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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75 %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6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10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2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苏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100%。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80%。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10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
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养老事业健全化、救灾体系全面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在“四个全面”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迈上新台阶为目标,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将民政事业放入“建设宜商宜业宜居的新__”大局中考量。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__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__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__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__办发〔2014〕124号)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75 %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6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10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20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
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__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__财社〔2011〕48号)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2020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40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__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
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100%。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20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80%。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10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8个以上。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
一、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着力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城乡社区已有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通过设施改造、功能提升,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服务机构。尚未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城乡社区,通过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建设。
二是鼓励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是积极改进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依托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区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重点发展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
一是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分类管理。大力发展具有医护功能,以接收失能、失智老人为主,提供长期照护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以接收半自理老人、自理老人为主,提供适当照护、集中居住式的助养型养老服务机构;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采取家庭式居住方式,设有配套的护理和生活照护场所的居养型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在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
二是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通过完善设施、增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把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为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尚未建有敬老院的乡镇(街道)原则上都要建设1所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继续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同时,积极为有需求的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三是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创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实行集团化管理模式、办理法人登记,也可通过社区服务组织备案进行登记管理。
三、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康复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规模较大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须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规模较小的护理型和助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引导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养老服务机构内独立设置的卫生所(医务室),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当地医保定点机构。
二是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能力。通过“福彩助我行”等活动,免费为社会困难老人和护理机构的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各类康复辅助器具。积极推进省级老年人康复中心建设,为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示范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
四、加强和创新养老服务运行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人,政府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根据老年人或其家庭意愿到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由民政部门将养老服务补贴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服务的,其养老服务补贴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参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执行。
二是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评估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当地老年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入住评估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估及监督检查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
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坚持政府支持、机构投保、保险公司运作的原则,通过全省统保、行业互保的办法,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
四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抓紧研究制订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等级评定、标准引导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探索养老服务新机制。实行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制度,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引导具备资质的各类社会机构进入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新机制,鼓励实行公办民营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资金、信息引导和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在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之间形成贯通机制,确保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服务方式和服务场所,满足不同养老服务需求。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保障。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到2015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5%以上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机构,确保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可根据土地用途,依据养老服务机构具体类型,参照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上,从农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建设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的扶持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统筹推进城乡规划,真正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镇村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统筹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与新农村建设,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力度;统筹推进中心城、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充分发挥集聚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统筹推进村庄整治,从以点为主的整治向整镇连片整治拓展,整体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水平。
三是坚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着眼长远,尽力而为,努力保持新农村建设率先发展的良好态势;又遵循规律,把握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突出创业富民、环境整治、农民培训转移、公共服务拓展、村级组织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中心镇村建设等重点,积极稳步推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改革推动。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置换改革,推进中心镇体制创新,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着力形成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
五是坚持固本强基、合力共建。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特别要发挥好每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努力形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行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根据上述要求,今年我们要高度关注并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努力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围绕推进产业新发展,重点在推动创业富民、增加农民收入上有新突破。生产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市场化、农业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功能多样化的理念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加工农业、特色农业、开放农业、休闲农业,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特色农业块状经济,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二要提升发展现代家庭工业。提升发展现代家庭工业是推动全民创业的重要方面,也是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重点之一。要在政策、土地、资金、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现代家庭工业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家庭工业示范村(户),加快推进一批家庭工业集聚区建设,努力增加农民的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提高现代家庭工业在致富农民中的作用。三要培育发展三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生活型服务业,大力培育社区服务业。深入推进现代消费流通网建设。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新型业态,大力扶持发展农家乐特色村,规范提升农家乐特色点。
二、围绕完善服务新体系,重点在提升城乡统筹“十网”建设水平上有新突破。改善民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的。要以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十网”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要深入推进村镇布局网建设。重抓村镇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真正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布局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二要深入推进城乡交通网建设。重抓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和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三要深入推进现代流通网建设。拓展工作领域,发展连锁超市,提高配送率,加强长效管理。四要深入推进城乡信息网建设。加快实施“三电、三网合一”建设,健全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网络。五要深入推进健康保障网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全市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加大对山区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山区农民饮水难问题。加快完善县、乡、片、村四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六要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网建设。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促进体系,重点帮助被征地农民、新增长劳动力、农村“4050”人员和特困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探索建立农业劳动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起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制度体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人均筹资额度、医疗报销标准均有明显提高。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困难农户的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力度。七要深入推进文化教育网建设。加大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力度,办好让农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建设,重点抓好镇乡综合性文化站及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八要深入推进城乡电气网建设。加大政策、资金、土地指标等支持力度,先期抓好“一县十镇百村”示范,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推动我市基本实现电气化推广全覆盖。九要深入推进城乡金融网建设。积极争取新型农村银行机构来我市试点,组织开展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我市各级分支机构的组建工作,鼓励现有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机构和业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三农”贷款力度。十要深入推进城乡平安网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外来人员管理、服务和维权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围绕建设农村新社区,重点在建设中心镇村和推进“百千工程”上有新突破。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心镇村建设是重要载体,环境整治是重点所在。一要培育发展中心镇村。把培育发展中心镇村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规划县(域)中心城、中心镇、中心村布局,完善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突出抓好中心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切实落实强镇扩权政策,解决用地保障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强镇、高效生态农业强镇。二要深入实施“百千工程”。坚持“点上增量、面上扩展、线上突破”,整体推进环境整治。在继续抓好一批全面小康示范村、环境整治村的同时,加快20个重点镇乡整镇整治和“三线”等重点片区的村庄整治,重点抓好“十路三河”和风景线两旁300多个重点村庄的环境整治。三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以中心村为重点,从优化农村新社区发展规划、强化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社区文化体系、提升村民素质等五个方面着手,建成一批代表绍兴乃至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农村新社区。
四、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有新突破。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难点。一要深入实施欠发达乡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制定出台欠发达乡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开发、培训转移、结对帮扶等方面的政策意见,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建立健全部门企业联系乡村、机关干部结对农户的帮扶机制,健全扶贫开发的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重点帮助解决年收入低于5000元特别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二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不发达,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就无法推进。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探索创新发展途径,努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加大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倾斜、信贷税收优惠、部门企业结对帮扶、帮助异地建物业等有效措施,增强经济薄弱村的造血功能。
2013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民政工作指示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创新服务、加快发展,努力顺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责,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更大贡献。
一、建立多层次的救助福利体系,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标准化,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巩固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加大低保家庭定期走访核查工作力度,坚持区、镇(街)、村(居)三级复核相结合,区、镇(街)抽审与村(居)自审相结合,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低保边缘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帮困机制,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开展特困群体的临时救助,实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努力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根据物价涨幅情况,及时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保障困难老年人生活。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力争通过努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0%。
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新培育2—5个防灾减灾示范村(社区)。综合利用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及其他公共场所,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城乡避灾场所。通过开展“消防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日常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建设。有效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着重对尊老金发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增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尊老金有序发放到位。巩固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提高孤儿养育水平。积极创办福利企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继续推行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三无”、重点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社会投入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与经营相结合,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高标准建设泰州社会福利院,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运用其辐射作用,带动镇街敬老院、老年公寓规范化建设,2013年,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15%以上。
二是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研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探索日间照料室运行模式,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区进行推广。积极做好省级、AA级、AAA级等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站评估验收准备工作。对“电子保姆”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健全完善相配套的社区服务制度,运用其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社会化、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人员参加省万名养老护理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三是完善镇街、村居老年活动中心运行机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专业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努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扎实推进双拥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加强优抚和安置政策创制,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和退役士兵权益,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一是完善优抚对象保障机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一助一”帮扶活动,继续完善“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符合安置政策退役士官的安置力度。提高安置岗位质量,确保安置率达100%。精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在确保学员“双证”获取率、就业率达标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
三是拓展和丰富优抚对象精神抚慰举措。及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把对优抚对象的慰问关心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步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四、推进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
全面打造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对接的网格化的更加有效的以房管户、管人、管单位的基层社会事务工作平台。
一是完善社区管理体系。优化社区规模布局,按照“走向合理、界线分明、规模适度”和20__-3000户设置社区规模的要求,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创佳评先、达标考核为抓手,过堂式推进。
二是健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区服务体系。探索试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逐步实行“费随事转、事费配套”,解决社区人少事多、工作经费不足的矛盾和问题。按照适应发展普惠式社区服务的新要求,加快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着力推动社区各类服务主体建设,进一步健全多元开放的社区服务网络。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将社区服务对象从以困难弱势群体为主扩大到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将社区服务内容从以政府公共服务、公益利为主拓展为政府公共服务与居民自助互助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开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普惠服务,努力实现“劳者有其岗、少者有其学、病者有其医、弱者有其助、居者有其屋、生者有其保、诉讼有其援、义者有其奖、老者有其养”。
三是构建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公开招聘、适时补充,严格把好社区工作者素质关。进一步强化 教育培训,着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设志愿者注册登记、评先激励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规范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督促镇街(园区)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镇街(园区)财政预算。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对村居开展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区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优质品牌。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安全祭扫和宣传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殡葬和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积极推进殡葬行业改革,拓展殡仪服务内容,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
加快构建“民生之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大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在海陵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
x月__日至__日,中国残联副理事长__、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副司长__x、住房与城乡建设部__x等同志组成的“两个体系建设”调研组,在省残联党组书记__x的陪同下,来到我市调研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x月__日上午,__副理事长等领导首先来到市智康残疾人康复中心,亲切看望残疾人和工作人员。在看到46名托养残疾人中有19名是重度的智力和肢体残疾人时,十分欣慰。他说这是第一次看到一个托养机构接受这么多的极重度残疾人,这些没有人愿意管又特别需要人管的残疾人,作为还不算十分发达地区的__市残联,能克服困难把这些残疾人接收下来,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托养服务,尤为难得,极大地解放了这些残疾人的家庭。
一、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工作
镇民政办是负责全镇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殡葬、基层政权建设、残联、移民、区划、地名、勘界等社会行政事务性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面对繁重的大量工作,除了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外,在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原则办事,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民政行政行为。同时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确保了民政各项政策、法规在全镇得到依法严格的执行。
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上半年,民政办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做好新增和清退低保户的思想工作
上半年,镇总共清退农村低保44户、87人,共新增农村低保30户、38人。共清退城镇低保1户、2人。
(二)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规范
针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情况,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将农村和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62元的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至6月份全镇农村低保户836户、1411人、月总补助金额605090元。城镇低保户123户,160人,月总补助金额79377元。
强化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通过完善、规范"三榜公布"、和"三级审批",实行低保听证制度,增强专干入户调查主动性和针对性,随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动态,及时调整低保对象和低保标准;针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应保尽保。
全面推动农村低保,新增农村低保由民政办、村干部共同逐户上门调查,严把审核关。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完善设施,规范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台账和表格,将全镇城乡低保户都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使农村低保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
(三)切实提高农村五保户生活水平
做好五保户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敬老院工作稳定,有序,没有安全事故。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标准。
分散五保户供养经费均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所有五保户对象数据库资料建立完备。上半年,镇共新增农村特困28人。6月份镇特困户共有271人。
(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为缓解和改善镇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解决残疾人因残疾导致的困难,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6月份镇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609人、3484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2人、16320元。
(五)其他社会行政事务性工作能迎难而上,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特困供养、残联等工作,民政办通过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努力完成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1、继续开展“视觉第一、光明行动”活动。目前我镇登记5名符合手术条件者进行了免费白内障摘除手术。
2、开展第二代残疾证办证工作,上半年新办理、更换残疾证82人。
3、办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90人,发放19万元补助款。
三、勤政为民,廉洁清正
民政工作事关我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民政工作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办同志肩负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光荣职责,面对繁杂琐碎的民政工作任务,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上不愧党,下不愧民,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当好公仆,扎实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项工作,是作为一个民政工作者应尽的职责,善待工人农民,善待弱势群体,善待民政服务对象,是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具有的品质。为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完成新时期民政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与时俱进,创造性做好我镇民政工作,在我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要有所作为,民政办任重而道远。
四、认真办理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积极办理上访案件工作及民生工作
对群众提出件,均进行了调查处理或政策宣传解释,并将结果向当事人及政府和局及时反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工作,维护了稳定积极做好镇民生工程的各项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下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保障民政对象生活安宁为重点,认真做好民政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事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项工作,善待弱势群体,善待民政服务对象,以起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克服一切困难,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着力实施申请低保“听证”制度。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配合上级部门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
(二)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敬老院的集中供养率。
积极为我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资金,在确保他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要为他们争取学习保障。
(三)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四)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镇村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确保救灾款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程序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镇辖区内各个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镇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老龄系统,为全镇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四、切实规范残联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
继续开展“视觉第一、光明行动”活动。为符合手术条件患者进行免费白内障摘除手术。为残疾人免费办理二代残疾证,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活动和技能竞赛;会同镇扶贫办,认真对所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享受药费补助的情况进行梳理,将辖区内本年度未享受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情况登记。
五、全面开展现有低保家庭状况核对
对全县正在获得城乡低保、新申请低保家庭的收入、财产和家庭成员身份进行一次集中核对,重点核对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以及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交叉重复享受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
1.城区老年人口基本组成。目前,城区户籍人口8.33万。其中,60~69周岁老年人5830人,70~74周岁老年人2988人,75~79周岁老年人1922人,80~89周岁老人1509人,90~99周岁老人188人,100周岁以上老人2人,空巢老人1371人。
2.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城区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公办敬老院1个、民营康复护理院2个、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年人助餐点1个、“居家福”养老服务站3个。符合“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条件的政府援助对象7人,补助对象530人;其中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政府援助对象3人,补助对象479人(要求自费增加服务项目40人),纯自费15人。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个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物资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城区养老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丰富养老服务设施、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先进、投资多元、服务规范、人民满意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所有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场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不断健全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尊老为老氛围,加快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老有乐养”转变。
四、主要任务
1.加快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站:城区在“居家福”试点基础上,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优化推广“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信息依托、专业支撑、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体系。结合品牌服务建设,进一步拓展“居家福”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保姆式”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为城区老人优先提供健康咨询、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指导等医疗保健服务。
(2)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加快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4年在美之雅和天韵社区增设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助餐点:加快为老年人提供场所配餐、上门送餐服务的助餐点建设。在华村苑结合“喜事堂”功能建设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并配套设立南区、天韵和美之雅社区等3个助餐点。
(4)老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快老年人活动场所设施改造工作,各社区均设有老年活动室、健身室、阅览室,并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定期开展一些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整合资源,在苑北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养老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养老护理人员。
(2)倡导养老志愿服务。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积极开展志愿义务服务活动。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带头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
3.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机制
(1)落实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经费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贴、养老援助对象补贴政策、老年人优待服务政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政策、老年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
(2)建立养老机构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建设,严格按照建设质量标准开办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建立养老机构监管和年检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业准入、退出、投诉、受理、奖惩等机制,切实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3)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组织模式,以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第三方社会组织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和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评估。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社会监督,提升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
五、实施步骤
1.部署落实阶段(2014年1-3月)。制定《城区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实施方案》,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2.推进实施阶段(2014年4-9月)。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按照时序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区人大代表、提案人的联系沟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11月)。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汇总办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区人大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4.深化完善阶段(2014年12月及以后)。人大代表、提案人将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继续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城区各职能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城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议案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和沟通协调,全面推进议案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