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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急诊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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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1篇

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是从1961年Novotny和Alvis[1]开始的,开展至今已经有近五十年的历史。Rosen[2]曾宣称: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将眼底病的诊断方法从主观观察转变为一种客观的科学鉴定。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对眼底病的治疗选择、疗效观察、预后判断等方面发挥着独有的作用。

荧光素是一种最富有荧光特性的化合物,与背景反差明显,无毒性,不参与机体代谢,也不与组织牢固结合。荧光造影所用者为其钠盐,人体注射荧光素后,大部分通过肾脏随小便排出体外,其余经胆道排出。荧光素静脉内注射,一般副作用发生率很低,多数认为对人体无害,故也用于儿童、婴儿及孕妇。眼底荧光血管造影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静脉推注后20~30 s钟之内,只是一种暂时现象,很快会消失,极少向严重发展。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各不相同,恶心发生率5%左右,呕吐发生率0.3%~0.4%[3,4]。梁树今、廖菊生等[1]报道为1%~15%,李凤云、周明敏等[5]报道为5.31%,魏广川、孙伟[6]报道为7.06%。其他不良反应发生较少。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度。其中,轻度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眩晕、心慌、打喷嚏,这种反应短暂,通常持续几秒钟到几分钟,一般不需要处理,暂停检查后瞩患者放松休息即可。中度主要表现为晕厥、荨麻疹、血栓性静脉炎、发热,对于晕厥患者需要急诊处理,平卧休息,静脉推注阿托品及快速补液治疗;急性荨麻疹可以给一些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肌注或一次口服强的松20 mg;血栓性静脉炎予抬高患肢,局部给予热敷、理疗,口服消炎痛治疗。重度反应主要表现喉水肿、支气管痉挛、循环休克、心脏停博、呼吸停止等,对重度过敏性休克患者,予静脉注射地塞米松,肌肉注射肾上腺素、安定、异丙嗪,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加维生素C,抗过敏、镇静、解痉、升压、抗休克处理[7,8]。

荧光素钠是造影剂中的常用药物,但静脉注射后可能会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其发生机制和免疫机制目前还不清楚,可能与血管迷走神经反应,药物介导的超敏反应,组织胺释放引起的非过敏反应,焦虑引起的,药物中的杂质或某些成分,瞳孔散大直接引起的交感神经反应[9]。尽管有不良反应发生,但眼底荧光血管造影仍然是十分安全且有效的检查手段,为预防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造影前详细询问病史,对于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控制在150/90 mm Hg以下,有严重心、肾、肝病患者尽量不做;②有明确过敏史尽量不做;③有过敏体质的患者,造影前给予一次剂量的抗过敏药;④造影前向患者充分的解释,说明荧光素钠的安全性,解除患者的思想顾虑;⑤精神紧张的、年龄偏大的患者,注射药物的速度适当放慢;⑥在注射药物前要严格检查药物的质量,避免因药物不纯而产生不必要的反应;⑦静脉穿刺准确防止药物外渗。此外造影室内还应配备各种急救药物和急救措施,以便万一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不致贻误病情。而且检查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亦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参 考 文 献

[1] 梁树今,廖菊生,高育英.眼底荧光血管造影释义.河北人民出版社,1980:1-8.

[2] Roson.Fluorescence Photography of the eye.Butterworth.London,1969.

[3] Ryan ST,Retina.Fourth edition,voluⅡ.mosby.Philedephia,2006:880-886.

[4] Albert DM.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Ophthalmology.Second edition VolumⅢ.W.B.Saunders Company.Philedephia,2000:1834.

[5] 李凤云,周明敏,王平宝,等.眼底荧光血管造影荧光素钠不良反应的观察.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2,20(11):875-876.

[6] 魏广川,孙伟.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的不良反应及应对措施.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6,26(2):636-637.

[7] Yannuzzi LA,Rohrer LT.刘轶凡,摘译.荧光血管造影并发症调查.国外医学眼科学分册,1987,5:292-294.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毒蛇咬伤;救治;抗蛇毒血清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596-02

目前全世界有2500种蛇类,其中650种为毒蛇,对人类产生较大的威胁。就我国而言,毒蛇咬伤主要发生在南方地区,我县地处江南山区,气候温暖潮湿,毒蛇较多,多于夏秋季易出现毒蛇咬伤,毒蛇咬伤后毒素会沿着毒牙排出注射到患者皮下或者是肌肉组织中。毒蛇咬伤后发病迅速,其病情凶险,延误治疗不仅会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而且会导致患者死亡[1]。因此,明确毒蛇咬伤的临床特征,给予及时的救治显得非常重要。文章对56例毒蛇咬伤患者的临床症状及救治药物和方法进行了探讨,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56例患者均为我院1997年――2012年收治的毒蛇咬伤患者,其中男性41例,女性15例,患者年龄在5-14岁,平均年龄为8.4岁。受伤季节:春季9例,夏季22例,秋季25例.就诊时间:最快30min,最慢5d。咬伤部位:手部咬伤14例,足部咬伤17例,腿部咬伤21例,臂部咬伤4例。

1.2 临床表现 神经毒类毒蛇咬伤:主要是被金环蛇、银环蛇咬伤,表现为受伤部位麻木,麻木感逐渐向近端蔓延,患者有头晕、恶心、呕吐、乏力、复视、呼吸困难、视力模糊等症状,病情严重的患者出现昏迷,甚至自主呼吸停止。血液毒类毒蛇咬伤:主要是被五步蛇、竹叶青、蝰蛇等咬伤,表现为局部肿胀,伤口流血,血管容易形成血栓,严重的患者出现DIC。混合类毒蛇咬伤:主要是被眼镜蛇、蝮蛇等咬伤,表现为伤口肿痛,局部坏死,流血,全身SISR,其中眼镜蛇主要分泌神经毒素,因此咬伤后神经症状非常明显,蝮蛇主要是血液毒,咬伤早期表现在循环症状,晚期伴有神经症状。

1.3 治疗方法 ①局部处理:采用生理盐水对伤口进行冲洗,有毒牙残留的要清除毒牙,采用1%的盐酸利多卡因加糜蛋白酶2000U稀释后在伤口和周围进行环形封闭,破坏蛇毒,肢体局部肿胀患者可以采用40%的硫酸镁溶液外涂[2],同时将患肢处于低位保持引流顺畅,对伤口坏死患者应将坏死组织切除后进行引流。②抗蛇毒血清:使用抗蛇毒血清之前要进行过敏试验,阴性者立即应用,阳性者要进行脱敏治疗。然后根据不同种类的毒蛇咬伤给予治疗,例如,金环蛇咬伤可以用抗银环蛇毒血清,竹叶青咬伤可以用抗五步蛇毒血清。③抗生素:毒蛇咬伤经常会出现伤口感染[3],加重患者全身症状,因此要选择抗生素治疗,一般应用较广的有青霉素和一代头孢,另外,当患者存在严重的伤口感染,且存在坏死症状的时候,可以采用静脉滴注广谱抗生素治疗。④中药治疗:毒蛇咬伤临床中应用较广的是南通蛇药片,伤后立即服用20片,之后每隔6h服10片,同时将药片用温开水调成糊状之后,在伤口部位外敷也能起到很好的治疗效果。⑤护理:毒蛇咬伤患者入院后要及时对患者病情进行判断,限制患者受伤部位活动,延迟蛇毒扩散,随时监测患者体征,预防并发症出现。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协助患者排除口腔内的分泌物。另外毒蛇咬伤还有患者存在严重的恐惧心理,护士帮助患者缓解不良情绪,树立信心,及早痊愈出院。

2 结 果

本组56例患者经过及时的治疗和护理后,治愈55例,死亡1例,治愈率为98.2%。其中3例被眼镜王蛇咬伤患者就诊时间超过3d,伤口坏死,后经外科治疗后痊愈,但患者受伤部位活动受限。1例死亡病例被五步蛇咬伤,就诊在咬伤后5d,临床抢救无效死亡。

3 讨 论

毒蛇咬伤是较为严重的中毒性疾病,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非常重要,如患者被咬伤后不能及时得到治疗,毒素会逐渐进入血液中,患者的病情加重,且治疗时间会延长。患者入院后首先要明确是何种毒蛇咬伤,神经毒类毒蛇咬伤表现为受伤部位麻木,患者有头晕、恶心、呕吐、乏力、复视、呼吸困难、视力模糊等症状。血液毒类毒蛇咬伤表现为局部肿胀,伤口流血,血管容易形成血栓,严重的患者出现DIC。混合类毒蛇咬伤表现为伤口肿痛,局部坏死,流血,全身SISR。临床中根据上述症状准确判断毒蛇种类,从而对局部伤口进行处理,防止局部毒液扩散,然后采用抗蛇毒血清治疗。临床中不同毒蛇咬伤症状不同,因此医疗人员必须要掌握这些不同的症状。

在临床用药治疗中,抗蛇毒血清是最有效的药物,它能将患者血液中的毒素中和,从而降低死亡率。选择抗蛇毒血清时应该根据蛇毒种类选择同科属毒蛇的抗蛇毒血清,同时要注意给药的时间,如果晚于24h,那么不能有效减轻患者中毒症状,在抗蛇毒血清应用中对于中毒量大、病情危重的患者可以加大用量,或者是重复使用。

参考文献

[1] 程青,杨剑虹,唐忠志,邬明,陆卫华,赵智刚,李波.109例毒蛇咬伤临床综合救治分析[J].临床急诊杂志,2012,13(6):425-426.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HNDC;糖尿病;急诊

糖尿病是临床上常见的代谢功能系统疾病,长期患有糖尿病会对患者的心脏、肾脏等功能器官造成损害,但是目前又没有确切的治疗方法,因此又被称为“不死的癌症”[1]。糖尿病的并发症有许多,但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则是一种罕见的急性并发症,如果不能及时进行护理,将会造成患者的死亡,而且死亡率相对较高。现在临床上常用的急诊处理方法为三步法。此次研究随机选取我院2014年1月~2015年2月收治的60名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急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在经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及患者家属本人同意知情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急诊治疗,现将有关研究做如下总结: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1月~2015年2月收治的60名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急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在经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及患者家属本人同意知情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急诊治疗。60名患者中,男性患者35名,女性患者25名,年龄在40~70岁,平均年龄(54.13±1.52)岁。其中I型糖尿病患者40例,II型糖尿病患者20例。有糖尿病史者35例,平均病史(3.19±1.85)年,无糖尿病史者25例。

临床表现症状:嗜睡患者5例,幻觉患者10例,昏迷患者15例,失水患者13例,休克患者13例,其他并发症患者4例。试验室检查血糖在35~60mmol/L,平均血糖47.5mmol/L,血浆渗透压在330~410mmol/L,平均血浆渗透压370mmol/L。血清HCO3在16~20mmol/L,平均血清HCO3含量为18mmol/L。经实验室诊断60名患者均为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患者,其诊断标准为:血糖含不小于33mmol/L,血浆渗透压不小于≥320mmol/L,血清HCO3含量不小于15mmol/L。

1.2方法

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的急诊方法通常为三步疗法,①进行补液治疗,根据患者脱水程度、血糖含量、血清HCO3含量确定补液标准,但是一般而言,第一天对患者补液的总量为3500~6100ml。如果患者没有心力衰竭临床表现,首先要在2h内输入浓度为0.8%的氯化钠补液1100~2000mL,13h之内输入所需补液总含量的一半,其余补液含量在24h之内完成补给。如果患者的血压、血钠含量在150mmol/L 以下,首先要对患者输入浓度为0.8%的氯化钠补液以维持患者的血压,如果患者的血压上升但是血压渗透压下降,则要将氯化钠补液的浓度降低至0.4%。

②胰岛素治疗,首先在患者的生理盐水输液中加入胰岛素,胰岛素含量按照输液时间计算,4~5U/h。每2h测量一次患者血糖含量,若血糖含量下降在35%以上,则可按原量进行胰岛素的输入。如果血糖含量下降在35%以下,则可将计量加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血糖含量

③当患者血液中钾含量不足5.5mmol/L,且患者无排尿现象时,要对患者进行钾的补给,使患者血液中钾的含量维持在4~5mmol/L。

2 结果

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急是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在60例患者中,因泌尿系统感染患病18例,所占比例为30.00%,因失水患病16例,所占比例为20.00%,因心力衰竭患病10例,所占比例为12.50%,因糖量摄入过高患病9例,所占比例为11.25%,因药物患病5例,所占比例为6.25%,其他原因患病2例,所占比例为2.50%。

治疗后,此次研究的60名患者中,病情好转51例,所占比重为85.00%,死亡9例,所占比例为15.00%。9例死亡患者中,因泌尿系统感染死亡3例,所占比例为33.30%,因失水死亡2例,所占比例为22.20%,因心力衰竭死亡1例,所占比例为11.15%,因糖量摄入过高死亡2例,所占比例为22.20%,其他原因死亡1例,所占比例为11.15%。

由此可见,三步疗法对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急诊患者的治疗效果约为85.00%,其死亡率约为15.00%,治疗效果相对明显。

3 讨论

作为糖尿病罕见的急性并发症,HNDC临床表现特征明显,其中最为显著的临床特征则是严重脱水、高血糖、高血浆渗透压。其发病人群多为老年人,发病年龄多在60岁上下。由于HNDC是一种急性并发症,且患者的临床症状相对较重,其死亡率高达40%[2]。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及护理水平的提高,HNDC的死亡率在16~18%之间。

HNDC的诱发病因相对复杂,①应激或者感染是其诱发的主要原因,如中暑、心肌梗死、泌尿系统感染等;②脱水,患者的呕吐、神经缺水手术、腹泻等都可能造成患者的严重脱水;③药物过敏,患者大量服用利尿药物或者抑制免疫系统的药物都可能诱发HNDC;④糖量的过高摄入或者输出,例如由于患者的误诊而输入大量葡萄液;⑤患者的血糖清除功能紊乱,例如肾功能出现衰竭的患者容易诱发HNDC[3]。

HNDC的诊断标准也相对复杂,首先是实验室诊断标准为:血糖含不小于33mmol/L,血浆渗透压不小于≥320mmol/L,血清HCO3含量不小于15mmol/L。其次是患者的指征检查,无论患者是否有糖尿病史,如果患者伴有如下临床症状,存在脱水症状且无明显异常呼吸者,伴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并发症,摄糖量过大且多尿这,以上人群均有患HNDC的可能。

由于HNDC的临床表现严重,诱因复杂,因此其临床诊断存在误诊的可能。临床研究表明,HNDC的准确诊断率为35%,误诊率为26%,漏诊率为39%。误诊时间通常为50h左右,漏诊时间通常为12h左右。由于HNDC存在漏诊或者误诊的可能,因此给HNDC的治疗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利于HNDC的治疗。现阶段常用的HNDC治疗方法为三步法。

此次研究中,经过三步法治疗后,60例患者中病情好转51例,所占比重为85.00%,死亡9例,所占比例为15.00%。9例死亡患者中,因泌尿系统感染死亡3例,所占比例为33.30%,因失水死亡2例,所占比例为22.20%,因心力衰竭死亡1例,所占比例为11.15%,因糖量摄入过高死亡2例,所占比例为22.20%,其他原因死亡1例,所占比例为11.15%。

综上所述,三步疗法对非酮症糖尿病高渗性昏迷急诊患者的治疗效果明显,适合于临床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翟伟锋,王红宇,张果.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28例的诊治[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4(18)::25-28.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4篇

所有脓毒症休克病人均需要吸氧,许多患者需要机械通气,因常合并急性肺损伤。采用保护性肺通气,用相对低潮气量[6m1/预测体重(kg)]的策略可降低急性肺损伤或ARDS的死亡率。

需要机械通气的病人要给适量的镇静剂,但不宜过量,过量镇静剂可使不稳定的血流动力学恶化,延长机械通气时间,增加医院获得性肺炎的危险性。用客观评估来滴定镇静剂剂量。每天间断使用镇静剂可降低机械通气时间与ICU住院日。应避免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因为具有可能导致长时间神经肌肉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循环治疗

早期定向目标治疗(EGDT)是急诊处理脓毒症休克的里程碑,此方案使28天与60天死亡率明显下降。早期复苏的目的是通过提高血压、提高适当血流、提高动脉氧饱和度及提高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以增加组织氧输送。尽管存活者的氧输送高于死亡者,但更合适的氧输送值尚不明确。有几项临床试验表明,高于正常的氧输送不能降低脓毒症与脓毒症休克的死亡率。定向目标治疗需要连续监测中心静脉氧饱和度,先提高、后维持中心静脉氧饱和度>70{6。

急性肺损伤病人,使用中心静脉导管与肺动脉导管并无差别。说明急性肺损伤使用肺动脉导管并无优点。对急性肺损伤病人经24~48小时治疗后,应用保守的液体策略(与大量输液相比),可明显改善肺功能,缩短机械通气日与ICU住院日。

输液使CVP达到8~12mmHg;目前无信服的证据提示白蛋白优于正常生理盐水。如MAP

通常情况下,病人需要输液使CVP达到8~12mmHg。经输液而仍低血压,则应加用升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1~50μg/分)。如心脏指数低或混合静脉氧饱和度12mmHg)和(或)肺动脉楔压(PAWP)>18mmHg,此因基础心脏功能不全或脓毒症致急性左室功能不全。此类病人应早期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酚丁胺,以增强左室收缩力。全面目标是达到适当MAP(65mmHg)、CVP、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同时应监测其他灌注指标如尿量、动脉乳酸水平(

脓毒症常有贫血,但对脓毒症休克的最佳血红蛋白水平意见不一。早期定向治疗的目标是Hct30%,而危重病人输血的随机临床试验发现,70~90g/L范围等于或优于较高的Hb(100~120g/L),急性心梗或不稳定心绞痛病人例外。开始6小时内把Hct30%作为输红细胞阈值是合理的,随后的住院病程中则以较低的Hb为好(阈值Hb70~90g/L),除非有基础心脏病。重组促红细胞生成素可减少危重病人输血的需要,但不降低死亡率。

药物治疗

抗生素初始的感染部位与感染病原体常不明确。在急诊科取培养标本后则应使用广谱抗生素,同时考虑宿主因素如免疫与过敏状态。如致病菌对初始抗生素不敏感,则病情恶化。

在急诊根据最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耐药菌株及局部细菌学特点选用抗生素。经培养证实致病菌后,应选用针对性窄谱抗生素,以减少出现耐药菌株。根据脓毒症休克病情确定疗程,但一般需要10~14天。

糖皮质激素脓毒症或ARDS病人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不改善预后,但对促皮质激素试验阳性(即给促皮质激素250μg后,血清皮质醇≤9μg/d1)的脓毒症病人,该药提高存活率。此外,氢化考的松可缩短升压药使用时间。推荐氢化考的松(50mg,静脉,1次/6小时)加氟氢考的松(50μ剂,胃管或口服,1次/日)7天。使用抗生素前给糖皮质激素,可降低细菌性神经系统后遗症,特别是肺炎、脑膜炎。应了解其不良反应,如神经肌肉病、高血糖、免疫抑制及影响伤口愈合等,故不应滥用。

重组人活化蛋白C对脓毒症与脓毒症休克输入活化蛋白C可降低死亡率,改善器官功能障碍,减少炎症生物标记物及改善凝血机制。用法是24μg/(kg・小时),共96小时。经批准活化蛋白C可用于严重脓毒症与高死亡组病人,指征是APACHEII≥25分,或有≥2个器官功能不全,但是对低危病人无效。由于本品有加重出血的危险,故对严重创伤、手术(12小时内)、活动出血、凝血病或新的卒中病人未作临床试验。即使无这些危险因素的病人,本品可使严重出血增加2倍,约0,5%病人有颅内出血。本品不宜用于只有单器官功能不全的严重脓毒症的外科病人。

其他治疗对无活动出血、出凝血疾病及肝素禁忌证的病人,推荐使用小剂量肝素预防深静脉血栓,并可与活化蛋白C联合给药。用H2受体拮抗剂预防应激性溃疡,可减少胃肠道出血。质子泵抑制剂亦有效,但在脓毒症休克期未作全面评价。

肠道营养一般比全身营养安全,并更有效,但对腹部脓毒症、手术或创伤病人有时需要全身营养。镇静剂、神经肌肉阻滞剂及糖皮质激素应尽量减少使用,因此类药物可致脓毒症脑病、脓毒症多神经病/肌病恶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对中性粒细胞减少病人有益。减少院内感染的方法有:使用窄谱抗生素,尽早撤除机械通气,间断撤除导管或更换导管。

脓毒症的继续重症监护支持及处理要点见表2。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心肌梗死; 静脉溶栓治疗; 尿激酶; 左旋卡尼汀

[中图分类号] R972.2;R542.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0)15-43-02

在国内急诊处理符合溶栓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AMI)措施中,无急诊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条件的医院主要是使用尿激酶(UK)静脉溶栓,而溶栓治疗后闭塞的冠状动脉血管再通时,会引起再灌注心律失常(RA)等表现的缺血/再灌注损伤(IRI)。文献提示左旋卡尼汀(levocarnitine,L-CN)参与脂类代谢,为心肌提供能量等作用,从而降低IRI。本研究旨在观察L-CN对AMI运用UK静脉溶栓治疗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100例入选AMI病例均为我院2005年12月~2009年12月的住院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52例和对照组48例。全部患者根据典型的临床表现、特征性的心电图改变以及实验室检查等均符合1979年WHO制定的AMI诊断标准。同时符合静脉溶栓的适应证:①心电图(ECG)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ST段抬高(胸导联≥0.2mV,肢导联≥0.1mV);②病史提示AMI伴左束支传导阻滞;③起病时间10min)的心肺复苏;⑧近期(

1.2 治疗方法

治疗组先予L-CN2~4g静脉注射,继用UK 30 min内静脉滴注150~200万,再用L-CN(2~4)g/d,分两次静脉注射,共8~10d。在静脉滴注UK前阿司匹林160~325mg嚼碎口服,同时给予氯吡格雷75~300mg,以后阿司匹林口服(160~325)mg/d,连用3d后改为(50~150)mg/d,长期服用;常规在UK静滴3~48h后监测凝血4项:凝血时间(C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及INR,运用低分子肝素钠5000U皮下注射,每天两次,维持APTT值在50~70秒,持续48h;其他如应用他汀类、ACEI或ARB、β-R阻滞剂等药物,绝对卧床休息,按常规进行镇静、止痛、吸氧、扩血管、防治心律失常等治疗。对照组则在治疗过程中除不用L-CN外,其余治疗同治疗组。

1.3 观察指标

①静脉溶栓前做ECG(常规12导联),溶栓治疗开始后2h内定好15min 1次复查ECG,下后壁或右室心肌梗死需做18导联ECG,然后每1小时复查1次ECG,直至用药后12h,再根据病情情况,每天复查ECG 1次,特别注意每次复查ECG时的电极导联位置的固定性,常规连续心电监护;②静脉溶栓前常规查血常规、凝血四项、血型、电解质及肝肾功能等指标,以后根据病情复查;③出血表现或倾向情况,根据病情复查凝血四项;④观察心肌酶峰值,每2小时测CK和CK-MB1次,至发病后24h;⑤胸痛缓解情况;⑥记录观察到的并发症及4周内病死率情况。

1.4 血管再通的评价指标

①心电图抬高的ST段在溶栓治疗后2h内回降≥50%;②溶栓治疗剂滴入后胸痛2h内基本消失;③2h内出现RA;④血清CK-MB酶峰提前出现(14h内),或CK峰值在16h内。上述2项或以上者考虑再通,但第2、3项组合者例外。

1.5 统计学处理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2 结果

2.1 治疗组及对照组溶栓治疗中血管再通指标、血管再通率、4周病死率的比较。

见表2。

统计数据显示两组再通指标及血管再通率无明显差异(P均>0.05),而治疗组RA发生率较对照组降低非常明显(P

2.2 两组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的比较

见表3。两组出血并发症的发生率无明显差异,严重心律失常(SA),心力衰竭(HF)及心肌梗死后心绞痛(PIA)的发生率与对照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均

2.3 不良反应

发生一过性的口干3例,合并恶心2例,腹痛不适1例,未作特殊处理自愈,未影响治疗进行。未发生过敏性休克、癫痫、低血糖症及高热等严重不良反应。

3 讨论

静脉溶栓治疗AMI以血管再通从而挽救了濒死的心肌为主要作用,急性缺血的心肌再灌注时又会造成再灌注性损伤,常表现为再灌注性心律失常(RA),甚至是致命性的RA,其他尚影响到心肌损伤的数量从而影响到后期心功能的情况。因此探讨防止再灌注性损伤成了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一个重点和热点。除了及时规范治疗处理外,目前报道较多应用硫酸镁、中成药、依达拉奉等药物,以及应用缺血后适应方法等等[1-3]。本研究在基层医院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治疗中应用L-CN观察,统计数据显示,L-CN治疗组再灌注心律失常(RA)的发生率明显低于UK对照组,SA、HF及PLA并发症方面及4周病死率均明显低于UK对照组,与左淑波、马树人等报道[4-5]一致,提示L-CN在急性心肌梗死UK静脉溶栓治疗前后应用对防治RA有积极的作用。

L-CN对心梗后再灌注损伤保护作用的机理尚未完全明确。文献报道L-CN应用在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及心绞痛中有积极作用[6-8]。L-CN又叫肉毒碱,是脂类物质在线粒体氧化前重要辅酶,其主要功能是促进脂类代谢,为心肌活动提供60%~80%来源于脂肪酸氧化的能量。心肌缺血时干扰了脂肪酸的氧化,脂酰-CoA与线粒体内的长链脂酰卡尼汀在缺血、缺氧时也出现累积,同时大量消耗了游离的左旋卡尼汀。心肌缺血、缺氧时代谢障碍而导致能量产生减少,同时又加重心肌的各项功能的障碍,出现了恶性循环,如此时给予外源性的L-CN即可使缺血心肌利用脂肪酸氧化产生能量,从而改变了通过无氧糖酵解来产生能量,走向了良性循环,心肌损伤由此而减轻。夏经纲等报告L-CN尚可诱导产生大量的热休克蛋白70(HSP70),而HSP70可通过修复离子通道、恢复氧化还原平衡、抑制炎症前细胞质的变动、阻止细胞凋亡通路的激活和抗氧化自由基和中性粒细胞聚集等途径实现细胞保护作用,说明L-CN不仅可以优化心肌细胞能量代谢,还可以通过诱导HSP70发挥抗氧化作用,实现对缺血再灌注心肌细胞的保护[9,10]。

本研究应用L-CN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少,症状轻,不影响治疗进程,未发生过敏性休克、癫痫、低血糖症及高热等严重不良反应,而在治疗中显示确切、积极的疗效。因此L-CN作为一项安全、有效、简便的治疗措施在基层医院AMI静脉溶栓中防治再灌注性心肌损伤并发症中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黄绍湘,苏丹,张景宇,等. 中医药对心肌缺血一再灌注损伤的防治研究进展[J].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8,2(23):l87-188.

[2] 刘振吉,李永强,赵树芬. 依达拉奉对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治疗再灌注损伤的影响[J].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9,18(8):889-890.

[3] 张伟,侯彬,杨大成. 远距离缺血后适应对急性心肌梗死溶栓再通患者的保护性研究[J]. 中国医药导报,2009,6(25):13-15.

[4] 左淑波,焦洁,李璐. 左卡尼汀治疗急性心肌梗死86例临床观察[J]. 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2006,3(9):1043.

[5] 马树人,曹加淮,蒙涛,等. 左卡尼汀对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患者的心肌保护作用[J]. 临床荟萃,2008,23(2):129-131.

[6] 牛凯. 左卡尼汀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并发心律失常疗效观察[J]. 山西医药杂志,2007,36(12):1140-1141.

[7] 赵光贤,李玉子,孙洪斌. 左卡尼汀联合阿托伐他汀治疗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的疗效观察[J]. 中国社区医师,2009,11(2):9-10.

[8] 张继宏. 左卡尼汀注射液治疗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09,l5(22):143-144.

[9] 夏经钢,曲杨,华琦,等. 左旋卡尼汀对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的抗氧化作用[J].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2008,29(1):78-80.

[10] 张林潮,陈汉明. 左旋卡尼汀治疗急性心肌梗死33例[J]. 中国心血管病研究杂志,2004,2(12):975-976.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6篇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19]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19]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十二、病历书写规范

1、统一用蓝黑墨水,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药名可用中文、拉丁、英文书写;度量衡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病历书写不能删改、剪贴、挖补,个别错字可以用同样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上级医师修改一律用红色墨水笔,签署修改的日期和全名。每页修改3处以上需要重新书写。

4、普通病人24小时以内完成入院病历、危重病人6小时以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术病人术前完成。5、病程记录一般1次/2~3天,入院及术后3天至少每天1次,危重病人1次/天,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慢性病人可以1次/周,阶段小节1次/月。

6、入院前3天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的普通病人48小时以内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2小时以内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

7、手术前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或讨论记录。

8、疑难危重病人有讨论记录,重大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

9、专科病人要有转入、转出记录,并及时完成。

10、落实签字制度:凡是需行手术、输血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需签写知情同意书。

11、凡诊疗操作,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

12、辅助检查报告单24小时以内要贴回病历,张贴单的楣栏要填写完整。

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2、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3、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4、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5、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6、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7、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8、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9、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过敏急诊处理方法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全静脉营养液;不合理用药;处方分析

[中图分类号] R459.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7(c)-0135-03

2012年6月,郑州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该中心的成立不仅为郑州人民医院全肠外营养液的规范配制提供了良好的配置环境,同时保证配制操作者的安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这一平台,药师能够全面地审核临床医师为患者开立的全肠外营养液处方,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处方,从而提高临床全肠外营养支持的安全性,有效性。

全肠外营养(totalparenteral nutrition,TPN)是指通过静脉输注的方式,直接为存在营养风险并且自身消化系统无法摄取足够营养的患者提供日常所需的糖,脂肪,氨基酸,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等所有营养要素,以达到抑制分解代谢,促进合成代谢并维持结构蛋白功能,增强机体免疫力,减少病程的目的[1]。

为配合临床做好TPN支持,提高郑州人民医院全肠外营养支持的安全性,有效性,更好地发挥全肠外营养支持的作用现将郑州人民医院静脉配置中心2012年7月1日~9月30日审核的TPN处方进行统计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汇总统计郑州人民医院静脉用药配置中心2012年7月1日~9月30日审核的TPN处方669张,统计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TPN处方使用科别、TPN支持持续时间、TPN处方用药信息(种类、配比等)、营养支持途径等。

1.2 评价标准

参照《肠内肠外营养学临床指南》(中华医学会2008编),《危重患者营养支持指导意见(草案)》(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2006年编)。

2 结果

2.1 TPN使用情况

使用科室分布:肿瘤外科78(11.7%)、肿瘤内科42张(6.3%)、肝脏外科132(19.7%)、周围血管科162(24.2%),特需病房27(4.0%),腹腔镜内分泌外科180张(26.9%),血液肿瘤科48张(7.2%)。

2.2 使用天数

1~

2.3 TPN处方组成不合理情况

存在不合理用药处方张数55张,占总处方数的7.48%。不合理处方情况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到,处方不合理情况主要有:糖酯比不合理,不合格处方有9张,约占1.34%,热氮比不合理处方10张,约占1.49%,电解质用量不合理处方12张,约占1.79%,维生素用量不合理处方3张,约占0.04%,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不合理不合理处方21张,约占3.14%。

3 讨论

由于全肠外营养液在处方组成的复杂性,配制成品的稳定性,使用安全性以及处方个体化等方面存着的特殊要求,因此作为静脉用药中心的审方药师在坚持“四查十对”的工作规范前提下,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审核全肠外营养处方:①充分考虑组成处方各成分的理化性质、配伍禁忌及稳定性因素等要求。②全肠外营养液没有标准统一的处方,必须在全面了解患者个体情况的前提下审核处方,患者个体情况包括其年龄、性别、体重或体表面积,营养状况,器官脏器功能,既往过敏病史以及病情状况等。③全肠外营养支持不是急诊处理的措施,支持的时机,支持持续时间以及支持途径也要根据患者生命体征状况,病情治疗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判断,从而保证营养支持的安全有效。

总之,只有综合考虑肠外营养组成成分自身特点,患者实际情况,以及病情治疗的需要,然后评估和计算肠外营养各组分种类和需要量,才能达到合理的个体化处方审核。

3.1 糖脂比不合理

在TPN处方设计中,葡萄糖与脂肪乳是非蛋白热量的重要来源,而且一般应由二者按一定比例共同提供,二者供热热量比例范围是1∶1~3∶1,通常比例为2∶1[2]。葡萄糖是人体重要的供能物质,它主要为维持人体中枢系统及其他人体重要组织功能正常提供主要能量。而脂肪除了提供热量外,还能为机体提供必需脂肪酸,而必需脂肪酸又是机体合成前列腺素的重要原料。单一使用脂肪乳或葡萄糖供给热量,均会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不利的临床结局。在机体需要营养支持的情况下,如果葡萄糖供给比例过低,机体内部糖原分解及糖异生作用会增强,容易导致反应性高血糖[3]。当糖原分解糖异生作用仍不能满足能量需求,机体将会动员脂肪代谢供给能量,而脂肪代谢过度又易发生酮酸中毒;如果脂肪供给比例过低,一方面将不能提供足够的人体必需的脂肪酸,另一方面因供能需要而使葡萄糖代谢增多,CO2产生增多,增加肺部负担而至损害。从全肠外营养液的稳定性来看,如果葡萄糖浓度过高,也会导致营养液pH过于偏酸性,从而破坏脂肪颗粒表面张力,使得颗粒之间空隙消失,从而发生聚集。因此,在全肠外营养处方中,一般由脂肪提供30%~50%非蛋白质热量,同时逐渐增加葡萄糖的剂量,使机体内部内源性胰岛素适应性增加,从而能够耐受高浓度葡萄糖的输注,临床上也常通过适当添加外源胰岛素拮抗,添加胰岛素单位(U)数,一般为葡萄糖质量数(g)1/4~1/20。为保证全肠外营养液的稳定,葡萄糖的最终浓度应不大于23%。在统计中,大部分处方采取了较为合理的糖脂比例,但我们也发现临床医师在开列个别处方时没有注意采用合适的糖脂比,甚至出现有脂无糖,有糖无脂的处方,糖脂比不合格处方数共有9张,约占总数的1.34%。在保证非蛋白总能量供给的情况下合理的糖脂供热比需要在审方时引起注意。

3.2 热氮比不合理

氨基酸是人体合成蛋白质的重要原料,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氨基酸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人体总共含有二十多种氨基酸,其中8种必需氨基酸人体自身无法合成,必需由体外补充,因此,人体每天必须补充一定量的外源性氨基酸,补充足够的氨基酸可以促进人体正氮平衡,保证合成代谢,抑制分解代谢并维持人体蛋白结构和功能。健康人体对氨基酸基本需要量为0.8~1.0 g/(kg·d),在患者消瘦,营养风险增加情况下应该增加氨基酸补充量[4]。目前市场上,成人氨基酸补充剂种类较多,而且目前没有足够证据确定最佳氨基酸组成配方,在没有特殊代谢限制情况下,氨基酸种类完整的平衡氨基酸应该成为首选。当然,也有某些复方氨基酸针对特殊代谢要求如用于肾病氨基酸制剂18AA-N;用于创伤的氨基酸制剂18-B;小儿氨基酸注射液为小儿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I,18AA-II。用于肝病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3AA)、复方氨基酸注射液(6AA)、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2H)、复方氨基酸注射液(20AA)等等,临床应根据患者病情要求合理选用,审方时也应注意患者病情状况认真审核选用。热氮比值是为保证氨基酸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在处方设计和审核中应该注意的一个比例值,只有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氨基酸才能尽可能的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才能是氨基酸得到最为有效的利用,一般情况下热氮比为418~836 kJ∶1 g(100~200 kcal∶1 g),推荐比例采用627 kJ∶1 g[5]。在统计中笔者发现,热氮比不合格处方10张,占1.49%,其中2张处方热氮比过低,8张处方热氮比过高,这表明郑州人民医院在近期全肠外营养液处方主要存在氨基酸用量不足和热氮比过高的现象。保证最佳的热氮比,才能使氨基酸得到经济有效的利用。

3.3 电解质用量不合理

一定浓度的阳离子将影响脂肪乳的稳定性,尤其是多价的金属离子,金属离子化合价越高,对脂肪乳的“破乳”作用越大。临床医生通常会根据患者的血电解质监测结果,计算营养液中电解质补充量,因而常常欠缺考虑营养液中离子浓度对营养液稳定性的影响,虽然,K+、Na+等1价的金属离子作用较弱,但如果达到一定高的浓度,也会产生“破乳”,所以禁止直接将电解质加入脂肪乳中(局部浓度过高)。通常,一般成年人每天所需要摄入的1价离子和2价离子的量还达不到“破乳”的浓度范围。在全肠外营养液处方中,一价阳离子浓度应小于150 mmol/L,镁离子浓度小于3.4 mmol/L,钙离子浓度小于1.7 mmol/L[6]。在统计中,电解质用量不合理处方数为12张,占1.79%,其中多数是由于补液总量过小导致浓度过高。这点在审方时应引起注意。营养液的处方设计既要充分考虑对患者个体的适用性,同时又要能够保证全合一营养液的稳定性 。

3.4 维生素用量不合理

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代谢、生化反应和生理功能不可缺少的营养要素,成人每日所需维生素量通过静脉补充没有确切的剂量,一般按口服量计算。目前,市场上的维生素制剂多为复方制剂一般1支剂量已经足够患者1日对维生素的需要。不应过量使用,以免带来副作用。尤其是脂溶性维生素,因为其过量使用后,不易排出体外。在统计中我们发现有3张处方使用了两只脂溶性维生素,占比例为0.04%。

3.5 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不合理

适当剂量的丙氨酰谷氨酰胺应用于全肠外营养支持,能明显改善患者氮平衡,提高患者免疫力,降低感染率,缩短病程,减少住院天数,降低危重患者的死亡率和患者住院费用。一般推荐丙氨酰谷氨酰胺剂量0.35~0.57 g/(kg·d)(按谷氨酰氨计算)[7]。在统计中,笔者发现部分处方虽然含有丙氨酰谷氨酰胺,但使用量太低,不能获得应有的疗效,这一点值得引起临床注意。

3.6 TPN使用天数

在使用的669张处方中,患者人数为103例,使用天数在1~

3.7 小结

3.7.1静脉用药中心配制中心的成立,对郑州人民医院全肠外营养支持的规范,合理,安全的使用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处方审核,配置操作的规范化以及配置环境的高度洁净,极大地提高了郑州人民医院TPN液使用的安全性,稳定性,有效性,合理性。从对近期处方的审核情况来看,郑州人民医院TPN处方大部分合理,但也还存在个别不合理处方。一方面审方药师应加强和临床医师沟通,在患者的疾病状况、体重、生理功能,病情状况等具体因素,注意合理的个体化配方,同时注意TPN的配伍稳定性,全面评估患者风险和受益情况决定营养支持持续使用时间。进行营养支持时也要注意定时监测患者的营养、血生化和肝、肾功能等各项指标的变化,及时调整处方,预防和减少全肠外营养支持的并发症,使得营养支持安全、有效、经济[9]。

3.7.2 从处方统计中发现的不合理处方情况来看,造成不合理处方的原因主要是目前郑州人民医院临床营养支持工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临床医生常常仅凭个人经验开具处方,以致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全肠外营养处方。同时,患者的信息资源共享不够及时,使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审方药师的审核工作主要还是考虑处方成分的组成和配比,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医师和药师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配合,加强相互专业知识的渗透,避免只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工作,从而减少出现不合理处方情况。

3.7.3 囿于工作模式,信息传递,时间精力等方面因素,药师全肠外营养支持处方审核时,还只是局限于用药种类配伍和剂量配比等浅层次问题,未能达到个体化处方的审核要求。全肠外营养支持处方逐步向个体化用药发展方向要求药师在处方审核时也应该符合个体化用药要求,这就要求药师要全面掌握患者个人信息,包括年龄、 性别、体重或体表面积;患者的营养状况,包括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情况;患者身体器官状态,包括心、肺、肝、肾功能等以及患者病情治疗状况等各方面信息前提下,充分审核和权衡临床医生为患者设计的TPN支持处方的总热量、液体量、糖、脂肪、氨基酸、电解质、微量元素等的剂量和配比,全面评估患者受益和风险,以求达到处方的安全、有效、合理,个体化。因此在现阶段工作模式下,处方审核的药师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与临床医生和护士的沟通,充分掌握患者信息从而实现TPN个体化审核。

[参考文献]

[1] 金有豫,高润霖.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620.

[2] 赵世峰,杨波.我院全肠外营养处方质量分析[J].江西医药,2007,42(9):825.

[3] 鲍赫.药学临床实践指南[M].陆进,常明,译.2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128-172.

[4] 博特卡.临床营养基础[M].蔡威,译.3版.上海:复巨大学出版社,2007:60-132.

[5] 吴肇光,吴国豪,靳大勇.实用临床营养治疗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85-113.

[6] 张炜,郭龙.复方氨基酸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药师,2006,9(7):651-652.

[7] 刘新春,米文杰,马亚兵.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临床服务与疑难精解[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123-130.

[8] 朱维铭.临床营养角色的转变[J].肠外与肠内营养,20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