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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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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范文第1篇

随着县公司全部产权无偿划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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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当前县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县公司全部产权无偿划转,成为省公司全资子公司,尤其是今年1月15日,按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同步完成市县公司机构、业务调整,为市县公司一体化管理、同质化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体制机制的变革,县公司已经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省市公司各项工作的执行主体、服务社会和广大客户的基层组织和县域电网的管理主体,是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各项政策在县域的最终落实和体现主体。但个别县公司对“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情况理解不够透彻,对个别职责界面认知不是很清晰。 构建“农电综合协调、专业分工负责”的专业管理模式

在横向协同、专业延伸方面,按照专业化工作方向,坚持“主网谁负责、农网谁负责”的原则,重点解决公司农电综合管理与规划、建设、运行、运维检修、营销、安全管理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明确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和工作界面,全面贯彻公司决策部署及农电管理要求。

在纵向贯通、分级管理方面,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省、市、县公司集权与分权关系,避免越级管理,突出市公司对县公司的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市、县公司一体化运作。市公司负责计划指标分解并组织贯彻落实,县公司负责执行落实、改进提升。 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核心能力充分发挥

1.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按照公司《加强县公司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需由省公司审批、需有市公司审批后报备省公司和需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三大类286项事项,落实职责到每个部门,实现管理无缝对接、工作整体同步。明确了部门管理职责,保证管理要求传递到位、执行到位。审计部积极履行职责,针对县公司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现象,建立了定期审计机制,打破了以往只有离任、专项审计的传统模式,每季或半年对县公司进行一次常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习惯性违章的发生,推进依法治企。

2.完善协调沟通机制。市公司建立了县公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每月召开县公司综合管理协调评价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发挥周一早调会平台作用,以及市县公司月度、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等制度,及时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各专业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点评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推动工作进度。在智能表安装等重点工作落实上实行了每周通报制度,晒进度,比贡献,效果明显。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县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将重点工作、主要指标与负责人年度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为增强考核时效性,每月进行业绩考核,并将县公司专业工作考核情况与专业部门相挂钩。建立纵向管理“说清楚”制度。根据每周专业工作排名,后三名县公司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要向市公司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说清楚”。根据每月专业工作评价,处于末位的县公司主要负责人、市公司部门负责人要向市公司主要负责人“说清楚”。

4.完善提升保障机制。落实专业管理延伸制度保障,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办法,出台了加强线损管理办法,完善了包括低维费计划在内的综合计划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了各部门和县公司专业管理职能和流程。注重改革前后制度梳理衔接,运检专业根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有关文件,推进了农村“三级”保护建设。建立专业分析评价体系,以指标评价业绩,强化专业执行到位情况监督,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控。以县公司、供电所同业对标为抓手,紧紧围绕“两个提升”工程,控指标、促管理,形成衡量县公司管理提升成效统一标准和办法,促进县公司争先进位。充分发挥优秀统一企业文化推动作用。开展“道德之星”评选、“中国梦、国网情”系列活动,实施“五统一”企业文化落地工程,加强员工思想教育,以文化凝聚人心,实现市县公司发展理念融合,上下同心,同质、同步发展。

5.强化过程管控。加强工作过程管控,建立县公司工作常态分析制度,制定并实施市、县公司两级安全生产、经济运行、优质服务等系列分析模版,规范县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等活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作用,组织对“八项规定”、依法治企、优质服务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严肃处理触碰红线的问题,注重从检查暗访中发现专业管理深层次问题,强化风险防控。

供电所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承包商;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的头等大事,做好安全风险控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区县级供电局主配网分开管理后,地区配电网络得到了飞速发展,配网现场施工作业出现点多面广、作业环境复杂多样的情况。现阶段各类基建、技改、大修、检修现场的不断增多,且其中承包商施工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何控制施工作业中的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成为配网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1. 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

1.1承包商数量偏多、良莠不齐,部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薄弱,现场控制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多班组、多工种协同作业现场,以及交叉作业现场欠缺协调、分工不清、职责不明、违章现象依然存在。

1.2承包商由于工程项目较多,施工人员不稳定,流动现象严重,造成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并存在以包代管的情况。

1.3对于大型、复杂或危险性高的现场施工作业,承包商事前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能力不足。

1.4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指挥及协调等综合能力不满足现场作业的要求。

1.5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健全、不完善,部分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项目监理人员紧缺,普遍存在一人兼管多项工程现象。

1.6施工现场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存在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当和配置不足的情况。

1.7对于特种作业施工,譬如土建、电焊、气割等作业,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专业资质或作业不规范。

2.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1施工前风险管控

2.1.1项目管理单位及承包商应指定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协调,明确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供电所项目管理人员及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项目管理及风险管理理论及知识。

2.1.2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至少在开工前一周按“十大必备条件”对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健环设施、施工人员资质、开工前安全考试、应急措施等资料和签名情况进行审核,不具备条件不允许开工。

2.1.3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从人身、作业、用电设备、工器具管理、防护用品配置等方面对项目施工开展作业风险评估,并且要对施工单位全员进行风险和防范措施的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将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人,制作成风险看板装设在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

2.2.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管控

2.2.1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工作负责人的到位标准,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安全员、工作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不允许开工作业。

2.2.2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每日报送次日的施工作业计划,由承包商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计划的准确性负责。安全监察部门根据施工计划制定每日监察计划,落实安全监察工作。

2.2.3开展安全风险分层分级管控,充分发挥安全监察部门、业主项目部及属地供电所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员作用,对中级以上风险施工项目及隐蔽工程施工,实行全过程安全管控,如深基坑开挖、高支模搭建等。

2.2.4发挥现场监理人员的作用,并对其进行考核。项目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服从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开展工作,监理人员有权对现场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教育和处罚,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向业主提出扣罚施工单位安全保证金的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应每月对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提请更换。

2.2.5落实项目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业主、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每周的工程现场例会,协调处理和安全质量有关的事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工作负责人缺席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个人在本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

2.2.6介入承包商内部管理。除对其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察外,采用定期和不定期“飞行检查”等方式,增加对承包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与学习、隐患排查与整改、人员配置和流动情况等内部管理的督察。

2.2.7项目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商派出的工作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其中止现场作业,并提出更换工作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的要求,如承包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负责人及施工人员,项目管理单位应向上级单位提出更换承包商的请求。与承包商签定的合同应有体现业主上述权益的条文,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须切实履行职责,对因失职产生后果的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包商进行问责。

2.2.8加强施工现场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监理人员及安全监察人员共同参与监督承包商的安全防护资金和施工设施投入,监督施工现场的生产机具、生产用电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状况,对检查中发现涉及人身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2.2.9施工作业期间,业主项目部、监理和安全监察人员须对承包商现场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资质和施工安全实施监察,对没有资质注册、没通过开工前安全考试、未经业主项目部审核批准的人员坚决清理出施工现场。

2.2.10落实违章“说清楚”机制,即现场违章人员、工作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就违章事件的经过、原因及整改措施向安全监察部门说清楚,并对其进行问责,及时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2.11落实“站班会”制度,开展“三交三查”,“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工器具、查精神状态)。即工作前,全班集合,工作负责人检查每个成员是否穿工作服?是否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是否睡好觉?精神状态如何?然后进行分工,布置工作,交待技术要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危险点。必要时要求作业人员回答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工具、材料的准备情况。通过站班会使作业人员更快速的进入工作状态。

2.3施工后风险控制

2.3.1项目管理单位应每年对当年开展施工的承包商,根据其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评价,以来年选择安全管理基础良好的承包商,降低安全风险奠定基础。

结语

只有真正将承包商安全管理纳入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真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对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做好落实及监督指导工作,才能真正控制住承包商人身安全风险,为配网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