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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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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1篇

“今年传媒文化还是游资炒作的重点目标,一是去年的涨幅不是很大,二是市场上没有太多主题机会,游资会抱团取暖。”南方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对记者说。

影视“蛋糕”诱人

在多家券商的推荐报告中,文化传媒行业首选影视剧行业,像大家熟悉的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华录百纳等企业都是机构关注的对象。

近年来,影视剧行业因为资金充裕而成了稀有资源,一些涉矿、房地产的资本大鳄也纷纷涉足影视行业。资料显示,电影院的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增长超过了60%,2010年末全国电影院数目达到2000家,预计2012年末这一数字将达3370家。电影的火爆也可以从电影院的票房可见一斑。

第一创业最新的研究报告指出,银幕增长推动电影公映数量和票房增长,2011年电影院数量比2010年增长35%,银幕数量达9000块,同比增长43%。这为今年全行业整体票房的增长奠定了基础,2012年电影院之间的竞争将会加剧。(见表1)

新媒体广告将爆发增长

除了影视这块大蛋糕,机构也建议关注新媒体的细分龙头。

据高盛互联网团队预计,到2012年底,中国网民人数将接近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3%,这个普及率仅相当于美国2000年的水平。互联网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将逐步从平面媒体延伸到电视媒体。预计2012年互联网广告同比增值40%,电视广告同比增值13%,报纸广告基本持平。

基于固网宽带基础上的IPTV对有线电视冲击加速;预计2012年IPTV用户将达到2100万,同比增长62%;到2015年IPTV用户将达到4700万,相当于有线网络用户的1/4左右。不仅如此,预计到2012年中国的3G用户将达到1.7亿,普及率达到13%。

由于网络视频广告受到广告主认可,网络视频广告市场快速增长。优酷、土豆等主要视频网站的广告主数量均呈较快增长态势;相对于电视广告,网络视频广告具有显著性价比优势,且对15岁至40岁的主力消费人群渗透度高。因此,基于移动互联网上的广告、内容和增值服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见表2、3)

传统出版业迎来新机遇

随着新媒体的异军突起,数字出版在阅读领域的快速发展成为大势所趋,这对传统平面媒体构成挑战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华泰证券文化传媒行业分析师高圣表示,未来2~3年将成为传统新闻出版业企业为开展数字出版业务积累经验的时期,而3年后,传统新闻出版业企业的数字出版业务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上市的出版公司在数媒阶段不容忽视的优势就是内容版权优势。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2篇

VR产业生态已经形成良性分布。随着VR/AR技术的快速提高,以头盔显示器为代表的VR硬件设施逐步克服了其技术层面的发展瓶颈,开始从概念和设想阶段逐步向实用和推广阶段过渡。由此,以硬件+软件+内容+应用为主轴的产业生态正在逐步形成。当下各大IT巨头都在布局VR/AR产业,同时,诞生了一批植根于VR/AR产业链条不同环节的新兴企业。VR/AR产业大有蓬勃发展的势头。

VR产业市场前景诱人。高盛最新研究报告预测,到2025年,VR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800亿美元,乐观情况下可以达到1820亿美元,即便VR发展受阻,市场规模也不会低于230亿美元。

VR产业链逐步完善。VR/AR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分别为VR/AR设备元器件、VR/AR头盔以及各类VR软件和影视作品。我们认为适合目前硬件设备的VR内容和应用还是不够丰富,还不足以带动硬件设备的出货量的爆发。但各种资本力量都在探索和投入这个领域,未来两年内将会有突破。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3篇

根据艺恩咨询的《2012-2013年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电影广告市场规模持续上升达到21.5亿元。从细分市场分析来看,植入广告增速最快,预计2013年电影植入广告有望达到10亿。这样一来,其市场份额将由2012年的28%提升到2013年的36%(如右图)。

不仅如此,艺恩咨询还统计显示,2012年超过30部国产电影共完成植入144次以上,植入电影类型依旧是以都市情感、爱情、戏剧等频率较高。从植入品牌来看,主要集中在汽车、餐饮、互联网及金融行业。

上述数据,仅仅只是中国电影植入方面的数据,如果加上电视剧、微电影、话剧、互联网游戏、综艺节目、体育活动等平台植入……以及来自海外植入市场的需求、媒介和平台,植入式营销的市场总盘子,绝对是个非常可观的数据。

这意味着什么呢?对于中国市场而言,它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时至今日,植入式营销在中国也已经历十几年的发展,面向传统平台的影视植入,是时候彻底告别尝试、试错状态,转而面对解决规模化、科学化、创新性难题的阶段。这个阶段,植入式营销接下来需要更加融入消费者的互动和口碑当中。即如美国全球品牌内容营销协会分会主席辛迪·开来普斯(Cindy Callop)所言,“我们正从一个营销沟通的打扰时代,进入到一个植入的时代”。

这个时代植入交融的状态,就好比演员情到深处的泪水,人群在茶水间闲聊的茶水。有人或许要问了:事实真是这样吗?难道所有人都搞清楚了植入式营销最擅长营销什么吗?在此基础上,如果按照上述标准来衡量植入的优劣,又有谁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将植入进行得那么恰到好处?

事实未必真是这样,但问题是真问题。植入式营销最擅长营销什么?其实它的潜台词是在质疑:植入式营销这种大品牌们的“烧钱”游戏,除了打品牌还能做什么?既然是搞品牌营销,有没有效果依据什么判断?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影视行业;风险控制

影视行业隶属于现代服务业中文化创意类子行业,在国家经济“十三五”规划中被视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发展迅速,被视为经济发展和业务开拓的“新蓝海”。但该行业内企业规模小、资产轻、淘汰率高的问题不容忽视,如何在大力发展影视行业授信的同时,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大困境。本文在梳理影视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模式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归纳出该行业的风险特征,并据此提出适应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的风控模式。

一、国内影视行业基本现状

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业内惯例,本文从电影、电视剧以及网络剧三个维度来衡量影视行业的市场规模。整体来看,影视行业近年来呈现出从千亿级别向数千亿级别规模迈进的趋势。一是电影票房收入迈入“450”时代,单片票房记录不断刷新。自2001年《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以来,中国电影市场发行放映改革全面展开,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中国电影票房达296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票房总额累计达37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预计2015年全年内地电影票房市场有望突破450亿元,未来几年还将保持中高速的增长,2020年电影市场预计将达到15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980亿元),跃升为全球最大的电影市场。与不断扩大的电影总票房相适应,单片高票房记录被不断刷新,今年七月份《煎饼侠》、《捉妖记》等以网络文学改编的电影受到市场追捧,创下了单周票房1.77亿的电影史上最高纪录。三是网剧迎来爆发式增长,话题剧层出不穷。近年来,网络剧以其方便、快捷、可互动的特点,广受年轻网民亲睐,发展迅速。如《盗墓笔记》登录爱奇艺平台后,观看剧次已达10亿级别,引发正版剧付费热潮。同时,除了专门制作的网络剧,通过新媒体平台实现与电视台同步播放电视剧,也可以取得一石二鸟的收获。如在湖南卫视播出以来收视率超越其它众多黄金强档的电视剧《花千骨》,截至10月在相应视频网站上也同样获得150亿次的超高点击播放量。2014年网剧市场规模约15亿元,预计2017年网剧市场规模可达200亿元。

二、影视行业发展趋势

(一)行业规模将持续扩大

受益于国民经济增长、人均收入的提高以及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的增加,社会消费结构逐步向教育、科技、影视文化、旅游等领域转移,为影视文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泛的市场需求。从历史数据来看,影视文化行业与其他行业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在经济低迷的时期仍能体现出较强的抗衰退性特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影视文化产业具有反周期调节与逆势而上的逆周期特点,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行业发展进入历史性机遇期

国家政策持续利好。2014年以来,国家层面陆续颁布关于文化产业的系列政策性文件、行业法规及财税实施细则,整体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互联网助推行业发展。互联网+为影视文化行业注入新的动力,提供了包括:热门IP、线上销售、股权众筹、BAT、网剧平台等全新的发展方向,全行业正在加速向互联网渠道迁移。资本追逐热情高涨。2014年是影视文化产业并购的井喷年,大量资本涌入文化产业,投资热情延续到2015年,截止2015年6月末,影视文化产业市场投融资及并购事件共有85起,涉及金额约250亿元。

(三)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

电影制作及电影发行领域长期存在格局分散,单家企业市场占有率低的问题。2013年,电视剧内容制作公司TOP10占据市场规模整体的47.7%,占据制作集数的15.67%。进入2014年之后,伴随着电视剧市场作品数目的收缩和渠道对视频内容的投资收益比考量的提升,市场的集中度开始呈现上升趋势。2014年全年,前8大制作商的制作集数占到整体的11.20%,较2013年提升7.2%,但整体仍较为分散。随着行业内并购热潮的持续升温,市场集中度会越来越高,80%以上的资源会掌握在10%的影视企业中。目前如华谊兄弟、上海文广、华录百纳、光线传媒等行业龙头已初具规模。

(四)跨界延伸和互联网化是未来发展方向

在IP多元衍生趋势下,影视企业纷纷拓展业务布局,向游戏、文学、动漫等领域延伸,从单一化的影视制作公司转向为打造多元化影视传媒集团。2014年,以跨界延伸为目的的文化产业并购案达到159起,涉及资金达到1000亿元。

三、影视行业风险特征

(一)监管风险格外显著

目前,国家对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影视行业的监管较为严格,电视剧市场未完全市场化,仍受政府调控和管制。2015年电视剧市场由于受到“一剧两星”政策影响,投放量整体下滑。某新三板挂牌影视公司原计划发行的两部抗日剧受到广电总局整治过度娱乐化抗日题材电视剧的影响,被迫推迟发行,造成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零。这就要求企业实际控制人有较强把握题材的能力,需要对市场有敏锐的嗅觉。

(二)产品投产后现金流不稳定

单个影视作品周期较长,从启动投资到拍摄到实现销售收入并回笼资金往往需要1.5年以上的周期,且普遍存在跨期现象。在影视作品摄制和发行过程中,资金持续流出直至发行结束,而影视作品发行结束后资金的回笼往往在某几个时点发生,呈明显的间歇性。如果个别剧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发行,则极有可能造成企业现金流的紧张。

(三)风险缓释措施缺乏

影视行业,与传统企业最大的区别是以创意、剧本、渠道、知识产权为其核心竞争力和主要资产。上述特征决定了影视企业通常规模较小,且资产主要体现为存货及应收账款(平均占比超过60%),因此无法提供房产或其他资产作为抵质押物。存货主要为影视剧、在制剧目以及剧本,其变现渠道单一,评估价值难以把握,作为风险缓释手段效力偏弱。应收账款相对质量较好,但又由于下游电视台处于强势地位,不愿配合操作而无法实现应收账款的封闭管理,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应收账款质押对风险的缓释程度。

(四)行业竞争激烈

影视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一是市场参与数量众多,供给面存在严重的相对过剩。我国共有制作机构数量超过6000家,每年制作的电影电视剧超过一万集(部),但真正能够实现电视台播出或院线上映的不足8000集(部),播出率仅为54%;二是盈利能力分化日趋严重,马太效应显著。高成本、高投资的“砸钱”行为,导致了“赢者通吃”的局面,在目前中国从事电视剧制作的机构中,能够实现盈利的仅有三分之一;三是市场集中度低,议价能力弱。以电影产业为例,2014年排名前十五位的电影制片机构市场占比合计为30%,其中占比最大的中影占比仅为4%,市场集中度极低,而同期发行市场上,仅排名前两位的发行公司中影和华夏市场的占比就达到了55%。这种上下游集中度的极大不一致,使得制作企业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极大地削弱了影视作品本身的议价能力。

四、影视行业授信风险控制思路

从影视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风险特征来看,风险控制要从优选客户入手,之后再据此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全流程管控弥补担保方式不足。具体思路如下:

(一)关注盈利能力

借助政府平台,掌握企业历年盈利能力情况,以此实现对客户的第一次筛选。

(二)持续跟踪管理

对于通过第一轮筛选进入目标客户名单的企业,进行为期1年到2年的跟踪管理。

(三)监管现金流+控制交易流

要求企业质押应收账款并在授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控制企业现金流及交易流,把握实质风险。

(四)依据企业需求定制授信方案

依据企业实际需求不同可以将产品细分为影视制作贷款、并购贷款、项目配套流动资金贷款等,满足企业的多元化资金需求。

五、商业银行影视行业授信风控模式建议

根据影视行业特点,建议对客户采取“锁定范围、名单准入、分类管理、注重现金流量、深化行业龙头”的风险控制模式。

(一)采取“试点式”区域选择策略

无论是关注盈利能力、持续跟踪管理还是监管现金流+控制交易流都必须以充分了解行业,充分了解企业为前提,因此在区域选择上,不宜大范围推广,建议首先要借重区位优势,以影视行业集聚区为试点开展授信业务,例如率先在大部分影视企业总部云集的北京、上海以及产业链完善,云集全国90%以上影视企业的横店地区试点开展业务。

(二)实行“名单制”管理模式

依据企业历年获得的纳税返还规模制定基本准入标准,原则上准入上年纳税额超500万元客户,重点支持处于上市关键阶段的企业。在准入基础上,再按企业规模、过往作品、或有负债、实际控制人四个维度对客户分类,并提出差异化的授信支持意见和业务合作方案,最终形成目标客户名单。

(三)尝试以非标准化应收账款质押作为风险监控手段

影视制作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影视剧播放权销售收入。其下游通常为省级卫视等优质企业,普遍信用良好,付款实力有保障,但普遍谈判地位较高,配合度较低,配合企业依照商业银行现有标准应收账款质押流程操作几乎无法实现。商业银行可考虑在充分判断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和把握实质风险基础上,通过接受非标准化操作的应收账款质押+约定以指定银行账户为唯一回款账户的方式实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监控。

(四)形成以“关注盈利能力+监管现金流+控制交易流”的全流程管控为主要风险缓释手段的的审批模式

以“关注盈利能力+监管现金流+控制交易流”为风险控制核心手段,根据历史盈利情况筛选客户,采用现金流+交易流监控控制掌握企业经营动向,在传统应收账款质押模式上以非标准化应收账款融资为主要风险缓释手段,影视文化专项资金奖励返还作为补充还款来源,从而推动商业银行影视文化行业金融服务的发展。

(五)试水“商行+投行”“、表内+表外”综合融资服务模式

基于在增发、并购过程中存在“融资”“融智”需求的已上市影视企业,商业银行应考虑使用并购贷款、并购基金、定增基金、员工持股计划等多元化产品,充分发挥表内资金及理财资金募集优势,通过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合作,搭建基金架构,为已上市影视公司资本运作提供结构设计、融资支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重点客户的产品覆盖率。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性融资服务,提高客户黏性,加深对客户整体情况的了解,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作者:郑胤冠 单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风险管理部

参考文献:

[1]郦彬,孔令超,朱俊春.国信证券新兴消费业研究系列之二:影视消费业,看似成长,实为周期[R].2015(08)

[2]徐艺.国联证券传媒娱乐研究报告[R].2015(11)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5篇

在多年熊市的煎熬下,各家券商对于研究所的支持力度在发生变化。部分券商缩减对于研究所的支出,一些中小券商的研究所更是举步维艰。

混乱的年代往往容易涌现“黑马”。2012年,券商的研究实力排名有明显变化。《投资者报》“券商研究所准确度排行榜”共纳入50家券商,老牌券商银河证券夺得桂冠,实力弱小的爱建证券一跃排名为第二,其后依次是是国信证券、德邦证券和华融证券。

第一名 银河证券

作为老牌券商,银河证券一直在经纪业务上占有优势,2012年研究实力得以大翻身,这很大程度来源于过去两年银河证券的大肆挖角。机构分仓收入的逆市增长,也显示了银河研究所研究实力的增强。2012年分仓收入排名前十的大型券商中,只有银河证券和中信建投逆市增长,增长幅度都在22%。

银河证券纳入统计的报告有315篇,其中获得100分的报告就有85份,占比四成。其中最闪耀的分析师为许耀文,作为传播行业的分析师,他的推荐在半年后都有了丰厚的回报。去年10月推荐的省广股份和掌趣科技,半年内最高涨幅为162%和114%。去年12月份推荐的光线传播,最高上涨了220%。此外推荐的浙报传媒、华录百纳、华策影视、顺网科技涨幅都超过50%。

除了许耀文,鞠厚林推荐的电子类、王家炜推荐的通讯类个股也都有亮丽表现,都有涨幅超过90%的个股。银河证券旗下人才熠熠,《投资者报》记者注意到,银河证券研究所的重心都转移到新兴产业上,对于传统的周期型行业采取回避态度,这或许是银河证券获得冠军的最主要原因。

第二名 爱建证券

爱建证券绝对是一匹“黑马”,在整个券商体系中,该公司的研究实力并不起眼,但是评价准确度却排名第二。

纳入统计的报告仅有94份,但是有13份推荐后股价涨幅超过了50%。其中分析师吴正武和朱志勇的成绩最高。去年12月,吴正武推荐的和佳股份半年内最多上涨213%,同期上证指数只上涨4.7%。朱志勇先后推荐的水晶光电和丹邦科技,半年内都上涨了125%。

小券商无法覆盖全行业,爱建证券集中关注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自去年年末,爱建证券的研究方向押对了宝。但是目前,爱建证券研究能力仍然没有得到机构的认可,去年的分仓收入下降了96%,基本上全部被斩掉。

第三名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的研究实力毋庸置疑,纳入统计的176份报告中,有37份得了满分,即推荐后个股涨幅完全符合报告预期。国信证券明星分析师同样来自传媒行业――陈财茂推荐的乐视网、省广股份,股价最高都上涨了243%和175%;王念春推荐的鹏博士、段迎晟推荐的欧菲光涨势也不错,涨幅超过100%。

去年10月份,“新财富最佳分析师”邵子钦大力推荐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股,恰逢时机。他推荐的海通证券、民生银行、中信证券、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宏源证券涨幅都超过20%。此外,国信证券推荐的医药股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第四名 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的胜出亦出人意料。

去年德邦证券研究所经历了人事地震,原所长张帆已离职转投复星集团,很多分析师离职,目前仅剩下20多位在岗员工。研究所负责人、德邦证券副总裁成磊认为,研究所此前创造的效益过低,提出业务转型,从原来的以服务基金等机构为主的卖方研究转向更加注重对内服务和更加关注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研究。

尽管经历了动荡时期,德邦证券研报的准确度仍然不错。纳入统计的76份研究报告,得满分的有18份。研究所推荐的股票虽然涨幅没有超过1倍的,但水平都比较好。

第五名 华融证券

华融证券纳入统计的报告只有26份,相对较少。华融证券仅有9名分析师,数量在业内排名倒数,而纳入统计的仅有5位。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6篇

关键词:数字影视;网络版权;特别保护

近日,CNNIC(中国互联网络管理中心)《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2.84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62.1%,网络视频媒体成为网民获取电影、电视、视频等数字内容的主要渠道。其中电影、电视剧是网络视频用户最为喜爱的内容。

报告同时显示,17.2%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上传过视频节目。只有6%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经付费收看过视频节目。非付费用户中72.9%习惯免费收看视频,未来没有付费意愿。

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数字化影视,在网络出版渠道之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视频已成网络主流应用,而影视则是其最主要内容;网络渠道对于数字影视的价值,有可能将超越影院、光盘等传统发行模式;仍然只有比例极少的网民,愿意为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买单;热衷于自愿上传影视作品的网民,数量依然非常有限。

虽然上述报告并没有直接针对数字影视版权问题,但从其调查结果中,依然可以看出不少蹊跷:在报告统计的2010年下半年,网路视频用户在网民中的渗透率已经超六成,却只有17.2%的用户在过去半年内曾上传过视频节目――那么,在前几年视频业务起步阶段,又会有多少真实用户主动上传过内容,而视频分享网站上那么多丰富多彩的内容又从何而来?答案已经非常明了:网站自己传上去的。

数字出版物网络侵权严重,这是业界面临的“集体困惑”,在数字影视领域,这种伤害尤其严重。笔者认为,其原因既有数字版权领域普遍的“立法缺位”、“取证困难”、“侵权范围广”等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则来自数字影视作品本身具有特殊性,但却缺乏必要的“特别保护”所致。

在此,我们有必要先来分析作为网络版权客体的数字影视作品的特征。在版权法上,作品包括了文字、图片、音乐、计算机软件、影视等诸多类型,相比之下,影视作品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质:

内容上以娱乐为主。与文字、软件等相比,影视作品的娱乐性凸显,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影视作品都与娱乐或相关内容为主,而非学术类成果载体。正是由于其娱乐性明显,影视业一直被归入娱乐产业范畴,而且可以说是娱乐界的核心内容,这一点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科技作品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投入上成本比较高。在大片盛行的今天,制作费动辄过亿的影视作品,早已不是新闻,影视作品的大投入、专业化、大制作不言而喻。当然,这种大投入也代表着影视作品的高价值、大产出、大影响,假如从产权角度看,则完全可以与“不动产”、“大型机械”这样的产权类型相比拟,而理应同样获得更加严格的特殊产权保护。这一点,也是多数文字、图片、音乐、美术等所不能相比的。

创作上追求独创性。与文字、图片、软件的创作往往参照前人成果不同,影视作品在创作上,更追求独创性,与众不同、超乎想象对其意义重大。学术研究有“站在巨人肩膀”的需要和规律,可以说没有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便很难有新的成果的诞生,这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然而在影视行业,这种情况有所变化,前人的影视作品,很难成为后来者直接吸纳的基础,于此相反,所谓“翻拍”的影视作品,往往要与旧作明显区别,才能体现价值。

传播上高峰期间短。与文章的“千古事”和金曲的“百听不厌”不同,受院线档期所限,电影的黄金周期往往较短,“热门大片”也就个把月的风光,受展示方式所限,影视作品往往也很难吸引观众多次重复观看,电视剧也有着类似的特征。正因如此,影视作品在侵权行为面前,便显得异常“脆弱”,高峰时期出现的盗版行为,给影视作品带来的,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损失往往超乎想象。

权属上权利源明显。作为一种投入大、专业要求高的作品类型,影视的版权人虽然内部关系复杂,但其最主要的版权人(出品人)却往往标注清晰,容易对接。影视作品成本大、价值高,通常情况下非普通人所能轻易涉足,而需要专业机构来完成,而影视作品的片头片尾上,都有会有清晰可寻的权利人署名,更何况影视作品推广往往附带有强大的宣传辅助,其知名度、影响力非一般作品类型可比,这些特征,都足可令他人、公众对影视作品的版权注意业务大大提高,“不知或不应知”的免责理由的采纳必须受到严格限制。

司法上程序较复杂。由于呈现方式动态,针对影视网络盗版行为的取证,要比静态的文图、软件更为复杂,实际上维权人往往要动用公正机构协助才能完成,而针对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往往隐蔽,侵权人删除证据相对也要简单得多。

利益上偏重财产性。相对于文字、音乐、摄影、美术所具有的精神利益,影视作品的财产性十分明显,尤其在市场化的环境下,版权人投资出品影视作品,虽然不排除提升品牌度、知名度,但核心目标还是获取经济利益。

影视作品的特殊性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选择以上若干,是因为在网络版权保护中,这些特征在相当程度上足以降低对“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保护标准,而提升加强版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应属于版权保护中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

如前所述,版权法对版权人权利的限制,是为了照顾他人的合理知识需求,照顾文化的社会传播。然而,对于娱乐为主,追求独创的影视作品来说,法律似乎没有太多理由,非要提供足够的免费机会给第三人“学习”。而对于投入大、生命周期短,举证艰难,权属源头清晰的作品形态,法律也不应该留给盗版者过多“避风”的抗辩理由。

所谓的“避风港条款”,是指在发生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自己并不上传、制作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但并不被直接视为侵权,只有其拒绝删除时才被视为侵权。显而易见,这一规则从鼓励网络新产业发展、鼓励网络知识传播的立场出发,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版权人的权利,并得到了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网络版权立法的采用。

遗憾的是,影视作品的上述特殊性,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却常常被忽视,司法实务上转而用调整文字等作品类型的习惯标准来调整影视作品,“避风港规则”被毫无保留地应用于数字影视的网络侵权认定之上。这样的情形,在现实中信手拈来:视频分享网站雇佣人手充当“网友”上传盗版影视,然后惊呼“网站对海量信息甄别不过来”,成功进入“避风港”;网吧从假冒“版权人”手里以不合常理的廉价购入“正版电影”,然后委屈的争辩“我们也是被骗的受害人”,从而逃避被追责;即使被抓个正着,一些审理法官也“自由裁量”出象征性的赔偿数额,令费尽气力的版权人得不偿失,赢官司输钱。

显然,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影视作品网络版权调整上的利益失衡,版权人则成了这一失衡的受害者。而这种失衡,势必阻碍影视优秀作品创作,进一步伤害整个影视产业的良性发展。

从产业长远发展出发,笔者认为,在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保护中,应该强化“红旗原则”,提升第三人对盗版行为的注意义务;同时充分利用“自由裁量”空间,根据影视作品投入大、收获期短等特点,大幅提高影视作品侵权行为的赔偿额度;而不是急于担心影视版权人对权利的“滥用”。

按照“红旗原则”理论,即使网站上的一些内容不是由ISP自己上传的,但只要这些内容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地属于盗版,那么ISP就应主动删除,而不能因为没有收到版权人的通知而拒绝承担责任。我国等多数国家立法都借鉴这一规则。

需要说明的是,影视作品产业的发展,与其他版权作品类型产业在整体发展逻辑上并无二致,那就是创造优秀作品,满足使用者(观众)需要从而获得收益,进而创造更多优秀这品。而盗版,则会在中间切断这个良性循环体系,破坏整个产业的发展,影视产业情况尤甚。笔者建议提高对影视版权人的保护,提高侵权赔偿额度,其基本目的并不在于为版权人提供通过维权获得更多收益从而实现“盈利”的机会,而在于校准调整影视作品网络版权的利益平衡点,维护版权人合理利益,有效对抗影视盗版行为对产业发展的破坏,从而维持产业长远良性有序发展。

总之,数字影视产业大繁荣,在网络版权保护上需要“红旗飘飘”。

参考文献:

1、张今.数字环境下恢复著作权利益平衡的基本思路[J].科技与法律,2004(4).

2、张今.网络传播权立法的价值取向[J].法律适用,2005(1).

3、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J].知识产权,2003(6).

4、胡天成.我国网络版权立法的法理思考[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9(4).

5、王迁.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问题再研究[J].法商研究,2010(1).

6、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7篇

在纷繁的预测中,IDC建议产业读者可以重点关注以下几组关键词:

IDC对以上关键词的解读如下:

首先,中国互联网渗透至三四线城市,新增用户红利显现。IDC预计2015年,中国互联网将进一步渗透至三四线城市,中国农村4亿之多的非网民人口将成为中国互联网下一波人口红利。针对农村人口结构及互联网人群不同结构的人口渗透情况,农村低龄且正在接受教育的年轻人群将成为前期发展的主力。智能手机及移动互联网也将在此类人口中迅速普及。IDC预计,2015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4.5亿部,三四线城市人口将成为中低端智能手机购买的主要人群。从应用角度来看,娱乐类及社交类应用(如音乐、聊天、游戏、阅读)仍将是此类人群的主要诉求。但是随着阿里巴巴和京东等主要电子商务公司推进电商渠道下沉,中国农村市场将成为电子商务的下一个蓝海市场。

其次,O2O助力传统电商从实物电商向个性化服务电商深度延展。 IDC预计,2015年O2O仍将是行业热点,将推进传统电商从实物电商向个性化服务电商深度延展。个性化服务电商将进一步发展。第一,餐饮、家政、母婴护理和教育等行业是O2O发展的主要方向;第二,传统行业企业尤其是3C及服装服饰类企业利用二维码等形态将线下店面人群引流至线上,将进一步凭借微信等平台实现消费者全服务流程的可追溯;第三,O2O仍将是BAT竞争的焦点领域,在地图等领域已经布局结束后,如何利用地图等底层信息服务提升其O2O市场价值,将成为其首要考量的问题之一。但是,众多行业触网高举高打O2O,垂直类O2O平台烧钱之后将面临大范围的关站倒闭潮。

再次,以IP授权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进一步落地。PC游戏市场规模增速稳定,手机游戏市场规模增长速度放缓,传统以游戏为核心收入的互联网企业将进一步探寻其规模化增长路径。在这一背景下,通过资本运作和跨界合作等方式获取IP内容资源将成为其核心战略之一。2015年,在文学、影视、游戏和动漫等方面的跨界合作的逐步深入,对于提升上市公司市值将大有裨益。

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第8篇

一时间,“众筹”这个快要被人遗忘的词又重新回到了我们的视线。

经历了2015年的行业热度后,国内众筹领域进入一个“冷却期”。倒闭、被迫转型成为2016年部分中小众筹公司的常态。来自中关村众筹联盟最近的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平台下线或众筹业务下架的平台数量共计89家,占正常运营众筹平台数量的五分之一。

在行业肃杀背后,一股暗流正在涌动。众筹资金与资源越来越向京东、淘宝、苏宁等综合平台汇聚,形成寡头格局。国内首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去年8月被91金融收购,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趋势。

对于科技领域创业者而言,平台的流量与资金是创业初期渴求的资源,但随着创业深入,平台能否利用自身生态圈资源为他们提供从渠道、营销到用户数据、基础设施的整合服务,将是寡头接下来竞争的焦点。

流量有用但非唯一

据京东官网数据显示,京东众筹在2016年全年获得超过36亿元总众筹额,领跑行业。这仅是产品众筹的数据,不包括股权、公益等众筹板块。一个明显的趋势是,汇集于产品众筹的京东、淘宝、苏宁等均属于电商平台,这和创业者对众筹平台的诉求关系密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众筹行业内人士表示:“拓荒者(指早期垂直类众筹平台)扮演了知识普及的角色,现在到了交棒给电商玩众筹的阶段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科技类产品的众筹大多是一种“团购+预售”模式,往往在众筹时产品已基本成型,让C2B2C的闭环直接变成了B2C,创业者看重电商平台的流量与销售渠道,既不像国外众筹那样让参与者从创意阶段就介入产品研发,也缺乏上线后的跟进,给人留下了简单粗暴的印象。

“电商的流量确实大,但不知道怎么把流量沉淀在自己的体系里,去运营这些用户。”一名做各地农产品众筹的创业者对本刊记者说。一轮众筹开启,很快就能达到筹款额度,但离用户总是很远,难形成粉丝效应,复购率不高。

被众筹业内普遍认可的是,眼下只是一个过渡阶段,产品众筹不会停留在前期的营销层面,而是要扮演一个线上孵化器的角色,并为创业团队提供从渠道、产业链、资本,到云计算、用户数据分析等配套设施。这考验的是电商平台背后的生态能力。

像此前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与淘宝众筹联合创办的“淘富成真”计划,就有银杏谷投资等资本方介入,为初创公司提供技术、设计、研发扶持。而阿里系内部的投资机构“湖畔山南”也会承接部分优质项目的天使轮或A轮融资。新任淘宝众筹负责人林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众筹的定位是推动传统企业和初创企业成长,实现产品和运营的更新换代。2016年的VR热、AR热,以及消费趋势,会让众筹成为一个庞大生态圈的入口。

在电商平台的挤压下,部分垂直类中小众筹网站或倒闭、被并购,或谋取转型,向分包、众包、营销等细分领域摸索出炉,还有些正在扮演为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输入项目的角色。

IP将众筹引向垂直化

无论上述哪个众筹平台,科技类硬件都是整体筹资金额最高的头部产品,也是各家争抢的核心市场。例如,Power Egg无人机2016年在京东众筹筹得资金超过1亿元,成为当年单项众筹金额最高的项目;2014年年底在国外众筹网站Kickstarter上开启众筹的无人机Zano、2015年年底在美国众筹网站Indiegogo上线的安果无人机等,均创下当年的金额纪录。

头部领域之外,各平台结合自身生态圈能力正在将众筹引向垂直化,衍生出越来越多有特色的长尾领域,其中一类围绕影视娱乐等热门IP(知识产权)的众筹逐渐凸显。比如,京东众筹上的游戏《仙剑奇侠传》中人气角色赵灵儿的手办,索尼Xperia XZ《最终幻想:觉醒》定制版手机,《盗墓笔记》定制版手机和打火机;淘宝众筹上目前仍处于I款阶段的《疯狂动物城》主题系列黄金首饰等。

也有一些以明星本人作为IP的项目参与进来,像《中国新歌声》的三位导师那英的NASING音乐主题花草茶、汪峰的FIILDIVE耳机和周杰伦的1MORE播放器+头戴耳机等;郭德纲的德云红酒、于谦的谦酒,以及高圆圆参与设计的手工皂,均已在京东众筹亮相。

但这些仍停留在影视动漫周边、名人效应产品等比较浅层次的单一产品众筹模式。这两年,国内影视业的高速增长给文化产业勾勒出一个明朗的前景。目前我国电影产业营收中仍有80%以上的比例依赖票房,相比美国市场已形成衍生品、票房、版权二次售卖等多元化盈利模式,国内影视、二次元的衍生品市场需求尚未被充分挖掘,也给众筹的细分化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