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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任务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0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节水体系、节水制度比较完善,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使用,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社会用水高效合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对水的需求。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五个原则:即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
1、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供水、节水及水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运行机制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各行业用水定额指标,下达各行业、部门、企业及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县工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包括水资源论证、初始水权分配、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节水补助、信息交换及公众参与管理等制度在内的运行保证体系。
3、规划编制。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县水利建设规划》。2010年前完成《*县供水水源规划》、《*县节约用水规划》、《*县地热水开发利用规划》、《*县中水利用规划》、《*县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4、水价改革。按照《*市供水价格改革五年规划》和新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我县实际,对农业用水实行指导价,对城镇自来水价格逐步进行调整。对地表取水和地下取水制定不同的水价,对不同的用水实行不同的价格。对原水、经处理后的饮用水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中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全县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8万亩(包括黑河引水续建配套工程中涉及的28.5万亩农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2,节水灌溉项目节水能力达到0.37亿立方米;城镇生活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10升,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60%,年生活节水量达到50万立方米,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达到5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30%;全县年节水量达到0.42亿立方米。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黑河引水续建配套项目等,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2010年前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8.8万亩。
(二)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选择2个用水量大的企业开展试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到2010年底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低于45立方米。
(三)生产节水项目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在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为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新建工程中实施水表到户工程,对旧居住户的改造2010年前完成50%;2008年随水价调整同步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式水价随同抄表到户逐步实施。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争取2009年12月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达到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设计要求,满足*县城的污水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带来的环境污染。
(五)中水回用及分质供水示范项目
建设县城中水管道,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中水回用设施。新建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及高层住宅等建设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机关、科研单位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区、实验室等除外);2010年前,争取中水利用量达到40万立方米/年。
(六)自来水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县城供水管网的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对公共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加强出厂计量和用户水表精度调查,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力争2010年漏失率降到10%左右;加快旧管网的改建、扩建工作,2010年前完成城县旧管网的改造和扩建工作;加快封闭地下水超采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进度,2010年底将自来水管网铺设到县域内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全部封停,并严禁再批建新井。
(七)水环境治理项目
在县城以东建设沙河流域人工水面,在全县河道、水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三、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金*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种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主动性,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努力将节水工作做好;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县上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要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将调整水价、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作为突破点,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县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考核之中,对工作开展扎实、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节水效果显著,具有开创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工作拖拉、敷衍、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政策引导,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节水所需资金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投入带动,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和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以多元化的投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灌溉项目主要以省、市补助,县配套、群众自筹的方式解决。工业节水项目主要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以争取中、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使用部分贷款来解决。城区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道建设)及分质供水示范工程投资主要由污水处理厂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解决,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另外,政府对中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水环境治理项目除政府专项投资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水质监测、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并申请中央、省、市水利部门予以补助;其他如节水宣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编制等由县财政按工作需要安排。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通过突出宣传水资源紧缺的国情和县情实际,强化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转变城乡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变成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节水宣传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在城镇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举办节水有奖征文活动,不定期地举办节水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水宣传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印发节水知识读本、传单等进行宣传;利用暑假举办“节水夏令营”,对中、小学生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将节水做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争取每年向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业教育学校新入学的学生免费发放一次节水知识小读本;对企事业单位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的人员和节水骨干进行培训,通过他们推动整个系统和单位的节水宣传和普及工作。
(五)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农田节水灌溉技术、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中水利用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水源空调利用、普通地下水与地热水回灌转化可行性试验等研究和推广。
加强水质监测,建设城区水务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生活饮用水源实行在线监控,对河流、水源等实行实时流动监测。建设城区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和地下水的开况。
(六)强化措施,加强节水管理
市委、市政府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工业园、市直各相关部门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卫生城市创建。
根据省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我市按部门职责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和“纠建并举、综合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在创建工作中的管理责任。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加以研究解决。
创建卫生城市,硬件条件是基础,加大投入是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城市设施条件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06年以来,我市致力于打造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和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南城新区主干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一个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初现雏形。市域基本建成“三横五纵”公路主网架,二级以上公路通车里程达到.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市区建成面积达到平方公里、人口达到万人,城镇化水平已达%;中心城区绿化率达到%。大力解决市民生活实际困难和问题。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道路不畅、环境不好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础投入。先后投入多亿元,对中心城区内的个村居进行改造,共拆迁房屋处、万平方米,新建住宅面积万平方米;投资亿多元,改造背街小巷条;投资亿多元,全面改造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的环卫、安防等设施;投资亿元新建城东、城南污水处理厂;投资万元新建座污水提升泵站;投资余万元,改造农贸市场座;投资万元新建座压缩式密封垃圾中转站;此外,市区新增个垃圾箱,配套完善了公厕、垃圾站点及给排水等市政设施。今年,我市把投资亿元、日处理垃圾吨、填埋年限年的垃圾填埋场项目纳入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范畴,目前该项目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实行环卫规范化管理。道路保洁方面,对城区条主次干道保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推行道路两旁“墙到墙”管理,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目前,中心城区共有保洁人员人,清扫保洁面积约万平方米,日清扫垃圾约吨,城区所有垃圾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在垃圾清运方面,将原有的敞开式垃圾站改建为密封式地下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全部采用多功能密封垃圾压缩车清运,实现了垃圾密闭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方面。对中心城区现有的座一类公厕、座二类公厕,均按照“六无六净”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在城中村卫生方面,实行统一聘用保洁人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监督考核、统一垃圾清运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城村一体化。
专项整治,优化环境。深入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动员全民参与,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平房区及“五小”行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联合执法,专项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卫生现状。今年以来,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和“两灭”复查为契机,再次掀起了新一轮卫生创建。先后组织了市容联合执法及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卫生得到了切实改善。认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部署了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早点店、夜市以及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整顿与规范,解决了项老大难问题。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多家商户办理了证照,完善了索证索票、进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开展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及信息公示,正确引导消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统一制作了卫生防护罩;早点店、夜市摊点形成了集群,强化了管理;餐饮店、学校食堂%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与此同时,全市先后组织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专项整治活动多次,出动执法人员万多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万多户次,取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余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起,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了创建环境。全方位开展“四害”杀灭活动。市爱卫会每年制定下发除“四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部署和指导各级各部开展工作。在今年城区两灭活动中,累计投放克包装灭鼠商品毒饵、克包装灭蟑商品毒饵各包,通过开展集中的化学杀灭工作,有效控制了城区老鼠、蟑螂密度。
按照《湖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我市健全制度,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各项工作及指标基本达标。
我市把健康教育工作作为爱国卫生、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和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健康教育所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市、街道、社区(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医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晓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城区公共场所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
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单位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落实;主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活禽、水产销售的相对独立的区域,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清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绿地率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大力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速度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其中:全年空气API指数≤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近五年分别为.%、.%、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近5年分别为.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分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5年均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近5年分别为.%、.%、 %、.%、%;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卫生监督机构单独设置,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监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各类公共场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检测资料齐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食品药品监督、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市场管理等个部门,各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率达%,大中型餐饮业普遍实行责任监督岗管理。饮食摊点集中设置,统一管理。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毒肉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有专门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主要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将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市疾控中心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预算,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全市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重大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在%以内,市人民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和感控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临床用血%来自无偿献血,%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强化资源环境硬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发展
当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力度大,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2012年的84.9%,COD排放量减少17.9%(按工业和生活同口径),但经济发展方式仍然较粗放,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工业、城镇生活、农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仍然过大,加之水资源短缺、水资源集约用水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生态流量缺乏,造成不少地区环境容量超载。这是造成我国水环境问题的直接原因[4]。
未来5~10年仍然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迅速扩大、城市人口持续增加,我国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总量在2030年前仍将上升,未来的废水排放压力将持续加大,我国许多地区面临着水资源和水环境“难以为继”的困境。
各类污染源排放量大,是我国水环境质量改善避不开、必须解决的本源性核心问题,必须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环境保护。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升级转型过程中,应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强化资源环境硬约束。在城市层面,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速度,“控制水污染物增量、治理存量”,使城市发展与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以资源环境作约束,优化城市发展。
首要的是以制度和政策落实处理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其核心是明确环境质量反退化制度,经济社会发展以不降低水环境质量、不损害水环境功能为前提,约束和改变人的行为方式。建议建立水环境质量倒逼机制,以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以水质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指标强化硬约束。在实现途径上,要加强资源需求管理,以供定需,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用水总量为抓手,以污染减排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施节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管理层面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节水总量控制要求,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开展节水审核,落实节水责任,建议严重缺水地区要把节水纳入政绩考核。在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体现环境质量战略转型和总量控制制度的深化。同时环保和水利部门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审批,要考虑“区域缺水情况、排水去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是否足够”等,真正做到以水定人、以水定城。
处理好预防与治理的关系:预防优先要有针对性,治理为主须稳、准、狠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好水”与“差水”同时并存。“好水”主要指饮用水水源水质,2012年我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5.3%,1370个试点村庄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标率仅为77.2%[5]。“差水”特指为污染严重的水体。尽管经过三个五年的重点流域规划的实施,但地表水污染严重水体依然大量存在,十大流域内仍有10.2%的国控断面为劣Ⅴ类,而且我国西部等江河源头区受污染河道不断上移,2009—2012年少数断面在个别年份由Ⅲ类下降为Ⅴ类。
总体部署上,应该注意到水环境质量关乎民生,社会诉求强烈,亟须在5年左右时间内把握重点,综合施治,突出特色,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抓“好差两头”,在长远谋划的同时,阶段性保护和治理工作要取得群众看得见的实效[5]。
对于“好水”,要突出预防为主,突出休养生息,突出更高的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护要求,构建水环境保护的防护体系。饮用水水源重点是要减少干扰,要落实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并加强流域上下游联动治污和优化取水排水格局,汇水区内严格准入和监管。同时,要积极启动开放性水源地的城市备用或应急水源地建设工作。
对于“差水”,强调突出重点,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坚持稳、准、狠原则。“稳”就是积极稳妥,与已有的相关规划任务要求有机衔接,重点是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的河流(段);“准”就是要找准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将工业园区监督管理、建成区污水直排、保障生态流量等作为抓手,最终大幅度提高水质达标率;“狠”就是要重拳出击,“严”字当头,在强化现有法律制度落实的同时,在水质目标清单管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一些新的制度、措施和做法,力求“四两拨千斤”,积小胜为大胜。
处理好节水与治污的关系: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系统构建水资源、水环境与水生态系统治理格局
目前,我国水资源短缺严重,水环境污染严重,水生态损害严重并存,新老问题交织,使我国水环境的系统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我国年缺水500多亿立方米,缺口超过8%;我国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是0.52,比世界先进水平低0.1~0.3;全国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高达20%,每年损失100亿立方米;我国有400多个城市缺水,其中有100多个城市严重缺水[6]。
我们认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源头控、中间治、末端考”的系统思路制定治污技术路线,制定“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的综合防治战略,系统构建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养护的保护格局。在实现途径上,节水与减污并重[7];在体制和机制上,部门联动,统筹推进水质、水量的协同管理。
建议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分子分母兼顾,削减总量和增加水量并重。一方面,水量作为分母,尽可能做加法,通过节约用水、再生水循环利用、保障生态流量、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增加生态流量等措施加大 水量。在城镇和工业用水方面,要从不够重视节水、不注意开发传统水资源转变为节流优先的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在农业用水方面,要从传统的粗放型灌溉农业和旱地雨养农业转变为建设节水高效的现代灌溉农业和现代旱地农业。另一方面,区域排放总量作为分子,尽可能做减法,继续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现“全防全控”思想,将污染防治与城市建设、农村发展以及工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控制工业、城市和农村污染。
处理好大江大河与城市水体的关系:在大江大河消灭劣Ⅴ类的同时,更加重视城市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
根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十一五”以来,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成效,淮河、松花江流域污染由中度转为轻度,七大水系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64%(比2005年改善23个百分点)。但另一方面,近两年“请市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的报道屡见不鲜,与群众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水体黑臭问题已经成为继雾霾之后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流经城市的河段、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人口聚集区的河流沟渠普遍受到污染,甚至因有机污染而黑臭,群众意见大。
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启动实施了消除污染严重水体工作。江苏省2013年4月下发了《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拟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流黑臭现象,并公布了313条黑臭河流整治名单。据初步估算浙江省垃圾河、黑臭河的比例约占全省总河长的10%左右;2013年5月,浙江实施寻找可游泳的河,对受污染的河道逐一制定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实行“河长制”,明确责任,公开信息,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并开始启动大规模的“五水共治”工作。2013年7月,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50条河涌水质情况,其中39条水质仍劣于Ⅴ类。
我们认为,基于2020年全面小康的水环境改善要求,近期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落脚点,关注民生问题,向社会公开目标水体清单,广泛推动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力争大江大河基本劣Ⅴ类水体、小河小沟等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
对于大江大河水质改善,在已有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基础上,强化消灭劣Ⅴ类的河流(段)。参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现有的考核体系,延续目前的水质考核问责和区域限批制度,抓节点城市关键支流,实施控制单元网格化精细管理。
对于群众意见大、公众关注度高的城镇黑臭水体,要综合截污纳管治污、清淤疏浚、沿河拆违、引水活水、生态修复等强化措施,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予以重点解决[8]。在管理上,建议:一是明确黑臭水体清单和考核制度;二是明确城镇化过程中城市河流的水环境水质和水量要求,避免“先污染后治理”;三是完善城市河流水环境信息的公开和公众监督制度;四是出台系列城市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管理规范(如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规范、城市河流综合整治技术指南、长效机制建设等),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城市河流水环境保护工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有为、企业负责、市场有效的新机制
“十二五”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模式已经随着经济发展有所调整,环境管理战略正在从总量控制的末端污染治理模式向质量改善模式转型。但我国环境管理仍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环境管理长期停留在污染治理阶段,对市场化的环境政策制定重视不够,阻碍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升级[9]。
我国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当前的经济利益,偏离了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问题的根源首先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即如何实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其次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唯GDP至上的政绩观很难激发地方政府进行环境管理模式升级。企业是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最根本推动力量,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环境管理积极性,视治理污染为负担,由于经济调节机制的不到位,导致企业倾向于降低环境成本获取竞争优势,守法企业环境治理积极性无法得到有效激励[9]。
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转变我国环境管理的模式,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从政府、企业和市场等不同层面入手,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建立健全政府有为、企业负责、市场有效、公众监督的新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基于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长期缺位和不到位,需要明确地方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责任,把环境质量反退化作为各地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并通过环境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环境质量负责予以量化,推进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进一步实施河长制、区域限批等,使地方政府责任有明确抓手。
重要的是部门合作,优化管理效能。需要以任务的形式明确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释放“环境红利”;需要分区分类地明确这些关键领域落地化、差异化的任务要求,实施源头防控,强调部门联动、政策驱动,多措并举。
企事业单位是污染防治的主体,需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稳定达标排放是基本责任,责任到人。最迫切的是依法推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主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环境信息,创造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条件。健全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体系,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以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对控制单元内企业排污行为进行强力约束,实现总量控制和质量控制的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