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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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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1篇

关键词:设计师;产品设计;设计价值;评价基准

中图分类号:J50 文献标识码:A

在今天的设计行业里,特别是产品设计行业,每年都有很多新产品的设计上市,但每个成功的产品设计背后总有无数失败的产品设计。随着市场的变化和产品之间的激烈竞争,设计师不能只从简单的对外形、功能、色彩等方面来考虑。对于产品设计更深层次的设计价值,以及具有怎样设计价值要素,其评价的基准的设定,是设计师在设计之前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一、产品设计价值的概念和重要性

对于产品设计价值的理解,首先要对价值有所了解。一般来说价值的概念经常出现在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主要从多方面来衡量,有道德方面的、社会方面的、经济方面的、宗教方面的、审美方面的等等。所以对于设计价值来说,也脱离不了这些方面的范畴。那么设计价值创出的根本动机和针对的焦点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从设计的根本目的来说,设计是为了对幸福的追求而进行的有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创造性的活动。反过来,当用设计设计出具有创造性,能够给人类带来愉悦性、心理上满足性、有意义的产品时,我们就说这个产品具有设计价值。对于产品设计价值的具体概念,不同立场具有不同的说法。

Jonathan Cagan&Craig M.Vogel在书中把价值定义为,“人们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期待,可以通过产品对生活方式的影响、功能特征和人机工程效应体现出来,最终可以发展成为一个有用的、好用的和希望拥有的产品。”随着时代的变迁,设计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同时设计价值就是在人类不断地关心具体的事物下,发现问题,为了解决问题而进行创造性的实际活动,并通过在设计过程中不断的解决问题,创造出的对人类有意义的劳动成果,而这劳动成果就成了设计价值所赋予的载体。根据产品设计的需要和意义不同,所赋予的设计价值的取向也有所不同。因此,设计价值成为产品设计开发时必不可少的指针和评价基准。

二、产品设计价值评价基准要素的分类

1 设计价值的评判基准的概念

辨识设计价值本身与价值评价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是认识设计价值客观性存在的关键问题。有人以为设计价值和价值评价是一回事,其实不然,设计价值和价值评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价值评价是主体根据客体属性是否满足自身需要,而做出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和判断,它表明了主体的态度。是人的一种意识活动。价值通过价值评价活动被反映出来。也就是说,价值是基础,价值评价是结果,用康德的话说,价值属于先验世界,是理性的知识;而价值评价属于经验世界,是知性的知识。由于设计价值的复杂性,也经常被认为是主观的、感性的存在。这是因为人的情感和需要是个十分复杂的混合体。而设计价值又与人的情感和主体需要密切相关,往往会考虑到涉及到产品的各个方面复杂的因素。因此,对于产品设计价值的评判基准的确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决定。要用价值的理论作为基础,加上产品设计实际情况去研究设计价值,才能构建起设计师需要的设计价值评价体系。同时也是为了设计师评价一件好的作品有了评价的基准。

2 设计价值的评价基准的要素分类

对设计价值的评价基准要素,首先要对设计价值进行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宏观分类,并进一步将设计价值分类为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人文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微观价值形态,只是为了便于我们更加清晰和全面的认识设计价值,并不是说明设计价值只有以上几种存在形态,也不是说设计价值以多种独立价值构成的组合价值。不同的研究视角:决定不同设计价值分类方式,设计价值还可以具有内在价值、工具价值、技术价值、历史价值、政治价值等等。不管是创造设计价值还是实现设计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设计价值作为一个综合的整体范畴而存在。处于本论文的主题考虑,首先利用先行研究的方法,调查了国内外34篇涉及到的设计价值要素和设计价值评价要素所有相关的内容,按年度的先后顺利排列,具体内容见下表所示:

把上表中各位研究者关于产品设计价值的各个设计价值要素综合一起,去掉重复的要素,一共有97个不同的类别。在这些不同的类别中,有很多是意义相近或其中的一个要素可以包涵其它多个意义的要素在其中,如表2所示。

三、设计价值评判基准的要素设定

根据表2中97个不同的设计价值要素类别,按照其在论文内容中出现的频率进行高低排序,其中出现率最高的是:经济性和审美性的价值,其次是使用性、造型性、功能性,最后是感觉性、制作性和个人的感性满足度,以及象征性、组合型、安全性等等。这些设计价值要素涉及到产品设计的各个方面。为了找出具有代表性的设计价值要素,把设计价值要素中意义相同和相近的要素,利用KJ法结合各个研究者的对设计要素的理解和范围的限定,把这些设计价值的要素进行总结和归类。

利用KJ法作为设计价值要素分类的一种分析的工具,因为它是将未知的问题、未曾接触过领域的问题的相关事实、意见或设想之类的语言文字资料收集起来,并利用其内在的相互关系作成归类合并图,以便从复杂的现象中整理出思路,抓住实质,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一种方法。为了产品设计的成功性,共由5名教授和10名研究生共同来进行。各研究者根据文献中相关作者研究和对设计要素、评价要素的理解,分别把每张卡片上的设计要素进行合理的总结和分类。

因论文主要是针对设计师对象来研究,主观性和实际性的情况因素占主体。再加上对于设计价值的要素的评判的标准,虽然相关文献中都有各自的说法,但是还是要根据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对于上述各研究者中所写到的“回归性,高兴,信赖性,原理性,认知价值,体验价值,娱乐价值,教育价值,逃避现实价值,兴趣,种类,阶层性,社会性,时代,国际,家族,嫉妒,施工性,名族性,购买意识性,优秀性,影响力价值,满足性,传达性,秩序性,灵性,原理,范畴化,爱恋,集团,意义方面价值”这些价值要素与五种代表性的价值要素所包含的意义不相符,或已经超出这些设计价值要素的含义的,不在列入以上五个代表性的设计价值要素中。

通过相关产品设计价值要素和评价基准要素的文献调查和KJ法,把设计价值要素主要分为以下5种类型,并以此作为设计价值评价的基准。即:1.审美性价值(产品在美感造型和对于个人感性满足程度方面的价值);2.功能性价值(产品在性能、安全性和便利性方面的价值);3.经济性价值(产品在生产原价和制作的容易性方面的价值);4.创意性价值(产品在差别化设计上、创意性方面的价值);5.环境性价值(产品在可回收、可减少、可利用的生态方面的价值)。

四、结论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2篇

引言

产品的形象设计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形象设计,是以产品设计为核心,围绕着人对产品的需求,更大限度地适合人的个体与社会的需求而获得普遍的认同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因此对产品形象的设计和评价系统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价系统复杂而变化多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涉及到人的感官因素等,包括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笔者试图通过对企业形象的统一识别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结合人与产品与社会的关系展开讨论,对产品形象设计及评价系统作有意义的探索。

1产品形象设计与企业形象设计的关系

对形象的研究大都基于企业形象统一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System简称CIS),所谓企业形象,就是企业通过传达系统如各种标志、标识、标准字体、标准色彩,运用视觉设计和行为展现,将企业的理念及特性视觉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来塑造具体的公众认可、接受的评价形象,从而创造最佳的生产、经营、销售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

企业通过经营理念、行为方式,以及统一的视觉识别而建立起对企业的总体印象,它是一种复合的指标体系,可以把它区分为内部形象和外部形象。内部形象是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自身的评价和印象,外部形象是社会公众对企业的印象和评价;内部形象是外部形象的基础,外部形象是内部形象的目标。

产品的形象设计是为实现企业的总体形象目标的细化。它是以产品设计为核心而展开的系统形象设计,对产品的设计、开发、研究的观念、原理、功能、结构、构造、技术、材料、造型、色彩、加工工艺、生产设备、包装、装璜、运输、展示、营销手段、广告策略等等进行一系列统一的策划、统一设计,形成统一的感官形象和统一的社会形象,能够起到提升、塑造和传播企业形象的作用,使企业在经营信誉、品牌意识、经营谋略、销售服务、员工素质、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显示企业的个性,强化企业的整体素质,造就品牌效应,赢利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2产品形象设计的统

产品整体形象(ProductsIdentity简称PI)是产品在设计、开发、研制、流通、使用中形成统一的形象特质,是产品内在的品质形象与产品外在的视觉形象形成统一性的结果。

2.1产品的品质形象的统一性

就产品的品质而言,是通过产品的内在质量而反映到外在的企业形象上,如德国的“奔驰”车、西门子的电子产品等,给人更多的是对德国产品的制造技术、产品性能,以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联想,在感官上形成“车—奔驰—技术—品质—德国”。‘高质量”与“德国”是同义的,“奔驰”车的形象就是“德国”的形象,“可口可乐”一直是美国文化的象征,伊夫·圣·洛朗的服装代表着华贵和浪漫的法国人的形象。

产品的品质形象涉及到产品的设计管理与设计水平,无论是在产品的功能、性能、材料选用、加工工艺、制作方法、设备条件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在产品形象设计中,首先要在设计管理水平上提高,如有明确的产品设计目标计划,组织有效的产品设计开发队伍进行关键的技术攻关,提供完善的设计技术配置服务,包括“软”的(高素质的设计人员)、“硬”的(符合设计开发要求的设施、设备)配置,满足产品设计开发的物质条件。并且要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实施程序过程的管理(如阶段评估、信息反馈、多方案选择等)。为满足设计开发水平,提高设计的质量,就要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实施有效的管理模式。

产品设计水平的高低,除了取决于设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外,更主要的是要按照科学的设计方法程序进行。充分进行产品设计的市场调研,收集资科、信息,提出开发设计本产品的充分依据,如:对产品设计的功能、性能、造型形态分析,以及采用何种原理、技术、生产方式等,满足何种人群或个体差异的要求(包括心理和生理需求),对产品的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地点、使用环境进行研究,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后果(如安全、环保、法律)等,进行科学系统的分析、研究、归纳,对产品的整体形象设计进行定位,通过方案的选择、优化,形成产品形象设计的系统性,逐步实现把产品的形象设计统一到企业整体形象上来。(见图2:产品形象一企业形象)

2.2产品的视觉形鼠统一性

产品的视觉形象的统一性(PI)是企业形象在产品系统的具体表现,在企业形象的视觉统一识别(VI)基础上,以企业的标志、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组合规范、使用规范为基础要素,应用到产品设计应用要素的各个环节上。产品的特性及企业的精神理念透过产品的整体视觉传达系统,形成强有力的冲击力,将具体可视的产品外部形象与其内在的特质融汇成一体,以传达企业的信息。产品的视觉形象的统一性是以视觉化的设计要素为中心,塑造独特的形象个性,以供社会大众识别认同。

产品PI由基本要素与应用要素两大部分组成。

2.2.l基本要素设计

产品视觉形象的基本要素是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的基本要素,产品形象的视觉识别系统部是建立在基本要素设计的基础上,因此它是产品形象设计的基本元素,是PI的核心部分。

基本要素设计包括:企业标志、企业标淮字体、企业名称、企业标准色、企业象征图案、企业吉祥物和企业精神宣传标语等内容。

基本要素的设计是建立在企业经营理念的基础上,并充分体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方向、精神。基本要素设计必须风格统一并能有效地组合、配合应用,明确基本要素设计的组合、使用规范,规范制图的标准及方式,在实际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正确使用。

2.2.2应用要责设计

应用要素设计是以基本要素设计为基础,根据产品设计中实际的视觉表达事项,规范基本要素的使用,在产品的视觉化设计中,具体应用到以下各项内

(1)产品的外观造型系统(特定的外观造型、材标准色彩、表面装饰工艺等);

(2)产品的包装系统(包装造型、包装的文字、图符号、排列、包装材料、包装纸、包装箱、集装箱

(3)产品的立面装饰系统(立面造型、企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辅助色彩、铭牌、标识等);

(4)产品的服务系统(产品货单、使用说明书、技术资科书、质量跟踪卡、保修卡、随货礼品等);

(5)产品的促销媒介系统(商品册页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电视广播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POP广告,户外广告,活动广告、室内广告等);

(6)产品的展示系统(商场货架、专卖店、商品展览会、招商订货会、洽谈室、橱窗等展示环境)。

2.2.3PI手册

在确定了基本要素后,按照使用的功能、媒体的选择方式,制定各种使用、操作的规范,使产品的设计、研发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保证产品的形象设计统一性。根据产品形象设计的基本要素、应用要素编辑成册,形成设计指南。

PI手册是产品形象设计的最后阶段,综合了PI的全部开发项目,整理成册,予以视觉化、系统化、规范化,可适合在任何时间、环境、地埔操作使用和查阅。

PI手册是产品形象设计实施的技术保障。通过PI手册,重复再现设计目标,在管理上成为行之有效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为众多设计项目开发中,提供规范化和参照物,指导产品的设计开发,并按系列化进展,最终统一到企业形象的识别上。

3产品形象设计的评价系统

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流通及使用,都是以服务于人类的生活与社会发展为前提的,产品功能、形式的提出,是根据人类自身的发展需求而产生,是为了解决自身的某一问题或事物而设定,一切都围绕着“人”的存在而存在,其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完全取决于人的情感因素。因此,人为的评价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产品形象的评价一直是个难题,如果按完全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去评价,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特别是涉及到人类的多种情感,诸如喜、怒、哀、乐,以及五官的视、听、触、嗅等感官因素,就会出现许多不确定评价因素,还要涉及到人自身的个体差异、心理与生理的差异、所处环境、地域、时间及备类社会因素等等,对产品的形象评价必定会出现模糊不清,难以确定,因此必须以定性和定量结合的评价方式建立起评价系统,在涉及到人类情感、美感和时代时尚等因素时,可以以定性的方式评价;而对功能、性能、技术手段等则可量化评价;有的则要由两者综合去评价。

3.1产品形象评价系统基本框架

产品形象的评价系统框架是以产品的内、外评价因素为基础,以人的需求目标为评价结果,评价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该产品是否能生存发展或惨遭淘汰,并指导产品设计、开发今后的发展方向(见图3)。

3.2产品形象评价系统内容

对产品形象的评价,不能拘泥于仅仅是对产品的外观造型设计的评价,因为它只是产品整体形象的极小部分,是最直观和表层的东西,更深层次的是通过产品的形象展示一个企业形象与文化直至一个国家的形象。因此,对产品形象的评价必须从纵横的多方位去衡量。

根据产品形象的评价系统框架,由产品形象内部因素与产品形象外部因素两大部分组成的测评平台,涉及到从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生产管理到使用者因素、市场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等评价范围,以及由此产生的许多定性与量化的测试和测评点,能较详细具体地、有针对性的评价(见图4)。

产品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使用,是由产品—商品—用品—废品的演化过程,它涉及到人—机—产品—社会—环境的各个层面与各种关系。因此产品的形象设计必须解决好这种层面与关系,才能达到设计的目标与要求,才能称之为“好”的产品形象。

结束语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3篇

关键词:艺术设计思维;产品设计;用户需求

0前言

产品设计是指有目的地整合线条、数字与色彩等要素,通过立体形式呈现产品。随着社会发展,各类产品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对产品的需求从性能拓展为功能、质量和外观。因此,设计人员需要在产品设计中应用艺术设计思维,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使产品外观符合用户审美。

1艺术设计思维在产品设计中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艺术设计思维是指将艺术思维和科学思维结合的设计理念,艺术思维具有显著形象性特征,科学思维具有显著逻辑性特征,两者结合的艺术设计思维,可为设计赋予不同的艺术价值,形成独特的产品。在产品设计中,设计人员需遵循市场原则及审美原则。其中,市场原则是指设计者需根据市场需求,了解产品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结构,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设计,为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场开拓提供条件;审美原则是指产品的外观、结构等要素,需符合用户的审美,这样方可激发用户的购买欲望,实现产品设计与生产的目标。总的来说,市场及用户对产品的需求,是设计者关注的重点。艺术设计思维在产品设计中的融合,可使设计者整合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在保证产品功能的基础上,提升产品的美感,使产品既符合市场的需求,又符合用户的审美需求。可见,艺术设计思维在产品设计中的融合具有可行性及实用性。

2艺术设计思维在产品设计中融合的对策

2.1体现用户对产品的需求

设计人员在进行产品设计时,需从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入手,在保证产品功能的基础上,使产品的外观、操作要点等内容贴合用户的审美及使用习惯,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日本索尼产品为例,在微电子技术出现后,电子产品呈现出显著的微型化、轻量化特征。索尼公司的设计人员结合用户对小型电子产品的需求,在设计中应用微型电子部件,通过流畅的线条设计、镁铝合金材料的应用,形成小巧精致的产品外观。同时,设计者考虑用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改变传统电子产品的黑白灰颜色,选择社会流行色彩作为产品的主要颜色,如浅蓝、浅绿和浅紫等,在当时受到了用户的广泛欢迎。可见,在产品设计中,艺术设计思维的融合需将用户对产品的需求作为基础,增强产品设计的针对性及有效性。

2.2突出产品设计的内涵

在产品设计中,设计者会根据自身的设计理念调节产品的色彩与参数,从而呈现更完美的产品。在这一过程中,艺术设计思维可使产品的色彩、参数配合更优化,突出产品设计的内涵,表达产品设计的想法。因此,在进行产品设计时,设计人员需全面考虑企业文化、用户需求、设计理念等要素,优化产品的结构与外观,确保产品符合用户的精神与视觉需求,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以苹果的iPhone系列产品为例,第一代产品改变了传统手机的按钮设计,正面只有一个按钮,使手机外观更加简洁;在后续产品设计中,设计人员不断改变手机的外观,使其体现苹果公司的变革理念。例如,iPhone6改变了传统钻石切割结构,使用更圆润流畅的弧形边框,为用户带来了更舒适的手机握持体验;iPhone7及后续产品中,设计人员将传统的耳机孔取消,用户可用充电口连接耳机;iPhoneX的全面屏设计,使手机更具科技感。

2.3注重产品的创新灵活性

产品市场中普遍存在同质性现象,对产品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产品设计者缺乏创新性及灵活性,因此,设计人员需在产品设计中应用艺术设计思维,提升产品的活跃度。在产品创新中,设计人员不可拘泥于产品外观,需从用户实际操作入手,通过创新优化用户的操作,为用户带来更舒适的产品体验。在产品操作设计中,设计人员可通过调试适应和用作他用等艺术设计思维的应用,实现产品的创新。调试适应是指通过对产品细节的调整,使其更适应用户的操作。以苹果的Safari浏览器为例,用户在向上滑动浏览器页面时,系统会自动缩小浏览器的字号,隐藏底部功能,为用户提供面积更大的浏览页面。用作他用是在产品设计中引用其他共性理念。如苹果的iMove图标,在用户快播时,用兔子图标显示,在用户慢播时,用乌龟图标显示,使产品设计充满趣味性与创新性。[1]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4篇

基础设计是在完成了基础课程,如素描、色彩、平面构

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后,在进行产品设计课程之前安排

的一个着重构成训练的技术基础课程,它本身基于立体构

成课程内容、目标方向接近产品设计但又与之相区别,是处

于连接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一个特殊纽带。随着工业设

计专业自身的发展,产品设计的功能、形式与审美的要求被

提升到一个全新的设计高度。从纯粹的、无目的的形态构

成到实际可行的产品设计,中间是一个很大的跨越,但往

往被忽略。因此,剖析从形态构成到产品设计的过渡环节,

研究两者的关联性,设计训练方案,对基础设计课程进行

构建,对提高形态构成的综合能力和产品设计的专业技能

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对提高开发设计潜力也有着重要的现

实意义。

2 构成教学概述

就工业设计专业课程体系而言,基础课程中的构成教

学是教学的重点。自20 世纪初有包豪斯学校研究产生开

始,经日本设计界研究细分为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

成这三大构成,引入中国以来一直作为艺术设计专业的设

计基础课程。作为工业设计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构成

是将形态本身当做鉴赏对象来研究,探讨形态所具有的共

性特征,是一种没有明确目的的纯粹的形态创造。构成作为

设计基础训练课程在现代设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

们具有共性的设计语言、形式法则,被大量地应用于工业设

计、平面设计、环境设计等各个设计领域中。

3 问题解析

目前,构成课程是将形态本身当做鉴赏对象来研究,探

讨形态所具有的共性特征,是一种没有明确目的的纯粹的

形态创造,而产品设计是一种“有目的的构成”,它是从功能

和使用的角度来确定形态的,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因而这两

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产品设计的最终目的体现在产

品的形态上,但这个形态却又带有很强的使用功能目的,并

加入了各种限制性因素。如果仅仅通过纯粹形态创造的构

成训练,直接进入到具体的产品设计课程,就会对产品形态

与产品功能、材料、构造等要素缺乏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和

训练,往往会感到无从下手,无法对产品的形态进行合理化

创造。设计的形态就多流于表面,形态与产品本身缺乏联

系,或与各要素间矛盾重重,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没

有实际的应用价值,走上为产品形态而设计形态的道路。

4 基础设计课程构建

4.1 基本思想

任何高级的形态都可以归结为基本形态的组合,基本

形态分为二维和三维,基本形态是一切设计、造型的根本,

对进一步的设计具有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认真了解运用

设计的基本构成元素不仅能够指导设计,也可以使产品本

身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着手形态构成与产品设计的关联性

研究,以形态为切入点,以产品设计的综合技能为最终归

宿,探究其两者间的过渡性和关联性。

产品只有借助其所有外部形态特征,才能成为人们的

使用对象和认知对象,发挥自身的功能。通过产品形态体现

一定的指示性特征,暗示人们该产品的使用方式、操作方

式。通过产品形态特征还能表现出产品的象征性,主要体现

在产品本身的档次、性质和趣味性等方面。

4.2 研究目标

本课程建设方案从具象和抽象两方面形态入手,一方

面研究对实际物体的观察方法和空间表现方法,理解物体

的空间结构与色彩变化,一方面学习形式美法则,使学生了

解造型规律,培养抽象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以此来

引导学生的造型观念,为专业设计的学习打下基础。

4.3 重点与方法

基础设计课程的核心内容是对形态的研究,而形态又

和功能、结构、材料、机构、数理等要素不可分离,所以研究

形态与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就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理

论环节以实例讲授为主,实践环节主要是专题设计训练,培

养学生的观察、感受和把握的能力,着重于从纯粹的无目的

的形态构成到实际产品设计的过渡,系统地训练产品设计的创意思维方法。

4.4 研究思路

从形成产品形态的功能、材料、结构等最基本的要素着

手,并围绕基本目的的某个方面进行有目的的研究,在基本

要素限制下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探求产品形态变化

的可能性。从影响产品形态设计的诸多环节中提取几个具

体的专题,在具体的课题训练中,通过感性思维和理性分析

来完成产品设计的雏形,为产品设计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

铺垫。

4.5 研究过程

我们将形态创造的基本方法可进一步细分,根据造型

的思维过程分为构造与建立、分割与重构、组合与过渡、演

变几个递进的阶段。形态创意方法从平面到立体、形态的从

“破”到“立”、从几何形态到有机形态、从具象形态到抽象形

态,实现这样的四步转换,从平面走向立体,不仅是形态的

表现形式上的重大变化,更是对现实事物认识观念的巨大

飞跃。因此,用立体的方式去观察、分析事物,是产品基础设

计环节需要着重考虑的内容。形态构成到产品设计的过渡

环节,我们认为应该着力于这三个递进的层次:通过创造性

思维训练,发掘深度创意,同时激发广泛的思维空间;通过

比例构成的设计训练,致力于设计的形式美认识;介入功能

性初步考虑,通过对优秀作品的造型处理技巧的广揽博取

和实践过程中的独特创新演绎剖析,为产品设计做好前期

准备。

4.6 实训细则

产品形态基础设计的核心内容是对形态的研究,而形

态又和功能、结构、材料、机构、数理等要素不可分离,所以

如何进行形态与诸要素之间的关系的实际训练就是课程建

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实训内容细分如下:

(1)基本部分

①基础形态训练:形态的构建;形态的分割与重构;形

态的组合与过渡;形态的演变;典型几何形态分析提炼;仿

生形态与有机形态的启发等。

②形态美感训练:形态心理研究;形式美法则;创造美

的形态。

③产品形态训练:形态的目的———功能、形态的载

体———材料、形态的骨骼———结构;抽象形态与实用功能的

结合;抽象形态产品化演变。

④细节造型训练:细节与装饰性;元素配置;色彩方案。

(2)应用部分

由以上基本内容,从局部到整体、由此及彼的方法,结

合案例,逐步探索形态构成与产品设计的关系和这两者的

关联性问题。

具体内容涵盖:基础造型设计;仿生形态观察、提炼与

联想;命题设计;快题设计;结构组合建模、良好形态设计评

定等。

(3)训练题设计

①训练题———“抽象概括能力训练”。要求:运用点、线、

面等构成基本要素,尽量创造一系列的抽象的、几何的形象

来体现经典设计的产品特征,或者几位著名设计师的设计

风格。

②训练课题———“形态表达能力训练”。要求:只用造型

语言,用视觉、触觉表达一系列不同功能(如“旋”、“按”)的

旋钮。尽量不用文字、颜色来表达。

③训练课题———“形态演变训练”。要求:以某一自然界

的动植物为原型设计一系列产品,可以抓住它们的形态特

征,也可从仿生学的角度考虑。不需设计出完善的产品,只

追求有哪些可能性。

④训练课题———“仿生形态训练”,要求:选择某一自然

生物体原型,运用仿生造型设计方法对其分析与概括,制作

出该原型的纸模型。并将此抽象形态进行产品化应用,以草

图形式表现设计构思。

上述四个训练课题相互关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体

现了课程建设的基本研究思想。

4.7 课程设计

基础设计的课程设计是一个对各个知识点进行最后综

合归纳的实践性环节,起到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作用。

由于教学时间处于前期阶段,在设计要求和表现方法上有

一定的局限性,作为第一次近似实际课题的设计实践实施

就有相当的难度。

关于设计题的选择,去寻找熟悉的、身边的、与生活密

切相关的产品,既方便又有实用价值;关于设计目标的确

定,应切合实际,立足于改良设计;关于方案的表现,以手绘

草图、效果图和CAD 工程图为主;关于材料选取和实物制

作,要求用简单易加工的材料,如铁丝、木材、泡沫塑料、纸

板等,实物制作只要求反映设计理念、突出形态效果就可以

了。在课程设计中,要始终体现分工、互助、构思、分析、反

馈、修正这样一些基本的设计过程。

5 结语

做好基础设计课程的构建,就是要求学生在掌握设计

构成的理论知识基础上,独立完成从构思到设计的全过程,

了解抽象造型的观念,锻炼设计构成能力,培养审美抽象能

力,掌握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做出简练生动、实用性强、符合

形式审美法则和形态新颖的产品设计。本课程在教学中应

该针对其特点,努力探求形态的本质和造型的逻辑结构,让

学生通过对形态的认识和意志的表达,学会熟练掌握和灵

活运用构成中的表现要素及其组合规律;及时把握其应用

中的偶然性;训练加强观察、分析、归纳形态的能力,在过程

中掌握造型规律和造型方法。

同时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本课程不同于产品设计专

业课程,不是将设计课程内容简化或提前讲授,应在构成的

基础上体现产品化以保持课程的过渡特色和桥梁的作用。

由于同学面对新内容有一个适应过程,应精选案例,充分分

析和引导使同学尽快进入设计者的角色。在时间安排上,应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产品设计;结构主义

中图分类号:TB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06-0161-01

一、结构主义的特征

结构主义起源于法国,后扩展至整个欧洲大陆。但“结构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哲学派别,而是由结构主义方法联系起来的一种广泛的哲学思潮”;其观点“大多与一定的专门的学科有联系。”例如,在哲学和社会学中的阿尔都塞结构主义,在历史哲学中的富科的结构主义,在美学和文学评论的德里达、巴尔特结构主义,在心理分析中的拉康结构主义等等。这些结构主义大家们虽然在理论、思想上有共同之处,但差异性也是存在的。如此自然给回答什么是结构主义这一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文学结构主义大师之一的库勒曾悲观地说,“以考察这术语怎样地被使用去为结构主义下定义是不可能的;(其结果)只能导致绝望。”尽管如此,对结构主义有独到研究的纪本崧在考察诸种结构主义者的研究实践所表现的特征之后,认为注重结构、强调对结构的分析是所有结构主义者共同具有的最基本的原则。

二、结构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要素

结构主义在创始时受到几个方面的影响,如语言学家索绪尔的理论;心理学的格式塔(或形式)理论;文化人类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等。然而,学者们又一致认为,语言学家索绪尔对结构主义创立之影响则是最主要的。然而,不管是哪个学科的结构主义,在方法、理论和思想上都具有两个共同原则:整体原则;关系原则。

1.整体原则。结构主义注重整体,认为事物的部分或因子仅是通向研究事物本质的要素。单独的部分之所以有其自身的意义、功能,有其自身的确定性,是因为它的所有的一切,都归属于整体,都只有参照“整体”才能够表现出来。换句话说,脱离了整体,任何部分就无意义可言。整体不等于部分机械地相加之和,对于部分而言,整体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权。

2.关系原则。结构主义认为,现实的本质并不单独地存在于某种时空中,而总是表现于此物与它物间的关系之中。关系不仅紧密相关某研究对象的整体与部分,而且统摄宇宙万物间的各种系统。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不在于对组成事物诸要素本身的认识而在于对各要素之间复杂关系的认识。

结构主义哲学的整体观和关系的观点具有系统论的雏形。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在设计中应用整体、系统和联系的观点,正是现代设计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结构主义对产品设计的影响

关于结构主义哲学影响下对产品的功能性、情感性、社会性的更深层面认识,即由符号学语言学研究衍生出产品语意学,并将产品语意的传达划分为三个层面,功能语意传达层面、情感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首先,产品语意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只着眼于产品本身,而是将“产品――人――环境”看作是一个整体,研究的重点也不仅仅是这三者中的某一个方面,而是将重点放在“产品――人”、“产品――环境(自然环境、人类社会)”以及“人(作为产品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环境(自然环境、人类社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上。

在结构主义影响下的产品设计研究中,我们必须用新的眼光来审视“人”作为产品的创造者和使用者的地位问题。在一些结构主义学家的理论体系当中,结构主义原则还包括“消解主体”原则。即应用整体和关系的观点来考察“人”的地位。在这一原则下,人失去了万物中心的地位,人不再是创造者和支配着,而是作为结构或系统中的一个因子而存在。结构主义者认为,在各种门类的社会科学中,所谓对人的研究,如何探索人的本质等,其途径不是直接地研究人自身,而是要研究那种与人类有种种关系总和的整体。因此,个体之存在的意义就必然让位于社会的整体。在这种原则下,人的意义并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在整体或系统中人与人、人与各要素、人与整体之间关系的总和。

以往的产品设计,将人作为设计的中心,产品设计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中心,这种对人的需求的满足是功能性意义上的满足,很少考虑到人的心理性需求,人与环境、产品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被割裂开来,这一点在产业革命之后直到现代主义产生后的几十年里尤为突出,所造成的结果是产品设计外表生硬,浪费严重,破坏自然环境。

结构主义出现之后,产品设计的中心仍然是“人”,但是这种中心地位却发生了内涵性的变化。在结构主义影响下的设计中,把人的地位消解为人与产品、人与环境(社会)等各种关系的总和,为人的产品设计中体现的不仅仅是对功能性的满足,更注入了情感因素、社会责任和价值观念等等要素,因为这些要素本身即隐含在人与产品、人与环境(社会)等各种关系之中。

在创作理念上,设计师们在强调功能和情感的同时比以往更加提倡设计社会责任,一方面从自然的形态中寻找设计灵感,借鉴各种有机形态、曲面风格、历史的装饰等来达到高情感化设计;另一方面,将可再生、循环利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理念融入到设计当中,以期望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6篇

A法国美学家拉罗(1877—1953)认为,工业产品的美是多种要素的组合,正如复调音乐是由多声部通过对位法而形成统一的和声一样。产品的形式是材料和结构的外在表现,是由一定的线条、色彩、形体、音响等在产品外部可以直接感知的物质属性所构成的整体。产品的形式设计是工业设计师依据功能所作出的创造性活动,每一种新的产品形式产生就意味着含有一定的形式意义。就单纯的形式美而言,它不依赖于其他内容,因此,德国哲学大师康德称之为自由的美,狄德罗则称之为绝对的美和独立的美。但是,产品设计的形式美却是依存美,确切地讲产品设计的形式只有与效用功能、操作功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方能称为设计形式美。

一、产品的形式设计具有独特的审美涵义

视觉艺术家们普遍认为,艺术作品的审美是以人的直观感受为尺度,它的终极目标是人类对自身的自我意识,是人类本质力量在社会实践中的确证,它的实质是以审美为中心的一种精神生产。而产品设计却主要是以实用功利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它的目的是为人的实用需要而设计。艺术作品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创造出一种具有情感意蕴的形象体系,这种形象体系是一种视觉或听觉的审美存在物,是艺术家对现实的一种审美反映,其中既包括对社会生活内容的再现,也包括艺术家自身思想情感的表达,因此艺术的美是反映美。而技术生产的产品设计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现实,它不仅具有物质功能,同时也具有精神功能,因此设计的美是现实美。有鉴于此,产品的形式设计具有独特的审美涵义。首先,色彩、形态、肌理的美,即黑格尔所说的“感性材料的抽象统一的外在美”(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72页),构成产品设计的自然物质材料的美。生产任何产品首先需要一定的材料,材料是构成产品设计形式美的第一要素,产品的质感与表现效果所形成的材质感与肌理美,以及现代设计对材料的不同理解,所形成的不同设计思想与风格,形成了复杂的审美心理。人类对色彩的感觉最强烈、最直接,印象也最深刻,色彩的美感来自于色彩对人的视觉感受的生理刺激,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丰富的经验联想和生理联想,从而产生复杂的心理反映。形式美感的产生直接来源于构成形态的基本要素,即点、线、面所产生的生理与心理反映,以及对点、线、面形式意蕴的理解。在点、线、面的形态要素中,线是最活跃、最富有感情的要素。平面上的形与空间中的形态,其跳跃与静谧、繁杂与单纯、安定与轻巧、严肃与活跃等情感性质无不与线密切相关。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和审美经验的积累.促使人类对模仿自然形态、概括自然形态和抽象形态等产品造型产生不同的审美联想和想象,因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审美感受。材质感和肌理美作为产品设计的可视和可感的要素,对人的视觉或触角都会产生感应和刺激。这些不同程度的感应和刺激,就会使人产生不同的生理和心理效应,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美与不美的感受。其次,自然物质材料的空间排列组合构成产品设计符合形式规律的美。产品设计形式美的最终体现是产品的总体造型必须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即遵循公认的形式法则。当色彩、形态、材质肌理等形式要素的组合符合对称与平衡、调和与对比等形式规律时,使人产生美的感觉。正如高尔基所说,形式美是“一种能够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产品设计的形式美与所有事物的形式美一样,遵守着共同的美学原则。这个原则就是美的形式法则。美的形式法是人类的审美积淀,是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形式规律。在一件设计产品上,同样涉及到“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形式法则的运用。“统一”使人感到整齐;“变化”带来刺激,打破单调与乏味;“对比”强调了个性;“调和”则强调了事物间的共同因素。设计产品区别于传统手工艺制作的用品,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与人们的生活、劳动息息相关,在运用形式法则时,应特别强调以充分发挥产品的效用功能为前提,以创造功用与审美相统一的形式为最高原则。当然,形式美法则也不是金科玉律,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审美观念的更新,形式美法则也必然会发生变化。

二、产品设计的形式美应具有符号功能

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提出人为“符号的动物”的著名观点.揭示了符号化思维和符号化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语言、神话、宗教、科学、艺术、技术都是人造的符号宇宙。因此,人实际上不是生活在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自己创造的符号宇宙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是在不断地与自身打交道而不是应付事物本身。卡西尔的这些论述,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人的本质。在广泛的视觉领域,人往往通过符号系统完成人类信息传递的任务,符号可以说是信息的载体。有专家认为,科学、技术、艺术是三种不同的符号,一般认为科学符号是抽象的,为智力图式;技术符号是具象的,为意志因式;艺术符号则是具象与抽象的统一,为情感因式。关于符号的构成,瑞士语言学家德·索绪尔(1857—1913)指出,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结合的产物。产品设计的形式也具有两种不同的符号功能,即指示功能和象征功能,因而也就形成两种不同的产品形式符号:指示符号与象征符号。所谓产品形式的指示符号是用来说明产品及其构件的功用,即“这是什么”,它使形式具备认知功能。人们通过产品的指示符号,结合以往的生活经验,作出“这是什么产品”或“如何使用”等逻辑判断,从而进一步理解产品的效用功能和掌握使用方法。产品形式的象征符号则是通过造型要素及其组合使人产生一定的联想,并领悟到这件产品“怎么样”。象征符号表达的内容往往是间接的、隐含的,具有较强的抽象成分。要准确理解和体会这种象征符号所表达的意义,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符号是信息的载体,它对人具有认知功能,不仅为实现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指引,而且它的物质形态和含义也具有审美功能。因此,并不存在单独的审美符号,审美功能的获得正是它的实用物质状态和意义传达的结果。这一点也可以从产品语言的形式机制上得到确证。产品语言的形成是由深层结构向表层结构的转化,也就是说,它要经过由功能结构向形式的转化。产品语言的深层结构是指产品的物质功能、与人的活动的相互关系、产品的材料工艺和技术基础以及其社会文化特征。例如,一房家具中有大衣橱、书桌等,它们总要通过一定的符号加以标识,以便于人们识别和使用。通常,把手就是抽屉和衣橱最好的指示符号,这种指示既可以在形式上是多样的,也可以做成外显或隐含的。外显的衣橱把手可以是环形的、钮形的、矩形的,也可以是碗状的。而隐含的衣橱把手则可以用一定空间间隔指示出在底边或侧边有暗槽,可供手指拉出。因此,产品必须通过预先的设计,按计划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制作。但它又不象—般技术产品那样单纯依据于自然规律和自然形态,它不仅有技术的规定性,而且有相对的形式表现自由度。与艺术品相比较,设计产品同样具有审美的内涵,这种审美性质不是由技术的规律性所决定,而是由依随于效能的形式符号所决定的。但是它与艺术品不同的是,它不要求唯一性,而更强调产品的重复性和复制性,特别强调一定是可供批量生产的产品,体现机械文明整齐划一的美。新晨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7篇

关键词:绘画;绘画语言;产品设计;意象

在我国,工业设计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边缘学科,产品设计是工业设计中的核心内容,是工程技术与美学艺术相结合的一种现代设计方法,它与美学、绘画、雕塑、计算机应用(设计软件)、人机工程学、心理学、工业材料等相关学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已成为国家产品工业化的关键。“穷国出口资源,富国出口设计”的理念正被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所认可。建立全面、正确的工业产品设计理念,对于搞好工业产品设计具有重大的作用和影响[1]。

产品设计与绘画艺术息息相关,它的表现手法和创作过程近乎于艺术中的绘画。但产品表现不是纯绘画艺术的创造,不是为了表现而表现,而是在一定的设计思维和方法的指导下,把符合生产加工技术条件和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设计沟通,通过技巧先加以可视化的技术条件,将形状、色彩、材料质感、表面处理以及工艺和结构的关系,尽可能全面的表现出来[2]。随着艺术形式的多元化,绘画的形式不断发展与变化,从专业的基础课程逐渐深入到设计教育中。绘画在产品设计领域里是表达设计理念的主要手段,对于提升设计师综合艺术素质以及各种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作用。

1关于绘画以及产品设计中的“绘画语言”

1.1对于绘画概念的理解

单就绘画本意而言,绘画是纯粹之物,其本身是为纯艺术服务的,是专门提供给感受享用的,具有感受的直接性[3]。它不需要历史文学以及题材的支撑而存在,不需要一切解释性工具的参与,而是将一切努力还原为与感受同构的要素,从而将艺术活动提升为审美活动。

1.2关于产品设计中的“绘画语言”

而在产品设计领域里,绘画应用到产品设计中,其目的就发生了变化,由为纯艺术服务转化成为实用艺术服务,从而具有了某种绘画语言。“绘画语言”是设计师脑海中存在的产品“意象”,是设计师对产品设计理念的表达。“意象”是中国古典美学的精髓,它是审美艺术学的核心概念。通俗地说,“意象”就是想象、联想,就是设计师的设计思维,这是设计师必须具备的造型设计基础,是有目的的、用“心灵”来进行工业产品设计的“指挥棒”,对这种设计思维,我们就把它称为产品设计中的“绘画语言”。

就“意象”一词而言,它是中国古代文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古人以为意是内在的抽象的心意,象是外在的具体的物象;意源于内心并借助于象来表达,象其实是意的寄托物,结合到产品设计中就是,“意”指“绘画语言”,“象”指“产品”,“绘画语言”应用到产品设计中就是某种设计思维的表达,是设计师设计某种产品的一种理念。在产品设计中,只有“意”(“绘画语言”)和“象”(产品)的相互融合、相互统一,才能构成审美意象——工业产品设计。

2对“绘画语言”在产品设计中应用的分类阐述

在产品设计中,设计师脑海中闪现的“绘画语言”的表达方式主要有两种:手工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和利用计算机设计软件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1]。虽然表达方式不同,其目的都是为了展现设计师所设计出的产品雏形,都是为了表达设计师的某种设计理念。

2.1手工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表达设计师设计产品的“绘画语言”之一

设计一种产品也就是设计一种“语言”,那么绘画应用到产品设计中也就成为了一种“语言”。我们只有从理论上系统地认识和归纳这种具有专业属性的“语言”,才能更好的利用我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设计出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出色产品。

长期以来,手工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一直被设计师所应用,仍然是产品设计师的“绘画语言”之一,它是设计师必备的基本素质,手工绘制的重点在于训练设计者的“眼力”、“手力”和专业设计的思维功能——设计“意象”。手工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比较灵活,容易成形,在设计和比较中能产生创作的灵感与,能迅速地进行产品的创作与再创作。

手工绘制分草图和上色的效果图。绘制产品草图一般用钢笔、铅笔、炭笔等;上色的效果图最常见的是用水彩、水粉颜料绘制,还有特制的马克笔、彩色铅笔彩色喷绘画法进行绘制。我们在学习工业设计这门学科的初级阶段都开设素描、速写、色彩等基础课程,以夯实初学者手工绘制能力的基础。

上述这些产品效果图绘制方法都是为设计服务的,它们是产品效果图的各种表达方式。这些表达方式有别于传统的艺术形式,它们主要研究客观对象的内部结构与外观形式的整合感,其本身已超越艺术,是一种主动性的认识和创造,使艺术表现形式与专业设计有机结合,体现了科学与艺术、技术与美学的完美统一。因此。在设计中,这些表达方式从纯粹的艺术绘画形式中分离出来,成为具有特定意义的设计表现形式。2.2利用计算机设计软件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表达设计师设计产品的“绘画语言”之二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在更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产品设计中,设计师需要选择的新课题——基于以人为本以及科学的、完美的生活方式的设计,设计师们不得不由过去的手工绘制产品效果图、制作模型的处境进入到电脑——计算机辅助设计的领域。这种变革给设计师在进行产品设计中带来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计算机辅助设计成为一种现代化的设计方式,成为当今设计领域衡量工业产品设计师设计水平的重要标志[4]。

利用计算机设计软件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计师能对产品进行模拟设计,在组合产品结构、选择材质、色彩,以及表面纹理的处理等方面能随机应变,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设计的范围涉及到生活、工作和公共环境领域。目前很多设计师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3DSMAX、Rhino和AutoCAD等常用的设计软件。

3DSMAX是由AutoDesk公司开发的微机动画制作系统,在产品造型设计方面的运用,不是运用其动画的制作功能,而主要用于产品的建模,其功能主要有三维立体建模、材质编辑与渲染、灯光与摄影、环境与效果等方面。3DSMAX在一般的PC机上都能运用,由于其操作方便、能渲染出色的效果图,深受当今广大设计师的喜爱。

Rhino是当今世界上第一套Nurbs曲面引进Windows操作系统的3D计算机辅助产品造型设计软件。因其价格低廉、系统要求不高、建模能力强、易于操作等优点,Rhino是以Nurbs为主要构架的三维模型软件,因此在曲面造型特别是自由双曲面造型上有异常强大的功能。

AutoCAD是Autodesk公司的主导产品。可以绘制任意二维和三维图形,并且同传统的手工绘图相比,用AutoCAD绘图速度更快、精度更高、而且便于个性,能网络图形文件,它已经在航空航天、造船、建筑、机械、电子、化工、美工、轻纺等很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巨大的经济效益。

利用计算机设计软件绘制工业产品设计效果图成为设计师进行产品设计的一种新的表达手段,给产品设计带来了一种新的“绘画语言”,使设计经验得以延续。作为一名工业产品设计师,掌握了以上三大软件,可以在短时间内发挥创造性和思维构想力,将设计表现得更加完美生动。但是成为一名成功的设计师,只掌握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具备审美能力、把握时代脉搏的能力,才使设计的产品不落后于时代。

3结语

产品设计是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相结合的产物,成为人——产品——环境——社会、形式与功能、艺术与技术、经济与社会之间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它们组成“均衡的整体”,这一“均衡的整体”正是所谓的“形式美”和“技术美”的完美结合与综合体现。无论是外在易感知的“形式美”,还是内在不易感知的“技术美”,两者的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内在的要素可以通过外在的要素显现出来[5]。“形式美”和“技术美”的显现正是通过设计师的绘画语言表达出来。设计师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对所设计的产品具有充分的视觉表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因为它是设计师传达设计创意的工具,这种工具就是“绘画语言”,是设计师与消费者之间进行沟通的最为直接的“桥梁”。在设计产品时,不管设计师采取什么样的“绘画语言”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把人、产品、环境和社会进行协调地结合起来,其目的都是为了表达某种设计理念,其实质都是人类把自己的意识加在自然界之上用以创造人类文明的一种广泛的活动。

参考文献:

[1]李翠玉.浅议工业设计中的“绘画语言”[J].当代经理人,2006.(21):752-753.

[2]杨君顺,冯青.产品表现在工业设计中的作用[J].包装工程,2007.04.

[3]程金霞,曹巨江.论设计素描在产品设计中的作用[J].技术应用,2006.(1):58-59.

产品设计的要素范文第8篇

视觉艺术家们普遍认为,艺术作品的审美是以人的直观感受为尺度,它的终极目标是人类对自身的自我意识,是人类本质力量在社会实践中的确证,它的实质是以审美为中心的一种精神生产。而产品设计却主要是以实用功利为中心的物质生产,它的目的是为人的实用需要而设计。艺术作品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创造出一种具有情感意蕴的形象体系,这种形象体系是一种视觉或听觉的审美存在物,是艺术家对现实的一种审美反映,其中既包括对社会生活内容的再现,也包括艺术家自身思想情感的表达,因此艺术的美是反映美。而技术生产的产品设计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现实,它不仅具有物质功能,同时也具有精神功能,因此设计的美是现实美。有鉴于此,产品的形式设计具有独特的审美涵义。

首先,色彩、形态、肌理的美,即黑格尔所说的“感性材料的抽象统一的外在美”(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72页),构成产品设计的自然物质材料的美。生产任何产品首先需要一定的材料,材料是构成产品设计形式美的第一要素,产品的质感与表现效果所形成的材质感与肌理美,以及现代设计对材料的不同理解,所形成的不同设计思想与风格,形成了复杂的审美心理。人类对色彩的感觉最强烈、最直接,印象也最深刻,色彩的美感来自于色彩对人的视觉感受的生理刺激,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丰富的经验联想和生理联想,从而产生复杂的心理反映。形式美感的产生直接来源于构成形态的基本要素,即点、线、面所产生的生理与心理反映,以及对点、线、面形式意蕴的理解。在点、线、面的形态要素中,线是最活跃、最富有感情的要素。平面上的形与空间中的形态,其跳跃与静谧、繁杂与单纯、安定与轻巧、严肃与活跃等情感性质无不与线密切相关。由于人的实践活动和审美经验的积累.促使人类对模仿自然形态、概括自然形态和抽象形态等产品造型产生不同的审美联想和想象,因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审美感受。材质感和肌理美作为产品设计的可视和可感的要素,对人的视觉或触角都会产生感应和刺激。这些不同程度的感应和刺激,就会使人产生不同的生理和心理效应,因而产生不同程度的美与不美的感受。

其次,自然物质材料的空间排列组合构成产品设计符合形式规律的美。产品设计形式美的最终体现是产品的总体造型必须符合形式美的规律,即遵循公认的形式法则。当色彩、形态、材质肌理等形式要素的组合符合对称与平衡、调和与对比等形式规律时,使人产生美的感觉。正如高尔基所说,形式美是“一种能够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产品设计的形式美与所有事物的形式美一样,遵守着共同的美学原则。这个原则就是美的形式法则。美的形式法是人类的审美积淀,是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形式规律。在一件设计产品上,同样涉及到“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形式法则的运用。“统一”使人感到整齐;“变化”带来刺激,打破单调与乏味;“对比”强调了个性;“调和”则强调了事物间的共同因素。设计产品区别于传统手工艺制作的用品,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与人们的生活、劳动息息相关,在运用形式法则时,应特别强调以充分发挥产品的效用功能为前提,以创造功用与审美相统一的形式为最高原则。当然,形式美法则也不是金科玉律,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审美观念的更新,形式美法则也必然会发生变化。

二、产品设计的形式美应具有符号功能

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提出人为“符号的动物”的著名观点.揭示了符号化思维和符号化行为是人类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语言、神话、宗教、科学、艺术、技术都是人造的符号宇宙。因此,人实际上不是生活在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自己创造的符号宇宙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是在不断地与自身打交道而不是应付事物本身。卡西尔的这些论述,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人的本质。在广泛的视觉领域,人往往通过符号系统完成人类信息传递的任务,符号可以说是信息的载体。有专家认为,科学、技术、艺术是三种不同的符号,一般认为科学符号是抽象的,为智力图式;技术符号是具象的,为意志因式;艺术符号则是具象与抽象的统一,为情感因式。关于符号的构成,瑞士语言学家德·索绪尔(1857—1913)指出,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结合的产物。产品设计的形式也具有两种不同的符号功能,即指示功能和象征功能,因而也就形成两种不同的产品形式符号:指示符号与象征符号。

所谓产品形式的指示符号是用来说明产品及其构件的功用,即“这是什么”,它使形式具备认知功能。人们通过产品的指示符号,结合以往的生活经验,作出“这是什么产品”或“如何使用”等逻辑判断,从而进一步理解产品的效用功能和掌握使用方法。产品形式的象征符号则是通过造型要素及其组合使人产生一定的联想,并领悟到这件产品“怎么样”。象征符号表达的内容往往是间接的、隐含的,具有较强的抽象成分。要准确理解和体会这种象征符号所表达的意义,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

符号是信息的载体,它对人具有认知功能,不仅为实现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指引,而且它的物质形态和含义也具有审美功能。因此,并不存在单独的审美符号,审美功能的获得正是它的实用物质状态和意义传达的结果。这一点也可以从产品语言的形式机制上得到确证。产品语言的形成是由深层结构向表层结构的转化,也就是说,它要经过由功能结构向形式的转化。产品语言的深层结构是指产品的物质功能、与人的活动的相互关系、产品的材料工艺和技术基础以及其社会文化特征。例如,一房家具中有大衣橱、书桌等,它们总要通过一定的符号加以标识,以便于人们识别和使用。通常,把手就是抽屉和衣橱最好的指示符号,这种指示既可以在形式上是多样的,也可以做成外显或隐含的。外显的衣橱把手可以是环形的、钮形的、矩形的,也可以是碗状的。而隐含的衣橱把手则可以用一定空间间隔指示出在底边或侧边有暗槽,可供手指拉出。因此,产品必须通过预先的设计,按计划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制作。但它又不象—般技术产品那样单纯依据于自然规律和自然形态,它不仅有技术的规定性,而且有相对的形式表现自由度。与艺术品相比较,设计产品同样具有审美的内涵,这种审美性质不是由技术的规律性所决定,而是由依随于效能的形式符号所决定的。但是它与艺术品不同的是,它不要求唯一性,而更强调产品的重复性和复制性,特别强调一定是可供批量生产的产品,体现机械文明整齐划一的美。

三、产品设计的形式美感应体现相对的自由度

产品设计是一个时代文化发展的综合体现,产品设计的风格伴随着工业生产的时代文化背景,以及设计师个人的才华与智慧,留下了时代信息、文化风貌、企业特征与个人情感的印迹。希罗卡诺夫/斯列姆涅夫在《现代科学的发展现律性与认识方法》一书中说:设计仍然“存在着对客体、主体及其相互作用的条件所固有的可能性的自由选择。客观规律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并不意味着它是单一的和一成不变的,规律的作用途径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客观规律表明,普遍存在于多样之中,不变存在于变化之中,必然存在于偶然和自由之中”。也就是说,设计是在技术的限制中从事创作的,在这里,对科技规律的把握并不会妨碍创作;相反,可以为创作提供自由的选择。当然,作为实用品,设计师既不能让形式的审美功能取代并影响效用功能;同时也不能容忍为极力地追求产品的效用功能而忽视人类自身的情感要求和风格特征。因此,产品的形式设计以及由此而生的形式美感应该体现相对的自由度。

作为人的个体,由于性格、兴趣、爱好各不相同,消费者对产品的形式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除了消费者所要求的共同实用功能外,不同的消费者还具有不同的精神功能。通常,一件产品的基本功能和外部条件都已确定,产品的造型设计采取什么形式,往往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一盏台灯只要符合照明的规律,可以设计出众多的样式;一件大衣使用同样的面料,可以剪裁出多种不同的款式;一辆摩托车身喷涂什么色彩并不影响它的性能和造价。设计产品在效用功能和技术条件的制约下,设计多种祥式的可能性就获得了产品“形式的自由度”。工业设计师掌握了形式的自由度,就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因素和想象,适应市场的流行,设计出消费者满意的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形式设计的自由度被过度利用,又会加大成本消耗或有损于产品的基本实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