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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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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族旅游地;利益主体;参与旅游;和谐人

民族旅游地以其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民族文化赢得了旅游者的普遍青睐。自改革开发以来,民族地区旅游业获得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旅游业已成为民族地区重要的产业部门之一,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支柱产业地位日益显现。

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相应地形成了许多成熟的民族旅游地,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聚居地、大理白族聚居地、丽江纳西族聚居地、香格里拉藏族聚居地、德宏傣族景颇族聚居地等民族旅游地,同时形成了一系列民族旅游产品。但是在民族旅游地旅游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伴随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参与旅游地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由于其动机、目标、行为、所拥有的资源、权力制衡悬殊的差异,出现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其一,随着民族旅游地发展的逐渐成熟,旅游开发后被征收的土地价值迅速上升,即土地增值,真正的土地转让主体——当地居民不但没有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效应,反而承担了旅游发展带来的外溢成本。其二,旅游企业处于逐利、短视、管理不善等原因,会对当地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如乱砍滥伐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固体和液体污染物损坏社区生存环境。伴随着旅游者的增多和过度的旅游开发使得当地噪音增加、物价上涨,传统文化迅速弱化、衰退。由此招致社区居民的反对。

其三,当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逐渐发展成熟,旅游收益逐渐增加,利益冲突开始显现化,各利益主体纠缠于旅游开发带来的旅游收入,这种利益冲突在民族旅游地表现得最为明显。然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实际上是可以解决的,文章从“和谐人”视角人手,分析选择适宜利益主体担当“和谐人”的角色,使之达成利益主体间的均衡状态,从而促进民族旅游地旅游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界定民族旅游地指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旅游目的地,如云南西双版纳、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等旅游地。其主体旅游资源是在特定自然背景下的民族文化,因而其主要旅游产品是民族风情产品,旅游形式主要是民族旅游。根据Swardbrooke的研究,L2可持续旅游的主要利益主体包括:当地社区(直接在旅游业就业的人、不直接在旅游业就业的人、当地企业的人员)、政府机构(超政府机构、中央政府、当地政府)、旅游业(旅游经营商、交通经营者、饭店、旅游零售商等)、旅游者(大众旅游者、生态旅游者)、压力集团(环境、野生动物、人权、工人权力等非政府组织)、支援部门(发展中国家的非政府机构、发达国家的信托和环境慈善机构等)、专家(商业咨询家、学术人员)、媒体等相关人员。冈恩指出,旅游的开发要综合考虑旅游者、当地居民、政府、旅游企业各方面的利益。本文主要研究的是一个旅游地参与旅游的利益主体与民族旅游地旅游发展的关系。根据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的影响力,可知参与旅游发展涉及到的最核心的利益主体包括当地政府、社区(含居民)、旅游企业,三者的关系最直接地影响着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管理队伍。只有如此,才能称得上是爱民,为民的领导队伍。在政府的有力地带动与有效地监督下,能够让社区的经济水平得到提升,文化事业得到发展,自然环境也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民族旅游地本身存在的特殊性等问题,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阻碍远比非民族地区复杂的多,这为民族地区的政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的任务也更为艰巨。作为“和谐人”的政府唯有以身作则,在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尽力在相应的职位之中履行好应尽的义务,以大公无私的精神发挥其作用。

1.协调利益主体各方利益的作用。

地方政府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管理者。

社会利益的整合是协调与缓和利益矛盾的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必然成为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在政府部门的总体调控之下,对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进行公平有效的协调,兼顾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调解由于利益分配问题而导致的矛盾与冲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地方政府在协调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问题方面,有其优势。首先,地方政府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整合机制,有助于解决民族地区多元化的利益问题。其次,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民族社区组织、社会组织、民族精英等团体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出面调节社区内部与外部的利益冲突,引导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正确看待由客观能力、条件差异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异性,引导各利益主体合理合法地追求个人利益。

2.文化保护的职能。

每一种文化由于其地域上的适应特征和悠久的历史传统都不可能被完全覆盖和替代。外来文化总是以各种方式被整合,成为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在现代化的标准体系内,各民族在经济发展中应该寻找自身文化与其他文化联动发展的切人口,从而实现自己的现代化,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结局。

其根本目的在于获得自己文化的地位,成为多元文化格局中的被承认和赞赏的一元。因此,我们不能对旅游文化给民族旅游地所带来的冲击熟视无睹和漠不关心,应该考虑到每一种文化都代表了特定民族的传承积淀和特定地域的文明轨迹。也是现实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吸引物”。因此保护是必须和必要的。

但同时需要强调,保护不是固结一种文化,而是在旅游发展的开放环境中主动迎接挑战。所以保护可以是商业性保护、研究性保护和传承眭保护。地方政府拥有强有力的舆论工具,有助于全民观念的树立,借助各种方式和媒体树立正确的民族文化发展观和文一82一化保护观,有利于民族地区、民族旅游地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

3.捍卫公正、保障公平的职能。

作为社会成员具有追求公平发展的机会与权利要求,地方而政府的一大主要职能就是捍卫公正、保障公平。民族地区旅游业的顺畅运行需要政府发挥捍卫公正、保障公平的只能。民族地区的社会公正蕴含着资源分配、利益均衡等内涵。利益分配上的不平衡常会导致民族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旅游主体间的矛盾会越发突出影响民族地区边疆稳定和国家稳定。实践证明,民族地区利益分配不均是引发民族问题、和谐问题的最主要原因。随着我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的推进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民族地区的政府在旅游发展中已转变自身的的政府职能,从经济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在职能上明确了政府的职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的管理就是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能站在和谐、均衡、宏观的高度,驾御民族旅游地旅游业的发展,正确处理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与利益分配问题,发挥其捍卫公正、保障公平的职能。

4.政策扶持职能。

制定相应政策扶持民族旅游地的发展是地方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民族旅游地经济发展上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落后性和生产方式的多样性。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市场经济是不公平经济,如果政府不对民族旅游地的经济发展给予政策扶持,民族旅游地将在越来越边缘化的状态下保持贫困状态。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体制的公开化与透明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基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旅游发展政策,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如实行财政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旅游开发扶贫政策等,引导民族旅游地旅游业的发展,发挥其政策扶持职能,对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及合理分配机制建立政策扶持。

从上面对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核心利益主体自身特性、所拥有的资源、限制性因素和缺陷所作的分析,可见地方政府在整个民族旅游地发展过程中,无疑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地方政府以拥有无以伦比的权威、资源和作用机制能胜任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和谐人”任务,来协调管理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和关系,统筹民族旅游地的发展。

四、结语

“和谐人”是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前提基础。在、生活共同体,他们共同构成了带有一定人际交往模式的基层组织,当地居民又成为社区居民。¨J由于旅游业发展极大地改变着旅游目的地,空间的紧密型、资源的互动性就使得景区与社区之间发生了密不可分的辨证关系。以社区为基础的旅游发展方式是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社区也为景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依托和支持。因而,社区,包括社区居民这一利益主体理所当然成为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中的关键群体之一,参与旅游的发展决策和收益分配,获得适当的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即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之一的社区及其居民的利益所在是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文化和环境效益,即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

(二)适宜“和谐人”选择。

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三个核心利益主体地方政府、旅游企业社区及其居民中,选择适宜的、理想的,能胜任的利益主体做为民族旅游地旅游发展的“和谐人”来促使这个庞大的旅游系统顺畅运行非常重要。

在地方政府、旅游企业、社区及其居民三个利益主体中,社区居民处于弱势地位。其一,社区居民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教育不发达,知识水平有限,居民整体素质不高,思想保守,对旅游缺乏足够的理解,对自身在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其二,社区居民在旅游资本、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缺乏竞争力。因此,社区及其居民因自身的许多限制性因素,无能为力来胜任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和谐人”角色。

旅游企业这一利益主体是在旅游地引入外来投资的情况下产生的一个核心利益主体。民族地区社会发育程度不高,资本总量有限,在旅游地处于缺乏“资本”和“智力资源”的情况下,旅游企业介入旅游地的三个重要目标是生存、盈利和发展,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其次,旅游企业自身的缺陷和弱点,比如侵吞国有资产、圈地现象、寻租行为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益不当等行为。这些种种限制性因素也决定了旅游企业不能承担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和谐人”角色。

国内外旅游发展的实践证明,凡是实行“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的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就发展快、效益好。因此,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中,应强调地方政府核心利益主体的地位,发挥地方政府在民族旅游地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市场主体都有其自利性,政府也不例外。但是,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旅游业作为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政府自身的自利性逐渐消退,这是在自身职能基础上作出修正或调整,转变自身的政府职能,将自己定位为旅游发展中的服务者,从经济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重新审视自身行为,努力站在宏观的、和谐的高度,坚持机会平等原则,切实保证旅游利益公平分配,保障民族团结。因此民族旅游地这一庞大的旅游经济系统要想运行顺畅,只有政府有能力来协调。在民族旅游地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牵涉到众多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只有政府能站在宏观的高度,能站在和谐的立场。政府以拥有无以伦比的权威和管制力量,提供公共产品,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使旅游业外部性内在化,限制垄断,促进旅游市场发育,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因此,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中,只有政府有作为利益主体“和谐人”的条件和资源。

(三)地方政府作为“和谐人”的作用机制。

地方政府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中起到的是核心的作用。首先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不仅对民族旅游地旅游的整体发展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在以政府为主导的旅游开发战略中,政府作为旅游项目开发的主体,集中各方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并对资源进行有效调控。其次在招商引资以及对外沟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还有,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旅游景区的划定,景区的规划设计,以及与此相应的旅游规划用地的征用,景区移民的安置,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相应的政策的制订与安排等等,这些都依赖于地方政府部门来完成。

由此可见,政府在整个旅游发展过程中,无疑担当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具有高度的资源支配力与调控力,这些意味着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巨大的权力。因此,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是团体,都会有相应政府部门作为调控者与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而任何相应的管理者与调控者必然也要具备相应的权力去行使相应的职能与职责。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自我牺牲的精神,以社会整体的发展为己任,以社区的发展为目的,在上能够为投资商们营造一种宽松的投资环境、和睦的投资氛围,对下能够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做到这些不仅要求政府的工作人员都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最为重要的是要有较高的自身素养,能够不为金钱与权力所动,秉公执法,守法敬法,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用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建立起一支廉洁白好,一81—续发展。因此,文章中涉及的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核心利益主体也特指这三者。

二、“和谐人”的解释和利益主体作为“和谐人”提出的缘由在当代社会,和谐理念被运用于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形态,从而形成一种和谐管理之道。-4但是,要真正将和谐理念运用于实际生活与工作中,就必须正确把握和运用其和谐理念。所以,“和谐人”假设的提出是和谐理念在实践中能够运用于现实的必然。

所谓的“和谐人”是指在社会中能够自由存在,能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并能主动与他人、组织、社会和自然保持动态和谐且相互间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人。

同时,也是指作为人的个体在思维方式、关系形式和行为模式等方面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理性、宽容、诚信、友爱的综合素质,l3‘和谐人”所追求的是多维的,但其核心主要包括四个向度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谐。而人与自身的和谐是其他和谐的基础和前提。

从旅游的角度来理解“和谐人”,指的是在旅游发展中作为“管理者”与“主导者”一方的一种人性假设。

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中,作为核心利益主体的地方政府、社区及其居民与旅游企业三者,都有可能是成为当地旅游发展的“管理者”或者是“主导者”。

不论是哪一方作为“和谐人”假设都要求对于自我的一种约束与限制,以及对于外在环境的一种适应与调适。

传统旅游侧重旅游开发过程中个体自身利益最大化,忽略了旅游发展过程中涉及到和影响到的利益主体,使旅游地参与旅游的利益主体的利益被忽视或得不到应有的关注,从而使旅游地产生许多问题和矛盾。如社区居民对地方政府的旅游开发行为、对旅游企业的行为措施不满意,采取抵触行为,进而发生利益主体间的冲突,这些问题都严重威胁着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问题不断暴露,民族旅游地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各利益主体的支持、参与、协调。把解决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合理有效地协调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作为解决民族旅游地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因此,通过让有条件的利益主体作为“和谐人”,针对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与管理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寻找出一种理想的发展与管理途径,寻找出一条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与管理的“和谐”之道。

三、利益主体分析与适宜“和谐人”选择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三方核心利益主体中,在没有条件与资源约束与限制的条件下,不论一80~哪方都可以在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中担任“和谐人”的角色。然而,现实中各利益主体都有其自身所拥有的资源、职权、能力、动机、行为的差异与利益诉求差异,因此,对各利益主体进行分析并选择最适宜的、最理想的利益主体作为“和谐人”,来统筹和处理民族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的利益主体问的矛盾和问题很有必要。

(一)利益主体分析。

1.地方政府。

区域旅游的发展需要一个总体利益和目标代言人,来控制、引导、协调、规范各利益主体的目标和行为,而能够担当此任的只能是当地政府。地方政府是一个区域、一个旅游地长远利益的代表,通过区域、旅游地的开发和经营,带动当地经济和区域其他产业的发展,实现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效益的“多赢”和谐局面。区域旅游是一个内在地具有政治性的事物,在这里,一切目标的设定和标准的确定都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政府拥有强有力的工具来影响区域旅游的发展,包括立法、规范、协调政策、项目与基础设施、提供激励、规划、促销和招商引资等。政府机构所做出的决策、行动都是基于如何利用自身政治权力来维护国家、地区利益最大化,追求政绩,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满足旅游者需求,获取税收收入,即“政绩+经济”是作为地方政府的诉求点。

2.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作为一个具有生命的社会实体,主要有三个最为重要的目标:生存、盈利和发展。这三个目标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旅游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首先要体现在对资本的组织、管理和运营上,使资本保值、增值、取得收益的最大化。尽可能长久地占有旅游资源,独享经济利益是旅游投资商的追求。L6在区域旅游开发过程中,在旅游地提升过程中,旅游企业是区域旅游开发、发展的资金或技术投资者,凭借其资金或技术参与旅游收益分配。同时旅游企业作为制度的被约束者,其目的是投入资金开发旅游,策划在一定时期回收投入旅游开发中的资金,并且想在短期里尽快回收投入旅游开发中的资金,即旅游地参与旅游发展中的利益主体之一旅游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经济+社会成本,经济一社会成本)。其次,旅游企业自身的一些缺陷和弱点,会使其参与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的行为出现问题,表现为私营部门侵略国有资产、圈地现象、寻租行为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益不当,导致社会总体福利下降。

3.社区及其居民。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民族旅游地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和谐人”构建起一种有效的和谐管理机制,从而让其他利益主体能够在旅游地发展过程中形成一种合理、有序、协调与和谐的参与状态,促进民族旅游地走出一条旅游发展的“和谐”之路。

参考文献: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2篇

【关键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机制

2008年底,湖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决定》,标志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大幕正式拉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跨越襄樊、荆州、宜昌、恩施、十堰、荆门、随州、神龙架等8市州(区),其版图面积占湖北全省的70%,旅游资源极其丰富,被湖北省委省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区域,以发达的旅游产业为引擎,推动鄂西地区资源整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圈内各地不再是一种独立的、竞争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关系,各地协作整合成效关系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可持续发展乃至湖北省经济发展。

从当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程度来看,圈内协作在旅游资源整合、整体营销、交通整合等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协作进程缓慢,原因之一就是当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主体的角色定位不清,存在协作主体职能发挥不足现象,导致协作成效难尽人意。本文拟对当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主体进行界定并进行角色定位,指出当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的核心主体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从而提升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的质量,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向纵深发展。

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主体的界定

许多学者在研究中形成了对区域旅游协作主体的看法,如薛莹明确指出“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合作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地方政府乃至国家及国际性组织”,靳诚等认为区域旅游协作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包括企业、民间组织、政府等;葛立成等认为区域旅游协作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宋子千则认为区域旅游协作的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而非政府组织则是旅游协作的推动者而非协作主体。笔者认同宋子千观点,因此界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的主体也为政府和企业。

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主体的角色定位

在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推进区域旅游协作的主导力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讲,在区域旅游协作的初级阶段,市场主体尚未发育成熟,为了降低制度风险,减少交易成本,政府在区域旅游协作中的主导作用非常重要,因为市场体系尚未健全,行政区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广泛存在,使得区域内生产要素难以实现自由流动和有效组合,旅游企业协作发展步履艰难,要扫除这些制度,改善区域旅游协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政府的推动,早期阶段区域旅游在协作内容、协作模式、协作组织、协作协议等上就需要通过政府行政力量来推动,因此,在区域旅游协作初级阶段应以政府为核心主体。随着协作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体地位逐渐淡化,企业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并最终取代政府成为推进区域旅游协作的主导力量,这是区域旅游协作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的必然结果。一方面随着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主导的矛盾和风险会逐步显现,影响区域旅游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主体始终是企业,区域旅游协作最终要落实到旅游企业上,光有政府的积极性而没有企业的积极性,区域旅游协作是不可能持久的。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只有短短不到四年时间,旅游协作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圈内市场主体尚未发育成熟,由于市场的盲目性,很可能造成区域之间的无序竞争,同时存在大量的制度,单靠市场本身无法扫除,因此,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在旅游协作中占据核心主导地位,以行政力量来推动圈内旅游协作。这一阶段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进协作发展的机制,着重发挥政策的外部调控作用,扫除影响圈内协作发展的不利因素,监管圈内旅游竞争行为,改善圈内旅游协作发展环境,为旅游企业协作创造充满活力、运行通畅、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

三、政府主导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机制构建

1.构建法制机制

纵观中外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经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通过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协作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区域发展政策的法律化,以政策法规保障区域内协作发展。当前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旅游协作更多流于表面或口头,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旅游协作各项工作予以规范和约束,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模式的推进,圈内8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废除与协作发展相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建立和健全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的法律法规,打破自成一体的行政格局导致的政策壁垒,扫清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的体制障碍,保证旅游圈各项工作的实施有法可依;同时还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旅游协作各方进行监督和规范,尤其要制定惩戒性的法律机制防范旅游协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为圈内旅游协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2.构建利益协调机制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涵盖湖北8个市州(区),旅游产业协作发展必然牵涉到圈内各地之间的利益分配,尽管圈内协作可以给各协作方带来好处,但不能忽视的是各协作方也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拥有相对独立利益的“经济人”,在没有制定一个科学完善机制条件下,各协作方会更多关注其自身利益,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进行决策,旅游协作的效能就会为0甚至是负值,因此,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旅游协作中,必须要构建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协作利益在各协作方间的均衡分配。如何进行利益分配、协调、补偿等一系列问题,必须由圈内各方共同协商解决,比如可按“贡献率”来进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各协作方的利益分配,同时建立圈内利益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制度,让获利较大的地方政府,对在合作中让渡自己权利、资源和利益的地方政府在经济、财政或政策上做出相应的补偿,主要手段包括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向受益多的地区征收调节税等,以体现合理、公平,把圈内协作建立在圈内利益互补、共赢的基础上,从而提高圈内各地协作发展的积极性,也可借鉴欧盟一体化模式,设立多种扶持基金,如规定圈内各协作方每年要上缴本地GDP的1%作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预算经费,将其中一部分用作各种基金来对利益受损的主体地区进行利益补偿,确保各方利益均衡,同时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圈内政府和企业界代表组成,共同负责基金管理工作。

3.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旅游信息的顺畅和共享是圈内旅游协作得以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载体,信息共享有利于整合圈内旅游产品,使旅游企业在更广阔的空间内进行更直接、更快捷、更紧密的统筹协作,使圈内旅游协作各要素能够合理优化配置,消除服务和管理的信息障碍和沟通壁垒,为此,圈内各地政府应突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和体制,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统筹规划信息基础网络,加快圈内信息港建设,完善信息沟通环境,打造圈内共享信息平台,实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内旅游信息管理一体化。

4.构建综合绩效评价机制

一直以来,考核政府官员政绩的政绩考评机制都是以本地GDP为主要考核指标,因此,当本地利益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地方官员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整体利益的情况,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恶性竞争、旅游资源共享和旅游客源市场共享等方面的“伪合作”等手段来保护本区域的利益,为了进一步推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各地的协作,应改革现行的政绩考评机制,构建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必须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圈内协作发展的考核奖惩机制,以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导向,健全和完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协作发展的绩效评估体系,同时完善政绩监督机制、反馈机制和奖惩机制等,对于积极突进区域旅游合作的部门和领导的政绩评价应通过量化指标予以认可,以鼓励区域旅游协作。

参考文献:

[1]胥兴安.基于管理学视角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研究――以昆明北部旅游圈为例[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9(8).

[2]谭静娟,罗维,张修龙.武汉城市旅游圈区域旅游协作机制探讨[J].特区经济,2009(12).

[3]葛立成,邹益民,聂献忠.中国区域旅游合作问题研究――基于主体、领域和机制的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1).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3篇

    产业背景

    文化旅游市场基础山阳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是市场所需,大势所趋。产业的形成依赖于市场的需求,有什么需求就会出现什么行业,当市场需求发展到一定程度,相应的产业就会应运而生,而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潜力可以说十分巨大。据国家有关部门披露,2000年以来,全国居民生活消费中用于文化和旅游的消费,平均每年以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世界旅游组织断言,文化旅游必将成为人们生活的新时尚,而中国必将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国,而山阳文化旅游资源独具特色,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区位优势明显,距离西安较近,而与西安的旅游资源又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可以融入陕西文化旅游资源大省的行列,借助较为成熟的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山阳文化旅游。此外,山阳县作为商洛市的旅游副中心的定位,地处陕鄂交汇的区位,使它能吸引来自南北两方的游客。同时,这里文化的包容性,地理环境的避难性,自然环境的舒适性,使得这里必是人们修养身心的一个良好选择,恰恰符合现代人的需求。因此,这样的文化背景,促使山阳文化旅游必然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山阳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不是凭空设想,而是前景光明。文化旅游产业基础山阳已经加大对天竺山、漫川古镇等重点文化旅游区的建设推进。

    发展战略

    山阳拥有开发旅游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背景和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应在文化旅游强国的宏观背景下,依托良好的市场背景,凭借已有的产业基础,以旅游产业为载体传播旅游文化,实现山阳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山阳的旅游发展过程中,应围绕“生态、文化”的旅游产业进行发展定位,整合区域内的文化资源,以南北交融、秦风楚俗、多种宗教共生文化、红色文化、水道边关的商贸文化等为核心载体和底色,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进一步使地方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走出一条“文化与山阳”共荣的路子。发挥山阳作为“北通秦晋,南联吴楚”的文化资源优势,以“秦风楚韵、南北共融、宗教共生”等文化为核心,突显“和祥共生”的内涵,以文化促旅游,以旅游传文化,将山阳建设成为最富“和祥共生”的文化体验旅游目的地。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山阳县文化旅游的发展必须进行以下5个方面战略选择。确定鲜明主题,实施品牌战略鲜明主题和品牌是游客产生强烈印象与深刻体验的有效手段。山阳发展文化旅游,必须在“特”字上做文章,应以丰富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军事文化,特色的民俗文化等为主体资源,围绕这些资源,找出他们的核心突破点,进行整合提升,加大深度开发,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区域合作,构建旅游网络适应客源市场的不同需求,山阳县应加强旅游产品为整合包装,可以推出多条旅游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和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产品,并力争融入全省及全国旅游网。首先,形成以县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一条精品文化旅游环线。县域旅游环线,即“东环线+西环线”所组成的旅游环线,东环线为“银武高速山阳至漫川段”;西环线为“漫川—莲花池—南宽坪—板岩—色河—山阳”段公路线。其次,还可以在县域内形成多条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如红色革命游、秦楚文化体验游、宗教体验游、乡村体验教育游、山阳特色文化游等,让游客进入之后,可根据喜好有不同的选择和体验空间。最后,以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介入陕西毗邻地区及全国文化旅游网。加强组团共进,实现区域全面良好发展态势山阳县要实现区域整合,加强组团共进,以核心的文化旅游中心和重点文化旅游区作为核心引爆点,率先进行突破,其他区域走特色化的发展路线,最终实现共同繁荣。

    以“漫川古镇、天竺山、袁家沟、天蓬山寨”为核心突破点,突显商贸文化、秦风楚韵文化、商贸文化、道教文化、民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军事山寨文化等,以点带面,核心突破,形成文化体验类、观光旅游类、休闲度假类、节庆旅游类系列产品,发展一个颇具品牌影响力的山阳文化旅游。走特色道路、发展差异性、垄断性的文化旅游山阳县要充分注重项目及产品的特色,使其具备差异性、市场性。山阳县文化旅游资源的特色就是“秦风楚俗、南北共生、文化包容、和谐发展”,这恰恰是山阳文化旅游的突破点,因此,围绕这些独特文化开发出特色的产品,是一个必然战略选择。加强营销,牢固树立经营文化的思想理念山阳县文化旅游目前尚且处于“养在深山人未知”的状态,因此,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手段,加大对山阳文化旅游的营销,是树立山阳文化旅游形象的重要环节。只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打破传统观念,真正把文化作为产业来认识、来发展,并通过有声有色的营销活动,才能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文化消费者,发挥“寓教于乐”和“寓宣于乐”功能作用,更好地实现文化旅游资源向文化旅游资本的转变,达到开发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也才能真正把山阳县文化旅游推向全国、推向世界。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生态旅游产业 社区参与旅游 产业集群 区域合作

生态旅游产业是一个地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选择。尤其当经济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约束时,各个地区越来越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纷纷将生态文明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之中,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大别山地区地处中国中部,跨鄂豫皖三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我国连片特困区。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的建议要求,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因此,大别山所覆盖的各个县市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面临着极大的约束,而生态旅游产业则成为大别山地区实现发展的最佳路径。

一、生态旅游产业的内涵及模式

生态旅游产业是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无烟”产业。当旅游业面临着过度开发、不均衡开发、生态退化、文化入侵等等问题时,大众旅游正在被生态旅游所取代。生态旅游通常是以参观由政府、环保或科学组织、私人或企业所设立的保护区为主体,再辅之以其他旅游服务的产业。生态旅游产业是将自然和文化资源置于计划和发展之前而不是之后的产业。众多国外学者强调生态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密切关联的,在开发与保护中促进生态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公园是当前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主要模式。McAllister(1999)统计发现大量的生态保护区采取了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的模式,超过130个国家采用这一模式设立保护区,占接近全球版图的五分之一。这一模式不仅仅促进了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和保护。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得到了众多国际商业协会和国际组织以及全球范围的非政府机构的支持,例如太平洋亚洲旅游协会、世界银行、世界旅游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世界生态资源保护组织等等。

同时,国外众多的学者研究发现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落后地区而言,生态旅游产业既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又能实现对自然资源保护。因为对生态旅游产业的开发仅仅需要较少的投资,对于缺少资本而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言,该产业是增加就业获取收入的重要来源,由此减少或消除贫困。

自然资源是发展生态旅游产业的根本,所以将获取的旅游收入转化为对保持生物多样性的自然资源的投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双赢”选择。正因为如此,生态旅游产业最好被称之为“方式”,与其他形式的旅游活动相比,生态旅游产业具有地域上的自然性、层次上的高品位性、利用上的可持续性和内容上的专业性等突出特点。

二、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条件

1、生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注重旅游地居民的利益

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得到当地居民的支持。根据Honey(1999)“利益者相关”理论:人们将保护那些可以使他们从中获得价值的自然资源。所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平衡当地居民利益、游客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关系。否则因为被划定为保护区,周边居民因为得到的太少而不得不离开或者是偷猎而导致保护区生态恶化。因此,如果没有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健全的生态保护是无法实现的。国内外学者通过研究发现,社会人口特征以及空间分布、社区归属感和经济依赖程度四个特征,是影响旅游地居民态度和感知的重要因素。Wunder(2000)则从生态旅游目的地旅游收入与支出结构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分布,分析了当地居民的参与方式,基于此设计了促进生态旅游产业的激励措施。

2、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的“阀值”是生态旅游承载力

尽管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但是对该产业的开发会受到生态旅游承载力的限制。熊鹰(2013)这样界定生态旅游承载力(Ecotourism Carrying Capacity,简称ETCC)是指一定时期某一旅游地的生态旅游活动在对其生态环境状况及系统结构不发生对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影响变化,并能维护旅游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自我维持的能力,它所能承受的旅游开发强度的极限值,也是旅游者与旅游地双方充分受益时旅游地所能容纳的最大游客数量极限值。所以,生态旅游承载力通常表现出“阀值”的概念,即超过了旅游地的“阀值”就会影响到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以及维持。生态旅游承载力是生态旅游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最大自我恢复能力,也就决定了生态旅游活动的最大开发强度,是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上限,对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构成了客观的限制。

熊鹰(2013)从四个方面概括了影响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因素:(1)资源空间因子,包括旅游地的资源空间面积,游步道长度和旅游服务设施数量;(2)环境管理因子,主要是指旅游景区自然环境的管理能力及旅游活动的协调组织能力;(3)社会经济因子,主要是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支持的各种经济社会因子;(4)社会心理因子,也就是旅游者对旅游地环境的认知感受和当地居民对旅游所持的态度。对生态承载力的判断应该采取“木桶原理”或者“短板原理”,依据资源空间、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和社会心理的最小值来确定其值。

3、生态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部六省;旅游合作;合作模式

一、中部六省旅游合作现状

中部六省包括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6省,位于长江和黄河中游,处于全国腹心地区,全区土地面积为102.67万km2,占全国的11.7%,总人口3.63亿人,占全国的28.1%。该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交通区位优势突出,经济基础也较雄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006年3月,中部六省旅游协作年会签署了《中部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加强全面合作,实现市场共建、客源互动、协作共赢的战略合作目标;二是建立决策协调机制,加强6省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三是建立市场联动开发机制,共建区域旅游品牌;四是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消除行政壁垒和人为障碍,逐步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2007年3月,湖北省旅游局对外宣布,与中部其他5省合作,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山水、宗教、三国文化、红色等4个旅游精品品牌。

2009年4月,第四届中部博览会上,中部六省签署旅游合作协定,拓宽区域旅游合作领域,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打通“绿色通道”,推出旅游“一票通”。

2010年9月,中部地区与港澳台在旅游合作发展论上坛签署了《中部六省旅游协会与港澳台旅游组织提升旅游品质合作协议》,以“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为平台,举行中部地区与港澳台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是中部六省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旅游业界交流、推进旅游经济发展所搭建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中部地区旅游合作的理论基础

(一)劳动地域分工理论

1、基本理论。亚当,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得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按亚当,斯密的观点,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就提高了生产力。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分工,区域分工亦称劳动地域分工或地理分工,是社会分工在经济地理空间上的表现形式。从单个区域的角度看,区域分工表现为区域生产专业化,几个地区专门生产某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甚至是商品的某一部分。它实际上是生产力“趋优分布”规律下,人们为获得各种区域利益而出现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选择过程。另一方面,区域分工还必须通过区际交换来实现其专业化部门生产的产品价值和满足自身对本区域不能生产或生产不利的产品需求,从而扩大区域的生产能力,增进区域利益。

区域分工的经济性。区域分工的经济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区域分工是各地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条件得到充分利用,从而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并增加区域经济福利;第二,区域分工可以产生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效益。主业化生产是区域分工的具体形式,它有利于区域规模的扩大合同中企业在地理上的集中。这种同行业的地理集中,有助于促进区域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的积累以及企业间相互合作和竞争,从而形成较大的规模。第三,区域分工有助于范围经济的形成。区域分工的细化将不断衍生出越来越多的新企业,这些具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结构在空间上集聚,有利于企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增强区域的竞争优势。

区域分工的外部性。区域分工的外部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区域分工带来整体功能效应。这种总体协作效应发挥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区域专业化生产水平,使分散的局部地区优势转化为叠加的综合经济优势,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第二,具有相对优势的区域在分工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区位因素在空间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带动周围区域相关活动的发展。第三,合理的区域分工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区际自由流动。要素的空间流动具有明显的增值倾向,对区域分工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素流动是区域间实现分工利益的基础和动力。分工格局形成后,又会使要素流动在空间经济方面所具有“放大效应”得到更好的发挥。第四,在区域分工中,由于每个区域选择行为决策的依据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总存在着区域间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不一致,这种外部性如果没有好的制度安排,就存在着区域之间利益矛盾以及区域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

2、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应用。旅游业的要素主要有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旅游服务和旅游者,这些要素的空间差异是极其普遍和客观的。旅游资源从满足旅游者需求的角度来说其空间差异是绝对的,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旅游资源,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都含有自身独特的个性,而且极具垄断性,没有两处一模一样的旅游资源。有资源的特色和差异性是旅游资源的生命,是世界各地区旅游业形成区际联系与交流的基础。旅游者也是最具典型民族性和区域特征的旅游业要素,旅游者在个体兴趣、爱好、性格、人口分布密度、文化观念、社会生活、民族传统、、旅游意识、旅游需求和旅游方式等方面千差万别,因此产生了旅游者跨国、跨地区空间流动的全球现象。区域旅游合作的基本原理是旅游者空间差异和跨区域流动,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客源地,这也是区域旅游合作重要的客观基础。旅游业要素赋存的空间差异越大,区际旅游分工越明显,就更容易形成旅游联合体。总之,不同地区由于地理景观和地域文化的差异性而差生了地域分工,有分工必然有导致了不同地域之间的联合与协作。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独特的旅游资源、特殊的产业政策、不同的旅游产业基础和环境,在开发旅游资源、生产旅游产品时,有自身相对有利的条件。能生产出本国本地区最有力的旅游产品,满足旅游市场需求。区域之间的比较利益是产生合作并扩大交流的根本动力和基本条件。

(二)区位论

1、基本理论。区位论是探讨地理空间对各种经济活动分布和区位的影响,研究生产力最优布局的空间组织理论,区位论思想源于17世纪的区位问题研究,系统的区位理论形成于19世纪,以冯・杜能的农业区位论、A・韦伯的工业区位论、W・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和A・廖什的市场区位论为代表。四位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区位的最优选择问题,用于指导人们在生产布局时寻求最佳的地点、场所,以满足以下标准和原则:一是成本最小原则,强调最低运费率和最低生产成本。二是市场范围最大原则,强调企业布局具有最大的市场服务范围。三是利润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和市场销售,寻求最大利润空间。四是寻求区位满意原则,以便能最好的利用社会经济基础,获得最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为标准。

2、区位论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应用。旅游业是高度关联的产业,从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到各区域旅游业之间的协作都离不开区位论的指导。从微观来看,旅游企业投资开发旅游景点、兴建旅游项目,要考虑最佳区位选择问题,需要区位论的

科学指导;在具体的经典线路设计、横向合作方面更需要考虑最佳区位以满足游客的需要,还要以区位论为指导;从宏观来看,宏观区域合作也要从成本、市场范围、利润最大化和区位满意角度来衡量选择最佳的合作对象。区位论对区域旅游业及区域旅游合作的指导作用是具体的和现实的。

(三)核心-理论

1、基本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首先提出核心一理论,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是由核心区和边缘区(也称核心与区域)组成。核心区是国家的城市或城市集群及其周围地区组成,核心区工业发达、技术先进、人口和资本集中,经济增长速度快;区是那些相对于核心区域来说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在发展中,核心区居于统治地位,区一幅与核心区而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发生转化。

2、核心-理论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应用。核心一理论对区域旅游合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在区域旅游合作中,旅游资源丰富且品味高的区域获得快速发展,逐步发展为旅游核心区,核心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逐渐向扩散,并产生次级核心。核心区和地区是主次相连、紧密不可分的。两者通过旅游产业各要素的流动合作,达到共赢效果。区为核心区提供资源和地域空间。使核心区的扩散得以实现;核心区为地区输入资金、技术、客源、人才等要素,使区发展壮大。

三、中部六省旅游合作模式

(一)垂直合作模式

以旅游企业为合作主体,以特色旅游资源为对象,沿交通线等开展垂直合作。这是中部地区进行初步合作的基础。因此以中部最主要的交通轴黄河和长江进行合作是最有效的合作模式之一,利用黄河和长江的悠久历史文化和众多自然与人文景点,展现黄河文化和长江文化的博大精深。主要合作内容(如表1)。

(二)网络化合作模式研究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6篇

1.1课程群的内涵

在课程教学体系中,关联度较大的诸多课程内容一般存在较多的重叠或重复。从“微观”层面上来看,任何一门单独的课程教改,是无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几门课程又达不到专业教学“宏观”层面的全课程、全方位教学目的。①课程群是从“中观”层面提出的教学改革,一般是指由3门以上内容相关或相近的单门课程组成的连环式的课程群体,它不只是将几门课程简单地凑合在一起的“掺合体”,而是将内容密切相关、相承、渗透、互补的几门课程组成一个有机整体,②并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和师资团队等方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③按大课程框架进行课程建设。

1.2旅游文化课程群

旅游人才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必须具备较好的旅游文化理论与知识,层次越高要求就越系统、越全面。为适应现代旅游人才培养,旅游文化课程要打破以传授知识或理论研究为中心的模式,建立旅游文化课程群,理顺学科的理论体系,贯通技能之间的关联,形成深度不同的课程层次,以适应层次不同的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群教学的层次性、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根据旅游文化内容庞大和复杂的特点,各层次教学所涉及到课程名称相当多,旅游文化课程群最少应选择五门课程纳入其中,包括为旅游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最基本文化知识的导游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理论论述,更重要的是旅游文化知识的系统全面介绍的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文化和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课程;研究旅游文化基本理论,适宜更高层次教育的旅游文化学。

2当前旅游文化课程内容存在的问题

旅游文化类课程根据专业和层次不同,其教学任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事实知识为主体,为学生获取旅游文化知识的重要来源之一;二是以原理性知识为主体,使学生掌握旅游文化知识体系,以适应旅游发展对知识的更新;三是以研究探索为主体,培养学生旅游文化研究能力。由于旅游文化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当前的这类课程存在理论薄弱、内容重叠或重复多、表达枯燥等问题。

2.1结构体系不完善

旅游文化类课程的内容以旅游主体文化、客体文化、介体文化为主线,基本停留在旅游客体文化的介绍上。旅游主体、旅游介体的内容都少有涉及,中西文化比较和跨文化交流的内容更是缺少。这与现代旅游业的跨文化交流日益常态化发展是很不相适宜的。旅游文化类课程内容应随着旅游业发展态势变化,吸收新的旅游文化研究成果,诸如消费文化、经营文化、审美文化、服务文化、外国文化、中外比较文化、跨文化交流等,完善课程内容的结构体系。

2.2理论贯通性不强

在对现有有关旅游文化类课程内容研读中,可以看出都还是从其从属的学科角度,对旅游文化事项及其蕴含的文化内涵进行分析。作为独立的各门课程论述是精辟深入的,但多凭借研究的直觉,缺少从旅游文化学科体系的系统分析。主要表现为:一是现有的旅游文化类课程都强调资源方面的文化,多是资料分析和直觉的成分,没有深入的田野调查,理论薄弱,造成了课程内容的许多重复,表达枯燥等问题,课程间理论贯通性不强。二是理论与实践断层,要么只有理论的阐述,没有实际案例,或者引用其他案例;要么只是各种文化现象的综合,缺少理论的系统化,课程内缺少理论贯通性。

2.3课程内容雷同重复

目前,旅游专业开设的旅游文化类课程较多,这些课程在内容编排上有许多交叉,导致了课程内容的很多重叠和教学内容的重复。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将旅游文化课程内容等同于文化旅游资源,只是对旅游景区景点涉及的文化现象进行描述,对其本质和规律探究不够深入;二是将旅游文化课程内容等同于导游文化基础,导致诸多课程很多的内容与导游基础知识重复。

2.4教学内容封闭僵硬

旅游文化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现有课程内容封闭,启发性和探讨性不足,缺少文化现象的深刻描述、案例。现有考核以考试为主,条条框框的“标准”答案,也导致内容封闭呆板。课程间缺乏横向交叉与沟通,不可避免出现重复现象,课程的低效率重复,导致学生兴趣丧失。

3旅游文化类课程群建设与优化的方式

3.1整合课程内容,实现知识贯通

旅游文化内容是一个庞大而复杂,课程内容就要透过现象提炼本质和精华,既要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又要梳理各类文化使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导游基础知识涉及旅游文化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课程的内容,还包括旅游其他学科和地方旅游文化内容。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分别从传统文化和地理资源视角,对中国旅游文化进行的系统梳理。旅游文化学应该是对旅游文化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的课程,理论性比较强,要以丰富的旅游文化知识为基础。各类旅游文化通过梳理后以专题形式进入课程群平台,作为各门课程内容的拓展和补充。通过课程群的建设,明确界定各课程之间的边界,重新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剔除各课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内容。课程群的建设要对群内课程进行分解,区分核心课程和拓展课程,实现对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目标。课程群内五门课程各有分工:导游基础知识课程为旅游从业人员必需掌握的、最基本的文化知识,还服务于导游考证,无疑是核心课程;中国旅游文化、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客源国概况等为拓展类课程,都是导游基础知识课程内容的拓展,有理论论述,更是旅游文化知识的系统全面介绍;旅游文化学课程研究旅游文化的基本理论,是高层次教育的核心课程,也可作为低层次教育的拓展课程。

3.2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大学生素质和能力培养,是高等教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旅游文化课程群应确立以跨文化意识和交际能力培养为目的的教学方式,将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表现作为成绩的一部分,改变传统的以期末一张试卷定成绩、定优劣的教学评价体系。结合课程群平台建立的各项文化专题,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拓展学习,考核引进平时考核、口试、实际操作、课程论文等方式,提升自学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旅游应用型人才培养,重在“应用”二字。应用型人才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职业胜任能力,突出实践动手能力。旅游文化课程群的课堂教学中,要重视地方旅游文化引进教学中,在对地方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实证分析过程中,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

3.3重视实践教学,搭建课程群平台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课程与专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旅游文化课程群教学网络平台,拓展教学空间,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课程群网站要以精品课程建设模式,建立健全的与课程群教学有关的素材,包括课件、教学大纲、教案、参考书、教学录像等课程资源。同时,利用课程群网站制作专题资料、汇编案例,进行教学交流互动,使课堂教学有效延伸到课外。充分利用旅游文化课程群教学网络平台,以多媒体的形式给学生观看相关内容,既生动又直观,对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有很大帮助;通过多种合作,选择有建设代表性的文化旅游景区建立观摩基地,供学生实地观摩学习与分析研究,深化学生对旅游文化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

3.4加强跨文化研究,组建特色教学团队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地域文化 变异消亡 风险机理 旅游活动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181-04

一、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内涵及其变迁表现

1.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内涵。旅游地的特色地域文化,在空间地域上,表现为旅游地居民在该地域生活环境中,长久积淀形成的文化特质的旅游文化圈层,汇聚融合了当地的方言习俗、道德观念、、艺术追求等多种元素共同组成的地方特色文化体系[1]。当然,旅游地地域文化在接受旅游开发者、外来旅游者的同时,也产生了交流与互动的过程[2],其中,“居民”、“开发者”、“游客”等诸多“人”的角色,则成为地域文化圈层体系中最为鲜活的载体形式,并且他们之间的互动影响则构成了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的主要影响主体。只是当前有关此方面的研究,并未细分其间哪一类主体的作用强度及作用方式最为直接、最为深刻。

2.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形式。旅游地域文化的变迁,按照影响作用方式,可分为两大类:首先,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存在自身的客观规律,是旅游地文化圈层内各类文化的层次与特质的动态变化,也是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这一自组织系统,对外来文化的扬弃及自身结构的重建。其次,在历经了历史发展长河中的政治、经济、外来文化、突发等多种影响因子的交互作用,该地域文化圈层也会在承受外力交互影响作用下,发生了特色地域文化的传承与变异,这就表现为某些文化特质的变异消亡或者变迁发展。但是不管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是由于自身演化还是受制于外力影响因素的变化,旅游地的当地居民及其地域环境,则是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的最直接表现载体,这也是目前从旅游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最多的旅游地当地居民感知课题[3]。但是更加深入研究那些能够影响到当地居民文化价值观以及地域环境变迁的可控因素(旅游开发行为)和不可控因素(外来游客行为),则是寻求当地文化变迁发展与变异消亡的经验与教训、探求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预防变异风险的现实需求。

3.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异消亡的表现。以往有关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文化、古城古镇古村落等文化载体,例如,苏州园林、丽江古城、宏村古村落等等诸多旅游地的特色地域文化变迁状态来看[3~4],当地特色的古典园林文化意境、村落村寨文化、特色民族文化逐渐减弱、消亡的现象居多。但有关综合的特色文化圈层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而事实上科学合理地把握旅游地的综合的文化圈层、文脉信息,是旅游开发行为能够尽可能遵循旅游地文化圈层自组织系统的运行规律的前提保障,也是旅游开发行为能够在地域文化基础上合理创新、延伸旅游资源特色内涵、设计有吸引力的旅游文化产品的理念准则保障。

许多事例说明,旅游开发在给旅游地带来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未能够给当地带来相应的文化繁荣,反而出现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迷失与变异的现象。例如,旅游开发行为,使得当地居民的价值观(特色地域文化的主要载体形式之一),从传统民风转变为过度追随市场化的欺客宰客;还使得当地居民因为旅游开发利益分享方式与分享程度矛盾,而与旅游开发商、当地政府之间形成冲突;甚至还使得当地居民在旅游开发利益分配不均条件下,宁愿选择劣质经营、破坏环境等不惜损毁自身赖以生存的地域文化环境的短见行为。仅把地域文化特色消亡的责任推脱于旅游地当地居民,是不科学的。事实上,导致旅游地当地居民价值观念劣化、导致特色地域文化负向变异的始作俑者,是旅游开发者在旅游地盲目追逐开发利益的旅游开发行为,此种行为较之当地居民作用于地域文化的行为,更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效率要求,影响力度也更为显著深刻。

二、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风险机理分析

1.旅游开发行为是特色地域文化变异风险过程中最为显著的外力因素。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的形成与积累时期非常漫长,其自身变异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在外力影响因素的作用下,只是各个不同时期阶段,外力影响因素的作用程度不一。首先,在未进入产业化时代的早先时期,自然环境变化、政治权力与社会动荡、历史沉淀积累等因素对其影响比较显著。其次,当进入产业化市场经济时代后,市场经济追求高效率,时间就是金钱,资本追求高利润等等,使得很多特色地域文化逐渐没落。最后,后来兴起了市场化的旅游开潮,只是,旅游地的开发行为产生了比以往各个阶段更加广泛而深刻的文化冲击力量。旅游开发行为作为后来居上的外力影响因素,在追逐旅游经营效率与利润效益的过程中,为了简单迎合旅游者需要,而建设粗糙的旅游设施,粗放无序经营,利益分享矛盾日益激烈,致使特色文化意境与本质内涵遭受破坏。

2.旅游开发带来的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异消亡的风险主体。在特色地域文化圈层体系变异风险中,“当地居民”、“旅游开发者”、“游客”等诸多影响主体的作用强度不一样。其中,旅游地的外地游客是流动群体,虽然他们对旅游地的地域文化的影响属于多方面的,但毕竟属于频繁更迭的,毕竟不是所有的外来游客都会给旅游地带来消极的、深刻的影响,并且当地居民并不是在所有外来旅游者面前都会丧失自信心。但是进驻旅游地“开发者”,不管是外来的旅游投资开发商,还是当地政府直接作为旅游开发主体,都是展现出具备资本优势、更能适应市场运营规则的强势主体的典型特征。旅游开发主体在旅游地相对稳定持续的旅游经营行为,并未合理分享给当地居民的可观收益,则会对当地普通居民、小经营商户及旅游开发企业的基础旅游从业人员,带来更为深刻的对比反差影响,这要比外来游客给当地居民带来的文化干扰影响更为广泛而深刻。旅游开发行为的受益者,只要建起景区大门、拦起景区围墙,其坐收门票的一天营业额就可以比当地普通民众一年甚至多年的劳作、经营收入还要多很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旅游景区当地居民、商贩的欺客宰客行为,其实是对当地旅游开发行为的低劣效仿。以当地居民为载体的地域文化传统,还是独特且脆弱的,则会在引入市场化运作的旅游开发经济行为的过程中逐步展现出以下风险:被引入的旅游开发经济效益,必然会被其负面效应和先前未被正确评估的环境后果、社会后果、文化后果所抵消[5],那么,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的变异消亡则会在所难免。

3.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异风险反作用于旅游开发行为。当然,特色地域文化本身也存在着对旅游者和旅游开发者的影响渗透,它以自身变异消亡方式,警示旅游开发者开发旅游资源及旅游产品时,真正所能依托的吸引力资源――事实上也是当地的特色地域文化;并且通过影响旅游地游客规模的方式,迫使旅游开发者重新意识到应该尊重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的原真性,否则就无法吸引旅游者来到旅游地旅游,也就无法实现旅游开发者预期的经济价值了。例如,嵩山景区曾经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现过267万的年游客规模;但由于后续旅游开发行为的失控与失误,致使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游客下滑的局面,甚至跌落至不到50万人的年游客数量低点,这与同时期周庄古镇、丽江古城等其他地域文化促使旅游业兴旺发展的局面形成了鲜明反差。究其原因,嵩山特色地域文化景观在无序旅游开发和无序经营的干扰作用下,丧失了对游客的吸引力,并且致使当地旅游开发利润大打折扣,甚至亏损。

三、嵩山文化圈作为特色地域文化的变异风险分析

1.嵩山文化圈的特色地域“标的”文化的自身变异风险。五岳之中的中岳嵩山,作为中国特色的名山旅游,具有相当大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更深一步而言,嵩山特色地域文化圈是围绕中岳嵩山为中心的地域范围内所形成的特色地域文化,堪称中华文化的缩影。所谓的“嵩山天下奥”概括起来有两个含义:一是嵩山自然景观的“奥妙无穷”;二是嵩山像一部“博奥精深”的文化史册,嵩山文化圈的特色地域文化的自身传承与变迁轨迹,在全国、全球范围内都应该具有非常独特的文化“标的”意义。只是绝大多数的文化“标的”,在近来的市场经济浪潮中,都萎缩成了历史遗迹、抽象文化记号,其所蕴涵的特色地域文化信息仅仅表现为庞杂浅层的描述性文字,从而丧失了鲜活的文化吸引力和文化凝聚力。即便当前政府作为旅游文化的开发者和营造者在极力打造嵩山文化品牌,但想实现嵩山文化变迁发展尚需时日。

嵩山文化圈包含了“中华文化源泉”文化、“天地之中”建筑文化、封禅祭祀礼制文化、佛教禅宗祖庭文化、儒教理学策源地文化、道教洞天文化、儒释道三教合一文化、少林拳法发源地的武术文化、严谨超前的天文科技文化等等 [6],在全国甚至全世界都具有的地域特色“标的”文化。但是尽管嵩山文化圈的特色文化“标的”非常富集,其中诸多文化类型的内涵特质的传承,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进程,而具有发生自身变异的倾向。究其原因,大多数保持有相对特色的地域文化,基本上处于相对封闭状态;其文化传承与变迁,与当前全球化市场经济文化的强势扩散相比,具有相对的脆弱性与缓慢性。但正因为此种与众不同的弱质文化,又在市场经济体系中拓展出了最适宜发挥其文化感召力的领域――文化旅游产业。但是从地域文化旅游开发的角度来看,浅层浮躁而深度不够的旅游开发理念,则是导致嵩山文化圈的特色地域文化“标的”消亡的主要原因。

2.旅游开发深度不到位,导致特色“标的”文化消亡。在嵩山特色地域文化的旅游开发进程中,仅仅是少林武术文化处于一枝独秀的变迁发展状态;而其他深刻而厚重的文化内涵,则处于前者的垄断、遮蔽效应之下。少林寺的武术文化,以其形体化展示的自身特色优势,加上早期电影《少林寺》的影响和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持续经营等外力影响因素的适时引导与推广,而成为嵩山文化圈层中最具有旅游吸引力和文化表现力的文化载体。但是,少林武术文化一枝独秀的文化变迁发展态势,并不能掩盖其“禅武结合”力度不够,佛教禅宗主旨内涵缺失的弊端,因为大多少林武僧武术表演节目仍然处于展现武术动作的层次。事实上,少林寺更为核心的文化“标的”价值在于其开创的佛教的新一流派――禅宗,推崇“顿悟”的禅修理念具有中国特色。直至目前,有关少林寺作为禅宗祖庭的有形文化展现作品仍然非常少,适合普通文化层次的旅游受众群体理解与接受特点的禅宗节目形式也非常少。

与此同时,少林武术文化旅游开发的发展态势,相对于嵩山地域其他文化旅游开发,已经形成了“垄断与屏蔽”优势,挤占了嵩山其他特色文化类型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空间。例如,游客们很少有机会了解“嵩阳书院作为儒教中最大流派――程朱理学策源地”的文化“标的”地位,仅仅游览一座院落遗迹、看看三颗将军柏和大唐碑就匆匆离去,游览时间不会超过40分钟。很少游客有机会了解到嵩山是中国帝王推崇“受命于天”的礼制文化而最早选择祭祀的山岳,嵩山作为封禅文化起源地的“标的”意义被文化圣山泰山所取代;也很少人记得可以在嵩山追寻到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武则天,一反先贤帝王泰山封禅足迹,而唯独选择中岳嵩山封禅的独特文化“标的”;大周封祀坛[7],作为则天女皇在拜谒嵩山后兴建三座祭祀坛之中唯一仅存的历史文化遗迹,几乎处于世人遗忘的角落。也很少了解中岳庙建筑群,是中国诸多道教建筑景观之中,唯一现存的礼制规范最为完整的代表作,同时也见证中国的“天地之中”山岳信仰。游客对于唐代僧一行创制天文历法《大衍历》的地方――会善寺、元代郭守敬创制先进的《授时历》的地方――观星台等天文科学文化遗迹的理解,仅限于历史教科书中的文字记载。嵩山文化圈的史前、史初人类古文化遗迹,在推进中华文明形成中的核心作用[8],更是鲜为人知。2004年嵩山成功申请第一批世界地质公园,总算是借助于政府推进文化特质资源保护方式,实现了吸引游客注意嵩山见证华夏古陆35亿年来的地质演化,但很少游客能够理解“五代同堂”地质文化“标的”意义。

3.旅游开发行为过度,导致特色地域文化的变异。由于20世纪80年代《少林寺》电影拉动嵩山景区游客数量增长刺激,此后一段周期内,嵩山旅游开发行为处于过热、失控状态,嵩山景区内原有的山林、绿地被村庄、居民点逐渐蚕食[9],1990年景区内居民商户的建筑面积2.95万m2,到了2002年景区内居民商户的经营建筑面积增至51万m2,增长了16倍。这一时期,景区内欺客宰客的商业气息浓厚,核心区域的生态环境也出现明显地城市化倾向,核心景区内的人口密度达到2万人/km2,大大高于正常城市人口密度指标。

与此同时,各种过度、无序的旅游开发建设行为蜂拥而上。例如,在此阶段政府作为旅游开发的投资主体,在少林景区内开发建设的占地3.6hm2,建筑面积910m2的“仿古旅游市场”;在中岳庙景区投资500万元,建设一期工程占地1.86 hm2,建筑面积4 781 m2的“中岳封神宫”;以及后来合资建设的“少林游乐宫”、“少林达摩宫”、“少林靶场”等诸多项目[10],后来都陆续以政府另外斥资拆除方式而告终。显然,这些建了又拆的低水平、无意义的旅游开发建设行为,直接改变景区原有的地域文化景观环境,地域文化被低劣的商品文化信息充斥掩盖。

4.适度合理的旅游开发行为,带来特色地域文化的变迁发展。2003年初至2004年,登封市政府投入3.5亿元左右的资金总额,对嵩山核心景区内的私搭乱建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地域环境氛围整治工作。政府直接作为的旅游环境氛围营造主体的行为,确实产生了重现“深山藏古寺,碧溪锁少林”的文化意境的良性变迁效应。

2005年6月,郑州市天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开发设计了全球最大的山地实景演出项目《禅宗少林・音乐大典》,投资3.5亿元,演出项目投资1.15亿元,2007年4月正式运营,此种适度合理遵循地域文化本底特征的旅游开发行为,为游客提供了一把解读嵩山禅宗文化奥秘的钥匙,为嵩山文化旅游、河南文化旅游增添一张“新名片”。2008年荣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创意城市文化名片”等殊荣,被列入首批“国家文化旅游重点项目(文化旅游类)名录”。目前音乐大典二期工程正在建设,计划投资4亿元,六年内完成,计划把音乐大典项目打造成以禅文化为特色,融娱乐性、知识性、参与性、与体验性为一体的新型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继而实施连片开发,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2010年8月,在政府力量的推进下,嵩山成功申请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所打的“天地之中”历史文化建筑品牌,是对嵩山作为中华文化圣山的地域文化体系的集中梳理。所传递的“天地之中”、“文明源泉”的“标的”文化信息,显然政府保护特色地域文化的公共行为,为2009年底新成立的港中旅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公共媒体的营销推广平台。2010年,嵩山景区游客量实现290万人次,同比增加25%,收入实现1.8亿元,同比增加40%。嵩山“天地之中”特色地域旅游文化,正在逐渐被旅游受众群体所接纳。

四、防范特色地域文化变异消亡的旅游开发导向与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旅游开发所带来的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变迁或变异的影响力度最为深刻。旅游开发者应重新审视所持有的地域文化开发观念,应该在遵循旅游地地域文化变迁轨迹的自身规律特征的基础上,科学严谨的推进地域文化景观与环境营造行为;合理承担自身企业应该对当地社区居民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妥善运用市场营销、事件策划等间接开发旅游地文化的诸多手段来影响和引导外来旅游者的行为;并且应该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自觉规避旅游开发给旅游地域文化带来的变异风险。

1.引导旅游开发者提升地域文化开发观念,科学审视开发的着力点。旅游地的旅游开发者作为地域文化最具有影响力的主体,应该重视科学的文化开发理念,在选择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策划的着力点时,一定要本着“原真性”的原则来塑造“真实”的“舞台化”场景。这就要求开发者在理解地域文化内涵时,必须把握核心文化内涵。禅宗推崇的“顿悟”,作为佛教在中国最具代表性的本土教派,其境界之高一直鲜有得道高僧参透,这就限制了旅游开发者,开发“禅宗祖庭”这一特色文化“标的”的科学着力点。但日前在全球化范围内广为传播的瑜伽“禅修”,则具有广阔的市场受众群体,可见后者抓住了在当今社会的激烈竞争条件下,人类寻求放松与超脱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事实上,旅游开发商应该更加深入挖掘禅宗主张的“抛弃尘世功利和喧嚣、在顿悟中感受人生价值”的文化内涵,可以借鉴具体的禅修音乐及禅修动作设计,来帮助游客实现“追求心灵宁静,超脱拜金拜物的物欲权欲”的逃逸心理诉求。

2.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机制,敦促旅游开发者承担社会责任。期望旅游地的旅游开发者能够主动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对旅游地当地居民所应承担起的社会责任,毕竟还是有难度的。除非开发者能够意识到:开发当地特色旅游地域文化产品项目的持久生命力来源于地域文化的本土载体――当地居民。如若当地居民的对抗,会使得旅游地域文化枯竭,文化产品真正成为“伪文化”,失去文化产品的“人文背景”。但是当前由于旅游地当地民众的自我维权能力与意识以及参与当地特色地域文化开发的能力相对有限。至少直到目前为止,当地居民几乎无缘涉及到嵩山特色地域文化的旅游开发与旅游产品的原创设计,其话语权的卑微状态可见一斑。并且,很多嵩山当地居民在嵩山景区地域环境景观治理与拆迁过程中,更是付出了丧失农田、参与景区经营利益合理分成的代价。因而,必须呼吁建立起更为完善规范的公共舆论监督机制,敦促旅游开发商重视当地居民的利益诉求。

3.加强政府对旅游文化开发与经营秩序的监督与惩戒力度。在旅游文化开发行为之中,可能会衍生出滥用宗教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等领域内的负面形式。例如,曲意迎合崇洋媚俗、附会承奉低级趣味,使得当地地域文化丧失自豪感;或者自毁诚信来诱骗游客购买劣货假货;更有甚者有很多景区宗教场所利用游客敬神畏神的心理,而强拉游客拜佛纳贡、占卜算命,功德香价格不菲等等。2009年嵩山风景区还出现当地居民假冒僧人有组织有预谋地算命骗钱行为,严重损害嵩山特色地域文化,后来警方力量介入终结此事。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类宗教事务管理协会部门,应当认真审视当前市场经济浪潮冲击下的景区及文化场所的经营开发行为,加大对其监督与惩戒力度,才能防范特色地域文化的变异。

总之,科学规范、合情合理的旅游地域特色文化的开发行为,能够使得旅游地特色地域文化圈层在经受强大的外力干扰下,仍然保持兼容并蓄、吸纳与传承的强大生命力;并且能够使得旅游地的特色地域文化与外来旅游者的关系转变为“铁打的营盘”与“流水的兵”的渲染与受感染的关系,这就真正实现了旅游地域文化的持久吸引力。也就是说,旅游地以开放姿态与引导价值取向方式,来防范旅游地文化风险实为明智之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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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布莱恩・阿切尔,科利斯・库铂.旅游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G]//全球旅游新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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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昆叔,张松林,等.论嵩山文化圈[J].中原文物,2005,(1):12-22.

旅游主体文化的核心范文第8篇

——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理论文章

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脱贫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带动农民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是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必然选择。今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要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实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近年来,XX市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政策创设、加大公共服务,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实现多元、多样、集聚、规范、绿色发展。“十二五”时期,全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以年均12%和17%的增速高位增长,成为全省该项产业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2017年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819.62万人次,同比增长35%;实现旅游收入54.22亿元,同比增长44%。整个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成效越来越明显。

一、充分发挥“农业+”作用,推进多功能多业态发展

XX市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从拓展功能、满足需求入手,充分发挥“农业+”作用,倾力打造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体验活动丰富、产品绿色安全、文化内涵深厚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休闲娱乐景区景点多达120余个,可推荐的精品线路达10余条。通过美化山水林田湖、建设特色小镇,鼓励开办农家乐、渔家乐、森林康养休闲农庄,举办农业节庆活动、开展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活动,推进全市农业呈多业态复合多功能拓展方向发展,为城镇居民旅居乡村体验农耕乐趣、品味农业情调、感知民俗风情,看田园风光、赏乡村之美、享民俗民风、品地道美食气息提供了更多选择。

二、注重规划引导,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XX市坚持点线面结合的思路,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大力打造“综合体”、“聚集区”、“金品牌”,打造休闲农业产业带和产业群。近年来,共投入2600余万元用于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总规、控规和专项规划三个层面的规划工作,以《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先后编制完成《XX城市总体规划》、《XX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XX市锦屏山风景区概念性总体规划》、《东风葡萄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云南红精品酒庄规划》、《城南甸溪河片区控规》等多个现代都市、田园价值、文化特质既融合又独立的总规、控划和10个城中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土地、城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四规合一”,为乡村旅游定位与转型发展拓展了更大空间,形成以“两带五聚集”为主的乡村旅游发展空间布局。“两带”:西部连乡公路沿线民族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休闲带,湖东公路康体休闲葡萄观光休闲带;“五聚集”:以锦屏山为核心的XX文化聚集区;以湖泉生态园为核心的温泉养生聚集区;以云南红酒庄为核心的红酒休闲聚集区;以烟草制品和种植庄园为核心的现代工业旅游聚集区;以高原特色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观光旅游聚集区。点、线、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成本分摊机制正逐步形成,品牌效应和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正逐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