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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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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指标;实例分析

本文通过对工程造价指标的表现形式和应用分析,说明在建设项目从策划到竣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过程中,指标都以它特有的表现形态存在,起着复核、调控等作用,现主要以工程结算阶段为例分析一下指标的表现形态和指标应用。

1.12009年浙江省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有关部门、建设方、施工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专家编写了“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经济指标”,选取了房屋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典型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出具有普遍性的工程造价指标,对工程结算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目前在工程结算阶段常用的指标有:

(1)单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各单位工程单方造价及比例。

(2)单位工程单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及占单位工程造价的比例;单位工程人、材、机消耗单方用量,单方造价及综合单价。

(3)分部工程单方造价及各分部工程占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比例指标。

(4)费用构成指标等。

2. 工程造价指标体系包含的内容及实例

2.1工程造价指标体系包含的内容。

(1)在工程造价指标体系中,包括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常见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2)工程造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应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征描述、建设条件以及“量”和“价”等。包含的内容有:技术性指标:如建筑面积等;消耗性指标:如劳动力消耗量、材料耗用量、施工机械耗用量等。经济性指标:单方造价、成本降低率等。

2.2工程造价指标应用实例。

(1)以某工程结算审计后建立的造价指标为例:本工程为一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10667.46m2,地上6层、地下一层停车库,檐高24.9m、层高:一至三层为4.2m、四至六层为3.9m。包括建筑、给排水、照明、弱电、暧通、消防等七个专业。外墙外保温粘贴聚苯颗粒板,不含卫生洁具、灯具。混凝土为泵送商品混凝土。该工程位于金华市区,2009年6月开工,2010年8月竣工。

(2)设施与装修标准:基础:C25独立基础、地下室满堂基础、墙体多孔砖;屋面:1:6煤渣找坡,干铺油毡一层,40厚C30细石砼(钢筋网)随捣随抹;楼地面:面层为抛光砖;厨房、卫生间地面为防滑地砖;天棚;现浇混凝土板底直接刮腻子、地下室天棚刷防霉涂料;内墙面: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再刮腻子;厨卫墙裙抹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地下室内墙面刷防霉涂料。外墙面:外墙采用20厚挤塑聚苯板、5厚面胶浆网格布、5厚抗裂砂浆(内嵌镀锌钢丝网),刷外墙防水剂 后再贴外墙面砖。门窗:铝合金双玻推拉窗、安全户门。

2.3建筑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表如下(见表1~表3):

3. 工程造价咨询部门编制工程造价指标体系的优势与作用

通过以上实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我们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及时分析该项目的一些常用的工程造价指标如工程经济指标、分部分项工程经济指标、主要人、材、机每100m2消耗量指标明及工程概况说明等。复核人员根据企业建立的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库凭借专业判断及实际经验来快速的对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各种结构的类似工程造价进行量或价审核,有效抓住工程造价中的重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在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同时,应提供针对核心结果测算形成的各项经济指标建筑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表,并归入信息库。

3.1工程造价咨询部门编制工程造价指标体系具有以下优势。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使用工程造价咨询基础资料和依据比较全面、真实和有效,审计数据相对客观。

(2)工程造价数据来源的比较广泛,咨询机构每年审计的项目几百个,有来至政府部门的项目、房地产公司的项目、企业业主的项目,项目涉及建筑、市政、园林、安装、水利、交通等。

3.2工程造价咨询部门编制工程造价指标体系具有以下作用:

(1)政府部门通过工程造价指标的数据政府部门通过工程造价指标的数据变化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掌握宏观经济的情况,制定经济政策。

(2)建设单位通过工程造价指标的浮动来预测价格、人工等因素变化对工程投资的影响,以决定合理投资。

(3)咨询机构通过工程造价指标的数据来检查所咨询项目的合理程度。

(4)施工单位依据工程造价指标进行投标报价的复核工作,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确定等工作。

4. 结语

工程造价指标的积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简明、及时、准确地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及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张翠勤;工程造价指标及指数应用研究[J];工程与建设;2010年04期.

[2]鲜艳艳;建设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及其应用研究[D];重庆大学;2010年.

[3]王传杰;陈占平;;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J];才智;2011年07期.

[4]刘洁;工程造价数据库管理方法的研究[D];广东工业大学;2011年.

[5]廖慧婷;工程造价指数与工程造价动态管理[J];建设科技;2006年11期.

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造价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绿化工程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伴随着绿化

工程的兴起,绿化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日显欠缺。为此,在几年实践的基础上,参照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对绿化工程的计价进行探讨。

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有单价法和实物法两种。

1.1 单价法编制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

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就是根据单位估价表中的各项工程综合单价,乘以相应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相加,得到单位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费用之和,再加上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即可得到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如各地的定额站定期的建材信息价以及有关园林绿化部门定期的苗木信息价。虽然该方法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但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单价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与实际偏差较大,需要利用一些系数或价差来弥补误差。该方法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运用很普遍。

1.2 实物法编制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

用实物法编制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先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分别套取预算定额,如浙江省城乡建设厅 1993 年的《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并按类相加,求出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种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然后分别乘以当地各种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对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进行计算汇总。对于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计算则根据当地建筑市场供求情况予以具体确定。

采用实物法编制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由于所用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单价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所以编制出的预算能比较准确的反映实际水平,误差较小,这种方法适合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但是,采用这种方法不仅需要统计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还需要搜集相应的实际价格,因而工作量较大,计算过程繁琐。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随着价格信息系统的建立及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和计算机的普及,实物法是与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预算编制方法。

2、实践中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的确定

在社会实践中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的确定首先是预算造价的确定,然后是决算造价的确定。

2.1预算造价的确定

预算造价的确定与招投标活动密切相关,预算造价往往决定施工单位是否能够中标。因此,投标单位往往量体裁衣地来确定预算造价。目前,招标单位常用的办法有①合理低价评审定标;②无标底定标;③间接费让利定标。

2.1.1 合理低价评审定标

有些小的绿化工程如居住小区内的庭园绿化、厂矿、学校内的环境绿化等,为了节省资金,建设单位就采取这种招标办法。招标办的方法往往简化评审,而量化成最低价中标,或者视投标单位数量的多少而确定为次低价(次次低价……)为中标价。例如永康市某一次的绿化招标确定倒数第五名(由高价到低价排名)作为中标价。作为施工单位来说,为了中标不惜相互降低造价,有的甚至降到成本价以下。一般说来低于成本价的标是不合理的,但是投标单位中有的是苗木场,有的是苗木种植户,他们本身拥有许多苗木、花卉或者大片草皮材料。他们的绿化施工成本价要低于一般的需购进大量苗木施工的绿化公司的施工成本价。所以他们是可以用推销产品的形式来参与绿化工程的投标活动的。因此,绿化施工企业的报价往往是比较低的。但是太低的造价工程质量也往往得不到保证。

2.1.2 无标底定标

以各投标书的平均值作为标底,然后以此标底的上浮 5%(或 3%) ;下浮 10%(或 6%)作为上限与下限评出有效标,再参照各项评分办法将各有效标打出分数,将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取作准标单位,再在准标单位中通过询标和考察等形式圈定中标单位。

这就需要了解哪一些单位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估计一下各家单位大致的报价,然后再报出自家的造价。如入围,在询标活动中再给出优惠条件以及充分展示本施工单位的优势,积极争取中标。

2.1.3 间接费让利定标

无标底,不做预算,只报出间接费让利,凭运气中标。在建筑交易市场,通过招标办与公证处,用摸号的形式将中标单位确定下来,例如各投标单位填报间接费让利的数字,然后通过摸号得出标底的让利数字,对照各投标单位找出最接近标底的那家作为中标单位。

上述三种情况中,合理低价评审定标的办法,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往往又会采用以投标报价包干的形式,因此造价也就等于中标价。

无标底定标,中标单位的报价也往往就是甲乙双方的合同造价,弹性不会很大。

间接费让利定标,其土建部分的造价估计也八九不离十,而绿化部分的造价的差别就要大一些。例如浙江省义乌市因近几年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资金比较充足,投资大,工程项目上得多,许多建设项目就是采用间接费让利,摸出标底来进行确定中标单位的,同时对于造价的确定专门成立建设工程造价稽核办公室来做这件事。绿化苗木价格是浮动的市场价格。作为施工单位来讲,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及时地同甲方单位、监理单位、稽核单位取得联系,及时确定苗木的价格,并通过各方签单的形式给予确定下来,作为今后决算时的依据,消除扯皮与分歧,避免引发争端。

3、关于绿化工程的养护及其费用问题

按照《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规定,花卉种植费用包括 10天的养护费用。而在施工绿化工程中,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包活一年。许多施工单位也在实践着这种包活一年的做法。笔者认为,在春季绿化季节如4月上旬前完成的绿化工程包成活包至 10 月上旬也可以了,这类工程包活期有 6个月也够了。因为这种绿化施工,植物生长良好, 10 月上旬至翌年 4 月上旬的包活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真要包到 4 月止,无非在秋旱冬旱时再浇上几趟水罢了。

在非绿化季节(如 7、8 月份)完工的绿化工程包成活至翌年的 7-8 月是起码的。因为这种绿化施工,植物的枝条、根系大大受损,元气恢复需较长的时间。笔者认为,绿化工程种植包活一年是可行的。绿化定额中没有包括这项费用。这包活养护费用是应由乙方提出向甲方要求的。业主同不同意给也是没有硬性规定的。

4、 决算造价的确定

在社会实践中,绿化工程的决算常有以下几中算法来确定。

4.1 第一种算法

将绿化工程的苗木费列入直接费,查绿化定额套出用工费用也列入直接费,然后再套上

综合费率作为间接费。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即为工程总造价。这种算法看上去比较简单,但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单位不多,原因是苗木费是市场价格,如果苗木用得贵重高档,费用占大部分,那么业主再付 20-30%的间接费是不合理的。浙江省的造价管理部门也有规定:每株苗木进入直接费的金额不超过贰百元(含贰百元)的,超过部分作为补差处理。但明确此规定的人是不多的。只有综合性的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分占大头,绿化苗木费占很小的比例,为省事,有的业主单位采用这种算法与土建算法靠齐。

4.2第二种算法

将绿化工程苗木费另列,查绿化定额套出用工费用作为直接费,间接费套用单独绿化综合费率(例如浙江省单独绿化综合费率为:特类 114.6%;一类 100.9%;二类 87.3%;三类75.6%;四类 63.9%) 。然后将苗木费加上人工费, 再加上间接费之总和乘以 3.43%得出税金。上述四项之总和即为绿化工程的造价。公式为:造价=(苗木费+人工费+间接费)×(3.43%+1)这种算法对绿化种植占绝大份额的园林绿化工程来说应该算是较为合理的。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有的专类公园如植物园,其中绝大部分苗木在形态、价格的确定上始终有业主方和监理方共同参与,施工单位在苗木采购时无利润可图。而施工单位又往往实行二级经济承包。项目部对公司又有分级承包的制度。在苗木采购时如没有差价,项目部往往无法进行亏本的施工。为此,业主方、监理方、项目部(施工单位)三家协商确定。对于业主和监理确定的苗木价格(包括其他议价的建筑材料如石栏杆等)再给出 10%的管理费作为间接费,来作为工程决算费。

结语:

现实工作中,园林绿化工程造价问题比较突出,各地采用的办法也各不相同。国家目前提出的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是: “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 ,工程的招投标也是围绕这一主题做文章。有关园林绿化工程造价的探讨与实践也应该迎头赶上,才能使得园林绿化事业与时俱进。这样才能真正把环境建设搞好,满足人们对生活、生产、工作环境的要求,实现大地园林化,城乡一体化,使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参考文献:

1、 蔡家伟,论园林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山西建筑,2009,06

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影响

国家为规范工程造价行为,统一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最早的工程定额到2003版清单计价规范再到后来的2008版《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旧规范),我国工程造价有了很大进步。随着我国建设工程与国际市场关系越来越密切和工程造价的不断发展,国家最近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并于2013年7月开始实施。我国工程造价面临着又一次重大进步,本文就新旧规范正文部分进行对比解析[1]。

一、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

1 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1)13 版清单规范将原 2008 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调整后分为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仿古建筑、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九个专业,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2)13 版清单规范对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中期支付、竣工结算、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更具操作性与实用性[2]。

2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1)13 版清单规范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13 版清单规范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13 版清单规范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a.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b.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发包人应承担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c.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 5% 以上由发包人承担;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 10% 以上由发包人承担。4)13 版清单规范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a.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 5 d 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提交书面投诉书。b.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 10 d 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c.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大于± 3% 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d.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d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3]。

二、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及策略

工程计价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承接业务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环境的不确定性愈发加强,知识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基础,加之企业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市场导向和员工流动性加快的客观现状,学习已成为企业加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企业只有很好地管理员工所获得的知识,使其成员能够快速获取知识和使用知识,已经成为组织的核心技能。新版《清单计价规范》将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作为独立一章,其内容体现了知识管理所要求的积累、共享和交流的原则,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新的途径,为企业加强知识管理打下了基础和提供了借鉴,也是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1. 投资决策阶段

首先可以推广实施建筑项目法人责任制,并且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与研究,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制定有关项目计划,从而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在进行工程融资的阶段中,各方都应该签署正规的文件与合同,投资方应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且能够在项目获得施工资格后及时进行施工。并且需要对项目建设周围的环境进行详细的研究与了解,关于工程所在地区地质水平、气候条件、运输方式等方面都要做到深入的分析,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科学预测,进而制定有关的解决措施。使得项目的投资预测更加真实可靠,并且应该对投资方案进行评选,选择经济最优化、结构最优化的投资方案并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4]。

2. 设计阶段

在投资方完成投资决策后,就要对所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在对工程进行设计的工程中,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十分关键的环节。在不影响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目的的前提下,采纳科学的设计方案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造价的成本。需要在进行工程设计的阶段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将施工技术与经济效益合理的结合并且处理两者之间的联系,进而选择最优的设计方案与施工设备。

3. 施工阶段

在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主要控制方式就是通过施工设计图纸的预算进行。将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内容按照规定严格执行,避免浪费。

4. 做好现场变更及签证工作

施工过程中,往往避免不了设计变更的产生,有了变更就会涉及工程造价的变化,业主应做好这方面的把控,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产生。首先应做好图纸会审的工作,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方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来发现问题,在不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情况下一般不做设计变更,对于必须要进行变更的部分应该做好相应的预算工作,衡量该方案的经济性,如造价过高,可以考虑重新选择一个方案。对于一般的工程项目,现场收方签证是经常会发生的,如由于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产生了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导致工作量增加,就会产生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等,类似于这样的签证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作量,及时办理签证避免给结算造成困难,对于隐蔽工程的签证,应做到先签证后隐蔽。

5. 竣工结算阶段

在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工作主要在竣工验收、工程计量这几方面体现。主要是对工程建设中所有的实际成本投资进行总结,并且将投资细分判断是否超出预期标准。在这一阶段中,要在仔细认真的基础上按照竣工资料对工程量重新进行计算。对分项工程消耗的单价与投标时清单签订时的单价进行比较,分析其是否存在差异性。

三、结语

总之,新版《清单计价规范》针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借鉴国际惯例,创造性地提出了适合我国建筑市场的诸多做法。加强对新规范的理解和实践,将对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推进和完善造价机制的建设、促进精细化造价管理、建立和谐有序的建设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建工程;审计;有效控制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全程的审计,可以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针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根据多年的工作体会,通过对工程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采取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来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1工程事前审计是保证工程投资效益的前提

1.1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

科学设计是建设好工程的第一关,合理设计是工程科学定位的基础。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工程造价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一句话,设计是构成工程造价高低的主要因素,一般决定了工程造价的70-90%,因此对设计阶段的审计是对控制造价的最有效监督,设计阶段的审计主要侧重审核项目是否通过方案招标、是否实行限额设计、是否将项目经济性列入方案优选、设计优化考核指标、审查项目的技术性和经济性是否有机结合。目的是优选最优方案和最合理的造价。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审计,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重要环节。

1.2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合法、合规性审计

目前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中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一方面达到节资增效,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减少贪污受贿。近几年,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标率已达100%,但实际现实的工程项目中大部分存在招投标严重“失灵”。根据国家审计署历年审计公报显示,其中重要一条“工程腐败,从招投标开始”。特别是隐蔽工程招标中存在严重的工程腐败现象,如某施工项目部经理就对员工说“这个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时就发生了合同价3%的中介费。工程中标后要赚钱不容易,只有少抛石料,造假。”招标过程中业主、施工方、中介机构结成利益联盟,使招标过程成为“表面阳光、底下暗箱操作”其结果不堪设想。又如某市今年侦查的一个建设工程空调窝案揭示,空调设备供应商经过“攻关”让业主预先内定自己的品牌中标,并由招标机构进行招标过程操作,招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程序设定上有利于内定供应商,并将参与投标单位信息和历次中标信息反馈给内定投标人,以确保内定中标人中标,中标后内定中标人以“技术咨询费”形式支付给中介机构操作人员与业主代表手中,操作手法高度专业化,隐蔽性更强,从而使招标成为“阳光”下的“腐败环节”和走过场。

通过招投标本可节约资源,却变成了浪费资源;本可以节约投资,却变成了提高成本;本可以提高质量,却变成了“豆腐渣”工程。因此,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是工程审计中至关重要的内容,绝不可忽视它。

2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审计的关键

2.l对施工单位工程组织措施实施审计

事中控制审计必须真正参与施工企业现场管理,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内容和审计流程,明确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工程审计人员应跟据项目进度和项目变更情况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审计过程中,财务审计人员经常与工程审计人员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及时使用。

2.2对施工单位实施经济措施

根据项目手续的审批程度和项目资金的筹措到位情况,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实际进度与计划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并要求每月上报工程进度报表,附有详细的工程量,应拨付工程款金额计算表。建设单位预算审计人员对该工程月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与计划工期比较确定是否正常施工。

2.3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根据施工图纸,集合本公司智慧,在开工前对图纸进行复核,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方案偏差进行分析汇总,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图纸会审。这是一道开工时关键的程序和内容,万万不可忽视。此项工作关系到施工是否顺利可行;施工质量是否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否则,施工中将会出现一系列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地增加工程造价、延误工期给建设方带来或大或小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

当然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隐蔽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如何对待此项问题呢?十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充分证明:一是我们的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否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亲临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施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我们对设计方案不合理或由施工地质环境和结构的改变,必须改变原有图纸时,要求设计工作者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尽可能把工程造价变更金额降为最小值。三是要求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减少项目施工中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2.4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合同措施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基本经济合同的一种。我国有关部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筑安装合同贯穿项目实施过程始终,项目管理从经济角度讲就是合同全过程管理,工程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变更合同价款的处理办法、调整依据,是双方结算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基础依据。在施工过程中除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外,特别注意设计、施工变更引起的造价变更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一是做好工程现场记录,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注重资料的及时性、合理性,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二是建设单位完善相互制约的造价管理体系: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送审的原始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其真实性和时效性,并提出变更造价的初步意见;现场工程师应及时将资料交审计人员进行复核,审计部门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审查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遇到有争议的签证应联合现场工程师、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会签,然后由现场工程师对外签证。三是认真做好合同履约的时效性管理:现场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时效性要求,防止因合同履约造成的时效性索赔事件的发生,减少投资资金非正常缺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工程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

3.l审查“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建单位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之中。竣工结算是反映整个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建筑安装成本支出的核算清单,是工程结算造价的最终文件。作为建设单位的审计部门,必须从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着手,对工程竣工资料逐一审查,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为技术依据,以合同为造价结算依据,审查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招标和合同的约定;审查竣工结算的准确性和真实;审查项目交付使用是否真实完整;审查是否按施工图纸施工;审查其有无未完工程或偷工减料现象。

3.2审查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把握工程量计算关

工程竣工后期审计重点是甲乙双方的工程结算。工程量审核是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和其它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做到竣工结算和竣工图纸一致、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一致、竣工结算与施工现场一致,确保工程量计算的真实准确性。避免施工单位预算员做结算时有意增大工程量和重复计算的情况,在具体审核方法上可借用国内知名的工程量计算软件对结构工程和钢筋工程进行重点抽查,节约时间和提高审计效率。

特别关注各专业之间是否有重复计算现象。施工图纸设计按各自专业单独设计,各专业之间存在分项重复内容,如土建总承包与装饰工程之间有关墙面涂料、地面铺装面层等土建图纸和装饰图纸均有此内容,如单纯按图纸审计往往会产生重复计算现象。

3.3审查工程结算书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中,查看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格,把好定额套用审核关。工程预算定额具有面广交叉的特点。在审查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线的划分,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时,必须看清定额的工作内容和材料含量,防止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如小区配套工程套用定额既可属土建定额,也可以套用市政定额,应按图纸施工要求及验收规范标准加以区分;全国各地建造的仿古商业街等建筑,90%以上并不属于古建筑施工工艺,只是“穿着古装的现代建筑”,因此不能套用仿古及园林定额。

3.4审查工程取费标准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审查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严格按建筑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取费标准,防止高套标准。同时防止费用重复计取,如夜间施工增加费和赶工费是一性质的费用,只能选其一个费用;行车干扰费等只有必然发生时才取。目前费用招标时一般作为竞争性费用,由施工单位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下浮,因此结算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中标结算率计取工程费用。工程费用取计的管理费取费一般占直接费的20%以上,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非常重要的。

3.5审查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准确性

一般来说土建工程材料费用占建筑工程造价总费用的60%左右,近几年建筑市场材料变化很大,建设单位对建筑材料控制还有很多漏洞。在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工程项目中所用材料的质量与规格、型号与工程结算所提供资料的材料根本不符,不但材料价格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差价,而且材料的质量和功能不合乎图纸的施工要求,出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如“瘦身钢筋”“不锈铁冒充不锈钢”“非标薄壁管材冒充国标管材”等,结果导致了投资效益不理想,工程质量整体效果差,缩短了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所以通过工程审计,一方面可以纠正材料价格偏高现象,按质论价,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另一方面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隐患,促使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3.6审查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记录,变更签证单

建设单位派驻的现场工程师在“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四方面控制指标中,往往重视质量和工期,对造价重视不够,缺乏有关造价的专业知识,在隐蔽工程的签证和变更签证上,表现为未及时办理或无明确意见,有时出现了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的,合同约定一次性包干内容的重复签证现象,在结算时常引起争议,造成竣工结算久拖未结。因此审计人员应常与现场工程师沟通,亲临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变更内容,及时协助现场工程师做好有关造价内容的签证工作,做到签证内容与施工内容相符合、签证依据与合同条款相符合、签证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3.7审查合同条款符合性

仿古建筑工程造价范文第5篇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八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九条 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二)会计师或经济师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的要求;

(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证已经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将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一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肢解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项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至少要有三个企业参加招标;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的技术复杂,保密性强的特殊工程,应报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议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单位;

(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经批准;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四)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六)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第十四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五)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七)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八)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九)项目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要变更和补充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发出十天内,招标单位应当组织投标单位召开答疑会,并制作答疑纪要。答疑纪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十五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天。

第十八条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招标机构招标。招标机构可以收取招标代办费。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并由监理单位招标的,按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办理。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一个工程只能确定一项标底。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可以承担编制标底工作:

(一)有固定的场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造价工程师;

(三)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以上;

(四)注册标底编制人员3人以上。

第二十一条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福建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标底的编审以发包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为依据。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本省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地区单位估价表、价格指数和政策性调整文件。

第二十三条 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和主要材料的实际用量,并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及工程预算书。

第二十四条 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

前款所指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

第二十五条 标底编制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或有资格的单位审核。

经审核确定后的标底,应当密封保存,不得泄漏。第二十六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管理手册;

(二)企业简历;

(三)自有资金情况;

(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七)省外施工企业还须出示经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批准的进闽参加投标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单位交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第二十八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价格和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

(三)施工方案和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印鉴。

第二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如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有误差时,应当允许中标价格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建议方案,并与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三十一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三十二条 招标单位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时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内容和标底。

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书及补充函件、标底,经当众宣布后,不得更改。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宣布作废:

(一)标函未密封的;

(二)投标书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逾期送达投标书的;

(四)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书未说明采取特殊有效措施,并超过许可幅度的。

前款所称许可幅度,是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一般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3%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4%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5%的。

第三十四条 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或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编制与审定单位、设计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组成。评标工作小组成员中应有工程师、经济师和会计师参加,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应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参加。

评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担任,组员人数为6人以上,其中建设单位的组员人数不得超过组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五条 评标、定标应当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建设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六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确定中标之日起五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领取股标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由于招标单位的原因造成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单位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议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中止议标,并给予通报批评;工程已开工的,处以议标价的1%至3%罚款。

第四十条 招标或建设单位和编制或审核标底单位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单位25万元、直接责任人员12万元的罚款,并取消直接责任人员的编制标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尚未中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处以2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的投标资格。

第四十二条 投标单位用非法手段索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已开工的,处以中标价的3%罚款。

第四十三条 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处以哄抬标价额的1%至3%罚款;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投标资格。

第四十四条 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的,招、投标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四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交底纪要,是指在招标文件发现后至开标前,招标单位与所有投标单位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八条 涉外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招标投标的特点(1)组织性--是一种有组织的商业交易。有确定的招标机构;有特定的招标场所;有特定的招标时间;有特定的招标规则和条件。

(2)公开性--在世界范围内公开征询符合条件的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