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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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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1篇

我市历史文化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单位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处;馆藏文物件(套),其中一级文物件,二级文物件,三级文物件;历史文化名镇家、名村家、名街处;传统村落处、古民居处。

二、文物保护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把保护和利用作为文物工作的主题,把保护成果惠及民众作为文物工作的宗旨,把探索创新作为文物事业发展的动力。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

(一)文物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市政府与全市个乡镇办签订了《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文保单位业余文物保护员全覆盖,形成了以文物主管部门为中心的市、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构建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从而使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构建在较为稳定的组织基础之上。

(二)“四有五纳入”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文物工作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年,为促进古镇保护与发展,成立了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每年万元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文保单位均安装有保护标志和保护界桩,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落实一名看护员。

(三)文物修缮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保护修缮方案编制。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中总体方案》《》等一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修缮方案。

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利用资金投入。年开始,先后投资近x万元,对进行了三期修复性改造。特别是以来,我市又对古镇百余处古迹得到全方位修复改造,总投资近亿元。在投资近3000万元,新建了博物馆,该馆从三个单元讲述故事,真正让历史活起来。

三是文物修缮水平逐步提升。近年来,我市对等进行了修缮,特别是古镇栋古民居、米长的石板街、古石桥等遵循修旧如旧工艺标准进行了整体修缮。

(四)联合执法,保障文物安全。

严格贯彻文物安全保护方针,文物安全检查常态化。牵头组织安监、消防、宗教等部门开展行政联合执法,强化文保单位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年以来,对等余处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巡查,针对巡查到的险情,制订并落实周密有效的排险措施。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省级文保单位毕家畈塔实施了保护性维修。

(五)创新保护新模式,促进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一是文物保护法制宣传不断深入。《文物保护法》、《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文物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和文物普查、安全巡查等活动期间,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古民居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文物知识。2019年我们在市人民广场、乡镇中小学等地举办文物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余场次,发放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册余册;组织开展小小讲解员培训展示活动,围绕文物、历史文化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知识讲解、培训,并在古镇展示小小讲解员风采,为文物保护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充分挖掘文物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市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充分挖掘文保单位的历史、科学、艺术及教育价值,精细耕作文化旅游。在古街深度发掘具有代表意义的历史文化故事,进行场景复原展示。

三、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是现代保护水平不强。文物保护不平衡不充分,重人防轻技防的现状有待改观。

二是文物科学利用不够。文物与资政育人、文物与旅游产业发展、文物与文创产品开发、文物与传统技艺传承等方面融合发展、科学利用的行之有效的举措不多。

三是文物管理架构弱化。机构改革后,原文物管理部门剥离行政属性,文物管理架构与当下文物事业发展不匹配,文物事业经费保障紧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文物科学技术保护水平。重点从“能人”培养、机制灵活、科技运用等方面着手,提高文物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拓宽文物保护主体多元化、市场化空间;加强文物保护前沿科技运用与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强化文物保护绩效评估及综合运用。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保护;现存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其中的古建筑文物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历史瑰宝,这些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本文就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现状以及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1.古建筑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

1.1 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

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虽然明确了文物保护的主体,但一些地方上的文物保护单位主体不够全面,机制不健全,致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修葺工作问题突出。也存在在修葺工作中大赚回扣,偷工减料,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1.2 缺乏文物保护规划整体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只注重个别建筑物的保护与规划工作,而缺少统筹兼顾的整体概念。有的部门在房地产开发利益的驱使下,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大兴土木,随意开发土地,随意拆迁重建。个别地区仅仅只注重古建筑物个体的保护与规划,忽视整个建筑群甚至整个建筑街区的保护与规划工作。

1.3 文物保护专门人员技术问题。虽然有很多地区和部门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配备了专业人才,但有些地区并不重视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过程中也常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致使古建筑文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是即使得到了保护,但保护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1.4 文物保护所需资金缺乏

由于对古建筑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也要通过这些资金来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所以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优先保障文物保护的所需资金,才会更好地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而现实中由于资金有限,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比较薄弱,即使损坏了也不能得到及时的维修维护。

1.5 古建筑文物价值不能很好地发挥

由于受传统价值评判标准的影响,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往往对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古建筑文物就加大保护的力度,而对于经济价值联系不大古建筑文物科学价值、文献价值、社会教育价值认识不清,导致保护工作薄弱,甚至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解决古建筑文物现存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古建筑文物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保护古建筑文物的最好的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对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全民保护古建筑文物的自觉性。二是要明确法律层面上对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细则,堵死各种死角和漏洞。三是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违法必究的力度,最大程度地运用法律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四是各级政府要以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古建筑文物特点,建立健全适合本地区的专门条例,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条例和法规,使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古建筑文物不受破坏。

2.2 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优先制定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规划。在当前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许多本应得到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屡见不鲜。如何做好城市规划与古建筑文物的保护规划同时发展的格局,是做好古建筑文物保护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历史文化,事关民族文化的传承,这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应把保护古建筑作为一种责任看待。既要做好城市规划,又要保护好古建筑文物;只有保护好古建筑文物,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文化氛围,也才能有利于古建筑文物的利用和开发。其次要做好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工作,既要防止自然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侵蚀,又要防止人为因素对古建筑文物的破坏。

2.3 注重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进行古建筑文物的保护,离不开文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因此,要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专门人才的培养。因为古建筑文物的保护既要有科学的保护方案,又需要有专业的技术来进行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更科学地对古建筑文物进行专业保护。古建筑文物的修复需要对古建筑文物的结构、材质以及周围的环境进行科学地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修缮方案,才能使古建筑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一是要成立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研究机构,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二是定期开展专业专门的培训,为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确保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后继有人。三是切实转变古建筑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的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技术和能力,保证古建筑文物得到科学、合理、专业的保护。

2.4 加大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古建筑文物保护修复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也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进行古建筑文物保护方面,除了要有专业人员,还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古建筑文物的保护做。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保护意识,并为古建筑文物保护筹措不要的资金,在经济上保证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是古建筑文物保护的关键和中心工作。

2.5 合理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在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时候,首先要充分了解新材料的性能,同时也要对新材料和新技术使用是否会对古建筑文物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提前预测和实验,确保无误后才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只有这样,才会更好地保持文物原有的结构和效果,更好地保护古建筑,发挥其文物的价值。

结语

总之,古建筑文物是古代先辈们给我们留下的珍贵的文化遗产,古建筑文物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需要温暖全民族自觉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筹措充分的资金,配备专业人员及时维护维修,才能使我国的古建筑文物永久长存,发挥社会人文价值。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文物 保护 发展 途径

历史文物是一种极其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是今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在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逐渐步入正规,文物保护环境日益好转。不过,整体来看,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探索全新的文物保护途径,也成为文物部门关注的重要话题。

一、文物保护的意义

(一)旅游业的基础,教育载体

文物指由人类创造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物质遗存。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古人创造出了许多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文物不仅是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通过这些文物,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工艺,联想文物制作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探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识、民族性格。保护和利用历史文物,我们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让他们对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辉煌的历史文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体的情操,启迪他们的智慧,为社会主义未来接班人培养加油助力。

(二)为文化和科技创新提供实物例证

文物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沉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在文字出现前,文物就是历史的“笔记”。在文字产生后,传统工艺和历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记载下来,但是如果没有文物,人们始终无法了解其历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艺研究方面,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历史文献了解古代建筑的特点,但是如果没有建筑实物例证,我们始终无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艺、技术的精髓。因此,可以说,历史文物可以为文化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料。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资料的存在,我国许多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才得以传承,至今仍旧被广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国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有的财富。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发展历史的真实见证,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许多历史文物都有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们可以为中华民族认识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质参考,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文物丰富的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鉴和认知,以文物为纽带,我们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沟通的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二、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发动群众上做出了许多努力,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是,整体来看,许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许多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都存在重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许多干部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没有关联,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占有、偷盗文物。为了金钱,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处挖宝,文物保护环境日趋严峻。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许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存在时间久远,历经多次战争和认为破坏,损坏严重。以个别文物古建筑为例,许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但是,文物部门人手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不够,给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在经费缺少保障的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建制低,缺少高素质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也常常引不起重视。在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因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抢救工作开展困难,许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时修缮。

(三)建设性破坏现象令人心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原未开发的文物也面临着开发热潮的冲击。许多城市在基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经常是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盲目规划开发区,肆意拆迁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挖出文物后,还会想方设法将文物占为己有;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根本不会将为文物保护放在心上,也会对个别人、个别单位以“开发”名义做出的文物破坏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古建筑如萝岗古墓、西安兴教寺等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一些文物还因为保护不力而损坏、丢失。

(四)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科技发展,我国各文物部门的文物展示技术和保护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而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此外,许多文物单位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动上还存在许多管理漏洞。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政府要结合文物保护需求,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对《文物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扩大文物保护内容的范围,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使其与新法制实现有机对接的同时,加快与国际公约接轨的步伐;其次,政府还要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规定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权限,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并将文物违法事件报告制、文物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求各个部门加强配合,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机构建设的紧迫性,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地方文物执法力量,并为执法人员配置完善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许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的建议,科学进行规划,使开发区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单位则要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迁的古建筑就不拆迁,需要加固维修的就及时维修,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监管,杜绝破坏式开发,以减少对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四)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和特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时,文物保护部门要深入了解现代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优势,将先进技术、数字化保护系统运用到文物保护中来。如在古建筑复原上,我们既要肯定传统技术的可取性,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数字技术,摸清文物情况,开展修复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不会对古建筑造成损伤。

(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是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撑,也离不开专业队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文化单位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文物保护法宣传和政策执行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要秉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创新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基础工作上多花力气。此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文物真迹维修;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劳、精诚协作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违法事件屡禁不止,与民众文物保护意识低下有直接关联。要想解决这一问题,文化主管单位和文物保护部门首先要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完善文物保护宣传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其次,建立文物保护公共平台,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与沟通,及时推送文物保护信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与支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如在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部门可携手博物馆、档案部门、传媒单位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关心文物、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 刘乃涛.试论中国古建筑保护理念[J].文物春秋,2008(6):56.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4篇

政府多投入,社会广参与

发达国家的文物保护,往往是从保护城市建筑开始的――从上世纪30年代起直到上世纪末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了一系列保护机制。

文物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这些保护资金一部分来源于政府,一部分来源于社会的广泛参与。

比如,美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采用国家公园制度,保护经费由联邦政府拨给国家公园管理局,还通过税费减免和降低门票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投资。

在英国,保护资金除了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专项拨款和贷款外,还有非政府组织的捐赠和志愿者个人的捐款。

目前,我国对文物的保护投入主要是政府,还没有形成政府、社会各方参与共同投入的机制。由于投入机制不健全,财政投入不足,使文物保护效果大打折扣。

文物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是主要责任者,因此,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并吸引社会广泛参与,鼓励以个人名义设立基金。

分级保护,完善体系

世界上众多发达国家都有完善的文物保护体系。以世界上最重视文物保护的国家之一意大利为例,甚至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保护机构网络。

在意大利,文物保护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类似于我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切按原样保存,保护原物不得改变;第二级指具有特色的建筑,室内外不可改动,但结构可以更新;第三级是地方价值建筑,仅保存外观,室内可以改动,以利于更好使用;第四级指一般建筑,只要原样不改可以重建。

在很多国家,文物保护都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管是自然还是人文景观。比如在澳大利亚的大堡礁绿岛公园,明文规定游人不能带走任何自然生成物体,包括贝壳,违者将被高额罚款。在新西兰的卡巴提岛,有人上岛观鸟前,必须经过一天的培训,洗澡消毒,不许自带食物和背包,岛上也没有明显的建筑设施。

完善立法和教育理念

在文化遗产保护上,最重要的还是立法。

在欧美国家,不仅是立法保护,法律保护体系和监督体系也同样完善。

早在1913年,法国就制定了《保护历史古迹法》;1930年,英国制定了《古建筑法》;1943年,德国立法规定改变历史建筑周围500米环境要得到专门的批准。

意大利专门立法对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成片保护,房屋拆迁、维护必须依法,不得擅自修缮;俄罗斯立法在世界遗产区域内不准乱拆乱建。

与此同时,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机构对文物进行管理和保护。

比如,俄罗斯有遗产委员会,墨西哥有国家人类学和历史局,意大利有文化遗产部,均是专门保护机构。

在西方国家,文物教育也很普及。西班牙中小学都开设了世界遗产保护课程,并且有不少文化遗产保护和古迹修复学校,培养专门的古迹修复人员。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5篇

众所周知,文物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其具有着较高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以及科学价值,人们通过文物可以了解历史文明的魅力,而博物馆对于文物而言,具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例如:博物馆能够有效保护与管理文物,使得文物的存在价值得到不断地增长,并且有效延长了文物的存在时间,由此可以看出,博物馆对文物保护与管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博物馆在保护文物与管理文物过程中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问题,现本文以下将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现状以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介绍:

(一)相关法律以及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针对博物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而对其文物保护与管理而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等,从而为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而提供有力支持,然而实践生活中,博物馆以及地方相关部门并没有重视保护、管理文物的必要性以及意义,以至于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来执行对文物的保护、管理,致使博物馆中的文物屡次遭到了破坏。

(二)博物馆文物遭到破坏且未按相关文件标准来对其进行维修

根据目前博物馆文物现存情况来看,有不少文物处于常年失修的状态,以至于文物逐渐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致使整个博物馆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自然环境的侵蚀,以至于有关文物会遭到破坏而逐渐失去其历史文化价值。

(三)关于博物馆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分析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的重视程度的加深,逐渐加强了对博物馆的建设,但是博物馆的建设水平以及其力度较西方先进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以至于博物馆难以发挥保护、管理文物的作用,甚至在对博物馆建设时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致使地方相关政府渐渐忽视博物馆的建设。

二、探讨改进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的相关有效措施以及建议

由于博物馆对文物起到保护与管理的作用,则需要不断地提高其保护、管理水平,从而有效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执行,本文以下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几点相关有效建议以及改进措施,从而提高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的价值。

(一)科学制定相关文物保护方案

博物馆保护与管理文物的前提工作,是需要搜集文物相关信息与资料,并且根据文物自身特点而制定相关保护方案,从而有效、顺利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进而充分发挥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搜集文物相关信息资料对博物馆开展保护、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文物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并且对其信息资料的搜寻力求做到全面与具体,例如:文物的照片、其价值评估、历史信息等资料,同时,还需要对文物进行检测,以了解文物的材质、工艺以及其病害机制等信息,从而为制定文物保护方案而提供有力依据。

(二)重视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

文物遭到破坏除了人为因素以外,就是自然环境的因素影响,由于文物在博物馆存放的时间较长,其会受到灯光、空气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腐蚀性破坏现状,因此,博物馆部门需要对其做好相关防护性保护措施,从而使得文物能够有效避免遭到环境病害机制的侵害,进而有效保障文物的自身价值。

(三)进一步规范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工作程序

由于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较繁琐、系统性较强的过程,为了使得博物馆保护文物、管理文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则需要不断地规范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的工作程序,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实现规划化与科学化,进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存在时间以及提高其自身价值。另外,还需要不断地对文物自有的材质以及工艺进行反复试验,从而以得到文物材质的性质以及性能,进而为后期修复文物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继而有效提高文物修复水平。

三、探讨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近几年各国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的加深,均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工作,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逐渐趋向规范化与科学化:首先,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工作开展逐渐呈现以人为本的特点;其次,加强对民众宣传文物保护教育工作,使得博物馆保护、管理文物工作呈现全民化趋势;第三,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应用相关计算机技术来实时监控文物,从而保障文物的安全性。

四、结论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6篇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G264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1-1297(2012)09-0299-02

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省市一级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依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等一系列新情况、新任务的不断出现,如何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是基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面临的崭新课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思考的现实问题,本文将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做简要的分析,并结合文物保护工作者的身份提出几点对策。

一 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对文物的保护,部分基层干部以及大部分农牧民对文物的保护认识不到位,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与己无关,甚至毫不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破坏文保单位周边环境面貌。还广泛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只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视文物保护为包袱,缺乏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意识。少数基层干部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不能与文物保护部门形成合力。

2.文物保护经费缺乏

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主要经费来源还是政府财政预算。这一点在《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也是国务院要求的“五纳入”内容之一,然而在现实中很难落实。以我县为例,多伦诺尔镇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城区内存在着大量有待维修保护的古建筑,但文物部门获得的财政预算只能对濒临损毁文物进行抢救性维修,我们也承认,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钱,就目前地方经济的现状也不可能拿出很多钱来满足各项事业发展。但文物保护事业有其自身特点,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如果目前不对文物保护进行最低限度的经费投入,那么即使今后经济发达了,文物的损失也无法挽回,将愧对子孙后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成为一句空话。

3.法律法规抵触

从当前的操作过程来看,与文物保护政策相抵触的是《土地管理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凡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必须依法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建新房必须拆有价值老屋。文物部门在文物普查中也陆续有所发现,如果不及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将会难逃被拆除的厄运;如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又缺乏足够的经费保护,致使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境地。

4.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由于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能力有限,对区域内文物家底不清,基础数据不准的情况很难从根本上转变;由于编制的限制以及经费的缺乏,文物宣传展示工作很难深入开展;没有正规的博物馆,文物的存放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在管理方面缺乏科学规范,在服务方面缺乏主动意识;文管队伍的自身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职工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 解决基层文物保护工作问题的对策

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而又艰巨,全面推进文物事业的发展,根本在于更新观念,强化领导,关键在于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文物工作“五纳入(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保护好文物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千秋事业,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以及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全社会必须关注这项事业。以我县为例,多伦县多伦淖尔镇作为自治区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城区内存在着汇宗寺、善因寺、山西会馆、清真寺、碧霞宫等大量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自治区文化大区建设目标,县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编印一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小册子分发给有关部门、学校、社区等;举办学习培训;召开纪念会、学习座谈会、学术研讨会等;建立一座条件完备的现代化博物馆,通过开办特色展览,在陈列内容、主题、环境氛围方面创造渲染,充分利用文物最直观、最生动、最真实、最可信的特点,使文物教育功能更具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通过加大宣传,强化和提高市民和保护地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保护好文物的自觉性。

2.建立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

文物保护,都存在着资金缺乏的问题,但即使经费缺乏,也应保护。县政府应把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建议解放思想,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出台一些为保护文物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协会、宗教和个人等参与、捐助文物保护事业;借鉴兄弟旗县的成功经验,在坚持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支持和引导各方参与保护开发,并让他们从中受益。以多伦县为例,县委政府在引进企业的同时,鼓励企业参与对汇宗寺、山西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护,几年来,汇宗寺、山西会馆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并通过旅游开发手段,每年吸引大批游客游访,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实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种做法还可以应用的其他文物保护单位中来。

3.要进一步规范动土管理

在生产建设领域落实文物前置审批程序是文物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保证。要继续坚持“先申报审批后动土”的原则,凡是在文物保护地段动土,一律按程序逐级申报,规划、土地、城建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实行动土申报许可制度,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法履行动土申报手续;文物部门要规范动土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动土的巡查监管。以确保勘探发掘工作的有效衔接,避免因生产建设导致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对违反规定擅自动土施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4.健全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提高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

县级文物保护部门作为基层文物单位,存在着人员编制不够、体制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现象。因此要做好文管体制改革,配齐相应编制和专业人员。要引进高素质的文物保护专业人才,把引进文物保护人才像引进科技、教育等方面人才一样,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引进人才,迅速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素质,同时,应该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各种专题性的短期训练班,提高在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切实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待遇,注重对后备人员的培养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心玉.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8)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7篇

【关键词】基层文物;保护管理

一、文物管理工作的现状及特点

文物保护单位大部分是宗教古建筑,它是社区、乡村,尤其是农村群众最集中的活动场所,做好这些宗教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把它们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形象地记载着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进程,它们不但是认识历史的证据,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不仅有利于保护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而且对于安定民心、安定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遗存至今的大量文物古迹,可使进各个国家地区间交流,有利于保持世界各平共同发展。将它们真实完整地留传下去,是我们现在的职责。文物管理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手抓保护,一手抓管理,促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的轨道。

二、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文物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基层的文物工作队伍,人员结构复杂,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存在着差别,这使得基层文物工作者对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认识和判断事物的能力存在着极大差别。加之专业不对口,缺乏必要的文物专业培训、学习和深造,造成目前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

2.工作环境不够完善

许多基层文物管理机构的办公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经费保证,没有畅通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甚至没有相对安全的库藏条件和安全预防设施。文物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排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3.机构不健全和体制不顺

由于各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同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同,致使基层的文物管理机构所肩负的任务繁多,绝大多数肩负着“一揽子挑”的任务。

4.经费短缺

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经费一般由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文物保护经费仅仅能够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一些经济条件落后的地区甚至连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由于经费的短缺,许多文物保护单位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保护措施不能落实,有的只能任其损坏,失去管理。由于经费的短缺,许多建立起来的业余保护组织的人员经费难以落实,挫伤了业余保护人员的积极性,业余保护组织形同虚设,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护。由于经费的短缺,交通工具难以保障,文物保护单位点多、面广,管理工作难以到位;由于经费的短缺,许多民间流散的文物不能及时回收,许多有价值的文物不能及时调查保护,造成文物的流失。

5.宣传力度与重视程度不够

基层文物管理单位由于经费的严重短缺,往往导致在《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力度欠佳。正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是难以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二是难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难以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宣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出现法人单位不经过文物保护和勘探调查的基本建设擅自开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被侵占和破坏;司法部门难以有效配合打击文物犯罪的行为和活动等一系列的问题。

6.开发与保护失调

应该说,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利用是体现文物价值的重要内容,但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旅游开发的热潮,对基层的文物管理工作却造成了新的问题。在基层的文物管理工作中,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总体目标的影响和行政的干预,往往是文物保护为开发和经济建设让道,文物法规难以有效实施,保护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管理工作造成失控。

三、数字化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衡量博物馆的主要标志变成以宜教服务和对社会的影响来衡量。藏品的数字化管理能使博物馆这些功用大大增强。

1.藏品数字化管理主要是建立藏品信息的数据化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把馆藏文物的文字资料、图形、图像资料、音频、视频资料等信息,系统、准确、多角度地进行存储备份,提供准确高效的查询、修改、统计、复制、输出等功能。同时也是博物馆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工作高效率、工作人员高素质建设的重要步骤,是博物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2.数字化管理系统中植入藏品出入库管理模块。内容应包括核对藏品出库时的审查口令;提供藏品的现状、数量和存放架位;记录藏品的出库时间、理由和去向;藏品归库时的现状、数量等。有了这一功能,可以使工作人员很轻松地从电脑中检索到藏品的方位。并且使得馆藏文物除展出、保养外,一般无须提取文物本身,减少了文物的流通次数,降低损坏的风险。

3.数字化管理系统提高了博物馆科技含量,促进了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借助计算机强大的统计功能,可在数秒之内完成过去整个部门几天才能完成的查询统计、资料的修改补充工作。使得学术研究能够更加深入、更为方便。藏品展览可以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甚至虚拟环境技术结合起来,使展场变得丰富多彩、开放生动。

4.以馆藏文物数字化管理为基础,可以将博物馆的自动化控制防盗、防火等安全报警系统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控制体系。可以将博物馆的信息资源连接到Internet网上,建成数字博物馆。藏品实现数字化管理不仅能更好地满足博物馆藏品实物库房管理的需要,还可以为博物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尽的资源。

四、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当前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所面临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文物工作者更应加强使命感,认真分析、冷静思考。在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搞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文物工作的认识水平,领导文物保护意识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关键;三是加强对文物工作者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增强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这是做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证。同时,文物部门还应抱着守土有责的态度,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贯彻,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基层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投更大的热情将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在矛盾中找到共同点,使之能互相促进,和谐发展。

2.加强管理,强化管理职能

基层文物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上。为此,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制订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或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树立《文物保护法》的权威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另一方面,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及有关管理措施,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制,使业务管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3.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纯粹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但片面地进行开发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但针对一个地区来说,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开发利用也不现实,而要结合实际,二者兼得,走出适合当地发展要求的路。因此,开发利用应有主次,要贯彻“重点开发,全面保护”的原则,先以一个或几个点为突破口,不断探索经验,循序渐进,促进整个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开展。

4.拓展文物经费来源渠道

文物保护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业,所以完全依靠财政的投入不太现实。但政府可以通过依靠财税、开发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吸引民间和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5.理顺基层文物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重视的差异,往往导致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的差异和各种不平衡。所以对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进行上划管理,是体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对文物工作进行上划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权、物管理,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便于推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管理;二是便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三是便于财力的统一平衡调配使用;四是免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各种冲击和地方政令的干扰。最大的益处是便于统一的行政领导和统一的业务指导及监督。如此,就会使基层文物工作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思路,打破小框框,放开手脚,统一思想,发展有序。这种机制的改革,将会解决许多基层文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国家文物事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6.认真落实文物工作“四纳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在制订社会发展计划时,把文物保护列为当地政府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不管是编制长期发展规划,还是制订年度工作计划,都体现了对文物管理、保护、维修等工作内容,并要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执行,认真实施。

(2)把文物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在编制城市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都把文物保护列为重要项目。如规划部门制订了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在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规划部门应划定重点保护范围。

(3)把文物工作纳入财政预算 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努力争取为文物保护提供财政支持,将文物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定额下拨文物部门的财政经费,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护单位以集资的方式修理受损文物。

(4)把文物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本着“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原则,不要把文物工作简单看成是文化部门、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将文物工作作为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事业。从县领导起,到各职能部门,各社区、乡镇的领导都要为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负起责任,纳入他们的工作范畴,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在每年度的年终考核中,都将文物保护工作列为考核的项目之一,各级领导的述职报告中都必须有文物保护的工作内容,从而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保证了文物事业的良性发展。

7.加强文物队伍建设

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基层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机制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文化资源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08-0102-02

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传承、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文物、典籍等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也有口头文学、传统艺术、节庆礼仪、民俗活动、民间工艺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均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大好局面,许多损毁不堪、濒临失传的优秀文化遗产又得到了新生和传承。

一、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解放以后,先后颁布了若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各类文化遗产得到了应有保护。然而,“”期间,我国的文化遗产及保护工作遭受空前浩劫,直到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恢复正常,文化遗产的保护又得到了重视。2002年10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公布实施,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明确的保护依据。在这部法律指导下,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与此同时,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许多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党和国家再一次强调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蕴涵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全人类的瑰宝。基于这样深刻的认识,国务院于2005年12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指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及加强领导、法制建设、经费投入、保护工程、规划编制、名城保护、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继修订后《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针对性强,措施到位,前景明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根本指针。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国家保护为主、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提

宣传的目的是提高全民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义的认识。认识有多高,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就有多大。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同时,重视宣传促销,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广泛、深入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展览和学术交流。另外,还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片、举办宣传栏、悬挂横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手段,使广大人民了解了《文物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切实提高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人民群众中研究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著书立说和主动参与景点讲解、主动举报文物案件者越来越多。因此,文物工作者更应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宣传教育广大公民投身于文化遗产保护中来,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加大保护经费投入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

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就提出了“五纳入”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这一规定有力地保障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及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在投入上也不尽相同)。近年来,一大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就得力于保护经费投入逐年加大这个关键。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确定“统筹规划、集中资金、保证重点、讲求效率、整体推进” 的原则,始终坚持把资金的筹措、落实作为保护维修工作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好,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地方专项资金。同时,组织社会各界进行募捐,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响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些资金的投入,有力地保证了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证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保证。由于历史原因,专业人才缺乏一直是困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足发展的一个难题,尤其是人才断档问题很突出,许多业务工作很难开展或者是事半功倍。要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我们应重视人才的培养,保持专业队伍的稳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现有人才队伍结构特点,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有利于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避免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盲目性;应当引进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手段、理念、机制,真正做到用科学的管理制度约束人、先进的管理手段武装人、超前的管理理念塑造人、竞争的管理机制激励人,积极做好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引进工作,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强原有职工队伍的专业理论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另一方面,广开渠道,从社会上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史知识丰富、热爱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员充实专业队伍,缓解文博单位专业人员缺乏的矛盾。同时,还应推出部分年轻有为、专业素质较强的同志赴外地文博机构进行深造学习,邀请客座教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学术交流,这样既丰富了职工的专业知识,又开拓了视野,为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促进保护工作向现代化方向迈进打下了人才基础,为新时期文物保护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保障。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一)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保障投入,加大力度,切实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继续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抢救濒危文物古迹,重视重要革命文物的收集和革命历史遗迹的保护,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制度,做好基本建设中抢救性文物保护和考古挖掘工作,加大馆藏文物、水下文物的保护力度。继续搞好文物资源调查,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开展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国海外流失文物调查和民间收藏文物调查,编制国家珍贵文物名录,推进文物保护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文物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支撑能力。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二)保护好现有文化资源

经过历史积淀留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必须肩负的历史责任,也是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认真挖掘、整理本地的文化资源,摸清家底,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图谱,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标准和规划,建设覆盖全国的数字化保护系统和平台。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统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立长效传承机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

(四)加强中华古籍保护与出版

认真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继续实施文化典籍编篡出版重大工程,推进文化典籍资源数字化。完善《国家古籍名录》,完成清史篡修任务,推进《中华医藏》和新版古籍基本丛书出版,编篡《中华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系统整理散失海外的中华古籍珍本。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开展古籍修复工作。

(五)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