二)制度效应分析
乌海煤炭资源以焦煤为主,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属于限制类稀缺煤种,外资不能控股,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并购焦煤企业交易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报省级商务厅审批;交易金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须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审批。这也是乌海煤炭行业利用外资与全区差距的制度性原因。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乌海在这一领域资源同样丰富,但外资在该领域投资仍然空白,制度效应没有体现。外资进入乌海焦煤开采行业,主要采用并购方式,如乌海1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并购了2家煤矿,交易额3516万美元。当时2家煤矿产能均在30万吨水平,按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120万吨/年要求,多次向2家煤矿增资,进行矿井技改后达标,并建成300万吨洗煤厂。在即将投产时,乌海煤炭企业重组工作开启,最终该公司因规模、被重组等原因,选择将并购煤矿一并转让退出。该公司在煤炭行业投资整个运营过程中,外方高效地管理、严格地财务控制、灵活地资本运作等现代企业制度有效植入企业,建设、运营期高效率运转,虽然没有产出即退出,但其股权转让交易仍使其投资获得数倍收益,为地方带来过亿税收,其制度效应外溢明显,值得借鉴。
(三) 环境效应分析
煤炭资源的开发,给乌海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也产生较大的环境压力。乌海煤炭资源开发曾经历了一段无序开发时期,小煤窑、小机焦炉、改良焦炉甚至土焦炉一度上百家,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外资由于进入较晚,无序开发期间尚没有外资身影。外资进入煤炭行业后,对环境影响既有积极效应,也有消极效应。如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并购煤矿后进行的技术改造,提升了矿井产能和生产安全性,资源综合利用率、回采率都有提高,降低了对环境影响。但也有外资企业,在引进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随着煤炭产业梯次升级、产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整体提升、环保标准提高和节能减排硬性规定出台,在关停落后产能时被淘汰出局。如1家焦化合资企业,2004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720万美元,外方股东投资194.4万美元,占比27%,建成60万吨重介洗煤厂和年生产捣固焦30万吨的焦化厂。投产以来,生产的二级冶金焦因质量好,市场畅销,不仅使当地的原煤就地消化,同时生产的焦炭及其附属产品促进了资源的进一步增值,该企业2006-2008年累计上缴税金6288万元,职工320人,为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增加税收都做出过贡献。但在产业升级中,由于规模小,资金、技术实力弱,跟不上产业升级步伐,环保设施无力投入,副产品不能循环利用,“三废”直排,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在限期内不能达标,外方最终转让股权退出。近年来,乌海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产业结构逐步实现了由高耗能、高污染向节能环保的转型,对煤炭资源从依赖到依托进行蜕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在这一进程中,外资仍然缺位,如何更好地利用外资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仍是一个重大课题。
(四) 成因分析
乌海煤炭行业利用外资在全区处于较低水平,简要分析其原因:一是乌海地区经济总量仍然偏小,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项目承接力不强,竞争处于劣势;二是软硬环境建设相对滞后,与周边资源状况相近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三是产业结构单一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焦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使外商投资面临政策障碍,鼓励外商进入的领域项目开发不足;四是人才匮乏也是制约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瓶颈;五是合资中方实力弱、配套资金落实不力,甚至存在诚信问题,导致落地项目停滞。
三、建议
(一)调整招商引资思路,向引资与引进技术并重转变
当前利用外资工作已由最初的主要以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不足的初级阶段,向引进技术、引进先进装备和先进管理模式方向转变,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应及时转变。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立足乌海城市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利用好煤炭能源的比较优势,学会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继续着力向国外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争取合资、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带动地方煤炭企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煤炭生产企业直接从国外购买技术和设备,通过消化、吸收和创新,同样可以达到促进产业升级效果。
(二) 做大总量,提升核心竞争力
按照“做大、做长、做高、做强”的思路,继续做大总量,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夯实资源能源工业的优势和特色。积极推进整合重组后的13家地方主体煤矿企业技改升级,抓好重点煤炭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和发展大型集约化煤炭企业集团,为引进和承接国外大企业、大项目的合资、合作,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加强招商引资软、硬环境建设,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抓好落实,积极向经济类型和发展格局相似、利用外资发展较快的周边地区学习经验,不断创新和完善现有招商引资工作制度。重点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以及煤化工、煤液化、煤制油等下游产业延伸方面,积极开发、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转型升级项目,加大宣传和项目推介力度,增强对外商投资强吸引力,提高利用外资实效。
【关键词】 煤炭; 税费; 国外
引 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对能源的需求大大增加。由于我国能源的禀赋特点,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为缓解我国能源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资源和环境的双重压力约束下,我国煤炭产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所以实现煤炭产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煤炭行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但是在矿产资源领域,特别是我国的煤炭行业,煤炭产业的市场建设与其他行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相对完善,煤炭领域制度的建设也非常健全。在我国煤炭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煤炭行业的制度具有借鉴意义,也为我国煤炭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海外煤炭资源提供参考。
一、我国现行煤炭资源税费制度现状
二、中外现行煤炭税费制度比较
三、国外主要矿业国家煤炭税费制度
(一)美国煤炭资源税费制度
在资源税税率设置上,其开采税税率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是在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基础上进行设定的,这点美国与其他国家不同。其税率因煤炭资源的种类、开采条件、后续加工程度不同而不同。其开采税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在定额税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税率。因此,美国资源税在各州不相同,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目前,煤炭资源税费在美国包括:(1)开采税,开采税的税率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制定的税率也不统一,在美国已经有38个州征收此税;(2)货物税,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的煤炭货物税分别为1.1美分/吨和55美分/吨;(3)权利金,即对煤炭资源征收的绝对地租,该项费用必须按月向政府交纳;(4)红利,红利是在招标过程中,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的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利金,因为美国的煤炭资源是通过拍卖进行出让的;(5)矿业权租金,矿业权租金是煤炭资源的开采者为了取得矿地的使用权而需缴纳的费用;(6)复垦费,在煤炭资源开采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复垦,复垦后要达到联邦政府规定的标准,所以开采者需要缴纳复垦的费用。
(二)澳大利亚煤炭资源税费制度
与美国类似,澳大利亚在税费上对于煤炭资源的管理实行分税制,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税费的设定上有自。201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公布了新的关于煤炭资源税收改革方案,将对煤炭企业所获得利润征收40%的资源税,该项费用将会加大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而目前各州对煤炭企业所征收的特许税税率在2%~10%之间。
目前,澳大利亚对煤炭征收的主要税费包括:(1)资源租金税,是对那些煤炭品种好、开采条件简单,能给开采者带来超额利润所征收的税费;(2)联邦所得税和州政府资源使用税,该项费用是针对煤炭销售公司征收的特殊税种;(3)矿物租赁费,是针对煤炭资源征收的租赁费,该项费用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的;(4)矿业权租金,是矿业权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交纳的租金,该项费用主要由州政府收取,每个州的标准有所不同;(5)权利金,即煤炭资源的绝对地租,是开采者因开采不可再生资源而须向所有者交纳的费用;(6)环境恢复保证金,因为煤炭资源的开采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澳大利亚各级政府要求煤炭资源的开采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来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
(三)俄罗斯煤炭资源税费制度
俄罗斯能源资源十分丰富,煤炭资源量仅次于美国和中国。1999年,俄罗斯改革了国内的煤炭资源税制度。目前,俄罗斯沿用的是2002年煤炭资源的税费体系,该税费体系是新实施的联邦新税法中规定的税费。
俄罗斯煤炭资源税费主要包括:(1)地下资源使用税,该税税率视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动;(2)煤炭资源开采税,该税是根据开采出来的煤炭资源价值而进行缴纳的税种,税率为17%,该税所征收的税金40%列邦预算,30%列入地方预算,30%列邦主体预算;(3)矿产资源使用费,该税种是按照单位煤炭资源所占的面积进行征收的,政府根据各矿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征收的具体税款。根据相关法规,一次性使用费对开采者征收的最低数额不低于煤炭资源开采税的10%。
四、对我国煤炭税费制度政策的建议
由于煤炭资源的重要性以及开采的特殊性,国外对煤炭行业征收的税费种类比较少,而且其税率依据实际情况可调,对煤炭行业实行保护性的税收政策。
(一)改革税收制度
我国对煤炭行业征收的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上是权利金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两种税费的并存,给煤炭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问题。因此,建议将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并为“权利金”。其中,以资源储量为基础,制定权利金的具体征收方式,同时也应该考虑到销售价格从量征收。根据我国各地煤炭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合理的税率标准,并且随着经济发展要求和煤炭行业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二)建立起资源耗竭补贴制度
建立资源耗竭补贴制度,是为煤炭企业的继续勘探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实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取消相关不合理的收费,建立阶梯电价制度,用于煤炭输出省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解决煤炭资源开采后遗留的问题。在所得税方面对煤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煤炭企业的负担。
(三)简化行政手续
我国在矿业权审批环节中存在办事效率低、环节多、审批时间长等一系列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高效管理制度,建议缩短审批时间,简化相关程序,实行“早申请者优先原则”,加强矿业权管理中的技术含量,实行探采一体许可证,完善矿业权登记制度,加强对矿业权市场的管理。
【参考文献】
[1] 洪水峰,杨昌明.中国矿业税费改革方向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17(11):18-20.
[2] 芮建伟,刘海滨,王立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经济实现方法分析[J].煤炭经济研究,2001(3):16-24.
[3] 高兵.我国矿业税费问题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06.
[4] 李国平,张云.矿产资源的价值补偿模式及国际经验[J].资源科学,2005,27(5):70-76.
[5] 程黎,李大明.西方资源税制及其对完善我国资源税制的借鉴[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08,30(4):628-632.
[6] 徐华清,华全忠.美国的能源税收现状及其主要特征[J].中国能源,1996(4):44-46.
[7] 高珊珊,孙超.我国矿业税费制度研究[J].中外能源, 2009,14(3):10-15.
[8] 何国家.澳大利亚煤炭工业的税收和租赁费[J].中国煤炭,1999,25(12):37-38.
关键词:“十三五”规划;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十三五”规划对能源市场改革发展、实现能源持续稳定发展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在这一阶段内,国家加强对能源市场的重视,希望能够逐步解决能源市场中体系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以及政府干预程度过大等问题,希望能够促使我国能源革命得到进一步的推进。本文基于煤炭行业的分析,对煤炭行业的“十三五”规划和市场化改革进行了适当的探索,希望能够逐步改善煤炭行业的发展现状,实现煤炭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明确“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的市场化发展总体战略思路
全面推进煤炭行业的“十三五”规划和市场化改革,首先应该明确煤炭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并在坚持市场化导向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煤炭行业的深化改革,为煤炭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十三五”时期,受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影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煤炭能源在整体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步降低,对煤炭的清洁化使用逐渐成为发展主流Ⅲ。受此影响,在推进煤炭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要保证市场化发展方向与政策目标具有协调一致性,进而实现综合的、全方位的、全产业链的市场化发展。即既要表现出煤炭产业链、采矿运输等环节的市场化,也要实现相关领域的市场化,如油、气、可再生资源的市场化,保证市场化建设的全面性。此外,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煤炭市场化发展应该注意对产权制度加以完善、构建科学的市场交易体系、培育高质量的市场竞争主体、建立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够保证煤炭行业市场化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为煤炭行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一定的支持。
二、合理改革煤炭行I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
煤炭行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间推进煤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实施煤炭行业“十三五”规划和市场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首先,应该对煤炭行业资源的产权加以明确,充分理清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在界定资源产权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有效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其次,对煤炭行业中存在的不合理资源税费制度进行合理改革,并且将税费制度改革作为探索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的核心工作,在充分明确税费职能的基础上,对有偿使用涉及到的税费法规问题加以完善,进而逐步构建与现代政府治理理念相契合的资源税费体系,为有偿使用制度的确立提供相应的支持。最后,要对煤炭资源产权市场交易制度加以完善,采取一定的措施促使矿业权二级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和价值发现功能得到充分激发,为国家利益的实现以及煤炭资源的市场主体转移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对煤炭市场交易体系加以完善
在“十三五”时期,基于“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推进煤炭行业的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建立健全多层次煤炭市场体系,保证全国性和地方性煤炭交易能够在市场交易体系中实现协同发展。在此过程中,煤炭行业应该注意积极探索现货、期货等不同类型的交易形式,并由市场主体对合同交易的价格、交易额和交易量以及期限等加以决定,同时确保合同关系在合同法的约束下确立。在建立健全市场交易体系的过程中,应突出重点工作,将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并在保证全国易市场建设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加强全国性市场与区域性市场和国际性市场之间的联系,合理使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前沿技术,促使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得到规范化发展,充分凸显市场交易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加强对煤炭行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推进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以政府监管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运作的不足。一般来说,基于煤炭行业发展的特殊性,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应该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重点内容,并同时兼顾产、运、销等不同环节的管理,保证在市场失灵情况下政府能够及时借助监管发现问题,并弥补不足,为“十三五”时期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提供全面的支持。同时,应积极转变政府部门对能源问题的监管方式,逐步推进健全市场格局的实现。唯有如此,在煤炭行业市场监督管理的推动下,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才能够得到顺利推进,在“十三五”规划下,煤炭行业必然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
鄂尔多斯市地处西南部,面积8.7万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总储量1244亿吨,约占全国煤炭总储量的1/6。预测总储量10000亿吨,占总储量的77%。全国优质动力煤大部分都集中在这里,占全国优质动力煤实有储量的80%左右。目前已开发的主要有准格尔、东胜、万利、西卓子山煤田。全市有煤炭矿井572座,其中国有矿20座、中小民营及个体矿552座,煤炭产业直接从业人员3.1万人,占全市产业工人的24%,间接从业人员约50万人之多。
(一)生产销售情况
据调查,2004年鄂尔多斯市成为我国首个突破亿吨的地级产煤市,原煤产销量达1.17亿吨,占自治区总产销量的58%。其中,国有煤矿完成产销量0.55亿吨,地方煤矿完成产销量0.62亿吨。2005年前8个月全市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完成原煤产销7564万吨,同比增加21.8%。
(二)销售价格情况
煤炭生产企业(开采环节)坑口平均售价基本为: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区2003年平均50元,吨,2004年平均80元/吨,2005年以来平均140元,吨,较2003年上涨近3倍,鄂尔多斯市西部地区以及达拉特旗境内由于煤质较差,坑口平均售价略低。
(三)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在全国煤电紧张形势下,鄂尔多斯市的煤电产业投资快速增长。2004年煤电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5亿元,较上年增长107%,占全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35.6%。
在市委、市政府建立“大煤田、大煤电、大化工”的经济战略思想指导下,对煤炭电力行业的投资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据调查,2005年煤电行业新续建重点项目有37项,总投资额为698亿元,截至2004年末已完成投资71.5亿元,2005年计划完成投资120.4亿元。这些项目大部分将于2007年前后建成投产,待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33亿吨/年,比2004年提高l倍。同时,煤、煤电、煤制油、煤化产品一体化开发,形成煤电油化产业链。
二、煤炭行业对税收的拉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需求量的逐步增加,尤其是去年以来国际、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扬,作为支柱产业,煤炭在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愈来愈处于主导地位,煤炭及其副产品税收成为财政收入增长的亮点,也是拉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超越传统的纺织行业。2004煤炭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8.9亿元,实现利税23.9亿元,实现增加值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166%和61.5%。2005年1~8月,全市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实现增加值47.1亿元,利税4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8%和190.5%。
2003年以来,煤炭行业的税收占全市各项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对财政、GDP的贡献越来越大。2003年,作为全市重点税源行业之一的煤炭业累计入库各项税收收入8.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9%,全市增值税累计入库11亿元,仅煤炭行业就完成近7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收入总额的63%。2004年,煤炭行业各项税收达13.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2%,其煤炭行业增值税共完成14亿元,占全市增值税总额的93%,其增值税收入占总税收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了30个百分点。2005年1~9月份,煤炭行业总税收完成23.5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5%,其增值税较2003年增收6亿元,相当于2004年全年煤炭行业增值税的97%。
三、煤炭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计税依据缺乏科学有效的测算方法
近年来,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据了解,全市年产3万吨以下的煤矿仅鄂旗就有10多户。以2004年为例,全市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煤炭1089.21万吨,按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率计算,全年仅增值税就少收1888.69万元。同时,不公平的税负助长了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炭行业的正常秩序。
(二)部分煤炭企业营销不规范,成为税收征管的“瓶颈”
由于煤炭行业利润空间增大,市场需求量上涨,因此,以个体、私营为主的个别经营者租站台、建煤场,不登记注册、不提供发票,收煤发煤偷逃税款现象严重。其经营场所不固定,在交易中采取现金结算,游离于税务监督之外,造成了部分税收收入流失。另外,部分煤炭企业出于偷逃税款的目的,账簿不如实登记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存在偷税现象。
(三)扣税标准偏低导致部分税款流失
总体情况来讲,鄂尔多斯市东部地区对煤炭行业的税收征管模式主要采取煤管站预扣税款、企业按月申报、长退短补,税务机关核对检查等措施,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对税收及时入库、堵塞煤炭税收漏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各地煤质、煤种不同,导致煤价也不尽相同,东部各旗、区都不同程度存在预扣、委托代扣税款标准没有随着煤价的提高而及时调整的问题,尤其是委托煤炭局代征并申报纳税的地区更为普遍。
(四)地方税收政策的弊端造成税负不公
近年来,各旗(区)政府相继根据税法出台了煤炭行业税收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弊端。如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煤矿,由政府组织力量核定年产量或是依靠每年旗(区)煤管局核定的产量作为计税依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税负不公的现象。也就是说,煤管局掌握主动权,征收机关只是被动地进行征收,一旦人为操作,则可能出现少收税的现象。
(五)路政、煤炭管理松懈
一是煤炭管理部门对超限车辆补收维检费时,没有补收相应税款。由于补票的数量没有统计在煤矿的销售数量中,煤矿主动申报的可能性太小,这样直接导致税款的流失。二是路政、煤炭管理部门销售超限车辆卸载的煤炭未纳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具备拍卖条件的罚没物品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不予征税。但路政、煤炭管理部门销售卸载煤不符合此规定,应照章征收增值税。三是东一包高速公路没有煤炭管理机构,无煤票车和超煤票吨数车现象较为严重。
(六)票据管理不规范
据调查,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销售煤炭使用的票据分为两种:一种是市煤炭局统一印制的票据,主要是凭票据过市或旗的各个煤管站,同时依据该票据上实际购买数量收取、代扣税费;另一种是市税务局统一印制管理的票据,除具有过站、扣税作用外,还可以作为财务核算的原始凭证,主要适用于现金销售和销往外省过境的依据。但在票据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有的煤炭企业采取“两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结算煤款时,降低煤炭价格、抬高运费价格,造成运费侵蚀增
值税税基。甚至有的煤炭企业将“一票”结算的混合销售行为转变为“两票”结算,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二是市煤炭局印制使用的煤炭发票种类较多,发售时对不同的用票企业收取的费用不同,特别是电煤票由于收取费用较低又不代扣税款,容易出现倒卖或凭电煤票过煤管站而销售给其他用户的现象。
三是一些煤炭企业存在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象。首先将地销煤收入不记账;其次代他人套取专用发票;再次是纯粹不懂法,以为只要纳税,想给谁开就给谁开,想开多少开多少。这一方面加大了税务部门对无证煤炭经营户管理的难度,另一面方扰乱了增值税管理的正常秩序。
四、加强对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采取行之有效的征收管理措施
一是在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核定税额,使假账、账外账没有立足之地,从而公平税负,调动纳税人积极纳税的自觉性。二是通过税法宣传、纳税辅导、信誉等级评定、办税公开等形式,逐步引导煤炭企业纳税人建章建制,规范账簿,实现查账征收,促进煤炭企业的规范化经营。三是尽可能统一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煤炭销售发票,确保税费双收,避免保费漏税现象。四是加强煤场管理,防止发票直通。五是路口设的煤管站在准格尔旗境内黄河渡口暂没有磅房的,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备安装磅房,使用现代化监管设施,力争堵住末梢的这一漏洞,同时要加强节前节后的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收违法打击力度
在目前全民纳税意识尚待提高的情况下,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将煤炭承包户和个人的税务稽查作为今后稽查工作的重点,对于稽查出的一些影响大、偷逃税额大、态度蛮横的纳税户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以震慑犯罪,规范征纳行为。通过加大稽查力度,逐步提升高收入者的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理顺征纳关系,营造公平合理的纳税环境。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
税务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由政府部门牵头制定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地煤管部门和税务机关不能紧密配合的,可以考虑撤消代征协议,进一步规范煤炭企业税收征管。同时,要会同煤管局尽快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炭企业计税测算办法,通过核实煤炭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督促煤炭企业逐步建立账簿,引导其自觉依法纳税,使全市的煤炭企业税收征管步入良性循环的管理轨道。
(四)推动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为财政培植稳定可靠的税源
关键词:煤炭企业 并购
一、国内煤炭行业的现状
我国煤炭资源储量比较丰富,品种比较齐全,煤炭行业发展迅速,企业众多,全国大小不一的企业大约有2万多家。企业数量虽多,但是其中大部分的生产能力十分低下,不足4万吨。这些企业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高,管理松散,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存在一系列问题。与国际煤炭企业相比,中国煤炭企业没有国际竞争力,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模式远远落后于美国、澳大利亚的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模式。由于技术落后,突出表现为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生产成本和出口成本高,不具有国际竞争力。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使我国煤炭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具有国际竞争力,煤炭行业不可避免的要进行整合重组和并购。
二、关于不同并购模式的分析
第一、横向并购。横向并购一般是指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并购企业的特点是生产经营同一类或者相似的产品。通过横向并购,可以快速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并且可以快速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增加对市场的控制力,从而获取更高的利润。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并购浪潮的主要模式就是横向并购,超过75%。迄今为止,横向并购的“大鱼吃小鱼”模式仍在继续。
横向并购也是现如今煤炭企业并购的模式之一。我国的国有重点大中型煤矿,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并购乡镇小煤矿,以提高企业规模,煤炭生产量,降低成本和高伤亡率和资源浪费。
第二、纵向并购。纵向并购一般指的是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模式,其特点是和处于同一条产业链上的上下游企业进行并购。通过纵向并购,把本来处于上下游的两个企业变成同一个企业,也就是产业结构的一体化,两者之间不再是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原料的购买或者产品的生产,而是变成了内部统一运筹和分配。通过纵向并购,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减少原料采购费用,使得市场上原料需求不足的时候使其原料有稳定的销路,市场上原料短缺时也能及时获得供应。这就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第二次世界并购浪潮中,纵向并购超过了75%。我国煤炭企业也可以采用纵向并购,发展煤―电―焦―化等煤矿综合开发发展模式,以煤炭为原料,发展下游的燃气,焦炭,化工、电力、电解铝等产品,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
第三、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指的是对不同产业的企业进行并购,以使生产经营多元化,减少长期处于一个行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在第三次世界并购浪潮中,混合并购为主要模式。混合并购多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所采取的并购模式,中小型的煤炭企业一般不具有混合并购的资金和能力。BHP Billiton 也是通过并购重组快速发展,合并后的必和必拓成为全球最大的矿业公司、全球第三大煤炭企业公司、全球最大炼焦煤生产和出口商、全球第二大铜矿石、全球第三大铁矿石厂商。混合并购也存在不少弊端,由于是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这就容易造成企业资源和精力的分数,使得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所以企业采取混合并购的前提是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应付混合并购带来的风险。
三、我国煤炭行业并购的建议及注意事项
在国家宏观调控、煤炭产业政策支持下,我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加速。由于我国煤炭企业众多,大部分为投资少、规模小,生产力低的乡镇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大中型的煤炭企业可以采取横向并购的模式,整合这些企业。大型的煤炭企业则既可以用横向并购的模式去并购其他的煤炭企业,也可以采用纵向并购的模式去并购相关的企业,比如电力、炼焦、化工、钢铁等等,延伸煤炭产业链,实现煤炭产业结构转型和优化升级,打造煤、电、路、港、化完整的产业链。对于特大型的煤炭集团公司,则可以多种并购模式共同采用,甚至实现跨国并购。神华集团就是通过多种模式的并购重组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煤炭企业。总的来说,煤炭企业对并购模式的选择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所处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以及竞争对手的基本生产经营状况等因素来决定。
并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
首先,要对并购目标认真调查,根据自身企业的特点和优劣势,选择并购目标。横向并购的对象企业必须要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和开采量或者和被并购方的煤炭种类和自身的煤炭种类具有互补性;纵向并购目标要保证使用并购方的煤炭企业的产品,确保煤炭企业的产品销路;混合并购的对象企业要有发展潜力,不能并购后成为自身企业的累赘和包袱。
其次,要注意并购过程中主要的法律风险。中国众多的私营中小煤矿企业由于历史改制问题或者操作的不规范以及腐败等众多原因,导致煤矿的开采权有诸多问题,可能会影响并购后煤矿的生产经营;还有一些煤矿企业由于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开采规模或者其他问题而无法有效续展煤矿企业经营需要的“五证一照”,导致丧失企业主体资格;还要注意并购目标企业的土地使用许可、房屋建设许可等手续以及被并购企业的债权债务状况和用工状况,有些私营中小企业的用工不规范,与员工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拖欠员工的工资以及各种社会保险的费用,对员工的工伤人员没有合理安置,这些对于收购方在并购后可能要面临补交各种相关费用和工伤赔偿等风险。
参考文献:
[1]胡乾坤.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争论与辨析―政府、市场与产权的视角[J].资源与产业.2010(6).
[2] 史志斌,李轶民,陶志国. 关于我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思考[J]. 煤炭经济研究,2010,30(7).
上周煤炭排名第3名,较前周上升2名。煤炭板块经历大幅上涨之后,在市场调整中出现了深度下跌,再次走到十字路口。针对近期煤炭板块热点问题――煤炭资源整合、煤价走势及下一阶段煤炭行业投资思路,国信证券调研后表示,煤炭资源整合和整体上市规划明确,进程远超预期,整合后煤炭资源的集中度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们指出煤炭行业的整体性投资机会应在四季度中旬,一方面,届时煤炭价格的企稳回升会对煤炭股价形成较强的刺激。根据国信宏观预计,四季度,宏观经济将逐步转暖,工业全面回升.煤炭行业需求将得到很大的拉动。动力煤市场供应随着北方冬储煤季节的来临会略为紧张,同时工业的全面回暖拉动用电量的增长,带动动力煤的市场需求。炼焦煤市场随着钢铁行业中期盘整结束,行业发展趋势更为明确,价格也应有所表现。另一方面,煤炭行业整合及资产注入等相关事宜将趋于明确。在四季度,无论是进行资源整合的煤炭企业还是预计整体上市的煤炭公司,最终方案都会相对明确,前期市场对于企业资产预期的不确定得以验证,会带来较大的行业投资机会。他们看好煤炭板块中资产重组预期明确,注入资产优质,整合进程较快,价格弹性较大的煤炭公司:平煤股份、大同煤业、国阳新能、煤气化。
航天与国防排名一个月来持续上升,上周较前周大幅提升14名至第12名。60年国庆阅兵将重点展示中国特色武装力量体系建设的成果,展示大量国产现役主战装备,使军工行业的关注度空前提高。国信证券表示,在国庆阅兵的催化剂下,军工板块在未来一个月中将有超越大盘的表现。秋季军工板块的投资可以遵循两条线主线:第一,若行业催化剂和板块交易性机会出现时,可选择军工业务比重较大和流通盘较大的代表性公司。建议关注西飞国际、哈飞股份、中兵光电、航空动力、洪都航空等。第二,选择军工板块中成长性突出、或者成长性良好且具备重组概念的估值洼地,比如海特高新和成飞集成。
近一个月来,医药相关行业排名持续提升。上周生物技术上升11名至第21名;药品批发与零售排名由一个月前的第66名上升至前周第27名;制药排名亦较一个月前提升11名至第54名。数据显示,近期资金明显流入医药板块。国信证券表示,09年至今医药板块滞涨,在连续跑输大盘7个月之后,8月以来,医药板块上涨4%,而同期上证指数下跌12%。当前医药板块绝对估值理性、相对溢价历史低位。医药股中期业绩整体增势良好,7月份以来新医改政策进入落实期,未来政策刺激不断,均对优势公司有利。当前“市场防御需求+医药股攻守兼备”有望促使预期中的四季度板块行情提前启动。他们建议重点增持和关注各子行业和细分领域龙头品种。品牌中药股――云南白药;现代中药股――天士力、中恒集团、金陵药业、益佰制药、亚宝药业、三九医药;化学制药股――恒瑞医药、哈药股份、海正药业、华东医药、丽珠集团;医药商业股:国药股份、一致药业;生物制药股―-双鹭药业、科华生物、天坛生物。
河南省现有河南煤化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四大省属煤炭企业。河南煤化集团是全省唯一进入世界500强(2010年446位,2011年397位)的企业。2011年,河南煤化集团营业收入为1759亿元,占全省GDP的6.46%;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192亿元,居2011年中国企业500强第74位。2011年,全省生产原煤1.87亿t,若煤矿放开生产达到产能,每年可生产原煤2.50亿t,经过洗选成商品煤,预计年生产总值可达到2500亿元。由于煤炭是经济发展的源头产品,其产业链条很长,附加值更高。近年来,省属煤炭企业充分利用煤炭优势发展了多种产业,进行了强力扩张,带动了多行业、多地区发展,其企业在全省各个地区都有子(分)公司,同时跨省跨国,遍布湖北、江苏、上海、福建、青海、甘肃、陕西、新疆、贵州、内蒙古、山西、四川以及澳大利亚、朝鲜、越南等多个省和国家。涉及机械制造、建筑建材、房地产、发电、化工、物流、有色金属开采、冶金、铁路运输、造纸、餐饮宾馆服务等多个生产领域。由以上可知,煤炭企业是河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必须稳定煤炭生产,扩大煤炭行业的辐射力,增强煤炭企业的创新和市场竞争力,把企业做得更强更大,才能带动河南经济的发展,推动中原经济区的建设。
2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关键
煤炭生产属于高危行业,是在地下生产作业,有些矿井深达1000多米,所以,必须克服瓦斯、水火、冲击地压、顶板、矿尘、地热、有害气体等自然灾害的威胁。煤矿开采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综合性技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属于复杂的管理体系。煤矿要生存生产、发展壮大,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多年来,安全生产一直是制约煤矿发展的主要问题。煤炭生产中,小事故不断,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带来了许多灾难,也造成了很多损失。据统计,2006—2011年,河南省共发生煤矿伤亡事故253起,死亡999人。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0起,10~29人的重大事故30起,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6起。每死亡1人,其直接经济损失均在300万元以上,因事故造成矿井长期停产以及全省煤矿停产整顿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不可估量。由此可见,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之一。
3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建议
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煤炭,但煤炭开采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要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从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着手。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和煤炭企业在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许多方法和对策,如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小煤矿、小煤矿纳入大矿管理、河南煤化集团的“零死亡”理念管理体系、小煤矿提高机械化程度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效。2010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266人,2011年死亡36人,2012死亡12人,形势逐年好转。笔者就如何使河南煤矿做到长治久安谈以下建议。
(1)要坚定不移地树立“零死亡”先进理念。2011年,陈雪枫副省长上任伊始,就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零死亡”的要求,其内涵是煤矿事故可控可防,是可以做到不发生事故、不死人的。“零死亡”颠覆了我国长期以来“煤矿生产肯定要死人”的旧观念,是煤矿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树立“零死亡”理念的最高目标,安全工作才能放在第一,才能做到位,才能有好的结果。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环境说明“零死亡”是可以实现的。现在的煤矿今非昔比:①生产技术先进,机械化程度高,井下作业人员少,和以前靠人力手工、人海战术相比更加安全。②在灾害治理方面,技术手段和仪器装备更先进可靠,在防治瓦斯、防水害、防顶板冒落、防火防尘、供电和电气及机械设备安全等方面均能做到对灾害的有效治理和控制。③作业人员的素质越来越高,以前的矿井技术人员极少,工人大多数是文化水平最低的贫困农民,其纪律性差、不好管理;现在煤矿大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很多,多数工人都是有较高文化水平、经过多次培训的产业工人。④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完善、更科学适用,约束性更强,更能够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⑤各级政府对安全十分重视,监督管理更严、更专业,更能够有效监督制止煤矿的不安全行为。
(2)突出重点,坚决防范和遏止瓦斯事故。据统计,2006—2011年,河南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37起死亡477人,占死亡总量的47.75%,平均每起12.9人。由此可知,瓦斯事故造成的伤亡最大,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仍然是防治瓦斯。在瓦斯防治方面,应坚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原则,做到区域防突措施不达标不得掘进煤巷、不得推进采面;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多策并举,研究应用打钻技术、增透技术;加强瓦斯抽采管理,保证抽采负压,实现抽采达标;同时要加强通风管理,严格检测监控,杜绝瓦斯超限。
(3)实施“科教兴安”战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目前,全省还有部分矿井装备陈旧,开采技术落后,并且还有一些安全技术不成型、不成熟,如瓦斯突出机理和防范措施、冲击地压规律等研究不透,严重制约着煤矿的安全发展。安全工作必须有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作保障,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①加大科研工作,大力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破解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防治难题,研究适合河南各种地质情况的煤炭开采方法和新型安全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②构建煤矿安全专家工作平台,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吸收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验收、成果鉴定、执法监察、安全会诊、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事故调查技术鉴定工作;③进行瓦斯、水害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示范矿井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尽快提高小型煤矿采煤和掘进机械化程度,彻底淘汰不安全的落后采煤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入井人员。从技术装备、生产环境和人员上消除危险源,杜绝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管机关必须管作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推进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强化煤炭行业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服务科室群众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解决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打造状态好、作风正、水平高、绩效优的干部队伍,为推进市煤炭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职能科室众人评”活动是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为此,市煤炭局决定成立“职能科室众人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服务科室群众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工作人员。
三、评议对象
根据“服务科室群众评”工作要求及条件,经市煤炭局研究,确定安监科为市煤炭局“服务科室群众评”的参评科室。
四、评议内容
(一)共性内容
1、纪律作风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是否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故意刁难等问题。
2、办事效率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是否存在政策不清、业务不熟、工作质量不高以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令不畅等问题。
3、服务质量方面: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地提供服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求助事项想方设法给予办理,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二)个性问题
1、优质服务方面:能否耐心倾听企业的呼声,随处为企业提供煤炭行业经营、生产许可、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咨询服务。
2、社会监督方面:能否建立有效的企业诉求渠道,对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给企业一个满意的答复。
3、自查自纠方面:是否能定期主动向社会相关单位及企业收集征求意见,并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落。
4、政务公开方面:能否将安全监管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告知。
五、方法步骤
分动员部署、自查自评、整改落实、评估考核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
主要任务:
1、根据“服务科室群众评”工作要求及条件,制定本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参评科室及评议内容。
2、召开市煤炭局“服务科室群众评”动员大会,组织实施。
3、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学习教育,并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发放“致管理服务对象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征求企业意见。
4、向相关部门和企业发放“测评公告”,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公示安监科工作人员姓名、岗位、办事(执法)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电话。
目标要求:
进一步统一全市煤炭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煤炭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法纪意识和主动接受评议监督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2016年5-6月)
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评议内容和工作要求,市煤炭局安监科依照《市煤炭局行政效能管理考核办法》写出自查报告,确定参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二是深入煤矿企业和与本单位有业务联系的市直其他部门单位、参评科室管理服务领域的企业和群众背靠背征求意见,写出自查分析材料。三是邀请市政风行风评议员、义务监督员一起深入到煤炭企业,背靠背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了解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诉求,重点关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把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作为工作方向,把企业的期待作为工作标准,时刻把企业的心声放在心上,并发放测评表进行自测;四是对参评科室的自查和自评、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同时进行,做到查找问题、征求意见“查评同步、无缝对接”。
目标要求:通过效能管理督查及测评,找准安监科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找出症结,使安监科工作人员深刻认识不足,切实改进和优化煤炭监管和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16年7月—9月)
1、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全年不少于2次),面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对征求意见及建议做好答复群众的诉求进行梳理,由安监科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答复意见,并将整改落实和答复情况,记入工作台账,实行“挂号销号”。
2、按照市效能办、纠风办的安排,积极解答社会各界及群众关注热点问题。
目标要求:通过集中整改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具体、深入、全面的分析,拿出有效的整改治理措施。整改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扎实,时间要抓紧。提高煤炭局及参评科室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形象。
第四阶段,评估考核(2016年10月—11月)
1、召开评议大会。按照评议大会的范围及程序做好参评会议组织、召开及测评工作。科室测评会议前,要很好对参评情况进行总结,经主管领导审核形成会议发言材料;评议大会程序:安监科科长做工作总结安监科各工作人员做个人工作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员开展现场质询安监科科长现场解答主要领导表态发言市评议小组组织公众满意度测评。
2、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工作总结、问卷调查表,对参评科室进行社会群众评议。
目标要求:通过参评使全市煤炭局创新服务手段,服务方式,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使煤炭合法经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六、参评科室计分结果运用
对于参评科室测评在80分以下,按照《市煤炭局行政效能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参评科室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充分认识到公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接受评议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